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乡村债务现状成因及化解对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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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乡村债务现状成因及化解对策论文

篇1:浅论乡村债务现状成因及化解对策论文

浅论乡村债务现状成因及化解对策论文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凸现,乡镇债务显得尤为突出,它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一个很严肃的政治问题,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稳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标本兼治,推动债务的化解工作。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凸现,乡镇债务显得尤为突出,它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一个很严肃的政治问题,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稳定,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结合湖北省荆门市泉口办事处的实际,分析全处债务的现状成因,以求找出债务化解的办法。

一、债务现状

荆门市泉口办事处地处城区,与农村乡(镇)有一定的区别,全处辖一个村、九个社区,总人口8.8万。底全处总债务878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220万元的399%。财政是个吃饭型财政,维持正常运转都成问题,根本无力偿还债务。到底全办事处债务上升至1091万元。其中:银行信用社贷款188万元。单位借款72万元,个人借款8万元,合作基金会借款454万元,托管改制后乡镇事业单位债务220万元,其他135万元,向上级财政部门借款14万元,总债务占当年财政收入的4.1倍。

从全处债务的构成来看,债务的刚性强,化解难度大。在91万元债务中,其中银行信用社贷款188万元占17.23%。基金会贷款454万元占41.6%,向单位借款72万元占6%,向个人借款8万元占0.7%,托管改革后事业单位债务220万元占20.1%,其他135万元占12.3%,向上级财政部门借款14万元,占1.2%。而且这些债务情况复杂,形成时间长,清偿难度大,大部分已形成呆账、死账,无法化解。若不能有效化解,势必影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二、债务成因

从表面上看,债务表现为财务状况入不敷出,从深层次的审视和剖析债务的形成原因,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办事处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责与拥有的财力不相适应,即财力与职责不匹配,就是通常所说的事权大于财权,这是形成债权的政策因素,其实质是财政赤字的转嫁。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职责必需一定的财力作保证。而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只有人头经费和少量的其他经费,有时甚至连工资都难以发放。由于财政供给不足,各项事业的发展不得不靠政府信誉来负债维持正常运转。

二是财务管理混乱,是造成乡债务过大的重要原因。财务管理混乱,造成了开支约束力不强、有钱就花、无钱就借等现象,导致债务不断发生。

三是债务缺乏化解机制,是形成债务居高不下的原因。办事处实行了三年任期制,一年看,二年干,三年忙换届,是基层干部心态的真实反映。在干部政绩考核上主要看任期内干了多少“实事”,一些领导干部往往会不顾财力许可,脱离实际大兴“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把政绩留给自己,把债务留给下任。在这种干部政绩观的驱导下,化债消极,负债膨胀,必然导致债务“雪球”越滚越大。

三、对策与建议

债务是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缩影,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制约因素,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标本兼治,推动债务化解工作。

1、完善考核机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念。长期以来,在考核干部上,往往把一个地方的变化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导致主要领导在任期内趋之若骛地大搞形象工程,因财力不足而负债。“负债出政绩”是乡村负债过快增长的主要根源。其次,化债是用任期内有限的财政资源去弥补他人留下的缺口,出力不讨好,这是债务难以化解的思想根源。因此,首先要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制度,从思想意识上铲除滋生债务的温床。

2、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债务化解能力。一切问题和困难必须在发展中解决。只有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债务化解才有了物质基础,债务才能在发展中不断地化解。

3、强化债务管理,建立债务的责任机制。负债是经济交往中难以避免、也没必要回避的经济现象。关键是要管好、用好负债资源。用好了,是财富,有利于经济发展;用不好,是包袱,制约经济的发展,甚至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负债多少关键看其偿债能力,合理承债;民主理财,强化债务的民主监督,增强债务的约束力,对重大项目是否负债、负债多少、还款来源等问题通过民主决策付诸实施,否则,谁负债,谁偿还。同时,明确偿还主体,增强化解责任,促进化解债务工作。

4、科学分类,大胆探索债务化解办法。针对债务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对债务进行科学分类,理出头绪。按照债务情况和用途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类:

(1)运转类。即办事处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所负的合理债务,对这类债务先挂账,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化解。

(2)经营类。即处直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负债,明显具有经营性、收益性特点,由于处直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的经营主体是负债主体,不宜笼统地界定为办事处负债。此类负债的清偿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

(3)托管类。即乡镇机构配套改革后处直事业单位的债务,是处直单位改革前形成的,应由办事处将这些单位的债权债务合并起来化解。债务化解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不断地探索与研究中,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把化解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来。

篇2:镇乡村债务现状成因

目前乡村债务十分庞大,负债不断增多,不仅旧债无力偿还,而且新债务还在不断地增加。很多债权都超过实效期,债权回收的难度大。债务很多都是民间私人借贷,利息高,还债期短,压力大。这就导致基层政权建设越来越困难,不仅影响了乡村正常的发展水平,而且加剧了农民与乡村干部之间的矛盾。一、乡村债务现状截至底止,该镇负债余额为595.8万元,村级负债余额达到282.77万元。乡村债务用途广泛。用于乡镇政权运转98.00万元,发放工资、福利12.00万元,公益事业性支出20.00万元,生产性支出10.70万元,办企业203.00万元,教育“普六”“普九”140.60万元,合作基金会等35.00万元,其他支出76.50万元;用于村级组织三项费用20.29万元,接待费用4.22万元,公益性支出64.64万元,生产性支出29.28元,办企业6.06万元,垫交税费44.82万元,教育“普六”“普九”3.50万元,其他支出109.96万元。二、乡村债务形成的原因和特点乡村债务作为乡村改革中出现的一种产物,不仅数额大、涉及面广,而且对乡村将来的破坏力也无法估量,其产生有其历史背景和体制、政策的因素。举办乡镇企业形成负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乡村不管有无条件和能力,都一哄而上办企业,出现了“借钱办厂,出钱引资,个人赚钱,集体担债”的现象,加重乡村债务包袱,使本来就处于财政危机状态的乡村雪上加霜。不切实际的经济指标落实形成负债。财政包干体制下的事权与财权不对称,造成上级政府与乡镇签订各种经济责任状,超出了乡村的承受能力。乡村为完成任只能以增加乡村债务,农民加重负担为代价。“普六普九”达标形成负债。八十年代未至九十年中期,为了改善农村教学条件,对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硬性达标,而上级配套资金十分有限,大部分依靠乡村两级自筹,而筹资渠道主要是向农户集资和向银行借贷。农村税改后,中小学危房改造,乡镇财政无力承担,学校又高息转向教师借款完成改造,形成新的负债。完成各项税费和集资任务形成的债务。税费改革前,农户的负担项目非常多,除农业税、特产税和“三提五统”外,还有各种集资摊派,村组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只有向银行和民间借贷完成各项税费任务,形成农户欠集体,集体欠银行的怪现象。税费改革后,乡村为了完成农业税任务,又采取向个人借款交清税款,造成“上清下不清”和拖欠村社干部工资现象,严重影响了村社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公用经费支出形成的债务。一是乡镇严重超编,经费短缺,开支把关不严,形成乡级负债;二是一些部门订阅报刊杂志、会议费、办公经费等非生产性开支造成的负债。调整产业结构形成的负债。政府倡导大力发展蚕桑、生猪、经济林、油菜等产业,强迫农民订种、订苗,农民拒绝接受,乡村干部为完成任务,被迫向信用社和个人借款形成债务。收费项目的取消,政策措施配套不到位形成负债。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的取消,人员工资无从着落,财政又无法解决,导致借款发工资和发展事业。三、清理化解乡村债务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庞大的乡村债务,面对日益疲软的乡村财力根本无力偿还。加上巨大的利息支出,使乡村债务进入恶性循环。它不仅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同时还会引起农民负担的反弹。目前,取消农业税以后,乡村历史债务更加突显出来。由于乡村财政收入的锐减,乡村两级组织化解乡村债务的门路丧失。乡村干部将面对沉重债务索取压力,日子将异常艰难。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中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税改。四、化解乡村债务的意见和建议乡村债务的庞大数字和由此而产生的巨额利息所带来的债务风险,严重地制约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因此,面对日益严峻的乡村债务形势,及时研究解�Q化解的办法,已刻不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化解乡村两级债务关键在领导,应成立化解债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并把化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与领导政绩挂钩。完善制度、锁定债务。首先从完善制度入手,锁定乡村两级债务,制止新的不良债务发生。一是通过加强群众监督来健全财务管理,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二是加大对乡村两级财务预算的.控管和公开力度,实行“乡财县管”和村账乡管,通过制度约束达到锁定老债,不发生新债的目的。盘活资产,偿还债务。对乡村拥有的闲置资产,采取拍卖、和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偿还乡村债务。清收债权化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拖欠集体的款项,要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分别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等多种办法进行清收。一是对农户的税费尾欠和集资等欠款,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促其主动偿还。对暂无还款能力的或一次性交清有困难的,可由村与农户签订还款计划,分期偿还。二是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欠款,要限期清收。发展集体经济化债。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民营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化解乡村债务的能力。改革税收考核办法化债。取法乡镇的税收考核,实行县对税务机关的考核,减少税收成本,增加乡镇可用财力化解债务的能力。镇乡村债务现状成因责任编辑: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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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国股市现状、成因及对策论文

我国股市现状、成因及对策论文

[关键词]股市 现状 成因 对策

[摘 要]近年来,我国股市不断发展壮大,同时,许多缺陷也暴露出来,这些缺陷削弱了股市的功能,阻碍了股市的进一步发展,为引发金融危机埋下了隐患, 本文试图通过分析这些现状及其成因,找出改善对策。

我国股市自建立以来,为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同时,股市现状也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自我平衡和自我调节的能力弱,稳定性差,股价容易暴涨暴跌,市盈率高。这些缺陷削弱了股市筹集资金,宏观调控,合理配置资源,价格发现的功能,为引发金融危机埋下了隐患。

一、我国股市现状

1.自我调控能力相当弱,易暴涨暴跌,稳定性极差。上证指数从6月的998.23点到10月的6124.04点再到1月的4383.39点,波动极为剧烈。而发达国家近30年中,年股指波动幅度多在10%以内。

2.过度投机,泡沫化现象严重。股市的暴涨暴跌使投机盛行,也正是由于投机,高换手率使股市经常处于严重超买的状态,从而导致了高市盈率,增大了投资风险。国际成熟股市换手率一般为40%~60%,我国股市平均换手率在20之前就高达500%左右,是其平均水平的10倍,年、20则更甚。

3.幕后交易操纵股价现象严重。“庄家”等通过幕后交易、操纵市场来操纵股价,从而获取暴利,这种现象极为严重,有名的“银广夏陷阱”就是例子。

二、我国股市现状的成因

1.市场机制不成熟是必然原因。我国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阶段,直接由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发展不成熟。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一些制度、做法都不可避免地会对股市这种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自然发展的产物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低,信用基础薄弱,投资主体残缺,机构投资者不足,投资者素质低,股市中介服务水平较低、股市的运行机制设置不合理等,都是股市暴涨暴跌的隐患,也让投机者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者有机可乘。

2.上市公司质量普遍不高是直接原因。我国股市是国企融资需求和政府催生的产物,其融资功能受到过分关注,导致我国股市的功能定位和股票发行制度不合理。国企为上市而改制,筹集资金是其最终目的,改制只是手段,改制后上市的公司经营机制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在市场机制下,其经营业绩不佳几乎成了必然。另一方面,我国股市退出机制不健全,一直没有确立严格的上市公司摘牌制度。这就造成一些劣质公司的股票仍然上市流通,降低了股市的投资价值,破坏了股市信用环境,阻碍了我国股市的进一步发展。

3.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根本性原因。现有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国有公司,这些公司中,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占了三分之二。一方面,国家股是由国家委托给管理者进行代理管理的,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利益的不对等,代理人就有可能在具体操作中损害委托人利益;另一方面,国家股的持有者全体人民,只通过公司的利润再分配间接和被动地获利,这使得他们没有关心公司经营管理和监督代理者行为的积极性。这些正是导致股市混乱、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现象盛行的根源。

三、改变我国股市现状的对策

1.改善市场环境。首先,我国必须逐步改善股市的生长环境,减少国家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本身的调控功能,把计划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其次,解决好市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矛盾。逐步改变由证监会审批几乎一切创新形式的管理体制,建立起由证监会管理基本行为规则,由交易所和市场中介机构自主进行具体的活动。最后,正确对待投资与投机,让二者相相辅相承。投资是股市的基础,为股市提供稳定性和方向性;适度投机具有股市价格发现的功能,可以促进股市的流动性和活力,但过度投机却会扰乱市场。

2.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先,通过国有股减持,让社会公众有权购买国有股,改变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国有股减持后,增加了直接行使股东权力的社会公众股东,减少了国有股代理管理者,从而减小“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的影响,削弱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其次,把好公司上市关。拟上市股份公司,加强对拟上市公司业绩真实可靠性的审计,综合其诚信状况及行业前景,进行严格审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最后,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强化股市退出机制,对于股市中已严重亏损的上市公司,加大重组力度、使其通过重组中获得生机,或者被淘汰出局,终止上市。

3.加强法制建设,使股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面对我国股市现状,首先让股市行为有法可依:(1)完善《证券法》本身。修改《证券法》中那些不适应股市发展的内容,补充和建设与股市发展相适应的内容。(2)加快与《证券法》配套的法规建设。目前,我国股票市场除《证券法》外,具体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我们应该加快与《证券法》配套的规章、条例、制度的建设,以便于具体执行。(3)强化股票市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使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能受到惩处。其次,加强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

4.进行制度创新。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我国股市发展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的经验、制度,应当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制度创新。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场机制不成熟是形成我国股市现状的根本原因。要改善现状,必须顺应市场经济规律,不断完善相关法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同时进行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1]涂自力:我国股票脆弱性研究新视角[J].财经科学,,4: 25~30

[2]韩志国:中国股市正在步入全面危机[N].上海证券报,~01~06

篇4:乡村债务现状调研报告

乡村债务现状调研报告

乡村债务的形成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由来已久,情况复杂,矛盾众多,已成为制约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xx县作为中部地区典型的农业大县和人口大县,乡村负债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一、乡村债务现状乡级债务8.86亿元,乡均负债2216万元;村级债务4.34亿元,村平负债50万元。以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背负乡村债务1618元;二是债务增幅大。其中,村级债务利息增长快。以20xx年3.37亿元为基数,20xx、20xx年分别递增4399万元、4626万元。“两多”即:一是重债单位多。全县40个乡镇全部负债,其中债务1000万元以上的29个,

5000万元以上的3个,上亿元的1个,即观音寺1.21亿元。全县853个行政村,零负债的村仅有2个,负债上100万元的95个,其中200万元以上的11个。二是欠个人的债务多。全县乡镇一级的债务中,欠个人债务达到3.42亿元,占乡镇债务总额的38.6%,涉及2.93万户;村级债务中,欠个人债务达到3.19亿元,占村级负债总额的74%,涉及5.03万户。

二、债务成因分析

2、公益事业成债。从债务的支出用途来看,乡村两级用于农村学校建设、道路水利建设、计卫优抚等方面的公益性支出,占债务总额的大头,乡村合计3.8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29.8%。特别是前些年各种考核达标项目过多,乡村配套压力十分沉重,自身又没有建设资金来源,不得不举债完成配套任务。

3、垫缴税费成债。前,国家实行单一粮食收购渠道,户卖村结,粮款代扣,农民欠缴税费的情况较少。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粮食价格大幅下跌,严重挫伤了农民上交的积极性,导致税费尾欠急剧上升。同时,乡镇税费任务还包括国地两税,因此,在农业税拖欠、国地税源不足的情况下,乡村两级不得不借款完成税费任务,这样共形成债务1.4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0%。

5、财力不足成债。农村税费改革前,该县每年乡统村提收入有1.08亿元,其中乡统筹收入3368万元、村级提留收入3428万元,此外,还有诸如乡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等各种不规范收费4000多万元,国家取消乡统村提后,乡村两级基本失去收入来源,全部靠县级财政和转移支付来保障运行,特别是村级经费一块,就比税改前减少1500多万元,维持基本运转尚且十分困难。1995年以来,乡村两级为保运转负债1.56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2%。加之近几年新农村建设、综治维稳、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很多时候不得不举债运行,此项债务规模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三、化解债务对策建议

乡村债务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更是严峻的政治问题。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化债难度日益增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制约了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要化解庞大的债务包袱,仅靠乡村自身的能力很不现实,必需在上级的统筹安排下,整体推进,逐步实施。我们认为要化解乡村债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步伐,进一步精简机构,扩大国家投入,切实减轻乡村两级公共服务的负担。建议从转变管理体制入手,对乡镇站所进行彻底改革,由国家拨出专项资金,实行全省统筹操作,对现有站所人员实行全员置换,再因事设岗,公开聘用,由“花钱养人”变“花钱养事”。属于公益性的岗位,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属于经营性的岗位,推向市场,自负盈亏。受益,谁负担”的总体原则之下,建议国家充分考虑乡村两级的财力实际,给予适当的化债补贴。三是对农民历年尾欠税费任务

负债,税改前历年税费尾欠,建议以村为单位组织群众公开评议,确无偿还能力的对象,可以挂账或减免,确有偿还能力的,立足现实,做出规划,逐年偿还;税改后的农业税,建议采取依法依规清收。四是对兴办企业形成的负债,建议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进行处理,属于企业的债务从乡村行政组织剥离,并依法实施破产、改制。另外,对人为新增债务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坚决杜绝人为新增债务。

3、提高乡村转移支付规模。农税改革后,尽管上级财政对乡村给予了一定转移支付,但很大程度上需要县级财政给予补助,使本来就较为困难的县级财政更加不堪重负。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村级组织维持基本运转,每年约需5.8万元的经费保障,目前实施的2.56万元补助标准还远远不够。对此,建议国家在每年新增的支农资金中拿出部分比例,提高对乡村的转移支付,保证乡村基本运转,不发生新债。特别是计划生育、综治维稳、民政优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农村经管等社会事业,国家应出台专门补助政策,彻底解决资金无来源的问题。

4、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系,科学、公平、合理地划分配套范围。属于公益性、政策新项目,如农村交通、水利、能源建设、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等,建议减少或免除县级配套部分。社会保障项目,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等,建议提高统筹级次,由省一级统筹。

5、大力培植工业税源。目前,财政困难地区的县乡财政趋于一体,村级经费绝大部分也是由县级财政保障。从长远来看,化解乡村债务,归根结底还是要发展县域经济,壮大县乡财力。从xx的实际情况看,归根结底还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发展步伐。为此,我省可参照江西等省的做法,对工业用地的出让金可实行减免,增强投资吸引力,扩大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优势。

篇5:离婚债务处理难的成因及对策

离婚债务处理难的成因及对策

离婚案件中的债务处理,一直是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题。这难题不仅仅是当事人举证、取证难度大,法官认证、判决难度也大,尤其是法律法规的规定较原则,《婚姻法》与其他法律的规定还不尽统一,严重地影响审制实务,这是最大的难题。下面就离婚债务处理难的成因作出分析,对如何妥善处理离婚债务谈谈自己的看法。 原因之一:当事人心态复杂 由于离婚当事人的职业不同、年龄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所处环境不同,从而使各自对债务处理的目的也不同,常见有以下几种心态: 1、 离婚当事人双方均不举债。 这种当事人往往负债较多,且多是共同债务,双方合意不举债,目的是逃避债务,使债权人无法追要。 2、一方认为有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无债。这种往往是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的离婚,或者有过错方要求离婚,无过错方明知有债,却不承认有债,导致法院认证难。     3、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是举债方个人债务。这种情况往往是借债人要求离婚,另一方为了多得财产,而不承认是共同债务。     4、一方或双方搞假债务。虚假的债权人多伴属造假当事人的近亲属。目的使法院无法质证、认证,从而抵消对方应得财产的分额。     5、一方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挥霍所负的债务,称是共同债务。这种当事人主要掌握了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而为的。     6、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这种心态的当事人多为假离婚,真逃债。让一方占有全部财产,带着子女过舒坦日子,自己漂流在外一无所有,企图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 原因之二:法官处理离婚债务的判点不统一 1、当事人不举债,法官就不审。有的当事人为了少交诉讼费,对债务隐瞒不报,使债务悬空。那么,有的法官就认为民事审制的原则是不告不理,当事人不举债就按没有债务处理。待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再确定债务的承担。     2、当事人不举债或认为无债,应加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有的法官认为不加判该项内容,当事人上诉再举债就可能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债权人申诉时就会引起离婚案件再审的被动局面。有的法院对此还作为错案来追究法官的责任。因此,加判该项内容,意在能保证“万无一失”。     3、一方认为所负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是共同债务;负债方承认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判负债方个人偿还。有的法官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证据无法取得,尤其小额负债更无法查验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加之离婚时,夫妻矛盾已到缰化状态,双方对负债用途的陈述更难以置信。因此这样判前者把举证责任分配给不负债一方,后者把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由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再认定是一方偿还,还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4、不管负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是一方个人所用,均不作分割。有的法官认为,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债务的转移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如果把一方负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将债务分给另一方承担,是否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在我国大部分家庭主宰家庭财政的是夫或妻一方,借债往往由掌管家庭财政的人多次经办,债权人也凭着他(她)有一定信誉,才借给他(她)的。离婚时,一旦把债务分给另一方,就可能出现债权落空。即使把财产抵作清偿债务分割给另一方,谁来保证这些财产就能用于还债。有的当事人把财产变卖后一走了之,下落不明;有的变卖后资金挥霍,穷困无比。而当初的借债人凭自己的专长、职业、经济收入,完全有能力还债,却被法院判决只偿还部分债务。另外,有的离婚当事人举债无证据,怎么能认定是否负债?当事人离婚时往往债权人不知道,怎可能征得债权人同意?因此,法官不能以审判权驳夺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待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再予以确认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把该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     5、一方主张负债,另一方认为不负债,对双方意见均不支持。持该观点的法官认为,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常常会以欠自己近亲属的债来编造债务,另一方也常常以夫妻矛盾恶化而拒不认债。法官对这些债务也无法查实。因此,处理时以不支持为上策,仍然把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待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法院再认定是否负债,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6、离婚判决未对债务进行处理,判决生效后,债权人主张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撤销原判决的财产分割部分,就财产部分进行再审。持该观点的法官认为,原判对债务事实认定不清,导致其它财产分割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应撤销原判决的财产分割部分,进行再审,并追究审判人员错案责任。     7、离婚时负债人不举债,应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负债人承担责任。离婚的另一方不再承担责任。 原因之三:相关法律规定对审判实务的影响 1、《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条规定难以运作:①审判实践中对“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难以认定,难以取证。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或主张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也难以举证,最后导致法院判决难。②如何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价值很低,甚至无价值,如果用这些财产抵偿债务,分明是帮助离婚当事人销售旧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果通过迫卖、变卖程序,诉讼成本将加大。③“由双方协议偿还”,很容易让当事人钻法律空子,使债务归一方,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承担偿还义务的一方不具备偿还能力,就更加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④由人民法院判决偿还,容易导致债权人申诉,认为法院以审判权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使债权难以实现。 2、《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与《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相悖。《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那么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所借的债务均与债权人形成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欠款人(或借款人)就是债务人,当债务人是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时,他在离婚时协商将债务由另一方还,或法院判决由另一方还,是否征得了债权人同意?若没征得债权人同意,是不是就违反了《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立法原意。它的原意就是要求债务转移必须具备四个要件。首先,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之间自愿达成债务转移合同或协议,而不是法院的判决书。其二,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而不是债权人之外的人的随意协定。其三,必须有合法的债务存在,而不是无中生有的伪造的债务,更不是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其四,所承担的债务依法可以转移。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就不能转移给他人,必须由原债务人履行。这四个条件是债务转移的必备条件,若按这些要求转移债务,那么《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就难以运作。不但离婚双方当事人无权协议分摊债务,而且法院也不能以审判权迫使离婚双方债务转移。因此《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应当修改或作出相关解释予以完善。既要与《合同法》相一致,也要考虑到对审判实务的影响。 离婚债务的定性与处理对策 要妥善处理好离婚债务,必须要用与时俱进的观念去重新给夫妻共同债务定性,正确理解《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立法原意,不能一味就法条搬法条,就债务谈债务,多得财产就多担债务,不能把以“共同财产清偿债务”理解成债权人必须先把债务人有形财产穷尽后,再谈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清偿。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婚姻法》及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都作了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定性呢?这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法学界及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高度重视,定性准了就易处理,定性不准处理就难。过去虽然对夫妻共同债务作过定性,但很不完善,笔者认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旦被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它就具有不可分性。因为夫妻共同与债权人行成了债的关系,当这些债务未清偿终了前,夫妻就应共同承担这些债务的民事责任,一旦不清偿就形成了对债权人的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必须由共同侵权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而共同承担的民事责任,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显著特点就是债务未履行完之前具有不可分性。只有将债务全部清偿终了,债务人之间才能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责追偿。由于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的特点,因此我们在处理离婚债务时应采用以下对策: 一、双方均认可的共同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后,方可由双方协商清偿或以共同财产清偿。债权人不同意的,法院应判决双方共同偿还,并互负连带责任,不应判决各自偿还。当债务清偿终了后,履行清偿义务较多的一方可依法向履行清偿义务少的一方进行分责追偿。法院在审理追偿之诉时应充分考虑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离婚后经济状况、给付能力等情况,注重调解,适度判决。 二、一方不认同是共同债务的,法院不宜在离婚诉讼中确认是否是共同债务。应待债权人起诉时,由债权人主张。只有当债权人主张是离婚双方共同债务或一方债务,离婚双方或一方反对时,法院再行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做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也不致无辜地加重离婚当事人一方的负担,同时更加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三、离婚案件审理中,债权人向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的,法院应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先行审理债务案件,待债务案件终结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审理。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证债权人在债务人离婚前实现债权,防止离婚当事人分完财产逃避债务。同时也有利于查清夫妻债务,更合理地分割夫妻财产。 四、 实行当事人举债与法院公告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相结合的方法,先审理债务,后判决离婚。理由有三,首先,能切实保护债权人的权利,遏制以离婚达到逃避债务的不法行为;其二,有利于法院很快查清离婚当事人的共同债务;其三,能减少诉累,促进社会稳定。 五、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已诉一方债务,但在离婚时仍未偿还的,已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仍由双方共同偿还,不再参与分割。如未确认是夫妻共同债务,且公告后债权人不主张是离婚当事人双方共同债务的,仍由原义务人偿还。 以上是笔者的粗浅认识,建议最高法院在制定《婚姻法》解释之二时能充分考虑到审判实务的影响,更明确地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定性,能否把告知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债权人申报债权作为离婚案件审理的前置程序。公告期限内债权人不向法院申报登记债权或者申报不起诉的,应视为放弃,或认定离婚双方无债务。

篇6:离婚债务处理难的成因及对策

离婚债务处理难的成因及对策

离婚案件中的债务处理,一直是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题。这难题不仅仅是当事人举证、取证难度大,法官认证、判决难度也大,尤其是法律法规的规定较原则,《婚姻法》与其他法律的规定还不尽统一,严重地影响审制实务,这是最大的难题。下面就离婚债务处理难的成因作出分析,对如何妥善处理离婚债务谈谈自己的看法。 原因之一:当事人心态复杂 由于离婚当事人的职业不同、年龄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所处环境不同,从而使各自对债务处理的目的也不同,常见有以下几种心态: 1、 离婚当事人双方均不举债。 这种当事人往往负债较多,且多是共同债务,双方合意不举债,目的是逃避债务,使债权人无法追要。 2、一方认为有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无债。这种往往是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的离婚,或者有过错方要求离婚,无过错方明知有债,却不承认有债,导致法院认证难。     3、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是举债方个人债务。这种情况往往是借债人要求离婚,另一方为了多得财产,而不承认是共同债务。     4、一方或双方搞假债务。虚假的债权人多伴属造假当事人的近亲属。目的使法院无法质证、认证,从而抵消对方应得财产的分额。     5、一方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挥霍所负的债务,称是共同债务。这种当事人主要掌握了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而为的。     6、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这种心态的当事人多为假离婚,真逃债。让一方占有全部财产,带着子女过舒坦日子,自己漂流在外一无所有,企图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 原因之二:法官处理离婚债务的判点不统一 1、当事人不举债,法官就不审。有的当事人为了少交诉讼费,对债务隐瞒不报,使债务悬空。那么,有的法官就认为民事审制的原则是不告不理,当事人不举债就按没有债务处理。待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再确定债务的承担。     2、当事人不举债或认为无债,应加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有的法官认为不加判该项内容,当事人上诉再举债就可能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债权人申诉时就会引起离婚案件再审的被动局面。有的法院对此还作为错案来追究法官的责任。因此,加判该项内容,意在能保证“万无一失”。     3、一方认为所负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是共同债务;负债方承认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判负债方个人偿还。有的法官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证据无法取得,尤其小额负债更无法查验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加之离婚时,夫妻矛盾已到缰化状态,双方对负债用途的陈述更难以置信。因此这样判前者把举证责任分配给不负债一方,后者把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由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再认定是一方偿还,还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4、不管负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是一方个人所用,均不作分割。有的法官认为,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债务的转移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如果把一方负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将债务分给另一方承担,是否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在我国大部分家庭主宰家庭财政的是夫或妻一方,借债往往由掌管家庭财政的人多次经办,债权人也凭着他(她)有一定信誉,才借给他(她)的。离婚时,一旦把债务分给另一方,就可能出现债权落空。即使把财产抵作清偿债务分割给另一方,谁来保证这些财产就能用于还债。有的当事人把财产变卖后一走了之,下落不明;有的变卖后资金挥霍,穷困无比。而当初的借债人凭自己的专长、职业、经济收入,完全有能力还债,却被法院判决只偿还部分债务。另外,有的离婚当事人举债无证据,怎么能认定是否负债?当事人离婚时往往债权人不知道,怎可能征得债权人同意?因此,法官不能以审判权驳夺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待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再予以确认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把该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     5、一方主张负债,另一方认为不负债,对双方意见均不支持。持该观点的法官认为,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常常会以欠自己近亲属的债来编造债务,另一方也常常以夫妻矛盾恶化而拒不认债。法官对这些债务也无法查实。因此,处理时以不支持为上策,仍然把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待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法院再认定是否负债,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6、离婚判决未对债务进行处理,判决生效后,债权人主张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撤销原判决的财产分割部分,就财产部分进行再审。持该观点的`法官认为,原判对债务事实认定不清,导致其它财产分割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应撤销原判决的财产分割部分,进行再审,并追究审判人员错案责任。     7、离婚时负债人不举债,应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负债人承担责任。离婚的另一方不再承担责任。 原因之三:相关法律规定对审判实务的影响 1、《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条规定难以运作:①审判实践中对“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难以认定,难以取证。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或主张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也难以举证,最后导致法院判决难。②如何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价值很低,甚至无价值,如果用这些财产抵偿债务,分明是帮助离婚当事人销售旧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果通过迫卖、变卖程序,诉讼成本将加大。③“由双方协议偿还”,很容易让当事人钻法律空子,使债务归一方,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承担偿还义务的一方不具备偿还能力,就更加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④由人民法院判决偿还,容易导致债权人申诉,认为法院以审判权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使债权难以实现。 2、《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与《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相悖。《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那么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所借的债务均与债权人形成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欠款人(或借款人)就是债务人,当债务人是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时,他在离婚时协商将债务由另一方还,或法院判决由另一方还,是否征得了债权人同意?若没征得债权人同意,是不是就违反了《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立法原意。它的原意就是要求债务转移必须具备四个要件。首先,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之间自愿达成债务转移合同或协议,而不是法院的判决书。其二,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而不是债权人之外的人的随意协定。其三,必须有合法的债务存在,而不是无中生有的伪造的债务,更不是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其四,所承担的债务依法可以转移。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就不能转移给他人,必须由原债务人履行。这四个条件是债务转移的必备条件,若按这些要求转移债务,那么《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就难以运作。不但离婚双方当事人无权协议分摊债务,而且法院也不能以审判权迫使离婚双方债务转移。因此《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应当修改或作出相关解释予以完善。既要与《合同法》相一致,也要考虑到对审判实务的影响。 离婚债务的定性与处理对策 要妥善处理好离婚债务,必须要用与时俱进的观念去重新给夫妻共同债务定性,正确理解《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立法原意,不能一味就法条搬法条,就债务谈债务,多得财产就多担债务,不能把以“共同财产清偿债务”理解成债权人必须先把债务人有形财产穷尽后,再谈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清偿。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婚姻法》及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都作了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定性呢?这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法学界及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高度重视,定性准了就易处理,定性不准处理就难。过去虽然对夫妻共同债务作过定性,但很不完善,笔者认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旦被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它就具有不可分性。因为夫妻共同与债权人行成了债的关系,当这些债务未清偿终了前,夫妻就应共同承担这些债务的民事责任,一旦不清偿就形成了对债权人的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必须由共同侵权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而共同承担的民事责任,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显著特点就是债务未履行完之前具有不可分性。只有将债务全部清偿终了,债务人之间才能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责追偿。由于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的特点,因此我们在处理离婚债务时应采用以下对策: 一、双方均认可的共同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后,方可由双方协商清偿或以共同财产清偿。债权人不同意的,法院应判决双方共同偿还,并互负连带责任,不应判决各自偿还。当债务清偿终了后,履行清偿义务较多的一方可依法向履行清偿义务少的一方进行分责追偿。法院在审理追偿之诉时应充分考虑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离婚后经济状况、给付能力等情况,注重调解,适度判决。 二、一方不认同是共同债务的,法院不宜在离婚诉讼中确认是否是共同债务。应待债权人起诉时,由债权人主张。只有当债权人主张是离婚双方共同债务或一方债务,离婚双方或一方反对时,法院再行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做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也不致无辜地加重离婚当事人一方的负担,同时更加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三、离婚案件审理中,债权人向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的,法院应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先行审理债务案件,待债务案件终结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审理。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证债权人在债务人离婚前实现债权,防止离婚当事人分完财产逃避债务。同时也有利于查清夫妻债务,更合理地分割夫妻财产。 四、 实行当事人举债与法院公告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相结合的方法,先审理债务,后判

篇7:防范新的乡村债务和化解旧债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税改各项政策,积极开展化债减债工作,按照“清理锁定、逐步化解、规范管理”的要求,把化债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相结合,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相结合,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措施,截止目前,共化解村级债务10130万元,村平减债24.47万元。同时,大力推行农村财务、资金“双代管”制度,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有效防范了新增乡村债务。7月至10月底,由于旧债生息、乡村道路建设产生应付未付款等原因,致使新增乡级债务300.48万元,村级没有发生新增债务。一、主要工作情况(一)防止新增债务的措施及办法及国办发39号文件的精神的传达贯彻情况。一是清理化解历史债务。摸清底数是制止新债、化解旧债的基础性工作。4月,我们制定实施了《应城市化解村级债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全市各乡镇,按照清理核定、公开确认、登记造册的程序,对历史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锁定,并采取削减利息减债、清理往来冲债、清收债权还债、划转债务销债、增加收入化债、考核奖励促化解等多种办法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二是实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要求全市乡村在收支上坚持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严禁为单位和个人提供借款担保、举债用于村级办公支出、借新债还旧债、超标准订阅报刊、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举债或超定额标准发放干部报酬、补贴、超出农民承受能力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对违反规定者,情节轻微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或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限期偿还违纪金额。三是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资金“双代管”制度,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代理会计监督和上级监督三级监督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县、乡镇、村三级财务监管网络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逐项逐笔公开收支明细账目;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的审计;逐步建立乡村财务预决算、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审批领用、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借款审批等各项制度,严把资金收支的审核关,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四是全面制止要求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和各种评比验收活动。五是及时传达了国办发39号文件精神。在市级总结会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39号文件的精神的传达贯彻作了专门的安排部署,此后,又召开专题会,认真部署安排今后的乡村化债工作,学习传达了国发21号、国发24号、国办发39号以及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市减负办、税改办常年督办此事。(二)中央“八项要求”的落实情况。为了认真落实好国办发39号文件的精神,我市严格按照“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不得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不得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不得举债建工程、不得滞留、挪用对村级组织的补助资金、不得举债发放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不得“买税卖税”,虚增或隐瞒财政收入”八项要求,于6月,由市经管局组织了一次对乡村级债权、债务的全面调查摸底活动,及时纠正查处了违规行为,不折不扣地执行了中央的决定。截止底,全市乡级债务数23529万元,全市村级债务数20280万元。7月至10月底,全市乡镇发生新增债务300.48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村级无新增债务。(三)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一是精简了村级人员。,我们按照税费改革的政策要求,对全市村级组织人员进行了精简。总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精简到3名;1000人-人的村,精简到4名;人以上的村,精简到5名。届中如有调整,按“出一进一”的要求补充,不允许超职数配备。通过实行“双向进入,交*任职”、书记、主任“一肩挑”等办法,有效精减村干部1240人。全市414个村,配备村干部1610人,村平4.07人,比改革前的村组干部5280人减少3670人,村平减少9.27人。全市定编村干部1610人的报酬,按照每人每年基础报酬1500元从转移支付中列支,共计241.5万元。二是实行民主理财。税改以来,我市大力推行了农村财务、资金“双代管”制度,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了村委会经济行为的规范化,积极防止出现举债办公益事业的现象。截止11月15日,全市411个村的资金、帐务已由各乡镇“双代管”中心委托代管,代管村级资金达2930.41万元。在“双代管”实施中,实行“四审、两报告、一公开”,制定了《村级会计代理操作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三是认真审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一事一议”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报审手续审批,标准控制在人平15元以内

篇8:防范新的乡村债务和化解旧债的几点建议

,做到有事则议,无事不议,议后就办。,全市共审批了261个村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占全市总村数的63%。其中,一事一议筹资365.34万元,比上年下降11.27%;一事一议筹劳若折资为129.22万元,比上年下降14.69%。(四)乡村基层政权组织运转情况。一是确保基层组织的运转。省对我市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867万元,市级配套100万元,市对乡镇全年拨付计划共1967万元。根据《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和《应城市农村税费改革市对乡镇转移支付办法》的规定,我们坚持按月历进度对乡镇拨付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了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和村干部补助落实到人。针对村级财力不足,村级保运转的压力大的实际情况,我们安排村级转移支付998.05万元,占税改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50.7%。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了转移资金无截留、无挪用。二是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按照“缺口上移、财力下移”的原则,实行了“划分范围、分级分税、核定收支、定额上交、三年不变”的乡镇财政体制,通过财力下移,乡镇净增可用财力700多万元,调动了乡镇生财聚财的积极性。三是统筹开展项目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及农业生产开发项目,由市里统一审批立项申报,资金由市统一配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确保项目资金直达服务商。全市各有关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足额安排资金,禁止留有缺口,原则上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四是坚持了报刊订阅“限额制度”。,全市17个处、镇、场414个村订阅报刊支出33.3万元,未发现超限额现象。五是量力而行开展招商引资,全市乡村没有因为招商引资而举债。(五)乡村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情况。在建立乡村新债责任追究制的同时,把制止新债作为干部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对工作能力强且能有效制止新债的乡镇负责人进行提拔重用。如城中办事在近年没有发生新增债务,今年该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顺利通过考核,并被提拔为市级领导。同时,对违反规定增加新债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办发39号文件精神进行了相应处理。据市审计局的离任审计报告统计,我市没有发生一起领导干部因新增乡村债务出现问题的'案件。(六)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举债情况。我们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积极着眼农村的长远发展,重点支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今年我们主要是在一些条件好的农村试点,对需要农民出钱、出物的事情,高度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禁止强行摊派搞建(来源:查字典范文网

http://fanwen.chazidian.com)设,杜绝新债务发生。如杨岭镇潘集街道属市法院驻点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资助资金30万元,该村扩建排水沟工程用了9.7万元,人行道配套工程用了5万元。据村书记张兰清介绍,还需建设户户通电视网、电话、电缆线、办公设施等费用近100万元才能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目前,杨岭镇政府已向该村拨款30万元,还有近40万元缺口,市级正在积极筹措。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近年来,我市虽然在化解旧债务、制止新债务方面做出了一些成效,但从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高度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一是乡村旧债的化解进展缓慢,还没找到一个有效途径;二是部分专项资金要求地方配套,导致新一轮乡村债务的发生。如我市新增债务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乡村道路建设资金。乡村道路是国家出台的惠农政策,但缺口部分需要村级弥补,如果不修路,村级发展环境得不到改善,也失去了国家补助的资金。三是在制止新增债务的同时,抑制了乡村发展的积极性。如一些乡村发展急需使用资金,但筹借无门;还有一些能通过举债加快建设工期并有偿债能力的乡村,由于有制止新债的政策要求,也只有在发展上循序渐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39号文件精神,继续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切实制止新的乡村债务的发生。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要求”,进一步完善乡村新债责任追究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化解旧债、制止新债工作的领导。我市乡村债务形成原因错综复杂,化债工作繁重艰巨。为此,我们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短期行为,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乡村债务的化解,有效制止新的乡村债务的发生;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搞好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化债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二是结合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级债务监测和预警机制。认真研究村级债务的科学监测方法,积极探索村级债务的预警方式,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因地制宜设定各项监测指标,既能如实开展债务监测,又能及时进行债务预警;既能详尽反映债务特点,又能科学分析债务成因。以偿债能力分析指标为基础,采用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反映长期偿债能力;结合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指标反映短期偿债能力。按照不同指标设定村级债务警戒线,监控和评估村级债务带来的风险,预防和控制由债务引起的突发事件。三是认真落实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新增乡村债务,树立不借新债、养活旧债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凡违反规定新增债务的乡村,必须追究乡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2、积极探索化解县乡债务的有效途径,加快乡村债务的消化进度。在目前县乡财政保吃饭、保运转的情况下,仅仅依*地方通过自身发展来化解债务,地方财政脱困的道路恐怕会越走越远。要促进乡村债务的加快化解,一是要更多地赋予县乡发展经济的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包括财税政策、信贷支持及产业规划布局的合理安排及调整等。二是增加对县乡的财力补助,建立和引入适当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县乡政府找准化解债务的突破口。既要考虑县乡财政的实际困难,加大对县乡的支持和帮助力度,又要调动和促进各级特别是县乡政府努力发展经济和加强债务管理。通过加快旧债的化解,有效避免旧债生息部分产生新的债务。3、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适当增加地方政府资金使用权。在支持地方发展上,尽量避免要求乡村配套的项目。精简整合当前繁杂的专项拨款,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适当增加地方政府资金使用权,便于地方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重点扶持特色县域经济和特色城镇的建设发展,提升县乡的经济社会基础建设。

篇9:群众集体上访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群众集体上访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根据《XX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群众集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XX实际,现对我市群众集访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汇报如下:

一、群众集访的基本情况

(一)群众集访的主要数据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群众集访的频率急剧上升,重复集访增加,异常集访时有发生,信访稳定形势严峻。X―X月,群众集体上访X批、X人次,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X%,X%。其中,到市集访X批、X人次,到XX集访17批、X人次,到京集访X批、X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的90.7%,7.9%,1.4%,占集访总人次的94.4%,5.0%,0.6%。与去年同期相比,到市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134.9%,345.9%;到XX集访批次上升了41.7%,人次下降了8.6%;到京集访去年同期为0批、0人次。在这些群众集访中,重复集访79批、3784人次,批次、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和总人次的36.7%,46.5%;异常上访19批、660人次,批次、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总人次的8.8%,8.1% 。与去年同期相比,重复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393.8%,858.0%,异常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137.5%,633.3%。

(二)集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我市群众集访反映的问题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补偿、人事劳动及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三农”、商贸、市政、环保、纠纷等方面。其中,企业改制问题70批、3884人次,占集访总量的32.6%,47.8%;人事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42批次、375人次,占集访总量的17.7%,2.0%;土地征用补偿问题34批、642人次,占集访总量的15.8%,7.9%;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17批、571人次,占集访总量的7.9%,7.0%;“三农”、纠纷等其它问题52批、2771人次,占集访总量的24.2%,33.9%。与去年同期相比,企业问题批次、人次各上升了250.0%,439.4%;人事劳动问题批次和人次分别上升了425.0%,380.8%;土地征用问题批次、人次各上升了277.8%,483.6%;房屋拆迁问题批次、人次各下降了29.2%,23.9%;“三农”、纠纷等其它问题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52.9%,446.5%。

(三)群众集访的主要特点

一是集体上访数量增多、规模增大。我市今年集体上访增多,其批次和人次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上升,且发生时间较为集中,有时一天到市集访多达7、8批。集体上访规模增大,特别是在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等方面表现突出,在X―X月的群众到市集访中,50―100人的集访65批,占到市集访总批次的33.3%;100人以上的集访30批,占到市集访总批次的15.4%。

二是重复访、到XX进京访和异常访增多。重复集访占集访总量的比重大,且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如在群众到市集访中,重复集访批次几乎占市集访总批次的50%。到XX集访批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到京集访的批次和人次骤增。异常上访的批次、人次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有的围堵纠缠领导,有的阻拦领导车辆,有的在市机关大院高声喧闹,甚至损毁机关办公设施等,无序上访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较为集中。集访问题集中反映在企业改制、人事劳动保障、征地补偿三方面。特别是在到市集访反映中尤其突出,反映这三方面问题的集访约占到市集访总量的65%,其中企业改制问题约占45%左右。

四是上访呈现组织化趋势。群众集访的组织化程度日渐提高,同一上访批次内出现精心策划组织、筹集上访经费、寻求外援扩大影响等行为,不同批次集访之间相互串联现象有所显现。

二、群众集访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问题和矛盾不可避免地增多、复杂化,导致群众集访增多。总的来看,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部分因改革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一是企事业单位改制逐年积累和沉淀下来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职工在心理上无法接受“国营待遇”、“下岗失业”这个现实,提出许多超越政策性的无理要求,因无法满足便群起而闹事。二是为加快XXX经济建设速度,高速公路、XX快速铁路、XX电站和旧城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相继开工,这些项目都因占用地多,涉及到城乡居民和农民要离开祖辈世代生活的家园,心里上部分群众本身就有抵触情绪,加之对征地撤迁政策不理解,尽管政府完全按有关政策进行征地、拆迁补偿,但仍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这又产生新的矛盾,导致不断围攻政府,甚至阻挡施工的大规模群体性集访闹事。三是少数干部因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接待群众存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不文明行政行为,或者采取躲、拖的办法,致使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引发集体上访。

(二)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信访工作责任制未完全落实。个别镇街和部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信访工作责任心不强,处理问题责任不明,使得相当部分的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致使矛盾积压,群众集访增多。二是信访问题处置机制不健全。信访信息的获取、掌握、报送和信访问题的处置脱节,工作较为被动。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方面,普遍存在“重排查、轻调处”、“重汇报、少措施”的现象。

(三)信访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一些基层干部遇事不愿管、无力管,矛盾纠纷出现后未予有效的疏导化解;有的问题涉及需由多个部门联合处理的,相关责任单位主动性差,不牵头解决,甚至“踢皮球”,使矛盾积存、恶化,造成越级集访。

(四)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不够。信访部门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不足,未能很好的发挥其统筹、协调、参谋职能。信访部门的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宣传、疏导工作未做到位。部分群众不能很好地看待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足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不能正确理解政策,自私心太重,行为偏激,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

(六)现行信访法规还不完善。对少数上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的一些行为还缺乏刚性较强的处罚规定。

三、解决群众集访的对策及建议

群众集访事件的产生是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矛盾,其性质还是人民内部矛盾。应采取教育、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站在稳定大局的高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遏制当前群众集访增多的势头。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集访工作的思想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集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稳妥地解决集访问题,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大环境。

(二)进一步做好群众集访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妥善处置群众问题。对已出现的群众集访问题,一要避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应要求其推选出代表,再与接待人员或领导直接对话,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应予以当场答复,对他们提出的无理要求要态度鲜明,讲清法律和政策规定,打消其幻想。二要不惧怕群访集访。积极争取大多数,孤立少数,可以面对面开展宣传攻势,讲明依法解决的方法和闹事的危害。争取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对少数不法分子也绝不手软,坚决绳之以法。三要分类处置。对于反复性的集访事件,应采取分门别类、归口负责,做好问题产生的专题调查研究,制定出彻底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使其尽快息访。四要齐心协力,共同化解矛盾。处置群体性集访事件涉及多个部门,有关部门必须步调一致,研究处置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并按照分工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做好集访工作,争取在短时间内达到明显的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完善“一把手”担负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直接负责、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办信制度。纠正“重访轻信”的认识偏差。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重视群众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减少重复信访。特别是对联名来信反映的一些群体性问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时解决,避免“信”转为“访。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及时准确捕捉可能引发群众集访的信息,把工作做在前头。特别是对群众思想上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不能激化矛盾,努力将矛盾在基层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地解决。同时,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减少因行政执法行为不当而引发的各种信访问题。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对一些重点突出信访问题,信访部门和党委政府督查室要联合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特别是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应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督办进度,尽快予以落实和解决,取信于民。五是强化责任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实行单项考核和“一票否决制”,以强化责任,并更好地调动信访工作积极性。对工作不力、激化矛盾等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信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问题、减少群众集访的关键环节。一是要树立群众观点,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对待信访群众,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认真研究处理办法,有力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工作。三是信访机构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去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并直接了解处理结果,督促问题的解决。四是对已经引起群众集访的信访问题,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落实措施,妥善解决集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避免发生重复集访。五是创新信访工作方式。信访工作要变被动为主动,增强敏锐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做到“未雨绸缪”。例如,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方面,由于补偿标准总体偏低,失地农民的生计如何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提前介入,采取“培训一批、教育一批、处置一批”的办法避免或减少群众集访。即统一组织一批被征地年轻人员学习培训实用技术使其更好的自谋生计;对因不懂政策有意见的被征地户,加强政策宣讲和思想教育工作;对为达个人目的而挑唆、串联群众闹事的,要在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置。

(五)进一步规范群众上访秩序。希望进一步完善信访法规,加强对异常上访的处理。对蓄意制造影响,组织大规模群众堵路、堵门,对受理机关施加压力的过激行为,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坚决地予以制止和依法处置。要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和办法,坚持教育和处理相结合,说理和顺气相结合,普法和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果断处理,规范上访秩序,树立起党委、政府的权威。

(六)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酝酿出台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时,一定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估计决策出台可能给群众带来的影响和问题,做好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及早制定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于确属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而侵犯群众利益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篇10:群众集体上访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群众集体上访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调研报告

根据《XX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群众集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XX实际,现对我市群众集访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汇报如下:

一、群众集访的基本情况

(一)群众集访的主要数据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群众集访的频率急剧上升,重复集访增加,异常集访时有发生,信访稳定形势严峻。X―X月,群众集体上访X批、X人次,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X%,X%。其中,到市集访X批、X人次,到XX集访17批、X人次,到京集访X批、X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的90.7%,7.9%,1.4%,占集访总人次的94.4%,5.0%,0.6%。与去年同期相比,到市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134.9%,345.9%;到XX集访批次上升了41.7%,人次下降了8.6%;到京集访去年同期为0批、0人次。在这些群众集访中,重复集访79批、3784人次,批次、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和总人次的36.7%,46.5%;异常上访19批、660人次,批次、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总人次的8.8%,8.1% 。与去年同期相比,重复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393.8%,858.0%,异常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137.5%,633.3%。

(二)集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我市群众集访反映的问题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补偿、人事劳动及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三农”、商贸、市政、环保、纠纷等方面。其中,企业改制问题70批、3884人次,占集访总量的32.6%,47.8%;人事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42批次、375人次,占集访总量的17.7%,2.0%;土地征用补偿问题34批、642人次,占集访总量的15.8%,7.9%;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17批、571人次,占集访总量的7.9%,7.0%;“三农”、纠纷等其它问题52批、2771人次,占集访总量的24.2%,33.9%。与去年同期相比,企业问题批次、人次各上升了250.0%,439.4%;人事劳动问题批次和人次分别上升了425.0%,380.8%;土地征用问题批次、人次各上升了277.8%,483.6%;房屋拆迁问题批次、人次各下降了29.2%,23.9%;“三农”、纠纷等其它问题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52.9%,446.5%。

(三)群众集访的主要特点

一是集体上访数量增多、规模增大。我市今年集体上访增多,其批次和人次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上升,且发生时间较为集中,有时一天到市集访多达7、8批。集体上访规模增大,特别是在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等方面表现突出,在X―X月的群众到市集访中,50―100人的集访65批,占到市集访总批次的33.3%;100人以上的集访30批,占到市集访总批次的15.4%。

二是重复访、到XX进京访和异常访增多。重复集访占集访总量的比重大,且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如在群众到市集访中,重复集访批次几乎占市集访总批次的50%。到XX集访批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到京集访的批次和人次骤增。异常上访的批次、人次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有的围堵纠缠领导,有的阻拦领导车辆,有的在市机关大院高声喧闹,甚至损毁机关办公设施等,无序上访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较为集中。集访问题集中反映在企业改制、人事劳动保障、征地补偿三方面。特别是在到市集访反映中尤其突出,反映这三方面问题的集访约占到市集访总量的65%,其中企业改制问题约占45%左右。

四是上访呈现组织化趋势。群众集访的组织化程度日渐提高,同一上访批次内出现精心策划组织、筹集上访经费、寻求外援扩大影响等行为,不同批次集访之间相互串联现象有所显现。

五是劝返处置和矛盾化解难度大。少数集访群众行为极端,不听劝解,长时间滞留不归;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为达一己之私,通过组织、 真相的群众集体上访,给市委、市政府施加压力,劝返处置难。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涉及面大、矛盾复杂、尖锐,有的是已积压多年的老问题,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化解难度大。

六是消极影响较为严重。集访、重复访、异常访不断增多,影响到了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正常办公,分散了党委、政府集中抓发展的精力,影响到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群众集访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问题和矛盾不可避免地增多、复杂化,导致群众集访增多。总的来看,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部分因改革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一是企事业单位改制逐年积累和沉淀下来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职工在心理上无法接受“国营待遇”、“下岗失业”这个现实,提出许多超越政策性的无理要求,因无法满足便群起而闹事。二是为加快XXX经济建设速度,高速公路、XX快速铁路、XX电站和旧城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相继开工,这些项目都因占用地多,涉及到城乡居民和农民要离开祖辈世代生活的家园,心里上部分群众本身就有抵触情绪,加之对征地撤迁政策不理解,尽管政府完全按有关政策进行征地、拆迁补偿,但仍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这又产生新的矛盾,导致不断围攻政府,甚至阻挡施工的大规模群体性集访闹事。三是少数干部因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接待群众存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不文明行政行为,或者采取躲、拖的办法,致使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引发集体上访。

(二)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信访工作责任制未完全落实。个别镇街和部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信访工作责任心不强,处理问题责任不明,使得相当部分的'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致使矛盾积压,群众集访增多。二是信访问题处置机制不健全。信访信息的获取、掌握、报送和信访问题的处置脱节,工作较为被动。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方面,普遍存在“重排查、轻调处”、“重汇报、少措施”的现象。排查出问题后相应的处置预案不充分,出现群众集访或 仍有盲目应付的;有少数单位对排查出问题置之不理,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办法不多,力度不大,这是造成群众集访、重访、越级上访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信访工作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够健全。对因工作不力、处置不及时、不妥当而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众集访、 、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没有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信访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一些基层干部遇事不愿管、无力管,矛盾纠纷出现后未予有效的疏导化解;有的问题涉及需由多个部门联合处理的,相关责任单位主动性差,不牵头解决,甚至“踢皮球”,使矛盾积存、恶化,造成越级集访。

(四)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不够。信访部门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不足,未能很好的发挥其统筹、协调、参谋职能。信访部门的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宣传、疏导工作未做到位。部分群众不能很好地看待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足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不能正确理解政策,自私心太重,行为偏激,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专门组织、 集体上访给市委、市政府施加压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六)现行信访法规还不完善。对少数上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的一些行为还缺乏刚性较强的处罚规定。

三、解决群众集访的对策及建议

群众集访事件的产生是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矛盾,其性质还是人民内部矛盾。应采取教育、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站在稳定大局的高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遏制当前群众集访增多的势头。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集访工作的思想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集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稳妥地解决集访问题,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大环境。

(二)进一步做好群众集访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妥善处置群众问题。对已出现的群众集访问题,一要避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应要求其推选出代表,再与接待人员或领导直接对话,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应予以当场答复,对他们提出的无理要求要态度鲜明,讲清法律和政策规定,打消其幻想。二要不惧怕群访集访。积极争取大多数,孤立少数,可以面对面开展宣传攻势,讲明依法解决的方法和闹事的危害。争取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对少数不法分子也绝不手软,坚决绳之以法。三要分类处置。对于反复性的集访事件,应采取分门别类、归口负责,做好问题产生的专题调查研究,制定出彻底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使其尽快息访。四要齐心协力,共同化解矛盾。处置群体性集访事件涉及多个部门,有关部门必须步调一致,研究处置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并按照分工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做好集访工作,争取在短时间内达到明显的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完善“一把手”担负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直接负责、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办信制度。纠正“重访轻信”的认识偏差。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重视群众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减少重复信访。特别是对联名来信反映的一些群体性问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时解决,避免“信”转为“访。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及时准确捕捉可能引发群众集访的信息,把工作做在前头。特别是对群众思想上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不能激化矛盾,努力将矛盾在基层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地解决。同时,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减少因行政执法行为不当而引发的各种信访问题。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对一些重点突出信访问题,信访部门和党委政府督查室要联合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特别是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应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督办进度,尽快予以落实和解决,取信于民。五是强化责任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实行单项考核和“一票否决制”,以强化责任,并更好地调动信访工作积极性。对工作不力、激化矛盾等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信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问题、减少群众集访的关键环节。一是要树立群众观点,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对待信访群众,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认真研究处理办法,有力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工作。三是信访机构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去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并直接了解处理结果,督促问题的解决。四是对已经引起群众集访的信访问题,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落实措施,妥善解决集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避免发生重复集访。五是创新信访工作方式。信访工作要变被动为主动,增强敏锐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做到“未雨绸缪”。例如,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方面,由于补偿标准总体偏低,失地农民的生计如何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提前介入,采取“培训一批、教育一批、处置一批”的办法避免或减少群众集访。即统一组织一批被征地年轻人员学习培训实用技术使其更好的自谋生计;对因不懂政策有意见的被征地户,加强政策宣讲和思想教育工作;对为达个人目的而挑唆、串联群众闹事的,要在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置。

(五)进一步规范群众上访秩序。希望进一步完善信访法规,加强对异常上访的处理。对蓄意制造影响,组织大规模群众堵路、堵门,对受理机关施加压力的过激行为,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坚决地予以制止和依法处置。要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和办法,坚持教育和处理相结合,说理和顺气相结合,普法和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果断处理,规范上访秩序,树立起党委、政府的权威。

(六)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酝酿出台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时,一定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估计决策出台可能给群众带来的影响和问题,做好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及早制定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于确属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而侵犯群众利益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篇11:乡镇财政往来账款的成因及化解对策论文

乡镇财政往来账款的成因及化解对策论文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由于中国经济体制仍处于改革阶段,体制建设仍不够完善,这其中最为显著的问题就是城市与乡镇的发展不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以城市经济为重心,对农村经济建设则相对忽视,导致乡镇经济没有得到国家的有效监督,产生了巨大的财政往来账款,成为制约乡镇发展的主要问题。由此可见,解决乡镇财政往来账款问题,是带动乡镇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乡镇财政往来账款的现状

我国乡镇财政往来账款是历史遗留问题,据调查显示,我国农村绝大多数都有财政往来账款问题。而乡镇财政以农业为主,经济单一,收入低,偿还债务的能力差,这些都是乡镇财政的显著特征。由于乡镇财政的特殊性,它不能像国家财政或者私人、企业那样可向商业银行贷款或者向金融机构贷款,它只能一部分来自银行,一部分来自农村信用社或者其他单位的贷款,甚至还有一些为干部、教师工资,或者是一些建筑工程的欠款等。因此,理清乡镇财政往来账款具有一定困难。

二、乡镇财政往来账款存在的问题

1.乡镇财政的职责疏忽。由于相关人员的疏忽,既不定期的对财政进行管理查对,也不及时的进行处理,这样就使得财政往来账款账目不清,导致乡镇财政往来账越存越多、金额巨大,经历的时间长了,账目清理的时候就更加的困难。有些乡镇单位对会计基础工作不重视,未进行查对也从未及时开展财务清理,导致了有些账目已经偿还却仍挂账,有些账目应该被记上去却没有人管理,留于账外,长此以往乡镇财政的往来收款账目愈加混乱。

2.利用乡镇财政往来账款逃避税收。一些单位或者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利用乡镇财政往来账款逃避税收,这也是乡镇财政往来账款存在的问题。一些企业或者单位为了自身或者集体的利益反映的收入不真实,将乡镇财政往来账款作为上交证据,这些都有悖国家的法治理念。

3.乡镇财政往来账款处理不规范。个别乡镇单位的财政往来账款分类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分类不细、不规范、没有体现业务实质,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账目记录信息的准确性,从而大大增加了往来账款的处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剧了乡镇经济的发展困境。

三、造成乡镇财政往来账目存在问题的原因

1.乡镇的财税体制的缺陷。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财力物力人力向大城市集中,许多本不应该由乡镇承担的工作内容不断地向乡镇转移,这都直接加剧了乡镇的财政负担。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国家开始实行三农政策,逐渐减轻农民税负的负担,乡镇财政收入减少,资金缺口日益加大。因此国家先后制定了向乡镇倾斜的财务制度,但在具体实施方面还有待加强。

2.乡镇政府的职能缺失。乡镇地处偏远,中央政府鞭长莫及,很多制度到了乡镇这一级就缺乏了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管理作用。此外由于历史遗留的往来账款问题,导致一些乡镇单位想发展,却难以发展。很多乡镇单位为了发展经济,盲目的进行投资,但虽然加大了投资力度,却忽视了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性,导致投资徒劳无功反而欠债。与此同时,行政干部为了提高自己政绩大搞形象工程的案例屡见不鲜,不顾乡镇的经济条件,最后造成了严重的乡镇财政往来账目问题。

3.乡镇有关人员对财政往来账款不够重视。一些乡镇单位在财政往来账目方面缺乏重视,没有定期

对财政往来账款进行清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导致这些账目越滚越多。此外新官上任往往不会管以前的旧账,这种情况就造成了乡镇财政往来账款越积越多,越理越不清的恶性循环。4.乡镇人员专业素质有所欠缺。乡镇单位有些内部人员了减少自己的工作量或者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不及时的核对账目,疏于对账目的管理,导致了乡镇财政往来账款账目不清以及混乱。有些内部人员不顾职业道德和工作的'原则一味的去满足小集团的私欲,最后导致账款管理的漏洞构成犯罪,给国家经济带来损失。

四、解决乡镇往来账款的对策

1.乡镇人员加大对乡镇来往账目的重视。要想有效改善当前制约乡镇发展的往来账款问题,必须先提高乡镇单位对于往来账款的重视力度。单位应当强化宣教,使单位包括领导层在内的所有人员都能充分意识到往来账款的重要性,以及其对于乡镇发展的危害,为接下来的往来账款化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层面支持。

2.加强乡镇来往账目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往来账款的管理效率。乡镇单位应强化来往项目的监督力度,采取全过程监督,在往来项目中及时发现账款问题,定期清理。可制定责任制,将往来账款相关工作分解并落实到不同部门及人员身上,根据完成情况,实施相应的奖罚机制,全面提高往来账款的管理实效。

3.加强乡镇人员的培训。要提高人员的素质首先就是要对乡镇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只有具备熟练的技能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切实帮助乡镇人员提高他们的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来往项目问题。

4.乡镇要树立来往账款的危机意识。有危机感才会有紧张压迫感,才能切实的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理清乡镇来往账款的问题。领导的重视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乡镇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往来账款,具有一定的危机意识,明确往来账款对于乡镇发展的危害,并将其作为宣传重点,定期开展宣教工作。

五、结束语

乡镇往来账款是我国乡镇政府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关系着三农问题的妥善解决,制约着农村经济的深化发展。因此,必须制定完善的往来账款管理制度、强化人员培训、增强危机感,从而提高财政往来账款的管理实效,为我国乡镇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篇12:乡清理化解乡村债务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土地、耕地及经济收入情况:乌苏市**乡位于天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的乌苏市西北8公里处,南与世界上最大的甘家湖梭梭林自然保护区相毗邻,东与车排子镇为邻,西与农七师126团接壤,北与12团、127团隔奎屯河相望。全乡幅原167平方公里,可耕地面积1万亩,现有耕地万亩。全乡8个村,19户,96人,**乡于1992年6月建乡,是本市最偏远的乡镇之一。是一个以棉花生产为主,农牧结合,二、三产业齐头并举的自治区级明示范乡镇。,全乡国内生产总值达162亿元,总产皮棉68万公斤;农业总产值7220万元,乡镇企业总产值76万元,第三产业总产值140万元,三产比重为44:466:8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978元;财政总供养人口14人。

二、财政收支情况:20,全乡实现乡村两级财政收入6746万元,乡级收入201万元,村级收入14万元,其中包括:财政拨款万元,转移支付万元,行政经费万元,税收返还万元,土地承包费征收万元,加工厂利润上缴万元,村集体收入财政总支出201万元,其中行政经费2724万元;公用经费82万元;科技三项费用62万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万元;道路修建支出28万元,全乡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三)、村队基本情况:全乡共8个行政村,全乡村干部总数为8人,年实现村级总收入万元,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收入万元。。。。,“一事一议”收入;村级总支出万元,其中:包括:。。。。

二、乡村债务基本情况:

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收入剧减,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全乡建设与发展。取消农业税以后,我乡村级历史债务更加突显出。由于乡村财政收入的锐减,财政体制的配套改革,乡村两级组织化解乡村债务的门路丧失。我乡面对沉重债务索取压力,日子将异常艰难。据乡农经站最近的统计数据,截止目前全乡乡村两级形成债务万元,其中乡政府1819万元,包括100万的防风治沙工程贷款,高新节水项目配套资金欠款4万元,历欠各类工程款80余万元,其他欠款;村级496万元,包括。。。。直接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形成乡村两级债务的主要原因是:

我乡乡村债务的形成原因有现行制度、体制、法律等宏观方面的因素,也有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短缺,举债办事等微观方面的原因。既是历史遗留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一方面,公共品供给,国家一直是向城市倾斜,很少惠及农村,于是本该由国家提供的农村公共品,却让乡村基层组织承担,加之事权和财权的不对称,乡村只有负债经营,举债办事,从而导致长期债务的形成。另一方面,由于制度的惯性,虽然国家实施了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让“皇粮国税”成为历史,但是,某些制度弊端仍然在乡村组织运转中起作用,惯性作用不可避免。进一步分析,形成我乡乡村两级大量不良债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兴办公益事业是形成乡村债务的主要原因。近年许多一些公益事业急待要办,向上争取资金又比较困难,且向农民集资只能筹措到一小部分的钱,大部分资金缺口只有通过借款解决。据乡农经站清查统计,全乡乡村两级债务中,用于公益事业建设支出的债务高达万元,占乡级债务总额的%;在乡政府债务中,用于公益事业支出的债务万元,占乡镇级债务总额的%。公益事业建设包括乡村学校、道路、植树造林、自水、农电改造、水利设施、医疗卫生建设等,这些公益事业建设主要依靠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只给少量的补贴和扶持。乡村干部在公益事业建设上面临的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强上项目,且进行高标准建设,使得乡村公益事业建设不能实事求是地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没有资金只好大量举债。如2争取的防风治沙项目中为完成农田防护林建设上而形成债务100万元,占全乡债务总额的%。在全乡小城镇建设中耗资万元用于道路村庄环境建设,上级仅补助万元后,形成债务万元;这些债务除向农民集资偿还部分债务外,全乡仍有万元的债务无法化解。

(二)盲目投资兴办乡村企业形成不良债务。建乡之初,上级大力提倡兴办企业,并将此纳入年度考核。一些项目便盲目上马,举债办企业,最终由于管理不善,投资无法收回,债务无力偿还,给政府造成了损失。

(三)垫交水费是导致乡村负债的重要原因。过去水费征收过程中迫于生产需要,我们想方设法通过垫支的方式完成水费的缴纳,采取借贷等办法,拆东墙补西墙地为少数欠帐的“针子户”垫交水费任务形成乡村负债。在全乡八个村的债务中,垫水费负债总额达万元,占村级债务总额的%。

(四)沉重的利息负担导致乡村债务不断增加。据调查,我乡村级债务主要是由村干部在民间高息借贷引起,借款年利率一般是8%至1%不等,高的甚至达到20%左右,且每年换据结息,息转本,本生息,基本上是至8年债务本金要翻一番。如**村在小城镇开发时,借万元,每年都要支付利息万元,?年多共支付利息余万元,但本金仍未偿还。全乡村级债务总额中,因支付借款利息而形成的负债万元,占乡镇债务总额的%;沉重的利息负担,使乡村债务进入了恶性循环。

(五)经费开支差口是产生乡村债务的重要因素。取消农业税后,财政收入渠道更加变窄,硬性支出又必须保证,加剧了乡村收支矛盾,农村税费改革后,我乡的办公经费尽管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得到了一定弥补,但也非常有限,维持日常运转差口较大。据调查,全乡按干部人均拨付公务费元,只够乡政府办公电话、打印资料、水、电和干部出差补贴;召开会议、人客接待和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奖励等必须的经费没有资金,只有依靠负债维持。村级除在职干部报酬、优抚、五保户补贴列入预算外,每村仅预算办公费元。从实际运行情况看,村级办公费主要用于了征订报刊,没有直接拨付到村,村级的一些正常支出难以保证。加之部分村队财经管理不善,不该支的钱支出了,应收的款项又收不上,造成支出大于收入,只有依靠借款维持收支平衡,由此也带一些不必要的债务负担。

---乡村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和带的负面影响:

(一)严重影响着我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由于债务过重,全乡干部为乡村集体垫支了日常费用,有的多年以没有领取过工资,手中握的是欠条,难以调动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少数村级组织几乎处于瘫痪状态。

(二)严重影响着干群关系和政府形象。在我们实施借款时,大都是我们的乡村干部在还款时间、利息等方面作出的承诺,由于到期偿债资金不落实,无法兑现还款计划时,致使干部的威信和信誉下降,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和政府形象。

(三)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于债务较大,资金没着落,我们的教育、敬老、广播、公路、水利设施的维修等公益性事业无力兴办,直接影响到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信任程度,干部威信下降,正常工作难开展,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严重影响着基层组织建设。部分干部由于集体欠他们的钱,他们对政府怨声载道,不相信政府,根本不认真工作,政府因无钱兑现他们的欠款很难对其进行调整,导致村级基层许多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五)严重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由于偿债资金不落实,加剧了债权人与乡村基层组织的矛盾,有的债权人结伙到乡政府或村干部家中催要欠款,甚至因债务纠纷而发生矛盾冲突,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有的债权人在乡村讨债不成,就纠缠乡政府主要领导不放,有的甚至损坏公共设施和财物,聚众讨债,严重影响了乡镇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三、化解乡村债务的做法及成效

面对乡村两级沉重的债务,乡党委政府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干群意见后,以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群众积极性、开辟集体新财为突破口,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壮大集体经济、化解村级债务,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落实责任。

近年,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化解乡村两级债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立足本乡实际,顺应发展要求,创新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措施,加强领导,成立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化解村级债务领导小组,确定了发展目标,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抓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全乡集体经济的壮大与村级债务的化解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多措并举,突出重点,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化解村级债务。

1、抓班子,强基固本,为壮大集体经济、化解村级债务夯实基础。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化解村级债务,不断增强村队经济实力,关键要有一个好的村级班子。近年,全乡以“抓班子,促经济”的思路,按照政治强、靠得住、会管理、肯奉献的标准,狠抓了村队班子建设,使村队班子带民致富、发展经济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一是选好“领头雁”。以“两推一选”活动为载体,以抓村党支部书记的领导能力和带富能力为目标,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采取下派挂职、交叉任职等多种措施,对软弱涣散的村队班子及时进行了调整,从200年以,共调整村队干部29人,切实加强了村级班子建设,并下派6名机关干部指导督促各村工作,有力地带动了村级班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化解村级债务和带领广大农牧民致富的能力。二是二是精简机构和人员,做到减员增效。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改革中,各村大力精减集体干部职数,积极开展选派下村政府干部到各村任职,实行交叉任职,提倡兼职。几年共精减集体干部2人,镇政府每年可节约开支1万元;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以“科技之冬”活动为契机,对农村基层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市场经济知识、实用技术、政策法规的培训,增强农村干部的市场观念和发展创新意识,提高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四是强化监督激励机制。制订完善村干部监督激励办法,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和成效作为考核的硬指标,激励村干部把精力聚集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上。

2、调查摸底、清理资产、化解债务。

,我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资产、清收债权、落实债务工作。我们实事求是地对8个村的各类资产、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摸清了家底,经过清理,乡级债务达万元,村级债务达16万元。根据清理结果,当年,在开展各项费用回收之际,乡党委、政府制定降息、减息和三角债抵顶转账等多项措施,鼓励和引导各村多渠道的化解和清理村级债务,20共化解乡级债务万元,村级债务146万元,200年化解乡级债务万元,村级债务万元,2006年化解乡级债务万元,村级债务万元。三年内共化解乡级债务万元,村级债务万元。

3、建立完善制度,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

一是按照《自治区村级组织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村级民主管理》、《村级民主监督》等村级财务监管制度,坚持“村有乡管县监督”的管理体制,发挥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对村民委员会的财产收支及公开情况实施检查和监督,堵塞了财务管理漏洞。

二是坚持村务财务定期公开制度,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三是对非生产性开支进行压缩。对村干部工资、补助等,积极推广“费用包干,定项限额”的办法,根据各村经济、人口规模、合理确定村干部人数和工资补助标准;对村级招待费实行零控制,严格审批程序,使集体积累逐年得到了增加,杜绝了不良集体债务发生。

4、盘活土地资,确保集体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

近年,我乡始终把土地问题看作是农民的根本及全乡经济发展的基础抓,加强管理,成立了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完善全乡土地档案,在现有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整合、盘活土地资,规范土地规划和审批程序,通过土地的租赁、承包等方式不断拓宽乡村两级收渠道,切实解决好“一块地”的`问题。

一是将家庭承包土地与村集体机动地、四荒地划分开,明确地块,确定属性,划分归类。为便于管理,合理统筹利用土地资。经乡土地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人均6亩地以外的土地均属于井地和乡村机动四荒地的范畴,且分别核定了收费标准。其中井地承包费为8元/年/亩(所收费用归村集体所有);机动地和四荒地承包费为10元/年/亩(其中2元归乡政府、78元归所在村集体),并规定每年须在播种前上缴完承包租赁费后方可耕种。

二是针对近年各村土地面积账实不符问题,年、2006年分别组织了两次土地丈量清查工作,通过清查核实,全乡耕地新增耕地面积为亩;包括机动四荒地面积9906亩,井地8919亩,仅机动地和井地两项每年就可新增乡政府收入7967112元,新增村级收入117819780元。

新增政府收入=9906*2元/亩+660*8元/亩=7967112元

新增村级收入=9906*78元/亩+29119*8元/亩=11781978元

三是统一规划,鼓励合理利用夹荒地,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由于近年全乡水利改革试点工作的成功,配水到户工作进展顺利,加之各项节水项目的实施,使全乡计划用水略有节余,为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合理开发现有土地,使之迅速转化为经济优势。经乡土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新开发的集体夹荒地(指非公益林区),均由乡土地和林业部门现场鉴定,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益牧则牧,并拿出初步规划渠、林、路、地的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编号、招标和发包,最后由承包方上缴一次性土地开发使用费后报乡农经站建立土地档案。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好路子,促进集体经济稳步增收。

乡党委、政府按照“五个一”工程的要求,围绕服务农牧民增收,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路,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本地资优势,搞活乡棉花加工厂经营,稳定其龙头企业地位,从各方面给予扶持,使加工厂逐步适应和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不断自我发展和壮大,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200年给乡政府上交承包费1万元,拓宽了政府收入。

6、积极争取项目,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近年,为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乡党委政府能够积极申报和争取农业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多方位、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从200年至今全乡共争取高新节水项目11000亩,补助资金0万元,建成了高新节水项目示范区,提高了棉花产量,促进了农民增收,有力的带动了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市乡信用社积极出台扶助政策,对基层村队提供了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支持,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增添了新的活力。

7、立足实际,切实加大各项费用的回收力度。

近年,为足额将各项应收费用及时收回,乡党委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征收方案。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包片领导为副组长的费用征收领导小组,并下派了8个工作组,指导协助各村切实开展好费用的回收工作;二是出台优厚奖励措施,全力提高干群积极性。对凡在乡政府规定期限内完成各项费用的农户,最高按上交费用总额的7%给予奖励,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各项任务的村队,按完成额的1%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全乡干群交款积极性,从2004年至今,三年共回收各类费用达万元,其中2004年回收额达万元,200年回收额达282万元,2006年回收额达万元。

四、化解乡村债务制止的建议

乡村债务的形成,有较长的历史过程和较为复杂的社会背景,解决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必然会导致旧债未还又添新债。我们认为,应本着“不操之过急、不增加农民负担、确保农村稳定”的原则,按照“禁增新债、化解旧债、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思路,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大胆探索各种有效的化解办法。

(一)妥善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一是对目前存在的乡村两级债务,我们将制定还款计划,按年度正常收入,建立偿债基金,依一定的比例定额逐年清偿。二是对不同的债务的化解,个人借款要明晰借款原因,明确债务;银行及信用社贷款要积极争取核减,停止利息,以偿本为主,逐年定量偿还;财政借款要加强预算,定量清偿,界定呆帐给予核减。三是建议改革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重新核定收支,调整上解补助比例。

(二)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乡财县管”力度。一是实行财务预算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项目,特别是固定资产购建、公办公益事业、招待费等支出严格实行预算控制,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二是要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法规,明确乡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建立集体资产出售,登记、报告制度,明确债权、债务责任。三是坚决实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乡村两级干部在离任时必须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其继续使用和升迁的主要依据。对任期内债务大量增加的干部不得继续使用、提拔,对任职内积极化解债务,债务明显下降的干部应优先考虑使用。

(三)进一步盘活土地等资产还债。对我乡目前闲置机动地、林地、小型水利设施、“四荒地”等资,按程序讨论、报批后,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合理估价,采取公开拍卖、招标、租赁、承包等方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筹集资金还债。

(四)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新的债务发生。为此今后,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即禁止举债搞基础建设,禁止购置豪华办公设施和小汽车,禁止举债办公益事业为名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禁止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搞超越实际的工程建设,防止新的不良债务产生。建立新增不良债务责任追究制,对不按程序擅自借贷形成的债务,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处理。上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解决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加大乡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投放力度,切实减轻乡村负担,防止新的不良债务产生,从而使农村真正走上繁荣和稳定。

总之,在今后的化解乡村两级债务中,我们要立足实际,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扩大财,有针对性,有计划地逐步清偿。

篇13:浅谈南海问题的成因、现状及应对策略论文

浅谈南海问题的成因、现状及应对策略论文

摘要:可以说,南海争端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岛屿主权和海洋管辖权争议,是“亚洲四大热点”问题之一,研究南海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主要围绕南海问题的复杂成因、当前南海问题的现状进行了深刻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应对南海问题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南海问题;现状;对策;成因

南海,又称南中国海,是亚洲三大边缘海之一,位于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是世界上一些重要的战略航线的必经之地。随着南海问题的持续升温,学术界掀起了一股研究南海问题的热潮。南海问题形势复杂,研究南海问题的成因、当前现状及应对策略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南海问题的成因

自20世纪70年代起,围绕南海岛礁的主权归属及部分海域的管辖权形成了六国七方的争端局面,近年来,域外大国以南海争端为借口插手南海事务,以谋取政治、经济和战略利益。可以说,南海争端成为世界上最复杂的岛屿主权和海洋管辖权争议,被称为“亚洲四大热点”问题之一。南海问题的出现,成因复杂,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自然资源丰富。南海石油天然气储藏量超过200亿吨,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矿物资源丰富,含有锰、铁、铜、钴等35种金属和稀有的锰结核;岛上生长的植物耐盐、耐旱,生长茂密;鱼类资源丰富,有1500多种,特别是马鲛鱼、石斑鱼、金枪鱼等,产量很高,经济价值极大,是中国渔民远海捕鱼的主要品种;海鸟种类多样,栖息繁衍在各个岛屿上,多年以来,南海呈现出一片安宁祥和景象。然而,在1968年,南海的风平浪静被一份亚洲外岛海域矿产资源联合勘探报告打破了,南沙海域成为东南亚国家目光聚焦地,海上岛礁不断遭到周边国家蚕食。可以说,南海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南海争端产生的直接原因。

2、国际海洋法不健全。二战后,在许多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人民独立运动此起彼伏,广大发展中国家掀起了一系列反对海洋霸权主义、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新秩序的斗争。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深海大洋海床底土及其资源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确认了12海里的领海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制度,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资源拥有主权权利。但“专属经济区制度”忽略了一些海洋国家对某些海域的历史性权利因素,客观上导致了海洋邻国对海洋权益的争夺。近年来,中国周边海上邻国伺机扩大海洋权益,疯狂抢占南海岛礁,严重威胁到了中国周边安全,成为中国地缘安全环境中一个很不稳定的因素。

3、地缘战略意义独特。南海是东西交流的主要航道,有着重要的地缘战略意义。作为西欧―中东―远东海运航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南海是国际海上交通运输最繁忙的交通线之一,也是我国联系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及欧洲国家,发展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南沙诸岛,是太平洋到印度洋的航道要冲,扼制整个南海地区海上交通线,对马六甲、巽他和望加锡等海峡产生重大影响。每年,全球有半数以上的超级油轮都要经过南海水域,据统计,每年经过南海地区的油流量,是苏伊士运河的5倍、巴拿马运河的15倍。日本和韩国90%以上的石油进口、中国台湾地区98%以上的石油进口都必须经过该区域,我国现阶段有近9成的能源进口都得经过南海海域。控制了南海岛礁,就意味着控制了从马六甲海峡到日本,从香港到新加坡,从广东到马尼拉,从东亚到西亚、非洲及欧洲的海上航线。可见,在保障全球能源运输方面及军事战略意义方面,南海有着重大的地缘战略价值。

4、国人海洋观念淡薄。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人长期受“陆权至上”观念束缚,海权意识淡薄,与“泱泱中华帝国”意识极不匹配。中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海洋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国家,海洋是中华民族的半壁江山。然而,数千年来,在以儒学为主要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体系里,海洋文化没有合适的位置。在捍卫国家安全、抵御外敌入侵方面,封建统治者始终坚持“重陆轻海”。“安土乐业”“固守陆地”心理使整个民族形成了一种内向型思维特点。中国近百年的屈辱史大多来自海上,在被动挨打中,国人深感:“国家欲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强于世界者必先胜于海洋,衰于世界者必先败于海洋”逐渐成为国人的共识。

二、南海问题的现状

近年来,南海问题持续升温,成为全球媒体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总体上看,南海安全局势基本上处在可控范围之内,但仍面临各种严峻的挑战。南海岛礁被周边海洋邻国蚕食,各种矿藏资源被周边国家盗走,域外强国介入南海争端,南海局势变得更加错综复杂。

1、周边国家不断侵占南海岛礁和我国传统海域。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南侵占了29个南海岛礁,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都侵占了相当数量的岛礁。多年来,越南在南海岛礁修建违章建筑,疯狂扩建,是侵占盗窃我国南海利益最多的国家。,我国“981”钻井平台在南海开展勘探油气资源钻探活动,越南出动了大批船只,冲撞中国在现场执勤的护航安全保卫公务船,非法干扰中方作业。越南甚至出动了水下特工“蛙人”,在水下大量布放渔网、漂浮物等障碍物。越南的野蛮行为严重危及中国南海维权执法人员和“981”钻井平台的安全,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等国际法,严重破坏了南海地区的航行自由与安全,给地区和平稳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此外,侵占南海利益较多的另一国家菲律宾,采取多种手段染指黄岩岛。多年来,菲律宾海警强登中国在南海作业的渔船,抓扣中国渔民,公开挑战中国,掠夺南海利益。,中菲黄岩岛对峙期间,菲律宾策划全球反华示威活动,制造反华舆论、拉拢美国介入、单方面将黄岩岛问题国际化,不断侵犯中国主权。

2、域外强国介入南海问题。域外强国加强与南海争端方的战略安全合作。,美越签署首个军事合作协议,日本先与菲律宾确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后与越南签署了“日越防卫合作交流备忘录”,同年,美、日、印召开首次“三边战略对话”,协调南海政策。20,菲律宾与日本签署了加强两国海上安全合作的文件,澳大利亚亦积极推进与美、日、印海上安全合作。实际上,21世纪以来,美国从未离开南海,把介入南海作为返回亚太的重要战略步骤,借东盟外长系列会议插手南海事务,公然为南海其他争端方撑腰打气,多次指责我南海“断续线不符合国际法”,并与越南强化两国军事合作,声称“渴望建立更全面、深入和稳定的关系”。日本则与菲律宾签署《防卫合作及交流备忘录》,将双边国防部长会谈及副部长级磋商等交流合作机制化,并考虑向越、菲等与我国有南海争端的国家售武。与此同时,域外强国疯狂掠夺南海资源并强化在南海的军事存在。目前,在南海拥有石油承租权并从事石油勘探和开采的国际公司超过200家,如:美孚石油公司、雪佛龙石油公司、道达尔石油公司、埃尼石油公司等,每年从南海掠走油气资源5000万吨。此外,域外强国不断强化在南海的军事存在,美国借联合军演及菲美《加强防务合作协议》,把菲律宾变成其在本地区投送军力的平台,为中国发展设置障碍。

3、南海地区局势渐趋复杂。近年来,美国、日本、印度等域外大国打着各自的如意算盘,欲与中国争夺海权、资源和地区主导权,蓄意推动南海问题东盟化。越南和菲律宾一直想把南海问题拉入东盟外长会议上,将双边问题变成多边问题,把南海问题炒热,企图在南海问题上“抱团”制华。域外强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南海争端方遥相呼应,策划南海多边协商机制,制造国际舆论影响,恶化中国南海维权舆论环境,把南海问题及南沙海域经济资源开发活动推向多边化、国际化,意欲谋求增强与中国抗衡的整体力量。域外大国的介入,增添了南海其他争端方对华强硬资本,一些国家不惜与中国发生冲突,在处理海上纷争冲突时,公开与中国叫板。越南肆无忌惮,把中国的西沙、南沙群岛纳入它的所谓主权和管辖范围,甚至派战机入侵中国南沙领空,挑衅中国主权核心利益,这些都表明,南海发生冲突摩擦的风险在增加,南海地区局势日趋复杂。

三、南海问题的应对

海权强则国强,海权弱则国弱,这是历史规律,中国的崛起必将是制海权的崛起。然而,中国要实现海洋强国战略,所面临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既有历史的因素,又有现实的因素;既有周边邻国的因素,也有域外强国的因素。面对外来势力侵占中国南海岛屿和侵犯领海主权的非法行为,中国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态度坚决,立场坚定,绝不放弃属于自己的任何一寸领土。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中国在维护南海权益方面,应采取灵活多样的策略方法,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1、加大中国与东盟在各领域的合作,努力推动双边关系向前发展。首先,中国需长期坚持睦邻友好、互利共赢的周边外交政策。近年来,美国和日本不断散播“中国威胁论”思想,周边国家对中国的快速崛起焦虑不安,随“美”起舞,试图借强国的介入牵制中国的快速发展,中国要崛起于世界民族之林,发挥大国作用,处理好周边外交关系是基础。中国要加强同东盟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东盟在区域合作机制中发挥领导者的作用。当前,以东盟为核心的一系列合作机制,如东盟10+1、东盟10+3、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等,这些机制为发展好中国东盟双边关系构筑了重要的对话、合作渠道,极大地推动了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其次,中国可定期开展东南亚国家的联合军事演习活动,向东盟国家传播中国的“亲仁善邻”传统文化。加强同东盟国家在打击海盗、灾害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方面的合作,让对方更多地了解中国军力和安全战略,从而使东盟国家对中国增信释疑,积聚对中国的信任感,为南海主权争端的解决提供良好的基础。

2、多措并举,灵活处理好与越南、菲律宾等“直接声索国”的关系。第一,中国要争取在国际上的南海争端话语主动权。通过出版中国南海历史传统文化书籍,借助现代媒体,在国内外大力宣传中国发现、命名、经营管理南海的史实材料,让国内外民众认可中国作为南沙群岛的发现国享有占有该群岛的优先权利,其他国家则无权去“先占”,除非中国无意取得或者有意放弃这一权利。同时亦可制作一些视频材料,向国内外民众再现中国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恢复对南沙岛屿的主权以及20世纪40年代中国政府在南沙岛屿上立碑、升旗举行庄严接收仪式的过程。第二,中国要抓住越南、菲律宾与美国三方之间的复杂矛盾心理,赢得在南海争端方面的战略主动权。越南虽打着提升美越战略伙伴关系、借助美国的力量增加其在南海问题上与中国博弈的实力和筹码的如意算盘,但它不得不考虑越南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中国的合作;它要坚持走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和平演变,也要依靠中国的支持。菲律宾也非常清楚,美国只是将其作为一颗牵制中国发展的棋子,它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的支援与合作。所以,中国可以利用越南、菲律宾对美存在的复杂矛盾心理,尽最大努力使其回到双边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轨道上来。如果越南、菲律宾一意孤行,一再挑战中国底线,中国将重拳出击,使其自食苦果。

3、加强机制建设,探求兴海权新路径,打造强大的海上军事力量,为捍卫南海海权提供体制保障、路径选择和实力支撑。捍卫南海海权离不开遵守国际海洋法赋予我国的合法权利而进行的有效斗争,同时要扎实推进相关机制建设。年,三沙市的成立,是中国提升海防能力、有效推进海上经济开发利用的重大举措,既适应了中国南海战略的发展,也为突破美国借南海问题围堵中国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同时,中国极力倡导以“双轨思路”处理南海问题,南海争议问题由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和平解决,南海的和平与稳定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近年来,中国有效贯彻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畅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捍卫南海海权谋求新的战略发展路径。事实证明,走以经济合作为基础实现互利双赢的和平发展道路已逐步成为新兴国家海权战略的重要选择。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应大力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搭建兴海权的新平台,结合中国引领全球经济增长引擎作用,加强中国和东南亚及印度洋国家互联互通和经贸往来,助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同时,提升中国在该地区的海权影响力。同时,必须打造强大的海上军事力量,以适应全球经济发展形势。正如英国启蒙思想家霍布斯所说的:“没有武力保证的契约只是一纸空文”,再完善的国际制度也“不能代替国家对自身实力的依赖”。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是中国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新型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中国发展海洋力量,不是要与美国争霸,而是为了保障海洋战略通道安全,增强海洋外交能力,坚决打击外来势力干涉中国南海问题。

篇14:市水环境现状成因及对策分析报告

我市位于长江三角洲东缘,东临黄海,南倚长江,区内地势平坦,河网交错,水系纵横。其中一级河道6条,二级河道26条,三级河道233条,四级河道1330条,构成了纵横交错的平面水网。这些河网对于我市的防洪排涝、引水灌溉、水运交通、水环境改善、生态平衡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一、我市水环境现状及成因:

根据XX市水环境监测计划,市水利局于3月对我市一级河道进行了水质监测,本次共监测一级河道4条,共布设监测断面5处。以监测数据分析,5处断面综合评价均为劣V类的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溶解氧等,此4条河道劣V类水质已持续半年之久(4季度也均为劣V类水质)。骨干河道如此,而级次较低的河道水环境更为恶劣,水生植物蔓长,垃圾乱堆,黑、臭、脏现象十分严重。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环境质量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多年来,由于水环境整治的投入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严重相脱节,导致治污严重滞后。全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大部分城镇还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特别是企业存在偷排与超标排放,形成大量污染物进入河道。这也是造成部分地区水污染,水体功能下降的重要原因。农业种植过程中,大量地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其残留物通过农田排水和地表经流也进入了水体,造成了大量面源污染。农村畜禽集中饲养和居民水冲式卫生器具的使用,直接将污水污物排入河中,更增加了水体污染的负荷。

二、水污染的直接影响:

水体污染影响工业生产。工业企业利用了被污染的水,不但增大设备腐蚀度,而且影响到产品质量,甚至使生产不能进行。水污染已成为众多工业企业效益不高,产品质量不好的重要因素。

水体污染影响农业生产,降低品质、产量。先锋镇夏种引灌了镇区内河污水,发生1500余亩水稻“僵苗”事件。据粗略统计,损失近400万元。同年,二甲、姜灶等镇农田也有不同程度的灾害。

水体污染影响人畜饮水安全。由于水污染,全市尚有28.4万人饮水不能达标。近几年来,以内河作为取水水源的水厂已关闭了8家,仅存2家的水源水质根本得不到保证。一些镇每年都要经历因水污染而“水荒”的危机,给当地居民生活饮用带来极大困难。一些供水企业被迫关闭自备取水口,耗巨资实施引江供水工程,其不但增加了市镇财政负担,而且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水体污染影响地下水的量与质。随着地表水质的恶化,供水单位和用水企业大量开采地下水。目前,我市已形成345平方公里的地下水超采区。根据监测,我市地下水静水位平均年下降0.5米,通吕运河以南地区,静水位埋深达40米-42米之间,大大超过了警戒水位(35米)。

水体污染影响生态环境。由于大量污水排入水体,大量有机物在水中降解放出营养元素,促进水中藻类丛生,植物疯长。富营养化使水的臭味大、颜色深、细菌多,既破坏了水的自然生态,又污染空气,更危及人体健康。

三、水环境影响我市战略发展

水是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随着水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力越来越大,现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战略资源。

1、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未来若干年,水资源能否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摆在全市人们面前严峻的问题。20我市人均GDP已达2.4万元,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期。按照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递增15%,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年递增15%,第三产业增加值年递增19%。以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0立方米/万元计算,工业需水量将达1.2亿立方米/年,加上农业用水5.3亿立方米/年,经粗略测算,工农业及生活用水量已接近可利用量(不计外来水)。由于水环境恶化影响到水量的稳定性,削弱了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使水更具战略地位。

2、水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人居环境是以自然为中心,以自然实体、社会实体共同构筑的城市环境。其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更影响到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作为人居环境重要组成元素的`水在其中起着巨大的作用。

3、水对产业布局的影响

水作为城市发展的先决条件,与城市产业的布局有着密切联系。一座城市的产业布局上往往都是围绕水系展开,在规划时都根据河流水系的走向进行布局,因其不仅与自身条件有关,还与人们的亲水性以及交通的便利性有关。我市沿江开发、发展沿河经济都是因“水”制宜的体现。

4、水对城市魅力的影响

水是城市的眼睛,百姓傍水而居,城市缘水而生。水环境不仅对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布局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且能够彰显城市的魅力,提升城市的品味,体现城市的文化内涵,有利于居民接近自然。如城区横河、竖河诸多景观带地打造,不仅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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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整个城区水系,而且把水景与岸景很好地结合,为人们提供了休闲娱乐大场所。既发挥了生态效益,又发挥了社会效益,为XX城区增加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改变了人的精神面貌,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四、水环境治理的相应措施:

为了我们及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为了把我市打造成最适宜创业、居住的城市,整治水环境,防治水污染已是刻不容缓的事宜,是各级政府及全社会的重大任务。

要改善我市的水环境问题,笔者认为应从多方面着手,综合考虑,。当务之急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水环境的认识,调动人们保护水资源,爱护水环境的积极性,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良好环。

1、节水减排。当前我市的水资源的利用,一方面感到水质型缺水带来的水资源紧张,另一方面浪费又很严重,众多指标超过国家制定的用水定额。耗水量大,不仅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而且是造成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的教育和宣传,要树立“节约一杯水,少排0.8杯水”的用水观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形成节水光荣、浪费污染可耻的社会风气;大力发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技术,鼓励采用外排废水处理回用和“零排放”措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全程控制污染排放总量。

2、建立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为了控制水污染的发展,工业企业必须积极治理污水,达标排放,尤其是有毒污染物必须严格按标准处理后排放。随着工业布局、城镇布局的调整,城镇污水管网的建设与完善,必须合理规划,大力度建设区域污水集中处理系统,使城镇污水处理与工业废水治理结合起来。

3、产业结构调整。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是有限的,合理的工农业布局可以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自然能力,变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起到发展经济、控制污染的作用。因此,必须下决心关、停、并、转耗水量大,污染重,治污代价高的企业。要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强度,减少肥药流失对水环境的影响,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水源类型,合理布局种植品种,通过科学防治和发展生态农业,加快我市现代农业的建设步伐,走绿色、高效农业之路。

4、河道整治与水生态修复。河道整治首先是开展截污,切断进入河道、水塘的污染源,建设污水管网设施;其次是整治两岸、疏浚河道,消除内污染源;再次是实施水系拆坝建桥工程,引清挤污,改善水流条件,增加水体的环境容量,这样是完全必要的,也是进一步修复水生态的先决条件。在截污治污,面清、岸洁、疏浚、换水的同时,还必须及时开展水生态的修复,通过机械增氧,建设水生态浮床等措施,创造水边和水中生物多样性的环境,积极、主动、因地制宜地连接生物链,不断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增强水环境自身活力。

篇15:XX市群众集访现状、成因及对策

XX市群众集访现状、成因及对策

根据《XX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群众集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XX实际,现对我市群众集访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汇报如下:

一、群众集访的基本情况

(一)群众集访的主要数据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群众集访的频率急剧上升,重复集访增加,异常集访时有发生,信访稳定形势严峻。X―X月,群众集体上访X批、X人次,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X%,X%。其中,到市集访X批、X人次,到XX集访17批、X人次,到京集访X批、X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的90.7%,7.9%,1.4%,占集访总人次的94.4%,5.0%,0.6%。与去年同期相比,到市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134.9%,345.9%;到XX集访批次上升了41.7%,人次下降了8.6%;到京集访去年同期为0批、0人次。在这些群众集访中,重复集访79批、3784人次,批次、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和总人次的36.7%,46.5%;异常上访19批、660人次,批次、人次分别占集访总批次、总人次的8.8%,8.1%。与去年同期相比,重复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393.8%,858.0%,异常集访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137.5%,633.3%。

(二)集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我市群众集访反映的问题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补偿、人事劳动及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三农”、商贸、市政、环保、纠纷等方面。其中,企业改制问题70批、3884人次,占集访总量的32.6%,47.8%;人事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42批次、375人次,占集访总量的17.7%,2.0%;土地征用补偿问题34批、642人次,占集访总量的15.8%,7.9%;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17批、571人次,占集访总量的7.9%,7.0%;“三农”、纠纷等其它问题52批、2771人次,占集访总量的24.2%,33.9%。与去年同期相比,企业问题批次、人次各上升了250.0%,439.4%;人事劳动问题批次和人次分别上升了425.0%,380.8%;土地征用问题批次、人次各上升了277.8%,483.6%;房屋拆迁问题批次、人次各下降了29.2%,23.9%;“三农”、纠纷等其它问题批次、人次分别上升了52.9%,446.5%。

(三)群众集访的主要特点

一是集体上访数量增多、规模增大。我市今年集体上访增多,其批次和人次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上升,且发生时间较为集中,有时一天到市集访多达7、8批。集体上访规模增大,特别是在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等方面表现突出,在X―X月的群众到市集访中,50―100人的集访65批,占到市集访总批次的33.3%;100人以上的集访30批,占到市集访总批次的15.4%。二是重复访、到XX进京访和异常访增多。重复集访占集访总量的比重大,且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如在群众到市集访中,重复集访批次几乎占市集访总批次的50%。到XX集访批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到京集访的批次和人次骤增。异常上访的批次、人次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有的围堵纠缠领导,有的阻拦领导车辆,有的在市机关大院高声喧闹,甚至损毁机关办公设施等,无序上访现象较为突出。三是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较为集中。集访问题集中反映在企业改制、人事劳动保障、征地补偿三方面。特别是在到市集访反映中尤其突出,反映这三方面问题的集访约占到市集访总量的65%,其中企业改制问题约占45%左右。四是上访呈现组织化趋势。群众集访的'组织化程度日渐提高,同一上访批次内出现精心策划组织、筹集上访经费、寻求外援扩大影响等行为,不同批次集访之间相互串联现象有所显现。五是劝返处置和矛盾化解难度大。少数集访群众行为极端,不听劝解,长时间滞留不归;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为达一己之私,通过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集体上访,给市委、市政府施加压力,劝返处置难。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涉及面大、矛盾复杂、尖锐,有的是已积压多年的老问题,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化解难度大。六是消极影响较为严重。集访、重复访、异常访不断增多,影响到了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正常办公,分散了党委、政府集中抓发展的精力,影响到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在群众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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