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离婚制度的发展优秀论文

时间:2023-07-18 07:46:03 论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谈我国离婚制度的发展优秀论文(共14篇)由网友“没事就喝姜丝粥”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谈我国离婚制度的发展优秀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谈我国离婚制度的发展优秀论文

篇1:谈我国离婚制度的发展优秀论文

谈我国离婚制度的发展优秀论文

一、我国高离婚率的现状及产生的危害

目前,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离婚动荡期。据不完全统计,从到,我国离婚率连续七年递增。“离婚率的提高,反映了社会发展与时代进步给个人生活带来更多的选择机会与自由空间,同时也带来了人际矛盾与情感风险。”青少年心理教育专家陈一筠曾这样表示。 二、现行《婚姻法》对高离婚率的原因分析 三、我国现行婚姻制度在保护女性方面的不足之分析

二从中国古代“三不去”制度看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女性权益的保护性规定较少

我国古代离婚制度中设立了“三不去”制度,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先贫贱后富贵,不去。具体的含义是:女方在嫁娶的时候有婆家,婚后没有婆家时,男方不得休妻;为公婆守孝三年,男子不得休妻;婚后男方先贫穷之后变得富裕,男子不得休妻。虽说当时的离婚是一种完全由男性主导下的单边主义的离婚模式,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但“三不去”制度也体现出了古代在专制主义下对女性权益的一种保护。

再来看一下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在形式上明确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是我们依然不能说女性在社会地位上,特别是经济地位上就已经和男性完全平等。由于女性在身体生理上的局限性,使得其在大多数情况下在经济地位上是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在女性要承担生育上的任务时,其在就业等方面的弱势地位就显得更加明显。这样就可能造成一种情况:女性为整个家庭付出了很多,由于在离婚时却只能分到很少或是无法分到财产,使很多女性在婚后生活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判决离婚的话对女性的保护十分不利。虽然婚姻法中也有离婚后经济帮助制度,但由于缺乏科学的框架,实际上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而我国的《婚姻法》恰恰对在这个方面的规制较少。只在《婚姻法》第34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他方面却再也没有什么硬性的规定。这样对一些在婚后变得有钱有势的男人抛弃自己的妻子的现代“陈世美现象”就显得没有办法,只能靠道德来进行约束。

另外,正如前面提到的婚外情成为我国婚姻的“最大杀手”的情况下,这时候如果双方要求离婚,特别是在男性对婚姻不忠的情况下,《婚姻法》对于过错方(这里主要是指男性)的惩戒力度较小,使其离婚的成本较低,只是规定了男方向生活困难的女方进行适当补偿的制度,女方可以向婚前有过错的男方进行索赔,但是这些补偿或是赔偿是否能够满足女方的婚后需要却是很难判断,而且还要面临一个执行难的问题。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现阶段我国《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力度的有待加强。

我国《婚姻法》第32条后面列举了几种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况,是我国实施离婚列举主义的体现。但是,这种列举却是不完整的:没有对一些不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况进行列举。我们可以借鉴古代的“三不去”制度对现在出现的这类行为进行规制,对现阶段一些离婚极不利于女性的情况规定不得准予离婚,或男子在某一个时间范围内不得与女子离婚,以更好地维护女性的权益。

三、离婚“破裂主义”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我国高离婚现状和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我国在新《婚姻法》颁布时确立了离婚适用感情“破裂主义”的原则。考虑到当时新婚姻法实施时的状况,这一原则在解放妇女的婚姻观念,推动我国婚姻制度的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其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现在各个社会各个领域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单纯靠“破裂主义”原则已经不能很好地规制我国现阶段这种高离婚率的现状。

从内容上讲,单纯的“婚姻破裂主义”原则不能有效地包括婚姻的全部内容。婚姻生活不单单包括感情问题,一个完整的婚姻还应该包括经济因素、家庭因素、性生活等一系列要素,而单纯使用“破裂主义”原则将这些因素都排除在外。《婚姻法》对于感情破裂原则规定在第32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

应准予离婚。在我国现阶段经济还不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婚姻是不可能摆脱物质生活条件的,而女性现阶段在政治、经济、升学、就业方面还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这种弱势地位再以“感情破裂”主义原则来规制离婚时,其表现得尤为明显,就有可能为男方在离婚时推托自己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寻找借口。比如女性为家庭付出了很多之后,男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请求与女方离婚,这时候女方迫于生计,或是离婚后会使女方的生活陷入严重的困境,不愿与男方离婚。这时根据婚姻“破裂原则”就只能判决双方离婚,这十分不利于对于女方的保护。况且,对于感情上的问题,本来就难以认定,在司法操作的过程中会遇到种种问题,法官判案的随意性大,也间接导致了现阶段的高离婚率。

现阶段,应该对《婚姻法》中离婚原则进行补充性修改,在保留离婚“感情破裂”主义的原则下,适当增加一些其他因素,如将经济因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进行考虑,以适应当前调整离婚率的要求。

四、结论

面对现阶段的高离婚率和对于女性保护的需求,我国《婚姻法》应当做出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借鉴古代的“三不去”制度,对一些不得准予离婚的情况也进行一定范围的罗列,在保持离婚“破裂主义”原则的基础上,增加其他因素。这样采取婚姻“破裂主义”为主,以其他原则相补充,再通过列举的方式对不准离婚的情况做出硬性的规定,才能够更好地在高离婚率下实现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

篇2:试析我国离婚抚养制度的构建

试析我国离婚抚养制度的构建

论文摘要: 婚姻关系是整个社会关系中一种重要的以家庭为载体的个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进步的同时,带来思想观念的开放以及婚姻缔结自由理念的进一步开放。伴随而来的结果就是离婚率在我国已经居高不下,根据这种现实环境,如何处理好离婚后的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集中探讨我国离婚抚养制度的构建。

论文关键词: 离婚 抚养制度 婚姻

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任何一方没有特殊原因,都应该接受这一约定带来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夫妻双方因履行孩子抚养费承担协议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

一、离婚抚养概念简析

在探讨建立我国的离婚抚养制度之前,我们应该先对“抚养”这一概念进行了解。在我国,抚养、扶养、赡养是三种不同形式的权利义务形态,它们分别指的是不同主体之间在权利义务上的划分关系。从狭义的角度来看,这三个词之间各有自己指代的对象,但是从现代汉语的广义上来看,广义的抚养,在内涵上包括了扶养与赡养两种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离婚案件里,无论是抚养、扶养还是赡养权利的体现,往往与经济利益的划分有着直接的关联。所以,在我国的婚姻制度中,采取广义的抚养概念,来构建相关的法律制度并无不妥。本文中所说的离婚抚养制度,也是在这一广义概念的基础上予以展开。

对于婚姻关系的调整,我国主要集中规定的《婚姻法》的条文及其相关解释中,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法》调整的对象对于整个社会家庭关系的构建与维护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在208月出台的解释三,体现了在现实环境的影响下,婚姻法也在不断的做着调整。如何缔结婚姻关系,维护夫妻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以及终结婚姻关系后夫妻既有权利与义务关系之间的分配和调整等,都是《婚姻法》关注的重点和对象。离婚抚养制度的构建,其贯彻和体现的是法律精神中的一个重要的价值理念——平等。在民法中就是公平正义,具体到离婚后的抚养制度中,就是指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夫妻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以后由于分工不同可能会产生一种直接的经济利益价值的体现差异,这种差异的出现就会使得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利益分配问题上出现一个弱势群体,离婚抚养制度的构建,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为了实现夫妻双方利益关系的平衡,这种平衡包括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投入的劳动、创造的财富等。在学界,对于“离婚抚养制度”的另一种称呼就是“离婚抚养给付制度”。其具体含义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针对其经济上的收入的不平衡以及在婚姻当中合理的投入在双方离婚后给予适当合理补偿的法律制度。

抚养制度的构建,并不是我国的首创,从世界范围来看,在终结婚姻关系以后都会出现利益的补偿与均衡问题。这种制度的存在是为了使夫妻双方在结束婚姻关系成为独立个体的时候能够有独立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从个体利益的保障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并且,在现实的环境下,弱势群体不再单单是指女性,社会环境的多样化使得男女角色的配置也有了更多的选择,所以,构建科学的离婚抚养制度,对于整个社会的进步而言是一种必须。

二、现行法律对离婚抚养制度的规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离婚抚养制度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完整的体系和制度,仅仅是在一些民法的纲领性原则和《婚姻法》的零散条文中有相关规定。现行《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4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当前对于终结婚姻关系后夫妻关系的利益均衡做出的最为明确的两项规定。除此以外,在年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中,对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认定、不动产所有权的权属确定之间有了更多的规定。尽管如此,从现有的条文我们可以仍然看出,在当前的夫妻之间的抚养关系,仅仅限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利益的划分也是在双方在婚姻关系终结之时做出,在婚姻关系结束以后,夫妻之间就不再存有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离婚抚养制度从法学原理来看,并无不妥。因为一旦双方在婚姻关系终结之时对权利义务做出了明确的划分,从保护个体当事人生存发展的角度考虑,结束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保证独立个体更好的自我发展。这在国际上也是一种通用的方法。但是,在我国,这种离婚抚养制度存在弊端的原因在于,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在婚姻缔结之前双方少有婚前财产协议,这是一个民族的传统意识所导致的。这就使得,对于弱势群体的部分,由于缺乏婚前财产协议,在离婚程序中如何全面的保障其权益就受到了挑战。所以,在我国夫妻离婚抚养制度的构建必须在考虑国际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环境。单独的两个条文无法对夫妻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科学的界定与划分,这是我国现存离婚抚养制度的重要缺陷。既没有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同时也没有保障当事人之间的合法个人利益。

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篇3:浅析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研究

浅析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是指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是离婚救济制度的一种。它的主要作用更好地引导离婚一族的婚姻价值取向,使他们更慎重地对待离婚,从道德的层面上来维系婚姻的稳定。离婚经济帮助在解决离婚经济纠纷问题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论文关键词离婚经济帮助制度 双要件主义 住房帮助 帮助的变更与终止

一、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适用条件的有关规定过于苛刻

1.我国现行法对“生活困难”的认定采取绝对主义的标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生活困难是请求经济帮助的前提条件,即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在离婚后,没有生活住处。在此“生活困难”仅指在离婚后依靠分得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况。对绝对困难标准的坚持缩小了经济帮助权利主体的范围,使不少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在离婚前后生活水平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严重影响其个人发展的离婚配偶一方无法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从而降低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对离婚时处于弱势一方的救济力度,限制了该制度之作用的充分发挥。

2.立法上采取“单要件主义”。即《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仅仅强调了生活困难一方需要帮助时就有权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对经济帮助的提供是否以对方具有相应的帮助能力为条件没有明确规定,容易产生不同理解。

(二)住房帮助的规定难以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困难。”

篇4:我国清洁发展机制制度研究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制度研究

摘要: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下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激励机制之一.本文从实践出发,结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规定,重点分析了我国现行清洁发展机制制度中对碳减排一级市场交易参与者的资质要求,对经核证减排量所有权转让的`限制及指导价格政策三大问题,进而对应如何完善我国的清洁发展机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作 者:刘畅  作者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州,510620 期 刊: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Journal: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年,卷(期):, 35(2) 分类号:X3 D912.6 关键词:清洁发展机制    碳减排交易    经核证的减排量   

篇5:我国古琴琴歌的发展演变优秀论文

我国古琴琴歌的发展演变优秀论文

摘要:作为我国传统文化当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古琴琴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阶段逐渐成为了一种独具特色的艺术形态, 对其艺术特征的研究尤为重要。本文分别从萌芽时期、成型时期、发展成熟时期以及走向衰落的时期等不同历史阶段的古琴琴歌艺术特征进行了详细解读, 旨在为关注这一领域的人士提供一些可靠的理论信息, 为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发展文化强国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古琴琴歌; 儒家思想; 琴曲曲调;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各界对于我国传统文化, 特别是古琴等传统乐器演奏等方面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作为人类表达情感的一种较为直接的方式, 歌唱艺术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担任着重要角色。在对中国古代声乐表现形式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可以发现, 在《诗经》和《下里》等民间歌曲当中都有着古琴琴歌发展的影子,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是一项较为可行的方案。

1 萌芽时期古琴琴歌艺术特征

在对古琴琴歌发展领域的研究过程中可以得出, 最早的古琴琴歌产生于哪一时期、为何产生、作品的内容以及演唱者的身份都是什么已经无法得出确切的结论。因此, 笔者通过对先秦时期的文化艺术作品进行研究发现, 这一时期的我国音乐艺术作品“乐”是一种综合了歌曲、舞蹈和声乐等多种形式为一身的艺术表演种类。特别是在规模较大的仪式或者庆典当中, 人们通过乐器演奏或者祭祀舞蹈等形式, 祈求五谷丰登, 神灵保佑。例如, 在《奋五谷》、《韶》、《大夏》等都是古代祭祀和庆典当中的乐舞表演形式。在《尚书》当中有关于乐舞表演的记载“戛击鸣球”、“诗永志, 歌永言, 声依永, 律和声”等都体现了在古代乐舞表演当中, 乐器表演与声乐表演的`联系十分紧密。当在重大节日庆典当中进行声乐和舞蹈的表演过程中, 都会以古琴琴歌作为伴奏。此时的乐器表演是一种依附在歌曲表演当中的一种形式, 并没有单独发展成为乐器表演节目, 此时的古琴琴歌被称为“弦歌”。先秦时期的人们对于表演的方式、歌唱的技巧以及歌唱者的情绪特征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和研究, 并且在长期的历史实践当中总结出了一套较为系统和完善的歌唱乐器表演体系, 用于进行声乐教学, 声乐理论发展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 对于当时的弦歌, 即古琴琴歌产生了较为直接的影响, 促进了独立体系古琴琴歌的萌芽[1]。

2 成型时期的古琴琴歌艺术特征

随着古琴琴歌的产生和发展, 人们开始更加倾向于用此种形式来抒发自己的感情, 并且经历了较为动荡的先秦时期, 秦汉统一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相对安宁的局面, 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人们进行艺术创作, 实现文化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之,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 中原地区的文化和艺术与周边地区各个民族相互融合发展, 取长补短逐渐形成了一种多元化的文化氛围。魏晋时期的文人较为洒脱和开放, 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多个方面的共同作用下, 古琴琴歌逐渐进入到了新的历史时期。与先秦时期的古琴琴歌艺术特征不同的是, 古琴琴歌逐渐从上层社会较为宏大和隆重发展状态进入到了下层平民百姓的生产和生活当中。特别是在文人陶冶情操和感时伤怀之时, 古琴琴歌作为一种全新的情感表达方式, 为人们在抒发自己内心真情实感提供了新的途径。在这一时期当中, 古琴琴歌的艺术特征主要体现在了两个方面, 其中一个方面是古琴琴歌从声乐和舞蹈表演的伴奏当中逐渐脱离出来, 并且发展成为了一种相对稳定和独立的艺术表现形式, 但其仍然与民间音乐保持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且魏晋时期的文人士大夫阶层逐渐稳定, 古琴琴歌成为了文人墨客们寄托情感畅意抒怀的最佳途径[2]。

3 发展成熟时期的古琴琴歌艺术特征

进入到唐宋时期, 古琴琴歌迅速发展, 在这一时期有一大批优秀的古琴琴歌艺术家对其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例如, 董庭兰、赵耶利以及颖师等都是当时优秀的古琴家, 在他们的大力推广和带动下, 唐宋时期的古琴琴歌得到了十分迅速地发展。此时流行的作品有《昭君怨》、《颐真》、《风雷引》、《阳春》、《白雪》等。此时的古琴琴歌演奏技巧以及音乐艺术的表现力都得到了全面地提升。在《新唐书》当中记载的:“唯弹琴家犹传楚汉旧声。”体现了当时的文人将传统的艺术文化领域与民间流行的其他种类的音乐做了明显地区分, 古琴琴歌成为了文人们心中雅乐的代表, 并且也成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古典风韵。同样, 唐宋时期流行唐诗和宋词等形式的文化作品也是在古琴琴歌发展推动下逐渐形成的,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唐代诗人李白的作品《襄阳歌》和《水龙吟》, 以及诗人王维的作品《送元二使安西》。《阳关三叠》又被成为《渭城曲》或者《阳关曲》, 今天流行的《阳关三叠》的曲调版本是在明代后期所形成的, 根据相关领域的研究专家考证, 在明代初期有文人撰写的《浙音释字琴谱》当中, 保留了《阳关三叠》曲调, 并且其在形式和风格上都与唐朝当时的古琴琴歌风貌较为类似。

4 走向衰落时期的古琴琴歌艺术特征

随着朝代更迭, 在明清时期古琴琴歌发展逐渐走向了衰落。虽然这一时期的经济政治发展较为迅速, 在此种环境的推动下, 文化领域当中出现了印刷出版业为音乐的传播和发行都带来了较为有利的条件。但是与此同时, 明清时期的古琴琴歌演奏乐器发展却出现了衰亡的趋势。部分文人雅士对于古琴琴歌的发展和演变形式持有反对意见, 加之此时的古琴琴歌在创作上采用了一字一音的形式, 在与琴曲搭配演唱的过程中, 会出现较为生硬的感觉, 无法直接传达出古琴琴歌的艺术性和优美性, 使得古琴琴歌的艺术魅力大大降低。明清时期还有许多古琴家反对琴歌的演唱形式, 他们更加推崇无词纯器乐演奏形式, 对于古琴琴歌的进一步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 结语

综上所述, 在我国传统音乐发展的过程中, 古琴琴歌始终伴随着传统音乐的兴起、发展和演变, 在长期历史发展阶段, 始终与我国文人社会和知识阶层具有着紧密的联系。古琴琴歌不断丰富和发展, 使其自身更加具有文人文化的特征, 但是最终在明清时期, 由于创作手法等方面的问题, 导致了其逐渐衰落。现代学者和古琴琴歌专家在传统的古琴琴歌发展脉络当中, 继续进行创作, 最终使其焕发出新的生机。

参考文献

[1]冉平.浅谈琴歌《阳关三叠》[J].戏剧之家, (11) :78.

[2]童雪倩.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特点以及在琴歌中的表现――以琴歌《秋风词》为例[J].群文天地, (19) :177.

篇6:我国民商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摘 要]民商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制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是我国完备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方面。

民商法的发展是与社会经济生活紧密相连的,加强民商立法建设、完善民商法律制度是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当务之急。

文章通过分析我国民商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完善我国民商法制度的策略,以期完备我国的法律体系,规范民商事活动。

[关键词]民商法;制度;问题;完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民商法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和内在规律的反映。

我国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核心是以民商法为基础的,民商法直接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是社会主义市场发展和进步的基本保障。

目前,我国通过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改造和对世界民法思想的借鉴,已经初步建立了民商法体系,但与现代法律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因此,研究我国民商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对于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民商法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

我国民商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最基础的法律制度,但是现行的民商法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民商法制度老化

很多民商法制度制定于改革开放前后,较多地反映了计划体制的特征和要求,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民商法制度日益老化,现行民商法制度没有从根本上对传统行政体制制度进行彻底地改革,对于现今形势的市场经济不能完全适用。

普遍存在“市场经济行为超前、国家立法滞后”的现象,很多法律法规还不能够完全的落实推行,现行的民商法制度明显落后于我国现代法制建设的需要,由此导致了很多不规范的经济行为的存在。

(二)立法体系散乱化

由于民商事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法律规定过于粗疏和体系不健全,现行民商法的立法体系散乱,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

国家陆续发布的法律法规存在很多含糊其词的地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时之需,弥补了某些法律制度的空白,但是国家为了解释和澄清法律规定而发布实施的条例、细则、办法、意见等名目繁多,具有着很大的散乱性,甚至制定出的某些规定之间相互矛盾或重合,在相同民商事关系的确立上出现了多次立法的现象,不利于彻底解决民事关系纠纷与商事关系纠纷的问题。

(三)立法倾向行政化

现行民商法的行政化倾向严重,一方面许多民商法立法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如土地法是以《土地管理法》的形式出现的;另一方面在现行民商事法律制度中包含许多行政法律规范, 如《民法通则》中关于罚款、扣留的规定。

大部分民商事立法是由行政部门负责起草,对正确实施民商法律制度产生了消极影响,也一定程度上桎梏了民商事权利的行使。

二、完善我国民商法制度的策略

民商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上述我国民商法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下文从加强民商法创新、调整民商法体系、建立民商法机制提出了完善我国民商法制度的策略,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民商法创新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广泛运用,我国立法机构应转变法制观念,加快民商立法,加强民商法的创新,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完善我国民商法制度,民商法理论研究应起到先导作用,在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为目标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民商法创新的研究,尽量缩短立法相对于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尽可能地将法的内容规定得明确、具体,消除民事立法粗疏所带来的种种弊端。

(二)调整民商法体系

我国民商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需要明确地认识到调整民商法体系的重要性,调整好民商法体系中各种法律法规的关系。

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还必须摈弃应急式的立法方式,尽量改变法规“大而不细”等粗枝大叶的立法弊端。

在原有的立法基础上,改变传统立法的粗疏,制订出一个关于民商立法的总体规划,使各类法律法规相互协调、相辅相成。

(三)建立民商法机制

民商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步和发展的基础,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市场经济中的法律能够公正有效地运行,必须建立健全民商法的运行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效率。

在立法体制上应进一步完善民商法的立法,加快立法步伐,规范的民商法的法律体系,加快民商法立法“去行政化”的进程,以建立一套与国家运行发展机制相适应的立法机制。

司法机关应保障民商法法律运行机制的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扰,保证民商法有效公正地运行,进而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三、结语

总之,民商法制度对于规范民、商事主体的活动与行为,调整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立现代民商法,培养公民现代法治观念,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阶段我国民商法法律体系的框架

已基本形成,只有不断完善和发展民商法制度,健全民商法制度法律体系,创造良好的法律运行环境,才能使民商法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与运行之中,保障我国公民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促进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徐学鹿,韩昌泰.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J].法学杂志.,(03).

[2]张德峰.从民商法到经济法:市场经济伦理与法律的同步演进[J].法学评论.,(03).

[3]陈少华.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法制与社会.2012,(03).

篇7:我国民商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摘 要]民商法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尤其对市场交易产生重要影响。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法律制度将面临着一些全新的挑战,那么如何对民商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则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民商活动;民商法律;法律管理体系;经济发展

前言

民商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发展目的和利益而行使的相关权力,只有进一步进行发展规范,才能去发展国家相关的民商法,只有不断鼓励公平竞争的方式和积极上进的法律制度,民商法才能在国家的法律体制当中真正处于一个进步、主导的地位,所以可以对国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民商法律制度将面临着全新的问题,中国的民商法甚至还出现了与民商事单行法并存的局面,所以如何进行民商法律制度改革,将会是我国当前法制建设重要的内容。

一、我国民商法制度的相关概述

民商法律制度是国家为了进一步达到经济目的,并逐步实现利益而行使的相关权利,只有真正建立公平竞争的发展轨道,才能鼓励并建立向上的法律制度。

篇8:影响我国教育发展的制度原因

影响我国教育发展的制度原因

南方周末     -01-05     杨东平

我国当前出现的种种教育不平等,主要是由其发展状态决定的:经济落后导致教育的有效供给不足,经济、文化的不平衡发展导致巨大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贫富分化,重男轻女的文化传统导致女童教育的薄弱,等等。这一现实是历史形成的,并将会在我国长期存在,只能通过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才能逐步加以解决。

在这一实际国情中,值得重视的是导致教育不平等的制度性原因。政府公共政策的不同取向或偏差,往往会加剧现实中的教育不平等;同时,相对于缩小历史形成的发展差距而言,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来增进社会公平,更为容易实现。因而,认识和调整这一制度性因素,应当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这种制度性的不平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教育资源配置不公、教育政策和规则不公。

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

对于历史形成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巨大发展差距,教育资源配置应当体现:一是注意规则的公平,以不再继续扩大差距;二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向落后地区倾斜,以主动缩小地区间的差距。1949年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运作中,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的状况已有所改变,但改革开放之后,各地的发展差距又拉大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

重点学校制度

层层设置的`重点学校制度,加剧了基础教育领域内部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在地区内、区域内学校之间差距的拉大,甚至是人为地制造差距,造成了一大批基础薄弱的“差校”。重点学校绝大多数设在城市、城镇,从而有利于城镇学生的升学。这种把学校、学生分为不同等级,为了选拔少数“尖子”,而使多数儿童的利益受损的强烈竞争性的教育,是违背义务教育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应试教育”的制度基础,目前正在纠正之中。但公立学校之间业已形成的巨大差距,已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

教育政策中的“城市取向”

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结构、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形成了一种忽视地区差别和城乡差别的“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国家的公共政策优先满足甚至只体现城市人的利益,例如过去的粮油供应政策,就业、医疗、住房、劳保等各项社会福利等等。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这一思路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但作为一种思维定势,它依然潜存于社会决策之中。对此应当有相应的认识并设法予以矫正。

例如,无视城市和农村儿童、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儿童在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上的巨大区别,主要以城市学生的学力为依据制定的全国统一大纲、统一教材和统一标准,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学生无疑是很不公正的。多项调查表明,导致农村学生流失辍学居第二位的重要原因(仅次于经济负担),是由于教学难度过高,致使许多学生难以胜任,成为学业的失败者。这一“规则的不公”导致了在受教育机会上“起点的不公”。其背后,正是“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作祟。

高等教育入学机会

我国现行的统一高考制度,具备了形式上的公平---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但由于实际录取学生采取分省定额划线录取的办法,各省市区的录取定额并不是按照考生数量平均分布的,而是按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优先照顾城市考生的准则,因此出现同一份考卷,各地录取分数线的极大差异,从而加剧了原本已经存在的城乡之间的教育不平等。

,太原市中专录取分数线,非农村学生为376分,农户生按不同区划分别为532分、529分,最大差距达156分,引起强烈不满。近年来各省市高校录取线的极大差距,也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教育腐败

由于在我国教育资源仍然属于短缺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长期被认为是“一方净土”的教育,也受到社会腐败行为的侵扰。同时,在教育领域部分引入市场经济机制、扩大学校自主权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也导致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出现了不择手段追求经济利益的腐败行为。

这种腐败集中表现在对公平竞争的升学考试制度的破坏上,通过权力和金钱的交易,换取短缺的教育资源。其中一类是所谓的“条子生”,通过某种特权进入学校(重点中小学、大学和成为研究生)。第二类是“缴费生”,不符合入学标准,但通过花钱买分数取得入学资格。在“缴费生”中,更有一部分是利用公款上学的,例如目前蔚然成风的领导干部读博士,大学设“博士研究生班”。第三类是“学校利益集团”,例如高考中揭发出的湖南隆回一中保送生作弊案,假保送生皆为学校领导和教师子弟。在各级教育中,本校教师子弟在入学时享有某种优惠,已是普遍现象。

严重的腐败行为加深了我们对教育公正问题的认识。就高考制度而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等一些通行的制度正在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是十分发人深省的。

此外,一些政策、制度安排不当,也是造成地区之内、阶层之间教育差别的原因。例如,由于农村基础教育管理权限下放到县以下,致使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拉大,部分贫困地区的乡级财政则无力支撑基础教育。又如教育收费问题,教育费用过高,成为制约农村教育发展和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严重问题。

篇9:把握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逻辑

内容提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清晰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法理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不忘合作初心、共担时代使命,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应有贡献。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各民主党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把握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法理逻辑,不忘合作初心、共担时代使命,把这一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历史逻辑:新型政党制度伴随中国人民站起来正式确立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种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人和各民主党派合作智慧的结晶。回顾历史,民盟就是在与中国共产党共克时艰中不断坚定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的决心。1948年1月,民盟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正确的政治路线,接受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公开宣布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共同致力于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了包括民盟在内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这标志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公开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揭开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建国的序幕,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胜利召开,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正式确立。

可以说,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伴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多党合作、民主协商发展起来的,是伴随中国人民站起来正式确立的。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建立和发展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与各民主党派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这个大目标下共同奋斗,使近代以来饱经磨难的中国人民终于站立起来。各民主党派在探索救国道路上自觉而郑重地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正确的选择。

实践逻辑: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中日益彰显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和实践,愈发呈现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巨大优势,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能够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能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共同目标激发同心同向,整体利益统合各方利益。习近平同志指出,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的私人利益,追求的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追求的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人民认定中国共产党是自己利益的忠实代表,愿意跟着中国共产党走。各民主党派虽然来自不同界别,但都追求国家发展、民族进步。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和情感基础。特别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提出,极大激发了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动力。近年来,各民主党派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比如,至,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平均每天有3.7万人走出贫困,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对同期全球脱贫的贡献率高达70%。这些成绩的取得,也有各民主党派的积极贡献。

协商民主实现集中领导与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在一些西方国家,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政党经常陷入恶性竞争,形成否决型政体,出现前任建房、后任拆梁的现象,甚至把丑化、贬斥对手作为吸引眼球、获取支持、树立政绩的手段。各利益集团都把自己的利益摆在最优先地位,对于对立利益集团的要求则予以排挤打压。中华文明自古就提倡以和为贵,主张不同因素之间的协调平衡,将注重合作融合、反对分立对抗作为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原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画出“最大同心圆”。我国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广泛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大大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政策的连续性有利于长远发展,有效避免短视和折腾带来的巨大成本。解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往往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新中国成立不到70年的时间里,我国发展之所以能取得显著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避免了政党相互倾轧造成政局不稳或政权更迭。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长期稳定领导,积极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通过长期稳定执政,中国共产党具备高度的社会整合能力,带领中国人民通过制定和实施五年计划(规划)成功解决了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又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体现出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事实胜于雄辩,成就赢得瞩目。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动实践中日益彰显。

法理逻辑:新型政党制度的法治保障日渐完善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中共中央法规和文件为主体、以相关配套政策为辅助的制度框架体系,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有效运行、发挥效能提供了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均有明确规定。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修订的政协章程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指出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强调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些法律制度规定,不仅完善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而且在法理上明确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秩序框架和行为准则。

回顾历史,从“八字方针”“十六字方针”到“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从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到习近平同志提出“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在坚持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主要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与时俱进。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制度,使参政党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深化多党合作理论研究,建立健全多党合作的制度规定,使多党合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不断提高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效能。

历史和实践证明,我国政党制度建设必须从国情出发。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大国来说,没有比国家安定更大的利益。在历史与现实的对比中,我们深刻感悟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各民主党派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建设,不忘合作初心、共担时代使命,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应有贡献。

【思想宣传范文】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并强调要“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4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是开启和推动改革开放的强大思想武器。

改革开放缘于解放思想的先导

40年前的改革开放,是从那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开始的。它冲破了“两个凡是”的严重束缚,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党和国家实现历史转折迈向改革开放新时期作了思想准备,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在此基础上,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发展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

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伟大成就,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又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生产力还不发达的条件下展开的。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和背景,决定了开启改革开放的艰难和复杂,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成为推动改革开放的关键一环。正如邓小平当年指出的:“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这是毛泽东同志在整风运动中反复讲过的。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表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每一次重大突破,社会主义实践的每一次历史性飞跃,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进行理论创新的结果。不进则退,不进则亡。

实践证明,解放思想是开创事业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真理标准的确立,回归了马克思主义,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人们的思想从长期“左”的禁锢和教条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能够觉醒、敢于觉醒、持续觉醒的强大思想武器。

解放思想必须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

改革开放,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前人没有做过,无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无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许多问题在经典著作中也不可能找到明确的答案。这就需要在解放思想、推动改革中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检验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勇于和善于进行理论创新的党,非常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在以苏联经验为“鉴戒”,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毛泽东就郑重向全党提出:“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他们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邓小平也反复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不开动脑筋,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40年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解放思想的过程,就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的过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步伐大大加快,中国共产党站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相结合的高度,深刻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刻审视时代特点并借鉴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大胆进行理论创新,创立了既符合当代中国实际又适应时代要求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把马克思主义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理论体系重新确立了从实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思想体系上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标志性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一部改革开放史,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解放思想、破除旧思想、形成新思想的历史,就是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通过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从而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幕;通过坚持“一个中心”不动摇,回击了“两个中心”的议论,从而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发展。正是因为我们不断解放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越来越红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才不断涌现,这又反过来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彰显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

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是中国历史上变化最大、进步最快的时期,举国上下,国内国外,有口皆碑。通过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国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领域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统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同步推进,科学发展与全面改革同步推进,执政党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同步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步推进,治国理政取得显著成效,赢得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高度信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再次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

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发展,仍然必须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高扬21世纪马克思主义旗帜,在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过程中进一步彰显马克思主义这一强大思想武器的指导作用。

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在方向问题上,我们依然要保持清醒头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更张。要牢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既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又通过改革赋予四项基本原则新的时代内涵,排除各种干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关键是我们把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始终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中国的改革开放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马克思主义只有与各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

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切实增强其现实针对性。理论实现的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实践需要的程度。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不断增强理论创新的意识和观念,致力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敢于和善于抓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深入的探索,给人以信服的理论回答。必须紧跟世界发展进步潮流,正确把握时代要求,善于运用科学方法,下功夫认识和把握国际国内那些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找出特点,发现规律,升华理论。

【思想宣传范文】三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过程,将面临比以往更为复杂的问题和挑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形成与高质量发展阶段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尤为重要的是,必须加快推动相关重点领域的改革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

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为,我国经济运行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给侧结构性的,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笔者认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应对以下方面的挑战:

首先,加快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与优化配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做的事情很多,最重要的还是加快要素市场的改革,进一步放开要素市场。要素市场仍然是我国市场体系发展中的主要短板。如果说在高速增长阶段,不完全的要素市场尚可勉强支持,在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这一短板就难以绕开。

其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是实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前提。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金融风险形成条件也相应发生重要改变。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金融风险不易显现,一旦转入中高速经济增长阶段,原本无风险的领域和环节也可能会出现风险。东亚地区的追赶型经济体在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速增长的过程中,无一例外都经历了金融体系的剧烈动荡甚至金融危机。我国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也会面临这一挑战,必须一方面加强对内部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防控,另一方面防范外部冲击,把握金融开放的节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再次,加快形成地方性要素粘性与高价值区域。高质量发展对应高收入增长。收入差异的背后,是产业知识技术密集度、附加价值度的差异,或者说“产业质量”的差异。部分地区拥有更高的产业质量,是因为存在特定的“地方性要素粘性”,能够吸引高知识技术密度的要素,并将其优化配置和利用。所谓地方性要素粘性,是指通常所说的“投资环境”或“发展环境”。在一个国家乃至全球范围内,高质量产业都是处在产业体系的顶部。“花落何处”,取决于所需要的地方性要素粘性在哪里形成。这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提出的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的要求是相一致的。

最后,保护与发展企业家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保护企业家精神是发挥企业家主观能动性的题中应有之意。企业家精神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集中表现为生产要素的组合能力。不同发展阶段,对这种能力的要求是有差异的。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企业家精神的保护与发展问题将愈加突出。实现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稳定、可预期、蓬勃发展的企业家精神是必要条件。各种破除对企业家精神束缚的改革应摆在优先位置。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应主要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

重构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竞争机制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办法或模式从哪里来?顶层设计是重要的,主要是“指方向、划底线”,说清楚大的方向、目标,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样的局面要避免。在此前提下,具体什么样的办法符合各地的实际,能够有效推动不同地区的高质量发展,不是能够事先计划好的,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而是要靠在市场中的探索、试错、比较、竞争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强调的是地方之间经济竞争的重要性。

地方竞争机制被认为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央和地方之间一直存在着“统”和“放”的循环和争议。当市场经济大潮涌来以后,政府的角色逐步演变,如果说企业家是生产要素的组合者,那么地方政府则是生产要素平台的搭建者。大量事例表明,地方政府的作为确实能够提升这一地方的发展水平,反之则相反。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套地方竞争机制仍然有效,但需要与时俱进地改革、创新与提升。与高速增长期相比,地方竞争的内容将有所调整,主要应包括: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营商发展环境的竞争;培育创新环境、聚集创新资源、成为区域创新中心和创新性城市的竞争;吸引中高级生产要素、形成不同类型劳动者合理分工结构的竞争;以人民为中心,创造性、包容性、稳定性内在一致的社会治理方式竞争,等等。

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建设大都市圈、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基地等促进经济增长的机会将层出不穷,但谁能抓住并利用好这些机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竞争优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既要支持保护企业层面的企业家精神,也要倡导保护地方政府的创新精神。在大方向明确的前提下,应允许地方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试错,在竞争中发现和推广好的做法、模式和政策。

优先推动与高质量发展阶段相配套的重点领域改革

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加快形成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优先推动那些有助于增长阶段转换、新增长动能形成的重点领域改革开放。应按照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化国资国企、财税金融、土地、市场准入、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干。并强调,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新动能加快发展壮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需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需要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要求,要改变传统“管”的观念,把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政府将近90%的前置审批事项已经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并不意味着政府的“放任自流”,必须同步跟进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要确保安全监管职责无缝隙。

二是把减税与税改结合推进。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动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强调,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我国的企业税率在国际上看并不算过高,但加上各种收费,企业税费综合负担是不低的。下一步在加大减税力度的同时,更具有长期意义的是推动税制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从以间接税为主逐步转向以直接税为主。应当创造条件,降低企业生产环节的税费。部分国有资本用于充实社保基金,应相应降低这类企业上缴“五险一金”等的负担。

三是应以管资本为切入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这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深化和提升。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国有经济必须实现战略性调整,更多地集中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领域,包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如社保基金、保障性住房等;战略性大型项目,如大飞机等;创新基础设施,如国家实验室等;国防建设;生态保护;等等。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党的十九大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两件事情是内在统一的,乡村振兴实际上是现代城市体系在乡村的延伸。这些战略的实施,前提是必须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真正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提出的要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同等入市,农民宅基地也要创造条件流转起来。全面推动人员、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市场化配置。把城市化下半程的土地红利更多地分给农民,真正保护和增进农民利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五是加快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开放水平。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发展空间最大的是服务业,其中差距最大的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包括研发、金融、咨询、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服务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技术大都是软技术,是不可编码的知识、体验性知识。吸收这类技术、知识,与过去工业领域引进技术有很大不同,必须推动更大范围、更具深度、更有特点的对外开放与合作,重点是高水平教育和研发领域。在创新活跃地区,可设立若干个高水平教育研发特区,形成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吸收国际上先进做法,最大限度调动人们在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前沿创造力的环境。

【思想宣传范文】四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他强调:“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挥和增强我国制度优势。”40年来,我们党既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动摇,又坚定不移通过改革开放探索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扭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关键,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永葆党和国家生机活力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为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断建立了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改革、驾驭改革的政治智慧和坚强能力。

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聚焦制度问题。在邓小平理论中,蕴含着深邃的制度改革思想。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这表明,自改革开放伊始,我们党就深刻认识到改革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赶上时代步伐、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正是基于对改革开放制度属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艰巨性的战略思考,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创造性提出了制度定型论。他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这一论断,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得到了创造性继承和发展。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为标志,我们党开启了在协同推进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进程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更为关键的征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根本原因在于: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中把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有机结合起来的伟大创造,其制度建设必然会经历由不够成熟到逐步成熟、由不够定型到逐步定型的过程。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无古人、旁无佐证,“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5000多年文明史、13亿多人口的大国推进改革发展,没有可以奉为金科玉律的教科书,也没有可以对中国人民颐指气使的教师爷”,制度建设必然需要经历一个很长时间的实践、探索和创造才能走向定型。第三,中国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处一个世界、一个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及其价值观念的影响,从而使制度探索和定型的过程充满风险和挑战,如何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过程中长期面临的重大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这一重要论断,创造性提出了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实现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改革取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不断推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具体而言,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根本在于严格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任何方面的制度改革,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确保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取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绝大多数人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消除利益分化、利益固化;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不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持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以对外开放促进对内改革、以对内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在紧跟时代潮流、回答时代之问中不断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问题中革故鼎新、创新发展,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也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当代中国在昂首阔步向着宏伟目标坚定前行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更加复杂的问题和挑战。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和推进作用,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制度活力、形成制度红利、释放制度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重大关键性问题中推进制度创新和完善,是以往几十年我国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尤其需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紧紧抓住那些影响制度活力的重大问题,把新时代改革开放进一步推向前进。

抓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我们既要深入解决市场运作失灵即由于利益驱动而导致对公平正义秩序的干扰和破坏的问题,又要进一步解决市场机制不到位所造成的企业缺乏创新力和竞争力的问题;既要深入解决政府干预过多从而造成对市场竞争规则的干扰和破坏的问题,又要进一步解决政府调控不力,不作为、乱作为乃至懒政庸政等问题;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抓住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既是以往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又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完成这一重大改革任务,必须切实处理好权力和权利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抓住个性与共性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繁荣兴盛的优势。任何形态的文化都是一定民族文化传统和价值的集中体现,具有鲜明个性特征;同时,文化又具有极强烈的交流性和交融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坚持个性和共性有机统一的现代文化形态。这决定了新时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领域制度建设,就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努力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

抓住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优势。在发挥好政府治理作用基础上,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确保社会机体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抓住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优势。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切实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篇10:发展视野中我国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

发展视野中我国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

社会发展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整体各方面的不断进步.对于社会进步的成果,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应当平等地拥有分享的权利.这是由人的社会本质--即人是社会的存在物决定的.这种只有在人类社会才存在的'“逻辑”,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根本无从想象.

作 者:李一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刊 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年,卷(期): “”(2) 分类号: 关键词: 

篇11:把握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逻辑

内容提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清晰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法理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不忘合作初心、共担时代使命,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应有贡献。

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各民主党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把握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法理逻辑,不忘合作初心、共担时代使命,把这一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历史逻辑:新型政党制度伴随中国人民站起来正式确立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种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人和各民主党派合作智慧的结晶。回顾历史,民盟就是在与中国共产党共克时艰中不断坚定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的决心。1948年1月,民盟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正确的政治路线,接受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公开宣布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共同致力于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了包括民盟在内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这标志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公开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揭开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建国的序幕,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胜利召开,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正式确立。

可以说,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伴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多党合作、民主协商发展起来的,是伴随中国人民站起来正式确立的。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建立和发展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与各民主党派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这个大目标下共同奋斗,使近代以来饱经磨难的中国人民终于站立起来。各民主党派在探索救国道路上自觉而郑重地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正确的选择。

实践逻辑: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中日益彰显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和实践,愈发呈现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巨大优势,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能够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能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共同目标激发同心同向,整体利益统合各方利益。指出,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的私人利益,追求的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追求的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人民认定中国共产党是自己利益的忠实代表,愿意跟着中国共产党走。各民主党派虽然来自不同界别,但都追求国家发展、民族进步。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和情感基础。特别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提出,极大激发了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动力。近年来,各民主党派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比如,20xx年至20xx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平均每天有3.7万人走出贫困,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对同期全球脱贫的贡献率高达70%。这些成绩的取得,也有各民主党派的积极贡献。

协商民主实现集中领导与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在一些西方国家,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政党经常陷入恶性竞争,形成否决型政体,出现前任建房、后任拆梁的现象,甚至把丑化、贬斥对手作为吸引眼球、获取支持、树立政绩的手段。各利益集团都把自己的利益摆在最优先地位,对于对立利益集团的要求则予以排挤打压。中华文明自古就提倡以和为贵,主张不同因素之间的协调平衡,将注重合作融合、反对分立对抗作为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原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画出“最大同心圆”。我国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广泛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大大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政策的连续性有利于长远发展,有效避免短视和折腾带来的巨大成本。解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往往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新中国成立不到70年的时间里,我国发展之所以能取得显著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避免了政党相互倾轧造成政局不稳或政权更迭。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长期稳定领导,积极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通过长期稳定执政,中国共产党具备高度的社会整合能力,带领中国人民通过制定和实施五年计划(规划)成功解决了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又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体现出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事实胜于雄辩,成就赢得瞩目。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动实践中日益彰显。

法理逻辑:新型政党制度的法治保障日渐完善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中共中央法规和文件为主体、以相关配套政策为辅助的制度框架体系,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有效运行、发挥效能提供了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均有明确规定。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20xx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修订的政协章程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指出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强调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些法律制度规定,不仅完善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而且在法理上明确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秩序框架和行为准则。

回顾历史,从“八字方针”“十六字方针”到“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从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到提出“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在坚持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主要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与时俱进。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制度,使参政党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深化多党合作理论研究,建立健全多党合作的制度规定,使多党合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不断提高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效能。

历史和实践证明,我国政党制度建设必须从国情出发。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大国来说,没有比国家安定更大的利益。在历史与现实的对比中,我们深刻感悟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中共xx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各民主党派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建设,不忘合作初心、共担时代使命,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应有贡献。

【思想宣传范文】二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并强调要“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4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是开启和推动改革开放的强大思想武器。

改革开放缘于解放思想的先导

40年前的改革开放,是从那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开始的。它冲破了“两个凡是”的严重束缚,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党和国家实现历史转折迈向改革开放新时期作了思想准备,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在此基础上,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发展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

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伟大成就,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又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生产力还不发达的条件下展开的。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和背景,决定了开启改革开放的艰难和复杂,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成为推动改革开放的关键一环。正如邓小平当年指出的:“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这是毛泽东同志在整风运动中反复讲过的。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表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每一次重大突破,社会主义实践的每一次历史性飞跃,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进行理论创新的结果。不进则退,不进则亡。“文革”十年引起党和人民全面反思,反思最集中的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推动了对这一根本问题的认识,推动了全党的思想大解放;思想大解放,又进一步推动了拨乱反正的深化和展开,成为改革开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改革开放开始起步,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相互激荡、观念创新和实践探索相互促进,充分显示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引领的强大力量。

实践证明,解放思想是开创事业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真理标准的确立,回归了马克思主义,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人们的思想从长期“左”的禁锢和教条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能够觉醒、敢于觉醒、持续觉醒的强大思想武器。

解放思想必须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

改革开放,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前人没有做过,无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无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许多问题在经典著作中也不可能找到明确的答案。这就需要在解放思想、推动改革中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检验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勇于和善于进行理论创新的党,非常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在以苏联经验为“鉴戒”,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毛泽东就郑重向全党提出:“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他们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邓小平也反复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不开动脑筋,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40年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解放思想的过程,就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的过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步伐大大加快,中国共产党站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相结合的高度,深刻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刻审视时代特点并借鉴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大胆进行理论创新,创立了既符合当代中国实际又适应时代要求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把马克思主义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理论体系重新确立了从实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思想体系上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标志性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一部改革开放史,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解放思想、破除旧思想、形成新思想的历史,就是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通过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从而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幕;通过坚持“一个中心”不动摇,回击了“两个中心”的议论,从而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发展。正是因为我们不断解放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越来越红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才不断涌现,这又反过来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彰显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

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是中国历史上变化最大、进步最快的时期,举国上下,国内国外,有口皆碑。通过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国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领域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党的x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统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同步推进,科学发展与全面改革同步推进,执政党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同步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步推进,治国理政取得显著成效,赢得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高度信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再次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

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发展,仍然必须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高扬21世纪马克思主义旗帜,在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过程中进一步彰显马克思主义这一强大思想武器的指导作用。

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在方向问题上,我们依然要保持清醒头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更张。要牢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既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又通过改革赋予四项基本原则新的时代内涵,排除各种干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如所说,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关键是我们把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始终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中国的改革开放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马克思主义只有与各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

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切实增强其现实针对性。理论实现的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实践需要的程度。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不断增强理论创新的意识和观念,致力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敢于和善于抓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深入的探索,给人以信服的理论回答。必须紧跟世界发展进步潮流,正确把握时代要求,善于运用科学方法,下功夫认识和把握国际国内那些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找出特点,发现规律,升华理论。

【思想宣传范文】三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过程,将面临比以往更为复杂的问题和挑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形成与高质量发展阶段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尤为重要的是,必须加快推动相关重点领域的改革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

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为,我国经济运行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给侧结构性的,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笔者认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应对以下方面的挑战:

首先,加快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与优化配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做的事情很多,最重要的还是加快要素市场的改革,进一步放开要素市场。要素市场仍然是我国市场体系发展中的主要短板。如果说在高速增长阶段,不完全的要素市场尚可勉强支持,在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这一短板就难以绕开。

其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是实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前提。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金融风险形成条件也相应发生重要改变。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金融风险不易显现,一旦转入中高速经济增长阶段,原本无风险的领域和环节也可能会出现风险。东亚地区的追赶型经济体在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速增长的过程中,无一例外都经历了金融体系的剧烈动荡甚至金融危机。我国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也会面临这一挑战,必须一方面加强对内部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防控,另一方面防范外部冲击,把握金融开放的节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再次,加快形成地方性要素粘性与高价值区域。高质量发展对应高收入增长。收入差异的背后,是产业知识技术密集度、附加价值度的差异,或者说“产业质量”的差异。部分地区拥有更高的产业质量,是因为存在特定的“地方性要素粘性”,能够吸引高知识技术密度的要素,并将其优化配置和利用。所谓地方性要素粘性,是指通常所说的“投资环境”或“发展环境”。在一个国家乃至全球范围内,高质量产业都是处在产业体系的顶部。“花落何处”,取决于所需要的地方性要素粘性在哪里形成。这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提出的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的要求是相一致的。

最后,保护与发展企业家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保护企业家精神是发挥企业家主观能动性的题中应有之意。企业家精神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集中表现为生产要素的组合能力。不同发展阶段,对这种能力的要求是有差异的。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企业家精神的保护与发展问题将愈加突出。实现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稳定、可预期、蓬勃发展的企业家精神是必要条件。各种破除对企业家精神束缚的改革应摆在优先位置。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应主要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

重构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竞争机制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办法或模式从哪里来?顶层设计是重要的,主要是“指方向、划底线”,说清楚大的方向、目标,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样的局面要避免。在此前提下,具体什么样的办法符合各地的实际,能够有效推动不同地区的高质量发展,不是能够事先计划好的,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而是要靠在市场中的探索、试错、比较、竞争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强调的是地方之间经济竞争的重要性。

地方竞争机制被认为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央和地方之间一直存在着“统”和“放”的循环和争议。当市场经济大潮涌来以后,政府的角色逐步演变,如果说企业家是生产要素的组合者,那么地方政府则是生产要素平台的搭建者。大量事例表明,地方政府的作为确实能够提升这一地方的发展水平,反之则相反。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套地方竞争机制仍然有效,但需要与时俱进地改革、创新与提升。与高速增长期相比,地方竞争的内容将有所调整,主要应包括: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营商发展环境的竞争;培育创新环境、聚集创新资源、成为区域创新中心和创新性城市的竞争;吸引中高级生产要素、形成不同类型劳动者合理分工结构的竞争;以人民为中心,创造性、包容性、稳定性内在一致的社会治理方式竞争,等等。

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建设大都市圈、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基地等促进经济增长的机会将层出不穷,但谁能抓住并利用好这些机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竞争优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既要支持保护企业层面的企业家精神,也要倡导保护地方政府的创新精神。在大方向明确的前提下,应允许地方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试错,在竞争中发现和推广好的做法、模式和政策。

优先推动与高质量发展阶段相配套的重点领域改革

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加快形成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优先推动那些有助于增长阶段转换、新增长动能形成的重点领域改革开放。应按照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化国资国企、财税金融、土地、市场准入、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干。并强调,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新动能加快发展壮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需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需要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要求,要改变传统“管”的观念,把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政府将近90%的前置审批事项已经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并不意味着政府的“放任自流”,必须同步跟进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要确保安全监管职责无缝隙。

二是把减税与税改结合推进。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动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强调,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我国的企业税率在国际上看并不算过高,但加上各种收费,企业税费综合负担是不低的。下一步在加大减税力度的同时,更具有长期意义的是推动税制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从以间接税为主逐步转向以直接税为主。应当创造条件,降低企业生产环节的税费。部分国有资本用于充实社保基金,应相应降低这类企业上缴“五险一金”等的负担。

三是应以管资本为切入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这是对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深化和提升。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国有经济必须实现战略性调整,更多地集中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领域,包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如社保基金、保障性住房等;战略性大型项目,如大飞机等;创新基础设施,如国家实验室等;国防建设;生态保护;等等。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党的十九大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两件事情是内在统一的,乡村振兴实际上是现代城市体系在乡村的延伸。这些战略的实施,前提是必须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真正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提出的要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同等入市,农民宅基地也要创造条件流转起来。全面推动人员、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市场化配置。把城市化下半程的土地红利更多地分给农民,真正保护和增进农民利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五是加快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开放水平。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发展空间最大的是服务业,其中差距最大的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包括研发、金融、咨询、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服务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技术大都是软技术,是不可编码的知识、体验性知识。吸收这类技术、知识,与过去工业领域引进技术有很大不同,必须推动更大范围、更具深度、更有特点的对外开放与合作,重点是高水平教育和研发领域。在创新活跃地区,可设立若干个高水平教育研发特区,形成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吸收国际上先进做法,最大限度调动人们在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前沿创造力的环境。

【思想宣传范文】四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他强调:“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挥和增强我国制度优势。”40年来,我们党既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动摇,又坚定不移通过改革开放探索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扭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关键,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永葆党和国家生机活力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为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断建立了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改革、驾驭改革的政治智慧和坚强能力。

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聚焦制度问题。在邓小平理论中,蕴含着深邃的制度改革思想。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这表明,自改革开放伊始,我们党就深刻认识到改革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赶上时代步伐、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正是基于对改革开放制度属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艰巨性的战略思考,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创造性提出了制度定型论。他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这一论断,在党的xx大以来得到了创造性继承和发展。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为标志,我们党开启了在协同推进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进程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更为关键的征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根本原因在于: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中把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有机结合起来的伟大创造,其制度建设必然会经历由不够成熟到逐步成熟、由不够定型到逐步定型的过程。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无古人、旁无佐证,“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5000多年文明史、13亿多人口的大国推进改革发展,没有可以奉为金科玉律的教科书,也没有可以对中国人民颐指气使的教师爷”,制度建设必然需要经历一个很长时间的实践、探索和创造才能走向定型。第三,中国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处一个世界、一个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及其价值观念的影响,从而使制度探索和定型的过程充满风险和挑战,如何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过程中长期面临的重大任务。

党的xx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这一重要论断,创造性提出了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实现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改革取向。

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不断推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具体而言,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根本在于严格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任何方面的制度改革,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确保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取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绝大多数人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消除利益分化、利益固化;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不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持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以对外开放促进对内改革、以对内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在紧跟时代潮流、回答时代之问中不断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问题中革故鼎新、创新发展,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也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当代中国在昂首阔步向着宏伟目标坚定前行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更加复杂的问题和挑战。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和推进作用,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制度活力、形成制度红利、释放制度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重大关键性问题中推进制度创新和完善,是以往几十年我国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尤其需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紧紧抓住那些影响制度活力的重大问题,把新时代改革开放进一步推向前进。

抓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我们既要深入解决市场运作失灵即由于利益驱动而导致对公平正义秩序的干扰和破坏的问题,又要进一步解决市场机制不到位所造成的企业缺乏创新力和竞争力的问题;既要深入解决政府干预过多从而造成对市场竞争规则的干扰和破坏的问题,又要进一步解决政府调控不力,不作为、乱作为乃至懒政庸政等问题;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抓住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既是以往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又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完成这一重大改革任务,必须切实处理好权力和权利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抓住个性与共性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繁荣兴盛的优势。任何形态的文化都是一定民族文化传统和价值的集中体现,具有鲜明个性特征;同时,文化又具有极强烈的交流性和交融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坚持个性和共性有机统一的现代文化形态。这决定了新时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领域制度建设,就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努力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

抓住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优势。在发挥好政府治理作用基础上,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确保社会机体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抓住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优势。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切实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思想宣传范文】五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认真回顾和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提出既要解决制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问题,又要解决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现代化问题。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中,深刻分析了当时制度的各种弊端,提出了制度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他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等等。这标志着我们党把制度建设问题提到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制度建设理论的重大飞跃。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这一时期,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在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开创了党的制度建设新局面。强调,完善各个方面的制度,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党内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都需要根据新的形势加以完善。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特别要注重制度建设,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全党在重大问题上的统一行动。党的xx大提出,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并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这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制度建设的内涵,拓宽了党的制度建设的视野,深化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理论。

党的xx大后,以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着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大力推进党的制度建设。指出,我们既要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又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和机制,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党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强调,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xx大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强调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这一时期,党的制度建设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党的x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强调,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要加强顶层设计,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要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强调狠抓制度执行,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让遵守法规制度蔚然成风;强调要强化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这些重要论述,深化了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方位推进党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党的xx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党的xx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的xx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此外,党中央还编制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xx—20xx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这些重大部署、重要举措,推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进入快车道。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统筹推进各位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我们党坚持真抓严管,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等有力措施,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普遍增强,正在养成在制度、纪律约束下学习工作生活的良好习惯,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一是以党章统领党的制度建设,提高了制度建设的整体水平。作为立党管党治党的总依据、总遵循,党章具有最高权威,依规治党首先是依据党章管党治党。改革开放以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先后8次修订完善党章,不断推动党章与时俱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制度动力。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为党的根本大法注入了新鲜血液。党中央把制定准则、条例作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主干性、支撑性法规制度来抓。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于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20xx年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刚性规定,具有里程碑意义。党中央还先后制定了32部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是党内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明确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为党内法规制度备案工作提供了遵循。根据中央法规制度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陆续制定具体的配套法规制度,增强了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

二是党的组织法规不断完善,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制度基础。为了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我们党先后制定了450多部组织法规制度。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着力在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方面补空白、立新规。修订《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20xx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首次为建立70年的党组制度立规,全面规范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了各级地方党委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重要职责、决策规程等。这些法规制度,夯实了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三是党的领导法规逐渐健全,保证了党的领导活动在制度轨道上推进。目前,我们党已制定900多部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对党的自身领导体制、党与政府等机关组织关系作出规范。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制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20xx年10月,党中央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强调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原则,有力维护了核心地位,有力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四是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日益完善,显著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自身法规制度涵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目前现行有效的法规约1400部。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推动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在树导向、强监管。以修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抓手,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有效破解了“四唯”问题;改进政绩考核机制,有效遏制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修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强化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有效发挥了补钙壮骨、固根守本作用;制定实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治理“裸官”、规范兼职等制度,干部管理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重在强基础、补弱项。出台国有企业、社会组织、民办学校等领域党的建设制度,薄弱环节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持续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意识明显增强、责任有力落实;修订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在增优势、添活力。制定实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加强顶层设计,创新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推进职称制度和分类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制定“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提升人才工程实施质量和效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逐步显现。

五是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持续加强,有力促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长期以来,我们党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的原则,对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监督、考核、奖惩、保障等作出规范,共制定1460多部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着力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方式贯通起来,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中央制定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指明道德高线,划出行为底线,着力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建设积累的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既用制度建设促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深入发展,又善于把党的各方面建设取得的成果及时上升为制度,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把握正确方向是第一位的要求。把握正确方向,必须切实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体现党章的要求。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在科学理论的指引下推进。我们党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并通过法规制度将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切实维护了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实践证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只有在方向性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保持政治定力,着力完善党的建设各方面制度,才能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

二是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的各项具体制度的建设,是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其基本内容的具体化。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着力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程序化。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紧密结合的有效制度。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只有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并根据实践发展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才能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坚持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是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提高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尊重创造,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既保证了制度活力,又保持了制度的稳定性。注重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提升了法规制度的整体效应。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依法立规,才能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才能真正做到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四是坚持党的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并重。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执行是关键,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的制定,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逐步形成一个以党章为统领,各项具体制度相配套的制度体系,保证了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制度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执行。我们党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制度落实,制度威力充分彰显。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执行,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管党治党的制度落地生根。

五是坚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制度建设必须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协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规范化。同时,还善于把成熟的党内法规制度通过立法机关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实现党的制度与国家法律的协调配合、相互促进。实践证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只有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着力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水平,才能使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融入并保障国家法治建设。

篇12:把握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逻辑

内容提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清晰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法理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不忘合作初心、共担时代使命,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应有贡献。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各民主党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把握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法理逻辑,不忘合作初心、共担时代使命,把这一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历史逻辑:新型政党制度伴随中国人民站起来正式确立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种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人和各民主党派合作智慧的结晶。回顾历史,民盟就是在与中国共产党共克时艰中不断坚定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的决心。1948年1月,民盟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正确的政治路线,接受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公开宣布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共同致力于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了包括民盟在内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这标志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公开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揭开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建国的序幕,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胜利召开,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正式确立。

可以说,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伴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多党合作、民主协商发展起来的,是伴随中国人民站起来正式确立的。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建立和发展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与各民主党派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这个大目标下共同奋斗,使近代以来饱经磨难的中国人民终于站立起来。各民主党派在探索救国道路上自觉而郑重地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正确的选择。

实践逻辑: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中日益彰显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和实践,愈发呈现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巨大优势,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能够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能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共同目标激发同心同向,整体利益统合各方利益。习近平同志指出,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的私人利益,追求的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追求的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人民认定中国共产党是自己利益的忠实代表,愿意跟着中国共产党走。各民主党派虽然来自不同界别,但都追求国家发展、民族进步。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和情感基础。特别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提出,极大激发了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动力。近年来,各民主党派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比如,至,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平均每天有3.7万人走出贫困,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对同期全球脱贫的贡献率高达70%。这些成绩的取得,也有各民主党派的积极贡献。

协商民主实现集中领导与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在一些西方国家,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政党经常陷入恶性竞争,形成否决型政体,出现前任建房、后任拆梁的现象,甚至把丑化、贬斥对手作为吸引眼球、获取支持、树立政绩的手段。各利益集团都把自己的利益摆在最优先地位,对于对立利益集团的要求则予以排挤打压。中华文明自古就提倡以和为贵,主张不同因素之间的协调平衡,将注重合作融合、反对分立对抗作为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原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画出“最大同心圆”。我国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广泛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大大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政策的连续性有利于长远发展,有效避免短视和折腾带来的巨大成本。解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往往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新中国成立不到70年的时间里,我国发展之所以能取得显著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避免了政党相互倾轧造成政局不稳或政权更迭。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长期稳定领导,积极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通过长期稳定执政,中国共产党具备高度的社会整合能力,带领中国人民通过制定和实施五年计划(规划)成功解决了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又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体现出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事实胜于雄辩,成就赢得瞩目。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动实践中日益彰显。

法理逻辑:新型政党制度的法治保障日渐完善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中共中央法规和文件为主体、以相关配套政策为辅助的制度框架体系,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有效运行、发挥效能提供了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均有明确规定。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修订的政协章程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指出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强调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些法律制度规定,不仅完善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而且在法理上明确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秩序框架和行为准则。

回顾历史,从“八字方针”“十六字方针”到“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从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到习近平同志提出“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在坚持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主要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与时俱进。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制度,使参政党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深化多党合作理论研究,建立健全多党合作的制度规定,使多党合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不断提高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效能。

历史和实践证明,我国政党制度建设必须从国情出发。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大国来说,没有比国家安定更大的利益。在历史与现实的对比中,我们深刻感悟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各民主党派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建设,不忘合作初心、共担时代使命,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应有贡献。

【思想宣传范文】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并强调要“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4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是开启和推动改革开放的强大思想武器。

改革开放缘于解放思想的先导

40年前的改革开放,是从那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开始的。它冲破了“两个凡是”的严重束缚,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党和国家实现历史转折迈向改革开放新时期作了思想准备,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在此基础上,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发展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

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伟大成就,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又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生产力还不发达的条件下展开的。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和背景,决定了开启改革开放的艰难和复杂,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成为推动改革开放的关键一环。正如邓小平当年指出的:“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这是毛泽东同志在整风运动中反复讲过的。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表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每一次重大突破,社会主义实践的每一次历史性飞跃,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进行理论创新的结果。不进则退,不进则亡。

实践证明,解放思想是开创事业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真理标准的确立,回归了马克思主义,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人们的思想从长期“左”的禁锢和教条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能够觉醒、敢于觉醒、持续觉醒的强大思想武器。

解放思想必须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

改革开放,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前人没有做过,无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无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许多问题在经典著作中也不可能找到明确的答案。这就需要在解放思想、推动改革中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检验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勇于和善于进行理论创新的党,非常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在以苏联经验为“鉴戒”,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毛泽东就郑重向全党提出:“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他们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邓小平也反复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不开动脑筋,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40年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解放思想的过程,就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的过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步伐大大加快,中国共产党站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相结合的高度,深刻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刻审视时代特点并借鉴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大胆进行理论创新,创立了既符合当代中国实际又适应时代要求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把马克思主义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理论体系重新确立了从实际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思想体系上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标志性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一部改革开放史,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解放思想、破除旧思想、形成新思想的历史,就是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通过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从而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幕;通过坚持“一个中心”不动摇,回击了“两个中心”的议论,从而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发展。正是因为我们不断解放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越来越红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才不断涌现,这又反过来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彰显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

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是中国历史上变化最大、进步最快的时期,举国上下,国内国外,有口皆碑。通过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国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领域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统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同步推进,科学发展与全面改革同步推进,执政党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同步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步推进,治国理政取得显著成效,赢得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高度信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再次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

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发展,仍然必须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高扬21世纪马克思主义旗帜,在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过程中进一步彰显马克思主义这一强大思想武器的指导作用。

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在方向问题上,我们依然要保持清醒头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更张。要牢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既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又通过改革赋予四项基本原则新的时代内涵,排除各种干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关键是我们把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始终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中国的改革开放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马克思主义只有与各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

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切实增强其现实针对性。理论实现的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实践需要的程度。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不断增强理论创新的意识和观念,致力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敢于和善于抓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深入的探索,给人以信服的理论回答。必须紧跟世界发展进步潮流,正确把握时代要求,善于运用科学方法,下功夫认识和把握国际国内那些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找出特点,发现规律,升华理论。

【思想宣传范文】三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过程,将面临比以往更为复杂的问题和挑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形成与高质量发展阶段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尤为重要的是,必须加快推动相关重点领域的改革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

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为,我国经济运行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给侧结构性的,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笔者认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应对以下方面的挑战:

首先,加快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与优化配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做的事情很多,最重要的还是加快要素市场的改革,进一步放开要素市场。要素市场仍然是我国市场体系发展中的主要短板。如果说在高速增长阶段,不完全的要素市场尚可勉强支持,在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这一短板就难以绕开。

其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是实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前提。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金融风险形成条件也相应发生重要改变。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金融风险不易显现,一旦转入中高速经济增长阶段,原本无风险的领域和环节也可能会出现风险。东亚地区的追赶型经济体在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速增长的过程中,无一例外都经历了金融体系的剧烈动荡甚至金融危机。我国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也会面临这一挑战,必须一方面加强对内部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防控,另一方面防范外部冲击,把握金融开放的节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再次,加快形成地方性要素粘性与高价值区域。高质量发展对应高收入增长。收入差异的背后,是产业知识技术密集度、附加价值度的差异,或者说“产业质量”的差异。部分地区拥有更高的产业质量,是因为存在特定的“地方性要素粘性”,能够吸引高知识技术密度的要素,并将其优化配置和利用。所谓地方性要素粘性,是指通常所说的“投资环境”或“发展环境”。在一个国家乃至全球范围内,高质量产业都是处在产业体系的顶部。“花落何处”,取决于所需要的地方性要素粘性在哪里形成。这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提出的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的要求是相一致的。

最后,保护与发展企业家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保护企业家精神是发挥企业家主观能动性的题中应有之意。企业家精神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集中表现为生产要素的组合能力。不同发展阶段,对这种能力的要求是有差异的。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企业家精神的保护与发展问题将愈加突出。实现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稳定、可预期、蓬勃发展的企业家精神是必要条件。各种破除对企业家精神束缚的改革应摆在优先位置。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应主要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

重构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竞争机制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办法或模式从哪里来?顶层设计是重要的,主要是“指方向、划底线”,说清楚大的方向、目标,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样的局面要避免。在此前提下,具体什么样的办法符合各地的实际,能够有效推动不同地区的高质量发展,不是能够事先计划好的,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而是要靠在市场中的探索、试错、比较、竞争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强调的是地方之间经济竞争的重要性。

地方竞争机制被认为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央和地方之间一直存在着“统”和“放”的循环和争议。当市场经济大潮涌来以后,政府的角色逐步演变,如果说企业家是生产要素的组合者,那么地方政府则是生产要素平台的搭建者。大量事例表明,地方政府的作为确实能够提升这一地方的发展水平,反之则相反。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套地方竞争机制仍然有效,但需要与时俱进地改革、创新与提升。与高速增长期相比,地方竞争的内容将有所调整,主要应包括: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营商发展环境的竞争;培育创新环境、聚集创新资源、成为区域创新中心和创新性城市的竞争;吸引中高级生产要素、形成不同类型劳动者合理分工结构的竞争;以人民为中心,创造性、包容性、稳定性内在一致的社会治理方式竞争,等等。

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建设大都市圈、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基地等促进经济增长的机会将层出不穷,但谁能抓住并利用好这些机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竞争优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既要支持保护企业层面的企业家精神,也要倡导保护地方政府的创新精神。在大方向明确的前提下,应允许地方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试错,在竞争中发现和推广好的做法、模式和政策。

优先推动与高质量发展阶段相配套的重点领域改革

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加快形成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优先推动那些有助于增长阶段转换、新增长动能形成的重点领域改革开放。应按照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化国资国企、财税金融、土地、市场准入、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干。并强调,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新动能加快发展壮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需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需要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要求,要改变传统“管”的观念,把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政府将近90%的前置审批事项已经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并不意味着政府的“放任自流”,必须同步跟进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要确保安全监管职责无缝隙。

二是把减税与税改结合推进。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动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强调,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我国的企业税率在国际上看并不算过高,但加上各种收费,企业税费综合负担是不低的。下一步在加大减税力度的同时,更具有长期意义的是推动税制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从以间接税为主逐步转向以直接税为主。应当创造条件,降低企业生产环节的税费。部分国有资本用于充实社保基金,应相应降低这类企业上缴“五险一金”等的负担。

三是应以管资本为切入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这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深化和提升。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国有经济必须实现战略性调整,更多地集中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领域,包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如社保基金、保障性住房等;战略性大型项目,如大飞机等;创新基础设施,如国家实验室等;国防建设;生态保护;等等。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党的十九大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两件事情是内在统一的,乡村振兴实际上是现代城市体系在乡村的延伸。这些战略的实施,前提是必须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真正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提出的要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同等入市,农民宅基地也要创造条件流转起来。全面推动人员、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市场化配置。把城市化下半程的土地红利更多地分给农民,真正保护和增进农民利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五是加快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开放水平。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发展空间最大的是服务业,其中差距最大的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包括研发、金融、咨询、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服务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技术大都是软技术,是不可编码的知识、体验性知识。吸收这类技术、知识,与过去工业领域引进技术有很大不同,必须推动更大范围、更具深度、更有特点的对外开放与合作,重点是高水平教育和研发领域。在创新活跃地区,可设立若干个高水平教育研发特区,形成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吸收国际上先进做法,最大限度调动人们在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前沿创造力的环境。

【思想宣传范文】四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他强调:“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挥和增强我国制度优势。”40年来,我们党既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动摇,又坚定不移通过改革开放探索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扭住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关键,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永葆党和国家生机活力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为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断建立了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改革、驾驭改革的政治智慧和坚强能力。

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聚焦制度问题。在邓小平理论中,蕴含着深邃的制度改革思想。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这表明,自改革开放伊始,我们党就深刻认识到改革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赶上时代步伐、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正是基于对改革开放制度属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艰巨性的战略思考,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创造性提出了制度定型论。他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这一论断,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得到了创造性继承和发展。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为标志,我们党开启了在协同推进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进程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更为关键的征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根本原因在于: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中把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有机结合起来的伟大创造,其制度建设必然会经历由不够成熟到逐步成熟、由不够定型到逐步定型的过程。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无古人、旁无佐证,“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5000多年文明史、13亿多人口的大国推进改革发展,没有可以奉为金科玉律的教科书,也没有可以对中国人民颐指气使的教师爷”,制度建设必然需要经历一个很长时间的实践、探索和创造才能走向定型。第三,中国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处一个世界、一个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及其价值观念的影响,从而使制度探索和定型的过程充满风险和挑战,如何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过程中长期面临的重大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这一重要论断,创造性提出了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实现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改革取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不断推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具体而言,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根本在于严格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任何方面的制度改革,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确保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取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绝大多数人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消除利益分化、利益固化;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不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持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以对外开放促进对内改革、以对内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在紧跟时代潮流、回答时代之问中不断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问题中革故鼎新、创新发展,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也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当代中国在昂首阔步向着宏伟目标坚定前行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更加复杂的问题和挑战。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和推进作用,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制度活力、形成制度红利、释放制度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重大关键性问题中推进制度创新和完善,是以往几十年我国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尤其需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紧紧抓住那些影响制度活力的重大问题,把新时代改革开放进一步推向前进。

抓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我们既要深入解决市场运作失灵即由于利益驱动而导致对公平正义秩序的干扰和破坏的问题,又要进一步解决市场机制不到位所造成的企业缺乏创新力和竞争力的问题;既要深入解决政府干预过多从而造成对市场竞争规则的干扰和破坏的问题,又要进一步解决政府调控不力,不作为、乱作为乃至懒政庸政等问题;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抓住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既是以往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又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完成这一重大改革任务,必须切实处理好权力和权利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抓住个性与共性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繁荣兴盛的优势。任何形态的文化都是一定民族文化传统和价值的集中体现,具有鲜明个性特征;同时,文化又具有极强烈的交流性和交融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坚持个性和共性有机统一的现代文化形态。这决定了新时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领域制度建设,就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努力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

抓住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优势。在发挥好政府治理作用基础上,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确保社会机体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抓住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全面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优势。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切实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思想宣传范文】五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认真回顾和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提出既要解决制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问题,又要解决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现代化问题。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中,深刻分析了当时制度的各种弊端,提出了制度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他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等等。这标志着我们党把制度建设问题提到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制度建设理论的重大飞跃。

党的十六大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着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大力推进党的制度建设。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既要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又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和机制,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党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强调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这一时期,党的制度建设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要加强顶层设计,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要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强调狠抓制度执行,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让遵守法规制度蔚然成风;强调要强化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这些重要论述,深化了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方位推进党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此外,党中央还编制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22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这些重大部署、重要举措,推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进入快车道。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统筹推进各位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我们党坚持真抓严管,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等有力措施,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普遍增强,正在养成在制度、纪律约束下学习工作生活的良好习惯,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一是以党章统领党的制度建设,提高了制度建设的整体水平。作为立党管党治党的总依据、总遵循,党章具有最高权威,依规治党首先是依据党章管党治党。改革开放以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先后8次修订完善党章,不断推动党章与时俱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制度动力。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为党的根本大法注入了新鲜血液。党中央把制定准则、条例作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主干性、支撑性法规制度来抓。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于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刚性规定,具有里程碑意义。党中央还先后制定了32部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是党内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明确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为党内法规制度备案工作提供了遵循。根据中央法规制度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陆续制定具体的配套法规制度,增强了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

二是党的组织法规不断完善,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制度基础。为了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我们党先后制定了450多部组织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在党的组织法规制度方面补空白、立新规。修订《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首次为建立70年的党组制度立规,全面规范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了各级地方党委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重要职责、决策规程等。这些法规制度,夯实了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三是党的领导法规逐渐健全,保证了党的领导活动在制度轨道上推进。目前,我们党已制定900多部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对党的自身领导体制、党与政府等机关组织关系作出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制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年10月,党中央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强调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原则,有力维护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有力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四是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日益完善,显著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自身法规制度涵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目前现行有效的法规约1400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推动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在树导向、强监管。以修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抓手,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有效破解了“四唯”问题;改进政绩考核机制,有效遏制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修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强化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有效发挥了补钙壮骨、固根守本作用;制定实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治理“裸官”、规范兼职等制度,干部管理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重在强基础、补弱项。出台国有企业、社会组织、民办学校等领域党的建设制度,薄弱环节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持续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意识明显增强、责任有力落实;修订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在增优势、添活力。制定实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加强顶层设计,创新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推进职称制度和分类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制定“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提升人才工程实施质量和效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逐步显现。

五是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持续加强,有力促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长期以来,我们党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的原则,对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监督、考核、奖惩、保障等作出规范,共制定1460多部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力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方式贯通起来,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中央制定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指明道德高线,划出行为底线,着力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建设积累的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既用制度建设促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深入发展,又善于把党的各方面建设取得的成果及时上升为制度,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把握正确方向是第一位的要求。把握正确方向,必须切实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体现党章的要求。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在科学理论的指引下推进。我们党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并通过法规制度将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切实维护了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实践证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只有在方向性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保持政治定力,着力完善党的建设各方面制度,才能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

二是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的各项具体制度的建设,是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其基本内容的具体化。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着力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程序化。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紧密结合的有效制度。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只有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并根据实践发展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才能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坚持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是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提高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尊重创造,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既保证了制度活力,又保持了制度的稳定性。注重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提升了法规制度的整体效应。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依法立规,才能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才能真正做到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四是坚持党的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并重。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执行是关键,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制度的制定,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逐步形成一个以党章为统领,各项具体制度相配套的制度体系,保证了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制度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执行。我们党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制度落实,制度威力充分彰显。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执行,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管党治党的制度落地生根。

五是坚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制度建设必须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协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规范化。同时,还善于把成熟的党内法规制度通过立法机关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实现党的制度与国家法律的协调配合、相互促进。实践证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只有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着力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水平,才能使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融入并保障国家法治建设。

篇13: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教育论文

浅谈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对策教育论文

摘要:教育督导是在长期的教育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的一种基本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督导作为教育行政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经常地、系统地进行教育督导活动,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改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教育督导 队伍 制度

当前,教育督导在国际上已作为一种普遍通行的强制的手段,被广泛运用于现代教育的科学管理之中,而且已经愈来愈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现代教育制度日臻完备的重要标志。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才正式恢复重建,在实践中探索发展。

一、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主要成绩:自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第一,各级领导提高认识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二,各地根据自己情况,建立了教育督导机构;第三,拓宽和深化教育督导内容,初步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的新路子;第四,制订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一些法规与制度;第五,开展了多方面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第六,注重实践经验,使督导与科研相结合。

2、存在问题:二十多年来,我国教育督导工作虽然不断地得到加强和改善,但只是初步打开了局面,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依然是传统教育督导指导下的教育督导,偏重于行政视察和监督,具体表现为:注重督导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忽视督导政府对教育的统筹规划、政策导向、信息服务和育人环境创设;督学队伍良莠不齐,少数督学的政治理论素养、科研能力、分析能力和文字能力难以适应现代化督导工作的需要……随着我国教育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和教育督导地位的提高,这种传统的教育督导观已难以适应现代教育督导的需要,必须确立政府与学校主体责任。“督政”与“督学”兼顾、督导主体与督导对象平等合作,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等现代教育督导观。

二、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发展对策

1、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督导重要性的认识

由于我国恢复教育督导制度的历史不长,人们对教育督导的认识还有一定差距。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教育督导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国及各省的权威期刊要经常刊登教育督导的文章与信息,以便使更多的人了解教育督导,进一步关心和支持这项新的事业。

2、建立专业化的教育督导队伍

首先,要建立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严把教育督导人员入口关。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是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的必备条件,而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在我国几乎还是空白。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我国教育督导资格证书制度,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取消其资格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是建立专业化教育督导队伍的基础和前提。

其次,要形成教育督导人员专业意识,加强教育督导人员自身建设。以主人翁的态度提高自身专业素质,进而促进教育督导队伍的整体建设。

再次,要建立有效培训机制,重视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工作。在培训内容方面,应区分不同从业人员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教育基本理论、教育督导理论、教育管理理论、教育政策与法规等方面的帮助。

3、进一步加强教育立法,强化依法治教的.意识

教育督导是政府依法监督教育的行为,因此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自恢复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工作主要是进行各级督导机构的建设和对基础教育的督导检查,与此同时,规范督导行为的立法工作也有进展。1995年《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为加强教育督导法规和规章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必须彻底改变传统的教育管理观念和模式,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职能工作部门,提高教育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不断增强教育行政部门自觉履行教育行政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4、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督导方式

第一,形成性督导与终结性督导相结合。形成性督导即对中小学校教育过程的督导,其主要目的是,在中小学校实施教育的过程中,边施教边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教育目标;终结性督导即对中小学校教育结果的督导,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中小学校教育目标和管理目标实现的程度,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奖惩提供依据。这种督导不能改进本期工作,只能提供本期工作结果的反馈信息,但它对下一期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鉴于形成性督导与终结性督导各有优缺点,在对中小学校的教育督导中,要把两种形式结合起来。教育督导除了考察学校教育活动的结果,还要考察其活动的过程及原有基础,从而准确地判定督导评估对象的进展。

第二,静态督导与动态督导相结合。静态督导就是对学校的已有条件和已经达到的实际水平的督导,如,对学校的校舍、设备、经费、现有领导结构等的评估;动态督导就是对学校正在发展的运动状态的督导,如,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校现有条件的运用和管理、各项工作的筹划和安排等。静态督导和动态督导在现实中都是不可或缺的,应该结合起来进行。如果不进行静态督导,就难以看出学校的教育活动的实施背景及其客观价值的大小,就会影响督导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如果不进行动态督导,就难以看出学校的发展和被督导对象的人为努力程度以及积极性的大小。

第三,定期督导与经常督导相结合。定期督导是以中小学的教育周期为时限进行的督导;经常督导则是在学校工作进行中,随时组织专项的督导。为使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正常、持久地开展,并取得相应的成效,在教育督导的过程中,应将两者有机结合。平时可不定期地进行一些经常性的定期进行全面综合督导。定期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督导结果,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总之,我们深信,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和优化改革,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定能更加完善,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定能真正地走上协调稳步的发展之路,定能真正促进教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廖其发.当代中国重大教育改革事件专题研究[M].重庆:重庆出版社,.

[2]刘冬梅.发达国家教育督导制度的比较与启示[J]1.河南师范大学学报,(3).

篇14:我国就业制度的演变及其对妇女发展的影响

我国就业制度的演变及其对妇女发展的影响

文章着重研究不同的就业制度对妇女发展的深刻影响,阐述就业制度的`选择与男女平等观念实现的关系,以期能为当前就业政策的制定提供一些理论思考.

作 者:卢美芬 俞德鹏 方燕 徐燕萍  作者单位:卢美芬,俞德鹏(宁波大学,法学院)

方燕,徐燕萍(宁波市妇联,浙江,宁波,315211)

刊 名: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NINGBO UNIVERSITY(LIBERAL ARTS EDITION) 年,卷(期):2002 15(4) 分类号:F241.4 C913.68 关键词:就业制度   妇女就业   妇女发展  

浅论乡村债务现状成因及化解对策论文

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浅析探望权的法律问题 论文

优秀法律调查报告

探望权及其执行问题

民商法论文

市场准入制度的宗旨和原则

论文选题来源

法律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初中法律小论文范文

谈我国离婚制度的发展优秀论文
《谈我国离婚制度的发展优秀论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谈我国离婚制度的发展优秀论文(共14篇)】相关文章:

案例范文2024-01-06

大学论文正规格式范文2022-06-21

世界成人教育趋势2023-06-16

论文选题依据范文2023-07-15

市妇联农村家庭进城意愿情况调查报告2022-05-06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培训讲座心得体会精选2022-08-06

把握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逻辑2022-12-21

浅谈农机节能的现状与对策2022-06-22

离婚率高的原因2024-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发心得体会以及感悟2023-09-25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