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

时间:2023-09-20 07:53:2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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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

篇1: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1】

一、职教城是职业教育需求回应性强制性制度创新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是在一定的原驱力驱使下,在现有制度环境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借助一定手段,达到增进收入的制度安排过程。

这种原驱力既有内部驱力,也有外部驱力。

内部驱力主要是来自于个人、社团和政府企图在这个过程中减少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宏观上谋取经济投入的最大收益;微观上约束主体行为,对不同主体的行动空间及其责权利进行边界框定,缓解社会利益冲突。

外部驱力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外界出现了以前不曾有过的新条件,使风险情况变化,交易成本下降,或者新的生产技术被采用,出现了利益机会;二是现有制度发明了新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

使制度创新有获取潜在利益的机会;三是政治、法律、社会经济环境等发生了变化,为某一个集团创造了获取利润的新机会,或者是重新分配现有利润的机会。

以上三种情况都可能使原有的制度均衡被打破,出现新的利益分配格局,从而驱使制度变更或替代。

总体来看,制度创新的原驱力在于预期净收益超过预期成本。

制度创新包括制度诱导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两种形式。

诱导性制度变迁是自下而上的创新过程,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相反,是自上而下的创新过程,是国家在追求产出最大化目标下,通过政策法令实施。

强制性制度变迁又分为需求回应性强制性制度变迁和没有需求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需求回应性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先有制度的需求,然后决策者根据实际,适时、主动地推进制度变迁,以满足制度的需求,解决制度的缺口,也就是说,国家在使用强制力时有很大的规模经济,并且可以在制度变迁中降低组织成本和实施成本。

职教城是以职业学校为办学主体,在政府、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社会等多种力量的参与下,让若干所职业学校和科研机构在某一地域聚集并达成一定的规模,形成以资源共享、能力互补和产学研一体化为主要目标的整合群集。

职教城作为职业教育的一种制度创新,是需求回应性强制性制度变迁,其基本逻辑是:我国的职业学校办学普遍存在着基本建设重复、专业设置雷同、贷款包袱沉重等问题,加之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使得有限的教育资源运行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

面对这一现实,政府要求职业教育要转向集约化发展,走质量第一、效率优先、规模适度的发展路径。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

”因此,我国的职教城、职教集团等职业教育集约化形式多为政府主导型。

二、职教城的新制度经济学价值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不同的制度提供不同的激励结构,产生不同的经济绩效,于是,产生相对较高的经济绩效能力是一种制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动力。

职教城是提高经济绩效的有效模式,其根本价值在于:

(一)形成聚集效应,实现规模经济

在经济活动中,无论是生产性经济活动还是经营性经济活动,只要在区域上达到比较明显的集中,呈现出一种地理性聚集的经济状态,就能降低经济成本,产生范围经济。

职教城,以集约、高效为价值取向,以资源整合、软硬条件共享为目标,几所或十几所职业学校聚集在一起,有形的地理集中,优化组合,形成了一种新的职教组织形态,克服了单个学校或企业在追求规模效益和扩张过程中的结构刚性,

促进了学校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学校与政府之间、学校与其他组织及个人之间教育元素的相互渗透,实现了职教资源的重组和优势互补,内在地促使经济活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现范围经济。

职教城建设,在管理体制上,是对传统的“一元化的办学体制、条块分割的领导体制、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和单一的投资体制”的变革,承担了政府从“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而分化出来的一部分职能,如合作办学权、专业设置权、课程开发权等,

实现了职业教育体制从分散到集中、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变;在管理方式上,是职业教育、职业学校从粗放型管理转向集约型管理的有效载体,是转变职业教育增长方式的有效模式,是推进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路径选择。

产业集群化发展是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重要路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选择。

产业集群指在特定区域内,集聚起一组相互关联的供应商、公司、关联产业和专门化的制度和协会,通过区域集聚形成市场竞争,构建起生产要素优化集聚洼地,使利益相关者共享外部经济、市场环境和区域公共设施,从而降低信息交流和物流成本,

形成区域集聚效应或规模效应。

产业集群的实质是一种网络经济组织形式,而网络经济系统是建立在区域内企业间、企业与科研机构间长期合作基础上的稳定关系。

职教城,作为一种开放动态的网络体系,可以促使信息、技术、人才、资金以及政策等资源要素流动频繁,促进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各个不同行为主体相互作用,从而实现规模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费用是人们为完成交易必须支付的成本费用,如发现交易伙伴的成本、了解交易价格的成本、讨价还价的成本、订立交易契约的成本、履行契约的成本、监督契约执行和制裁违法行为的成本等。

新制度经济学家科斯在提出交易费用时,证实企业在自由价格机制交易中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它可以对这种交易的费用有所化解,把原来的一部分外部交易转化为企业内部的非交易行为。

职业学校办学的交易费用包括: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成本,即合理配置职业教育中的人、财、物等有形资源合理流动的费用;职业教育中的人员组织、监督与管理成本,即管理学生、教师、教育行政人员、教辅人员、校长等与教育有密切关系的人的费用;

职业教育的信息成本,即获取与教育相关的信息如学生的学习成绩、实践操作能力、升学状况、就业分配等方面信息的费用;职业教育活动之间、职业教育组织之间以及职业教育组织和其它组织之间的社会协调成本,如职业教育活动的搭配,职业学校之间衔接、

合作,学校与家庭联系、与政府或社会其他机构配合等方面的费用;职业教育制度的运行与维护成本,即规范和约束职业学校教职工或内部组织的行为,维护和监督实施各种计划、目标、任务、规章制度和法规所耗费的资源。

职教城能有效降低教育中的交易费用,提高教育效益。

首先,职教城可以降低学校招生费用。

在招生时,由职教城管委会统一宣传,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地开展招生工作,避免一个地方、一所学校重复派人招生,减少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职业学校为了降低入学后的学生流失率,往往安排预录学生对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

如果由管委会统一安排,一次性对各成员学校进行考察,也可大大降低招生整体费用。

其次,职教城可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费用。

通过职教城管委会统一招聘教职员工,并在职教城内人力资源共享,就能够节约各学校单独招聘教职员工的人力资源成本。

再次,职教城可以降低学校运转费用。

由职教城管委会统一制定规章制度、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统一教学管理、教育质量的监控检查等,减少重复制定与维护成本。

最后,职教城可以降低职业学校的协调费用。

由职教城管委会统一协调与政府的关系,或统一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尽量达到与行政部门进行一次接触解决多个成员学校的共同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三、职教城建设的新制度经济学策略

(一)健全产权制度,促进资源共享

篇2:新制度主义经济学

1 常用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

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

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

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

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

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

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

”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

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

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

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

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

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

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

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

企业理论

科斯运用其首创的交易费用分析工具,对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与市场并存于现实经济世界这一事实做出了先驱性的解释,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单一生产制度体系——市场机制,拓展为彼此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包括企业与市场的二重生产制度体系。

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企业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在科斯看来,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

交易费用的节省是企业产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惟一动力。

而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呢?科斯认为,由于企业管理也是有费用的,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其限度在于:利用企业方式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

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其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

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

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

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

制度变迁理论涉及制度变迁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径依赖等。

科斯的原创性贡献,使经济学从零交易费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从而获得了对现实世界较强的解释力。

经过威廉姆逊等人的`发挥和传播,交易费用理论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中极富扩张力的理论框架。

引入交易费用进行各种经济学的分析是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目前,正交易费用及其相关假定已经构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环境的新制度环境,正在影响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和信念。

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

2 行为假定

1.人类行为动机是双重的,一方面人们追求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人们又追求非财富最大化。

(人们往往在财富与非财富之间进行权衡,寻找均衡点,实现非财富价值不能总以牺牲个人财富为代价。)

非财富最大化行为:利他主义、意识形态、自愿负担等,非财富最大化往往具有集体主义行为偏好。

个人非财富最大化行为的四种动力:

爱、团结和其他利他主义思想,在家庭、小部族和朋友之类的小群体起作用; 受到胁迫和威胁; 预期为别人做事可以产生对自己有利的副效应; 心理上得到满足或至少良心不受责备。

2.人与环境的关系,即有限理性。

(人不能对稀缺的世界作出正确的反映)。

原因:

一方面,环境复杂,参与者众多,信息不完全,不确定性因素多,行业太多,分工太细。

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够,信息太多和太少一样不理想。

如到书店买书,考试划范围等,信息太多反而累人,关键是要有用的信息。

“信息悖论”:信息搜寻不可能达到最佳状态,因为在搜寻之前不可能知道信息价值。

信息不仅是不完全的,还是不对称的。

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事前不对称 ,如买房、看电影等。

二是事后不对称 ,如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关系,医生和病人的关系,许多买卖关系等 。

又如:二手车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网上销售、国有企业亏损等。

另一方面人对环境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无所不知。

3.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即人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谋求更大利益的行为倾向。

人的机会主义的二重性 :

与冒险、寻找机遇、创新联系,对立面是保持现状;

把成本、费用转嫁给他人,损人利己。

3 关系渊源

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关系

新制度经济学具有超凡解释力的原因:放宽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系列假设。

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新制度经济学引入制度因素分析修正了新古典的缺陷,但其理论研究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新古典经济学。

诺思说,新制度经济学保持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稀缺和竞争等理论,修正了理性的假设,引入的时间维。

与近代制度经济学的关系

共同点:都强调制度的重要性,都对新古典经济学忽略制度的非中性以及过分的形式化表示不满。

不同点:新制度经济学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修正和发展。

以实际的人出发来研究人,强调研究人、制度和经济活动三者间的相互关系 。

旧制度经济学尽管对古典经济理论不满意,但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

与马克思制度分析的关系

马克思分析了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间的关系,认为技术变迁决定制度(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诺思认为是制度变迁而不是技术变迁决定经济增长。

诺思对马克思评价很高,“马克思的分析力量在于强调了结构变迁和社会生产潜力与产权结构间的矛盾。”(新古典经济分析柜架遗漏的东西: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

4 兴起原因

1,一般的西方经济学认为, 人是理性的人,人的行为是理性的,但事实上资本带有盲目性的特点;换句话说,人或许是理性的,但人的行为并不一定是理性的,如作为资本家总渴望工人工资低一点而不是高一点;资本家在乎的利润的多少,而不在乎自己企业的行为污染了社区环境;等等。

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假设进行纠正,补充了传统的经济学缺陷,提出了解决办法。

2,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出现了新的特征,如人与生态环境的矛盾,人的关系产生了新的社会特点,这些是一般经济学所忽视的,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人、组织、社会之间的行为关系和规则,也就是新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制度问题。

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科斯的十大忠告

1、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只要有自由竞争的环境,私企是非常懂得如何应对这些交易费用的。

如今,私企最大的挑战是,他们仍然遭受着种类繁多的政策和政治歧视。

他们很难进入资本市场,因为资本市场主要是由国有银行所控制。

置的种种限制。

只要私企(或任何企业)是依法运营,就该享有自由。

如果一些经济行为体不遵守市场原则,市场经济就不会成功。

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2、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坏猖獗,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只要交易双方可以自由讨价还价并达成交易,那么市场行为就可以发生。

中国的情况是,政府宣称了对土地的拥有权。

国家必须允许土地的事实所有者——多数情况都是农民——进入市场。

这样,国家可以通过收税在土地交易中获得很大利益;同时,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国在土地交易方面的所作所为,应该叫做单方面获取。

这显然并不是市场行为。

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坏猖獗,带来大量失去土地者的抵抗,这在中国已经被广泛报道。

3、中国应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问:深圳发布了一个土地双轨制文件,允许深圳农村变卖集体所有的工业用地。

你认为,这是否为中国土地政策提供了一个改革的方向?

科斯:深圳的政策显然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中国是一个辽阔而多元化的国家。

一种方法或许在一个地方能取得成功,但在其他地方可能就行不通。

中央政府应该鼓励地方政府大胆尝试不同方法,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4、在中国,教育和税收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

不平等在任何自由市场经济中都不可避免。

考虑到中国的庞大以及地区多样性,基尼系数高也在预料之中。

争议的核心在于,导致不平等问题出现的中国市场经济,其深层问题是什么。

比如教育和税收制度,在最发达国家都发挥着强有力的抑制不平等的作用。

在中国,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

只要社会流动的大门是打开的,处于社会结构底层的人对自己的未来、自己孩子的未来有希望,那么不平等本身就并不是问题。

5、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显然开错了药方,需要反思

在发达国家,更替水平生育率被设置为,每位女性平均生育2.1个孩子。

长远来看,独生子女政策并不可持续。

另外,保证政策的实施过程,一向是高成本且充满暴力的。

随着一个国家的富裕,女性也趋向于自愿降低生育率。

今天没有必要来强制执行如此严苛的政策了。

独生子女政策不仅削弱了中国劳动力数量,还降低了其质量。

研究已经表明,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之后出生的中国儿童,其社会技能被迫变低。

当然,其影响也在经济之外有所体现。

它在基本社会结构上,也严重削弱了家庭。

6、“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发生的令人瞩目的市场转型。

然而,不是政府,而是我们称之为的“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饥荒中的农民发明了承包制;乡镇企业引进了农村工业化;个体户打开了城市私营经济之门;经济特区吸纳外商直接投资,开启劳动力市场。

与国有企业相比,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边缘力量”。

7、中国经济学者要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

我相信经济增长的秘诀是分工,研究分工就必须考察真实世界。

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我一直在呼吁我的同行们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

不过没有什么效果,我的同行们似乎不大愿意听我的劝告。

中国有那么多优秀的年轻人,那么多优秀的经济学者,哪怕只有一少部分人去关心真实世界,去研究分工和生产的制度结构,就一定会改变经济学。

我始终对中国寄予厚望!

8、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人类社会到处都存在着腐坏。

篇3:新制度经济学研究

摘要:在近几十年来,国际竞争有了较大发展。

在很大程度上,这也是不同制度系统之间的竞争。

在吸引推动经济增长的资本和企业方面,有些规则系统已被证明是成功的,而那些屈居下风的国家则开始努力仿效成功国家的制度。

国与国之间很大程度上将的是制度竞争。

尽管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制度的竞争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客观存在,并且愈演愈烈。

有人讲21世纪世界的竞争将是制度之间的竞争。

谁的制度好,资源就会流向那里。

人才、资金和技术等都会流向那些制度环境好的地方。

我国加入WTO后,制度竞争对于我们的挑战更加明显。

认识制度的重要性,是我们寻找一种好制度的前提。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制度 现实意义 规则

新制度经济学是科斯、诺思、威廉姆斯、阿尔钦及德姆塞茨等人应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而建立起来的一门学科。

新制度经济学已经成为当代微观经济学发展的一个新分支,并且逐步融入主流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对中国经济学界产生重要影响的原因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与方法有利于分析我国新旧体制转型的过程及其转型中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关于新制度经济学我读了卢现祥的《新制度经济学》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清晰的了解到:一是对以交易费用为分析工具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基本观点进行详细的介绍和研究,如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制度的变迁与制度创新,包括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制度、产权与国家理论;制度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自科斯以后,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

威廉姆森关心的是产权和交易费用研究体系,也就是以科斯理论为基础的一脉。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里,到处可以看到制度、交易成本和经济成果之间的相互作用。

二是在此书中重点探讨了制度分析的三种方法,即交易成本方法、利益集团方法和寻租方法。

利益集团理论和寻租理论可以解释历史与现实中低效制度、无效制度甚至掠夺型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这种制度分析更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

总结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低效制度、无效制度甚至掠夺型制度形成的经验教训更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制度经济学研究中,人们对有效率的制度研究比较成熟,但对低效、无效制度甚至掠夺型制度形成的原因和机理知道的相对较少。

有新闻报道称国人在那曾因为偶尔的一次闯红灯而引来一大串麻烦的事情,不仅有信用卡申办时的影响,就连出入境也变得不再方便。

要知道,当时的十字路口没有警察,没有同行的车辆、行人,也没有摄像镜头的抓拍,只是在一段极为普通的乡间小路上。

国人的穿越本应是理所应该的事情,只是非常不幸的被一位素不相识的老太太看见了,而碰巧这位老太太还十分的特殊(也许仅仅是习惯)。

可以分析一下:在短期博弈中,老太太的行为无疑是很不理智的`,因为她并不能直接从这次决策中获得收益,反而可能涉及到很多成本,包括举报上金钱方面与时间方面的付出,包括可能遭受到被举报者的打击报复,包括来自家人的不理解等等。

但是,从长期看,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老太太的行为无疑具有正外部性。

因此,倘若条件允许,相关部门在严惩违规者的同时,还应该对老太太进行奖励,以激励其行为,进而形成社会上遵守交规的风气。

这里给我们了一个启示,制度的产生来源于现实生活的需求,但是制度也同样需要精心的维护。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享受到制度所带来的便利。

当然在国家层面上制度的形成也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引入制度经济学以来。

制度经济学正日益得到经济学界和国家决策机构的认同和极大的关注,制度经济学概念也日益取代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成为指导和分析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方法和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之所以在中国更有市场,是因为它更适宜用来分析中国的经济改革。

首先,经济改革的本质是改良旧制度的形式、产权结构和组织安排,寻找和构建一种更有效、更能节省交易费用的新的制度形式、产权结构与组织安排,使其更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比较的方法研究制度的演进与优劣的经济学。

其次,制度经济学比较古典经济学更能从理论上解释中国的现实现象。

新古典经济学是在给定产权制度是私有产权制度,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主要研究市场制度下得价格体系在资源最优配置中的作用。

但在中国的现实状况是:经济制度不是完善的或给定的经济制度而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一个演进过程。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的时期,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我国经济转型、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

具体表现在:一应用制度经济学中的企业理论促进国企改革;二是运用产权理论及其模型促进经济改革和制度创新、制度和产权结构;三是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及其模型促进经济改革和制度创新;四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不断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

中国经济体制转型为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实践机遇。

我们期待着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得到新发展,并能为中国改革开放提供有效的分析方法和理论借鉴。

参考文献:

[1].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

[2].马智胜、李兴平.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及其现实意义探讨[J].1006-502401-0005-02

[3].王建国.新制度经济比古典经济学在中国更有市场[J].财经问题研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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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制度经济学读后感

新制度经济学读后感

新制度经济学读后感【1】

《新制度经济学教程》内容简介:本书提供了一个易于清晰而又系统把握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

全书内容分为理论基储制度特殊理论和制度一般理论三个部分。

系统介绍了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科斯定理、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企业理论、国家理论、制度基本理论、制度变迁的动因理论、

制度变迁的过程与方式理论和制度变迁的影响理论等重要理论及其最新发展,配有大量习题和案例分析,便于读者巩固所学内容和提高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语言通俗、体例新颖。

《新制度经济学教程》除了可作高等院校经济学、管理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用书外,对其他对新制度经济学感兴趣的读者及理论研究者也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新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兴起子20世纪60年代、影响巨大的经济学分支。

在经济学内部,通过引入制度分析对西方主流经济学即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进行批评与改造,已经成为经济学方法-论新成果的主导方向之一。

“制度分析学派”也是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经济学分支主要的新学派之一。

此外,新制度经济学还是促进经济学向其他学科渗透的重要途径,例如,新制度经济学与政治学的结合推动了“新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新制度经济学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催生了“法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在历史研究方面的突破,推动了“新经济史学”的形成和发展。

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制度经济学传入我国。

90年代初,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成为当时经济学界的研究热点,推动了我国“过渡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

从90年中后期开始,国内学者进一步引入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国家理论等内容,对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等众多现实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是一本学习新制度经济学很好的基础教材,但是并非初级。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拥有一定的相关知识背景是非常重要的,最好你能够看过曼昆的《经济学原理》、萨缪尔森的《经济学》。

当然,如果你碰巧在之前阅读过其他制度经济学方面的书籍(比如黄少安的《产权经济学导论》、张-五-常的《经济解释》之类),你将对本书的内容有着很好......

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其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

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

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

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

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

制度变迁理论涉及制度变迁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径依赖等。

科斯的原创性贡献,使经济学从零交易费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从而获得了对现实世界较强的解释力。

经过威廉姆逊等人的发挥和传播,交易费用理论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中极富扩张力的理论框架。

引入交易费用进行各种经济学的分析是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目前,正交易费用及其相关假定已经构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环境的新制度环境,正在影响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和信念。

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

新制度经济需与新制度主义的区别【2】

1.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是一个侧重于交易成本的经济学研究领域,交易成本是指在建立商品交易过程中,没有被易主考虑到而损耗掉的成本,譬如讨价还价花去的精力与时间,为防止受骗而采取的保险措施等,

这些举动花费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因为其范围涵盖太广泛,至今具体的定义仍有很多说法。

2.新制度主义:

20世纪70、80年代,西方社会科学领域“重新发现”了制度分析在解释现实问题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而形成了新制度主义分析范式。

制度一直是政治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但是,在20世纪50、60年代,受科学主义思潮和反理性思潮的影响,传统政治学开始向现代政治学转变。

行为主义逐渐成为政治学的主流理论。

制度被排除在主流政治学研究视野之外。

篇5:新制度经济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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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编辑

《新制度经济学教程》提供了一个易于清晰而又系统把握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全书内容分为理论基储制度特殊理论和制度一般理论三个部分。系统介绍了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科斯定理、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企业理论、国家理论、制度基本理论、制度变迁的动因理论、制度变迁的过程与方式理论和制度变迁的影响理论等重要理论及其最新发展,配有大量习题和案例分析,便于读者巩固所学内容和提高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语言通俗、体例新颖。《新制度经济学教程》除了可作高等院校经济学、管理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用书外,对其他对新制度经济学感兴趣的读者及理论研究者也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编辑

袁庆明,1966年生,湖南省湘潭市人。1984-1988年在湖南师范大学读本科,1990-1993年在大连理工大学读硕士,-在南开大学经济学系读博士。

图书目录编辑

第一章 导论

篇6: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

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

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威廉姆森,在经济学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学教授奥利弗·威廉姆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至少,威廉姆森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所著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引发了一场“新制度经济学”运动,在学界也被称之必读之作。

奥利弗·威廉姆森被誉为重新发现“科斯定理”的人,至少是由于他的宣传功劳,才使科斯的交易费用学说成为现代经济学中异军突起的一派,并汇聚了包括组织理论、法学、经济学在内的大量学科交叉和学术创新,逐步发展成当代经济学的一个新的分支。

在现代经济学家中,享有国际盛誉的不胜枚举,但能够像威廉姆森那样,横跨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三大领域且声名显赫的却寥若晨星。

年轻时理想是当律师

1932年9月,威廉姆森出生在美国威斯康星州的苏必利尔镇,父母均是镇上的中学教师。

威廉姆森年轻时的理想是当律师,但他在高中时却喜欢上了数学和自然科学。

高中毕业后,他选择了一家社区学院,修读该学院和麻省理工学院联合提供的教学项目,该项目需要在学院学习三年,然后去麻省理工学院续读两年,威廉姆森只用了两年就进入麻省理工学院。

麻省理工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对他一生有很大的影响。

在1955年从麻省理工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威廉姆森在1960年和1963年分别进入斯坦福大学和卡内基美隆大学获得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威廉姆森先后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宾夕法尼亚大学从事工业组织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之后,1966年9月他前往华盛顿,担任美国反垄断部长的特别助理。

这一工作使他有充分的机会经手一系列重要的反垄断案例,也深入地了解了企业兼并中会发生的种种问题。

这些经验对他自己的学术思想形成必不可少。

开创组织经济学研究先河

从卡内基毕业后,威廉姆森进入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系任教。

当时的系主任戈登和招聘委员会主席帕潘德里欧都是研究现代公司的,而威廉姆森的博士论文题目是《抉择行为的经济学:企业理论中的经理目标》。

此外,他1963年的一篇论文《作为进入障碍的出售费用》引起了该系资深教授、被称为产业组织经济学创始人之一的贝恩的兴趣。

由于这两个原因,尽管威廉姆森从来没有学过产业组织的课程,也没有读过任何这方面的书籍,仍能进入伯克利经济系任职。

在伯克利,威廉姆森在给本科生开设产业组织课程时,虽然选用了贝恩的《产业组织》作教材,但加进了大量的威廉姆森在卡内基学到的组织思想,并把钱德勒的现代公司组织学说融合进去。

实际上,威廉姆森是把经济学和组织理论结合起来研究经济组织,开创了组织经济学研究的先河。

1971年,一年一度的美国经济学会年会安排了一个专场:对市场不完善的'回应。

威廉姆森被邀请提交论文。

他决定探讨一下纵向一体化的可能性,于是就从交易成本的角度写了《生产的纵向一体化:市场失败的思考》。

这一年,威廉姆森被任命为宾大经济系1971~1972届系主任。

1975年,《市场与层级组织:分析和反托拉斯含义》出版了,这是一部跨时代的杰作。

威廉姆森通过引进交易成本,在经济学和组织理论之间正式架起了一座桥梁。

1975年,他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出版,这一年,他当选为美国经济协会荣誉和奖励委员会主席。

1977年,威廉姆森任美国计量经济学学会会员;1983年,进入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之列;1994年,成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任美国政治学与社会学学院院士。

,在进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之后,威廉姆森担任了“爱德华·F·凯泽”名誉企业管理学教授、经济学教授和法学教授,直至今日。

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审委员会认为,威廉姆森在“经济治理,尤其是企业边界方面的研究成果”卓著。

“他教我们对待市场、公司、协会、机构甚至是家庭,要从它们为冲突的解决作出的贡献角度去看”,评选委员会如此评价道。

威廉姆森的学术贡献

威廉姆森最为主要的学术贡献在于开创了交易成本理论,也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命名者。

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成本理论明确宣称是基于有限理性的行为假设。

交易成本理论主要致力研究各种交易类型的治理结构。

威廉姆森认为,产权理论主要研究制度环境或博弈规则,而交易成本理论则是研究具体的治理制度或者具体博弈的实现。

因此,较之于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的研究单元更加微观和具体。

交易成本理论的研究思路可以简单表述如下:其一,由于个体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交易合同总是不完全的,并且会导致事前专用性投资的低效率,以及事后对新环境的不适应,这些都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合作效率。

因此,必须采用某种治理模式来提高交易效率。

较之于委托代理理论和GHM模型,交易成本理论更为关注由于事后不适应而带来的效率损失。

其二,必须根据交易的具体特征,选取特定的治理模式以降低交易双方事后的不适应程度,从而提高合作效率。

其三,通过各种经验研究来证实上述的结论。

在交易成本理论看来,任何治理模式都具有优势和劣势。

例如,市场的治理模式具有较高的激励强度但却容易引起事后的不适应,而企业的治理模式能够降低事后的不适应程度,却具有较低的激励强度并且容易耗费管理成本。

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当存在各种不同的交易模式时,交易各方必须选择总成本(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最小的治理模式。

这意味着交易成本理论主要采用比较制度的分析方法。

威廉姆森进一步将这种方法称为离散的结构性分析,它有别于新古典经济学连续的边际分析。

威廉姆森开创的理论被广泛运用于解释企业边界、纵向一体化、公司治理和公司金融等领域中,并且也直接推动了以Hart和Moore等为代表的不完全合同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在交易成本的视角下,通过将组织理论与经济学的结合,威廉姆森促进了组织经济学这一交叉学科的发展。

同样,通过将法律与经济学的结合,也促进了法经济学的发展。

当前,交易成本理论已经成为我们分析组织问题最重要的工具,它为我们准确地理解组织的治理功能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长期以来,威廉姆森是新制度学派的领军人物,一直致力于构建统一的制度研究范式。

他将制度研究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指对内嵌于各种习俗、传统和社会文化的制度,第二层级是指各种诸如宪政、法律和产权等正式的制度环境,第三层级是指针对各种具体交易形成的治理制度,第四层级是指在上述三个层级下的资源配置制度。

威廉姆森强调,应该从跨学科的视角来研究制度的功能、产生与变迁,并且主张从动态的视角考察交易成本的变化与制度演变之间的关系。

威廉姆森的获奖预示着新制度经济学已经成为绝对主流的研究范式。

尽管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在形式逻辑上还不如新古典体系那样完美和严密,但是,它对现实的解释力则远远超过新古典经济学。

如果说科斯和诺斯的获奖表明了主流经济学对新制度经济学的接纳,威廉姆森和奥斯特罗姆的获奖即标志着制度经济学本身已经成为主流经济学的组成部分。

可以预见,制度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主流研究课题。

这是由现实世界决定的,我们的世界,从观念到基本的制度、到具体的组织规则,都在融合、冲突、反思中变化着。

当然,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还会不断的发展和创新。

这也为中国经济学家在该领域作出科学贡献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

篇7: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述评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述评

制度转型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理论看来,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从实质上说就是一个制度转型的过程,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取代适应计划经济的制度安排的过程。系统地分析和透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制度转型问题。

一、什么是制度转型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首先探讨了制度转型的内涵。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社会主义“是一种主要由国家机构持有生产资料产权的经济制度系统。如何使用和分配这些产权(包括劳力)要由中央、省或地方的政府机构来决定。为了便于实施自上而下的控制,不得不用外在设计的、主要是指令性的制度来取代市民社会中的许多内在制度,从而中央计划代替市场的自发调节”。[1](P505)在这样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由于“竞争性市场的信息机制、缔约自由和私人产权的激励机制”被废除,从而导致社会主义经济“遭受巨大的动态效率损失”,“资本存量下降,经济绩效恶化”。[1](P512)面对日益严重的经济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先后开始了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表明,大多数的社会主义国家开始了向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转型。因此,所谓制度转型,即意味着“从一种国家或政体被转变或转变为另一种国家和政体”。但是,更为严格地说,从经济制度的角度看,制度转型“是指这样一种制度变革,即从以生产资源集体所有制和党政机关控制生产资源的运用为主转变为以私人所有制以及按个人和私人团体的分散决策运用生产资源为主”。[1](P505)

二、制度转型的本质要点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经济制度转型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有许多互动性变革必须以任何一个大脑都难以完全理解的方式发生。”[1](P523)但是,从制度经济学的立场看,制度转型的目标是要构筑市场制度的基础性条件,因此,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其本质要点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人必须掌握其在民事、经济和政治上的自由权,这包括自由出售自己劳力和技能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结社的权利,寻找信息的权利,发表言论的'权利和迁徙的权利。自由契约和财产所有权的恢复,意味着也必须使对物质和精神福祉的责任私人化。

第二,以前服从中央计划和政府官员指令的生产组织,必须转变为自主的和自负其责的经济实体,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学会自负盈亏。换言之,他们必须学会在严格的预算约束下进行决策。因此,企业必须转变为独立的法人,有缔约自由,包括对所签契约负充分责任。这要求有公司法和商法的支持,也要有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的支持,为此必须培训法官和商业律师。

第三,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政府的作用。“政府存在的根据不是国家宏伟或假想的‘历史铁则’,而是为委托人――公民服务。”[1](P523)在制度转型的过程中,需要在理论上承认受规则约束的、宪政的和有限的政府这样一项原则,并在实践中巩固它。为此,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控制和可稽查性来抑制根深蒂固的代理人机会主义,法治必须适用于所有的政府主体。否则,“只要政府机构不必为自己的帐单付款且凌驾于法治之上,这些本质要求就会遭到破坏”。[1](P524)但是“制度转型要求坚持政府的保护性职能,……必须建立一个最低社会保障体系来确保起码的结果平等,……这是一种对社会稳定的投资,即使它与形式公正、自由和激励有冲突,也是能够被接受的”。[1](P524)另外,针对社会主义国家中“存在着地区间和派系间的紧张关系,一个坚持职能下属化和竞争性联邦制的多层次政府将表现出独到的优势”。[1](P524)

第四,在国际竞争和要素流动的国际背景下,制度转型过程和实施严格预算约束要想获得理想结果,都需要开放的推动。“出国旅行的自由、了解异国他乡情况的自由、进行国际贸易的自由,都有助于向在不同制度下生活了一、两代的人民传递亟需的知识。同样,必须使国际投资和支付自由化,以开辟发展更优国际劳动分工、转移生产和商务诀窍的机会,并发挥竞争的刺激作用。必须废除货币管制,从而使汇率能够反映世界市场的价格。那样,国内市场将能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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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述评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述评

制度转型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理论看来,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从实质上说就是一个制度转型的过程,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取代适应计划经济的制度安排的过程。系统地分析和透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制度转型问题。

一、什么是制度转型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首先探讨了制度转型的内涵。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社会主义“是一种主要由国家机构持有生产资料产权的经济制度系统。如何使用和分配这些产权(包括劳力)要由中央、省或地方的政府机构来决定。为了便于实施自上而下的控制,不得不用外在设计的、主要是指令性的制度来取代市民社会中的许多内在制度,从而中央计划代替市场的自发调节”。[1](P505)在这样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由于“竞争性市场的信息机制、缔约自由和私人产权的激励机制”被废除,从而导致社会主义经济“遭受巨大的动态效率损失”,“资本存量下降,经济绩效恶化”。[1](P512)面对日益严重的经济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先后开始了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表明,大多数的社会主义国家开始了向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转型。因此,所谓制度转型,即意味着“从一种国家或政体被转变或转变为另一种国家和政体”。但是,更为严格地说,从经济制度的角度看,制度转型“是指这样一种制度变革,即从以生产资源集体所有制和党政机关控制生产资源的运用为主转变为以私人所有制以及按个人和私人团体的分散决策运用生产资源为主”。[1](P505)

二、制度转型的本质要点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经济制度转型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有许多互动性变革必须以任何一个大脑都难以完全理解的方式发生。”[1](P523)但是,从制度经济学的立场看,制度转型的目标是要构筑市场制度的基础性条件,因此,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其本质要点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人必须掌握其在民事、经济和政治上的自由权,这包括自由出售自己劳力和技能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结社的权利,寻找信息的权利,发表言论的权利和迁徙的权利。自由契约和财产所有权的恢复,意味着也必须使对物质和精神福祉的责任私人化。

第二,以前服从中央计划和政府官员指令的生产组织,必须转变为自主的和自负其责的经济实体,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学会自负盈亏。换言之,他们必须学会在严格的预算约束下进行决策。因此,企业必须转变为独立的法人,有缔约自由,包括对所签契约负充分责任。这要求有公司法和商法的支持,也要有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的支持,为此必须培训法官和商业律师。

第三,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政府的作用。“政府存在的根据不是国家宏伟或假想的‘历史铁则’,而是为委托人——公民服务。”[1](P523)在制度转型的过程中,需要在理论上承认受规则约束的、宪政的和有限的政府这样一项原则,并在实践中巩固它。为此,需要强有力的制度控制和可稽查性来抑制根深蒂固的代理人机会主义,法治必须适用于所有的政府主体。否则,“只要政府机构不必为自己的帐单付款且凌驾于法治之上,这些本质要求就会遭到破坏”。[1](P524)但是“制度转型要求坚持政府的保护性职能,……必须建立一个最低社会保障体系来确保起码的结果平等,……这是一种对社会稳定的投资,即使它与形式公正、自由和激励有冲突,也是能够被接受的”。[1](P524)另外,针对社会主义国家中“存在着地区间和派系间的紧张关系,一个坚持职能下属化和竞争性联邦制的多层次政府将表现出独到的优势”。[1](P524)

第四,在国际竞争和要素流动的国际背景下,制度转型过程和实施严格预算约束要想获得理想结果,都需要开放的推动。“出国旅行的自由、了解异国他乡情况的自由、进行国际贸易的自由,都有助于向在不同制度下生活了一、两代的人民传递亟需的知识。同样,必须使国际投资和支付自由化,以开辟发展更优国际劳动分工、转移生产和商务诀窍的机会,并发挥竞争的刺激作用。必须废除货币管制,从而使汇率能够反映世界市场的价格。那样,国内市场将能够受世界价格的引导。”[1](P524)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在有些社会主义国家里,这些本质性制度转型实现得比另一些国家更快、更连贯,但常常要面对大众的不满和不利的选举结果。而在另一些国家里,这些本质性变革实现得断断续续,也很不全面,因而“它们的各项制度至少有一部分是矛盾的,决策者们仍在靠有助于模糊市场信号的制度来运转(软预算约束)。而且各项改革有时循一条曲折的路径推进,它误导着私人的协调作用,打击着私人的创造性,有损于生活水平”。[1](P525)

制度转型的本质要点一览表

改革领域 制度目标 组织支持

普通居民 民事自由、经济自 民法和经济法;私人财

由和政治自由;树 产和私人自主权;民事

立个人责任感 法庭和服从法制的警察

企业 同上;决策自主 公司化;私有化;商业规

权;缔约自由;责 范;法庭;会计准则;资

任 本市场;劳力市场;金融

司法和审慎的监督

政府 保护法治(受规则 在宪法中界定政府的基

约束的、有限的宪 本任务;缩小政府规模;

政政府);抑制代 逐步取消补贴;行政法

理人机会主义;职 规;预算改革并建立有

能下属化 效的税收体系;支持(软

件性和硬件性)基础设

施建设和私有化;以稳

定货币为目标的独立中

央银行;将任务转让给

地方政府和地区政府;

独立司法

再分配 实现机会平等的措施;

最低社会保障网;提供

获得公共服务的机会,

但不必定生产公共服务

国际经 开放经济 迁徙自由;贸易自由化;

济关系 货币可兑换;变动汇率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

际货币基金及其它制定

开放性国际交往规则的

机构)

三、制度转型中政府的作用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没有集体行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转型的上述目标就无法实现

。“政府的权力必须靠政府的权力来消除。”[1](P525)换句话说,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转型的顺利实现,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为确保面向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得以完成,政府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政府必须制定并执行民事和商业法律方面的规范,并要使这些法律扎根于一套新宪法中。法庭和警察必须学会实施新的法律,各种政府机构都必须受到监督并变得可加以稽查。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就制度转型的起步而言,这是一项主要的任务。为此,“原先由政府拥有的企业都必须公司化,即必须脱离合为一体的政府部门,变得能够按严格的预算约束追究责任。绝大部分商务活动都必须私有化:以前集体持有的所有权必须以某种方式分别划归个人所有。实现这一重要制度变革的一个途径是向所有公民发放凭证,使公民能够用这样的凭证在拍卖中收购自己选中的政府资产,这些资产包括从房产到大公司和拥有并经营基础设施的共用事业部门的股份”。[1](P526)当私有化逐步完成,取得商业成功所必备的条件被逐渐创造出来之后,政府还必须颁布一部商法和明晰的破产法,以便使缔约自由具有实质内容。此外,为了使私有制能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运作并减少欺诈风险,必须有一个严密的司法系统、各种公共登记(土地权、股权等等)和专家监督机构(银行监管和商业标准仲裁等)。

第二,培育和巩固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制度。新制度经济学指出,从一般意义上说,巩固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制度不一定非要通过集体行动才能建立。“考虑到一般西方政府的实际轨迹,注意到西方支撑市场经济的各项制度大多是长期演化过程的结果,人们可能会对用集体行动建立资本主义提出怀疑。怀疑的程度可能因历史经验、共同的价值观及规范和因国家而异。”[1](P527)但是,对于一个制度转型国家,一个正处于新发展之中的市场经济来讲,政府在培育和支持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等内在制度上可以作出巨大贡献。如政府在限制制度转型过程中高得不成比例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方面,就可以发挥较大的作用。因为目标清晰、连贯和有限的集体行动可以提供一些使新规则得以定型的固定基点。而且在全系统体制转换的极端情况下,创设基本制度“蛛网”,政府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这一点在信用和银行业,以及提供旨在避免银行崩溃和商业欺诈的遵循谨慎原则的监管方面似乎尤为紧迫。形成金融秩序方面的滞后代价极其昂贵,因为货币和信用取决于可信赖的制度,且在运转良好的市场经济中起着核心作用。”[1](P527)

第三,变革庞大的官僚组织为制度转型提供上层建筑的保护。制度转型必须变革拥有巨大权力的庞大的官僚组织,这不仅可以削减政府加给私有经济的成本,而且可以克服有组织官僚压力集团对改革的抵抗,这样的压力集团的切身利益会使无所不在的干预延续下去。为此,必须将与企业中所用准则相似的稽查准则导入政府。不仅要导入收入——支出预算,还需要为审查公共资产和负债上的重大变化而导入政府的资产负债平衡表,它能反映出经过独立评估的资产、负债及未来的或有事项。“这种信息有助于判断何种行为是有益的,何种行为造成了损失。得自私有化的收入决不能被当作可用于资助新的日常开支的财政收入,因为私有化仅仅是对产权的重新安排。一个主要目标是要确定最小政府的各项任务,以及如何实施这些任务,如何设计有效的、基础广泛的税种来为这些任务筹集资金。当税收远远少于支出时,就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失灵。”[1](P528)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指出,如果转换中的政府能力极其有限,且缺乏经济核算和协调方面的经验,就不应该由政府来提供全部基础设施硬件。“私人生产者,即刚被私有化的公用事业的所有者或公域基础结构中的新投资者,就有理由像在电力供应、供水、道路、大型运输和通讯这类公域服务的供给上,直接进入由私人生产者提供竞争性供给的安排。”[1](P528)

第四,建立双层银行系统确保货币稳定。在创建新秩序的过程中,一个核心性的集体任务是确保稳定的货币。因为“在制度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有许许多多变量发生着变化,这时,必须将市场价格作为信号传送出去,以尽可能清晰地反映变化的稀缺性和各种机会。相对价格变化不应被难以解释的通货膨胀的干扰所掩盖。在制度转型的过程中,个人和厂商所面临的信息问题都远远超出了人们通常所面对的问题”。[1](P528)而提供稳定货币的任务,要求建立一种双层银行系统:第一层包括一个中央银行,它监督商业银行的信用标准,而其本身并不介入第二层的私人银行业务。因此,建立强大而独立的中央银行是一项必须的制度和组织改革。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上述这些政府作用的发挥对于制度转型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这些都是一些使人气馁的任务,它们对缺乏经验的议员、政治领袖和行政官员要求极高。它们的艰巨性决定了议会和政府必须专注于普适性基本规则和少数简单组织。精简人们所必须从事的协调工作和信息收集活动是获得成功的基本前提”。[1](P529)这意味着,政府要放弃具体的干预和再分配政策。只有这样,产权和有效市场才会出现,新秩序才会自发地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而这一切只有在市场信号和产权不受干预的条件下才会出现。”[1](P529)

四、制度转型的方式

制度转型难免使过去熟悉的调节手段失效,旧的制度——尽管与市场体制相比是无效的——被扫除了,新的制度系统却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无论如何,“新体制站稳脚跟并产生更卓越结果的速度取决于制度变革的明确性、连贯性和速度”。[1](P531)而这无疑与制度转型的方式紧密关联。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转型方式有两种基本类型:激进式和渐进式。激进式制度转型又称“休克疗法”或“大爆炸”。它是一次性的全面制度变革,试图通过紧缩货币,放开价格,全面推进私有化,在短期内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激进式制度转型的主要内容包括:(1)大幅度缩减货币供应量,实行高利率,取消优惠贷款;(2)消除预算赤字,减少对企业和价格的补贴;(3)保留少数重要商品的国家定价,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全面放开;(4)取消对企业工资的限制;(5)取消和减少政府对涉外经济活动的各种限制,实行涉外经济活动的自由化;(6)全面改革财政税收制度,引入新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7)引入新的银行制度,实行银行的商业化;(8)建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9)更新民法体系,建立新的法规制度;(10)分步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

渐进式制度转型是指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采取累积性的边际演进的制度转换模式。因此渐进式制度转型也称分阶段改革,它强调经济制度变革可以分阶段逐步推进,最终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渐进式制度转型的基本过程可以概括为:(1)在改革的初始阶段,进行具有地方特色的实验,到成功的案例不断涌现时,则推广扩大这些实验;(2)在农业这样一些受计划经济压抑最重的部门首先进行市场取向的改革;(3)在农村改革取得初步成功经验后,将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移到城市,逐步推进所有制、价格制度、市场体系、国有企业管理、金融体制等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改革。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很重要的一点是,制度转型到底应以‘大爆炸’的方式还是以渐进的方式来进行,既有的经济系统的演化经验在这一问题上提供不了指导”。[1](P530)但是

从理论上说,“即使在短期内会使预期不稳定,即使存在着政治抵制,迅速、连贯、全面地转向新规则(大爆炸)仍具有相当的战略优势。”[1](P530)因为,一旦旧体制完全失去信任,则迅速地转向新的规则并使所有方面同时发生变化就会很有利。缓慢的改革只能让新旧寻租联盟有时间给进一步改革制造障碍。缓慢的改革还使相对价格扭曲,因为有的部门放开了,而其他部门仍落在后面。“子系统的互不兼容永远是不稳定和协调中效率损失的根源。”“可以证明,与犹犹豫豫的渐进论相比,在对连贯而预先主动的`配套改革作出反应时,旧利益集团的声音会较少听到。如果新制度是简单的,普适性的,且基本上是禁令性的,就较易于被学会和采用。”[1](P530)当然,进行这样一场干净彻底的转换需要有一个愿意且有能力如此做的政府,而这又进一步要求有一套新的政治系统,它足够团结并受到广泛的支持。但是“在相当多的前社会主义国家里,这一条件并未得到满足。在那种情况下,要想驾驭一个连贯的制度转型过程变得完全不可能。制度转型的代价将相应上升,持续时间也相应更长”。[1](P531)

在制度转型方式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新制度经济学比较了中国、苏联、东欧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转型过程。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中国是渐进式制度转型的典型。从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业非集体化,到20世纪90年代末,政府决定将许多国有企业私有化或转让这些企业,的改革进程中,中国已经发生且仍在发生着重要的制度变革,“这些制度变化伴随着惊人的经济增长(1979-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9.4%,增长了5倍),改革后的制度不仅调动了大量资本投资,而且对提高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的生产率作出了很大贡献。这显示出恰当的制度对经济增长的极端重要性”。[1](P516)但因其变革的渐进性,“新兴的市场系统没有得到保护性国家和连贯、稳定的制度的充分支持”,“拥有政治权势的党员在看到经济成功时对产权提出腐败性索求”,更为严重的是“产权界定不清;难以作出可靠的承诺;市场契约经常可以不执行;法律和规章常常是不透明和任意的”。[1](P517)

如果说,中国渐进式的制度转型获得了经济上的成功,那么,对于同属激进式制度转型的苏联和东欧国家,则有着不同的制度转型绩效。东欧各国在对控管劳工、金融、资本及产品市场的各项制度实施了系统性的变革,并辅之以贸易和货币的自由化,以及对政府所拥有的产业进行了私有化后,通货膨胀逐步回落,预算赤字和公共债务被削减,外资受到吸引。因此,在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结束后约6-8年,“它们走上了经济持续增长的道路”,“这些国家看上去都渡过了转型的难关”。[1](P541)而在苏联,虽然计划经济制度系统失败了,但在它终结的同时,并没有在共同的、可预见的有序化制度方面出现明显的萌芽,这导致俄国人生活水平的下降,其程度超过了20世纪30年代西方的大萧条。可以预见“在俄罗斯,确定的普适制度的演化将假以时日,而这样的经验则有望成为制度经济学的一份反面教材”。[1](P539)

五、制度转型理论评析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转型理论分析了制度转型的内涵和本质,政府在制度转型中的作用以及制度转型的方式。不难看出,制度转型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其中所隐含的具有西方人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一些思想观点和理论主张又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对此我们应保持清醒的认识。

首先,制度转型理论关于制度转型本质的分析,指出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经济制度变革所应完成的制度改革目标。可以说,如果居民没有民事、经济和政治上的自由,没有个人责任感;企业没有决策自主权,没有缔约自由和受严格的硬预算约束;政府的行为边界不受规则约束,不能抑制代理人的机会主义;社会主义国家不实行开放经济,不能加入制定开放性国际交往规则的机构,那么就很难说社会主义国家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成功,市场也就不可能在新的经济体制下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机制。只有完成了这些方面的制度变革,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才能说是完成了基本的制度转型。

其次,制度转型理论关于政府在制度转型中的作用分析,指出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主义,实现经济制度变革离不开政府作用的发挥。由于计划经济是由一套互为条件、互相适应的制度安排构成的,而且政府是维持和推动这一整套制度安排运转的最重要主体(力量),因此,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如果政府不能在这一制度转型中发挥积极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很难想像,没有政府制定并监督实施保证市场机制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法律制度;没有政府有效培育和巩固市场运行的载体——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没有政府权力对官僚机构的改革;没有政府通过建立有效的金融体系确保货币的稳定,市场经济体制能够在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中得以建立健全。

再次,制度转型理论关于制度转型方式的分析,指出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经济制度变革具有不同的路径选择。虽然既有的经济系统的演化经验,不能提供制度转型究竟应以激进的方式还是渐进的方式进行,但是不论是激进的还是渐进的制度转型,两者都应该注意到,制度转型得以完成是需要一系列前提条件的,而且两种制度转型方式都需要付出代价。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我们在肯定新制度经济学制度转型理论合理性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到它的局限性:(1)制度转型理论把私有化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制度变革最重要的途径,这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在我国,国有经济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既没有如此强大的私有经济能对此进行收购,也没有全面私有化的可行性。因为任何制度变革都必须是在改革的收益大于成本时才会有现实意义,全面私有化的改革成本将非常巨大,会带来整个社会的大震荡,并将经济拖入衰退的低谷,这已有苏联为证。而通过向公民发放凭证,在拍卖中选购政府资产,这也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更为重要的是,全面私有化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要求。(2)将与企业中所用准则相似的稽查准则导入政府,对于改革官僚机构、提高政府的绩效、降低政府运作成本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是,如果忽视企业与政府在根本目标上的区别,盲目采用企业的管理方法,无疑是不妥的。(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国渐进式制度转型的成功经验表明,从理论上并不能说明激进式制度转型具有相当大的战略优势。实际上“学习大都是渐进的,如果变革是演化性的,就更易于被建设性地吸收”。[1](P530)当然,对于渐进式制度转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有足够的重视。(4)废除货币管制,实行贸易自由化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正处于制度转型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该根据现实的情况谨慎从事,否则有可能欲速则不达。

【参考文献】

[1]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

篇9: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企业理论比较分析

内容摘要: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都探讨个人与社会分离情况下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特点,都是对传统“市场机制和谐论”的某种反思。但二者在人的基本行为假定、经济绩效准则以及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和边界、企业内部权利结构安排等企业理论的具体层面上,存在诸多不同。本文通过对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企业理论的比较研究,提炼出其中的精华部分用于指导我国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实践,对于推动我国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大型国际企业集团的健康成长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马克思经济学 企业理论 微观经济主体

20世纪80年代起,一些学者逐渐将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介绍并引入中国(如张五常)。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中的一些范式,如“产权”“交易费用”“委托—代理关系”等,对于我国传统的企业运行机制的弊端具有较为充分的解释力,因而引起了国内经济学界较为广泛的研究兴趣。与此同时,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在企业改革中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却被忽视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年代曾被沦为某些自我标榜为“马克思主义”的极“左”思想的实现载体。因此,对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提炼出其中的精华部分,应用于我国企业运营的实践中,对推动我国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大型国际型企业集团的健康成长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新制度经济学是在对传统经济学理论困境反思的基础上兴起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科斯从研究个人的成本与收益和社会成本及收益间的差别出发,提出减少交易费用是企业产生的原因;自此以后,张五常、威廉姆森、哈特等一些新制度经济学家沿着他的思路,继续探讨企业的本质、企业能够实现交易费用节约的规模边界范围以及合理的企业内部权力安排和剩余分配结构等。马克思经济学具有深厚的古典经济学渊源,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同样也是其核心问题。虽然马克思经济学并未形成系统的企业理论,但在马克思经济学中所反映出来的许多关于企业性质、规模及其内部权力结构等方面的理论也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对传统“市场机制和谐论”的反思,都是在探讨个人与社会相分离情况下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特点,这使二者具有了可比性的基础。但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在人的基本行为假定、经济绩效准则、企业理论的具体层面上存在诸多不同,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研究,从而使企业理论体系更趋于完善。

综观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当中的企业理论,可将其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企业的性质、企业的规模或边界、企业内部的权利结构安排。因此,笔者拟从这三个方面对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进行比较。

关于人的本质和行为特点的比较

由于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以人为载体进行的,企业组织的运行也是以人的活动为基本要素的。因此在分析企业理论的具体层面之前,有必要对二者对人的本质和行为特点的论述作一比较。将“个人”的本质和行为方式作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这是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共同特点。但在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视野里,对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带有浓重的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背景,认为人的行动受主观意识领域中的“理性”支配。尽管新制度经济学相对于传统经济学而言已进了一步,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考虑到了约束着人们行动的现实因素,并对“理性”的作用与功能范围作了一定程度的限定,但并没有超越用主观认知结构说明人们的行为选择这一基本立场;而马克思经济学则以唯物辩证的社会历史观作为理论基础,认为限制着人们的行动、规定人们行为的具体方式与特点的,是每个人现实拥有的、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他并不否认人要满足自己的需要,也不否认理性的作用,但马克思经济学在说明理性对人们行动的意义的同时,更强调理性作用的现实约束条件。因此,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真正决定人们的行动及其特点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为选择据以进行的各种约束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财富占有、交往关系以及观念意识结构等。所有这些约束条件构成行为人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可以进行理性选择的广度范围,也决定着由选择而采取相应行动的具体特点。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中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马克思经济学中人的行为特点因各自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不同,具有现实性和差异性。

第三,新制度经济学对人性的单调定义必然导致对抗型的人际交往论,而马克思经济学对人本质的理解却是多元的、与一定历史条件相结合的,是协作型人际交往论的基础。

企业的性质

企业性质研究就是要讨论企业这样一种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方式空间意味着什么?它为什么会存在?或者说它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在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这两大体系中,企业都是作为人与人之间的某种一体化经济联系方式而存在的,企业所面对的也都是市场交易。但在它们各自的理论范式中企业产生的依据是根本不同的。

马克思经济学是从生产的角度说明企业性质的。他所关注的问题是:如果一切市场交易都是依照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那么资本家在生产前后付出和得到的货币额是一样的,这根本无法解释资本家组织生产的目的。因此,只有离开交换领域进入生产领域,才能真正揭示资本,以及作为资本现实存在形式的企业的本质规定性。他认为,企业是提高私人劳动社会性的经济组织形式。一方面,在实质层面看,企业提高私人劳动的社会性有利于创造更多价值;另一方面,从形式层面看,私人劳动在企业中由于分工协作的存在提高了社会性,但在直接形式上却走向片面化,劳动者在企业生产中逐渐失去了独立完成整个产品的能力。因此,私人劳动是作为资本的形式存在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企业成了资本实现自我增值的工具。

新制度经济学从流通领域来解释企业存在的原因,认为企业是一种能够减少交易费用的人与人之间交易关系的组织形式。从科斯的“不同的要素所有人与中心缔约人之间订立契约可以节省他们之间分别订立契约的数量,从而节约了交易费用”这一说法,到威廉姆森将资产专用性程度作为说明选择企业或者其他市场经济组织形式的依据,再到詹森和麦克林将知识作为一种要素引入企业组织结构,新制度经济学在企业性质观上始终徘徊于用交易组织成本说明人与人之间组织关系存在的必然性,这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陷入困境的一个主要原因。企业作为人们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其存在理由应当从人们组织经济活动的生产性目的中寻找,而不应将流通领域内的某些特点作为企业的根本规定性。企业一体化的维系力量不是交易费用的节约,而是生产技术上的有机性。

企业的规模或边界

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企业理论都是依照某种经济绩效准则,通过技术、市场、资本属性等变量来说明企业在不同状态下的最优规模的。但是,这两大学说的企业规模理论在具体层面上存在着差异。

第一,在引导企业进行规模调整的绩效准则上,马克思关于企业规模分析的绩效标准主要是以价值规律为主的,其基本特点是客观性和变动性,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逻辑;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规模理论的经济绩效准则是建立在主观效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尽管引入交易费用使其经济学研究逼近现实,但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所依据的经济绩效准则依然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帕累托最优准则。其中缺乏支配企业发展的动态性因素,仅局限于对发达资本主义阶段的分析,在解释企业长期规模调整状况时陷入困境。

第二,在企业进行规模调整依据的经济指标上,马克思经济学给出了技术、市场和价值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规模理论却用“交易费用”、“专用性”等概念概括可能影响企业规模的所有因素,具有明显的调和特征。

第三,在研究企业规模的方法论特点上,马克思经济学企业规模理论应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规模理论只是停留于企业规模边界的规范分析。

企业内部的权利结构安排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企业内部权利结构安排有代表性的理论包括科斯的“企业契约理论”、以格罗茨曼和哈特为代表的“新产权理论”、以詹森和麦克林为代表的“委托-代理理论”和以阿尔钦和德姆塞茨为代表的“团队生产理论”,由于各自的关注点不同,以上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的研究各有侧重,他们的观点并未合成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而马克思经济学对企业内部基本结构与关系的研究以唯物史观为理论背景,用统一的逻辑脉络说明资本主义企业形态的发展及资本与劳动关系变迁的历史必然性。具体说来,这两大学说体系关于企业内部权利关系结构的观点区别,大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的“剩余权利”是基于不完全契约的“剩余”,是用以说明企业内各利益相关者关系的重要概念;而在马克思经济学中也存在类似的“剩余权利”,用以说明资本与劳动间的控制与反控制关系,但这种“剩余权利”并非不完全契约而产生的剩余,而是体现了特定技术发展过程中资本与劳动双方的力量对比关系。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通过某种符合“理性”的制度调整,就可以实现交易费用的减少和企业内部基本经济关系的改变;但马克思经济学认为良好的经济绩效状态不是通过生产关系意义上的静态制度调整就可以获得的,经济关系的变化更根本地是基于经济关系中各利益相关者力量的对比状况,而这又取决于他们所代表的要素在核心生产技术应用中的地位。

第三,新制度经济学家们针对现代企业关系,力求在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间寻求合适的剩余权利分配关系;而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表明,现代企业中的一系列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分离,经济发展的趋向应当是由各种形式高级的、全面发展的劳动者联合占有非人力资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生产效率。

总之,无论是新制度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都是对传统经济学的“市场机制和谐论”的一次挑战和反思,是更符合现代社会经济运行规律的。这两大学说体系相比较而言,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建立在唯物辩证的历史观这一基础之上,更适应于现代企业的动态发展过程;但新制度经济学的许多新的理论观点,比如对知识资源在企业中的重要性的论述等可以成为马克思经济学有力的补充。在今后的理论研究中,应力求吸取这两大学说企业理论中的精髓,并将其辩证地应用于企业改革的实践中,从而指导我国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纵深发展,并加快完善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许光伟,张威.国内学者的马克思企业理论研究:一个述评[J].经济学家, (1)

2.宋宪伟.马克思企业理论与交易成本企业理论之间的互补性[J].云南社会科学,(4)

3.党宏伟.马克思企业理论与新制度学派企业理论的比较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

4.施皓明.马克思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观差异的根源分析[J].财经研究,2000(7)

5.王仕军,李向阳.马克思研究企业理论的三个独特视角[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5)

6.王铭洁.论《资本论》中的企业性质—马克思企业理论与西方企业理论的比较分析[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0(4)

7.魏国.马克思企业理论的当代价值[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9(3)

8.曾宏志,顾月娟.马克思企业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比较[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29

篇10:会计信息和会计信息造假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论文

会计信息和会计信息造假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论文

科斯(1937)认为:“企业可以看作是劳动与资本的长期权威性的契约关系。”由于分工不同,在这一契约关系中,各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会计的基本目标就是能够为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经济决策的信息,但是如果财务信息大量失真,会计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会计信息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1.会计信息的经济学属性

关于会计信息的经济学属性,当前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主要有公共物品论、私人物品论、标签产品论。本文认为,一方面,会计信息在特定消费群内仍是私人物品,具有私人物品的性质,因为会计信息具有专业性,一般情况下,缺乏专业技术人难以使用,并且会计信息的使用并非完全免费,投资方使用会计信息往往需要“付费”。另一方面,会计信息又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会计信息逐步显示出公共物品的特性。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同时具有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特性。根据产权经济学理论,“私人物品在私人产权下使用是有效率的,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是有效率的”。而会计信息的对外披露是政府强制实行的,当具有公共物品特性的财务信息由私人对外提供时,必然会使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出现矛盾,出现会计信息的“搭便车者”,正是会计信息产权的模糊性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信息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指人们各种交易行为过程中的成本付出。会计信息的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供给、需求和监督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会计信息的供给成本主要包括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会计信息检验成本及发布成本。由于企业对外提供的是统一格式的会计信息,无法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因此,会发生依据各自决策和监督的需要而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需求交易成本。有些会计信息使用者甚至会直接从社会中介机构购买专业投资意见。会计信息的监督成本主要包括,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的费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会计信息进行审计的费用。

3.会计信息的外部性

外部性是由于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不一致造成的,外部性问题与产权界定有着密切的关系。会计信息的外部性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的供求过程之中,企业的受托经营者既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也是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受托经营者都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因此作为信息优势的一方,受托经营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偏向于首先满足自身的会计信息使用标准,即最大化的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信息。具体表现为,受托经营者利用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提高当期经营绩效,或者平滑各期收益指标,在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实现预期目标时,甚至采用会计造假的手段。这样,受托经营者基于自身效用最大化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偏离委托者等利益相关者实际使用要求的,他们据此做出的决策很可能给自身造成巨大损失。

二、我国会计信息造假的现状

在我国,会计造假现象比较严重,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的灵活性以及会计舞弊等违法手段,粉饰财务报表,严重损害了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并且这种现象愈远愈烈,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十几年中,会计信息造假案件屡禁不止,甚至有“假账猛于虎”之说。例如琼民源、红光实业、中航油、ST郑百文、银广夏、蓝田股份、渤海集团等事件,其中最具影响力的事件有琼民源、银广夏、蓝田股份。这些治理比较严格、规模较大的著名企业尚且如此,其他中小企业可想而知。

从历年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可以看出我国企业会计造假的程度相当严重。财政部对114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56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经调查仍有部分企业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不到位(例如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虚构销售收入8131万元),这些企业通过做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编制虚假的财务报告等手段粉饰财务报表。从现实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丑闻的曝光,必然会动摇人们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会计信息造假必然会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大隐患。

三、会计信息造假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1.会计信息造假的成本效益分析

会计造假的可能成本包括:

(1)做*账中所付出的物质耗费(几乎为零)。

(2)企业的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被曝光后会受到各种经济处罚,例如罚款、并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等。

(3)心理成本指责任主体担心造假被发现及受到处罚的成本。心理成本与企业管理者对风险的厌恶程度成正比,管理者对风险的厌恶程度越高,心理成本越高。当企业的财务丑闻曝光后,管理者因为担心受到法律制裁心理成本会增加。

(4)企业管理者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会面临道德风险,在相关行业的道德声誉受损。

会计造假的可能受益包括:

(1)对于企业而言,通过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能够获得银行信贷、偷逃国家税款、并能够使企业的股票增值等;

(2)对于企业经营者而言,通过粉饰财务报表除了能得到固定工资外,还能获得额外受益,如在职消费、高额薪金、获得晋升或重用机会等;

(3)对于企业会计人员来说,因为其所处的从属地位,必然要听从管理者的命令,这样才能在保住职位、获得稳定收入的前提下,获得晋升的机会。

(4)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其获得的收益主要是能保住并招揽客户,为事务所带来收入。

当企业的造假成本高于其非法所得时,企业才会放弃这种“无效率”行为,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虚假财务信息的产生。

2.构建会计造假的“囚徒博弈”分析模型

只要有利益,就会有博弈。基于上文的分析,可以构建以下博弈模型。

关于这个模型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两个企业都造假时的收益总和8大于都不造假时的收益总和4,原因是造假者以不正当的手段额外获取了本应属于其他人的利益,换言之就是损人利己。二是之所以造假者比不造假者获利更多,是因为在同等条件下,造假者隐瞒了不利于自己的信息从而获得超额收益。

由模型可以看出:即使乙不作假账,甲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获得的收益也会比如实做账获得的收益大,这样,从理性经济人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看,甲乙必然都会选择做*账以获取更多收益,这就造成了大多数企业会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的结果。

财务会计信息的提供实际上是一个“囚徒困境”的问题,如果所有企业都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会达到共赢的效果。但是如果一个企业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而其他企业都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以及制度安排的前提下,依据理性经济人假设必然会诱导企业做*账,出现劣质会计信息驱逐优质会计信息的行为。若监管部门不对这样的恶劣行为进行严格惩罚,相当于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滋生的温床,会使会计造假行为更加有恃无恐。

当然这个模型并不十分精确,只是大概的一种设想,但也可以说明一些问题。要想治理会计造假问题,就可以通过设计一种制度来使不造假者的收益大于造假者的收益,比如加大对造假者的监督和惩罚力度,对不造假者进行奖励等,虽然外界惩罚机制不会改变博弈本身的原则,却可以通过改变当事人的效用预期从而改变最终的均衡结果。

3.会计信息造假的制度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具体包括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所构成。会计制度机制和会计职业道德机制可以有效约束会计行为,其中会计制度机制包括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税法、经济法、会计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包括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相对于会计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归属于非正式的内在制度,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自律机制,能够内化到财会人员的行为意志中,成为自觉遵守的规范。从会计职业道德约束机制来看,会计信息造假作为一种机会主义行为可以归咎为职业道德的缺失。目前,从对企业监管的实际效果看,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管缺少协调机制,社会经济监督的各监管主体限于本身的职能任务,所实施的监督各有取舍,而且缺少相互之间的横向配合,不能形成一个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效的整体监督体系。

四、一些关于治理会计信息造假的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会计信息造假正是企业基于成本与收益对比分析后做出的选择,是财务欺诈约束制度不足的后果,那么就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着手管理:

第一,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会计理论的研究,有效界定会计信息的产权,以保证会计准则的中立性,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根据科斯第一定理可知,会计信息作为一种稀缺有价值的资源,通过界定其产权,可以有效降低会计信息外部性造成的损失。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体现着会计信息的产权,并且因为不同会计准则会产生差异化的财务信息,企业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对会计信息拥有所有权,他们在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利用会计政策的灵活性以及会计舞弊等违法手段,侵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利益,所有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应避免产生这种行为倾向,保持准则的中立性,听取会计准则的使用者的建议。

第二,政府要增强监管力度,以加大造假成本。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在国有企业的基础上改制形成的,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大部分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时,被处罚对象一般都归于上市公司,很难具体到责任人,政府相关部门并不会对做*账承担完全责任。而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存在监管不严,缺乏透明度的弊端,例如我国《证券法》中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企业只是采用行政处罚,很难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由此造成的后果是会计造假被查处的可能性不大,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其有限的,以至于造假的收益远远大于其成本。为此政府应加大立法、监管与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同时也应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信息造假的被追究率。

第三,企业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这样才能使正式和非正式的约束制度有一个良好的实施环境和实施机制。会计信息的人为失真的原因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一方面,企业应该健全董事会制度,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明确审计委员会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管权限以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权,减少经营者粉饰财务信息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企业要完善对经营者的绩效评价指标,将公司的长远指标,如持续盈利能力作为业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之一,并注重管理者的管理风格和职业操守的培养,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加强会计队伍和审计队伍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质,使会计行为的软约束制度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一方面,我国会计人员素质整体不高,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重缺乏,当企业经营者产生对虚假财务信息的需求时,处于从属地位的会计人员很难违背经营者的意愿,这样在社会诚信环境不佳情况下,会计人员的道德内律难以抵抗会计造假所带来的巨大利益的诱惑,从而违背职业道德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的审计需求是由政府强制要求的,事务所之间为了争夺客户资源往往会开展价格战,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便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并且由于部分注册会计师自身业务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素质,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很难做到客观公正,注册会计师审计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会计审计人员队伍的建设,对会计审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强化会计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通过软约束机制防止会计信息的失真。

篇11:新制度经济学与高校专业设置探讨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与高校专业设置探讨论文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是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问题的理论。专业设置问题的实质是通过建立某种机制,以促使高校举办的委托人和代理人利益趋于一致。为达到两者利益的一致,就必须建立合理的资源配置体系。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确保高校的产权主体地位,并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对于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解决专业设置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高校;专业设置

1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著名经济学家科斯首先提出了交易费用和产权理论,然而当时并没有新制度经济学的概念。著名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第一次提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概念,并且将新制度经济学和旧的经济学理论做了如下区分:1、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研究微观经济行为;2、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是以“交易”研究经济问题的理论。埃格特森对新制度经济学又进一步做出了如下解释:新制度经济学将经济模型引入经济学研究;新制度经济学摒弃了古典经济学中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新制度经济学在传统经济学价格和数量两大维度的基础上增加了质量维度;新制度经济学进一步推进了古典经济学大众化的愿望[1]。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不断发展,芮切特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主要有以下分支:(1)产权分析;(2)交易费用经济学;(3)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政治经济学;(4)经济历史的新制度分析;(5)宪政经济学;(6)合约经济理论[1]。芮切特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定义已经非常成熟。新制度经济学将经济学理论引入制度领域,为我们研究社会经济制度打开了更广阔的视野。我们研究高校专业设置问题,主要借鉴了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分析、合约经济理论、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中,制度的变迁往往由交易费用引起,因此本论文主要论述新制度经济学中关于产权、交易费用、委托代理理论即合约经济理论的相关理论。

1.1产权理论

在传统经济学中,并没有强调产权的重要性,因为产权明确是传统经济学最基本的假设之一。科斯对于产权经济学的理论具有重要贡献,科斯关于产权的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产权的定义是没有意义的;在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世界中,产权对于经济效率具有重要的影响;政府在定义产权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德姆塞斯是对产权理论做出较大贡献的另一位经济学家,他对产权理论的贡献主要包含以下方面:1、说明了产权对资源配置影响的内在机理,产权通过引导人们使外部性内部化来引导资源配置;2、产权的归属有两个极端,即公有制和私有制,私有制天然具有较高的效率;3、产权的界定有无限性和相对性,产权包含无限的潜能;4、产权迁移发生的原因是新产权带来的收益,大于改变旧产权所造成的损失[1]。在以上两者的论述中都谈到了产权的意义、发生作用的内在机理等,但是都没有指出产权应当配置给什么人。波斯纳指出:“如果交易成本过高,其抑制了交易,产权应当赋予最珍视它的人。”科斯强调了国家在产权界定中的优势,但是其并没有说明国家和产权界定之间的联系,诺斯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1、国家作为经济人,其对产权进行原始定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收益;2、国家对产权的界定具有天然的规模优势;3、国家的权利过大时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同时也有可能损害产权主体的利益。

1.2交易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来源于传统经济学理论。康芒斯将“交易”定义为和“生产”相对应的经济活动,“生产”是人与自然的活动,“交易”是人与人的活动,“生产”和“交易”构成了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他认为交易分为平等的交易、管理的交易和限额的交易。科斯在康芒斯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了交易理论,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交易费用。研究交易费用的视角主要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本论文所研究的主要是微观角度的交易费用,因此我们在此也只对微观角度的交易费用进行简单的介绍。交易费用的微观层面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事前费用,主要是指交易发生之前的生产信息、交换信息、讨价还价的费用;二是,事后费用,即为确保交易完成所产生的费用[1]。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费用决定了制度的变迁。诺斯认为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会发生制度创新:(1)创新改变了潜在的利润;(2)制度创新成本的降低使制度的变迁变的有利了。制度的变迁受到成本、收益、市场因素和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虽然交易费用对制度的变迁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无论是诱致性变迁还是强制性变迁都存在时滞。

1.3委托代理理论

20世纪60、70年代的经济学家们因不满足于阿布德布鲁体系中的“黑箱”理论,开始研究企业内部的激励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委托代理理论随之产生。委托代理理论以两个假设为基础:(1)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不一致;(2)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经纪人”。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拥有较少相关信息,代理人拥有较多相关信息。新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关键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和治理机制问题,也就是激励和约束问题。

2高校专业设置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关系的机理分析

专业是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专业的发展要求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专业设置的问题就是高校所设置的专业能否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问题,也就是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代理人能否满足委托人政府要求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诺斯曾经说过:“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我们可以推断出:“专业设置质量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关键也在于制度因素。”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产权和交易,产权的安排对于保证公平的前提下确保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高等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分析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问题具有重要的价值[2]。

2.1专业设置与产权理论

产权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新制度经济学中产权的含义是“经济主体对财产的权利,更严格地说是一组权利,是各个相关经济主体所拥有的权利的总和”。具体到教育产权也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应当明确财产所有者的权利边界,确保财产所有者的权利的实现;第二应当明确出资者和学校法人之间的权利边界;第三教育产权的.各个权利主体是有边界的。教育作为一个准公共产品,政府和市场作为主导者时,有其边界效应。当教育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运营时,其有正外部性的特征,在权责不明确的情况下会产生“搭便车”等效率低下的问题。在高等教育中产权的界定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3]。众所周知,在高等教育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制度安排上,政府即是高等教育的办学主体又是高等教育的管理主体。我国的高等教育是中央-地方-高校的三级管理体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视角分析,在高等教育的举办中,存在政府或公众和作为高等教育管理者和决策者之间的代理-委托关系[3]。政府、公众、高校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经济人”,都有趋利避害,追求最大利益的倾向。高校作为代理人一定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不可能把保证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也就不能把保障专业设置的质量作为自己的追求。产权的存在是为了保证产权所有者的剩余索取权,但产权的明确并不能确保高等教育运行的高效。因此除了明确高等教育的产权,还需要有必要的激励,必要的激励就是剩余价值的索取。在当前的高等教育产权设计中,政府既是高等教育的所有者,又是高等教育的管理者,因此剩余价值所有权是没有意义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教育部门和高校就丧失了追求剩余价值的动机,因为政府和高校也是“经济人”,“经济人”总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高等教育举办的各个层面,各个参与主体,都存在通过某种不正当途径获取好处的欲望和动机。权利和责任需要有机统一起来,只有这样剩余价值的所有权才会对产权所有者形成反向激励。当前我国的高校的主要收入来自于政府的财政和学生收入,而政府的财政的主要依据是学生的培养层次和学生的基数,也就是说学生的基数决定了高校的收入。在这种拨款模式下人才培养的质量,专业设置的质量不会影响到高校主体的收入,也不会影响到委托代理关系末端教师的收入。而高校作为办学主体,并没有产权或是剩余价值索取权,这种权利的缺失又导致了责任的缺失。

2.2专业设置与交易成本

专业设置问题的实质就是改善高等教育的质量,也就是改变当前的高校专业设置的动机,其实质是促进新的专业设置制度的形成。制度变迁的诱导因素就是降低交易成本,节约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率,也就是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一种收益低的制度的替代。这种制度的变迁无论是强制性变迁还是诱导性变迁都涉及到旧制度的去除和新制度的维护,无论是旧制度的去除还是新制度的维护,都要确保代理费用或交易成本的降低,并形成有效的激励,使代理人享受到交易费用降低所带来的剩余价值。因此如果要确保高校提高专业设置的质量,就必须降低交易费用,并使高校主体享受到其带来的剩余价值。交易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康芒斯将交易分为三种:(1)买卖交易,在高等教育中就是学生购买高等教育服务;(2)管理交易,在高等教育中就是主管部门对高等教育的管理;(3)限额的交易,在高等教育中就是政府组织。在教育活动中的交易费用包含:(1)信息搜集的费用,即教育产品的消费者为了搜寻和教育有关的特性所花费的成本;(2)签订契约、谈判、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费用;(3)履行契约和收回教育成本的费用;(4)排他的费用,即防止其他不付费者享有教育的费用;(5)监督契约履行的费用;(6)避免违约的费用。在高等教育领域,学生或家长和高校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并且学生和家长难以对高校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当委托-代理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时,代理人作为信息的拥有方为牟取更大的自身利益,必然会使委托人的利益受损使代理的质量持续下降。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缺少必要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导致我国的高校质量参数没有准确的获取渠道,以致个别低质量的培养单位滥竽充数。因此在合理的产权安排下,高校能够获取剩余价值,交易成本的降低对专业设置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价值。

3影响高校专业设置的相关因素及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3.1教育体制和经济体制之间的联系

教育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关系表现为:一方面,由于教育具有经济的属性,因此经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教育体制;另一方面,教育的功能包含人本发展功能和社会功能,因此教育体制又能够反作用于经济体制。无论是经济体制对教育体制的影响,还是经济体制对教育体制的影响,两者之间必然有一个中介,二两者之间的中介就是教育资源[4]。教育资源作为一个非常特殊的资源,它从属与社会资源,其配置方式必然会受到社会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影响。然而教育资源又不同于其它领域的资源配置方式,因为教育不仅仅有社会化的功能,还有促进人的发展的功能,因此在教育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不仅要尊重其母体制即经济体制的运行规律,还应当尊重教育本身的运行规律[4]。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高等教育主要追求的是办学规模,这一时期的主要矛盾是办学规模的急速扩张和经费短缺之间的矛盾。我国在这一时期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办法是:一、多渠道筹集资金;二、努力挖掘高校的办学潜力,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率。在这一时期的教育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方向是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率问题,其实质是高校的办学效率问题。这一时期的学者主要运用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得出高等教育的规模是影响生均成本和高校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因素,我国高校的大规模扩招和这一理论密切相关。上述理论的实质是运用经济学的规律来解决教育问题,在这一理论的影响下形成了“综合+专项”的基本拨款模型。这一拨款制度不仅对高等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宏观影响,对高等教育的微观影响也已经深入骨髓。在这一拨款模式和高校资源来源渠道的影响下,生源量成为影响高校资源获取量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并因此导致了学校的盲目扩招和师生比例失调等问题。高校扩招的过程,实质上是用经济的规律来指导教育发展的过程。教育作为一个特殊的子领域,其不仅要尊重其母系统的运行规律,其还有自身的运行规律,违背其自身运行规律必然会导致问题的产生。资源配置是连接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的桥梁,因此,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问题的实质是:“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用怎样的方式和模式将资源配置给代理人的问题。

3.2高校专业管理问题的实质仍然是高校产权问题

首先我们假设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是符合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的。在这一假设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认为高校具有真正独立的法人地位的,这种真正的法人地位,确保高校拥有高校自身的部分产权,这一部分产权可能包含了人事权、专业设置权、财权等。产权的拥有者是具有剩余价值的索取权的,而剩余价值是建立在所获资源的基础之上。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念下,资源的获取量是建立在委托人对代理人成果评价的基础上。我国的高等教育中存在专业的设置没有充分的考证、不充分考虑自身条件、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这些问题又决定了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评价,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假设下,我国大部分高校作为独立产权主体或是代理人是不可能获得足够的教育资源的,更不可能取得剩余价值的。因此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假设下的高校,其作为经济人是不可能忽视自身的经济因素,而忽视专业设置的合理性。政府在高等教育举办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充当了主要委托人的角色。与其他“委托-代理”关系并无区别,作为代理人的高校掌握的相关信息更多,而作为主要委托人的政府掌握的相关信息更少,因此在我国用专业目录来约束高校的办学具有某种合理性。然而在合理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第三方评价以及由评价决定的资源配置水平,才是约束代理人的主要力量。制定专业目录的管理方式,虽然某种意义上推动了高校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却约束了高校的专业设置广度。事实证明这种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高校专业设置的问题,在现今高校教育资源配置模式的影响下,高校为了获取更多的教育资源或是拨款,他们在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中,有强烈的违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委托人意愿的倾向。因此高校专业管理问题的实质仍然是高校产权问题。

3.3学生或是家长的选择是高校专业设置的最终决定因素

在学生或是家长选择高校或是专业的过程中,信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信息的获取难度也决定了高等教育举办的交易费用。在高等教育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学生或是家长是最终委托人,委托人往往是信息掌握的较少者。学生或是家长往往只能通过高考志愿书、学校网站、亲朋好友的介绍等有限的渠道来了解高校或是专业,这种信息的取得方式比较容易导致选择的盲目性,如果学生或是家长想要取得更多的信息,做出更准确的决定就必须付出更多的费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追求就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委托代理效率,促进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意愿一致,在信息获取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很难解决提高委托代理效率等问题。学生或是家长不仅是最终委托人,还是教育资源的需求方,也是信息获取的较少方,因此为促进高校专业设置和学生或家长选择的一致性,信息的交流就十分必要,而信息交流的基本条件就是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5]。

参考文献:

[1]谢作诗,杨克瑞.教育制度经济学刍议[J].教育与经济,,(01):18-22.

[2]海因兹-迪特迈尔,布莱恩罗万.教育中的新制度主义[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01):15-25.

[3]王磊.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基于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及在中国的应用[J].财贸经济,2007,(08):54-61.

[4]范先佐.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M].湖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5]罗燕.大学排名:一种高等教育市场指引制度的构建―新制度主义社会学的分析[J].江苏高教,,(02):14-17.

篇12: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股票市场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股票市场

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股票市场的运用,为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途径.以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观察中国股票市场,可以看到中国股票市场在成长过程中呈现强外生性,强外生性下中国股市的筹资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是中国股市的种种制度缺陷的根源,而中国股市要矫正这些制度缺陷进行制度创新的关键是政府角色的成功转换.

作 者:陈红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60 刊 名: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DONG FINANCE INSTITUTE 年,卷(期):2003 “”(2) 分类号:F830.91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强外生性   制度缺陷   制度创新  

篇13:浅议新制度经济学为经济学发展带来的机遇

浅议新制度经济学为经济学发展带来的机遇

摘要:由于其前期的理论没有能够成功地引导广大发展中国家从贫穷走向富裕,发展经济学自20世纪70年代末起,便受到严厉的批评,学科本身则面临生存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向发展经济学的渗透,为发展经济学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已经引起了发展经济学者们的高度重视,制度内生的经济发展理论已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种流行的观点。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变化

1 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在方法论上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新制度经济学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对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论文的详细考察中发现,“其研究方法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仅仅研究现实的经济现象,不仅研究的对象是现实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条件也要符合现实;二是注重以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重视归纳,但不排除演绎;三是从边际上入手”。诺斯也强调:“历史至关重要……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的。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过去只有在被视为一个制度演进的历程时才可以理解。”这对后来运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发展问题的学者产生了深远地影响。传统经济发展理论特别是新古典理论“被过度概括模型的危险……(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对启发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环境适时并安置可变物进行详细说明而得到避免”。在现实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制度分析可允许我们“穿透”社会事实而不是远离事实的分析模式来对发展问题予以说明。同时,通过“跨文化的启发式研究”得到大量的个案积累,也“应该产生对不同的社会和文明内在的行动倾向理解水平”。

事实上,不同国别发展绩效的差异,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释,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许多情况下对发展绩效会有更大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个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对不同时空中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具有的较大异质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见。新古典主义的约束条件根本不足以表达这诸多的复杂性。传统的发展经济学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将对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文化、意识形态等制度因素给排除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克服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过度简单化倾向,而且还克服了其把经济理论置于抽象时空的历史虚无主义。

早期发展经济学家也曾就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进行过个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从总体上来把握有关变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倡导方法论个人主义,认为“对社会单位的分析必须从具体成员的地位和行动开始”,“‘社会’、‘人民’、‘企业’或‘政党’不是再被认为是‘一个像个人一样行动的集体’”。市场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动情况中的角色既面临约束也面临机会,约束和机会的存在依靠各种结构的环境所组成的要素之中”。对特定环境下个体行为的重视有可能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建立坚实的微观基础,克服结构主义微观基础建构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义过于抽象的不足。

虽然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引入制度作为分析对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义方法的“内核”,具有与新古典主义一样的静态和比较静态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诺斯和福格尔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则通过对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历史的考察,更具有动态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将静态方法用于分析发展这一动态问题的窘境。

2 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在发展的决定因素上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反贫困首先始于对制约发展因素的探讨。所以对发展决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发展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的发展经济学家依据哈罗德—多马模型和罗斯托的“起飞理论”,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和决定因素,形成了过分强调资本形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资本论”。根据这种理论,发展中国家贫困的根源在于资本稀缺。纳克斯提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和纳尔逊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则进一步展示了资本不足与发展停滞的恶性互动关系。

篇14: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企业理论比较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企业理论比较分析

内容摘要: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都探讨个人与社会分离情况下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特点,都是对传统“市场机制和谐论”的某种反思。但二者在人的基本行为假定、经济绩效准则以及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和边界、企业内部权利结构安排等企业理论的具体层面上,存在诸多不同。

关键词:经济研究论文发表,新制度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企业理论,微观经济主体

20世纪80年代起,一些学者逐渐将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介绍并引入中国(如张五常)。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中的一些范式,如“产权”“交易费用”“委托—代理关系”等,对于我国传统的企业运行机制的弊端具有较为充分的解释力,因而引起了国内经济学界较为广泛的研究兴趣。与此同时,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在企业改革中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却被忽视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年代曾被沦为某些自我标榜为“马克思主义”的极“左”思想的实现载体。因此,对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提炼出其中的精华部分,应用于我国企业运营的实践中,对推动我国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大型国际型企业集团的健康成长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新制度经济学是在对传统经济学理论困境反思的基础上兴起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科斯从研究个人的成本与收益和社会成本及收益间的差别出发,提出减少交易费用是企业产生的原因;自此以后,张五常、威廉姆森、哈特等一些新制度经济学家沿着他的思路,继续探讨企业的本质、企业能够实现交易费用节约的规模边界范围以及合理的企业内部权力安排和剩余分配结构等。马克思经济学具有深厚的古典经济学渊源,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同样也是其核心问题。虽然马克思经济学并未形成系统的企业理论,但在马克思经济学中所反映出来的许多关于企业性质、规模及其内部权力结构等方面的理论也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对传统“市场机制和谐论”的反思,都是在探讨个人与社会相分离情况下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特点,这使二者具有了可比性的基础。但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在人的基本行为假定、经济绩效准则、企业理论的具体层面上存在诸多不同,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研究,从而使企业理论体系更趋于完善。

综观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当中的企业理论,可将其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企业的性质、企业的规模或边界、企业内部的权利结构安排。因此,笔者拟从这三个方面对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企业理论进行比较。

关于人的本质和行为特点的比较

由于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以人为载体进行的,企业组织的运行也是以人的活动为基本要素的。因此在分析企业理论的具体层面之前,有必要对二者对人的本质和行为特点的`论述作一比较。将“个人”的本质和行为方式作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这是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共同特点。但在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视野里,对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带有浓重的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背景,认为人的行动受主观意识领域中的“理性”支配。尽管新制度经济学相对于传统经济学而言已进了一步,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考虑到了约束着人们行动的现实因素,并对“理性”的作用与功能范围作了一定程度的限定,但并没有超越用主观认知结构说明人们的行为选择这一基本立场;而马克思经济学则以唯物辩证的社会历史观作为理论基础,认为限制着人们的行动、规定人们行为的具体方式与特点的,是每个人现实拥有的、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他并不否认人要满足自己的需要,也不否认理性的作用,但马克思经济学在说明理性对人们行动的意义的同时,更强调理性作用的现实约束条件。因此,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真正决定人们的行动及其特点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为选择据以进行的各种约束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财富占有、交往关系以及观念意识结构等。所有这些约束条件构成行为人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可以进行理性选择的广度范围,也决定着由选择而采取相应行动的具体特点。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中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马克思经济学中人的行为特点因各自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不同,具有现实性和差异性。

第三,新制度经济学对人性的单调定义必然导致对抗型的人际交往论,而马克思经济学对人本质的理解却是多元的、与一定历史条件相结合的,是协作型人际交往论的基础。

企业的性质

企业性质研究就是要讨论企业这样一种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方式空间意味着什么?它为什么会存在?或者说它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在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这两大体系中,企业都是作为人与人之间的某种一体化经济联系方式而存在的,企业所面对的也都是市场交易。但在它们各自的理论范式中企业产生的依据是根本不同的。

马克思经济学是从生产的角度说明企业性质的。他所关注的问题是:如果一切市场交易都是依照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那么资本家在生产前后付出和得到的货币额是一样的,这根本无法解释资本家组织生产的目的。因此,只有离开交换领域进入生产领域,才能真正揭示资本,以及作为资本现实存在形式的企业的本质规定性。他认为,企业是提高私人劳动社会性的经济组织形式。一方面,在实质层面看,企业提高私人劳动的社会性有利于创造更多价值;另一方面,从形式层面看,私人劳动在企业中由于分工协作的存在提高了社会性,但在直接形式上却走向片面化,劳动者在企业生产中逐渐失去了独立完成整个产品的能力。因此,私人劳动是作为资本的形式存在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企业成了资本实现自我增值的工具。

新制度经济学从流通领域来解释企业存在的原因,认为企业是一种能够减少交易费用的人与人之间交易关系的组织形式。从科斯的“不同的要素所有人与中心缔约人之间订立契约可以节省他们之间分别订立契约的数量,从而节约了交易费用”这一说法,到威廉姆森将资产专用性程度作为说明选择企业或者其他市场经济组织形式的依据,再到詹森和麦克林将知识作为一种要素引入企业组织结构,新制度经济学在企业性质观上始终徘徊于用交易组织成本说明人与人之间组织关系存在的必然性,这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陷入困境的一个主要原因。企业作为人们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其存在理由应当从人们组织经济活动的生产性目的中寻找,而不应将流通领域内的某些特点作为企业的根本规定性。企业一体化的维系力量不是交易费用的节约,而是生产技术上的有机性。

篇15:马克思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并购动因的解释

马克思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企业并购动因的解释

对企业并购的动因进行研究开始于马克思,很多经济学学派对并购现象的产生都进行了解释,其中交易成本理论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但企业并购的动因理论迄今为止还无法形成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而事实上,不同的.购并活动背后的动机常常无法用单一的理论来解释.并购的经济实践不会停止,与此相对应的是对企业并购动因进行研究的理论也会随着并购实践的发展而深入.

作 者:胡峰 程新章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系,上海,62 刊 名:理论学习与探索 英文刊名:THEORY STUDYING AND EXPLORATION 年,卷(期): “”(5) 分类号:A81 F271 关键词:企业并购   马克思   新制度经济学  

篇16:小议新制度经济学为经济学发展带来的机遇

摘要:由于其前期的理论没有能够成功地引导广大发展中国家从贫穷走向富裕,发展经济学自20世纪70年代末起,便受到严厉的批评,学科本身则面临生存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向发展经济学的渗透,为发展经济学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已经引起了发展经济学者们的高度重视,制度内生的经济发展理论已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种流行的观点。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变化

1 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在方法论上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新制度经济学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对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论文的详细考察中发现,“其研究方法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仅仅研究现实的经济现象,不仅研究的对象是现实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条件也要符合现实;二是注重以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重视归纳,但不排除演绎;三是从边际上入手”。诺斯也强调:“历史至关重要……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的。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过去只有在被视为一个制度演进的历程时才可以理解。”这对后来运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发展问题的学者产生了深远地影响。传统经济发展理论特别是新古典理论“被过度概括模型的危险……(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对启发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环境适时并安置可变物进行详细说明而得到避免”。在现实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制度分析可允许我们“穿透”社会事实而不是远离事实的分析模式来对发展问题予以说明。同时,通过“跨文化的启发式研究”得到大量的个案积累,也“应该产生对不同的社会和文明内在的行动倾向理解水平”。

事实上,不同国别发展绩效的差异,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释,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许多情况下对发展绩效会有更大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个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对不同时空中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具有的较大异质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见。新古典主义的约束条件根本不足以表达这诸多的复杂性。传统的发展经济学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将对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文化、意识形态等制度因素给排除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克服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过度简单化倾向,而且还克服了其把经济理论置于抽象时空的历史虚无主义。

早期发展经济学家也曾就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进行过个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从总体上来把握有关变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倡导方法论个人主义,认为“对社会单位的分析必须从具体成员的地位和行动开始”,“‘社会’、‘人民’、‘企业’或‘政党’不是再被认为是‘一个像个人一样行动的集体’”。市场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动情况中的角色既面临约束也面临机会,约束和机会的存在依靠各种结构的环境所组成的要素之中”。对特定环境下个体行为的重视有可能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建立坚实的微观基础,克服结构主义微观基础建构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义过于抽象的不足。

虽然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引入制度作为分析对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义方法的“内核”,具有与新古典主义一样的静态和比较静态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诺斯和福格尔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则通过对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历史的考察,更具有动态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将静态方法用于分析发展这一动态问题的窘境。

2 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在发展的决定因素上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反贫困首先始于对制约发展因素的探讨。所以对发展决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发展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的发展经济学家依据哈罗德—多马模型和罗斯托的“起飞理论”,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和决定因素,形成了过分强调资本形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资本论”。根据这种理论,发展中国家贫困的根源在于资本稀缺。纳克斯提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和纳尔逊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则进一步展示了资本不足与发展停滞的恶性互动关系。

但“唯资本论”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即在发展中国家资本不足的同时,广泛地存在着资本低效配置和资本浪费现象。正如麦金农所指出的,“在所谓资本匮乏并且某些特定部门遭受供给瓶颈限制的经济中,普遍存在的却是过剩的未充分利用的工厂和设备。”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发挥作用。制度至关重要。”这充分说明,资本不足不是阻碍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根本原因,而恰恰是欠发达的结果。阻碍发展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不少落后国家寻租盛行,不仅使生产经营者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的动力消失,而且还导致整个经济的资源大量耗费于寻租活动,并且通过贿赂和宗派活动增加了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所有这些方面无疑大大削弱了国民经济的内在实力,并且使得发展经济急需的投资或者难以形成或者投资方向和结构受到严重扭曲。

在猛烈抨击“国家控制教条”中起家的新古典主义,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严重的“政府失灵”,正是“看得见的脚”对“看不见的手”的践踏应该对糟糕的经济绩效负责。只要政府放弃对经济的过度干预,让经济系统“获得正确的价格”,市场机制会自动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静态的最优必将最终转化为有效率的动态经济发展。而作为新制度经济学基础的科斯定理告诉我们:交易是市场的前提。在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世界里,没有适当的制度,任何有意义的市场经济都是不可能的。奥尔森也明确指出,兴盛的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够保障个人权利的制度。没有这些制度,也就没有人会积极地储蓄和投资。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则开门见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所在。因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者更确切的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3 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在发展政策上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发展中国家存在结构刚性和资本短缺的结构主义的自然主张是,利用国家的力量扭曲资源价格进行资本积累,组织对国民经济各部门进行平衡或有选择的大规模投资,以期借此走出贫困陷阱。新古典主义则认为,只要政府“使一切自由化,使一切私有化,然后呆在一边”,经济就能自然地得到发展。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制度系统。因为:①制度通过确定明确的规则,增加了资源的可得性,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因而减少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促进了市场更好的运行;②制度通过明确界定产权,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鼓励了创新和企业家的出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③制度通过建立社会活动的基本规则,扩大了人类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领域的选择机会,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发展的内涵。

特定制度的出现与否取决于对它的需求和供给,公共选择理论和“诺斯悖论”却向我们昭示:政府一方面可能通过安排激励系统来刺激经济增长,但另一方面又可能因为统治者的偏好、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等因素而导致政府维持低效率的制度安排。有鉴于此,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在促进发展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于一切。而有效率制度安排的出现要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共同作用,特别是对政府要施加严格的限制,即建立一个受限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破除了结构主义“政府万能”和新古典主义“市场万能”的幻想,为发展经济学的政策研究和取向提供了更为现实的视角。

总之,无论是在方法论上,还是从理论本身涵盖的内容来讲,新制度经济学都汲取了结构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诸多积极因素,并在自己的框架内进行了富有启发意义的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有所深化,充分反映了发展经济学微观实证化,内部各学派之间融合的发展潮流。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分析方法在经济发展理论中的地位日高,可能是发展经济学真正的复兴之路。

篇17:论新制度经济学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变化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在发展的决定因素上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反贫困首先始于对制约发展因素的探讨。所以对发展决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发展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的发展经济学家依据哈罗德—多马模型和罗斯托的“起飞理论”,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和决定因素,形成了过分强调资本形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资本论”。根据这种理论,发展中国家贫困的根源在于资本稀缺。纳克斯提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和纳尔逊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则进一步展示了资本不足与发展停滞的恶性互动关系。

在猛烈抨击“国家控制教条”中起家的新古典主义,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严重的“政府失灵”,正是“看得见的脚”对“看不见的手”的践踏应该对糟糕的经济绩效负责。只要政府放弃对经济的过度干预,让经济系统“获得正确的价格”,市场机制会自动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静态的最优必将最终转化为有效率的动态经济发展。而作为新制度经济学基础的科斯定理告诉我们:交易是市场的前提。在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世界里,没有适当的制度,任何有意义的市场经济都是不可能的。奥尔森也明确指出,兴盛的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够保障个人权利的制度。没有这些制度,也就没有人会积极地储蓄和投资。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则开门见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所在。因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者更确切的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三、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在发展政策上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发展中国家存在结构刚性和资本短缺的结构主义的自然主张是,利用国家的力量扭曲资源价格进行资本积累,组织对国民经济各部门进行平衡或有选择的大规模投资,以期借此走出贫困陷阱。新古典主义则认为,只要政府“使一切自由化,使一切私有化,然后呆在一边”,经济就能自然地得到发展。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制度系统。因为①制度通过确定明确的规则,增加了资源的可得性,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因而减少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促进了市场更好的运行;②制度通过明确界定产权,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鼓励了创新和企业家的出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③制度通过建立社会活动的基本规则,扩大了人类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领域的选择机会,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发展的内涵。

特定制度的出现与否取决于对它的需求和供给,公共选择理论和“诺斯悖论”却向我们昭示:政府一方面可能通过安排激励系统来刺激经济增长,但另一方面又可能因为统治者的偏好、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等因素而导致政府维持低效率的制度安排。有鉴于此,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在促进发展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于一切。而有效率制度安排的出现要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共同作用,特别是对政府要施加严格的限制,即建立一个受限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破除了结构主义“政府万能”和新古典主义“市场万能”的幻想,为发展经济学的政策研究和取向提供了更为现实的视角。

总之,无论是在方法论上,还是从理论本身涵盖的内容来讲,新制度经济学都汲取了结构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诸多积极因素,并在自己的框架内进行了富有启发意义的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有所深化,充分反映了发展经济学微观实证化,内部各学派之间融合的发展潮流。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分析方法在经济发展理论中的地位日高,可能是发展经济学真正的复兴之路。

篇18:新制度经济学为经济学的发展带来的机遇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为经济学的发展带来的机遇论文

1 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在方法论上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新制度经济学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对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论文的详细考察中发现,“其研究方法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仅仅研究现实的经济现象,不仅研究的对象是现实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条件也要符合现实;二是注重以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重视归纳,但不排除演绎;三是从边际上入手”。诺斯也强调:“历史至关重要……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的。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过去只有在被视为一个制度演进的历程时才可以理解。”这对后来运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发展问题的学者产生了深远地影响。传统经济发展理论特别是新古典理论“被过度概括模型的危险……(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对启发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环境适时并安置可变物进行详细说明而得到避免”。在现实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制度分析可允许我们“穿透”社会事实而不是远离事实的分析模式来对发展问题予以说明。同时,通过“跨文化的启发式研究”得到大量的个案积累,也“应该产生对不同的社会和文明内在的行动倾向理解水平”。

事实上,不同国别发展绩效的差异,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释,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许多情况下对发展绩效会有更大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个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对不同时空中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具有的较大异质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见。新古典主义的约束条件根本不足以表达这诸多的复杂性。传统的发展经济学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将对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文化、意识形态等制度因素给排除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克服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过度简单化倾向,而且还克服了其把经济理论置于抽象时空的历史虚无主义。

早期发展经济学家也曾就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进行过个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从总体上来把握有关变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倡导方法论个人主义,认为“对社会单位的分析必须从具体成员的地位和行动开始”,“‘社会’、‘人民’、‘企业’或‘政党’不是再被认为是‘一个像个人一样行动的集体’”。市场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动情况中的'角色既面临约束也面临机会,约束和机会的存在依靠各种结构的环境所组成的要素之中”。对特定环境下个体行为的重视有可能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建立坚实的微观基础,克服结构主义微观基础建构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义过于抽象的不足。

虽然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引入制度作为分析对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义方法的“内核”,具有与新古典主义一样的静态和比较静态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诺斯和福格尔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则通过对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历史的考察,更具有动态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将静态方法用于分析发展这一动态问题的窘境。

2 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在发展的决定因素上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反贫困首先始于对制约发展因素的探讨。所以对发展决定因素的求索一直是发展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的发展经济学家依据哈罗德—多马模型和罗斯托的“起飞理论”,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和决定因素,形成了过分强调资本形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唯资本论”。根据这种理论,发展中国家贫困的根源在于资本稀缺。纳克斯提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和纳尔逊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则进一步展示了资本不足与发展停滞的恶性互动关系。

但“唯资本论”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即在发展中国家资本不足的同时,广泛地存在着资本低效配置和资本浪费现象。正如麦金农所指出的,“在所谓资本匮乏并且某些特定部门遭受供给瓶颈限制的经济中,普遍存在的却是过剩的未充分利用的工厂和设备。”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发挥作用。制度至关重要。”这充分说明,资本不足不是阻碍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根本原因,而恰恰是欠发达的结果。阻碍发展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制度缺陷。不少落后国家寻租盛行,不仅使生产经营者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的动力消失,而且还导致整个经济的资源大量耗费于寻租活动,并且通过贿赂和宗派活动增加了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所有这些方面无疑大大削弱了国民经济的内在实力,并且使得发展经济急需的投资或者难以形成或者投资方向和结构受到严重扭曲。

在猛烈抨击“国家控制教条”中起家的新古典主义,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严重的“政府失灵”,正是“看得见的脚”对“看不见的手”的践踏应该对糟糕的经济绩效负责。只要政府放弃对经济的过度干预,让经济系统“获得正确的价格”,市场机制会自动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静态的最优必将最终转化为有效率的动态经济发展。而作为新制度经济学基础的科斯定理告诉我们:交易是市场的前提。在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世界里,没有适当的制度,任何有意义的市场经济都是不可能的。奥尔森也明确指出,兴盛的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是那些能够保障个人权利的制度。没有这些制度,也就没有人会积极地储蓄和投资。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则开门见山地指出: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所在。因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者更确切的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3 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在发展政策上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发展中国家存在结构刚性和资本短缺的结构主义的自然主张是,利用国家的力量扭曲资源价格进行资本积累,组织对国民经济各部门进行平衡或有选择的大规模投资,以期借此走出贫困陷阱。新古典主义则认为,只要政府“使一切自由化,使一切私有化,然后呆在一边”,经济就能自然地得到发展。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制度系统。因为:①制度通过确定明确的规则,增加了资源的可得性,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因而减少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促进了市场更好的运行;②制度通过明确界定产权,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鼓励了创新和企业家的出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③制度通过建立社会活动的基本规则,扩大了人类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领域的选择机会,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发展的内涵。

特定制度的出现与否取决于对它的需求和供给,公共选择理论和“诺斯悖论”却向我们昭示:政府一方面可能通过安排激励系统来刺激经济增长,但另一方面又可能因为统治者的偏好、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等因素而导致政府维持低效率的制度安排。有鉴于此,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在促进发展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于一切。而有效率制度安排的出现要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共同作用,特别是对政府要施加严格的限制,即建立一个受限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破除了结构主义“政府万能”和新古典主义“市场万能”的幻想,为发展经济学的政策研究和取向提供了更为现实的视角。

总之,无论是在方法论上,还是从理论本身涵盖的内容来讲,新制度经济学都汲取了结构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诸多积极因素,并在自己的框架内进行了富有启发意义的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有所深化,充分反映了发展经济学微观实证化,内部各学派之间融合的发展潮流。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分析方法在经济发展理论中的地位日高,可能是发展经济学真正的复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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