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技术专利保护为题的优秀论文(集锦16篇)由网友“哆哆哆”投稿提供,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基因技术专利保护为题的优秀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基因技术专利保护为题的优秀论文
基因技术专利保护为题的优秀论文
[摘 要]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问题是继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之后各国知识产权界所面临的又一个焦点。从基因技术及其商业价值、基因是发明还是发现、基因技术专利保护有没有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共秩序这几个主要方面考察,应该给予基因技术以专利保护。基因技术保护的客体是基因序列、基因技术方法、转基因生物和生物类物质。但是,给予专利保护的基因技术必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实质条件。
[关键词]基因技术 可专利性 客体 专利条件
然而,基因技术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基础知识,再加上基因技术所体现的技术成果是自然生物或生物制品,将会涉及到复杂的伦理道德、公共秩序等社会问题,故而对基因技术的专利法律保护一直存在着争议[1](p.106)。本文以基因技术专利保护的可行性研究和为切入点,通过借鉴国外在基因技术专利保护上成功的立法和判例,同时结合我国在基因技术产业的实践情况,对我国基因技术专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析或提出立法建议,以期使我国基因技术专利保护更加完善、合理,使之与蒸蒸日上的基因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现状相适应。
一、基因技术专利保护的可行性研究
生物的性状特征是由生物的遗传基因所决定的,而生物技术成果又建立在生物自然属性和生物自我繁衍基础之上。那么,建立在生物自身和生物的自我繁衍特征基础上的基因技术成果,是否可以像其他技术成果一样采用专利法律的形式给予其保护呢?
对于基因技术的可专利性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应从基因技术及其商业价值、基因是发明还是发现、基因技术专利保护有没有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共秩序这几个主要方面加以综合考察。
(一)基因技术及其商业价值——给予基因专利保护的产业政策理由
遗传基因本身是在生物适应环境生存和物种进化的自然发展过程中逐渐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进一步的生物性状特征的改变。然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基因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已日趋成熟。通过基因技术,利用内切限制酶和DNA连接酶等的作用,把来自不同生物的外源DNA插入到载体分子上,按照人们所预期的设想重新组合新的生物。这样,以杂交、栽培为主要手段的传统生物工程技术因周期长、不确定性等原因而逐渐被快捷、稳定性强的以基因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所替代,并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基因技术是生物技术领域中较为前沿的基础理论知识,再加上其严密的技术要求和广阔的商业前景,使得基因技术成为当今全球经济中高度集中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的工业之一,而且为了能在基因技术领域获得有创新的技术成果,所投入的成本往往比较大。因此,基因技术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领域,需要一个能有效地鼓励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而专利则正是为这一目的而设立的制度。专利是通过赋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发明创造的专有使用权,从而给发明者所做的发明创造对其投入的一定回报,以换取发明创造的智力成果向全社会公开。如果授予基因技术以专利保护,就能够吸引开发所需要的大量投资,反之,基因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就很少会让投资者有动力进行冒险,基因技术的发展就会滞缓,许多能给人类社会带来益处的产品、方法等就可能无法按我们预期的目标实现。
由此看来,在是否给予基因技术专利保护问题上应充分地考虑基因技术产业的特点及其商业价值,借鉴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基因技术产业发展和基因技术专利保护的成功经验,把基因技术专利保护作为执行生物技术产业政策的有效工具,以有利于调动企业和投资者研究和开发基因技术的积极性,大大地促进对基因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发展。
(二)基因工程技术领域中的科学发现与发明之争
世界各国的专利法都规定了只有发明才能被授予专利权,而科学发现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在考虑能否对分离出的基因申请专利权时,首先所面临的问题是:该分离出的基因是属于对已经存在基因的科学发现还是属于基因技术上的发明?如果被分离出的基因被认定为是属于科学发现,那是否也同样依据各国专利法所普遍采用的原则将被分离的基因排除在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之外?
随着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在基因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商业化的过程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创新和发现紧密结合型的全新技术领域已经出现。笔者认为,我们应该从区分发明与科学发现的深层次原因上来分析基因技术是否能采用专利法律形式保护。专利法上对发明与发现两者加以区分并把发现排斥在专利保护范围,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专利保护的客体是能通过产业化应用的方式制造出来。为了适应以基因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不能用传统科学理论的眼光来片面地强调科学发现,如果某项研究活动的结果能够适合于工业上的应用,则该结果具有工业上的应用性而被视为“发明”;反之则视为“发现”。目前,在基因技术领域中,某一功能基因的发现、分离并应用于产业上已经是基因技术研究和基因技术产业的主要领域之一。
(三)基因技术的可专利性与社会伦理道德、公共政策
由于大多数基因技术成果与人类的食品、生存环境和自身的身体健康等都息息相关,这自然使得基因技术寻求专利保护时面临更多的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共秩序方面的质疑。因此,社会的伦理道德和公共秩序也就成了人们考虑是否授予基因技术以专利权的主要因素之一。
1.基因技术的可专利性与社会伦理道德。
基因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改变生物体的生命性状,从而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基因技术在给人类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会产生诸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对人体基因申请专利方面,更是引起了人们对人类基因申请专利上的社会伦理道德争论。自人类基因组计划在全球引发轰动效应后,许多人从科技法律伦理以及生命哲学的宏观高度来探讨对人体基因可否申请专利。许多社会伦理学家认为,授予基因专利后,身体中含有该基因的每一个人都被控告侵犯了专利权,从而被专利权人所控制,失去了人身自由,实质上沦为奴隶,破坏人类长久以来所期望建立的团结友爱的社会理想,这也是有违社会发展的历史与趋势的[2].上述观点存在着对专利权权利内涵的误解。因为专利权的专有性,主要是通过禁止他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实施专利的行为,并不排除他人对享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合理使用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强制使用;同时专利的专有权是一定期限内的.权利,而不是长期的垄断性权利;另外,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权以后还会受到国家其他法律的限制。因此,从专利权利的内涵和专利制度本身的目的来看,专利制度并不会限制科学家利用先进的技术进行科学研究和阻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也不会限制人身自由,它仅仅限制为了生产经营为目的而进行的实施专利技术行为,恰恰相反,专利制度可以通过申请专利而促进技术情报的提前公开和限制新技术的滥用,而不至于重复研究浪费社会资源和违反伦理道德。
但是,如果允许对人体的基因授予专利,而认可克隆人等诸如此类的科技发明,那将为社会公众所不能接受,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也需考虑到对某些领域授予基因专利会影响到法律所要求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人类基因申请专利的发明应该是除了人类生殖细胞系列和人体本身之外的,从人体中分离得到的产品,包括人体器官基因、某一特定功能的基因序列单位等。
2.基因技术的可专利性与公共秩序。
二、基因技术中的专利客体
基因技术从研究到产业应用只是近几十年的事,尽管人们对基因技术上是否可以采用专利法律给予保护或在多大的范围内对基因技术给予专利法律保护还存在着诸多的争议,但随着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基因技术在产业应用上的不断加强,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对一些基因技术领域采用专利法律保护,并且对基因技术采用专利法律保护的领域正逐步拓宽。美国在1984年最高法院做出具有历史意义的戴孟德诉查克热巴提案的判决中开创了对人工遗传工程的自然产物——细菌本身给予了专利法律保护的先河(注:1984年,美国最高法院对该案的判决在美国专利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该案的焦点是人工微生物是否是属于可取得专利权的主题。通过该案对人工遗传工程的细菌授予专利权,将专利的主题扩展到了“包括阳光下人造的任何东西”具体参见张乃根编著的《美国专利法判例选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6页。),并在其后的多起判例逐渐地拓宽了在基因技术领域的专利法律保护范围。
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7月6日通过并于197月30日生效的《关于生物技术发明的法律保护指令》[4]中也对诸多领域基因技术专利法律保护做出了规定。借鉴这些国家比较成熟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判例,并结合我国的基因技术研究和产业应用实践,笔者认为基因技术的专利客体主要有四种(注:传统发明专利可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用途发明三种,由于其涉及独特的自然、生命特性,而对基因技术的专利客体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做出了多种不同的分类。本文对基因技术的专利客体,拟基于传统发明专利基础之上分为基因序列本身专利、基因方法专利、转基因微生物和动植物专利、生物类制品专利四种。而对于基因芯片技术专利由于其是基因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结合,且世界各国对基因芯片技术申请专利权一般不存在争议,故本文未将其列入讨论。)。
(一)基因序列单位
基因序列单位可否纳入基因技术专利客体,是人们争论最为激烈的一个基础性命题。基因序列通常是生物技术领域中的科研人员在对自然存在的生物体进行研究时发现的,然后通过进一步的试验从生物体中分离出来。接下来,被分离出的基因就可以移植入其他载体中用以控制某些特殊蛋白质的表达过程,从而实现人们的各种产业或医疗目的[5](p.250)。因此,对基因序列单位的可专利性这一基础性的命题上能否作出科学、合理的界定,将直接影响到基因技术这一新兴科学的发展。
笔者认为,基因序列单位是否是专利客体的问题上要进一步分析专利法中将科学发现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的深层次原因,不能把基因技术中“发明”与“发现”简单地混同于传统技术领域中的区分方式,而不对基因技术特殊性仔细地分析。实质上基因作为一种遗传信息的载体物质,是核酸分子,应该是属于生物化学物质,可以对基因序列专利当作化学物质而作类似的解释。而目前我国专利法对于从自然界中找到的天然状态存在化学物质,如果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授予专利[6](p.240),那对我国对基因的保护也可以作类似的解释。
基因序列单位专利是一个涉及面最广的既是属于基础研究又是应用开发前景广阔的基因技术领域,其后续应用开发的所产生的发明就可能很多。当某人获得基因序列单位专利后,如果该基因序列单位在产业应用、后续开发过程中或其他科技人员经过自己独立的研究后又找到了该基因的另一个独特功能的知识产权问题。笔者认为,找到该基因序列单位另一独特功能的人或单位可就该基因新的功能再行申请从属发明专利。
(二)基因技术方法
基因技术方法即利用基因的提取、改变、保存、携带、繁殖等技术手段产生活的有机体或其他组分的以及改造动植物、微生物甚至是生物的部分组织的方法发明(注:参见胡佐超、陶天申主编的《生物技术与专利》,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基因技术的方法发明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是基因技术专利保护主要客体之一。
(三)转基因生物
这类基因技术专利客体主要是指采用基因重组等现代生物技术而得到的,均是人造的而非自然界存在的,不像采用选育、突变、筛选等传统方法。
篇2:论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
论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
【内容提要】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问题是继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之后各国知识产权界所面临的又一个焦点。从基因技术及其商业价值、基因是发明还是发现、基因技术专利保护有没有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共秩序这几个主要方面考察,应该给予基因技术以专利保护。基因技术保护的客体是基因序列、基因技术方法、转基因生物和生物类物质。但是,给予专利保护的基因技术必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实质条件。基因技术研究的快速发展及其初步显现出来的广阔应用前景,使得大多数科学家认为21世纪将是以基因技术为基础的生物经济时代(注:岁末,美国《科学》杂志评选出了该年度的十大科学成就,在十大科学成就中有四项属于生命科学,即基因组时代的到来、蛋白质工厂揭秘、新细胞(胚胎干细胞)代替旧细胞、有用的“靶子”(靶基因)。这一格局大致反映了当今科学研究的热点及发展趋势。转引自1月4日的《南方周末》第14版。)。如何科学、合理地应用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保护并进而促进基因技术的发展的同时又能有效地制止对人类自身不利的基因技术已经成为一个现实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因此,以基因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就成了继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之后各国知识产权界所面临的又一个焦点。
然而,基因技术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基础知识,再加上基因技术所体现的技术成果是自然生物或生物制品,将会涉及到复杂的伦理道德、公共秩序等社会问题,故而对基因技术的专利法律保护一直存在着争议[1](p.106)。本文以基因技术专利保护的可行性研究和为切入点,通过借鉴国外在基因技术专利保护上成功的立法和判例,同时结合我国在基因技术产业的实践情况,对我国基因技术专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析或提出立法建议,以期使我国基因技术专利保护更加完善、合理,使之与蒸蒸日上的基因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现状相适应。
一、基因技术专利保护的可行性研究
生物的性状特征是由生物的遗传基因所决定的,而生物技术成果又建立在生物自然属性和生物自我繁衍基础之上。那么,建立在生物自身和生物的自我繁衍特征基础上的基因技术成果,是否可以像其他技术成果一样采用专利法律的形式给予其保护呢?
对于基因技术的可专利性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应从基因技术及其商业价值、基因是发明还是发现、基因技术专利保护有没有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共秩序这几个主要方面加以综合考察。
(一)基因技术及其商业价值――给予基因专利保护的产业政策理由
遗传基因本身是在生物适应环境生存和物种进化的自然发展过程中逐渐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进一步的生物性状特征的改变。然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基因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已日趋成熟。通过基因技术,利用内切限制酶和DNA连接酶等的作用,把来自不同生物的外源DNA插入到载体分子上,按照人们所预期的设想重新组合新的生物。这样,以杂交、栽培为主要手段的传统生物工程技术因周期长、不确定性等原因而逐渐被快捷、稳定性强的以基因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所替代,并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基因技术是生物技术领域中较为前沿的基础理论知识,再加上其严密的技术要求和广阔的商业前景,使得基因技术成为当今全球经济中高度集中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的工业之一,而且为了能在基因技术领域获得有创新的技术成果,所投入的成本往往比较大。因此,基因技术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领域,需要一个能有效地鼓励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而专利则正是为这一目的而设立的制度。专利是通过赋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发明创造的专有使用权,从而给发明者所做的发明创造对其投入的一定回报,以换取发明创造的智力成果向全社会公开。如果授予基因技术以专利保护,就能够吸引开发所需要的大量投资,反之,基因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就很少会让投资者有动力进行冒险,基因技术的发展就会滞缓,许多能给人类社会带来益处的产品、方法等就可能无法按我们预期的目标实现。
由此看来,在是否给予基因技术专利保护问题上应充分地考虑基因技术产业的特点及其商业价值,借鉴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基因技术产业发展和基因技术专利保护的成功经验,把基因技术专利保护作为执行生物技术产业政策的有效工具,以有利于调动企业和投资者研究和开发基因技术的积极性,大大地促进对基因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发展。
(二)基因工程技术领域中的科学发现与发明之争
世界各国的专利法都规定了只有发明才能被授予专利权,而科学发现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在考虑能否对分离出的基因申请专利权时,首先所面临的问题是:该分离出的基因是属于对已经存在基因的科学发现还是属于基因技术上的发明?如果被分离出的基因被认定为是属于科学发现,那是否也同样依据各国专利法所普遍采用的原则将被分离的基因排除在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之外?
随着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在基因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商业化的过程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创新和发现紧密结合型的全新技术领域已经出现。笔者认为,我们应该从区分发明与科学发现的深层次原因上来分析基因技术是否能采用专利法律形式保护。专利法上对发明与发现两者加以区分并把发现排斥在专利保护范围,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专利保护的客体是能通过产业化应用的方式制造出来。为了适应以基因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不能用传统科学理论的眼光来片面地强调科学发现,如果某项研究活动的结果能够适合于工业上的应用,则该结果具有工业上的应用性而被视为“发明”;反之则视为“发现”。目前,在基因技术领域中,某一功能基因的发现、分离并应用于产业上已经是基因技术研究和基因技术产业的主要领域之一。
(三)基因技术的可专利性与社会伦理道德、公共政策
由于大多数基因技术成果与人类的食品、生存环境和自身的身体健康等都息息相关,这自然使得基因技术寻求专利保护时面临更多的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共秩序方面的质疑。因此,社会的伦理道德和公共秩序也就成了人们考虑是否授予基因技术以专利权的主要因素之一。
1.基因技术的可专利性与社会伦理道德。
基因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改变生物体的生命性状,从而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基因技术在给人类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会产生诸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对人体基因申请专利方面,更是引起了人们对人类基因申请专利上的社会伦理道德争论。自人类基因组计划在全球引发轰动效应后,许多人从科技法律伦理以及生命哲学的宏观高度来探讨对人体基因可否申请专利。许多社会伦理学家认为,授予基因专利后,身体中含有该基因的每一个人都被控告侵犯了专利权,从而被专利权人所控制,失去了人身自由,实质上沦为奴隶,破坏人类长久以来所期望建立的团结友爱的社会理想,这也是有违社会发展的历史与趋势的[2]。上述观点存在着对专利权权利内涵的误解。因为专利权的专有性,主要是通过禁止他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实施专利的行为,并不排除他人对享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合理使用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强制使用;同时专利的专有权是一定期限内的权
利,而不是长期的垄断性权利;另外,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权以后还会受到国家其他法律的限制。因此,从专利权利的内涵和专利制度本身的目的来看,专利制度并不会限制科学家利用先进的技术进行科学研究和阻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也不会限制人身自由,它仅仅限制为了生产经营为目的而进行的实施专利技术行为,恰恰相反,专利制度可以通过申请专利而促进技术情报的提前公开和限制新技术的滥用,而不至于重复研究浪费社会资源和违反伦理道德。
但是,如果允许对人体的基因授予专利,而认可克隆人等诸如此类的科技发明,那将为社会公众所不能接受,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也需考虑到对某些领域授予基因专利会影响到法律所要求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人类基因申请专利的发明应该是除了人类生殖细胞系列和人体本身之外的,从人体中分离得到的产品,包括人体器官基因、某一特定功能的基因序列单位等。
2.基因技术的可专利性与公共秩序。
尽管基因技术研究和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极大地满足或丰富了人类社会的需求,但是世界上仍有不少人对基因技术产品,尤其是对转基因动植物,存在着不安全感。由于考虑到转基因动植物食品的安全问题,欧洲经济发展合作组织(OECD)在1993年提出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原则,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原则得到了普遍的公认[3]。欧盟专利局也同样做出规定,必须审查每一件涉及高级生命形式的发明的道德问题,并在发明所带来的优点和技术进步与其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和危险之间仔细权衡(注:参见张晓都《生物技术发明的可专利性及日本与中国的实践》,载郑成思主编的《知识产权文丛》第六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版。)。同时,世界许多国家的环境保护组织、宗教组织等都在担心转基因动植物的安全性,甚至还担心会产生“基因污染”(注:基因工程作物能通过有性生殖过程扩散到其他同类作物上,这是一种遗传学上称为“基因飘散”的过程,而这种人工组合的基因通过转基因作物或家养动物扩散到其他栽培作物或自然界野生物种并成为后者基因的一部分,在环境生物学上则称为基因污染。)等,这些都是阻碍基因技术获得专利保护的理由。从而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基因技术以专利保护必须考虑该技术的成熟与否,即要满足基因技术申请专利所需的实用性要求。因此,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不能成为否认基因技术专利保护的理由,但是由于基因技术是以自然界中的生命遗传信息作为基础的,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公共秩序毫无疑问应该成为基因技术申请专利的限制性内容,从而对基因技术的某些方面作出限制。
二、基因技术中的专利客体
基因技术从研究到产业应用只是近几十年的事,尽管人们对基因技术上是否可以采用专利法律给予保护或在多大的范围内对基因技术给予专利法律保护还存在着诸多的争议,但随着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基因技术在产业应用上的不断加强,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对一些基因技术领域采用专利法律保护,并且对基因技术采用专利法律保护的领域正逐步拓宽。美国在1984年最高法院做出具有历史意义的戴孟德诉查克热巴提案的判决中开创了对人工遗传工程的自然产物――细菌本身给予了专利法律保护的先河(注:1984年,美国最高法院对该案的判决在美国专利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该案的焦点是人工微生物是否是属于可取得专利权的主题。通过该案对人工遗传工程的细菌授予专利权,将专利的主题扩展到了“包括阳光下人造的任何东西”具体参见张乃根编著的《美国专利法判例选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6页。),并在其后的多起判例逐渐地拓宽了在基因技术领域的专利法律保护范围。
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年7月6日通过并于1998年7月30日生效的《关于生物技术发明的法律保护指令》[4]中也对诸多领域基因技术专利法律保护做出了规定。借鉴这些国家比较成熟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判例,并结合我国的基因技术研究和产业应用实践,笔者认为基因技术的专利客体主要有四种(注:传统发明专利可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用途发明三种,由于其涉及独特的自然、生命特性,而对基因技术的专利客体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做出了多种不同的分类。本文对基因技术的专利客体,拟基于传统发明专利基础之上分为基因序列本身专利、基因方法专利、转基因微生物和动植物专利、生物类制品专利四种。而对于基因芯片技术专利由于其是基因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结合,且世界各国对基因芯片技术申请专利权一般不存在争议,故本文未将其列入讨论。)。
(一)基因序列单位
基因序列单位可否纳入基因技术专利客体,是人们争论最为激烈的一个基础性命题。基因序列通常是生物技术领域中的科研人员在对自然存在的生物体进行研究时发现的,然后通过进一步的试验从生物体中分离出来。接下来,被分离出的基因就可以移植入其他载体中用以控制某些特殊蛋白质的表达过程,从而实现人们的各种产业或医疗目的[5](p.250)。因此,对基因序列单位的可专利性这一基础性的命题上能否作出科学、合理的界定,将直接影响到基因技术这一新兴科学的发展。
笔者认为,基因序列单位是否是专利客体的问题上要进一步分析专利法中将科学发现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的深层次原因,不能把基因技术中“发明”与“发现”简单地混同于传统技术领域中的区分方式,而不对基因技术特殊性仔细地分析。实质上基因作为一种遗传信息的载体物质,是核酸分子,应该是属于生物化学物质,可以对基因序列专利当作化学物质而作类似的解释。而目前我国专利法对于从自然界中找到的天然状态存在化学物质,如果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授予专利[6](p.240),那对我国对基因的保护也可以作类似的解释。
基因序列单位专利是一个涉及面最广的既是属于基础研究又是应用开发前景广阔的基因技术领域,其后续应用开发的所产生的发明就可能很多。当某人获得基因序列单位专利后,如果该基因序列单位在产业应用、后续开发过程中或其他科技人员经过自己独立的研究后又找到了该基因的另一个独特功能的知识产权问题。笔者认为,找到该基因序列单位另一独特功能的人或单位可就该基因新的功能再行申请从属发明专利。
(二)基因技术方法
基因技术方法即利用基因的提取、改变、保存、携带、繁殖等技术手段产生活的有机体或其他组分的以及改造动植物、微生物甚至是生物的部分组织的方法发明(注:参见胡佐超、陶天申主编的《生物技术与专利》,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基因技术的方法发明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是基因技术专利保护主要客体之一。
在生物学领域的方法发明主要有两种,即主要是生物学方法和非主要生物学方法(注:一种方法是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还是“非主要是生物学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的技术介入程度,如果人的技术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作用,则这种方法属于“非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反之是“主要是生物学方法”。)。对于主要生物学方法是主要以如杂交与选择的自然手段组成的、以生物本身和生物繁衍为特征的生产动植物的方法,由于缺乏人的技术干预程度,不能采用专利技术的方法给予保护(注:欧洲专利公约第53条(b)规定欧洲专利权不授予“植物或者动物品种或者生产植物或动物实质上是生物学的方法;该
规定不适用于微生物学的方法以及由微生物学方法获得的产品。”具体详见张晓都:《生物技术发明的可专利性及日本与中国的实践》,载郑成思主编的《知识产权文丛》第六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社年版,第23-39页。)。而非主要生物学方法如果是人的技术干预在所希望的成果中起重要作用,就不能排除其获得专利保护的可能性。因此,基因技术方法专利主要就是科技人员通过基因技术手段的干预,打破生物自身自我生息繁衍和物种选择进化的自然属性,使其按照生物科技人员所预想的结果发展,是属非主要生物学方法,应该属于专利客体。对于基因技术的方法发明创造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把它纳入了专利保护的范畴。中国专利局的《审查指南》也同样规定了对包括基因技术在内的“非主要是生物学方法”可以申请专利进行保护。
(三)转基因生物
这类基因技术专利客体主要是指采用基因重组等现代生物技术而得到的,均是人造的而非自然界存在的,不像采用选育、突变、筛选等传统方法。
1.转基因微生物。
转基因微生物是否是专利客体曾引起人们的激烈争论,但自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Diamondv.Chakrabarty案判决对转基因微生物授予专利权之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逐渐对转基因微生物采用专利保护。人类社会早就开始大量地利用微生物,如酿酒制醋、青霉素等领域,现在食品、制药等领域的研究人员仍大量使用微生物,微生物产生的化学物质已被广泛应用,其作用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我国专利法也把微生物作为饲专利客体,但是未经人类的任何技术处理而存在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不能授予专利,同时《审查指南》还界定了微生物的范围。笔者认为,从保护研究开发者和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应该给予转基因微生物专利保护,且应该对微生物的内容能尽可能地放宽,使得经过基因技术改造后更多转基因微生物能得到专利法的保护,以鼓励和加强该领域的产业投入。
2.转基因植物新品种。
美国对转基因植物新品种保护有三种方式,即植物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和实用专利[7]。欧洲不少国家均为UPOV(注:UPOV即《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是对植物新品种加以特殊保护的国际公约,从而使保护植物新品种成为国际趋势,1968年生效,在1972年、1978年、1991年各进行了一次修改。按照该公约,公约成员国可以选择用专利法或专门法或同时使用两种法保护植物新品种,但对一个具体的保护对象,不能用两种法律同时给予保护。)成员国,对植物品种提供特别保护一般不存在问题,欧洲议会于1998年5月12日通过的《关于生物技术发明的法律保护指令》[4]中对动植物品种的概念进行了重新解释,认为动植物品种是指任何一个单一已知最低级别植物分类的植物群(plant grouping),要求保护的植物或动物若不限定于一个特定植物或动物品种,就属于专利客体。这种解释充分说明了植物品种与植物群之间的不同,将法定不予以专利的“植物新品种”的定义范围作缩小解释,达到了可以对可重复的现代生物技术得到的转基因植物授予专利的目的。
我国从未对植物品种提供过专利保护,1993年和20修改的专利法均把植物品种排除在专利保护的范围,而只是规定对生产植物品种的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同时,中国专利局的《审查指南》中第二部分第一章也将植物品种与植物的概念相等同,也明确排除了通过解释植物品种与植物的概念上的不同而对植物提供专利保护的可能性。正因为此,使得植物品种本身得不到任何有力的保护措施,尽管可以申请方法专利但此等保护不能延及品种,他人完全可以通过规避方法专利中的某些技术特征来获得所需的品种。基于此考虑,以及为了与TRIPS和UPOV公约接轨,我国在3月20日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并于当年的10月1日起实施。后又于3月23日申请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因此,目前我国对植物法律保护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通过申请品种权直接保护所申请的植物品种,另一种是通过申请生产植物品种方法的发明专利权,间接保护所申请的.方法之间得到的植物品种。然而,我国只是对列在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的植物可以申请品种权进行保护,对于未列在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的就只能通过申请品种生产方法专利权的形式间接进行保护(注: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又规定,国务农业和林业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受理和审查授予工作,而植物品种保护的名录由审批机关确定和公布。196月16日,中国农业部公布了第一批农业11种植物新品种名录;年4月22日和年2月2日中国林业部两次公布共25种的植物新品种名录。)。另外,植物品种权的侵权判断中不适用等同原则,其所保护的仅仅是植物品种保护证书中所具体载明的植物新品种,即对具体品种的保护,而植物品种生产方法的专利保护的直接产品可能是一类植物或多个品种,但对其保护是间接的。因此,我国对植物品种的保护存在不足与缺陷。鉴于目前我国在转基因水稻等多项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注:我国是第一个完成水稻全基因组序列图的国家,并且在一系列的疾病基因研究领域捷报频传,足见我国基因技术发展迅猛。参见4月15日《浙江日报》。),我国的转基因植物领域的研究已经跟上了世界的先进水平,而要鼓励国内科技人员和企业在该领域取得更多的技术成果,就必须对包括转基因植物的技术提供专利制度的保护。另外,如果我国对转基因植物技术提供专利保护也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该借鉴欧美的做法,对转基因植物新品种提供专利保护。
3.转基因动物品种。
复杂生命形式的动物个体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变异,要使动物品种满足专利法所要求的实用性存在着一定的难度,认定发明专利客体技术内容是否已经充分公开也较为困难。正是因为重现性和充分公开的限制,许多国家专利法都规定不保护动物品种。但是,随着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能够掌握可重复实现的生产新的动物品种的基因技术,所以重组基因技术产生的转基因动物品种可以构成授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美国是率先给转基因动物品种授予专利的国家。欧洲的情况似乎与美国不同,对于上述在美国已授权的关于“致癌基因小鼠”专利申请,最初欧洲专利局基于欧洲专利条约不对动物本身授予专利的规定而驳回了申请。在申诉程序中,该局申诉委员会的技术申诉厅将本案发回欧洲专利局,认为欧洲专利局只是排除某些类别的动物,而不是如本申请这样的动物。另外,该委员会还指出,审查部应考虑此发明是否与欧洲专利局第53(a)条所指的公共秩序和道德相违背。特别要注意的是在考虑到发明给人类带来的益处的同时还应充分估计可能给动物带来的损害,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险,认真权衡其利弊。在遵照该委员会提出的观点的申请进行认真复审后,审查部在它所发表的通讯中表明了欲按照欧洲专利局第53(b)条的规定对该申请授予专利权的意向[8]。
我国专利法明确排除了动物品种作为专利权的客体。笔者认为,转基因动物与转基因植物一样,都是基因技术领域中发明创造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随着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转基因动物品种必将对未来的农业、医疗、保健等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虽然我国基因技术的科技实力与美国
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近几年我国在转基因动物领域也是捷报频传[9](pp.195-196),同时我国还是参与实施人类基因组计划中惟一的发展中国家,这些都充分显示了我国在该领域科技迎头赶追的科技实力。为此,为了能激励我国在转基因动物领域的科技创新,应将其列入专利客体。但是在给予转基因动物以专利法律形式保护时,也应该效仿欧洲专利局的做法,对转基因动物授予专利采用谨慎、严格审查的措施,在发明所带来的优点和技术进步与其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和危险之间仔细权衡,并且必须审查每一件涉及高级生命形式的发明可能涉及到的公序良俗问题。
4.生物类制品。
所谓生物类制品是指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等加工制成,作为预防、诊断和治疗特定传染病或其他有关疾病的免疫制剂,如疫苗、抗毒血清、类毒素、抗菌素等[1](p.107)。这类物质主要有三类[10](pp.108-109):载体、工具酶、蛋白质和多肽。目前,基因技术取得重要成果,其中有实用价值的产物主要是这类生物类物质。由于这类产物在工业、医药等多方面的应用价值,对其研究极为活跃,取得的成就尤为突出。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生物类制品纳入专利客体没有多大争议。我国现在的专利法已经对“药品和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授予专利保护,而根据生物类制品的既有属性,可以按照药品和化学物质的相应标准对其保护。
三、基因技术的专利性研究
申请发明专利必须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才能被授予专利权。而专利法所规定的条件有两种,即形式上的条件和实质上的条件。形式上的条件是对专利申请文件和申请手续的程序上的要求,并不涉及到专利法对专利客体的实质性要求。本文仅讨论发明的实质上的条件,即狭义上的发明专利的条件,而对于狭义的专利条件在各国专利法都公认,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才能授予专利。
(一)基因技术的新颖性条件
申请专利的发明应当具有新颖性,才能被授予专利权。基因技术发明的新颖性判断规则应该与其他技术发明的新颖性判断规则是相同的。但是,生物技术领域的“天然存在的产品”学说对判断基因技术的新颖性起了很大的限制作用[11](p.89),因为生物技术产品和方法可能是源于活的生物体中被发现的化合物或者存在于动物或植物中天然的生产过程。如果认为相关的生物技术发明是自然界本来就存在的产品或自然界本来存在的方法,就不包含人为的创造因素在内,相关的发明也就没有新颖性,因为它们本来就在自然界中存在,其所作的仅仅是对天然存在产品的再现;但如果承认转基因动植物、基因修饰过的微生物、被分离与提纯后的DNA序列是人类活动干预的结果,那么,它们就是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的新的技术而具有新颖性。因此,基因技术发明的权利要求中只要表明增加了某生物体的活性特征,区别于原先的自然特性或者自然形式,可以被认为是新颖的,尽管以前知道自然存在着这样的形式或者其用途与以前知道的某生物体用途相同。类似地,如果基因序列单位权利要求是被分离和被纯化的核甘酸序列,即使该权利要求的序列与自然界中存在的序列完全相同,要求专利权的被分离和被纯化的核甘酸序列也具有新颖性。
(二)基因技术的创造性条件
申请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比新颖性的判断更加困难,更由于基因技术相伴随的生物是一种自然产物,再加之这几年基因技术突飞猛进的快速发展,使得在基因技术发明的创造性判断上又设置了更多的障碍。美国法院早期在判断一些基因序列的创造性时,主要将注意力集中在获得此序列的实验技术方法上,而不是独立地关注基因序列本身有无创造性上。在Amgen Inc.v.Chugai Phamaceutical Co.案中[5](p.305),法院便认为专利权人获得该DNA序列的基因探针与基因扫描方法具有新颖性,因而其获得的序列符合专利法上的创造性的要求。后来联邦巡回法院确认了区法院的判决,但在附注中说还不能肯定在该问题上当事人各方和地区法院所采取的方法是否是正确的。在Amgen案两年后,联邦巡回法院在In re Bell案中,将重心放在基因序列的结构上而不是获得该序列所使用的方法上。In re Deuel案中又一次对这一问题展开了讨论。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再一次坚持了先前以发明过程为中心的判断方法。1995年法院接着又再次否决了这一观点,强调应该依据DNA分子的化学结构的特征而不是以获得该基因序列的方法来判断其创造性。法院认为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的错误在于没有注意到本案中权利要求是物质类型而不是方法类型的。作为物质专利,否定其专利性应该以现有技术中已经指出该物质的结构或近似结构为由。比如,化学领域某一分子被发现以后,其后的同系物分子与之结构相似,具相近的化学与物理性质,这是普通技术人员所熟悉的知识。因此后来者如果对同系物申请专利,便会因结构相似不具备非显而易见性而被驳回。当然,如果申请人此时能证明尽管结构相似,但其化学与物理性质等方面有一般人员意想不到的独特之处,或许审查人员将网开一面。回到cDNA序列上,法院认为判断其非显而易见性,应该着眼于审查现有技术中是否已经使得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清楚地预测该cDNA的序列,而不能因为根据获得cDNA分子序列的一般方法本身的专利性来推断cDNA物质的专利性。
日本专利法关于创造性的定义决定了在日本判断基因技术发明的创造性准则是“明显可试法”,因为一项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是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否“能够容易地获得该发明”,存在“明显可试的”方法[11](p.162)。从美国的司法判例和日本的立法中我们可以看出两个国家对基因技术中发明的创造性上存在着差异,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确认了“一般的分离cDNA或DNA分子的方法存在,在缺乏其他在先技术暗示该要求专利权的DNA时,该一般方法在实质上与特定的DNA分子自身是否是显而易见的无关”的判断模式。而日本的“明显可试的测试法”则很可能与获得发明的方法是否是显而易见的联系在一起。
结合发明的创造性判断的一般性规定与基因技术领域中的特点,并联系我国的生物技术产业的实践。笔者认为,我国在基因技术领域中发明的创造性标准应采用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确认的模式,同时参考日本在审查指南中的具体规则作为判断创造性的辅助要素。因为假如有一科研人员采用通常的方法做某一实验时,经过其仔细的观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意外地做出了具有独特特性的物质发明,如果以明显可试的方法而否认了该物质发明,那显然对申请物质专利的申请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该申请人是对物质发明本身而非发明的方法提出专利申请。所以对基因技术应该是强调根据DNA分子生物学的特性而不是以获得该基因的方法来判断其创造性。同时,在对基因技术创造性作一般性判断时可着重从基因的功能、前景广阔的产业应用价值、开拓性的发明、解决了长期以来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获得成功的问题、克服了技术偏见、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等方面来判断其创造性。而我国2001年修正的《审查指南》对基因序列申请专利的创造性正是
参照了美国的非显而易见的标准,即认为基因序列的创造性并不取决于辨别基因序列的方法,而是取决于DNA分子结构或蛋白质的氨基酸排列序列。
(三)基因技术的实用性条件
由于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的条件在一般的发明创造中比较容易得到满足,因此,以缺乏实用性来驳回发明人的专利申请的情形要比因新颖性、创造性而被驳回的情形要少得多。正因为如此,过去人们没有对实用性的判断标准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有的人认为这一标准可有可无。但是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信息技术等新兴高科技领域的出现,在这些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开始大增,而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的实用性标准的作用也开始浮出水面。目前,对基因技术发明申请专利的实用性开始出现了不同的观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如许多基因专利的申请在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所完成的工作仅仅是找出了基因的序列,而这种基因序列是否构成一个独立的具有一定功能的基因单位?究竟有何功能?能在产业应用上产生什么样的实用价值?是否满足了发明创造申请基因专利的实用性的要求?美国对基因技术专利的实用性要求经历了一个“从严”――“从宽”――“相对从宽”的演变过程。经过美国各界激烈的论争,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2001年1月5日公布了正式修改版《实用性审查指南》(注:The Revised Interim Utility Examination Guidelines,64 FR 71440,Dec.21,1999.),确定了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审查基因技术专利申请的实用性标准是:“特定的(Specific)、实质的(Substantial)、可信的(Credible)、公众接受的用途(wellestablished utility)”的实用性。
目前,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颁布的《审查指南》(注: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指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年版。)已对涉及DNA片段、基因以及多肽和蛋白质的基因技术提出了具体的实用性要求。从指南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基因技术采用的实用性的审查标准,比美国的实用性标准要严格得多,主要表现在:(1)我国十分强调申请人须提供实验数据,且实验中所采用的有效量和使用方法或制剂等应当公开到该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程度,即发明所描述的用途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不是预期的。而在美国,任何证据记录(如试验记录、该领域专家的证明或声明等)都可以用来主张实用性。(2)我国实用性要求中没有关于公众接受的用途(well established utility)这一说,即对于基因技术发明的用途,申请人必须用自己的数据来加以证明,而难以用其他参考文献等来证明。(3)从《审查指南》来看,我国并没有对实用性的举证责任的分配及转移的证据规则作进一步的具体化规定,由此导致审查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的余地,而加重了专利申请人的责任。而在美国,专利审查员必须把申请人就其主张的用途所作的事实陈述视为真实的,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显示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有正当的基础怀疑如此陈述的可信度。与此类似,美国的专利审查员必须接受来自合格专家基于正确性不容怀疑的相关事实作出的意见,审查员不能仅仅因为对提供的事实的意义或意思有异议而不理睬这样的意见。因此,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对基因技术专利的实用性要求比较严格。
笔者认为,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基因研究和利用的总体实力还比较弱。考虑到我国生物技术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如果我国采用较宽的实用性标准,由于发达国家的基因研究能力较强,通过向中国申请而获得大量的中国基因技术专利,造成我国基因研究发展的空间狭小,并且由于某些领域的基因已经被外国垄断,我国的企业不得不支付高额的使用费才能进一步进行开发。现在发达国家的许多公司其基因技术专利覆盖了基本的研究手段和市场化产品,正在取得基因技术研究和市场化产品的优势地位,给新的公司与研究者的进入造成困难,尤其扼制了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空间。这样不利于我国生物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因此,我国《审查指南》对基因技术发明申请专利时借鉴美国在基因技术发明的实用性标准基础上,又规定了相对较为严格的实用性审查标准是符合我国基因技术发展和产业利益需要的。按照这一标准,如果有人对某一基因序列申请专利权,发明人必须首先将该基因分离,同时还要具体说明该基因序列的产业应用价值或该基因的功能,如利用该基因技术制造该基因序列所编码的蛋白质,需指出该蛋白质的基本用途。如果发明人只是简单地指出用先进的高速运行计算机工具测出某一基因序列的碱基排列而没有指出其任何用途或功能,那么,该发明人并不能对该基因序列申请专利。同时还要有一实施例或具体、可靠的数据以让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确信其产业应用价值或功能是可信的。否则,基因技术专利的实用性标准就未能达到,从而不能得到专利法的保护。
基因工程技术飞速发展以及其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引起了社会公众的目光,同时也会引起了社会伦理学、经济学、法学等领域中诸多学者的广泛关注。在知识经济时代,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特有的激励机制促进而不是阻碍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学所应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收稿日期:-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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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保护鸟类就是保护环境为题目的优秀论文
以保护鸟类就是保护环境为题目的优秀论文
林地是构成地球植被的重要部分,许多生物以林地为生息繁衍地,鸟类是其中最重要成员。在这里,植物是生产者,各种昆虫和一些以植物为食的哺乳动物是消费者,鸟类一方面作为消费者参与了林地生态的活动,另一方面又抑制着对植物有破坏作用的生物。林地为鸟类提供了栖息地,而鸟类保护了植物的正常生长,它们处在不同的食物链上的不同环节,成为了林地生态系统的骨干。
我们的祖先深深懂得爱鸟的意义,文字记载虽详略不一,但从古至今历代不绝。甲骨文中有字像啄木鸟啄虫状,且出现在卜辞中,有令鸟防虫之意,中国的古人很清楚这种鸟的价值。到孔子时,他明确地提出了“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的保护鸟类的思想。《礼记·王制篇》规定:“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指出捕杀幼鹿和毁巢掏鸟蛋都是不允许的。《淮南子》中有休猎、休渔的详细记载,特别强调在特定的季节不得毁林和烧田以保护幼鸟。此后各朝代都有政府的法令强调保护鸟类和其它的动物,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先后出台了许多保护鸟类和其它野生动物的法规和条例,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
那么鸟类究竟对我们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呢?
灭虫灭鼠 保护植物
鼠害对林地、草场有着极大的破坏作用,自古以来人们对之深恶痛绝,《诗·硕鼠》大概是有记载中最早对鼠害有清醒认识的文字,世界上其它民族的文献记载中鼠类的名声也是相当恶劣的。至于有害昆虫造成的损失则更为惨重,就像古代所说的那样:虫过之后“寸草不留”,所带来的悲惨后果是“白骨累累”“饿殍遍野”。在面对这些虫鼠之害上能成功地防治它们的就是鸟类。除仓鸮能直接保护粮仓中的粮食外,在林地和草场活动的各种鸮类多为捕鼠能手,食量惊人的雕鸮一个夏季就能吃掉千余只田鼠和姬鼠,直接地保护了农作物和森林,另有一些小型的隼形目鸟类则能保护草场,使之不至于沙漠化。不少鸟类是蝗虫的天敌,如鹨、莺、粉红椋鸟等,普通燕鸻在育雏期间一只雏鸟一个月内就能吃掉4000只蝗虫。杜鹃、山雀则是对付松毛虫的最有效的鸟类,一只大山雀的雏鸟竟能在半个月内吃掉6000条松毛虫,而大杜鹃成鸟每天都要吃掉100条以上的松毛虫。在我国的林地中有着非常丰富的鸟类,如鹛类、莺类、鹟类等,它们是鳞翅目有害昆虫的最大的自然控制因子。对一些隐藏在树皮下和地下的有害昆虫也有专门的鸟类来对付,戴胜能从地下挖出十几厘米深处的害虫,而啄木鸟用其强有力的喙吃到树干中的诸如天牛幼虫这类的有害昆虫。麻雀在经历了一次人为的大的劫难后,人们终于认识到这种鸟的价值,它们有着比其它鸟类更高的繁殖率,从春到初秋的漫长时间内它们几乎都在育幼,而这时除了成鸟吃种子外幼鸟几乎全部吃虫子,其中绝大多数的是螟虫这类有害昆虫。灰喜鹊从昆虫开始活动一直到它们蛰伏,几乎就是个灭虫机器。
采花授粉 播撒种子
种子植物绝大多数是以开花结果的方式来繁衍的,一般地说来为它们传播花粉的除风、水外多数是由昆虫来完成的,除了风媒花、水媒花和虫媒花外,另外还有一类为鸟媒花,从世界范围来看,这类植物相对集中于美洲一带,在我国则分布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美洲的鸟媒花类植物主要依赖蜂鸟为其传播花粉,我国的鸟媒花类植物通常为其传播花粉的鸟类是啄花鸟,共6种;太阳鸟,约12种。这类鸟共有的特征是喜食花蜜,它们体态轻盈飞行技术高超,大多有非常漂亮的羽色,非常惹人喜爱。它们在采食花蜜的过程中,其羽、喙、足会沾上花粉,通过采食另外的花朵便会将花粉传播到另外的植株花朵上。据报导美洲一些地区因过量使用农药导致了大量的蜂鸟死亡,结果是造成一些植物大幅度减产,在我国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在一些丘陵水稻作物区,我们通常可以看到在一些向阳有水的荒地里也有家生水稻和稗类在生长,这通常是由一些文鸟类如麻雀和鹀类啄食后在空中排便留下的种子萌发生长出来的。白头鹎喜欢吃楝子,通常会将果实叼到空旷一些的地方享用,来年在这些地方就会出现楝树的幼苗。一些树木的果实有着鲜艳的颜色,它们对一些鸟类有很大的诱惑力,不少的味道甜中带酸,这也是鸟儿们喜欢的味道。在自然林中,我国有不少的'鸟类能起到自然植树的作用,其中有名的是一些鸠鸽类、鸫类、鹎类和鸦类。有趣的是,许多植物的种子不能被消化,其坚硬的外壳能参与鸟类消化食物的作用,当鸟排出体外时多能为鸟粪包裹,这为种子发芽和生长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同时也利于鸟类,这种双赢的效果是非常奇妙的,让我们不得不叹服大自然的创造能力。
另一个让人惊奇的事是一些鸟类会贮藏种子,它们在吃饱喝足后仍然会不停地采集种子,并将这些种子贮藏在树洞或地下,在寒冷的季节,它们依靠这些种子来渡过艰难的时期,那些被遗忘了或来不及消费的种子很可能在地下发芽并生长起来。一些鸟往往能将种子带到离它出生地很远的地方,如我国东北林区的星鸦能将种子带离到3到5公里甚至更远的地方。星鸦的分布很广,在旧大陆古北区较寒冷的地方几乎都能找到它们的踪迹,有人在美国曾一次性发现一只星鸦贮藏的32000粒种子,而在英国的一个森林中,人们居然发现蓝冠鸦在一个秋季里居然贮藏了20万粒种子。这种播种有时是远距离的播种究竟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秘密恐怕没人能说得出来,当人们在一个海岛上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活生生的某种植物时,不必奇怪,那多半是鸟儿们干的。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鸟类这种奇特的播种方式,植物才得以在地球上得到广泛的传播,而自然种群才展现得如此地多姿多彩!
鸟类粪便 宝中之宝
这里我们不说鸟粪中有多少富贵的物质可提炼什么什么的,也不说鸟粪甚至可以支撑一个国家的经济。我们只说说鸟粪对植被的生长带好的好处。
首先,人们最容易想到的就是鸟粪是一种营养价值极高的有机肥料,它们回补了林地或草场的地力,为植物的生长提供了营养基础。其次,它还是一种生态系统的开拓者。让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幕:在大洋的中间有一天冒出了一块珊瑚礁,鸟儿们到此来歇脚,当然也会在那里排下粪便。随着这块礁的面积的增大和越来越多鸟类的光顾,在那里出现了绿色,一种、两种、三种……终于有一天形成了一片树林,昆虫们随后也到来了,物种渐渐地越来越丰富……可见当初的鸟粪在这里腐蚀礁石,积蓄养料为日后形成新的区域生态系统的作用。
一年一度,春回大地,让我们大家来保护这大自然的天使吧,保护这维护植物的精灵吧。我们植出更多的树林,爱护鸟类的栖息地,那么它们给我们的回报将是一个更清新的环境,一片莺歌燕舞,一片鸟语花香!
篇4:保护青蛙为题目的作文300字
保护青蛙为题目的作文300字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空气十分清新,椰子树格外茂盛,小刚拿着鱼缸和鱼网,迈着轻快的步子,开开心心地去捉青蛙了。
小刚来到池塘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捉了一缸青蛙。他高兴地跑回了家,坐在沙发上,喝着饮料,听着录音机,想放松放松,不料,录音机中传出一段话“今天又到了动物之声的.播放时间,请大家不要捉青蛙,要保护青蛙。”小刚心想:大家都在捉青蛙,为什么不让我捉!小刚十分生气,他拿出《动物百科》开始翻阅起来,发现,原来,青蛙是二级保护动物,而且竟是小蝌蚪的妈妈,我以前最爱看《小蝌蚪找妈妈》这本书。
顿时,小刚感到羞愧万分,立即跑出家门,用尽全身力气,冲向池塘边,把小青蛙与小蝌蚪放生了,小青蛙在池塘边呱呱地叫着,好像在说:“谢谢你!”小刚也轻声说道:“去吧,去找你们的亲人吧!”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一个小道理,那就是:保护青蛙,人人有责。
篇5:以保护蜜蜂为题的作文
在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发现有一些小孩在乡下捉蜜蜂,那些被关在瓶子里的蜜蜂一边痛苦地挣扎着,一边着急地“嗡嗡嗡……嗡嗡嗡……”地叫着,好像在说:“求求你们放了我们吧!让我们回到自己的家园吧!”。看到这些蜜蜂死于非命,我感到十分痛心。
蜜蜂是会飞行地群居昆虫,采食花粉和花蜜并酿造蜂蜜。蜜蜂群体中有蜂王、工蜂和雄蜂三种类型的蜜蜂。蜜蜂源于亚洲和欧洲,由英国人与西班牙人带到美洲。蜜蜂为取得食物不停地工作,白天采蜜,晚上酿蜜,同时替果树完成授粉任务,为农作物授粉的重要媒介。
蜜蜂是对人类有益的昆虫之一。它们为植物传授花粉,蜂蜜是人们常用的滋补品;蜂花粉被人们誉为“微型营养库”,蜂王浆更是高级营养品,不但可以增强体质,延长寿命,还可以治疗神经衰弱等慢性疾病;蜂毒对风湿、神经炎等有疗效。蜂胶被称为“紫色黄金”,在全世界地产量比黄金还少。蜜蜂的大量消失让人不得不再次想起爱因斯坦地那句预言:“如果蜜蜂从地球上消失,那么人类只能再活4年。”
让我们一起来保护这些勤劳的蜜蜂吧!
篇6:以保护蜜蜂为题的作文
“叽叽喳喳叽叽喳喳-”一缕阳光照进我的房间,小鸟姐姐叫我起床,
我伸了个懒腰,穿着一件黄黑相间的小背心出门了。一出门,一股树叶和空气混合的味道扑鼻而来,这种味道,使我心旷神怡!我抖了抖翅膀,飞到大树旁边,对大树点了点头:“您好!树爷爷!”大树从梦中悠悠地醒来。
我悄悄来到了旁边的花园里,啊,真香!这花园里的一切,哪个不是我的好伙伴?我亲热地跟他们问好:你好,小巧的太阳花,你开放得那么灿烂,是邀我与你共舞吗?你好,高贵的玫瑰花,你的身影让花园更加好看。你好,纯洁的百合花,你挺拔的身躯好像在说:“在这儿我最特别!”你好,神秘的昙花,身边的满天星衬托着你的魅力,你不平凡的花期使人们很难捕捉到“昙花一现”的美景。你好,荷塘里的荷花,人们都赞你“出淤污泥而不染”,你不拘一格的美让荷塘一片繁茂。你好,美丽的菊花,你那么多的品种把花园装点得五颜六色。你好,绿油油的小草,你和枝叶默默地闻地衬托着花儿的艳丽,人们在赞美花儿的时候却无视了你们,即使这样,你们也毫无怨言。
我和同伴们在花海里尽情地遨游。花儿们都在看着我们,他们好象在说:“蜜蜂们,小心别摔着了。”飞着飞着,我融入到了这片花海中。我坐在一丛不知名的小花中,仿佛自已也成了一朵小花,在秋风中摇曳,尽自已最大的能力去装点大自然。
不知不觉地,太阳下山了,晚霞映红了半片天空。我该回家了,真舍不得这片美景。晚上,我沉沉地睡去,期待着明天的到来!
春天到了,各种植物和动物都苏醒了,尤其是小蜜蜂最多。
小蜜蜂长着两只细细的触角,一对透明的翅膀,加上黄色和黑色的铠甲,还有它的武器——针,真像一个漂亮的武士。一到春季,在油菜花或毛豆花丛中都能见到它的身影。可是它不愿意在人准备好的一个容器里面采蜜。我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只蜜蜂放到一只盒子里,在盒子里放一些花,把盖子盖上,过一段时间,蜜蜂就一动都不动,像一只死蜜蜂一样,其实它没有死。
小蜜蜂拿手的本领是吸花粉,酿成蜜浆给人类吃。蜜蜂寻找花要飞行三四百米,看见花就会回去告诉同伴,
它跳圆舞,就表示,花在一百米之内就能找到;它跳摆尾舞就表示,花在一百米以外才能找到。它向上跳,表示要向着太阳的方向去找;它向下跳,就表示不能往向着太阳的方向去找花。蜜蜂是益虫,大家要捉它,它就会用那尖尖的,长长的针来对付你噢!
蜜蜂多么像春天的天使,保护着春天的美丽。啊,我是多么喜欢你,蜜蜂。
“嗡嗡嗡,嗡嗡嗡”我是一只快乐的小蜜蜂。我是昆虫中的一份子,喜欢过群体生活。在我们的家族中,分三类人群:独一无二的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蜂王、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六个月,就像天空的流星一样——一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春天,百花盛开,争奇斗艳。每天清晨,我就跟着爸爸妈妈飞过山冈;飞过小溪;飞过树林,每天跑几百里路来到五彩缤纷的大花丛中,有艳红艳红的牡丹;粉红丽人的桃花;金灿灿的迎春花……我们提着小木桶,从花芯里一点一点地取花蜜。一朵,两朵,三朵……我们采完花蜜后,带着丰收的喜悦和满满的一桶蜜汁回到小屋。我把一桶桶蜂蜜倒进盆子里,酿啊酿,酿了许久。每当自己能亲手酿制出香甜的蜂蜜,心里感到无比自豪。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一公斤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如果动物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可是,最近我们的同伴普遍发现一个不争的事实——这里的花粉怎么少了许多,香味也淡得很难发觉了,怎么还带少许苦涩呢?我因此而困惑了。
让我不由得留恋起了以往那美好的日子……可如今这一切都变了,变得不再熟悉,让人无比陌生了。
“小蜜蜂,我们生活得很痛苦。”花朵儿打断了我的回忆。可怜的花朵向我诉说心中的委屈,“我吸收了人类任意排放的污水和呼吸了污染的废气,我好多的兄弟姐妹都奄奄一息了。快,救救我们吧!只有你们能唤醒人类!”我听后非常愤怒。
让我们携起手来,不再坐以待毙,向人类提出抗议!号召人类保护生态、保护环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篇7:以保护蜜蜂为题的作文
在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我高高兴兴地来到时代广场上骑自行车。
当我骑到广场中心时,我看到有几个小朋友在抓蜜蜂,我就跑过去,从一个小朋友手中拿过一只蜜蜂,问他们:“你们知道蜜蜂有什么用处吗?”小朋友们说:“不知道。”我告诉他们,蜜蜂可以在花里吸收花蜜,然后,酿出甜甜的蜜。你们说蜜蜂是不是我们的朋友呀?小朋友们说:“是。“那你们把蜜蜂放了,好不好?
说完,我又把蜜蜂还给那位小朋友。站在一旁的小朋友说:“放了它吧。”小朋友把小手慢慢地松开,蜜蜂又飞回到自己的家园。蜜蜂在我们的头上盘旋着,好像在对我们说:“谢谢你们。”我指着蜜蜂对小朋友们说:“你们看,我们帮助了小蜜蜂,小蜜蜂也会感谢我们。”
保护环境,保护益虫,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篇8:保护水资源为题目的600字作文
保护水资源为题目的600字作文
水——是我们人类的宝贵资源。我们每天都要用到水:煮饭喝水、洗菜、洗手洗脸洗澡等等,甚至车辆也要用到水,差不多全部物体都要用到水。有了水,我们才有这美丽的生活。
很早前,我们济南的小清河里的水清澈见底,你几乎可以看到河底的小动物、小植物、水藻,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鱼,见到你想捉它们,就马上逃走,但是清澈见底的水帮助了我们,那些鱼想逃到别处,我们见到它们游去的地方,在它们前方挡住它们,鱼就跑不掉的。
现在,小清河里的水突然变黑了。人们陆续建起了制药厂、化工厂,社会变得现代化了。那排出的废气和污水令小清河水和其它地方的水变的黑乎乎了,有些地区的河水臭得要命,人们走过时要捏着鼻子,人们都得戴口罩。小清河里的水变污染了,害虫可就高兴了,小清河上布满了千千万万的蚊子、苍蝇,人们用的饭盒、塑料袋,残枝叶、废雨伞、破的球,连宠物拉出来的粪便,垃圾多得数不清。人们随处可以见到小清河岸边上管道排出的污水,我们最好夏天少去游泳,以免受到污水的.危害。工厂排出的废气,乌黑乌黑的,也可以把水污染的。
我们一定要保护水资源,水是我们生命的源泉。我们不要随地乱扔垃圾。社会要做到保护水资源。我们扔垃圾要有顺序,把罐子放到黄色垃圾桶里;把饭盒放到白色垃圾桶里;把平常用的生活用的生活用品放到绿色垃圾桶里;把纸放到赤色垃圾桶里……,我们不仅要不随地扔垃圾,还要形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
我们平时不要一得空就玩水,因为学校开辟了几个专用洗手的地方,但是有些人把水龙头开得很大,把排水的口封住,盆里的水越流越多,这样,宝贵的水就浪费了。现在地球的水,占整个地球的70%,不要看有这么多水,不是70%的水都能喝,只有是10%的水可以喝,其它的全是不可以喝,即使是这么一点可怜的小水滴,人类还是不珍惜。现在有些国家是为石油引起战争,如果我们人类还这样污染水源,将来可能为水源而引起悲惨的战争。全世界应该一致爱护水源,节约用水,人类才有多姿多彩的生活。
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吧!参加我们济南市的“啄木鸟”活动,只要我们人人做一个“啄木鸟”,我们的社会就会变的更加美好,我们的小清河就会永远清澈,我们的宝贵资源——水,就不会枯竭。
篇9:保护地球妈妈为题目的作文
保护地球妈妈为题目的作文
在群星璀璨的宇宙中,有一个系,叫银河系,银河里有一个太阳系,里面有炽热的太阳,和人类的摇篮——地球,保护地球妈妈!作文。地球,这个慈祥的母亲,是那样的无私,把一切都赐予给我们,地球,是那样的美丽,春夏秋冬,为地球的衣着增添了色彩,再加上水蓝色的“纱衣”披在外面,显得那样端庄、大方。可是,快乐的地球母亲,谁听见了她在呻吟、哭泣呢?太阳看着地球,她看见了,刚刚下了一场酸雨,过了不久,在许多茂密的森林里,发火灾了!那火舌吞噬着地球的皮肤,把地球那光滑细腻的皮肤,烧成粗糙、难看的黑皮肤。太阳的心,不禁揪起来……月球看着地球,她看见了,偷猎者用枪不停的扫射着那些珍惜动物,再把它们摆上餐桌,人们吞食着自己的动物朋友,月球的脸上,滴下了颗颗冷汗……金星看着地球,她看见了,有一群人,滥砍滥伐,树木一棵一棵的. “刷刷”的倒下了,就是这样,地球妈妈的头发不断的减少,金星不由自主地发抖起来……木星看着地球,她看见了,垃圾站里臭气熏天,清洁工人拼命地扫地,但也无济于事,人们还是那么不自觉,果皮纸屑,不丢入垃圾桶,直接丢在马路、街道上;烟头也是,在外面,抽完了烟,随便扔在身边,用脚踩几下,就走了;特别是塑料袋、包装纸等的白色垃圾,它们变成了废气,升上天空
木星看到这儿,不由打了一个冷战……水星看着地球,她看见了,那几十年前清澈的小河,已不再是碧绿或湛蓝的颜色,而是灰黑色,怎么回事儿呢?她顺着小河的源头看去,原来是化工厂啊!他们把不需要的废水、污水统统排入小河中。小河吸收了这些成分,受不了啦!“哗—哗”地哭泣着,可是,化工厂才不理睬小河,依旧我行我素,把更多清澈的水染成不能喝的脏水。水星看到这儿,心里像抱了个小兔子一样,跳个不停,害怕起来……突然,一阵黑烟呛醒了正在熟睡的火星,“什么怪味儿啊?好像是从地球那边传过来的!”她爬起来看着地球,原来是工厂上的烟囱排放的气体啊!火星又清楚的看到,路过那儿的人都用手捂起了嘴巴、鼻子,生怕吸入有毒气体,火星已经被呛出了眼泪,她擦拭掉眼泪,可又流下了心疼的眼泪……土星看到了其他星球为地球的关心,扳了扳指头,无可奈何地说:“没用的,地球的儿女会毁掉地球,在不久以后,地球会干枯,最后一滴水,将是人类的眼泪,然后,地球会伤心的爆炸!”星球们一起爱怜又舍不得地望着地球……总有一天,人们会听到其他的星球在叫喊:“停止吧!人类们,不要再折磨地球了!”地球的姐姐们都这么关心地球,何况我们是地球的儿女呢?!我呼吁,全世界的人们都行动起来吧!不要让土星的预言成真!要好好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好好爱我们的地球母亲,否则,以后的人类将会面对灭顶之灾,他们会无所去处!保护地球妈妈!作文800字
篇10:以保护小草为题的作文
以保护小草为题的作文
我们每天都快乐生活地球上,可谁又知道地球在哭泣呢?反正我是没有感受到,可有一样东西却能深深地感受到,那就是不起眼的小草。
当人们肆无忌惮地疯狂踩踏在小草上面时,你可曾想小草的感受?此时此刻,它们正在痛苦的呻吟着,它们多么不起眼,它们默默无闻装饰着大自然的蓝天绿地,给地球带来一丝光彩,一限生机。没有花香,没有树高,它就是这么一棵坚强的小草。可是,它的心痛你感受到了吗?它又为什么会心痛呢?
似乎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当我们看到森林里一棵棵大树倒下时候,可曾想过树木被砍伐时,树也会感受到痛,当森林遭到破坏时,森林也会痛。森林里的动物们看到它们的家园被毁时,动物们也会痛。此时做为大自然的成员之一的小草也在心痛,也在哭泣!
小草偷偷地告诉我:“由于森林的破坏,使古老的巴比伦文明灭亡;印度与巴基斯坦的塔尔平原,也是国为森林的破坏沦为了沙漠,并且面积达好几万平方公里;还有我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变坏,源于其中上游森林植被的破坏,导致长江变成了第二条黄河;东北林区生态环境变坏,主要原因也是由于西南林区和东北林区森林遭受到不合理的采伐和过度采伐”。
小草还认真的告诉我:“由于地球上的森林面积正迅速减少,动植物的家园也正在进一步的丧失,导致物种多样性消失,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呀!因能调节气候的森林减少,影响了给地球吸收二氧化碳和制造氧气来调节气候的平衡。导致全球气候调节能力减弱,引起了温室效应加剧,还有大气,水纹,土壤都有了严重的影响,这下惨了吧!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等现象出现越来越频繁,到最后,森林慢慢消失啦,我们美丽的家园也消失啦!
这样破坏环境,我们是否要制止呢?我们的地球正在痛心,地球正在哭泣,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关爱小草的痛,关爱地球!愿天天都是422,天天都是地球日!
篇11:以保护地球演讲词为题作文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最近全球的温度都在提高,如果不采取措施,未来1内全球平均气温可能上升1.4~5.8℃,保护地球演讲词作文。同学们你们知道温度上升会给我们带来那些灾难呢?一、全球温度上升,会使北极和南极的冰川融化,特别是拉森冰架塌陷,难到海水就不会上升吗?海水上升地球就会变成一片汪洋,人类就会灭亡,可能在特殊的环境下适应海洋的生活,但人类却破坏了自己的生活环境,再说温度上升人类自己也受不了,温度上升也会形成暴风等自然灾害,而温度上升的罪魁祸手就是人类,是人类在大气层中排放废气,使温度上升。人类除了造成温度上外,也还给自然界带了许多危害,比如说,90年代人类乱砍乱伐,使森林变成了沙漠,使许多动物灭绝了,使河水遭到污染,科技越是发达的国家,造成的污染就越大,这些自然灾害给我们也带来了损失比如说:100年来最严重的暴风雨已在南美的智利出现,导致11人丧生,数千人无家可归,库斯基表示这正是厄尔尼诺将开始肆虐的前兆 ,20xx年的厄尔尼诺现象较之-那一次会温和得多,当时共有2.4万人丧生,全球经济损失高达340亿美元。在比如说农村吧!●乡镇工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逐年增加。目前,乡镇工业化学需氧量、粉尘和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均接近或超过50%,已经成为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和影响人体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
●畜禽粪便污染呈加剧趋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绝大多数没有相应的配套耕地消纳其产生的畜禽粪便,形成了比较严重的农牧脱节。
●农村及城镇生活污染日益突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绝大部分城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河道,成为农村内河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大多数村镇没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被随意抛弃在河塘或低洼地,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而且造成河道淤积,污染水体。
●化肥、农药以及地膜污染危害加剧。化肥流失加剧了湖泊和海洋等水体的富营养化,造成地下水和蔬菜中硝态氮含量超标,影响土壤自净能力,小学六年级作文《保护地球演讲词作文》。农药污染破坏生态平衡,威胁生物多样性。农膜残片难以自然降解,影响土壤的渗透性,造成粮食减产。
●农作物秸秆焚烧或废弃污染严重。大量的秸秆被焚烧或抛弃于河湖沟渠或道路两侧,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污染大气和水体,影响农村的环境卫生。还有我国工业"三废"对农业环境的污染正在由局部向整体蔓延。因固体废弃物堆存而被占用和毁损的农田面积已达200万亩以上,8000万亩以上的耕地遭受不同程度的大气污染,仅淮河流域因农田大气污染累计损失就超过1.7亿元。全国利用污水灌溉的面积已占全国总灌溉面积的7.3%,比20世纪80年代增加了1.6倍。我国不同程度遭受农药污染的农田面积也达到1.4亿亩。
我国农产品污染状况也不容乐观。近几年农业部对重点区域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了调查。结果表明,重点区域被监测的家畜产品中污染物超标现象还比较严重。
农业废弃物污染日益突出。近年来,为丰富城镇居民的"菜篮子"工程,但也带来了大量的粪便、粪水等废弃物。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国每年禽畜养殖场排放的粪便及粪水总量超过17亿吨,再加上集约化生产的冲洗水,实际排放的污水总量还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如此多的禽畜粪便,不仅污染了养殖场周围的环境,而且导致了水体的污染。此外,由于秸秆随意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每到夏收、秋收时节,大量剩余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最终被付之一炬,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而且烟雾弥漫,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有时还引进交通事故和飞机航班延误,给人民生活和经济建设带来不良影响。还有近来,频发的气象灾害对人类社会的威胁日益严重。世界气象学者普遍认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增多与全球变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举办的研讨会上,来自中、英、美、加等40个国家的150多名专家学者一起为建立研究全球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变化趋势的科学模式出谋献策。
据统计,20世纪的90年代,全球发生的重大气象灾害比50年代多5倍,因此遭受的年均经济损失也从60年代的40亿美元飚升至290亿美元。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护地球从我做起。
篇12:以保护土地为题的演讲稿
尊敬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评委:
大家上午好!
我叫朱彬渡,来自杭州竹君作文玉环学校四年级三班,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土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
土地是人类的根本,是万物生存的命脉。亲爱的朋友们,每当我们饱餐丰盛的酒宴佳肴之后,每当我们与朋友信步于花前月下之际,是否想过:是谁在为我们源源不断的提供着这所有的一切,又是谁在为我们无怨无悔的奉献着这一切的所有? ------土地,是的,土地,就是那些无声无息、默默无闻的土地却在为我们生生不息、孜孜不倦的生长着、提供着,奉献着!试想,地球上如果没有了土地,粮食、蔬菜从何而来?花草、树木如何生长?飞禽、走兽生在何处?到那个时候,我们人类自己的命运又将会是怎样呢?
沉重的疑问久久回荡在我们的脑畔。是的,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生命繁衍、社会发展的根本依托,我们离不开土地。
大地像一位温情的母亲倾其所有为我们无私的提供着、奉献着!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无私而又伟大的母亲,却正在饱受着她的儿女们为其制造的种.种沧桑磨难--------人类无休止的砍伐森林、肆意破坏草原、开荒种地,建筑征地,使得原本就不丰富的土地资源遭到无情的践踏与破坏。水土流失,山洪暴发,土壤沙化等自然灾害屡见不鲜,沙尘暴像一个可怕的瘟神,正在张开魔嘴,肆虐的吞噬着我们的土地母亲。听,母亲在哭泣、在呻吟;看,她已经伤痕累累,千疮百孔,她的心在痛,在滴血呀!
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聆听下面一组数据。,我国的荒漠化土地已达264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7%,沙漠化土壤约为174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8%。更为严重的是,我国的沙漠面积正已每年400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迅速递增。4000多平方公里呀!朋友们,这相当于我们在一年之内便毁灭了两个县的可耕种土地,在不足10年的时间内便要毁灭一个地区呀!多么恐怖的数字,多么残酷的现实啊!朋友们,当你听到这一组组令人担忧的数字时,怎能不为之震撼,在我们玉环也有不少的土地被工厂废水废汽污染,有不少的重金属渗透到土地里……所有的这一切,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为之深思吗?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这里,在第26个“土地日”即将到来之际,我要大声疾呼:保护土地,你我有责!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亲爱的朋友们,为了水土不再流失,山洪不再暴发,土壤不再硬化,为了在不久的将来不再听到可怕的沙尘暴的哀号,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吧!少伐一棵树,多栽一棵苗,少破坏一片草原,多保护一片绿色,少占用一寸耕地,多一份播种与耕耘,依法合理用地,促进其科学发展,让我们向大地母亲倾注我们的赤子情怀,播种我们的爱!为了祖国,为了大地母亲不再伤痛,更是为了我们自己,还有我们的子孙后代,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保护土地!保护土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
谢谢大家!
篇13:以保护土地为题的演讲稿
工业化、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大趋势,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占用一部分耕地,但如何防止盲目滥占耕地,防止侵占农民利益,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提出,面对巨大的超额利润,管住“圈地”治本的措施要靠机制和制度,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具体化、规范化。文章从建立企业占地规模与行业特点挂钩的制度、用地听证制度、“农转非”土地表土的再利用制度和形成有利于保护农民权益的土地增值分配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大家对保护耕地的重要性的认识似乎都很清楚,但现实生活中耕地占用仍然在加剧,形成了“道理都明白,思想不统一”的现象。面对巨大的超额利润,单靠教育不可能管住“圈地”,治本的措施要靠机制和制度,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管理制度,把“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国策落到实处。
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具体化、规范化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要落实到地块
目前我国划定的基本农田达到17亿亩,保护率达到83%,应该说不算低。但现在的基本农田是个总数,许多地方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地块。基本农田要一个村一个村落实,一块地一块地落实,地块、面积、等级要绘制成图并上网公布,每一块土地信息都可以随时调用,公开透明,便于农民和社会监督。这是一项很必要的基础性工作。
(二)强化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
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规划要经过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不能随意改动。强化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建设用地要严格限制在规划用地数量范围之内,并尽可能高效集约、少占耕地,严禁在规划圈以外占地,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总量。因交通、水利、国防等国家重点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而超出规划范围的,要经过省级以上政府批准。
(三)严格基本农田审批制度
首先要明确,一般的城市扩张和商业开发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以稳定基本农田面积。目前,城市扩区占用土地较多,而且城郊的地大都是有水浇条件的好地。这方面一定要严格控制,不得以路圈地,不能划进城区就算征地。因国家建设确需要占用基本农田,要一亩一亩地批。在审批体制上要上收权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使用或变相使用基本农田占用审批权。
(四)实行基本农田占用复议期制度
凡基本农田经批准转移用途后要上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占用方案经批准后,要留有一定的复议期,便于承包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方面监督,发现漏报、少报、不当占用要及时纠正。
二、实行企业占地规模与行业特点、投资规模、产业水平挂钩的制度和评估体系
现在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中有一个普遍的问题,一个企业动不动就占几百亩地甚至上千亩、几千亩地,盖大车间,修大草坪,跑马占地。许多项目根本不需要占那么多地,很多企业是为了自己再招商,甚至是为了将来搞房地产。由于当地政府急于招商引资上项目,往往满足企业的过分要求。这是土地大量占用的主要问题。
国外土地管理先进国家对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及产出是有标准的,对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要求,不允许超越项目发展需要“圈地”。我们也应当建立这样的制度和评估体系,对什么行业、多少投资、多大产出,至多允许占用多少土地,要建立相应的参考标准。企业申请用地后,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按标准评估,按评估结果批准占用一定规模的土地,评估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政府批地规模要以此为依据,不能企业想要多少就批多少。通过这个办法促使企业用地集约化,尽量节约用地,防止企业投很少的钱,办不大的厂,占很多的地。
三、建立用地听证制度
现在商业用地基本上是开发商和政府确定,农民较少有机会参与谈判,出现补偿标准低、占地面积超过实际需要的情况。有的甚至暗箱操作,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是引发占地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公益性用地的征用基本上是政府确定,农民执行,对于征用土地面积是否必要、合理缺乏监督,多征地比较普遍,以至一些地方兴建比广场只小几平方米的超大广场。必须建立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约束监督机制。对商业用地要建立价格听证制度,让商业用地增值情况公开透明,使之成为制约商业占地的有效机制。对公益性用地要建立征地听证制度,让社会各界能够参与评价,使之成为制约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扩大公益性征地,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有效机制。
四、重视“农转非”土地表土的再利用
我国土地后备资源不足,而且现有后备土地大多地处边远地区,土壤比较贫瘠。现在,不少地方土地“农转非”以后,表土也随之废弃或作建材原料用,非常可惜。土壤的形成要历经自然界千百万年的演化,被占用的城郊土地又经过多年利用和熟化,大多比较肥沃。虽然采取耕地占补平衡,但新地大多土质较差,土地肥力难以补回来。应建立“农转非”土地表土再利用制度。土地“农转非”以后,至少要将表层20公分的土壤取出再利用,在生态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劣等地进行土壤改良。这项工作可以结合耕地占补平衡,作为土地复垦和土地整理的一项内容。如果一时没有条件利用,也可在城市小区中堆积成假山暂时储存起来,上面还可以搞绿化,但不能废弃,更不能做建材原料用。表土再利用费用要列入用地单位建设预算。政府可以设立专门基金,用于鼓励表土的再利用。这是一件看起来小而其实不小的事。
五、建立有利于保护农民权益的土地增值分配机制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和终生依靠的社会保障,要维护好农民的这个基本权益,必须占用的土地要给农民以合理的补偿,安排好农民的生计。
改革征地制度。总的思路应是扩大市场配置资源的范围,严格控制占地规模,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对带有赢利性质的商业开发要让农民参与征地谈判,合理确定补偿方式和补偿数量。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可以采取土地使用权入股、土地租赁等形式,让农民参与收益分配,以获得长期补偿。城镇建设征地要适当留地开发安置农民。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农民对土地增值的分享,降低开发商的超额利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遏止对耕地的商业性开发。
地方政府在维护农民利益上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不能为了追求政绩和财政收入,站在开发商的一方,甚至代替农民决策,强迫农民放弃自己的权利。过去我们靠工农产品的剪刀差来支持工业化,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必要的,现在我们的工业化水平和城市资本积累水平已经很高,不能靠用农民的级差地租来搞城镇化,更要防止把农民的土地通过低价征用转变成部分企业的商业利益。农民失去土地,又没有新的就业机会,产生大量的流民,不利于城镇化发展,还会影响社会稳定。这个包袱最后还要政府来背。
篇14:以保护土地为题的演讲稿
我们从小生长在地球上,一个美丽的地球上。我们脚下所踏着的不是别的,而是这广大无垠的土地。土地是立国之本,我国是农业大国,要搞生产,首要条件自然是从土地资源找起。
近年来,由于人口的急剧增长工业的迅猛发展,固体废物的倾倒和排放量日益增多,有害污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和漂浮的尘土也不断随雨水将落在土壤中,导致了土壤污染。
我国幅员辽阔,土地资源总量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土地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耕地少,而荒漠、石山、永久积雪冰川等通常情况先难以利用的土地较多,后备耕地不足。从而,我国人地矛盾更加突出,再加上土地资源污染,我们更要保护土地。
化肥对土壤的污染。使用化肥是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但不合理的使用,也会引起土壤污染。长期大量施用氮肥,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结,生物学质恶化,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农药对土壤的污染。农药能防治病、虫、草害,如果使用得当,可保证作物的增产,但它是一类危害性很大的土壤污染物,施用不当,会引起土壤污染。不仅如此,也有可能伤害到昆虫、鸟类,还会破环生态环境。
除此之外,大气也会污染土壤。随着我国工业发展,化学工厂毒气的排放,大气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而且部分土地会受到酸雨的袭击。这是因为燃烧含硫量高的煤造成的。燃后排出二氧化硫等气体,与水蒸汽一结合,即形成酸雨。酸雨还会腐蚀植物的芽和叶,甚至建筑物和人类的皮肤黏膜。
土壤污染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比如说:有些地方的蔬菜和水果等食物中某些化学物质偏高。而不能使用,吃后甚至导致死亡。
据我所知,国家非常重视土地资源。从而正在推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国家进行防治处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培育土地。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可再生资源,可以再生。但是如果利用不当或遭受破坏,就足以使土地失去再生力和可利用性。现在我国依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等。所以我们更要保护耕地。
我认为土壤保护应以防治为主。国家现已实施防治土壤受污染和已受污染土地进行改良治理的措施。可有利于缓解问题。
我认为预防重点应放在对各种污染源的处理上,进行浓度和总量控制,对农业进行经常检测,使之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利用城市污水灌溉,必须先净化,才能使用;对于工业废气的排放,必须经过净化,或有节制的排放,才可以减少污染。
我们作为中学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也要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既然不能从国家大事方面考虑,那就请先从不毁坏土地开始。
另外,固体废物也会给土地造成负担。我们虽然不能把握他人,但是可以把握自己。我们可以从不随地乱扔垃圾开始,不再使用方便袋购物,更不要乱扔。
要想保住这美好而又幸福的家园----地球。就该快行动起来吧!为了家园我们一定可以做到。让我们携手共创幸福美好的明天!
篇15:以保护土地为题的演讲稿
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耕地,人人有责》。我自小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土地与我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尽的亲切感,我不敢说我能挑起振兴中华之大梁,但我深深地觉得我属于土地,我的事业扎根于土地。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是中国这方热土养育了我们这群龙的传人、炎黄的子孙。中国土地,就是我们的根,我们就是中国土地大树上的绿叶。根深才能叶茂,正是汲取中国上下五千年沃土的营养,才造就了我们中华儿女的智慧、勇敢与善良;反之,也只有我们每片绿叶都充分制造养料,作为对根的回报,中国土地之树才会愈加壮大。
目前,我局正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毛泽平,相信在座每位非常熟悉这一名字,一个平凡的基层土地管理人员,却以不平凡的胸怀震撼着千千万万个人的心灵: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干部,毛泽平,他心里始终装着老百姓,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为家乡尽快脱贫致富,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他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几十年来工作岗位几经变动,但敬业爱岗、吃苦耐劳、艰苦朴素的作风始终不变;他始终牢记党的理想信念,事事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投身农村“三个代表”重要学习教育活动,累倒在访民情、办实事的岗位上。他的品德和行为,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不懈追求,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毛泽平走了,但他敬业爱岗、埋头苦干;勤于学习、勇挑重担;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心系群众、鞠躬尽瘁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依然活在我们心中。我想,不正是无数个像毛泽平一样以身报效土地之根的绿叶,才使中国土地之树生生不息吗?今天,我们要以毛泽平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安心扎根山区,敬业爱岗、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学习他工作不计份内份外,勤于学习、勇挑重担的进取精神;学习他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负责精神;学习他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心系群众、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这儿,我想说,“保护耕地,人人有责”。保护耕地,需要我们所有中华儿女的理解与支持;需要我们团结一致,统一思想,增强耕地忧患意识,树立爱土惜地观念,养成“人人守土有责,代代惜地光荣”的社会新风尚。发扬文明用地,文明管地新风,向土地倾注我们满腔的赤子之爱。作为土管人员,我们更是义不容辞,我们应该视局如家,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土管事业,担负起土管人员应有的责任,在平凡的岗位上艰苦奋斗,乐于奉献,敬业爱岗,公道正派,爱民如父,心系百姓,情暖苍南;我们更应该要无愧于中国土地之树的一片绿叶。
朋友们!让我们为了中国土地之树常青,为了中国土地,我们共同的根,而绿着生、绿着死吧!让我们在新的起点,新的层次上,以新的姿态,展示新的风貌,刷新新的纪录,创造新的成绩,来报答中国土地对我们的养育之恩吧!谢谢大家!
以保护土地为题的演讲稿
篇16:以保护鸡蛋为题的作文
周五思品课上,张老师交给我们一项重要任务—保护鸡蛋一天。具体要求是每人利用周末一天的时间保护一枚鸡蛋,无论去哪儿都要随身带上鸡蛋,然后写下自己的感受。
周六一大早,我就跟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便从冰箱里拿出一枚生鸡蛋给我。这枚鸡蛋是褐色的,呈椭圆型。为了保护好鸡蛋,我先找来一个塑料袋,轻轻地把鸡蛋放入袋里,可是鸡蛋在袋里老是滚来滚去。我担心它会从袋里滚出来掉到地上摔碎了,就又找了一个圆形的饼干盒,我小心翼翼地把鸡蛋挪到饼干盒里,盖上盖,这回鸡蛋在里面很老实,不来回滚了。
早饭后,我开始做作业了,就把盒子端到卧室的书桌上,写一会作业,我就会打开盒子看看,是不是鸡蛋在盒子里完好无损。就这样,整整一上午,鸡蛋陪着我做作业。
下午,妈妈带着我和戴明哲一起去天行健大厦上外教课,外面下雪了,路上的雪基本上都融化了,只有路边还有一些雪,我和戴明哲非常兴奋,一边走一边玩打雪仗,正玩得兴高采烈的时候,妈妈突然问我:“咦,你不是说你走到哪儿都要带上鸡蛋吗,你的鸡蛋呢?”我挠挠脑袋,有点懊恼,这才想起来保护鸡蛋的事,要不是妈妈提醒,我早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晚上,我玩了一会玩具,又
★ 今年高考作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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