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与建议(共8篇)由网友“夏恋蝉衣”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江西省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与建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江西省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与建议
江西省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与建议
――江西经济的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体保险水平的提高。江西省市场保险密度为80.88元,保险深度为1.55%,在全国处于中下的水平。――保险市场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主体业务发展不平衡,市场垄断程度高,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达85%以上,这种情况与国多层次所有制的经济形式及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不相适应。二是市场体系不全,机构延伸不到位。到目前为止,江西省保险市场尚未建立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行等其它形式的服务机构,外资保险公司也没有介入。除人保公司、人寿公司机构网络延伸到县级区域以外,太保、平安在大部分地市还没设机构。三是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城镇财产、人身保险已有一定的规模,而农村保险发展不力,大多地方还是一块空白。四是业务结构不合理,产品数量少,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结构偏重运工、企财险,而分散性险种所占比重较小,从20业务险种看,传统险种市场占90.4%,分散险种市场占9.6%。人寿保险在开发险种上各家公司花费了很多功夫,也开发了许多新险种,但总体而言,所提供的险种仍然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投保人多方面的需要。
――保险市场业务尚欠规范。从最近全省开展整顿和规范保险经营行为自查自纠情况反映,保险市场操作未能规范化,存在着无序竞争现象。这种无序的竞争,不仅无助于保险市场的完善,而且有损于保险的形象。上述问题如不很好解决,势必影响江西省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江西省保险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江西市场体系。完善的保险市场体系是江西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它包括:
1、扩大市场主体的阵容,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几年江西省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密不可分,但当前大公司市场集中相当高,在省内不少地市还是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专业独家经营。后成立的中资公司至今还只是在原设立了机构的几个地市展业。现阶段,我省保险市场急需要扩大供给主体群;为此,一是应完善保险机构管理办法,放宽对有关机构局限于少数地市开展业务的限制,允许太保、平保等其他中资公司在江西省内自由经营业务;二是鼓励各家基层保险公司进行优化重组,增强竞争力;三是可考虑吸收1-2家外资公司来赣进行入股和技术合作,以便更好地借鉴国际保险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2、稳步培育保险中介市场。目前,江西省内保险中介市场组织只有保险代理人,且市场不够规范又缺乏专业性。因此,笔者认为在整顿和规范好现有中介市场,将其纳入规范竞争的同时,更要着力培育多方中介主体:(1)提高代理人素质,规范代理人行为;(2)尽快出台江西省保险经纪人、公估人管理规定,培育公估人,发展经纪人;(3)建立保险评级机构,对保险公司各项营运指数进行全面综合评估;(4)对省内的会计师、律师、审计师事务所进行一定层次的保险业务培训,拓宽保险的应用领域;(5)江西保险行业协会已成立,政府和监管部门要赋予其一定职权,使其在规范行业自律、推动费率市场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努力发展江西省再保险业务。江西省是容易遭受洪涝自然灾害的省份之一,这给现有几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要通过再保险来分散风险,增强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目前省内除了法定分保以外,其他业务没有开展,这不利于全省保险市场的内部积累。为促进江西再保险业的发展,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法定分保政策,加强对法定分保的执行力度;另一方面应改变目前只由中国再保险公司分保的状况,积极寻求与华东(尤其是上海)省份合作,成立中资的再保险公司,提高我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应对保险市场开放的挑战。中国加入WTO后,保险市场既有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对江西保险市场来说,面临的影响和冲击不会像大城市和发达地区那样直接和强烈。据预测,我省保险市场今后几年内仍将以中资保险公司为主,以国内竞争为主。但是,加入WTO后,随着江西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外资公司和发达地区企业集团的不断进入,保险市场也会获得快速发展和繁荣,外资保险公司不会视而不见、坐失良机,他们也会伺机而动,迅速作出反应的。因此,江西保险业要正视现有的时机,把握住这难得的机遇,苦心经营,抓紧练兵,打好基础,增强实力,尽快在各方面迎头赶上去,以适应未来的严峻挑战与竞争。
当前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加强与国际国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十分重视和及时了解国内发达省份保险市场动态,调整我省的经营策略,不断发挥自身优势,为日后参与中外保险公司的市场角逐打下基础。二是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市场经营机制,树立效益与成本挂钩的经营思想,变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式经营,有针对性地建立内控机制。三是注意在主业上苦下功夫,培养自己的承保人队伍和资金运用人才,建立大企业、大项目统括保险责任制,以抗衡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压力。四是加快技术的更新,深化服务层次。根据各公司的特点,以江西市场需求为导向,努力推广代表本公司形象的新险种、新服务,细分现有的保险市场,确立恰当的客户群,搞好综合配套服务。五是应最大限度地普及电子化和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开发网络保险,进行网上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三)努力加大江西省保险业务的开发力度。目前江西市场保险密度的绝对值与国内不少省份差距较大,如:年江西省保险密度是80.88元,福建是198.74元,浙江是343.86元,江西在全国倒数第6位,这说明江西省人均用于购买保险的费用少,反映江西保险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关键是要努力加大保险业务的开发力度。
1、要重视抓好市场潜力的调查,发现和培植新的业务增长点。当前要紧紧围绕江西经济发展的战略核心和构想,扩大企财险、货运险的承保范围,注意积极稳妥地抓好保证保险、旅游责任保险、农副产品责任保险,为拉动江西内需、扩大江西品牌的信誉度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江西是劳务输出大省,人寿保险公司要介入省内外劳务市场,多渠道地为打工农民提供养老和医疗保险。
2、调整险种结构和市场布局,坚持“大小并举”的方针,在抓好大项目、专项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分散性业务,填补承保空白点。要坚持“城乡兼顾”的原则,在抓好城镇财产险和居民人身险的同时,积极开拓农村家财险、农作物保险。江西是个农业大省,江西省保险密度低的主要原因是农民人均购买保险开支较低,而农民的人身保险问题是个大问题,人寿公司在市场开发上应进行大变,重点瞄住占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上,建议保监办放宽政策,允许人寿公司将机构延伸到乡镇。
3、多渠道地开发江西保险业务。认真借鉴国际、国内保险公司的好的做法,探索通过代理制开展业务的新路子,努力拓宽展业途经。要大胆地进行营销机制的创新,探索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新产品开发、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一体化的市场营销机制。
建立和完善江西省保险市场体系需要政策和措施与之配套,需要保监办、中介入、保险人的共同努力。要使我省保险市场向深层次发展,更需要保险行业的思想大解放,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改革力度,才能跟上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因此,江西保险行业要破除传统观念的束缚
,敢于冲破保险禁区,善于吸取国内外保险经验,鼓励大胆探索创新。乘江西经济大开发大发展之势,走出一条有江西特色的、能参与市场竞争的保险发展的新路子,为江西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2:江西省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与建议
江西省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与建议
――江西经济的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体保险水平的提高。2001年江西省市场保险密度为80.88元,保险深度为1.55%,在全国处于中下的水平。――保险市场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主体业务发展不平衡,市场垄断程度高,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达85%以上,这种情况与国多层次所有制的经济形式及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不相适应。二是市场体系不全,机构延伸不到位。到目前为止,江西省保险市场尚未建立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行等其它形式的服务机构,外资保险公司也没有介入。除人保公司、人寿公司机构网络延伸到县级区域以外,太保、平安在大部分地市还没设机构。三是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城镇财产、人身保险已有一定的规模,而农村保险发展不力,大多地方还是一块空白。四是业务结构不合理,产品数量少,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结构偏重运工、企财险,而分散性险种所占比重较小,从2001年业务险种看,传统险种市场占90.4%,分散险种市场占9.6%。人寿保险在开发险种上各家公司花费了很多功夫,也开发了许多新险种,但总体而言,所提供的险种仍然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投保人多方面的需要。
――保险市场业务尚欠规范。从最近全省开展整顿和规范保险经营行为自查自纠情况反映,保险市场操作未能规范化,存在着无序竞争现象。这种无序的竞争,不仅无助于保险市场的完善,而且有损于保险的形象。上述问题如不很好解决,势必影响江西省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江西省保险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江西市场体系。完善的`保险市场体系是江西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它包括:
1、扩大市场主体的阵容,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几年江西省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密不可分,但当前大公司市场集中相当高,在省内不少地市还是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专业独家经营。后成立的中资公司至今还只是在原设立了机构的几个地市展业。现阶段,我省保险市场急需要扩大供给主体群;为此,一是应完善保险机构管理办法,放宽对有关机构局限于少数地市开展业务的限制,允许太保、平保等其他中资公司在江西省内自由经营业务;二是鼓励各家基层保险公司进行优化重组,增强竞争力;三是可考虑吸收1-2家外资公司来赣进行入股和技术合作,以便更好地借鉴国际保险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2、稳步培育保险中介市场。目前,江西省内保险中介市场组织只有保险代理人,且市场不够规范又缺乏专业性。因此,笔者认为在整顿和规范好现有中介市场,将其纳入规范竞争的同时,更要着力培育多方中介主体:(1)提高代理人素质,规范代理人行为;(2)尽快出台江西省保险经纪人、公估人管理规定,培育公估人,发展经纪人;(3)建立保险评级机构,对保险公司各项营运指数进行全面综合评估;(4)对省内的会计师、律师、审计师事务所进行一定层次的保险业务培训,拓宽保险的应用领域;(5)江西保险行业协会已成立,政府和监管部门要赋予其一定职权,使其在规范行业自律、推动费率市场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努力发展江西省再保险业务。江西省是容易遭受洪涝自然灾害的省份之一,这给现有几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要通过再保险来分散风险,增强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目前省内除了法定分保以外,其他业务没有开展,这不利于全省保险市场的内部积累。为促进江西再保险业的发展,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法定分保政策,加强对法定分保的执行力度;另一方面应改变目前只由中国再保险公司分保的状况,积极寻求与华东(尤其是上海)省份合作,成立中资的再保险公司,提高我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应对保险市场开放的挑战。中国加入WTO
[1] [2]
篇3:问题与建议 ―――刍议票据市场发展现状
问题与建议 ―――刍议票据市场发展现状
请欣赏:《问题与建议 ―――刍议票据市场发展现状》票据市场的发展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调整商业银行资产结构、传导央行货币政策、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然值得关注,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已迫在眉睫。
票据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不规范操作行为增多。不规范操作行为的主要表现,一是承兑申请人和贴现申请人系同一法人或为同一集团子公司。二是对商业汇票的真实贸易背景不作认真判断。三是承兑日和贴现日间隔时间短。四是滚动签发承兑汇票进行长期融资。五是保证金科目的使用不规范。
严格的授权管理制约票据市场发展。各商业银行对承兑行的授权过于集中,县级支行只能办理额度小和风险小的全额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差额承兑必须逐笔报批,贴现受到额度的严格制约。同时,各商业银行将承兑业务视同贷款管理,并推行责任追究制度。这一方面阻碍了县级票据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直接导致了汇票业务向少数优质行业和企业高度集中。
票据市场工具单一。在单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下,票据业务发展完全依赖于银行信用,既不利于商业银行防范票据风险,也不利于企业扩大票据融资。
不正当竞争现象较为严重。随着商业银行对票据业务积极性的提高,各商业银行争相开办票据贴现及现,同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相互之间以降低贴现利率的方式争揽客户,票据贴现与再贴现业务形成的利差逐步缩小,银行收益逐渐降低。
企业票据总量缺乏有效约束。骨干企业和优势企业有时被多个金融企业选为重点客户,多个金融企业同时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等条件进行授信,造成某一企业的授信总额膨胀,形成隐性风险。
过高的门槛将众多中小企业挡在票据市场门外。一是保证金比例过高。二是严格的贴现规定,让企业和银行都无能为力。
央行调控力度被削弱,货币政策意图不能得到有效贯彻。主要表现是再贴现利率水平偏高,既不利于引导和促进票据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再贴现利率准确传导央行的货币政策意图。
促进票据市场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支持票据市场发展。首先,央行通过对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管,完善汇票业务管理机制,整顿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改善市场环境,防止金融机构以降低利率等为条件的不正当竞争;其次,商业银行要加强内控,严把承兑关,保证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防范融资风险;同时,规范操作和管理票据业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企业办理承兑的条件,降低保证金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敞开银行承兑之门,增强企业运用票据进行结算的主动性。
扩大对县辖商业银行的授权,加强县域票据市场建设。结合实际,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商业银行要结合县域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实际,制定基层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弹性规定,在防范票据风险前提下,达到大力为中小企业融资和增加自身中间业务收入的双重目的。
丰富充实交易工具,活跃票据市场。一是要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扩大票据承兑、贴现量。二是要大力扩大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尽快建立和实行商业承兑汇票签证制度和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以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制度和抵押担保资金,稳步推进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三是适时推广使用银行本票,尝试开发9个月以内的短期票据、大额票据、无担保票据、大公司票据和资产支撑票据等商业票据。四是不断丰富票据市场信用工具,允许私营企业和民间票据进入市场,增强票据市场对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增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控能力。
适当调整再贴现利率。结合当前实际,适度调低再贴现利率,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充分发挥调控杠杆功能。
调整票据签发收费标准,促进扩大高风险票据业务量。根据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原则,改变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低风险、高风险业务收费一样的现状。金融机构签发全额保证金质押承兑汇票可按0.5‰收费,对70%、30%保证金承兑汇票的签发,按风险程度高低,增加收费档次,提高收费标准,刺激基层金融机构办理高风险票据业务的积极性。
支持市级商业银行建立票据专营机构,发挥市场中介作用。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测,防止发生票据风险。一是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日常维护,以利于金融机构做出正确判断,避免票据风险。二是各金融机构要加强沟通,了解各银行对企业的实际授信情况,以免授信总量超出企业承受能力,出现银行垫款现象。
改进票据操作,促进发展票据业务。人民银行要出台适合市场经济特点的票据签发、贴现操作办法,使全国金融机构在签发票据程序上一致,避繁就简。同时,要制定票据查询办法,并采取约束、惩罚措施。另外,制作防伪性能更高的汇票凭证,加强空白票据的管理,加大打击制假票据的力度,切实防范票据风险,促进票据流通。
篇4:转型期移动金融服务问题与发展建议
转型期移动金融服务问题与发展建议
摘要:本文简单的对移动金融服务的内涵以及基本业态进行了解,了解我国移动金融服务的新特点,提出移动金融服务中所面临的风险以及问题,并且提出一些对策。
关键词:经济转型;移动金融服务;问题
一、移动金融服务的内涵与基本业态。
1.移动金融服务的内涵。在经济转型下,移动金融的概念以及内涵不断的变化以及发展。我国对于移动金融服务的研究仅仅只集中在了移动支付或者是手机银行等移动金融服务的领域,在其他的范围内涉及的还不算太广。虽然有很多这方面的专家对所理解的移动金融服务内涵不同,但都一直对金融服务的共性都作为强调,并且借助移动网络通过终端设备所进行的服务以及信息上的交易。
2.移动金融服务中的基本业态。移动金融服务的基本业态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是将通信运营商为主要的业态,运营商利用其中信息技术以及网络服务的优势,将移动金融服务的形式引导产业的发展。运营商在这一方面承担商家们的成本以及移动支付的模式,用这种方式来让一些银行有了参与的想法。第二种,以金融机构为中心的业态。移动金融机构是以专用的网络专线与移动网络相互关联,消费者通过金融服务来进行网络上的支付,或者利用金融服务与手机进行绑定。第三种,是以第三方的形式为主导的服务业态,第三方的企业是运营商以及消费者之间的介绍者,通过移动金融服务,对人们进行身份的验证,并且完成之间的交易。在移动金融服务业态,发达国家一般都是由银行主导的,而不发达的地区使用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来实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所进行的主导是贴近于穷人的。我国出现多种化的合作方式,主要也是由银行主导的。
二、移动金融服务所出现的新特点。
1.顺应移动用户的发展潮流以及趋势。我国的手机用户已经达到10亿左右,移动用户达6.72亿,移动互联网不断发展以及移动金融模式不断的进行提高创新,我国的移动金融服务快速发展起来。根据中央银行数据显示,移动支付业务一直在持续增长的状态,在的第二季度显示,移动支付业务达到了9.46亿,同时也达到了4.95万亿元的金额。对比网络上支付,网上支付同比增长只有17%,由此看出,传统的网上支付以及被移动支付远远的超出。同时移动支付将逐渐代替终端服务,并且成为主要的发展。
2.核心竞争力---口袋银行。客户的使用习惯已经逐渐被移动金融服务改变,并且重新对客户价值体系进行构造。网络业务在我国的银行业务中已经超过的71%,而移动金融市场也超出了1600亿。同时,运营商、网络平台以及支付机构都将自己以往的格局和态势进行了改变,同时银行中的网点已经不再是优势。
未来金融服务的表格方向是服务网点化、支付移动化以及金融服务化等,并且从以往的实体银行逐渐走向口袋银行的变化,银行只有不断的进行更新变化,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
3.移动金融不断满足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移动金融服务与网上银行比较,移动金融服务以手机为代表的形式,不仅打破了局限,还满足了消费者们移动金融服务需求。软件中的重力感应、二维码以及手机定位等不断进入到移动金融服务业务,网上购物以及手机支付等新兴服务的技术不断的出现在日常生活中。移动金融服务从以前简单的通讯工具逐渐向交易平台以及金融服务演变,移动金融服务不断的深入,内容上不断的丰富,将超过以往传统的网银服务。
三、经济转型中移动金融服务所面临的`风险及问题。
1.移动金融服务所面临的风险。移动金融的本质与属性并没有偏离金融,他也同样还在面临着金融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并且与此同时由于移动金融其特有的运营方式使得移动金融服务比其他金融服务更加容易突破其原有的风险控制界限,从而带来新的业务风险。所以移动金融比普通金融跟需要注意风险。
移动金融服务是将金融服务与互联网进行结合,这样的模式会使得IT行业的风险与金融风险进行叠加。原有的金融IT的构架也会慢慢的难以适应发展越来越快的移动设备的更新换代,以及用户不断更新的需求。并且就目前来说移动网络安全、终端设备的开发、二维码技术的开发以及身份识别的漏洞,这就使得信息泄露与科技风险以及软件诈骗等问题出现的几率也大大增加。
移动金融服务由于其运行环境区别于其他传统金融行业,所以在这个行业当中还存在着很多其他风险,如洗钱的风险,法律的风险还有监管的风险与环境的风险。我国移动金融服务行业仍处于起步的阶段,移动金融服务的产品形态、商业运作等环境尚未完善,所以移动金融服务行业仍然需要健全监管体系以及完善相关法律。
2.移动网络的安全性的威胁。移动金融在一般情况下是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开放性更加明显。但是正是由于其开放性也使得其网络威胁相对于其他的金融行业来说更加容易遭到破坏。部分黑客能够使用网络程序的漏洞对其网络进行攻击,或者是利用技术手段使其数据超负荷,从而拒绝进行服务的攻击。还有就是部分在公共场合利用公共WiFi来对客户信息进行盗窃从而造成客户的信息泄露。
3.智能终端的安全性威胁。随着时代科技的不断进步,芯片的处理能力也变得越来越强,这也就是得移动终端的功能越来越强大。现在操作系统也开始出现在了移动终端上。但是随着移动终端的技术逐步趋向于成熟其问题也开始出现。就近些年来看智能终端有非法篡改信息,非法访问以及恶意篡改信息的危险。例如在用户使用手机办理业务的时候,如果没有使用加密等软件,就很有可能会被一些钓鱼网站,与部分木马程序窃取用户的信息,或将其金融功能进行复制,从而给客户造成一定的损失。
四、对经济转型下的移动金融服务的建议。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移动金融产业的扶持,并对其出台一些优惠的政策与措施,并鼓励商业银行以及部分相关产业与其进行合作。从而发挥其各自的优势,并逐步降低服务成本,从而有效地促进移动金融行业的良性发展。允许银行委托移动运营厅等非金融机构办理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这样就可以大量的缓解商业银行自身服务网点不足的压力。或者是能够允许移动同信的运营商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并开展手机银行等业务。从而获得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立法的监管。我们应当,从整个金融产业链的角度,来看移动金融行业的法律保障问题。并且由于金融行业其独特的业务模式,使得移动金融行业也必须有一套专门的立法并且需要移动行业所特定的法律关系。我们还可以通过人大等立法机构来出台相关行业的配套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工信部来颁布行业标准以及一系列的相关手段。从而建立出一套完善的政策监管系统。在移动金融服务产业链的各方参与中,不论是商业银行还是移动运营商亦或者是软件开发商。等相关部门都必须处于相关法律条文当中和法经营。并需要服从部门的监管。
3.提高移动金融安全性。由于移动金融的网络开放性,交易的虚拟性,使得移动金融服务对于网络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建立不了安全的保障机制以及能使大众信服的安全环境,那么推动移动金融的发展无从谈起。移动金融机构对产品创新,也应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交易认证机制以及安全防控体系。从而兼顾移动金融产品的安全性与便捷性。这样做有以下几个用途:一是能够充分发挥出金融卡的安全性从而将密码、软件、以及硬件安全进行有机的结合从而实现密码与卡片的双保险;二是,要充分的利用金融机构本身的风险调控平台进行保障使其能够智能的识别风险的等级并对其进行防范;三是,在加强风险管理控制的基础上增强安全管理控制。并且在这一过程当中必须要考虑到其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安全性,并且必须保证客户的信息不会被窃取,从而保护客户隐私。
参考文献:
[1]常兆春。移动金融发展趋势及其思考[J].前沿,,(12)。
[2]王兵。商业银行的移动金融创新、实践和发展[J].中国金融电脑,2015,(01)。
[3]李小庆。商业银行发展移动金融的思考[J].中国金融电脑,2015,(05)。
篇5: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着很多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该采取什么措施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论文吧。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指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缺陷,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农村金融,民间金融,金融监管
一、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服务缺失严重。农村原本就是金融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随着我国四大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农村地区的许多经营网点被撤消,农村资金供给呈现萎缩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的产值在GNP中的比重一直占40%-50%以上,但其获得的国家银行系统的金融资源却不到20%。而且一直呈下降的趋势。但事实上农村往往更加需要金融支持。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原来单一农业经济结构已经被打破,农村二、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农村主体也呈现层次性、差别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农村中小企业、规模种养殖户、产业龙头户的贷款需求额度逐年增加。,不同利益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趋势。但农村经济主体的弱质性和风险性使得金融机构在商业化原则下难以有效满足农村经营者的需求,在我国农村目前提供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需求。
2.民间金融的迅速发展。农村民间金融是指广大农村经济主体为满足融资需求,自发开展和形成,游离于政府金融监管之外的非官方资金融通活动和组织。由于中国农村在金融供需上的不平衡,尤其在正规金融机构从农村退出后,国有金融组织的缺位为民间金融服务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我国经济制度和金融制度发展的不平衡是导致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出现的根本原因。由于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不清,经济体系内市场化的步伐不一。导致一方面,国家的行政干预仍然存在,民间金融在我国基本上被列为地下金融,一味地进行整治。另一方面,由于农村资金供求的严重不平衡必然为农村民间金融留下巨大的生存空间。现阶段中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主要诱因是高收益导向的供给和巨大的融资需求,有供求必然会形成市场。当前农户取得借款的主要渠道是民间私人借贷,估计有50%到65%的农户获得了非正规贷款,农户借款中民间借款所占的比例超过70%。民间金融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上的空缺,促进了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拓,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也存在许多的问题。首先,民间金融借贷的利率较高,由于农村金融资源的过度短缺,导致农村民间金融利率远高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从而限制了农民有效利用金融资源的能力,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另外,由于农村金融长期没有被纳入国家的合法范围内,容易产生经济纠纷,潜伏着经济风险。事实上,已经有多起农村地下金融组织从民间非法揽储,结果无法偿还的案例发生。民间金融的发展也给国家的宏观调控带来干扰,由于民间金融不在国家的有效监管之下,具有自发性与不可控制性,干扰了国家信贷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的效果。例如人民银行试图减少货币供给量,提高再贴现率。收缩信贷市场的规模,一部分机构或者自然人无法从正规金融市场上融通资金,可能会转向地下金融市场,这样就给国家的货币政策造成冲击。
3.目前现存的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信用合作社是目前我国最大的农村金融合作组织,但是由于各地的信用合作社产权结构不清晰,名义上属于在信用合作社拥有股份的全体成员,但是长期以来相当多的农村信用社背离了合作金融的原则,背离了为互助、合作,为农民服务的建立初衷,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又不断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靠拢,具有明显的“官办”色彩。合作社股东不仅享受不到贷款的优先权和优惠权、以及股金分红权,反而还要接受比基准利率高得多的贷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制度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干部是任命制而非选举制。因此失去了农村的信任和支持。
二、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建议
总体上来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依然是低效率的。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改善政策环境,健全法律体系,建立真正适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
1.明确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
在传统小农经济模式为主的农村,由于没有完善的市场环境,商业信贷的风险较高,正规的金融机构不愿进入农村市场,在这一状况难以根本改变的条件下,要满足农村对金融服务不断扩大的需求,应该在加强引导、监督并纳入法制管理的前提下,适当给予民间金融发展空间,以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补充和辅助作用。民间金融的市场空间实际上取决于正规金融的市场空间,因为实际的金融需求是由经济活动所决定的,正规金融无法满足的'需求,必然转向民间金融或非正规金融。尽管现在的法律政策对民间金融仍然采取相对严厉的态度,但在法律禁止和正规金融已经占据的市场之间,民间金融仍然有广阔的空间。应认识到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互补作用。有条件地允许民间金融的合法化,为发展农民自主参与的各种民间金融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方式来规范民间金融,并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也可以积极鼓励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允许民间借贷在给定条件下合法存在,并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
2.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
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 5月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文件,首次允许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备,农村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开展小额信贷成为丰富农村金融结构、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重要途径。
3.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市场环境
加强农村民间金融监管,是在农村市场金融运作中保证民间金融机构安全和提高资产质量的内在要求;加强农村民间金融调控,是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农村民间金融监管和农村民间金融调控不是限制金融发展的因素,而是促进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和提高农村民间金融效率的重要措施。我国的农村民间金融在历史上早就存在,近年虽经过多次清理整顿,仍然存在着种类繁多的民间金融形式,说明它们在农村有生存的土壤和需求。政府应在承认农村金融组织的前提下,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在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准备金率和资金充足率及实行风险责任自负的情况下,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达到合法、公开、规范,并纳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满足农民多层次的融资需求。
篇6:P2P行业发展问题与监管建议论文
P2P行业发展问题与监管建议论文
今年以来,随着里外贷、红岭创投、陆金所等老牌P2P平台接连陷入坏账**,业内对监管措施落地的呼声愈发强烈。随着P2P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各种风险和问题的不断显现,监管介入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P2P借贷是指个体之间或个体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实现直接借贷。出资人是个人,借款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非金融企业。
P2P平台则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疏通、信用评级、投资咨询等服务以促成交易顺利完成。一直以来,我国监管当局对P2P借贷这种创新的金融形式保持了较大的容忍度:这一方面使P2P行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使得P2P行业发展乱象丛生,各种问题充分地暴露出来:野蛮的“价格战”,征信体系等基础框架缺失,以及行业监管不力等,是造促成P2P行业坏账、跑路频出的重要因素。而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等监督办法的拟定,将有助于改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减少行业乱象发生。
一、P2P行业发展问题
具调查显示,仅新在我国新上线的P2P平台就有1200多家,P2P年末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也就是说,去年平均每天会有超过3家新的P2P平台上线。P2P行业交易量也在迅速攀升。相关数据显示,在P2P平台交易量仅212亿元左右,20已增至约3000亿元,3年增长率越达130%。但是,随着P2P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坏账、跑路等负面消息也纷至沓来。今年以来,各类大型P2P平台先后出现对付危机陷入坏账**,更有P2P企业高层被曝携款跑路。一边是近年来的爆发式增长,一边是坏账、跑路等负面新闻的不断曝光,P2P行业究竟怎么了?
(一)信用担保缺位
基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监管框架、市场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等因素的现状,P2P平台面对的现实是我国不完备的社会信用环境和不成熟的客户金融行为——通过了解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及个人信息有助于规避违约风险,然而,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还十分不完善,且只有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有权限查看使用,仅仅靠网络来实现信息对称和信用认定的难度和风险都非常大。要控制风险只能通过成本较高的线下调查,大多平台都无法承受这些增加其运营成本的调查方式,导致客户违约率上升。
(二)中间账户监管缺位
中间账户由P2P平台开设,用来进行交易核算和资金转让,其交易过程的资金没有托管方进行保管,从而可能导致沉淀资金被挪用,甚至于被转移,加大了交易风险。
在中间账户监管不利时,平台将资金挪作他用卷款跑路的风险始终存在。此外,由于疏于监管,一些P2P平台建造了中间资金池,进行期限错配、短贷长投。如果在期内突遇集中到期或大量提现的状况,平台需要自筹资金来垫付。这极易带来非法集资和破产风险。因此,中间账户监管缺位可能会带来严重的金融欺诈等道德风险问题,给投资人带来巨大损失,最终使整个P2P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被拖累失控。
(三)财务披露风险
当下的法律状况下,P2P行业并没有被强制建立财务披露制度,也很少有平台主动披露自己的财务信息。即使有少数P2P平台会定期披露自己的财务报告这些报告也因未经审计而缺乏公信力,而且也很难从中找到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坏账率等指标。
二、行业监管建议
如何遏制P2P公司坏账、跑路等现象频发?首当其冲的是加快出台P2P行业的监管政策、设置准入门槛以促进P2P平台中介职能、强化信息披露功能。同时,除监管外也应注重市场的力量。随着融资成本的提高、竞争的加剧,企业间优胜略汰将更加明显。大浪淘沙下,必定会淘汰一大批战斗力弱的企业,只有具备高水平的风险管理能力的企业才能生存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一)提高P2P行业准入门槛
在快速增长中出现诸多“搅局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P2P行业起步门槛较低,缺乏监管。国家目前并没有此类监管政策,行业内企业良莠不齐,风险把控能力、经营能力也不一样。P2P行业与银行密切关联,一旦周转不灵就会波及大量用户,损害社会利益。因此,P2P行业有必要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目前,只要简单注册公司就能在我国入驻P2P行业,从事金融业务且极少受到金融机构的监管。这种过低的门槛导致大量没有金融背景的企业争相涌人P2P行业,造成整个行业良莠不齐、乱象丛生。因此,相关部门应在注册资本、发起人资质、组织结构、内控制度、技术条件等方面提高P2P行业的准人标准。
(二)制定监督管理规定
首先,针对资金安全,要制定P2P资金托管管理办法:第一,资金由经监管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或银行介入进行结算、监督;第二,监管机构对于资金的来源去向进行严格调查监控,防止洗钱、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其次针对信息不对称,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用行业管理协会,规定P2P平台必须定期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明确说明投资者风险等,以增加行业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和借款人的利益。
(三)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级
行业自律是P2P行业内部的一种有效的自我约束监督机制,在规范行业发展、增加行业透明度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在业界,众多P2P平台业界陆续开始以“结盟”的形式组成自律组织。但当下,我国P2P行业还没有出现有影响力和号召力且规范合法的P2P自律组织。建立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平台中投资人和借款人行为的管理,才能合理控制信贷风险。
篇7:谈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谈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篇8:江西省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建议
江西省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建议
本文阐述了矿业权及矿业权市场的基本概念,以及建立我国矿业权市场的`重大意义,分析了我国及江西省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江西省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的10条建议.
作 者:唐维新 赵赣 曹祖华 作者单位:江西省地质矿产信息中心, 刊 名:江西地质 英文刊名:JIANGXI GEOLOGY 年,卷(期):2001 15(1) 分类号:F407.1 关键词:建议 矿业权市场 江西省★ 江西政府工作报告
★ 物流企业述职报告
★ 宝鸡市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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