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档案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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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档案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篇1:浅谈档案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浅谈档案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推广,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特别是档案信息记录着党和国家事务活动的历史过程,部分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关系国家安全,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和利用限制性.这些信息一旦泄漏或被非法利用,将威胁国家安全,损害公众利益,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如何构筑可靠的档案网络环境,提高档案信息的安全系数,成为网络时代档案信息网络化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作 者:吕方云 刘智华  作者单位: 刊 名:黑龙江档案 英文刊名:HEILONGJIANG ARCHIVES 年,卷(期): “”(5) 分类号:G27 关键词: 

篇2:信息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根据xxx5年联合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检查工作方案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对照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近年来,我局把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成立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工作,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目前,我局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负其职并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并进一步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和通报工作,落实技术支撑队伍,建立应急预案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处理能力。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汕尾市商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汕尾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汕尾市商务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通过网络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局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

(三)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我局参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或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等标准要求,加强了网络层、应用层、数据层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防泄密、防篡改、防攻击的安全策略及软硬件设备正常运行。

一是在市保密局的指导下,涉密计算机经过了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检查,并安装了防火墙,同时配置安装了专业杀毒软件,加强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

二是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处于物理隔离未接入互联网,除专人使用和管理之外,任何人不得接触或查看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内保存或流转任何涉密文件和内部敏感信息,所有涉密文件和内部敏感信息一律保存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配备单独的移动存储介质,不使用本局内其他科室的移动存储介质,禁止使用来历不明或未经杀毒的一切移动存储介质。

三是除政务信息公开场所个别使用无线路由外,局其他一切硬件设施均采用有线连接,有效地避免了信息在无线局域网中泄漏。

四是各科室在安装杀毒软件时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查毒软件适时查毒和杀毒,不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杀毒的软件、软盘、U盘、光盘等载体,不访问非法网站,自觉严格控制和阻断病毒来源。在单位外的U盘,不得携带到单位内使用,计算机在局域网中正常使用多功能一体机进行打印、扫描等,都是公开的、未涉密的。

(四)加强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监控工作。明确办公室负责网站维护和技术支持、其它各类应用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后台管理、网站信息上传,严禁涉密信息泄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通过网站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

其次,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近年来,我局对门户网站“汕尾招商网”的版式不断更新优化、调整栏目,及时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和决策部署信息;及时反馈本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发布商务运行情况、工作动态,为全市商务工作提供信息保障。xxx5年又在“办事大厅”栏目开设了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表格下载等功能,主要针对外经贸主要业务工作进行在线服务;在“汕尾招商”栏目,增添投资环境宣传图片,并与“汕尾招商信息云平台”系统进行超链接,图文并茂地宣传汕尾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宣传推介层面。目前,“汕尾招商网”已成为我市集宣传推介、投资引导、政策咨询、项目进度、经济运行于一体的网络信息平台。

二、存在问题

(一)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还不够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体系未能全方位覆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个别干部职工网络信息安全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网络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较少,遇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不够,信息系统安全方面投入的力量有限。

三、整改措施

(一)完善规章制度,继续检查各个环节安全策略与安全制度,对其中不完善部分进行重新修订与修改,并不定期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二)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意识,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计算机安全保护知识真正融于实际工作中。

(三)加大对网络线路、信息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新和维护好故障设备,以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为网络的稳定运行提供硬件保障,提高安全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强化对网络病毒、信息安全威胁的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报告,早处理。

篇3: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电教员必须遵守网络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记好工作日志。

2、电教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网络配置和网站的内容。

3、网络控制室内严禁吸烟、吃食物,保持室内卫生,保障网络设备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

4、电教员在任何时间不得带外人在网络控制室内停留。

5、电教员在工作结束后应整理好仪器设备,检查电路使用是否正常,清理机房,关好门窗。

6、定期检测供电系统,保证稳定可靠的电源。维护好空调设备,保证室内温度、湿度适宜。

7、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防止病毒侵入破坏网络,每台机器都必须安装防毒软件。

8、未经测试通过的软硬件,不得进入机房。

9、非电教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网络控制室。电教员不得泄露密码,同时建立密码登记和更新制度。

10、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并及时处理解决,做好故障出现原因及停用时间、处理方法的记录。

11、电教员应熟悉报警设备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2、电教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防盗制度。

篇4: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工作简报

本网从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日,滨州市编办印发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化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滨州市编办信息化设备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了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滨州市编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办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关工作由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承担。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统筹负责滨州市编办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内网和外网的网络维护,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的管理维护,会同各科室、单位做好机构编制网的'信息维护。综合科、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会同有关科室、单位对办公计算机及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应用软件进行管理。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人,并指定专人承办具体事务。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对滨州市编办网络信息化设备擅自改装拆卸、强行关闭系统、修改IP地址等违规操作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对违规操作造成泄密、财产损失和网络重大故障者,视情节轻重,追求有关人员责任。对信息化设备的购置、维修及耗材更换、报废等,坚持统筹规划、从严控制、厉行节约的原则。并对信息化设备进行统一登记、建账,并定期进行核查,确保滨州市编办信息化设备使用的标准化、规范化。

篇5: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工作简报

10月24日,鱼台公司信息运维部以《关于开展违规外联专项检查的通知》为抓手并向各部室信息安全员进行通报学习,并安排检查组对所有基层单位和部室进行信息网络保密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该公司要求一是禁止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无线上网卡。对接入内网和专网的计算机,禁止接入外网,严禁在内网和专网计算机上玩游戏、炒股、看小说、设置不规范桌面等;二是禁止在内网计算机上插、拨外网网线。三是禁止在内网计算机上给智能手机充电。四是为规范公司信息设备的维护及防止公司信息数据的泄密,严禁私自请外部人员维护公司的信息设备;五是严禁安装非法软件,严禁在信息内网和信息外网上交叉使用普通移动存储介质或扫描仪、打印机等计算机外设;六是为强化计算机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必需指定专人,专机,本机密码由使用人保管,不得泄漏给其他人员,其他人员要操作计算机需在该机使用人陪同下方可进入系统,操作完成后由该机使用人将计算机锁定等。

另外,该公司开展了“信息安全责任状”签约工作,签订范围覆盖该公司全体员工。“信息安全责任状”针对本单位内部计算机、移动设备以及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多方面进行细致要求。通过对全体员工签订“信息安全责任状”,有效宣传了信息安全知识,提高了信息安全责任心和自觉性,为该公司信息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该公司在主页上制作了违规外联宣传页,通过宣传增强全体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有效杜绝安全隐患,起到了良好的预防和教育意义。通过一系列信息安全管理,夯实信息网络安全基础。

篇6: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税务专网的接入管理,防止违规外联和泄密事件发生,大安市国税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提高安全意识。开展以“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保障税务信息安全”为主题的安全周宣传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让全体税务人员树立起“网络信息安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理念。

完善安全制度。对原有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机房管理、网络管理、信息数据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强化技术保障。加强个人计算机系统管理,定期对个人计算机下载补丁、安装杀毒软件、病毒查杀等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实行内外网隔离制度,从根本上防止违规外联情况出现。

篇7: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提供云主机租用服务直至解除双方间《云主机租用协议》。

十、用户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篇8: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

一、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2.本公司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公司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5、本公司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二、本公司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存储、提供连接下列信息

1.不传播违反国家法律的政治性信息、新闻(包括从Internet上下载的信息内容);

2.不传播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等信息内容;

3.不传播保存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的信息内容,特别是(涉黄、涉赌、涉毒、淫秽、反动、非法贩卖、虚假广告等)信息;

4.在Internet播放的信息内容须经当地宣传管理部门批准,不擅自下载境外Internet的信息在国内站址上发布;

5.不从事侵犯版权的行为,包括提供下载、传播等行为;

6.不对国家禁止的信息、虚假信息进行播放、讨论、传播、存储、广告、提供连接、提供空间、域名解析;

7.建立和完善域名持有者黑名单机制,将被关闭网站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防止违规网站重新申请域名继续从事违规经营活动;

8.严格落实域名申请者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对进行域名转让并提供他人使用的必须重新注册,违反上述要求的依法予以注销;

9.所有服务器开放WEB服务的域名均要备案,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所有WEB服务必须先备案后连网。

10.在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网站涉黄和违规时,配合停止域名解析,同时将域名持有者的全部其他域名暂停解析,对主机进行封存备查,及时上报认定部门处理,将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予以监管。

三、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网站开通按照XXX市公安局、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到指定网站备案,交实行先备案后上机的要求。

2.按指定的备案信息详细真实填写(如客户名称、联络方式及IP地址、域名等),填写公安部门要求登记的资料,接受公安部门检查。

篇9: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1.局域网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2.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3.入网用户必须对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换工作,不得泄密。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口令长度不得小于6位,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6.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指定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按时查杀病毒。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或换用其他杀毒软件(防火墙),发现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清除病毒。

8.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2)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入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信息中心将停止其入网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0.用户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盗、防尘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资料须做好备份。

篇10: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网络安全、高效、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柳保(2010)9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保密计算机违规联接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全委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法规及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非法活动,不得利用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上互联网。

第五条装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原则上只能在委机关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必须将涉密信息全部转出便携式存储设备存放在机关。

第六条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七条计算机网络插头和接口,必须标明字样,严格区分,按规范安装,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删除或更改与网络系统有关的设置,严防由于误操作造成泄密。

第八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使用计算机起草、存储、处理、传递涉密文件、材料,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

第九条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造册登记,切实加强软盘、磁带、光盘、移动硬盘等信息媒体管理。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媒体,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的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信息媒体应及时销毁。

第十一条报废、维修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和信息媒体,须交委办公室按保密规定统一处理,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二条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备份。根据需要与存贮环境,重要信息要定期(半年至二年)进行循环复制三份分处存放,并注意防止因静电、电磁干扰等原因导致信息丢失。

第十三条做好计算机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查毒杀毒,发现病毒及时清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妥善保管和使用计算机ca认证系统密钥,保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口令秘密。密钥被盗或遗失,应及时作废,重新分配。

第十五条文印室计算机管理。文印室的计算机由打字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室的计算机,如需用扫描仪应自带u盘在外网计算机上操作直接将文件存入自带盘中,严禁扫描、传输有密级的文件。严禁外单位人员进入文印室。

第十六条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由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规和政策,审定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指导和检查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三)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保密培训,严格审查和考核。

(四)研究、解决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和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信息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九条各科室切实加强对本科室的保密知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的,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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