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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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篇1: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3号)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20xx〕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我省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换证。

二、为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前的,均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之后(含)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三、换证时,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四、换证时,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有效证明办理变更。

五、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并已到换证期限的,必须先办理换证手续后再办理调转手续。外地调入的已到换证期限而未在调出地办理换证手续的,在办理调入时一并办理换证手续。

六、根据《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持证人员换证时,必须完成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凡换证前6年内有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必须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补齐后方可换证。

七、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采用二维码防伪技术,各地制证窗口必须配备具备识别和提取二维码信息的扫描枪(仪)。

八、换证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市所需会计从业资格证免费到浙江省财政厅领取;各县(市、区)所需会计从业资格证免费到所属市财政局领取。

九、委托他人代办换证手续的,除需携带相关换证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或毁损按规定补办的,不作换证处理。

十一、各地应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本次换证的意义和要求,并通过门户网站、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期应换证人员及时换证。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持证人员换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换证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

浙江省财政厅

20xx年xx月27日

篇2: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主管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3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赣财会〔20xx〕2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我省自20xx年6月1日起开始换证。换证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财政局确定。

二、为节约成本,确保换证工作有序开展,换证工作采取分年度分批进行。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前的,均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之后(含)至20xx年7月1日的,应当在7月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xx年7月1日之后(含)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三、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见附件1),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省财政厅发放的省直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一到南昌市财政局换证,

四、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持证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有效证明办理变更。姓名或有效身份证发生变化的,由设区市财政局收集汇总后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修改。

五、因旧版证书遗失需重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应当在我省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遗失作废,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见附件2),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证书。

六、持有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我省的人员,应在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见附件3)、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地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按本文件第二条规定换发证书。

七、持证人员换证时,必须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完成规定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不予办理证书更换手续。

八、为防替考等舞弊现象,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采用激光彩色打印照片和二维码防伪技术,各地发证窗口必须配备激光彩色打印机和具备识别和提取二维码信息的扫描枪(仪)。

九、各级财政部门应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本次换证的时间、意义和要求,及时通知到期应换证人员换证。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持证人员换证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对换证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告。

附件(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江西省财政厅

20xx年5月19日

篇3:河南省洛阳市会计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河南省洛阳市关于会计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河南省洛阳市关于会计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委局,大型企业,中央、省驻洛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一步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决定从8月20日起对全市会计从业人员换发财政部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做好证书的换发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实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会计法》的具体措施,也是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的重要手段。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有利于全面实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促使各单位依法使用合格的会计人员;有利于促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简化转移手续,方便会计人员;有利于建全和完善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掌握会计人员动态及开展各项管理活动。各县(市)区、单位要加强对换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使各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充分认识到全面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坚持标准,把握条件,掌握政策,切实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的换证工作,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专业人员负责具体办理换证事宜。二、换证的基本条件及换证时间换证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2、已在208月10日前在洛阳市取得有效会计证,或通过会计证考试合格,或7月之后取得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3、按规定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并已取得会计电算化证书(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除外);4、按规定通过每两年一次的会计证年检。换证人员必须在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办理换证手续。为达到换证时间均衡,同时考虑工作难度,市财政局受理换证业务时间划分为:市直及城市各区从8月20日至10月31日;九县(市)及洛龙区、吉利区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三、换证工作组织管理及程序全市会计人员的.换证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会计人员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换证手续。各地要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换证工作原则上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市直委局、大型企业、驻洛单位的换证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各单位的换证工作。并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证工作。具体程序如下:1、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统一到市财政局领取“洛阳市会计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附件一),“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填写说明”(附件二)。2、各单位到同级财政部门领取换证资料后,组织具备换证资格的人员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填涂“管理信息卡”,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后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章。3、申请换证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会计证、会计电算化证书,由市直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财政部门审验,同时须提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4张,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管理信息卡”上,1张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暂贴在申请表左上角)。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换证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社区出具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领取换证资料,办理换证手续。4、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财政局将审核合格的换证资料汇总,填制换证汇总表,连同申请表、会计证、会计电算化证(审验后退回),报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审核换证手续。四、几项具体工作要求1、这次会计从业资格换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密组织,保证质量,如期完成,不重不漏,确保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2、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计人员数据库建立和管理工作,在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要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逐项审核,不得有漏项。3、原会计证自2004年12月31日起自行失效,收回的原会计证由市级财政部门销毁。4、各级财政部门应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持会计证在会计岗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四年八月六日 会计

篇4: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凡根据《关于20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专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办理过申请手续的考生,请于2004年7月10日到崇文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会计证书。

地址:崇文区广渠门外北三巷甲1号;

联系电话:87774361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会计

篇5:内蒙古包头市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知

参加包头市第二批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本批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自每批次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于每周的周二、周四领取证书,六个月之内不领取证书将视同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办理。

二、领证地点:“会计资格无纸化考场”(青山区九星电子大楼往南200米――七天酒店底店)领取。

三、领证要求: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张与报名信息同版的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委托他人代领应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如果报考信息填写是在校生的,请开具在校证明(写明所在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到市财政局会计科1101房间审核后,再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证书。

请广大考生,在查询成绩时系统上显示“您的证书已领取”后,再按规定的时间领取证书。

咨询电话:0472-5228672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月13日

篇6:鄂尔多斯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鄂尔多斯考区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从2010月24日起开始发放。

请成绩合格的考生到报名所属地区领取。

一、领取时间:

每周二、三正常上班时间领取

二、领取地址:

1、报考地区选择东胜区的考生请到东胜区财政局会计股领取(铁西联邦大厦北300米万融集团15层1510室)。 0477-8108681

2、报考地区选择市直属的考生请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康巴什金财大厦412室), 0477-8581657

3、报考地区属于旗区考生请到各旗区财政局会计股领取。

准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4215061

达旗政务服务中心3楼 0477-2258338

伊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8690011

乌审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7212592

鄂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6218206

鄂前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7625068

杭锦旗财政局会计股 0477-6627213

三、考试合格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不属于鄂尔多斯地区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报名时填写的鄂尔多斯居住证明或工作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原件,以上提供原件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发证)。

3、考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能再作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视同考生自动放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拓展阅读: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该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按准考证上的机器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需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手机(将手机置于关闭状态)等设备存放于指定位置。

三、除必要的演算用笔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系统内置)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

四、开考前十分钟,经监考人员提示,考生在登录界面正确输入有效证号、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现场拍照后,进入待考状态。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为三科连续顺次考试,科目顺序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目答题时长为60分钟(每科目考试时间结束系统将自动收卷),考试总时长为3个小时,各科目考试之间不休息。迟到考生将从第一科目答题时长中扣除迟到时长。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篇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科目、时间、答题方式及题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考试科目,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此次考试只进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科;《初级会计电算化》另行单独报考。

二、考试收费

根据鲁价费发[]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本次考试无教材,考生需自行借阅教材。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2日。

报名地点:巨野县财政局三楼会计管理科。

四、报名携带资料

报考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录入信息。已考取电算化证的`考生需同时携带电算化证书在报名点备案。

五、免试政策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个科目,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后方可到报名地点报名。

菏泽市巨野县财政局

篇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指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指南

1,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除具备上述四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如果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申领的可以不参加考试。 2,“会计类”专业包含哪些专业?“两年”时间又如何界定? 财政部解释的“会计类”专业为会计学、财务与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等,而财政、税务、金融、统计、经济管理等均不包括在内。“两年”时间的计算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精确到月,例如:某人持有7月(1日)颁发的会计中专毕业证书,可以于7月31日前申领均有效;若持有196月(30日)的证书,则必须于206月30日前申领。专业不对口以及逾期申领者一律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如何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有哪些?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全省统考,江苏省考试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下旬及12月下旬,报名一般提前2―3个月,报名地点:苏州市区在人民路73号“会计专业服务公司”内,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待业者由街道出具证明),苏州各市(县)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 4,具备上述条件后,如何向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满足上述条件的在岗会计人员先填写《会计人员登记表》,经单位盖章后,连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以及本人1英寸证件照二张向所属的主管部门(或会计管理部门)申报;非在岗会计人员则填写《预备会计证申领表》,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后,连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以及本人1英寸证件照二张向所属区财政局申报。 5,如何确定“主管部门及会计管理部门”? (1)主管部门是指市委市政府直属管理的部、委、办、局等,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均有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各产业主管局如已改制的,可由改制后的控股集团公司承担管理职能,企业改制的原则上仍由原主管部门管理。 (2)各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各区属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外地企业驻苏分支机构的会计人员以及户口在各区的非在岗会计人员。 (3)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改制后国有股份全部退出(原主管部门放弃管理)的企业会计人员,由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五卅路89号)负责管理。 (4)在苏地区的部省属企业的会计人员由苏州部省属单位会计学会(苏州林机厂内)负责管理。 (5)各市(县)企业由各市(县)财政局负责管理并发证,吴县市撤市建区后,分别由吴中区、相城区财政局履行管理职能并发证。 会计

篇9: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   名

民   族

性   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最高学历

1. 高中及以下     2. 中专     3. 大专     4. 本科     5. 硕士     6. 博士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所学专业

1. 会计学   2. 会计电算化   3. 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 审计   5. 财务管理   6. 理财学 7. 其它

工作单位全称

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

1. 国家机关   2. 社会团体   3. 公司   4. 企业   5. 事业单位   6. 其他组织

本人承诺对上述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

1. 受理     2. 不受理

公   章

年     月     日

篇10:怎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该如何取得会计从业证书的问题,我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提供帮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唯一合法的凭证和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报考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 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报考时间和考试成绩

财经法规和会计基础考试报名一般为第一年的11月份左右,考试时间为第二年的4月份,每年考试一次,考生可以向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报考。会计电算化培训报名、考试为常年进行,一般为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考试,考生可以向财政局核定的 进行报名.

财经法规和会计基础的录取分数线一般为各60分,不补考,两门合格后可以向考试报名财政部门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全省通用,有效期为两年,如果是单科合格证书则为一年)。会计电算化有一次补考机会,会计电算化一经考出终生有效,证书全国通用。

注意事项

当考生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和会计电算化证书后,可以向所属地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千万要注意的是:一旦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则每年都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篇11:江苏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通知

苏师资〔2009〕2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现将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通知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改版

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管理规定

会计从业资格试题库

如何办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全科合格证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规定

保险经纪求职信经典

贵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审核时间1月12至30日

营业执照范本

典当管理办法全文

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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