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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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篇1:江西农业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江西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根据教育部及《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欢迎获得本校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名额和学制

1、我校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校内外推免生专业情况表》。

2、在不超过报考专业导师招收硕士生名额规定的前提下,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不受限制。

3、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1、接收校内推免生的条件参照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执行。

2、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条件为: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毕业时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英语六级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可优先考虑。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免生报考(9月28日后)。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报考我校志愿。

2、复试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及各相关单位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申请者发送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申请材料提交。本校推免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志愿即可,无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校推免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供:

(1)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成绩单1份;

(2)《江西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发表学术论文及其它可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4、组织复试工作(10月19日前)。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自行确定,并负责通知各位考生。其中,校内推免生复试工作需在10月1日前完成。复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推免生申请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上报(10月20日前)。各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6、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硕士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从2016级硕士生开始,第一志愿报考及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破格和MPA硕士生)入学报到后,由原来一年级直接享受校研究生一等奖学金5000元调整为享受新生奖学金6000元。

2、硕士生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比例为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

(6)助研津贴:研究生导师向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MPA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每生每年至少1200元。

五、其他

1、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2、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我校2016年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篇2: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5、英语基础较好,能够阅读相关专业的英语文献。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除MBA、MPA、MTA三个专业之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个专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具体接收人数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 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请参照我校网站公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日程”。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A、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www.chsi.com.cn/xlcx/bgcx.jsp);

B、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C、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与公示。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学制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制3年。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硕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制2年。

2、奖助

对于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立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详见我校网站发布文件)。同时还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等。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31-86180804,邮箱:pjb@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0531-86180647,邮箱:xjw@sdnu.edu.cn。

篇3:浙江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浙江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取得所在学校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范围

1.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

2.我校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详见附件2.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须带上审验。

1.《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四、接收流程

1.9月28日―10月8日: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中注册报名,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报名名单,发出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和安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2.10月9日―14日: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集中复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

3.10月14日―15日: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待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资格复审

我校于2016年4月前,将对取得初录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21004

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传真:0579-82280023

邮箱:yzb@zjnu.cn;网址:yzw.zjnu.edu.cn/

点击查看: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篇4:温州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6年温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2-2.5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招办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5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大体系。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一) 助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2、助研津贴:文科2500元/生.年,理工科4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3、困难补助:-5000元/生.次,资助人数为:10-25人/年;

4、助管岗位:400元/生.月,学生自助申报,资助比例为:15%;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二) 奖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根据省下发指标执行,获奖比例约为3%左右;

2、学业奖学金:针对新入学研究生设置新生奖学金8000―10000元/生.年,针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综合奖学金: 8000―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均为:100%;

3、专项奖学金:谷超豪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梁助学金:6000元/生.年,陈国同奖学金3000元/生.年;

4、科研奖励:根据学校科研政策执行,具体可见研招办网站;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生,资助比例为:15%;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生,资助比例为:约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请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题: yjsb.wzu.edu.cn/zsw/Art/Art_1/Art_1_122.aspx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温州大学研招办电话 / 传真:0577-86680868 , 0577-86598062 邮箱:yjs@wzu.edu.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南校区行政楼 邮编:325035

篇5:成都理工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成都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热忱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为使我校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及预计人数,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成都理工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或参见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如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7.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4.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英语水平的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的有关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方案以各学院及相应学科专业的'安排为准。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按推免系统中各学院的通知内容,带齐相关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复试,并交纳复试费120元/人。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月24日之前完成。

五、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1. 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增加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2. 复试的基本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复试的形式

笔试、面试(口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复试的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需要确定。

4. 复试成绩:待录取推免生必须有复试成绩,复试按照复试小组制定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各项测试满分为100分,各项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 体检: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或带本人一寸照片面试报到后到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 拟录取。学校对复试合格者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录取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www.gra.cdu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通过申诉渠道进行申诉,相关部门会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奖助政策

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最终奖助学金标准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校纪委:028-84077934 研招办:028-84078699

通信地址:成都理工大学研招办,邮编:610059

篇6:北京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现将我校20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型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1万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详见简章(年简章暂未公布,可参考简章)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预计下学期初正式公布方案)。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既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又奖励学业成绩优秀者,且奖助额度和获奖比例将有很大的提高。其中学术型硕士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主要是推荐免试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奖励额度为0.8万元/生。

二、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请分别查询2014年学术型硕士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博士生专业目录(均暂未公布,预计在8月底公布)。除有特别说明的外,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以及珠海分院外,其他硕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凡接收本科直博生的专业或导师已在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2.有志于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申请人经考查合格,可以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的,第一、第二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和管理,第二学年末经考核合格的,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于第三学年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完成博士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3.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导师)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学制为5年。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为3年。本科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所有硕士生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进行资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完成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经考核认定为不适宜作为博士生培养的予以退学处理。

二、申请条件

1.品行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4.申请人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或我校补偿名额。学术型名额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外推名额或我校补偿名额;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内推名额,且不能申请补偿名额。补偿名额为竞争性名额,只能用于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学术型研究生,详细说明见附件一。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营员和我校本科生)最晚于9月20日前登陆网上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网上申请系统目前暂未开通,将在2014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后开通,时间预计为8月底。

2.寄送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各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阅。

我校部分学部(院、系)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和材料寄送截止日期有可能会提前,如果提前,我校将在9月上旬在网上申请系统及时公告,请注意查阅。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并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如果教务部门暂时不能盖章,请先将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寄来,复试时再补交教务部门盖章的申请表)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pdf或jpg格式版。

(3)个人自述1份(见附件,可正反面填写)。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并被预录取的营员只需提供第(1)和(2)项材料。

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以免耽搁!

3.复试与接收

学部(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复试费100元。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发放《拟接收函》。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经考核拟接收的申请人,不再进行复试。

四、其他

1.接收为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部(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于月18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般到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领取)寄送到接收学部(院、系),逾期不能提供的,将被取消被接收资格。

获得本科直博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不必进行硕士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需按照上述要求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需参加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未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2.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接收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及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3.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被接收资格。

4.获得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6.联系方式。北师大研招办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点击此处查询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附件列表: 1 、补偿名额说明 2 、个人自述。下载地址:graduate.bnu.edu.cn/ReadNews.aspx?NewsId=13080308466

篇7:福州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规范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使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和《福州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交叉学科除外),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详见附录《福州大学20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拟招生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yz.chsi.com.cn/tm)上填报志愿。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下载《福州大学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填写后与有关学院联系预登记。

2.我校将分批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时须向有关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 学分绩点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提交原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复试工作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

5.研招办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6.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名单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9月28-29日  第一批接收推免生复试

10月8-10日  第二批接收推免生复试

10月19日-20日  第三批接收推免生复试(接收计划尚有余额的学院或专业)

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布。

本校推免生于10月20-21日在校医院体检。

外校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具体见学校公布的信息)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每月500元,全年6000元。

2.优秀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奖励对象是推免生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推免至我校的学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65%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七、申诉渠道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山北行政楼三楼研招办

邮政编码:350116

联系电话:22865580(监审处),22865506(研招办)

篇8:辽宁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6年辽宁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为保证招生工作质量,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2016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预计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开通志愿填报时间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合格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培养单位具体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1)外语笔试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部分专业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体格检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不能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各复试院系(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2.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向同意接收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位标准依据各专业具体要求。

2.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

(1)学业奖学金:全部推荐免试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3)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七、其他

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政策调整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2016年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9月3日

篇9:深圳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深圳大学是由深圳经济特区主办的一所“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学校创办于1983年,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名校援建,当年筹建,当年招生,被誉为“深圳速度”。建校33年来,深圳大学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施完善、师资优良、管理规范、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良好办学声誉的综合性大学,毕业生中涌现出马化腾、史玉柱等一批著名的创新创业精英。近年来深圳大学也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赞誉,被誉为:

中国内地离香港特区最近的大学

中国校园环境最优美的十大高校之一

中国就业率最高的二十所大学之一

中国创新创业环境最优越的大学之一

中国毕业生最满意的二十所大学之一

中国办学资源最充裕的地方大学之一

中国内地发展最快的地方大学之一

中国师资力量最强的地方大学之一

深圳大学现已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群建设高校行列,深圳市三年投资10个亿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计划到2020年,学校的综合实力进入广东省高校第一方阵、全国高校前50位,初步实现“高水平、有特色、现代化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

深圳大学现面向全国推免生发出邀请,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深圳大学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以及各专业联系方式等请参阅《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校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当年总招生人数的50%.

三、接收和选拔程序

接收推免生工作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中进行,“推免服务系统”的开放注册起始时间为9月22日,填报志愿开始时间为9月28日,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拟申请深圳大学推免生的同学可于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深圳大学将派专人跟踪服务考生进行推免申报。深圳大学接收待录取结束时间为10月20日。有关深圳大学接收和选拔推免生的具体程序等请考生关注《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奖助政策

1、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2017年深圳大学提高了国家助学金,从6000元/年提高到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请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2017级)》。按照深圳大学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7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2、除学校层面重奖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外,学校各招生学院(部)也在学校奖助学金的基础上设立了各类推免生奖学金,如:

招生学院(部)

奖励对象

奖励金额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2万奖学金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985或深大生源推免生 追加2万元 其他高校推免生 追加1万元 光电工程学院 985生源推免生 追加2万元 其他高校推免生 追加1万元 土木工程学院 推免生 新生筑梦奖学金1万元 材料学院 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1万元 管理学院政治学专业 推免生 3年奖励2万元 信息工程学院 985、211和深大生源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奖学金2万元 其他高校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奖学金1万元 心理与社会学院 学术型专业:985或深大生源推免生 追加2万 学术型专业:其他高校推免生 追加1万元 …… …… ……

(注:奖助学金等发放具体信息可咨询学院)

3.深圳大学将对来校参加复试并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交通食宿补助,其中广东省外推免生1500元/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推免生800元/人。考生须提供来校复试的实名机票或者火车票。

五、其他事项

1、其他具体信息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

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0755-26534925

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zsb.szu.edu.cn

新浪微博:p>

公众微信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szu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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