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时间:2022-10-17 08:14:10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集锦19篇)由网友“稻花香里说丰年”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篇2: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七年级读后感:《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读后感《七年级读后感:《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

篇3: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 ,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篇4: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篇5: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 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篇6: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朱德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篇7: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篇8: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xx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平息之后(乡愁总是会平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篇9: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像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篇10: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近缓缓送来。

篇11: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平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篇12: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篇1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人在这社会中,竞争太大,从而每个人都在加快自己的脚步,因此,谁还会记得放松自己?别说是对大自然的花草微笑,就连对身边的朋友微笑也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人总是这样。

其实在我们忙碌时,也应空下一个时间”回过头“去忆往事。像是去回顾幼稚但又是欢乐的童年,像是一次游行,哪怕是一件无趣的事情,起码能放松自己,告诉自己其实并不用这么努力的去打拼,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只可惜,茫茫人海只有少数人会这么做,大家努力向”工作狂“靠近,学习。在他们的词海中,”放松“离他们太遥远,太陌生了。

会有这么些时侯,人的脚步比汽车轮子转的还要快,但汽车总还有休息的时刻,人的脚步确实没有尽头的。每到那个我们觉得自己到达自己的原先目标时,却在仅离他一步之远时,把他又拿到了一个遥远,在原地看不到的地方。我身边的大多数人都是,包括我的一些同学。而我总是不理解他们的做法,大家总说”上吊也要喘口气“,可从现在大家快速且匆忙的脚步看来,应该是一口气都没喘好吧!

在生活中,我更希望我是一只乌龟,他的步伐虽慢,但他最终还是超过了兔子。妈妈也总是说我会享受,我其实并不是在享受,我只是觉得当我们走得太快的时候,身边美丽的风景往往会被我们忽略掉,却无法用心去感受,无法去领悟其中的真谛。

所以,轻放慢你的脚步,适当的休息一下,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发现社会中的美。有时一个无意间的回眸也可以让你有所收获。但请不要给自己按上螺旋桨,尽管这样能让你争到领头的位置,但你会失去更多更美好的事物。有时旅途并不在目的地,而是旅途中的随便一景。

篇1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风中,大树被吹得倾斜了起来,枝干,树叶被风交织在一起,左右摇晃着。像是一个头顶水桶的人在众人推搡下努力地维持着平衡。是由于头顶的重量吧。我从未看见过一棵光秃的树在大风里东倒西歪的样子。

因为身上的重量是必须承担的,所以树只能选择像一个孕妇般被公车中的众手推搡着,而那胎儿是她无法割舍的,她只能选择承担。

树的叶子并不全在秋天落,有的叶子,因为还未成熟,因为依恋,因为不懂得落叶归根的道理,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以继续待在树上,不肯落下。

是出于担心树会由于叶子的重量而抵挡不住冬天的狂风吧。深秋初冬,几个大汉抱着电锯到了树上,摁开了按钮,”~~“。我关上了窗。

第二天,树似乎在一夜之间秃光了。树下是一堆干巴的叶和枝干。我拾起一片,这叶子好像一个畸形的婴儿,在肚子里还未开始生命便匆匆结束了。叶片奇异地扭曲着从指缝间滑落被鞋子踏成了扁平的尸体标本。

那树不再像夏天一样的招摇,即使风再大也只能从光秃粗糙的树干间带走几声”哗哗“。因为只有它一个人,所以毫无顾忌。也许之前的摇摆不定是因为对身边的别人有所顾虑,所以才不肯轻易挺直身躯迎战敌人而是摇摆着借以缓冲对叶子们的伤害吧。

如果没有了令自己担心关爱的人,也就不会再担心任何伤害了吧。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那么什么伤害也就都无所谓了吧。因为相信自己可以从容面对敌人的刀片,却无法容忍敌人伤害自己身边的人。孤独是无法攻破的外衣,无法打败孤独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放开对身边人的担心而勇敢上前面对对自己的伤害并加倍反击。或是说他们没有了别人对自己的依赖,便不再那样重视自己所受的伤了。一个不重视伤害而只管进攻的人有怎么能轻易打败呢?

篇15: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点茫然,看不懂读者要表达的意思,有时候甚至觉得有点语无伦次,看得”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读着读着牵出了我深深的乡愁,对于生我养我的村庄,无论离开了多久,那里依然是我的根,由于刚回家探亲回来,思绪还未完全回到现实中来。读了此书使得人心更静、乡情更浓、思念更切。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即使如此,他依然不舍得离开这片土地,对远在他乡奔波的我来说,村庄里有我美好的回忆,那里的物自然和谐,那里的人热情慷慨,相比作者来说在村庄我有着甚于他的幸福。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村庄生活是苦的`,也是甜的,我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深深的懂得农民的艰辛与无奈,那时候我们就无比羡慕生活在都市里人儿,向往着他们光鲜亮丽的生活。等我们长大了,一脚踏进繁华都市以后,与我们想象的生活大相径庭,此时的我无比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的空气,然而为了生活中的无可奈何,我们依然在远方奔波,做不到作者那种隐于世的豁达,尤其是在远在他乡读这本书的时候,寂寞孤独之感常常催人泪下。

《最美还是我们新疆》这首歌被无数的新疆朋友所熟知,无论他们走向何方,这里依然是他们最大的牵挂。就在暴恐份子张狂破坏他们家园的时候,无数的仁人志士即使远在他方,他们也通过各种渠道来发声亮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这就是”家“的力量。

我来到新疆已有四年多的光景,我作为一名”三支一扶“志愿者来到新疆,起初我以为我要去的团场是贫困而又杂乱的,住土坯房,每晚与老鼠共眠,落脚之后发现这的优雅舒适远超我的想象。尔后辗转考取乡上的公务员,这里有宽敞明亮的办公楼,有温馨舒适的干部周转房,有着整齐如一的安居富民房,还有人人向往的大别墅……谈起来疆之前心中所想的新疆与现实中的新疆不自觉的自己就成了话痨,如果让百姓去谈新疆变化那更是数不胜数。

在刘亮程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书中这样写道:”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作者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在如今快节奏的繁忙生活中,人心变的较为浮躁不安,这时候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他那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灵。在心情烦躁时不妨找一个僻静的角落读一读这本书,偶尔闭上双眼静悄悄的呆在刘亮程的身边以刘亮程的角度去看黄沙梁,而我们看到的画面中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作者刘亮程,这时候的我们就像书中所说”我在偷窥冯四时,肯定有很多双眼睛已暗暗观察了我很多年“.这种视觉角度犹如观看”戏中戏"给人以更加奇妙的新鲜感。在品尝寂寞的同时,寻找读书的乐趣。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16:《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00字精选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00字

篇17:关于《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00字精选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牲、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激的爱,令我固执地近乎沉湎地偏激地接受。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不能理解,何以如此反现代性的退步的潮流取向,竟能令我如此心弛神往,及至疯狂地追求。 直到有一天,我重读此书时瞥到《寒风吹彻》一文,终于在童年的梦想和现实的沉伦中寻到了一条沟通的悬桥——尽管它是那么悲悯: ——————————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我围抱着火炉,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 真的长大了,童年时不懂的一些事一些人,终于也慢慢地懂了。其实无论是《一个人的村庄》的新疆火炉,还是我和我母亲的高邮咸蛋,一旦入了内心,大抵都是一样的。 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遇到过一册纯粹感动我的书。一直到不久前,听闻郭小橹的小说《我心中的石头镇》入围xx年英国“独立报外国小说奖”的六人决选名单。于是找来细看,于是再次不由自主地陷入狂爱。 共鸣的产生有时未必非得境遇相似。她的萧索的悲凉的乡土,她的孤独的恐惧的童年,她的“咸得连鱼眼睛都能喝两碗粥” 的鳗鱼鲞;我的清新的模糊的乡土,我的温暖的惬意的童年,我的“鲜得连蛋中油都能炒两盘菜”的咸鸭蛋。闭上眼睛,我和她竟然似一模一样的儿时岁月。 我固执地以为,只有将城市与乡村同时融入生命和血液中的人,才能体味到溪流之与瀚洋,夏蝉之与冬梅的不同的满足的快感。可惜这种都市和乡土的血肉相连的美丽,现今的孩子都无缘会到了。 其实我亦看过郭小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芬芳的三十七度二》——只是随意地匆匆掠过——大行其到的“小资”文学,虽然我也爱读,却总是有意无意地强迫自己与之“划清界限”——许是因为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吧。 就像我的前一个自然段那样,四个短句分别用三个破折号连接,两两互为补充,三三互为呼应。其实生命中的故事,大概也是如此。昨天发生的事,会对今天产生影响;而对明天产生影响的今天的事,其实只是连接昨天和明天的故事中的驿站而已。 我又不知不觉地故作深沉了,但总会有人能读懂——我想。 在李寿全的《我的志愿》以后不久,我听到了《散步在清晨里》,旋律优美而恬静,就像童年的生活一样简单。我至今说不上这首歌的原唱者是谁,只是一如既往的喜欢。 和摩天大厦比起来,我更喜欢乡村田园;和r&b比起来,我更喜欢民谣流域。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本身就是一个与现代都市格格不入的人?没有人可以告诉我。 夜深人静的时候,每每细想于此便徒生感慨。自以为是地将其“升格”为“哲学范畴”的问题,醒来却免不了一场哑然失笑。 今年是二零零五年,算起来,康德逝世距今已是两百零一年。只是他在二百多年前所定义的“哲学概念”,今日看来仍然是那般的深入我周身的血脉和骨髓。 —————————— 人既不能忍受一个没有价值的世界,也不满足于他所面对的现实,所以他需要一个理想的世界作为现实世界的补充和超越,并且以之作为他生存的根基和目标,哲学便应运而生。 我是在试图寻找这样一片理想世界,并籍此摆脱现实中的不安与不满吗? 我不知道。 尼采也早在一百零五年前离我们远去了,可是他的反现代,他的与启蒙的极端对立,他的义无反顾甚至是崇尚唯心的个人主义,每一样都是那样深入我心。我惶恐我迷惑,对自由的疯狂崇拜,仅仅是我个人的叛逆,还是我们这一代人共有的思维革命? 这是悲哀?亦是无奈? 或者只是——必历的阶段。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00字

篇18: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优秀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19: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优秀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牲、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激的爱,令我固执地近乎沉湎地偏激地接受。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不能理解,何以如此反现代性的退步的潮流取向,竟能令我如此心弛神往,及至疯狂地追求。 直到有一天,我重读此书时瞥到《寒风吹彻》一文,终于在童年的梦想和现实的沉伦中寻到了一条沟通的悬桥——尽管它是那么悲悯: ——————————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我围抱着火炉,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 真的长大了,童年时不懂的一些事一些人,终于也慢慢地懂了。其实无论是《一个人的村庄》的新疆火炉,还是我和我母亲的高邮咸蛋,一旦入了内心,大抵都是一样的。 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遇到过一册纯粹感动我的书。一直到不久前,听闻郭小橹的小说《我心中的石头镇》入围2017年英国“独立报外国小说奖”的六人决选名单。于是找来细看,于是再次不由自主地陷入狂爱。 共鸣的产生有时未必非得境遇相似。她的萧索的悲凉的乡土,她的孤独的恐惧的童年,她的“咸得连鱼眼睛都能喝两碗粥” 的鳗鱼鲞;我的清新的模糊的乡土,我的温暖的惬意的童年,我的“鲜得连蛋中油都能炒两盘菜”的咸鸭蛋。闭上眼睛,我和她竟然似一模一样的儿时岁月。 我固执地以为,只有将城市与乡村同时融入生命和血液中的人,才能体味到溪流之与瀚洋,夏蝉之与冬梅的不同的满足的快感。可惜这种都市和乡土的血肉相连的美丽,现今的孩子都无缘会到了。 其实我亦看过郭小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芬芳的三十七度二》——只是随意地匆匆掠过——大行其到的“小资”文学,虽然我也爱读,却总是有意无意地强迫自己与之“划清界限”——许是因为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吧。 就像我的前一个自然段那样,四个短句分别用三个破折号连接,两两互为补充,三三互为呼应。其实生命中的故事,大概也是如此。昨天发生的事,会对今天产生影响;而对明天产生影响的今天的事,其实只是连接昨天和明天的故事中的驿站而已。 我又不知不觉地故作深沉了,但总会有人能读懂——我想。 在李寿全的《我的志愿》以后不久,我听到了《散步在清晨里》,旋律优美而恬静,就像童年的生活一样简单。我至今说不上这首歌的原唱者是谁,只是一如既往的喜欢。 和摩天大厦比起来,我更喜欢乡村田园;和r&b比起来,我更喜欢民谣流域。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本身就是一个与现代都市格格不入的人?没有人可以告诉我。 夜深人静的时候,每每细想于此便徒生感慨。自以为是地将其“升格”为“哲学范畴”的问题,醒来却免不了一场哑然失笑。 今年是二零零五年,算起来,康德逝世距今已是两百零一年。只是他在二百多年前所定义的“哲学概念”,今日看来仍然是那般的深入我周身的血脉和骨髓。 —————————— 人既不能忍受一个没有价值的世界,也不满足于他所面对的现实,所以他需要一个理想的世界作为现实世界的补充和超越,并且以之作为他生存的根基和目标,哲学便应运而生。 我是在试图寻找这样一片理想世界,并籍此摆脱现实中的不安与不满吗? 我不知道。 尼采也早在一百零五年前离我们远去了,可是他的反现代,他的与启蒙的极端对立,他的义无反顾甚至是崇尚唯心的个人主义,每一样都是那样深入我心。我惶恐我迷惑,对自由的疯狂崇拜,仅仅是我个人的叛逆,还是我们这一代人共有的思维革命? 这是悲哀?亦是无奈? 或者只是——必历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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