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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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保险流程

篇1:办理失业保险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流程如下:

一、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手续。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申请进行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是否进行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等。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告知其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异议时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一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1.《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并盖章);

2.《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4.《失业职工登记证明书》;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

7.《求职登记表》;

8.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

9.失业人员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延伸阅读:

失业后社保怎么交?

如果前期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在企业破产后,您应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此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由新单位为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如果您从事个体劳动或以灵活方式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可按到户籍所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如果没有重新就业也无收入来源,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待遇,在您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灵活就业后,继续参保缴费。

失业后社保缴纳自由选择

失业人员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失业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再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与失业前及失业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合并计算。未缴纳医疗保险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

失业后社保缴费项目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中间断缴想把中间没缴的部分补齐,如果想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缴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

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当地的社保局,社保电话为:12333!

篇2: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1、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失业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予医疗保险费补助(补助期限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相同);

3、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给予生育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给予丧葬补助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补助;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求职的,给予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类区(除东川区以外的昆明市所辖各区和安宁市)分别为每月953元、1046元、1138元;

二类区(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其余县级市)分别为每月820元、926元、1019元;

三类区(其余县)分别为每月709元、801元、894元。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4个月;

(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7个月;

(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0个月;

(5)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3个月;

(6)满6年不满7年的,领取15个月;

(7)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 重新就业的;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3) 应征服兵役的:

(4) 移居境外的;

(5)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我省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人。

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需提供哪些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上报统计部门的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及单位财务报表。无报表单位由主管部门(或注册批准机关)出具能够说明本单位及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有效凭证;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职工的名单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职工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失业后,应当持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有效证明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出具的中止就业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60日内,到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若60日内,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延误期间的失业保险金。

我省外国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

1、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2、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我省的有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3、参加失业保险的外国人,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享受与我省中国公民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4、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的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篇3:杭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资料在杭州社保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科办理

2、业务科经办人员依据单位所提供的工资总额、职工人数,核对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表”,并核准确定单位和个人的月缴费额,业务科科长复核,分管领导审批

3、等待办理单位做好新参保单位的有关登记造册工作。

杭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

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篇4:杭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个人无法办理失业保险

企业办理条件:杭州市区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

篇5:杭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新参保单位应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市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按规定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除外)

4、外地驻杭办事机构需提供经杭州市经济协作办批准驻杭的证明文件

5、钱江开发区注册型企业需提供《杭州市区社保参保申请表》。

开户单位在办理登记、开户、人员参保同时,如属延期办理的需提供成立以来职工的工资总额报表(财务工资发放凭证)

篇6:办理失业保险基本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基本流程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为6月3日至7月2日。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水平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也就是说:失业保险更关注年龄大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

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注意事项

要到指定医院就诊。如果需要转诊,应该事先经区县失业保险部门同意。急诊可以就近选择医院但是不能到非医保定点医院。医疗费补贴的范围费用标准等参照本市职工医保规定,也就是说医保列入支付范围的费用,失业保险允许补贴70%。

篇7:失业保险办理

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如下:

1.《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并盖章);

2.《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4.《失业职工登记证明书》;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通知书》;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

7.《求职登记表》;

8.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的银行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张A4纸上、建行卡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张A4纸上;

9.失业人员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①各级劳动部门招工手续(招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各类派遣单、安置信、就业证明等);

②职工调动,接转手续;

③工资升级表;

④劳动合同书(经劳动部门签证的);

⑤养老保险手册(核实、贴单)。失业人员在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指定时间或30日内,携带身份证、《**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到缴纳失业保险费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申领登记。超过60日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本次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失业人员失业期间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篇8:失业保险如何办理

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1、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参保的相关手续

由用人单位到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的基数的规定、比例及缴费方式

应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

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职工按照上年度工资收入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范围和程序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及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把失业人员的名单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报区劳保局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当前的发放标准为390的60%计发,另发医疗费每月15元计每人每月249元。今后随着我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将同步进行调整。

6、发放期限及计算办法

(1)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

(2)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发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满10年以上,在享受18个月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计算最长为24个月。

(4)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为失业保险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1.失业保险如何办理?

2.职工失业保险该如何办理

3.如何办理失业保险?怎样办理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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