审美现代性与21世纪中国美学论文(精选15篇)由网友“下雨就不吃饭了”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审美现代性与21世纪中国美学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审美现代性与21世纪中国美学论文
审美现代性与21世纪中国美学论文
处在世纪的转换点上,中国美学新的理论建构与深化前景究竟何在?显然,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的各种疑问总是同过去一个世纪里美学在中国的存在状况联系在一起的。
自从20世纪初中国美学步入自己的现代思想建构行程以来,各种美学问题的提出与探究,几乎总是先在地同中国人在社会剧变、国家困厄面前所产生的民族性生存焦虑相纠缠。现代民族国家的振兴期待,社会文化统一体系的重建愿望,民众自觉意识的大声呼唤,大众生活幸福的规划设计……所有这一切,都非常明确地流露在20世纪中国美学种种具体而微的理论思考中;现代中国美学家们竭力想要借助美学的精神能量,严格而理性地框范、引导甚至建构现代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新的生命改造活动与生活希望。所以,尽管20世纪中国美学发展中一直存在着某种功利主义与超功利主义的冲突和矛盾,但深入分析,我们却能看到,不管是持守激进人生改造意志的美学主张,还是保持了相对静观内省立场的各种美学理想,它们实质上都持守了一个最基本的文化立足点,即以“审美”作为人生理想的生命活动,以“审美化/艺术化”为社会进步和文化建设的最后归宿,因而美学上功利主义与超功利主义的分化最终不仅没有集结成大规模的理论对抗,相反却出现了两种美学立场长期并存,共同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基本理论发展路线的局面。如果说,功利主义美学观着重把“美”和“艺术”具体落在了人生行动的崇高性实践方面,那么,超功利主义的美学理想则重点突出了“美”、“艺术”的社会和谐功能。这样,无论过去一百年里中国美学表现了怎样的理论分化,但从根子上说,主宰20世纪中国美学方向的,始终是一种“审美救世主义”的理想情怀。现代中国美学力图把对于社会人生问题的认识要求与实践改造,当作具有充足理由律的美学本体论,以此来实现现实生活与人生经验的精神疗治——美学家往往十分乐于充当这样的“社会精神医生”。
这里,我们便可以发现,如果把20世纪视为中国美学开始自身现代建构尝试的起步期,那么,这期间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当理论内部的“救世情结”和学术追求上的“社会/人生改造冲动”从外部方面强烈制约了美学的内部建构努力,美学在20世纪中国便呈现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学症候”——面对强大而急迫的外部社会压力,理论建构本身的内在逻辑反而失去了它的现实合法性;对于“审美”、“艺术”的强调,成为特定历史、社会的集体意志表现,而作为个体存在的“人”和作为个体自由意识的选择与行动,则因此消失在美学对于“社会”这一集体利益的原则性肯定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20世纪中国美学的现代理论建构,实际从一开始就非常鲜明地指向了“社会本体”的确立方向,成为一种坚定地站在社会群体意志之上的美学追求:它把社会改造的目的、人群关系的改善以及人生幸福的不懈奋斗等社会性的价值满足当作为美学唯一合法的现代性根据。
也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20世纪中国美学的一个最大缺失:在社会实践意志、集体理性的高度扩张过程中,美学一方面表达了社会现代性的外部实践需要,另一方面却忽视了审美现代性问题的内在理论建构意义。因为毫无疑问,对于20世纪中国社会来说,社会现代性实践所要求的,是群体的社会自觉、统一而不是个体的`生命自立、自由,是社会规范性而不是个体选择性,因而,追求社会现代性之实践满足的美学所集中体现的,便只能是那种超个人的社会意志、超感性的集体理性实践。而与此不同的是,审美现代性的核心却在于寻找社会本体、集体理性的超越前景,寻找并确立个体存在、感性活动的本体地位。因此,20世纪中国美学之现代建构所缺失的,根本上也就是对于个体存在及其生命价值的理论关注。
有鉴于这种历史的理论情状,中国美学倘欲在新的世纪里继续自己的现代理论建构追求,就必须在注意自身历史特点的同时,清醒地看到社会现代性追求在美学目标体系上的局限性,避免在对“社会本体”的确认中淹没掉“个人本体”的存在意义。从健全现代美学建构的整体要求出发,新世纪的中国美学研究应当在自身内部充分肯定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理论重要性,重新认识超越一般社会规定性和集体意志之上的个体存在价值。换句话说,审美现代性问题之所以成为新世纪中国美学的重要探讨对象,既是一种学术史反省的结果,更是美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
围绕审美现代性问题,中国美学研究需要思考的主要有:
第一,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症结及其理论展开结构。这一方面,我们主要应着眼于个体存在的本体确定性及其结构规定,并在这一结构规定上展开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理论阐释。在这里,我们首先将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从美学层面上理解个体、感性与社会、理性的现代冲突,如何把握“个人本体”与“社会本体”的理论关系?由于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美学始终把“社会”视为一个巨大现实而绝对化了,个体存在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常常被设定为某种无法调和的存在,张扬个体及其感性满足被当作为对社会改造实践、集体理性规范的“反动”而遭到绝对排斥。在这种情况下,强调以个体及其存在价值作为现代美学建构的思考中心,便需要对其中所涉及的诸多关系作出新的理解与确认,才能使美学之于审美现代性问题的考辨真正获得自己的理论合法性。
第二,“个人本体”的美学内涵及其现代意义。必须指出,所谓“个人本体”应在一种价值概念范围里被理解,而不是一个具有明确的意识形态属性的社会学或伦理学概念;“个人”首先不是被视为理性的生存,而是一种基于个体心理活动之上的感性存在。这样,强调“个人本体”,意味着中国美学将在突破一般理性主义藩篱的前提下,更加充分地关心个人、个人生存目的以及个人的心理建设,而不是以社会利益消解人的需要、以集体意志消解个人想象、以理性消解感性。事实上,美学原本就是一种形成并确立在个人主体活动基础上的思想体系,离开对“个人本体”的确证,美学的实际思想前提也就被取消了。所以,强调“个人本体”,根本上是要重新确认美学作为一种人文思想体系的学科建构本位,让美学真正站在“人”的立场上。当然,对于我们来说,审美现代性问题的关键主要还在于怎样理解这种“个人本体”的现代内涵?在这一点上,需要解决的理论困难主要是:首先,在现代文化语境中,“个人本体”的现实规定是什么?这种现实规定又是如何在美学层面上具体体现出来的?其次,如果说,对于“个人本体”的确定,意味着对于个人的选择自由、行动自由、感受自由的肯定,那么,这种“自由”的价值目标较之历史的存在形态又有什么具体差异?换句话说,在体现和维护个人生存的基本目标上,“现代个人”的特殊性在什么地方?这样的特殊性在美学系统中将如何获得自己的合法性?再次,由于现代社会本身的结构性转换所决定,传统美学对于统一、完整和完善的理性功能要求逐渐被充分感性的个人动机所消解,其影响到美学的现代建构,必然提出如何理解感性活动、感性需要的现代特性及其意义,以及在现代审美和艺术活动中如何有效把握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关系等问题。对此,美学在自身的现代理论建构中必须予以深入的探讨。
第三,审美现代性与社会现代性之间的现实关联。在当代社会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作为一个持续性过程,不仅关系着社会实践的历史及其文化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自主表达意愿和自由表达过程,关系着个人在一定历史维度上对于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方式。所以,社会现代性的建构不仅涉及个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涉及审美、艺术活动对个人存在及其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美学在探讨审美和艺术领域的本体确定过程时,理应对此做出有效的回答。这里应该注意的,一是社会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审美现代性追求在社会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审美现代性追求的现实合法性维度。
第四,审美现代性研究与美学的民族性理论建构的关系。这个问题本来并不应该成为一个主要的讨论话题,只是由于历史原因,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各种中国美学的“民族性”努力总是相当自觉地把审美和艺术活动与社会进步、审美“人生”的实现与集体意志的完满统一、个人自由与社会解放的关系等,当作一种具有必然性的东西加以高度推崇,并且强调美学理论的“民族性”特征与中国社会固有的实践伦理、集体理性要求之间的一致性。这样,肯定个人及其存在价值、张扬个体自由的审美现代性追求,便不可避免地会同这种美学“民族性”建构思维发生一定的冲突。对于新世纪中国美学来说,能不能真正确立审美现代性研究的合法地位,能不能真正满足美学现代建构的逻辑要求,便需要在审美现代性研究与美学的民族性建构关系问题上进行一定的理论“反正”,厘清其中的关系层次,解除理论顾虑,同时真正从民族思想中发现、发掘和利用“个体本体”的理论资源——在这方面,中国思想系统中其实有许多值得今天重视的东西。
篇2:21世纪中国美学的审美现代性论文
21世纪中国美学的审美现代性论文
自从20世纪初中国美学步入自己的现代思想建构行程以来,各种美学问题的提出与探究,几乎总是先在地同中国人在社会剧变、国家困厄面前所产生的民族性生存焦虑相纠缠。现代民族国家的振兴期待,社会文化统一体系的重建愿望,民众自觉意识的大声呼唤,大众生活幸福的规划设计……所有这一切,都非常明确地流露在20世纪中国美学种种具体而微的理论思考中;现代中国美学家们竭力想要借助美学的精神能量,严格而理性地框范、引导甚至建构现代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新的生命改造活动与生活希望。所以,尽管20世纪中国美学发展中一直存在着某种功利主义与超功利主义的冲突和矛盾,但深入分析,我们却能看到,不管是持守激进人生改造意志的美学主张,还是保持了相对静观内省立场的各种美学理想,它们实质上都持守了一个最基本的文化立足点,即以“审美”作为人生理想的生命活动,以“审美化/艺术化”为社会进步和文化建设的最后归宿,因而美学上功利主义与超功利主义的分化最终不仅没有集结成大规模的理论对抗,相反却出现了两种美学立场长期并存,共同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基本理论发展路线的局面。如果说,功利主义美学观着重把“美”和“艺术”具体落在了人生行动的崇高性实践方面,那么,超功利主义的美学理想则重点突出了“美”、“艺术”的社会和谐功能。这样,无论过去一百年里中国美学表现了怎样的理论分化,但从根子上说,主宰20世纪中国美学方向的,始终是一种“审美救世主义”的理想情怀。现代中国美学力图把对于社会人生问题的认识要求与实践改造,当作具有充足理由律的美学本体论,以此来实现现实生活与人生经验的精神疗治——美学家往往十分乐于充当这样的“社会精神医生”。这里,我们便可以发现,如果把20世纪视为中国美学开始自身现代建构尝试的起步期,那么,这期间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当理论内部的“救世情结”和学术追求上的“社会/人生改造冲动”从外部方面强烈制约了美学的内部建构努力,美学在20世纪中国便呈现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学症候”——面对强大而急迫的外部社会压力,理论建构本身的内在逻辑反而失去了它的现实合法性;对于“审美”、“艺术”的强调,成为特定历史、社会的集体意志表现,而作为个体存在的“人”和作为个体自由意识的选择与行动,则因此消失在美学对于“社会”这一集体利益的原则性肯定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20世纪中国美学的现代理论建构,实际从一开始就非常鲜明地指向了“社会本体”的确立方向,成为一种坚定地站在社会群体意志之上的美学追求:它把社会改造的目的、人群关系的改善以及人生幸福的不懈奋斗等社会性的价值满足当作为美学唯一合法的现代性根据。
也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20世纪中国美学的一个最大缺失:在社会实践意志、集体理性的高度扩张过程中,美学一方面表达了社会现代性的外部实践需要,另一方面却忽视了审美现代性问题的内在理论建构意义。因为毫无疑问,对于20世纪中国社会来说,社会现代性实践所要求的,是群体的社会自觉、统一而不是个体的生命自立、自由,是社会规范性而不是个体选择性,因而,追求社会现代性之实践满足的美学所集中体现的',便只能是那种超个人的社会意志、超感性的集体理性实践。而与此不同的是,审美现代性的核心却在于寻找社会本体、集体理性的超越前景,寻找并确立个体存在、感性活动的本体地位。因此,20世纪中国美学之现代建构所缺失的,根本上也就是对于个体存在及其生命价值的理论关注。
有鉴于这种历史的理论情状,中国美学倘欲在新的世纪里继续自己的现代理论建构追求,就必须在注意自身历史特点的同时,清醒地看到社会现代性追求在美学目标体系上的局限性,避免在对“社会本体”的确认中淹没掉“个人本体”的存在意义。从健全现代美学建构的整体要求出发,新世纪的中国美学研究应当在自身内部充分肯定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理论重要性,重新认识超越一般社会规定性和集体意志之上的个体存在价值。换句话说,审美现代性问题之所以成为新世纪中国美学的重要探讨对象,既是一种学术史反省的结果,更是美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
围绕审美现代性问题,中国美学研究需要思考的主要有:
第一,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症结及其理论展开结构。这一方面,我们主要应着眼于个体存在的本体确定性及其结构规定,并在这一结构规定上展开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理论阐释。在这里,我们首先将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从美学层面上理解个体、感性与社会、理性的现代冲突,如何把握“个人本体”与“社会本体”的理论关系?由于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美学始终把“社会”视为一个巨大现实而绝对化了,个体存在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常常被设定为某种无法调和的存在,张扬个体及其感性满足被当作为对社会改造实践、集体理性规范的“反动”而遭到绝对排斥。在这种情况下,强调以个体及其存在价值作为现代美学建构的思考中心,便需要对其中所涉及的诸多关系作出新的理解与确认,才能使美学之于审美现代性问题的考辨真正获得自己的理论合法性。
第二,“个人本体”的美学内涵及其现代意义。必须指出,所谓“个人本体”应在一种价值概念范围里被理解,而不是一个具有明确的意识形态属性的社会学或伦理学概念;“个人”首先不是被视为理性的生存,而是一种基于个体心理活动之上的感性存在。这样,强调“个人本体”,意味着中国美学将在突破一般理性主义藩篱的前提下,更加充分地关心个人、个人生存目的以及个人的心理建设,而不是以社会利益消解人的需要、以集体意志消解个人想象、以理性消解感性。事实上,美学原本就是一种形成并确立在个人主体活动基础上的思想体系,离开对“个人本体”的确证,美学的实际思想前提也就被取消了。所以,强调“个人本体”,根本上是要重新确认美学作为一种人文思想体系的学科建构本位,让美学真正站在“人”的立场上。当然,对于我们来说,审美现代性问题的关键主要还在于怎样理解这种“个人本体”的现代内涵?在这一点上,需要解决的理论困难主要是:首先,在现代文化语境中,“个人本体”的现实规定是什么?这种现实规定又是如何在美学层面上具体体现出来的?其次,如果说,对于“个人本体”的确定,意味着对于个人的选择自由、行动自由、感受自由的肯定,那么,这种“自由”的价值目标较之历史的存在形态又有什么具体差异?换句话说,在体现和维护个人生存的基本目标上,“现代个人”的特殊性在什么地方?这样的特殊性在美学系统中将如何获得自己的合法性?再次,由于现代社会本身的结构性转换所决定,传统美学对于统一、完整和完善的理性功能要求逐渐被充分感性的个人动机所消解,其影响到美学的现代建构,必然提出如何理解感性活动、感性需要的现代特性及其意义,以及在现代审美和艺术活动中如何有效把握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关系等问题。对此,美学在自身的现代理论建构中必须予以深入的探讨。
篇3:趣味范畴与中国美学现代性
趣味范畴与中国美学现代性
在西方,“趣味”由味觉范畴向美学范畴的转化,是现代性美学话语开始建立的标志之一.而在中国,“趣”和“味”很早就有“审美鉴赏”的意思,但它们并不是在现代美学意义上的“趣味”范畴.“趣味”作为现代美学范畴,它暗含了作为人生意义的`现代人文主义的内容,而这一意义必须建立在现代性结构的基础之上.因此,中国古典美学的“趣味”范畴需要经过现代转换,才是现代美学范畴.梁启超关于“趣味”范畴的界定是在现代性兴起后新的文化和心性结构下作出的,他所谓“趣味”具有支撑人生意义的内容,因而成为现代“趣味”范畴意义转折的开始.而在朱光潜那里,趣味范畴融合古今和中西的意义,“趣味”理论实现了综合之后,开始向现代美学范畴转变.
作 者:吕宏波 LU Hongbo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 刊 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13(5) 分类号:B83-02 关键词:趣味 审美鉴赏 审美现代性 现代美学篇4:21世纪中国美学理论发展前瞻
21世纪中国美学理论发展前瞻
本文回顾了中国百年现代美学理论发展历史,回答了我国二次美学转型期和跨文化美学发展的`几点原则问题,归纳了应用美学理论各家的主要观点,揭示了当今中国美学是日常生活审美化和美学研究中国化的特点.对21世纪的我国美学理论发展作了前瞻.
作 者:王长江 作者单位: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刊 名: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WENZHO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年,卷(期): 3(3) 分类号:B83-0 关键词:美学理论 美学转型 跨文化美学 应用美学篇5:21世纪中国美学研究二题
21世纪中国美学研究二题
从健全现代美学建构的整体要求出发,21世纪中国美学研究必须看到社会现代性追求在美学目标体系上的局限性,避免在对“社会本体”的'确认中淹没“个人本体”的存在意义;应充分肯定审美现代性问题的理论重要性,重新认识超越一般社会规定性和集体意志之上的个体存在价值.而探讨并实现传统思想体系与中国美学现代学科建构之间的有效对接,通过开发、利用和转换本土学术资源,使中国美学真正找到对外进行平等有效的学术沟通的“对话性”根据,实现由传统向现代、资源向成果的形态转换,进而形成真正“世界的”眼光和开放的胸怀,则是21世纪中国美学研究的又一重大课题.
作 者:王德胜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美学研究所,北京,100037 刊 名: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JIS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 22(4) 分类号:B83-092 关键词:中国美学 审美现代性 本土资源 现代建构篇6:出路与方法21世纪西方美学研究论文
出路与方法21世纪西方美学研究论文
【摘要】21世纪中国的西方美学研究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对于20世纪西方美学的深入理解;加强外语学习,达到与西方学者的对话;真切理解西方哲学。由此,新世纪的西方美学研究方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关键词]美学/西方美学/西方哲学
美学原本是西方的一门学科,它是与西方科学技术一起传入中国的。中国人依照这个葫芦画瓢,开始研究美学,并试图建构中国美学。因此,认识这个“葫芦”是首要的事情,我们研究美学的第一步就是要认识、理解西方美学。近一百年来,经过蔡元培、朱光潜、宗白华等人的介绍,中国人对于西方美学的认识不断加深。这其中首先应该提到的是朱光潜先生,他早年以流丽的文笔生动地描述了西方美学的一些思想理论,后来推出力作《西方美学史》,晚年还以80高龄翻译维科的《新科学》,为西方美学的翻译、评述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在中国美学界产生了极为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然而,这都是20世纪的事情了。21世纪已经来临,中国美学研究的路在哪里?西方美学研究还有哪些重要的问题需要探索?根据我对于西方美学的学习、探索,现提出几个问题,就教于学界同人。
首先,对于20世纪西方美学思想和理论要达到内在的把握。
20世纪西方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是人类有史以来空前的。不用说火星探测、克隆技术、太空旅游等,就是现代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空调、电视、数码相机、电脑等,对于19世纪的人类也是难以想象、不可思议的。但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不可能离开人类的思想,同时它必然也会对于哲学、社会科学发生影响。一些20世纪西方的著名哲学家,例如弗雷格、罗素、胡塞尔、维特根斯坦等,对于现代科学都有精深的了解和研究,整个维也纳学派的成员都是科学家。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认为20世纪西方哲学、美学不发生巨大的变化。
就像现代量子力学已经超越了牛顿经典力学的领域和观念一样,20世纪西方哲学和社会科学也发生了思维和观念上整体的变化。在哲学领域中,现代逻辑远远比亚里士多德创立的古典逻辑三段论缜密、完善。20世纪西方分析哲学,用逻辑和数学,在技术上把语词意义的分析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清晰、明确程度。而胡塞尔创立的现象学,力求把哲学论证的标准提升到自明的程度。所谓自明,就像一个普通人对于颜色的直观那样明了。(而对于一个先天的盲人,无论我们怎样用语言描述他都无法理解颜色。)弗洛伊德的巨大发现,打破了人类的自大和自信,把我们对于人类心理的认识推进到无意识的深处。20世纪的西方哲学是西方传统哲学合乎逻辑的发展,在观念上更加进步,方法上更加精密,视野上更加开阔。如果不认识到这种变化,我们就远远停留在19世纪的观念之中。
一些传统的哲学、美学问题在20世纪哲学家的视野中,就像显微镜下的微生物一样,变得更加清晰、明确。我们不仅看到这些命题的意义,而且也更加明确地看到这些命题的局限。譬如,黑格尔的美学核心命题是“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个命题从思维特征上来说是思辨的,具有传统形而上学的性质。它的致命处就在于不能用经验来实证。因为我们无法直观“理念”怎样在感性中“显现”,只能是思辨地理解。同样,在中国内地风行一时的“实践美学”,它的核心命题是“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或“自然的人化”(“积淀”),实际上与黑格尔美学命题在思维方式上是同类的。它的理论实质上与形而上学形态的哲学具有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这种思辨命题甚至没有达到朱光潜先生所说的“花是美的”不同于“花是红的”的直观有效性。因为,“花是红的”可以用实验手段检验,是普遍有效的。而“花是美的”却不能用实验的手段检验。20世纪西方哲学已经证实了这类思辨命题面对经验事实时所出现的软骨症。因此,用20世纪的学术眼光来看待“实践美学”,它的局限性就非常清楚。而我们在经验现实中发现的“实践美学”的重重问题,也可以在理论上得到解释。
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我们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接触西方20世纪的哲学、美学理论。更为困难是,很多中国学者长期受到19世纪西方哲学(主要是黑格尔哲学)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影响,形成了一个既定的思维模式。他们常常是从19世纪的视角来审视20世纪的西方美学,因此不免隔靴搔痒、望文生义。虽然我们现在翻译介绍的20世纪西方哲学、美学的书籍、文章大约有上万种之多,但是,真正对于20世纪西方哲学、美学达到内在理解和把握的学者并不多。在一些学术会议上,我们看到有些知名学者引用一些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等人的文字,虽然原文不会有错,但解释的意义风马牛不相及。这证明他们没有从根本的思想上理解这些哲学家的理论。因此,我们大概需要经过一个从19世纪西方哲学到20世纪西方哲学观念的跨越,需要一个在哲学观念和思维方式上的转换,这样对于20世纪西方哲学、美学才会达到内在的理解,不会出现上述隔靴搔痒、望文生义的现象。
因此,不管20世纪西方哲学、美学存在什么问题,我们都必须要真正理解它。因为,美学也是人文和社会科学,如同我们的自然科学研究必须要站在最新的前沿一样,我们的美学研究如果只能站在19世纪的前沿,那样的研究还具有什么意义呢?但必须强调的是,站在20世纪西方哲学、美学的前沿,不是指必须要把20世纪西方哲学、美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和领域。而是说,我们在美学研究的任何领域,都要具备20世纪的观念和眼光。就像王国维那样,虽然他在政治上守旧、愚忠,但作为一个学者,不管他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他的观念和眼光都是现代的,而不是乾嘉那一套。与王国维相反,当下很多美学学者在政治观念和外表都比较新潮,而学术研究的观念和方法却十分陈旧。
第二,加强外语学习,实现与西方学者的真正对话。
到目前为止,我们对于西方美学只是停留在翻译、介绍、评述的层面,还谈不上真正的学术研究。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学习,现在我们可以考虑进入真正的学术研究层面,实行与西方学者的学术对话。
近十几年来我们与国际学术界的联系越来越频繁、密切。有些中国学者应邀参加国际美学会议,并能够在大会上发言。同时,国内也经常举办一些“国际会议”,邀请一些国外学者与会参加研讨。此外,很多高校和研究院、所还邀请国外的学者来举行学术讲座或讲授课程。出国访学的中国学者日益增多,也有学成归国的学者。但是,严格地说,我们仍然没有实现与国外同行真正的学术对话。在很多会议上,我们都是各说各的,没有交锋。尤其是对于西方美学,我们在国际学术界还没有发言权。
只要真正进入西方美学研究的过程之中,我们就会发现很多问题需要外语和西方的文化知识。朱光潜先生在他翻译维科的《新科学》时候,尚且感到西方古代文化史的知识不够。由此可见,我们对于西方历史、文化、语言的知识离学术研究的差距有多远。
真正进入西方美学的学术研究,最基本的条件是外语。当下中国的西方美学研究还没有彻底摆脱汉语的拐杖,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不仅需要掌握英语、德语、法语等这些比较流行的外语,还需要掌握古希腊语、拉丁语这样的西方古典语言。因为,不仅整个古罗马和中世纪的哲学、美学著述都是拉丁文写成的,拉丁语作为西方的书面语言直到18世纪还在流行。被称为西方美学之父的鲍姆加通的《美学》原本也是拉丁文,而且至今没有任何其他语言(包括德语)的完整译本。而不懂古希腊语,我们就不能阅读原汁原味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的著作,对于辉煌的古希腊美学我们只能雾里看花。从古希腊语和拉丁语文本在西方美学中所占的'比重就可以看出,如果不掌握这两门西方古典语言,我们的西方美学研究剩下的地盘少得多么可怜!不仅如此,很多现代西方美学的概念、范畴都是来源于古希腊、罗马,没有对于古希腊、罗马的美学的真切把握,近代以后的西方美学研究也是缺少根基的,是不彻底的。正如没有经过传统小学的训练,缺少古汉语的功底和知识,我们不仅无法研究中国古代的哲学、文学、历史,实际上也无法对于近代中国的思想进行学术研究。
只有具备这些扎实的外语功底,我们才能够真正进入西方美学的原著的文本世界,才能够谈得上真正的学术研究。就像当年陈康教授可以依据希腊语就柏拉图哲学中的问题与外国学者进行讨论、批评一样,当我们具备了这些条件之后,也可以与外国的美学学者进行讨论、批评。而如果我们只是依靠翻译来阅读这些文本,我们的西方美学研究就永远吃别人嚼过的馒头,永远炒冷饭,永远不能达到世界一流。
第三,需要深入、真切理解西方哲学。
美学是研究美的学问,因此与艺术相关。中国学者此前比较注重西方美学与西方文学、艺术之间的关系。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应该记取,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而不是艺术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与艺术学之间有交叉的现象,但是,它与艺术学之间的界限是确定的。而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与哲学之间的关系可能更为密切。从整个西方美学史可以看出,一些西方美学的大家,从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包括20世纪的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伽达默尔、德里达等人都是大哲学家,而不是大艺术家。他们的美学思想和理论是他们哲学思想和理论的一部分。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西方美学与西方哲学的关系。如果不能够对于这些哲学家的思想理论有个整体的把握,我们就难以达到对于他们美学思想的真正理解。
例如,康德撰写他的美学著作《判断力批判》的意图,是要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沟通必然与自由、现象与本体、知识与道德之间的联系。这是通常大家都知道的常识。但是,康德究竟是怎样进行沟通的?如果我们不切实理解康德的知识论和伦理学,即前两大批判的基本思想,对于康德哲学没有一个内在的、整体的把握,我们就读不懂《判断力批判》上卷的“导论”,无法理解康德关于自然“合目的性”论证的根本思想,因此也不知道康德的具体论证。这样,即使我们知道他关于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和崇高的论述也是极为表面的。因为,如果脱离康德哲学的整体思路,只是简单地理解这些理论,我们对于有些审美经验也不能作出解释。而康德很多极为深刻和精微的思想却被我们遗漏了。
中国美学界对于西方哲学的忽视有着历史的根源。1963年,朱光潜先生出版了汉语世界的第一部《西方美学史》,从基本的体例、使用的术语以及写作的范式上,奠定了汉语西方美学史著的基本形态,对此后中国的西方美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朱光潜先生的这部力作,不仅对于一些美学大家哲学思想的描述有简单化的倾向,还存在对于西方美学中美学基本线索的描述和理解的偏颇,出现了篇幅不少的与西方文艺理论和批评史重合的部分,具有很浓的西方文学批评史的色彩。全书锁定的四个“关键性问题”,即“美的本质”、“形象思维”、“典型人物”、“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其实只有“美的本质”和“形象思维”才属于真正的美学问题,而“典型人物”和“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则属于文艺理论的问题。由于朱光潜先生在美学界的巨大影响,这种失误造成了汉语西方美学研究的一个误区。我们对于西方哲学的淡漠与此有很大关系。
国外的一些西方美学史家都具有很深厚的哲学素养,塔塔凯维奇撰写过西方哲学史,鲍桑葵本人就是新黑格尔派的哲学家。没有深厚的哲学素养和功底,对于西方美学的研究是难以达到高度的学术水准的。
篇7:道家美学与中国审美文化
道家美学与中国审美文化
作为中国美学中永恒追求的至极意境,正是道论在艺术领域中的'延伸与拓展.本文从道教的历史发展及其思想的兼容并蓄的特点论述出发,阐述了道家与中国美学的关系.指出中国美学重自然之美,虽有人为但似无人为之美.
作 者:梁振南 作者单位:广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 刊 名:时代文学(双月版) 英文刊名:SHIDAI WENXUE 年,卷(期): “”(6) 分类号:B83 关键词:道家 中国美学 道家美学 道法自然篇8:中国美学在21世纪的世界性意义
中国美学在21世纪的世界性意义
上个世纪的亚洲美学家们往往依据西方美学传统的基本模式来考察各种美学问题;但实际上,亚洲各国也有自己的与西方不同的美学传统.通过对中西美学传统的比较性考察,探讨中国美学在21世纪人类美学的总体发展中所具有的世界性意义.从中国美学的视点看,美不仅在人与审美对象的关系中具有单纯审美的意义,而且更在人的存在自身中具有形而上的意义;人不仅是审美对象和艺术作品的创造者,而且首先是人自身美的存在的创造者.事实上,只有当人自身的存在首先在形而上的意义上达到了美的.层面时,人才有可能一方面在外部世界中创造出审美的对象,另一方面在内心世界中形成审美的心理.中国美学的这一洞见无疑能够大大扩展21世纪人类美学的理论视界和研究内容,使其超出西方美学传统的有限观念,甚至将其提升到人的存在的形而上层面,从而使其对人类的进步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 者:刘清平周德清 作者单位:刘清平(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100875)周德清(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刊 名:孝感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XIAOGAN UNIVERSITY 年,卷(期): 24(5) 分类号:B83 关键词:美学传统 比较性考察 世界性意义篇9:茶艺美学与美术审美教学探讨论文
茶艺美学与美术审美教学探讨论文
摘要:茶艺美学是茶文化美学价值的集中体现,具有鲜明的艺术文化色彩,是在饮茶活动过程中逐渐演变成的一种文化现象。本文以茶艺美学为切入点,对美术审美教学进行了简要分析。在论述了茶艺美学的含义与特点后,着重分析了茶艺美学在美术审美教学中的应用表现之处,并据此提出了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茶艺美学;美术审美;符号标志;情感教育
1茶艺美学的概述
1.1茶艺美学的含义
茶艺美学是茶艺文化中渗透出的一种美学元素,是从选茶、煮茶、品茶以及论茶等一系列活动中所升华出的一种美学艺术。茶艺的美学元素不仅包括物质形象上的茶叶、茶具、茶技,还包括心灵精神上的茶德、茶思想、茶文化,其涵盖的内容极为广泛。
1.2茶艺美学的特点
1.2.1符号标志茶艺美学是在一系列茶艺活动的基础上而衍生出的一种美学艺术活动,其因独特的美学价值而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美学符号标志,从形这一方面对茶艺美学的符号性进行了完美地诠释。茶艺美学的形象符号是茶叶、茶具以及茶技这些外在可见的物质形态,其穿插于茶艺表演的始终。例如,茶叶在冲泡过程中,随着沸水浮浮沉沉,在飘渺的烟雾中,如花朵一样慢慢绽放,片片芽叶儿如婴儿般舒展开身体,活灵活现的样子,颇为赏心悦目。而茶具之美主要是指盛茶饮茶的器具,古朴的茶坞、精致的茶鼎、奇特的紫砂壶,各种巧夺天工的茶具制品,进一步凸显了茶艺表演活动的美学性。此外,技艺精湛的茶技也是茶艺美学的核心,沏茶者通过神态、动作以及风宜态势等将煮茶、泡茶、冲茶等动作于一气呵成中尽现茶艺表演的艺术性。
1.2.2情感表达茶艺美学传递给人的是一种形态物质美学感受,更重要的是精神层面的美学享受。金玉其外内在其中,茶艺美学所透露的情感价值更让人值得回味。同时,茶德、茶学、茶文化作为茶艺美学的内在符号标志,无时无刻不散发着茶艺美学的精神美学内涵。茶德中的“廉”、“美”、“和”、“静”的思想从精神层面渲染出了茶艺美学的文化性意义,给予饮茶者以愉悦舒畅的精神美学享受。茶学中所蕴含的“中庸尚和”的思想,对于饮茶者心境的营造也具有一定的净化洗涤作用。同时,茶文化中的“自然空灵”之意,所传达出的豁达淡然之情,使人于慢节奏中思考人生。从不疾不徐的茶艺表演中享受此刻的静谧,引起内心最深处的情感共鸣,获得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享受。
1.2.3审美艺术茶艺美学是集茶文化美学元素于一体的一种特殊茶文化艺术形式,其是茶文化美学因子艺术性的具体体现。因此,茶艺美学作为一种特殊的茶文化现象,带有浓厚的审美艺术性。一方面,茶艺美学从茶叶、茶具以及茶技等方面对茶艺美学的外在形象美进行了不同的阐述。以婀娜多姿的茶叶、匠心独特的茶具以及炉火纯青的茶技来烘托茶艺美学的物质形态的审美艺术性。另一方面,茶艺美学融合了茶德、茶学、茶文化的精神内涵,并将其以不同的形式注入到茶艺表演的方方面面,动中含情、情融于动,营造一种情景交融的气氛,从而衬托出茶艺美学的内在之美,使茶艺美学的情感艺术萦绕于每一个人的心间。茶艺美学通过对茶文化美学元素的深刻挖掘,充分地阐释了茶艺美学的秀外慧中之美。
2茶艺美学在美术审美教学中的应用存在不足之处
2.1茶艺美学在美术审美教学中的运用与审美教学的本质不相符合美术审美教育的本质是以审美为核心,通过各种艺术手段运用一切美学形式对大众进行美学教育。美术审美教育作为一种高级的文化艺术教育,其主要是通过耳濡目染的艺术熏陶来美化大众的心灵精神世界,从而促进其审美意识的提高。但是,我国美术审美教学在应用茶艺美学这一元素时,没有立足于美术审美教学的本质,进行茶艺美学美术教育。简而言之,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学中没有充分把握美术教学的审美实质。我国美术审美教学历来不被重视,大部分学校所树立的教育理念是“重文化轻艺术”,这种观念下的校园文化对于美术审美教育的关心只停留在应付文化课考试的阶段,更遑论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的地位,亦是不受待见,不为人所注意。所以,也导致了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的审美性被忽视。
2.2美术审美教学中的茶艺美学元素的应用不够充分我国茶文化博大精深,茶艺表演也是由来已久,茶艺美学是经过几千年的文化积淀与美学沉淀而成的一种艺术文化现象,其所潜藏的美学价值自然不言而喻。但是我国美术审美教学中在应用茶艺美学元素时,对于茶艺美学元素缺乏深入地剖析与探究,大部分都只是停留在表面的浅尝辄止的层面,极大地抑制了茶艺美学元素的审美艺术性发挥。一方面,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学专业教师对茶艺美学元素的认知程度过于浅薄,甚至对于茶艺美学的基本艺术内涵都不曾知晓,更别指望其能对茶艺美学美术教学进行实质性授课。另一方面,茶艺美学元素体系结构过于庞杂,其第一次走进美术审美教育的课堂,由于茶艺美学知识的匮乏,大部分教师对于其在美术审美教学中的运用是一筹莫展,完全无从下手,从而也导致了茶艺美学元素在审美教育应用中的尴尬境地。
2.3美术审美教学中茶艺美学精神情感融入不足美术审美教育的最终落脚点是情感的渗透,通过揣摩与传达内心的思想感情,来达到一种主观与客观相融合的艺术境界。茶艺美学中的.美术审美教育能帮助学生树立情感意识观念,激发学生的想象创造力,表达内心深处的渴求,甚至也能促进其思维方式的转变。茶艺美学在被引进到美术审美教学中所折射出最大的障碍问题是情感文化的缺失,即茶艺美学的精神实质并没有被深刻地融入到美术审美教学中。茶艺美学的精神核心所包蕴的情感艺术被忽略,其人文内涵艺术价值并没有被广泛地认同与接受。教师在进行美术审美教学中对于茶艺美学的情感因素并没有进行过多分析,抑或者对茶艺美学的情感因子是直接漠视,从而导致了学生创作的茶艺美学作品大多缺乏灵性。
3解决茶艺美学在美术审美教学中应用不足的措施
3.1立足于美术审美教学的本质对茶艺美学进行探析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学对于学生的心灵、品性以及人格具有良好的塑造作用,意蕴深厚的美学元素、广博的文化内涵,能不同程度地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极大地提高其文化艺术的感知力,缓解其繁重的学业压力,是以艺术化的方式于潜移默化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因此,应以美术审美教育的本质为出发点,在教学过程中巧妙地融入茶艺美学元素。首先,应转变“重文化轻艺术”的教育观念,以“文化与艺术并重”作为核心教学理论,将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课程与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置于同等的重要地位。其次,从根本上对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的本质进行全方位探讨,结合茶艺美学元素的“形神兼美”的特征开展美术审美教学活动。
3.2将茶艺美学与美术审美教学进行相得益彰的结合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对于学生文化艺术细胞的培植与人文主义情怀的培养具有鲜明地促进作用,对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意义。因此,在进行美术审美教学过程中不容小觑茶艺美学元素的潜在性价值。一则,美术审美教学教师应该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对茶艺美学进行深入性研究,从观察茶艺表演开始近距离地接触茶艺美学,对茶艺美学的美学性从物质形态的探析拓展到精神层次,不孜不倦地将茶艺美学思想钻研透彻,从而提高其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的专业素养。二则,在进行茶艺美学元素的引入过程中,要先从茶艺美学的体系结构入手,构建完整的茶艺美学思想框架,而后将茶艺美学思想的基础知识逐步渗入到美术审美教学活动中,以知识层层递进的形式进行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
3.3充分挖掘美术审美教学中茶艺美学的情感元素任何美术作品的创作都需要融入一定的思想感情,其必定是作者最原始诉求的一种表达。目前,我国茶艺美学在美术审美教育中的应用已屡见不鲜,但是其教学仍然停留在最初的茶艺美学形式教学阶段,没有上升到茶艺美学情感教学的高度,无论是基础美术审美教育还是高等的美术审美教育,始终处于茶艺美学的最基本阶段,鲜少有涉及到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情感教育的内容。而情感教育才是美术审美教学的关键所在,缺乏艺术情感的美术教育是对美术审美教育本质的一种亵渎。因此,教师在进行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育过程中,应该以茶艺美学情感为主,对学生进行情感式启发教育,综合运用情感教育的各种手段体验茶艺美学的情感之美,从而激发学生的情感机能。
3.4不断发挥自主创新精神对茶艺美学进行突破性创造茶艺美学在应用到美术审美教学过程中时,缺乏创造性元素的注入。大部分学校对于茶艺美学都是简单地添加到美术审美教学中,完全没有根据美术审美教学的特点对茶艺美学因子进行创新性发挥,从而导致了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学课程的枯燥与单调性,更是直接消退了学生对于茶艺美学的研究兴趣。因此,茶艺美学作为一种新元素被运用到美术审美教学课堂,应该以一种新姿态进驻到美术教学活动中,从茶艺美学美术审美的教学方式与内容上进行突破性创新。在沿袭传统美术审美教学手段的基础上根据茶艺美学的艺术性,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茶艺美学美术审美教学。
参考文献
[1]刘新苗.试论在美术教育中突出审美教育本质的重要性[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18):187.
[2]王海龙.浅析美术教学中审美教育的实施策略[J].科教文汇(上旬刊).(4):207.
[3]赵晶.谈美术教学中情感教育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J].艺术教育.(5):46-47.
[4]刘晓光,刘舰海.茶艺的美学鉴赏研究[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3):102-103.
[5]陈子叶.论中国茶艺的人文精神[J].农业考古.(5):22-24.
篇10:制度创新与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
制度创新与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
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坚持制度创新,让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退出,消除限制私营经济发展的`所有制歧视,突破束缚农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改革交易费用极高的现行政府管理制度,中国经济才可能有一个乐观的前景.
作 者:陈躬林 赵亚乔 作者单位:陈躬林(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2)赵亚乔(黑龙江大学<求是学刊>编辑部,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刊 名: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XI FINANCE AND ECONOMICS UNIVERSITY 年,卷(期): 24(2) 分类号:F120.2 关键词:制度创新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农业发展 政府管理篇11:浅谈中国流行音乐的美学特质及审美意义论文
浅谈中国流行音乐的美学特质及审美意义论文
引言
流行音乐以其极具魅力的特点,给传统音乐、音乐审美理念以及音乐创作理念等方面带来巨大的冲击。其不仅使我国音乐的格局发生的重大变化,也对我国文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种文化能够得到有效流传,必定有其存在的价值,因此,对中国流行乐的美学特质以及审美意义进行研究,具备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流行音乐的美学特质
(1)审美内容人性化
流行乐是对比于传统音乐而言的,我国流行乐真正流行时间大约在改革开放这段时间。在改革开放前,人们受到集体文化影响,讲究以集体为目标实现个人的价值。后来随着流行音乐逐渐融入人们生活,也让人们的个体意识以及个性得以彰显,也可以说流行音乐改变了人们的集体意识的审美观念,使人们的审美内容更趋向于人性化。以公众的角度来看,人们在社会中的生活,难免遇到困难,导致其对生活的状态进行思考,而流行乐几乎涵盖了所有范围的情感,使受众的感情得以宣泄,尤其在爱情方面,流行乐中涉及爱情的歌曲,从各个层面、多种视角进行解读,也能够证明流行乐更为贴近生活,趋向于人性化。此外一些流行乐作品涉及一些人性话题,会通过对生存环境、社会一些重大事故进行反思等。例如:歌手韩红演唱的歌曲《天亮了》,便反映了一场缆车事故,在歌词中体现出父爱、母爱的伟大,带给人们深深的感动,这便是流行乐人性化的体现。
(2)审美包装时尚化
在流行乐的引导下,人们的生活品质、审美能力以及对美的需求得到提升,也更加注重对美的追求,这便是时尚的来源。流行乐作为人们时尚的引导者,随着人们审美标准的.提升,也得到有效提升,而流行乐创作人涌现出一个又一个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也让流行乐逐渐渗透到人们的各个环节,而其中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演唱者逐渐为人所知,这便是明星的来源。当明星与时尚结合,广阔的舞台、梦幻的灯光、浑身散发着时尚气息的绚丽着装,无一不紧紧抓住人们的眼球,不仅在音乐方面让人们情感得以宣泄,而且在视觉上给人们带来强烈的冲击,因此,流行乐作为时尚的引导消费产品,不仅引领时尚潮流,也是审美包装时尚化的代表。
二、中国流行音乐的审美意义
(1)提高了人们对音乐的审美能力
以往的大众音乐中,人们往往作为听众,静静聆听表现者宣泄个人情感,对于一些喜欢安静的人来说,这种聆听方式是享受,但是很显然这种方式并不适合大众审美。随着人们观念不断改变,如今音乐文化逐渐从聆听转变为通过各种方式宣泄所有人的情绪,如某歌星演唱会,万人共同演唱,这种震撼,让所有观众产生一种参与感,不仅能够宣泄个人的情感,还能帮助自己喜欢的歌星完成一首曲目。這种对于音乐欣赏观念性的转变,深化了大众对于音乐的理解,使人们对音乐拥有更为直观的感受,从而让所有人对音乐的审美能力得以体现。此外,一些KTV的推广普及、大型音乐竞技类节目如《中国好声音》的出现、唱歌软件如《唱吧》的流行,都为人们提高音乐的审美能力,提供了便利条件,也让人们在宣泄个人情绪之余,对音乐的好坏具备一定的辨析能力,使大众对于音乐审美领域从自在审美变成自我审美[1]。
(2)体现了音乐的人文精神
在过去,高雅严肃的音乐,并不是所有人能够享受的,而随着流行乐的流传,音乐逐渐趋向于大众化。流行乐起点的核心非常明确,就是为了满足大众需求以及为大众娱乐而创作,因此,流行乐具备浓重的人文精神和平民化色彩。也因此,音乐从高雅的传统音乐逐渐转变成为所有人能够接受的流行乐,才是体现出音乐人文精神的主要原因。而且最主要的一点便是,其依靠极为张扬的个性、具有时代意义时尚色彩的审美以及一些对于生活、社会问题具有批判性的歌词,都在冲击人们的主观意念以及其原本的社会价值观,从某种程度上讲,流行乐也可以作为人们批判传统的有利武器,在社会价值中,其发挥的作用远远超过其本身的音乐价值,这也是音乐的人文精神主要体现。
总结
综上所述,中国流行乐从出现,为人们宣泄情感提供了一条便利途径。根据本文分析可知,作为大众生活需求中必不可少的存在,也为人们提供了便利条件,所以,基于中国流行乐的优点,将其发扬光大,最终成为世界音乐文化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
参考文献
[1]王磊,李建林,魏玲,秦庆昆,王江奇,李慧敏.中国流行音乐的美学特质及审美意义[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05):106-110.
篇12:迈向21世纪的中国学前教育研究论文
目录
幼儿园课程整体改革:
从皮亚杰到维果茨基/朱家雄
幼儿园课程设计的理性深化/傅淳 王珏
“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实践反思/华爱华
关于幼儿园以游戏教育化的思考/黄进
学前一体化教育的理念与实践/景观宗等
游戏治疗在我国特殊儿童教育实践中的运用/邱学青
为幼儿的学习“搭架”试析集体教学中教师的“支架”行为/边军
从玩沙活动谈小班幼儿创造力的培养/王焰
表演游戏与幼儿主体性的发挥/林霞 林韵笙
通过插塑游戏培养幼儿的发散性思维/孙颢丽
民间游戏在幼儿园教育中的价值及运用/王桂华
农村孩子呼唤游戏/冷清平、谢美红
幼儿健康教育:
幼儿健康教育若干问题的探讨/顾荣芳
幼儿园健康教育的策略研究/上海市威海路幼儿园
现代教育技术与幼儿园健康教育/张辉娟
中、大班幼儿同伴交往障碍因素的研究/谢玉萍
保教结合,寻求转化体弱儿童健康的研究/姚蓓喜
对全托幼儿入睡前的行为分析和思考/周念丽
儿童的发展需要和体育游戏的安排/盛建平、胡茵
论中班幼儿在体育活动中的主体性/黎纯
论幼儿体育活东中运动量的合理安排/陆海瑾等
幼儿园社会教育:
论幼儿社会性发展与品德的关系/吴文菊、李道佳
儿童道德的经济学发生兼论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理论/王冬兰、把多勋
教师对5~6岁幼儿行为的归因与幼儿自我概念形成的关系/谢天壬
促进轻度弱智幼儿的社会性发展/张莹
幼儿幽默感初探/曾素清
榜样和移情对幼儿分享行为影响的实验研究/张莉
对所谓调皮幼儿的调查研究/叶绿兰、陈达端
大班幼儿自我评价能力的培养/刘建霞
幼儿园语言教育:
幼儿语言与思维整合教育研究/郑惠萍
幼儿园双语教育的实践研究/余珍有
培养幼儿倾听行为的实验报告/张玉霞
让幼儿文学充满创造精神/陈士平
早期文字阅读的理论和实践探讨/课题组
在文学作品教学中发展幼儿的思维能力/杨静
幼儿园科学教育:
幼儿科学教育活动的特性探析/刘占兰
幼儿园生态环境教育的研究/张俊
寓美育于幼儿科学教育之中/施燕
幼儿园科学教育目标新层次的思考/姚伟
如何在科学教育中培养幼儿主动探索的精神/李岩等
幼儿现代科技教育评价的研究/夏树梅
幼儿数学教育活动中操作学习的实验研究/曹中平、易冰
中美6岁儿童数学概念发展的比较研究/林嘉绥、周正
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幼儿创造性思维/闫淑英
优化幼儿数学教育活动/陈玉萍
幼小数学教学的衔接/宋小云
幼儿园艺术教育:
学前儿童艺术综合教育研究/楼必生、屠美如
幼儿园美育实现德育同时目标的研究/刘云艳等
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一种理论框架/许卓娅
音乐审美教育与幼儿审美能力发展的实验研究/潘光玲
集体舞蹈教学活动中幼儿的学习动机激发/朱南松
预知学习理论在幼儿元素性舞蹈中的应用/严琳
审美教育与幼儿音乐欣赏/黄瑾
学前儿童美术欣赏教育的对话法/孔起英
幼儿名画欣赏教学的实验研究/林琳、吕坚
幼儿园民族艺术教育初探/杨娟等
让美工活动区“说话”/黄霞
幼儿家庭教育:
少子化时代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研究/杨丽珠等
幼儿家长教育能力结构的优化/李生兰、吴晓兰
幼儿亲社会行为现状调查报告/李丽珠等
农村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与家庭教育实验研究/蒋丽芬等
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现状分析及教育对策/张明红
社区学前教育的研究与实践/高来喜、赵艳丽
乌鲁木齐市3~6岁儿童家庭消费状况调查/王淑兰
论家庭品德教育/袁永凤
加强幼儿教师与家长的.心理沟通/熊易群
农村婴幼儿家庭教养质量的研究/廖贻
“老拐子”的故事:一份关于恐吓教育法的研究报告/刘晶波
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与管理:
论学前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翁亦诗
对广州市社区幼儿教育的若干理论思考/沈慧洁
建立有效管理机制,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徐书芳、李世霞
论温州幼教模式/丁碧英、徐爱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幼儿园自我管理的发展趋势/赵琳
创造有凝聚力的集体/汤静慧
以青年教师为主体开展教育研究/崔利玲
幼儿园的条件与幼教工作者的责任感/邓爱茹
教师素质与师资培训:
大连市幼儿教师素质现状分析及教育对策/刘阳美
幼儿教师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分析/邢少颖等
与学习风格相适宜的幼师教学策略设计/徐群
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素质的实践探索/赵继忠等
幼师职业教育技能训练和考核的实践与探索/陈松林
篇13: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理论论文
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理论论文
当前,诉辩式审判方式已成为法官审理民商事案件的主要方式,在这种模式下,当事人的自主意识得到充分的尊重,诉讼地位由被动者变为主动者,当事人必须积极参与到诉讼中来,法官的介入则被限制,因此诉辩式审判方式被认为是一种更为客观、公正的审判方式。
但是,目前我国简易程序的运行,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建立一套适应新的社会需求的、与简易程序并列的相对独立的速裁程序,已是大势所趋。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面对积压如山的案件,深感构建速裁程序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此撰写本文,试通过对速裁程序经济合理性、法理基础的分析,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提出构建我国速裁程序制度框架并使之完善的立法建议。
一、速裁程序适用的经济合理性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比较关注审判活动的公正性与合理性,缺乏对审判资源有限性的担忧;在进行审判程序的制度设计时,为了确保审判活动的公正,极力强调审判活动的程序保障和形式要求;为了保障审判活动的权威性,十分重视国家权力在审判活动中的运用,即强调司法程序的作用。然而,正是对于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过分关注遮掩了人们对审判活动的现实思考,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审判活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不仅要公正权威,也要“斤斤计较”。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审判也是一种服务,也是需要成本的,这时就需要考虑如何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来解决无限增长的案件纠纷。此时,速裁程序的运用无疑是解决案件增长和审判力量不足这一矛盾的“良方”。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曾经指出:“在经济领域内,任何资源总是有限的,不同的资源只是有限供给的程度不一而已。如何使用和配置各种有限的资源?使用得当,配置得当,有限的资源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反之,使用不当,配置不当,有限的资源只能发挥较小的作用,甚至可能产生负作用。这就是高效率与低效率的区别。”由于“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影响,“效率”一词便走出家门,逐渐“入侵”到其他学科领域,如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人类学乃至生物学等。比较典型的是法学,目前堪称“显学”的“法律经济学”,就是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研究法律问题。下面,笔者将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谈适用速裁程序的必要性。
(一)速裁程序成本较低,社会资源耗费较少 速裁程序成本低,耗费少主要是与简易程序相比较而言的。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零星权利侵害而引发的小额纠纷广泛存在,对于这类纠纷,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一般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但从实践来看,这一程序对于小额的争议而言仍显得不太灵活,小额权利的受害人通过该程序获得司法保护所支出的诉讼成本仍比较大,而且不够方便。
具体表现为:第一,对小额争议而言,审理期限过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这3个月的审结期限对于小额争议来说,显得过长了一些。不仅如此,在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的,可以转化为普通程序,而一旦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结期限又变为6个月,如果因特殊情况在6个月内不能审结的,经过本院院长同意后,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同意。实践中,有一些本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由于法官办案拖拉,不能在3个月内审结,于是以“案情复杂”为由转化为按普通程序审理,从而人为造成审结期限过长。这样,即使是小额争议,也可能在6个月内甚至更长的期限内审结,从经济分析的角度来说,这对小额争议是不经济的。
第二,审理程序不够灵活。在实践中,有的法院在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基本上按照普通程序的要求进行审理。许多国家法律规定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在晚间和节假日进行,我国法律对小额争议的受理和庭审期间没有这种灵活的规定,这客观上影响了小额权利受害人诉诸法院的积极性甚至可能性。
第三,在案件的管辖上,“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不便于小额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即小额纠纷的原告必须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这对小额纠纷的原告极为不利。 可见,虽然简易程序已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但这一程序还不能满足审理小额争议的需要。小额争议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更加简易、灵活的程序,即本文所论述的速裁程序。
(二)速裁程序往往可以将纠纷解决得较为彻底,能够较为有效地化解矛盾冲突,因而其具有较高的收益 速裁程序之所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不仅是因为其成本较低,还因为其易于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的质量较高,所以说,速裁程序不仅“价廉”,而且“物美”。
由于速裁程序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争议双方当事人对该程序具有选择权,调解又是该程序的主要方式,纠纷当事人往往容易妥协互让,使诉讼真正从“握紧拳头的对抗”转化为“张开双手的理解”,能更彻底地解决纠纷,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比如“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之间或者是比较密切的亲戚朋友之间的纠纷,若严格按照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规定的庭前准备、开庭审理一步步来审理,时间上的等待很容易使双方当事人的心里发生变化,双方的矛盾也容易激化,这样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而且也没有取得较好的收益。
(三)速裁程序可以促使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 就民事诉讼而言,其成本的构成主要包括:
1、人力资源:包括法官、书记员、陪审员、法警、翻译人员,还需有诉讼当事人、律师、证人、鉴定人员的参与。
2、物力资源:如法院为诉讼所必须的法庭设施、通讯、交通设备以及当事人被查封、扣押的诉讼标的物等。
3、财力资源:如法院工作人员的薪金、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以及证人、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的交通、住宿、误工补偿费及执行实际支出费等。
4、时间资源:诉讼过程中的时间耗费,不仅减少了主体利用这些时间从事其他活动的收益,而且同时伴随着人力、物力、财力的增加。 司法资源不足的呼声一直伴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程,而司法资源的不足不是单纯一个数字上的问题,不可能单靠人员的增加就能解决,因为人员的增加总是有限的滞后的,而社会纠纷总量是不确定的,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
而对于一审(尤其是基层法院)案件来说,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纠纷”的案件数量并不是很多,所面对的案件类型大都集中与饮食服务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对案件事实一般都没有争议,真正的疑难复杂案件并不多。而在法院机构设置上,只有审判业务的分工,而没有案件审判阶段的分工。案件不做区分地都一概进入审判流程,审判人员整天埋头忙碌于那些并不需要很多法律专业技能就足以解决的所谓纠纷之中,造成大量司法资源的浪费,而这种浪费是不可能简单地通过增加人员所能弥补的。反而有些案件投入太多的时间与人力,与所产出的效益相比,极不协调。适用速裁程序后,对那些没有必要正式进入庭审的简易案件,依法在简短的时间内实施速裁,让有限的审判资源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精力专门致力于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与裁判上,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
二、构建我国速裁程序的法理基础
建立适用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速裁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理:
(一)协调效率与公正之间的关系
速裁程序的设计无疑是从诉讼效率的角度来考虑的,让当事人比较容易地诉诸司法,以较少的时间和费用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小额纠纷。然而,当事人行使诉权不仅仅单纯是希望由法院来解决纠纷就行,还包含了对裁判结果公正性的请求。因此,为保障小额纠纷当事人的权益,在设计速裁程序时,必须兼顾效率与公正的关系。既要保证这一程序的简便易行,同时又要考虑给当事人以基本的程序保障。如果该程序根本不考虑程序的公正问题或者说这一程序从根本上说是不公正的,那么,即使通过这种诉讼程序解决了纠纷,也不能说当事人的权益就获得了保障。
(二)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平衡
目前,对速裁程序批评的最多的就是认为速裁程序是以“牺牲”程序正义来换得实体正义的。他们认为只有从正当的程序过程中产生的结果才能有最大可能是正确,而从非正当程序中产生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能视为正确。完善的程序有着许多的基本内容,它最基本内容保证程序参与者通过严密而公平的程序设计保障实现各方的诉讼权利。这些程序不仅要求当事人必须遵守,而且强调立法者及法官都有义务设立制度并遵循制度,以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程序正义就是严格遵守程序原则,审判程序充分保证当事人及其他参与者的诉讼权利。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比,速裁程序确实省略了许多环节与程序,如不采用公开,直接言词等基本原则,是否背离正当程序的一些内容,从而动摇程序正义价值的基础?事实上,速裁程序并不是随意地省略程序,是在不损害程序正义的基础上考虑程序经济性,简化的环节与程序是考虑了案件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特点,省略的是非必要环节与程序,不会损害程序正义价值,符合正当程序之理念。
为保证正当程序理念实现,在适用速裁程序时,就应当注意到程序的必要性与非必要性的区别,对涉及到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的环节是必要性,应给予充分保障,例如当事人辩论权、当事人举证权等一些基本诉讼权利,均应给予充分保护,另一方面还应给予程序救济权。如发现案件不适应速裁程序,应终止速裁程序,转由其适用其他程序审理,还有当事人一方拒绝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也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慎重选择,是保证速裁程序正当化最为基本的要求。民事诉讼所追求的首先是程序的公正。其次才是程序的效率,不能为追求程序的效率而动摇程序的公正,这一最为基础的价值目标。
(三)遵循费用相当性原则
“所谓费用相当性原理:是指在当事人利用诉讼程序或由法官利用审判制度之过程中,不应使法院(国家)或当事人(公民个人)遭受期待不可能之浪费或利益牺牲,否则,显受如此浪费或牺牲之人即得拒绝使用此种程序制度。”民事诉讼制度目的之一是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基于费用相当性原理,民事诉讼制度也应当考虑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费用的节省等程序利益。一般来说,程序越复杂,不仅法院工作需要更多的预算,当事人的花费也更多,二者是成正相关的,因此,就小额纠纷的权利保护而言,不应当通过复杂的程序予以保护,而应当从提高诉讼效率的角度,通过简易化的程序予以保护。
(四)保障当事人平等诉诸司法的权利 我国宪法确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根据这一宪法原则,公民也有平等的诉诸司法的权利。在起诉之前,不论什么纠纷当事人,都可以平等地诉诸法院。如果普通公民尤其是财力不足的公民为解决小额争议而是使用国家设立的程序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那么,他们将可能不得不放弃利用诉讼程序的权利,这样的一种程序设计,实际上导致了人们不可能平等地使用请求权。速裁程序就是为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诉诸司法的权利而设立的。
三、速裁程序运行的保障
(一)立法上规定速裁,使速裁的适用有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审判程序,并没有规定速裁程序,因此,速裁程序对简易程序的再简易也就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未免有“审判造法”之嫌。正是由于缺乏法律规定,实践中的速裁程序有很多问题难以达成一致认识,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必然会出现司法实践中的各自为政,不利于法律的.统一性。审判活动是一项保守的司法活动,只能按照立法已有的规定去操作,司法脱离立法,都会有损于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因此,应当首先通过司法解释确立其法律地位,待将来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再以基本法的形式加以规定,以避免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尴尬局面。
(二)明确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标准
立法上明确划分速裁程序适用范围,以区别于简易程序。对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可以三种形式进行划分:
1、以案件类型来确定。具体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租赁、物业管理纠纷。
2、以一定金额作为划分适用速裁程序的标准。参照台湾地区规定10万台币以下请求给付金额或其他有价证券的诉讼适用小额程序的规定。具体金额的确定应立足于我国的国情,针对我国各个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标的额标准应以省市区为区域划分,原则上定为5万元人民币以下适用速裁程序,在此定额基础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作出相应调整。
3、依当事人的合意适用速裁程序。当事人对于速裁程序的适用是有选择权的,但是立法上应对这种选择权进行限制,否则速裁程序就会受当事人的意志左右,只要一方当事人不同意速裁,法院就无法启动该程序,这使得速裁程序成为“镜花水月”。因此,要对其适用范围和条件作出强制性规定,一旦条件成就,无须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就必然引入速裁程序,这样速裁程序才会具有生命力。对不在速裁程序范围内的案件,当事人愿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法院可以尊重当事人的意志适用该程序,这样才将当事人的能动性与法院的职权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
(三)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民商事简易案件,这类案件一般简单明了,争议不大,案件承办的难度不大,适用法律也容易把握,基层法院的法官具备正确审理这类案件的能力和条件,能够保证及时、公正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一审终审可以提高审判效率。当然,这会改变国家的审级制度,但笔者认为这种“多元制”的审级制度更有利于发挥不同审级的功能,把简单的民商事案件放在基层法院解决,也有利于上级法院减轻工作压力,有更多的时间来指导和监督各级地方法院的工作,平衡全国的司法尺度。日本、韩国等国实行的小额案件一审终审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但由于我国法官职权的运用容易忽视当事人的处分权和利益,尤其在没有上诉程序的情况下,可能造成有悖于当事人利益和小额诉讼宗旨的后果,因此我们在实行一审终审时要确立小额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即在小额诉讼裁判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上诉。
(四)速裁程序审理的特别规定
考虑便于当事人诉讼,法院除了在正常的工作时间接待、审理当事人提起的小额争议外,还应当在节假日和晚间接待当事人的小额争议的起诉和进行审理,这样才真正的实现了“司法为民”。 按照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可以不用进行庭前准备程序,可以直接开庭。当事人双方要求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有关书面文件询问当事人并审核有关证据,直接作出判决。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就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交的证据不清楚时,法官应积极地行使释明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则上当事人不能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也不得提起反诉,但如果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仍属于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的,应仍然按照速裁程序审理;若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超出了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但当事人双方合意仍适用速裁程序的,法院可以决定继续适用速裁程序。
(五)调解为主的结案方式
速裁程序应以调解结案为主。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依职权发动调解程序,力求耐心、细致,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利益,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以期更为有效地解决当事人纷争,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当然,当事人双方不愿意调解的,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此时法官就应行使裁判权,以使部分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仅仅引一时意气调解未成的案件不致流入正常程序,无谓拖延诉讼时间。
(六)诉讼文书要简便
速裁法庭使用更为简便、格式化的诉讼文书。固定法庭笔录、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内容。法官或书记员只需填写“是”或“否”,以及当事人简单情况后即可完成庭审笔录与法律文书的制作。如婚姻案件,双方若无争议,只要所需证据材料齐全,书记员填写既可用作法庭笔录亦可视为调解协议的登记表格后,法官即从电脑调出相应的调解书模板,几分钟之内便可送达调解书。
(七)设立速裁特殊管辖原则
从实现小额权利人能享有快速裁判的程序保障权利之目的,防止权利请求人因起诉应诉而付出与主张权利不相当的费用,不利实现和保障小额权利。立法上应规定速裁程序管辖在原告就被告的基础上,从便利权利人原则出发赋予权利人有选择管辖之权利。
(八)与执行程序对接
如败诉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申请执行的,执行庭应在执行时予以优先执行。
四、结语
综上所述,速裁程序制度对于小额事件被害者的权利救济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通过速裁程序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对降低诉讼成本、抑制诉讼迟延、简化诉讼程序大有裨益。在我国目前案件数量急剧增加,诉讼周期过长,效率较低,出现大量积案时,我们应该构建并完善这一优秀的制度成果,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速裁程序制度,提高诉讼的效率,实现诉讼的效益化。这也是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的司法主题,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重要体现。当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小额诉讼制度内在的缺陷和不足,在实践中应该给以足够的注意。
注释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页。 “法律经济学”又被称为“经济分析法学”或者“法和经济学,是在20世纪60、70年代以后在西方(主要是美国)日趋成型的以门交叉学科。 陈卫东、李洪江:《正当程序的简易化与简易程序的正当化》、《法学研究》第2期。 邱联恭:《司法之现代化与程序法》,台北三民书局有限公司1992年版,第272页。 棚濑孝雄:《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9页。 参考文献: 苏泽林主编:《立案工作指导》第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版。 苏力主编:《波斯纳文丛9:联邦法院挑战与改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 姜启波、张力著:《民事审前准备》,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
篇14:审美权力假设与国家美学问题论文
审美权力假设与国家美学问题论文
近年来,“审美权力”引起了学界一些关注。与审美权力假设力求在文艺领域内以至文化社会学层面对当代艺术的审美拯救功能及审美文化的社会控制的肯定相应,“国家美学”重视审美的社会性特征及日常生活在审美权力生成和发育中的重要意义,重视当代美学研究与社会进步、国家发展的内在关联,从“重写中华审美意识”出发,主张后现代语境中大众文化的品格提升和价值创构。
康德的“审美无利害”论曾经使相当多的中国学人认为审美是不与现实功利目的相搭界的纯粹精神活动。其实,康德对“审美无利害”论的强调是囿于形而上层面对人的先天审美能力的肯定,是对审美过程中审美主体的非功利状态的彰显;“审美无利害”论实则指审美直觉过程中人的审美能力的瞬间状况,而不指涉审美活动在个体心境意绪层面和社会政治层面所引起的情感愉悦和精神升华。实际上,康德不仅肯定了审美活动对人类精神世界完整性的价值功用,还将审美活动视为陶冶人类心灵必不可少的手段,其思想具有现代美学审美功利主义的一种潜在内质。
审美是一种能引起愉悦情感的活动,人为了寻求审美状态中的那种迷离隐约或激越深远的愉悦而从事审美活动。审美的功利目的不是审美与功利的简单相加,而是指以审美手段获得精神愉悦或情感超越的目的或者说是审美本身所内蕴的功利目的。审美功利主义思想在王国维和蔡元培等身上已经得到鲜明的呈现。如果说王国维的“无为而为”还只是对康德“审美无利害”论的误读,那么蔡元培的“以美育代宗教”的呼吁则是对审美功利主义思想的大力张扬,是中国的审美现代性话语的一种启蒙。
如果说西方审美现代性是基于康德审美无功利性哲学命题之上的对日常生活及其意识形态的否定,是对科学理论的认识-工具理性的深刻质疑和对感性的审美经验的礼赞并且否定、批判和颠覆多于建设的话,那么,中国的审美现代性则因缺少现代性语境,自王国维对西方美学“审美无利害”的误读开始,就有相当程度的现代性企求。王国维意在张扬现代理性的“感性启蒙”,以审美的否定和超越为现代性推波助澜。同是受康德和席勒的审美“纯粹性”的影响,蔡元培所倡导的“纯粹之美育”虽有西方审美现代性对审美独立性的强调的感性的一面,但他的“以美育代宗教”的思想强调审美在社会政治意义上的审美功利主义思想,则具有通过审美介入社会政治的强烈愿望。
与康德的审美判断狭隘地集中在理智化的形式特性上不同,美国著名实用主义大师杜威强调“恢复审美经验同生命的正常过程之间的连续性”,强调艺术应成为“以其统一的生命力的形式服务于人的整体”。对杜威来说,所有艺术,都是生命有机体和它的环境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是一种包含能量、行动和材料重新组织的经历与活动。虽然美的艺术已经日益变得更为精神化,但有机的底层,仍然保持为胎动和根深的基础,仍然保持为一种使生命得到极大增进的情感能量的持续来源。更重要的是,艺术通过增进鼓动和激发我们的直接经验,从而帮助我们“实现自己所追求的无论什么样的更长远的目的,来以全方位的方式满足生命体”。
正如伊格尔顿所指出的,审美一方面重建个体和总体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又把社会统治更深地置于被征服者的肉体中,并因此作为一种最有效的政治领导权模式发挥作用。审美影响社会政治是因为它作为独特的意识形态形式具有的情感渗透和沟通能力,审美总是通过禁忌、仪式和时尚等审美制度因素渗入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是审美权力得以生成、发育和流转呈现并实现个体与社会间审美关联的基源性领域。一方面,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很多情况下不同程度地淡化了凝重的政治功利性而趋向于灵动的美的境界,对某种政治动机和政治因素起到软化和消解的作用;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个人选择的自主性和自由性,使霍克海默所谓“内化的压抑”成为个人在其私人生活空间中获得美的享受;日常生活为社会性个体开辟了相当自由的境域,并为“整个生命体”的感性丰富性提供了现实条件。审美权力作为一种具有弥漫性社会功能的感性知识话语,必然存身于当代政治、经济、文化以至大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审美权力除了着重于文学文化领域的审美强势话语外,还应包括主流意识形态塑造下的民族凝聚力、受主流媒体控制的当代知识话语、作为审美制度而呈现的禁忌仪式等,甚至还包括关系人们日常起居的世俗化欲求中的消费时尚。
审美权力假设强调立足现实,强调在艺术审美的内部规律与社会人生外部条件的共时性中彰显话语强势,因而具备对当代各种审美文化现象以至更其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的独特阐释能力。作为多元文化语境中的话语努力,审美权力假设的理论生长需要自己走出狭隘纯粹的文艺圈子,走向更为广阔的日常生活领域以至建基于其上的当代审美文化、社会交往、国家政治等领域。审美权力假设需要在新的历史语境中思考日常生活,思考自己与审美文化、社会交往以至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
正是基于审美意识形态的特征及审美权力由文学文化领域向大众日常生活的强力渗透,当代国家形态及国家文化建设中审美与政治有着密切关联。一方面,国家美学通过渗入并借助国家权力强势介入社会政治现实和国际文化交流,从而实现“重写民族审美意识”的强烈愿望,具有积极入世的功利诉求;另一方面,国家美学以区别于强势政治权力和狭隘官方意识的审美权力话语形式介入公共空间,从而弥权与无政府的矛盾。国家美学将自己的根本目标定位于协调社会发展与个体审美欲求之间的冲突,寻求自身合法性基础上进行“和而不同”的文化“对话”,以求得人际、国际、人与自然间的整体性的动态和谐。
如果说审美权力假设是对经典的审美非功利性原则的一种挑战,是对各种反权力话语泛滥、艺术标准“自说自话”局面的一种反拨,那么“国家美学”则是审美权力假设“重写中华审美意识”理论生命的自我生长,是基于跨文化交流中的文化身份问题及国家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所作的学术探索。美学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以至大众日常生活有何关联?美学研究如何使个体人得到感性丰富性,如何使国家精神文明建设真正走上适应人的主体性需要的道路?――这些尊崇“块茎思维”的反权力话语避而不谈的“国家思维”问题,恰恰都是国家美学所着力关注和应予解释的基本问题。
作为一个与国家哲学、国家伦理以及国家主义等联系的重要理论概念,“国家美学”是主流意识形态所营造出来的一种审美权力话语。但如果把“国家美学”仅仅归结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产物,归结为官方政治意识或政治权力影响下的文化、经济意识形态的产物,而不考虑来自底层大众的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国家传统文化的积淀以及当代传媒话语的新情况和当代国家建设的新问题,那么,国家美学就很容易被混同为庸俗政治和官方话语。
“国家美学”首先要涉及的'是“国家”概念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国家定义为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否则无法有效地解答今天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统治职能及社会管理职能。在这里,国家利益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虽然当今跨国贸易和国际文化交往日趋密切,全球化进程成为一种全面而深刻的历史必然,传统国界在某种意义上似乎在隐退,“国家”观念也似乎有被“地球村”观念所取代的趋向,但“国家”必然是极具现实意义和仍将在相当长远时间内发生影响的独特力量。
考虑到“国家”所处的个体主体与人类主体间独特的历史形态和理论地位,国家美学不只强调自身在国家范围内的现代性体系化诉求,还充分考虑国家体系内的个体主体性和国际间平等对话的国家主体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家美学既注重“个体主体间性”,也注重“国家主体间性”。国家美学是借助社会政治意识形态和国家―民族观念所建立起来的既关乎个体生存意义又关乎社会稳定、国家发展、国际局势以至人类命运的审美权力话语。国家美学重视社会个体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个体主体的感性丰富性存在,也重视国家主体在国际政治局势中对霸权主义的权力制衡和对自身主体地位的维护。国家美学既需要重视作为主体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存在的整体性和谐,也重视传媒、政策等意识形态工具对民众日常生活以至跨国新闻传播实施强势审美拯救和主体身份抗争,而这方面恰恰是“民族美学”在当代文化媒介语境中无法做到的。“国家美学”具有能以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优势,整合民族文化所有资源从而在全球化现代化语境中获得审美话语的综合拯救强势。“国家美学”强调审美权力中美学的渗入和美学对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各领域的解构和建构性意义,强调世界文化交流“对话”中的国家身份。
国家美学是一个源自深厚民族文化积淀而广泛渗入社会生活的意识形态体系。国家美学处于国家与审美体验的过渡性空间,具有向理性国家与感性经验两方面进行弥漫性渗透的能力,它处于来自国家理性与感性肉身等方面的挤压和塑形力量的缠绕牵系之中,但它更强调“美学”的感性批评精神。国家美学既是对民族国家主体性的捍卫,又包含着对民族国家主体性的反思、批判,它力求自己在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保持自我生命,通过审美颠覆、审美救赎和审美建构等手段以不同于政治话语、经济调控、法律制裁、道德谴责的独特功能对社会发生作用。它有弥合阶级矛盾、维护国家政治统治保守的一面,也有引领大众超越现世低俗没落走向新生激进救赎的一面。
我们认为,美学必须而且应该直面受跨国集团及西方意识形态操纵与诱导的大众消费文化,努力营造具有强势拯救力量的精神文化氛围,以具有“正面价值”的艺术审美产品满足个体的感性丰富性需要。国家美学应该而且能够以居高位者的宽容来关注、赏识以至兼容与其结构性指向的呈现出多样性审美解构倾向,从而在个体及社会的广泛领域里呈现自己一定时段、一定层面的强势“控制力”。
篇15:中国传统文化与21世纪世界文化的格局
中国传统文化与21世纪世界文化的格局
通过阐述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学说和知识体系,以及世界强势文化(欧洲、美国文化)的精神实质,分析并预测了21世纪世界文化的格局.在21世纪世界各民族文化的碰撞、交流和融合中,根基深厚的中国文化必定占有它重要的一席.
作 者:周仪 周鹤乐 Zhou Yi Zhou Hele 作者单位:周仪,Zhou Yi(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广西,南宁,530004)周鹤乐,Zhou Hele(广西外事办公室,广西,南宁,530026)
刊 名: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年,卷(期):2006 28(2) 分类号:G04 关键词:文化 精华 碰撞 融合 格局★ 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 开题报告论文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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