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广州的条件((锦集7篇))由网友“miumiu11225”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异地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广州的条件,欢迎阅读!
篇1:异地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广州的条件
近年来,广州失业保险制度越来越完善,失业保险待遇也越来越好。因此不少广州户籍人士希望可以把失业保险待遇转入户籍地广州。本文就广州失业保险待遇转入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总结,以便大家查阅。
异地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广州
【办理机构】: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20-12333
待遇转入条件
1、广州市户籍;
2、暂停参保的失业人员在异地符合领取失业待遇;
3、要求将失业待遇转回户籍地领取。
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广州市户口簿;
3、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失业保险待遇凭证。
转入流程说明
单位或个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手续即可。经审核同意转入的,由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交还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办理转出后携带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回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问题解答
【问】本人户籍广州,现在在佛山领着失业保险金,请问可以把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广州吗?
【答】按照规定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异地符合领取失业待遇、要求将失业待遇转回户籍地领取是可以的。
【问】如果想把失业保险待遇转回广州,应该如何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异地符合领取失业待遇的可以办理把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广州。只要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问】我符合条件把失业保险待遇转回广州,请问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答】只要准备好身份证,广州市户口簿以及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失业保险待遇凭证就可以。
篇2:广州失业保险转入条件
1、省内转入: 失业保险关系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在广州市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业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入广州市。
2、跨省转入:属于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入或省外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迁移入广州市,失业保险关系在广州市非统筹区外,失业再就业的人员。
3.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入:广州市统筹地区外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广州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将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即待遇)转入广州市。
篇3:广州失业保险转入条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加盖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公章);
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4.如广州市户籍人员回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5.如申请人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动入广州市的,还需提供批准部门开具的人事调动批准材料(如调令、商调函等)原件;
6.如申请人属于省外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的,还需提供迁移文件证明原件;
7.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篇4:广州失业保险怎么转入
一、失业保险转入条件
1、省内转入: 失业保险关系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在广州市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业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入广州市。
2、跨省转入:属于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入或省外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迁移入广州市,失业保险关系在广州市非统筹区外,失业再就业的人员。
3.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入:广州市统筹地区外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广州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将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即待遇)转入广州市。
二、失业保险转入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加盖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公章);
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4.如广州市户籍人员回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5.如申请人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动入广州市的,还需提供批准部门开具的人事调动批准材料(如调令、商调函等)原件;
6.如申请人属于省外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的,还需提供迁移文件证明原件;
7.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失业金怎么办理
1、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单位经办机构提出失业申请;
2、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受理,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成后,对失业人员开具具有失业保险金领取凭证;
4、失业人员凭借失业保险领取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
4、缴费证明;
5、1张1英寸近照。
篇5:广州失业保险转入流程
失业保险转入流程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流程
1. 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广州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有重复的,应当回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后方能办理转入。
2.申请人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申请转入手续。
3.经审核同意转入的,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跨省《同意接受函》原件至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后,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
(二)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入流程
1. 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广州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有重复的,应当回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后方能办理转入。
2.申请人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3.经审核同意转入的,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跨省《同意接受函》原件,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4. 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后,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并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
5.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转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明细单》原件、转关系《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和基金后,出具加盖公章《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交申请人办理申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主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主动离职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篇6:失业保险待遇转入或转出的条件
一、失业保险待遇转入
1、转入条件
(1)在外省(市)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户口在我市并需要在我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2、所需资料
(1)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转出单;
(2)本人在本市工商银行开办的存折(或银行卡);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
(4)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在其空白处填写联系电话并签名确认);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本人携户口本和身份证向失业保险中心业务大厅失业登记岗位(即1号岗位)办理《长沙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至参保地办理失业保险转出单;
2、本人持失业保险转出单和上述申请资料向失业保险中心业务大厅失业登记岗位(即1号岗位)提出申请并按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办理。
二、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1、转出条件
(1)在我市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户口在外省(市)(不含长沙市)且需转迁的。
2、所需资料
(1)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函;
(2)户口本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本人持上述申请资料向失业保险中心业务大厅失业登记岗位(即1号岗位)提出申请;
(2)出具《长沙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关系转迁表》。
拓展阅读:失业金领取的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几种情况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
(四)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篇7:失业保险待遇的转入转出
一、失业保险待遇转入
1、转入条件
(1)在外省(市)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户口在我市并需要在我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2、所需资料
(1)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转出单;
(2)本人在本市工商银行开办的存折(或银行卡);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
(4)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在其空白处填写联系电话并签名确认);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本人携户口本和身份证向失业保险中心业务大厅失业登记岗位(即1号岗位)办理《长沙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至参保地办理失业保险转出单;
2、本人持失业保险转出单和上述申请资料向失业保险中心业务大厅失业登记岗位(即1号岗位)提出申请并按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办理。
二、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1、转出条件
(1)在我市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户口在外省(市)(不含长沙市)且需转迁的。
2、所需资料
(1)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函;
(2)户口本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本人持上述申请资料向失业保险中心业务大厅失业登记岗位(即1号岗位)提出申请;
(2)出具《长沙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关系转迁表》。
拓展阅读:
问: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已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含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外埠城镇职工或已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中断就业的农民合同制人员,可由用人单位办理在京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主要指: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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