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温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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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温补贴政策

篇1:上海高温补贴政策

上海高温补贴政策

5月26日 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昨日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上海对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做出统一规范: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去年6月份,由于当月的天气温度没有一天达到35℃以上,在当时就引发了高温津贴能不能不发的问题。记者获悉,在近日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3号)》中明确: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即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据了解,由于一些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哪些岗位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看法不一,各单位的情况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为此,《通知》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夏季高温津贴应纳入职工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

高温津贴相关文件规定

7月4日,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执行,根据该办法,日最高气温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者按照办法将可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

篇2:高温补贴上海

去年6月份,当月气温没有一天达到35℃以上,引发了高温津贴能不能发的问题。近日,记者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上海今年已对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作出统一规定。在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即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直接关系。由于一些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哪些岗位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看法不一,各单位的情况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为此,《通知》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此外,《通知》还强调,用人单位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

高温补贴2016上海

1、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

从开始,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

2、不发高温费员工可举报或申请仲裁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4、上夜班不是拒发高温费的理由

高温费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

5、扣减缺勤职工高温费应按制度执行

对于请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职工的高温费,原则上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日高温费标准=月高温费标准200元/21.75天=9.2元

方法一:当月高温费=日高温费标准x当月出勤日

方法二:当月高温费=月高温费标准-日高温费标准x请假天数

以上两种办法,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自主规定,但应明确统一操作办法,并与并使加工资、加班工资等支付办法相衔接。

6、高温费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职工每月实际拿到手的钱,在扣除高温费等项目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

7、劳务派遣工同样享受高温津贴

8、多发高温费应兼顾公平合理原则

9、高温费和清凉饮料不能“二选一”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清凉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费;高温费应以现金形式发放。

10、高温津贴不能替代职工的休息权。

篇3:上海高温补贴

上海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放标准是多少?

上海高温补贴时间:每年6月至9月

上海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高温补贴发放条件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89号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措施》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此,高温补贴的发放主要有以下条件:

1.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2.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3.劳动者被安排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补贴。

高温季节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企业应另行支付: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

3、住房补贴;

4、伙食补贴(饭贴);

5、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除去以上项目,职工每月实际到手的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高温季节津贴是按月发还是一次性发放?

高温季节津贴的发放时间是每年6月至9月,故可以选择按月发放。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一次性发放。但不建议事后才发给劳动者,此举失去了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意义。

不发高温季节津贴可举报或申请仲裁

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季节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个人也可直接前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对于单位群体现象可拨打12333热线进行举报。

[上海高温补贴]

篇4:上海高温补贴

只要职工被安排在6月至9月进行露天作业,就应该得到高温津贴;如果是在室内开展工作,即便是夜班期间的工作环境温度达到33摄氏度,同样也应得到高温津贴。

去年6月份,由于当月的天气温度没有一天达到35摄氏度以上,引发了高温津贴到底发还是不发的争议。而此类的争议今年将不会“重演”,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本市已对此作出统一规范。

根据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通知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也就是说,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只要职工被安排在6月至9月进行露天作业,就应该得到高温津贴;如果是在室内开展工作,即便是夜班期间的工作环境温度达到33摄氏度,同样也应得到高温津贴。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对尚处在试用期且符合发放条件的员工,单位同样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据了解自开始,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以及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大多为工资水平较低的一线职工等实际情况,上海提高了高温季节的津贴标准,并从有利于企业操作的角度出发,将日标准调整为月标准。即:从每个高温日10元,调整为每月200元。此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及其使用的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对未全月工作的劳动者,如果属于高温季节津贴发放对象,可按21.75天折算后发放。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高温季节津贴,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另行支付高温季节津贴。

由于一些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哪些岗位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看法不一,各单位的情况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为此,《通知》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通知》还强调,夏季高温津贴应纳入职工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

每到高温时节,总会有部分企业职工反映企业克扣高温津贴的情况,比如上夜班不发放高温津贴、处于试用期的不享受高温津贴待遇、将高温劳防用品替代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否能够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呢?市总工会表示,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理由”也都只是企业的借口。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职工,可向人保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以寻求帮助。

篇5:山东高温补贴政策

6月起,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而据传今年很有可能是史上最热一年。对于已到来的炎炎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5月30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高温作业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温每人每月140元

每年夏季,高温津贴都是不少劳动者关心的话题。“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都属于高温。”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都可享受高温补贴。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也可享受高温补贴。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临沂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8月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据悉,各类企业要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高温作业中暑 也能申请工伤

火辣辣的阳光,滚烫的热风,虽然一年中最热的天气还没到来,但想想这即将到来的天气也让人难耐。高温天里,企业应如何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20我省下发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中暑也算工伤,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该发不发可拨打8139170举报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采访中一些劳动者及企业存在这样的看法。对此,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要求现金发放,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

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对此,每年,临沂市劳动监察支队都会对高温场所进行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未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会按规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南方“超长待机版”高温下周终结 被“赶”到北方

31日,南方“超长待机版”的高温天气上演“最后的疯狂”,江西、湖南等地最高气温依然将超过40℃。明天起,随着第4号台风携风雨来袭,长江中下游地区、江南、华南地区的高温天气将逐渐消退。然而,北方高温又发展起来,东北、华北等地局地气温可能超过40℃。

30日,重庆持续高温,该市石柱黄水镇迎来游客避暑高峰。图为游客们睡在吊床上享受森林带来的凉爽。

7月20日以来,我国南方地区掀起一场“高烤”持久战,不仅气温高、高温持续时间长,而且阳光强烈、相对湿度大,炙烤又闷蒸,部分地区的体感温度都趋向40-45℃。省会级城市中,杭州、南京、上海和南昌已经连续11天出现高温。

南京、上海、杭州、南昌等地高温持续一旬。

虽然整体来说,今年的这轮高温天气与20的热浪持续时间相比相距甚远,但炎热程度不容小觑。7月21日-30日,杭州最高气温连续10天达到38℃以上,这样的情况在当地已非常罕见,只有年夏天出现过10天和11天的连续38℃以上天气。

今天,南方仍有大范围。中央气象台预计,今天白天江南、江淮、华南大部、江汉、黄淮西部、河北南部、陕西东南部、重庆、贵州东部以及甘肃中北部、内蒙古西部、新疆南部等地有35~39℃的高温天气,其中,江西北部、湖南南部和西北部、湖北东南部和西部、重庆东部、内蒙古西部、甘肃西部、新疆南疆盆地等地的局地最高气温可达40~41℃。为此,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

昨天生成的今年第4号台风“妮妲”,即将给华南等地带来强风雨,同时也会终结南方这次高温持久战。从8月1日开始,长江中下游地区、江南、华南地区的高温天气将快速消退,预计到8月3日这一带的高温天气将基本清除,最高气温普遍回落至30℃出头。

可能引发中暑的气象条件

然而,伴随着台风北上,副热带高压将逐步北抬,与大陆高压脊叠加,高温被“赶”到北方。预计,高温范围有望向东明显扩展,强度增强。中央气象台预计,7月31日至8月4日,内蒙古、河北北部、北京、天津、辽宁、吉林等地将出现高温天气,局地可超过40℃并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极端最高气温。

专家提示,由于高温持续时间较长,强度较大,公众需注意防护,旅游出行人员及户外工作人员需防范中暑以及肠道疾病等。另外,高温天容易发生强对流天气,江南东部和华南东部等地需警惕分散对流性强降水。

[山东高温补贴政策]

篇6:北京高温补贴政策

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那么20北京市高温补贴标准有多少?什么时候发放?

北京市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与标准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同时,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部门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职工未领到高温津贴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同时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统一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企业遵守高温津贴规定、遵守工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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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调整高温津贴后,北京市再次上调高温津贴最低标准。从本月起,室外和室内高温作业的补贴最低标准分别上涨到每人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别上涨了60元和30元。

今年夏天来得早。针对市民和劳动者关心的防暑降温政策,各相关部门近日进行了紧急会商。早在端午节前夕就有记者得到消息称,本市的高温津贴标准有望再次上调。近日北京市安监局网站的一则公文印证了这一消息。

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人保局、市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其中最突出的内容,是规定自206月起,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及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津贴的发放条件是: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通知指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按照国家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日最高气温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的防暑降温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

高温补贴政策修订回顾

,北京市首次设定高温津贴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及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20盛夏,北京市调整高温津贴标准,室外、室内作业人员的最低标准都提高一倍,分别提高到120元和90元。

20盛夏,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保部、全国总工会四部委联合修订并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是国家层面时隔52年后首次修订高温作业下的防暑降温措施。《办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高温天气”进行了界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天气;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次明确规定了对用人单位的追责;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而且单位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篇7: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

按照规定,内蒙古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人员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不允许用人单位将高温高寒岗位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2016内蒙古高温补贴标准是按高温高寒岗亭津贴按月发放的,高温岗亭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亭津贴为230元/月,发放范畴正在33℃(含33℃)以上高温气候处置室外功课持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和正在-25℃(含-25℃)以下高冷气候室外持续功课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元和个别经济组织等用人单元劳动者。目前,内蒙古按照各旗县(市、区)每年高温高冷气候的持续天数划分出3类高温地域和6类高寒地域,要求各地域不得随便扩大高温高寒岗亭津贴发放范畴,更不得变相冒领。

2016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还不确定。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内蒙古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按月发放,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按照规定,内蒙古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人员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不允许用人单位将高温高寒岗位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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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今夏首个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入伏以来,各地迎来今年来最大范围的高温天气,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最高气温逼近40℃。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要采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据记者粗略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一些省份按月发放,另一些则按天发放。其中,按月发放的地区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每人每月120元。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广东、湖南和深圳。

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如下:

上海高龄老人补贴政策解读

北京高温补贴政策

江苏省高温津贴规定

内蒙古高温补贴标准

河北夏季高温补贴试行标准

宁波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东莞市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青岛市高温补贴规定

燃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总结

乌鲁木齐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上海高温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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