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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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与学制

1.20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310名。其中学术型210名,专业型100名。根据国家政策,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院具体学费标准和奖助体系另行公布。

2.我院部分专业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报考我院,具体申请办法在《外交学院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公布。

3.学制。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三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两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50分以上。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在通知复试时公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六)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1.考生报名时应实事求是,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2日)前是否具备相关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四、考试与录取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时间为12月26-27日,复试在外交学院统一进行。

2.初试成绩公布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办法。

3.复试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简章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考生考试成绩做相应调整。

5.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未能按期毕业,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项

1. 有关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入学考试参考书目、报考说明附后。

2.复习资料无指定版本,简章中所列书目仅供参考,并非考试范围。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任何参考书及复习资料,也不代为办理采购。

3.考生在报考及录取期间,有关招考问题可通过电话(010-68323297)和电子邮件(yzhb@cfau.edu.cn)直接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考生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将通过校园网回答或发布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经常浏览我院主页。

4.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如查询招生简章、招生进度、初试成绩、复试情况、录取情况等均可在我院校园网上进行。成绩单及复试通知也只在网上公布,不再函寄。

5.我院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6.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规定及相关招生问题有解释权,如有政策调整,另行公布。

篇2: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外交学院

学校代码:1004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电话:010-68323297

传真:010-68323297

邮政编码:100037

一、招生规模与学制

1.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220名。

2.我院各专业均可接收少量推荐免试生,欢迎外校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报考我院,具体申请办法详见网上通知。

3.学制。英语系的相关专业为三年,其他专业均为两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须获得学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有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之日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工作经历者。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50分以上。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在通知复试时公布。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条件与同等学力者同。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可以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

1.考生报名时应实事求是,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请注意网上通知。

3.考生可选择全国任一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

四、考试与录取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时间约为1月中下旬,具体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复试在外交学院统一进行,时间为4月中下旬。

2.初试成绩公布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办法。

3.复试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4.简章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考生考试成绩做相应调整。

5.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两证不全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英语系的考生,凡二外是德语和西班牙语的入学后将改学二外法语或二外日语。

2.考生在报考及录取期间,请不要与导师联系,有关招考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yzhb@cfau.edu.cn)直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考生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将通过校园网回答或发布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经常浏览我院研究生部主页(www.cfau.edu.cn/yanjiusheng)。

3.复习资料无指定版本,简章中所列主要书目仅供参考,并非考试范围。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再提供任何参考书及复习资料,也不代为办理采购。

4.我院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与考试范围、内容及所用教材有关的问题我处也概不回答。考试样题已在网上公布,招办不再印制和提供历年试题。

5.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如查询招生简章、招生进度、初试成绩、复试情况、录取情况等均可在我院校园网上进行。成绩单及复试通知也只在网上公布,不再函寄。提醒大家充分利用网上资源,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部主页(www.cfau.edu.cn/yanjiusheng) “招生办公室公告”栏目内发布。

6.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规定及相关招生问题有解释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篇3: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系所、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001国际法系    030109国际法学3701国际公法 ①101政治 ② 201英语或203日语或 214法语  ③ 710法ё酆?amp;nbsp;      ④ 801国际法专业02国际私法 ①101政治 ② 201英语或202俄语 ③ 710法学综合  ④801国际法专业03国际经济法 ①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710法学综合  ④ 801国际法专业002国际关系研究所    030207国际关系6104当代国际关系 ①101政治       ② 201英语或203日语或 214法语

③ 711政治学    ④ 802国际关系史(1945-)05当代美国外交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 711政治学

④ 802国际关系史(1945-2002)06俄罗斯外交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202俄语  ③711政治学

④802国际关系史 (1945-2002)07中东国际关系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214法语  ③711政治学

④802国际关系史 (1945-2002)08国际经济关系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203日语   ③711政治学

④802国际关系史 (1945-2002)003外交学系    030206国际政治

1709当代国际政治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 711政治学  ④808国际政治概论10比较政治制度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 711政治学  ④808国际政治概论030208外交学2511当代中国外交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203日语  ③711政治学

④806外交学 (含中国外交史)12外交学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202俄语   ③711政治学

④806外交学(含中国外交史 )13中国对外关系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203日语  ③711政治学

④806外交学 (含中国外交史)004国际经济系    05世界经济

2214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 214法语  ③ 303数学三  ④ 807经济学综合15国际金融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 214法语  ③ 303数学三  ④ 807经济学综合16中国对外经济关系与经济外交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 203日语  ③ 303数学三  ④ 807经济学综合005英语系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1317美国研究   ①101政治   ②215二外日语或 216二外法语或217二外德语或 219二外西班牙语    ③ 713基础英语    ④ 804翻译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英语)1318翻译理论与实践 ①101政治   ②215二外日语或216二外法语或 217二外德语或219二外西班牙语     ③713基础英语     ④ 804翻译006外语系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法语)1619翻译 ①101政治  ②218二外英语  ③ 714法语语言基础  ④805法汉互译20外交与国际政治 ①101政治  ②218二外英语  ③ 714法语语言基础  ④805法汉互译21中西文化交流 ①101政治  ②218二外英语  ③ 714法语语言基础  ④805法汉互译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日语)822日本政治和外交 ①101政治  ②218二外英语  ③ 715基础日语  ④803日本概况23日本语言文学 ①101政治  ②218二外英语  ③ 715基础日语  ④803日本概况24日

篇4:外交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唯一的直属高等院校,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2014年,外交学院被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交学院将依托两个“国家级特色重点学科”――国际关系(2011年)和外交学(2012年),以及“外交外事人才培养模式国家级创新实验区”,充分利用现有的从事国际事务和外交外事管理教学与研究的高素质的专职教师队伍,并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和国内外专业人士,共同培养国际事务和涉外事务管理方向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取从事中央各部委和地方外事部门、内外资企业国际事务部门、民间团体及相关涉外部门,以及国际组织工作的在职人员。

招生人数:35人(该专业2015年第一次招生,实际招生名额可能增加,具体调整幅度以教育部规划司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国际事务和涉外管理方面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目标包括:政治上具备较强的政治观念和为国家利益服务的坚定立场;业务上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尤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在外语方面要具备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的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对外交流和从事相关业务工作。

三、培养方向

除MPA全国教指委规定的8门核心课程和5门选修课程并修完相关方向课程外,学生可以在就读期间选择以下两个专业方向:国际事务管理、涉外事务管理。

四、报名方式

有意愿报名的考生,请于2014年10月10日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上报名。

五、考试内容

1、初试(全国联考):MPA入学考试包括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及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法语),除法语外均为国家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参见《2015年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2.复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外交学院根据本校考生考分的总体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一起加权计入总分(满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的40%。外交学院将根据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六、学制和学费

针对在职的非全日制学员采取周末上课和集中上课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年,最长可延期至4年。学费为20,000元/年。

七、学位授予

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共计37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外交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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