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制度(共16篇)由网友“荇震文”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信息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信息管理制度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就军队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推出相关公积金政策。
根据该制度,已开设个人账户的退役军人可将部队一次性发给的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全部转移到市中心各管理机构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制度也鼓励现役军人在地方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现役军人可个人缴存开户,按照自愿的原则向驻温部队住房公积金专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个人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经部队审查后,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
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现役军人的缴存年限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据悉,军队退役人员和现役军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含部队转移计算的月数),在温州市区、各县(市)购建自住住房时,如符合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篇2:信息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规范办公系统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整合办公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公质量,制定本标准;
1.2为了规范企业局域网内计算机操作,确保计算机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制定本标准;
1.3企业范围内的网络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系为工作需要而配置,其配置对企业的各项工作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并得到日常系统的维护,制定本标准;
1.4对计算机的配置、使用、安全、维护保养等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制定本标准;
1.5对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保密、防毒、数据备份等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确保生产及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标准; 2范围
2.1本标准分七大部分:办公自动化、ERP管理、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网络机房与网络设备管理、计算机设备管理、网络与网络安全管理、电话和虚拟网管理;
2.2企业信息文档的上传、发布与协作(信息文档特指企业或部门之间交流与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通知、请示、报告、文件、工作联系、通报、简报、会议纪要、计划、信息传递、报表等);
2.3ERP管理
2.4企业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
2.5网络机房与网络设备管理;
2.6企业计算机设备的购置、管理与操作;
2.7网络与网络安全管理;
2.8企业电话和虚拟网管理;
3.职责
3.1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的配置、购置、使用的统一管理工作;
3.2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网络机房与外围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3.3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采购计划的编制;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各部门计算机配置的批准;中心主任负责各部门计算机软件购置的批准;
3.4各计算机配置部门负责计算机的正确使用及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各计算机配置部门负责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4.办公自动化
4.1企业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运行单位
各部门、生产车间等相关有电脑的部门;
4.2企业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载体
企业OA系统办公,办公系统主要用于信息文档的传递、交流与协作、企业内部邮件的收发;
4.3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操作要求
4.3.1OA系统账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将姓名及职务告知信息中心,信息
中心统一建立账号和分配权限;
4.3.2办公系统由各部门使用人操作,每天上班后保持办公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
4.3.3个人密码由自己掌握,信息中心分配给用户的初始密码,第一次登录后,应将初始密码修改,如有不改密码者或把密码告诉他人造成的后果自负;
4.3.4各部门在接受、处理下必的通知、工作联系及文件时,重要的文件和通知应及时保存到本机,以便使用;
4.3.5部门按要求进行信息浏览,对公司发布的制度、通知、公文协同等,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回复,以便于公文发起者和办公室及时了解各相关部门的处理情况;
4.3.6在拟定公文时,应按相关要求填写,再提交相关部门传阅和领导核批,并且一定要注明主送部门和抄送部门,最后由送部门签发文件;
4.3.7各部门上传的附件资料、信息用word文档和Excel电子表格的格式传送(文案类一律用word文档,表格类一律用Excel电子表格),不得采用wps、cced等格式;
4.3.8严禁在系统中发布非法言论或图片,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4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程序
4.4.1公告通知、新闻、工作流、待办事宜、内部邮件、便签、常用网址、文件柜等在办公网首页中发布,部门负责人以个人密码进入,
对发布的信息点击【发表评论】进行阅办和处理,或下载学习;
4.4.2办公自动化系统内部文件共享在“信息交流模块”,里面的“公共文件柜”里面,各个部门、各个人员都只能有权访问自己部门或自己有权限访问的数据;
4.3企业信息中心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保障和培训工作;
5.ERP管理
5.1ERP主要运行单位
各部门、生产车间等使用ERP系统的相关单位;
5.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ERP管理负全责;
5.3ERP系统所涉及到的人员权限分配、密码分配、密码变更由信息中心掌控,并由信息中心备案,员工初始密码由信息中心统一设置、第一次登录后员工必须修改ERP系统密码,如不修改初始密码产生的后果由使用者负责;
6.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
6.1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信息安全管理负全责;
6.2信息安全管理所涉及到的人员权限分配、密码分配、密码变更由信息中心掌控,并由信息中心备案,员工可设置、修改计算机操作系统密码(不包括管理员密码),系统设两个账号,一个是管理员账号,密码只有网络管理员知道,一个普通用户账号,密码由使用电脑人员自己设定。
6.3严禁员工在公司局域网内擅自共享文档,并严厉禁止使用完全访问权限,确需共享的文档一律采用只读访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全访
问,设置完成访问密码,该密码只能告知访问人员;
6.4营销、财务、外贸等部门所涉及到的商业数据,禁止共享;特殊情况下应设置访问密码后共享;
6.5使用win20xx和winxp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设置系统登录密码,密码由操作人员本人设置,但应通知部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网络管理员可修改本密码,但必须通知操作人员本人;
6.6员工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人提供密码,一旦发现密码泄露,应当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以更新密码;
6.7员工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情况,比如文件丢失、文件被删除、密码失效、数据被指定以外的其他人员加密、修改等,应立即通知信息中心;
6.8严禁员工私自连接互联网,员工在连接互联网时不得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事情,比如看电影、游戏等,违反本规定将进行考核;
6.9严禁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传输公司文件到第三人;传送至分公司或办事处含商业机密信息的文档必须使用密码进行加密,密码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任何人员未经公司许可,严禁泄露公司数据资料;因操作不当或失职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经济赔偿管理制度执行赔偿;
6.10严禁员工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员工对公司局域网进行攻击和破坏,擅自更改公司局域网网络设置的行为视为对公司局域网的破坏和为;管理员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有权对局域网设置进行修改,但必须保证不会造成设备和软件故障;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大范围的网络维护工作,需报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
篇3:信息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稳定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客户界定
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
公司有关的律师、、广告、公关、银行、保险、融资协助机构,可列为特殊的一类客户。
三、客户信息管理
公司营销部(、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客户信息、资料、数据的分类、汇总、整理。
公司建立客户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规定统一格式、内容,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四、客户档案的建立
1. 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2. 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摸清客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3. 客户档案资料、信息、数据要做到定期更新、修改。
4. 客户单位的发生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5. 积累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五、公司各部门与客户接触的,均须报告所辖部门(除该业务保密外),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
六、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其主管部门将其客户资料接收、整理、归档。
七、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
八、客户管理
接待客户,按公司对外接待办法处理,对重要的客户按贵宾级别接待。
与客户的信函、传真、长话交往,均应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记录在案,并整合在客户档案内。
对一些较重要、未来将发展的新客户,公司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联系报告制。
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并指派其员工顶替调离员工迅速与客户建立联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营销部(、信息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例:客户信息错误后怎么管理
先由客服部人员制订补救处理方案,交由客服部经理审核,客服经理审核后再交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转回客服部组织执行,客服部再交接给其他部门执行,其他部门执行后反馈意见给客服部,客服部再写报告交由客服经理审核,客服经理再交给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存档,结束。
篇4: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淮北市教育局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计算机信息技术风险,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网络病毒危害和敌对势力恶意攻击,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淮北市教育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在我局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运行、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计算机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淮北市教育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总部统一领导分支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负责总部机关的信息安全管理。分支机构负责本单位和辖内的信息安全管理,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四条淮北市教育局信息安全管理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单位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淮北市教育局总部、各分支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所有使用本单位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该安全制度的管理,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全面安全。
第七条 参与人员:(1)安全委员会(2)局领导(3)信息管理中心 (4)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二章服务器管理制度
第八条的服务器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工作由信息中心相关人员负责。网络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服务器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并对服务器的功能提出意见、建议和方案等。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有事外出要向领导或接班工作人员交接清楚。要妥善保管好服务器登录密码,不得告诉他人,有事外出或下班时,要及时退出设置项界面。
(3)加强服务器检查。定期对数据存放硬盘空间、CPU使用、内存空间等环境进行检查。发现硬盘存储空间、CPU异常、内存异常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向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
(4)加强服务器的病毒防范。要经常了解和掌握网络病毒的流行情况及其解决方案,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对服务器及网络内其它终端的感染。一旦被感染,要及时提出杀毒方案,控制传播范围。定期对各服务器进行查毒、杀毒。
(5)保障本系统的实时安全运行,负责每天的信息数据备份。
(6)负责对服务器用户的增加、删除及权限变更工作,严禁无关人员登录服务器。
第三章控制台管理制度
第九条 管理员(admin)角色权限管理制度
(1)管理员权限范围:包括所有权限。
(2)管理员权限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交由安全委员会指定成员管理。
(3)若网管中心系统工程师因管理需要,需向安全委员会申请打开管理员(admin)权限做相应的设置,设置完成,系统维护工程师立即退出管理员(admin)权限帐户。
(4)若系统维护工程师接触到管理员权限密码,应在维护完成后,提醒管理员修改密码,管理员(admin)应该经常性修改密码,避免密码丢失造成控制台管理权限泄密。
(5)管理员定期到控制台的“工具”栏下的“系统日志”中查询管理员登录信息,发现异常登录,及时更新密码,并严格追查管理员控制台权限遗失原因。
第九条 系统维护员角色权限管理制度
(1)系统维护员权限范围:针对所有用户的参数设置、备份、访问所有组权限。
(2)系统维护员根据监控的实际需要制定监控参数设置策略,经过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实施。
(3)系统维护员根据硬盘容量和监控数据增长情况制定数据备份策略,经过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实施。
(4)系统维护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安全委员会认可的情况下,私下进行个别监控电脑的参数设置,若造成损失,单位将追究相应责任。
(5)严禁更改服务器操作系统的相关设置,严禁在服务器上进行互联网浏览、不相关应用程序安装。
(6)严守系统信息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将系统信息、数据泄露于外界。
第四章客户端管理制度
第十条用户机实行专人专机,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制度。各用户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计算机和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及时反映和举报违反网络行为规范的人和事。
(2)不得随意更改网络设置。如确需更改须经网络管理人员同意,并在网络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操作。
(3)不得恶意访问和攻击网络服务器和他人计算机;未经允许不得阅读他人文件、文档、电子邮件;不得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禁止破坏网络数据、网络资源,或在网络上进行恶作剧行为。
(4)要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在网上发布、传送携带国家秘密的信息。
(5)不得在网上发布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或具有威胁性、不友好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接收和散布思想内容反动、不健康或色情的信息,如收到“xxx”等内容反动的电子邮件,应及时删除,不得散发。严禁在网上玩游戏或利用网络炒股。严禁职工家属到单位玩电脑。
(6)不得利用网络窃取单位的研究成果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7)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上网口令,必要时及时更改。不得擅自转让用户帐号,或将口令随意告诉他人。不得冒用他人帐号、口令上网。
(8)不得使用单位明文禁止的相关程序和网站,不得对单位明文禁止的文件做相应的操作。
(9)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第十一条局域网和电子政务网必须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第十二条办公网内各科室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当及时清除;无法清除的,应当及时向局计算机管理人员报告,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在确认病毒类型、查明传入途径、被感染的设备、磁媒体数量并彻底清除病毒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安装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局域网和电子政务网内其它计算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第十四条对于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安全隐患,局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从系统软件开发商和应用软件开发商获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如安装补丁软件、制定新的安全策略等。
第十五条局信息中心必须对局域网和电子政务网的计算机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预防病毒感染和恶意攻击。
第十六条局域网和电子政务网的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检测由信息中心负责;负责人员必须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上互联网计算机做到物理隔离。
第六章系统数据管理和安全协查
第十八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下列活动:
(1)未经允许,对办公网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和增加;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破坏性程序;
(3)其他危害办公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严禁在互联网和局域网上传递秘密文件,特别是机密级以上的秘密文件。
第十九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局域网和电子政务网内通过互联网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二十条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必须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二十一条服务器及网络设备遭受攻击后,网络管理技术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七章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局域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除管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二十三条局域网内所有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二十四条对于网络系统要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二十五条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做好登记、备案工作。重大更改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定期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第二十七条信息中心定期举办网络安全培训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第二十八条网络线路安全维护
第二十九条局电子政务网和局域网网络线路安全运行由信息中心负责监督、维护。
第三十条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局中心机房、办公网内各科室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雷等方面工作。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本单位和辖内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评比活动,对达标单位的相关人员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处以警告、责令停机整顿。触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 则
第三十三条淮北市教育局之前发布的其他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条款如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师生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上网师生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不得登录、收藏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网页,何存上网日志,记录保留至少60天,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三、不玩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网上电脑游戏。
四、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五)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五、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篇6: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作好信息管理,加快我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在我校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各别属于机密的信息则不允许非核心人员私自传送和带走。
2、市场信息:对于学员文件、来往传真、电话、档案;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学员信息、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我校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全校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学校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总校及下属各工作点、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六条学校信息室,以及各信息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各科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学校信息室负责我校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科部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信息室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专员)
2、在业务中心总监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指导我校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集团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6、学校信息室日常负责监察我校全系统的业务信息管理和活动;负责搞好全系统业务人员关于市场经营信息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学校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行政信息管理
第十五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学校行政活动中。
第十六条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据学校相关文件中的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学校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学校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四节市场信息管理
第十七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八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第十九条信息中心市场信息专员直接在业务中心总监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发布,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2、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业务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3、在业务中心总监的指挥下,负责与客户的电话、电子邮件的信息交流,负责与客户文件资料函件的撰写、整理、内部报批、外部发送;
4、指导、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学校,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报告给业务中心总监;
5、负责定期撰写学校业务市场分析报告,协助学校业务决策;
6、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7、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8、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政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学校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如媒体机构)的信息文件资料;
4、学校内部一般性业务管理文件的拟稿;
5、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信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制度中下列具体规定: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中心管理规定;
4、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节其它
第二十三条信息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篇7:信息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职责
3.1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3.2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销售部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4、客户档案的管理
4.1.1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部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顾客拜访销售人员统计,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
4.1.2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销售部、人事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2.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3.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客户档案由销售总监进行审批确认。
5.1.3客户档案的使用与保密
a)客户档案是公司市场管理重要参考内容,尤其是在与顾客签定合作关系是,相关人员应查阅客户的档案资料;
b)客户档案资料公司的重要保密资料,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及外传,否则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5、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1公司办公室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2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的方式包括:
a)定期(节日或其他重要活动)与不定期(日常)的客户拜访与沟通;
b)客户产品使用情况的意见与建议调查;
c)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5.1.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的具体管理实施;
5.1.4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应形成记录,并作为客户档案内容进行保管。
6、售后服务管理
a)营销总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顾客满意度调查;
b)公司办公室向顾客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应包括、服务质量、套餐价格价格、公司评价等;
c)公司对反馈回来的调查表进行汇总、分类,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制“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
d)当顾客满意度未能达到公司规定要求时,由办公室组织,针对顾客满意度较低方面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改进。
7、客户投诉管理
7.1相关业务部门是客户投诉的接收部门;
7.2客户对服务质量的不达标投诉,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报请公司生产处协同处理,处理结果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反馈到客户;
7.3客户对服务过程中的不满意投诉,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处理,处理结果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反馈到客户;
8、相关/支持性文件
8.1《市场信息管理制度》;
8.2《保密管理制度》。
篇8: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基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象山春晖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喜玲副组长:张英姿组员:金佩林、吴宗辉、邱玲女、张丹君、王琼、陈潇潇、周爱爱。
第二章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第八条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第九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没,黄色信息;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本部门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5、各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五章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第十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第十四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第十五条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九章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篇9:信息管理制度
为确保项目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健康发展,加强我工地施工队伍内部治安管理,预防万一,以免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束手无策,经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信息管理制度:
一、平时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工作,讲解有关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使职工们做到保持头脑冷静有条不紊。
二、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奖罚制度,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工地管理人员都要做好相互协调工作,对工作中没有到位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其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综治领导小组职责: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工地现场负责人要头脑冷静地一方面就地布置处理方案,防止事态恶化,另一方面要及时向分公司综治领导小组报告,性质严重的要立即向有关组织和公安机关报告。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带领职工与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如是火情,应向消防部门报告,并立即带领义务消防队采取一定的灭火措施。
四、综治管理人员职责:综治管理人员必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上下级部门的信息。必须坚守岗位,耐心细致地接待电话报警或投诉,对紧急情况报警要果断冷静,一方面迅速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可能的损失,另一方面抓紧时间报告上级领导。
五、全体职工职责:职工要及时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有关补救措施。
六、对发生以下事件最迟需在24小时内报告到上海市进沪施工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1、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
2、发生因内部矛盾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包括除工伤以外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及政治案件。
3、发生被盗、被骗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的案件。
4、一个月内连续发生同类案件三起以上的。
5、其它有关必报案件。
七、工地实行值班责任制。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都有电话和BP机,保证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在三分钟内就能取得相互联系。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篇10: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中对网吧人员的管理,于是网吧制定了网吧人员管理制度,而为了网吧信息安全,所以网吧则制定了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则是相关网吧制定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二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网吧内所有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五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六条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第八条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九条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本网吧。在网吧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十条每日营业时间限于10时至2时。
第十一条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十二条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维护公众和网吧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了以上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1:信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一个适当的信息安全事件、薄弱点和故障报告、反应与处理机制,减少信息安全事件和故障所造成的损失,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业务信息安全事件的管理。
3职责
3.1信息安全管理流程负责人
确定信息安全目标和方针;
确定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角色和职责划分;
负责信息安全小组之间的协调,内部和外部的沟通;
负责信息安全评审的相关事宜;
3.2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员
负责制定组织中的安全策略;
组织安全管理技术责任人进行风险评估;
组织安全管理技术责任人制定信息安全改进建议和控制措施;
编写风险改进计划;
3.3信息安全管理技术责任人
负责信息安全日常监控;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确定信息安全控制措施;
响应并处理安全事件。
4工作程序
4.1信息安全事件定义与分类
信息安全事件是指信息设备故障、线路故障、软件故障、恶意软件危害、人员故意破坏或工作失职等原因直接影响(后果)的。
造成下列影响(后果)之一的,均为一般信息安全事件。
a) ***秘密泄露;
b)导致业务中断两小时以上;
c)造成信息资产损失的火灾;
d)损失在一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造成下列影响(后果)之一的,属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a)组织机密泄露;
b)导致业务中断十小时以上;
c)造成机房设备毁灭的火灾;
d)损失在十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4.2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流程
由信息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相关的运维技术人员根据***对信息安全的要求,确认代码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
对代码管理相关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预测风险类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级别、潜在的业务影响,形成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由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员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根据对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以及服务级别协议的安全需求,提出现阶段的安全改进建议,并提交至信息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评估;若同意执行安全改进建议,则在变更管理的控制下实施安全建议;
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员根据安全改进之后的信息系统安全现状提出具体的安全控制措施,形成风险处置计划;
根据风险处置计划,实施信息安全控制措施,尽可能的降低信息和业务风险;
监视信息系统的活动并识别反常的活动和安全事件,并记录下来,做初步的响应和处理;评估安全漏洞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任何情况,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对发现的或已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按照信息安全事件响应程序进行处理;
每年一次或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时进行信息安全评审,分析信息安全事件的显现趋势、信息安全管理的改进等信息,并形成风险改进计划,持续改进信息系统安全。
4.3信息安全事件事后处理措施
对于一般信息安全事件,在故障排除或采取必要措施后,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会同事件责任部门,对事件的原因、类型、损失、责任进行鉴定,形成《信息安全事件报告》,报信息安全管理者代表批准;对于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意见还应上报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对于违反组织信息安全方针、程序安全规章所造成的信息安全事件责任者依据以下措施予以惩戒。
处罚方式:
一般安全事故,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办公室通过邮件发出正式严重警告。
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一般安全事故,报***领导批准后进行相应惩罚,并在***进行通报批评。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权将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并给予相应惩罚。
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或二次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属于故意行为导致信息安全事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信息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结果由处理部门在***范围内予以通报。
负有信息安全事故处罚的各职能部门在确定实施处罚后,***室与被处罚部门沟通,确认责任者及处罚方式并上报***领导。
信息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求事件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实施结果记录在《信息安全事件报告》。
由信息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验证结果记入《信息安全事件报告》。
4.4报告信息安全薄弱点与预防措施
***与信息安全管理有关的所有员工发现信息安全薄弱点或潜在威胁均应履行报告义务。
对以下行为应给予奖励:
及时发现非责任区信息安全隐患,该隐患足以导致信息安全事故的;
及时发现非责任区信息安全重大隐患,该隐患足以导致信息安全重大事故的;
及时发现并制止系统操作问题以避免设备重大损失或人员死亡的;
及时制止或报告泄露商业机密的事件以避免***重大经济损失或及时中止正在进行中的商业泄密行为的;
在信息安全事故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降低损失的程度。
奖励方式如下:
根据防止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一年内防止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三次或三次以上、防止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中止正在进行中的商业泄密行为、提出信息安全合理化建议等级别,报请***批准后,给予相应表扬或奖励,并作为年底工作考核依据。
发现信息安全事故、薄弱点与故障的员工填写《一般信息安全事件/薄弱点报告》,相关的代码管理中心及信息安全实验室进行调查后,确定是否采取预防措施,确认责任部门并实施。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篇12: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促进工程管理信息在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项目部以及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加强与外部相关方的沟通,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程序适用于工程管理方面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信息、沟通、协商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收集国家有关的规定、标准等,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主管部门、甲方、各职能部门、区域公司之间的有效沟通。
2.区域公司:负责收集地方有关的规定、标准等,负责与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地方主管部门、甲方、项目部之间的有效沟通。
3.项目部:负责收集与工程相关的信息,负责与区域公司、甲方、监理之间的有效沟通。
第二章外部沟通
第5条外部主管部门。沟通的内容包括:
1.国家颁布的关于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类标准等。
2.安全标化工地、创优工程等创优指标的申报。
3.施工许可证、质监、安监等手续办理。
4.协助做好上级的专项检查、临时检查等迎检工作。
第6条行业协会。沟通的内容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关于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行业标准、有关文件及各种活动信息和通知等。
第7条客户。沟通的'内容包括客户回访、顾客投诉等。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客户回访,顾客投诉可参看《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第8条监理。沟通的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
第三章内部沟通
第9条与上级沟通。沟通的内容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通知、文件等。
第10条与下级单位沟通。沟通的内容包括下达的计划、任务、安排等。
第11条与平级沟通。沟通的内容包括协作的方案、事项、杂务等。
第12条单位内部沟通。沟通的内容包括工作的安排、组织、协调等。
第四章沟通方式
第13条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1.定期会议。包括年度质安会议、季度检查总结会议、区域公司月度检查会议、定期培训会、项目部周例会等。
2.不定期会议。包括专项检查会议、临时协调会等。
第14条文字形式。包括制度文件、通知、报表、报告等。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
第15条通讯工具。包括信息平台、网络、电话、传真、快递等。
第16条走访。包括定期走访和不定期走访。
1.定期走访。包括客户回访、例行检查等。
2.不定期走访。包括客户投诉调解、关系协调等。
第五章工作方法
第17条信息沟通专员。集团公司与区域公司应落实信息沟通专员,促进建立信息沟通网络。
第18条信息收集。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填写《文件收集列表》。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收集国家、行业的法规、制度、标准等,区域公司负责收集地方的相关规定,项目部负责收集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区域公司与项目部将收集的内容定期上报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汇总存档。
第19条信息分类。收集到的信息按照质量、安全、设备等进行分类,分发到各职能模块,以便信息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与执行,填写《文件发放列表》,发放文件的同时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
第20条信息沟通。部门领导负责信息的沟通顺畅,包括外部、内部的信息,建立信息发布、共享平台,由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确保发布的及时、准确性。
第21条信息反馈。信息接收方由专人负责确认信息的收到和反馈,反馈的信息由专人负责传递到相关职能人员,以便能得到及时的处理。
第22条信息存档。由专人负责信息的整理和存档,编订成册,制成统一目录,以便查阅。
第六章附则
第23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24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5条附件:(1)文件收集列表;(2)文件发放列表;(3)文件发放登记表。
篇13: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依法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而投资者尚未获知的重大信息;本管理制度中的“披露”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和格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关联公司”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及同受控股股东控制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内幕消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六条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报送及披露信息。
第八条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要求披露的全部信息均为公开信息,但下列信息除外:
(一)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并允许不予披露的商业秘密;
(二)证监会在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和文件;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
第十一条 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发布的公告和媒体上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第十二条 当董事会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者公司股票价格已经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将该信息予以披露。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标准
第一节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编制招股说明书。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招股说明书应当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五条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公司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第十六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的,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做相应的补充公告。
第十七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告书应当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八条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应当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
第十九条 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有关招股说明书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二十条 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 定期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二条 定期报告按中国证监会关于年报、中报、季报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分别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公开披露。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二十四条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第二十五条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第二十六条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第三节 临时报告
第二十七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第二十九条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三十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一条 涉及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三条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的,公司应当及时了解造成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
第四章 重大无先例事项相关信息披露
第三十四条 重大无先例事项是指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保留窗口指导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五条 公司就无先例事项沟通之前,应主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公告,并提交由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申请。
第三十六条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披露无先例事项后,应按照下述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一)公司中止并撤回无先例事项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并公告;
(二)无先例事项经沟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并公告;
(三)无先例事项经沟通可进入报告、公告程序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并以“董事会公告”形式披露初步方案。
第五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与职责
第三十七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一)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二)董事会秘书是交易所指定的联络人,公司所有需要披露的信息统一归口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的证券事务代表;
(三)公司投资发展部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具体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上交所要求的文件及其它资料,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二)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务,包括督促公司制订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接待来访、回答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公司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披露信息。
(三)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会全体成员和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当内幕信息泄露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
(四)负责组织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会印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以及其他信息披露的资料;
(五)公司发生异常情况时,董事会秘书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沟通。董事会秘书行使以上职责时,可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督促本部门或公司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或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董事会秘书或投资发展部。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在董事会的领导和董事会秘书的组织协调下行使信息披露职权,包括:
(一)制作公开披露信息文件;
(二)负责解答投资者咨询;
(三)组织和参与重大事件调查;
(四)收集市场信息及澄清虚假信息;
(五)监控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情况;
(六)开展信息披露培训;
(七)与披露媒体、交易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和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协调;
(八)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 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具体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未经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授权,董事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董事会向股东或者媒体发布、披露公司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三)出任关联公司董事的公司董事有责任将涉及关联公司经营、对外投资、股权变化、重大合同、担保、资产出售、高层人事变动以及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信息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通报;
(四)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而需信息披露时,控股股东委派的公司董事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应促使相关当事人及时、准确的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通报有关情况,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十一条 监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具体职责:
(一)监事会需要通过媒体对外披露信息时,应将拟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及其相关附件交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具体披露事宜;
(二)监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披露的文件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就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监事会对涉及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信息披露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
(四)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董事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具体职责:
(一)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有关事件发生的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对外投资、担保、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及资产处理情况、盈亏情况,并须保证报告的真实、及时、准确和完整,承担相应责任;
(二)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答复公司董事会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情况的询问,答复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做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对其回复承担相应责任;
(三)公司派往关联公司级别最高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有关事件发生的当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关联公司经营、管理、对外投资、担保、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及盈亏情况,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及时、准确和完整,承担相应责任,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在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二)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上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四十四条 在公司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得向他人透露内幕信息,促使他人利用该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以下人员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其他因工作关系、合法关系接触到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披露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公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第四十六条 公司对外宣传推介活动或各部门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涉及的信息资料应当严格限制在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范围内。若涉及属于公司公开信息披露范畴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阅确认后方可披露。
第四十七条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指定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公司应公开披露的信息,如需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记者答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
第四十八条 公司内、外部网络、文件及其他内部刊物,应制订严格审查、审核和签发制度,落实选稿、核稿和签发责任,涉及公开信息披露事件的,应当征得公司投资发展部审阅同意报董事会秘书核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证券管理人员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沟通时,应严格限制在已公开披露的信息范围内,不得向投资者自行做出超越披露范围的解释、披露尚未公开的信息或者不属于公司公开范围内的其他信息。
第五十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以外的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的名义或者公司员工的身份与券商、股评人士、新闻记者、投资者等洽谈证券业务或信息披露事务。
第五十一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提供、传播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或者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部
门、各下属公司发生符合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事件时,需第一时间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投资发展部通报,董事会秘书或投资发展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披露。
第五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各下属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负责人的名单及其通讯方式应报公司投资发展部,若信息披露负责人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投资发展部。
第六章 信息内容的编制、审议和披露流程
第五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的界定及编制的具体工作由投资发展部负责,但内容涉及公司相关部门的,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五十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严格履行审查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并签字认可;
(二)投资发展部负责核查信息是否符合披露要求,将信息提交董事会秘书后,由董事会秘书对涉外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根据信息披露审批权限签发或报董事长签发。
第五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信息管理员承担着及时报告须进行临时公告的重大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必须将可能达到对外信息披露范围和标准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公司投资发展部,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应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五十七条 对于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信息管理员提供的信息,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应严格履行审查程序,提供信息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须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并签字认可。
第五十八条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归口部门在收到公司各部门或各控股子公司提交的可能需要对外披露的信息后,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进行初审,必要时应咨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律师事务所。
第五十九条 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流程:
(一)投资发展部会同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报董事长同意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预约披露时间;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定期报告的专题会议,部署报告编制工作,确定时间进度,明确各信息披露负责人的具体职责及相关要求;
(三)各信息披露负责人按工作部署,按时向投资发展部提交所负责编制的信息、资料。信息披露负责人必须对所提供或传递的信息和资料负责,并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投资发展部和财务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最新规定,起草定期报告初稿;
(五)定期报告初稿编写完毕后,由董事会秘书主持,组织信息披露负责人对定期报告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后定稿。如果相关内容需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出具意见的,应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或独立董事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秘书签字认可后由投资发展部办理具体对外信息披露事宜。
第六十条 临时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流程:
(一)当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披露事项时,信息披露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投资发展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在信息未公开前,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二)投资发展部根据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报请董事会秘书批准后,进行披露;
(三)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出售、收购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由投资发展部组织起草文稿,根据审批权限报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董事长批准、董事会秘书签发后予以披露。
第七章 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
第六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他信息知晓人,对其知晓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司有关信息。
第六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对发生重大事项未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准确的,造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疏漏、误导等,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批评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第六十三条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内幕消息。
第六十四条 未按本规定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处分,且有权视情形追究法律责任并向其赔偿损失,不能查明造成错误的原因,则由所有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五条 公司定期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如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的公开披露日期上报有关主管机关,应注明“注意保密”等字样,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十六条 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 信息披露的媒体及档案管理
第六十七条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六十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
第六十九条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也可以载于其他公共媒体,但刊载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网站。
第七十条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管理。股东大会文件、董事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分类专卷存档保管。
第七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的记录由投资发展部负责保管,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七十二条 以公司名义对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等单位进行正式行文时,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核批准,相关文件由投资发展部存档保管。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遵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强制性规范在本管理制度中做出的相应规定,在相关强制性规范做出修改时,本管理制度应依据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七十五条 本管理制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篇14: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的好坏直接反映项目部的信息化水平,是项目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之一,公司在总结以来贯标管理积累的经验,于20xx年颁布的《监理信息管理作业指导书》,规范了监理信息管理工作。为了做好项目部信息管理工作,首先必须根据业主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建立以监理项目部为处理核心的信息资料管理中心,协调项目业主、承建商,监理三者之间信息流通,收集来自外部环境各类信息,全面、系统处理后,供参建各方处理造价、进度、质量事务时使用,为整个项目建设服务。
信息资料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负责规划建立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系统,收集信息、信息加工整理和储存,信息资料检索和传递,实现监理工作本身的自动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并推动整个项目信息资料收集、处理效率。同时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研制开发了已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的《工程项目监理》软件系统,能最大限度利用先进的管理工具-计算机来完成信息管理各个环节工作。
1、规划建立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系统
信息是不断流动的,在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都有参建各方处理事务的信息产生,只建立监理内部的信息流程是没有效率的,也不可能收集和处理好监理工作所需要信息,因此必需规划整个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确定监理信息分类编码体系表(详见附1),对业主、承包商、监理、外部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明确各方在信息资料收集方面的职责,同时满足各方在信息资料使用方面要求。
1.1信息收集
1.1.1收集项目决策文件及有关资料
项目决策文件包括了建设规模、建设布局、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基本要求等基础性依据,是监理和参建各方对工程实施控制的重要文件,其中包含了许多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指导着整个项目运作方向。
1.1.2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收集
工程设计文件不仅是施工的依据,而且是监理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设计过程中所收集到一些基础性资料对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很大帮助。在收集工程设计文件的同时,应收集:
初步设计资料。收集初步设计资料重点在:工程项目目的和任务,工程的规模,总体规划,主要建筑物位置,结构形式和设计尺寸,各种建筑物材料用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技术设计资料。技术设计是对初步设计更进一步深化,其中许多资料是对初步设计资料补充和修正。因此重点收集和核对这些修正和补充资料;
施工图设计资料:施工图作为设计单位最终输出产品,直接指导项目施工。对施工图及其有关文件收集和管理,是设计资料信息管理的工作重点。所收集信息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建筑物施工平面图和剖面图、安装施工详图,各种专门工程的施工图以及各种设备和材料的明细表等。在收集设计资料时要收集与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同时输出的概预算资料。
1.1.3设备及材料采购工作信息收集
对设备及材料采购工作应事先明确其种类、数量、技术性能以及验收标准、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对设备及材料供应商应事先收集其资质情况、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和单位信誉,对特种设备的供应和安装单位还应收集和审查其设计资格证书或安装资格证书;
对关键设备的生产加工还应掌握供应商的制造设备、检测设备、试验方法、标准和频率等制造信息,对上岗操作人员应收集和审查其技能、培训记录和相关证书以及制造和装配场所的时间、温度、湿度、压力、清洁度等内容;
对涉及到高精确度安装的设备和材料,对零部件的定位质量及其连接和装配精度的设计要求、安装要求、成品保护措施和专业工具等信息的收集和协调工作。
1.1.4招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收集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对象不仅是业主与承包商最终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招投标过程形成的一些文件同样对业主和承包商有约束力。其中大量有用信息,要在施工期间合同管理过程予以应用。所需收集的信息如下:
业主全部'要约'条件:业主所提供的材料供应、设备供应、水电供应、施工道路,临时房屋、征地情况、通讯条件等等;
承包商全部'承诺'条件:承包商投入人力、机械方面情况,工期保证,质量保证,投资保证,施工措施,安全保证等。
业主方施工过程信息资料收集
业主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在施工中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条件,并要不时表达对工程各方面的意见和看法,下达某些指令;
业主负责部份材料的供应时,需提供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货地点、提货方式等信息;
业主在建设过程中对各种有关进度、质量、投资、合同等方面的意见和看法,同时也应及时提供甲方的上级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各种意见和指令。
1.1.5承包商施工过程信息资料收集
承包商在施工中,现场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均包含了大量的内容,承包商自身必须掌握和收集这些内容。经收集和整理后,汇集成丰富的信息资料;
承包商在施工中必须经常向有关单位,包括上级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方面发出某些文件,传达一定的内容。如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各种计划、单项工程施工措施、月支付申请表、各种工程项目自检报告、质量问题报告、有关的意见等等。
1.1.6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信息资料收集
工地日记,主要包括:现场监理人员的日报表;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监理工作记要;其它有关情况与说明等。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主要内容为:当天的最高、最低气温;当天的降雨、降雪量;当天的风力及天气状况;因气候原因当天损失的工作时间等;
周报,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向工程项目业主负责人汇报一周内所有发生的重大事件;
月报,总监理工程师应每月向业主汇报下列情况:工程施工进度状况(与合同规定的进度作比较);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工程质量情况与工程进展中主要困难与问题;监理工作总结等;
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为:正式函件;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等;
工程质量记录:主要包括试验结果记录及样本记录等。
1.1.7收集工地会议信息
工地会议是监理组织协调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会议中包含着大量的监理信息。工地会议系属监理工程师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它包括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例会及现场协调会。
1.2信息资料的加工整理和储存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当时收集到的信息所作的决策或决定有如下几个方面:
1.2.1依据进度控制信息,对施工进度状况的意见和指示。监理工程
师每月、每季度都要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对比并作出综合评价,包括当月整个工程各方面实际量,实际完成数量与合同规定的计划数量之间的比较。如果某一部分拖后,应分析其原因、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何解决的意见。
1.2.2依据质量控制信息,对工程质量情况的意见和指示。监理工程师应当系统地将当月施工中的各种质量情况,包括现场检查监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施工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对各种情况、问题、事故的处理等情况,除在月报中进行阶段性的归纳和评价外,如有必要可进行专门的质量定期情况报告。
1.2.3依据造价控制信息,对工程结算情况的意见和指示。工程价款结算一般按月进行,要对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一些短期预测,以便对业主在组织资金方面提出咨询意见。
1.2.4依据合同管理信息,对索赔的处理意见。在工程施工中,由于甲方的原因或客观条件使乙方遭受损失,乙方提出索赔要求;或乙方由于违约使工程遭受损失,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可对索赔提出处理意见。
1.2.5信息的储存是将信息保留进来以备将来应用。对有价值的原始资料、资料及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要长期积累以备查阅。信息储存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纸、胶卷和软盘。
1.2.6建立监理工作台帐,做好监理工作台帐的管理和审核工作
1.3信息资料的检索和传递
无论是存入档案库还是存入计算机内存的信息、资料,为了查找的方便,在入库前都要拟定一套科学的查找方法和手段,作好编目分类工作。健全的检索系统可以使报表、文件、资料、人事和技术档案既保存完好,又查找方便。否则会使资料杂乱无章,无法利用。
篇15: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1、岗位职责
(1)负责信息化系统软件的安装、测试、升级等管理和维护。
(2)负责信息化系统硬件系统的安装、调试、管理和维护。
(3)负责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管理和维护。
(4)负责公司相关信息化系统基础数据的管理和维护。
(5)负责在用信息系统程序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6)协助信息化项目新需求的调试、维护软件升级及二次开发。
(7)协助相关部门对信息数据需求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协助系统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备份。
(9)协助信息化各类培训工作。
(10)负责建立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
(11)负责统一调配计算机和相关设备,保证其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计算机系统管理
2.1.1计算机的使用管理
(1)计算机系统只能由经信息系统管理员授权及培训的员工操作要求操作使用。
(2)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后,需关机并切断外部电源。
(3)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并通过网络上存储在相应的服务器上。
(4)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系统软件或工作需要的其他软件。
(5)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2.1.2计算机设备维护管理
(1)计算机设备不准私自随意拆装,必须由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员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对使用人员的报修及维修需填写《硬件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表。
(2)一切硬件设备不准随意带出机房或办公场所(如必要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
2.2安全管理
2.2.1计算机安全管理
(1)任何个人非经信息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擅自拆装电脑机箱,显示器,键盘、鼠标、移动存储设备及其他各类外设。
(2)计算机使用人员应禁止任何液体进入主机机箱,显示器,键盘、鼠标及其他外部设备。一旦发生此类情况,须立即关闭相关设备电源,并报告信息系统管理员;键盘进水后,除马上关闭电源外,应立即将键盘倒置以减轻损害程度。
(3)信息人员应建立《计算机管理台帐》,详细记录每台计算机的主机编号、IP地址、使用人及所属部门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做好变更记录。
2.2.2机房安全
(1)无人值守时机房必须上锁。
(2)机房钥匙由信息部系统管理员保管,备用钥匙由信息部统一保管;信息系统管理员不得擅自将钥匙交于他人使用,离开机房后应立即锁闭机房。
(3)任何人不得携带饮料或其他液体、未包装的食品进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进食或打开食品包装。
(4)机房内严禁吸烟。
(5)机房温度应保持在18℃?25℃;信息部系统管理员应经常注意机房空调设备的运行状况,一旦空调设备发生运行故障,须及时通知公司综合办进行维修。
(6)机房内设备放置应合理有序,线路连接应保持整洁,相关标签清晰。
2.2.3服务器安全
(1)服务器管理员密码严禁为空,密码强度请参考《信息系统重要账号密码管理细则》。
(2)服务器只安装必要的数据库、服务及应用程序;与项目业务无关的服务组件及应用软件不得安装。
(3)除非必须,关键业务服务器应取消缺省的驱动器共享。
(4)必须针对每台服务器提供相应的备份策略,并记录到信息系统备份计划中。
(5)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及时为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安装补丁程序,避免因软件漏洞造成黑客或病毒入侵。
(6)除非必须,服务器本地登录应处于锁定状态。
2.2.4账号安全
(1)计算机操作用户应当使用自己的独立账号访问公司应用系统,非特殊情况不得与他人共享账号。
(2)信息系统管理员为每位用户设立初始密码时,密码长度至少为6位,必须包括英文字母、数字、及标点符号三种字符中的至少两种。
(3)信息系统操作用户必须定期修改用户登录密码。
(4)对于电子邮件账号,信息系统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账号锁定策略。如登录失败3次则锁定该用户30分钟。
(5)对于公司重要账号的密码进行特殊管理。
2.2.5IT设备安全
(1)服务器操作及安全检查,必须由信息系统管理员单独负责并进行操作,并做好使用记录。
(2)信息部系统管理员,应建立《IT设备及供应商、报修电话一览表》,详细记录每种设备的型号,供货商及报修电话,以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到供货商或生产厂家。
2.3软件管理
2.3.1备份
(1)所有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由信息系统管理员列表登记《软件一览表》。
(2)所有信息数据,应当按《数据备份管理规程》进行复制备份,并由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保管。
2.3.2维护更新
软件维护更新必须按公司的《系统及应用软件维护更新细则》规定的`要求执行。
2.3.3病毒防治
(1)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在服务器及个人计算机上统一安装防病、杀毒软件,并将不定期检查员工的计算机防毒杀毒工具运行情况;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关闭或卸载防毒、杀毒程序,如发现有私自关闭或卸载防毒、杀毒程序的情况,将立即制止并上报该部门负责人处理。
(2)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发布更新的防病毒软件及其病毒库,并根据需要通知员工执行必要的防范措施,员工应积极配合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工作。(3)计算机使用人员一旦发现或怀疑自己的计算机被病毒感染时,应立即停止一切操作,断开网络,并立即向信息系统管理员报告。
(4)信息系统管理员接到病毒报告后,应立即检查计算机被病毒感染情况,作必要的记录,并立即升级防毒、杀毒程序,清除病毒;同时,通知相关人员,以协助防止病毒的扩散。
(5)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禁止打开不明来源的链接及电子邮件。
2.3.4保密要求
(1)计算机存贮、传输的信息,属于企业商业机密,各部门的加密软件盒必须妥善保管,如发生加密盒丢失、信息泄密及因其造成后果的,由信息部信息系统管理员及有关人员负责。
(2)涉密信息的处理应通过单机独立工作,其信息存储介质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3)各部门计算机因故障需要送外修理,必须由公司信息部信息系统管理员办理,备份好重要数据,有效清除硬盘信息或卸下硬盘,不得出现泄密情况;
(4)建立账号审批制度,执行信息系统授权审批,加强对信息系统访问的权限管理,系统访问过程中不相容岗位(或职责)一般应包括:申请、审批、操作、监控,权限控制管理执行。
(5)对于岗位发生变化或离岗的用户,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尽快通知信息部门系统管理员,及时调整或停用其在信息系统中的访问权限。
(6)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应当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使用他人的口令或密码进入信息系统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密码泄密后,必须立即修改用户密码并牢牢记住。操作人员如果离开工作现场,在离开前必须锁定或退出已经运行的程序,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或散发不当信息。
(7)对于特权用户,企业应该对其在系统中的操作进行监控,并定期审阅操作日志。
(8)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当定期对系统中的账号进行审阅,避免有授权不当或冗余账号存在。
2.4网络管理
2.4.1互联网使用安全
(1)信息系统管理员应保障公司局域网与国际互联网的网络连接有效;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网络接入运营商联系,排除故障。
(2)信息系统管理员应经常察看防火墙或网关设备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3)信息系统管理员在必要时可更改防火墙规则或网关设备的数据传送规则,以阻止有害信息包的传递。
2.4.2局域网安全
(1)网络结构由信息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个人电脑及实验环境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信息系统管理员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得擅自改动。
(2)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密信息。
(3)公司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由信息部统一规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擅自设置该类服务。
(4)除信息系统管理员外,严禁任何人安装、使用任何包捕获程序、嗅探器及密码破解程序。
(5)工作必需软件由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安装,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任何软件。
(6)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提醒和帮助计算机操作用户对所用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安装补丁程序,避免因软件漏洞造成黑客或病毒入侵。
3、其他工作
(1)月初协助医院老师进行卫生材料消耗结算数据核查,打印医院财务科所需要的报表。
(2)根据项目需求,配合医院其他软件厂商进行接口开发。
4、注意事项
当发生需要医院其他部门解决的问题时,不要私自与医院相关科室进行联系。需将问题反馈给领导,由领导安排和相关科室进行联系。
篇16: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总 则
1.1 目 的:
为加强公司作风建设,宣传廉洁文化,预防利用职务及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做好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树立健康积极的企业文化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1.3 定 义:
廉 洁: 清白高洁,不贪污,从不使用公家的钱来养活自己(不贪污),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和诚信,正直的风气。
信息安全: 信息系统(包括 硬件 、软件 、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
业务单位: 与公司有一切业务(含但不限于供货、施工、促销合作等关系)往来或联系的单位或个人。
1.4 职责权限
3.1 总经办负责廉洁文化建设方向的指引,对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具有监督和最后裁决权。
3.2 监察部负责监督和执行廉洁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和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 行政部负责廉洁文化和信息安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接收和申报处理公司员工收受和外部财物。
3.4 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文件资料的分类存档和保存,对电子存档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和备份,并做好文件防盗和密码保护工作。
3.5 各部门:具有共同维护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和信息保密工作的权利,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公司廉洁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具有监督和举报权。
2 .主要内容:
2.1 廉洁自律规定
2.1.1 不准收受任何业务单位的个人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2 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业务单位的,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部申报统一处理。具体需申报的情况如下:
业务单位不回收的样品和商品赠品;
业务单位节假日馈赠的礼品、礼篮等;
业务单位赠送的其他具有实际价值实物、活动等。
业务单位组织的集体考察、学习、旅游等外出活动;
业务单位赠送的无法拒绝的各类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3 不准向业务单位及其个人借贷钱物。
2.1.4 不准在各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1.5 不借业务办理之机,对各业务单位吃、卡、拿、要。
4.1.6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2.1.7 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2.1.8 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公关或业务接待必须经总经办批准后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1.9 不准接受可能对商品和设备供应价格、工程施工价格的业务合作行为产生影响的钱、物馈赠和宴请。
2.1.10 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1.11 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2.1.12 严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的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2.2 信息安全
2.2.1 公开信息:公司已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如公司宣传册、产品或公司介绍视频等。
2.2.2 保密信息:公司仅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的信息,一旦泄露,将可能给公司或相关方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公司投资计划等。
2.2.3 根据信息价值、影响及发放范围的不同,公司将保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四个级别。
绝密信息:关系公司前途和命运的公司最重要、最敏感的信息,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信息,如:公司订单,重大投资决议等。
机密信息:公司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将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保密信息如:未发布的任命文件,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等文件。
秘密信息:公司一般性信息,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信息,()如:人事档案,供应商选择评估标准等文件。
内部公开:仅在公司内部公开或仅在公司某一个部门内公开,对外泄露可能会使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如:年度培训计划,员工手册,各种规章制度等。
2.2.4 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技术图纸 ;
生产细则、工程 BOM 、SOP 及治具资料;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财务信息,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2.2.5 除公司已经正式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未经授权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2.2.6 公司保密信息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2.3 违规追责处理
2.3.1 公司所有员工一经任何人发现或内外部举报有违廉洁自律的行为,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证,将追究责任人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并进行违规处罚,对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2.3.2 除公司公开的信息外,任何人将公司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口头传达、电子邮件、上传网络、存储拷贝、拍照影印、复印资料)对外泄露或散布出去的,公司将从源头上追究信息泄密者,经查实后立即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处理。因信息泄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形象受损时,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 附 则
3.1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 ****** 有限公司所有。
3.2 本制度自**年 8 月 9 日起实行,暂定实施 1 年。
★ 信息化管理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共16篇)】相关文章:
互联网+时代管理会计信息化探索论文2023-11-05
论三峡工程管理信息化论文2022-05-06
基建工程档案信息化管理研究论文2023-04-01
信息化建设与档案工作的心得体会2023-11-27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论文2024-01-02
档案管理信息化论文2023-01-19
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浅析2022-08-27
农业科技的档案信息化建设论文2023-01-05
旅游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应用论文2022-09-24
教育管理信息化发展现状论文2024-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