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与读书话题作文精选(共30篇)由网友“maky”投稿提供,下面给大家分享以我与读书话题作文精选,欢迎阅读!
篇1:以我与读书话题作文精选
西晋史学家陈寿曾曰:“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此话一点也不假。每一天,我都得和书约个会,否则心里感觉空落落的。
假若我不见它,如同一片秋叶,黯然失色;假若我不见它,仿佛凋落的花朵,毫无生机;假若我不见它,好似枯萎的小草,弯下了腰,再也挺不起胸膛。不过还好,我永远和它——书,有个约。幼儿园中班时,我读的书是《狐狸吃葡萄》。我们几个好朋友经常聚在一起玩狐狸吃葡萄的知识竞赛,由于我读得最透彻,所以没人想跟我比赛。因此,出题人这个岗位归我所有。这时,我有一点点得意,心想:是书帮了我这个忙!
时光飞逝,一晃就是五年,我七岁了。童话也陪我度过了五年岁月。在这五年里,我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渐渐地,童话已经满足不了我这个“大胃王”了。正当我焦头烂额地在看书时,姐姐送给我几本小说。我开心地一蹦三尺高,心想:太好了,太好了,有新书看了!那是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主角英子的故事让我如痴如醉。阅读时,我忘了吃,忘了睡,我的心情随着剧情的发展而跌宕起伏:英子开心,我也开心;英子伤心,我也伤心。
两年后,我发现了一块“新大陆”——仓山区图书馆。图书馆里的书真多啊!有童话,有散文,有历史,有小说,各种类型的都有。于是,我隔三差五地向图书馆“进攻”。那时的我,真是如饥似渴!又过了一年,原先被我搁置一旁的大部头小说又重新回到了我的生活中。《简爱》让我泪流满面,《捣蛋大王王小天》让我爆笑不止,《拇指班长》让我浮想联翩。书,带领着我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开拓了我的思维,扩展了我的眼界。
每天与书约会,这种感觉,甘之若饴。
篇2:以我与快乐话题作文精选
什么是财富,对于一个富人来说,金钱是他的财富。对于一个爱才如命的人来说,他的吝啬是他的财富。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说,他劳动的身体是他的财富。我呢?对于我来说,书是我最宝贵的财富。
我大约两岁的时候,妈妈每天给我讲睡前故事。妈妈讲的故事很多,听了几遍,我略知一二。听着听着,我就睡着了。我大约三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几本识字小画册。妈妈一个字一个字的教我,我就一个字一个字地听,一个字一个字地学。过了几个月,我就能看图念出来。
我大约五岁时,学会了拼音,妈妈就给我买了几本故事书。《小红帽》《三只小猪》《灰姑娘》读《灰姑娘》时我为灰姑娘被继母和两个姐姐折磨而感到愤愤不平。读《三只小猪》是落荒而逃的大灰狼让我开怀大笑。而《买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悲惨身世让我泪落如珠,书中这么多生动的故事让我渐渐爱上了读书。在老师的推荐下,我们全班看起了《笑猫日记》,我向同学借了一本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里面的主人公笑猫吸引了,他会狞笑,微笑,冷笑,皮笑肉不笑,他还善解人意,狗意我已经全部读完了。
这套书故事情节曲折生动,人物形象个性鲜明,而且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塔顶上的猫》告诉我们不要有嫉妒心嫉妒心害人害己。《蓝色的兔耳朵草》告诉我们,只要有爱,铁树能开花,只要友爱,枯树能发芽。《那个黑色的下午》告诉我天灾无情,但人有情。《青蛙合唱团》我们要保护动物动物是我们的朋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沟通的桥梁,书寄托着长辈们的希望。我爱你!书!是你教会了我分辨世间黑白美丑,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所以,我读书,我快乐。
篇3:以我与古诗话题作文精选
要说谁能获得“阅读奖章”,那一定是我的好朋友唐诗睿。
她看书时非常认真,下课时,我总是看到有同学邀请她一起玩,可她看书时总“听不到”,像个木头人,只有把书放下才“听得到”,伙伴们只有把刚才说的一串话像复读机一样再说一遍,可还是白费口舌,唐诗睿每次都只说两句话:“对不起,我不能和你们一起玩,我的书还没有看完呢。你们先去玩,等我把书看完就有时间和你们一起玩了。”可她总是“等我把书看完了、等我把书看完了······”根本没有尽头。她很喜欢书,上个学期,学校图书馆借给我们很多书,我们将书搬运到教室时,两眼发光,好像恨不得将这些书全部翻阅一遍。
记得有一天下午,唐诗睿脸上黯淡无光,上楼时气喘吁吁的,作为好朋友,我忍不住一问:“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她边走边说:“没什么就是有点感冒而已。”“感冒了怎么还来呀!”她咳了几声说:“我的书还在书包里躺着呢。”到了教室,唐诗睿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大约5厘米的书看了起来,可奇怪的是竟然一点也不咳嗽了,可放下书又咳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到唐诗睿家玩,我发现她房间的书柜上,书多而不乱,她的柜子上有很多历史类和科幻类的书,我还看见她的`书桌上有很多作文本,我偷偷一看,都是好词好句和读后感,我就问一下:“你把一本书看完后会不会写读后感?看书时会不会将好词好句抄下?”“当然。”我打趣道:“小书迷,可否将您的着作让小的看看?”“当然”说着她,就随意的打开一本让我看看,看完,我惊讶的目瞪口呆,她得意极了,我自叹不如。
我推荐唐诗睿为“阅读奖章”的获得者,因为她当之无愧!
篇4:以我与逆境话题作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思想最容易陷入安乐窝享受生存的乐趣。逆境围起的藩篱,很少有人去主动接近它。但越是安于享受,日后由安乐沉积的忧患就越多。任何事物不会永远高高在上。高枝上的苹果熟了要被风吹落;高耸入天空的山峰要被云雾所遮盖;永恒的太阳运行一天后要坠落下西天。逆境为我们聚满了许多人生的启示,我们要主动去挖掘,去感悟逆境给予我们某种心灵的会晤。逆境是涡流而不是死水,只有搏击,才能获得新生,只有逆境,才能成就精彩。
逆境可以丰富一个人的阅历。一个人在逆境中往往要比在顺境下看得更广泛,思考得更深刻。南唐后主——李煜,倘若没有亡国被囚的经历,他的词也不会达到那么一个高峰。被囚之前,他过着“歌台暖响,舞殿冷袖”的奢华生活,他的辞藻华丽,眼前总是一幅“车如流水马如龙”的景象。可是当他面对着“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无限江山”时,李煜留下了“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绝唱。安逸的生活本身不是坏事,而逆境带给人的却更多,它随着年代的推移而自然增值,时间越久,利润越高。
逆境可以塑造一个人的性格。环境越是恶劣越能激励人奋发上进,促进人去改变生存环境,进而使人产生“人十之,己百之”的上进心。历经磨难的人适应性很强,不畏艰险,知难而进,能应付各种突如其来的事变。摩顶放踵,披荆斩棘,百折不挠,“虽九死其犹未悔”,直至成功。孟子也曾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一个人,只有经过逆境的洗礼,才能完成人生涅槃,达到光辉的顶点。一个人如此,一个国家更是如此。“多难兴邦!”温总理在北川中学的教室写下的这句话,为这个特殊的五月,为这场灾难,为灾难中的共和国定了调。灾难往往会激发人们励精图治,而一个民族的灾难总会由一个民族的进步来补偿。
逆境可以激发一个人的潜力。人的潜力是无限的。有科学研究表明,人类大脑的开发尚未达到10%,无法想象,人的潜力能是多么的巨大。而逆境,正是这么一个最好的释放潜力的环境。无数具有超凡意志的人在逆境中创造了无数的不可能:贝多芬在双耳失聪后创作了不朽的《命运交响曲》;屈原在颠沛流离之下写下了《离骚》;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身患重疾之下写下了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人在逆境中会像小草一样,越遭践踏,越会芳香四溢。
身处逆境是痛苦的,但也是幸运的。因为逆境的口袋里藏有珍贵的财富,在你熬过最艰难的关口时,你会意外地得到这笔丰厚的资产。我们可以观察到,作茧的蚕用心血吐出的丝自缚住身体,整个吐丝的过程是痛苦的,而最后把自己的身体包裹进蚕丝更是倍受煎熬的。然而,用不了多长时间,破茧而出的蛾便获得飞舞的自由,相信,逆境成就精彩。
篇5:以我与逆境话题作文
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我独自坐在学习桌旁,外面的天气凉爽宜人,月朗星稀,但是我却悲伤地看着一张破不成形的成绩单。
我已经上初一了,在期末考试中,我的一次失败导致我觉得我不是学习的那块料,这让我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一直看着那张皱巴巴的成绩单,突然,我看到了一位同学的名字,那位同学竟然考到了我的前面?太不可思议了!我想这位同学在第一次月考和期中考试时一直都是考在我后面的,在班级“打狼”专业户,为什么到了期末考试时,他就考在我前面了,成绩突飞猛进,这让我赞叹不已。
我想到每天放学时,那位同学骑着一辆自行车飞速朝家的方向驶去,好像在奔着一个目标使劲。而我呢,则是和小伙伴有说有笑,边走边玩地回家。生怕前脚迈入家门就是“苦海”无边了。
下课时,他总是在教室里神情专注地写作业,做练习题。而我呢,则是出去玩,去和小伙伴们干这干那的我想到这里,不再继续想了。我发现像我平时那样,日常中是很快乐,但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时光就荒废了。到考试时,我却什么也不会,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直打转。
正如松下幸之助先生所说:“在荆棘的道路上,唯有信念和忍耐能开辟出康庄大道。”没有错,只要有了坚定的信念就能开辟一条平坦的道路。我要走向这条路,跨越重重阻碍,不断向前超越。
篇6:以我与生活话题作文精选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题记
我喜欢在云雾弥散的早晨,看天边冉冉升起的一轮红日。不管是生活在喧嚣繁华的城市,还是安详宁静的乡村,你是否有时间能静下心来看那身边不起眼的风景?是否想过人生的目标?我喜欢在迷茫看不清事物本质的时候保持宁静的心态去看日出,它让我明白只有一步一个脚印地慢慢走,生活才会变得简单。
我喜欢在热浪炙人的中午,听树林里此起彼伏的鸣蝉。在这个世界里,有的人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而有的人却在荒废青春,在本该奋斗的年华中颓废,体会不到活着的价值。你是否知道蝉是如何度过它的一生?为了生命的延续,在地下苦苦等待。出头之日,歌唱生命,响彻世界,看到蝉对生命的热爱,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荒废光阴!蝉鸣会唤起我们对生命的热爱,对梦想的追求,生活也会因此而简单。
我喜欢在蛙声震天的月夜,嗅田野里迎面而来的稻花香。有这样一句话:“在众人眼中,有众多个你,然而喜欢你的人不管你是对的还是错的,他们始终会相信你,他们始终会帮助你纠正错误,帮助你成长;讨厌你的人,不管你是不是对的,做的有多好,他们总会找出一百个理由继续讨厌你。而如果你去迎合所有人,那么你会被所有人唾弃。”我认为你不能因此迷失自己,在众人冷嘲热讽你时,你应该嗅到里面的意义。你要奋斗,要拼搏,不断完善自己,做更出色的自己。微笑面对会让生活变得更加简单。
我喜欢用简单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我相信生活就是因简单才充满阳光。
篇7:以我与读书作文600字
读书是人的一大乐趣,书是知识的源泉,里面有我的一方净土。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我的一大爱好。
记得有一次,我在等着爸爸回来,可是我都等了一个小时了,爸爸还没有回来,妈妈说:“你先去睡觉吧,等你爸爸回来了,我再叫你。”我说:“好吧。”我走到了房间,躺在床上,心想:“睡觉多没意思呀,不然看会儿书吧。”我悄悄地拿了一本书和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书,我看了一个小时后,有一段太精彩了,我咯咯地笑出了声。
妈妈听见了,朝我的房间走来,而我却还在痴迷的看着书,妈妈走进房间,掀开我的被子,看到我在看书,生气的把我拎了起来,说:我让你睡觉,你可没让你看书。”说着,一只大手朝我的屁股打去。这时爸爸回来了,问妈妈为什么打我。妈妈说,她让我睡觉,而我却在看书。爸爸听了,生气地说,快去睡觉。我只好乖乖的回到房间去睡觉。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津津有味的看着《草房子》,我看得连魂都飞进去了。秃鹤让我看到一个守护尊严的少年;秦大奶奶让我看到老人在最后一刻放出的光芒,桑桑让我看到一个勇敢、正义的少年我看的正精彩的时候,妈妈让我帮她买盐,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原位。我一边走一边想,接下来会有怎样的精彩故事呢?回到家,我快速拿起《草房子》继续看。过了一会儿,妈妈说:“女儿呀,你怎么把盐买成味精了!”最后还是妈妈自己去买了。
读一本书,犹如交了一位朋友,他教你辨别善恶。一本好书,犹如一杯香茶,让你回味无穷。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灵魂得到升华。多读书,读好书,是我永恒的追求。
篇8:以我爱读书为话题作文
读书是一种享受。一本好书,无需刻意追求豪华精美的包装,当你崇敬地把书名和熟悉或陌生的作者名字默记心间,再极虔诚地翻开扉页,映入眼帘的是黑白分明,嗅到的是馨馨墨香,而耳朵早已跨越尘俗,窃器一般藏匿在书中主人公身上。这个时候,造物主赐予你的某些器官已经失灵,你用不着再为追逐名利而烦心,更不必因目迷五色而烦躁。只要你拥有执着和投入,美丽的书韵就会化成一首悦耳的提琴曲,在你脑海里高山流水般地奏响;或者化成一杯醇酒,令你沉醉不知归路;合书掩卷之余,更让你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在书的王国里,我们不再因为无知懵懂而失去自我思考。无数哲人的不朽着作,构筑起人类博大精深的思想宝库,成为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开启、造化思想的一大源泉:去揭示自然的奥妙,去把握社会本质,去体味人生的意味;同时学会如何识别千变万化的社会,学会如何思考缤纷多姿的人生,学会如何识别真假、善恶、美丑,我们的人生境界就在阅读中得到升华、超越。
读书可以使你“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营造一道至真至美的亮丽风景。你可以仰视日月星辰,俯视山川大地,吟赏人情风物,浏览名胜古迹,品味神州传说,聆听趣闻逸事,使我们的心灵有了可以自由翱翔的天空。读书如朋友围炉夜话,古之圣人,今之贤人,不邀而至,把我们的思想黑暗照明。
读书,可以和你的过去娓娓叙谈。探视成长的痕迹,重温生命的过程,更能与未来神交忧欢,同悲同喜。你可以饱览你不曾目睹的一切,还可以抵达你神往已久的乐园,甚至登临你梦寐的巅峰。聆听领袖哲人的对话,净化你的心灵;躬闻作家、学者的讲座,开启你的心智,开掘你的潜能;目睹王公贵族的骄奢淫逸,感受难民或乞丐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的艰辛。刀枪剑戟,古战场的风雨骤起,旌旗猎猎,风烟滚滚;高山流水,俞伯牙与钟子期,意趣相投,情韵味相依;你可以走进历史的殿堂,缅怀它所供奉的叱咤风云的英雄,或义愤填膺唾弃那被打入史册、遗臭万年的奸相佞臣;可以漫步自然科学的沃野,采摘你喜欢的奇葩异卉;遨游文学的海洋,捡拾耀眼的珠贝……
篇9:以我爱读书为话题作文
读朱自清的散文集《匆匆》,物我皆忘,直到辰光的亮,而我仍一动不动地坐在窗前。薄薄的一本书,我竟看了一个通宵。我看到,一条铺满煤屑的小路,一轮圆月静静地挂在夜空,一弯水塘和满眼荷叶;我听到,一江春水潺潺地流,流过小桥人家,流过春夏秋冬。读这位“美文大师”的散文,能使人思想得到洗涤,灵魂得以升华。它于朴实中见睿智,与清新中见启迪。这正是许多散文作者望尘莫及的神韵。
一套厚实的《路遥文集》,我总共看了四遍。面对路遥,心灵就会产生不止一次的震撼,我为高加林的不懈奋斗而呐喊助威,为刘巧珍勇敢追求爱情而拍手叫好,为孙少平不甘贫穷而昂首大笑,为田晓霞不幸遇难而悲痛欲绝……“人生,是永远无休止的奋斗”,这是路遥的绝笔,也是我的座右铭。
一部看来字字都是血的《红楼梦》,没有大闹天宫的热闹,没有血溅鸳鸯楼的痛快,但它是一块玲珑剔透的“通灵宝玉”,需要汗水浸润,需要时间舐犊。李耳的《道德经》4500多字,却描述了一个世界,开篇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不同的年岁、不同的心情也会生出不同的感悟,难怪是大家的孔子也恭恭敬敬地前来“问道”。
读书可以明智,读书可以使人心理健康,读书可以使人心态平衡,读书可以使生活滋润起来,读书可以使人生潇洒开去。作家王开林曾在文章中写到:“在高处,一个人最容易与历史会合,也最容易与自己会合。”而品味书韵就如在高处。不仅如此,我们只有在仰望时,才能与那些横绝天际的背影相逢,烟熏茶煮,畅谈人生。
篇10:以我爱读书为话题作文
我爱读书。我爱看漫画书,故事书,名著,科技书……因为书是我的朋友。
我很小的时候,也是呀呀学语的时候。我对书很感兴趣。妈妈给我买了好多的婴儿画书。上面只是有一只大老虎,在吃东西也会让我哈哈大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已经认识十多个字了,就看一些有字的书;上一年级了,我学会了拼音,就让妈妈给我买注音版的书,我也喜欢看那些书。
四年级了,我什么书都能看了,看一些名著和科技书,令人担心的《三国演义》,惊险的《海底冒险记》,通过看海底冒险记,我知道了鲸鱼从头上能喷出像喷泉一样的水。我觉得读书是一种乐趣。
读书能让我增长知识,还能丰富我的生活。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漫画书和搞笑的书。书会让我在寂寞的时候跟我聊天,伤心时书会说笑话,逗我开心。正因为爱看书,说以我家的沙发上,地板上,床上,茶几上,书桌上,床下,书包里都是书。
我不但爱看书,还爱买书,过年时别人给的压岁钱,一大半都让我买书了。有时过生日,他们都送我一些文具,而我会对她们说:“我不要你们送给我的文具,我只想要书。”
因为我爱看书,爱买书,所以同学给我起了个外号,就是“小书迷!”
篇11:以我爱读书为话题的作文
我是个如假包换的“小书虫”,只要跟书打上交道,那准是“一书既看,驷马难追。”特别是妈妈给我买的那套《史记》,我每天都要读上几页,可妈妈为了保证我的睡眠时间,总是催我早点休息,每次我都读不痛快。
有一天晚上,妈妈又逼着我早早睡觉,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总也睡不着,脑海中不是《渑池会盟》、《刘邦记仇》,就是《纸上谈兵》、《负荆请罪》。这些小故事有的栩栩如生,有的惊心动魄,让我的心像踹了一只小兔子似的怦怦直跳,怎么也平静不下来。为了一饱眼福,我趁妈妈回房休息时偷偷溜下床,小心翼翼地拿出《史记》,一个鲤鱼打挺钻进被窝,然后拿起手电筒看了起来。一页,二页……我像一匹贪婪的饿狼,如饥似渴地读着。书中的情节跌宕起伏,令我也身临其中。恍然间,我摇身一变,成了足智多谋的姜子牙,带着大军讨伐商军,帮武王一统天下;一会儿,我又成了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经过十年沉淀,忍辱负重,最终消灭了吴国;一会儿,我又成了能言善辩的晏婴,舌战楚王,誓不受辱,捍卫了齐国的国格和国威……
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时,突然,房间的灯大亮,妈妈一脸寒霜走了进来,我赶紧一拉被子,双眼一闭假装睡觉,但是这怎么能骗得过妈妈呢?我只能无奈地交出我的“赃物”,“缴械投降”了……
在我的书柜中,至今已收藏了足足上百本书,它们见证了我的成长历程。书,天赐的向导,使我置身于历代伟人之间,闻其声,观其行,见其人;书,忠实的伙伴,在我遇到困难、挫折时,给予安慰和勉励;书,一叶小舟,带我驶向知识的彼岸。书,让我学会了承诺,学会了忍受,学会了谦让,学会了友爱,学会了珍惜时光。让我们一起爱书吧!
篇12:以我与书为话题写作文
我读书,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篇13:以我与书为话题写作文
书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篇14:以我与书为话题写作文
记得读初中时,家里还住在河边的老院子里。
我的房间在二楼,大大的窗户正对着院子里那棵大树,枝叶茂盛的时候,树枝会伸到窗口来。
老院子是热闹的,晚上12点还有邻居散了夜宵后的喧哗,早上4点就有摆摊的人儿早早起来准备的声音。因着老院子的嘈杂,妈妈总是尽量避免我们跟邻居们交流,放学后只准回家写作业看书。对我而言,这简直太好不过了,因为我缺的就是看书的时间,唯一的担心是把租来的书藏在哪里才安全。
每个夜晚,我坐在地上看白天租来的书,一切的喧闹都与我无关,这个时候,对我而言是无人打扰而安静的。
我的书租自学校边上的一家书店。自从姐姐有了零花钱开始租书以后,我就开始给她跑腿,顺便蹭书看。当时的梦想是有一天要把这家店里所有的书看一遍,直到高中毕业,这个梦想才基本完成。
幼年看书,总觉得书里说的都是对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武侠的世界,有一个精灵的世界,还有伊丽莎白的庄园,有复仇的藏着金银珠宝的小岛,这些人跟我一起生活,就好像是院子里的邻居一样,只是更有趣。
书越读越多,又开始有点迷茫,终于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
原来好的书就像一扇门,你打开的那一瞬间,就跟随着作者进入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既是狭窄的只能往前走的小巷子,又是宽广的有着无限想象的空间。好的书无论是悲伤喜悦,是激烈还是平缓,都将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对我而言,最享受的就是这一段读书的时光,沉浸其中,在另一个世界消耗时光。至于读完书,能够在将来感悟什么,领会些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如同一场旅行,最重要的是在旅行中看到的景色,吃到的美食,走过的一街一巷,聊过的有趣或无趣的人,细细摸过的墙缝,斜躺过的椅子,跳着走的砖……
似乎每个家长都会头疼的青春期,我在读书中就安然度过了。回忆往事,仿佛还能看到那个灯光明亮的窗口,还能看到那个席地而坐,认真读书的身影。
篇15:以我与自然为话题的作文
大自然令人心旷神怡,每当我伤心或者紧张时,来到大自然,我的心就静下来了,烦恼就忘光了。有时候,大自然给我舒适的学习环境,比在家、学校学习感到舒服多了,注意力也高度集中。有时,我在家或学校学习时,总是走神。在晴朗的白天,室内光线比室外的暗,导致视力下降很快。大自然的绿色植物很多,看绿色植物,可以防止视力下降。大自然可以预防人的呼吸疾病,树木在光合作用下,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农村的自然风景比城市的美丽,空气也新鲜,我老家在农村,每年暑假都回去。
在老家的那几天,每天白天我都去自然界中学习,学累了就欣赏风景,但我不会玩的忘乎所以。我高兴地叫着:“大自然,我来了!”大自然热烈地欢迎我进来。走着走着,我听到小鸟们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唱歌,好像在欢迎我的到来。我经过一个地方,看到一个人用刀杀鸟,我气昏了,骂他:“你不知道鸟儿是人类的朋友啊!”我给他讲了一番道理,他明白了杀鸟的后果,再也不杀鸟了,还赔了一只鸟。走了几步,我看见一群人在砍树,只剩下一个个树桩,我问他们砍树的原因,一个汗流满面的叔叔告诉我:“我们砍树做房子呀!”我看着这些悲凉的树桩,心也被撕成了碎片,怒气冲冲地说:“你不知道乱砍滥伐会使土地荒漠化吗?”“大人的事小孩别管!”一个伐木工说。我学着大人的口气说:“你们把所砍的树给我种回来!”从这以后,他们挖了泥土,把树种子撒下去,农民们给种子浇水,几年后,种子长成了大树,成了一片森林,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大自然并不总是给人们微笑、仁慈,还会出现恶劣天气,台风把树木刮到了,暴雨浸没了整个城市,车辆成了水中的船。
我爱银装素裹的雪景,每当我看见孩子们在雪地里堆雪人、掷雪球时,我也和他们玩起来。第一次玩时,我11岁了,比他们任何一个都要大,我来自南方,从来没玩过雪,向一个小孩请教起来。他嘲笑我,我只好看他怎样玩我也怎样玩。
大自然是我们生存的家园,让我们保护大自然吧!
篇16:以我与自然为话题的作文
自然,就是自然而然,就是那么地随意。
午饭后,我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不禁一丝倦意踊上心头,但是抬头不经意间看到了门前那道亮丽随意的风景线。我情不自禁的漫步在田间小路上,微风拂过,我看到了那墨绿色的大海,放眼望去,绿色的浪,一层盖着一层,没有边际。在这决无仅有的绿色海边还有一片又一片金色的沙滩,沙滩上有贝壳和形态各异的石头。但这并不是普通的沙滩、贝壳、石头、他们都是有生命的。风来了又去,去了又来,风中加杂着一丝淡淡的清香,不需要质疑什么,因为这丝清香绝不是别人的香水味,而是自然的香;随意的香。贝壳和石头
在这金色的沙滩上漫游,多么和谐的自然,完美的自然啊!
我走累了,坐在一棵大树下小憩,猛然间,我发现杨树的叶子已经张得很大了,就像一个饼干那样大。忽然——我感到奇热无比,原来我犯了一个低级的不能在低级的错误,我坐在树北面,还穿着墨黑色的长裤在太阳低下暴晒,不热才怪呢?不过我似乎注意到一个问题,美丽的自然,有着五彩缤纷的衣服,但唯独不见黑色的,这是为什么呢?沉思很久耳边突然听到附近学校的铃声。学校、老师、噢!对了,在新添加的科目《物理》知识中我终于明白了:太阳光由红、橙、黄、绿、蓝、靛、紫、七种颜色组成,而一种颜色的物体只吸收和它颜色一样的光。但唯独“黑色”它包容万千吸收所有颜色的光,这样就会导致温度攀升,所以呢!美丽的自然就很少有黑衣服穿了。正在佩服自己的智慧时耳边嗡——一声,飞过去了一个东西,定睛一看是一种蜂,呃!由于本人生物学的不太好,故未能分辨出那是马蜂、黄蜂、还是胡蜂。不过嘞,可以确定的是它不是蜜蜂。正想再看究竟呢?但那只不领情的`无名蜂却早已不见了踪迹。无奈我只好继续欣赏美丽的自然。又在不经意间,我又看到了绿色大海。忽然有一种想要冲浪的感觉,但潜意识告诉我自己我什么都没有先不说,没有技术也不说,最重要的是没“money”啊!
在阳光明媚、微风徐徐的一个下午。我,一个阳光少女在大树下欣赏美丽的自然。我从自然中看到了勃勃的生机,听到了奋发向上的意志,嗅到了笑对人生的清香,观赏到了五彩缤纷奇妙的世界。虽然倦意已无,但无奈在周公的的屡次邀请下只得陪他去下棋了,但是不用想我就知道结局,那就是——我一定会输的很惨。再会吧!美丽的自然。
篇17:以我与成长话题七年级的作文
我与特区共同成长着,30年后的深圳,不再是贫穷困苦的小渔村了,不再是荒山野岭,不再是破烂不堪的小茅屋了。
深圳变成了一座繁华的都市。一幢幢华丽的高楼大厦,一座座气势磅礴的高速公路跃入了我们的眼帘。从前的杂乱狼籍的小地方已成为了壮丽的美景。现在的深圳,可与当今的所有城市媲美。深圳,短短几年的功夫,独一无二的美景向你敞开了大门。
以前的坪山、坑梓都是属于龙岗区的。现在,坑梓列入了坪山。而且,自从坪山新区建立后,坑梓进入了新的改革,可以说,这次的改革,让坑梓以一个全新的面貌展现在大家的面前,这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我们住的大工业区,以前那的工厂并不多,公路也不宽敞,只有稀稀疏疏的几片林字,而现在,附近的工厂越来越多,路经过重修,变的十分宽敞,一座座高楼大厦,密密麻麻地耸立在一起。
干净的大街,整齐的草木,清晰的路牌,还有众多的公园,大面积的绿化,越来越多的人在大街小巷中穿梭,人来人往,一片繁华的景象。
深圳再也不是那个落后、贫穷的小渔村了,现在的“他“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现代化大都市。
我们,理当为了这座美丽的城市奋斗,学习丰富的知识,把深圳变的更加美好,“特区精神”是一种执着坚定、顽强拼搏的信念。在成长的道路上,总会有一些困难挫折。然而仅仅拥有知识还不足以将它打败,还需要一种由心所产生的力量,一种特殊的精神。
“特区精神”:团结、奉献、帮助。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念,崇尚的知识,完善自我的学习精神。还要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精神。让“特区精神”伴随着我们成长的道路吧!
篇18:以我与成长话题七年级的作文
Hi!我是一颗很幸运的小种子我叫凤仙。
20xx年3月23日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一起被小主人带回了家,第二天她就把我种进了花盆还给我盖上了一床又松又软的“被子”。第二天一早,主人又来看我,还给我带来了可口的水,我是多么的感激她啊。我也想早点发芽报答她的养育之恩。
可能是小主人给我的“被子”太厚了,我怎么用力都钻不出来,一连几天我都在和“被子”斗智斗勇。终于不知道小主人怎么想的帮我拿走了一床“被子”,第二天我就发芽了。
我先长出了一个嫩绿嫩绿的小芽,小主人放学回到家看到我的“优异表现”笑的合不拢嘴,她把我从靠北的阳台上拿到了靠南的阳台上。估计是想让我多晒晒太阳,看着她写作业吧。在小主人隔天换水、照顾的“高级待遇”下我的兄弟姐妹们也相继冒出了芽头。我每天都有规律的度过,白天和兄弟姐妹嘻嘻哈哈闹成一片,晚上小主人为我拍拍照片臭美一下。直到有一天,我的身体又发生了变化――我长高了。
我已经有两厘米了长出了两片淡绿色的可爱小叶子,小主人捧着我又蹦又跳,开心的不得了。我在这场发芽竞争赛中成为了佼佼者,而我还有一些不幸的兄弟姐妹们没能发芽,在这个春天离开了我们成为了我们的肥料。
我多希望我能快快长大,开花、结果,守护着小主人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
篇19:以我与成长话题七年级的作文
班级――每个孩子最友好的朋友,它是每个孩子成长的必需品。
“战胜自己”
刚入一年级的时候,我的学习并不好,而且我很胆小,不敢与人交流,只是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嬉戏。上课时,也不敢举手发言,生怕答错了被人嘲笑。
自从那次,改变了我内心的世界――一次语文课,老师提了一个问题,点我回答,我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我脸颊通红地望着老师,只见老师却用肯定的目光看着我。
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一口气就说出了正确答案,老师还投来了赞赏的目光。
自从那节课,我便打开了心灵的大门,开始认识更多的同学,与他们成为朋友。于是,我的成绩也渐渐地从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差生“进化”到了一位优秀的好学生,开始担任班级上的各种职位,老师开始信任我,同学也越来越相信我,从一个小小的值日生做到了一班之长。
“班级”这位好朋友,它就是一把钥匙,打开我内心的大门,让我战胜自己。
“团结”
每个班级都少不了最重要的一点――团结。
还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班级又教给了我“团结”。
“加油、加油、加油……”各种比赛正在热烈地进行,拉拉队员们不断发出鼓励的声音。
在各种运动上面,我们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记忆最深的是那一场滚铁环的比赛。
十名同学滚着铁环在操场上快速地奔跑,仅仅是那么一秒钟,我们班要赢了,但因一个小意外,我们输了。结束后,大家没有责怪那位同学,而是鼓励,说他是最棒的。
运动会在热闹的欢呼声中结束了,由于我们班在各项运动上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在这场运动会中获得了“团结班级”这一荣誉称号。
那一天班级教会了我团结。
……
班级这个好朋友,将会陪伴我们度过知识的旅途,直到我们走向成熟。
篇20:以我与成长话题七年级的作文
随着时代的发展,电脑,网络,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陌生了。但我记得自己第一次接触电脑时,还以为它只是个游戏机。
那是我九岁的时候,和爸爸到仁川舅舅家拜年。表哥带我去网吧,那里房间不大却坐了很多人,嘈杂的声音吸引着我凑到一台“电脑”前。屏幕画面中是一个战场,小小的飞机,坦克来来回回。表哥说,他们在玩一个叫“星际争霸”的游戏,问我会不会玩。我摇摇头。之后,我看到很多哥哥们在玩各种各样的游戏,一时间,我以为电脑就是游戏机。
三年级的时候,学校开设了计算机课程。通过学习,我才明白游戏只是电脑用途极小的一部分,电脑的功能是那么强大,以前的自己简直就是“并底之蛙”。慢慢的,我开始接触网络,知道了上网冲浪,社交软件聊天,网络资料库等等,我惊叹于网络的方便快捷,那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动动鼠标就可阅万卷书的感觉,真是太棒了!
从那以后,只要有机会上网,我就会查阅各种资料和搜索任课老师要我们看的书来看,疯狂地吸收各种知识,同时也增加自己在同学中“炫耀”的资本。此外,我还在老师的帮助下学会了制作电子贺卡,在教师节的时候送给老师们作为节日礼物。
体会上网的乐趣的同时,我也渐渐发现电脑加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为了防止自己沉迷进去,我总结了一些经验:首先,不要将网络或电子游戏当做一种精神寄托,而应该通过网络多学点有益的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开拓视野;其次,必须控制好上网时间,每次不能超过一小时,要不然会影响视力,对身体有害。如果能做到这些,我相信:在网络的帮助下,我一定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篇21:以我与成长话题七年级的作文
雏鹰渴望长大,伴着薄薄白云拥抱蓝天;鱼儿渴望长大,伴着涓涓细流闯荡大海;小苗渴望长大,伴着灿烂阳光眺望远山。我在心中也默默念着,快点长大,伴着点点成熟体验生活。
暑假到了,妈妈见我穿着小了点的短衫,说:“去买件新的吧“。我听了很是高兴,急忙穿上鞋,妈妈却停住了,她递给我一张纸票,”你需要去独自体验长大的过程,这次你自己去吧。”我顿时呆住了,虽然去商场的路线好走,没有多少马路,但自己独自去还是第一回。我撒着娇,妈妈一反常态地拉长了脸,视而不见。没办法,我只好接过钱走出家门。
走在马路上,树叶沙沙作响勾起我的回忆。
那天,同样也是沙沙的声音,却是在雨中,我和妈妈走出商店在大街上散步,两把小花伞流动在小巷里。我无意之中看见,路边,一株小花在无遮拦的雨中挣扎着想直起腰,可雨势对它来说太过猛烈,周围也空荡荡的,它娇小的身躯如何能经受过这场打击?我灵机一动,用手中的袋子为它做了一个“大棚”。我带着自豪感回到了家。雨渐渐小了,没了。
我发现窗户没关,急忙跑过去,观赏花被穿过窗的雨点打弯了叶子,此刻依然开得很艳丽。雨珠聚在花瓣里,被阳光照得七彩斑斓。我很疑惑,花儿经受雨的打击,为什么还能这样茁长成长?妈妈把我领到雨中遇见的小花旁,我给它遮风避雨的港湾虽在,但小花却因“港湾”把它保护得太紧而死亡。
妈妈看着垂头丧气的我,轻轻说:“成长中必须有一些磨难,你长大后会懂的。”如今,我回想起这件事,明白了妈妈所说的“一些磨难”,明白了成长的意义。是要去经历坎坷,面对困难,是要去亲身触摸,体验过程,在这其中长大。
微微凉风吹醒了我,我手中还紧攥着一张票,我大步走向商场,树上的知了欢快地叫着,仿佛在为我喝彩,蓝天衬着白云,仿佛在深沉的微笑。当我提着新买的衣服回到家中,妈妈笑了,说“你长大了”。
我在心中也默念着,经历了风雨,独自去体验,就这样慢慢成长。
篇22:以我与书为话题的作文
世上有这样一种东西:为了它,我可以在诱人的美味面前无数次咽下口水;为了它,我还可以对梦寐以求的玩具视而不见.
没错,它就是书.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整天捧着图画书在看。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见书上精美的图案,已经让我爱不释手了。
上小学的第一天起,课本就像一快磁石深深的吸引了我,那一幅幅漂亮的插图,一个个整齐的方块字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在最爱玩的年纪安静地坐下来看书,我常常一坐几个小时不动地方.。后来认识的字也逐渐多了。于是,中外寓言,童话故事自然而然的成了我的至爱话题作文 我与书作文话题作文 我与书作文。从《伊索寓言》,到《安徒生童话》,从《葫芦娃娃》到《打闹天宫》┄┄我读了不少凄美的故事,它们告诉了我人间的真善美。这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虽对于我没什么深刻的体会,但也能在朦胧中懂得一些道理。
因为我对书的着迷,所以很爱收集书。每当看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把它买下来,当你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心情,可以说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之后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跑进了路边的一个书店。在书店的书架上,我看到了一本《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那是老师曾在班上推荐过的书,说要是看到最好买一本。对于我这么爱书的人,却真的让我碰到了。我拿着这本书真是舍不得放手呀,翻开了几页,又翻到封底看看标价,哇,三十块钱,再翻翻几页,又漠漠自己口袋里那几块钱。三十块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钱,但对于一个小学生的我来说,三十块却已经很昂贵,三十块够我花好几星期的啦。我再次看看书的封面,它真的很美,可是,我摸摸自己的口袋,哪里够三十块钱呀。我不得不把它放回原处。在书店里转了一圈,雨还没有停,我又转回原来的地方,再次拿起《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再翻一翻……这次,那位售书员走过来,但她对我说的话让我一辈子都记得,“小朋友,你到底买不买,不买不要把书翻旧了。”我只好把书放下,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于是,我只好回家,虽然雨还没有全停,但我好像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我在想:等我以后有了钱,我把你的书店全买下。
我爱书,书让我体味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跟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不断感受到灵魂受到荡涤.毫不夸张的说,书的世界是天空是海洋,让我变成鸟儿自由的翱翔,变成鱼儿尽情的畅游.
感谢书,感谢有书相伴的日子.往后的岁月,我仍愿与书共同走过
篇23:读书与远行话题作文
读书可以领略作者传奇的历程和浪漫的抒情,可以贴近他们的心灵体验他们的人生,融入其中,可以与其一同呼吸,一起歌唱。
读书可以让心灵得到远行,我有过几次远行的经历,去过洛阳领略过龙门石窟沉重的历史风韵,也曾爬过华山目睹过神奇秀丽的自然风景,还曾到过上海看见过繁华璀璨的人类建筑,曾经跟随单位去过很多景点,浏览过很多名胜古迹,见识了外面的好山好水和美丽的景色。回来之后总感觉不如别人书中描述的精彩、真实。品味他人书写的旅游经历,仍让我的心跟着不停地跳动,想把没有用足迹去过的地方,在书中用心灵去体味,去远行。
我喜欢读历史方面的书籍,喜欢让心灵在时空中穿梭,不仅可以感受朝代的更迭,感触历史人物的精彩人生。更希望与他们有心灵上的碰撞,精神上的共鸣。
《论语》是一本经典之作,更是我的独爱。读《论语》让人幻想在茫茫古国,悠悠旧都,自由行走的心灵在历史的风雪得到洗礼,跟随夫子们的精神与人格执着着前行。但我却不敢靠近他们,在他们伟岸的身躯旁,我显得特别渺小,只好站在三尺之外,去聆听他们激荡人心的声音。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高呼。他的呼喊深深吸引我的脚步,并牢牢锁住我的灵魂,让我长久地站在他的面前,聆听他的教诲。“有朋自远方来,不易悦乎”、“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贻”、“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而学之,择其不善而改之”。
孔子一生奔波于诸侯各国,传播他的主张,虽然他的好多主张当时没有得到实现,但他仍积极奔走,让“仁政”的思想远播他国。孔子的思想不仅影响了他的三千学生,而且影响了后世的万代人们;不仅影响当代的社会,而且影响了后来不断更替的社会。
我还喜欢读诗歌,诗歌给人一种情怀,或浪漫、或洒脱、或悲愤、、、、、喜欢在诗人的情怀中驰骋,这样可以让心灵得到不同的灌溉。“碧云天,黄叶地,西风紧,北雁南飞”这种境地是我特别喜欢的,喜欢在这样的书海中领略自然的美景。常想跟着李白“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游山玩水,享受生存与欣赏大自然的快乐;也常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跟陶渊明探讨田园隐居生活的乐趣;还曾站在秦皇岛的大海边向往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曾感慨过“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杜甫的奔沛流离的一生。或许是经历的太多的风雨,才会有《兵车行》、《三史》、《三别》的精品作品的问世、流芳。
曾感慨过“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徐志摩的坎坷的感情经历。或许是有丰富的人生经历,才有那对爱情的执着,对爱理解的深沉。
时代在进步,心灵在不断行走,现代的各种各样的文章又深深的吸引着我,但杰出散文家的散文总会给我带来清新的空气,带来心灵的放松。
有人说过杰出的散文家的语言各具不同的语言风格:鲁迅的散文语言精练深邃,茅盾的散文语言细腻深刻,郭沫若的散文语言气势磅礴,巴金的散文语言朴素优美,朱自清的散文语言清新隽永,冰心的散文语言委婉明丽,孙犁的散文语言质朴,刘白羽的散文语言奔放,杨朔的散文语言精巧。何为的散文语言雅致。一些散文大家的语言,又常常因内容而异。如鲁迅的《纪念刘和珍君》的语言,锋利如匕首;《好的故事》的语言,绚丽如云锦;《风筝》的语言,凝重如深潭。
读不同的散文体味不同的语言风格,就好像跟不同的人在交流,得到的体味会更加深刻。
特别喜欢在闲暇时光,静坐在窗前,品着茶,读朱自清的文章。他的行文如涓涓流水,叮咚有声,如娓娓而谈,情真意切。语言简洁质朴,自然流畅,寥寥数语就可以描绘出生动的形象,勾勒出动人的场景,显示出深远的意境。尤其是他的《荷塘月色》会让你从没有见过荷花的人也会从感知世界中勾勒出一个美丽的池塘荷花景。
喜欢爬长城,喜欢站在历史的身上,让心灵在过往中凝思、沉淀。然后再读余秋雨的散文,你会在《都江堰》中看到对“长城”的议论,会让你想象到长城上狼烟四起,民族斗争的惨烈,想象到中华民族融合过程中的曲折历程,就不难触摸到作者那颗希望中华民族走出封闭与落后,走向繁荣与强大的赤诚滚烫的心。
读书让心灵得以远行,从古到今,虽然不容易走进作者的内心,但我从不在他的世界中掠过。虽然没有脚步远行的汗水味道,也不如亲自体验的深刻,但从中都会得到一种收获,一种汲取他人经验和教训的收获,一种欣赏他人心旅历程感悟的收获,一种从中净化心灵的收获。收获不论多少,我都视如珍宝。
读书让心灵远行,也是让自己的人生在远行。
篇24:以我爱读书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书,是一台阶梯,让我们进步;书,是良师益友,让我们得到帮助;书,是一杯美味的茶,让我们嘻嘻品味;书,是一只小船,带我们走进知识的海洋;书,是……
小时候的我,总是对书爱不释手,最爱看童话书,以为那是最好看的,那时的我还认识不了几个字。每一次,翻开童话书,我就会进入一个梦幻般的世界。我会随着《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进入她的世界,当继母不让灰姑娘去参加舞会并故意设法刁难她时,我真想把灰姑娘的继母赶走。当灰姑娘成了王妃是,我为她感到庆幸。当白雪公主被妒忌心强的继母毒死后,我恨不得把后母也毒死,谁让她要毒死白雪公主。当白雪公主收获自己的爱情时,我为她感到开心。我还会随着《安徒生童话》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内心世界,我会感受到这个故事的凄美,感受到小女孩的可怜。我会走进海的女儿的内心世界,去感受,去体会海的女儿的善良,美丽。当海的女儿发现王子不爱她时,我为她感到悲哀。当海的女儿升到空中,变成仙女时,我为她感到高兴。我也会走进丑小鸭的世界,当丑小鸭被其它的姐妹嘲笑时,我真钻进丑小鸭的世界,为它打抱不平。当丑小鸭变成美丽的白天鹅时,我为它感到高兴。我还会走进皇帝的新装里,看看那两个骗子是怎样骗别人的,皇帝怎么也上了当?为什么没有人指出来?皇帝怎么也这么听骗子的?我为这些人感到可悲。
在我8岁时我已脱离童话书,开始看《十万个为什么》我从《十万个为什么》里知道了许多知识比如:我原本以为是鲨鱼都吃人,350种鲨鱼都狠凶恶,都会吃人,我错了,在众多鲨鱼中只有大白鲨、大青鲨、锯齿鲨、斜齿鲨等凶猛的鲨鱼,才会吃人、攻击人。原来,在这里有这么大的学问。
现在,我已渐渐长大,都看名人写的东西,比如《少女香》比如《童年》比如《爱的教育》比如《名人故事》知道吗?名人故事中的安徒生就差一点成了歌唱家,而毁灭这一切的就是一场大病,所以安徒生才会全身心的投入到写作中去。这多么不可思议,我还以为安徒生原本就喜爱写作呢!
啊!读书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啊!书,你是良师益友帮助我;书,你是一只小船带我走进知识的海洋;书,你是一盆花让我欣赏。
篇25:小学生以我为读书而快乐为话题作文
我喜欢在夜深人静时,手捧一本杨红缨的小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亲近她的灵魂,读懂她那颗温柔、善良的心。
我喜欢在晴天的早晨,坐在草地上,读李白那独居豪放风格和奇特的想象力的诗歌:“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我敬佩杜甫的忧国忧民的心:“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诗人将遭受安史之乱的唐朝描绘的栩栩如生,表达了他对祖国命运的关注。
我喜欢在阳光明媚的中午,在树阴下,看一看马克?;吐温那情节曲折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小说中出人意料的结局紧紧的扣住了我的心,使我身心愉快。
读书真快乐!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自利。
读书真快乐,它让足不出户的我欣赏到小桥人家,大漠孤烟。江河落日,它让我穿越历史的隧道,看楚汉之争,火烧赤壁……
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朋友可能离去,书却是最忠诚的伙伴,时光不断流逝,阅读却让我们永葆青春!
篇26:以我爱读书为话题的英语作文
Many people consider gold and silver as the most valuable things. They like these things more than anything else. I, on the contrary, put reading books first in the world.
The old saying, “to open a book is always beneficial”, sufficiently shows how good it is to read a book. Books are our friends, which introduce us to different kinds of knowledge and lead us to the road of greatness. They increase our knowledge, enlarge our experience, strengthen our character and do many other things which we might otherwise have failed to do.
Yet our life is limited and the knowledge is boundless. Therefore, we must make the best use of our time to read more books, thus to obtain more knowledge.
篇27:以我与大学为话题的作文题目
来这之前,我幻想过很多次,幻想着这里的生活,幻想这里的风景。
直到有一天,我真正来到这里……
高中的时候,常听老师讲起大学的生活,轻松、自由、天堂般的生活。可来到这里之后,我们才知道,原来老师说的话不全是真的。看到课程表上密麻的课程,那一刻,我们真的凌乱了。试问,自由呢?轻松呢?怪我们妄想天堂般的生活,要知道,天堂不是我们能呆的地方啊。
尽管多了些忙碌,多了些让人苦恼的课程,但是我仍然觉得大学生活有滋有味。忙中偷闲,我觉得这样的日子才更加充实有趣。
干净整洁的宿舍,是我们温馨的小窝,这里有我们一起说的玩笑话,记下了我们犯傻的时光,有哭也有笑,点点滴滴,都将是我们最后宝贵的回忆。我们认识时间不长,彼此间却早已难分难舍。
偶尔周末,我们会出去一起玩,疯疯癫癫地浪一次。逛商场,买小吃,看夜景……然后累得软趴趴的,提一堆东西拼命地往回跑,生怕被宿管阿姨关在门外。
我们有相同的习惯,我们都喜欢赖床不起。我们也有相同的埋怨,为什么作业那么多?为什么天天满课?为什么还要做早操?为什么不能多睡一会……
其实,我们很喜欢大学生活,如果天天没有那么多的专业课,如果不用每天担心快要花完的钱,那我相信,我们会爱上这里的生活。可是,如果这样,生活该有多无趣呢?人生的意义不就在于为自己的目标而忙碌,与生活中的挫折困难作斗争吗?
这里有安静的林荫小道,有美丽的樱花、春季到来时花香四溢,还有宽阔的操场,小桥,喷泉,凉亭,假山,湖泊,鹅卵石铺满的石子路……
这里,人美,景美。
闲暇时间,泡上一杯凉茶,漫步在安静的石子路上,该是怎样的惬意。上课累了,就坐在凉亭里,闭上眼睛,静静地听一听水流,放送自己疲惫的身心。
这里就是我的大学,或许这里的景不是最美的,或许这里的生活不是最惬意的,但是这里是我最爱的地方。
我的大学,我的家。
篇28:以我与大学为话题的作文题目
“尔来愈自励,日读易一过,勉终大学功,吾道要负荷。”大学是每个学生心中的“埃菲尔铁塔”,我曾无数次的憧憬过大学的美丽优雅,无数次的幻想过大学生活的丰富多彩。大学,已成为我心中闪耀着的圣地。
清华大学是我最大的梦想。那是一个多美的乐园啊!看,荷花池,满是蜻蜓飞来飞去。一朵朵荷花在夏日里争先恐后的开放,与群花比美。秋天的枫树林,更是迷人。风也纷纷落下,落到了枯燥的地方,给地面上增添不少情趣,走在枫叶“地毯”上是多么的心旷神怡,多么浪漫,多么的宁静。一切烦恼、不愉快统统烟消云散。
在校园中有一片小湖,湖水清澈见底,如一块碧玉镶嵌在校园里。湖中还有一个小亭子,同学们可以在亭中看书、赏景。亭顶的雕刻精美别致,复古的石凳更是美不可言。湖边种着两排咏柳,清风拂过,柳条在空中飞舞,舞走了冬天刺骨的寒风,舞走了夏日当空的炎热。
在这美景簇拥下的教学楼,是学校的灵魂处所。他的周围种满了花草,黄黄的墙面带着一种复古气息于时尚相互合的气息。宿舍更是校园一道别有意义的风景。宿舍有许许多多的窗子,藤蔓从土地中慢慢延伸上来,把宿舍包裹起来,只露出窗子。像一颗颗绿色的宝石,绿叶上还带着星星点点的小紫花,显得格外温暖。不同系,教学楼的风格也不同。如美术系,到处都是同学们的作品,不同的画,不同的风格,就连墙上也躲不了被画的结果。
校园中当然少不了丰富的活动:化妆舞会、零食晚会、游泳舞会等。同学们个个放下了学习,在活动中彼此认识,在活动中放松。不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只有有活力的校园才会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天地。
我走在校园的“光明大道”上,心中的激动难以形容,如同火山爆发一般。我拿着文科书缓缓走向教室,教室大的惊人,坐在中间,顿时发现自己很渺小。老师滔滔不绝的讲着精彩的课,同学们更畅游在书中。听完老师的精彩课堂,我捧着书与好朋友、好哥们一起去喝下午茶,在夏日时喝一杯冷饮,多么凉爽。下午茶过后,朋友们结伴去打篮球、逛街。晚上,学校十分多活动,每个晚上都有。同学们放开心中的一切,不再想着烦恼与不安,在音乐中快乐玩耍,放飞自我。
大学,是一个快乐的乐园;是一个崛起的地方,是一个未知的旅程。只有努力,只有勤学苦练,大学的校门才会为我们打开。多姿多彩的清华大学,等着我吧!
篇29:以我与大学为话题的作文题目
传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关于大学的梦,高考来临,我的大学梦也来了。
我出生在一个不属于书香门第的农村家庭。自小便没有受到过浓郁的文化熏陶,所以我身上总会涣发出一股农村“野小孩”的味道,或许,正因如此我依然拥有“狂野”的精力,整天都会蹦蹦跳跳的,很少能聚精会神地学起习来。成绩当然也不为理想了。
父母是农村人,我也是!所以,我被父母寄予了厚望,那是因为传统的农村家庭中的长辈们都希望儿女成龙成凤,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能状元及第,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能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大学还在远方,梦也在,要背上那等包袱向远方走去,的确,有点困难。但我咬紧牙关向远方走去,要知道,没有梦想也就无必要远方了!
大学曾与我擦肩而过,就像是梦,只从我脑海中掠过,不肯驻下脚步;就像流水,只从我指尖流过,想抓却怎么也抓不住!大学成为了我的梦,美丽羞涩的梦。我多么渴望触摸一下她那美丽的脸庞啊!
其实这样的梦早在我读小学的时间,就像枝头上的春芽,每刻都迸发着生机……
第一“尝”到大学的味道是在五年级暑假。我们一家住在父亲工地附件的小平房里,六月的天,是太阳压迫我们的日子。父亲每天都是汗流浃背地回来,我知道,那汗水浸湿的衣裳就是父亲沉沉的爱,因为我懂得,所以要回报……
在那里,最值得我们高兴的是,我们居住的地方离负有盛名的中山大学很近,仅几步之遥。所以,父亲会常带我到这个酷似“避暑山庄”的大学来休闲避暑,说是先尝尝大学的味道。第一次,看到这个宏伟的大学,也算让我尝到了大学的味道!这里弥漫着沁人心脾的气味!那天,我头一回尝到大学的味道,尝得让我留连忘返!当傍晚的余晖照在身上时,父亲才提醒我,该回去了!走在路上,我才发现,我是那般依依不舍,那般地眷恋!我多么希望那就是我的摇篮,可以让我安然地入睡……
有一回,我和父亲看到了这儿的学生们毕业的一幕,我见到他们都戴着高高的学士帽在那儿雀跃着。父亲口中溜出了几句话,要是你能从这儿毕业该多好啊!我也不枉此生的艰辛了……
望着父亲,我点点头,可以算是默认了吧!可那时不知天高地厚的我并不知道通往这所学校的路有多远,须要走多么久!我只相信只要有目标,通过努力就能实现!我不知道就这样的一个点头,需要背负多大的责任。我只知道,父亲有个这样的“结”,我也有!我要尽自己的力量去解开这样的结!
可事情的发展总是曲折的,而我的能力与潜力也是有限的。父亲和我的“中大结”自然而然地开了!但不是解开,是用刀子将这个结摘除!第一次高考的实践证明,中大,太远了。父亲也淡然地看待这个问题。就这样,“中大结”转变为了“大学结”…
我依然向往着大学,我依然坚信,高考之后,我的大学梦离我就不再遥远。大学,我来了!
篇30:以我与书交朋友为话题的作文
我看了很多好书,那些好书很难符合我的胃口。而我最近看的一本《秘密花园》却让我喜爱不已。
这本书主要记叙了一直生活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玛丽从小缺少父母关爱,十分倔强,蛮横霸道。在一场霍乱中失去父母,只好投奔姑父克拉文先生。克拉文先生的米赛尔斯威特庄园,是个奇怪的地方。一百间上锁的房间、夜里的号哭声、十年被封闭的花园……玛丽要去探索这其中的奥秘。玛丽发现一百间房间并不是全部锁上;哭声来自克拉文先生的独生子柯林,那个歇斯底里,认为自己快要死的男孩;最后找到了花园的钥匙,进入了花园。乡村男孩狄肯成为了玛丽和柯林的朋友,他们在秘密花园里玩耍嬉戏;和狄肯的动物玩耍;柯林学着走路,并且信心十足。最后一切都变了,大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本书时而令人惊心动魄,时而让人感动无比。故事情节一波三折,一环套一环,让人越看越想看。柯林学会走路让人难以置信,而他们玩耍时发出的声音太大让花匠发现时更是令人惊心动魄。这本书让孩子们看了会感觉到动植物界无穷的乐趣;大人们看了会回想起自己童年的乐趣。
我很喜欢这本书,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希望你也能看看这本令人受益匪浅的《秘密花园》。
★ 我与书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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