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考察材料(推荐12篇)由网友“狗宝狗宝”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考察材料,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篇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十条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篇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把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xx市二〇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昭人社〔xx〕6号)的规定,经市招考领导小组批准,现将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在市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履行相应职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的原则;
(四)坚持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分级、分部门开展招聘工作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对象、范围及拟招聘岗位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及其他招聘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1977年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非事业单位、非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报考工勤岗位的人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1982年9月1日至198月31日出生),乡镇(县区政府所在地除外)岗位可放宽到国民教育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工勤人员岗位放宽到技校、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xx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在读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学生。
(三)拟招聘岗位数
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3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37名,昭阳区196名,鲁甸县216名,巧家县82名,盐津县113名,大关县 156名,永善县210名,绥江县97名,镇雄县195名,彝良县136名,威信县38名,水富县56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报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的岗位由考生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xx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三)网上报名网站:
现场报名的有关事项详见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有关公告。
后续工作及其他事项查询网站: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四)网络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xx年9月18日8:00 至9月22日24:00期间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站,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上所写专业完全一致,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电子证件照和电子毕业证照。照片要求为: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更详细的照片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请详阅云南人事考试网“论坛”和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务员招考”栏的有关说明。
2、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岗报名,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以及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不能通过后续的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陆云南考试网—阅读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具体报名流程见云南考试网。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每天的8:00、16:00、24:00准点进行计算机自动审核并返回审核结果。
人工审核的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返回审核结果。为保证审核信息的正确性,需提供人工审核的数据在人工审核期间考生只能修改照片信息,其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系统将于9月22日24: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系统关闭以后考生将不能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如果因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相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对岗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报名时岗位所要求的各种条件考生必须完全符合,涉及到与毕业证相关要求的,需为同一本毕业证。如果专业需求为具体专业的岗位,报名时允许相近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是否为相近相关专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初审时根据考生所填专业结合岗位的专业需求与岗位匹配性确定。
按照相近相关专业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在专业选项内选择“其他”,然后在专业名称内填写考生所学专业的具体专业名称并加(相近相关专业)注明,如:计算机艺术设计(相近相关专业),提交人工审核。否则系统将自动审核为“审核未过”。
2、报考工作经历要求为“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院校毕业以后在各类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工作经历只能算作社会实践,不能算作工作经验。
工作经历的计算基数为“月”,计算时间截止至xx年9月,相关工作经历累计达到24个月以上者,视为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报考工作经历要求为“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证明,证明其工作经验。
3、卫生、计生、农业、统计、林业、水利、民政等系统进行归并设置的乡镇岗位,实行同类岗位统一报名,笔试(或面试)及资格复审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由考生选择岗位后进行录(聘)用,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4、报名时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认真阅读和核对准考证上的所有内容并自觉遵守。
5、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岗位数。乡镇(县区政府所在地除外)岗位和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招考领导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在后续的笔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学历要求为硕研及以上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6、公布考试报名数据
每天上午公布前一天的报名数据。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确认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未通过初审或尚未审查的人员可改报其它岗位,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无论是否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将禁止其报考其它岗位。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显示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陆云南考试网在线查询缴费结果,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4日24:00。在银行对账、岗位调剂等情况统一处理完毕后,网络报名的所有数据将于9月29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7、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关于普通招生计划学历方面的政策如下: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登记证》的学生),中专学历层次的毕业生是否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以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为准。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xx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xx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为:0871—5151676。
(5)xx 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6)根据xx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该条例删除了原暂行条例中“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表述,按教育部的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8、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今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需要参加本次报名考试的,需在报名前向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转正的申请后才能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和党政群机关的在职在编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参加报名的一经查实,一律按扰乱招考秩序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9月2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云发改收费〔xx〕1767号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省考试网的相关细则。
报名缴费结束后,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在上述网站公布,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云南考试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以退费;在以往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xx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一律不予以退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人员可减免笔试费用。符合享受减免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25日由本人或委托人到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在xx彝良9?07地震中有家庭成员遇难的考生可减免笔试费用。请考生在10月27日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户口册到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xx年10月 22日上午10:00时至开考前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注: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
(一)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只进行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公共科目不区分考试类别,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加专业基础知识总分为xxx分。
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须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后择优录(聘)用。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且专业对口的考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进行笔试,由各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后择优录(聘)用,面试办法由各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制定,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参阅相关公告。
报考工勤岗位的考生先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再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据公共科目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若拟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则该岗位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所有考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方案由各用人单位制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工勤岗位考试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加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xxx分。
(二)考试内容
公共科目主要测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道德修养、事业单位管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国情、省情、形势与政策等方面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与招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特点,将招聘岗位按照综合管理类、经济类、农业类、林业类、动物科学类、水利水电类、规划建筑类、交通运输类、环境安全类、地质地矿及测绘类、化工类、机电设备与工程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文史哲学类、法律类、艺术类、艺术设计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疗技术类、公共卫生类等23个岗位类别归并设置,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各类专业的考试范围,详见《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归类及考试范围》。
工勤岗位的职业技能考试的考试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
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加分政策
1、考试时间:xx年10月28日。
上午9:00—11:00 公共科目
下午14:00—16:00 专业基础知识
2、考试地点:由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xx市内考点进行。
3、笔试加分政策:
(1)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xx市人事局xx市文化体育局xx市教育局关于对xx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xx〕89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由市文体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3)以上政策加分不累计加分,只能选择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及聘用审批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为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为各笔试专业类别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需要面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的岗位,面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以后的招聘程序。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择优录(聘)用。
2、进行面试的岗位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加试面试后,根据加试面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聘)用。
3、工勤人员岗位按照考生公共科目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由用人单位加试职业技能考试后,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聘)用。
4、资格复审后按所需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核、体检,不足招聘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核、体检。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录(聘)用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相关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教育部毕业证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学历认证报告,技校、高中学历需出具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准考证以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3、本次考试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但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核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时考生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录(聘)用资格。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审批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将拟录(聘)用人员考核材料及名册一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属事业单位录(聘)用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xx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七、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考试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笔试工作在xx市内设置考点。各考点必须严格按省、市有关纪律和要求严格、规范地组织好考试工作。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若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造成失误的,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为维护考试聘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录(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整个考试录(聘)用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聘)资格。
(四)整个考试录(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附件:1、《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2、《xx市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归类及考试范围》
篇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小组不少于3人,应包含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第四条 考察对象为考试(含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第二章 考察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一)政治思想:主要指政治立场,政策理论水平;
(二)道德品质:主要指品德修养,生活作风;
(三)能力素质:主要指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社会活动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拟聘用为领导岗位的还应考察领导能力。
(四)遵纪守法情况:主要指遵守法律、工作组织纪律情况;对应届毕业生还应考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五)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主要是指工作态度和务实、敬业精神及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取得的工作成绩。对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
(六)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第六条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第七条 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采用实地考察方式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前通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考察工作小组应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社区等进行考察了解,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采用信函考察方式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向考察对象档案所在单位党委、组织或人事部门发出公函,调阅档案,并请所在单位提供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材料。
第八条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须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经历和入党、入团情况。特别是涉及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违法违纪处理情况的,必须认真核对,并复印有关材料。
第九条 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须核实清楚,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单位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人签名。
第十条 考察工作小组负责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反映考察对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结论,并由考察工作小组成员签名,提交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讨论。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对考察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考察报告中予以记录。
第十一条 对决定予以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二条 对决定为不宜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决定作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考察对象如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可按管理权限分工向本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提起申诉。
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人的书面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考察工作小组成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四)其它影响考察公正进行的情形。
第十四条 考察工作小组及成员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
(二)注意工作方法,不得泄露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尽量减少对考察对象的不良影响;
(三)清正廉洁,不得收受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
第十五条 实行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上述考察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领导成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依照本实施细则实施。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11月1日起施行。
篇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自查报告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自查报告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z{9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用人程序。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项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9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县自20以来事业公开招聘及进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37人(其中人才引进8人,公开招聘129人),实际招聘115人(其中人才引进8人,公开招聘107人,含自收自支2人)。2010年我县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共115人,特岗教师转为正式在编教师10人,人员流动71人(其中从其他党政机关调入1人,从其他事业单位调入70人,含从县外事业单位调入2人)。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45人(其中人才引进15人,公开招聘115人,定向招聘15人),实际招聘124人(其中人才引进14人,定向招聘3人,公开招聘107人,含自收自支1人)。20我县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124人,政策性安置退役运动员1人,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1人,人员流动191人(均为从其他事业单位调入,含从县外事业事业单位调入4人)。
20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47人(其中人才引进38人,公开招聘91人,定向招聘18人),实际招聘116人(其中人才引进33人,公开招聘82人,定向招聘1人)。2012我县事业单位新招聘116人,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1人,人员流动103人(均为从其他事业单位调入,含从县外事业事业单位调入9人)。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政策。
为了能更好的掌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政策,更规范的组织公开招聘工作,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z{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招聘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向市人社局报批,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强化招聘程序,严把招聘关。
一是严把审查关。在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时,着重审查参考人员的“三证”,即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用人单位规定的各种工作资历凭证)及学历档案。保证学历、文凭的真实性;二是严把笔试关。笔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现场规章制度,考场按高考标准布置,严格考场纪律,对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笔试试卷从市人社局取回后立即交县保密局保管,考试结束后及时送回市人社局,确保试卷的保密性。三是严把面试关。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面试实行封闭式命题,面试题目由考生从题库中抽取。面试中,我们参照公务员招考面试方法,并结合各聘用单位的工作性质命题、面试和评分,确保了其公正性。四是严把体检关。体检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统一进行,做到了体检纪律严明,杜绝了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五是严把考察录用关。着重考核参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并进行公示。
3、公开招聘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规范公开招聘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影响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着力防止和克服各种腐败现象,并接受社会的监督。一是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向社会公开每个招聘环节,在网站及宣传栏上及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的程序等,()增大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自始至终邀请县纪委参与,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严明工作人员纪律。在招考和聘用过程中,实行公务回避制度等,并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加强了廉政建设,严明了招聘纪律。
三、自查情况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了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本次自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确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为本次自查工作的`责任股室,确保自查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股室根据相关的法规政策,对我县事业单位2010年、年、2012年三年中公开招聘人员情况,近三年来其他方式聘用人员情况,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资格审查、聘用等方面均进行了全面的核实。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行为。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我们做到热情接待,细心聆听。对于个别对分数存在质疑想要复查的考生,我们按照程序一一给予解答。
四、今后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各项规定程序,严格把好审查关。
提高认识,从源头上遏制事业单位进人的不正之风。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是提高进人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体现。充分认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保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公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9日
篇5: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56人!
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56人!
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开始啦!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56人,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综合岗位招聘1802人,招聘高层次急缺特殊人才454人。高层次急缺特殊人才或不参加笔试。查看公告可登录: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www.xahrss.gov.cn)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哪些人可报名?教师及综合岗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4.年龄为18-35周岁之间(1982年4月18日-4月17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以岗位为准。5.研究生学历应聘教师岗位,专业不限,但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岗位对于研究生专业有具体需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6.取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学院、技师学院、高级技校的合格毕业生,与大专学历同等对待。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高层次急缺特殊人才条件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6.年龄要求为18-45周岁(1972年4月12日-204月11日出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如何报名?招聘教师及综合岗位报名时间。204月18日9:00―4月22日18: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招聘高层次急缺特殊人才报名时间。4月12日至4月22日18:00。报名方式。填写《西安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报名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中。邮件名称请写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部门、单位和岗位(例如:某某+市卫计委+西安市中心医院+急诊内科医师)。 经用人单位同意,也可同时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如果你在招聘中遇到具体问题,可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公布的各单位联系电话。西安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6870技术咨询电话:029-85455300(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时间?招聘教师及综合岗位:篇6:渝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人
20日,重庆市当局消息办在官方微博宣布通告,渝中区将面向社会果真雇用专业技能、打点职员共43名。
此次雇用单元包罗市政打点局、环保局、文广新局等。雇用时刻为本月的27日至28日。雇用要求为本市行政地区内的常住户口,年数在35岁以下,具有整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故意应聘的网友可携带相干资料,于渝中区当局综合办公大楼(渝中区僻静路管家巷9号)举办报名。接洽电话:63765136、63765137。
附:雇用简章
为优化我区奇迹单元事恋职员步队布局,按照《重庆市奇迹单元果真雇用职员实验步伐》(渝人发〔〕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类型奇迹单元果真雇用事变的关照》(渝人社发〔〕326号)等有关划定,经市人力社保局许诺,现面向社会果真雇用奇迹单元事恋职员。
一、雇用原则
本次雇用僵持果真、划一、竞争、择优的原则,凭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尺度,采纳测验与查核相团结的方法举办。
二、雇用打算
本次面向社会果真雇用奇迹单元专业技能、打点职员43名。(详见《渝中区果真雇用奇迹单元事恋职员一览表》)。
三、雇用范畴和工具
1.雇用职员面向社会,凡切合雇用前提的种种职员均可报名应聘。
2.曾因犯法受过刑事赏罚或曾被解雇公职的职员;刑事赏罚限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法正在接管司法观测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尚未扫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管规律检察的职员;被单元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构造奇迹单元事恋职员;因违背构造奇迹单元事恋职员招录(聘)规律而处于禁考期的职员;试用期内的构造奇迹单元职员;现役武士;在读的非应届整日制结业生;具有法令礼貌划定不得聘为奇迹单元职员的其他气象的职员,不属于雇用范畴。
四、雇用前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人格规则,作风正派,遵纪遵法,未受任那里分;
3.年数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7日至1994年2月27日时代出生);
4.在报名开始日(即202月27日,以下统称为报名开始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且取得百姓教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员。
5.具有正常推行岗亭职责的身材前提,切合公事员体检文件尺度;
6.切合奇迹单元职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构造确认的其余前提。
五、雇用措施及步伐
每位报绅士员只能选择本次雇用的一个岗亭报名,凭证“自愿报名、果真竞争、择优登科”的原则,采纳查核测验与查核相团结的方法举办。
(一)报名
报名事变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同一组织开展。采纳现场报名方法举办。
1.报名时刻
年2月27日(周一)至2月28日(周二),9:30-11:30,14:30-17:30。
2.报名所在
渝中区人民当局综合办公大楼(渝中区僻静路管家巷9号)。接洽电话:63765136、63765137。
3.报名措施
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地位要求的相干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事变经验要求的地位,须提供《事变经验证明》(附件2)。高校结业生在校时代的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事变经验。事变经验的计较时刻截至2012年2月27日,且凭证“对年对月”的原则举办计较;若无持续事变经验的,仍凭证“对年对月”的原则举办累计计较。本人不能加入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干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及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利害、彩色均可),填写《测验报名表》,复审及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划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据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条于2012年3月14日(周三)事变时刻在报名所在领取准考据。笔试时刻为2012年3月17日(周六);笔试所在详见准考据。
(二)笔试和口试
各岗亭拟雇用人数与报绅士数须到达1: 3比例,如达不到划定比例,除紧缺岗亭外,响应递减雇用岗亭的名额或打消雇用。
1. 笔试
笔试分为民众科目(《综合基本常识》100分),专业科目(《打点基本常识》或《专业常识》100分)。
笔试后果=民众科目后果×50%+专业科目后果×50%
2. 口试
笔试及格分数线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同一规定,在到达及格线的职员中,按照考生笔试后果及各岗亭雇用人数,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口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口试人选后果呈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口试。口试比例达不到划定比例的,除紧缺岗亭外,响应递减雇用岗亭名额至划定比例或打消该雇用岗亭。
口试以布局化口试方法举办,满分100分。口试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应出具响应声名报雇用单元主管部分及区人力社保局存案;口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及格,若某一地位只有1名考生介入口试(含紧缺岗亭),该考生的口试后果及格分数线还须到达其地址口试考官组当天同类口试方法的全部考生的均匀分。
总后果=(民众科目后果×50%+专业科目后果×50%)×60%+口试后果×40%
(三)体检和政审
在口试及格职员中,以总后果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统一雇用单元统一雇用岗亭1:1的比例确定体检职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职员的总后果呈现并列时,则依次以民众科目后果、专业科目后果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两项后果都沟通,则报经市人社局赞成后加试一时势试,按加试口试后果的坎坷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尺度参照《公事员任命体检通用尺度(试行)》(国人部发〔〕1号)、《公事员任命体检操纵手册(试行)的关照》(国人厅发〔〕25号)和《关于修订〈公事员任命体检通用尺度(试行)〉及〈公事员任命体检操纵手册(试行)〉的关照》(人社部发〔〕19号),并团结本行业或岗亭现实要求执行。
体检及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雇用单元主管部分对其政治头脑素质、手段素质、遵纪遵法环境、道德品格涵养、一般进修事变环境、身份状况以及是否必要回避等举办检察。
因体检、政审不及格呈现的缺额,按报考统一雇用单元统一雇用岗亭其他考生的总后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呈现总后果并列时,按本简章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赏罚。
篇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心得体会
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心得体会
很多人一说事业单位招聘,就会想到一个词:萝卜招聘。事业单位违规招聘的新闻实在太多。从这个意义上说,统一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并对
篇8: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岗位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59名,其中区直部门411名、地级市509名、县(市、区)以下1639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2018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报名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3.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或符合不受宁夏及区内相关市、县(区)常住户籍限制条件的人员。4.年龄35岁以下(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招聘单位有特殊需求的,年龄以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为准;5.身体健康;6.符合《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5.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8.现役军人;9.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11.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方式(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周一)9:00至4月27日(周五)18:00,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程序1.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和《注册须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注册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2.上传照片。应聘者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应聘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果考生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职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考生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可以兼报“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试卷,要求报考的岗位考试科目必须是同学段(级别)、同学科。5.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岗位的报考者初审合格后,最迟应于2018年4月29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不缴报考费。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4月27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6.结果确认。参加笔试岗位的应聘者办理了缴费手续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减免报考费申请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7.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生源少、专业性强、属于县以下基层岗位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报所在地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经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报名网站(“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报考费由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本人。对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定向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笔试(一)笔试科目与内容。基于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对人才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E类)又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小类。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二)笔试时间地点。1.报考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2.报考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特岗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进行(使用同一试卷、在同一时间笔试)。3.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一般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四)笔试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3.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社区警务管理岗位,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因报考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10:1体能测评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服务人员、退役士官士兵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六)笔试成绩将于6月下旬公布,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七)提前面试(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前两周内组织,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一)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网址见附件6),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留存一份。面试(一)区直招聘单位面试由其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本市及所辖县(市、区)招聘单位面试工作。面试方案须提前两周报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先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同时兼报特岗教师的,不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社区警务管理岗位体能测评、面试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二)面试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的需要,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三)对报考人数较多、专业性强的免笔试岗位,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研究决定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加试,进一步确定面试人员范围。(四)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需提前一周,通过在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须明确告知考生,同时做好通知记录。(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总成绩(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他未尽事宜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阅宁夏回族人事考试中心网来源 |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编辑 | 青无邪篇9:西安公开招聘22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西安公开招聘22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据悉,此次西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02名,高层次及急需特殊紧缺人才454名。统一公开招聘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和网上统一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8日9:00―4月22日18:00,1人只能报名1个岗位。5月12日09:00至11:30统一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1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学段),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大纲可登录西安市人社局网站或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此外,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面试由西安市人社局会同西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454名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或不参加笔试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454名高层次及急需特殊紧缺人才,即日起至4月22日18:00可报名。经用人单位同意,也可同时接受现场报名,1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这次对以上人才的招聘考试方式灵活,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可从下列4种方式中任选取1种: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加面试;笔试加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加面试。西安市人社局提醒,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详情可登录西安市人社局网站(www.xahrss.gov.cn)或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查询。本报记者郑伊琛篇10: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事业单位,是指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的人员;
(二)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三)公务员调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四)事业单位间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和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流动的人员;
(五)引进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省(部)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急需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及其需要安置的配偶;
(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第二章 招聘方案
第七条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制定招聘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准,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招聘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意见。
招聘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二)招聘人数;
(三)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 件、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四)招聘范围;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七)体检和考核的要求;
(八)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招聘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准后,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同时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公告的内容应当与经核准的招聘方案的内容相一致。
第九条 招聘方案公告后不得擅自更改。招聘方案需要更正的,应当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提出更正内容和理由,报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同意后发布更正公告,同时可以顺延报名、考试时间。
第三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条 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可以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应当在网上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笔试准考证或者面试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接受报名时,应当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或者面试通知。
第十四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第四章 考试、体检及考核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特殊需要的,经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允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可以设计实际操作测试或者测评等环节。
考试的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的试题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统一命制。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工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也可以同时在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第十八条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一)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
(二)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三)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第十九条 考试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面试人数计算方法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也可以同时在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条 考试组织单位应当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应为奇数,且不得少于5人。
第二十一条 考生应当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二十二条 面试评委小组应当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和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 公示与聘用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考核要求和考生的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也可以同时在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提出,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向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报批时说明以下情况: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监 督
第二十八条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投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或者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决定受理的举报或者投诉,应当组织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同时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
第三十二条 从事招聘工作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工作失误导致向社会公布的招聘方案出现重大错误影响公开招聘顺利进行的;
(二)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作弊的;
(三)故意或者过失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不进行公开招聘,擅自聘用人员的,取消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人员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驻粤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主管部门对公开招聘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考生查分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的表格式样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制定。表格式样可以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免费下载使用。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篇11: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提高人员素质,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组织、综合管理、政策指导、考试考核、备案审核和监督等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得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进人的相关手续。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负责本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工作。
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公正、公平地开展招聘工作。
职位设置与申报
第四条 事业单位职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县(市)区各级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本年度下达的计划数,结合本单位岗位需求等情况设置职位,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定。
(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除特殊工种和岗位外,原则上不得有性别歧视。
(三)招聘人员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个别紧缺专业、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原则上鼓励按“类”设置专业条件。
信息发布
第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各单位申报职位(数)审核汇总后统一编制招聘方案,并同时在两种(家)以上载体(网站、报刊或印刷品)上发布招聘信息。
第六条 事业单位因行业、专业或岗位对应聘人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事先在招聘信息中告知。
第七条 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距报名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距考试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八条 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如确需补充或修正的,须达到第七条规定的要求。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九条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条 市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除个别单位因工作急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单独组织外,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每次考试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凡重复或多报者均取消考试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现役军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在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第十二条 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共同组织。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负责。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第十五条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表提供的各项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均由事业单位主管局收集存档备查。资料保存期为聘用后一年零六个月。
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确认
(一)全日制学历是指国民教育普通高校统招的全日制脱产学习取得的学历。
(二)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且有我国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和认证书。
(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是指取得中技、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学历后的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至报名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职位要求中所有“以上”要求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第十七条 应聘同一职位,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定。
考 试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者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
公共科目笔试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主要范围包括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
专业知识笔试由事业单位主管局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范围由各事业单位在报名时通知考生。阅卷工作必须封闭进行。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考试的要求制定命题方案。专业科目考试试题或从合法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题,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命题。
第二十一条 凡专业考试组织专家命题者,命题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直至该学科考试开考半小时后方能解除封闭。命题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亦可邀请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从大于实际命题人员数4—6倍的人员中随机抽取确定。
第二十二条 专业考试试题应按密件要求封存、保管。试题交接须填写试题交接单并有三人以上(即交卷人、接卷人、监督人)签字。试题拆封须经考生检查并随机请两名考生签署“试卷密封完好”及考生姓名后当众拆开。
第二十三条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试教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面试的实施方案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拟定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具体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第二十五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评委库,今后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评委必须从评委库中按要求抽取。面试评委一般由5—7人组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3—5人,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每个职位所需评委人数2—3倍的人选中随机抽取1—2人。对于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面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评委人数可调整为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组成。
第二十六条 面试对象按公共科目成绩占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如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但不超过1:5的比例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员;如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5的比例的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所需专业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按批准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如最后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仅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笔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者,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第二十八条 参考人员必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面试(操作或面试)所有考试环节方能合成成绩,凡缺考任何一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并不能进入下一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参考人员对本人考试分数、排名有异议者,应在考试成绩公布3天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书面提出查分申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分并答复申请人。
体检与考核
第三十条 体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第三十一条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天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第三十二条 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第三十三条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
第三十四条 考核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并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第三十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 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 用
第三十七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办理进人手续。
第三十八条 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和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2:《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各县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各相关单位务必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检查和纠正以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即日起,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一律依照本《细则》的要求实施。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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