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论文(精选5篇)由网友“巴黎婚纱”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析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论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分析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论文
关于农产品流通问题的研究,最早是开始于19,但西方学者对农产品流通方面的研究涉及很少。国内关于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的有李强()、祝映莲、朱华友()、陈耀庭()等,但是,对于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研究较少见。普遍的观点认为,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有效应用电子商务,有利于简化农产品流通环节,切实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完善农产品市场的各项机制和功能,有效解决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各种难题。虽然目前我国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农产品流通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但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发展却面临着多方面的困难和挑战。
篇2:分析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论文
(一)农产品流通信息的共享率低且传递不畅近年来,虽然农业部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体系的建设,全国的大中型商业企业基本上完成了联网或者搭建了企业网站平台,但是经过调查却发现,重复建设、信息分散、信息发布滞后、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质量低下、信息查询及获取不便等问题依旧存在。这就会造成农产品市场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发布,批发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进而致使我国的农产品流通只是被动接受市场自发性的调节。
(二)给予农民的信息服务力度不够目前,虽然涉农机构都搭建了农业信息网络平台,但现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这些信息网络平台在乡、村一级出现了断层,加之农村的信息化团队尚未切实建立健全,还不能对农产品市场的交易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统计、综合分析和及时发布等工作,造成所发布农产品的市场信息严重滞后且质量较低,不能切实有效地起到市场信息应有的指导和服务功能,造成广大农民获得信息的难度和成本升高而实际效果却下降。同时,由于大部分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掌握信息较少、缺乏市场经济意识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经常难以很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对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筛选能力不足。因此,无论是所做的决策还是农产品的流通都有很大的盲从性,盲目跟风的现象还是时常发生。
(三)市场主体发育程度不足且农产品流通渠道有限原本应该作为市场主体的农民,在现实中却难以切实承担起市场主体的角色。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基础是以家庭为单位小规模生产,统一组织程度低,而分散、细小的生产模式也限制了农产品的交易方式。另外,农民的观念素质、经营理念和经济实力也都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对所需“成熟市场主体”的要求,因此,农民_般很难与产品销售区域构建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进而获得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另外,农民在准确获取市场信息、有效利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标准并得到相应指导等方面也都存在一系列的难题,这导致了市场信息和技术指导信息阻断现象的产生。不成熟的市场主体以及有限的产品销售渠道很难承担和消化无限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供给,这就使农产品的销售陷进“因规模小而销售难,因销售难而无法增加规模”的恶性循环中。
篇3:分析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论文
(一)政府充分发挥其积极导向作用将电子商务环境充分应用于农产品的流通过程,需要依托一定的信息基础配套设施,同时它也需要诸如信息网络、市场经济和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等多种繁杂的社会资源的支持。要做到这些,仅依靠农户和企业的力量明显是不足的,必须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整体规划和引导全局的作用,尤为重要的是要制定并施行利于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平台搭建和发展的优惠政策,尽量减少甚至消除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障碍、明确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策略和必要的政策支持、提供良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环境。要想让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平台具有一定的品牌化和标准化特色,只能在政府部门的支持、推动下,大力推进相应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工作进程,进而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电子商务品牌发展和产品营销策略,使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平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在电子商务背景下构建农产品流通网络“小规模、大群体”是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普遍特征,具体体现为参与主体的种类繁多、分散性强、层级不高、组织化程度较低等。因此,应积极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的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的流通网络,通过农村合作组织将原本比较分散的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有机连接起来。这些农业合作组织一般都比较了解农村市场和农户的需求,当前应以此为依托,逐渐将其转变为农村最大的农产品流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利用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平台收集和推送各种农产品实时供求信息,并综合运用多种网络资源平台,形成一个由上而下并全面覆盖农村的完善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平台,促进农产品市场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参与者实现广泛的信息交流,最终推动农产品交易流通模式的根本变革。
(三)加大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力度农户的积极参与是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平台能够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但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是其受教育程度一般较低,难以很好地运用电子商务流通平台开展营销活动。因此,我国当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方案,积极培养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掌握必须的理论技术知识、熟悉网络营销策略的新型农民。经过培养的新型农民应能够深入了解并掌握一定的电子商务理论和网络信息技术,熟悉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操作使用,可以在网络上获取所需要的各类信息资源,并能在相关的农产品网络流通平台上进行相应的农产品交易。政府部门应积极为农民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制定并施行相关的优惠政策,并大力引导大学生下乡,有效开展电子商务的示范和推广活动,进而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结论综上,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最终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一项集复杂性、综合性、长期性于一体的长期工程。因此应积极做好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平台的搭建工作,切实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力度,选择优质且安全性高的农产品,做好配送中心的精细加工和包装等工作,争取做到整个交易过程中各流程的无缝对接,并根据市场需求现状,制定合理便捷的配送方案,开展有效的产品营销工作等。另外,还需要积极制定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推广工作方案,即由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税收、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大力提局农产品流通行业的信息化程度,鼓励和扶持第三方物流产业的发展,同时,政府部门还应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构建和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篇4:分析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论文
(一)电子广告模式电子广告模式是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初级模式,是一种为农产品企业进行网络宣传,强化其广告效应,为农产品实物交易提供服务而不进行实际交易的模式。该模式具有覆盖面广、广告时效性长、实现方式灵活、互动性强、制作简单、费用低廉等优点。但这种模式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进行网站的建设和曰常管理、维护,因此,对参与者有很大的限制,只有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农产品企业才能参与,并不适合我国农产品市场参与者的主体普通农户,另外,这种模式受到百度、谷歌等大量搜索引擎的挤压,自身的生存空间已经很小,发展前景很不乐观。
(二)网络直销模式优点是能给买卖的双方都带来较好的收益。卖方的收益主要体现在推销和广告投入的费用下降,在维护好传统销售渠道的基础上有效打通网上销售渠道,以较低的成本打开新的市场。买方的收益主要表现在可以获得详细的商品信息、实惠的价格、便捷的购物、多样的选择等方面。这种模式下也有一些不利因素:一是该模式一般为卖方驱动,对买方来讲,交易的安全性、便捷性以及购物过程中产品的可选择性等都是由卖方来控制,这就使得该模式下不能有效代表交易双方的利益;二是宏观的网络环境和网络用户对网购的偏好情况等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这一流通模式的发展。因此,综上而言,这种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种模式的投入成本较高,对于广大的普通农户来说,一般很难负担的起,另外这一模式要达到一定的.规模进而产生规模效应后才能更好地体现其优势,而目前我国分散性大、规模较小的普通农户根本不具备这一条件,只能依靠有规模、有实力的大企业才能很好地推动这一模式的发展。再者,仓储物流、网络支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也是普通农户无法解决的。因此,这种模式目前并不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不具备广泛的适用性,不适合广大农户参与。
(三)网络信息平台模式这种模式是指以专业化媒介的身份为平台用户提供全面的、高质量的农产品市场、价格、政策和客户等方面的信息。优点是有效降低了农产品企业捜集相关信息的成本,且因参与用户众多,客观上分担、减少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这种模式在农产品市场流通中得到了一些市场参与者认可和使用。这种模式只是为了实现农产品的网上交易提供信息服务,并不进行具体的农产品销售,实际的交易都是在线下开展的。但这种模式也有不足,它仅仅实现了信息流的高效传递和畅通,而缺失了与之配套的物流和资金流,未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有效统一起来形成“三流合一”,这使普通农户在使用该平台时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寻找物流和资金流,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该模式的便捷性,发展前景不好。
(四)电子交易市场模式农产品的电子交易市场模式是指由农产品中介机构搭建电子交易市场平台,只负责平台的运营管理和曰常维护,并为农产品企业和农户提供各种电子交易或增值服务,而自身却不参与网上交易的模式。这种模式涉及到农产品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交易主体可以是农产品的供应商、生产加工企业,也可以是农产品的批发、零售企业,同时也可以是农产品的消费者。农产品的电子交易市场模式中一个完整的交易流程包括:商流一物流一资金流一物流。该模式是整个价值链优化的内在要求,主要运用网络专业化的分工来得以实现。该模式的特点是具有很强的行业性,主要体现在作为行业供应系统聚集平台,价值链条上的各方都可以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交易,这不仅能有效拓宽流通渠道,对于价值链条上的所有相关企业而言,也为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供货方(或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另外,由于该模式既可是卖方驱动型,也可以是买方拉动型,因此,其服务客户类型的基本不受限制,相关农产品企业可充分利用该模式节省捜索和交易的成本,同时在平台上可接触更多的供应商和采购商;而农产品供应商也能有效降低交易费用,得到更多的客户群,从而拓宽销售渠道。这种模式市场规模很大,发展前景广阔,但进入的门槛却很低,普通的参与者既不用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也不需要过多的投入,操作流程和管理维护简洁易懂。综上而言,这种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有利于推动中小农业企业和农户的积极参与。
篇5:探析推动东莞电子商务在互联网背景下发展的路径与对策论文
探析推动东莞电子商务在互联网背景下发展的路径与对策论文
1、研究背景
信息技术变革促进了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展和深化,商业发展模式也不断地被打破与重塑,电子商务的发展已步入互联网时代。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互联网时代发展,电子商务的定义也在发展变化。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下设的WPIIS(信息社会指标的工作小组)认为从信息通信技术在商业中的应用来看,可以将商务活动分为5个层次:ICT(Information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商务获取:已经有机会在商务活动中应用信息通信技术;ICT商务应用:在商务活动中广泛应用信息通信技术,包括独立的标准、信息检索、数据再利用、信息处理等;电子商务:已经可以开展的基于计算机为媒介的网络的自动交易;广义的电子商务:基于计算机为媒介的网络的买卖交易;狭义的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的买卖交易。OECD认为随着信息技术与商务的融合,电子商务将集中于第4和第5个层次,即广义的电子商务和狭义的电子商务。OECD对狭义的电子商务额定义为:互联网交易是指工商企业、家庭、个人、政府或其他私人组织之间经由互联网进行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或采购。商品和服务是通过上述网络订货,但付款和商品或服务的最终交付可在线或离线进行。
从狭义电子商务定义分析,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已步入互联网时代,过去商业的竞争是区域小范围内的竞争,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急速发展的当今时代,已转变为全球化大模式的竞争,多数企业认为电子商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渠道,一定要通过互联网走线上线下的融合。近期,国家也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来推动互联网产业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发展,鼓励传统行业采用全新视角,把各种迥然不同的渠道整合成“互联网+行动计划”的一体化经济发展新模式。
2、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势地位及特点
2015年,在全球经济困难和挑战之下,东莞的“莞式反转”已经到来,东莞通过强化经济发展的创新驱动力,生产总值首次正式迈入“6000亿俱乐部”行列,GDP达到6275.06亿元,同比增长8%,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实现有效转型升级。东莞市经济运行稳中有升的同时,电子商务作为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型经济活动,在各领域的应用也在不断扩展和深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愈加重要的作用。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东莞电子商务在新一轮产业变革中是否找到了自己的新定位?我们有必要对东莞电子商务现状进行调研。
本次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调研将根据省内地级城市企业电子商务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为保证电子商务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准确性,统计上对电子商务的界定使用狭义定义。该定义目前在欧美发达国家的统计活动中被普遍使用。
我们首先对全省的各类企业进行抽样,确定具体的调查对象,抽样需要遵循的原则有:
1)目的性原则:以课题研究目的为依据,从研究问题出发,最有利于资料收集;
2)可测性原则:尽量保证概率性和随机性,保证统计推断的能够进行;
3)可行性原则:具备实践可行性;
4)经济性原则。
在抽样的过程中,我们按照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中全省21各市法人单位总数的数量作为抽样的比例。为考虑到抽样的代表性,我们按照各市法人单位的数量的比例来进行抽样,确保抽样企业的数量与全部法人单位数存在合理的比例系数。
保持抽样的企业总数为第三次经济普查法人单位总数的1/100,这就保证了全省21个市企业数量的合理比例,不会存在由于抽样不合理导致的市际比例失调。
我们将通过网络和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全省的这10726家企业进行调查。但由于部分企业不配合,调查的应答率为72.6%,共有7787家进行了回复,仍有部分企业是没有任何电子商务活动的。本文数据都是通过网络发送报表或者电话访问的方式取得的,并将这些数据进行整理汇总,用于相关分析研究。
全省调查的企业中有电子商务销售活动的企业有1670家。占全部调查企业的16.6%。深圳、广州、东莞有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数位列前三,分别为447家,396家,161家。东莞紧居深圳、广州之后在全省21个城市中排名第3,有电子商务销售的企业占全省调查的有电子商务的企业数的9.6%。
全省全部调查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金额1300.8亿元。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位列前三,分别是569.7亿元,489.1亿元,44.5亿元。东莞位列第四,电子商务销售金额为40.8亿元,属于全省前列。
全省调查的企业中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为866.6亿元。深圳、广州、东莞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位列前三,分别是451.7亿元,295.2亿元,23.4亿元。
全省调查的`企业中通过本企业的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的销售金额是952.1亿元,广州、深圳的自营电子平台销售的金额非常突出,名列前2位,分别是458.9亿元和341.1亿元,共占全省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金额的84%。东莞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金额是25.5亿元,名列第3,但和广州、深圳差距明显,销售的金额仅是广州的5.6%,深圳的7.5%。
全省调查的企业中全年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销售金额328.5亿元,深圳、广州、佛山、东莞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的销售金额,分别是145.2亿元,98.3亿元,22.0亿元和13.8亿元。东莞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的销售金额占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的33.5%。
全省调查的企业中全年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销售金额114.5亿元,广州、深圳、东莞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的销售金额排名前三,分别是33.6亿元,29.9亿元, 17.9亿元。
全省调查的企业中全年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销售金额82.4亿元,广州、深圳、东莞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的销售金额排名前三,分别是49.3亿元,18.7亿元, 7.9亿元。
3、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回顾过去,东莞市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前景十分明朗,但在信息日渐透明的互联网时代,共享信息经济的模式诞生,全球的经济体系正在发生急剧的变革,商业模式不断地被打破与重塑。因此,东莞电子商务在发展历程中也会出现各种阻碍因素,研究其发展现状,规划其发展趋势迫在眉睫。电子商务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引领资源配置的重要变革力量,“十三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高速增长期,展望未来,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与对策:
3.1 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政策、标准、创新体系的建设,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研究,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宏观运行数据的采集、跟踪、监控与分析,做好电子商务发展形势分析及预测工作,建立电子商务发展评价体系;遵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律,以创新机制体制为核心,加快建设以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主体的重大区域创新园区、平台和载体,积极构建“创新核-创新轴-创新网”的创新体系;根据东莞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制定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各部门间协调联系为电子商务企业简化办事手续,提供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使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资金补助、供地保障、贷款融资、人才引进等扶持措施效率最大化。
3.2 健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网上信用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要
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探索,应当在电子商务交易双方和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交易双方隐私权的保护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强和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科研机构、媒体和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之间的合作,制定电子商务相关的自律准则,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因此,相关政府部门不断加强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健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网上信用等支撑体系,加快建立安全、诚信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从而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3.3 加强电子商务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活动
作为互联网产业形态的电子商务,为解决人才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应注重长远的人才战略布局。可以通过聚合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和知名企业的优势资源,创新人才培训与培养模式,设置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建立实训基地和开展实务培训,打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通道,重点培养既精通商务又熟悉信息技术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同时加大对电子商务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高端人才。实现国民就业是政府的职责所在,鼓励创业,实现以创业促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必由之路,政府部门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活动,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
3.4 深化大型骨干企业、中小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推进电子商务在传统优势制造业中的应用,提高电子商务在大型企业的普及率,充分利用东莞在3C、服装、玩具等制造业产业集聚优势,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在企业内部提高应用电子商务的广度和深度,加速实施企业内部信息化,将电子商务应用于客户关系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环节,将企业电子商务系统与企业信息化系统整合,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同时支持有条件的本土龙头企业整合行业资源建立垂直细分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相比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规模小、管理基础落后、信息技术落后、债务偿还能力低、独立发展电子商务能力差,东莞市应鼓励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信息服务作为起点,吸引企业上网,并逐步向网上交易、结算服务等深层电子商务业务拓展。
3.5 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细分平台及服务产业,面向特色产业或区域的全程化电子商务服务
未来电商服务从板块式经营模式向细分市场模式发展,更加符合和贴近当地生活习惯的本地化电商模式将会层出不穷,要发展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电子商务,可以充分利用东莞市众多专业镇各具产业特色的优势和制造业基础实力雄厚的优势,鼓励具有产业特色的优势的企业与电子商务对接,围绕电子、电器、制药、五金、制衣、包装、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旅游等特色资源,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和电子商务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和新应用,不断优化商业模式,开展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模式融合发展,区域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将会得到满足,从而深化专业镇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分析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论文(精选5篇)】相关文章:
农学方向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2023-02-10
城市流通空间的研究论文2022-11-23
我国农业科技管理的现状与对策论文2022-09-26
汽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2022-08-14
大数据背景下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考论文2023-07-02
探析物资供应管理系统-物流管理毕业论文2022-08-16
国际贸易对我国环境保护的影响及对策论文2023-09-10
工商管理论文题目2023-03-05
电子商务背景下物流管理的创新论文2022-12-27
身体社会学下农村教师身心现状研究论文202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