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申请书(精选18篇)由网友“茱丽叶”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合作医疗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农村合作医疗申请书
农村合作医疗申请书
xx镇卫生院:
我们村卫生室始终坚持集体办院,实行“五统一”管理。管理体系完善,领导班子健全,财务制度健全,整个卫生室管理有序,运转正常。
我村卫生室现有职工xx名,其中在职职工xx人,在编不在岗xx人,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各类人员能够依法执业行医,设备运转正常。我卫生室管理制度健全,各科室制度有业务需求相关的各类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并规范上墙。卫生室内外环境优美,各科室管理规范,各种物品整洁有序。我卫生室认真开展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收费价格,药品目录,药品价格公示上墙,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我卫生室设有中西医内科、妇产科、儿科、外科、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五官科、口腔科、痔瘘科、妇幼防疫科,西医外科人员技术力量雄厚,各科室医务人员工作制度、职责均公示上墙。为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村卫生室特申请设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望上级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2:农村合作医疗年终总结
在盘县县委、县政府和县卫食药局、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健康稳定的发展,基本达到了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目标,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自实施以来实行封闭运行,从农民缴纳参合资金到中央、省、市、县下拨资金都是实行封闭式运行,严格遵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要求。现将20xx年上半年合作医疗基金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1、参合筹资情况
20xx年全县总人口1,179,859人,其中农业人口966,762人,参加合作医疗947,387人,参合率为98%,达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95%),筹集参合金2,842.16万元,20xx年共筹集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18,947.74万元,目前已到位国家级资金4,010万元,省级资金 3,007万元,总的筹集资金为21,789.9万元,相比20xx年多筹集到8,526.48万元,提取风险基金1,089.5万元,全年可供使用资金20,700.4万元。按平均计划每月可供使用资金1,725.03万元。
2、资金报销情况分析
(1)全县1-6月份共报销4,521.32万元,平均每月753.55万元,占平均每月可使用资金的43.68%,占总可使用资金的21.84%。受益人数为206,911人次,收益率为21.84%;门诊补偿资金303.06万元,占补偿资金的6.7%,门诊资金补偿比为68.3%;住院补偿资金为4218.26万元,占补偿资金的93.3%,住院资金补偿比为50.72%。具体报销使用情况见下表:
从以上图表看出,就诊人次数村级、乡镇级、民营医疗机构下滑很多,接近一半;县级、慢性病门诊、外出务工、转诊转院基本没有变化。在基金使用方面,下滑最大的是乡镇级,下降56.94%;其次为村级下降40.75%;民营医疗机构下降36.1%县级下降18.75%;慢性病上升62.44%;外出务工下降3.68%;转诊转院下降3.46%。
(2)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下降原因分析:在3月份的网络运行情况及5月份举行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意见征求会议上了解到,由于乡镇医院实行绩效工资以后,医院没有奖励可发,医院职工没有积极性;再是由于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很多药品供应机构供应的药品不全,导致乡镇医院没有药物可供使用,医生不敢看病,出现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现象产生。而从具体的情况了解下来,以前可以在乡镇医院进行平产或剖腹产的孕产妇,现在乡镇医院没有可使用的药物而不能进行接生或剖腹产,导致孕产妇要到县级或以上医院来生产,而且县级医院由于乡镇不接收病人,床位难以让出,医院已“人满为患”,导致孕产妇不能正常如院生产,而且还产生不必要的额外费用,而且违背了合作医疗“就近就地就医”的原则,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民营医疗机构由于启动时间相对晚一点,基本上3月份才开始正常运转,与20xx年相比不具有可比性。
县级医疗机构由于还差人民医院的数据没有报上来,按前几个月的数据来核算,基本上保持正常水平,不应下降。
(3)补偿基金构成分析
在补偿基金构成情况方面,县级医疗机构占了绝大部分,比例达到40%,转诊转院占21%,乡镇占18%,外出务工占11%;从上面的比例分析,县级比例上升了,外出和转诊转院上升了,由于今年对村级进行了每天15元的统筹支付和每年100元的封顶,对村级有了一定的限制;而对转诊转院和外出务工的政策没有多大调整,比例基本维持正常。根据国家现行医疗卫生改革的实施原则,对合作医疗统筹支付应倾向乡镇及村级的原则,应加大对乡镇及村级的补偿支付,从而提升乡镇及村级的服务,以满足参合人群的正常就医。
存在的问题网络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于乡镇卫生院的网络人员及医技人员对网络和软件的操作存在一定的难度,导致乡镇及村级的数据难以上传,从而导致乡镇合管办和合管中心不能及时审核数据,进而影响本年度基金的使用。
乡镇和县级合医机构日常工作量大,包括日常报销、处方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督查、人员培训等及其他相应工作,在县合作医疗网络运行中,需增加工作人员才能更好的管理合医工作。乡镇合管办人员负担过重,不但分管合医工作,有的还负责包村及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合医工作人员不能及时正常的审核上传数据,导致乡镇卫生院的补偿资金不能及时下拨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资金链紧张。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县卫食药局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县将继续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大力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协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除继续保证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正常运行外,还要坚持以下四点:
1、进一步坚持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以确保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在县、乡两级工作的正常平稳运行。
2、在原有基础上推进网络化的建设,真正做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报销,在明年实现省级平台运行后能够实现省级直补。
3、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实施农民就诊报销信息进行实时管理。
篇3:农村合作医疗年终总结
自我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得到了辖区内群众的广泛关注和支持,进展顺利。这为我院推行新农合医疗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现将一年来我院新农合医疗工作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1、健全新农合规章制度,设置“宣传栏”“公示栏”,做到了及时、准确、规范;开展人员培训,使医护人员熟悉新农合相关政策和知识;参合农民住院时,严格审核患者身份,达到人、证、薄相符,各种报销结算资料数据准确、清晰、上报及时;医疗收费透明,直通车报销规范,患者出院当日兑付报销金额;医疗文书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无弄虚作假,套取合疗资金,坚决杜绝“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情况的发生。
2、补偿情况。20xx年全年我院合疗共诊治病人1645人次,其中:合疗门诊统筹病人1442人次,门诊统筹总费用75176.40元,合疗门诊统筹补偿 48692.90元;合疗住院病人203人次,住院病人总费用187815元,住院补偿137540元,人均住院费用925.19元。
二、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院长王晓东为组长、合疗审核人雷永梅、经办人吴淼为副组长,李政府、李素云为成员的新农合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下设办公室,吴淼具体负责新农合开展的日常事务,进一步加强对机构、人员、赔付运作的监督。
2、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做好动员工作。对每一个参与农合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引导,明确责任,详细安排和部署,使新农合工作高标准、高效率运行。印制新农合宣传单,分发到每家每户,把农村医保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给群众讲明,让群众清楚。加大宣传参加农合的好处,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农民群众从实际事例感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意识,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强化工作职能。及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及时核实并兑付医疗补偿费用,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把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手续和报销制度、程序、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相关制度张贴上墙,让群众清楚明了。同时新农合管理小组及时掌握本辖区参保人员住院情况并提供指导服务;以住院病人健康和利益为重,实行重点服务、规范服务。
三、主要成效
1、提高了农民对新农合补偿制度的意识,从而使参保农民治病、防病的行为更加科学、效果更加明显、意识更加增强。
2、简化了办事程序。和以往的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强调“简单”、“方便”。明确了参保人申请医疗费用补偿所需的简要证明和材料,同时规定了赔付金额和时限。实行报销直通车,把补偿金直接送到农民手中。
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本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本乡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看病不予报销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1、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农村了解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的疑虑,通过身边事例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益处,使广大农民真正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及时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经验,合理吸收广大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3、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严格实行零差率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篇4:农村合作医疗年终总结
一、基本情况
十字路乡位于平舆县东北部,与上蔡、项城两县市接壤,距县城28公里,全乡耕地面积46134亩,辖8个行政村。
20xx年8个村委会:十字路村、石磙庙村、前盛村、曹庄村、王关庙村、中马村、秦胜村、三麻村。
乡域总人口39812人,是典型的农业乡。截止XX年年12月31日,筹集资金35万多元。
20xx年参合农民门诊看病11400人次,补偿家庭帐户金额323013.9元,每次人均补助28.34元。
20xx年参合农民在十字路医院住院出院1580人次,住院总费用932644.02元;合理费用912822.58元;共补偿585696.51元;人均费用590.28元,人均补偿费用370.69元,补偿率62.8%;自费费用9821.44,自费率2.13%;药品总费用211184.20元,药品自费费用752.66元,药品自费率0.00%;诊疗费用107076.08元,诊疗自费费用2711.68元,诊疗自费率3.00%。
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做法
(一)稳妥启动,科学测算,积极推进。
XX年十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乡开始筹备,乡政府抽调专人对我乡8个村的农民近3年来就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对其他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学习和借鉴,结合本乡实际情况,乡党委、政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制定了适合本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召开了由各村三大头、医疗单位、乡直各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动员会。会上,着重强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会后全乡8个村积极行动,按照乡政府的部署,分阶段进行了宣传发动、登记造册、资金收缴、填写证书等工作,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年1月1日正式启动。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乡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协调指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党委委员、纪检委员任副主任,成员由乡政府办、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等负责人组成。拟定、修改和完善农医所各项制度;负责参与各村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以提高参保率;财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
(三)广宣传,深动员,提高农民认知度。
1、充分发挥电视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每周播报合作医疗政策、进度、农民认知情况等新闻,并用字幕打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标语;在报销现场解答农民疑点,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发动效果。
2、各村利用广播、标语、自制宣传单等形式在各村进行宣传动员。各村召开支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在宣传动员期间,农医所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度,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态。乡政府多次召开各村主任汇报会,了解各村参保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答复和协调,提高了我乡的整体参保率。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全乡迅速展开。
(四)启动资金落实到位
1、县乡两级合管工作人员热情,周到解答农民提问,认真,负责给参合农民报销,确保资金运转的安全,真正做到蕙民,利民,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
2、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由财政协助建立专用账户,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五)定期业务培训,确保报销畅通。XX年年至20xx年,我乡合管办对8个村定点诊所负责人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和现场指点。完善各项政策,促进工作开展。
(六)控制医疗费用,规范服务行为。为更好的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乡合管办制订了本乡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要求。
篇5: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去年全面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已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农民参合、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监督、基金有效运行的良性运行机制,使政府得信誉,农民得实惠,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这次,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情况,会前,各位委员和代表们深入基层对新农合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我们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就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作以汇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情况
(一)全县农民参合情况和补偿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年元月份正式启动,经过各乡村和县直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去年全县共有267119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3.62%,乡村覆盖率达100%,共筹集资金1329.2万元。20xx年,全县参合农民为288312人,参合率达90.25%,比上一年有了较大提高。目前,全县共有定点医疗机构267个,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4个,乡镇定点医疗机构12个,民营定点医疗机构1个,门诊定点医疗机构250个。
20**年共补偿816**人次,补偿医药费711.68万元。住院9804人次,补偿567.32万元;门诊71803人次,补偿144.38万元。5000元以下7469人,补偿438.9万元;5000D10000元91人,补偿60.8万元;10000元以上34人,补偿49.79万元,其中达封顶线2人6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30.5517最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最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20xx年1D4月份共计补偿38214人次,共补偿412.79万元。其中住院5723人次,补偿322.82万元;门诊32491人次,补偿89.97万元。
(二)深入调研,科学测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20**年冬,为积极筹备申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实施,我们组建了以祁彦军副县长为组长的新农合申报工作筹备组,从卫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调专业人员对全县9个乡镇、27个行政村、1200名农民近三年的住院费用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全面掌握了解农民住院人数、住院费用、疾病流行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制定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县新农合的申报和启动等前期准备工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既是政府的一项惠民举措,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加快我县新农合申报准备工作并如期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县长祁彦军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卫生、编办、财政、发改局、民政、农业、监察、审计、食品和药品监督、人口和计生、宣传、广电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建经办机构,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从卫生系统抽调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的专业人员12名,其中在编人员8名,借调人员4名,并落实了办公房屋、办公设施和科室设置,成立“**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又在四个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12个乡镇卫生院设立了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工作流程图、岗位职责、公示、审核等各项制度;同时,加强县、乡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他们到兄弟县、市参观学习,及时参加省、市培训,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能够独立完成岗位工作。
(四)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尽管对农民是一件好事,但毕竟是新生事物,群众认识、了解和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我县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为使新农合政策深入人心,我们积极组织发动相关部门和乡镇、农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画、标语、板报、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启动大会的成功召开,为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县长与11个乡镇长签订了征缴责任书,在《**县人》报上刊发了**县长《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都悬挂新农合的宣传标语,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宣传年画一户一张发放到户,真正使新农合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广大农民积极主动交费参合,各乡镇征缴工作一天一排队,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农民个人部分的征缴任务,使我县第一年参合率就达到83.62%,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今年新农合政策调整、新方案启动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内容上,积极编印新方案、新政策的目的意义和惠农实质宣传材料,突出筹资标准的提高、住院补偿比例的提高和儿科住院补偿起付线降低等新内容;在宣传形式上,力求多样化和广泛性,利用会议、宣传媒介、面对面宣传和已获大病补偿农民现身说法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既消除对新农合工作在认识上的顾虑和误区,又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他们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意识,积极主动宣传政策,踊跃缴费参合。
(五)严格标准,加强监管,有效确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运行
为了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在新农合工作实施前,我们对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标准化建设。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进行评审验收,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评审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分析,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夯实基础,优化服务,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对村卫生室,我们结合实际,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了《**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村卫生室做好新农合定点门诊的实施意见》,重新确定了250个村卫生室,建立了一支知识化、年轻化、能力强、素质高、群众信得过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有效方便了群众就医,促进了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6: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一、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总人口391366人,其中农业人口274780人,分布在全区16个乡镇和1个街道的275个行政村。由于部分人员外出务工及就学等原因,全区实际应加入合作医疗人数为25209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12月开始宣传发动,截止到3月底,全区共有67808户的185067人,志愿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参合率达81.35%。乡镇村覆盖面100%。市、区、镇村及个人筹集资金额总计1480多万元,均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指标。
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一)稳妥启动,科学测算,积极推进。 20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区开始筹备,区 政府责成卫生局抽调专人对我区16个乡镇的农民近3年来就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对其他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学习和借鉴,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于年10月份制定了适合本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包括:《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具体措施》。2003年11月14日,全区召开了由各委办局、医疗单位、乡镇街道和各村委会等领导参加的平谷区卫生工作会。会上,着重强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 2003年12月18日,区政府又召开了有各委办局主管领导、各乡镇街道主管镇长、主任和各乡镇街道的财政所所长、社保所所长、经管站站长、医疗单位院长等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会。对全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会后全区16个乡镇、1个街道及275个行政村的各级领导积极行动,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分阶段进行了宣传发动、登记造册、填写证书、费用收缴等工作,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2月1日正式启动。 本网网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2003年6月,成立了平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区长王云峰任主任,区委副书记李印泽、副区长刘汉勤任副主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农委、体改办、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区体改办、卫生局牵头负责政策调研、拟定、修改和完善,区卫生局同时负责调剂资金管理及参保人员资格审核等日常工作;区农委负责参与各乡镇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以提高参保率;财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支出的专项审计。
2、2003年11月成立了平谷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由人事局正式批准为事业编制,办公地点设在卫生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指导、协调、调研、特大疾病调剂资金的管理、医药费支付的统计等工作,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及时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情况。 3、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主管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社保所、财政所、经管站、卫生院组成。 年1月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及时抽调兼专职人员。兼职人员由社保所、经管站、财政所、卫生院派人组成。社保所主要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经管站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的征缴,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报销,卫生院负责医疗费用的审核。
篇7:农村合作医疗如何报销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
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四、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新农合医保卡;
3、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5、费用明细清单;
6、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1.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2.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指南
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4.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5.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
6.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7.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8.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指南
9.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
10.2017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篇8: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1)医患难服务的矛盾。患者认为,国家有补贴,个人拿了钱,我叫你怎么服务,你就得怎么服务,医患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矛盾会很尖锐。
(2)药品难满足的矛盾。合作医疗微薄的资金也只能维持简单治疗。而患者则认为,国家、个人都给你钱了,就要指名要药、要好药,为此,医患矛盾突出反映在指名要药上。
(3)误区难克服的矛盾。合作医疗实质上是一种简易的统筹医疗。而那些身体好没有病的人陷人了他钱拿出去了,不吃药他吃亏的误区。所以,医患矛盾就显现在没病也要药上。
(4)用药难合理的矛盾。医生一般是根据患者的病情,按照轻重缓急,本着节省、速效的原则合理用药,而患者考虑的是多用药、用贵药、用新药,在用药方面往往医患矛盾很大。
(5)人才难招聘的矛盾。技术好的医生用药少治得好,技术差的医生用药多治不好。合作医疗只是维系低水平医疗,不可能用高薪聘请高技术的医生。另外,有技术的医生也不愿加人合作医疗里来工作,这是一个非常难解决的矛盾。
合作医疗解决了看病难这个老矛盾,医疗难的新矛盾又出来了,这就是矛盾是运动的、发展的、转化的规律的体现。农村合作医疗难以克服的五个矛盾告诉人们:解决农民看病难必须在医疗制度上进行创新。
十二、结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条件,是惠及亿万农民的好事,而坚持农民自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自愿不等于放任自流。合作医疗要想取得成功,必须突破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控制医疗服务费用。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就要尊重农民,给参合农民更多的权利,并创造条件,使得他们的各种权利得以充分行使,只有这样,这一政策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要创新机制,确保基金筹措到位,让农民及时、足额地领取到补助,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和参与程度。
各地要遵循政策要求,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和合理调配农村现有卫生资源,通过规范管理,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控制不合理费用,使农民方便就医、放心就医。
篇9: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
二、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黄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新农合办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四、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报销周期为经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农合窗口受理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新农合业管中心稽查人员调查、审核,属实后予以报销;责任由第三方负责的,不予报销;住院患者自己也承担部分责任的,凭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农合窗口报销自己承担部分的医药费用。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相信大家已经了解清楚了,农村合作医疗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看病难的问题,减轻了患病家庭的负担,加强了村卫生室、乡卫生院和县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新发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相信这绝对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
篇10: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须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很多地方已换成IC卡)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无身份证的,要带上户口簿)看门诊或住院。原则上,首先在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或住院。如须转诊到县(市、区)外的医院住院,应提前告知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便备案。转诊备案者,在补偿待遇上可给予适当优惠。这样可以避免农民往返办理转诊手续的麻烦,这是一个比较人性化的政策。
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由医疗机构按照县(市、区)制定的《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规定的报销比例,当场减免相应部分的费用。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需要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相关报销范围,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病人应该得到的报销款。
凡是已经与省市级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开展“即时结报”(异地结算)的地方(目前全省100%的县市区与市级医院、有80个县市区与省级医院签订即时结报协议),病人在省内住院,都能实现“在哪里住院、就在哪里报销”,出院当时就拿到报销款。同时,我们鼓励各地与本地转诊病人相对集中的省外大医院、本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打工地医疗机构签定协议,方便转诊病人和跨省务工农民看病报销。安徽省正在考虑完善跨省住院异地结报的政策。
现如今,随着国家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也会越来越广,以便更好的为农民服务。
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日益提高,人们也越来越关心健康问题。如果你还想了解农村医疗保险问题,可以登陆“有事找律师“网站进行咨询。
篇11: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据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抽样问卷调查表明,浙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中,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表示满意,38、8%基本满意,13、2%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表示会继续参加,但有23、5%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占3、6%明确表示不参加。
(二)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从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情况看,除桐乡,海宁对门诊有一定比例补偿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费用中。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据调查,786户参合农户参合以来仅有11、5%的报销过医药费。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及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许多调查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位费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调查中,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
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建议——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调查分析之一。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浙江省作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之一,目前已在全省27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了进一步了解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最近,浙江省农调队在前期对有关部门走访了解,深入到试点县有关乡镇,农户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农户问卷,采取抽样调查和采访座谈等形式开展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广为人知,也受到了部分农户认可,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在27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选择了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表明:
1、99、8%的农户知道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中,绝大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有一定的了解,在被调查的810户农户,只有2户不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晓率达99、8%。
2、81、0%的农户参合。截止6月30日,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应参合人数327、51万人,已参合人数为265、34万人,平均参合率81、0%、从810户调查农户看,有786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调查户的97%、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16、3%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40、2%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46、9%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特别需要肯定的是,56个调查乡镇都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家庭的参合问题,95、3%的因病致贫户在各方面的帮助下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72、4%的农户看病首选乡村医院。被调查的810户农户中,有41、3%的农户患病后首选乡镇卫生所,有31、1%的农户首先村合作医疗卫生站,18、1%的农户首选县城医院,6、7%的农户首选个体医生,还有2、8%的农户不看病,能拖则拖,能扛则扛。
4、46、6%的合作医疗基金由个人筹集。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农民个人筹资5051、99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6%;村级集体经济扶助1382、84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2、8%;企业家捐助43、80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0、4%、从个人缴费金额看,除困难户外,普通农户每人每年最低的为10元,最高40元。
5、11、5%的参合农户报销过医药费。至6月底,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786户农户中有90户报销过医药费,占11、5%、共发生医药费总额146、16万元,实际报销医药费总额17、40万元,占参合农户医药费发生总额的11、9%、由于本次调查农户的样本量较少,实际各县(市,区)参合农户的受益面更小。
6、17、2%乡镇实行计算机管理。在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134个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中,只有23个乡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信息实行了计算机管理,占17、2%。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三怕”思想,即乡镇干部怕麻烦,村干部怕收费,老百姓怕吃亏。从调查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的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表示满意,38、8%的农户表示基本满意,13、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有农户表示会继续参加下一个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但有23、5%农户表示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有28户占3、6%的农户明确表示不参加。
(二)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省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情况看,除桐乡,海宁对门诊有一定比例补偿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费用中,也就是说,农民生病后,只有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才有可能得到报销补偿。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特别是自我保健和互助意识淡薄,而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更是不愿意参加。调查得到的11、5%的受益面也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住院费才能报销”、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级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目前无论是营利还是非营利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目前农户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生病一般都就近到村级卫生站或个体诊所就医,一来方便,二是收费低。而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疗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另外,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意识欠佳,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太少,虽然有些病可以用多种不同品名的药治疗,药效基本相同,但医生不明就里所开的药很可能就是不能报销的,德清一乡镇管理人员反映了一个病例,住院用药总费用18000元以上,结果只报销了50元左右,绝大部分的药物都无法报销,在当地起了较大的负面作用。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我省农民外出经商务工的人员较多。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回顾这些年在农村推行的新政策,很多时候干部和村民的说法有太多的不同,做了工作的干部得不到农民的认同,而农民的苦衷有些干部也漠不关心,而政策需要化为实效,才能进入人们的内心,求得认同。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宽松的干群关系,使每做一件事都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也是如此。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村级干部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我省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集体经济好的村100%替村民参合,而村民却不知道自己参合,村级经济稍差点的按80%村民参合,却无法落实到户,导致谁生病谁报销医药费的现象。也有个别村,为凑足人数,完成参合率,村干部自己个人为少量农户垫资,期望在发生报销时扣回。一些村干部反映,如果自己村有人生大病获得了补助,等于给自己村里人捐了一次款,若没有人生大病,就不好向村民交代了。个别村书记甚至向我们建议,能不能将村里农民自己缴的费一年清算一次,结余的返还给村里,这样来年的收费工作就好办一点,上级补助给我们的钱,算我们捐献了。
三、原因分析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我们从调查和座谈中了解到,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的宣传上,做得不到位。调查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极大地挫伤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如台州市路桥区一陈姓村民反映,今年因患病住进了台州市立医院(非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但农民不知道),出院后凭住院证所列的医疗费到路桥人寿保险公司结算,被告知费用不能报销,他感到没有享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由此可见,我们在动员农户参加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向农户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以便农户在就医过程中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
(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方式过于简单。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等原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国广大农村曾几度沉浮,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轰轰烈烈,到八十年代的瘫痪无力,再到九十年代的有始无终,在不少干部群众心中留下了一定的阴影,给本次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也产生了一定消极影响。卫生部,民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一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硬性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指标,向乡村干部搞任务包干摊派等做法,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但我省个别地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工作方式简单,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对自己不会有好处,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由于工作方式简单或不到位,出现了住院病人不知道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和参合农户没有领到医疗卡的情况。据调查,在786户参合农户中,有73户没有领到医疗卡,占9、3%。
(三)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互助共济是传统美德,但现阶段对于并不富裕的群众要求都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是不现实的。树立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2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则拖,能扛则扛,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和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四)有些地方的管理方式让农民心存疑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和推行过程中,最大的困难之一是农民普遍存在的对政府的信任问题:担心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担心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担心合作医疗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和私分,担心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因人而异,等等。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有3个县(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当地的保险公司。报销管理机构由当地政府管理,群众乐意且放心;交给保险机构管理,农户心存疑虑。他们认为刚推行时为政府行为,到具体实施时变成商业行为了,农民对政府收费,保险公司赔付的脱钩管理模式不放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与保险制度“以支定收”的事先费率精算,保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的原则相违背,它将合作医疗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参合农民,政府仅承担有限责任(补贴部分),农民担心在处理赔付时,得不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参合补偿利益得不到保证。本次调查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托保险公司代理的3个县(市,区)农户的满意率明显低于其他调查县(市,区),不满意率位居前3位,也说明了农户对这种运作方式缺乏信心。
四、几点建议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农活白干;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天灾人.祸,疾病是“人.祸”之首。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成为农民绕不开的怪圈。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从调查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但是对这一工作是否能长期坚持,不少人心怀疑虑。如何让这艘承载着农民群众厚望的大船顺利远航,让社会保障更为完善,是试点工作的一大重点。针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项新政策,新制度的推广,在农民和基层干部之间,可以作为一次接触沟通的契机来对待,而不是规避,敷衍所能替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行政手段下计划抓参合率不是长远之际,只有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才能逐步实现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愿望,才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二是加强政府的介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各级卫生行政和事业单位中临时抽调,人员变动很频繁,业务不熟悉,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导致部分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管,用等操作不够公开透明,赔付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存在有关系小病大报,没关系大病小报的现象。同时,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日臻完善,也许今后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模式可以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托。但目前在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足够认识和信任度,参加意愿不十分强烈的情况下,将这项工作委托给经营性质的保险公司代理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我们认为,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办好,目前在试点起步阶段,应充分保证政府的介入力量和程度,以确保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
(二)扎实工作,稳步实施,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务必扎实工作,稳步实施,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加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调查显示,82、1%的农民要求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农民的这一愿望非常强烈。
二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从试点开始到206月30日止,农户结报的医药费总数仅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4%、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是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各县(市,区)乃至全省,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级别,设置适度的报销比例梯度,鼓励农民就近就医。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其在外地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发票至当地报销,以提高需要经常外出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四是建立家庭账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从调查情况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的难点和焦点主要集中在农民的“本钱”问题上。部分县市承诺给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一方面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对没有较好自我保健意识的农户来说,缺少吸引力,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农民怕吃亏的思想。我们认为,应针对农民怕吃亏的思想,尽快建立家庭账户,将农民个人所缴的费用全部或大部分划入家庭账户,使农民看得见摸得着,消除农民怕“白交或吃亏”的思想,同时还可设置一定的比例梯度,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家庭,在返还家庭账户费用时可适当奖励,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
(三)多方争取,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政府,医院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医疗机构的作用十分关键。调查显示,只有3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1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我们认为医疗机构改革可以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衔接,完善对卫生服务,医疗收费监督管理等基础工作起步,直至将医疗机构分化成从事公共产品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实行商业运营的私立医疗机构,只有将合作医疗基本就诊纳入服务型医疗机构中,才能彻底解决农民承担不起过高医疗费用的问题。
一是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目前部分乡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药品周转资金短缺,村级卫生所医疗设备简陋,加上各种原因造成的卫生员素质偏低,无法对病人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难以满足群众的需要。据丽水市莲都区调查反映,该区一些卫生院已好几年没有添置新设备,偏僻的卫生院仍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老三件看病,严重影响了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服务的医疗服务环境,导致农村卫生院平均病床使用率仅为17、3%、因此,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卫生支农扶贫力度,缩小地区差距,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省,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也影响了新制度的推广,客观上延长了农民认同新政策的时间。在调查座谈时,乡村干部反映,一些长期患病的困难户,虽然政府出钱解决了他们的参合问题,但由于经济困难,他们害怕上定点医院看病,调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现象。在被调查的7个(不包括德清)县(市,区)中,只有6%的因病致贫农户报销过医药费。因此,必须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
(四)尽快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每一项涉及到资金管理的政策,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的收,管,用如何保证透明,公开的问题,虽然敏感,但必须触及,因为它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要让农民充分信任,除了做好每一件具体的工作,还必须建立在制度,手段和信息的透明和畅通上。面对庞大的参合群体,靠几个人手工登记农民收支账本,汇总数据是很难保证资料的准确,规范,也难以提供取信于民的透明,畅通的信息渠道。目前各试点县(市,区)在报销方式上虽各有各的招术,由村干部收集代为报销的,由乡政府开设专窗的,委托保险机构代理的,等等,但由于管理手段原始落后,终究避免不了农民因此产生的结报不方便,工作透明度低,手续烦等埋怨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这是解决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的必由之路。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既可以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避免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确保数据准确,方便农民结报,减少农民往返奔波之苦,取信于民。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将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化建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网络来管理农民个人的缴费,就诊,报销等资金运作的各项资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浙江作为沿海发达省份之一,有望率先在全国实现全面小康。我们相信,只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有能力,有条件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和提高保障水平上走在全国前列,也一定会走在全国前列。
篇12: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农民的医疗保健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说明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研究对合作医疗及现状进行专题调查,提出发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对策。
1、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须重细节
法规缺位、定位不清城镇合作医疗遭遇制度尴尬。
由于相关制度法规的不完善,这项新探索在推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是由于合作医疗法规缺位,目前对医疗机构监管无据可依,这成为合作医疗工作推行的难点。一些基层经办人员说,有时明知医疗机构收费、处方有问题,也难以处罚。“因为没有处罚依据,也难以执行。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合作医疗就不能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是经办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处于两难境地。县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替政府和群众管好“救命钱”,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而不是纯粹的出纳,这就涉及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问题,如合理收费、控制大处方、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医疗费用增长等问题,如果不加以监管,群众就难以真正得到实惠。但目前县级经办机构隶属于卫生系统,管理起来非常困难。
三是资金规模小,保障困难。据了解,目前金寨县城镇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由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县级财政配套组成。作为国家重点贫困地区,全县财力捉襟见肘,配套资金只是靠县级财政多方挤来的,没有固定来源。而且整体资金规模小,风险大,补偿水平相对而言比较低,还只是一种高覆盖低水平的医疗保障,急须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此外,目前的个人筹资主要靠乡村、街道干部上门收缴,难度大,成本高。
安朝玉等基层干部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合作医疗机构的地位和职责,确定医疗机构的监管主体和统一的监管模式,从而确保管好用好百姓的“救命钱”。他们建议,在省一级经办机构目前仍隶属省卫生厅管理不变,县级的经办机构应当脱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经办机构创造一个良好的管理环境。同时,鉴于目前医疗保障已全面覆盖,可以对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在一个地方建立一套管理机构,实行资源合理配置。
此外,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把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运行,实行同等国民待遇。形成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采取分类指导的资金配套办法,在个人筹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中央、省级可对贫困地区增加配套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如下:
1、住院费用平均补偿25、7% 新农合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只有25、7%,农民患大病住院,仍要自付很高的医疗费用,现有的筹资和补偿水平距离帮助农民摆脱因病致贫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不仅影响到制度运行的质量和效果,而且成为不同收入水平农民受益不均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有限,仅有15%的救助对象能够获得60%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很多特困家庭连200~300元都难以自付。所以,即使参加合作医疗,在较低的补偿比例下也难以利用合作医疗所覆盖的医疗服务。
2、筹资工作难度最大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前提,目前在政府筹资和农民筹资两方面均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政府筹资,一是面临政府补助水平随经济发展和医疗费用自然增长而逐步提高问题。目前绝对数额的筹资方法,会导致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相对降低,保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面临政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问题。由于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往往到下半年才能完全到位,资金的正常使用受到一定影响。此外,个别地区财政困难,农业人口多,资金压力大。
尽管农民筹资难度逐年下降,但筹资仍是工作难度最大的环节。参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筹资成本相对较高,其原因并非农民负担不起。据调查,仅有5%的农民认为目前筹资水平过高。受农村经济体制、社会文化特点、农民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采用农民自愿缴费方式筹资仍然会有相当大的难度。
3、一人管5、44万参合农民管理资源缺能力差
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资源短缺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
第一,包括人、财、物在内的管理资源数量短缺问题比较严重。人员数量不足。据统计,每名管理人员要管理5、44万参合农民,主要工作只能是审核报销单据和数据录入,其他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不少地区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影响工作质量和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管理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不足。部分试点县合作医疗日常管理经费投入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无法保证管理支出的需要。合管办只能开展最必要的审核报销工作,监管、宣传、数据分析等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一些地方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管理效率不高。
第二,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多数基层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只能承担最简单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方案设计、对供方行为的监督、信息分析等方面能力较差。根据经验开展工作,通过“试错”积累经验。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
4、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难保规范执行政策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注重了制度化建设,但是由于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在一些地区不能保证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尽管各试点县都成立了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监督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的动力不足,形式化现象比较严重。此外,监督委员会缺乏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以对医疗服务提供方实行有效监督。由于地方监督力度较弱,在部分地区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违反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5、来自供方“对策”的挑战医疗机构监管有待加强 合作医疗的管理规则受到了医疗服务提供方“对策”的强烈挑战,不少提供者处于经济利益的考虑,采取各种对策,谋求自身利益。调查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
针对新农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评估组提出:要逐步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加强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基本制度统一,不同地区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提高管理效率;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外部环境。
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意识,改变农民就医观念,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广大参合农民从新型合作医疗中真正体会到合作医疗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但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广大参合农民对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在解决参合农民能够就近就医,方便就医方面,凸现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下与参合农民就医需求之间的矛盾,迫使参合农民看病舍近求远。
二、产生舍近求远的原因
1、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就医环境差。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病区房屋年代久远,甚至是破烂不堪。医疗器戒、诊疗设备不足,甚至根本就没有最基本的诊疗设备,多数是外援的淘汰设备,还有个别医疗机构长期借用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便携式B超机,用于临床诊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由于管理不善,不注重自身卫生环境的治理,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和不及时,导致就医环境恶劣,给患者在感官上以不好印象和刺激。
2、基层医疗服务专业人员少,服务能力弱化。基层医疗机构的从业者,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从事临床的主力军是过去各级卫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再经过外出进修培训或自学大专医学专业改行的。这些人的转行,在一定时期内,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他们的昨天加入、他们的努力和钻研,就没有今天的基层卫生事业。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农民看病治病积极性的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医疗质量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需求愈来越旺盛,要求也随之愈来越高。基层卫生专业人才的缺乏,特别是相对较高层次的人才缺乏,是制约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人才的匮乏,在基层医疗行业里,医技水平良莠不齐,甚至掺杂着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甚至是乱用药,特别是对抗生素和激素的滥用,使医疗事故的发生频率相对较高,给患者产生心理恐惧。
3、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价值相悖
基层医疗机构过去长期受到自身财力的困扰,多数医疗机构因收入不足,基本生存难以为继,加之群众看病治病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处在半瘫痪状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不仅给广大的农民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处在极不景气的基层医疗机构带来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客观的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试点实践中,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和效果,即参合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就基层医疗卫生行业来看,除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外,也伴随着对自身的挑战,如何应对今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通过精湛的医技和优质的服务,从合作医疗基金中分得应得和必得的一杯羹,是摆在基层医疗机构面前一道苦涩难解而又必须要解的题。遗憾的是,这并没有引起我们基层从业人士的高度重视,采取的要么是怨天尤人,对合作医疗说三道四,消极等待,甚至消极抵抗,要么是利用患者的参合身份,以眼前利益为重,讲求短期经济效益,采取乱检查,乱用药,降低收治住院指征等,赚取眼前的不当利益,其结果,群众的钱多花了,病到是没有明显的好转,甚至恶化。这些不对称的医技和服务的价值与价格,最终伤害的是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和长期的利益,机遇也会随之消失。
三、对策与措施
1、改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把现有的设备和设施合理的利益好,让其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和应有的效益,除了能够解决群众看病治病的需要外,作为医疗卫生行业,还要在一个地方起到卫生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良好的综合卫生形象。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在目前大专院校毕业生还不能充实到基层的现实状况下,要对现有的人才资源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加强,特别是对本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要不等不*,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出自己的人才队伍,更为重要的是要保证好人才的稳定和不流失。在注重个人技能培养的同时,要注重团队的精神的培养,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以弥补暂时的不足,此提升医技能力和服务水平,赢得群众的信赖。
3、摆正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推动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要以优良的服务,精湛的医技基础,通过合理的医疗活动,赚取合理的应得收入,以参合农民的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为出发点,克服只顾眼前利益的思想和做法,杜绝乱收费,乱检查和乱用药的现象发生,把长期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合作医疗和卫生事业健康长期的开展好。
4、提高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着很强的政策性,特别是对基金的管理,具体管理部门都有一套适合新农合运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要从过去在医疗活动中的没有人说“不”中解脱出来,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迎接全民医保时代的到来。农村调查报告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篇13: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20**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20**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篇14: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培训会议结束后,各镇(办事处)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会议精神,认识组织好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全区共发放宣传手册8万份、文件汇编200份,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和参合的积极性。各镇(办事处)场均成立了专门机构,由分管领导带领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参合缴费工作。截至3月31日省定的缴费最后期限,全区共完成参合人数144576人,参合率达79.16%,较好地完成了参合缴费任务。参合率80%以上的单位有柳林洲镇、西城办事处、钱粮湖镇、采桑湖镇、芦苇总场和水产养殖场。特别是柳林洲镇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具体得力,参合率高达96.23%,并且参合基金上缴及时,资料装订规范、齐全。为此,特对柳林洲镇提出通报表扬。
搞好当前我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区委、区政府要求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合作医疗管理网络;二是要搞好参合信息录入和发证工作;三是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控制不合理用药等不规范行为;四是要加强对合管办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降低基金风险。
篇15: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市辖6个县(市、区),86个乡(镇、办事处),3614个行政村,总人口546万,其中农业人口379万,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350元。共有医疗机构2574处,其中乡镇卫生院89处、行政村卫生室2354处。20xx年10月,××市在泰山区、宁阳县开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工作,截止20xx年年底,全市开展省级试点县1个(宁阳县)、市级试点县2个(泰山区、东平县),在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开展县级试点乡镇7个,总覆盖农业人口72.5万人。东平县、泰山区被确定为20xx年度省级试点县。
1××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1.1行政推动市政府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于20xx年10月提出了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开,到20xx年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目标。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卫生、财政、农业、民政、计划、审计、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在市卫生局设立了××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挂靠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具体负责制定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与办法,组织实施试点及推广,对基层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全市6个县(市区)及试点乡镇也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药监等部门负责人及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组建了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并将工作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宁阳县、东平县在卫生局设立了独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泰山区、东平县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设为副科(局)级事业单位。
1.2宣传发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伊始,各试点单位针对群众存在的“四怕”(怕运行起来报销不公平、不及时、不受益;怕自己交的钱被挪用;怕上级补助不到位;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长久),普遍加强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制作电视和广播专题节目、开辟报刊专栏、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使农民充分了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自己的权益,明白看病和费用报销兑付的办法与程序,消除疑虑和担心。宁阳县将群众缴纳的10元钱分解到365天,张贴出“一天只交三分钱,看病吃药管1年,最多可报1万元”的标语口号,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泰山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岱岳区实行“三个带头”,带动群众积极主动地缴纳合作医疗基金,即: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全体机关干部带头落实驻村点的合作医疗资金;村两委成员、小组长,党员、乡村医生带头缴纳合作医疗资金;乡镇机关干部职工家属是农村户口的带头缴纳合作医疗资金。
1.3政策拉动资金筹集上。××市参合农民人均筹资20元,其中,各级财政扶持10元,农民个人负担10元。
补偿报销上。各试点单位本着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经过反复测算,确定了报销比例、报销办法。在报销补偿方面,分为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在乡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符合要求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15%;在乡镇、县级及其以上医疗单位住院、实行先交费后分段累计报销的办法,封顶线在1万元~8000元之间。由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照确定比例,每月初向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划拨一定数额的垫底资金,用于门诊、住院医药费的报销,不足部分在每月1次的报销时补齐。为方便群众报销,每个定点医疗单位都在门诊收款处开设了两个窗口,一个窗口交钱,一个窗口报销,随诊随报。
基金监管上。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制度和报销程序,加强基金管理。将群众参保资金及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全部由县(市区)财政统管,并在国有银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每季度都向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监督。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县(市区)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定期审计资金的使用情况,县(市区)监察部门事前、事中监管,确保资金的运作合理安全。在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分别设立公开栏、举报电话。
服务规范上。各试点单位都出台了定点医疗单位服务责任书、就医管理规定、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管理制度。所有定点医疗单位都设置了医疗服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就诊管理等内容,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规范收费。
2取得的主要成效
2.1理顺了就医流向定点医疗机构的逐级转诊,理顺了农村患者的就医流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门诊人次明显增加,患者直接到县级医院诊治的情况减少。据不完全统计,宁阳县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与20xx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13%和10%左右,业务收入分别上升了17%和12%;县级医院的门诊人次与20xx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住院病人较20xx年同期增加了12%左右,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了20%。
2.2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据统计,截止20xx年12月底,××市受益农民31.8万人,占参合人数的44%,特别是为183户患大病、重病的农民家庭缓解了因病致贫的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民不再感到生病的无奈和无助,充分显示了“一人有病众人帮,共同抗病奔小康”的优越性。
2.3基层医疗机构疾病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实行新农合后,各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加大了投入,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了先进的仪器设备,村卫生所所容所貌、乡镇卫生院院容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更加牢固。
3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3.1各级财政应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筹资数额,特别是要建立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参合难的问题。
3.2不断调整完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既要防止入不敷出,出现透支现象,又要防止资金沉淀过多,群众得不到实惠。
3.3严把医药费报销和资金管理关,既要防止挤占挪用,又要防止冒名顶替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4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畅通双向转诊机制,防止形成“医疗垄断”。
篇16: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真正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的民心工程,是各级政府为农民群众办的事实和好事。20xx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镇农业人口数为51580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8472人,参合率达94%,其中五保、低保、七到十级伤残、优抚对象及70岁以上老人参合率达100%。20xx年度我镇筹集基金总额1705970元,其中农民人均缴费30元,计1273980元,镇财政配套资金人均5元,计243710元,农村医疗救助资助188280元。全部资金已上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调整完善补偿方案
按照垦利县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方案》规定,严格执行现场门诊补偿和住院补偿。门诊医药费用可补偿比例为30%(医院门诊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提高到35%),封顶线为每人每年补偿额90元,以户为单位计算。住院补偿设起伏线和封顶线,其中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为60%,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在原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县级、市级、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补偿比例分别为40%、35%、35%。20xx年新农合的住院补偿封顶线全县统一确定为5万元。
(二)加强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使用。
1、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
20xx年,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受益107912人次,补偿金额1482754.10元,其中二院门诊补偿受益16874人次,补偿金额253058.80元,社区服务站及诊所门诊补偿受益91038人次,补偿金额1229695.30元。住院补偿受益1803人次,补偿金额3275604元,其中乡镇医院813人次,补偿金额534418元,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包括外地就医)990人次,补偿金额2741186元。其中单次补偿超过10000元的有64人。县级三万以上补偿受益76人次,补偿金额153360元。市级三万以上补偿受益84人次,补偿金额未定。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公示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每个季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及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县合管办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表中的有关数据的收集、统计、整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每月按时上报信息报表。切实做好信息资料管理工作,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材料分类归档。建立会计档案,支付凭单装订成册,妥善管理,防止丢失。
从上述情况说明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在逐步走向正规化运作之路,农民受益面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知晓率达到了100%,从住院病人的例均费用看,与去年同期持平。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广泛深入宣传,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新农合工作规范运作;三是切实加强监管,维护参合农民利益;四是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五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严把住院审核关。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收治参合农民住院时,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核对其身份,参看其《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是否相符,谨防将非参合患者纳入参合住院补偿。
2、规范诊疗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点在开展诊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标准,严格遵循用药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xx)版;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确保依章收费、合理收费和规范收费。
3、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参合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意识。
4、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逐步使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运作的轨道。
篇17: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办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积极做好日常门诊、住院补偿工作和政策宣传工作,做好“两卡”核对及慢性病卡的审批发放工作,不断完善参合人员信息。通过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办理好参合农民小额取现工作。组织本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农医工作各项有关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
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我办做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上缴及参合信息的核对。共筹集新农合资金2798180元,参合人员39974人,参合率达到99%,并对全镇1701名低保、五保对象免费办理参合,今年后续为175名新生儿办理了新农合的参合工作。
配合县农医局做好20xx年村级医疗机构的定点工作,对各村开展了卫生所门诊统筹业务培训工作,对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各村逐月进行本村新农合补偿公示情况进行督查。日常工作中做好门诊统筹、住院补偿报账工作及档案汇编工作。
年中时对本办所有工作进行梳理,迎接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年中检查。并对在市级或市外的门诊大病进行报销、补偿。
在7月开始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已为我镇50余人办理大病保险赔付。配合县农医局完成20xx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按床日付费数据采集调查。
全年全镇门诊统筹共计80848人次,补偿金额共计1470229.3元;住院补偿共计7935人次,补偿金额共计12388849.89元。到目前为止,为参合人员补发“两卡”(新农合卡及新农合银行卡)共计450张,办理门诊大病卡(慢性病卡)约300余张,并对1000余份门诊大病卡进行了年审。12月为县外200余人办理核算门诊大病补偿。并做好了20xx年新农合资金筹集的相关工作。采取回头看的办法,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迎接县农医局对我办的年终考评。
我办将继续做好各项其他日常工作,加强农医所的能力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服务效率,把党和政府这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
篇18: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大病更难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县实施以来,我院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在县卫生局及县合管中心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努力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和全院广大职工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我院自20xx年被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来,医院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关乎民生的工程,想方设法方便参合农民报免,增加报免率,减少目录外费用。特别是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为方便参合农民,在医院房屋、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新农合”工作提供方便,增建设施,修缮房屋,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方便了参合农民,下面就我院新农合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从20xx年开始,按照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由院长为领导的医院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及合作医疗办公室,合管办由三名同志组成,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从组织和人员上保证了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我院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及时增加合管办工作人员,以保证新农合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按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诊疗服务项目、用药目录、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培训,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20xx年新一届领导班子为方便“新农合”参合农民报免,在医疗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在医院住院处南临腾出房屋两间,进行修缮改造,用于“新农合”办公,并将住院处和合作医疗办事处墙壁打通,设立窗口,这样使参合农民在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后第一时间就可将病历、清单、发票由窗口转入合作医疗办事处,参合农民在第一时间就可到合作医疗办事处进行报免,只要是手续齐全,符合报免条件,合管办工作人员在不超过15分钟的时间将报免款交付参合群众,真正做到了出院既报。
为使参合农民更多的享受国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惠政策,医院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新农合工作,医院把降低均次费用、减少目录外费用、增加报免率作为医院为农民办实事的目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与各临床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从而使我院一直在全县县级医院保持了目录外费用最低,报免率最高,报免最及时。20xx年1至5月电脑报帐,共有参合人员296人在我院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250190.11元,报销总费用170617.2元,次均住院费为463.3元,卫生院门诊统筹总费用163794.1元,门诊报帐人次为2427人,门诊统筹报帐费用33797.7元;本镇村定点卫生室,门诊统筹总费用160931.6元,门诊报帐人次为2375人,门诊报帐费用33110.9元;今年,5月后按照新发布的实施方案,将有更高报销比例,给以患者更多的实惠。
三、加强参合人员住院管理,杜绝冒名顶替:由于观念和认识的不到位,刚开始时有一部分农民群众没有参加合作医疗,但当这部分人群中有人发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就出现了用别人的合作医疗证冒名顶替住院的现象。为了使合作医疗医疗资金能准确、及时地落实到参合住院人员手中而不被冒名顶替住院人员套取,核实住院人员身份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具体的做法是:住院病人在要求报销合作医疗费用时,经办人员首先要求其提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户口薄》、村卫生所出具的身份证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按相关标准核报费用;对于疑有不予报销范围的患者,则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后方可报销,有效地保证了参合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加强药品、诊疗范围管理,杜绝大处方,超范围诊疗:近年来,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一些不良的风气也出现在了卫生行业,如开大处方、开提成药、超范围诊疗等,在侵害患者的权益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卫生行业的声誉,鉴于以上现实,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各临床科室严格按照《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规定用药,今年新的《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发布以后,医院立即将新目录下发到各临床科室,以保证合理用药,对证施治。对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一律执行事先告知制度,在得到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再使用,有效地保证了药品的合理使用,规定了住院患者住院期间检查、治疗的规定,有效地减轻了参合人员的住院负担,同时增加了报免率。
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最大限度降低诊疗费用:在价格执行过程中,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在县组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审计检查时,我院的人均住院费用在全县同级医院中是最低的,报免率是最高的。在力争降低收费标准的同时,我们还设立了扶贫病房,限制部分诊疗项目,以使特困参合患者享受更多的优惠。
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随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继续推进,参合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疾病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我院住院治疗的参合群众继续增多,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严格按照医疗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为参合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对内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确保让病人满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惠民工程的的确确做好,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合作医疗运行近三年多来,我院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各部门协调配合,是我院新农合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健康有序的运行,报免率逐年上升,使参合农民得到了实惠,并始终保持了出院既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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