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书箱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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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书箱杂文随笔

篇1:一只书箱杂文随笔

一只书箱杂文随笔

有个梦,纠缠了我几十年。现在,还常来纠缠。

梦的引线,千梦万梦梦梦不变:我的书,没地方存放。

梦的进程,虽异却同,令人揪心惨然:有时,我将书架靠在学校的食堂壁,人翻人拿,鼠咬鼠爬,整洁的书上满是菜汤饭渍,夹杂着黑黑的老鼠屎,散发出浓浓的老鼠尿味;有时,书架被放到教室的天楼上,借屋檐遮风挡雨,阳光暴晒晨雾润湿,飘风吹过雨丝袭扰,书页翻卷霉变,书脊发黄损烂,书本残缺破败;有时,书架出现在单位的走道里,单位的员工、办事的外人,随手拿走不再归还,零落星散不知其踪,挤挤挨挨的书架愈来愈空旷散乱……

梦的终点,美好而圆满:我有了一只书箱,说大就大,说小也小,竟然可以将我的书全部收纳其中。小心地整理好书,锁上箱子,将钥匙别到裤腰上,反手拍拍,感觉到它硬硬的在,我释然而笑。

有时,我得意得笑出声来,不但笑醒了自己,还笑醒了身边人。身边人翻个身,嘟囔一句:神经病。夜色温柔,屋宇甜蜜,我看见那只书箱愈来愈清晰地出现在墙隅,不大不小,正好塞满我的思绪。

这只书箱,是父亲给我做的。

父亲虽出身富家,但因江山革故,家道中落,初中毕业不能再继续学业,只好当了一名小学教师。父亲心灵手巧,颇多才艺。到县上进修时有篇作文,用小楷写在作文本格子里,笔触轻灵洒脱,有好几千字。上地理课,随手在黑板上画地图,中国的、外国的,与课本上相差无几。公社组建文艺队,他写三句半台词,拉二胡、手风琴给合唱队伴奏。学校的篮球队,他既当教练,又是雷打不动的边锋。父亲甚至还有一套木匠工具,家里的桌椅板凳,大小箱柜都是他闲暇时自己做的`。

入学读书时,我已积累了十几本画本。这是我的宝贝,心爱得不得了,放在书包里挎着怕同学拿,塞在枕头底下压着怕老鼠咬,藏进母亲的衣箱里怕拿出来看时弄乱了衣物。一会儿这,一会儿那,不管哪里,都不放心,总觉不得其所。一天,父亲见我呆头呆脑地抱着十几本画本,不知所措,拍拍我的头:算了,我给你做个书箱!

没几天,我就有了一只书箱:六十多公分长,四十多公分高,三十多公分宽。父亲还给书箱订上锁扣,买只小锁,用毛线编的带子串着钥匙,交给我。从此,我的画本有了藏身之地。我把钥匙挂在脖子上,上山捡柴,下河洗澡,都不拿下来。

初中,读走学。母亲每天都给我点钱,叮嘱我到街上的食店吃午饭。一碗面,一角钱;一个儿糕,两分钱。我舍不得,攥紧钱,凑起来买画本。画本越来越多,初中毕业时,差不多有满满一箱。星期天,我常带着弟弟妹妹郑重地打开书箱,抱出画本,或坐或蹲,或趴或躺,一本本地翻,边翻边读,边读边讲,听得弟弟妹妹如痴如醉。

初中毕业,我外出读书,书箱留在家里。一晃,长大了。又一晃,成家了。再一晃,有儿子了。还是一晃,儿子喜欢看书了。看着小不点整天把他的书搬来搬去,东放西放,藏这藏那,想起父亲给我做的书箱。回家找,画本虽已星散,书箱却还完好无损。我将书箱传给儿子。儿子如我当初一样,将书整整齐齐摆放在书箱里,锁着,钥匙挂上脖子,一刻也不离身。周末闲暇,我拿着书,靠藤椅上,说:看书了。儿子丢下玩具,急颠颠地打开书箱,拿出一本,坐到我的脚边翻看。书箱静静地蹲在屋角,静静地看着我,静静地看着儿子。父亲的目光,透过书箱看过来,盯着我和儿子,温柔亲切,仿佛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我们沉浸在各自的书里,寻找到了各自的快乐与满足。

时光流进梦境,书箱成了“如意乾坤箱”,说大就大,装得下我十多只书柜的书;说小也小,还是父亲给我做的书箱模样。

梦境锁着时光,父亲正在码凳上锯、刨、凿、钉,一只书箱渐渐成形;我和儿子都六七岁模样,坐在温暖亲切的光晕里,把我们的书一本本整整齐齐地装入书箱,锁好,钥匙挂到脖子上。

篇2:一只苍蝇杂文随笔

一只苍蝇杂文随笔

夜深人静,独自在电脑前看一部意大利的电影,借此想休息一下脑子,放松一下工作了一天的神经。可是,看到高潮处,一只苍蝇在电脑前嗡嗡地飞来飞去,惹得我心烦,顺手找了蝇拍,再去寻时,却又不见,于是继续看片,但不多时,那苍蝇竟又在眼前自由的飞,好似在欢快地舞蹈,然而这的舞蹈却激起了我的无名火,手拿蝇拍,认真寻着它的踪迹,时刻准备着将其变为肉泥。

然而,那苍蝇却似很兴奋,又好象感觉到了暗存的危险,不停地在飞,即使落脚也是找一些极其安全的地方如茶杯上、烟灰缸里、台灯罩里等,使我无从下手。它的这种行为更激起了我心中的愤怒,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其粉身。正在想着,它却好象挑战一般,径直落在我的脸上,我只得晃脑,再寻时,却不见踪影。点根烟,猛吸一口,强迫情绪安静下来。果不其然,才吸了二口,那苍蝇就落在了电脑屏幕上,于是瞄准举拍,顿时就成了肉泥粘在了蝇拍上。

讨厌的苍蝇消灭了,电影却也结束了。再点烟,看着蝇拍上尸体时,不禁为自己刚才急躁情绪而可笑和自责起来。不就是一只苍蝇吗。自己刚才为何那么急于消灭它呢?自己为什么那么愤怒呢?也许是白天的'工作太累了吧?也许是这几天的工作太多了吧?也许是这几天家里的事情太多了吧?但就因为工作太累,事情太多,情绪就可以急躁,心跳就可以加速吗?这是不可以的!因为这即不符合自己处事的原则,也不符合养生之道。急躁情绪要不得啊!

当今社会,由于社会压力过大,使人的情绪越来越变的不可忍耐,越来越变的急躁,人的脾气变的越来越坏,一点小事可以演变成人命,一时的愤怒可以酿成犯罪,这样的报道与传说是何其多啊!急躁情绪万万是要不得的啊!切记!切记!

篇3:一只流浪狗杂文随笔

一只流浪狗杂文随笔

今儿还挺冷,风也挺大,春天咋暖还寒的时节,还是有冬的身影。

发现了一只狗,身上很脏,毛色暗淡无光,倒是脖子上有项圈,以为是谁遗忘了的。毕竟,有的主人,不懂养狗,身上也是脏兮兮皱巴巴的。可是不是。

如果有主人,那不管外貌怎样,底气十足是真的。有家和没家的感觉两样的。这条狗看上去垂头丧气,无精打采,因为饥一顿,饱一顿的,明显营养不良的瘦弱。更让人觉得气愤的是,它有项圈,说明它曾经有个家,现在被主人遗弃,这种给人希望,画个大饼,又让人希望破灭的行为,最可恶了。

说被遗弃,并不是空穴来风。一般走丢的狗,对于人类,还是很亲近的,这是汪星人的天性,可它呢?看到我试图接近它的时候,明显的往后退,身子弯曲,尾巴翘起来,浑身的戒备,就算我仍给它几块牛肉干,也是狼吞虎咽的吃掉,完了,依然不靠近我。

倒是旁边两只猫,早已迫不及待的跑上来,围着我转来转去。那两只猫,就在家附近,看见我投喂吃的给狗,也并不去争抢。动物之间,自然有他们的交流方式,猫儿们定是听说了狗儿的悲惨身世,不忍心去和它抢食。

这么对人类持有戒备心理的狗,绝对是心灵受过伤害的,而且不止一次。它分不清陌生人的善恶,不能辨对方行为的友好或者恶意,它肯定也曾经满怀欣喜的跟随过向它打招呼的人类,却被对方狠狠折磨过。

它的尾巴掉了一截,眼神黯淡,吃完牛肉干,放松下来的时候,感觉又特别的凄凉,哀怨和难过,止不住的从它灰暗的眼睛中流露出来。

可惜我的牛肉干投喂完了,等返回去再拿出一袋娃们吃的香肠时,它已经不见了,遍寻不见。

它应该已经懂我并没有恶意了,也会了解我试图去帮助它,可除了两只欣喜若狂飞奔而来的猫,它却还是走了。就是短短十几分钟的相处,你完全了解了它,而且很明显感觉到了它听得懂你的话,人类和动物的眼睛也是想通的,你完全明白它表达的`是什么,它也明白你的想法。

就算如此,它还是走了,留下我遍寻它的踪影而不得。其实它是只小狗,却有了年纪,所以对于人类,已经满满的失望和不信任吧。也许一开始都是甜言蜜语的情意浓浓,久了就开始各种嫌弃了,最后干脆一丢了之,任谁都会觉得伤心难过和不解,万物皆有灵,更何况本来就深谙人类心理的狗呢。

直到现在,它的眼神还浮现在我脑海,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它去了哪里?过的好不好?有没有遇到好心的人,因缘际会收留了它?

我希望这短暂的相处,可以让它受伤的心灵,稍微得到些安慰,也希望有天终于再见时,它有了一个家,虽然我知道,未来发生的事,无法预料也无法猜测,除了这样的担心,有时候对于这样的事,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罢了。

篇4:一只婚戒杂文随笔

一只婚戒杂文随笔

尤兰是个美丽、温柔、多情的少妇,嫁了个叫华立培的伯爵,生有一对子女。这本是个令人羡慕、幸福美满的家庭,可华立培却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漂亮的姑娘,便千方百计找妻子的茬,要把尤兰休了!尤兰很是痛苦,思想单纯情感专一的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深爱的丈夫竟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更可恶的是,伯爵勾结秘书和保姆将两个孩子藏了起来。这对尤兰的打击是沉重的,作为一个母亲怎么会不思念自己的儿女?她神情忧郁,暗自掉泪,却又不敢反抗。伯爵认为她软弱可欺,更是变本加厉地欺侮她,竟在每天外出时,将她关在屋里,门反锁了。怕她跳窗逃跑,还用绳子把她捆起来。

尤兰被捆在屋里出不去,万般无奈中很自然地想起一个人——马茨奇。这是她姑娘时的事,在一次社交活动中,一个流氓对她非礼,是一个英俊魁梧的先生救了她,用拳头把那流氓教训了一顿。她向她道谢。他给了她一张名片,说:“以后你若遇到危急的事,就把这名片寄到花市总会,我会来帮你的。”她看了名片后知道他叫马茨奇。

她使劲挣脱了绳子,抱着试试的心情,从抽屉里找出那张珍藏的名片,写好信封,把名片放进去封好,然后从窗口丢了下去,嘴里祷告着:“仁慈的上帝,你帮帮我吧!”尽管希望渺小,但她还是祈盼有人拣到信后把它寄出去。

正当她感到失望至极时,猛听得锁响,门开了,马茨其奇迹般地出现在她面前!好些年不见,他还是那样风度翩翩。听完她遭遇的不幸,他焦急地说:“时间不允许我在这里久留,你丈夫他们肯定要回来了,你让我怎么帮你?带你逃走好吗?”她摇摇头:“这真是我丈夫所希望的,她巴不得我失踪呢!这样我将失去孩子、家庭和财产。”

“他们打算怎样来危害你呢?”马茨奇问。“我听丈夫对秘书说;让他到首饰店跑一趟。”“去首饰店?什么意思?”“我不慎把丈夫赠给我的结婚戒指丢了。看来他要抓住我这件事大做文章。”他见她无名指上戴着戒指,不解地问:“你手上不是有戒指吗?”“我怕他发现到首饰店依样做了一个。可近来他突然对我手上的戒指特别注意,几次要我拿下来给他瞧瞧,由于戒指太紧嵌在肉里取不下来,他只能作罢。”

马茨奇听了断然说:“他这样做一定是知道你把结婚戒指丢了。那么现在这只戒指和丢掉的那只结婚戒有什么不同吗?”她红着脸说:“婚戒的背面刻着我们结婚的日子——10月23日,而这只戒指上刻着你的名字——马茨奇,为的是能永远记住你。”他听了很是感动:“谢谢你记着我,其实区区小事不值得你这样做。看来你丈夫到首饰店去问过了,知道了这件事,有了把柄他就可以赶你走。”

“所以我急啊,才冒昧地写信给你。”马茨奇安慰她说:“你不用怕,我会有办法的。”“你是怎么进来的?”她奇怪地问。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根弯曲的铁丝:“用它什么样的锁都能打开。好,我走了,再晚可能要碰上你丈夫他们。你放心,事情会圆满解决的。”说完他走了,照样把门反锁了。

果然马茨奇刚走一会儿,华立培伯爵和秘书就回来了!他嘿嘿冷笑两声说:“一会儿首饰店就要派工匠来了,用剪子剪开你的戒指,同时我又通知了我的母亲,要当着她的面,看看你的丑行!”尤兰这才明白丈夫的险恶用心,原来早就想抛弃她!因碍于自己的地位和名望,不敢做得过分明显。现在有了这个岔子,他就可以破坏她的名誉,顺理顺章地将她休掉!

尤兰惊慌不已:“即使要了我的命,我也不会被他们剪掉婚戒的!这是我们结婚的`纪念。”“说得倒好听——婚戒!纪念!”华立培凶狠地说,“起实你手上戴的早不是那只婚戒了!那只婚戒我在地毯底下找到了。哼,手上戴的不知是哪个情人送你的礼物!”尤兰听了更着慌了。这时伯爵的母亲和首饰店的工匠相继来了。她婆婆是个严厉的老人,她不允许儿子胡作为为,也绝不允许媳妇伤风败俗,她要秉公处理婚戒的事!

伯爵不管妻子愿不愿意,抓住她的手送到工匠面前。只见工匠拿起工具一夹,“咔”地一声,戒子便断落在工匠手中,他随即把剪断的戒指交给伯爵。伯爵得意洋洋地把戒指送到母亲面前:“你看——上面以前刻的是10月23日的日期,我们结婚的日子。可现在刻的是——”没等把话讲完他自己已经瞠目结舌了,那断戒的背面正刻着“10月23日”!旁边的人都看见了。“这、这……”伯爵说话结巴,不知所措。

他母亲勃然大怒:“你这是搞的什么鬼花样?”呼地站起身,甩袖离去。伯爵又惊愕又羞愧,一跺脚灰溜溜地走了,竟不回家!保姆只得把两个孩子交还给尤兰。尤兰抱着一双儿女,流下了又悲又喜的眼泪。她从心底里感激马茨奇!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马茨奇离开伯爵家立刻去了首饰店,以100个法郎贿赂老板,並买下一只戒指,要工匠在戒子背面刻上“10月23日”一行字,随后剪断。接着他化装后充当工匠去了伯爵家,在剪下尤兰手上戒指时,用掉包计把早就准备好的断戒交给了伯爵,保全了尤兰的名誉,挫败了伯爵抛妻的阴谋。

一个礼拜天的晚上,尤兰去了社交场合,在那里见到了马茨奇,向他当面致谢:“马茨奇先生,我不知怎么感谢你才好。您的聪明和机智,更令我敬佩。”“他彬彬有理道:”夫人过奖了,见义勇为是每个男人应尽的义务,不足挂齿。”正在这时有人来叫他:“罗宾!”“嗳。”他答应着转过身子。

尤兰吃惊地问来人:“他是马茨奇,你怎么叫他罗宾?”那人笑着告诉她:“他还有一个名字叫亚森罗宾。”“啊——”她大为震惊;“原来他就是侠盗亚森罗宾!”“对!”马茨奇笑着拉着那人走了。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尤兰感慨不已:“好一个有情有义的侠盗!”

篇5:一只蝶杂文随笔

一只蝶杂文随笔

高高在上的帝王啊,我是来自远方的诗人,要与你谈谈生与死的问题,还是生与死的问题。

或者说,生与死,自由与美的问题。

你说,人应该死重若泰山。蝶也应该这样的,珍稀的美丽不当绝于世。你说你是爱美的,也是爱蝶的'。于是你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将我囚于那小小的瓶里,看着我一点点地挣扎、窒息、干枯、死去。

你说这无损我的美丽。

是啊,我的外表依旧光鲜,我的羽翅依旧有着月华的光泽,可我的内里已经腐坏、朽烂。

你爱的到底是这枯寂的美丽,还是我真正的美丽自由的灵魂?

人们欣赏的不是我外衣令人绚目的色彩,而是我翩飞时自由的活力与生命力。失去了生命,美丽还有什么价值呢?不自由 ,毋宁死。我宁愿不闻名地死在自然中,也不愿死在你手里。

我恨你。

如果说庄周梦蝶是蝴蝶把梦托给了庄生,那我希望我永远不要到你梦里去。

篇6:一只竹蜻蜓杂文随笔

一只竹蜻蜓杂文随笔

一阵风过,除了扬起一地的尘土外,还惊得枝叶“呼啦”作响,仿佛一千个鼓掌的人儿;刹那间又惊起一丛麻雀、三两只布谷鸟,“嗷嗷”叫着飞得无影无踪。

小李生在新疆,长在新疆,对这样的情景早已习以为常,三十年春夏秋冬转瞬即逝,小李也变成了老李,除了许多对“人生易老”的感慨之外,老李还有一位相濡以沫的妻子以及一个上个月刚满八岁的儿子这两样最重要的家当。其余的,不提也罢。

老李有个外号,响亮得很——铁公鸡,不用说大家也知道,这个称号来自那“一毛不拔”的典故。传言老李上班从不坐车,只骑着一辆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呼啦车”;传言老李经常在黄昏不久去菜市场,买回来一捆捆半价的菜蔬;传言有一次老李的儿子嚷着要一把尺子,老李二话没说出门拿了一块薄木板就回来了;又传言老李是家中的财政部长……

今天老李回来的有些晚,手里还拿着一枝竹蜻蜓,儿子已经向他要了一星期了,实在是拗不过那个活祖宗,老李也只有忍痛割爱了。一回到家,一阵风呼的就刮了过来,把老李吓了一跳,待他看清楚是自己的儿子后,手中的竹蜻蜓连同刚才还在眼前的儿子就不知去向了。老李不禁暗叹一声:这小兔崽子真是跟我当年一样贪玩,不,是更贪玩。

这一天,老李的儿子很晚才回来,带着一脸满足的笑容倒头便睡。第二日,老李下班在家津津有味的看着足球比赛,正惋惜中国队上半场的那个头球,儿子却随着关门声冲了进来,一言不发的回到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再不吭声了;老李就纳闷了:昨个他不是还好好的吗?仔细一想,不对呀!刚刚儿子明明十拿着竹蜻蜓出去的,怎么现在却空手而归?老李突然间意识到一个问题:似乎儿子的竹蜻蜓被别人拿走了,要不儿子也不会那样一副委屈的'表情。那么,是谁呢?

于是,老李难得的关了电视,去问儿子事由,儿子却始终一言不发,无奈之下,老李也只有去做伟大的福尔摩斯的工作了。他开始推理思考起来:是隔壁的老张吗?不对,他和妻子旅游去了,根本就不在家;是楼下的小陈吗?也不对,他一个单身汉没事拿别人小孩子的玩具干什么?难道是楼上的王大妈?嗯,她似乎有一个孙女来着,也不对,她的孙女才一个月大,而且昨天还哭了一下午,吵得我头都晕了,哪儿还有时间去管什么竹蜻蜓……老李想了半天,几乎整栋楼每个人都被他排查了一遍,想得头都快破了、依旧是一筹莫展,一看表,竟已是半夜一点钟,撑不住了,倒头就睡。

第二天老李依旧在思考那个问题,迎面二楼的老朱走了过来,冲他点头一笑,算是打了招呼;老李一愣:嗯?他的笑容怎么这样灿烂,嗯,一定有问题!刚转过身,小赵就与他擦肩而过,老李又呆了一下:咦?我记得小赵每次遇到我都要打个招呼,今天是怎么了,似乎在躲着我,哼,这人有问题。小唐的表情怎么那么怪异,说不定是他……不知怎地,在老李的眼中每个人都不正常,似乎每个人都有莫大的嫌疑。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老李的神经就没有松开过,他甚至还将邻居一只斑点狗怀疑了一番,当然,每棵树也都未逃过他的法眼。

这一天,老李揉着脑袋出门去了,刚走到单元门口,忽的一阵风刮来,老李兀的感到头上落了个东西,伸手一摸,竟是失踪了一周的竹蜻蜓,似乎是从楼房的高台上落下来的,老李这时才恍然大悟,儿子的“委屈”恐怕只是怕挨骂而已。于是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在老李眼中,每个人都再正常不过了。

篇7:一只鸟飞过杂文随笔

一只鸟飞过杂文随笔

多年前在省城漂泊,疲倦的翅膀舞动,浑如故乡天空一闪而过的熟悉的麻雀。在这样的心境下,诗歌《一只鸟从故乡飞过》应运而生。一直念念不忘1993年的那个秋日,在省教育学院图书馆惊见我的诗歌亮相太原日报“双塔”副刊的欣喜,温暖了之后相当漫长的时日。之所以不厌其烦的回忆,是因为那几行文字的发表及文字本身,实在有太多的内涵。有时甚至想,那是不是多年来我不肯轻弃文学梦想的一个支点呢?

阅读是艺术的再创作。一件作品抑或文字诞生,写作者已然完成了他的劳作,剩下的事情就要靠读者来完成了。文艺学上有共鸣之说,而共鸣的时间跨度,有时拖沓的惊人。美国女子艾米丽?迪金森,一生沉寂,孤苦地与文字相依至终。谁会料想,其身后现世的文字,会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阅读风暴,从而成就了她美国“十九世纪最优秀的抒情诗人”的美名。斯人已去,文脉悠悠。

读到散文《永远的麻雀》,让我首先想到的是早年曾经写过的那首诗歌。而此文带给我的冲击,远非迪金森文字那般令人唏嘘的回应久远。作者东风染碧树,于我而言并非陌生。我们笔墨邂逅于读者杂志官方论坛,文来字去,相互知晓。记得我的文字曾被她细读,而后知道她还经营着一个网上散文沙龙。应邀去过她的园子,到她组织的QQ群参与过有关散文的评议。说心里话,能在喧嚣的市场经济浪潮中,固守精神的一方孤岛,这样的举措足以令喜好文字的我肃然起敬。

虽然因我的惫懒和时间关系,近来和东风染碧树接触不多,但她的勤勉和努力,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作为一个钟爱文字的写作者,偶尔提笔为同道的耕耘摇旗呐喊,看似在对别人的文字评头论足,不过是对孤独写作中的我一种变相的自怜罢了。因此,我的感受,是不好作什么文学评论看的。既然有感于心,发而为文,只能委屈有耐心的读者了。

曾经著文论及散文的题材。什么样的题材适合入笔呢?季羡林老人说小事情易感人。他指出,散文的精髓在于“真情”二字。既然“真情”为要,那么题材的限制就不必过多拘泥。我非常赞同从自己最熟悉的人或事写起,在我的论说里也多次提及。小与大的关系是辨证的,以小见大,大中取小,相得益彰。东风染碧树从麻雀落笔,算是一个巧妙的切入。麻雀的知名度,有助于此文的阅读面,但也增加了文字新奇的难度。读罢此文,我感到没有失望。

首先,作者起笔不俗:“如果美专指别致的外形鲜艳的色彩,那麻雀怎么也不可以用漂亮来形容:最常见的略圆的头,除了眼睛附近左右两条白色外,其它地方都是灰褐色,尖尖的深褐色喙平淡无奇,又小又圆的眼睛如墨,闪着星星亮光,但与灰褐色的头并不能形成鲜明的对比;太过纤巧的身子,覆了浓浓淡淡的褐色羽毛,虽说那深与浅的布局异常精致,但因为色彩相近,毕竟整体看起来没有靓色;棕黑色的尾巴齐齐的,打开时也没有扇子的感觉;细小的脚,弱得让人担心禁不住全身的重量……小小的.麻雀,太过普通,与鸟类中的美女帅哥相比,简直没有可取之处。”欲扬先抑,运用得当。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作者观察之细,惟妙惟肖地把我们熟知的麻雀写活了。

人们的怜惜是因为麻雀熟悉的身影与我们相依相伴,不离不弃。作者对现代都市人与人的隔膜描写到位:“一个人走在熟悉的街道上,涌动的人流与车流总是滚起冷漠的烟尘,钢筯水泥时代打造了方便与快捷,也打造了坚硬与隔膜。带着机械印记的单调表情写在每一张交错而过的面容上,闭上眼也不会想错那种麻木,偶尔的一个微笑毫无疑问是来自熟悉的身影,一样的程式化,流水作业的时代,为什么人的表情也都成了复制品?”诚如作者所言,复制、合成、克隆诸多现代手段让我们的生活丰富而便捷,但心与心的距离,却从来没有过地如此疏远。眼中掠过的精灵,对隔膜和距离进行了拷问:“在这规矩如五线谱一样的城市,娇小的麻雀就如一个个跳动的音符,自然的笔触轻灵地挥动,它们那小小的身子起起落落,一篇篇灵动的自然乐章在这城市的天空逸出,惊起树稍的风,溅落花蕊的露。”

作者笔下的麻雀,被冠于“异常可爱”、“最质朴”的美誉。麻雀尤为可贵之处在于“季节的变换总会卷走一切繁华,当自然搭建起以萧瑟为主基调的舞台时,麻雀是这个沉寂世界里活泼的精灵。”此刻,“它们灵活地在树枝上跳跃,在阳光中飞翔,在路面上蹦跳,在窗台上轻啄……那小小的影子在视线所及的每一处,冬日里被寒冷冻住的心让这柔软的小东西一点点化了,可爱的小东西,用活泼驱赶着天地间的沉重,带给我们冬日阳光一样的暖意。”四季追随,春秋相伴,麻雀朴拙的忠诚,感动了作者,也打动了读到文字的我。

“总是看到麻雀,每一天。每一个单调的日子都会看到这鸟自由的身影,每一次灰暗的心情都会在这鸟儿轻柔的呢喃中有了亮色,它从不是漂亮的鸟,却是我心中永远不会远离的鸟——不需我去豢养,却时时轻舞在身边,这永远的麻雀!”文章收笔也很漂亮,呼应了篇首,也点了题旨。

读完全文,尤为我称赏的还是作者的文笔。她写麻雀的声音:“那是歌者咏出的灵巧的滑音吗?附着几分轻盈,流畅地划过每一个地方,洒下一串串轻柔的叽叽喳喳,那娇弱的麻雀声在众多歌声美妙的鸟鸣中绝对说不上最动听,但却可以说最质朴,就如一个呀呀学语的小孩子,不带一点修饰的声音稚嫩得如春天刚刚从土里探出头的草芽,让人忍不住秉住呼吸侧耳聆听,好像一个不小心就会惊吓了这柔嫩的鸟声。”她写麻雀的身形:“一只只小麻雀如一个个长了翅膀的褐色小绒球,虽然不漂亮,却异常可爱,在天空中来来去去,在碧绿的枝叶间穿行”,“小小的麻雀在地上如施了魔法的绒球,不,才不是呢,那是灵巧的手指在琴键上舞蹈,起起落落间,水一样的音符从指间流淌出来,谁说麻雀的蹦跳间没有音乐在弹响呢?只是我们的耳朵阻碍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无法去品味自然演奏出的美妙的轻音乐,所幸我们的眼睛补偿了这一切,从麻雀的弹跳出,读出一缕自然的旋律,而麻雀,这自然的手指,只是那么悠然地在一日日的生活中把一切完成。”冬日的麻雀:“此时寂寞的天空中总会有麻雀翛然来去,原本平淡的羽毛在这缺乏鲜亮色彩的世界竟漂亮了许多,或许是秋季的养料蓄积,小小的身子格外圆滚滚,栖息在落光了叶子的枝条上,就如缀上一个个小绒球。它们灵活地在树枝上跳跃,在阳光中飞翔,在路面上蹦跳,在窗台上轻啄……”

我甘受诟病地大段引用,实在是出于不忍割爱。可以说,没有细致的观察和深刻的感悟,这样的文字,断难写出。如果说到本文的可商榷之处,我还是想起了季老的教诲:“写抒情的东西,说得太透,反而会产生浅显之感。”冒昧而论,不知东风君以为然否?

篇8:做一只流浪桃子杂文随笔

做一只流浪桃子杂文随笔

十二月的深圳,已经算非常冷了。

所有人估计都把这句当笑话看,十好几度跟北方比起来,算个球的冬天。

但我就觉得非常冷吧,保暖内衣再套高领毛衣外面裹个长外套,走在夜风里也还是瑟瑟地。和客户吃完饭从海秀路穿出来,看着导航近想步行回家去,却是受不了一路低温空气。

没办法只好躲到商场里。

然后就买了只戒指,有点特别。乱七八糟的线条,缠绕得却很紧,一面形状纠缠,一面是平滑的三条丝线。亮晶晶地躺在柜子里,不怎么起眼。

美丽的店员说,如果你曾觉得见过的都是单一,何不接受这次命运复杂的安排。(因为我告诉她,之前的戒指大都单线条简约款)现在的导购也是很厉害的,忽悠我不到10分钟,我就付款了。

不过我乐意,虽然它并不便宜。

也可能是我比较矫情,喜欢赋予物品相应的.记忆。今年最后一次大水逆全面来临,我小心翼翼,无所适从,可神奇的是并不痛苦。好像,真的一切归于了平静。

一个人逛商场什么的,在大多数人看来几多凄惨,但我一向自得其乐。新交的“男友”好几天都不会见面,搞得很多人不知道我脱单。正好大家都很忙,拿来应付家里够了,剩下的时间开开心心自己想去哪里,想买什么,想发泄的脾气,不用照顾谁情绪。

反正几时桃姐需要男人养着?

在深圳已经第五个年头,这一切,没有任何变化。

明年再摇不到号就上个外地牌,把翡冷翠之夜买回来,开出去流浪。趁着这一点时间除了车子,再多做几个单子攒路费,后备箱塞满零食水果,棉被和画板。光是想起来都十分美妙,做起来其实也不难,一整年不干活饿不死。

篇9: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杂文随笔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杂文随笔

看过王小波写的一篇杂文,讲一只有趣的特立独行的猪。我看过之后就很羡慕那头猪,也知道那是一只山猪。

它特立独行到什么程度?不像其它猪吃饱了就睡,而是四处乱跑,整天跳上房顶晒太阳,在上面学各种声音叫。结果,闹出麻烦了,学当钟声的汽笛叫,谎报下班时间以致众人干活早退。人们拿枪要毙了它,但它身手敏捷,最终还是逃走了,成了一头长了獠牙的山猪。

这只特立独行的猪是让人羡慕的,它的行为源自它的能耐,它有不受限制的能耐才能真正的特立独行。

但同时,它自由之后,却再也享受不到家猪的饭来伸嘴的福利,也没有舒适的地方可以挡风遮雨。这是它不做寻常猪的代价。

在精神上面,它明显是富足的;在物质上面,它明显很匮乏。但这没有办法,这是它的选择,有得必有失。

我们从猪的身上离开,也能从人的身上发现共同的逻辑。虽然猪不比人、人不可当猪,但道理和逻辑是相通的,一同举个例子也无妨。

有的人追求物质享受,专注什么有利益怎么抢(得),他难免就俗。像圈养的家猪受种种限制后,才享受到各种美味,但很没意思,没有自由。它的物质让山猪无法企及,可它同时也羡慕自由的猪,免挨宰。

自由的.猪就是圈外的猪。它虽然精神方面富足,整日游山玩水,特立独行;但它常饿肚子和风吹雨淋,难免就羡慕圈里的猪,甚至有时也抵不住物质的吸引而落入陷阱。

但不管怎么说,特立独行的猪的生活苦是苦了点,但在未跳出圈外的猪看来,总是让它们羡慕其自由,钦佩其勇气。

我不知谁有勇气做这只特立独行的猪,我反观自己的现状,貌似就是这只猪,生活上的苦也就不难解释和理解了。但我站在圈外,还是要对圈里的猪说:“不要轻易跳出来,特立独行的猪的苦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如果没有能耐、光有勇气,跳出来也是饿死。我都快饿扁了!”

如果有圈里的猪想追求精神方面的享受,我只能站在圈外的位置真诚的告诉你:“有时候,精神食粮(享受)就是虚无。”我可不是妒忌你也能自由,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只是给你一个老实的忠告。

至于怎么选择?那是你的事。

篇10:一只孤独的小鸟杂文随笔

一只孤独的小鸟杂文随笔

阳春三月,微风吹来,吹醒了大地,吹绿了柳芽,吹得杏树,桃树开满花。

一簇簇一窜窜的杏花,桃花,芳香四溢,花香引来了成群的蜂儿,蝶儿,飞舞着,同时也招引来了我的新邻居,一对可爱的不知名字的小鸟,她们在树上筑了个漂亮的爱巢,竟然幸福的安营扎寨了,

清晨,睡眼朦胧的我听到鸟儿叽叽喳喳欢快的叫声,我翻身起床,打开窗户,霎时清新的`清空气,迎面扑来,其中还夹杂着杏花那略苦微甜的清香直入肺腑,我深深的吸了口香甜的空气,霎时让我精神百倍,看着那粉嘟嘟的杏花,闻着淡淡的芳香,我真的是醉了。

我用目光寻找着我的新邻居,原来那对可爱的鸟儿,正在互相偎依,互相梳理羽毛呢,还幸福的呢喃细语着,那副秀恩爱的样子不亚于少男少女,真是让我羡慕嫉妒恨啊

自从这对鸟儿搬来之后,我每天起床的弟一件事就是看看它们还好吗,然后带着开心快乐的心情去上班。

观察我的新邻居,这对鸟夫妻,是我每天必修之客,我喜欢它们,它们的开心也渲染着我的心情,快乐。

我真的好喜欢这对鸟夫妻,所以我总是在我下班之后在我的阳台上放上一些米粒。

不久它们就光临造访了我的阳台,开心快乐的享受我的米粒。我真的是比它们还要高兴,我小心的呵护着我的新邻居,就这样日子悠悠划过

突然有一天的早上,我还没有起床,就听到鸟儿的叫声极其恐怖,我慌忙的爬起来,光着脚丫,跑到阳台上,这时不知谁家的猫,嘴里叼着我的一只鸟,另一只鸟在猫的头上飞舞盘旋,想着法子去救那只鸟,我也参加营救,怎奈,猫的速度太快,我营救失败。

那只剩下的鸟儿凄厉的叫着,我也很是伤心,为此我请了二天假,想出去平复一下心情,可是那只鸟儿就那么凄厉的叫着,那声声的哀叫,让我心乱如麻,请了假的我也是一直坐在窗前,希望能给它安慰,可是那只可怜的鸟儿继续哀鸣着,声音嘶哑,我撒了那么多的米粒,再也没有吃一口,而且它的叫声也越来越弱

我真的好着急,我盼望它早日能平复心情,早日好好起来。

就这样我心里纠结着,郁闷着,突然有一天,叫声不再出现,我忙去看鸟巢,那儿空空的,就这样那只鸟不知何时不见了,空空的鸟巢在风的吹拂下摇摇欲坠,似乎再诉说着那对鸟儿曾经的故事

如今鸟巢空空

我心依然空空

篇11:来自一只师控杂文随笔

来自一只师控杂文随笔

很早,就想写写老师,这一类人。

我是个师控啊,在我心里,老师就是神圣的不能更神圣的人。

可我仍旧得如实说一句,老师这个行列里,败类还真不少。我就遇到了几个,但我却深深地知道,这种事绝不能以偏概全。

因为较之败类,我所遇到的好老师,要多的多……所以,我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出了随便一些事,罪名就都到了她们的头上?

我也一直很想写写她。我的老师。

小学和我家离得很近,小孩子嘛,不回家在外面玩到天黑是常有的事。我经常经过小学的门口,能看到很多下班离开的老师。

但我真的是看不见她,五点半老师下班,我六点半都看不见她。

我不知道她都什么时候走,总之比下班的铃声晚就对了,从来没准过……

我一度还很懵,她都从哪给自己找那么多工作来做。但毕业之后我知道了。

我们几张A4纸的卷子,是她用好几个小时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对,就我们随手弃之的那些……

我们好像还要求给学生的评语要手写,校规应该记了这一条。但是前三年的班主任没有,她抄了,还抄的特别好看,字很娟秀,但有几分力透纸背的意味。

是了,她那些工作,就都是诸如此类的小事,堆砌而成……

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老师,至今都不知道。

你要说她尽职尽责吧,在对自己这方面,我坚决反对,就她那颈托,光我就看见了不下五次;说不尽职尽责吧,你看着作业上那勾勾画画,好像良心上还不是很过得去……

你说她不温柔吧,也不是很真实,毕竟对我们还是相当好的;但要是说温柔吧,你可拉倒吧,你是没见过她往下扔我们作业本的样子……

但是她思维清奇这倒是有目共睹的。比如她不告诉我们她生日,因为怕我们给她过;还不让我们帮她去做卫生,因为觉得不好意思。

就说这都什么脑回路。

而且就这样的,你只看前一半,是不是觉得这老师好得不行;但你光看后一半呢,你得诅咒个千百万遍才解恨……

至于我属于哪个,这没有参考价值,因为作为一只师控,我可是爱惨了。

当然,和成年人比,我遇到的老师少了不止一星半点,但我猜,我会一直做个师控的吧……

因为,我真的看见过她们认真的聚在一起判卷子;我真的看到过那灯不灭;我真的看到过粉笔被血染红;我真的看到过她们怎么花几个小时去备一节课的.课件;我真的看到过她们怎么集老师,军师,班妈,“超人”的技能于一身。

并且,我真的没看见她们责打过我们;我真的没看见她们把卫生和作业任务交给过学生;我也真的没有看见过她们有空玩手机,就比如说她,朋友圈上一次更新在大半年前……

我并不想花大量的词藻去歌颂老师的伟大与无私,那是不言而喻的事。

所以,能不能不要一有什么事就断章取义,就把罪名都给她们。

她们是人,英文叫people,不是超级女侠啊!

现在人们真的很矛盾,一面拜祭孔子,一面又不断贬低着老师。

为什么?凭什么?

凭处在九年义务教育的时候,教导你是她们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你这么认为,那不客气的说一句哦,九年义务教育,是给人设的,不是给你。

篇12:一只出走的猫杂文随笔

一只出走的猫杂文随笔

她懒懒地躺在笼子里面,有点伤感。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被带了出来。她不喜欢这个嘈杂的地方。到处都是人来攘往的,空气中夹杂着她最讨厌的狗的味道。她感到窒息。更让人生气的是,近旁那只灰颜色的大家伙,总是盯着她看。她讨厌这种目光,像挥之不去记忆让她感到难过。她开始怀念乡下-----那个到处充满着花香与菜香的地方。那个时候,她刚来到这个美丽的人间;那个时候,她和妈妈生活在一起,还有妞妞与洒洒。她们一起在太阳光下打滚,把毛线团缠绕成一个又一个美丽的花环。她的快乐和单纯像蒲公英妈妈的孩子一样到处飘散。

“要是那次不偷偷地溜出来该有多好啊!”她叹了一口气,悠悠地想。

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温暖的太阳照着大地。她觉得空气里有一种油菜花的味道。妈妈、妞妞与洒洒都在睡觉。她偷偷地溜了出来。沿着门口那一条宽阔的马路向城里走去。她还没有去过城,听妈妈说,城里人可真多。城里到处都是漂亮的衣服。到处都是好吃的东西。她很想去一趟城,她想看一下,她没有去过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样子。可妈妈从来不带她去。她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今天终于如愿一偿了。

她迈着轻快的步子往城里跑去,直竖起她美丽的尾巴。在家里的时候,洒洒就经常嫉妒她的尾巴,说她的尾巴像一把美丽的小伞。洒洒的尾巴也很漂亮,可是上面一道让她讨厌的灰色。洒洒为了掩藏起那一抹灰色,总是把尾巴耷拉着。

“这一次,洒洒一定会更加羡慕我。”她边跑边想。

“也不知道妞妞睡醒了没有?她找不到我一定会着急的。我答应她要一起去捉蝴蝶的。我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回来,妈妈也会想我的。”这样想着,她加快了步伐。

多远,她已经看到了川流不息的人群,还有那一辆辆像巨大甲壳虫一样的汽车。道路两旁是高耸林立的楼房。到处都是人,夹着公文包,带着眼镜的,行色匆匆地行走着。她闻到了鱼的香味,这个时候,她觉得饥肠辘辘的。她开始有那么一点点后悔。

“妞妞这时估计已经起床了,她一定在到处找我了。她会说我是一个不守信用的家伙。”

“洒洒这个时候会在干什么呢?她会想我吗?”

“妈妈呢?妈妈总是忙。也许她会认为我只是跑到邻家的小院里去了。”………

“这是煎鱼的味道,还放了特别的香料。这个人的手艺真好。”

香味的诱惑,渐渐地让她的思绪变得清晰。这是她第一次进城,总要有些收获。“我不能空手而归,到时候洒洒会说,你看,这个人。她最擅长的就是吹嘘。”她已经六个月大了,接近一个成年的猫。她相信她不会比她任何一个姐妹差。

她遁着香味走了过去。这是一家中餐厅。中餐厅收拾得又整洁又明朗。餐厅里面的客人现在还很少。有一对年轻的夫妇正在吃饭。而桌子上面正摆着的那散着香味的煎鱼。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桌子下面。没有人注意她。那对夫妇正在愉快地谈论着什么。她对这些可没有什么兴趣。她只盼着他们快走。

她有些累了。等待看来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特别是在饥饿的时候。眼皮有些重了。中午没有休息,下午也没有休息。她虽然年轻,但还是经不住这些折腾。要不,休息一下吧!她眯起了她那美丽的大眼睛。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太阳慢慢地坠了下去。天快要黑下来了。那对年轻的夫妇终于谈完了。他们正准备结账走,这时,老板过来了。“喔,这是谁家的猫?”老板的话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好漂亮的尾巴,好漂亮的毛毛!”那女的`发出感叹。饭店老板一伸手,抓住了她。可怜的她,在梦中正准备吃鱼呢!可睁开眼,却发现自己已不能挣脱。

“这只猫要是到市场上卖,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不知道是谁的声音。饭店老板嘿嘿地笑着,顺手把它放进了原本关兔子的笼子里。

饭店老板用很贱的价格把它顺手卖给了交易市场的猫贩子手中。而猫贩子为了把它能卖个好的价钱。不知道这是第几次把它带到这里了。

现在,可怜的她就呆在笼子里面。她已经有几天没有见到妈妈和妞妞她们了。她真后悔没有听妈妈的话,她不该一个人到城市中来。城市里的人为什么和农村里人不一样呢?她记得,有一次她也是闻着鱼的香味找到了邻居家。邻居家的小女孩竟然把她最爱吃的鱼头丢给了她。她以为,她以为,都是一样的呢。

她呆呆地趴在那儿,绝望地想着。“也许,她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再也见不到洒洒和妞妞了。”

太阳又出来了,温和地照着她。她的眼神已经变得有些迷离,渐渐地失去了往日的神采。

“咦,花花”。声音好熟悉啊!她努力睁开了眼睛。

是邻家的小孩子。原来今天是星期天,她和妈妈一起来逛街。没有想到,竟然碰到了她。

小女孩兴奋地跟妈妈说着。小女孩的妈妈也认出眼前的她,正是经常去她们家吃鱼的花花。她知道她的邻居正在找她。就从猫贩子手中把它买了回来。送她回了家。

她又回到了妈妈身边。她讲出了这几天她的经历。妈妈为她的失而复得而感到万分的高兴。洒洒对她的经历充满了羡慕。表示终有一天,她也要像她那样出去流浪几天。洒洒的话让妈妈担心了好几天,后来确定她只是说说而已,才放了心;回来的第二天,她陪着妞妞一起去捉了几只蝴蝶……

生活似乎又回归平静。她偶尔会想起那个人来人往的地方,也偶尔想起那个大灰家伙那讨厌的眼神。我差一点……,她不敢想下去了。

但重要的是,现在我是幸福的!这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她一边想着,一边眯起她那美丽的大眼睛。空气真香啊!我要睡了……

篇13:我是一只狼杂文随笔

前不久我遇见了一只兔子。一只很普通的兔子。

其实也没有很普通,因为我一见到她——甚至只是想到她心脏就会跳个不停,就像刚跑完步一样。

我天天都在想这是为什么,直到有次聚会才发现姐姐好像不再带着我玩了,而是和一匹有点腼腆的公狼走的很近。等那匹公狼走了,我问她为什么天天都去找那匹公狼。她突然低头笑起来:“大概是因为喜欢吧。”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

我问什么是喜欢,她想了想,很仔细地告诉我:“就是看到他心脏会跳的很快。”

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自己。

原来这是喜欢。

可姐姐只是站起来笑了笑:“你大概是饿了。”

但饿了的话心脏不会跳。

我开始跟着那只兔子。

我必须小心一点,因为我一靠近她就会跑,就像看到了猎人的枪口。

我终于在她又一次逃跑的时候忍不住追了上去,把她按在地上,她脸朝下背对着我,全身都在抖。我突然很难过——明明她对其他动物那么好,上次我还看到她送给鹿的幼崽一朵花。我一把推开她,她头也不回地拼命跑开。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或许我该磨磨爪子了。我这么想着起身往回走。

往后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捕猎,但她的'朋友太多,我甚至来不及好好吃顿饭,往往杀掉一只就扔在一边,让路过的谁饱餐一顿。

我已经很久没回族群了,我没法丢下她,她身边的动物太多了。

就在我休息够准备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突然看到她和另一只兔子亲密地过分。

我咬了咬牙,只觉得痒得厉害。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她已经被我咬断了喉咙,血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我赶紧把她放到地上,有点无措地站在一边偷偷看她。过了一会儿,我小心地凑上去蹭了蹭她的脸。心脏跳个不听。

喜欢啊。

嘴里的血味引得肚子一直叫,我的尾巴甩来甩去。

这是喜欢啊。

但是——我舔掉她的眼泪——为什么要哭呢?

我把她带回去,放到山洞里,一直陪着她。

天越来越热,她身上有点臭了,我带她去洗澡,但没什么用。她越来越软,虫子开始围着她转。

我趴在地上看她。

我说我喜欢她,其他狼只是笑,只有我的小侄子睁着亮亮的眼睛看着我说,他也喜欢兔子。

我猛地坐起来,脑子像一下进了虫子,疼的我想撞墙。

可能是太久没吃饭了。

想到吃饭我的胃又难受起来。

不知怎的有点想吃草。

我用力晃了晃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下,但这只是让我更难受。

我重新趴回去。

我看着她,只觉得委屈。我想哭,可没力气。

睡会儿吧。我对自己说,睡会儿吧。

迷迷糊糊间我又闻到了她的血的味道。

还是那么甜。

篇14: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15: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16:牵着一只蜗牛去散步杂文随笔

牵着一只蜗牛去散步杂文随笔

有一首诗叫《牵着一只蜗牛去散步》,写得很好,文字很清新也很动人,但同时也写到心坎里去了。记住了那淡淡的文字和淡淡的感觉,却也记住了文字后面那浓烈的爱和深刻的触动。今天,只是突然想到这样一个题目很适合现在这个阶段这个时间拿出来思索一番。

如那诗中写的那样,养育孩子的过程,不正是牵着一只蜗牛去散步吗?我们总是催促着这只蜗牛走快一点再快一点,可是蜗牛总是慢慢地一步一步往前爬。我们心急、我们焦躁,却总不能静下心来好好看看蜗牛每一步爬过的痕迹和每一次进步的过程,同时也错过了路边美好的风景。

晚饭后,我带着孩子去公园里散步。小家伙总要抱,我总是说宝宝长大了可以自己走了,妈妈抱不动。这个阶段,我们总是期待着孩子快点长高长大,快点懂事听话,快点独立起来,可每个小孩子都一样,不都是慢慢地蜕变成长慢慢地破蛹而出化茧成蝶的吗?每天都在成长,每天都在变化,可父母的期许总是过高或者相比于其他孩子的.盲目对比。其实孩子陪伴我们的时间真的很有限。十个月呆在肚子里,十多个月抱在怀里,十多个季度牵在手里,十多年陪伴在身边,再长大些离开父母生活就独立起来,到那时也许反而有种失落和空虚感了吧!

牵着孩子在湖边的小路上走着,追着,玩着,我们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小家伙发出嘎嘎嘎的笑声,多么无忧无虑的童年,多么天真烂漫的年纪,银铃般的笑声感染了我,面对这样一个天使般的存在,还有什么是真正不能放下和介怀的吗?他会时不时哼一两句歌曲,然后我接着唱,他会叫停,他会糯糯地说妈妈不要唱。这个阶段的孩子都有一个秩序的敏感期,他的世界里有他的规则,我们要做的就是不去他的世界里违反规则,即使不小心真的触碰到他的规则然后惹他哭了,只要静静地让他哭会,在事后告诉他抱歉我忘记了怎么怎么了,下次一定注意。我想小孩子都是天使,号啕大哭一会就忘记了,没心没肺一会就开怀大笑呢!

孩子的成长过程总有一定的历程。不要太多的干预,不要太多的期许,不要太多的违规,只顺其自然,尊重彼此。把陪伴孩子的每一刻都当作是都牵着一只蜗牛去散步!有时候恰恰是这只蜗牛牵着我们去散步,教会了我们看到了世间百态和曼妙风景。教育孩子就像牵着一只蜗牛在散步,和孩子一起走过他孩提时代和青春年华,虽然也有被气疯气炸气哭和失去耐心无比抓狂的时候,然而,孩子却在不知不觉中向我们展示了生命中最初最美好的一面。孩子的眼光是率真的,孩子的视角是独特的,我们又何不放慢脚步,把自己主观的想法放在一边,陪着孩子静静体味生活的滋味,倾听孩子内心声音在俗世的回响,给自己留一点时间,从没完没了的生活里探出头,其中收获最大的何止是孩子,更多的是我们自己。

篇17:花无百日红杂文随笔

花无百日红杂文随笔

看那个从小被我带着老是摔跤的小堂妹一直有爱记日记的习惯心里一直痒痒的。先描述下那位小堂妹和我的感情,在我有记忆时总记得村里的几位干部堵住我们家门问我妈妈去哪了,我总是很强悍的用手叉着腰对他们大喊大叫。因为妈妈告诉我要帮我生弟弟或妹妹,不能让这些人找到她,要不然弟弟和妹妹就生不了了。最后的结局也就是通过各种威胁,压力,弟弟妹妹最终没有生下来,所以那个小堂妹的到来引起了我所有的注意力。

一晃已到中年,但心里一直觉得是25岁,可能觉得女人最好的年华就是这个年龄段,拥有选择的权利,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旺盛的精力,前呼后拥的朋友,浮躁的心性。也很明白中年的淡定,对别人的.包容,对弱者的同情,对朋友的感恩强大了我的内心。

花无百日红的下句不想去表达,但女人的绽放会持续万日。记得初创业时的焦虑,烦燥,迷茫,那几首经典的歌曲一遍遍的播放导致现在听那几首歌都后怕。还好感谢那几位同创业的小伙伴的不离不弃,让我闯过的创业的艰难。

篇18:球迷杂文随笔

球迷杂文随笔

我平时的业余生活爱好不多,看球赛是我的一项重要爱好,看球赛我只看足球比赛,国外的意甲、英超、德甲、西甲、法甲“五大足球联赛”看了很多,但心中最牵挂的那就是中国足球了,国内的中超、中甲比赛只要有时间就看,特别是国家队的比赛更是场场不落下。虽然中国足球男队输多赢少,但我仍然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国足球迷。

那晚,朋友邀我去吃麻辣香锅,正大快朵颐之时,忽然手机的'备忘录铃声响了,“7点有球赛”,我有球赛不看,那心里就像被小狗舔似的难受,马上起身跟朋友道别,朋友不解问才刚开始吃因为何事离开?答曰:看足球赛,中国杯,中国队对威尔士队。朋友皆大笑:中国足球现在还值得一看?我嘴里应酬着,心里却对他们不屑一顾:哼!一群球盲,哪里懂什么足球?我急急出门,打车回家,跑步上楼。

妻子和儿子这时正在家看电视,儿子见我又要看球赛,把遥控器紧紧地攥在手里,说啥都不给。我只好哀求:让老爸看球赛吧?儿子态度坚决:不行!不给!妻子赶紧打圆场,好说歹说让儿子把电视让给我,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的看球赛了。我刚坐下,妻子命令我脱鞋,“脱鞋作甚?”我非常不解,“你每次看中国足球队比赛时都不安生,吵的人家楼下住户不愿意,你把鞋脱了再跺脚时声音就会小点。”唉,怎么都不理解我一颗滚烫的热爱中国足球之心?也怪中国足球不争气,输多赢少,可我是中国人,只能去爱中国足球。

书归正传,比赛最终中国足球队还是输球了,整场比赛对我简直就是煎熬,外国球队每进一个球我的心就被猛揪一下,到最后我坐下让自己慢慢的消气,忽然我想起了什么,叹息道:唉!可惜了我的麻辣香锅呀!

那晚,好不容易睡着的我做了一个梦:咱中国足球队在最后10分钟神奇般的连进7球,反把外国人赢了,后来又不可思议得以补位球队的身份参加了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小组顺利出线、淘汰赛胜出、斩关夺将一路杀进决赛,在决赛中战胜了不可一世的德国队,石破天惊的获得了世界杯冠军,举起了大力神杯,到达了巅峰……

中国男足应该静下心来学习一下女排精神,在场上不互相推诿埋怨,不论是顺境还是逆境,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搞好各自职责,才能有好的结果,才能百折不挠,走向胜利。将女排精神践行于平常训练中,时刻以正确的认识、积极的态度和切实的行动规范自己,立足职责、不畏艰难险阻,勇于创新,传承上一辈足球人拼搏的精神,心中时刻有拼搏精神,不怕困难的精神、自信的态度、为国争光的使命,在国家需要男足的时候,都能够站出来,这样一定会在风雨之后迎来又一个灿烂的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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