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精选13篇)由网友“grasshoppen”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欢迎阅读!
篇1: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
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
我是一块牛排,从一只牛身上最好的部位切下。
我没有痛苦,尽管我的缝隙中曾布满着神经元,但我并不是牛,也没有脑,我感受不到痛苦。但我在思考,我能感觉的到,我很好吃。不是哪个厨师或者侍者告诉我的,因为我没有耳朵,只是单纯地感觉,我很好吃。
我是一颗牛头,我并不在乎牛排如何好吃如何美味,我只在乎我所受到的'痛苦,我不能说话,所以我只能痛苦地嚎叫,然后死去。所幸的是,我的思考是从我死亡之后开始的,谢天谢地。
我是一棵草,或者说曾是一棵草,我在一只死牛的胃里,反刍,咽下,反刍,咽下,当这只牛咽下最后一口时,他死了。现在我正躺在一个即将腐烂发霉的牛肚里,和数十个不同牛的牛肚躺在一起,隔着数层牛肚之后或许是我的同类。什么?你问我牛排好不好吃?我为什么要去关心一块离我隔了数个器官数块骨骼还有大块的肌肉外的肉片呢?我只想躺在这个胃里,直到发霉。
我是一个人,侍者端上来我的点单,但这块牛排……好像不怎么好吃。
篇2:我是谁杂文随笔
我是谁杂文随笔
小的时候,看成龙主演的电影“我是谁?”当时觉得很搞笑,你是谁?你不是成龙吗?戏里他不是成龙,戏外成龙也不是他。
我是谁?有的时候不经意间就会很突兀的想到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也幸运我不是一个哲学家,抑或一个敏感多疑的作家诗人。我是谁?时隔多年,未曾出现在神经细胞里,昨天同事一句若无其事的感伤,突然又把它勾了回来,我是谁?
我是谁?生人勿近,熟人笑道捧腹,是内向,还是外向,是主动,还是被动,是喜欢热闹,还是眷恋安静,反复之间真的让人有点迷失了。
还记得自己刚来现在公司时的状况,除了与同一天进公司的工作搭档比较熟络以外,其他的人,对于有点脸盲的我来说,最好还是紧咬牙关,不说话总比认错了好,估计其他的同事对我的第一印象也是“闷闷的”。曾经一度就是自己也会有一种错觉,我该就是这样一个瓮声瓮气的羞涩大男孩,结果呢?到最后,活跃气氛的重任十次倒有个七八次落在了我的身上,若有一天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那么基本上周围的人也都成了淑女与绅士。昨天和同事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都在说,你走了,我们该怎么办啊?工作的时候,少了你这个戏精逗比,岂不是无聊枯燥的很?嗯~,好不容易磨合出来的朋友,说散了,心里倒也不是一番潇洒的滋味。
喜欢热闹,平时下班无事总爱凑到公园里去,广场舞、露天卡拉OK、健身操、聚众高谈阔论、散步谈心、小跑健身……
但有时,又非常讨厌热闹,在家里,我一向喜欢的是安安静静的'轻谧,曾经也有过一种错觉,让人以为自己是一个不怎么喜欢小孩子的坏叔叔。有的时候,家里来了好多认识的、不认识的亲戚,嘈嘈杂杂,蓦然间怎么也感觉无法融入其中,好像自己就是另一个时空维度里人,看着现实世界里的自己和一群人有说有笑。
思前想后,所得不知是对还是错?自己喜欢的热闹,该是看着别人热闹而自己最好是作壁上观那一种,一旦让自己参与其中,便总有一种想置身事外的欲望与冲动。再联系一下自己在陌生的环境里总是小心翼翼的不断试探,而一旦熟悉了这一片天地,便又会犹如影帝的光环加身一般,浑身都充满了戏,而且还是美国著名笑星金凯瑞的那一类。
我是谁?是一个喜欢事事都在轨道里行走的人,但又极其讨厌事情一成不变的重复。我是谁?也许,不过是一个想按照自己想法生活做事的幻想家而已。我是谁?也许,时间会给出不一样的答案吧。
篇3:我是狗杂文随笔
我是一条狗杂文随笔
坐在窗前,窗外冠如车盖的香椿树随风摇摆,恍觉这三年心力空乏得紧,如果人真的有心头血,我的那一处,怕是早已濒临干涸了。
拒绝建立亲密关系,甚至家人都能躲则躲,这样的我,真的是自私又冷漠,好大一只白眼狼。
无数次试图剖析自己的内心,猜想是否是因为物极必反的原因,就像刺猬,愈是渴望拥抱,愈是千疮百孔。
这样的理由实在是矫情,不如坦白,承认自己是条狗。
一条赖皮狗。
为什么用“条”,而不是“只”呢?/笑/
因为“只”听起来还颇有几分可爱的感觉夹在其中,而“条”,听起来更皮实,更像流浪狗,更赤条条,更贱,更可悲。
我就是这么一条狗,一条赖皮狗。
出生没多久,就寄养在别人家里。像癞皮狗一样,蹭吃蹭喝,活到二十多岁。
作为一条赖皮狗,唯一能回报主人家的',也就是到岁数了、能独立生活了,赶紧麻利儿的离开,不能真赖人一辈子不是?
可人类真的想从宠物那里得到的是什么呢?
是陪伴。是他开心的时候陪他玩耍,他难过的时候静卧在他身侧。
偏不巧,我这条狗,竟沾染上了几分人味儿,就像志怪小说里的花鸟鱼虫、飞禽走兽修炼成精一样,也学会了模仿几分人样儿。
学作人样的狗,自然是不能再趴在人的脚边。
可偏又不巧,学艺不精,脱不了狗的尿性,活得人不人狗不狗的。既惹主人忧心,又不能再只是叼着飞盘玩耍,于是落得如此下场,无法继续伴在主人家身侧,又难在人群中活出人样儿。/呵呵,好大一个笑话!/
那么,回到最开始的问题:我是白眼狼吗?
是。
篇4:我是一只狼杂文随笔
前不久我遇见了一只兔子。一只很普通的兔子。
其实也没有很普通,因为我一见到她——甚至只是想到她心脏就会跳个不停,就像刚跑完步一样。
我天天都在想这是为什么,直到有次聚会才发现姐姐好像不再带着我玩了,而是和一匹有点腼腆的公狼走的很近。等那匹公狼走了,我问她为什么天天都去找那匹公狼。她突然低头笑起来:“大概是因为喜欢吧。”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
我问什么是喜欢,她想了想,很仔细地告诉我:“就是看到他心脏会跳的很快。”
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自己。
原来这是喜欢。
可姐姐只是站起来笑了笑:“你大概是饿了。”
但饿了的话心脏不会跳。
我开始跟着那只兔子。
我必须小心一点,因为我一靠近她就会跑,就像看到了猎人的枪口。
我终于在她又一次逃跑的时候忍不住追了上去,把她按在地上,她脸朝下背对着我,全身都在抖。我突然很难过——明明她对其他动物那么好,上次我还看到她送给鹿的幼崽一朵花。我一把推开她,她头也不回地拼命跑开。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或许我该磨磨爪子了。我这么想着起身往回走。
往后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捕猎,但她的'朋友太多,我甚至来不及好好吃顿饭,往往杀掉一只就扔在一边,让路过的谁饱餐一顿。
我已经很久没回族群了,我没法丢下她,她身边的动物太多了。
就在我休息够准备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突然看到她和另一只兔子亲密地过分。
我咬了咬牙,只觉得痒得厉害。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她已经被我咬断了喉咙,血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我赶紧把她放到地上,有点无措地站在一边偷偷看她。过了一会儿,我小心地凑上去蹭了蹭她的脸。心脏跳个不听。
喜欢啊。
嘴里的血味引得肚子一直叫,我的尾巴甩来甩去。
这是喜欢啊。
但是——我舔掉她的眼泪——为什么要哭呢?
我把她带回去,放到山洞里,一直陪着她。
天越来越热,她身上有点臭了,我带她去洗澡,但没什么用。她越来越软,虫子开始围着她转。
我趴在地上看她。
我说我喜欢她,其他狼只是笑,只有我的小侄子睁着亮亮的眼睛看着我说,他也喜欢兔子。
我猛地坐起来,脑子像一下进了虫子,疼的我想撞墙。
可能是太久没吃饭了。
想到吃饭我的胃又难受起来。
不知怎的有点想吃草。
我用力晃了晃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下,但这只是让我更难受。
我重新趴回去。
我看着她,只觉得委屈。我想哭,可没力气。
睡会儿吧。我对自己说,睡会儿吧。
迷迷糊糊间我又闻到了她的血的味道。
还是那么甜。
篇5:我是人,不是神杂文随笔
辛辛苦苦一学期的教学终于结束了。
整体成绩还不错,二年6班的平均分93.32,二年5班的平均分91.76,分列年段第一,二名。
虽然说名次第一,二名并不能给我增加哪怕一分的收入,并不能使我的名气有所增加,但它至少证明我的业务能力还行。在平行分班(一年级分班时随机安排,不择班)的情况下,我带的学生的成绩比别的班好一些,对于我自己来说至少是一种自我的肯定。
我并不是圣人,有时候也需要一点成绩来自我阿Q一下。
以前经常是接五或六年级的班,正常情况下如果别人带得好好的成绩也不错,基本上会自已带到毕业。你后面接的班一般是别人带不下去了或别人挑剩的班,要么成绩最烂要么刺头最多。而一向懒得与人动心思较得失的我在领导眼里就是最好的“救火队长”了。其实说是“救火队长”并不准确,因为救火队长在别人眼里更多的是英雄形象。而我更像是透明胶纸,哪里有洞就往那里贴。洞暂时是糊上了,可从外面看照样是黑乎乎的一片,深不可测。
接上这样的班即便我是孔老夫子在世,叶老先生重生,使出浑身解数,能教出一个与其他班级相差并不太大的成绩,已属不易,想要拔得头筹,那只能是梦里的事了。
这次终于有机会从一年接起,在同一起跑线和人竞走。也终有机会让人知道我掌舵的小船并不是总要落人之后。
虽然这种只会花死力气教书的人并不吃香,但不落人后至少给我自己一点点安慰。
教育这行从来是会教书的不如会表演的,会卖力气的不如会说漂亮话的。你即使年年成绩年段第一,对于你的'职称评聘,名气影响都没有来一节市级公开课得奖,一篇花几百块钱买的论文发表来得实在。
或许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吧。不是自古就有“劳心者治人 劳力者治于人”这种说法吗。
虽然整个班的成绩不错,可却有那么几位孩子的成绩不尽如人意,不尽如人意的还有孩子家长那不尽如人意的话让我觉得这次的成绩真的不尽如人意。
有一个孩子,脑瓜子不是特别灵光。平常的作业,别人讲一遍,两遍也就会了,她要反反复复十来遍都不一定开窍。在平时的单元测试中,由于知识点不多,倒也能考出个八九十分的成绩。可每到期末考,知识点一多,内容一综合,她就开始发懵,考了个免强及格的成绩。
家长接受不了,一通电话把我噎得哑口无言。
“老师,我的孩子怎么会考这个成绩,你有没有什么绝招让她的成绩变好”。
“我没什么绝招,无非就是把每一道她不会的题目用她最易接受的方式讲给她听。讲完再练,练完再讲。平时单元测试成绩都还行,可一到期末知识一综合,题型一灵活她就懵了,我也没啥好招了。”
“那你的意思是她没希望了吗?”
“我只能说我尽我的所能去教她,至于她最后接受多少,考几分,真不是我所能决定的。传授知识不像喂饭,强塞给她就行。”
“你没有绝招就是说她没希望了吗”
“我…”
我真的感到词穷了。或许这就是为师者的不易吧。它不像盖房子,你垒一块它就必然高一分,你想垒多高,只要功夫用到就行。而教书时,有时候你面对的孩子就像一个黑洞,无论你扔多少东西进去,她都全部化为乌有,不给你一点点的回应。而你除了着急,别无他法。
或许我只能再自我阿Q一下了“我们班整体成绩年段第一,已经不错,至于个别孩子我真的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篇6:我是一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疯子。我真的是一个疯子。
重症病房。
我站在重症病房外。我望着里面的人。我听着外面的哭声。我竟然不为所动。
有什么好哭的,我想。死难道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吗。无趣。
但我又突然觉得里面的人很可怜,靠着呼吸器勉强为此生命,你真的想活下来吗?
我曾经听过别人说一个最重要的人的亡灵能带着另一个将死之人。也许有人也能带你走。
我也好想像你一样有人为我哭,有人带走我。我真是自私。
算了,你也够可怜的。
我走了。
墓地。
我躺在墓地上。
这里可不是阴森森的.。至少我这么认为。
“hey”我说
没人回答我。我却觉得有人在告诉我。
“这里不适合你。”
“为什么”
“你还活着。”
“没有人在意我。”
“你不是人?”
“我是疯子。“
好吧,我错了。这是我跟自己的对话。
我只觉得旁边的墓地才是我该来的地方。
哦,算了吧。就算死了,也没人送我来的。
我又回到世界当一个沉默的怪人了。
是的,我的确是一个疯子。
没人在意的疯子。
但我还有生命。再多渴求就是贪婪。
篇7:我是一片云杂文随笔
我是一片云杂文随笔
1
七月流火,酷暑难耐。
陶红和柳缕一对小姑娘像两只耀眼的蝴蝶翩然落在了长江中学的花丛里。
陶红22岁,英语专科毕业;柳缕20岁,中文自考科目还有几科没通过,手上还没有毕业证。
小地方的学校,偏僻闭塞,留不住人。老师跟吃流水席似的,走走来来。
两位小姑娘刚一落脚。就有人七嘴八舌地猜测开了。
有人说:“看着吧,没几天就全飞了!”
还有人说:“只有傻子才待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岁月的小河“哗哗”地流淌着。
“两只蝴蝶”也闪着绚丽的翅膀舞出了不一样的传奇。
2
陶红上学时就是班里的尖子生,学习成绩一贯出类拔萃,立志从事教育事业。把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的名言“教育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当成毕生追求的信条。
她长得也还算有几分姿色。肤白貌美,身材高挑,端庄秀丽,言谈举止透着斯文,话不多,和同事多少带着点疏离感。可惜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除了地里刨食,什么都不会。否则,在那个时代(上世纪九十年代),至少毕业能分配个规模大些的学校。
柳缕,属于小家碧玉型的那款。身材不高,但娇俏可人,小园脸,眯眯眼,笑起来,嘴角有酒窝,笑意漾在脸上,像三月的春风吹在大伙的心里。而且嘴特甜,来单位不到半年,就混出了点人样。
先是把四十七八岁的校长夫妻认成了干爹和干妈。又给副校长的外孙女当了干娘。拐着弯和两位主管领导都扯上了亲戚关系,尽管讲起课逻辑混乱,写板书满篇错字,也没人敢说人家不够格。
总之,两朵花各有特色。时间久了,就像中国版图上的两条大河,各跑出了各的轨迹。
3
两位美女教了不到一年书。
因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拥戴,陶红老师被领导快快地提拔带两个初三毕业班的英语,附带一个班的班主任。每天早出晚归,吃不好,睡不好。刚工作,没有经验,又急着出成绩,获取领导的认可。再加上被一群调皮的猴子磨缠着,不到一年,已经面黄肌瘦,脸上失去了来时的红润,颧骨耸了起来,脾气也显得有些乖戾。尽管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但年底什么荣誉都没有捞着。
她既没有老教师敢打敢拼的横劲,又没有年轻人冰雪聪明的可人模样,就像臧克家《老马》诗中描写的那匹老马:
总得让大车装个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它把头沉重地垂下……
几年下来,人就脱了相。
柳缕因为教学中事故频频,受到很多家长的投诉,所教的科目一换再换。从数学换到语文,再换到思品,最后就拎着个录音机,给学生放放流行歌曲,美其名曰教音乐,混得舒服得不得了。因为所拍的节目会演时拿了一个二等奖,期末还被学校评为了“先进教育工作者”。几年下来,愈发体态丰盈,活色生香了。
再后来,陶红嫁给了本校一个和她一样本分老实的数学老师,夫妻俩年年浴血奋战在主课的阵地上,像蜡烛样拼命地燃烧着;柳缕嫁给了一个帅气英俊的体育老师,夫妻俩比翼齐飞在“艺术”的殿堂里,风生水起。
4
十年后,我再遇见陶红夫妻时,差点没有认出来。陶红面目憔悴,目光已经没有年轻时的神采,头发胡乱在脑后扎了一个马尾,说话有些琐碎唠叨,教师的职业病呗。她的爱人,因为常年教数学,用脑过度,脑门都秃了,身材清瘦,在寒风中显得有点形销骨立,一点都没有中年男人的豪气和霸气。我知道那是因为常年的劳累,低廉的收入,领导的驯服,进不了职称的苦闷压抑……恐怕他们今后也只能这样了。
柳缕,始终没有通过她的那几门课的考试,所以始终也没毕业证。反正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上级给当地几所学校下发了一个带薪进修的指标。别的几个学校的领导都觉得拿回去了摆不平,反而惹麻烦,没人要。柳缕那个学校的校长就把这个名额要回去,给了他的干女儿柳缕了。
三年以后,柳缕拿到了大专学历。还被提拔成了单位的副校长。现在已是一个规模比较大的小学的校长了。夫妻均是副高级职称,走到哪都被家长恭维着,更是春风满面。她们两口子已是当地“模范夫妻”的楷模。
认识他们两家人的老同事都说:陶红不红,柳缕不绿。同人不同命啊!
篇8:我是一个战士杂文随笔
我年轻无比,精力无限,富有梦想。我的脚印遍布世界各地,我的宝剑斩过魑魅魍魉。可在我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一个麻烦。
我站在这间破旧的杂货铺里,摩挲着我的手指,试图提出一个微小的请求。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故事……而你只需要借我……”
“嘿,别逗了伙计。”
杂货店的大胡子打断了我的话,抄起他手边的劣质啤酒灌了一大口。然后冲着我呲出了他的一口黄牙。
“做梦可换不来金币。而对我来说,没有金币,一切免谈。”
他油腻的脸上笑出了一条条的褶子,他的大胡子上也沾上了些啤酒沫。这并不体面的样子,令我愈发急躁起来了。
我想抽一支烟。这是阴雨天的惯例。
在进来杂货铺之前,我找遍了我所有的口袋,就连包袱里仅有的破旧盔甲都没有放过。可是没有。没有烟,没有火,连一个硬币都没有。
我有些沮丧,为他明显的拒绝。可没有关系,我是一个战士,这困扰不了我。
我摸了摸我腰上悬挂的宝剑,这个陪了我十多年的老伙伴。我的手指能摸到它剑鞘上深浅不一的`痕迹,那是它同我一同战斗的功勋。
我忽然感到难过,可我还是下了决定。我是一个战士,我以和我的老伙计并肩战斗感到自豪,我不畏惧任何一场挑战,并且甘愿举起我的剑面对每场战争。
我离不开我的剑。所以,我放弃了他的故乡。
我把我的剑鞘放在了脏兮兮的柜台上。我能看到剑鞘上有些年头的三个绿宝石,它们在此刻耀眼极了,很好的拉回了大胡子老板的注意力。
“给我包烟。”
我将剑鞘向他推了推,在他放下杯子后收回了手。大胡子打了一个酒嗝,晃晃悠悠的转过了身。
“是,当然。我得给你包烟。”
他嘟囔着向后面走去,也没忘记将我的老伙计我的剑鞘收进柜子里。我能听到他在后面翻找的声音,还有断断续续的嘟囔声。
我得到了我的烟,可我却并没有得到在这间杂货铺吸烟的权力。我被大胡子赶了出去,当然,即便这样我也得感谢他,没有忘记施舍我一盒火柴。
尽管……这盒所剩无几的火柴很快就被地面上的雨水浸的有些潮湿。我捡起了它,用唯一一根还算干燥的火柴棒点燃了烟,然后,我倚着墙吸了一大口。
我的剑也和我一样靠墙,它似乎也在看我吐出的烟雾。我不知道这个老伙计透过烟雾看到了什么,而我却知道,透过这层薄薄的烟雾,我似乎又看到了记忆中那个鬼魅的颓靡国度。
那里可真漂亮。真可惜,没人愿意听我的讲述。
没有人见到过柔情恸哭的风,没有人听到过无声却震撼的琴曲,没有人爱上过不男不女不该存在的人。
除了我。
说句实在话,我并没有第一次见到TA的明确记忆。当时发生了什么,我记得并不清楚。可我记得当时TA的样子,TA躲在一个红纱后面,柔柔的喊着我。
“剑士。”
梦中的我清醒了过来,跟着TA开始一个个冒险。我陪着TA接受过一个个委托,看过人性的丑恶,看过鬼魅难舍的柔情。斩断过不该存有的交集,也缔结过应有的巧合羁绊。
我和TA清醒的看过鬼气漫天,看过黄沙遍地。看过月朗星稀,看过日出东方。
我可能是清醒的,也可能仍在睡梦中。我不知道TA的模样,TA是否存在。可我知道,我应当是记得TA的。
我的老伙计,我的剑,替我铭记着我们经历的每件事。那些战斗所得的痕迹一个不差的呈现在它的躯体上,就连它浸染的鲜血也一滴不漏。
然后,我醒了。
从我的英雄梦中清醒了过来。从TA给我的美梦中清醒了过来。现在,我得带着我没有家的老伙计继续前行,在抽完最后一口烟之后。
只因为我知道,我是一个战士。
只因为TA说过,我是一个剑士。
篇9:我是认真的杂文随笔
我是认真的杂文随笔
是的,我辞职了。5月27日晚上,我递上了辞职信。这是写给自己辞职后的絮絮念想。
01我辞职了其实并没有马上辞职的打算,原计划今年六月末等大三结束再辞职,会比较妥当,然后用自己大学剩余的一年时间好好充实自己。但是任务就这么来了,我不否认自己的能力,但时间是有限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于是向老板发出辞职消息后,我立马就计划把这段空白的时间怎么很好地利用起来。事实证明,遇到一个善解人意的老板,一切的主动出击都是值得的。大boss是80年的,现在是食堂早餐的负责人。说实话,当初去面试岗位的时候,第一眼看见他,穿着工作服,在给同学拿包子,我以为他是打工的小哥。他在给我讲店面运营情况和上班注意事项的时候,我其实是懵的,只是一个劲地点头,自己心里在不断考量。很惊讶,还有点慌,但我也不知道我慌什么。我好像一直喊口号要走出舒适区,要逼着自己早起,我给自己挖坑主动跳,但现在坑挖好了,我就站在坑的前面,却不敢跳了。那一刻,我承认,我在听了工作流程后,我有点怂了!他问了我一句:你看,一直都是我在讲,你是怎么想的?我当时愣了!什么?想法?我的……?额…我觉得…好像当时没有想法,脑子里一锅粥,各种利益得失,混杂乱象,始终抓不住最重要的那个点,已经不是工作不工作的问题。我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出店门的,好像说了句:老板,明天我就来上班。 02成长速度变慢时,就该离开了从一开始的卖早餐到后来的收银,从生产到运营,从说话分析到人际交往,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慢慢摸清了一些门道。只是在同一个工作任务和流程下,时间一长便会陷入重复机械式的工作中来。
一旦陷入重复的机械工作,而不进行思考研究时,就会渐渐地停滞不前。我发现我完全可以胜任眼下的工作了,我发现我学到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我想,我该换一个工作了。那些能让你野蛮成长的工作往往需要你不停地思考、尝试。相反那些稳定的、机械的工作只会让你停止进步,久而久之反而会心生不安,感到不稳定。马云曾发微博说「最不给员工安全感的公司,其实给了真正的安全感」。强大的公司往往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激发员工变得强大,自强不息!03一定要找准自己的方向,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辞职的另一个原因是,是我现在找到了自己的目标。抽丝剥茧,慢慢才清楚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成长,是可能性。这是早就埋好的种子,只是在地下的时候不知道它是颗什么种子。现在它冒出地面了,破芽了,可我还是不认识它,但是有人认识,她们见过种子最初发芽的样子。找准自己的一个方向后,就要在其中深耕;飘忽不定的迷茫,到头来什么也做不好。做好一件事比做很多事情却做不好来得更加重要。清楚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才会有可落地执行的计划。有的人说,我就想快速积累财富,我立马就想要钱。大家也都清楚,如果没有特殊的技能,销售是最赚钱的工作。同样,销售的辛苦也是肉眼可见的,一旦明确自己想要的东西后,就要全身心投入其中,从话术到出单再到售后回访,有计划地进步,也会让自己的'财富增长得更快。不适合自己的道路最终都会让人迷失,走进死胡同。况且,随着年纪的增长,机会越来越少,转行越来越难。年轻的时候多尝试,目的是为了找到自己的方向,在适合自己的道路上放肆前行。离开一个地方,是因为那里没有我想要的东西,至少离开的那一刻我是这样想的,我有更值得去做的事情。04好好做事永远不吃亏
你可以对感情不认真,对工作不认真,
但时间对你是认真的。
态度决定一切,没有卑微的工作,只有卑微的工作态度,在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有一次上班迟到了五分钟,老板什么也没说,后来冬天的早晨,我又迟到了好几次。有一天晚上在食堂吃饭,恰好遇到老板,然后我们一起聊聊天。老板说:你的态度就是竞争力,态度比能力更重要,态度决定成败,你看你这个月工作迟到了几次?”我才发现原来很多事情别人不说,并不代表不知道。像水牛一样勤奋,永远不会吃亏。借口就是推卸责任,没有任何借口。有些事不用老板交代,态度是一种职业生存方式,不要把问题留给老板,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做非常需要做的事。每一件事都值得去做,把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用心去做好每件事情,多为企业提好的建议。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工作之中无小事,不要忽视工作中的细节,按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100%的热情去做1%的事情,尽职尽责才能尽善尽美。时间是认真的,态度100%地影响到了所做的每一件事,不管你的年龄、地位、性别和收入是什么样的,积极的态度都能在你和别人的人生中引发不可思议的变化。后来直至现在,当我发现态度决定一切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开始一个绝妙的人生旅程!
篇10:我们是一家人杂文随笔
又是一个夜晚,在窗前凝视着脚下只属于人世的车水马龙,一杯母亲磨好的咖啡在眼里闪烁。轻轻一嗅,浓浓的咖啡带来的不只只是心中的温暖,还有我们一家人美好的回忆……
依稀记得那是一个阴沉的星期五,上完晚自习的我与众多同学们你拥我挤的下楼去,却被突如其来的瓢泼大雨挡住了去路。看着同学们一个个撑起伞慢慢远去的背影,我感到一座大山压在了我的心头。完了,我今天竟然忘记带伞了!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只剩下我独自徘徊在校园里。一咬牙,狠下心就往雨里冲去。可刚刚跑出校门,就看到了一辆熟悉的黑车停在了马路边上。爸爸和妈妈用手搭遮雨棚,四处的张望着,焦急的表情溢出了脸上。
“爸!妈!”我提了提沉重的书包,向正向我投来惊讶目光的父母加速跑去。
“怎么这么晚才出来,嗯?”父亲一手接过我的书包,另一只手从车里摸索出了一个黑袋子,递给了母亲。
“喏,吃吧。”母亲像变戏法似的从袋子里拿出了四个热乎乎的包子,给了我两个,给了父亲一个,又给自己留了一个。面对我投来的疑惑目光,母亲笑着回答说:“来时路过了个包子铺,正好在打折促销,顺手就买上了。”我一概对母亲说的话深信不疑,就用手接过了包子,一口一个,香香甜甜,回味无穷,像极了爱的味道。
那天夜里,母亲又为我们做了一道拿手好菜——炸肉丸子,说是要犒劳一下父亲。很快,本来满满一盘的肉丸只下了四个,我夹一个,父亲夹一个,母亲也夹了一个,还剩最后一个。母亲望了下父亲,然后毫不犹豫的把最后一个肉丸递给了我。
我依依稀稀看到了母亲转身时露出来的腰包里只有一些零碎的钱和父亲极力隐藏的苦涩表情,写满了一个历经考验的男子汉的沧桑……
饭后,我凝视着脚下只属于人世的车水马龙,泪水润湿了眼眶。在这个夜晚,我领悟到了:母亲的爱是多一分的,父亲的爱是坚强而无私的。虽然我们的身份不同,表达能力不同,但我们依然是充满爱的一家。而我就是非常幸运的正好处于爱的中心位置,温暖无比……
篇11:我们是一家人杂文随笔
家人,是照亮你前进路上的一盏明灯;家人,是会永远陪伴你的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家人,而对我帮助以及影响最大的人就是我的姥姥。
她不高也不矮,有点胖胖的,经常带着一副金框眼镜,她一脸的慈祥,笑起来时眼里藏着满满的爱意,温暖如春风。她一直是我的守护神,教会我很多的事。记得有一次,我在姥姥家弹钢琴,那时我已经是一名一年级的“小豆包儿”了,有一个音总弹不对,便对着钢琴发脾气。这时,姥姥走了进来对我说:“雨桐,怎么了?”我没有说话,姥姥看了看钢琴谱,明白了我发脾气的原因。她耐心地指导着我,“这个音可以这样弹雨桐,弹钢琴一定要有耐心,不能着急”我听着她说的那些大道理突然有些不耐烦,心不在焉的回答着“嗯嗯”姥姥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提议出去和我一起走走,此时我内心一阵窃喜,心想:正不想弹琴呢!我们走在一条小路上,路边有许多松树,还总能听到小乌清脆的叫声,我和姥姥就这么走着。正当我欢蹦乱跳、左顾右盼的时候,姥姥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人一辈子会遇到很多的事情和很多的困难,关键在于坚持,千万不要放弃,姥姥相信你一定行,你是最棒的!”姥姥鼓励着我,为我加油打气。这时夕阳的光透过树叶照在了姥姥慈祥的脸上,秋天夕阳橙色的光打在她金色的眼镜框上,显得格外温暖,我看着我和姥姥的影子,回想着我刚刚对她的不耐烦,心里感到很惭愧。这时,我看到地上有一颗很漂亮的松塔,我赶忙把它捡了起来,送给了姥姥,因为我不太善于表达,有些话藏在心里,而这颗松塔就当是我对她的道歉,希望姥姥每每见到这颗松塔,都能想起和我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想这就是一家人吧,即使上一秒还对他们有着一些不满,但是下一秒,心里的爱总是会冲走那些不满的情绪,把不好的情绪都变成快乐,这就是家人的影响、帮助。
就在上周,我又回到了姥姥家,看到了钢琴上的那颗松塔,我心里很高兴,而且很惊讶,姥姥居然还保留着那颗松塔。在我以为只是一个随便的玩物的松塔却让姥姥如此珍惜。看着姥姥激动的过来抱我,我发现姥姥的腿脚不利落了,我担心的问“姥姥,你的腿怎么了?”“没什么事儿,只是前几天摔了一跤而已。”她笑着挥了挥手。吃过晚饭后我和姥姥又来到了那条小路,再次走在这条小路上,路边的松树、鸟的叫声、夕阳、影子,一切都是这么有亲切和熟悉,姥姥在路上给我讲着她的故事,我认真的听着,夕阳再次照在了我们身上,这次换我拉着她那布满皱纹的手,我不禁鼻子一酸,哭了出来,她担心地问我:“怎么了雨桐?”“我希望您永远不要变老,我希望您一直陪着我,”我说。姥姥笑了,笑得眉眼弯弯,说:“我会一直陪着雨桐的,陪你长大”。这就是家人吧,希望一直陪伴着彼此,是我们想要停靠的港湾,是温暖的源泉。
又是一年秋天,还是姥姥和她的外孙女,还是那条小路姥姥已经苍老了,而我也已经成长为了一名初一的大女生了,我看着周围的一切,也看着我们的影子,突然感觉很多都变了,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我拉着姥姥那双手,再心里默念,这次换我守护您吧!因为我们是一家人啊!因为您对我这些年的爱护,让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以后的岁月,让我们一起度过吧。
篇12:我们是一家人杂文随笔
一家人是温馨强大可贵的,看到这句话,我不禁想起来在我三年级暑假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
暑假已经接近尾声啦,我们一家人还没有去旅行过,所以我们一家人选择了去爬山。从山底向上望,这座山高耸入云,从山底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到山腰上的一部分,可以说是一眼望不到顶,我的哥哥爷爷奶奶,父亲母亲购好了门票就开始了征服这座山的旅途了。山路十分陡峭,周围的人也很多,可谓是人山人海,我们为了不被人群的海洋冲散,就一起手拉着手向上爬。人的体力终究是有限的,更何况是年迈的老人呢,大概是在山腰,我的奶奶已经气喘吁吁啦,大汗淋漓,走路的速度自然也就变得缓慢了。为了让她也可以到达山顶眺望四周,我的父母决定背上它,一起向上走。开始我的奶奶自然是抗拒的,因为奶奶不想拖住我们前进的脚步,但是却被母亲的一句,我们是一家人呀。最后,爸爸还是背起了奶奶,妈妈自然也就背起了我。就这样走一会儿歇一会儿,谁也不会走散,谁也不会跌倒,谁也不会被落下。当我们快走到山顶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周围的这些爬山的人大多数人都已经放弃了,转头向山下走去,但是我们一家人却选择了向山顶进发,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一家人的团结,一家人的互帮互助,达到山顶去看,一览众山小。
夕阳的映照下,爸爸背着奶奶,妈妈背着我,我们一家人互帮互助向山顶进发,也不知为何今天的夕阳格外的美。
篇13:我们是一家人杂文随笔
一个周末的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到游憩广场散步。像往常一样,广场上回荡着悠扬的音乐,散步的,溜滑轮的,聊天的……但我最感兴趣的还是那一群跳维吾尔族舞的人们,他们时而移颈,时而摇头,时而侧目,时而低首,气氛热烈和谐。
突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没等我缓过神来,她热情的握手礼已把我的手握在了她的手心。原来是我的老朋友——阿依古丽,她迫不及待地问我:“军叔叔好吗?他可是我家的恩人,他现在还好吗?”她连珠炮似的'一段问话勾起了我深深的回忆。
2012年,我家和阿依古丽家住在同一个小院里。小院里除了她家是维吾尔族以外,其他三家人都是汉族。虽然我们小院里的人家民族不同,风俗习惯和礼节不同,但我们始终相处得和睦而愉快。
记得那年七月的一天,天气热极了,树上的叶子垂头丧气地蜷着身子,小狗有气无力地吐着舌头。我和阿依古丽凑在一起玩。院子里的张琪叔叔和军叔叔在树荫下下象棋,阿依古丽的妈妈正在水龙头前接水洗衣服。不知怎么了,洗着衣服的阿姨,突然就晕倒在地上。正在下棋的两位叔叔看到后,丢下棋子,立刻冲向阿依古丽的妈妈。我的心里一紧,也赶紧跑过去。只见阿依古丽的妈妈双眼紧闭,面色土黄,可怜极了。叔叔焦急地呼喊,可是任凭他怎么呼喊,阿依古丽的妈妈没有丝毫反应。阿依古丽更是手足无措。这时军叔叔果断地说:“赶紧送医院。”说着就弯下腰,一手托头,一手托腰,抱起阿姨就快速往公路上跑去。张叔叔也跟出去帮着打了一辆出租车,和军叔叔一起把阿依古丽的妈妈送往医院。我们在小院里紧张地等待着消息,终于叔叔打电话回来说,阿姨是中暑了,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得到消息,大家悬着的心才都放了下来。
阿依古丽一家一定要感谢叔叔和张叔叔,可是他俩说什么也不接受,叔叔握着阿依古丽爸爸的手说:“咱们住在同一个院里,就是一家人。有困难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不要这样,太见外了。”阿依古丽的爸爸说:“对对对,我们都是一家人嘛,都是兄弟姐妹。”大家听了,会心地笑了。从此以后,我们院的几家人更亲了,像一家人一样融洽。
直到现在,每当想起这件事情,我们的心里总会感到暖暖的。这时,广场舞铿锵有力的鼓点响起来,仿佛敲击在每个人的心上。大家情绪高涨,又唱又跳。他们仿佛在表达着自己的心声,正像那歌中唱到的:同在蓝天下,都是一家人;同是一颗心,同是一条根,幸福伴祥和,都是一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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