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温补贴政策

时间:2022-07-31 07:44:5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北京高温补贴政策(精选5篇)由网友“超级江湖骗子”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北京高温补贴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北京高温补贴政策

篇1:北京高温补贴政策

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那么北京市高温补贴标准有多少?什么时候发放?

北京市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与标准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同时,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部门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职工未领到高温津贴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同时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统一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企业遵守高温津贴规定、遵守工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方面情况。

相关阅读

自调整高温津贴后,北京市再次上调高温津贴最低标准。从本月起,室外和室内高温作业的补贴最低标准分别上涨到每人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别上涨了60元和30元。

今年夏天来得早。针对市民和劳动者关心的防暑降温政策,各相关部门近日进行了紧急会商。早在端午节前夕就有记者得到消息称,本市的高温津贴标准有望再次上调。近日北京市安监局网站的一则公文印证了这一消息。

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人保局、市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其中最突出的内容,是规定自206月起,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及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津贴的发放条件是: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通知指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按照国家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日最高气温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的防暑降温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

高温补贴政策修订回顾

,北京市首次设定高温津贴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及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20盛夏,北京市调整高温津贴标准,室外、室内作业人员的最低标准都提高一倍,分别提高到120元和90元。

20盛夏,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保部、全国总工会四部委联合修订并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是国家层面时隔52年后首次修订高温作业下的防暑降温措施。《办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高温天气”进行了界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天气;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次明确规定了对用人单位的追责;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而且单位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篇2:山东高温补贴政策

6月起,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而据传今年很有可能是史上最热一年。对于已到来的炎炎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5月30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规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高温作业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温每人每月140元

每年夏季,高温津贴都是不少劳动者关心的话题。“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都属于高温。”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都可享受高温补贴。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也可享受高温补贴。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临沂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8月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据悉,各类企业要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高温作业中暑 也能申请工伤

火辣辣的阳光,滚烫的热风,虽然一年中最热的天气还没到来,但想想这即将到来的天气也让人难耐。高温天里,企业应如何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下发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中暑也算工伤,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该发不发可拨打8139170举报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采访中一些劳动者及企业存在这样的看法。对此,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要求现金发放,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

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对此,每年,临沂市劳动监察支队都会对高温场所进行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未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会按规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南方“超长待机版”高温下周终结 被“赶”到北方

31日,南方“超长待机版”的高温天气上演“最后的疯狂”,江西、湖南等地最高气温依然将超过40℃。明天起,随着第4号台风携风雨来袭,长江中下游地区、江南、华南地区的高温天气将逐渐消退。然而,北方高温又发展起来,东北、华北等地局地气温可能超过40℃。

30日,重庆持续高温,该市石柱黄水镇迎来游客避暑高峰。图为游客们睡在吊床上享受森林带来的凉爽。

7月20日以来,我国南方地区掀起一场“高烤”持久战,不仅气温高、高温持续时间长,而且阳光强烈、相对湿度大,炙烤又闷蒸,部分地区的体感温度都趋向40-45℃。省会级城市中,杭州、南京、上海和南昌已经连续11天出现高温。

南京、上海、杭州、南昌等地高温持续一旬。

虽然整体来说,今年的这轮高温天气与20的热浪持续时间相比相距甚远,但炎热程度不容小觑。7月21日-30日,杭州最高气温连续10天达到38℃以上,这样的情况在当地已非常罕见,只有年夏天出现过10天和11天的连续38℃以上天气。

今天,南方仍有大范围。中央气象台预计,今天白天江南、江淮、华南大部、江汉、黄淮西部、河北南部、陕西东南部、重庆、贵州东部以及甘肃中北部、内蒙古西部、新疆南部等地有35~39℃的高温天气,其中,江西北部、湖南南部和西北部、湖北东南部和西部、重庆东部、内蒙古西部、甘肃西部、新疆南疆盆地等地的局地最高气温可达40~41℃。为此,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

昨天生成的今年第4号台风“妮妲”,即将给华南等地带来强风雨,同时也会终结南方这次高温持久战。从8月1日开始,长江中下游地区、江南、华南地区的高温天气将快速消退,预计到8月3日这一带的高温天气将基本清除,最高气温普遍回落至30℃出头。

可能引发中暑的气象条件

然而,伴随着台风北上,副热带高压将逐步北抬,与大陆高压脊叠加,高温被“赶”到北方。预计,高温范围有望向东明显扩展,强度增强。中央气象台预计,7月31日至8月4日,内蒙古、河北北部、北京、天津、辽宁、吉林等地将出现高温天气,局地可超过40℃并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极端最高气温。

专家提示,由于高温持续时间较长,强度较大,公众需注意防护,旅游出行人员及户外工作人员需防范中暑以及肠道疾病等。另外,高温天容易发生强对流天气,江南东部和华南东部等地需警惕分散对流性强降水。

[20山东高温补贴政策]

篇3: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

按照规定,内蒙古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人员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不允许用人单位将高温高寒岗位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内蒙古高温补贴标准是按高温高寒岗亭津贴按月发放的,高温岗亭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亭津贴为230元/月,发放范畴正在33℃(含33℃)以上高温气候处置室外功课持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和正在-25℃(含-25℃)以下高冷气候室外持续功课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元和个别经济组织等用人单元劳动者。目前,内蒙古按照各旗县(市、区)每年高温高冷气候的持续天数划分出3类高温地域和6类高寒地域,要求各地域不得随便扩大高温高寒岗亭津贴发放范畴,更不得变相冒领。

2016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还不确定。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内蒙古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按月发放,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按照规定,内蒙古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人员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不允许用人单位将高温高寒岗位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

相关阅读

7月13日,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今夏首个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入伏以来,各地迎来今年来最大范围的高温天气,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最高气温逼近40℃。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要采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据记者粗略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一些省份按月发放,另一些则按天发放。其中,按月发放的地区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每人每月120元。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广东、湖南和深圳。

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如下:

篇4:上海高温补贴政策

上海高温补贴政策

5月26日 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昨日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上海对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做出统一规范: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去年6月份,由于当月的天气温度没有一天达到35℃以上,在当时就引发了高温津贴能不能不发的问题。记者获悉,在近日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中明确: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即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据了解,由于一些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哪些岗位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看法不一,各单位的情况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为此,《通知》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夏季高温津贴应纳入职工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

高温津贴相关文件规定

7月4日,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执行,根据该办法,日最高气温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者按照办法将可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

篇5:浙江高温补贴政策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浙江高温补贴标准2016: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相关阅读:特殊工种该获高温补贴吗 因高温停工工资是否照发

台风过后,“三伏”来袭。今年的三伏天从7月17日到8月25日,共计40天。

温州的夏天将不间断地开启“加温”模式。在这个“人人都是小笼包”的季节,高温补贴、空调安装等问题再一次成为不少市民热议的话题。本期《麻辣问答》,温州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北京盈科(温州)律师所刑事部主任王青山律师将就市民关心的热门话题,一一为你解答。

特殊工种该不该获得高温补贴?

市民王先生来电:我是瓯海一家企业的电焊工,工作已有10多年了。按照有关规定,电焊工除了持证上岗外,还需要在作业时,穿上工作服、绝缘鞋等防护工具。一穿上工作服,别提夏天,即便是冬天,我们每天也是干得汗如雨下。

前几年,我们也发过高温补贴,可在今年,高温补贴迟迟不见踪影。公司负责人说,因为我们工种特殊,本来作业的温度可能就超过35摄氏度。因此,不发放高温补贴。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

律师点评:高温津贴是给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一种工资性补偿,是由企业根据国家强制性文件的标准进行发放。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对此,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也曾联合下发通知,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摄氏度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摄氏度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因此,即便王先生从事的是特殊工种,企业也应当向王先生发放高温补贴。

空调安装不当出现隐患谁担责?

市民吴女士留言:去年夏天我在市区某家电城购入了一台某名牌空调,当天该品牌空调就派人来我家安装了空调机。今年7月底,我发现家中的客厅及其相邻房间的地板、墙面被水侵蚀。空调售后人员检查后确认,空调安装时,排水管通过的墙洞没有被封堵,而老鼠爬了进去将墙洞处的排水管咬破所致。不得已,我对地板和墙面等进行了维修,花费了维修费用1万多元,我要求家电城和经销商赔偿,但是对方只愿意赔偿1000元。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吴女士和销售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作为销售商,不仅应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空调,还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安装服务。因销售商指派的安装人员在安装空调时未尽到合理谨慎注意义务,造成漏水,引起墙面、屋面受损,安装人员的疏忽行为和受损结果有因果关系,销售商应对吴女士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台风暴雨车库被淹,物业有责任吗?

市民黄先生留言:我住在瑞安某小区。前几年,我们小区常因台风暴雨导致地下车库出现积水,因此停在地下车库的车辆被淹没,损失惨重。请问物业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吗?

律师点评:暴雨、台风虽然属于不可抗力,但对其造成的灾害可以预防,使其损害得到减少或避免。特别是对于大雨这一常见现象应是可以预见的,所以,开发公司在设计地下车库时,应慎重考虑其防水抗涝的规划标准。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应对地下车库及其他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挡水、排水、防渗漏等方面进行检修、养护、管理。并在险情发生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排水措施。如果险情无法排除,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通知业主将财物移出车库,从而避免损失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如果物业没有及时排除险情又未能及时通知业主,从而导致业主车辆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高温停工工资照发吗?

市民贾先生来电:我是瓯海一家企业的装配工人,工资是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再加上计件工资。最近,公司订单减少,老板就以高温为名停工了。我想了解下,在高温天气停工,工资是否还会照发?如果照发的话,发放的是什么工资?

律师点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否则属于变相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并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在《职业病目录》“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中暑”也被列为职业病的一种。这意味着,职工因天气高温,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内中暑,并被职业病防治部门确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获得赔偿。

也就是说,因高温停工,企业应照常支付给工人工资,若企业强令劳动者在没有防暑降温办法或高温防护前提下冒险功课,劳动者有权拒绝施行工作指令。

台风天发货延迟算不算违约?

市民朱先生来电:我是做淘宝生意的。在夏天,温州台风也比较多,如果遇到台风、暴雨等极端性天气,导致发货延迟,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免除违约责任的话又有哪些条件呢?

律师点评: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导致卖家发货延迟,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卖家因不可抗力延迟发货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但如果是卖家延迟发货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不能免除责任。比如:应在本月5日发货的,但拖到7日台风来临才发货,那么卖家就有一定的违约责任。

上海高温补贴政策

上海高龄老人补贴政策解读

河北夏季高温补贴试行标准

湖南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内蒙古高温补贴标准

东莞市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江苏省高温津贴规定

乌鲁木齐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各地实施高温津贴的情况

青岛市高温补贴规定

北京高温补贴政策
《北京高温补贴政策.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北京高温补贴政策(精选5篇)】相关文章:

安徽省高温津贴标准2024-01-08

山东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6月起发放2022-10-10

四川省高温补贴2022-10-26

山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与标准2022-07-15

海南高温补贴规定2023-05-12

广东高温补贴规定2023-08-14

燃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总结2023-04-26

湖南省高温补贴规定2023-08-28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2022-05-07

吉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2-11-29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