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共10篇)由网友“动起来啊动起来”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服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篇1:服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
服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全分行规范化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准确、安全的服务,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和社会信誉度,树立××银行崭新的市场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依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试行)》、《中国××银行服务工作规则》、《中国××银行营业网点规范化服务标准》和《中国××银行二线为一线服务标准》制定,实行 “统一组织、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奖罚分明”的考核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支行(营业部)。
第二章考核指标与计分方式
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指标由现场考核、、非现场考核二大类11项指标组成。
(一)现场考核(70分)。包括服务用语和服务态度、服务仪容仪表、服务效率、服务纪律、服务环境、二线为一线服务、服务推荐标准、社会(客户)综合评价8项指标。
(二)非现场考核(30分)。包括组织推动、制度建设、投诉等3项指标。
二大类11项指标和计分标准详见《20xx年服务工作专项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第五条 本考核办法中二大类的计分方式采取现场考核计分和非现场考核计分相结合。其中现场考核类的具体项目指标,由市分行组织的考评组通过对各行部所辖营业网点明查暗访、实地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回放、电话查访等方式所了解和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计分;其中社会(客户)综合评价类指标,由市分行服务办通过现场随机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其他方式所获得客户对我分行服务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计分。非现场考核类的具体项目指标,由市分行组织的考评组通过听取各行部对服务工作,包括二线为一线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本年度有关服务工作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原始记载的台帐等方式及结合现场检查落实情况进行计分;投诉指标按××××园地投诉率、电话投诉率进行计分。
第六条 市分行检查考评组,每次现场考核和非现场考核结束后将进行综合评议,并将综合评议结果反馈被考核行部。被考核行部对考评组反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与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第三章考评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本考核工作由市分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实施,市分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服务工作专项考核顺利实施。
第八条 市分行对各行部服务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专项考核。每季度进行服务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同时,围绕我分行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不定期、有针对性开展服务工作专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以及客户投诉事件处理落实和整改情况一并计入服务工作专项考核最后总得分。
第九条 对服务工作专项考核排名前三名的行部给予表彰,对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行部,加倍扣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章附 则
第十条 各行部可结合本行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并报市分行备案。
第十一条 本考核办法由市分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二条 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原市分行相关的服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篇2:专项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煤炭资源整合后期,拟进行公司股权梳理、税收筹划及财务咨询工作,并拟聘请山西恒信智达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提供税收筹划、财税咨询等专业服务。
为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拟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承办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定赵凯等作为本项目的专聘顾问,为甲方提供税收筹划、财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二、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税收筹划方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减轻甲方及相关各方在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的税收负担,并协助实施税收筹划方案。
乙方为甲方提供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财务策划及账务处理等财务咨询服务,并协助甲方完善煤炭资源整合后新旧公司账务的衔接处理。
三、服务费用
1.甲方因乙方提供上述税收筹划、财务咨询专业服务,甲方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26万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2.费用的支付
2.1 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2 税收筹划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四、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获得的对方的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漏。
五、乙方及经办人员的义务
1.项目经办人员必须遵守本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行事,认真负责。
2.项咳嗽庇Φ奔笆毕蚣追报告有关项目进展情况。
3.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一切受托内容和受托成果,乙方及经办人员承担保密义务。
六、甲方的义务
1.与项目经办人员诚实合作,如实、完整、及时的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文件、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项目有关的情况;
2.如与项目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经办人员;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4.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经办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相关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
5.对乙方和经办人员完成项目的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七、合同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2.因项目经办人员未能尽职尽责,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随时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起生效。一旦收到甲方的解除通知,乙方人员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
3.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如果甲方向乙方及经办人员提出有违本行业职业道德和和执业纪律的要求,则乙方及经办人员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5.本合同因上述情况解除,甲方承诺仍就乙方及经办人员以提供的专业服务支付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九、文本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专项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专项事物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服务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本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 365 天,以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协议于 月 日起至20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为:
1、代购、代办申请报批“神华”电煤具体内容、价格、合同以“神华”制式合同为准。
2、申请注册后,甲方接到签署合同通知函按通知书面要求提供合同真实资料,乙方协调签署正式采购合同(签合同地点为北京)。
3、甲方需具备采购电煤资金及服务费资金,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4、计划申请报批 万吨,分批付款,分批提货(秦皇岛东港口岸)。转运费甲方支付,乙方协助办理运输。
5、服务费支付方式以“神华”合同为准,按交款提货单分批支付。如甲方不能按期交纳货款,视为甲方违约。服务费按约定金额正常支付,否则按合同总金额5%做为违约金支付乙方。
6、甲乙双方正式签署专项服务合同后,甲方需正式委托乙方代购、代理并书面方式(委托书)协助甲方办理交易流程。
7、甲方按每吨35 元(叁拾伍圆)人民币支付乙方(纯利润,税票由甲方出具),包括自然人。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服务方式为有偿服务。
第四条、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当乙方办理申报批复手续后,同时甲方即付给乙方(乙方指定的国内银行)。
2、甲方支付时间为神华出具提煤六联单之后1个小时内付清。
第五条、保密原则
1、甲、乙双方不得将合同条款及相关服务内容泄露给任何其他方,且有责任保密。
2、乙方对于服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客户的任何资料与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保证客户的利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涉及客户的商业机密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泄露。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服务真实内容的信息和资料。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款项汇入乙方账户上。
3、如本项目服务内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与其他人签订了类似合同的,与本合同无关;如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又与其他人签订类似本合同服务内容的视为违约。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条款,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有责任向甲方讲述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本服务合同履行完毕
四、发生不可抗力非人为因素。
第八条、甲方若在合同期限内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就无条件赔偿乙方前期费用人民币税后 12500 万元。
第九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
第十条、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篇4: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考核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海安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系统运行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凡在本县注册和在本县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列入诚信服务考核,并建立信用档案。
二、考核目的
以依法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赢得市场的基本条件之一,推动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在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时,优先选择信用分值高的企业,促进社会信誉度好的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逐步将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不强、诚信度不高、业主满意度低的物业企业,退出物业市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三、考核内容
考核重点主要为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合同履约、信访处理以及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情况,检查结果将记录到信用档案。
四、一票否决项目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物业负责人2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物业管理活动。
3.业主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事件。
4.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
5.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单方面强行退出。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五、结果运用
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考核建立信用档案,是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更好的按照合同约定规范服务,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城管局每年将对信用档案进行汇总、排名,对诚信服务、信用度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表彰,优先申报先进单位和优先参与项目招投标;对排名靠后,信用度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不予资质升级和最佳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暂不出具南通市物业企业信用调查等证明。
1.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分总分值中,信用分值应不低于20%。投标单位中最高信用分值的`单位可得满分,低于最高分值的予以扣分,具体计算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年度先进集体、最佳物业服务企业等活动中,信用分值应不低于30%。申报参加先进集体和最佳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信用分值排名评定。
3.连续三年信用分值排在前3名,优先申报南通市和县“物业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所服务的物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创优。
4.上年度信用分值排在后3名且一次单项扣分值超过20分(含20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连续两年信用分值排在后5名的,县城管局将予以通报责令整改,抄报县相关部门、各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一年内取消其参加物业项目投标和应聘资格,同时报资质颁发部门对其资质进行复核。
5.连续三年信用分值排在后3名或经县城管局责令整改后仍不到位的,建议资质颁发部门吊销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6.县城管局每年年底将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情况报市房管局,并于次年年初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20xx年2月26日出台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考核的通知》(海城〔20xx〕23号)废止。
篇5: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目标管理考核目的及原则
1、为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各党支部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支部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我院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2、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本着,客观、可比,便于操作,的原则。
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要把工作部署、工作指导、工作检查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将民主评议党支部的内容融于其中,也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主要采取组织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党内与党外互评相结合,全面考核与专题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各方式评价,最后得出考核结论,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
●支委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认真搞好支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并有成效地开好支委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成员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计划地组织支委学习党委布置的各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进行工作总结。
●按要求以不同形式向党委报告工作。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
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认真组织党员参加院党委安排的党课、党纪教育活动,出勤率达80%(以上(出差除外)。
●党支部注意树立和宣传党员典型,用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多数党员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坚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组织活动,组织活动主题明确,有考勤,有记录,形式多样,效果较好。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和保证中心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
●党支部坚持对外出党员提出要求,保证联系,跟踪管理;对流动党员及时办理党员流动证;党员退休要按时到组织部办理移交。
●党支部认真监督党员、党员干部执行中纪委、市科教纪工委、院纪委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党员敢于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党纪处理,严肃党的纪律。
3、发展党员工作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积极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重视非党积极分子队伍建没,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写实、发展等工作。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党委规定的学习内容,参学率达70%以上(出差除外),形式多样,方法灵活,效果较好。
●结合形势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板报内容丰富,喜闻乐见,注意宣传好人好事,单位内有较强的正气。
●经常分析研究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要求,解决好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
●不断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5、党政配合
●党支部认真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保证决策正确可行。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委员会,听取行政领导通报工作情况,支持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党政领导工作上相互支持,主动沟通情况,步调一致,团结协调。
6、其它工作
●配合党委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其它统战成员的工作。
●领导并支持工会支会、共青团支部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
●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做好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有关工作。
三、目标管理考桉的步骤与方法
1、自评。每年六月份各支部对半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检,填写好《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每年十二月要对支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两次自评表均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2、民主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全年工作,邀请党外群众(含非党行政领导)代表参加。参加会议人员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了解的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表中所列各项考核标准以优秀、较好、一般、差填写。
3、组织考核。党委考核组年终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查阅支部会议记录、抽查个人学习笔记、座谈等形式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并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填写《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表中所列各项考核标准以优秀、较好、一般、差填写。
4、日常抽检。主要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利用各种工作机会,了解支部有关工作情况。
5、专题抽检。主要利用一定时间,采取固定方式,对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汇总。考核组汇总《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计算各支部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较好;70―79分为一般;69分以下为差。经党委考核组讨论确定后,报党委办公室备案。考核结果每年底向全院总支、支部通报。考评结果将作为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评选的重要依据,由党委办公室直接报党委批准,不再另行评选。
四、附则
1、党总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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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院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法院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的信息考评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提高我院信息质量,准确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帮助,服务审判工作,根据院《岗位目标及考核实施办法》,经研究,对我院xx年制定的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作如下调整和改进。
一、信息报送要求
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重大紧急情况应于事发当日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二、全年工作指标及记分办法
1、每位干警(指在编干警)年提供信息2条,以院《审判动态》或《工作简报》采用为准,各庭室原则上根据本庭室在编干警人数按人均2条信息确定庭室信息总任务,个别庭室考虑信息来源渠道有限等因素适当降低要求,具体为:刑庭8条,民一庭10条,民二庭8条,简案庭12条,行政庭6条,立案庭10条,执行局18条,监察室4条,法警队4条,审监庭4条,政治处4条,・・法庭12条,**法庭8条,++法庭8条,%%法庭6条,##庭6条。
2、工作简报和情况反映每1篇按2条信息计,简讯每4条按1条信息计。
3、被市中院、省高院同时采用的信息、简讯、情况反映和工作简报,累计记分。
4、被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同时采用的信息,累计记分。
5、院办公室对各庭室、各干警信息采用情况分别进行统计,年终作为各庭室、各人考核时信息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办法
信息工作纳入各庭室及各人的年终考核。
庭室完成任务的,得基础分30分,完成任务的`人均数超过(少于)2条的按每条20分的比例加(扣)分。未完成任务的50%或报送数未达到人均2条的,取消庭室评先进资格。
个人完成信息任务的,得基础分50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条加5分。个人未完成信息任务的,取消评先进资格;庭室未完成任务的,庭室主要负责人取消个人评先进资格。
本办法自xx年一月起实施。
xx年十月三十日
篇7:检察系统办公室工作考核办法
检察系统办公室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和改进检察系统办公室(含承担相应工作的科室,下同)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公室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及事项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检察院办公室的信息、提(议)案、督查、统计、档案、公文办理和政务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便于操作、激励创新原则。突出重点,简便易行。
三、考核方式
实行月评、半年考核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办法。全面、综合考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工作由分院办公室实施。除信息工作外,其它工作采取倒扣分考核办法。
四、考核标准
(一)日常政务、上传下达工作
日常上传下达、通信联络畅通,文电处理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发生错漏、失误扣1分/次。不及时反馈交办事项办理结果扣1分,不按要求上报材料扣2分。政务接待不使用文明用语每次扣1分。
(二)信息工作
及时、客观、真实地上报各类信息,实行累计加分制。按照《**检察分院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执行。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每次扣1分。
(三)提、议案工作
未按时办结的每件扣2分,未办理的每件扣5分。答复质量不高,受到批评的扣1分。
(四)督查督办工作
未按时办结的每件扣2分,无正当理由未办理的每件扣5分。未按程序办理的每件扣5分。反馈办理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扣2分,退回重办的每件扣5分。
(五)公文办理
公文形式规范、内容准确、程序规范、承办及时。出现形式不规范等差错一件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扣2分。
(六)档案工作
建立文件收发、登记、保管制度。设立文件档案专柜,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文件按时间、类别整理,装订成册,并保留完整,便于查阅。未及时整理扣2分,不规范扣1分,出现重要档案丢失等问题扣5分。
(七)统计工作
按照分院印发《检察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执行。
(八)保密工作
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加强文件保密管理工作,按时、完整清退密级文件。出现保密事故一票否决。
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立功、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工作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的,予以加分。受县级表彰的,加2分,地区级表彰的,加5分,自治区级表彰的,加10分,国家级表彰的,加15分。
本办法**检察分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检察分院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
篇8: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
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团委、系统团(工)委,学校团委,市直团组织;各少先队组织;团市委机关各部室。
二、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团队工作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情况、落实措施、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围绕共青团工作要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的活动、工作动态;围绕“双争先”主题活动以及在我市“三城同创”中好的做法、成果、经验以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围绕团员青年对党政中心工作、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信息计分办法
报送信息可分为配有照片的动态活动信息、反映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信息、具有调研性、经验性或理论思考性信息三类。各单位上报的信息,经团市委办公室整理后被各级刊物、网站录用的,分别计入各上报单位的积分中。
1、被国家级团内报刊和党报党刊录用的,每条记20分,团中央网站录用的每条记5分;被省级团内报刊和省级党报党刊录用的,每条记15分,团省委网站录用的每条记5分。
2、被党报、党刊录用的每条记10分,被《共青团工作》采用的或以泰州团市委正式文件下发推广的先进经验、典型,每条记5分;被泰州共青团网站采用的,每条记2分。
3、被靖江团市委网站采用的每条记1分。
4、各单位报送的团内工作调研、理论(工作)文章、思想体会等综述类文章,报送1篇计5分,采用1篇计10分。调研文章被党、团刊物录用的,均双倍计分。
5、团市委专门要求报送的重要信息和专题信息,按时按要求报送的每次记5分,迟报或不报的一次性扣10分。
6、同一条信息,被多次录用的`可重复计分。
四、信息报送任务
各考核对象每月向团市委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团市委机关各部室每月不少于5条),团市委将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逐条进行登记,并实行累积计分。各单位年度信息上报累计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信息工作每季度通报一次。
五、信息奖惩办法
团市委根据信息考核情况,每月完成基础上报条数的奖励500元,其中年度累计总分70分―80分奖励1000元,80分―90分奖励XX元,90分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其中上报信息被上级党、团刊物录用,各单位必须将信息原稿、刊用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对完不成任务的团组织和少先队,原则上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团市委并酌情进行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调研、信息工作,强化宣传意识,加大信息采编、报送力度,特别是一些有影响、有特色活动和工作的报道,以及对青年思想动态、需求和对共青团工作探索等方面的调研。
二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及时、准确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切忌夸大事实,弄虚作假,对报送虚假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受领导批评的单位,团市委将从严处理。
篇9:建设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建设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管理,促进工作,确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和评价机制,按照考核有依据、有标准、操作性强、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本办法。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设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相关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计财科长
成 员:机关有关人员
二、考评等级
工作和目标考核采用共性指标和业务指标百分制,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通报批评四个等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一等奖,90―80(含80分)为二等奖,80分以下为三等奖。
三、考核方式
1、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性工作。
2、目标考核实行年终考核制,年终考核对各科室、各单位的全年年度目标和临时新增加目标进行考核,局考核小组对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定级后,报局务会审定。
3、考核内容:
①当年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②新增目标和临时追加交办的重大事项完成情况
③获奖情况
④目标管理情况
四、评分标准:
(一)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项目标的分值以与本年度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所定分值为准。
(二)加分原则
1、市委、市政府、市建设局下达的不在责任书范围新增目标和专项目标,根据各单位(科室)落实情况适当加分。
2、对单位(科室)职责内的工作获部、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4分;获省建设厅及市四大组织表彰的加3分;获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区级街道先进的加1分 ,总分不超过10分。
3、超额完成各项任务的酌情加分。
4、各单位(科室)职责内的工作受到市以上党委、政府大会表扬的每事加2分;受到局领导大会表扬的每事加1分。同事被同一上级多次表扬不累计加分。
(三)减分原则
1、目标责任书各单项指标未全面完成者,按未完成程度及对全局工作的影响程度,酌情扣减该单项指标的分值。
2、各单位(科室)职责内的工作受到市以上的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大型重要会议上点名批评的按每事扣2―5分。各单位(科室)负责的工作受局大会点名批评的按每事扣1―2分。同事被同一上级多次批评不累计扣分。
3、各单位(科室)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扣2―5分。
4、未按要求和时限报送文件材料和统计报表,每次扣1―2分。
(四)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整和其他特殊原因,并经局务会确认未完成和推迟完成的目标项目,一律不加分、减分。
五、奖惩措施
(一)凡被评为一、二、三等的单位(科室),由市建设局予以通报表彰,按不同等次发给奖金。
(二)单位(科室)被通报批评的,目标考核得分排名在3名以后的单位(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年底考评时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职员、优秀技术人员。
(三)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原评定的等级,当年直接列入四等单位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书面检查,责令
篇10:税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税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调研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对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宣传我局税收工作经验和成果,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促进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XX市委、市府办公室关于税务信息工作考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简炼的文字,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税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局在青岛市级以上的信息采用率,确保完成全年信息工作任务。
二、考核原则
加大考核力度,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突出抓好工作调研;适当提高单篇信息分值,扩大信息发布渠道,调动工作人员撰写税务信息的积极性。
三、考核分组方式
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人员状况,采取分组考核的方式。甲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征收管理科、税政法规科、计划征收局、稽查局、城区管理分局;乙组包括:监察科、信息中心、个体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XX税收管理分局。
四、报送数量
1.甲组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3篇以上税务信息;乙组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2篇以上税务信息。信息类型包括问题类信息、经验性信息、突发类信息、调研类信息等。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带头加强工作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每年至少在市局(含)以上部门或刊物上发表1篇调研类信息。
五、计分方式
(一) 信息报送基本分:
按期完成每月税务信息报送数量,每篇计2分。甲组超过3篇的,按3篇计分;乙组超过2篇的按2篇计分。各组每少报送1篇扣4分。报送的信息质量较差,明显敷衍了事、应付工作的不属计分范围。
(二)采用信息计分标准
1.市局采用信息计分标准:《XX税讯》专刊每采用1篇信息类文章计8分;《税务信息》或《税收简报》每期计8分;税务信息“综合简报”每采用1条计5分;税收调研类信息每篇计15分(2000字以上)。
在青岛市局内、外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参照市局采用信息标准计分;同时采用的,不重复计分。
2.XX市委、市政府、青岛市国税局每采用1篇(条)计15分;省国税局或青岛市委、市政府每采用1篇(条)计30分;被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委、省政府每采用1篇(条)计45分;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每采用1篇(条)计60分。
3.各类信息凡是被市局(含)以上领导批示的,每篇加倍计分;同一篇信息被上级机关多头采用的,按最高层次计分。
(三)信息扣分标准
1.未完成税务信息报送数量的,按照每月实际少报数量扣减相应的分值,直至信息基本报送分为0,不倒扣分。以NOTES系统提供的'数量和日期为准。
2.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在市局(含)以上部门或刊物上发表调研类信息的,扣所在单位5分。
3.各单位信息网络不健全,无兼职信息员的扣10分。
4.重要工作、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反映不及时、不准确或瞒报的,发现一起扣20分。
5.对市局的专题约稿、所需的临时性情况说明、材料数据未按时上报的,滞报一天扣3分。
6.上报信息虽被采用,但反映问题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条扣减30分。
(四)信息报送方式
报送市局的信息或其他资料,除特别要求外,需经单位负责人审阅后,通过NOTES系统以电子文档进行传递,并注明作者,便于市局进行统计考核和发放稿酬。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信息市局不予采编。
(五)考核基数
根据年度信息采用情况分组进行考核。各组的信息年度基准分数分别为:甲组160分,乙组120分,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基本分占40分。
六、评比方式
根据年度信息采用情况,由市局对达到年度信息考核基准分、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信息工作不力,未达到年度信息考核基准分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七、奖励方式
凡被市局以上机关采用的信息,对其作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市局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5元。
(二)XX市委、市政府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20元。
(三)青岛市局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50元。
(四)省国税局或青岛市委、市政府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100元。
(五)总局或省委、省政府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200元。
(六)中办、国办每采用1篇(条)信息,奖励400元。
(七)各类信息凡是被市局和上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倍奖励;同一篇信息被上级机关多头采用和批示的,按最高采用和批示层次计发稿酬。
八、考核方式
信息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单位提报的税务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考核,按季通报信息采用数量和得分情况,按季度考核。凡信息单项考核达到规定分值的,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得满分;未达到规定分值的,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折算扣分。折算公式:
目标管理考核信息总分值
扣减分值= X(考核基数-实际得分)
信息考核基数
九、本《办法》由XX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X国税办[XX]4号)执行至XX年X月X日。
★ ××召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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