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新规(精选6篇)由网友“非本人发言”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新规,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新规
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日前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问题进行完善,本市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人员,及城镇低保家庭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75%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其他经认定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5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为三年,期满自行终止。
据介绍,11月1日前已经享受补贴的,补贴期限自月1日开始计算;2011年11月1日后申请享受补贴的人员,按享受补贴开始时间计算。对于补贴期满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可以在补贴期满前30日内,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继续享受补贴申请,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实,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复核后,可以继续享受补贴。其间经年度核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至退休年龄;补贴期满时,男不满55周岁、女不满45周岁的人员,可以在补贴期满后60日内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复核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次实现灵活就业又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不超过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男不满55周岁、女不满45周岁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达到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人员,仍然从事灵活就业的,可以再次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对于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可以在享受期满后,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也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不超过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待达到享受月数的次月,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篇2: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如何申领?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经核实公示7日无异议后,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和《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报当地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后,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发给申请本人。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应附: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社保险费的社会保障号,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
【社保查询】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从1月1日开始,凡是缴纳20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再按个人缴费总额的60%予以补贴。举例说明:年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为3366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按一年核算3366元×缴费月数12个月×缴费费率0.2×60%×60%=2908元;医疗保险补贴按一年核算3379元×缴费月数12个月×缴费费率0.08×60%×60%=1168元。
篇3:就业困难人员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二、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企业(单位)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申报缴费时应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这部分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银行账户。
[就业困难人员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篇4: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和时间
1、社保补贴对象:
(1)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注: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持有效的《就业失业证》和《低保证》,就业前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2)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2、本次申请补贴时限为:1月至206月为期6个月。
3、申请接收时间为:年4月5日至4月13日(逾期概不接收申请)。
二、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本年度上半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1、《重庆市九龙坡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
2、《九龙坡区灵活就业证明表》;
3、《九龙坡区就业困难人员特殊工种认定申报表》;
4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交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居住地址)
5、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
6、个体工商户主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雇工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7、从事家政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规范的劳务协议;
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存折复印件(在华夏银行缴费的,除提供本人缴费银行卡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缴费明细单);
9、医保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11、《九龙坡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核定表》或《医疗保险核定通知单》复印件;
12、劳动局和街道(镇)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备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需转移至九龙坡区,各村、居才予接收申请。
九龙镇龙泉村社区居委会
2012年3月31日
[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篇5: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和时间
1、社保补贴对象:
(1)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2、本次申请补贴时限为: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为期6个月。
3、申请接收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至 10月12日(逾期概不接收申请)。
二、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本年度上半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九龙坡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
2、《九龙坡区灵活就业证明表》;
3、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交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居住地址)
4、个体工商户雇工、从事家政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规范的劳务用工协议;
5、个体工商户主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雇工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存折复印件(在华夏银行缴费的,除提供本人缴费银行卡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缴费明细单);
7、社保卡复印件。
8、《九龙坡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核定表》或《医疗保险核定通知单》复印件;
9、《九龙坡区就业困难人员特殊工种认定申报表》;
备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需转移至九龙坡区各村、居才予接收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篇6: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程序
一、就业登记
1、对象:4050灵活就业人员(指男满50岁、女满40岁,通过非正规劳动组织实现就业、自己组织起来就业和其它形式的就业,包括家政、个体及个体工商户的雇员等需个人缴纳基本社保、无正式用工合同的人员)。(包含在区外办理4050社保补贴,在我辖区灵活就业人员)
2、流程:4050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持有效失业证、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注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收入)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并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3、经社区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在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上盖章(补贴日期从灵活就业登记日期开始算)。
二、补贴申请
1、时间及地点:每年3月和9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2、补贴对象:户口在我社区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的4050灵活就业人员)。
3、补贴标准及期限: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可以只办一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中断的累计36个月)。
4、所需证件:
1) 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 户口地街道社保所盖章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一样的要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缴纳医保的缴费银行卡及医保中心打印缴费情况(或到银行打印详单);
5) 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失业证、下岗证、城镇失业证要求在有效期内);
6) 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个体工商户雇工还需提供劳务协议、个体工商户雇主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家政需提供雇主身份证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程序]
★ 失业保险金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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