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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的调研报告
由于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建筑施工企业多而杂,且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为纳税人主观上的拖延和偷漏税款提供了很大便利。如何强化对建安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是摆在当前地税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建筑业市场现状分析
受利益驱动的作用,许多建筑行业的纳税人想尽办法利用政策制度不完善的“天时”和行业特点的“地利”,加上部分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互相配合的“人和”,使得建筑业偷逃税收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相得益彰”。
(一)建筑行业欠税严重
目前建安企业的欠税绝大多数是由于垫资经营和工程款回笼迟缓造成流动资金不足,致使企业无力缴纳税款或不开具发票,逐渐形成欠税。再加上执法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监控不力,使得其工程竣工后很快离开本地,而部分工程款到外地开具发票,欠税难以追缴,甚至形成死欠。
(二)粗放型的税收征管模式,效率较低
由于目前地税机关征管人员较少,专业性管理较弱,征管流程设置尚待科学,各征收单位普遍采劝以票管税”手段,仅停留在对建筑业xx实行代开监管上。税务部门对建筑业纳税人仅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获取征管信息,只能从整体上掌握其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资金流动等财务指标,而对纳税人具体施工工程项目纳税状况如何难以准确掌握。经常发生零申报、申报不实甚至不申报等现象,未能掌握施工企业完整、真实的纳税和财务情况,给工程税收监控造成困难,税款流失或滞后现象仍很严重。
(三)个别施工单位搞资金体外循环,影响税收监控
由于竞争激烈,建筑市场压标压价、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私营经济建筑企业、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等不同的经营方式挂靠在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放任自流。使地税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二是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一些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等原因,用材料物资、车辆、房产所有权抵顶部分工程价款。对这部分抵顶工程价款的实物,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计入收入和相应的账目,形成资金帐外循环。
(四)建筑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控~度不强
由于建筑企业的各主管部门配合不到位,税务部门与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缺乏必要的配合和协调,因此对建设工程的情况不能及时沟通,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一方面在竞招标过程中地税部门存在着空白点。建筑工程实行竞招标制度是建筑行业的一大特点。在竞招标过程中,建设、计委、公安消防等部门都参加且分别要对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只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才能参加竞招标。而地税部门不参加竞招标过程,不能从源头上掌握单项工程施工计划,而纳税申报表又未要求纳税人按单项工程进行申报,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施工项目难以进行有效的源泉控管。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未与建设单位建立委托代征关系、对建设单位取得发票检查不力;未与审计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不能及时掌握竣工工程最终造价,确定最终应缴税金,清缴税款。
(五)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
建筑商作为纳税义务人积极纳税的意识淡薄,对工程收入则是尽量少列,现金能坐支的就坐支,能进入小金库的也绝不入账,或者长期挂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账户上,但企业以工程未结算而迟迟不转收入。再者,一些建筑公司对转包工程不进行税款代扣,只提取管理费,在财务核算上编造虚假记帐凭证,虚增工程成本,致使无法完成纳税义务。
二、根据行业特点,寻求合理性对策
通过以上对建筑业市场及其有关涉税事宜的分析,笔者认为,加强该行业税收征管,规范该行业税收秩序需要采取以下途径:
(一)加大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共识
有效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新闻媒介进行税法宣传,扩大影响面。重视对施工单位,特别是工程项目承包人的税法宣传,把宣传材料送到建筑工地,让承包人知法、懂法、守法,形成自觉纳税的共识,从源头减少偷逃税。抽调专业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式的税法宣传。使纳税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自觉依法纳税、社会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
(二)适应形势,转变观念,创新征管手段
对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实行“项目登记”和“以票管税”相结合的管理制度重点解决税款征收和税源监管问题。建筑业纳税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办理《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纳税登记》,按工程项目申报缴纳营业税。办理纳税申报时,须同时持纳税申报表、《已完工程项目明细表》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纳税登记》,由主管地税机关登记、验证并作纳税记录。同时,要求纳税人进行已完工程结算时,必须开具建筑业xx;建设单位在结算或支付工程款时也必须以建筑业xx作为结算或支付凭证。建筑业xx交由主管税务机关保管,实行监管代开制度。如此以来,既遏制了一些建筑业纳税人欠税的连续发生,也可以堵住小型零散建筑单位利用发票偷税的空子,从而管住建筑业税收的源头。
(三)守住源头,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治税机制
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遵循“部门配合,源头控管”的税收征管思路,努力加强各级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
在目前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基础上,可积极利用税收征管信息化,与工商、公安、建设局、公路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联网。如与建筑管理部门协议,对全市建筑施工工程招投标和承包合同实现信息共享,实行辅助项目登记管理方法,有效控制税源;抓住总承包人不放,要求其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可委托投资方(建设方)依照工程进度代征税款,加强与审计部门的配合,在工程竣工进行审计时代扣建筑业税收。真正实现源泉控管。形成部门配合、职能协作、信息共享、控管有效的运行机制,及时掌握建筑业税源信息,切实加强建筑业税收征管,推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化,使建筑市场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设置专门机构
对建筑业这种特殊行业的税收管理,采取设置专门的征管机构实行行业管理是比较科学合理的。这样可以避免按行政区域(镇、办)管理—形成的一个施工单位向多个管理单位申报纳税,对企业带来的诸多麻烦,从而有效堵塞征管上的漏洞,减少偷漏税现象的发生,达到管深管透的目的。
篇2:浅谈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
浅谈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如火如荼。特别是最近几年,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税款都以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建筑施工企业多而杂,且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为纳税人主观上的拖延和偷漏税款提供了很大便利。如何强化对建安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是摆在当前地税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建筑业市场现状分析
受利益驱动的作用,许多建筑行业的纳税人想尽办法利用政策制度不完善的“天时”和行业特点的`“地利”,加上部分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互相配合的“人和”,使得建筑业偷逃税收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相得益彰”。
(一)建筑行业欠税严重
目前建安企业的欠税绝大多数是由于垫资经营和工程款回笼迟缓造成流动资金不足,致使企业无力缴纳税款或不开具发票,逐渐形成欠税。再加上执法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监控不力,使得其工程竣工后很快离开本地,而部分工程款到外地开具发票,欠税难以追缴,甚至形成死欠。
(二)粗放型的税收征管模式,效率较低
由于目前地税机关征管人员较少,专业性管理较弱,征管流程设置尚待科学,各征收单位普遍采取“以票管税”手段,仅停留在对建筑业专用发票实行代开监管上。税务部门对建筑业纳税人仅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获取征管信息,只能从整体上掌握其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资金流动等财务指标,而对纳税人具体施工工程项目纳税状况如何难以准确掌握。经常发生零申报、申报不实甚至不申报等现象,未能掌握施工企业完整、真实的纳税和财务情况,给工程税收监控造成困难,税款流失或滞后现象仍很严重。
(三)个别施工单位搞资金体外循环,影响税收监控
由于竞争激烈,建筑市场压标压价、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私营经济建筑企业、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等不同的经营方式挂靠在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放任自流。使地税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二是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一些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等原因,用材料物资、车辆、房产所有权抵顶部分工程价款。对这部分抵顶工程价款的实物,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计入收入和相应的账目,形成资金帐外循环。
(四)建筑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控税力度不强由于建筑企业的各主管部门配合不到位,税务部门与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缺乏必要的配合和协调,因此对建设工程的情况不能及时沟通,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一方面在竞招标过程中地税部门存在着空白点。建筑工程实行竞招标制度是建筑行业的一大特点。在竞招标过程中,建设、计委、公安消防等部门都参加且分别要对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只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才能参加竞招标。而地税部门不参加竞招标过程,不能从源头上掌握单项工程施工计划,而纳税申报表又未要求纳税人按单项工程进行申报,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施工项目难以进行有效的源泉控管。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未与建设单位建立委托代征关系、对建设单位取得发票检查不力;未与审计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不能及时掌握竣工工程最终造价,确定最终应缴税金,清缴税款。(五)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建筑商作为纳税义务人积极纳税的意识淡薄,对工程收入则是尽量少列,现金能坐支的就坐支,能进入小金库的也绝不入账,或者长期挂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账户上,但企业以工程未结算而迟迟不转收入。再者,一些建筑公司对转包工程不进行税款代扣,只提取管理费,在财务核算上编造虚假记帐凭证,虚增工程成本,致使无法完成纳税义务。
二、根据行业特点,寻求合理性对策通过以上对建筑业市场及其有关涉税事宜的分析,笔者认为,加强该行业税收征管,规范该行业税收秩序需要采取以下途径:
(一)加大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共识有效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
篇3:建筑业企业调研报告
一、围标、串标的基本概念
围标、串标是指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相互恶意串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排挤、限制竞争对手,以达到某一利益相关者中标的行为。
围标、串标是参与方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联盟”;是利用不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利益的行为;是招投标市场一种危害极大的“诈标”行为。其根源是诚信缺失。
从广义上讲,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者称为陪标人。围标是不成熟的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参与围标者相互达成攻守同盟,在整个围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如,在某一工程项目招标中,同一个投标者挂靠两个以上不同施工企业(有时为全挂靠),并代替被挂靠者做出不同或类同的投标书,以各个被挂靠者的名义进行投标。而那些主动或被动参与挂靠的行为则称为“陪标”。可见陪标与围标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陪标也是围标的一种现象。围标成功后,围标人按照事先约定支付陪标人一定的好处或利益互换。有时围标全过程为围标人一手操办,陪标人提供资质、人员和必要的条件予以协助。有时是投标人入围后将入围资格卖给围标人,围标人借用入围投标人的资格操纵投标,而陪标人则保持沉默。
从狭义上讲,串标是指除围标外的串通投标,即排除围标现象的一般串通投标行为,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串通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非正当合谋投标,也可称之为未达到围标的操纵强度和影响的行为。
狭义上的围标与串标处于平行关系,是同为串通投标的两种类型,即围标加一般串标等同于广义上的串通投标。通常所说的串标也可理解为狭义串标。由此可见,广义上讲串标的外延和内涵比围标更加广泛,围标是广义串标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两者是包含关系。如果把串通投标作为主杆,则围标和狭义上的串标就是分枝。围标首先表现为串标,即围标以串标为基础又高于串标,围标是串标的发展和深化。
二、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在招投标中,某些投标人特别是“围标集团”,为了排挤其他投标人,干扰正常的竞价活动,私下串通,形成价格同盟,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导致其在评标时不能中标。
2、在分标段投标或者多次招标中。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使投标人无论实力如何都能中标,并以高价位捞取高额利润,而招标人无法从投标人中选出最优,从而丧失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投标人之间私下确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相约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一定的“补偿费”。这种行为多发生在邀请招标中,其结果使投标者之间已不存在竞争。有时招标人在利益分配不均时,也赞成投标人这样做。陪标人的“补偿费”一般是从中标人支付的高价中获取的。
4、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几率。而被挂靠企业的资料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全部由挂靠企业承担。被挂靠企业主动为串通投标提供方便,从而形成实质上的投标垄断。无论哪家企业中标,都能获得高额回报。通过挂靠,使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得以进入原本无法进入的投标领域。
5、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这并非危言耸听。4月26日,《中国建设报》报道了福建省专项整治串通投标的6种违法行为,其中,位列第6种的行为,便是“严厉打击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相互勾结,将能够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如投标报名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错误与偏差等)透露给特定的投标人,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尤其是在设有标底的工程招标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私下向特定的投标人透露标底,使其以最接近标底的价格中标。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由投标人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压低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给予投标人额外补偿。或者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与其他投标人约定,由投标人在公开投标时抬高标价,待其他投标人中标后给予该投标人一定的补偿。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操纵评标专家在对标书初步评审时,对不同投标人相同或类似的标书实行差别待遇,甚至在一些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的招标中,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个别招标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不惜以种种理由确定其他最低价标书为废标,以确保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编制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时,对特定的投标人予以“量身定做”,同时,设置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将绝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排斥在外,以达到串通围标、操纵招标结果的目的。
5、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操纵招标结果。特别是在邀请招标中,招标人通过派代表参与评标,一致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在评标中进行诱导性发言等方式,以促成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三、围标、串标的认定依据
(一)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内定中标人后再参加投标的;
2、开标前已有反映,开标后发现各投标人的报价等与反映情况相吻合的;
3、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市场报价部分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来源于同一投标人或同一账户的;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机构或同一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6、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不合理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的。
8、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列出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及利润的价格构成部分或全部雷同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如:文字编排、文字内容、文字及数字错误等);
11、有知情人举报,投标人采取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经查证属实的;
12、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属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的近亲属操纵投标或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评审或开标之前开启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并将资格预审或投标情形告知其他投标人或协助投标人撤换、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特定投标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的;
5、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一致为某一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进行诱导性提示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报价的;
7、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的;
8、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四、围标、串标的防治对策
(一)改革招标程序。全面推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建议取消投标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建议取消集中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招标条件、投标条件,并明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以及招标人公布答疑的媒介和时间等。
(二)严格资质审查。如果实行投标报名,投标企业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等;法人委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要有法人的书面委托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还应严格核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证明、投标文件印章以及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证书的单位名称都必须完全一致。
(三)改变“三金”结转方式。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或退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现金交付;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给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这样做可以增加串标企业的资金风险。
(四)推行低价中标。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不设标底;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招标人在招标前公布拦标价、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估算价或评审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合同条件及商务条件的前提下,直接以最低报价中标。
(五)实行资格后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应尽可能采用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一律采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合格制法,所有符合预审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应允许参加投标,通过增加潜在投标人数量,加大串通投标的成本。
(六)严守保密制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对投标企业报名情况严格保密,不能向任何相关人员泄露报名信息,包括法人姓名、单位地址、资质高低、联系电话以及报名企业总数等。这样做是为了给不法串标者设置有效的障碍,使他们不能轻易掌握串标范围,确定串标对象。
(七)强化专家管理。要不断深化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建立对评标专家的培训教育、定期考核和准入清出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评标专家,围绕如何在评标中发现和界定围标串标行为进行培训和交流研讨,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和评标技能。对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评标专家,应当暂停或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八)推行电子招标。从国内招投标发展趋势看,实行电子招标是当务之急。电子招标的优势在于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不见面,围标、串标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投标人相互不知情,不知道竞争对手是谁,只能依托自身的实力投标,可以充分实现公平竞争的原则;还可以大大降低招投标成本,有效减轻招投标各方的费用负担,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九)加强标后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应实行动态跟踪监管,主要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情况,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的支付和流向。尤其是对中标价明显偏低的项目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标后高价结算。对发现存在挂靠及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及时依法处理,以儆效尤。
(十)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利用个人相关资质参与围标串标及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参与串通投标的单位和个人主动检举揭发的,可以据情实行免责制。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还应主动联合纪检监察、工商行政和司法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预防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防治围标串标行为的管理平台,将围标串标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实行公告制度,以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篇4:建筑业企业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公共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我市经济快速平稳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与此同时,仍有诸多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尤其是违章建筑的存在,严重影响制约了城市的发展。违章建筑数量较多,分布较广,隐蔽性较强,危害较大,查处时也有相当的难度,如何妥善查处违章建筑也就成了城市管理工作者的工作重点与难点。本文就结合城中区域的实际情况,总结违章建筑的一些特点,阐明违章建筑的危害,分析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例探讨查处违章建筑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意见。
一、我市城中违章建筑的基本情况
(一)违章建筑的定义
违章建筑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二)我市违章建筑特点
城中中队共查处违法建设37户,其中经过规劝自拆7户,自拆面积62平方米,强硬拆除违法建住17户,强拆面积208平方米,停建13户,停建面积121平方米。就数量来看,违章建设的总面积达到了391平方米,当然,还有未被查处到的,总体来说是相对较多;从分布来看,南园路、人民南路、古松弄、桃园路等各条道路周边及小区内都有不同程度的违章建筑;由于城中区域部分小区建成年代较长,内部构造相对复杂,部分街道也较为偏僻,很难在正常的巡逻过程中被发现,被查处的违章建筑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市民的举报,而且往往都是已经建成的。综上所述我市城中区域的违章建筑存在着数量较多、分布较广、隐蔽性较强等诸多特点,给我们依法查处带来了不少困难。
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一)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
(二)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
(三)影响依法行政。违章建筑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执法的权威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四)增加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由几个农民工随便搭建而成,因此,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路边的建筑物还会影响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五)影响社会稳定。大量违章建筑的出现,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同时,由于这些建筑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处乱建,达不到技术规范,容易造成邻里纠纷的大量出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背道而驰。
三、违章建筑大量形成的原因
违章建筑上述的这些特点和危害致使它的查处成了工作难点与重点。为了更好的处理相关的违章建设,有必要充分认识违章建筑形成的深层原因。
(一)违章建筑大量产生的根源来讲:经济利益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经营需要早已代替生活需要成为违章建筑的主要动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租房效益大,而违法的成本又轻,造成了老百姓养猪不如出租的现象。同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小车子已开进寻常百姓之家,随之也带来了大量车库或备用车库,还有不少家庭的厨房和餐厅也开始搬出主房,这些都产生了许多违章附房。
(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处罚不力是违章建筑泛滥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判别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以详细规划即详规为标准判断的。而在当时,详规要么很粗糙,要么根本没有,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不少人对城乡规划特别是详规的法律效力一无所知,随意变更规划是常见的事。由于没有详规,或虽有详规却得不到严格执行,这就给行政执法机关判定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否严重影响规划留下了非常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对这一自由裁量权却无约束机制。于是在同一地段,对类似的建筑,对甲认定为严重影响规划,决定拆除,而对乙则认定不严重影响规划,不予拆除。此类执法不公现象,不一而足。
四、违章建筑的对策意见
要指出的是,违章建筑不是仅仅依靠个别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查处就可以轻松解决的,要根本性的减少,甚至消除违章建筑,需要多方面多个层次的共同努力。
第一坚持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强化违章建筑危害意识,使居民充分认识到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新监督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群众能举报,愿举报,敢举报。
第二归类分期处理。首先,针对新生及翻盖违章建筑,必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拆除,通过网格平台信息反馈、群众举报等,一旦发现有动砖动土迹象,就立即介入,查明情况,坚决依法处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对于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根据具体情况,可通过整体环境改造、专项整治、民心工程等,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第三加强执法力度。实践表明,执法力度稍有松懈,违法建筑者就得寸进尺,违章建筑便死灰复燃,同时还带来了相互攀比,你家盖一层,我家盖二层、三层。为此,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必须从严打击,严厉查处,绝不能再搞“以罚代处”,要达到重创正在违章建筑者,震慑有意违章建筑者的目的。对于严重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违章建筑,必须实行强制措施,决不可让其心存侥幸;对于无视政策、明目张胆、正面挑衅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必要时让司法介入,以维护法律尊严。
第四完善相关法律目前,针对楼顶违章建筑,主要以自拆为主,对坚决不拆除的城管大队也面临法律难题。执法大队并没有强制的拆除权,如果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表示也有难度,因为要拆露台的违章房必须穿过业主的合法房屋。因此,需要规划、建设、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调研,健全相关法规,增强其操作性和强制性,起到严厉整治的目的。
五、总结
综上所述,违章建筑以其分布广,数量多,隐蔽性强,危害大的特点,严重阻碍了城市的规划发展,查处违章建筑更是城市管理工作者的重点与难点,在查处违章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坚持法制宣传,做好违章建设者的思想工作。只有通过各个部门的联合,不同层面的共同努力,违章建设的情况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篇5:加油站税收管理调研报告
近年来,国税部门在强化加油站税收征管,打击加油站企业偷逃税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加油站企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产生,加油站税收征管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亟待我们逐步完善与健全。
一、加油站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现销售收入不申报和申报纳税数据不实。
由于加油站昼夜经营,分布广,进货途径多,顾客流动大,因此加油机表数与申报数经常不符,实际库存与账表难以核实,为日常税收征管带来困难。一些加油站附设的商店、促销赠送的礼品、汽车零配件修理修配等应税行为没有申报销售收入,有些加油站甚至将销售收入挂在“应收账款”上,纳税申报质量无法保障。
(二)机外售油问题严重。
机外售油的主要表现是加油站购进成品油后,直接批发给小型加油站,或直接销售给工厂、专业车队、农业用户,不通过税控加油机销售;对摩托车、出租车和个人消费的轻质油(汽油、柴油)通常用秤或油桶计量的方式销售,也不通过加油机销售。目前机外销售已成为加油站行业偷逃税的主要手法,由于税务机关对机外销售这一税收违法行为很难控制,使得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三)税控装置安装使用存在问题。
一是加油机具的使用管理混乱,税控机具取数不准确。对于加油机日常使用出现的硬件问题,税控加油机生产厂家不能够及时解决,造成加油企业加油数量与申报数不符。由于油品价格是随着市场需求浮动,而主管税务机关不能定期校验税控机参数,这样就会因为价格浮动问题使税控机的记录金额始终小于加油金额。二是加油站税控管理系统在实际使用中缺乏实用性,系统的利用率低,未能完全发挥税控监管的作用。如对各加油站的成品油销售数量、金额、扣除数量、纳税情况的变动,不能及时利用系统形成横向或纵向比对信息、无法统计需要数据,目前还需要配合手工记录台帐对系统数据整理运用。
(四)财务制度不健全。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均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部分加油站财务资料不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的财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设置账簿并准确核算销售额,特别是原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加油站财务核算水平较低,销售额的正确核算问题难以保障。
(五)税务机关税控监管和日常管理偏松。
当前,税务机关对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管理普遍不到位,根据税控装置记录的数据计征在某些细节上不尽完善,不能及时按企业申报数据的变动发现企业的税收问题。一是成品油销售数量扣除方面管理混乱。目前对于扣除数量的审批和实际扣除情况税务机关未给予应有重视,使得企业存在未取得相应批复便申报扣除数量,扣除大大超于批复上批准的准予扣除数量等现象。受理加油企业申报的税务人员只能按企业《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上填报的“应扣除油量”掌握企业扣除数,加油站税控管理系统也未涉及记录企业每月扣除数量的功能,这就使加油企业可能出现年扣除数量大于流转税科审批的数量的现象。二是税控监管乏力。征收期申报时,申报人员仅对企业上报的《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与加油ic卡和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数据逻辑关系进行核对,对数据不符的现象缺乏事后调查,失去了税控管理的意义。对加油站帐务监督不严,致使有的加油站因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对机内和机外销售做详细记录,造成申报数据的不准确。
二、完善加油站税收征管的建议
从实际工作上看,目前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经营方式和税收征管有其特殊性,对特殊的问题,只能采取特殊的措施来解决。加强加油站的征管,堵住偷漏税款的漏洞,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举措:
(一)设立专人专岗负责。
加油站企业的税控ic卡申报和管理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申报时对企业上报的《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与加油ic卡和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数据进行核对,以及时对数据波动较大、税负较低等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加油站日销售台账,并负责通知企业对税控装置进行维护。
(二)加大税源监控力度。
一是采取“驻站测算售量”法,派员实地核准加油站的实际销售规模,以测算数据作为参照系数,对其他加油站进行对比分析,以掌握加油站应达到的实际税负。二是加大对加油站的常规检查力度。当税控装置运行到一段时间后,加油站总是要想方设法做手脚逃漏税款。因此,加强对加油站的税务常规检查是一种传统但不会过时的手段。内容包括抄表和观察实际销售密度等,抄表后不给加油站留底,只交其负责人登记签名后带回,月终根据其申报的销售情况对照,弄虚作假者加以重罚。这种作法,可以减少加油站做手脚的机会,从而有效防止税款流失。三是严格台账登记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油站必须按日严格记录销售情况,按月结存,在申报纳税的同时报送附列资料,经审核后,基层征收机关将相关加油信息录入加油站税控管理系统。
(三)实行“实耗法”抵扣税款。
即按当月销项税额抵扣当月销售数量的进项税额计算。加油站作为一般纳税人享受进项税款抵扣,有的油站采用多进货少销售的方法,使当月甚至以后的好几个月都没法产生税款。为保证税款匀衡、足额入库,防止加油站突然停业或破产导致实际已产生的增值税款流失,建议每月按“实耗法”抵扣税款。
(四)强化加油站纳税评估。
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估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可建立一套成品油零售单位的纳税评估办法,对在申报中发现的《加油站月份信息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与读取的加油ic卡和增值税申报表数据不符以及存在其他税收问题的加油站列为本月纳税评估对象,移交纳税评估岗实施纳税评估,对低于最低税负标准的实施税务稽查。
(五)健全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
建议制定加油站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并下发统一的流转文书,明确规范的操作流程,包括税控加油机的安装与维修,税控装置的初始化,报税信息卡的数据读取与接收,纳税申报及附报资料的报送,自用油、代储油、倒灌油、检测用油的认定与扣除办法,征收方式的界定,纳税评估及税务稽查的实施,加油站的违章处理等,对行业管理责任人员虚假登记税源变化、虚假铅封或擅自启封加油机、虚假审批倒灌油和自测用油的行为,也要制定具体的考核追究办法。
(六)加强部门统一协调。
加装税控装置基本上保证了反映加油站的销售量和销售额,然而,要想更准确地反映其经营情况,还须把住其油品进口关。把住进口关,可以准确地了解库存情况,刹住“帐外经营”或“借库经营”等偷逃税款的现象发生。当前各加油站受管理的部门较多(目前对加油站实行检查管理的有税务、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但由于各部门各自为政,致使国税部门无法完全控制进罐油品的数量及库存情况。为协调统一控制住油品进罐关口,管住油料的体外循环,笔者建议,各有关部门应成立一个联合机构,对加油站的油罐进行统一管理。
篇6:农村建筑业税收管理分析
农村建筑业税收管理分析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农民对居住环境期望值越来越高,省委提出的文明生态村建设更给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我市多数村庄进行了整体规划,新建房屋的农户越来越多,不成规模的个体建筑队比比皆是,这同时也给建筑税收征管带来了一些问题。对照这个问题笔者进行了调查,现分析如下:
一、农村零散建筑业的现状
农村建房户大都是利用农闲时节进行房屋的新建和翻新,从事房屋新建和翻盖的建筑施工队也都是季节性的,没有固定的人员组织,基本上是由一人牵头,临时承揽、临时组织、干完分钱,揽活再组织的形式。农村零散建筑业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农民建房时间的不确定性。农民在建房前,必须先向乡镇的土地管理所申请批准宅基地,然后才可以建房,但批了宅基地后,有当时就盖房的,也有三、五年不盖,直到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时,才开始施工建房,在施工前也不用和任何单位打招呼,造成税务机关无法及时准确掌握农民建房情况。
(二)农村建筑施工队不成规模。由于农民建房比较零散,基本都是个人建房,投资规模小,不需要大型的建筑工具,大部分的建筑施工队都只具有最基本的施工工具,其中一些还是建筑施工人员自己的,属于有工程就集中在一起干,没有工程就散伙,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工人的工资由承揽人员根据工程情况实行日工资或包工,没有工程时就各自务农,不再发放工资。
(三)建房户投资的灵活性。农民修建房屋的计划性很差,往往在建房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喜好不断地调整设计和投资额,或者实际投资远远大于计划数,或者由于资金的不足其实际投资额小于计划数,出现很大的差距。(四)税源分散,税源监控的难度大。农村零散建筑业施工队分布在各个行政村或自然村,而建房户更是每个村都有,税源较为分散,给本来就征管力量不足的税务机关带来很大的困难,税收监控和税款征收的难度较大。(五)纳税意识差。由于纳税主体纳税观念淡薄,对实现的应税收入能逃则逃,能漏则漏,加之又无正规财务计账,当税务干部检查时百般抵赖,给管理工作造成困难。
二、对加强农村零散建筑营业税管理的几点建议
如何才能加强对农村零散建筑营业税的管理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广开宣传渠道,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在全社会尤其是农村形成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良好纳税氛围;二是切实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农村建筑业营业税的专项税法宣传。这几年,我们在税法宣传上的投资不少,但效果确并不明显,其根本的一个原因是针对性不强,只是进行表层的宣传,对单税种的深入宣传少,造成一些纳税人知道应该依法纳税,但究竟纳什么税,如何纳税却一知半解。因此,要加强对营业税的宣传,尤其是面向农村的.建房户和建筑施工队,使其了解应该纳税、怎样纳税、纳多少税、偷税要受到什么处罚的问题,促使其主动纳税;三是认真开展纳税辅导,针对建房户和建筑施工队关心的和弄不清的税收问题,及时提供纳税辅导,以保证税收征管的准确到位。
(二)充分依托社会力量,搞好协税、护税工作。一是乡镇村干部要经常深入各村开展工作,对农村的农民建房情况进入深入了解。建立由乡镇土地管理所、包村干部和税务所干部组成农村零散建筑业协税、护税组织,健全税收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由包村干部和土地管理所及时向税务所通报农村建房情况。二是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建筑施工队的税收监控。建立健全村委会负责制度,村委会要详细掌握辖片内的建筑施工队的数量,并对承揽人员和施工队情况进行登记,掌握承揽房屋数量。建立建筑施工队施工情况动态监控台账,加强对建筑施工队实现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税务所根据建筑施工队承揽的房屋数量和建筑工程费,依据《石家庄市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向建筑施工队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确保税款的足额入库。
(三)规范管理程序,建立详细的税源登记台账。按照各村在乡镇土地管理所审批宅基地的情况,及时与乡镇土地管理所沟通,由税务所建立农村零散建筑业税源登记台账。包村干部要及时掌握每个村的农民建房情况,由税务所分别按审批宅
篇7:农村建筑业税收管理分析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农民对居住环境期望值越来越高,省委提出的文明生态村建设更给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我市多数村庄进行了整体规划,新建房屋的农户越来越多,不成规模的个体建筑队比比皆是,这同时也给建筑税收征管带来了一些问题。对照这个问题笔者进行了调查,现分析如下:
一、农村零散建筑业的现状
农村建房户大都是利用农闲时节进行房屋的新建和翻新,从事房屋新建和翻盖的建筑施工队也都是季节性的,没有固定的人员组织,基本上是由一人牵头,临时承揽、临时组织、干完分钱,揽活再组织的形式。农村零散建筑业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农民建房时间的不确定性。农民在建房前,必须先向乡镇的土地管理所申请批准宅基地,然后才可以建房,但批了宅基地后,有当时就盖房的,也有三、五年不盖,直到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时,才开始施工建房,在施工前也不用和任何单位打招呼,造成税务机关无法及时准确掌握农民建房情况。
(二)农村建筑施工队不成规模。由于农民建房比较零散,基本都是个人建房,投资规模小,不需要大型的建筑工具,大部分的建筑施工队都只具有最基本的施工工具,其中一些还是建筑施工人员自己的,属于有工程就集中在一起干,没有工程就散伙,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工人的工资由承揽人员根据工程情况实行日工资或包工,没有工程时就各自务农,不再发放工资。
(三)建房户投资的灵活性。农民修建房屋的计划性很差,往往在建房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喜好不断地调整设计和投资额,或者实际投资远远大于计划数,或者由于资金的不足其实际投资额小于计划数,出现很大的差距。
(四)税源分散,税源监控的难度大。农村零散建筑业施工队分布在各个行政村或自然村,而建房户更是每个村都有,税源较为分散,给本来就征管力量不足的税务机关带来很大的困难,税收监控和税款征收的难度较大。
(五)纳税意识差。由于纳税主体纳税观念淡薄,对实现的应税收入能逃则逃,能漏则漏,加之又无正规财务计账,当税务干部检查时百般抵赖,给管理工作造成困难。
二、对加强农村零散建筑营业税管理的几点建议
如何才能加强对农村零散建筑营业税的管理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广开宣传渠道,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在全社会尤其是农村形成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良好纳税氛围;二是切实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农村建筑业营业税的专项税法宣传。这几年,我们在税法宣传上的投资不少,但效果确并不明显,其根本的一个原因是针对性不强,只是进行表层的宣传,对单税种的深入宣传少,造成一些纳税人知道应该依法纳税,但究竟纳什么税,如何纳税却一知半解。因此,要加强对营业税的宣传,尤其是面向农村的建房户和建筑施工队,使其了解应该纳税、怎样纳税、纳多少税、偷税要受到什么处罚的问题,促使其主动纳税;三是认真开展纳税辅导,针对建房户和建筑施工队关心的和弄不清的税收问题,及时提供纳税辅导,以保证税收征管的准确到位。
(二)充分依托社会力量,搞好协税、护税工作。一是乡镇村干部要经常深入各村开展工作,对农村的农民建房情况进入深入了解。建立由乡镇土地管理所、包村干部和税务所干部组成农村零散建筑业协税、护税组织,健全税收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由包村干部和土地管理所及时向税务所通报农村建房情况。二是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建筑施工队的税收监控。建立健全村委会负责制度,村委会要详细掌握辖片内的建筑施工队的数量,并对承揽人员和施工队情况进行登记,掌握承揽房屋数量。建立建筑施工队施工情况动态监控台账,加强对建筑施工队实现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税务所根据建筑施工队承揽的房屋数量和建筑工程费,依据《石家庄市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向建筑施工队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确保税款的足额入库。
(三)规范管理程序,建立详细的.税源登记台账。按照各村在乡镇土地管理所审批宅基地的情况,及时与乡镇土地管理所沟通,由税务所建立农村零散建筑业税源登记台账。包村干部要及时掌握每个村的农民建房情况,由税务所分别按审批宅基地、准备建房、正在建房等类别进行分类登记,确定税收监控的重点,从源泉控制农村零散建筑业营业税的税源。
(四)搞好代征代扣工作,加强对建房户的税款扣缴管理。由建房户在工程发包时,根据工程协议所涉及的金额在支付工程价款时代征税款。如果建筑施工队没有缴纳税款,由建房户补缴所欠缴的税款。对不补缴的,土地管理所不予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手续,以提高建房户的扣缴意识。
(五)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理顺管理秩序。开展税收征管,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个别人不理解,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因此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部分偷、抗税分子采取必要的税收强制措施,以推进农村建筑业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
篇8:建筑业农民工情况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近年来,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频发,进而引发了不少的社会矛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研究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科以泓泰臵业有限公司工地为例对我市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状
(一)我市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
我市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二种形式:一是农民合同制职工,基本上是长期跟老板合作的农民工,此种农民工与老板要么是同乡,要么是家族关系;或者是有技术的施工员、预算员。二是“包工头式用工”,此种用工临时性较强,基本上是当地农民工,因工程需要,临时在当地聘用。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率。总体来说,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据统计,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20%。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5%。
不同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对农民合同制职工,企业大多与之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包工头式用工的,包工头与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
2、劳动合同内容。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等;多数只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约定;个别的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包工头对农民工普遍实行计件工资制。大多数包工头能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包工头主要使用的是施工员和材料员,这两个人一般是合同制的,工资也是按月约定工资,这两个人的工资大部分能够按月足额发放。其它的农民工一般与包工头下面的各工种的班组长打交道,包工头把工资发给各工种班组长,由班组长把工资发给农民工。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年节预支,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预支付工资数额能够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农民工急需用钱时,可以向包工头预借。
(四)农民工的现状
1、已出现年龄断档趋势。建筑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施工现场的机械化作业有限,难以从根本上替代和解决施工现场的手工操作问题。现在所使用的农民工大都在40-55岁之间,而30-40岁的农民工已不多见。从年龄上看,已出现断层,带来用工荒的问题。由于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工人出现青黄不接,农民工作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要提供者,对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已构成威胁。
2、技术技能水平不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工持证上岗率约为10%,大部分没有进行过操作技能培训。放下手中的农具,来到施工现场,就成了建筑工人。虽然在施工前,都有技术人员对他们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技术口头交底,但很多工序因为之前从未干过、更没见过,难以提高其技术技能水平。
3、安全意识不高。根据调查统计,从建筑工地出现安全事故频率来看,60%的农民工受到过伤害。在施工作业之前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但现场经常看到农民工不戴安全帽,将安全帽丢在一边,休息时将安全帽当成临时凳子使用。从业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4、施工质量和效率较低。农民工来自农村,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也一无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四五级工才能做的活,让一二级工
去做,难以保证质量。在施工生产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必须推倒重来时,他们就不干了,他们要求做了活,就要给工钱,重做不给工钱就走人。
5、季节性因素影响工期。不论施工现场多忙,在农忙季节,他们都会离开工地回家忙农活。农历的年节日,农民工都是要回家的,不论施工现场有多大的事。因此,农民工的季节性因素不仅直接影响工程工期和质量,而且无序流动,给施工现场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出现了季节性用工难的问题。
6、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上约定所做工种的价格,做完后结清。到工作做完后,守信的老板就会结清,不守信的老板就会拖。很多来我局投诉的农民无任何凭据。因此,恶意讨薪,或“讨薪专业户”,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拖欠原因
(一)拖欠工程款、通过包工头支付是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建筑业企业由于拿不到工程款,无法保证职工工资的足额支付。工程款分“步、项”结算的方式,导致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难以按月足额支付。而包工头的参与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无法人资质的包工头参与建筑工程承包,使用工管理、工资
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最终导致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混乱,用工不规范。有的包工头领取工程款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难以及时足额发放。
(二)用工主体不合法,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缺失 目前,建筑劳务队伍“有资质无人员、有人员无资质”现象较为普遍。注册成立劳务企业必须纳税,而建筑劳务分包利润率很低,另因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较高,组建难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场上承揽工程的大多数劳务队伍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大量无合法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和包工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尤其是一些承揽工程的包工头直接从社会上招募农民工或从农村家乡带出一批亲朋好友,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同时,由于无组织的零散用工无法实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数包工头有机可乘,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工资追讨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行业特殊性和企业、农民工缺乏积极性,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建筑业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企业与农民工多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担心要求签订合同会影响工作机会的获得。
篇9:建筑业农民工情况调研报告
摘要:
在城市的建设中,建筑工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离家在外,从事着人们不屑的工作,终日劳作,挥汗如雨。他们的生存状况又是怎样的呢?今年寒假2月10日至2月19日期间,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学会组织社会调研团队,对聊城市及其周边城市的建筑工地进行了实地调查。
关键词:建筑工人 生存现状 工资提高 生活改善 问题突出
正文:
一、研究背景
建筑工人,指从事建筑工作的工人。八十年代的建筑工人指在建筑公司工作的正式工人和临时工人。随着企业改革,部分建筑工人转业分流,部分人员成为建筑包工头。现在的建筑工人基本上是来自农村的农民,极少数为大学生。
调研的背景:1、随着现代化的深入与发展,聊城市建筑工人的生活状况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改善,那么建筑工人的生活具体状况又如何呢?因此,我们决定以聊城市及其周边城市的部分建筑工地为切入口,对建筑工人的生活具体状况的情况作一番实地调查.2、虽然说我们是建筑工程学院的在校生,但是对建筑工人并不是十分了解,有很多建筑工人的生活状况并不乐观,这都需要我们去调查与研究.3、目前聊城等地的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越来越好,所以这些更值得我们去了解建筑工人了.
二、调查结果或社会现状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在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实验楼、聊城市体育公园一期工程以及望湖安置小区等建筑工地开展调研。队员们通过查阅资料,上网搜索,实实地调研,充分发挥大学生精力足、知识丰富的人才优势,立足专业实际,深入到社会各处,了解社会现状,为做好此次社会调研积极工作。通过调研队员的努力与统计问卷结果,得出建筑工人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化如下:
1、建筑工人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仍以青壮年为主
在80余份的问卷中, 建筑工人平均年龄为33岁,其中16~25岁的占3成,26~30岁的占1成,31~40岁的占3成,41岁以上的占3成。这与5年前相比,建筑工人的平均年龄提高了4岁,30岁以下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4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近12个百分点。
2、建筑工人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从文化程度看,初,文盲/半文盲占3.3%,小学文化程度占16.6%,初中文化程度占59.6%,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18.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0.7%。与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建筑工人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在本次调查中,农民工的平均文化程度为8.7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达80·5%。在对“阻碍你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16·4%的农民工认为“文化程度太低”是最主要的障碍,这在所有选项中是最高的。
3、建筑工人家庭务工收入增加,经济状况得到改善,但大部分建筑工人认为他们在打工地的经济地位仍然不高
调查显示,20初建筑工人家庭平均年收入18 588元,人均收入4 408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 314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 0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6.7%。与20相比,建筑工人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他们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建筑工人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近6成的建筑工人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此外,调查问卷拟出的10个问题中,还涉及工资调查、工作时间、工资满意程度、工资是否及时发放以及管理人员的态度等多个方面,发放问卷一百份,收回八十余份。在工地上,除了一些有手艺的“师傅”外,大部分工人的工资维持在1000元到1800元之间,工作时间基本在10个小时以上,调研团还了解到,部分工人是和自己的丈夫或妻子一起过来打工,将孩子留给老人照看,自己出门挣钱,这部分家庭的年收入基本在1万到2万元之间,当被问及“近几年,生活条件是否有所改善?”的问题时,建筑工人的回答几乎如出一辙,纷纷表示,生活条件肯定是有了改善。
调研团队还就“管理人员的态度”问题展开了调查,“他们的`态度
倒也不错,比前几年好多了,”一位工友毫不避讳地说道,“我们这家公司比较正规,要是小公司就不行了。”据了解,国营建筑公司管理措施完善,安全设施有保障,因此,在广大工友的眼中形象不错。“你们的工资发得及时吗?”记者从调研团队中看到,工资工人只在年末才发,不会有一月一份的情况,但基本不会有欠发情况发生。
三、分析存在的问题
以上调研结果表明,建筑工人的状况得到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相比之下建筑工人的收入仍然偏低、社会障参保率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建筑工人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还远远没有实现,生活条件没能得到根本性的改观。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首先是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还包括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建筑工人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等。
建筑工人的状况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而建筑工人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主要原因也在于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应的不足,有些建筑公司或包工头没能够充分的重视建筑工人的待遇与社会保障问题。
四、提出解决方案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1、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
2、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篇10:建筑业农民工情况调研报告
一、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4、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
5、工程设计文件
6、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1、编制、审批和交底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企业主管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审批。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上级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
人审批,应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主要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2、群体工程
群体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及时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过程检查与验收
(1)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应进行检查。过程检查可按照工程施工阶段进行。通常划分为地基基础、主题结构、装饰装修三个阶段。
(2)过程检查有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企业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参加,检查施工部署、施工方法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如对工期、质效益有较大影响的应及时调整,并提出修改意见。
4、修改与补充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其施工条件、总体施工部署、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法发生变化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报送原审核人审核,原审批人审批后形成《施工组织设计修改记录表》,并进行相关交底。
5、发放与归档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加盖受控章,由项目资料员报送及发放并登记记录,报送监理方及建设方,发放企业主管部门、项目相关部门、主要分包单位。
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地方有关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的要求,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整理归档。
6、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3)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改变
(5) 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才实施。
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基本环节
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不论是从施工要素着手,还是从施工质量的形成过程出发,都必须通过现场质量管理中一系列可操作的基本环节来实现。
(一) 三检制
三检制是指操作人员的自检、互检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专检相结合的检验制度。它是确保现场施工质量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自检是指由操作人员对自己所完成的施工作业或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自我检验,实施自我控制、自我把关、及时消除异常因素,以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下道作业。互检是操作人员之间对所完成的作业
或分项工程进行的互相检查,是对自检的一种复核和确认,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
(二) 技术复核
技术复核是指工程在未实施前所进行的预先检查。技术复核的目的是保证技术基准的正确性,避免因技术工作的疏忽差错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 技术核定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管理者或操作者对施工图的某些技术问题有异议或者提出改善性意见,如材料、构配件的代换、混凝土使用外加剂、工艺参数调整等,必须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向设计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才能实施。
(四) 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需要或者设计单位出于某种改善性考虑,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条件发生变化,导致设计与施工的可行性发生矛盾,这些都将涉及施工图的设计变更。
(五) 级配管理
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砂浆或混凝土,凡在图纸上标明强度或强度等级的,均需纳入级配管理制度范围。级配管理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三个阶段。事前管理主要是级配的试验、调整和确认;事中管理主要是砂浆或混凝土拌制过程中的监控;事后管理则为试块试验结果的分析,实际是对砂浆或混凝土的质量评定。
(六) 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
施工过程中,每一部分、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质检人员均应根据合同规定、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检验。
(七) 成品的保护
成品的保护工作主要是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及制订和实施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
三、 施工项目进度管理
(一) 影响施工项目进度的因素
1、 相关单位的影响。
2、 项目经理部内部因素影响。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对于施工进度起
决定性作用,对这类因素,可通过提高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来保证。
3、 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对这类因素应做好分析和预测。
四、 施工合同管理
(一)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1) 施工合同协议书
(2) 投标书及其附件
(3) 中标通知书
(4)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篇11:建筑业生产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建筑业生产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生产实现较快增长,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前三季度,各种积极因素共同发力,确保广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对建筑业的发展起到更好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广西建筑业生产运行实现较快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也不断提升。但一些不利因素带来的消极影响,也应引起重视和努力消除。
一、多因素支撑广西建筑业保持良好运行态势
(一)建筑业生产实现较快增长,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
前三季度,广西138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以上总专包,下同)完成总产值3002.28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8.3%,比上半年提高5.7个百分点,排全国第1位。实现建筑业增加值985.35亿元,现价增加值同比增长11.6%,不变价增加值同比增长5.2%,分别比上半年提高1个、1.2个百分点,对广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1.从完成产值结构看,建筑工程产值继续占据主导地位。广西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工程产值2609.08亿元,同比增长18.6%,增速比上半年提高6.4个百分点,占总产值比重为86.9%,占比比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主导地位稳固。安装工程产值243.42亿元,同比增长18.3%,增速比上半年回落了1.9个百分点,在建筑业总产值的占比为8.1%,比上年回落了0.2个百分点。其他工程产值149.78亿元,同比增长3.8%,占总产值比重为5.0%。
2.从企业类型看,房屋类生产仍占主体地位、领先发展。
受广西房地产开发业快速发展的影响,前三季度,广西房屋类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2344.75亿元,增长19.2%,高于建筑业企业产值增速0.9个百分点,占建筑业总产值的78.1%,比上年提升0.6个百分点,对建筑业增长贡献率为78.1%,在广西建筑行业中继续保持主体地位。土木工程类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572.36亿元,增长17.7%。建筑安装类建筑业完成产值59.13亿元,回落1.2%。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26.04亿元,增长4.0%。
3.从全区14个市看,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均实现正增长,但区域发展速度差异较大。从建筑业总产值增速看,最高为河池市69.9%,最低为防城港市9.4%,两者存在60.5个百分点的巨大差异。
(二)支撑广西建筑业发展的积极因素
1.战略性发展的政策因素
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广西在多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位置。首先,广西作为“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积极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发挥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其次,广西也是精准扶贫决胜小康重要战场。随着20xx年接近,广西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第三,广西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我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等政策和措施,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舞台。
在各项促进建筑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有效推动下,广西建筑业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
2.十三五时期的阶段性发展因素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对“十三五”时期西部大开发进行了全面部署,在10个方面明确提出了重点任务及重大工程,其中有多项内容涉及广西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航运、港口、新兴产业、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多个行业建设。当前阶段内,由于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加快推进精准脱贫、实施新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建设南向通道等阶段性投资建设任务的集中实施,给广西建筑业企业带来工作量快速增加、生产规模扩大的更多重要发展机遇。
3.新旧动力转换的'创新发展因素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广西建筑业企业积极开展结构性供给侧改革,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管理提升、技术提升、效益提升和资质提升,确保企业的生产结构优化升级、内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也持续提升,推动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不断加快。
二、广西建筑业发展质量提升
(一)市场占有率提高。前三季度国家反馈广西建筑业总产出为3980.11亿元,广西省内完成总产值为2484.18亿元,占总产出的62.4%,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6个百分点,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
(二)高资质企业数量增加,生产能力加强,主导作用明显。截止20xx年前3季度,广西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9家比去年同期多了3家;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28家,比去年同期增加7家。前3季度广西资质以上总专包建筑业企业中,资质等级为特级、一级的高资质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09.29亿元,同比增长21.3%,高于总产值增速3个百分点,占全部总产值的比重为70.3%,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二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94.77亿元,同比增长10.7%,占全部总产值的比重为16.5%,比上年同期回落1.1个百分点。三级及以下资质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91.46亿元,同比增长11.2%,占全部总产值的比重为13.0%,比上年同期降低0.9个百分点。大型高资质龙头企业对广西建筑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有所加强。
(三)企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不断提升。
一是劳动生产率提高。前三季度,广西建筑业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大技改投入,大力提高施工机械设备装备科技含量,有力地推动了建筑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化产业转型,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按总产值平均的劳动生产率为26.89万元/人,与上年相比,人均创造建筑业总产值高出3.99万元,增长17.4%,比上半年和去年同期分别提高8.6个、13.9个百分点。按营业收入平均的劳动生产率也保持较快提高。前三季度,广西资质以上总专包建筑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13.76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同比提高10.9个百分点;人均营业收入21.96万元/人,同比增加4.0万元/人,增长22.7%,比上半年和去年同期分别提高9.2个、25.6个百分点。
二是企业经营效益提高。前三季度,广西建筑业企业营业利润为49.62亿元,同比上年提高19.8%。按企业平均实现利润382.01万元,同比增长9.6%,比去年同期提高20.8个百分点。
实现应交增值税53.68亿元,比上年增长38.5%。按企业平均纳税413.2万元,同比增长26.7%。
三、广西建筑业发展中需关注的问题
(一)建筑业总量规模仍然偏小
从全国范围来看,广西建筑业发展总量规模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前三季度,广西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建筑业总产值3002.28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位列第18位,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2.0%,总量规模仍然偏小。
(二)大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偏低
从结构上看,前三季度全区1381家资质以上总专包建筑业企业中,资质等级三级的建筑业企业共有793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57.4%;资质等级二级的建筑业企业共有370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26.8%;资质等级特、一级的龙头建筑业企业共有137家,仅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以上数据表明,目前广西建筑企业仍以资质等级较低的中小企业为主,在日益激烈的建筑业市场竞争中仍处于劣势。
(三)本年新签合同额大幅减少
前三季度,广西建筑企业本年新签合同额3293.88亿元,同比回落18.3%。本年新签合同额的减少,将对下一阶段建筑业市场生产规模扩大和保持较快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四)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提高,效益空间严重挤压
由于人力与建材价格不断攀升,广西建安价格指数持续保持高位增长。20xx年1到4季度广西建安价格指数分别达到104.85、104.79、105.21、106.20,20xx年1到3季度建安价格指数分别为107.28、106.33和106.14。
建安价格指数过高对全区建筑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提高了在建项目的经营风险,造成在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成本可能超过投标时的预算成本,导致企业毛利率下降,企业盈利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从而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不利于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
四、几点措施建议
(一)强化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在确保政府“放管服”措施到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引导,推动广西建筑企业突破原有的思维模式和传统施工领域,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施工领域的结构调整,改进经营方式、提升技术能力,通过不断优化升级实现企业做大做强的发展目标。
(二)合理调控建筑材料市场价格
从建筑材料所占的比重来看,价格是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因素。建筑材料的价格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造价,在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占项目工程造价的过半甚至更高。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宏观上调控好建筑材料市场价格,降低建筑行业工程项目建造成本。
(三)抓住机遇,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20xx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投资结构不断优化,要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广西要抓住这一政策机遇,一是积极探索本地企业优先承接区内工程项目,特别是二、三产建设项目,鼓励引导企业通过PPP模式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切实提高建筑市场本地企业占有率。二是协调金融机构,积极为区内建筑业发展提供宽松的资金环境,不断努力寻求银企合作的办法,对参与本地建设的区内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担保等方面的金融政策支持,为企业参与本地工程建设解除后顾之忧。三是建立全区优质建筑企业名录库,把资质高、实力强、专业优的大中型建筑企业纳入名录,在政府主导的投资项目建设中优先选用名录中的企业。
(四)利用大数据,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
积极推动建筑业与信息化融合,切实抓好建筑信息管理模型技术、智能化技术等应用,努力构建设计数字化、管理网络化、运营智能化、服务定制化的智慧管理体系。运用大数据,构建商业平台生态系统,形成以建筑产业为核心的多元化产业集群。推进建筑产业前延后伸,构建完整创新链,提高产值利润率,从面有效地提高广西建筑业企业发展质量。
篇12:建筑业产业企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建筑业产业企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了解**县建筑业的产业结构状况,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分布与发展潜力, 进一步做好建筑业管理工作。近期我局对辖区内的建筑企业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县建筑业经济总量快速增长,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显现。目前我县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4家,有
生产业务的4家,其中具有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共2家。我县建筑业产值为24121。05万元,县属4家建筑企业的产值为14258。16万元,占到了全县建筑业产值的59 %,其中**县葵山红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20的建筑业产值为12280。74万元,占全县建筑业产值的51%,占县属建筑企业建筑业总产值86%。由此可见,大企业对整个行业的支柱作用。总体来看,整个建筑业的运行还是比较平稳的,施工产值也在稳步提升,但是对于利润率的增加却相对缓慢。
二、当前制约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认真分析了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现状,冷静地查找发展的差距,认为当前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
1、“吃不饱”——虽然我国发展已进入快速阶段,建筑业市场比较繁荣,但是国有大型企业仍有吃不饱的感觉,有的企业没有多少工程可以干,这是因为我国建筑企业发展较快,在市场份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多,竞争十分激烈。我县的四家建筑企业都有“吃不饱”的感觉。
2、企业在承接工程的时候招投标不规范。现在的施工工程大多数都是通过对外招标来寻找建设方,但是在投标的过程中很多不具有招标条件的公司或者个人,往往借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施工资质,因为其人员较少,管理成本较低,所以相对于那些比较正规的大公司,其往往可以因为价格上的优势,以较低的价格中标,这也造成大型单位优势转化为了劣势,从而造成工程量的下降。
3、企业垫资情况严重,影响资金流动。通过走访企业我们了解到,当前的建筑业普遍存在施工方垫资的现象。企业要想运转正常,资金流动要有保障,但是过多的垫资限制了企业的资金流动,再加上投资方或多或少的拖欠施工方工程款,使得很多企业不得不靠银行的高息贷款来维持正常运转,在无形中给企业带来了额外的业务支出,从而造成企业盈利变薄,甚至下降。
4、建筑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垫支拖欠工程款较为突出。近年来,为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和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当前,建筑市场最突出的就是垫资、拖欠“两把刀”。(1)垫资。工程款垫资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如果不垫,企业就揽接不到工程,揽接不到工程就意味着企业无从发展,生存就会受到严重威胁。特别是大量开工建设的政府、开发区的工程项目,大多由施工企业直接垫资。有的为了避开监督,合同主体双方研究对策,在签订正式合同背后又补签“黑白合同”或“阴阳合同”。这样,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也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2)拖欠工程款。建筑施工企业在中标后需缴纳质量、安全等保证金,而建设方却没有相应的信用保证。工程竣工验收时,业主一般只付总价款的60%,最好的只有80%,少说也要拖三年,甚至更长。在清欠过程中,有的施工企业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不敢如实上报实际清欠情况,从而出现“网上清了、实际还欠着”,或者是“明清暗欠、前清后欠”等现象。由于建设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时有发生,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值得关注的是,“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仍很严重。
三、加快我县建筑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机制
逐步消除不规范的市场操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运行规定进行市场平等竞争,不断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消除工程款回收滞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篇13:市建筑业行业运行情况分析调研报告
市建筑业行业运行情况分析调研报告
20xx年,xx市建筑业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抓住机遇,开拓市场,加快发展步伐,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继续保持平稳上升趋势,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市建筑业企业生产运行情况
全市20xx年资质内建筑业企业73家,比去年同期增加8家。其中,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企业50家,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23家。全年建筑业企业在生产发展中呈现以下特点:
(一)生产形势良好,总产值稳步增长。20xx年,全市完成投资施工项目472个,增长19.2%。固定资产投资为225.85亿元,增长了24.8%。其中,房地产投资为27.7亿元,增长了106.1%。由于投资总额和施工项目全面增长,推动了建筑企业生产稳步增长。20xx年,全市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169898万元,比上年增长29.1%。其中,建筑工程产值xx029万元,同比增长42.4%,占建筑企业总产值的主体地位;安装工程产值52217万元,同比增长23.5%。
(二)新签合同额快速增长,企业生产规模继续扩大。全市全年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额224184万元,同比增长49.2%。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170391万元,同比增长25.8%,占总合同额的76%。这主要源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大幅增长和城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新签订合同额的增加,使得土建工程量加大,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保障了企业生产的发展后劲。
(三)房屋施工规模继续扩大,新开工面积明显上升。20xx年,全市建筑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89万平方米,比去年增长18.9%。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153万平方米,增长29.7%。
(四)竣工产值和竣工房屋面积平稳增长。建筑业企业完成竣工产值126825万元,同比增加16284万元,增长15.3%;房屋建筑竣工面积904713平方米,同比增加19745平方米。
二、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建筑企业结构不合理,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目前,我市建筑企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总承包企业不强,专业承包企业门类不全,劳务分包企业发展滞后,没有龙头企业。在依靠科技创新、科技进步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做大做强建筑企业的大背景下,我市大多数建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没有有效突破科技创新的瓶颈,拥有的还仅仅是常规技术。例如:博展中心、市民文化中心以及体育公园这样的工程我市的建筑企业就没有办法承接。由于传统建筑业科技含量低,从而造成了我市建筑业企业仍处在成本高、消耗量大、产出率低、竞争力差的尴尬局面。
(二)市内建筑业市场份额被挤占,没有市外市场份额。由于xx缺少一级资质以上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很难在大项目竞标中与市外建筑业企业相抗衡,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很难有实力与外来建筑业企业抢占市场。我市建筑业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企业50家,具有二级资质的总承包企业只有三家,专业承包具有二级资质的企业只有8家,可外来建筑业企业就达到38家,占我市建筑业企业的76%。严重挤占了我市的建筑业市场份额。虽然我市建筑业企业新签订合同额快速增长,但都局限在本市范围内,没有市外建筑业市场份额,更没有在外省完成产值。
(三)工程技术人员相对不足。20xx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年末从业人员为20781人,工程技术人员只有1923人,仅占全部从业人员9.2%。一级建造师28人,仅占全部从业人员0.1%。持证上岗人员4225人,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0.3%。
三、几点建议
(一)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建筑业技术创新。建筑业要发展,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是关键。目前我市大多施工企业拥有的技术含量较低,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要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就必须加大科技进步和创新力度,重视建筑技术方面的引进、开发和应用,提高工程技术的科技含量。对科技含量高的成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推广,以推动我市建筑业快速发展与进步。
(二)努力发展龙头企业,积极开拓新兴建筑业市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重点培育和扶持骨干企业,发挥其品牌优势。倡导企业树立大建筑业观念,突破以房屋工程建筑业为主的局限,横向拓宽产业领域,纵向拉长产业链。在巩固以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为主的传统产业平台的同时,积极构建以化工、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为主的专业项目平台和新型建材、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平台。
(三)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资质升级。以增强企业活力与竞争力为目标,提高管理创新能力,加强诚信建设,创建精品工程,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在施工管理上,全面实施工程监理制和项目经理负责制,加强企业内部核算,降低企业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从而不断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对能否接到工程项目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建筑业企业自身要不断加强管理,促进建筑业资质升级,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扶持。
(四)激励用人机制,全面提高人才素质。建筑业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创新精神,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积极探索稳定高技术管理人才的任职制度和分配制度,主动吸纳各类建筑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篇14:建筑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建筑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的建筑业税收管理仍然存在相关问题,我们该采取什么政策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论文吧。
论文关键词:税收管理 偷税漏税 建筑业 项目管理
论文摘要:建筑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税源控管范围狭窄、税源控管深度不够、管理手段粗放、税收偷漏问题严重、税收政策执行困难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建筑企业组织形式复杂,挂靠和分、转包现象普遍存在,施工环节多、管理链条长、作业流动性大,建筑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控税力度不强以及企业纳税意识淡薄,提出了依托信息化平台、以社会综合治税为手段,构建以建设项目管理为核心的建筑业税收管理新思路。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投资环境的逐步优化,建筑业发展如火如荼,建筑业已经成为地方税收的骨干税源。但由于建筑业具有项目建设周期长、环节多、施工企业组织形式复杂,工程作业流动分散等行业特点,向税收管理提出严峻的挑战。如何强化对建筑行业的税收征管,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筑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源控管范围狭窄,部分工程项目控管缺位,税源大量流失
传统的建筑业税收管理模式下,只注重对建筑企业的管理,忽视了对建设项目的精细化管理,税务机关仅能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获取征管信息,在整体上掌握其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资金流动等财务指标,而对具体施工项目的纳税状况难以准确掌握,造成大量工程项目税收管理缺位。同时,施工单位即便是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纳税申报,但也往往只就其人工费收入纳税,故意隐瞒甲方供料和提前完工及优质工程奖励资金等应税项目。例如,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建筑企业 先后承建了2处商品房开发工程和某开发园区的排污沟渠施工工程,该公司只对商品房的土建收入进行了纳税申报,对其他较为隐蔽的收入则未进行申报纳税。
(二)税源控管深度不够,管理手段粗放,税收偷漏问题严重
由于目前地税机关征管专业化水平不高,征管流程设置尚待规范,各征收单位普遍采取“以票管税”手段,仅停留在对建筑业专用发票实行代开监管上。施工单位经常发生零申报、申报不实甚至不申报等现象,税务机关即便大致掌握施工单位的总体经营情况,但对单个工程项目价格构成不能准确掌握,税款流失或滞后现象仍很严重。一些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等原因,往往选择用材料物资、车辆、房产所有权抵顶部分工程价款,对这部分抵顶工程价款的实物,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计入收入和相应的账目,形成资金账外循环。某区地税局在建筑业税源普查中发现,该区上年度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8亿元,建筑行业实际纳税8 000万元,漏征税款3 000多万元。
(三)欠缺部门配合机制,管理措施乏力,税收政策执行困难
在建筑施工的前期管理中,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税务机关的先期参与权利,致使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及时掌握工程立项、招标、开工、资金投入、承包合约等相关情况,这就限制了税务机关职能作用的最大限度发挥。税务机关只有通过后期的问询、观察、检查等来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因而不可避免地发生直到施工已完成,税务机关才着手进行调查的管理滞后问题,从而造成工作被动,税收严重流失现象的发生。
二、建筑业税收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组织形式复杂,挂靠和分、转包现象普遍存在
当前,建筑企业出借或变相出借施工资质,层层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现象普遍存在,建筑市场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小型企业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等经营方式挂靠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放任自流,税务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下设30个工程处,该公司对其中17个挂靠工程处实施松散管理,该公司只是在工程处以公司名义承揽工程时收取管理费,不能准确掌握各工程处的经营情况。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的挂靠工程处进行外调时发现,17个挂靠工程处 度隐瞒收入4 500多万元,偷漏税款200多万元。
(二)建筑业施工环节众多,管理链条漫长
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有勘察设计、桩基、土建、水电暖气、内外部装修、装饰灯光、消防、楼梯等众多环节。单项工程跨年度作业现象较为普遍,项目存续期有的长达数年甚至更长时间。工程款项结算不及时,少申报和延期申报入库税款现象大量存在。
(三)部分环节经营方式隐蔽,作业流动性大
由于建筑施工项目分布零散,流动性强、施工地点较为隐蔽,经常进行野外作业,施工企业往往心存侥幸,对部分比较隐蔽的经营行为隐瞒不报。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施工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难以及时掌握施工企业经营动态,每每出现税务机关疲于事后追讨但偷逃问题又屡屡发生的问题。某建筑企业承揽水利部门发包的河道疏浚工程项目,水利部门为减少工程费用,允许施工企业以河沙销售收入抵顶部分工程款,由于该工程属于野外作业,而且核算方式复杂,税务机关不能够提前介入,施工企业完全隐瞒了该工程收入。
(四)企业纳税意识淡薄,税法遵从度较低
目前建安企业的欠税绝大多数是由于垫资经营和工程款回笼迟缓造成流动资金不足,致使企业无力缴纳税款或不开具发票,逐渐形成欠税。由于对外来施工单位监控不力,使得其工程竣工后很快离开本地,而部分工程款到外地开具发票,导致欠税难以追缴,甚至形成死欠。
(五)建筑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控税力度不强
由于税务部门与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缺乏必要的.配合和协调,对工程建设的情况不能及时沟通,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一方面在竞招标过程中地税部门存在着空白点。建筑工程实行竟招标制度是建筑行业的一大特点,在竞招标过程中,建设、计委、公安消防等部门都参加且分别要对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只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才能参加竞招标。而地税部门不参加竞招标过程,不能从源头上掌握单项工程施工计划,而纳税申报表又未要求纳税人按单项工程进行申报,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施工项目难以进行有效的源泉控管。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未与建设单位建立委托代征关系、对建设单位取得发票检查不力;未与审计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不能及时掌握竣工工程最终造价,因而也无法确定最终应缴税金。
篇15:建筑业实习报告
建筑业实习报告
2月25日, 我来到了湖北省武英高速公路项目部, 开始为期半年的实习生活.这次我来到的地方是湖北武英高速公路的黄冈段,由湖北高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铁四院咨询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武英第四高监办,在此从事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工作是整理内业资料及综合办相关辅助工作.。
武汉至英山高速公路是湖北“五纵三横一环”公路主骨架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武汉城市向鄂东北辐射的重要公路载体。项目西起武汉市绕城高速公路,与武汉市出口路谌家矶-周铺段相接,东至湖北和安徽交界的大枫树岭,沿线主要通过武汉市新洲区、团风县、浠水县、罗田县及英山县,全长131.141公里;它是武汉及其以西地区至长江三角洲地区、皖南地区最便捷的陆路通道;项目横贯整个鄂东北地区,肩负着鄂东北地区与武汉等周边城市东西向城际交通联系重要功能;同时,项目还连接着阳逻、新洲等武汉市内部城区组团或开发区,是武汉市出口高速公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对于完善国家和湖北省骨架公路网布局,加快湖北省鄂东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增强武汉市的辐射功能,缓解沪蓉国道主干线交通压力,整个鄂皖两省旅游资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到高监办的初期,简直就是一头雾水,对于监理是什么、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有什么权利与义务以及相应的工作流程都没有一个清楚的概念。虽然书本上有学习过有关工程监理的内容,但实际操作起来才发现,学习的再多,再好,如果不着手与实际运用,往往都是纸上谈兵。我想这也正是学校安排我们这半年实习的原因之一吧。现今社会,竞争激烈,时常会出现几十甚至几百人都对着一个位置虎视眈眈的状况。那么,什么是企业百里挑一的原则呢?除了个人素质,学历高低等硬件条件外,工作经验也会是用人单位挑选人才的一大重要条件,因此,如果想在优胜劣汰的必然趋势中找到一席之地,培养动手能力增加实践经验也就成了我们在正式走如社会之前必修的一门学科。
正式开始工作后,我被分配到第13驻监办,负责该标段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经介绍得知,武英高速第十三标段范围为k122+703�Dk129+000,路线总长度6.287km,该标段位于黄冈市英山县杨柳镇一带,属于山岭重丘区,由于受地形条件影响,所以本标段以桥梁为主,兼隧道一个。而我所分管的一、二工区则由金家冲高架桥,杨柳一号桥,杨柳二号桥,杨柳三号桥及相应区间内的路基,涵洞组成。最初几天,我跟随监理工程师前往工地,对该标段工区的划分、各构造物的地理位置、工程进度等相关因素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并与施工单位“中铁十五局”的工程师,技术员,资料员等人互相认识,以方便以后的工作顺利开展。第一次随车穿越山岭,置身在这样一个被大山围绕的环境中,看着眼前正在施工的各项工程项目,心情有些兴奋,有些激动,有些憧憬。也对自己在以后在这个工程上的实习充满期待与信心。
建筑工程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通过4天的认识性实习,我初步的的了解了房屋的构造组成、构造原理及构造方法。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文化、建筑知识以及建筑施工、建筑材料的认识,巩固和扩大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学习积极性。
下面就实习与理论知识结合及得到的`收获做一些总结
一、结构形式
当今的建筑主要采用的是框架结构或者是框架剪力墙结构,砖混结构也采用但用的比较少。我们所参观的两个施工工地都采用的是框架―-剪力结构。它是框架结构和剪力墙结构两种体系的结合,吸取了各自的长处,既能为建筑平面布置提供较大的使用空间,又具有良好的抗侧力性能。 这种结构是在框架结构中布置一定数量的剪力墙,构成灵活自由的使用空间,满足不同建筑功能的要求,同样又有足够的剪力墙,有相当大的刚度,框剪结构的受力特点,是由框架和剪力墙结构两种不同的抗侧力结构组成的新的受力形式,所以它的框架不同于纯框架结构中的框架,剪力墙在框剪结构中也不同于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
篇16:建筑业实习报告
【范文一:建筑业个人实习工作总结】
XX年,全市建筑业战线上的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XX年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建筑业改革改制工作,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动荡带来的影响,创新发展思路、夯实发展根基、凝聚发展动力,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在去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又迈上新的台阶,呈现出平稳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高的态势。现根据通知要求,将XX年我市建筑业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建筑业发展情况:扩量增效,再攀新高
(一)各项指标稳中有升
XX年以来受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银根、地根紧缩,建筑业企业在承接工程中带资、垫资现象愈加严重,资金短缺加剧,发展压力较大。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经济整体增速减慢,工程建设明显放缓,建筑市场容量缩小,竞争有所加剧,企业利润持续走低,行业发展速度受到一定制约,但仍然保持稳步增长。全市预计完成建筑业企业总产值158、7亿元,同比增长36、8%;施工面积预计达到169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3%;承接高层项目300栋,同比增加60、4%;从业平均人数预计达到8、6万人。
(二)企业资质明显增强
全市建筑业企业积极提高资质等级:江苏海源、扬州天成先后晋升为房建总承包二级企业;江苏大山、扬州广宇、扬州首裕、高邮振达、扬州翼超、高邮菱塘、扬州润泽、高邮鹏翔8家公司成功申报房建总承包三级企业;江苏兴厦新增机电、园林两项专业资质,扬州建宇新增市政专业资质;高邮宏盛机电设备公司获得起重设备专业资质;另有7家企业成功申报或晋升劳务分包资质。截止目前,我市现有资质企业达到127家,其中总承包特级1家,一级2家,二级8家,三级27家;专业承包企业65家;劳务分包企业24家。另外江苏润扬已申报房建总承包一级企业,目前申报材料正在省主管部门审核之中。
二、建筑业改革改制情况:政企分开,初见成效
XX年建筑业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建筑业改革改制正式实施,建工局与江苏弘盛集团实施政企分开,组建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建筑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我局对接落实改革改制相关事务,加强协调沟通,把推进体制改革、支持弘盛集团发展作为改制的主导方向。细化目标措施,制定分项方案,狠抓关键环节,把握职工思想动态,将人员分流落实到位,并办理好相关人员的转岗、退休手续,政企分开按时到位。按照新的“三定方案”,我局迅速优化内部资源,克服人员减少等困难,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建立组织结构,确定部门科室职能,完善工作流程,做好业务工作的衔接。目前弘盛集团正在实施深化改制。
三、建筑行业行政管理情况:健全机制,加强管理
建管局成立后,面对人员减少,不少业务骨干分流到企业的现实,积极采取全员发动、一人多职、加班加点等措施,落实岗位职责,强化业绩考核,为工作开展打开新局面。根据“三定方案”,细化了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岗位职责,并上墙公示。制定出台了百分制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将业务工作逐层分解到人头,加大奖惩力度、激励力度,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政企分开以来,我局各单位、科室始终保持高效高负荷运转,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4月份专门组织局机关和部分企业到南京江宁区交流学习,学习江宁建工局发展、管理、服务建筑业的先进理念和经验。5月份组织施工人员奔赴四川参加灾区活动板房建设,顺利完成各项援建任务。年中组织两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召开了农村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
四、建筑业发展形势分析:困难增多,机遇同在
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楼市不景气,房地产企业资金普遍紧张,会有部分企业转嫁危机,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从而引发民工工资的拖欠;宏观经济走势趋缓,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年底前后,可能会加大对建筑企业预征税的力度。在困难面前,我们尤其要认真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对建筑市场的深刻影响,找到一条切合实际的发展道路,使建筑业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经济脉搏,抢抓机遇,加快发展。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初步匡算,实施十项措施所列的工程建设,到XX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为加快建设进度,会议决定,今年四季度先增加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明年灾后重建基金提前安排200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总规模达到4000亿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工程款拖欠可能加剧。房地产销售下降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资金流量萎缩,甚至使资金链断裂。开发商有倾向把风险向建筑业企业转移。一些同房地产关系比较密切的建筑业企业开始把工程款回收作为当务之急。如果到年底工程款拖欠问题进一步加重,隐性问题将上升为显性问题,势必引起建筑材料款和民工工资的连环拖欠,对社会稳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因此,我市企业必须充分地认识今年工程款回收的难度,想方设法筹措储备一部分的资金,以应对将要到来的年终民工工资发放高峰。在本地建筑市场,已经有不少工程项目部的农民工不断到建管处和劳动监察大队上访,要求解决拖欠了很长时间的工资问题。来访人员情绪激烈,声称如不能在短期内解决,将向高邮市政府、扬州市政府进一步上访。对本地开发商、施工企业的拖欠行为,我局还有相关措施加以约束,毕竟这些单位的经营实体都在本地。但是对于外地开发商、施工企业的拖欠行为,我们管控压力加大,已接近年关岁末,农民工索要工资的情况将大幅增加,而且上访人员的情绪将愈加激烈。这些开发商、施工单位的总公司、法人实体都在外地,一旦这些单位驻邮管理人员撤出高邮,将造成严重后果,农民工找不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就会到本地主管部门上访,将给我们本地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对此,我们除了提高警惕,加大协调解决力度,将采取跟踪监管,跟踪落实的方法,必要时争取市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的支持。
2、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企业资金一旦紧张,安全投入可能减少,容易出现大的事故,影响建筑业的稳定。因此我局将在年底和明年上半年集中精力,持续加大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力度,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企业资质总体质量偏低,科技进步缓慢。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管理不科学,增长方式粗放;建筑业高端优秀人才集聚较难。对此,要大力培养引进高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引导企业转变以往的用人观念,加大激励力度,为企业科技进步积蓄能量。
4、执法经费没有来源。我局下属部门均是自筹自支单位,安全费用由地市级主管部门收取,我们县级市没有收费的职权,最近省主管部门也停收了质监费,我局市场管理、安全质量监管方面面广量大,执法人员本来就不足,费用停收以后,工作量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以前那些不接受监督的工程我们就收不到费用,我们监管方面的责任还少一点。如今质量、安全费用停收,所有的工程都要进行监管。以前,虽然有收费,但是市场执法工作方面的`人员经费、监管执法费用的仍然存在资金缺口,都是从弘盛集团级差中弥补。如今收费没有了,弥补渠道没有了,我们执法经费如何来保证这个问题已经非常紧迫,人员要养,工作也不能放松。对此,我们将请市里面帮助、协调,目前我们正在核算执法经费成本。
六、XX年建筑市场开拓工作主要打算及措施
(一)积极应对新形势,采取科学合理的市场对策
因当前我市建筑业企业完成的产值均为存量,故建筑业产值尚未受到整体经济环境的严重影响,但考虑到长期效应,预计房地产市场对建筑业的影响至明年上半年会更加明显。针对宏观经济的波动,我们将采取积极态度,认真分析问题,制定相应对策。
1、冷静对待形势。充分认识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尤其是对房地产业的深刻影响,提醒我市企业做好充分心理及应对准备,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迎接挑战;同时,应当看到,在外贸和内需面临阻力的情况下,中国城市化的步伐将更加坚定,并进一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xxx期间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达到一个新的高峰,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提供产业支撑形成大经济圈,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一体化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由此可见,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不仅仅是面对市场萎缩的问题,而是如何积极寻找并抓住发展机遇的问题。
2、加强政策调研。组织全市企业召开行业前景分析座谈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参加,及时让企业从理论深度和实践广度熟悉建筑市场发展趋势。开展经常性的外埠市场调研活动,调研建筑市场、新兴专业的发展方向,找准如何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交通投资等的切入点。
(二)调整经营思路,积极开拓新领域、新市场
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整经营思路:一是坚持以政府投资项目为主战场,通过项目股份制联营模式,积极与一些市政、轨道交通、公路总承包高等级企业开展合作,加快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施工能力;二是创优创新房建施工管理水平,巩固提高安置房、政府公共建筑项目的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广泛参与地震灾后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发展西部及欠发达地区的建筑市场;三是鼓励发展建筑智能、机电安装、港航水利、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地质灾害处理等高技术特色专业,避开恶性竞争。
(三)巩固发展重点市场,全力承接大体量工程
发挥弘盛集团龙头带动、拉动作用。带领广大中小企业抢占更多市场份额,确保外埠市场实现“3251”工程,即3个市场达到10亿元以上规模,2个市场力争达到8亿元,5个市场确保完成3亿元,1个1亿元以上的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二级以上优势企业开拓市场的后劲。强化企业技术、劳务等资源整合,本着“以统为主,统分结合”的方针,加大对二级以上优势企业市场开拓的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合作,深入宣传推介,拓宽融资渠道。对重大市场、重大项目建立银企联合考察机制,通过举办银企对接签约会,帮助企业争取信贷额度,解决项目垫资增加、流动资金缺乏的难题。引导企业采取项目股份制的形式联合承接大体量工程。
七、XX年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主要打算及措施
1、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把好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备案三关,杜绝假冒伪劣、偷工减料行为,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以落实安全责任制为抓手,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日常巡查、抽查和专项治理,有效控制和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施工操作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健全农村市场管理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切实强化乡镇建管机构的工作效能,建管站的人员配备以实际工作需要为标准,负责人和人员职数经乡镇人民政府认可后,由建管局确认。在出台《加强全市农村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乡镇建管机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工作职责,落实奖惩措施,加大激励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建筑市场秩序。
3、优化发展环境,做好行业服务。在服务企业方面,加强人力资源的引进培养,为企业引进培养中高级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等专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晋升资质打好基础;在服务项目方面,实施跟踪服务、协调服务,全程服务,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在服务市场方面,我局将重新设立驻外办事机构,加强与市场驻地党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联系交流,充分利用市场、项目载体,宣传企业品牌、树立行业形象、展示行业特色,推动市场发展。做好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完善各项基础台帐,做好流动人口(指外出施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
【范文二:建筑业个人实习工作总结】
回顾过去的一年里,历经紧张忙碌奔波辛勤的工作环境中,渡过了难忘的一年。迎来了展望未来、目标奋进光辉灿烂的20XX年。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一如继往的全面服从公司领导、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努力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增强管理技术水平,在项目部的整体安排下,积极努力配合同事们做好本职份内工作。
人生存一世就有理想,有理想就有目标,有目标就有奋斗,就奋斗就能实现理想,就在实现理想这个过程中,将会遇到不同程度的人生磨练,随着经济改革开放这个浪潮中,现代化建筑行业也逐渐步入了更高、更严的科学化管理水平,使我们这一代从事建筑行业的管理工作者来讲,又将面临着人生挑战的一个起点,所以只有自我更新观念,努力学习,通过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来逐步提高自己的科学管理能力,否之,将会受到这个历史潮流的淘汰。
一、加强学习,更新观念
我是一个性格倔强、较为好胜、永不服输、勇于战胜的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爱说,爱坚持自己的意志观点,这样难免在实际工作中使一些同事们难以接受我这个观点。首先要申明的是,尽管如此,但我绝对是以工作上的认识、观点来坚持自己意见,而不是以个人私念来针对某一件事情。当然,人无完人,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来适应整体团队的工作环境。
为适应新形势下建筑行业的需求,自己只有更进一步的加强业务技术方面的学习,全面提高管理技术能力,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事,以一个公民的道德准则来衡量要求自己,并逐步更新观念,做一名合格的建筑行业管理人员。
二、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作为一名建筑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如何在工作岗位上履行好工作职责是衡量一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作业务水平,思想道德素质,工作作风是否简单粗糙的尺度。要做一名合格的建筑行业专业管理技术人才,他首先必须具备有一种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怕吃苦,辛勤付出,勇于拼搏的事业心责任。并在实际工作中去认真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履行职责,做好份内工作,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去处理好本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遇事不回避,不踢皮球,向部门领导多请示、多汇报,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去处理好本职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三、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管理技能
随着现代建筑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全面提高,作为一名建筑行业技术管理人员来讲,他必须适应建筑行业新的规范要求,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升业务管理水平,掌握业务技能,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去更好的发挥。
只有在实际过程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虚心学习、力求上进,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事,齐心奋进,为公司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打造精品楼盘,树造品牌形象而努力工作尽一份职责。
在此并祝公司在新的一年里,事业发达,鸿运高照,万事顺心如意!也祝公司全体员工家庭美满幸福,新年吉祥如意!
篇17:对超市税收管理问题的调研对策
对超市税收管理问题的调研对策
超市是一种多部门、实行顾客“自我服务”方式的零售商店,亦称“自选商场”。超市的主要特点是货架自主开放、收银电子化、实行商业管理方式。随着城市经济的日益发展,特别是社会购买力的不断增强,超市凭借其在价格、质量、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优势,正在逐渐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并在整个商业领域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目前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就如何加强对超市税收的管理还存在手段、技术与管理等诸多方面的不足,各超市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依法纳税的思想意识还有待于提高。税务机关对超市的征收管理、税收监控难度很大。因此规范超市税收管理、杜绝偷税行为的发生,是我们必须深思和面对的新课题。
一、超市存在的征管问题
1、财务核算不真实。多数超市财务管理极不健全,账务情况混乱。许多超市账目设置不规范,有的没有往来账,有的没有库存账,有的往来账核算混乱,同时普遍存在现金交易量大和大额坐支现金现象。所以,在检查中也很难从其资金流量、银行对账单中找到突破口。超市纳税多少,直接取决于记账收入的多少,而目前各类超市在追求最大利润目标的'驱动下,记账收入不实成为最便捷的偷税方式。绝大多数超市不同程度地隐瞒其销售收入。主要表现在:一是原始单据不真实,以银行进账单替代原始凭证;二是原始单据不完整,缺乏有效的原始单据,日报单保存极不完整,三是账面反映的开票收入与实际情况差距大。
2、擅自修改系统数据。目前大部分超市商品均以计算机为依托,通过计算机网络终端(收银台)将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数据传送至网络服务器进行管理。该服务器存储的各类数据既是各收银台每班商品销售结算和商场超市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部门计税依据。但大部分超市存在删除电脑中经营数据资料的现象,从而隐匿真实数据,进行虚假申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3、另设单独收款机收款。在超市管理系统外单独设收款机,不进入计算机网络终端并单独记账,隐瞒收入。超市中租柜经营比较普遍,租赁经营者大部分为个体工商户,他们设立不联网的收款机收取货款,销售数据不进入计算机网络终端,销售额则根据自己意愿上报超市。上报的销售一般只有实际经营额的几分之一或者更少。另外如名烟名酒、高级滋补品等高档物品一般超市另设专柜,销售后不走联网收款机付款也很普遍,它们是直接在柜台上交付现金。另设专柜开据发票,多采用手工开票或单机开票,对不需开票的则可以瞒报销售。另外,对赠送的产品则直接到设置的专柜提取,一些企业将商品当福利发给职工,这些也不进入超市管理系统,不入销售。
4、商品损失不作处理。对于开架售货方式经营的超市来说,丢失商品是不争的事实。如某超市开业8个月,丢失商品价值达50万元之多。同时像蔬菜、肉类、副食品保质期较短,腐烂、变质、过期等现象经常会发生。但超市在盘点时没有按规定作账务处理,或者账面根本就不反映。税务机关也没有能力为其盘点。
5、其他收入不作销售。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场地租赁收入:向租赁经营者收取的租赁场地租金;进店费:是供应商获取进店经营资格而交纳的费用,只是对新供应商适用;赞助费:即节日、店庆赞助,在节假日、店庆日,商场超市通常会组织较大规模的促销活动,必然要支付大量的广告费、降价促销费用;海报费:是商场超市为供应商的商品进行促销宣传而收取的一项费用;销售返利:超市完成厂家或供应商销售目标后获取的利润。这些收入超市往往不反映在收入账上,而是另行记载。
二、加强超市税收管理的对策
1、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针对超市纳税人的知识结构和心理特征,要利用办培训班、纳税辅导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强化税法宣传和培训,使纳税人深层次地学习、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提高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2、加强超市税收的管理力度,规范财务管理。要加强超市纳税人建账能力的辅导,引导并规范其财务管理行为,督促其严格核算,正确记录销售、严格按税收制度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包括进项转出),做到财务核算正确,原始资料齐全,规范。促使企业依法诚信纳税,
3、全面安装税控装置,提高税收控管手段。要加强税控装置的推广力度,实现所有超市进入税控管理,所有经营业务进入税控机管理,所有数据进入税控存储;要加大对税控装置的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的,或擅自修改系统数据的,从严查处。要充分掌握和利用税控装置的数据信息,通过税控装置的有效控制,促进超市行业税收管理质效的不断提升。
4、加强调查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超市税收的调查分析,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如进一步对超市的经营面积、雇工人数、投资额、地段、人流量等有关数据进行实地调查和采集,掌握超市纳税人真实的经营和税收情况,对超市租赁柜台或承租经营情况要了如指掌。对采集好的超市数据,要充分利用“一户式”资料,对该数据进行全面、科学分析,通过运用相关模型和会计、统计原理,对超市的销售收入、应纳税额进行测算,测算数据和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相互比对,把差异较大的企业作为实行纳税评估或实地调查的对象,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促管理。要对超市税收管理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全面掌握超市行业内部税收监控数据,建立分户管理台账和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和健全超市行业税收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超市税收管理质量,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推进超市行业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6、加强对超市的税务稽查。要定期对超市税收进行检查,严查重罚不依法纳税、偷逃税款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公开曝光多次偷逃税、性质恶劣的纳税户,借助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力量,打击偷逃税行为,形成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篇18:对超市税收管理问题的调研对策
超市是一种多部门、实行顾客“自我服务”方式的零售商店,亦称“自选商场”。超市的主要特点是货架自主开放、收银电子化、实行商业管理方式。随着城市经济的日益发展,特别是社会购买力的不断增强,超市凭借其在价格、质量、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优势,正在逐渐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并在整个商业领域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目前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就如何加强对超市税收的管理还存在手段、技术与管理等诸多方面的不足,各超市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依法纳税的思想意识还有待于提高。税务机关对超市的征收管理、税收监控难度很大。因此规范超市税收管理、杜绝偷税行为的发生,是我们必须深思和面对的新课题。
一、超市存在的征管问题
1、财务核算不真实。多数超市财务管理极不健全,账务情况混乱。许多超市账目设置不规范,有的没有往来账,有的没有库存账,有的往来账核算混乱,同时普遍存在现金交易量大和大额坐支现金现象。所以,在检查中也很难从其资金流量、银行对账单中找到突破口。超市纳税多少,直接取决于记账收入的多少,而目前各类超市在追求最大利润目标的驱动下,记账收入不实成为最便捷的偷税方式。绝大多数超市不同程度地隐瞒其销售收入。主要表现在:一是原始单据不真实,以银行进账单替代原始凭证;二是原始单据不完整,缺乏有效的原始单据,日报单保存极不完整,三是账面反映的开票收入与实际情况差距大。
2、擅自修改系统数据。目前大部分超市商品均以计算机为依托,通过计算机网络终端(收银台)将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数据传送至网络服务器进行管理。该服务器存储的各类数据既是各收银台每班商品销售结算和商场超市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部门计税依据。但大部分超市存在删除电脑中经营数据资料的现象,从而隐匿真实数据,进行虚假申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3、另设单独收款机收款。在超市管理系统外单独设收款机,不进入计算机网络终端并单独记账,隐瞒收入。超市中租柜经营比较普遍,租赁经营者大部分为个体工商户,他们设立不联网的收款机收取货款,销售数据不进入计算机网络终端,销售额则根据自己意愿上报超市。上报的销售一般只有实际经营额的几分之一或者更少。另外如名烟名酒、高级滋补品等高档物品一般超市另设专柜,销售后不走联网收款机付款也很普遍,它们是直接在柜台上交付现金。另设专柜开据发票,多采用手工开票或单机开票,对不需开票的'则可以瞒报销售。另外,对赠送的产品则直接到设置的专柜提取,一些企业将商品当福利发给职工,这些也不进入超市管理系统,不入销售。
4、商品损失不作处理。对于开架售货方式经营的超市来说,丢失商品是不争的事实。如某超市开业8个月,丢失商品价值达50万元之多。同时像蔬菜、肉类、副食品保质期较短,腐烂、变质、过期等现象经常会发生。但超市在盘点时没有按规定作账务处理,或者账面根本就不反映。税务机关也没有能力为其盘点。
5、其他收入不作销售。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场地租赁收入:向租赁经营者收取的租赁场地租金;进店费:是供应商获取进店经营资格而交纳的费用,只是对新供应商适用;赞助费:即节日、店庆赞助,在节假日、店庆日,商场超市通常会组织较大规模的促销活动,必然要支付大量的广告费、降价促销费用;海报费:是商场超市为供应商的商品进行促销宣传而收取的一项费用;销售返利:超市完成厂家或供应商销售目标后获取的利润。这些收入超市往往不反映在收入账上,而是另行记载。
二、加强超市税收管理的对策
1、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针对超市纳税人的知识结构和心理特征,要利用办培训班、纳税辅导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强化税法宣传和培训,使纳税人深层次地学习、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提高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2、加强超市税收的管理力度,规范财务管理。要加强超市纳税人建账能力的辅导,引导并规范其财务管理行为,督促其严格核算,正确记录销售、严格按税收制度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包括进项转出),做到财务核算正确,原始资料齐全,规范。促使企业依法诚信纳税,
3、全面安装税控装置,提高税收控管手段。要加强税控装置的推广力度,实现所有超市进入税控管理,所有经营业务进入税控机管理,所有数据进入税控存储;要加大对税控装置的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的,或擅自修改系统数据的,从严查处。要充分掌握和利用税控装置的数据信息,通过税控装置的有效控制,促进超市行业税收管理质效的不断提升。
4、加强调查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超市税收的调查分析,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如进一步对超市的经营面积、雇工人数、投资额、地段、人流量等有关数据进行实地调查和采集,掌握超市纳税人真实的经营和税收情况,对超市租赁柜台或承租经营情况要
篇19:对超市税收管理问题的调研对策
了如指掌。对采集好的超市数据,要充分利用“一户式”资料,对该数据进行全面、科学分析,通过运用相关模型和会计、统计原理,对超市的销售收入、应纳税额进行测算,测算数据和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相互比对,把差异较大的企业作为实行纳税评估或实地调查的对象,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促管理。要对超市税收管理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全面掌握超市行业内部税收监控数据,建立分户管理台账和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和健全超市行业税收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超市税收管理质量,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推进超市行业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6、加强对超市的税务稽查。要定期对超市税收进行检查,严查重罚不依法纳税、偷逃税款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公开曝光多次偷逃税、性质恶劣的纳税户,借助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力量,打击偷逃税行为,形成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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