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优秀满分作文(共29篇)由网友“马里奥先森”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国家宪法日优秀满分作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国家宪法日
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从此,12月4日将重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因此,也称为“宪法宣传日”。
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一、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三、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是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三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四是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只要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真正地使宪法的上述规定落到实处,就基本符合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要求。
四、什么是国体?
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五、我国的国体是什么?其本质特征有哪些?
就我国而言,现行宪法第1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原则有:
(一)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二)各民主党派是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党的领导的,与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三)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四)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五)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六)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
(七)以坚持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奋斗目标;
(八)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九)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负有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责任。
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有哪些?
(一)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和重要机构,但按其性质而言,它不属于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国家机关;
(二)它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现阶段,我国已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三)它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和法律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它不同于一般人的人民团体,而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
八、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体现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主人翁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经济制度。
九、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它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如何?
社会主义公有制又称“社会主义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或劳动者集体所有的形式。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和主体。
十、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有哪几种?它们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如何?
现阶段,我国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并不排斥其他非主体经济的合法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宪法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十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怎样的分配原则?有哪些分配方式?
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由于存在多种经济形式,在分配方式上就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除按劳分配这种主要的分配方式外,还有: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由此而出现凭债权取得的利息;随股份经济的产生,股份分红相应出现;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括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
十二、什么是物质文明?什么是精神文明?两者的关系如何?
物质文明是指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包括生产工具的改进和技术进步,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等。
精神文明是指人类改造主观世界所取得的精神成果,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等事业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互为条件、互为前提。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最终决定着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的反映,对物质文明的发展有能动的反作用;二者总的发展状况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但又不完全一致,精神文明可相对独立于物质文明而发展。
十三、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
(一)文化建设的内容包括: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科学事业、卫生和体育事业、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
(二)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包括:普及理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培养“四有”公民;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各种腐朽思想。
十四、什么是政体?
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
十五、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十六、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什么?其特点有哪些?
我国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我国特定的国情下,有下列自己的特点:
(一)我国没有实行一般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制度,中央与地方除分别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外,它们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在法律上不具有与中央平等的地位和资格;
(二)在单一制下,为处理多民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照顾少数民族自身的特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权;
(三)在单一制下,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允许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国家其他地区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十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和不可转让性,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
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指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出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
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权利
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
是指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七)监督权
是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十八、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文面的利益。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
1.受教育义务。指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的义务。
2.劳动义务。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
另外,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及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十九、什么是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员的原则、程序与具体方法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一)普遍性原则
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选举权平等原则
选举权平等的基本含义是: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个投票权,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的选举;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与效力是一样的,不允许任何选民有特权;禁止对选民的投票行为的非法的限制与歧视;在各级人民代考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上,采取一定人口数为基础的原则。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主要是根据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具有现实的客观基础。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四)无记名投票原则
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二十、什么是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关如何分类?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行使国家权力,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而建立的具有不同职能的层次,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机关总称。在我国,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职能,又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等级,又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我国的地方国家机关包括:一般地方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特别行政区机关(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会及司法机关)。
二十一、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有哪些
按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有: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三)联系群众原则;
(四)民族平等原则;
(五)精简、效率原则;
(六)党的领导原则;
二十二、什么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及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有哪些?
根据1982年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一)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村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4.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相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7.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三)村民委员会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关系为:
1.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2.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二十三、什么是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及基层政权的关系有哪些?
根据1982年宪法和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一)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此外,居民委员会应对编入居民小组的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进行监督和教育。
(三)居民委员会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关系是:
1.以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2.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3.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工作,应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4.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篇2: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七年级(二)班的学生。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领导为我们组织了这次法制报告会,这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是一场及时雨。老师的精彩讲座让我们懂得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认识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刚才主讲老师结合丰富而具体的案例警示我们,警示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享受着美好与自由生活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醒我们“一言一行,要从道德之道,一举一动,要守法理之理”, 告诫我们,对法律和安全知识的无知,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凭一时冲动就会铸成大错。这对于我们来说不仅是一种启发,而且是一种强烈的心灵震撼。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有的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没什么大不了!今天看来是非常错误的,也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慢慢地恶习就会在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来越严重,最终,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一样的年龄,谁愿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
我们要以这次法制报告会和学校开展的“争做三好少年”活动为契机,学法、知法、守法,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小公民”,发奋读书,立志成才,用实际行动报答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爱。
谢谢大家。
篇3: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___,是古柳中心中学的学生。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通行,伴我健康成长》。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新华词典》上解释“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正是由于这些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在生活中,同学当中有这样一种观点:自己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学法是长大以后的事情。开始我也有这种观点,但随着市里“法律进校园”、“法律进课堂”活动的深入开展,自己法律知识的不断增加,我明白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愈来愈密切。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民以食为天”,有《食品安全法》来保证我们一日三餐的食品安全健康;我们出行,秩序井然,是因为有《道路交通法》来规范;我们在校园里快乐的学习成长,有《义务教育法》为我们保驾护航;我们中学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指导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好。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每天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接受到各种新鲜事物。哪些是健康的、哪些是不健康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怎样区分善与恶、是与非,唯有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当别人欺负你时,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发生过这样一幕惨剧。学生小天经常被同学欺负,他累仇成恨,寻求报复,在一个下午放学的路上,他用刀活活的刺死了欺负他的同学。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 同学们,当冲动袭来,告劝自己:冲动是魔鬼!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只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增强法制意识,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一点一滴积累,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使自己健康茁壮成长。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约束自己的言行,不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我有一个邻居,年仅15岁,是初中学生,偶然机会到网吧上了一次网,后来沉迷于网络游戏,荒废了学业,他先是骗父母的钱,不够用时就偷,后来发展到与社会不良青年勾结抢劫,案发后被劳动教养两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我们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中学生,将来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的接班人。同学们,让我们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学习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且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批评,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到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一些善良、单纯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篇5: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精彩人生路,法治伴我行》。
梦想,是一对翅膀;梦想是一种前进的力量,是通向未来的桥梁。但梦想也需要法律的约束,才会多彩多姿。那么在追求梦想的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呢?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不会约束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如:大坪小学二年级学生刘颖用扎头发的橡皮筋做了一副弹弓。一天课间休息时,他用弹弓上的橡皮夹住小石子,对着不远处的一个矿泉水瓶不停地射击。刘颖在射击时,射出的小石子竟击中一个同学的右眼。这个同学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6天,花医疗费2万多元。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法院判决被告刘颖父母承担主要责任。另外,在12月,扬州市区接连发生多起中小学校被盗案件,很快,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经查明,系列校园失窃案属于团伙所为,他们成员一共6人,其中一名22岁男青年是组织者,另外5人均是未成年人,据交代,这伙人一周时间共偷了8所学校。这些事例多么令人震惊啊!
各位同学想必有过下面这样的经历: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同学好朋友突然闹别扭,看问题片面,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教育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能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点法律知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就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认真学好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
常言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只有遵循法律,学法守法,才能在追梦的路上走得更远,才能撑起祖国的大厦,使它更加繁荣富强!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6:国家宪法日心得体会
今天是12月4日,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12·4宪法日”的设立应该说是顺应了民心。但是,要想真正步入法治的殿堂,我认为以下两点至关重要。
第一,让法治成为信仰,这是今年宪法日的宣传主题。我认为,今年的宣传主题有着深刻的意义。每个民族、每个人都应该有信仰,没有信仰的民族和人民是没有精神和灵魂而仅有躯壳的生物人。要建立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首先要有法治信仰。如若连法治信仰都不存在,有人会相信这个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吗?我想,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当一个国家信仰法治的人越来越多,并且为了法治而不断奋斗,这个国家终有一天会走向一个完完全全没有人治、充满自由民主和法治的大国。
第二,建立违宪审查制,树立宪法的权威。国外很多法治国家都建立了违宪审查制,由相关机构对效力层级低于宪法的法律、行规等作出是否违反宪法的审查决定,主要有三种: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联邦最高法院。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行规有与宪法相抵触的地方,但没有进行违宪审查而作出无效的决定,宪法的权威何以彰显?因此,在一个法治国家,万法之母的宪法必须发挥真正的根本法作用,而这一实现关键在于建立违宪审查制。
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法治的国度里,虽然现在还不是,但只要我们能为了这一天的到来而努力,我相信,这一天到来的要比我们想象的早!为法治而奋斗!
篇7: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地方的部门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后被依法取消,这就凸显了宪法的严肃性。
曾听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本来成绩很好的中学生,因沉溺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服,逃学旷课,连家长的话也不听,慢慢发展到骗钱偷钱上网,最后竟为了筹到上网的钱而去抢劫杀人,一朵本该是花季的人生过早的凋落了。这样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不玩危险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楼要排队慢行,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家,爸妈常跟我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人,说话做事要诚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田绽放,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希我们的校园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篇8:124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同学们,老师们:
同学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对,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们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今天是中国的第4个“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举行一次特殊的国旗下讲话,学习宪法中的一些知识。
在宪法的第四章中,有对国旗、国歌、国徽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红旗是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3/10,居左;四星较小,其外圆直径为旗高1/10,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旗杆套为白色,以与旗面的红色相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这里的“应当”,就是“应该”和“理所当然”的意思。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它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诞生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年代,1949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象征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为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中华民族的坚强斗志和不屈精神永远不会被磨灭。
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希望全体师生在宪法日到来之际,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篇9:124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10:124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宪法与社会的密不可分,宪法让我们社会更和谐
当我们驾车行驶在路上,我们想到的是《交通法》
当我们消费遇到了欺诈,我们想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当我们看到少年儿童出入网吧,我们想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从这些,我们看到了宪法与个人息息相关,宪法让我们个人更幸福!
请问各位,宪法,离我们还遥远吗?答案不言自明,可以说,我们国家,社会和个人都离不开宪法,正是因为有了强大的宪法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国泰民安!
马上就是长达8天的国庆假期了,大家在欢喜雀跃计划出游的同时可曾知道,再过2个多月,我们还将迎来神圣的国家宪法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决定,把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那么,去年就是我们第3个国家宪法日,我们敬爱的国家主席习近平爷爷曾经关于宪法日做出过重要指示。让我们一起重温一下吧!他在讲话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我们必须知道,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那么,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就成了我们从小就必须要根植于心的信念,请注意,是必须要!!现在,作为一名小学生,身心都还弱小,我们虽然还不能每次遇到恶人都能出手制止,行侠仗义,但是我们可以把守法的种子种在心田。
麦克莱说过,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约瑟夫·儒贝尔说过,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所以,在我们的心中,请大家种下守法的种子吧,请播种善良!当我们长大成为具有行事能力的公民时,相信内心那颗守法的善良的种子,就会开花儿,那么,我们的行为也必将绽放出自由的美丽的光芒!她将照亮我们的人生!
战国时期,韩非子说过: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就是说,法一定要让人明了,而术一定不能被人觉察,所以,我明白了这场演讲比赛的意义,请允许我代表参赛的同学们,感谢主办方的精心筹划,感谢老师的良苦用心,也感谢大家的聆听,谢谢!
篇11:124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20个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更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该如何对待法律呢?我认为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是知法。法律离我们很近,比如刚刚,当国歌缓缓奏起时,你是否做到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立,肃立致敬并行注目礼?9月1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并于月1日正式施行。在奏唱要求方面,国歌法对国歌奏唱的场合、国歌奏唱的礼仪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我们唱国歌、敬国歌、爱国歌。在法律责任方面,国歌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是守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应关注自己平时的行为习惯。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规矩,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学生手册》是我们的行为准则,然而身边有部分同学,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等方面的要求,乱扔垃圾,不爱护公物,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以后要改正会很难,可能会酿成大错。我们应该防微杜渐,告别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第三是用法。当你受到校园欺凌时,请你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本月月初,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或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校园欺凌学生被判刑具有司法示范意义,同时也给我们未成年人带来了许多启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定要善于运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用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学习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中学生。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篇12: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__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__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渠道。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口号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篇13:国家宪法日演讲稿通用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律?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14: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法律伴我行
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篇15: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x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x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现在x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法治国描绘出宏伟蓝图。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篇16: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20x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x年,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此后,“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的法制的“节日”,每年度我国都要举行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
党的x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x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想和大家聊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话题。
古语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人本是善良的,但现在社会上犯罪事件越来越多。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两个70%让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小小年纪,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原因: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一些中学生不爱学习,整天混迹于社会,看他人消费,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头,比阔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不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对错的去帮忙。
以网络引发犯罪为例。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还问:“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明知自己的熟人、朋友、同学在敲诈抢劫,不仅不劝阻,不报告,反而在现场看热闹,甚至认为好玩上去当帮凶。那么,这些旁观甚至出手的人,已经起到了帮助敲诈抢劫的作用,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共同抢劫犯罪。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
谢谢大家!
篇17: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五年级(5)班的李欣怡,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宪法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就有了生机。宪法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宪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宪法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宪法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宪法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宪法的约束,同时也受到的保宪法护。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宪法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宪法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宪法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宪法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篇18: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叫丁相东,是临沭县白旄镇司法所所长。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5周岁,某中学在校初三学生,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初一时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上初三时常常对同学大打出手,同学们很怕他,他也认为自己老子天下第一,天不怕地不怕。在20x年9月,陈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鼻子出血,受到了老师批评,但陈某不注意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经常发生欺侮学生之时。于20x年3月20日,在网吧与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当天下午,因为陈某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十余名同学找丁某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撞见正在街上坐三轮摩的等人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叫摩的司机抓紧开车,可摩的比较破旧未能及时发动,丁某在摩的上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混乱中丁某为了自保将爬上摩的用铁棍打他的陈某用力推了下去,陈某头着地趟在地上不能动了,那十余名学生看到出事了也就一哄而散。摩的司机将陈某送往医院,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公安机关侦查,丁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陈某最终因惹事枉送了自己的一条年轻的性命。我们应该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做一名勇于认识自己错误,及时改正自己错误的好学生,不要再让这种事发生在我们身边。
篇19: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民主国家,我们确立了依法治国方针;然而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们更要注重以德治国。
百行孝为先,华夏子女最基本的美德就是孝顺。自古以来,多少文人雅士孝顺的故事滋润着我们的心灵。汉文帝刘恒在母亲卧病期间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亲口尝过母亲的药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东汉黄香夏天为父驱赶蚊子,扇凉床和枕头,冬天为父暖被;还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等。这些看似没什么了不起的举动在古人看来是可以称得上孝感动天,虽说有点夸张,却是当代青少年乃至华人应该学习典范,只可惜现状却是截然不同。爱刘德华成痴的杨丽娟,为了见偶像一面,不惜让其父亲卖血捐肾,其父亲最终无能为力选择了跃入江里自尽。愿意为只是陌生人的偶像付出一切,却从来不回头看一眼被自己逼上绝路的父亲,这样的女生连孝顺都做不到,哪里还有美德可言?上海浦东机场的刺母案同样叫人心寒,一留学生只是因为母亲不能给予所需的生活费,竟拿出尖刀砍、刺母亲致重伤,这样的人即使有再高的文化修养,也弥补不了在道德上的缺陷。
孝,贯穿千年历史,若在我们这一代被弱化甚至丢弃,岂不是会被外国人嘲笑?让我们拨开一点物质、资本的迷雾,拾回第一美德——孝,人人做到孟子所言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构建起和谐社会,这样的中国才能无后顾之忧地再迈向新的辉煌。
在孝的基础上,“知节明礼”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凸显重要。一位年轻人到一家汽车公司应聘,眼看前几个人的学历都比自己高,便自觉没什么希望了。当他走进董事长的办公室时,顺手捡起了门口的那张渍纸并扔进了垃圾桶。只因这一个小小的举动,他就被录取了。这位年轻人就是制造了美国汽车业一时神话的福特。能够看得见眼前的小事,懂得如何弯下腰,这一种谦卑的美德正是为当下不少年轻人所缺乏。同样是应聘现场,北京某大公司的测试却让人感叹。
最后几位优秀的面试者被请进了经理的办公室,在经理外出的二十分钟里面,他们百无聊赖地拿起了桌面上的文件,左掀右翻。结果可想而知——无一被录取。随意翻看别人的东西,连尊重他人这样基本的礼貌都不懂的人,再优秀也难以取得成功。
人们总会忽略身边的小事,以为它无关要紧,殊不知一个小举止就可以反映出个人的修养美德。个人、社会乃至国家,都需要“知节明礼”,方能和平共处。日本、韩国等不少东南亚国家都在大力宣扬中华传统美德,因为他们知道,文化软实力的力量比枪支炮弹来得更为惊人。而我们呢,几年来一味追求经济发展,强调法制建设,落下了文化、道德,若再不重视以德治国,恐怕只会在无形之中一步一步丧失了最根本的内在。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上,法律系统需要完善,但想要真正强大,屹立于世界,以德治国尤为迫切。
篇20:国家宪法日演讲稿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所以,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也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藐视法律而犯罪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年杀害并分尸。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1人有期徒刑。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把青春和生命交付给监狱和惩罚,谁愿意呢?同学们,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世上,那么就有义务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你们说呢?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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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1:小学生国家宪法日演讲稿优秀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___,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了解宪法》。
有位法律人士(劳伦·却伯)曾说过,“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普通法律法规是骨架,宪法就相当于国家和整个法律体系的灵魂。
学习宪法,就是了解一个国家,了解国家法律的灵魂和根本。法律年年变化、年年出台无穷尽也,但宪法只有一部,是我们国家最本源、最根本、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纲领。学习和了解宪法,就等于了解所有国家法律的方向和基本内容。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新时代的我们,一定要了解宪法,学习法律,才能真正了解我们的国家,才能为国家的建设出谋划策。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 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
人,是社会人,离不开社会和人类群体。而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完全随心所欲。自由不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宪法,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
不会拥有真正的自由。宪法和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约束和保护。有了宪法、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道德才有底线。一旦没了宪法、法律,邪恶的坏人和伪君子们,将伸出爪牙,残害任何比他们弱小和善良的人们。那么,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道德败坏的世界!想象一下,就可以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多么痛苦的事情啊!既然宪法、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学习宪法和法律,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宪法和法律,将成为我们最坚实的护盾和最锋利的武器!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22:12.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
12.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最新8篇)
12.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精选篇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2.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精选篇2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闫畅,是来自日照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12.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精选篇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晚上好!当你们走进这座美丽的大学城的时候,看到这些现代化的建筑,你会想起谁呢?我记得当我第一次走进这里的时候,我第一句感叹是:工人的力量真伟大啊!他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我们建起一座座高楼大厦,一条条笔直的马路。可是,我却没有忘记一位记者在大年三十前一天,走进__市一处工地所看到的情景――在这间三面透风的破房子里,十几个农民工在瑟瑟发抖。
据说他们已经三天没有吃米饭了,而气象台预报那天的气温是零下8度!他们在那里苦苦等待着他们老板可以给他们发工资,让他们回家过年!在相关图片里,他们头发凌乱、面容悲怆,目光里满含渴望和无奈。而他们的背后,是一座高耸的楼房――一个现代文明的标志物!类似的报道还很多,这些报道一次次地叩问着我们的心灵:这是我们所期望的社会吗?这是我们农民工应有的生活吗?
警钟一次次地敲醒,悲剧一次次说明:道德、舆论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在哪里呢?当我成为一名法律的学生,拿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我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当道德、舆论不足以成为保障人权的有效途径时,我们应当努力建立一个法制社会,让宪法关怀农民工,保护农民工,成为农民工心头的阳光。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值得庆幸的是,很多人为着这个目标努力着。越来越多的人为农民工发言,越来越多的政府决策有了农民工的听证人,越来越多的法律颁布实施以保护农民工的权利。我们又看到许多新的'报道,农民工的工资有了保证资金,农民工的医保在逐步推广,农民工的子女上学有了保障。许多农民工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他们的心头正在被法制的阳光温暖着。在宪法之光的照耀下,和谐的社会正展现着她巨大的魅力。
同学们,农民工们可能不会去读宪法条文,他们也可能不懂什么叫和谐社会,但他们和我们一样,有着对幸福的希望,有着对未来的梦想。我希望,经过全社会人的努力,我们社会可以真正成为一个宪法至上,依宪治国的和谐社会,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温暖每一个公民心头的阳光。我相信,有一天,农民工们不会为自己的工钱而犯愁;有一天,农民工们会为生活在一个和谐的法制的社会而幸福;有一天,农民工们都能很自豪地向社会大声说:我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我们的工作平凡,但光荣!
12.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精选篇4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在场的各位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生在一个法制社会,但是我们在忙碌的生活和学习中,又有多少人真正地主动去了解宪法呢,每个图书馆里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真正去翻阅的又有多少。我们都知道,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在维护社会制度和秩序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就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而多少人听到宪法二字就生怯呢,多少人觉得宪法就像被束之高阁的神一样是我们难以触碰而又望而生畏的呢?我想很多。那我们又该如何去学习,去遵守呢。今天在这个演讲里我想谈谈自己在平时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与心中宪法的联系。宪法精神是什么呢,作为学生的我们如何了解宪法呢,又怎么去遵守呢。今天,我就讲一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够与宪法相连的事或一些行动。
宪法的精神在于他的高尚,在于他的权威,那宪法的地位又从何而来,最根本的就是我们信仰他,我们崇尚他,我们发自内心地遵守和维护他。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个人对民主权利的追求,呼吁对国家的对社会制度的忠诚。
就拿随意扔垃圾这个事儿来说吧,我觉得这种现象还是很普遍,其实把垃圾我在手上等到看见垃圾桶再扔,这很难吗?不难,那为什么有人会做不到呢,就像课室,或者公共场合的座位上每次聚会完,都会有垃圾落下,为什么呢。那又为什么有人直到看见垃圾桶再扔呢,而不是手一松我不会扔随便扔垃圾在地上,其实很多时候,把垃圾握在手里,就是一种潜意识,我认为应该这么做,干干净净的路我为什么要扔,为什么我不会冲红绿灯,我认为不应该,很多时候,会很赶时间,但是为什么,还是会停下来,就是我本能地认为自己应该这么做,图快,只是一念之间,那又为什么还是选择了等待,因为本能,这种本能时间长了,会不自觉地去遵守,会在让你在冲动的情绪出现的时候抑制,我们在生活中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小事,就比如插队,在高三里冲饭堂的人特别多,很多人也不愿意等,图快,去插队,那为什么我不去做呢,不做是因为不愿意,不愿意去打破自己的信条,在自己心里和自己的约定,我应该去遵守,即使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关注,我也这么做。
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是一种意识,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在我们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中,坠入深渊只是一瞬间或一念之间的事,我们又怎么能在这一念之间,守住底线,不逾越呢,我想,就从不看到垃圾桶不扔下手里的垃圾,就从听到国歌就肃立,就从遵守交通规则做吧,在你心中埋下种子,许下约定,不需要监督,不需要提醒,扔掉很简单,这也是一念之间的事儿,但是,坠入深渊也只是一刹那,也许这种潜意识能够在那一刹那拉你一把。
宪法演讲比赛强化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同学们对宪法的关注度。”学宪法,讲宪法"不应该只是口号,而应该落到实处。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我们应当心中有宪法,方能砥砺前行。
12.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精选篇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初三(2)班的,严副校长上周谈了今年我们国家的两个首设日,其中一个是国家宪法日,他谈的比较简短。我今天在这里再和大家一起说说“国家宪法日”。
_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认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雅前进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认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优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我的讲话到此,谢谢大家!
12.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精选篇6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小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而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安全问题是我们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还是发现有些安全方面的问题没有被同学们所重视,比如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12.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精选篇7
大家知道昨天是什么日子吗?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20__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一体遵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注重薄弱环节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创建水平。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18、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
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__普法成就和经验,宣传__普法期间的先进典型,为顺利启动__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深入宣传__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__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要求,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积极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2.4国家宪法日优秀演讲稿精选篇8
大家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在这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宪法。
什么是宪法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那我们如何理解宪法呢?
1、宪法是母法。就象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就象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保护。例如:宪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根本大法。
例如:宪法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资本主义制度。
宪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来源是人民,而不是某一个国家领导。此外,宪法还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标志,如国旗、国歌、首都等。
那么,宪法与我们中学生有什么关系?宪法中有哪些规定是跟我们有关呢?
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都有休息的权利。
宪法第49条: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
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可见,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广大学生要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篇23:国家宪法日心得作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更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是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
在没学宪法之前,我一直认为只要听父母的话,就不会犯法,而且更不知道国家有如此多的法律。
记得儿时在新闻上看到未成年人贬卖毒品被捕入狱,当时的我还不明白宪法,便觉得未成年人犯罪后不必抓起来,那段时间,我对于父母的各种解释都置之不理。
渐渐地我长大了,对于宪法知识朦朦胧胧,从同学口中得知未成年人犯罪会进入少管进行管教,此时我还觉得这也没什么。直到后来学习宪法后,我才明白宪法的重要性,原来它拥有如此高的权威。我才明白未成年人犯罪后不仅会进少管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受刑法处置,同时也明白了法律对任何公民都具有约束性,尊法、守法、护法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近期,网上发出一条新闻,著名网红杨某在某娱乐平台公然用怪异的声音污辱国歌,还称为这是自己直播的“开场曲”。这一行为受到大多数网友的责骂,杨某也因此被捕入狱。
由此可见宪法的威严和不容触犯,国歌是国家的尊严和主权,面对国旗、国歌的“游戏性”的改造,我们应加以制止,坚决抵制,不容儿戏,不仅我们自己,而是要让每个社会公民知宪法,懂宪法,爱国家,护国旗,爱国歌。
回头看看自己与宪法走过的漫漫长路,不禁感慨万千,望着年幼懵懂无知的我,有时会觉得知识匮乏。如今,我做为一名公民,我郑重承诺:我要做一名尊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为建设祖国美好的未来奉献自己的青春!
篇24:国家宪法日宣传广播稿
内容
合: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龙吟之声”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甲:我是x班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xxx。
甲:本次“龙吟之声”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并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甲:明天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宪法吧!
乙: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
乙: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甲: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对我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一直在我们身边。
乙:举个例子。我们都知道拨打110是很正常的,但你知道吗?用电话乱打110是违法的。违法者处以警告、罚款、拘留15天的刑事处罚,可见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甲:在学校里,我们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有的同学故意破坏学校的课桌椅,在门、窗上乱图乱画,随意采摘、破坏校园里的'花草树木等,都是破坏公物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的规定。
乙:同学们学习法律之后也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如果遇到一些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怎么办呢?
甲:建议同学们平时提高警惕,学会判断是非,锻炼好身体,如果遇到了不法侵害,一定要避免和违法者发生冲突,保护自己,设法摆脱呼救。当然,我们更加不能成为这样违法乱纪的人。
乙:“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制观念的淡薄。
合: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
合:本期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谢谢收听!再见!
篇25: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现就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宪法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
二、时间安排
20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区域法治化水平。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普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__实际,抓好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信仰。组织各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深入宣传与省市区重点工作部署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将法治教育与我区推动“五大__”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好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发挥好法治宣传服务重点工作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结合法律“六进两延伸”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治宣讲、案例解读、以案释法、文艺演出等方式,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
五、活动内容
在参加全国及省、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同时,区依普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还将重点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一)“12·4”广场法律咨询、图板展览和有奖法律知识问答活动。(责任单位:各依普成员单位)
(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征集、评比活动。(责任单位:区依普办)
(三)“法律进工地”安全法规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依普办)
(四)预防青少年犯罪普法系列讲座。(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关工委)
(五)“学宪法、讲宪法”网络知识系列竞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六)残疾人艺术团进村(社区)系列演出及残疾人政策、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竞答。(责任单位:区残联)
(七)乔司街道和睦桥村法治小公园开园。(责任单位:乔司街道)
(八)送法治图书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
(九)“__司法”微信公众号《民法》知识有奖问答。(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十)“12·4”法治专栏、专版、专题节目。(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传媒中心、__广电传媒集团、区司法局)
(十一)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评。(责任单位:区依普办)
(十二)区级诚信守法企业申报考评。(责任单位:区依普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围绕主题,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围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创新形式,突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突出党内法规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沟通协调,营造声势。活动期间,新闻媒体单位要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综合利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动态报导;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汇总、整理、上报相关活动文字、图片、音像、信息材料,注重自我宣传,并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小结。
未尽事宜请与区依普办___、__联系,联系电话:________。
附件: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活动意向征求表
篇26: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根据上级的要求,楠木坪镇结合实际,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将此次宣传活动开展好,楠木坪镇开展了会议,对此次活动精心组织、全面安排。结合上级文件要求,相应制订了活动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此次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落实,营造氛围 为做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我镇根据文件精神,明确了个站所、各单位在此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如下:
1.设立站点宣传。12月6日,楠木坪镇各站所利用赶集为契机,在集镇上设立宣传站点,采取设立法律咨询处、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还对法律援助、扫黑除恶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引导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 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此次活动的开展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共接待法律咨询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2.干部职工宣传学习。为切实做好国家宪法日宣传与教育,使我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得到提升,利用此次活动,在周会上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3.校园宣传学习。我镇司法所、综治办、安监站联合在楠木坪镇中小学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全体师生在操场举行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号召同学们要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营造了良好的宪法教育氛围。
4.结合扶贫开展宪法宣传。当前处于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我镇干部职工大部分时间用在下村扶贫,为开展好此次宪法宣传活动,我镇召开会议,要求干部职工在入村入户走访时加强群众的法治宣传,将宪法带入千家万户。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让群众更加深刻地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感受宪法,激发了大家积极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加快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芷江的建设。
篇27: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为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进一步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及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建设法治青县,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司法所、中宣部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年初工作计划,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县委全面实施“法治治县”工作实施意见,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三、活动时间
.11.15----2019.12.15
四、重点内容
㈠举办法治建设专题讲座,邀请中央党校政治与法治教研部高长见教授就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治建设进行专题讲座,提升科级干部法治意识,届时对拟任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基地、村民法治教育基地进行授牌。
㈡开展“送法下乡”系列专题培训活动,11月下旬组织法律工作者、律师、法官等就宪法相关内容、常见法律问题,深入镇村以系列讲座、以案说法形式宣传开展宪法知识集中学习活动。
㈢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宪法法律知识专题测试,11月下旬,分批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开展法律知识上机测试、检验,并将考试结果计入各单位年度法治建设考核。
㈣利用新媒体公众号,开展全面宪法知识答题活动,浓厚宪法宣传氛围。
㈤12.2-12.6,利用一周时间开展全方位现场普法活动,联合县直相关部门及律师、法律工作者,举办大型现场法律宣传及咨询活动,各镇(乡、场)、社区同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篇28: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培育法制思维,推进法制教育普及,根据市教育局下发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活动主题
本次“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的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活动时间
11月28日—12月10日
活动内容与形式
1.11月28日邀请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我校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报告大厅为高一年级全体师生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2.在12月3日周一升旗仪式上安排学生宣读宪法演讲稿,使学生了解宪法的内容,引导学生学法、尊法、守法;周一班会课期间开展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班会。
3.12月4日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师生通过____收看“晨读宪法”直播视频,全体师生同步跟读,进一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
4.12月6日前后组织“宪法知识竞赛”活动,让学生通过试题竞赛,对我国宪法有更全面的认识;督促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点击__“宪法小卫士”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宪法知识挑战。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我校把“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作为“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细化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宪法日活动主题,组织好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做好宪法知识竞赛,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使宣传学习接地气、有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3.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把握舆论导向,并留存活动图片等材料。
c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具体实践,推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现就开展我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推进宪法至上
二、时间安排
11月10日到月10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会议上的讲话报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目标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使民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让社会公众掌握常用法律知识,用法治精神引导生产生活,营造尊学守用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深入宣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创新驱动、中小企业成长、生态旅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活动内容
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我区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七项活动:
(一)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行动。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纸等,要切实履行媒体普法的社会责任,利用各类媒介或平台,重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地各部门要利用显示屏、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密集宣传与“国家宪法日”有关的内容。(责任单位:区法治办,区级各部门单位)
(二)开展宪法、民法总则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区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在12.4期间,与结对、联系村(居)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的集中宣传,通过在村中悬挂横幅、布置宣传橱窗、发放资料等方式,与结对、联系村(居)开展结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单位)同时,全区法律服务队伍及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村(居)法律顾问在“12.4”期间到服务村(居)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法治办、市律师协会__联络组、区司法局)
(三)组织宪法法律进民企活动。开展宪法法律进民企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职工法治意识。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开展宪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企业宣传栏、显示屏刊播有关宣传内容。各企业法律顾问在“12.4”期间到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国资办)、区经信局,市律师协会__联络组)
(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按照分级考核原则,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在《__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系统》上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入方式:百度搜索“_____”-站点切换-__区-友情链接-__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或输入网址________。(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五)组织“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活动。在全区中学中组织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活动,通过将普法讲座、赠送法律书籍、法庭开放日等与成人礼相结合,激发我区广大青少年肩负起成人的责任,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六)举办第二届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以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为主题开展演讲。通过演讲比赛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畅谈学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的平台,展示我区中小学生争做守法公民的决心,推进广大学生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和宪法精神的理解。(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七)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本系统的典型案例。通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对典型案件的释法说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以案释法”各责任单位)
篇29: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法制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营造和谐校园氛围,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法润校园,法治阳光”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现将我校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宣传、落实、协调实施、总结等工作。
二、认真落实,营造氛围弘扬法治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校历来重视对师生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是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工作地顺利开展。具体活动内容有:
1、加强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
(1) 利用全体教职工会议时间,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宣传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及争议、社会保障及救助、教育医疗、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通过学习,在学校中营造了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良好环境;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组织教职工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提高广大教职工法律意识。
2、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2月1日周一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主题为“法润校园,法治阳光”的国家宪法日宣传动员,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拉开整个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序幕。
(2)充分利用橱窗、电子屏、标语等形式营造浓郁的教育氛围。
(3)邀请法制辅导员做一场主题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实现人生远大理想》法制报告会,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出刊一期主题为“法润校园,法治阳光”的黑板报。
(5)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各班级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确保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
(6)观看法治宣传教育影片。组织观看法治教育影片,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带领全国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努力营造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 (7)印发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材料,各班组织学习,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救自护的能力。
除此以外,学校还利用学校、家庭、社区资源及网络等媒体,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这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们没有走过场,师生齐动员,而是扎扎实实的对我校的全体师生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加强了,依法保护自己意识提高了。虽然法制宣传日已告一段落,但是我们对法制教育的宣传还是会常抓不懈,在我们的头脑中天天都是“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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