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虫天散文

时间:2023-02-24 07:54:3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唯虫天散文(精选12篇)由网友“潜入湛蓝”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唯虫天散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唯虫天散文

篇1:唯虫天散文

唯虫天散文

夏日,梅雨。雨铺天盖地下,下了半宿,变成了稀稀落落的雨滴,不疾不徐,颗颗饱满,落在树叶上,落在水泥地上,落在雨阳篷上,啪嗒啪嗒乱序做响。这样的雨连续落了两个星期,把人脸给下阴了把天给下霉了。

楼下我栽种的桃树,果实早安慰了邻居们的口腹。剩下长幺幺的桃叶堆簇在一起,乌泱泱地绿了一树。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桃树下冒出一株丝瓜,细径顺着桃枝攀附而上。谁栽种的?不知道。或许没有谁去栽种,它只是鸟儿衔落的一粒粮食。一场梅子雨,眼见得它的叶子扑棱棱地长大,长成一个又一个巴掌大的戟,翠绒绒的地挂在桃枝间。

在一个疾风暴雨后的清晨,我从桃树下经过,看见地上落了一地的花,触目的黄色,艳灿灿地贴在地面上,静静地,静静地,死去,像一堆即将燃烧殆尽的火焰。

这艳黄色的死去的是丝瓜花,这花不芬芳也不娇嫩,喇叭状的大花朵上布满了绒毛,像穿着大喇叭裙的粗线条女人,我能想象它在昨日的微雨中大咧咧开放的气势。然而,再大咧咧的女人,也是女人,一场暴风雨,花儿陨落。抬头看,桃枝间还挂着几朵大黄花,一朵朵垂着头,被风雨扫得筋疲力尽颜面憔悴。

我俯视着地上花的尸体,心里升起黛玉葬花时凄凉的情绪来。我仿佛看见她们一朵朵向空中飘去,花容消散火焰渐熄。我想,她们鲜活的灵魂正在陨落,而我却无能为力。

落花总是让人伤感。

和同事去找分管局长签字,局长不在。等人时,抬头看见墙上挂着一幅字:唯虫天。

我是个字盲,不知为何体,歪着头读了一遍又一遍,以为读错。扭头问同事,她也觉得奇怪,啥叫唯虫天?虫子怎么就成天了呢?中国国学博大精深,不懂绝不敢装懂。

及回家百度,方知出自《庄子.庚桑楚》。“唯虫能天,意谓虽微小如虫豸,却都有适应自然的天性。虫天,则指万类竞存的大自然……”自愧孤陋寡闻,心中不由地感叹老祖宗的博大聪慧。

天地万物,唯有顺应自然,方能竞择而存。

思量我的桃树,凋零的丝瓜花以及那些土暖而生土冻而僵的小虫子……花草树木百兽虫豸,皆为自然生为自然亡,而这一生一死就是一种自然。我喜欢看动物世界,我知道何为食物链,知道弱肉强食,也知道物竞天择,那么,作为进化级别最高级,追求自我价值和个性至上的当代人类,我们会不会像小虫子那样乖乖地去顺应自然呢。尤其是在宇宙飞船满太空弋游的.时代,伟大的人类感知自然适应自然的能力应该是站在皓月长空里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7月19日,新闻报道:河北邢台,七里河洪水漫过河堤决口,大贤庄等十二个村进水,造成多人死亡和失踪。

新闻说,这是自然原因造成的灾害。

荀子说:“人定胜天”。人是能战胜自然的。因为人这个伟大的物种,他一定是比虫豸厉害。人不会像丝瓜花那样娇弱,一场大雨便催生凋零。人也不会像唧唧鸣叫的虫子,一春生而一秋亡。从大禹治水战胜宇宙洪荒到人类探月登月探知宇宙秘密,恰恰说明了人类不仅能顺应自然,而且能战胜自然,改造自然。

然而,从现实中发生的种种灾难来看,如此伟大的人类,却总是殇圄于自然。在自然灾害面前,人类命弱如花。

新闻又报道:大水后航拍,发现宽阔的七里河水道在大贤村处忽然就变窄了。村民们说,是因为河的北岸堤坝在此处被铲,河道内铺设的热力管线被渣土和热力管严重堵塞……

河道被堵塞,如同人类患了肠梗阻,人会疼,河水会疼吗?不,洪水只会发怒,会翻江倒海。于是,暴脾气的洪水咆哮着向北横扫了大贤村及周边村庄。

天灾,往往起于人祸。

河道被堵了,疼的还是人类。

聪明的人类急功近利到处开发,过度消耗着自然过快改造着自然。肆意无度者横行天下,先天下之忧的人被嘲笑为杞人忧天……聪明的贪婪者为利而偷工减料,沽名钓誉者为面子工程而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在利益面前,善失恶现,人类自我伤害乃至自我毁灭。

从大宇宙视觉来看,人亦为虫。那么,可否这样说:人性的贪婪,导致了虫天的迷失。

水泽万物而不争名利,可是,七里河的水却伤了大贤村的人,谁之过?

7月23日,新闻跟踪:洪灾造成河北死亡人数上百。大贤村的洪水退去后,人们在泥土中找到孩子的尸体……

读到此,我又看见了那日清晨陨落的大朵大朵的花,刺眼的黄,烧得眼睛生疼生疼。

夏在暴走,日行千里,目光涣散脚步急躁。

我想,这样的夏,是远离了河流的夏。

我喜欢河流,也许这种喜欢契合了我作为一个女人的天性,像水一样柔润的天性。即便河流有时候会肆意纵横,会伤害无辜的人,像七里河的水遇到了大贤村的道。然而,水依旧是造福人类不可或缺的资源。没有水的世界是丑陋的,山无水而枯,土无水而竭,人无水而亡,世界无水便失去色彩和生命。就连贾宝玉赞美女人也是这样说:女人是水做的。

水,是大自然馈赠人类最好的资源。

水,与虫豸草木相依相伴,有水的地方,才有最美的自然。

我梦想生活在河流旁。这条河,它没有尽头,永不会枯竭。这条河水波清澈,水草招摇,鱼儿漫游,鹅卵石在水底沉睡。这条河河岸草木繁茂百花盛开……我在河畔赤脚而行,听虫鸣看花开与天地同在。

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梦想的这条河流吧。

这些年,我行走人间,走过无数条江河。我曾于夜风下,在璀璨的黄浦江边流连;我曾站在南京大桥上俯瞰烟波浩渺的天堑长江;我曾撑伞徘徊在采石矶山脚下,感叹长江的九曲回环;我曾和同学漫步在安庆九号码头边,看江水浩荡奔向远方……每一段河流都有一段故事,美好的故事。然而,它们总不抵儿时故乡的那条河。

那条河,它时而沉静时而欢快、时而舒缓时而急促。它从不被疆域所束缚,也不被泥沙所裹挟,它为自然而生为万物而活。

那条河是长江的一条支流,它浇灌着沿岸数万亩的良田,亦滋养着我永不褪色的记忆。那些年,我骑牛在长河边流浪,像虫豸那样在河畔出没。我在牛背上读精彩的故事会,读神话般的山海经。那些故事及故事中的人物像我身边的河流一样悠远而神奇,它们托起了我少女时代的浪漫和旖旎。

风在游走,阳光在游走,老歌和老故事在游走。

在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里,我骑在老牛背上,低头看书,抬头看天上的云彩。黑色的燕子从河面轻快掠过,大眼睛蜻蜓在芦苇草尖上跳舞,卖力吃草的老牛牙齿发出咕嗤咕嗤的响。近处的远处的庄稼都碧油油地绿,草药花黄了,将草地开成一块又一块碎花布……

那会儿,那条河,那条牛,那片天,那些花,那些庄稼,还有那个我,我们就是书上说的唯虫天。

篇2:天虫和地龙

天虫和地龙_小学想象作文

传说从前有三兄弟。老大天龙博学多才,德高望重,深受百姓的拥戴,官运亨通,最终当上了天庭的皇帝,就是后来的玉皇大帝。老二海龙学得一身好武艺,练就一身好水性,在东海称霸一方,也就是后来的东海龙王。老三忠厚老实,吃苦耐劳,成了一位犁田的.好手,可他的生活却并不富裕,比比自己的大哥、二哥,他感到很失落,就抛弃了犁耙,占山为王,做起了不要钱的买卖。

话说当时有个古来国,由于泥怪作怪,喷出一种毒雾,使泥土都板结了,百姓没办法种地,民不聊生,国家动荡。国王忧心忡忡,寝食难安。公主飞蛾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决定去请地龙来犁田松土,解忧救民,拯救国家。

飞蛾带上粮食就出发了。一路上,飞蛾历尽千辛万苦,在一个叫天灿的小伙子的帮助下,爬过了一座座高山,跨过一条条大河,走过一片片沼泽,终于来到了地龙居住的岩洞。见到地龙,说明来意,恳请地龙帮古来国的百姓犁田松土。地龙心想,老呆在洞里闷得慌,出去走走正合心意,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

地龙和飞蛾、天灿来到古来国。地龙好吃懒做,只字不提犁田松土的事。飞蛾看着荒废的田地,不住的掉泪,她责问地龙:“我请你地龙来是帮助我们古来国的百姓犁田松土,而你却把仅剩的粮食都要吃光了,你叫老百姓如何生存?”地龙辩解道:“不是我不犁田松土,而是我在前面干,泥怪在后面喷雾,田地依旧又板结了,我不是白忙乎嘛?”

正当飞蛾一筹莫展的时候,天灿提出建议“

我们可以去找土地爷帮忙呀!”他俩找到了土地爷。土地爷皱着眉头说。“要帮教地龙,消灭泥怪,我可无能为力,不过你们可以去请地龙的大哥天龙帮忙。”

篇3:日虫散文

日虫散文

这几天,总感觉过着像寄生虫一般的生活。

一年慢慢的进入尾声,也到了学期末,一个接着一个的结课,空闲的时间如同正在生长的竹子一般节节攀高。北国进入了冬天,寒风料峭而雪花飘扬,晨光熹微但万物依旧生辉,这样的一天再平常不过。

以回忆的方式想起了宿舍的门和窗,他们诚然的敞开着,既是入口又是出口,而我却渐渐迷失其中,不可自拔。有时,安安静静的躺在坚硬的床板上,悄悄的听着一种名叫“懒惰”的因子不断的分泌着,积累着,我想,我得了这个病吧。

突然想找个借口不去上自习。诸如距离考试时间还长,或者这门课比较简单,不需要复习,又或者,感觉今天有点感冒,但是,就感冒这样的理由,在这样的季节里还是有些反常,在脑海里涌现出来许多的病理名词,终究是借口,只是承不承认,自欺欺人。

突然想找个借口不去开会。诸如生病,辗转反侧,想了半天,除了与“懒惰”相关的病之外,别的好像并不符合,想想,将各种病的标签贴在自己的身上,是多么的荒谬与可笑。此外,并没有一种笃定,笃定在与部长通电话之时不心虚,且装出生病般气若游丝的样子。长时间的做学生干部的工作,部长,早已变得生熟老练,我们的种种小动作在他看来就像小时的过家家一般幼稚讽刺。

从窗外传进了十二点的铃声,优哉游哉,晃晃悠悠的进入了每间寝室,每个人的耳朵,我还是决定出门。在宿舍的后面,又在建造新的`教学楼,一层又一层,不断增加楼的高度,总想在有限的土地上扩新更多的生存空间。尘土纷纷扬扬,在阳光的照射下,一粒粒,清晰可见,像一个个精灵,无孔不入,无缝不进,我能想象的出进入我的肺、我的胃,堆砌成一个个小小的坟墓。挖掘机挖起又放下,重重复复,周而复始,司机嘴巴张张合合,听的不大清楚,说的大概是让我走远点之类的话吧。

我走我的路,他们继续盖他们的楼,各不相干。只是不知道在哪一年的哪一天以各种借口倾倒,不知道流落到何处,以及这些住过的人。

在校园里晃悠了一圈,了无生趣。时间在不停的走,从不会因为是你是我是他而放慢脚步,傲慢傲娇任性偏执却公正。转眼间到了下午。夕阳西下,淡淡的雾霾给那个大火球敷上了一层面纱,但依旧金光四射,独居苍穹一角。站在天桥上,来来往往的车自川流不息,一闪而过,突然想起一本书上曾出现的话:世界从不曾给我们停步的机会,他们来往匆匆,不知何处,但总归离目的地是越来越近。

回到那扇门,才发现一天就这样完了,这么突然,这么意外。

太阳在明天会照常升起,一切都没有改变。

篇4:那些天散文

那些天散文

(一)

“妈妈,别怕!四小时后,还你一个健康的宝宝……”她躺在手术车上的那一刻居然还在安慰我,可是满脸的稚气如何掩饰潜藏内心的不安,我知道其实她也在鼓励自己。电梯和滚动的车轮一起从22楼一直向下拉扯碾压着彼此的心脏。四楼手术室到了,医院的工作人员一身外星球人般的全蓝装束,从护工手中接过了手术车。“妈妈――”她突然紧紧拽住我的手,望着我,又望了望四周,傻笑了一下,缓缓松开了手。“妈妈,别怕哦――”“嗯,我知道――你最坚强――最勇敢了――”没等我的话说完,车子已经被医务人员推离了视线,我被隔绝于一堵厚门之外。手术室外的大厅挤满了病人家属,他们有不同的衣着妆容,却有相同的期盼。里面躺着一个病人,外面便有若干等待守候的亲人,她却只有我,而我也只有她。刚入秋,秋老虎还在疯狂施虐,而我却冷得一阵阵发颤,下意识地低下头抱了抱肩,才发现脚上还穿着没来得及换下的拖鞋。我在大厅来回不停地走着,踱着分秒的焦虑,数着牵挂的煎熬,想着她那张清纯变幻的笑脸,咀嚼着我们曾经历经过的苦和甜。也不知道我究竟走了多久,医院大厅的喇叭一声刺耳的震响“汤木家属请到候诊室”,我心里一紧,脚却突然抽筋起来,可并没有影响速度,我飞快地跑了过去。“这是手术取下的鼻腔内的东西,还有搅碎的鼻软骨,手术很成功,不过还要等麻醉醒了才可以出来――”我楞愣地望着医生手中血淋林的不明物,鼻子突然酸酸的,可是这时我也只能昂起头,把脸对着天花板,让那份软弱和心疼倒流回去。耳旁不停地回响着她手术前带着浓重的鼻音唱给我的歌《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

头发白了,

睡意昏沉当你老了,

走不动了,

炉火旁打盹……

回忆青春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又不知过了多久,医务人员终于把她从手术室推了出来,二姐慌忙迎了上去,不停地喊着她的名字,我却怎么也喊不出口,嗓子里像插满了钢针,那手术后臃肿的面部还残留着很多没有擦拭干净的血迹,我不敢抚摸她的额头,只能握住一只苍白的手,小手好凉,她能感受到的温暖,眼睛地一睁一合吃力地望着我,我使劲地咬着唇,拼命挤出点微笑和她对视着。接下来我和二姐在医护人员的协助下小心地把她从手术车移到病床上……

(二)

手术两天后,她可以勉强进一点流食了,还能搭着我的肩,缓缓踱步在病房和走廊里。只不过形态举止有些偏差,感觉突然间从昔日欢腾雀跃的灵猴蜕变成了一个木讷呆笨的企鹅。说话的时候,我只有靠近她才能勉强听到她的蚊吟。估计是因为我们位居22楼高层,她是“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吧。“医生说――我有可能――会丧失嗅觉――我想读书――?”她声音低沉,断断续续地说着。“不会的,你这么年轻,很快就会恢复的,过几天就能上学了。”说这些话时,我突然丧失了底气,一直低着头,有点不敢直视她。我把病床升起相应的高度,晃累了,她就靠在床上,还是忘不了通过手机网络信息去查询学校的近况。“妈妈――快来――”她喘着粗气,一脸兴奋地招手示意我过来。“这学期――考试成绩我――全系第一还有奖学金呢”“哦?不错哦,不过你一直都是最棒的呀。”“妈妈――快回家一趟,把我所有的奖状和荣誉证书拍张照片发到学校,通知早就下了,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她显然有些吃力地一口气把意思表达完了。“回家往返一趟最少2小时,路上又堵车,你一个人在医院行吗?”“嗯――你相信我――一定行的――我刚打来水,倒到盆里,正准备给她洗漱,她却以惊人的速度自己一个人从床上下来,径直走到我身边,一个劲地推搡着我。“好,知道了,别急,马上去,瞧你猴急的样,又不是第一次拿第一。”虽然嘴上这样说,可我心里也是美滋滋的,为孩子高兴,也为自己有这样孩子骄傲。简单帮她洗漱整理后,我就匆匆开车往家赶。路上还是那么川流不息,车子比人都显得行色匆匆,一辆辆从身旁呼啸而过,把地上那秋天标志型的枯黄,掠起又抛下,抛下又掠起,偶尔在半空中打上一道旋后又被无情地碾压在车轮下。其实它们和人有什么不同呢?碧绿和葱茏时被讴歌抒情,可有谁怜惜过它们的不堪和落魄吗?它们有亲情和冷暖吗?它们有消沉和任性吗?我知道,其实它们也渴望理解和被懂,可是真正理解和懂得一个人又谈何容易。每个人都承受着自己的艰辛,而我在宝宝生病的这一刻才深深体会到,雪中送炭远比锦上添花更来得珍贵。家中依旧,只不过多日无人居住,到处已经落满了灰尘,蜘蛛从不嫌弃寒舍,早为那些企图入侵我领地者布下了天罗地网。客厅和卧室内,各种花卉盆栽一副饥渴难耐奄奄一息的表情。眼前的一切我已顾不周全了,慌忙在书架中翻找、整理孩子所需的资料。一张,两张,三张――一本,两本,三本――所有的参赛奖状和荣誉证书,刹那间就红彤彤的一片傲娇地堆积在了地板上,还有一页女儿曾经未完善的手稿滑落下来――《当您老了》

我甚至不能给你一个承诺,

恐惧差点吞噬了我。

我甚至不能给你一点念想,

素手无策成了我的风格。

惶恐的时间一丝丝流过血液,

一点点干涸,

没有我的依偎。

我知道你不会快乐,

也曾想过疯狂无拘的生活,

可远离了你笑容都是假的。

也曾想过豪宅名车的日子,

可失去了你,

幸福便没有了余额。

任性荒唐的我,

也会无措。

你把世界给了我,

我又该回报你什么?

可能当你老了,

我只会唱首你最爱的歌-------

我可怜的孩子,阳光般的花季,这么活泼开朗、坚韧不屈的性格,楞是在历经过三次手术后被磨变成了一只胆怯的兔子。我努力地仰起头,望着天花板,最终也没能控制住心底压抑很久的疼和酸楚,泪水还是不争气地顺着眼角直往外涌。这一刻,我多么想能有个人抱抱,哪怕是靠一靠,可是没有,我的父母,我的老公早已不顾一切撒手人寰去了。特别是老公去后,那些名誉上所谓的亲人们也都寥寥无几、若即若离、形同虚无了。我一个人趴在床边,把头深深地埋进被角,任所有的苦涩一股脑全留下来,不带走一丁点儿回医院。因为我知道------

哪怕蓝图已成烂尾,

坚强也会托起坍塌的经纬,

即便再来一次,彻底地爆破,

也不能留下一丝风剥水蚀的悲催,

尘霾若含愧。

新绿必把阳光追随,

洞穿万古陨石的不是滴答一世的泪水,

是英睿不屈的对决和坚强勇敢的面对――

(三)

手术后已经四天了,她还是只能吃些流食。医生嘱咐说,手术时鼻软骨已经被搅碎取出,短期内吃较硬的.食物还是会由于嘴巴不停地咀嚼、蠕动而引起鼻部刺痛。可总不能老吃些稀饭、面条呀,当然还可以适当熬些排骨、鱼、鸽子汤等给她加强点营养。我像接收到圣旨般,每天变换着种类给她安排三餐,虽然只是些汤,可足以让人绞尽脑汁了。每次餐后,我还会牵着她在走廊里来来回回不停的晃。有时我走在前面,回头看看她,突然觉得想笑。感觉她突然穿越成了一位古代深闺中的娇娇小姐,可能低头会有些痛,她总是骄傲地微昂着头,半晌才能挪动一下她的莲花小碎步。“这样才像个淑女嘛,你瞧,这举止文雅,柔声细语的,而且还满腹经纶,有点大家闺秀的范哦,若是再换上套戏服,挽起些许发髻,插上根珠花,配上个步摇――哈哈哈――”知道我在笑她,她半嗔半怒地撅起小嘴,还瞟过了一道白眼。低声道:“你是不是还得给我抱着个琵琶?”“那倒不必,我可不喜欢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类型,有些矫情,还是用筝吧,我家现成的就有,你正好会弹,怎么样,绝配吧?哈哈-――”她理都不理掉头向护士站走去,我只好紧跟其后。她径直走到里面,站在了墙角的磅秤上。“咦,我掉了八斤肉”“没事,去掉的一定都是多余的肥膘”“哼”她又翻起了白眼。看她从秤上下来,我也踩上去凑了个热闹。“哦吼,快来看,天天忙得小腿都跑细了,我怎么倒长了六斤呢?”“哼!我天天喝汤,肉被你一个人给消灭了,不长才怪”“哈哈――”我们俩都笑了。

夜晚城市的霓虹真美,

伴着女儿熟睡的鼾声,

停笔转身,

纸间流下两行情深高楼窗前,

聆听风儿轻哼有幸福,

有伤神有开心,

有断魂月光映水,

景致e伦再回眸她的小脸

越看越心疼……

(四)

终于可以赶到中秋节前出院了,我很高兴。家就是家,虽然脏乱了些,简单打扫清理后立刻倍感温馨。“用膳时间快到了,请问公主中餐想吃点什么?”“太后娘亲,你有没有发现我头发和眉毛都在滴油,现在就连打嗝都是排骨味,能给我来点清淡的汤吗?比如西红柿蛋汤?”“OK,这么简单的要求,哀家一定满足你”菜市场很近,只有几分钟的路程,估计是节日的原因,市场里的人像堆进去一样,个个手里提的方便袋几乎都是满满的,可还是像东西不要钱似的使劲往里塞。而我只买了一个西红柿和几个鸡蛋后就匆匆往家赶。她好像一直没有上楼,还是半靠着坐在客厅的长椅上,视线定格在手机的屏幕里,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开心的事儿,在那一个劲地傻笑着。我直接进了厨房,烧了点开水,又把西红柿洗烫去皮后,将葱姜切碎丢进油锅,待闻到香味时再把西红柿切好放入煎炒,看到锅里渐渐溢出番茄汁了,又添加了一碗清水进去。我把面粉搅成糊状,沿着锅边踏平后盖上――砂锅里还有她吃剩的排骨汤,加热后我下了点面条,打了一个荷包蛋,又凑了一份我自己午餐。一切准备就绪,她也缓缓地从长椅挪向餐桌旁。眼睛直愣愣地望着桌面,小嘴巴张成了O字,一脸鄙视的表情。“就这些?”“嗯,怎么了?”“今天是中秋节哦!”“那又如何?”“螃蟹也没有,石榴也没有,居然连月饼都没有!”“可是你只能吃些流食呀。”“我吃不了,过过眼瘾,看看总可以吧!”“真够矫情的,快吃吧,不然凉了”她嘟噜着嘴,很不情愿地坐了下来,一只手拿着汤匙,向我抛过一道白眼后,另一只手撒气似的拽了一片面皮丢进汤里泡了泡就往嘴里塞。“妈妈――”一口饭刚咽下,她突然满眼泪花,哭了起来。“又怎么了?不好吃?”她拼命地摇头说:“不,是好吃,太好吃了――”“那你哭什么?”“汤里面有外婆的味道,我好想她――”不知怎么了,我眼角也跟着酸涨起来,喉咙处堵得像喘不过一丝气流。索性放下碗筷,走到她身边。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妈妈!”她哭得更厉害起来,拦腰抱住我,把脸深深埋进我的怀中。“乖。”是啊,“每逢佳节倍思亲”我本来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可这时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只是把手一个劲地揉摸着她的头部,眼泪啪嗒啪嗒地滴在她的头发上。过了好一会,她的手才渐渐地把我松开。“这次过节,你过去烧纸了吗?”“这不是刚回来嘛,还没来得及,二姨打电话约我了,等会马上就过去。”“每次我不在家的时候,你都代我烧纸问候吗?”“放心,连头都代你磕的”“嗯”她满意地点点头。“妈妈,我们吃饭吧,不然真得凉了”“嗯,真乖。女儿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眼角渐渐扬起了一个弧度。窗外月色如水,圆圆的,像女儿的小脸……

篇5:寻虫记散文

寻虫记散文

深夜时分,突然怀念起儿时的风光。记得小时在家乡经常看见的小昆虫,擅长跳跃,它的逃走方式近于挑衅,总是在你面前两三米处停留,待你快步上前,它才再跃两三米,你越是穷追不舍,它越是逃得令你直跺脚。靠一个孩子的力量是抓它不住的,必须汇合前方好友协助,小虫逃得了追兵,躲不了前敌,也只好乖乖就擒了。

这种跳跃的小虫俗称:“金牛”,皆因它身披硬壳,黑得发亮的壳上布有金色斑点,而嘴缘长有一副威武的钳状齿,初初看到它的獠牙生怕它会把手指咬破,但不然,实际上它咬力并不可怕,我曾鼓起勇气让它咬皮肤,它的确狠命地咬着皮层,但只有轻微的刺,巨头蚂蚁的咬劲力可说比它强上十倍。既然牙齿对敌人的巨手厚皮不起作用,那就只好脱逃。这金牛在人的手中无时无刻都想着逃跑,孩子们要将它抓牢是不大可能的,因为窄小的拳头也有缝隙,它就是从缝隙逃狱的。

相比起金牛挑衅式逃跑,另一种昆虫“天牛”则采取隐身避敌,在笔直的杨树上可见到它的踪影,杨树干挺拔身上布有白色斑痕,这又跟天牛甲壳上的黑白双配色相当类近,它们就伏在树干上不动,让前来骚扰的.敌人看不见。可这也是天牛自以为是的做法,孩子们的眼睛仍是机灵得很,待发现天牛两只修长的触角在风中摆动,便是抓拿天牛的最佳时机。一块粘胶捆住竹竿就能捕获的俘虏,最终下场就只有被孩童耍着玩的厄运。

真要比较起来,天牛的咬劲却是巨头蚂蚁和金牛之中最强的,我们怀疑它的颚齿根本就是来截断树枝节用的,要是让其咬着皮肤,就是少年人也要痛得狂飙泪水。我是没有尝过天牛的咬力,那都是其他伙伴经验所得,金牛我肯尝试,还都是其他伙伴抓弄自己的缘故。再看天牛身子就两节手指一般长度,但触角却有身子一般长了,情形就如天牛戴上一顶京剧的黑金盔,垂下来两根黑白相间的笔羽,看起来确实是威风凛凛的,六肢强壮有力,足上的钩抓住皮层居然可拉出血来,谓之昆虫中的天兵神将也未尝不可,只可惜对自己的隐身术太过自信,也不思逃跑。也许是它的倔强,不当逃兵,在敌阵中也不曾软弱,反而激起孩子们更热衷于去征服它吧!

童年时看见的小昆虫可是各种各样的,也各有玩耍的法门,看到晴天的下午低空中盘旋着数十只蜻蜓的话,大人们就会说明天就会下雨,果真百试百灵,这些懂得天文的蜻蜓,孩子仍是不争气地把你们骚扰。但如今回忆过往,都是趣味的居多。在城市生活久了,苦闷时就从脑海冒出来的儿时趣味镜头,作为生活中的一点调剂也是不错,可是想回到小时候,不能就是不能,唏嘘却也无奈!

篇6:虫梦现代散文

虫梦现代散文

故乡梦做得最稠的岁月是在北大荒那几年。时而梦回西湖;时而梦中饕餮;然而做得最多的却还是虫梦。

小时住的石库门街区,有一条不通车马的后弄,那是我们玩耍的天堂。打弹子、拍洋片、劈甘蔗……到了夏天,就成了聚斗蟋蟀的好场所。孩子们心里的等级观既浓重又奇妙。谁有条好虫便能得到孩子们的推崇,谁的虫要是常被斗败,那就会被人看不起。那时,我还太幼小,还不能跟大孩子似的去野外捕捉,只能收养些败将蟋蟀,拿只破痰盂垫上土,用两只正广和汽水瓶盖作食盂、水盂,宝贝似地养着。混养的过程中,会产生出一只败将王,在里面张牙振翅,咬遍败将无敌手。但这种败将王往往是耗子扛大枪——窝里狠的主儿。拿到外面去跟别的蟋蟀斗,往往只一两口就败下阵来。而且,别人还不肯跟我斗。因为他们知道我养的全是些败将,和我斗虫,输赢都不值。这种被人不宵的状况使我幼小的心灵第一次有了羞辱感。但苦于没办法得到好虫,只能干瞪眼。

那天,突然有个好机会降临,一个大孩子在斗虫时,有一只大将级的蟋蟀逃逸了。三蹦两跳地就没了踪影,寻不着,只得罢手。我却看清它钻进了哪条墙缝。散场后,用灌水法将它驱出捉牢。果真是条猛将,次日,一连斗赢三虫。不幸,消息泄露,那大孩来要虫。这虫是条异虫,额上有白纹,俗称白头公。因此,不承认是不行的。但心里实在舍不得,便强辩道:天上落、地上捡。你逃掉了,我捉牢就是我的。那大孩不认这理,上前来夺虫。我毕竟幼小,结果虫被夺走,拉扯中,还摔了一跤,膝盖和胳膊都擦出血渍。我号啕大哭,回家搬救兵。这时恰巧我阿爹下班回来。阿爹是杭州人对祖父的称谓。我的阿爹其实是我外公。还不是血亲。我的外婆不会生育,领养了我母亲。到了我母亲谈婚论嫁的时候,外公、外婆有意找一个住家女婿。我父亲是上海人,独自一人在杭工作,符合条件。而且双方议定,长子随外公姓。后辈对他们的称呼按阿爹、奶奶叫。因此,阿爹对我这个长孙,历来宠爱有加。得知事情的原委后,抚抚我的脑袋,说:永鑫(我的'小名)别人的东西应该还给别人。冒哭啦(我阿爹是宁波人,是别哭啦的意思),来,红汞嚒搽搽伊。他见我血渍中有沙土,硬擦怕我痛,便先用温水冲洗,再用干布摁干,轻轻地涂上红汞。并答应我休息天带我去虫市买蟋蟀。

到了周日,他带我去买虫。当时,杭州最大的蟋蟀集散地在菜市桥。他让我坐在他的自行车横档上。为了安全,一步都不骑,双臂收得拢拢地把着车龙头,一步一步地推行了几公里。八月的杭城溽热难挡,到了虫市,阿爹花白的头发被汗湿成一缕一缕的搭在额前,白色圆领汗衫全粘贴在身上。胸前有两个大黑园点,隐现出乳头、乳晕。可能是我第一次这么面对面地端详阿爹,也许是当时阿爹那副罪过相深深地触动了我幼小的心,后来,我梦见阿爹时,他多数是这股模样。阿爹扯着汗衫襟抖动一阵,汗衫不粘身了,便带我去虫摊。

茶楼前一溜虫摊。价格差不多:两分钱抽闷筒,虫好虫坏全凭手气。肯花五分,便可倒筒选虫。摊主递你只蟋蟀罩,你拢在掌上,拔掉装有蟋蟀的小竹筒前端的棉花或草叶团成的塞子,猛一抖,虫便倒了出来。一阵慌乱的蹦跳后,虫便停在你的掌心。你隔罩观虫,满意的,另搁一边。不中意的,放回原处。倘若出资一角以上,便可开盆选将了。每个虫摊都放有十来只蟋蟀盆。里面装的全是摊主准备卖大价钱的好虫。你若要选将,摊主便逐盆开盖,用虫草撩虫须,那些虫只只都会张牙鸣翅。斗性超强的,随虫草撩动而转身,我们叫回马枪十足。阿爹带我买虫,那些竹筒内的蟋蟀自然不在挑选之列。逐摊开盆选将。到下凉时,我们挑了十余条大将返程。

有了这样的阵容,我自然成了里弄的虫王。而且每到好虫即将败尽之前,阿爹总会带我去补将。因此长盛不衰。我在孩子群中的地位也有了极大的提高。以前,我流着鼻涕替人捧罐,现在是大孩子围拥着替我拿盆。而且,这种权威感,还不仅仅限于斗虫,玩耍时,事事都有发言权。

小伙伴们鼓动我走出里弄,向整条街的虫王发起挑战。虫王名叫小弟。他父亲原是汽车材料行的老板,家底殷实。中年得此独子,十分宠爱。不惜花大价钱替他买了许多蟋蟀养在家里。据说手头常养着二十条大将级蟋蟀。号称“十八罗汉”和“两尊天王”。他欢迎攻擂,却规定了严格的攻擂次序。你得打遍罗汉见天尊。直接挑战天尊是不行的。而他那十八罗汉全都法力无边。一般的攻擂者想一次性打破罗汉阵,几乎不可能。而你下次再来攻擂,败了的旧罗汉下岗,新罗汉又替上了。再攻擂还得从第一罗汉打起。用现代的体育用语来说,板櫈厚度相当深。我去攻了几次擂,也全在罗汉阵中折翼。阿爹知道后,鼓励我说:男伢儿就该好胜。今年季节晚了。明年阿爹帮你攻擂。

转年虫季,阿爹带我去蟋蟀批发市场买了百余只蟋蟀。一只一只地精选,最后挑出了“三十二骁骑”和“杨门八将”。请教老虫客后知道,养虫的环境很重要,阿爹便在前院搭了个凉棚,垒砖搁板,挨盆排放,既凉爽又通风。又听说蟋蟀吃地鳖虫最补,便和我去墙角捉。再听说,盛夏饮荷叶露水最好,就带我去曲院风荷採集。为了使雄虫虫体通畅,每晚将三尾逐盆放入。又怕交配过频,耗费体力,次晨又逐条将三尾提出……如此精心养育了一夏。

仲秋季节,择日攻擂。一番尘战,三十二骁骑荡平了十八罗汉阵。“杨六郎”枪挑二天尊。关键一役是王者与王者的对话。他的大天尊是条黑头青。我的担纲大将是条紫麻头。两虫入盆,无需草撩,入盆寻斗,相遇即咬。两虫咬成一团,不停地旋转身体。俄倾,又停止旋转,六足蹬直,用力前顶,虫身腾空如桥……紫麻头突然一个一字后仰背包,将黑头青抛出斗格。自己立于盆中,振翅鸣叫。我以为紫麻头胜了,正暗自高兴。谁料黑头青复又爬进斗格,张牙振翅直奔紫麻头而去。两虫又猛烈地撕咬起来。你进我退,渐渐地黑头青竟将紫麻头顶到盆边……眼看虫势要反转,紫麻头却一个捉口,将黑头青捉翻。黑头青翻身仍不松口,双牙锁成一体。好一个乌龙绞柱。紫麻头伺机甩开,朝黑头青的四小爪处猛咬一口。只见体液从黑头青的身体中泌珠似地渗出,仍挣扎着要翻过身来,却怎么都翻不转,抽搐一阵,六足松懈,死在斗格中……紫麻头转圈鸣叫,叫声中,王冕易主。

以后的几年,阿爹年年陪我养虫。通过养虫,那种凡事钻研的精神植入了我的骨髓,终身获益。我十四岁那年初夏,阿爹去看病,竟猝死在医院大门的台阶上。从此,夏夜的虫声,我闻不得,闻声思人,悲从中来;夏夜的虫声,我又缺不得,没了虫声,便没了思念的触点和载体,更是倍感惆怅。北大荒乃高寒地区,夏夜没有蟋蟀的鸣叫,可能越是缺失越能激发追忆,因此那时我做的故乡梦多数竟是虫梦。

故乡梦不只是怀念出生地,而是岁月。一段有过至亲至情的岁月。无怪乎,革命前辈几回回梦里回延安;知青返城几十年,还长忆荒友、插友。追忆的全是那一去不可返的岁月。那些生命中最值得追忆的人。我做虫梦,便是在追忆我生命中最亲的亲人——阿爹。虫声激我追忆,虫声伴我淌泪……

呵,虫梦,愿夜夜永继。

篇7:夏夜虫和鸣散文

夏夜虫和鸣散文

盛夏的知了真是不敢恭维,挂在树上叫得那么惨烈,交杂着雪藏的辛酸和甜蜜,谁听了不可怜?可是这叫声躁,聒噪的`噪,吵得人脑仁疼,谁听了也烦,卖惨博取同情效果颇佳,实际上又有几个人真能感同身受?祥林嫂再惨嚷嚷久了不还是没人在意招来闲话,大家的生活够苦了,可不想再给自己平添不快。不过好在这些蝉白天吵得太累晚上也就偃旗息鼓了,安安静静陪着白天被吵得够呛的人入睡。

蛐蛐出动了,躲在草丛,趁着月黑风高悄悄谈起了恋爱。它们可不像蝉那么高调地叫,吱吱吱叫个不停,隔几秒叫两声,吱——吱——那声音悦不悦耳不知道,反正挺清脆。窗外月光明朗,繁星三两点,人家的灯灭了一盏又一盏,露水渐渐浓了,幽会也显得浪漫。

蝈蝈不厌其烦地“织”、“织”、“织”,后半夜睡眠深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至少它前半夜没偷懒,这些纺织娘真是尽职又尽责。它们不爱热闹,不爱光明,有点自卑,哪里没人就去哪里。

油葫芦有些饿,出来找点夜宵,不巧刚好遇到现女友的前男友——“哟”“哟”“哟”阴阳怪气地喊了几声。当两个血性方刚的雄性遇到一起,免不了要一争高下,一旦有一方率先发起攻击,不管是言语还是肢体上,那后来的场面一定惨烈。油葫芦也一样,牵扯到面子问题绝不能姑息。

星星眨巴几下眼睛,黯淡了下去,小虫们闹够了,大地重新归于平静,尽情享受天亮前最后的片刻吧。

篇8:夏日的虫散文

夏日的虫散文

成年人听虫鸣,是很容易让人感到矫情的。但我确实好听自然里的这些细微的声音。尤其是现在,在光怪陆离的世间,大多数人宁愿花500元到咖啡馆,一边笨手笨脚地用刀吃那些未必可口的东西,也不愿穿了裤衩拿了芭蕉扇蹲在草树间,听这天籁之音的美妙。而这是只要用心,其他都不需要付出的享受。好在媳妇这些年知道我精神的别样。晚上一看我痴痴在卧室里的样子,就知道我在听虫的音响。那时,她就不再说话,或看她自己的书,或想她自己的事情。

我于是进入了另一个世间。虽然在城的边缘,但这样的汇响绝不逊色于故乡。那些蟋蟀,那些“叫狗”在我看不见的卧室的角落,用着绝不少于56个民族的语言,或唱或吟。他们在虫的世间,或许也是家长里短,但于我却是人生的天籁。我虽为这家室的主人,但却从来无法阻挡或者反对它们的歌声。极深的夜,我可以分辨那些蟋蟀细微的情绪,但是我仍然可以感觉它们比我们快乐。可是如果有一刻钟或者几个小时的聆听,虽然幸福仍然不可以预期,但我自己的心可以很静。

我们都是人世间的虫,忙忙碌碌,勤勤恳恳,但却是很少为自己吟唱的'可怜虫。

下了些微的雨,盖了盖扬天的灰尘,已经是花开的时节,但天还是莫名其妙的冷着,泽人说,青龙峡已经飘了些雪花,我心里想,那么高的山,肯定是会的,虽然已经是4月了。

这两年,人心是郁闷的,而工作是重负的,常劝别人的人却常常劝不开自己。说到底,还是完美主义者。

有一点的忧郁,但还算不太厉害,因为十几年前我就开始摸索着用另外方法去解决它,虽然对身体有另一种的损伤,但最起码可以两者相权取其轻。

人,说到底,还是想过平常的生活。追求那么多的荣光干吗?在身上背负的光环越多,你的犹豫就越多,获得的物质越多,计较的就越厉害,重量都是自己背的,没有人强迫你啊。

心累是因为你不想放弃。

篇9:穴虫记事散文

穴虫记事散文

正在进行夜读时分,一只很小的家鼠,袭扰了夜的清静。

肆无忌惮的爬上了我自制的简易木台,恰巧这木台的旁边放置了一个一尺半高的正方形纸箱,这小家鼠在攀岩木台爬行时,一个趔趄便坠落到这个不足二尺开外的纸箱里,在它挣扎来回往上跳跃的声音,便惊扰了我此时的夜读,只好暂且把书本合上放下手中的笔。操起手电筒窥探,正是那只夜夜扰我清静的小家鼠。

我便用手电筒的光去探照它,它显然更加的惊哀,鼓足力气往上跳跃,尽显求生的本能而一览无余,它每次跳跃的过程中,都是让人惊叹的,足足能有一尺多高,反反复复的跳了十多次,实在跳不动了便躲在纸箱的一角,大概是想缓和一下力气,也或许是为了下次更高的求生跳跃。我本心善,丝毫没有以除之而后快的心念,固未作加害于它的意念。深谙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常态,也颇知它对人类的'危害,但也同样为生化领域的研究而做出过贡献。我用胶带把纸箱的外沿黏贴起来,看看这小生灵能否跳跃出去,在我把胶带封掺一圈时,待回头在望的那一刹那,那小家鼠却踪迹不见,可能趁我封胶带之际,它蓄谋集中全身的力量,就那么恐慌的一跃,便逃之夭夭不见了踪迹。

老鼠,是一种属于啮齿类的动物,种类异常的繁多,作为与人类朝夕相伴的小家鼠,大都栖居在墙壁边,对人类的危害,不同于其他鼠类。幸好自己放去的只是一般的家鼠而已,要不然便“行善大于做恶”了,固不所取。小时候民间有首流传小老鼠的儿歌:“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喝,下不来”。也算作是对放走这令人厌烦的小家鼠给自己心灵的一种安慰吧。

在东汉经学家许慎《说文解字》记载:“鼠,穴虫之緫名也(白话文:老鼠是打洞的动物的统称),故本篇短文的命题为《穴虫》记事。

篇10:顽童虫趣散文

顽童虫趣散文

他小的时候,家住在离农村很近的工厂区,夏秋天有很多昆虫飞来飞去,他对各种各样的昆虫都很感兴趣。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昆虫是三岁的那年春天。那天早晨,明媚的阳光照在他家一楼的窗棂上。妈妈带着他走出家门,偶然发现厨房的窗户没关。于是,妈妈开门回家关窗户。

突然站在门外的他大哭起来,妈妈吃惊不小,赶紧出来问:“宝贝儿,你哭啥啊?”

“妈妈,大蚂蚁咬我的手”。宝贝儿子回答道。

“大蚂蚁为啥咬你的手啊?”妈妈故意板着脸问。

“我看见大蚂蚁在运送大米,有个木棍挡住了去路,我想帮帮它,我没有抓住它,却被它咬了手指头。”宝贝儿委屈极了。

妈妈笑了。妈妈低下头帮助宝贝儿子吹吹手指头,说:“你以后就知道了。大蚂蚁会咬手指头的,你不要给它们帮忙,更不要捉住它,看着他们运送大米就行了,他们会有办法的。”

“妈妈,我可以用小木棍帮助大蚂蚁吗?”宝贝儿抬起头来看着妈妈,倔强的小脑袋歪着,眼睛里含着泪!

妈妈笑着回答:“可以啊,宝贝儿,你真聪明。”

那年秋天,有个周六,他在院子里玩,看见邻居马爷爷在喂鹦鹉。他问:“马爷爷,鹦鹉喜欢吃什么啊?”

马爷爷说:“鹦鹉喜欢吃虫子。”

他又问:“马爷爷,你喂鹦鹉的是什么虫子,叫什么名?我帮助你捉虫吧。”

马爷爷说:“你这小鬼头,还想帮助爷爷捉虫子啊,这些虫子叫蛐蛐,草丛里有的是呢。”

下午他睡午觉起来对妈妈说:“妈妈,咱们去给马爷爷家的鹦鹉捉蛐蛐吧”。

于是妈妈带着他到商店附近的草丛里捉蛐蛐。妈妈说:“宝贝儿,别大声说话,你仔细听,蛐蛐会叫唤呢。”

于是宝贝儿静静地听蛐蛐叫,蛐蛐一叫唤,他就赶紧跑过去,结果蛐蛐跑了。妈妈耐心地对他说:“听见蛐蛐叫,不要急着跑过去,要悄悄地走过去,不要有脚步声,走到跟前,瞅准了蛐蛐所在的位置,把手弄成一个半握拳的样子,轻轻落手,迅速扑住。”于是妈妈做了示范,果然捉住一只蛐蛐。

妈妈把蛐蛐放在瓶子里说:“宝贝儿,你快来看,蛐蛐的触角比身子长呢!”

他问:“妈妈什么是触角啊?”妈妈说:“就是头上的须。”

他问:“妈妈,蛐蛐的触角是干什么用的?”

妈妈说:“那是他的感觉器官呢。它是蛐蛐探测方向的。”

他打破沙锅问到底地问:“蛐蛐探测方向干啥呢?”

妈妈说:“为了躲避敌人的袭击啊。”

妈妈问:“宝贝儿,你知道蛐蛐是怎么发出声音的吗?”

他说:“妈妈,我想它是用嘴叫的吧。”

妈妈说:“不对,蛐蛐是以翅膀摩擦发音的。”于是他们娘俩开始观察蛐蛐的发音器官,当发现蛐蛐的时候,他们凑近了仔细观察,而不急于捉住蛐蛐。后来妈妈和孩子都看见了蛐蛐用翅膀摩擦出声音了。

那天下午,他们很晚才回家,爸爸都把晚饭做好了。宝贝儿对爸爸说:“爸爸,快来看呀,我们捉了很多蛐蛐,我们要送给马爷爷喂鹦鹉呢。”

爸爸说:“乖儿子,洗洗手,吃饭吧,晚上马爷爷下班回来再送给他吧。”宝贝儿兴奋得小脸蛋红彤彤的。

妈妈为了开阔儿子的视野,也为了培养儿子的观察力,决定去和儿子一起捉蚂蚱。妈妈说:“宝贝儿,还有一种昆虫,鹦鹉也喜欢吃。就是蚂蚱。”妈妈找来词典,翻开蚂蚱这个词条对儿子解释道:“蚂蚱也叫蝗虫,它是吃植物的昆虫,有很强硬的后腿,可以利用后腿弹跳起来避开天敌。颜色有绿色和褐色,是生活环境的保护色。蚂蚱口大,下巴比较发达喜欢吃草,也喜欢吃麦子,是庄稼地里的害虫。”妈妈和宝贝儿一起看了词典上的图。

然后,妈妈就和宝宝一起出门捉蚂蚱。他们去附近的麦子地里捉蚂蚱。在妈妈的指导下,宝贝儿捉了好几只蚂蚱。妈妈用一个马尾草将蚂蚱串在一起。妈妈说“我们把这些蚂蚱送给马爷爷家的鹦鹉吃吧。”

没想到当他们来到马爷爷家的时候,马爷爷送给宝贝儿一只蜻蜓。马爷爷说:“这是一个叔叔捉住的,给宝贝儿玩吧。”

他们娘俩一看,马爷爷用一根细细的长线拴住蜻蜓的肚子,蜻蜓飞起来,翅膀很好看,很有意思,于是,他们用蚂蚱换回来好玩的蜻蜓,感觉心里很愉快。妈妈说:“宝贝儿,你能说出蜻蜓长得什么样吗?”

宝贝儿说:“蜻蜓有些像童话故事中的仙女儿,大大的绿眼睛,细细的`长身子,穿着彩色的衣服。”

妈妈笑了说:“对,描述的很好,它是清新干练的女能人呢。”

后来他们每次见到蜻蜓,宝贝儿总会想起马爷爷送的那一只,又一次天气快下雨了,路边的菜地里有很多蜻蜓,他们折断柳枝,想着蜻蜓扫去,哇,有好几只落在地上。有时候蜻蜓落在草叶子上,他看准一只,放轻脚步,屏住呼吸,弓着腰,蹑手蹑脚地悄悄接近;然后猛然出手,捏住蜻蜓的翅膀。蜻蜓挣扎着,翅膀扇动着,有点凉的感觉,他很享受这种感觉,对妈妈说:“妈妈,你看它多狡猾,可是还是被我捉住了。”

妈妈说:“那说明你比蜻蜓还狡猾呗!”

他撒娇地说:“妈妈,你应该说我很聪明。好人是不能用狡猾这个词的。”

这种对虫子的兴趣一直持续到上小学以后,妈妈对他的管控放松了,他和表哥一起像小鸟儿一样飞向树林里,他们去悄悄地捕蝉。蝉,在虫儿里是比较大个的。它也是一双鼓鼓的眼睛,不过它的眼睛是漆黑的,羽翼透明,如梦如幻。蝉,有足却爬得不快,有翅膀,却飞得不高。宝贝儿捕蝉,从来都不放空,他总是琢磨蝉的行踪,准确地捕到蝉。有一次,他们在一片树林里遇到许多新蝉,翅膀还嫩着呢。表哥说,咱们烧着吃吧。于是他第一次品尝了烧蝉吃的味道。但是他却更喜欢把嫩蝉放在手心里,让婵儿奋力滑动,弄得手心里痒酥酥的感觉。有时候婵儿嗖得飞了,飞远了,他的手里空空如也,星儿也空落落的。他会傻傻地望着婵儿远去的方向……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他中午不睡午觉,偷偷地跟着表哥去山上捉蝎子,他们带着白色的线手套,拿着放大镜,跟个昆虫学家似的。翻开石头,几乎都能碰上蝎子,他们用小铁夹子捉住蝎子,放在油锅里炸,然后吃炸蝎子,喝啤酒。为了这件事,爸爸几乎要揍一顿。爸爸说:“这一顿揍给你攒着,等下一次犯错误的时候,一起挨揍。”后来爸爸就忘记了。童年时到也就悄悄地过去了。

童年的最后记忆,是一个乡下亲戚送来一直冬蝈蝈。在冬天养蝈蝈,最重要的是掌握好家里的温度,他把蝈蝈周围的温度控制在27度的时候,蝈蝈开始鸣叫。低于16度时蝈蝈就不叫了。他很骄傲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知道蝈蝈为什么会鸣叫吗?那是因为温度,我养蝈蝈学会了控制温度。”他给蝈蝈喂大葱叶子、辣椒、豆类和瓜果,蝈蝈活的可欢了!一直活到第二年七月份。他小升初考试结束了,蝈蝈也死了。他对妈妈说:“妈妈,蝈蝈死了,我的童年时代也结束了,从此以后,我对虫儿不感兴趣了。”

是的,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去捉虫,养虫。他的童话般的童年时代被电子游戏和飞机模型代替了,从初中开始,他迷上了计算机和飞机模型,慢慢地成长为一名程序员了。他就是我的儿子。如今他都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说起小时候的虫趣,他说:“感觉那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我已经把那事情忘记了!”妈妈我却沉浸在儿子的童年时代出不来了,有时候做梦还梦见和宝贝儿一起捉蜻蜓呢!在雨后的彩虹,那漫天飞舞的蜻蜓,使我的心情非常愉悦!退休后的生活太寂寞了,不由自主地回忆起儿子的童年虫趣。啊,哪天我约孙子一起去捉虫吧!

篇11:虫语感悟散文

虫语感悟散文

八月,坐在日子的深处。

蝉声在午后静寂的时空里起起落落,听起来不是很近,把宁静从夏天拿走了。持久的喧嚣令心绪七零八落,但无意指责,它们是全心全意地爱这时光。

蝉很扰人,高踞树梢,餐风饮露,却底气十足,搅得人心浮躁。数年潜藏终见天光,而生命却早早收场。是否因其悲壮憾恨才有了撕心裂肺的生命绝唱。喧的是今生的恩仇还是隔世的宿怨,高枝上的寂寞无人懂得。人若比蝉,少了份直率坦荡。

记忆中的蝉却清新质朴。炎炎夏日,水样少年,对鸣金击鼓般的蝉声置若罔闻。高树浓荫下,是更加热烈嘈杂的嬉闹声,天地之间再无他事。也有例外,在闷热的课堂上失神的空隙,心思会被窗外突兀而起的蝉声吸引过去,握笔的手尚搁置在空中,屏气凝神地倾听这种难以形容的天籁,老师的讲授和整个夏天都成了渐渐隐去的背景。

有时男生会捉来蝉装在盒子里,胆小的我从未近前去看,没能得以窥其全貌,以致多年来在我的意识里,蝉只是作为一种自然的声音存在。对蝉的记忆清晰如昨,而那些被剪切掉的.光阴片段再也无法寻回。这个夏天,我再一次渴望抵达,那个住着很多笑声的地方。

可是回不去了,我在空旷的街道上被八月撒下的针芒刺伤。生命是一个过客的旅居,纷扰红尘里走一趟,有多少错过的风景,多少废弃的地址,寒暑往来,冷暖自知……

篇12:捉苍虫散文

捉苍虫散文

周末的傍晚,我和老公像平常一样漫步在河堤旁,边走边欣赏着最后一缕晚霞。红霞退尽,夜幕拉开,沙澧河两岸的霓虹灯瞬间点亮,灯落水中,水映花丛,好美!

我正陶醉在美丽的沙澧夜景之中,突然,好似听到草丛里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借灯光望去,心中窃喜,原来是多年都不在意的小苍虫!

苍虫,状如小蚕,是一种全身棕褐色、圆鼓鼓的小虫子。据《本草纲目》记载,其有解毒之功效。我小时候,乡村的田间地头都有苍虫的窸窣之声。老话说:杨絮落,苍虫多。春天的杨树杨絮先发,等它落时,是苍虫最多的时候。童年的记忆里,苍虫和蝉都是美味。每到捉苍虫的季节,都会给贫困年代的乡村孩子们带来美好的舌尖记忆。记得那时,谁家有一只手电筒,都值得孩子们骄傲和炫耀,因为有苍虫和蝉的`季节,有个手电筒是那么美好。如果没有,只好找些废弃油毡点着了照亮,一不小心就会烧到自己的小手。

捉苍虫要手疾眼快,有时候看到一对,刚要下手,它们就飞快地钻到土里去了。捉回来的苍虫在水里泡一晚,第二天就可以下锅炒了。如果拿妈妈烙的烙馍卷上它来吃,咬下去满口流油,唇齿生香,那滋味是任何山珍海味也不及的。

想起童年的这些美好回忆,我突然来了兴致,找来手电筒和瓶子,顺着河堤边走边照,一对对苍虫在灯光下闪着微弱的红光,我轻轻把它们捡起,放在瓶子里。此时的我,已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好似穿越时空,回到了童年的家乡。

手电筒、油毡、苍虫,让我回味了童年的快乐。那“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的乡村风情,永存于我的记忆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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