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的环保困境与成因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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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的环保困境与成因分析论文

篇1:新农村建设的环保困境与成因分析论文

新农村建设的环保困境与成因分析论文

摘要:近年来,新农村建设正式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但在发展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工作还不到位,给农村带来了严重的污染。文章分析新农村建设中环保所面临的困境及其产生的原因。

关键词:新农村;保护环境;污染;困境

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新农村建设中暴露出的污染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走向城市发展建设的老路上去,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不利于新农村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要仔细研究新农村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所在,分析其成因。

1我国新农村环境保护面临的现状

农民环保意识薄弱,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是很多农村地区常见现象。农民养成了随意倾倒和排放生活垃圾的习惯,而且多数垃圾处置不及时、不彻底,造成更多垃圾进入河流,引起河水污染,水质大幅下降。长此以往,农村地区生态环境逐步恶化。农业生产污染严重。农民为达高产目的,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致使土壤环境逐渐恶化,进而影响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并且残余下来的农药化肥不经过处理随意丢弃,造成更严重的`污染。此外,家禽、牲畜的养殖产生大量的排泄物,不经处理随处堆积或排入河流,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程度。乡镇工厂产生大量残渣废气。新农村的发展引进了较多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这些企业在没有经过专业环保措施的处理情况下,任意排放生产中的残渣废气。工厂中的污染排放是农村环保困境中严重的问题,排放量大、种类多,治理成本较高。此外,一些旅游项目和产业的开发,在刺激当地经济发展的背后,又产生了新的污染源,并且有扩大蔓延的态势。

2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分析

环保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力度不足,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认识模糊不清。当地环保和执法部门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对于农业生产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没有严格的约束。尤其农业生产的随意性较大,产生的污染难以进行有效的追责。而且受限于生产水平和技术层面的制约,一些污染和不合理排放现阶段难以彻底扭转和改变。城市污染产业与过剩产业落户农村,将大量污染也带到了农村。城市中一些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将大量工厂设施搬迁至农村地区,利用当地廉价的土地和发展政策,随意生产、排放,丝毫不顾环境的污染。这种产业迁移带来的污染是加速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当地政府为吸引投资和招商,在环保问题上放松了要求,致使很多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忽视了环境保护问题。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中缺乏保护环境的内容,宣传力度不足。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在各农村地区实施以来,各地根据自身的资源和有利条件制订了适合当地发展的策略,但其中很少涉及如何在生产和发展中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当地农民的环保观念和思想还比较落后,环保意识比较薄弱,造成了发展理念和规划上的不健全。

3结语

文章分析了新农村建设污染的由来和原因,希望当地相关部门将农村脱贫致富与农村环境的保护并举,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晓东.关于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环保问题的思考.江西能源,,(4)

[2]马淑珍,唐跃军.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与对策.河南农业,,(6)

[3]李惠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问题和对策.应用能源技术,2011,(9)

篇2:土地与新农村建设探讨论文

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探讨论文

一、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一)土地整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首先,土地整理是国家投资重心向农村转移的具体体现。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作为重要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投资规模的不断增长和投资区域的横向延伸,充分表明我国已经把农业问题放在了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更加突出的地位。其次,土地整理是实现生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把实现生产发展的各种要素分为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那么土地开发整理就是最基本、最现实、最重要的硬件因素。只有加强硬件建设,全面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消除影响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才能使农业的集约化和现代化成为可能,从而能最终实现生产发展目标。

(二)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互相促进、互为基础首先,新农村建设从政治和舆论角度为土地整理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从政策和管理角度为其进一步活跃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其次,通过大力开展土地整理,有利于从多方面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根基。

(三)土地整理工作要紧跟时代步伐,高起点,严管理,活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好根基首先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就是要以基本农田整理为重点,立足于现有存量土地的整治,挖掘耕地潜力,使其更好地发挥效益。加大力度就是要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切实解决项目报审工作中存在的基层报不上去,国家收不进来的问题,力争在一段时期内对全国范围内有条件的基本农田进行一次“地毯式”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设施条件对农业的制约因素。其次,国家应从政策上适当扩大项目投资适用范围和提高工程质量技术标准,使土地整理工作突破部门界限、行业界限和行政界限与新农村建设有效接轨,因地制宜达到较高水准,切实解决制约项目区土地集约利用的瓶颈问题。土地整理项目涉及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道路设施等工程规划,应与区域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引水工程等规划相衔接,听取农民和专家的意见,优选方案,避免低效建设和重复建设。

二、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与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土地开发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

土地整理在调整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土地整理,不仅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而且可以提高耕地质量。

(二)土地开发整理,助推了农民增收

土地整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成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增长点。一方面,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其实质就是要求新增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应当是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并重。另一方面,在土地整理中,乡镇政府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约定,只要是农民能干的工程要由农民自己来干,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并从中获得直接收益。

(三)土地开发整理,促进了农业增效

土地整理不能只是停留在一般的开发整理的'层面上,而是要顺应农业结构的调整,要从增加和建造高质量耕地与农用地出发,立足于服务现代农业、服务农业规模经营、服务提高农业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因势利导,全力引导项目区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实践证明,已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四)土地开发整理,推动了农村发展

大力推进土地整理是国土部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切入点和重要着力点。土地整理不仅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更重要的是改善了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改变了村容村貌,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由此可见,土地整理的实施,既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缓解了耕地压力,又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另外,通过土地权属的调整使当地的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得到了切实保护,减少了土地纠纷,保障了农村社会稳定。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还可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新城镇,同时项目区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均靠近居民点,兼顾解决当地群众行路、用电和人畜饮水困难。

(五)土地开发整理,优化了生产环境

土地整理既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耕作条件,又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项目实施中体现农业现代化的元素,因地制宜,归并田块,清除土地利用不合理因素,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将农村水电、道路等生产条件改善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增强耕地排灌和防灾减灾能力。通过土地整理,能有效改变农业生产高投入低产出的问题,农民的生产观念也由此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依靠科技,增加投入,科学种田,规范务作的水平不断提高。整理后的土地,水、电资源得到合理利用,项目区实现水利化、耕地的保墒能力全面提高。同时,土地开发整理注重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能使区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搞好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的措施与保障

(一)资金保障

土地整理朝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向发展,涉及的范围扩大了,包含的内容增多了,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资金的来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①国家财政保障。保持现有土地整理资金渠道,扩大项目资金投资范围,把对村、景的整治工程纳入项目预算。土地整理还要实行严格的项目审查、立项、规划预算和规范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②当地政府适当投入保障。区域性的新农村建设,要充分调动当地政府的积极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借助政府力量使项目得以推广,这对区域性新农村建设将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③政策扶持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土地整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国家对此应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此部分资金可从对村庄的未利用地,及通过工程措施开垦为新增确认耕地面积用于建设用地占补指标中来。④当地经济能人适当投资保障。随着全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各地农村已涌现出无数个致富带头人。在当前大力倡导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驱动下,有着五千年传统美德的我国人民思想道德水平更是有了很大的提高,富裕的先驱者都愿意把自己的力量投入到家乡的千秋伟业建设中,带动家乡经济整体向前迈进。此部分资金可由当地经济能人自筹组成。也就是说,哪个村庄有能人自筹了一定数额资金,当地群众也强烈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就把土地整理项目放到那里去。

(二)组织保障

土地整理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农、林、水利、交通、建设、环保和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做好。因此,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各司其职,是土地整理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在土地整理项目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组织保障:①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的管理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领导与组织保障,并尽可能提供适当配套资金。②成立群众工作宣传小组。主要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与组织、宣传、新闻等部门干部组成,专门负责对项目区群众进行教育与沟通,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群众保障。③成立群众工作协调小组。由当地政府、项目所在地受益村和当地国土部门以及项目业主指派的专人组成,负责及时、有效地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④成立土地权属调整小组。由当地国土部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委会成员组成,主要负责项目区前期的土地权属调查和整理后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确保项目建成后土地权属清楚、公平、无争议。⑤成立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由当地土地整理中心技术精湛、工作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必须常驻工地,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指导,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同时对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工程措施

受传统城镇发展观念及规划约束力不强的影响,长期以来,村镇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特别是基本农田被宅基地占用的现象十分普遍。所以,在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突出保护耕地,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同时兼顾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以及居住条件实用性和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具体工程措施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①改善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保证通电、通水、通道路。②改善下水道,进行厨房革命、厕所革命,实现“村容整洁”的目标。③坚持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内容的沼气池建设,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太阳能、风能和小水电。④实施乡村整治,建设科学合理住宅。规划集中建设宅基地,对集中宅基地进行三通一平,采取联户自建,多户并建的原则。建议每户建设占用的土地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属改建原宅基地的,进行适当补贴,按新规划标准建房;属新建的,要求在新规划区建房,不得占用其他耕地。通过原有宅基地的集约利用,最大限度对原有宅基地和空闲地进行开发整理,使之变成良好耕地。⑤对原有河道、水路、水塘进行美化,建立中心文化娱乐站,使村民有休闲交流和沟通的场所,使项目区的受益群众在享受美丽风景的同时,能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提高他们的综合文化素质。⑥对当地经济能人的产业进行扶持与引导,作大作强符合市场竞争而经得起市场考验的本地种植业,使其通过新农村建设的整治,向更高层的良性循环经济发展。

篇3:试论乡镇财政困境成因分析与对策

试论乡镇财政困境成因分析与对策

【摘要】乡镇财政的运转直接决定了整个国家基层公共职能的实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探讨乡镇财政解困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乡镇政府财政困境为研究对象,从财政体制的视角分析原因,并提出取缔乡镇独立的财政职能,由县级政府实施统收统支管理体制,以解决乡镇财政困境问题。

【关键词】乡镇财政困境 成因分析 分税制 统收统支

一、引言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对缓解我国当时中央政府的财政困境、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贡献卓着。但是,在为中央政府带来巨额财政收入的同时,分税制的实施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日益严峻的乡镇财政困境即是其中之一。乡镇政府是中国五级政府中最基层的一级,服务的对象是中国最广大的农民。乡镇财政的运转直接决定了整个国家基层公共职能的实现。然而,目前我国大部分乡镇财政运行效果不佳,很多乡镇财政甚至陷入困境。

时至今日,论述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国内甚多,讨论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探讨改善分税制体制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效果;二是探讨解决基层地方政府主要是县级政府财力困境的方法;三是探讨规范和管理预算外收入及非预算收入问题。遗憾的是,国内文献对于中国最基层且最接近广大民众的乡镇政府的财政困境问题关注较少,而探讨解决乡镇政府财政困境的研究更是鲜有涉猎。

县级政府财权和财力固然有所欠缺,但是通过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可以部分弥补这一缺口,而且通过现行的三级财政扁平化财政管理模式,通过省直管县,可以更大程度上解决县级政府面临的支出问题(贾康,)。但是对于我国最基层的乡镇政府,其与县级政府的财权、财力相比,县强乡弱则更为明显。

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分税制体制下乡镇政府的财权、财力与事权的严重不对称,使其已难以成为一级财政。因而可以考虑取缔其独立的财政功能,将其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县级以上政府继续实行分税制的大环境下,县级政府对辖区采取统收统支的管理体制,从而为乡镇政府解困。

循此思路,本文第二部分分析归纳了目前我国乡镇财政陷入困境的成因;第三部分探讨了取消乡镇财政职能实施体制改革的必然性;第四部分是本文的对策建议部分,提出了当前实施统收统支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二、乡镇财政困境成因分析

分税制设计的是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之间的分配格局,但是这种格局对省级以下财政,尤其是对县乡两级财政也会产生巨大影响。首先,原来属于县乡收入的部分企业税收按分税制规定划为中央收入;其次,按照中国目前的财政体制设计,上一级政府有权决定它与下一级政府采取的财政划分方法,所以各级财政遵循“本级优先”原则,中央政府的做法被地方各级政府纷纷效仿,上级财政都将税源集中且易于征收的税收划归本级财政,最终形成了层层向上集中的收入分配格局。而现行分税制对各级财政的支出责任并未明确划分,导致支出责任层层下放,这就造成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基层政府的收入能力与日益增长的支出责任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

1、财力与事权不相匹配

分税制改革后县乡财政的财权大大缩小,事权不断下移,成为县乡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贾康、白景明,2002)。

实施分税制以来,中央的资金集中度得到提高,省级政府的资金集中度更是平均每年增加2%,市级政府同样在想方设法提高资金集中度。财权和事权对称的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均有自己大宗稳定的、与事权相适应的财源,而乡镇财政却没有自己大宗稳定的税源。上级财政在财力分配上层层“向上集中”,将大税种、大税源划归到自己手中,而将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税源分散的小税种“甩”给了县乡政府,造成县乡税收增长乏力。

与此同时,我国地方政府还要负责诸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本该属于中央政府提供的服务,而这些公共服务的提供责任又不是均匀地分配给各级地方政府的。由于上级政府拥有分配公共服务的主导权,往往把本应承担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政府不堪重负。从而使现行财政体制造成的收入上敛以及地方教育支出沉重成为造成乡镇财政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乡镇政府而言,财权和财力的丧失、事权的加重,收支的矛盾愈发加剧。

2、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

如果一个国家要强调地区之间的财力均衡和社会公平,那么就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Robin Boadway,)。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基层政府收入与支出的不匹配,需要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等方式来弥补。在地县本级财政支出里,本级财政收入大约占65%左右,上级转移支付占了35%左右;而基层政府即县乡政府对转移支付的依赖度达35%,部分山区农业乡镇依赖度甚至更高。因此,转移支付成为基层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但是,目前我国的财政体系中,四种主要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形式均有自身的缺陷:税收返还的设计是为了鼓励地区兴办企业、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与建设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相背离;一般目的转移支付的测算基础不够科学,实现不了财力与事权的匹配;过渡期转移支付的规模很小,起不到太大的调节作用;专项拨款名目太多,很多专项拨款需要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这种转移支付资金数额的决定也没有一定的标准。

解决“基层政府可利用财政资源的巨大区域性差异以及贫困地区日益严重的财政收入短缺”这一农村公共财政的最大问题,最为科学可行的制度——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并没有随着分税制推行而建立起来(黄佩华,2002)。因此,转移支付的不科学、不完善是造成县乡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李茂生、陈昌盛,)。

3、农业税费改革,大幅减少乡镇税源

对于以农业为主的中西部地区而言,在分税制改革之后、农业税改革之前,农业税和农业的提留统筹以及其他的集资收费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点。县与乡镇政府对农业税费实施了划分,县政府保留大部分乃至全部的农业税,乡镇政府则主要依靠提留统筹和其他的集资收费。这导致了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倒闭、转制之后,农民负担突然变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大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县乡政府而言,农业税、提留统筹以及面向农民的集资收费远远超过了其他税收,成为其财政收入的主体。这成为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的直接背景。

20,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取消了村级“三提五统”,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其他农业特产税,全面取消农业税。这些都是山区农业县乡镇的“看家”税费,这些税费的取消导致乡镇财政锐减。税源锐减、财政减收直接挑战分税制在农业乡镇的运行基础。

4、举债负担沉重

由于财政收支缺口大,难以满足基本公共支出需要,转移支付又存在时滞和配套资金的问题,因此乡镇政府将举债作为财政开支的主要来源。

在乡镇二、三产业落后的情况下,县乡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农民收入。近年来,原料成本上涨,传统种植业盈利水平低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间接制约了县乡财政收入的增长。此外,个别乡镇领导利用借款搞投资,形成重复建设,投资后没有形成经济效益,承担的债务无法偿还,也加剧了乡镇财政的债务包袱。

在税源短缺、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大规模的债务严重制约了乡镇政府发挥其为辖区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的功能。并且基层财政的债务危机,如果处置不当,任其发展,也会影响上级财政的安全和基层社会的稳定。

三、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分税制实施愈发艰难

一是乡镇分税制已有名无实。尤其是山区农业县乡镇,税费主要来自于农业税和“三提五统”,烟叶税也只在少数乡镇征收。由于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其他税收更是微乎其微。在无税可以分享的局面下,乡镇财政已然失去了分税和开支的基础。

二是税收征管与财政体制脱节。税源减少,导致乡镇财政工作重心发生转变,乡镇开展税收征管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也就日渐减弱。为节约征收成本,税务机构对一乡一所的机构作了调整,一个基层税务所要管辖几个乡镇的税收。并且,乡镇税务机构只对上级税务部门负责,乡镇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对税收部门的协调能力日渐减弱,已无法形成协调机制和工作合力。

三是财政管理措施乏力。在分税的范畴内不管制定怎样的财政管理体制,其管理措施产生的.作用都不会大,反而会因财政管理不到位,引发一些财政管理、财政支出、财政考核等方面的问题,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有必要思索一种有别于分税制的管理体制,以解决乡镇财政日益严峻的现状。

2、取消乡镇政府的独立财政职能

财政联邦制理论认为,从经济效率上考虑,由最了解信息(并且具有做出正确决策动机)的人做出决策能够带来最多的好处。作为一个客观事实,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比中央政府在了解公共服务偏好信息(以及成本信息)方面,由于更贴近当地居民而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理论上来看,作为最贴近普通民众的乡镇政府,在收集和处理民众对公共物品的偏好信息以及提供农村公共物品和服务方面具有最佳优势。

篇4:计算机教育问题与成因分析论文

计算机教育问题与成因分析论文

一、存在问题

(一)教育理念滞后

当前,计算机教育的重点是信息技术的掌握和应用,可是现在很多高校的计算机教育,还是以传授计算机操作知识和技能为主,没有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生产的需要设置课程,教育理念严重滞后,无法适应学生就业的形势。而且,高校计算机教育培养的方向主要是技术人员,没有将教育的目标定位为培养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复合型网络技术人才上,教育理念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的需求,严重影响了学生对于计算机知识的创新。

(二)教育方式落后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都已经建立了诸如多媒体教室、网络教室等先进的教学载体和手段,而且各高校都配备了相当数量的计算机。可是,反观高校计算机的教学过程,很多高校计算机教师还无法真正掌握现代科技的教学手段,无法发挥出高新技术教学手段的潜力。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还是使用原始的教学方式,还停留在黑板———粉笔、教案———课本的传统教学方式上,这也导致了教学的效果和作用大大下降,严重影响了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二、成因分析造成高校计算机教育滞后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使高校计算机教育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一)高校计算机教育发展无法适应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

当前,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技术已经成为一切科技和经济活动的媒介和基础,也是世界各国综合国力和国防实力竞争的焦点和核心。而且,计算机技术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很多高新技术的应用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革新和发展,而高校的计算机教育对计算机技术的更新感知不强。高校的教学与科技更新之间缺少接触的渠道和途径,使高校的计算机教育相对滞后,无法适应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的现状。而且,高校的计算机教育水平受教学理念、师资力量、硬件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也无法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短时间内完成更新,这些元素的更新都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无法与计算机技术的更新同步。所以也就自然地造成了高校计算机教育的'滞后。

(二)高校计算机教育发展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对计算机人才的急切需求

高校计算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出社会需要的高新技术人才,实现学生的顺利就业。但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目前高校计算机教育还没有与社会生产紧密相连,还没有立足社会需求来进行学科设置、教学改革等。教师的教学还是以传统的课堂教学为主,还是以知识的灌输和教授为主,学生在课堂上没有动手实践的机会,而课堂之外学生真正参与社会生产实践的机会又不多,知识与实践的连接不紧密。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学到的知识无法得到社会生产的检验,这就造成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不足,无法适应社会生产提出的新要求,给学生的就业增加了难度。同时,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也不紧密,学校在学科设置、教学内容设置等方面没有与企业需求为主,还存在“自拉自唱”的现象,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都不强,这也就为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碍,也使高校的计算机教育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出的人才需求。

篇5:农业建设迟延成因与建议论文

农业建设迟延成因与建议论文

有的村由于农田水利设施瘫痪,灌溉能力不足,为了种植水稻,利用水管抽水灌溉,这不仅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也极大地浪费了水资源。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并没有真正解决水利系统“最后一公里”的梗阻问题。农田水利建设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由于投入渠道分散,运行环节繁多,造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以形成合力,不利于从农业发展实际来实施项目,项目监督和评估难度加大,重复建设和管理主体缺位的情形并存,难以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力和效率。在项目安排上,标准农田建设等这样的项目偏少,没有也不可能在一定区域性内全面实施。在项目落实上,受已有农业生产条件限制,一般都落实到生产条件好的乡镇、村,真正急需改善生产条件的村却得不到项目支助。在项目实施上,并不考虑农田设施的后续使用和修缮,加之大部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设施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全、质量差、设备及技术落后等问题,存在一边建设排灌设施,一边被作业机械破坏的现象。综上所述,如果不迅速扭转农田水利老化失修的严重局面,切实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的梗阻问题,而任其发展下去,将影响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我国农田水利建设滞后的原因

乡村组织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职能有待发挥。乡村组织退出农村生产环节。农村税费改革前,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基于其行政性的公权力,组织农户共同进行农业生产。而在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组织退出农户生产环节,使农田灌溉丧失了组织基础与体制的支撑,农户的.思想很难统一起来。何况当前农村的主要劳力外流现象严重,留守的大多是老幼或是缺乏劳动力的妇女,难免使“一事一议”流于形式。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水利结构失衡,不同性质的水利未能有效衔接与合理配置。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家对水利工程的投入重点是对大江、湖泊、主干河流和大中型水库的防灾加固,能够分给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的费用就更微乎其微。农户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能力和积极性大大降低。农村基层水利设施产权不明。

关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几点建议

提高认识,增强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感。要高度重视兴修农田水利工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建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建议县、区要从耕地开垦费专户划出10%—15%,设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修复,并对农田水利所需节水机具及材料、用水、用电等实施适当补贴。

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建议在积极争取国家基本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各级政府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增加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同时,按渠道的大小分类进行维修、维护。

建议县、乡两级承担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复等投资应以乡镇为主,合理确定县级与乡镇投资的比例。此外,可通过部分产权制度改革引入商业模式,吸引社会投资和民间资本,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农田水利建设。

统一规划,实施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发展计划。建议由水利局牵头,根据农田水利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任务,做好全县农田水利发展规划,并明确部门和县、乡镇的责任。水利局要在业务上给予指导,督促规划的实施。

深化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管理。建议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纳入县政府对各县、县区考核内容。同时,加大对偷盗农田水利电网、水泵等设施的打击力度。

在工业园区建设中,要协调好工业与农业的发展关系。建议在工业园区的规划区域内,保护好具有地方特色且具规模的优势农业产业,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保护好优势产业基地的水利等基础设施,切实做好工业废弃物排放处理,防治农田二次污染。

篇6:国家法信仰与新农村建设研究论文

国家法信仰与新农村建设研究论文

摘要:只有民众尊重法律,信仰国家法,国家发展才能畅通无阻。但是,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国家法与民间法并存的情况,尤其是农村。因此,在农村加强国家法信仰,必须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建设法制化社会。而法治的精神在于信仰,只有加强国家法信仰,才能促进我国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国家法;信仰;新农村

信仰,主要是两方面的统一:一方面是主体具备坚定的法律信念,将法律作为其行为准侧;另一方面是主体严格遵守法律信念,在法律信念下进行活动。在法律信仰、国家法与民间法方面,已经有多名学者发表论文阐述观点。本文中,法律信仰的主体是人,尤其是新农村人民对法律的亲近、认识与信赖,而不是无知、恐惧、冷漠。民间法的存在也有其意义,只要以国家法为标准,不违背国家法,也可适当保留。

1.国家法不被信仰的因素

1.1传统文化与地区文化的影响

我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是“礼法”两方面的结合,其中以“礼”为主,“法”为辅。人们普遍认为“礼”是一种积极的文化,而“法”则是一种消极的惩罚方式。而“礼”中所注重的是以谦卑、贵贱为基础的等级制度,是人们的道德要求,强调的是顺从、义务,而不是社会意义上的平等、自由。“法”在传统文化中大多通过刑罚的方式表现,主要目的是为了镇压人民,而不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利。这样一来,人们对“法”的排斥观念更加严重,认为被“法”起诉时一件伤风败俗的事,更不用说信仰法律。长此以往,逐渐对法律失去信仰,没有“法”的观念,只有“礼”的义务。

1.2国家法与村民缺乏交流

国家法是从民间法相对提出的一种名称,指的主要是由特性机构制定的由上而下的法律。在过去的社会中,政府和人民之间严格遵循着“礼”的服从制度,人民单纯的依靠科举制度。而科举制度被废之后,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交流脱节,人们对“法”不了解,更不用说信仰法。因此,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必须要加强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让“法”深入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才能在基层中建立法治社会。根据调查发现,我国农村的法律宣传力度较差,而且大多难以得到农村人民的理解与认可。

1.3国家法的落实力度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有些政府部门仍旧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情况。这样一来,人民对国家法的信任会大大下降,相关法律部门失去了民政基础。长此以往,村民自然无法对国家法产生依赖感、亲近感,信仰也更不用谈。

2.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国家法信仰的措施

2.1加强村民的法律认识

我国目前只有在大学才会设置法律知识的专业教育,其他人对认识法律的途径相当少,不利于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信息、交通相对欠缺的新农村地区,也不利于新农村的法制化建设。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在中学开设法律知识教学。新农村法制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仅仅依靠当代人的努力,还需要下一代人的不断奋斗。因此,可以在各个中学适当设置法律课程,以简单化、系统化为原则,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第二,结合新农村情况进行法律宣传。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很多农村地区都没有过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仅仅通过一些标语、口号或者是宣传车,难以给村民留下较强的法律意识。因此,可以根据新农村的当地情况,在法律材料中加入和村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内容,例如宪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等,并加入一些案例,提高村民对国家法的理解;第三,在新农村开办法学讲座。通过电视、广播、电影等多媒体传播方式宣传年国家法,让村民通过艺术形象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可以在集市、庙会等农村的大型活动中对国家法进行宣传,由法律专业人员进行讲解,尽量简化深奥的理论知识,采用一些简单的案例,让村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主动去了解法律,认识法律。

2.2加强法律的`落实力度

政府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法律的落实力度,这对于村民的国家法信仰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公正、公平、公开的法律,才能让村民意识到法律的作用,感受到法律的力量,产生对法律的亲近感与依赖感。严禁在执法中不依法办事的行为,否则会严重影响国家法在村民心中的形象,丧失民众基础。只有这样,才会让民众逐渐信仰国家法,而不是将民间法作为衡量的唯一标准。

2.3配套设施的完善

制度是保证以上两点正确实施的重要前提。制度具有稳定性的特征,通过行政执法体制、司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等,能有效保证国家法的公正性、公平性,加强村民对法律的意识。目前,我国越来越提倡民主,强调人民的参与,注重人民的意见。因此,也可以相应的设置民声制度,了解村民对法律的观点,不断完善国家法,促进新农村的法治建设。

3.结语

加强国家法信仰,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新农村的不断建设,传统遗留问题仍旧存在,尤其是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因此,必须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村民对国际法的了解,对国家法产生亲近感、信赖感,逐渐认识到国家法的重要性,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文.回族习惯法信仰向国家法信仰创造性转换研究———一种法律信仰生成路径的探索[J].民间法,,12(1):209-217.

[2]潘高峰.少数民族法信仰的现状、特点及培植国家法信仰的意义[J].鸡西大学学报,,11(8):51-53.DOI:10.3969/j.issn.1672-6758.2011.08.023.

[3]刘灵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长期补偿机制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5(4):141-148.

[4]李冰清,王占岐,金贵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评价[J].中国土地科学,2015,29(3):68-74,96.

篇7:新农村规划建设与居住建筑设计论文

中国拥有很大的房屋总建筑面积,而一半以上是农村房屋建筑面积,不过从农村房屋建设角度来说,国内并没有完整的管理模式以及规划设计,按照传统的理念和模式,房屋的结构和样式都比较相似,这是不利于找到其中的不足之处的,比如房屋的使用寿命、空间结构的合理性、是否满足生活起居的需要、样式的美观程度以及建设是否环保节能等。

1建筑功能和形式

大部分的农村民居建筑缺乏对装修问题的正确认识。这是因为农村居民不具备相关的装修知识,在建房时会简单的模仿城市建筑,认为那是一种潮流,甚至安装了城市店铺当中常见的大玻璃窗和门,实际上不但不美观,也没有发挥功能。还有某些东西已经被城市所淘汰,在农村还是得到了普及,比如外墙瓷砖等,个别乡村政府甚至强制性规定,建造新房时必须在外墙贴瓷砖,这样不仅过时,而且也耗费财力,某些农村居住建筑对中国古建筑进行模仿,会安装庙宇方面的标志物,结果也是适得其反。农村建筑继承了传统的建筑经验,演变成一种固定的形式,这就导致在建房时,大部分农民缺少自己的想法,也不具备相应的设计理念和审美观念。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人们开始追赶社会潮流,而没有意识到居住建筑的.功能更加重要,只注重房屋的布局是否宽敞,而不注重实用性,一味的模仿城市建筑,反而失去了农村建筑的特点。比如为了追赶潮流,人们忽略了农村以及城市环境布局的不同之处,简单的进行模仿,结果不但不美观,而且也不实用。还有某些农村居民为了使主要空间结构显得更加气派,而给有给其他结构留足空间,比如楼梯缺乏合理的结构,就会又陡又窄,很难保证老人和孩子的安全。所以在制定建筑方案时,首先要意识到农村和城市的不同,农村建筑应该有自己的特点,包括宽敞的大院,这样才能进行生产或者是存放机具。农村住宅建设会涉及到沼气池,所以在进行平面布置时,要将沼气池、猪圈、厕所以及厨房有效的连接起来,从而合理的布置管线,方便使用。其次是强调建筑的实用性,在此基础之上,在增强美观程度。

2建筑的耐久度

通过调查可知,农村居民建筑在对地基进行基础处理时,通常是由农民本人或者是当地的泥瓦匠结合本身的经验而建造,这很容易留下较多的安全隐患,比如地基不牢固,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寿命,而且在建造时,农村民居建筑缺乏科学的抗震设计,甚至完全没有涉及到。结构设计缺乏合理性,比如梁的跨度很大,而截面却很小。在楼板配筋方面,只重视主要钢筋的质量,而忽视了构造配筋。农民越来越追求多样化的使用功能,在这种情形之下,就会降低农村民居建筑的安全性,缩短使用寿命。尤其是现阶段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农民不再满足于平房,而开始建造多层小楼,这样的空间布局以及建筑方式会给房屋的使用寿命带来影响。

3建筑的美观程度

对于建筑如何装修,大部分农民是缺少正确认识的,只是简单的追赶潮流,认为城市的东西就代表流行因素,在自己的房屋上安装大玻璃天窗等,实际上并不实用,也不美观,还会耗费资金,某些东西已经被城市所淘汰,还会在农村普及开来,比如贴在外墙上的马赛克等,在外墙上贴马赛克价格很高,而且比较容易脱落,影响到美观程度。农村个别居住建筑还会对中国古建筑进行模仿,实际上是不可能达到美观的效果的。

4建筑的节能环保

受制于中国传统的教育理念,在大部分农民看来,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也是用不尽的,因此并不会过多的关注居住建筑的节能问题,尤其是农村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农民不再简单的满足于吃饱穿暖,而是追求更高的物质生活,当然这也包括居住条件,建造宽敞气派的大房子成为一种潮流,甚至有的农民为了显示自己的富裕程度,会占用耕地来建造别墅,实际上这是一种奢侈之风,导致了浪费的结果,这是不利于人们未来的生存发展的。中国土地辽阔,拥有各种各样的资源,同时中国人口很多,人口数量在世界上位居前列,而资源不具有可再生性,换句话来讲,土地也是不能再生的,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很大,人均所占土地就有很大的局限性了,因此在建造房屋时,我们不但要重视建筑格局是否实用,还要注意土地的节约问题,最大程度的利用有限的土地,建造出更加实用的房屋。同时,农村建筑可以合理的应用当地材料以及废旧的建筑材料,采取更加便捷、具有效果的施工技术等。在保证了功能性,合理的布局和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还要使所有的功能空间都可以实现通风和采光。尽量的节省能源和材料,降低成本,努力建造低成本而又体现出农村特色的居民建筑。(1)缺乏节能理念。受制于中国的传统教育,大部分农民都认为中国是不缺少资源的,而且用不尽,取不完,他们并不了解能源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首要难题,因此也就不会很关注农村建筑的节能问题。(2)没有节能技术。实际上,农民并不了解从哪些方面可以采取节能措施。例如和城市的多层建筑比较起来,平房建筑的体形系数更大一些,按照同样的保温条件,平房的能耗要比城市的多层建筑多10%至30%,同时由于单薄的围护结构,外墙相当部分是240mm厚砖墙,屋顶是完全没有保温隔热装置的。某些农民为了使房屋显得更加宽敞和气派,会安装大玻璃门和窗,窗墙面积比通常超过0.5,这会影响到保温和隔热效果,某些农民出于经济的考虑,所选择的门窗材料质量不高,更会给居住建筑的保温隔热带来不良影响。

5如何解决农村居住建筑设计问题

总之,中国的农村建筑规模是很大的,相关居住建筑的设计是否合理,会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整个进程,同时也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无论是国家的政府部门,还是有关的专业人士,都应该积极的参与到农村居住建筑的建设事业当中。第一,各级政府部门需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农村居住建筑设计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到农村实现小康的系统工作当中,全面的进行考虑以及管理,推动农村居住建筑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二,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有针对性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到农村,开展宣传活动,使装修常识、结构常识、建筑节能环保常识以及抗震常识得到普及,这样有利于农民合理的建造房屋,自觉的遵守安全实用、节能环保和朴素美观等原则,打造小康居住环境,从物质层面上推动小康社会的实现。

6结束语

概括来讲,在进行新农村建筑建设时,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地的具体条件,秉承实事求是的精神,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的统筹规划,开展分类指导,完善相关机制,重视实际效果,平衡好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两者的关系,政府要帮助农民转变思想意识,让他们真正的认识到,如何才能建造出美观实用、环保节能而又使用寿命较长的房屋建筑,从而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曾静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规划建设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5(31).

[2]吉颖飞,古清,刘志强.美丽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J].规划师,2015(01).

篇8:浅析经济法治思想与新农村建设论文

浅析经济法治思想与新农村建设论文

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农村经济法治存在许多缺陷,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尽快实现转变和创新,法治建设应当基于农民的需求与法治的逻辑,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及法律宣传与监督等方面同时采取积极的对策。构建真正符合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科学的法制体系。

一、前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但从目前看,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主要是依靠党和政府一系列的政策来推动的。新农村建设中碰到的一些问题还缺乏法律的明确指引。所以,从长远看,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应将法制化的思想推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去。使经济法成为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制度。这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

二、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法制化的必要性分析

依法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并不排斥行政和其他手段的综合运用。但无疑法律手段应该是其中最为基本和重要的手段,即便是行政手段也应该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行事。具体而言,这种取向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农民、农业及农村的地位尤其突出和特殊,早在春秋时期齐国的政治家管仲就曾说过:“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正政也。”当代中国,面对农民这一如此广大的群体,农业这一如此关键的产业,农村这一如此重要的社区,如果任其游离于法治之外,则依法治国只能是空中楼阁,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用政策治理农业和农村的效果及其有限

我国农村以往各项改革的启动和深化,主要是依靠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适时发布的政策来推动的。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与法律相比,往往具有决策迅速果断,灵活性、针对性和适应性强等优点。因此,在某些条件下,政策也不失为一种治国手段。尤其是在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的时候,政策可以起到弥补法律空缺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政策存在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即政策主要是以产业和相关政策为主的纲领性文件,缺少法律一般构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缺少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因而政策主要是政府宣示自己的承诺。如在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规划中所提到的运用公共资源进行新农村建设,对政府只具有软约束力。对于违反政策的行为,只能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而不能进行法律制裁。另外法律是配置权利、义务及责任最为有效的方式,它能够从社会整体利益和全局利益出发,创设必要的差别待遇。对于农业这样一个天生的弱势产业,实行必要的倾斜和保护。而在这方面,政策的实施缺少一个专门机构来监督。但法律不但有专门的实施程序,还有专门的执行机构。

(三)国外的经验表明新农村建设要靠法律推动

农业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历程表明,建立、健全农业法律体系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举措。比如美国,它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早通过立法来大规模干预农业的国家。罗斯福新政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制定《农业调整法》。从罗斯福新政开始,美国政府对农业的干预有增无减,但没有一项干预不是通过农业立法并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另外,考虑到农业是一个常常受到自然和市场两方面威胁的弱势产业。所以各国都以法律来扶持农业,保护农民。美国,日本、法国等国的农业基本法均以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为目标。美国、欧盟,日本还都通过立法确定了对主要农产品的保护价制度。同时在资金信贷保险等方面对农业进行扶持。

三、当前农村建设存在的经济法制问题

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的经济法冶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而目前的农村经济法治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农村经济的立法、执法、司法与法律监督等多方面。具体如下:

(一)立法方面的严重缺陷

虽然《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层次多样的涉农经济法规已经制定和初步形成。但是,立法滞后、立法质量不高、立法层次低、立法空白等问题,都十分明显。而且,立法具有明显的计划管理色彩,行政法规居多,政策性与原则性强而规范性与操作性差,内容重义务而轻权利。

(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

农村的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性质不明确;执法人员素质低、执法水平低;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监督无力。越权执法、违法执法等滥用执法权力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司法不公,法律服务不足 农民告状难、打官司难的现象十分普遍。

(三)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基层干部不学法,不依法办事,只是根据地方领导的个人意志行事。农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少,法盲的数量大大超过文盲,民主意识、权利意识还非常淡薄,主体地位认知不强,“以暴制暴”、“怀疑法律”、“畏惧权力”等意识相当严重。

(四)法律监督的缺失

虽然民政部门、农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乡(镇)政府等国家机构,都对村民委员会和农民负有指导、监督等职能。但是由于立法的缺陷以及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等原因,法律监督严重缺乏。例如:对村委会选举的监督不力,“选举贿赂”、“选举暴力”等现象屡见不鲜;村务公开不规范、不完善,农民群众的财产权、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难以获得有效的保障。

四、新时期农村经济法治的对策

农村经济法制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保障和必然道路。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此,要充分了解农民群众的经济需求,不断消除法治之中的缺陷,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经济利益问题,保障与促进农民群众的正当经济权益,是农村经济法治在新农村建设中义不容辞的使命。当然,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具体可从以下几个个方面着手。

(一)要不断完善三农方面的立法

要根据新形势下,建立和完善关于三农方面的法律,这包括《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财政法》、《金融法》、《税收法》、《农民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修改或制定。其中,关于土地、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是完善的重点。在指导思想上,立法要坚持法制统一与合法、科学、民主等原则,贯彻城乡协调、统筹兼顾的方针,尽量减少或避免立法的冲突、空缺等现象。在内容上,要突出权利本位的原则,注重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在立法技术上,语言要简洁、明了,注重规范性与可操作性。例如对违法责任的规定,要尽量具体、明确。

(二)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首先,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要尽快转变以政策为主要依据的理念,应当以法律作为最主要的施政依据,首先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有法就要依法,没法才依据政策等其他行为规范。其次,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司法改革,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确保行政执法与司法机构真正独立地依法行使职权,消除影响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制度与体制性障碍。

(三)加强法律监督

就我国当前的国情而言,法律监督的加强,重点包括下列方面:第一,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监督制度。提高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能力与优势,加强人大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与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第二。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等职能部门.不仅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和相互监督,还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各种手段.依法定期公开政务和事务。涉农的大案、要案,应当向有关的当事人和社会大众公开查处的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大众(包括农民群众)的监督。第三,加强对村民选举、村委会成员的监督,严格执行村务定期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村委会成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严惩有关当事人。第四,各地要逐步建立便于群众举报、投诉、建议的专门信箱或,地方党政的主要领导要定期接受群众的来访,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于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视行为的情节和后果,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的行为人,依法严厉惩处。

(四)加强法制教育与法律服务

各级国家机构尤其是县级人大、政府和法院等职能机构,要着重采取下列方面的措施,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第一,法制宣传与教育要规范化、制度化,内容要因材施教。对基层干部和村支部、村委会成员,法制的宣传和教育要强调义务和职责,注重培养他们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对农民群众,应该转变普法的内涵,变义务为主的普法教育为权利为主的普法教育。强调权利的本位性,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以及维权能力。第二,运用执法检查、媒体宣传、送法下乡、现场审判、法律讲座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法律普及和法律宣传活动,帮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逐步提高基层干群与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第三,推进农村法律服务所的建设。以农村的乡镇行政区划为单位设立法律服务所,代表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个体参与土地的开发、承包等活动,代表农民参与协商、谈判,订立法律文件.代表农民提起因权益纠纷而引起的仲裁、诉讼等。第四,加强法律的咨询服务工作。鼓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到基层当好法律顾问,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为农村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建立农村法律援助站,无偿为经济困难、无钱诉讼的农民进行法律咨询和服务。

五、结语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推动的,属于依靠政策和法令推进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这一制度变迁模式下进行新农村建设,政府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因而政府主导成为农村经济制度改革的基本特色。在政府主导的理念下,我国现有的农村经济法制赋予了政府在促进农业发展、管理土地和自然资源等方面非常大的权力,对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建设则缺乏激励机制。在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仅靠政府主导已经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这是因为,首先,政府的能力和财力都是有限的,面对新农村建设的广泛性、复杂性以及巨大的资金缺口,现有财政的力量只能解决一部分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其次,新农村建设如果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政府主导容易压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忽视农民的真正需求,甚至违背农民意愿,新农村建设很难达到预期目标;第三,从政府主导的实践效果来看,目前已经出现了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伤农行为,严重偏离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因此,新农村建设法制理念转变还必须重视新农村建设中国家与其他主体的关系,以及政府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政府支持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机制。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应是多元的,除了政府之外,还包括农民、企业、民间组织等在内的社会力量。其中,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主体,无论是农业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还是农民素质的提高、村容村貌的改善及乡村的民主治理,都离不开农民的积极参与。政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之一,其责任主要着眼于服务、支持和激励性引导。因此,新农村建设法制理念应从单向度的政府主导理念转变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理念。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理念不仅注重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而且还注重多元主体的互动。

篇9:乡村转型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论文

乡村转型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论文

1.适应乡村转型发展的新农村建设理念

(1)确立“强村富民”的理念,对于受中心城市辐射影响强的城市郊区农村,需在城市化进程中定位和引领乡村转型,强化城乡经济融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2)新农村建设要吸取“冒进式”城镇化发展带来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的教训,确立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理念,以土地整理与统筹城乡用地为重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农村社区。

(3)新农村建设应确立城乡整体规划和平等发展理念,把农村发展同当地丰富的农业资源、独特乡村文化的开发和保护相结合,重视建设多功能高效现代农业园区,壮大农村特色经济和生态文化产业。

2.适应乡村转型发展的新农村建设模式

2.1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区域主导模式

首先,按照城镇化进程及效应,突出新农村建设的区域性,如近郊区、远郊及城镇周边区、传统农区和山区农村等;其次,凸现农村生产发展的主导性,如都市型农村经济、生态循环经济、现代农业基地、企业群体集聚等;再次,明确农村发展的制约性,如水土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污染、科教文化落后等条件。

2.2完善新农村建设的操作主体模式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政府的作用是理念倡导、规划引导与示范引路。农民是建设的主体,但须有积极性和组织性。提高农民勤劳、自立与合作的精神伦理也十分重要。因此,在促进农业劳动力非农转移进程中,要充分体现农民自主择业和创业的主体性,优先扶助农村创业性职业农民及其专业协作组织。

2.3推广新农村建设的典型实践模式

新农村建设首要标准是生产发展。对区位与资源条件相似的农村,要实现农业资源由农户分散式利用转向股份合作制和产业化经营,促使“生计农业”向“市场农业”转型发展;对专业市场活跃的农村,需拓展与其他经济的联系,推进农村特色产业的规模化与社会化;对经济先发地区的农村,推行区域优化开发和城村“一元化”建设,推进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

3.适应乡村转型发展的新农村建设策略

3.1遵循城市化和农村发展阶段性与地区差异性,是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决策的.科学基础

统筹城乡发展,关键是要解决区域密集型的中心城区和分散化的农村城镇两极失衡的问题,发展壮大城镇化体系的中间层面。为此,应扎实推进以新城和中心城镇为核心、以新农村与新社区建设为支撑的农村城镇化建设策略。

3.2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与提升农村生产力相结合,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

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特点,新农村建设要创新促进城乡要素流动、产业联动、经济互动的长效机制,推进“三整合一提升”的战略,即空间整合,逐步推行迁村并点;组织整合,建设中心村和农村社区;产业整合,发展现代农业与股份制企业,着力提升农村生产力及其创新发展能力。

3.3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文明化,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

农村产业与就业转型是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深化市场取向的农村综合改革,着眼特色、优质与高效性,把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增强农村竞争力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充分发挥资源禀赋、种养传统及农民主体能动性,加速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

作者:张晓露 单位:咸阳师范学院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

篇10:公路工程建设的混凝土裂缝成因分析论文

混凝土裂缝的存在将会大幅度降低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是目前公路工程中研究的重点课题。因此,本文针对混凝土的裂缝形成原因进行分析。

2.1施工操作不当

混凝土裂缝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的操作不正确,导致公路中出现混凝土裂缝。通过对公路工程进行实地调查,一些施工人员操作不正确的方面主要有混凝土搅拌过程中用量不合理,使混凝土的组成成分稳定性不够,同时搅拌过程中没有将混凝土搅拌均匀,导致混凝土的密度不均匀,容易出现裂缝。其次,进行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铺设混凝土的时候没有将路面铺均匀,导致路面各个地方所承受的强度不同,容易出现混凝土裂缝的现象。

2.2路基不够牢固

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路基是基础的组成部分,如果路基没有打牢固,那么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公路工程质量也会降低。路基的作用是提高公路的承受能力,保证公路的质量。如果路基的质量不达标,公路工程会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公路工程必须要保证路基有一定的承重能力,可以保证公路工程顺利完成。而路基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强度不够均匀,或者对路基没有做好相关的防护工作,导致路基不均匀。出现沉降现象,重力承受程度不同,从而会出现混凝土裂缝现象。

2.3湿度造成混凝土裂缝

混凝土在铺设之后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天气影响,不同的温度、湿度变化对混凝土公路的路面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说白天温度比较高,而晚上湿度比较大,公路路面白天的温度和晚上的温度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混凝土无法适应,通常白天公路路面上出现的拱起部分由于温度过高不耐受而拱起,到晚上时温度降低拱起部分又会还原,导致混凝土在一段时间后出现裂缝。

2.4公路养护工作不到位

混凝土本身是一种吸水性比较强的无机结合工业材料,能够吸收大量的水,只有在特定的湿度环境下,混凝土才能被固化。因此,公路的氧化工作对混凝土的固化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公路工程建设完成之后的期间,公路工程必须要保证混凝土能够在充分的湿度环境下,如果湿度不够,混凝土容易出现裂缝现象。

篇11:公路工程建设的混凝土裂缝成因分析论文

公路建设对于人们的生活有重要意义,安全施工、科学操作对提高公路工程的质量、寿命有很大的帮助。因此,根据上述的混凝土裂缝原因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3.1利用科学的配量方法和操作

目前公路工程中采用的混凝土主要是由施工人员进行配置和搅拌得到的。因此,制造混凝土的配料和搅拌方式对形成的混凝土质量有很大的影响。混凝土质量与公路建设有很大的联系,也是评判公路质量的标准。在制造混凝土时,应该选用正确的配方比例,采用合适的搅拌方式制造混凝土,保证混凝土密度均匀。首先,公路工程必须要使用合格的混凝土材料,也就是水泥和沙石,以合理的配方进行搅拌,减少搅拌过程中的水泥用量和水的用量,可以在搅拌过程中加入碱水剂、加气剂,尽量使用杂质比较少的配料,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最后对混凝土进行充分的搅拌,保证混凝土被充分搅拌了,这样才能让混凝土的密度更加均匀,减少由于混凝土密度不均匀而产生的混凝土裂缝。

3.2强化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路基

路基作为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基础部分,直接关系到公路的质量和使用寿命。路基建设之前应该要考虑地表的温度和湿度,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证混凝土内部不会存在很大的差异。虽然公路工程建设对路基的强度要求不高,但是对路基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有很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施工人员在铺设路基的时候注意配料是否正确、搅拌是否均匀,从而有效加强公路路基的稳定性。在公路路基完成之后要进行反复的检查,保证路基的稳定性,对路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补救,保证路基的质量。

3.3施工之前控制施工环境温度和湿度

温度的变化对公路工程混凝土建设有很大的影响,混凝土本身是一种吸水性比较强的无机物质,混凝土极易受到外界温度和湿度的影响,温度不够是造成混凝土裂缝的主要原因。因此,在进行公路工程施工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外界的施工环境温度和湿度,保证外界环境因素不会影响混凝土的施工。比如说公路工程建设中如果没有在光照过强的环境下施工,混凝土可能会有大量的水分流失,对混凝土的固话有很大的影响。同时在保证外界环境温度的情况下,施工人员还要考虑到湿度,在施工过程中补充流失的水分,保证湿度达到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之后由于混凝土可能会受到温度的变化影响,施工人员应该及时进行压入缝的操作,保证混凝土不会裂开。

4总结

总之,造成公路工程建设中出现混凝土裂缝原因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的操作不当、外界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以及养护工作不到位等。公路是我们正常生产生活的基础,为了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我们应该重视公路工程建设混凝土裂缝这一现象,针对这些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比如保证操作的合理性、提高公路路基的稳定性,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让公路工程混凝土建设过程中的裂缝现象减少,从而提高整个公路建设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杨坤.公路工程建设中混凝土的裂缝成因及措施[J].江西建材,(10).

[2]向小苗,银翠,陈亮.公路桥梁混凝土结构裂缝成因及防治措施分析[J].交通建设与管理,(06).

篇12:公路工程建设的混凝土裂缝成因分析论文

1前言

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出现混凝土裂缝的现象,大大降低了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影响了公路工程建设的开展。因此,混凝土的裂缝应该受到重视。我们必须要对混凝土裂缝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根据成因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保证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

篇13:大学生就业困境与出路分析论文

大学生就业困境与出路分析论文

1 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现状

1.1 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

通过对部分学生的走访调查,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大部分大学毕业生对自己毕业后的出路十分迷茫,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不同院校、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对自己毕业后的去向也是做出了不同的选择。调查显示,近年来理工科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比较理想,大多数理工科毕业生选择去企业从事技术研发的工作。相比而言,文科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不甚理想,选择就业的毕业生大多通过考试进入政府机关或者事业单位。

就专业而言,目前一些人才紧缺专业,如计算机、通讯电子、土建、机械自动化、医药和师范类等毕业生就业率高,毕业生供不应求。而对于长线专业如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专业的毕业生需求较少,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

从地区来看,北上广等发达地区人才较为饱和,就业竞争激烈,而中西部地区虽然有较大的用人需求,但是其工作和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往往招不到合适的人才,于是就出现有地方没人去,有人没地方去的矛盾,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

从院校类别来看,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较好,初次就业率高达85%,部门高校次之,地方院校较差。

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与机遇并存。虽然目前的就业形势严峻,但是也不乏机遇,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增加就业岗位提供了动力,同时政府和企业也在努力扩大就业,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尽力完善就业服务和劳动力市场,充分实现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自动调节劳动力的供需平衡,加之政府推出的一系列职业培训计划和再就业培训计划,使得更多的大学毕业生成为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调节供需矛盾。另外,中国的对外开放格局日益完善,国外先进技术、资本也在不断涌入,这也为增加工作岗位提供了可能。同时大学毕业生人才资源的开发程度在不断加深。将大学毕业生安排到基层去工作,不仅可以缓解就业压力,而且能够培养大学毕业生的吃苦耐劳精神,磨练他们的意志,近年来国家推出“大学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而且未来工作的力度将不断增大,这成为开发大学毕业生人才资源的重要举措,也是进行西部大开发的一项措施。

1.2 大学毕业生创业现状

目前就业形势如此严峻,再加上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也选择了创业,近五年来选择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数量不断上升,2014年约有21万大学毕业生选择了创业。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互联网为大学毕业生创业提供了较好的平台,大多创业毕业生选择利用互联网进行创业,开发app,开网店,做微商等都成为不少学生选择的职业,还有一部分大学毕业生选择开餐厅,开甜品店,农业院校的学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发展种植养殖业。

2 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的成因

2.1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

(1)经济下行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就业压力。近年来经济危机直接影响到我国实体经济,加上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多家企业倒闭,农民工返乡。外资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裁员,至少开始调整和大幅压缩招聘进人计划。这使得本来严峻的就业问题“雪上加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但也出现了结构不平衡等问题,以致带来经济高增长与就业增长脱节的矛盾。

(2)高校扩招以及课程设置不合理带来的就业压力。高校的扩招增加了大学毕业生家庭的教育成本,提高了他们的就业预期。许多人认为,上大学可以改变自己的身份,只有找一个好工作才能算实现就业,就业预期的提高,无疑带来了就业的压力。如果他们没上大学,就不会有那样高的预期,或许更能够从容地就业。此外,不少学校因教学资源不足,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不合理,各学科领域和专业之间很少发生联系,致使学生的专业学习普遍过窄,忽视了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从而直接影响到学生就业和未来的职业发展。

(3)大学毕业生的过高期望带来的就业压力。在某种程度上说,大学毕业生不是找不到工作,只是找不到自己心仪的工作,或者说找不到期望值高的工作,然而毕业生只是拥有高学历,只有浅薄的课本知识,并没有丰富的经验,无法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践,或者根本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一切都得重新学习,所以用人单位不会给毕业生支付很高的工资。低工资水平与高期望值的冲突,也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难。

2.2 大学毕业生创业的原因

(1)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创业的支持。政府扶持和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建设了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大学毕业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大学里开设了创业培训课程,加强了同学们的创业兴趣,还为创业大学毕业生提供创业资金和无息贷款。在金融、税收、工商登记等方面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给予扶持。通过优惠的政策、良好的环境,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就业,积极创业。(2)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的转变。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和自身的.学习,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发生了转变,不少人开始认为自主创业是不错的选择,通过自己寻找项目,利用所学知识自己开店当老板,这一观念的转变带动了一大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在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也为多个行业注入了年轻的血液,极大地促进了多个行业的发展。

3 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对策

3.1 政府方面

在创业方面,通过财政补贴、税收等减免措施,鼓励青年大学毕业生创业。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拨发专项资金用于大学毕业生创业培训,使得大学毕业生拥有自主创业的能力,对于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在贷款和资金上给予照顾,在税收方面也给予减免,同时政府还要加强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信息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各种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增加了大学毕业生的创业计划的可行性。此外,国家还要大力发展借贷业务向学生创业倾斜,大学毕业生还可利用信用卡借贷来创业。

3.2 企业方面

在就业方面,企业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不能仅仅依靠学历就判定一个毕业生的能力,要从多方面入手进行分析,真正了解毕业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为单位寻找合适的人才,也要开展相应的工作培训,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工作的要领,尽早地投入工作,发挥自己的价值。在创业方面,一些成熟的企业要有责任担当意识,对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技术上的帮助和指导,对于创业初期可能面临的困难,企业要勇于帮助大学毕业生渡过难关,业务上加强与大学毕业生创业公司的合作,帮助毕业大学毕业生将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同时企业还应建立自己的大学毕业生创业见习基地,使得有兴趣创业的同学可以先通过在创业基地的学习,增长知识,为今后的创业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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