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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试论专利文献中的普通技术知识论文
试论专利文献中的普通技术知识论文
论文摘要本文探讨了专利文献中所记载的普通技术知识,分析了普通技术知识与现有技术、公知常识之间的关系,借鉴了欧洲专利局关于普通技术知识的定义。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对公开不充分审查中是否应当进行检索,如何看待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公众如何阅读专利文献,以及申请人撰写专利文献的尺度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论文关键词专利文献专利信息普通技术知识
一、问题的引出
专利文献是记载专利信息的载体,其记载了技术信息、法律信息、经济信息和战略信息。各类专利文献通过公开其发明的内容以换取社会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文献公开的目的,就是将所记载的各种技术方案进行传播,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专利文献成为情报分析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满足情报分析和研究,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文献的撰写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总体来说是说明书要公开充分,这也是该专利权是否能够获得批准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但对于一些众所周知的内容是否要记录在专利文献中,常常有不同的看法。
近日笔者在审查工作中遇到这样一个案例:该案请求保护一种基于智能化鼠标控制方法,其能够“使得用户可以使用任意物品迅速到达电视屏幕的任意一个地方,从而大大提高了电视的交互功能”,该案的方案为:(1)通过摄像模块获取位于电视屏幕前的物体图像;(2)识别所述物体的运动轨迹;(3)判断所述物体运动过程中是否有点击命令产生,如果有则进行步骤4,否则结束或者继续判断是否整个过程会有点击命令产生;(4)获取所述点击命令,并根据所述点击命令在电视桌面上运行相应的应用程序。
审查员在审查中认为本案公开不充分,理由为:说明书没有公开“判断所述物体运动过程中是否有点击命令产生”以及“根据所述点击命令在电视桌面上运行相应的应用程序”的具体内容。而上述两个技术特征是本申请所提出的技术方案的关键技术步骤。申请人则在意见陈述中认为上述步骤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知晓。但审查员认为申请人没有给出相关证据,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具体实施上述步骤。
审查员和申请人都认定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判断说明书公开充分的主体,但分歧为:“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否应该掌握这两个步骤的具体实现过程。笔者不禁产生疑问: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通晓什么样的知识?什么样的内容必须记载在专利文献中?
二、问题的分析
(一)“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分析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2.4节定义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此不再详述,其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五个不同的知识面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对于普通技术知识,达到的程度是知晓,即应当知道,了解,洞悉,这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具备的最基本的技术知识,不需要通过其它的渠道获得。而对于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达到的程度是能够获知,也就是说他仅仅是具备了获取所有现有技术的能力、方法、渠道,而不是知晓所有的现有技术。如果说指南对于普通技术知识规定了达到的程度,那么对于所有的现有技术,指南规定的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所有的现有技术方面应该具备的能力。同时,“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这是为了解决某些问题,在某些方面所进行的实验和测试能力。对于其它的两点,强调的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创造性审查中所应当具备的能力。不再详叙。
可见,对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审查中,“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这一虚拟的审查主体是不需要获知该领域所有的现有技术的,也不需要具备从其它技术领域中获知相关的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其仅仅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和具备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得知,《审查指南》中所规定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就能够实施所公开的技术方案是暗含本领域技术人员利用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和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按照说明书公开的内容,就能够实现申请文件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的常规实验能力容易理解,那么什么是普通技术知识呢?
(二)普通技术知识的定义
《审查指南》中给出了普通技术知识的名称,但却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或解释。笔者试图将其与公知常识、现有技术比较以进一步的区分普通技术知识。
1.普通技术知识与现有技术和公知常识
根据《审查指南》的第三章第2.1节的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到的技术内容。因此,普通技术知识属于现有技术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现有技术,只是这部分“特殊的现有技术”的掌握程度很高,是知晓。
《审查指南》中还通过举例的方式多处列举公知常识,指出:公知常识性证据包括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这些证据都属于公知、常用的知识。显然公知常识属于普通技术知识的一种。那么是否普通技术知识就等同于公知常识呢?指南中没有给出指引。对于某些公知的内容,如果由于其学科发展较为迅速,或者其它一些原因导致其没有被记载在词典、手册、教科书中,是否就不能认定其属于普通技术知识?通过全面检索得到的现有技术显然不属于普通技术知识,但是否还存在部分普通技术知识介于所属领域最为基础的公知常识和全面检索的所有的现有技术之间?
2.欧洲专利局所定义的“普通技术知识”
带着类似的疑问,笔者参考了欧洲专利局关于“充分公开”的法律规定,根据欧洲专利局审查指南和EPO申诉委员会的判例,判断文献记载的内容是否构成“普通技术知识”有以下三个原则:(1)基础手册、专著和教科书中公开的技术信息构成普通技术知识;(2)专利文献和经过全面检索获得的技术情报通常不构成普通技术知识;(3)如果技术领域比较新,由于教科书还不能提供相关技术知识,专利文献和科技出版物也可能构成普通技术知识。
原则(1)与我国的公知常识的定义类似,从正面定义了什么样的技术知识属于普通技术知识,原则(2)的内容类似于我国新颖性、创造性审查中所有的现有技术,从反面限定了什么样的技术内容不属于普通技术知识,也就是说经过全面检索的现有技术不属于普通技术知识,而原则(3)是我国《专利法》中所没有的内容,可以视为对原则(2)的突破和补充。这恰好在某种程度上回答了笔者的疑问。由于新领域技术发展较快,已经被技术人员所熟知,而在形式上转变为记载在工具书或者教科书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这类型的内容可以通过专利文献和科技出版物的方式予以弥补。
综上分析,在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没有明确定义普通技术知识的情况下,可以借鉴欧洲专利局的`经验,“普通技术知识”的内涵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广泛知晓的技术,包含公知常识但又不止步于公知常识,在一些发展较快的技术领域可以参考专利文献和科技出版物,同时为了体现该新技术领域相关内容具备普通技术知识的特点,已经广为传播,应当在文献数量上给予一定的要求。
三、对涉案申请的处理
在明晰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这一判断主体的技术水平后,再反过来看待本文第一部分所提及的涉案申请。如果“判断所述物体运动过程中是否有点击命令产生”以及怎么来“根据所述点击命令在电视桌面上运行相应的应用程序”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则本案公开充分,反之,则本案公开不充分。因为这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必然知晓的。对于智能鼠标控制
这一新领域,可以采用一定数量的专利文献来证明其是否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在CPRS中输入:(鼠标+指针)*摄像头*(智能+模拟),可以得到若干篇在本案申请日前公开了上述具体实施过程的专利文献。由此可见,“判断所述物体运动过程中是否有点击命令产生”以及“根据所述点击命令在电视桌面上运行相应的应用程序”已经在现有技术中被广泛的公开,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因此,本案的说明书对发明做出了清楚、完整的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四、对专利文献中涉及普通技术知识的有关问题的探讨
在明确了普通技术知识可以不用记载在专利文献中后,笔者尝试对专利审查以及专利撰写中所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一定的探讨。
在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审查中,审查指南列出了5种可能导致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情况。对于第(2)种和第(3)种情况,审查员经常困惑于是否应当进行检索,如果检索应当检索到何种程度。笔者认为,公开不充分判断中“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利用普通技术知识和应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来判断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而实际审查中,由于审查员能力所限,不可能完全做到通过浏览申请文件即知晓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此时,可以采用各种手段补充普通技术知识,包括检索。因此,在公开不充分审查中不应当把关注点集中是否应当检索的形式上,而应当重点考虑通过检索,相关技术手段是否属于所属领域普通技术知识,说明书是否是清楚和能够实现的。
反过来,申请人在遇到审查员发出通知书质疑说明书部分技术特征不清楚或者没有被公开后,申请人可以递上相关的现有技术的材料予以佐证,如何看待该类证据?如同上文所分析的,应当考虑是否能够通过该材料证明相关技术手段属于所属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如果相关文献仅能证明未公开技术特征属于现有技术,不能认为说明书已经公开充分,否则将降低说明书公开充分的标准。如果一份说明书仅仅公开了现有技术中没有披露的部分,所属技术领域一名普通的技术人员将该说明书付诸实施是非常困难的。
另外,在社会公众方面,当阅读专利文献中遇到一些感觉不明白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考虑该内容是否属于普通技术知识,可以通过阅读相关领域的文献以找到具体的实施方式,以帮助理解发明的内容。
最后,从申请人的角度,虽然专利文献中不必要求一定要普通技术知识记载在专利文献中,但为了社会公众能够更好的理解所记载的发明内容,为了更好的促进专利信息的传播,应当鼓励申请人在专利文献撰写时将一些不常见的、以及最新的普通技术知识记载在专利文献中,以降低公众理解发明的难度。
篇2:什么是专利文献中的经济情报?有什么作用?
专利文献中同族专利的数量,就是重要的经济情报之一。它明显地反映了发明潜在的技术市 场和经济势力范围,披露了其经济信息。如一项比利时专利,先后在联邦德国、荷兰、丹麦、法国、英国、美国、奥地利等国申请了专利,这信息说明,该发明已在世界上占有一定经济及 法律地位,并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经济价值。 通过专利文献还可以了解某一专门领域内比较活跃的企业,及其技术水平等,从而有助于估 计未来的技术、经济和市场范围的竞争等。
篇3:什么是专利文献中的法律情报?有什么作用?
专利文献是一种法律性文件,它所公布的“权利要求”和有关著录项目具有法律效力,也是确 定产品生产国,或准备输出引进时不致造成侵权的依据。其法律情报在专利文献中通过以下 几个主要方面显示出来: (1)专利说明书中的“权利要求”部分是专利申请的核心部分,是申请人请求保护的技术范 围。可根据“权利要求”的内容来判断专利权是否受到侵犯或侵犯他人权利。 (2)专利申请日期是取得临时保护的依据。它意味着从这一天起,发明说明书公布的技术内容,法律上将给予保护或临时保护,并根据各国对专利权保护期不同的规定,断定专利权是否 有效。还可据此日期追溯、计算索赔侵权损失或计算支付合理的费用等。 (3)优先权日期是指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向某成员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12个月内又向其它 成员国申请专利时,其申请日期可请求享受优先权日期--即第一次申请日期。通过第一次申请日期,可以了解该发明的原始国和向多国申请专利的情况。此外,还可以估价和确定不构成侵 权的潜在技术市场和销售市场及发明的经济效益等。
篇4:什么是专利文献中的技术情报?有什么作用?
每一件专利说明书不仅详细记载解决某项课题的最新技术方案,而且涉及广泛的应用科学技 术领域,这些技术信息都见之于专利文献的分类、权利要求、摘要或附图之中,再加之其系统 性强、反映新技术快等特点,可以说专利文献是提供技术情报的最佳情报源。 由于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文献使用统一的国际专利分类法,因此,同一类别的专利文献高度集 中,基本上展现了某一技术领域里最先进技术情报的全貌。在审查专利申请案的三性时,可以 利用专利文献判断其专利性,还可供广大技术人员对现有技术水平进行调查、分析,并用以追 踪、预测某一特定技术领域的发展趋势,以研究、选定对策等。
篇5:金石文献中所见篆书种类探析论文
金石文献中所见篆书种类探析论文
一、引言
出土文献,又称一次性文献,因载体不同,可分为甲金、简帛、碑刻及新出土的纸质文籍等。它未经过更改,准确性较高。出土文献中很多是以篆书书写,是我们对篆书分类的重要资料。篆书是中国古代一种历时很长的字体,主要分大篆和小篆两种。对篆书从各角度进行分类,古已有之。许慎《说文解字・叙》(1963:315)有大、小篆。班固《汉书・艺文志》(1955 :18)载篆书、缪篆。梁庾元威《论书》曰飞白篆、籀文书、缪篆、填篆、龙虎篆、凤鱼篆、麒麟篆、仙人篆、科斗篆、虫篆、云星篆、鱼篆、鸟篆、龙篆、龟篆、虎篆、鸾篆、大篆、小篆、铭鼎、摹印、刻符等(张彦远1984:47-48)。梦英《十八体书》记回鸾篆、雕虫篆、薤叶篆、璎珞篆、大篆、柳叶篆、小篆、芝英篆、龙爪篆、悬针篆、籀文、填篆、剪刀篆、科斗篆等(朱长文:31-37)
由于未见实物,多不能使人信服,分类也较为杂乱。出土文献中很多以篆书书写,而且种类甚多,为我们理清篆书的门类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本文试从载体和形体两个角度对金石文献中的篆书进行分类。
二、从载体上分类
1.钟鼎篆
钟鼎文是篆书中数量最多的,也最受重视。汉代就多有出土。有铭文的,最早始于商代,多为族徽名,有铭文者数量有限。如《象祖辛鼎》、《小臣缶方鼎》、《戍嗣子鼎》等。西周时钟鼎文有很大发展,钟鼎上铭文增多,有的长达数百字。如《毛公鼎》、《散氏盘》、《大盂鼎》等。春秋战国时,诸侯各自为政,钟鼎文发展趋势多元化,铭文字形各异。钟鼎文最晚持续到汉代,如《文帝九年铙》、《中山内府钫》、《中山内府m》、《上林鉴》、《寿成宝鼎》,《新莽铜量铭文》、《新莽衡杆铭文》、《新莽嘉量铭文》等。
2.简牍篆
简牍篆就是书写于竹木片上的篆文材料,我们这里所说主要是汉魏以前的写有篆书的简牍。简牍书最早出土于汉代,即“孔子壁中书”。著名的还有晋武帝时的“汲冢竹书”。20世纪以后大量出土。东方六国简牍上的篆书形体特别,结构不规整,笔画屈曲似蝌蚪,被称为“蝌蚪文”。秦国及秦朝的简牍书,多隶化、草化现象。无论六国还是秦国的简牍文字都与石刻、金文上规整的文字体态大异,笔画连带较多,或可称为“草篆”。如《郭店楚简》、《信阳楚简》、《望山楚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睡虎地秦简》、《青川木牍》等。
3.帛篆
帛篆指书写于丝帛上的篆书。如1942年长沙出土的《子弹库楚帛书》,为战国晚期楚国的帛书,包括较完整的一件以及其他残片。帛书上文字与楚国的简牍书形体相近。可惜汉以前写有篆书的帛书只此一件。
4.殳篆
殳书是铸或刻在兵器上的铭文,为“物勒器名”或“物勒工名”的形式,字数不多,内容多为作器时、地、铸造官、工名。出土数量较多,最早见于春秋战国。如许慎《说文解字・叙》(1963)说“秦书有八体,七曰殳书。”就是秦时这种铭文的继承,唐韦续《五十六种书》或称殳书(韩天衡:7),明赵宦光《论九体书》又称之为雕戈文(俞剑华1988:228)。
5.玺篆
玺文是铸或刻在印章上的篆文,形体与上述篆体多有区别。秦以前,印通称为玺,主要是铜印,也有金、银、玉等。梁庾元威《论书》又称之为玺文书(张彦远1984:48)。秦代印章上所用的.篆书与《泰山刻石》的文字形体上有别,要略显方正,后世把这种篆体称之为摹印。许慎《说文解字・叙》(1963)中“五曰摹印”。汉官印中所用篆书也很特别,既无小篆的瘦长细劲,与汉时碑额题记上的篆书也很不同,形体上丰厚而方正,笔画紧结,间隙极小,是与隶书相互融合的产物。再者,其笔道的挤压、各字之间紧密相连,应该说其主要目的是防止作伪。《汉书・艺文志》把汉印上的这种篆书称为缪印。
6.币篆
铸币始于春秋,战国时盛行,货币文字也随之产生。然而由于诸侯的各自为政,各国钱币上的文字也不同。由于货币体制的限制,文字的形体在铸造时就要发生变化,甚至达到符号化,这样就使玺文成为形体有别的篆书种类之一。历代的有关记载不多。宋梦英《十八体书》称之为金错书(朱长文2012:35),唐韦续《五十六种书》亦同(韩天衡1999:8)。可参看商承祚先生《先秦货币文编》及张颔先生《古币文编》。
7.刻符篆
刻符篆指铸或刻于符节的篆体,如《鄂君启节》。前人多有论述,即《说文解字・叙》中秦书八体之刻符,庾元威《论书》之符文书、节文书,《书史会要》之刻符书(陶宗仪1984:12)。明赵宦光《论九体书》把刻符与摹印合而为一,只以印文之阴阳加以分别(俞剑华1988:228-229)。
8.幡信篆
近现代出土的汉代ば牛也称幡信。幡信就是旗帜,幡信篆指在旗帜上书写的篆书,即梁庾元威《论书》中所记载的幡信书(张彦远1984:47)。篆体笔画波动起伏,整个字犹若虫游。有学者把它归入虫书,似为不妥,就形体而言,它与先秦金器上的虫书距离很大。虫书中的虫形主要作修饰,是附加的,所以把它归入幡信书较为妥当。
9.刻石篆
时代最早的要数殷墟1003号殷人墓道出土的石刻,但字数很少。其次为秦国《石鼓文》《、诅楚文》,以及中山国《监囿守丘刻石》。刻石文字大都字形规整严穆。秦朝歌功颂德的碑石不少,可惜只留下《泰山刻石》中少许文字。山西侯马的《侯马盟书》、河南温县的《温县盟书》,虽未镌刻,且字形上接近于六国的简牍书,但载体相同,故归入此类。历史上的《祝融峰铭》、《比干墓文》、《延陵季子碑》等,则多为后人附会。
10.砖瓦篆
战国后期的秦国和秦朝的陶、瓦、封泥以及刑徒砖上,有的刻写文字,有的以印章加盖。这种篆体依据载体可称砖瓦篆。严格的说,陶瓦上的印文当归入玺印一类,但由于载体不同,归并入砖瓦一类中。秦代刑徒砖上文字字形为篆书,但书写随意,笔画散乱。
三、从形体上分类
1.悬针书
战国时,北方中山国的青铜器上篆体极具特点。在字竖笔收尾处露出细尖。依形貌,应是传世文献中的悬针篆。南朝宋王帧段淖种尽罚骸靶针,小篆体也,字必垂画细末,细末纤直如悬针。”(徐坚1962:506)西汉末王莽时期的莽布以及唐代刻石《}台铭》唐写本《说文解字・木部》等都是这类篆体的继承,只不过后二者是以小篆为基础的。
2.鸟篆、虫篆
春秋战国时,吴、越、楚、蔡、宋中的金器中居多,如越王矛,楚王戈,王子适F等。这类篆体常在文字基本构件上添加鸟形、虫形为饰。饰以虫的称为虫书,即“秦书八体”中的虫书,汉“六体书”之虫书,宋梦英《十八体书》称为雕虫篆(朱长文2012:32)。饰以鸟的称“鸟书”,《书史会要》称为传信鸟书或鹤头书(陶宗仪1984:9)。有时也把二者连称,如宋张表臣《珊瑚钩诗话》(1985:3)称之为虫鸟书。明赵宦光的《论九体书》称之为奇篆(俞剑华1988:226)。
3.垂露篆
战国文字中,除鸟虫书那种极端美术化的篆体,还有一些只略带作修饰的篆体。战国楚王D肯盘的铭文就很特别,字的体势略显弯曲,竖笔收尾极重,裘锡圭《文字学概要》(1988:59)认为它就是《书史会要》中的蚊脚书。但是据其形貌,我们认为称之垂露篆更合适。
4.龙篆、凤篆、蛇篆
所谓龙篆、凤篆、蛇篆就是在字形上加上龙、凤、蛇作为装饰的篆体。二十世纪出土的春秋晚期蔡侯产剑上的铭文就是用龙篆、凤篆、蛇篆写成,春秋晚期吴国王子干戈之铭文使用龙篆、凤篆铸刻。篆字的形体很像夔龙、飞凤、游蛇之形,应该就是梁庾元威《论书》中所记载的龙篆、鸾篆。唐韦续《五十六种书》中也称之为龙书、鸾书、蛇书(韩天衡1999:6)。
5.芝英篆
芝英篆是字形加饰花形的篆体。汉代金器中有一种极为特殊的篆体,其铭文简直就是图形之绘,似花、灵芝之形。所书子字,就是一朵灵芝的样子。这一书体传世文献中多有记载,如唐韦续《五十六种书》中的芝英书(韩天衡1999:8)、陶宗仪《书史会要》中的芝英书(徐坚1962:506)。《中国篆书大字典》中收录了汉代金器铭文的“子”字(陈振濂 :769),可惜未找到原材料,不能详细论说。
6.柳叶篆
有一种篆体,其字形极有特点,笔画线条两端尖,中间较粗壮,尤其是横笔和竖笔,犹似柳叶之形,《书史会要》中称之为柳叶篆(陶宗仪1984:13)。最早见于《汉泰山都尉孔君碑》的碑额。唐代石刻《阳华严铭》,为当时书者瞿令问所书,也是这种篆体。唐代墓志的志盖很多是采用柳叶篆来题写的。
7.符篆
符是道教所传秘密文书,也称符篆。
这种篆体是道家画符与篆书的结合体,整个字形与小篆没有太大的差别,是篆书的变体。最早的当为衡山摩崖《岣嵝碑》。河北定县出土的汉代《西南之精镇墓刻石》,日本所藏汉代的《降命刻石》即为此类。此类篆体唐宋仍有实际沿用,如唐酆王墓、金仙公主墓所出土,宋政和六年《济渎庙灵符碑》等。这一篆体,虽然在识别上存在问题,但还是应该把它算做篆体的一种变体。
8.飞白篆
宋代梦英是宋代著名的书法家,其所作的篆书《千字文》与所见的其他篆书有着明显的区别,笔画很细,书写迅疾,而且笔道之中多有笔墨未到的空白,整体上少了稳重,多了些洒脱。从其形体上判别,当是史籍中所载的飞白篆。
9.科斗篆
科斗文的载体多为竹帛、玉石,如《侯马盟书》、《温县盟书》以及《郭店楚简》、《信阳楚简》、《望山楚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睡虎地秦简》、《青川木牍》等出土文献。篆体传抄古文亦属此类。这种篆体很特别,结构不规整,笔画屈曲似蝌蚪。梁庾元威《论书》或称之为汲冢书、科斗篆。
10.秦篆
秦统一六国之后,实行书同文的政策,统一当时纷繁的文字形体,由李斯、赵高、胡毋敬编订三种课本通行天下,即《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自此小篆通行天下。始皇巡游天下,并勒石立铭以歌功颂德,留下六块刻石(或称七块),其文字就是当时通行的小篆,可惜只有《泰山刻石》留到了后世,然其碑文经风蚀雨浸,惟余十数字而已。《泰山刻石》由于笔画均匀健劲,被后世称为“玉箸篆”。除刻石外,还有一些镌刻于权量的秦诏版以及玺印文字,较之可是,字形自由得多。
11.汉篆
汉时,碑志兴起,小篆是题记碑额的主要书体。这时的篆书与秦代小篆相比要显丰腴,从其体态上看,吸收了汉代当时通行的隶书,笔道肥满,带有隶书的笔势,笔画的起收处有提挑的态势,使原来略显饱满的字灵动活泼起来,这种形态的小篆灵活生动又饶有趣味。汉代篆书是秦篆在后世流传中的一种变体,形体由长而方。汉篆作为一种题写碑额、墓志盖的书体在魏晋六朝隋唐五代都一直得到广泛地运用,在后世碑志中汉篆屡见不鲜。
12.叠篆
后世还有一种极为特别在官印上使用的篆体。它始于唐代,元明清时期官方仍然沿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九叠篆,这种篆体一个笔画往往作出几次曲折排叠,整体上曲折往复,不易辨认,而且装饰性极强。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伪造,与汉印中的缪篆有异曲同工之处。此篆虽称九叠,事实上其叠数不固定,有六、七、九、十等多种叠数,称之为九,是概言其多。
要之,前人对于篆书的分类,很多是出自实物,如上揭诸体,但是也有很多可能是出于臆说,缺乏证据,如龙虎篆、凤鱼篆、麒麟篆、仙人篆等,多是杜撰出来的。我们依据出土文献对篆书从载体、体态上进行分类,材料充分,可信度高。既可为文字学研究提供材料,也能为书法篆刻学、美术装饰学提供一些参考。
篇6:谈韩语普通词汇中的儒家文化论文
韩国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依照儒家文化的思想内容建立国家的文化基础、词汇语言,在韩语的普通词汇中可以折射出浓厚的儒家文化。韩国语言主要包括固有词汇、汉字转化词汇以及外来传入词汇,其中韩语普通词汇在词汇中占据的数量较小,但仍然具有深厚的儒家文化内涵。语言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对韩国语言进行分析,了解韩国语言包含的内涵,有利于了解韩国的发展历史,加深对韩国文化的了解程度。
一、韩语普通词汇中折射出儒家文化的长幼有序
在我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中,长幼有序是体现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其表达的内容是年长者与年幼者之间要有先后尊卑的顺序。韩国文化深受我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在家庭相处中首先要遵循应有的孝道,长幼有序是社会发展的基本道德要求。在韩国文化中孝道主要体现在尊老上,不只是尊敬家庭的长辈,还应尊重社会上比自己年长的人。韩国表现尊老孝道的方式多样,其中各种年节与习俗都充满了孝道精神。例如,在韩国过新年时需要统一穿着韩国的传统服装——韩服,首先向祖先进行祭拜,然后向家长长辈行礼,晚辈在行礼时需要行韩国的跪拜大礼,其中男女行礼的方式有所不同。在韩国,人们极其重视年龄,晚辈在与长辈沟通时必须在词尾说敬语,表达对长辈的尊重。在问及他人的年龄时,需要按照被问者身份采用不同的韩语词汇,向年长者提问使用“高寿”;向女子提问使用“芳龄”;向年轻人提问使用“青春”等。称呼年长者时不可以称呼他人姓名,要像在家里一样按照辈分名称进行称呼,不存在家庭内外区别。在学校中,低年级的学生会称呼高年级的学生为“前辈”,不可以直呼对方的姓名,直呼对方姓名是一种极其不礼貌的行为,对于不礼貌的人前辈是可以进行管束的。由于韩国文化深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韩国人与人相处时较为热情,从对他人的称呼中可以看出韩国社会如同家庭一般相处,从而使国民能够形成长幼有序的文化意识,增加人民之间的凝聚力。
二、韩语普通词汇中折射出儒家文化的男女有别
我国的儒家文化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产物,在春秋战国时期处于一种男尊女卑的社会状态,韩国受儒家文化影响巨大。在现阶段的社会中,韩语的诸多词汇依然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体现出男女之间的不同,导致男女有别的思想一直存在于韩国文化中。例如,在韩国的传统社会中,男女有别的思想观念极其牢固,丈夫称妻子为“内人”、妻子称丈夫为“外子”,而韩语中夫妇称为“内外”,这与儒家文化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完全一致。在韩语中对妻子的称谓多有贬低的意思,而对丈夫则使用充满尊重色彩的称呼词。韩语中,男性称呼哥哥的词语与女性称呼哥哥的词语就有所不同。在韩语普通词汇中折射出男女有别的词汇还有姐姐、嫂子等。儒家文化对女性有较强的约束力,要求女性要“三从四德”“温良贤淑”,韩国女性的名字多使用“淑”“贞”“顺”等。在韩国文化中,女子嫁人后要严格按照夫家的要求进行活动,女子在家庭生活中多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在家庭的发展中并没有较大的话语权。韩国女子多为家庭中遭受迫害的一方,在韩国许多影视作品中也得到体现。随着社会不断进步,韩国社会对女子的要求不再那么严苛,但仍有一定程度的男女差异存在,故此,韩国普通词汇中能够深刻地折射出儒家文化的男女有别思想。
三、韩语普通词汇中折射出儒家文化的尊卑等级
在春秋韩国时期,我国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儒家文化在建立时受等级制度的影响,体现出相应的尊卑等级。韩国引入儒家文化时也体现了尊卑等级。韩国人在沟通时会使用敬语、自谦语等显示尊卑等级。敬语是在沟通中对他人表示尊敬的词语,而自谦语是通过贬低自身表现尊敬他人的词语。例如,一般会在提问他人时在前面加上“贵”字,问年龄是“贵庚”,问地点是“贵宝地”,问工作单位则是“贵公司”等。在自我说明时会添加“本”字,“本国”“本公司”等。除了在前面添加词语表示尊敬外,还可以在词语后面添加后缀,表达对他人的尊敬。在与他人沟通时,可以在他人的职位、名称后面添加词语,用以表现对他人的尊敬。在韩国文化中,在与他人沟通时可以使用敬语和平语,通过将两种语言进行转换,用以体现对他人的尊重。在与他人进行沟通时,需要表达尊敬的敬语进行沟通,不需要使用敬语的一般语句进行沟通。其中韩国语句中由于需要使用敬语,故此同一词汇会出现一般表现式与敬语表达两种方式,根据表达尊敬的方式与程度不同,同一词语会出现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韩语普通词汇折射出深远的儒家尊卑文化,在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时,需要采用适宜的语言方式,避免在沟通中出现不礼貌的行为。韩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等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要采用合理的语言进行沟通交流,体现韩国文化的儒家思想内容。
四、韩语普通词汇中折射出儒家文化的家族文化
韩国文化的发展历程与我国的发展基本相似,受封建文化的影响,家族文化内涵丰厚,家族观念极强。韩语普通词汇受儒家文化的影响颇深,这在家族文化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以个人为基础,构建全民是一家的社会氛围。例如,在韩国文化中,有一个较为特殊的量词“寸”,是专门用来计算亲戚之间远近关系的。其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近,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次之,其他亲属之间的关系进行类推计算。韩国使用“寸”来计算亲属之间的关系,最远计算为8寸,寸的数量越小,代表亲属之间的关系越近;寸的数量越大,则亲属之间关系越远。在韩国文化中,韩国人较为重视观念意识,即以我为基础,包括我在内的若干关系较为紧密的人,一般是说“我们家”“我们丈夫”等内容。“我们”的思想充分体现了儒家文化中个人属于集体的大家庭思想,我是家族的小部分,家族是文化体现的重要部分。韩国人在称呼自己家里人时依然如此,通过表现浓烈的家族色彩发扬韩国人的全民家人的思想观念。从韩语普通词汇可以看出韩国文化需要个人服从整体,整体的权益远高于个人的权益。在我国儒家文化中乐群贵和是重要的思想内涵,韩国人以家族文化为主旨,放低个人的想法观念,全面服务于家族文化,从而体现了韩国文化的重要思想。
五、韩语普通词汇中折射出儒家文化的民族文化
民族文化是一个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韩国文化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对民族文化极其重视。每一代韩国人都深受民族文化的熏陶,热爱自己的祖国,以自己身为一名韩国人感到自豪。例如,韩国的民族文化在于韩国人民对韩国的热爱,韩国人对于自己国家的一切传统事物都极其热爱,其中包括韩服、韩国传统食物、佛国寺、石窟庵、韩国文字、跆拳道、假面具、宗庙祭礼乐、雪岳山等。韩国历史悠久,在发展自身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外来文化的精髓,包括艺术文化内容等。韩国人们在发生好事情或要为某事而奋斗时会大声呼喊“大韩民国万岁”,体现了人们对国家的信任以及热爱之情。韩国人民在做任何事情时都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在做出冒犯国家的事情时会受到全民抵制,失去民众的信任。同时,韩国的春节、端午节等词语都充分体现了儒家文化的思想,从而形成了韩国的民族文化。韩国人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建立相应的民族文化内容,通过在普通词汇中融入儒家文化的思想内涵,使人们在学习语言词汇时形成民族文化,增强人民对民族的`热爱之情,建立人民为国家付出的思想。韩语普通词汇折射出儒家文化,可以使人民更加深入地了解韩国文化的思想内涵,增加人民的民族使命感。
六、韩语普通词汇中折射出儒家文化的成语表达
成语是中国文字的特有表现形式,在儒家文化中有许多表达思想内涵的成语,韩国文化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在韩语普通词汇中也有相应的成语表达内容。韩语通过成语表达儒家文化的思想内容,能够深刻体现儒家文化的成语是“孟母三迁”“夫唱妇随”“过犹不及”。“孟母三迁”讲述的是孟子母亲的故事,为了将孟子教导为有思想、爱读书的人,孟母根据住所的周边环境搬了三次家,最后选定在一所私塾旁边定居。“孟母三迁”的故事体现了儒家文化对教育的重视。“夫唱妇随”是儒家文化中对夫妻关系的重要体现,表达了在家庭中妻子需要听从丈夫的指令,通过服从丈夫实现夫妻之间良好相处的氛围,体现了儒家文化中三纲五常的重要内容。“过犹不及”表达了人们在待人处事中对“度”的把握,无论是做得不够还是做的过多都是不可取的,从而体现了儒家文化中的中庸思想,恰到好处方是为人处世的上策。通过学习韩语普通词汇的成语内容,韩国人快速掌握儒家文化的表达内容,了解儒家文化中“天地君亲师、仁义礼智信”的内容,不断提升个人的素质,为韩国文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综上所述,在韩国文化的发展中,儒家文化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从韩语普通词汇中可以明显看去,儒家文化对韩国文化、文字、思想有着深远影响,儒家文化是韩国文化的中心内容,对韩国的发展有重要作用。词汇是见证国家发展的重要内容,从韩语普通词汇中折射出的儒家文化可以看出,掌握儒家文化的思想内涵是学好韩语知识的重要内容。儒家文化体现在韩语普通词汇中,在与他人沟通时根据儒家文化思想可以为掌握韩语普通词汇提供便利。
篇7:专利侵权认定中等同原则的运用研究论文
专利侵权认定中等同原则的运用研究论文
一、等同原则的概念
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没有落入权利要求字面含义的范围,但被控侵权物与专利发明中的技术特征之间的差别是非实质性的,即以基本相同的方式,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等同原则的运用有利于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激励创新。
二、等同原则的适用
等同侵权将专利保护的范围扩大到了与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相等同的技术。对于等同侵权判定的主体,《专利审查指南》指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他知晓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现有技术,具有该技术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所具有的一般知识和能力,他的知识水平随着时间的不同而不同。”[1]
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实际上只是法律拟定的人。司法实践中,法官不可能知晓所有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他通常会委托有关鉴定单位或技术领域的专家来作出是否等同的判断。笔者认为有关鉴定单位或者专家是否以普通技术人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是不得而知的,并且这种鉴定不一定权威。这使得法官在侵权判定时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目前司法实践中采用“全部技术特征等同”,即将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和专利的技术特征进行逐一对比,这种对比方式能够限制专利等同判定导致的权利范围的不恰当扩大。而专利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过的“整体等同理论”将专利发明作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单个技术特征,强调整体的“方法-功能-效果”三一致,过分的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损坏社会公众利益。
关于等同侵权判断的时间标准,主要有三种理论争议,分别是专利侵权日、专利公开日和专利申请日。笔者认为采用专利侵权日标准较为合适,因为这种划分合理的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利益。一方面,它能够制止专利申请日后侵权人用非实质性的`技术置换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的等同侵权行为;另一方面,这种以侵权日为标准比专利申请日具有更强实际操作性。因为如果要求原告举证证明申请日当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事实上是不可能做到的,不利于原告主张权利。
三、等同原则的限制
等同原则将专利权利保护的范围扩大到专利权利要求的范围之外,为了防止不适当的扩大和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有必要对等同原则进行限制,等同原则的限制主要包括禁止反悔原则、现有技术抗辩原则等。
(一)禁止反悔原则
对于禁止反悔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问题:
首先,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时即明示了限制承诺或者放弃某些权利要求,所承诺放弃的技术内容必须对专利的授予或维持专利权有效产生了实质性作用。
其次,对于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援引禁止反悔原则,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提出禁止反悔原则,并提供原告反悔的证据。笔者认为,在侵权诉讼中,即使被控侵权人没有提出禁止反悔原则,法官作为案件的推动者应该主动根据已知的事实作出符合公平正义的判决,这并没有破坏法官中立的原则。
第三,禁止反悔是部分禁止。我国法院采用的是“完全禁止”准则。笔者认为不该采用“完全禁止”准则,法院应该在查明专利权人基于何种原因放弃或限制了部分专利权利,如果是为了获得专利权而修改部分权利,应该对该部分权利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对于其他未放弃或未修改的权利仍然应该适用等同原则加以保护。
(二)现有技术抗辩
现有技术抗辩是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由法院直接在诉讼程序中判决侵权不成立,从而免除其侵权责任的一种抗辩原则。现有技术抗辩适用时应该注意一些问题:现有技术有自由与非自由之分,笔者认为非自由现有技术应该可以用于抗辩。如果不允许被控侵权人将之作为抗辩理由,相当于把这种非自由现有技术纳入了涉案专利权人专利保护范围,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至于非自由现有技术真正的专利权人是否愿意起诉被控侵权人,则是他个人意愿,应当遵守不诉不理的原则。
四、完善我国等同原则的适用
(一)完善立法
我国专利法并没有关于等同原则的规定,而只是在相关专利司法解释中有所涉及,但对于等同原则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判断标准及限制并没有详细的规定,这无疑会使我国司法审判法官自由裁量权大。因此完善立法是必要的,对于专利等同认定的主体、时间、适用与限制作出一致的标准,这样在司法实践中将有明确的审判标准。
另外,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基于不同的专业领域制定不同的等同原则标准。通过合理把握比如机械、化工、医药、生物技术等不同领域的审判经验,制定明确的等同原则。
(二)借鉴外国经验,统一司法标准
关于禁止反悔原则在等同原则中的适用,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弹性禁止原则”取代我们国家的“完全禁止原则”,合理的、弹性的把握案件的公平公正性。其次,我们国家的司法工作人员的审判水平不一致,笔者认为有必要统一审判程序,建立统一的专家或鉴定机构。我国在知识产权法院设立技术调查官,能够保证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指南[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162.
篇8:谈谈古代埃及文献中的沙苏人论文
谈谈古代埃及文献中的沙苏人论文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的一些古老民族或种族的起源和演变,以及他们与当代某些民族的关系,始终是学界皿待解决的问题,而经常出现在古代埃及文献中和神庙壁画上的“沙苏人”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议题。自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近东学者和埃及学者对“沙苏人”多有研究;但是由于文献和考古资料的零散残破,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如“沙苏人”的社会属性问题,学者们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以格翁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他们是一个种族;①而以米勒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他们是部落联盟。②那么,他们是一个种族?抑或是一个社会阶层?还是一个分散的部落联盟?他们又与以色列人有着怎样的关系呢?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拟从古代埃及文献中关于“沙苏人”的记述人手,对其进行较为全面的探讨,以期厘清其发展演变的脉络,进而为我们研究以色列的历史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
一、古代埃及文献中的术语“沙苏”
“沙苏”,埃及语形式是勃,词根为勃,含义为“旅行,游逛”。③根据记述完整且内容明晰的文献和考古资料,幻一词最早出现于第十八王朝国王图特摩斯三世统治时期(在位时间约公元前1479年一前1425年)。④并且基于希克索斯人是来自亚洲的移民,⑤进而推测出这一术语应该早在希克索斯王朝统治时期就已经开始使用了。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故此,这一观点仍停留在推测的层面上而不足征信。近年来,一个来自古王国时期的证据改变了学者们的观点,这就是第五王朝的最后一位国王乌纳斯(在位时间约公元前2375年一前2345年)。①金字塔建筑群甫道浮雕上出现了幻一词。这幅浮雕刻在一块岩石上,描述了埃及人和外国人之间的战斗。②
浮雕的左侧是一名倒地的塞姆人,其上刻有象形文字符号,这两个符号是幻这一单词的后半部分,而它的前半部分则随同浮雕的残破一同遗失了,但是残破处却足以刻下这一符号。据此,我们有理由推断,这幅浮雕是}3二这一术语出现于古王国时期的证据之一。此外,时间被勘定为第十二王朝的诅咒铭文也曾出现过地名上述证据表明,这一术语的出现时间要比图特摩斯三世统治时期早得多。 那么,作为一个术语,具体指代的是什么呢?简言之,}3,是一种称谓,是古代埃及人对巴勒斯坦南部和外约旦地区讲塞姆语的贝都因人的称谓,因为在古代埃及文献中,这一地区,即“沙苏之地”。④根据兰辛(lansing)纸草⑤和其他两篇与该纸草同时代的文献关于这一术语的描述,我们得知,这些人的一个主要特征是生活在沙漠中,但是却渴望自由,畏惧束缚。据此推测,他们的生活方式不是农耕,而是畜牧。⑥换言之,无论他们是社会阶层还是种族,他们的生活方式都是与定居的农耕生活不同的。
二、古代埃及艺术作品中的沙苏人
古代埃及艺术作品中的沙苏人形象并不清晰。来自于第十九王朝国王塞提一世(约公元前1294年一前1279年)的亚洲战争浮雕中的第二个场景,描绘了埃及人与沙苏人的战争,在这里,他们被称为“失败的沙苏”。⑧而拉美西斯二世(在位时间约公元前1279年一前12)的卡尔纳克神庙浮雕则保存了另外一群人物形象,他们被冠以“陛下俘获的沙苏”的名号。⑨此外,在位时间约为拉美西斯三世(约公元前1184年一1153年)的麦迪奈特・哈布神庙(Medinet Habu,也被译为“麦迪奈・哈布神庙”)。壁画上刻有被征服的统治者的形象和名字,其中一名统治者被称作“被击败的,我们将其恢复为。⑩
在上述新王国时期的浮雕中,沙苏人的形象是头发及肩,头上包着头巾,有胡须,穿着流苏短裙。然而,这些被勘定为沙苏人的特征―头巾和带流苏的短裙,以及悬挂在脖子上的带有图章的链子、几种武器,事实上都是古代埃及艺术作品中外国人的装束。埃及艺术家们在刻画外族人物时往往忽视了对细节的描述,他们通常只注意区别北方人和南方人,但是却忽视了同为北方人或同为南方人的不同民族之间在服饰上的差别。一个最有力的例子是阿蒙霍特普三世(约公元前1390年一前1352年)的宝座上刻画了9个外国人,其中的一个被明确地指出是沙苏人。这里的沙苏人,无论是从衣着上,还是从生理特征上,都与普通的北方塞姆人别无二致。事实上,古代埃及艺术家把沙苏人作为北方人种的代表。故此,从古代埃及艺术作品中明确地甄别出沙苏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术语“沙苏”的社会属性
那么,沙苏究竟是一个种族还是一个社会阶层呢?他们的生活方式是游牧的还是定居的呢?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他们的职业入手。我们发现,与沙苏有关的古代埃及文献几乎都是关于战争的。沙苏人或者与埃及人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开战,或者以抢劫者的身份出现在该地区。①在埃及人看来,沙苏似乎是一群流浪者,他们来自外约旦,通常以雇佣兵或抢劫者的身份出现在巴勒斯坦地区的城镇和商队中。
早在拉美西斯二世统治之前,埃及人用一些非常泛泛的术语称呼从东部来到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南部的数量众多的塞姆人。他们把来自死海北部地区的人称为哈皮如,②而把来自南部的那些人称作沙苏。塞提一世的卡尔纳克浮雕对沙苏的描绘与塞提一世的本特山(Beth shan )石碑对哈皮如的描绘基本相同,③这表明,在埃及人看来,这两个术语指的是同一种人。因为哈皮如是一个职业军人的社会阶层,那么,我们有理由推测出沙苏也是一个社会阶层。对于埃及人来说,沙苏以战争冒险者的身份出现,他们游荡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的主要目的是从事雇佣兵或强盗的生意。
如果这种推测是正确的,如果我们把他们视为以战争或抢劫为事业的一种人,那么,我们对沙苏的认识便开始清晰起来。由于他们向西方移动的主要目的是去充当雇佣兵或去抢劫,当进人巴勒斯坦地区的目的得以实现后,他们将返回故乡。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滞留并定居在巴勒斯坦地区,这就如同因服务于埃及军队而定居在埃及的`那些人一样。但是对于大多数沙苏人,他们进人巴勒斯坦地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找生意.所以他们一定会与位于巴勒斯坦东部的故乡保持着联系。四、埃及社会中的沙苏人 拉美西斯二世的阿布辛贝勒神庙铭文曾写道:“他把努比亚人带到北方,把亚洲人带到努比亚。他把沙苏安置在西方的土地上,把利比亚人安置在山地,他建立的要塞里装满了掠夺来的物品。”②这段文献似乎向我们暗示了新王国时期埃及政府曾推行过人口迁徙政策,即将被征服地的居民从他们原来的聚居地强行迁往其他地区。根据这段文献,大量人口被迫向四个方向迁徙,努比亚人迁徙到西亚,亚洲人被带到南部努比亚,利比亚人被安置在东部山地,而沙苏人则被迁往西部地区,这里的沙苏成为埃及东部或北部敌人的代表。由此,出现在埃及以及埃及属地巴勒斯坦地区的沙苏人似乎是埃及推行“人口迁徙”政策的结果。
然而,如果我们考察新王国时期的其他类似文献,我们将看到,这段文献只是这一时期表达埃及帝国主义或世界主义意识形态的众多文献中的一个。拉美西斯三世的一篇与之相似的文献就集中反映了埃及的世界主义,在这篇文献中,神列举了他所创造的奇迹,这些奇迹包括击败南方敌人、北方敌人、东方敌人和西方敌人,每一个方向都有一个代表,它们分别是南方的努比亚人、北方的沙漠定居者、东方的蓬特和西方的利比亚人。③而埃赫那吞统治时期的《阿吞颂诗》则是埃及世界主义意识形态的集中反映:“他们都甸甸于被阿吞所爱的乌恩拉的脚下”,④“每一块土地上的人们都在称颂:噢,活着的太阳,奈菲尔海普如拉・乌恩拉,我们永远都臣服于你”,⑤“整个世界都归你所有,靠尔、库什和其他所有的土地”。⑥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拉美西斯二世的阿布辛贝勒铭文是在描绘国王威震天下的权威,它并非是对人口迁徙的真实记录。五、“雅赫维的沙苏人之地”―沙苏人与以色列人的关系 论及沙苏人,一个无法规避的问题便是他们与以色列人的关系。尽管最早提及以色列的历史文献是刻写于公元前12的古代埃及文献美楞普塔石碑,③但是,以色列人的神雅赫维更早却出现于埃及语文献中。
新王国时期的索莱布地名表和西阿玛拉地名表④都曾提及了一个词组“雅赫维的沙苏人之地”( land of Shasu of Yahweh )。这个词组是6个词组中的一个,其他5个词组分别是:塞瑞尔的沙苏人之地、拉班的沙苏人之地、萨玛特的沙苏人之地、乌尔布尔的沙苏人之地和皮斯皮斯的沙苏人之地。塞瑞尔(Srr)、拉班(Rbn)、萨玛特(Simet )、乌尔布尔(Wrbr)和皮斯皮斯(Pyspys)与雅赫维(Yhw)一样皆为埃及语中的外来语,这5个单词分别指代5个地方,它们都位于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其中皮斯皮斯即为现代黎巴嫩里塔尼河附近比卡河谷中的一座温泉;萨玛特位于排尼基沿岸巴特闰南部7英里处;塞瑞尔就是《旧约》中提到的圣塞尔城;而拉班则是叙利亚中部的一个城邦国家。①由此,我们很容易得出一个推论,与其他5个单词一样,雅赫维也是地名,也是指巴勒斯坦地区的某一座城市或地区。然而,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叫雅赫维的或其他相近的地名,而《旧约》或其他古代文献也没有提到一个叫雅赫维的地方。
综上所述,沙苏人是一个带有浓厚军事色彩的社会阶层,他们或定居、或游牧,战时充当雇佣兵,而平时则以杀人越货为生。他们来自于巴勒斯坦南部和外约旦地区,并以战俘或雇佣兵或强盗的身份出现在埃及社会及其属地巴勒斯坦地区,成为古代近东地区社会动荡不安的诱因之一。早在古代埃及古王国时期,沙苏人就已经出现在古代埃及的文献和考古资料中的这一历史事实表明,至晚于公元前250)年,这一社会阶层就已形成,并长期对近东世界产生影响。而在古代近东漫长的民族冲突和融合过程中,他们中的一些人与其他民族或部族共同构成了当今以色列人的祖先。
篇9:中引入专利推广模块的交互设计分析与研究论文
中引入专利推广模块的交互设计分析与研究论文
威客英文为wit key,是the key of wisdom的缩写,指通过互联网将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转化为实际收益的人,他们在互联网上通过帮助别人解决学习、生活、技术、利一学、工作中的问题从而让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体现经济价值,获取收益。
在威客、网站发展至今将近十年的时间内,人们对威客、网站不断改进,其中“石设计网”将威客模式与专利的推广、转换功能相结合,致力于让更多的专利进入生产实施,这与威客的核心思想—出售自己的智慧,转化成社会经济价值如出一辙。本文从将从交互设计的角度以“石设计网”为例,探讨如何将专利推广功能与威客、网站更好的结合,让网站的用户体验更为良好。
一、交互设计的定义
交互设计(Interaction Design)在20世纪80年代由丁DFO的一位创始人比尔·莫格里奇提出并命名,是“设计支持人们日常工作与生活的交互式产品”2。交互设计的原则是关于行为、形式与内容的普遍适用法则,促使产品行为支持用户目标与需求,创造积极的用户体验3。本文探讨在威客、网站中引入专利推广功能模块的交互设计方式的研究,提高网站的可用性、易用性,从而达到更好的用户体验。
二、交互流程优化
在威客、网站中以目标为导向的设计应该成为其主导的设计思想。在既有的威客模式中任务流中引入专利推广模块需要让行为发生合情合理,流程的引导顺畅快速。一个网站正如一个网罗众多景点的地图,如何让用户快捷、舒适的到达目的地,交互流程就像一条一条的路线及引导,因此,好的交互流程是提升网站用户体验的首要步骤。
1.雇主的操作流程优化
(1)在威客、网站中,雇主确认需求后,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获得方案。一种是参考同类产品的发布信息来确定任务的价格,然后直接发布需求。还有一种是雇主在威客网找到等级较高或者雇主认为值得信赖的威客来做任务。因此在威客、网站中融入专利推广、销售功能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着手进行设计。
(2)建立与“威客任务”并列为网站同一层级的“发明超市”模块。发明超市可让雇主选择与其需求相对应的专利模拟超市中商品的类别排布,以及购买方式,用户可在超市中随意看,找到合适的进行购买。“石设计”网站进行了前沿性的尝试,正如B2C等电子商务网站将商品进行分类一样,“专利超市”是将专利的进行分类,以便用户进行查看和购买。
(3)通过匹配关键词来让任务发布方查看相关专利。专利是否能转让,取决于专利是否符合雇主的需求。当雇主输入相关的需求描述时,对其描述添加标签,通过标签系统自动为雇主推送相关的专利信息。将专利信息与威客任务融为一体,专利信息存在于用户操作的所有流程中,自然而然的让雇主发现专利的价值。
2.专利拥有者的操作流程优化
专利拥有者的目标是能快速的让自己的专利转换成市场经济,找到合适的生产商。在一般的专利信息网站中,专利所有者对专利入库之后并不给予理会,其推广处于被动状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提高专利所有者的主动推广性。
(1)将专利上传进入专利数据库中,添加专利设计的分类、描述及相应的标签,便于与任务发布方的需求标签相匹配,并利于检索。而在上传的专利的功能之外,“石设计”网同时也具备中请专利的功能,提高了威客的知识产权意识也为他们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提供了一条便捷之路,形成了一体化的服务流程。
(2)通过对专利信息不同层级的查看来进行收费,确保了专利所有者的利益,也满足了雇主对专利的查看信息的需求。一次性购买没有看清楚的专利让雇主感到不放心,每个层级专利所展示的内容深度不一样,如果不是雇主想要的,那么雇主也不必花大量的金钱来购买专利,双方都可将利益最大化。
(3)专利所有者在需求大厅中查找相关需求,如有合适的可将专利作为一件作品投递给任务发布方,经采纳后可将专利进行转让。既然雇主不主动查看专利,那么专利拥有者可以主动将专利作为一件作品投递给雇主,让雇主在众多作品中进行筛选。这是一种主动推销作品的方式,也是能让自己的专利更快转卖出去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方法。
三、可用性的优化
提高网站可用性是从交互设计的角度来提高用户体验的另-重要方面。提高网站的可用性也就意味着减少用户的使用的记忆负担、提高用户满意度网站。针对威客、网站中融入专利推广模块后,以下几个方面更加要注重可用性设计的功能板块。
1.更全面的搜索功能
威客、网站融入专利推广功能将是一个庞大的信息类网站,雇主的需求与威客的`作品以及专利二者都需要进行搜索或者匹配,因此搜索功能需要更强大、更人性化的帮助人们快速查找目标。如在“石设计”网中,首页将搜索类别进行了多种分类,包括作品编号、作品标题、任务标题、设计师等,将更直接的指向搜索目标,更快捷的产生搜索结果。
2.专利查看过程中,信息展示的全面化,透明化
在“石设计”网中,专利图片右边列出了查看下一级别所需的价格,以及该产品查看级别数,并且显示每一级别的查看人数。在该页面下方,展示产品的详细描述,下一级内容预告,以及设计师对买家的要求及说明。这些信息的公开化与透明化有利于用户放心的操作。
3.专利查看的简易化
根据专利的二大类:发明专利、实用型专利、外观专利,对专利进行归类,并以时间顺序进行排布,大大减少用户进行检索和}查看的时间。
四、结语
在威客、网站中引入专利推广的功能是一个创新之举,威客模式中所孕育的无限潜力也会让专利的闲置问题得到一定的解决,通过交互设计的手段来增加网站的用户体验是最行之有效的力-法。好的网站能让人在愉悦的心理状态下完成目标,本文正是对这一新结合的网站如何提高其用户体验来进行了探讨。让用户更方便的、更快捷的,按照自己的思路和想法来完成一个从知识到经济效益的交易。
篇10:分析专利信息分析会制度在航天创新管理中的应用论文
分析专利信息分析会制度在航天创新管理中的应用论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并日益成为促进创新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要素。随着航天集团公司建设新型企业步伐的加快,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凸显。知识产权管理事无巨细,不仅包括微观层面上的专利、技术秘密、商标等知识产权流程管理实务,还要统揽全局,从宏观层面管理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乃至全面策划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因此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专员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目前,在企业内部引入专利信息分析会制度是企业的一个创新而有效的发展模式。实践证明专利信息分析会对于技术型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由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专员主导在航天集团公司各研究院、研究所内部引入专利信息分析会制度必将全面促进航天科技创新工作。文中结合笔者多年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实践,从专利信息分析会制度的意义、专利信息分析会的流程和开好专利信息分析会应把握的关键点几个方面,对专利信息分析会制度在航天创新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一、专利信息分析会制度的意义
(一)开阔思维视野,推进专利挖掘
专利信息分析会能为航天技术人员提供大量最新技术信息,丰富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开阔思维和视野,启发技术人员找到新的思路和发明点,进而可为航天各研究院、研究所获得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最终提升各自整体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
(二)洞察行业动态,调整技术布局
通过分析竞争对手的技术状况,判断目前航天各研究院、研究所的技术研发和项目进展在同行业中所处的位置,有助于引导航天各单位及时调整研发方向与技术布局,同时也可以提醒各单位及时停止某些在研项目,避免重复投入。
(三)获悉行业信息,避免侵权纠纷
通过技术信息分析,尤其是专利技术分析,可以防止航天各研究院、研究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已授权的专利技术,避免不必要的侵权纠纷。
(四)提出异议申请,扫清发展障碍
在对竞争对手的专利进行分析时,若认为竞争对手已授权专利属于现有技术或存在其它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的缺陷,并且会对航天各研究院、研究所的科研生产产生阻碍作用,可以就该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
(五)产生从属专利,辅助实施许可
专利信息分析会能够启发航天技术人员在竞争对手所属专利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型创新,找到更佳解决方案,创造新的发明点,为以后与竞争对手之间可能出现的专利实施许可做好充分准备。
(六)利用过期专利,推动技术创新
通过分析和研究竞争对手的过期或失效专利,从中选择有价值的专利,尤其是一些核心专利,然后可将这些专利技术直接应用到航天产品研发生产中,或者是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产生新的技术方案,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的更新换代。
二、专利信息分析会的流程
(一)确定专利信息分析会的内容和参加人员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首先征集研发部门技术人员的意见,并结合当前研发工作的需要和面临的问题,确定本期专利信息分析会的内容。例如可以是针对某一技术主题、某一技术类别或某一竞争对手的技术状况等。同时确定参加专利信息分析会的人员,包括知识产权专员、相关技术人员及主管技术的负责人等。
(二)专利信息分析会前期准备工作
由知识产权专员进行专利检索或对期刊信息和网络信息进行搜索,通过筛选确定与本期专利信息分析会内容相关的'技术信息,对相关技术信息进行分析,并制作PPT。PPT的内容包括技术信息来源、时间,技术信息内容简介,技术创新点、关键附图等。如果需要还可以对所有选取的技术信息下载全文,以备会议进一步分析使用。
(三)知识产权专员主持召开专利信息分析会
专利信息分析会由知识产权专员主持,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由知识产权专员对本期专利信息分析会的主题和内容作一个概述,并对引入的技术信息进行整体概括介绍。
2.之后,由知识产权专员对引入的技术信息逐项进行详细描述,包括该项技术信息的整体技术方案,尤其重点描述技术改进之处,即创新点的内容,有附图的尽量结合附图描述,以给技术人员直观的印象。
3.每项技术方案描述完毕后,再由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分析,这是专利信息分析会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分析过程可以结合航天各研究院、研究所在研项目与产品,并与所讨论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知识产权专员应对技术人员进行引导,启发技术人员找到新的思路和创新点,或者启发技术人员在他人技术基础上进行改进型创新,也可以启发技术人员针对目前研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找到解决方案,或对竞争对手专利中可能出现的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的内容提出异议等。知识产权专员应适时针对讨论的角度、方式等提出指导性建议,并鼓励技术人员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营造一个热烈、轻松、高效的氛围,同时对讨论内容进行记录。
4.专利信息分析会结束时,由知识产权专员对会议的讨论结果进行总结,并对需要会后进一步讨论或分析才能做出判断的情况进行标注。
(四)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监督执行专利信息分析会形成的结论
专利信息分析会结束后,知识产权专员针对会议总结进行梳理和分析,形成本期专利信息分析会的最终结论,并由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监督该结论的执行情况,具体包括如下几点:
1.对于经专利信息分析会而挖掘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应开展进一步判断并作为技术秘密加以保护或申请专利。若作为技术秘密加以保护则需按照航天各研究院、研究所技术秘密管理流程进行;若申请专利则应由知识产权专员及时与发明人联系,进行讨论并确定撰写方案。
2.对于专利信息分析会上讨论认为应该调整研发方向和技术布局的建议则应由知识产权专员及时反馈给主管负责人。
3.对于专利信息分析会中讨论认为竞争对手已授权专利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并且可能会对本企业科研生产产生阻碍作用的,由知识产权专员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决定是否提出专利异议申请。
4.对于专利信息分析会中讨论认为某在研项目或产品中可能使用他人已授权的专利技术时,知识产权专员应同技术人员进一步对是否存在侵权情况进行分析,并积极采取对策。同时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专员应针对技术人员提出的新的需求或上一期专利信息分析会产生的新问题或未解决的问题,为下一期专利信息分析会的召开做准备。
三、开好专利信息分析会应把握的关键点
(一)定期召开,形成制度
定期召开专利信息分析会。可根据航天各研究院、研究所自身状况选择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时间可以固定也可以根据每月的科研生产任务决定召开的时间。
定期召开会议的目的是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即将专利信息分析会作为一项制度来执行,进而在各研究院、研究所内部建立起由专利信息分析会牵引的良性循环机制,如图所示。通过会议主题的确定-会议前期准备-会议召开-会议结论的执行-下一期会议主题的确定等几个步骤,形成一个不断优化的循环过程,使专利信息分析会的召开质量及效果不断提升。相反,若将专利信息分析会作为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任务松时就召开,任务紧时就搁置,则将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二)技术信息来源广泛,覆盖面广
由于专利信息具有更新快、最能代表技术发展前沿并且获取方便等特点,航天各研究院、研究所应将国内外专利技术作为专利信息分析会中技术信息的主要来源。国外专利方面可重点选择美国、日本、欧洲各国、俄罗斯等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国家的专利,特别是在各个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上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的专利。
此外,由于各研究院、研究所属于航天高科技研制单位,国内外专利中不可能涵盖较广较全的技术信息,因此技术信息的来源应该大幅度拓宽,应该重点关注国外相关领域的先进技术。如信息来源还应该包括:(1)涉密信息,包括国防科技报告、内部期刊等;(2)网站上的信息与期刊信息,例如航天科技信息服务系统中的电子期刊与数据库文献,以及《导弹与航天运载技术》、《航天制造技术》等期刊;(3)其他渠道获得的技术信息,例如国外访问学习获得的技术信息等。
(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专员主导,与技术人员形成互动
航天各研究院、研究所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技术情况和专利情况有宏观全面的了解,可以全面负责专利信息分析会制度的执行。知识产权专员既对本单位技术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也具备一定的专利知识,可以由知识产权专员进行专利信息分析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主持分析会的召开。技术人员则对航天技术有着更深层次的理解,是信息分析会的主角。分析会上,知识产权专员与技术人员就相关技术内容进行讨论,形成互动。对于知识产权专员提供的技术信息,技术人员应结合当前的工作进展,积极做出回应。知识产权专员在互动中应针对讨论的角度、方式等给予指导性建议,并对形成的结论进行详细记录,与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交换意见。
(四)内容更细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
航天领域中的运载火箭、卫星、导弹等,每一个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研究院、研究所的研发部门都设有许多研发小组和科室,并且每一个研发项目都有数目不小的一批技术人员参与其中,因此在召开专利信息分析会时应以研发小组或科室为单位,根据在研项目的情况确定会议主题,并且可以根据需要在各小组或科室间轮流召开,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的研讨和分析,尽可能地涉及到重点研究领域的每一项关键技术,使更多的技术人员参与其中,激发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研发能力和研发效率。
此外,每期专利信息分析会的主题必须明确,可以是针对竞争对手的专利技术分析,也可以是针对某一技术主题的专利分析或者针对某一技术类别的专利分析,具体如下:
1.关于国内外竞争对手的专利技术分析。例如,可以对主要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进行跟踪,定期对其新公开的专利进行分析讨论,掌握竞争对手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动向。
2.关于某一技术主题的专利分析。例如,以航天某一新型材料为主题的专利分析,可以为技术人员就该技术主题的研发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启发创新思维。
3.关于某一技术类别的专利分析。例如,关于航天某一产品专利的分析、某一工艺方法专利的分析、某一控制方法专利的分析等等,可以使技术人员从整体上把握该类别技术的进展情况。
(五)及时总结,指导实践
专利信息分析会结束后,知识产权专员应快速、及时地针对本期会议情况进行整理,必要时应与技术人员进一步讨论或对相关技术内容做进一步检索分析,形成本期专利信息分析会的最终结论,对于难以从一次专利信息分析会中做出判断的可以分多期进行。此外由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专利信息分析会形成结论的执行情况。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与各部门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将专利信息分析会中获得的信息及时付诸实践,指导各单位的工作,使专利信息分析会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结束语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通过将专利信息分析会制度这一创新模式引入航天管理中,必将对航天的技术研发、设计、生产和试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提升航天集团公司各研究院、研究所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推进集团公司建设国际一流大型航天企业的伟大进程。
篇11:分层教学法在普通高等院校篮球选项教学中应用的实验教育论文
分层教学法在普通高等院校篮球选项教学中应用的实验教育论文
摘 要:合理地运用分层教学法,因材施教突破传统的高等院校学生篮球教学框架,能使不同层次的学生接受不同层次的学习要求和辅导,进行不同层次的目标检测,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为终身体育奠定扎实的基础。
关键词:分层教学;篮球;选项教学;教学目标;高效课堂。
1、问题的提出
篮球是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体育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篮球技战术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篮球教学的内容较多,但我校篮球教学课程时数较少,并且学生篮球基本技战术能力较差的矛盾。因此,在教学时数不能增加的情况下,教师要想提高学生的篮球基本技战术水平,的确存在较大的困难。在教学时数比较有限的情况下,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力图突破以往常规的教学方法,根据篮球技战术的特点和一般规律,结合分层教学法的优点,将分层教学法协调地运用于篮球教学之中,并开展了积极的实验与研究。
2、分层教学法在篮球教学中实施的理论基础
分层教学就是根据大纲和教材的要求,在教学班内针对不同类型学生的接受能力,设计不同层次的教学目标,并针教学目标,提出不同层次的学习要求,给予不同层次的辅导,进行不同层次的检测,从而使各类学生分别在各自的起点上选择不同的学习速度、练习难度,以及不同的知识信息,从而体现出素质教育的全体性特征。由于在普通高等院校篮球选项课中学生的身体素质、学习方式、球感、技战术、个性特征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常规的教学方法已经不能适合当今学生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篮球选项课的教学质量以及运动参与的有效性 ,更好地体现教学目标的针对性,我们在常规教学法的基础上采用了小组合作学习、分层教学法,对篮球选项课教学进行了新的尝试。
3、研究方法与实验方法
3、1 研究方法
3.11文献资料法。广泛查阅国内外现代教育学、篮球运动及其训练等方面文献资料,开拓思路。
3.12函调法和访问法。对有关数据调查取证,并对篮球专家和受试者访问某些情况。
3.13教育实验法。本文设计的实验组在教学中除了用常规教学方法以外,还应用了分层教学法组织教学;而对照组采用常规教学方法。两组固定训练内容和实验课时总数。
3.14测量法。测试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前后达标成绩、技评等数据。
3.15统计学方法。应用IBM微机和EXCEL应用程序,处理各种数据,获得科学依据。
3.2实验条件的`控制
本实验于2010年9月~12月在我校的篮球场进行,实验时数为4学时/周,共56个学时。为避免各被试组之间实验前存在系统误差,从而影响实验的部效果,本文采用平衡化处理:实验前,将64名研究对象分篮球水平和自身能力差异较小的两组,分别命名为实验组对照组,符合统计学对比要求(见表1)。实验组采用分层教学法和常规教学法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对照组采用常规教学法进行教学。
组 别 人数平均年龄 智力(高考成绩) 身体素质(达标成绩) 球感好坏 P
实验组(x) 32 18.2 486 78 一般<0.01
对照组(x) 32 18.3 488 77 一般<0.01
3.3分层教学法法在实验班篮球教学中的实验设计和实施
3.31教师根据学生的身体机能状况和协调性、球感、篮球意识、技战术、个性特征等的不同,将实验班分为A、B和C等三个班级的教材内容、教学手段、目标管理等,都要有所区别。
(1)A班的基本教学目标:正确熟练掌握篮球技术,比赛时技战术动作运用合理,要求假动作要逼真、突破、传球、投篮等时机要好,团队意识强。针对A班学生良好的身体机能和协调性、球感、篮球意识强,在教学中就着重对学生的动作技术进行提高改进,加强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2)B班的基本教学目标: 能教熟练掌握篮球技术,比赛时技战术动作运用较合理,团队意识较强。在教学中就着重对学生的动作技术进行提高改进。针对B班学生没有特长、学生数量相对偏多这一特点,在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给她们多创造一些能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树立自信心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C班的基本教学目标:能掌握一些投篮、行进间运球上篮、运球、传球基本的篮球技术。针对C班的弱势群体,在教学中首先要树立学生们学习的信心,多鼓励勤赞扬,注重对篮球运动兴趣的培养,运动技术的掌握要控制在学生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不宜过高或太难,但在身体基本素质的练习上可加大一些练习比重,通过这种以勤补的方式逐步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基本的学习能力,从而达到与全体学生共同进步的目的。
3.32分层教学法能最大度地调动学生的潜在能力。在教学过程中,为激励学生积极的进行体育锻炼,我们规定每月对同学们进行一次素质测试,C、B班进步快的学生可以升入B、A班;而A、B班退步大的学生则降到B、C班。为学生们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学习环境,促使她们积极的参加体育锻炼,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们的潜在能力。
3.33考核内容的统一性和灵活性。期末时A、B、C班都要篮球专项课的考核标准则相对灵活一些,教师根据各班的分层,针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及篮球技术动作的完成质量、教学比赛时,技战术的运用能力等进行师生评价、自我评价、互相评价,使得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能够相得益彰。
4、结果与分析
表2、实验后两组学生各项指标成绩(平均成绩)
各项
指标 基 本 技 术 技战术运用能力(半场比赛45min)
罚篮(个) “8”字绕杆投篮(S) 理论 有效战术组合 入球数
实验组 8 9.7 87 17 13
对照组 5 10.8 74 9 7
通过测试,由表2知: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原来同一水平上,经过一个学期两种不同的训练方法,实验组在各项指标上成绩明显高于对照组。这说明:实验组的教学效果优于对照组,即采用分层教学方法与常规篮球教学相结合的方法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加速教学进程。
5.结论
5.1 分层教学法在篮球选项课教学中的运用不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学生提高身体素质和正确掌握技战术;有利于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同学们的潜能,使每位同学都有进步,能体会到成功带来的乐趣;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及提高对教学的“目标管理”。
5.2 能够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能够提高学生运动参与的有效性。使得学生能够持之以恒地参加体育锻炼、为终身体育奠定了基础。
5.3 在高等院校篮球选项课教学中运用分成教学能够使得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落到实处,体现高效课堂。
6、参考文献
[1] 周涛 张晓莹. 北京高校篮球教学现状调查与分析[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4);
[2] 王港.体育教学中分类指导与分层教学的应用[J] 体育与科学,2009,(5);
[3] 郭英 魏亚栋. 体育课分层教学法模式够建的实验研究[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9,25;
[4] 李钟香.如何提高篮球教学效果[J] 中国学校体育,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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