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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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共5篇))由网友“一口菠萝蜜”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四川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四川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四川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学科研究、艺术教学和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美术与设计人才,20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招生学科与专业:

1、学术型(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美术、艺术设计)

各专业研究方向详见我校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 制:三年

招生计划: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定160名(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的2013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二、报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较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业务能力较强,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并有志进一步学习提高、潜心学术研究的大学毕业生。

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招生体检规定的合格标准。

报考人员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

3、现场报名时间:月10日―11月14日(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4、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重庆市大学城校区)

5、报名办法:

①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与网址,如实正确地填报考生基本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等。

②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交验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有学位证的必须提供学位证)、缴纳报名考试费。

③凡未在我校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考。

四、考试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1、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时间:专业基础、设计基础为6小时,专业理论为3小时。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时加试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两门业务课。

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市大学城校区)

考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加试。

2、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美术、艺术设计专业:①专业基础②艺术理论

艺术学理论:①艺术评论②写作

3、专业复试:

对政治理论、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控制分数线,业务课考试成绩均合格,总分达到教育部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报考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一定比例组织差额复试。

各专业复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

A.往届考生应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B.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格检查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我校在复试期间统一安排。

六、录取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统考科目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业务课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数,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对弄虚作假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相关费用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加试、专业复试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考生报考研究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八、培养费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生的培养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非国家计划内委托培养、定向、自筹经费等学生的培养费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学年收取,于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九、毕业与就业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毕业研究生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及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严格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

十、其它1、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现行规定办理。

2、定向及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本简章如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符,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篇2:辽宁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下旬结束,具体各专业接收人数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 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8)不接收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9)部队学历考生应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后方可报考。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超过40周岁的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仅面向部分学术学位专业招生,详情见辽宁大学2012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条件如下:

1.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其他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关于接收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2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800人。其报考条件须符合报考条件(一)全国统考中的1,2,3(1)(2)(5)(6)(7)(8)(9),4,5项要求,还应具备如下要求:

1.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法律硕士(JM)(非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 法律硕士(JM)(法学)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其他专业学位专业

应符合报考条件中(一)全国统考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网报时间20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yz.chsi.com.cn(教育网);yz.chsi.cn(研招网)。

3.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必须选择辽宁大学报考点,其他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 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等,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6. 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填写错误或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7. 考生必须于2011年11月10~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具体提交材料详询报考点。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入学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其他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7~8日。

3.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简章。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四种类型,其中:

篇3:郑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我校278个专业(含19种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500名(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名(含推荐免试生)。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意向招生计划是根据招生专业培养条件拟定。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

①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篇(含1篇)以上;④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奖(前5名)。

2、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

三、考试科目

(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除特殊要求专业外限报英语。

(二)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教学司〔〕48号文件要求设置。

四、学制和招生类别

(一)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型研究生的'学制2-3年。

(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院系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院系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归属一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的考生及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必须到郑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郑州大学报考点设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按照相关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篇4:郑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于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月成为河南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近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招收全日制硕士生3712人,博士生190人,招收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员370人,使各类在校研究生达到13000多人。     目前,郑州大学学位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门类61个一级学科;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1个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8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0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以及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有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国家级重点及重点培育学科,省级一级重点学科21个,二级重点学科18个。现有两院院士26人(专职院士4人,双聘院士22人),博士导师200多人,硕士导师1900多人。在对外交流方面,已与美、日、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郑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中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今天的郑州大学正把研究生教育作为强校之路,朝着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一、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30个专业(含18种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500名(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推荐免试生)。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意向招生计划是根据招生专业培养条件拟定。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二、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     ①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 篇(含1篇)以上;④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奖(前5名)。       2、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三、考试科目(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限报英语。     (二)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教学司〔2011〕15号文件要求设置。四、学制和招生类别(一)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两年。     (二)招生类别:分全脱产与在职攻读两类,在职攻读不享受三助奖学金。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院系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院系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归属一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美术系的考生及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必须到郑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郑州大学报考点设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

篇5:青岛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2013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推荐免试、国家计划、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共1830名。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grad.qdu.edu.cn/yzb)查询。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门类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初试合格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不用加试)。加试科目及特殊要求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

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简章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身份证和毕业证(学生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艺术硕士)、美术学、美术(艺术硕士)、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艺术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业设计工程、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青岛大学”考点,于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在我校参加考试。在其他考点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将不被批准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非上述考生可选择当地考点报名、考试。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使用一代身份证及军官证等)、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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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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