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独立学院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初探论文

时间:2022-05-21 01:36:39 论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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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独立学院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初探论文

篇1:新形势下独立学院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初探论文

新形势下独立学院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初探论文

经济法学的实践性、技术性要求法学教育密切关注社会现实。独立学院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基地,尤其要与未来职业和发展方向形成衔接与互动机制,以更好地实现经济法的社会功能,推进社会发展。

1 经济法实践课程教学改革的依据

经济法作为独立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所有工程类专业的选修课,是高校中开设最广泛的法学课程。

为了能保证完成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经过若干年的教学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法课程体系,形成以日常实务性教学内容为主,将真实案例纳入课程教学,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讨论和演练,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有效配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新教学模式。

在实践中,在独立学院已经开始的“3+1”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背景下,首先根据教育部关于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规定,针对不同课程模块,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的前后续课程,修改、制定适合不同专业使用的《经济法学教学大纲》,根据不同的专业在教学内容上不仅要保证经济法整体内容的完整性,又要力求理论和实践充分结合,体现出广泛性、开拓性和前瞻性。

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部门,具有较强的时势性、开放性及回应性,理论体系包含了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和原理。与传统的法律部门相比较,经济法体系化程度与规范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2 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前期工作

根据“3+1”模式修订经济法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方案 所谓的“3+1”人才培养模式即将传统的三年半理论课程和半年的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模式,改成三年时间完成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等课程的教学,一年的毕业实习及论文提前到第七学期开始,七八学期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结构决定着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1]。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具有特殊性,既要保证理论知识的系统全面,又要保证实践环节切实可行,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在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七学期增加了法学类课程的实践环节,其中经济法课程实践环节占有大部分比重。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把实践环节作为一个独立的模块,是一个单独授课、单独考察、相对独立的实践体系。

同时要求学生结合本校的实践条件,利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实践调研报告;聘请法律实务专家担任校外兼职导师,邀请他们实质性地参与学生培养方案制订、课程设置和日常教学工作等培养工作。

重构课程体系,制定新的实践教学大纲 新的培养方案的修订必然要重新修改教学大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当侧重于实务能力的培养,既要掌握扎实的法学知识,更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经验。

在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实务的理念,将法学原理与法律实践密切结合,将学生对法律实践的零散认知升华为系统的法律实务能力训练,成为实务课程教学的重要任务。

编排合理的、实践性强的指导教材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指导性很强的法律类课程,要重新选定配套教材,并且编写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经济法实务实训规范》,一同作为同步配套教材。教材内容要注意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实践指导的内容要与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材结构对应设置,每章都有突出重点及难点、实训和实践项目、实务操作和实际判例。教材框架上要便于学生了解总体内容结构,重点、难点是对理论教材重点、难点内容的浓缩,便于学生在学习时抓住重点。

3 经济法实践性课程改革具体措施

争取校外更多的支持和资助 在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种阻碍,不少问题不是在校内凭借学校和教师的努力就能够解决的,并且实践教学往往也是管理类、法律类、工程类课程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因此可以采取各种方式来争取校外更多的支持和资助。

重视社会实践的`实践模式 社会实践是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模式,通过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把经济法课程内相关章节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问题,在实践中去进行检验、验证,从经济法的实践教学模式中深化课程内容的学习。

这就要求增强普法宣传,让学生学会运用已学到的经济法律知识去解决实践问题,提升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深入企业、法院进行实践性学习,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使学生具备灵活应变的实践应用能力。

近年来,以法律援助为核心的实践模式在一些专业类法律院校中较为流行,以专业实习和模拟法庭模式成为实践教学探索的主要内容。工程类院校在学习完经济法理论课程后,可以到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做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宣传,把培养服务社会的观念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目的。

实践性教学应当重视和支持法律援助活动的主导作用,并以此推进经济法实践性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同时要努力获取国家、社会和学校的有力支持。然而,重视社会实践的实践教学模式并不是无章可循的,需要遵循一定的章程,并配备必要的机构和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帮助。

建立实践教学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 传统的对于学生的教学评估体系一般包括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部分,但是由于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评估体系中没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对实践教学的评估体系没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因此,以往的实践教学评估常常流于形式,表面化现象严重,无法发现教学问题所在,也就不能有效促进实践教学的发展与进步。

实践教学从锻炼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出发,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面对实践问题时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学习,使法律知识得到升华,应用能力得到培养,这是实践教学的优势所在,也是其与众不同之处。

实践教学与传统的实习课程相对比而言,不仅增加了实践性,还加强了教师对学生实践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能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实践性教学模式的关键在于形成自身优势,追求卓越的教学效果,促进课程教学模式的深化改革。为此,在给学生评分的问题上,要建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套独立平行的教学评估体系。

传统的对于教师的包括职称评定在内的评估和评价体系主要是看教师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的数量和级别,至于教师的教学效果仅是参考项目。而专职于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而且应当花费大量的经历与时间于学生和教学之上。

因此,对于专职实践教学的教师在学科定位、考评制度方面也应设立与理论教学独立平行的评价体制。

另外,为了提高指导实践类课程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应当将实践教学的工作量计入教师教学的总工作量中,并针对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及指导学生改革创新的情况设立一定的奖励基金,从而建立一套实践教学激励机制。

篇2:独立学院课程改革的论文

关于独立学院课程改革的论文

一、独立学院通识课程的设置原则———课程类型多样化

如果说以“育人”为中心的课程价值观是通识教育的灵魂,这决定了通识教育必须突出人文性。那么,通识课程的设置原则就是育人功能的具体表现。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通识课程的课程类型主要是“学科课程”,是“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4]。而打破学科界限,实现课程类型多样化是独立学院课程改革的必然趋势。其主要表现在,结合实际可以尝试综合课程设置和校本课程开发。综合课程是相对于分科课程而言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学科之间的关联性、统一性和内在联系[5]。独立学院通识教育选择综合课程的形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结合学科、学生、社会三大课程设计维度,着眼于培养学生整体素养,以主题中心和问题中心作为课程内容的主要组织方式;第二,专业课教师、辅导员、教育行政人员要对综合课程进行恰当规划与合作;第三,任课教师编写着眼于学生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教材。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根据本校的教育哲学,通过与外部力量的合作,采用选择、改编、新编教学材料或教学材料或设计学习活动的方式,并在校内实施以及建立内部评价机制的各种专业活动”[6]。基于独特的办学机制和培养定位,独立学院的校本课程开发更具有特殊意义。它应该基于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资源整合原则。独立学院在专业设置中,可以结合母体院校和合作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在通识课程设置中完成各种资源的整合。第二,主体性原则。在独立学院的.校本课程开发中,开发主体是教师,受益主体是学生。因此,应该充分调动教师、学生两个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参与机制和反馈机制,使两个主体密切合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第三,合作与开放原则。首先,校本课程的开发中应该注重学科间联系,注重由专任教师、辅导员、学生组成的专业团队的组建。其次,要建立开放型教学平台,整合校内教学资源和校外资源。

二、独立学院通识课程的评价方式———由标准化评价向发展性评价转变

实现课程类型的多样化,可以使独立学院通识课程具有生机和活力。但具有生机和活力只是基本目标,通识课程更应着眼于学生的发展,以完成其“育人”的最终目标。而合理的课程设置必然和恰当的课程评价方式密不可分,这就要求独立学院通识课程的评价必然也要完成革新,即由标准化评价逐步向发展性评价转变。标准化评价,即按照事先设计好的课程标准,通过量化的手段进行测量。这种课程评价,忽视了课程的情境和课程外的经验,忽视了教育和人的发展的生成性、创造性。这就需要课程评价要逐步由标准化评价向更先进的发展性评价过渡。而独立学院因其较为灵活的办学模式,为发展性评价的推行提供了合适的土壤。在评价方式的逐步转变中,独立学院可以结合自身特点,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在评价方式方面,应该做到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促进评价方式的多元化。教师应该重视课堂评价的作用。在课堂评价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学生个体差异,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其次,重视对学生情感成果和心理活动成果的评价。关于情感及心理活动评价的方式主要包括观察、问卷、访谈、学校记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从理念、原则、评价三个方面对独立学院的通识课程设置进行改革,才能体现独立学院通识课程“以人为本”的精神内核。而通识课程的改革则可以成为整体课程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为独立学院的发展及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发挥其越来越重要的助推作用。

篇3:独立学院法学课程改革初探

独立学院法学课程改革初探

通过对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认为目前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改革已是迫在眉睫,根据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现状以及借鉴日本法学本科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法学教育改革应该从根本上转变人才培养方向,即由过去为司法机关培养职业法律工作者调整成为面向中小企业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复合型社会管理人才,并以此作为课程调整的依据.

作 者:吴敏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湖北,武汉,430065 刊 名:企业导报 英文刊名:GUIDE TO BUSINESS 年,卷(期): “”(7) 分类号: 关键词:独立学院   法学   课程改革   复合型人才  

篇4: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论文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论文

高职教育中开设经济法的目的是要培养经济法实用人才,而现存的高职法律教育主要注重学生的理论培养,偏向理论教育,实践教学相对薄弱。那么针对该种现状,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就必须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等较为传统的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革新。

在教学理念上,必须贯彻师生教与学并重,知识传授与技术技能培养并重,课内教学和课外学习并重的原则。在教学模式方面主要采用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并配以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课堂辩论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

经济法课程自从作为财经类学校的重点建设课程以来,学校投入了很大精力到该门课程的建设中。作为一名教授经济法的老师,通过近五年的教学实践中的摸索,我初步形成了以下经济法课程改革的主要模式,现整理如下。

一、首先是经济法教学课程理念的改革

高职教育的内在教学规律和要求客观上要求对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理念、模式和方法进行一场改革。

(一)明确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理念

从教育观念上来讲,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一直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在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在目标取向上,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经济法研究型的经济法人才,而不是经济法实用人才。正是因为这种观念导致部分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去纠缠晦涩、复杂的理论。实际上经济法理论与经济法的具体适用之间还存在一个转化的环节,一直以来我们的教学在转化方面做得不够。

我认为我们所培养的经济法人才,应当是培养具有经济法实际运用能力,具有广泛的经济法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经济法实用型人才,而不是主要培养经济法研究人才。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调整我们的教学以适应这种要求。

(二)教学理念的具体建立的方法

高职教育的培养对象定位在职业技术的培养,培养目标定位为技术应用型人才。高职教育的经济法教学也必须注重培养经济法应用性人才上来。创新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采用,而正确的教学理念是教学模式和方法创新的前提和关键。

因为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受理念支配的,教师只有更新了教育观、教学观、师生观,才可能有全新的教学行为,才可能设计出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把适合于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理念归纳为以下几点:

1.教与学并重

传统的经济法教学是在教师单一的 “教”的理念下进行的。教学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长期以往使学生缺少了主动思考和开拓创新的能力,同时从事经济法专业职业所必须的一些技能,如归纳概括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在课堂教学中得不到必要的训练。因此师生建立互动交流,在学生中营造自主探索的氛围,使其激发出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的意识,形成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养成正确的职业观念是非常重要的。

在我们的课堂上,围绕某一议题我们鼓励学生可以自由地发表他们的不同观点,甚至可以形成激烈的辩论。比如在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的规定,关于如何查阅,查阅的范围和内容等,学生纷纷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全班学生都参与其中,教学氛围特别活跃,学生在这种热烈的气氛中既掌握了知识,同时也陶冶了情操。教师的教学应当是启发式的,能要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有助于激发学生去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

2.课内教学和课外学习并重

高职教育改革的形式下,课堂教学学时数缩减,学生必须占用大量课外时间自主学习,所以教师更应该科学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同时有责任引导和教会学生合理而充分地利用课余时间学习提高。在课程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最关心的是考试,只学习甚至死记硬背教师讲过的章节,所以这样是培养不了合格的经济法专业人才的,我们必须把课堂和课外有机地结合起来。

于是我们尝试着每次课前布置相关问题,要求学生课外查找资料,并指定相关必读书目,让学生的课堂学习延伸至课外,自己主动去获取知识,培养自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长期扎实地进行,学生应付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同时,各方面能力也有长足发展。

二、教学模式的创新

通过研究和实践,我们认为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是比较适合于经济法教学的。这种模式强调教师和学生的双向交流,互相参与其中,使教师授课不再是单方面的事情,而学生也从被动接受知识转为主动参与者。

(一)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的构建

1.学生的地位

学生是教学过程中始终围绕的核心,教师的一切教学目的都是旨在提高学生能力,因此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角。为了使学生们更好地扮演好这个角色,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上台演讲、分组讨论、模拟情景角色等。

2.教师的作用

在师生互动型教学中,学生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教师的作用。相反,教师能否运用促进性的教学技能,对师生互动型教学的效果具有决定性意义。可以说教师是互动型教学模式的导演。首先,互动型教学的整个规划和制度性建设由教师设定。这要求教师在正式上课前提出明确互动型教学模式对学生的要求,并要采取切实措施实施这些规则和要求。

其次,教师要关注教学过程中对互动过程的引导。就争议的焦点和总体情况,在全局上进行有效的把握和引导,对学生不断激励和启发,鼓励他们提出批判性评价,帮助学生在问题讨论中协调、总结讨论成果等。再次,教师必须根据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反馈不断地总结经验,使互动型教学能够得到更加完善。

(二)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的实施

1.课前布置问题,指定参考书目。在开始一个新的知识点之前,教师要给学生提供一个或多个复杂的问题,问题应该尽量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客观事实,能够吸引学生。比如在讲授公司法有关内容时,我们给学生列出十多个比较前沿性的问题。要求学生围绕这些问题收集资料,并撰写论文的对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2.组织小组讨论。学生小组必须在课后自觉组织进行讨论并作好记录。以备课堂讨论。

3.课堂讨论。在讨论中,师生之间或同学之间可能会有不同意见,教师更多的是引导,同时要激发学生发现和提出新的问题。对于每一个知识点的学习、讨论和争论,教师都要进行简要的归纳和总结。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

教学方法是实现教学目标和理念必不可少的中介。先进的教学理念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作中介才能得到充分体现。传统教学由于建立在教师“一言堂”的填鸭式教学基础上,教学方法单一呆板,无外乎教师教学生听,教学成了教师一方的事,学生变得被动且极具依赖性,从而失去了他们花季年龄本应该有的朝气和创造性。

经济法专业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缜密的归纳概括能力和雄辩的口头表达能力。如果在这种沉闷乏味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是很难炼就出这些能力的。我们在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中,为了达到师生双向交流和共同探索,主要采用以下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可以说是美国法律教育的标志和基础。我国的法律教育中也引入了大量的案例教学,但是大部分案例依然是作为例子加以运用的,即由老师在讲授了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以后,再举出案例而加以说明,这与美国式的案例教学法是大相径庭的。为了加强案例运用效果,提升学生参与度,经济法课程教育改革要做的以下几点:

1.老师在课前向学生提供案情事实;

2.学生在课前准备以后,由学生在课堂上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案情,以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和把握关键事实的能力,教师注意给予必要的提示和补充;

3.由学生概括主要的争诉点,以培养学生发现法律问题的能力;如果学生不能准确地把握争诉点,教师要及时组织讨论和补充,以引导学生在关键的问题上开展讨论,避免浪费时间;

4.由不同的学生就每一个争论点发表意见和相互评论,教师要适时给予提示和引导,必要时可以让学生站在不同的角度回答问题;

5.当所有的争论点都经过了充分的讨论以后,教师要进行高水平的总结,揭示有关法律规则的适用和问题背后的法律原理及政策;

6.其他类似的案例,可以布置给学生课后自己思考。

(二)模拟法庭教学

高职学生在学习经济法的知识过程中,特别是对知识点进行巩固的过程中,有着强烈的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的愿望,模拟法庭有利于向学生展示现实生活中经济问题的复杂性和程序的连贯性。模拟法庭最大的特点就是学生可以亲身参与其中,它要求角色扮演者充分了解案情,从自身利益出发,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据理力争,运用经济法知识争取自身的最大合法利益。在此过程中,学生可以加强对经济法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提高现实生活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辩论教学

课堂辩论法是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指导学生对某一具体事实中的争论性问题的思索、辩论来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识别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其突出特点是能给学生提供较大的交往活动空间,教师在研讨活动中能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之处,并顺势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适时地创造条件让学生敢于发表意见,大胆质疑。学生的辩论也常常有教师意想不到的创新,当教师发现了学生的创新并给予正确引导时,就能使教学的空间和境界都有一个提升。

在高职《经济法》的教学实践中,除了上述教学模式外,还可以开展专家讲座,围绕热点问题写专题论文等其他一些教学模式,可以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学生能更直接、更生动地掌握和接受所学的经济法知识。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也将不断深化,各种全新的有效的教学理念、方法和模式也会源源不断的涌现。

篇5:独立学院管理会计课程改革问题探究论文

独立学院管理会计课程改革问题探究论文

摘要:随着管理会计的广泛应用和高校改革的深入,优化管理会计在高校的应用模式已成为高校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院校在培养目标上更倾向于实践型人才,肩负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大使命,在我国实施人才培养战略中发挥独特的作用。本文在分析我国独立学院管理会计教学改革的必要性的基础上,结合管理会计课程的现状,分析了独立学院管理会计课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快独立学院管理会计课程改革。

关键词:高校;管理会计;课程改革

一、引言

作为会计的重要分支,管理会计主要有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成本会计和管理控制系统。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传统的财务会计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持续发展需求。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管理会计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快速发展的新时代,为适应企业的实际需要,高校管理会计课程也应相应改革。

二、独立学院管理会计课程的教学现状

管理会计是一门跨学科课程,结合了会计,财务管理,管理,数学,统计学,运筹学和其他学科,结合了组织管理和相关技能。要掌握这门课程,我们需要以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为基础。独立院校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办学的本科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独立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实践性人才。管理会计的教学对培养实践性人才有着重要的意义。现阶段而言,管理会计课程在多数独立学院的教学中仍有待改进和完善。

(一)学科定位不清晰

作为会计的两个主要分支,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相似。从课程设置来看,与其他会计课程相比,管理会计显然不够重要,管理会计的内容在财务会计中所占比例较低。据统计,大多数独立学院更注重财务会计。不仅提供理论课程,还提供实用课程,包括人工会计培训、会计电算化培训、成本会计培训和审计培训,以提高学生掌握财务会计知识的程度。但很少有独立院校将管理会计培训安排到实践课程中。此外,在学校的课程中,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课程往往有更多的课时,课程更丰富。而管理会计往往课时安排较少,教学时间不充裕。由于教学时间的不足,导致很难组织丰富的教学内容,教师只好从简教学,更谈不上管理会计理论的'挖掘和新教学模式的探索。这种现状误导了老师和学生,导致他们不能充分重视管理会计课程的重要性,混乱的学科定位影响了管理会计课程的发展。

(二)教学内容复杂

一方面,管理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多学科,跨学科的课程。传统的管理会计教学主要基于成本分析,定量分析,预测分析,业务决策,长期投资决策和综合预算管理。由于内容和其他相关课程的重叠,教学资源被浪费,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教学内容不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目前,各大学选择使用西方国家的管理会计教材作为管理会计的基础教材。中国的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在确保基础教学内容完成的前提下,高校教师教学内容并不丰富和深入。与此同时,中国许多教授的管理会计技术和方法缺乏可操作性。

(三)教学方法缺乏创新

目前,各大高校坚持传统的管理会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学生以听为主,教师单向传播课堂教学方法,辅以多媒体工具替代粉笔和黑板。老师根据教科书解释内容,主要侧重于课堂讲座和练习,实践教学更是几乎没有。这种单一的“填鸭式”传统教学方法缺乏开放,自主的讨论和互动,导致学生只记忆理论知识。不可能深刻理解公式模型的内涵,更不用说与实际应用的结合。缺乏创新的教学方法并没有给学生创造独立性或团队完成的机会,也不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在这种教学方法下,培养具有理论和实践环节的应用型金融人才非常困难。

(四)考核方法单一

教学评估和评估形式单一,封闭式标准化考试仍是当前管理会计课程的主要评估方法。学生根据课堂掌握的基本理论和公式模型进行客观问题和计算分析问题的答题。内容基于存储器内容,并且判断标准基于统一的标准答案。相对而言,这种从定量角度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方法非常方便。然而,这种评估方法有其缺点,忽略了管理会计需要大量计算数据的需要,以及管理会计所依赖的学科的重要性。社会学,经济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基本原则促进了教学在促进教学中的作用。单一形式的教学评估和评估未能发挥管理会计学科的组织规划,预测和控制评价的作用。只使用封闭式标准化测试,学生掌握课程内容和应用知识能力的能力无法合理评估。不可见,也加剧了学生的考试和考试压力,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独立学院《管理会计》课程改革的建议

在这个阶段,独立学院的管理会计课程在学科定位,教学内容和教学评价方面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因此,需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教学改革。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管理会计课程管理改革和管理会计人才应用的建议。

(一)丰富教学理念

独立院校的教学以应用为导向,设置课程的意义是让学生将所学知识在工作实践中得到有效应用。如果管理会计的教学只教授基本原则、公式等,并且只停留在课堂教学中,它就会失去本课程的原始含义。因此,独立学院管理会计课程的教学改革迫在眉睫。首先,要丰富教学观念,整合创新,转变培养目标,提升管理会计教学的现状,逐步完善管理会计的教学模式。第二,充分认识课程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督促教学改革的实施。只有结合管理会计的教学内容,调整教学方法,改进教学评估和评估方法,结合学生的理论和实践,才能形成良性循环。第三,课堂教学之外,多一些实践教学,建立管理会计新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学以致用。

(二)教学内容创新

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之间存在重叠问题,这会浪费教学资源。建议将成本核算,成本描述,成本分析等课程从管理会计课程转变为成本会计课程。建议从管理会计课程转向财务管理课程,如货币时间价值,财务预算控制,资本需求预测,库存管理等课程。同时,根据内容的交叉程度,相应调整课程。管理会计数量减少后,教学形式可以丰富,课堂上节省的时间可以用于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改革后,教师介绍了课程理论和方法的最新研究成果,选择典型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案例,丰富了教学内容,提高了学科的适用性。

(三)教学方法多样化

独立院校的教学以应用为导向,根据独立院校培养应用型管理会计人才的定位,教学方法需要多样化,才能取得更好地教学效果,因此改革教学方法迫在眉睫。一方面,有必要更多地结合案例教学和理论教学,将商业和生活事件转化为与教学相关的案例,并将其纳入教学过程。同时,选择典型的,有针对性的实际案例,结合启发式互动教学方法,激活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对主动学习的兴趣,让学生利用主观能动性收集相关信息,有效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另一方面,增加实践教学比例,促进管理会计理论知识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各独立机构应建立管理会计培训室,并引入管理会计培训软件。教师使用SPSS统计软件和其他教学工具进行实践培训,以弥补学生接受简单理论教学的不足。此外,校外培训基地的建设对缩短学生到管理会计岗位的距离有着更直接的影响。独立机构应有针对性地与一些企业签订合作伙伴关系。

(四)完善教学考核

除了上述管理会计课程教学改革要点外,还需要结合课程教学内容的特点,构建多元化的教学评估与考核体系。例如,可以将测试内容添加到应用程序内容中,解决实际问题。除了一般意义上的闭环检查和平时表现之外,评估方法还将学生添加到课堂中的案例分析中,每个小组发表演讲,小组进行辩论。还可以设置课外研究和课程培训,课后学生可提交课程学习报告作为教学考核内容的一部分。完善教学评估体系,全面评估学生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培养应用型人才。

篇6:浅析独立院校力学课程改革浅谈论文

浅析独立院校力学课程改革浅谈论文

论文关键词:力学 独立院校 学习要求

论文摘要:力学是高校工科各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如何提高学生对力学课程的学习兴趣,已经成为许多高校教师大力思考的问题。独立院校的学生有自己的特点,力学课程怎样教授才能适合、适应他们的学习要求,本文从三个角度进行了探讨。

力学在现代大学教育中占用重要地位。前接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重要基础课,后续机械设计,结构设计、材料设计等主要专业课程。力学课程起到了承上启下、从基础向专业转换的关键作用。不同于我们平时所言的本科院校,作为我国大学教育体系中的独立院校,学生的学习基础相对薄弱,学生获得知识的最终标尺应该是“够用”。在教授力学课程的时候,一本、二本院校力学的讲授方法、讲授内容均不宜“依葫芦画瓢”,而应针对自己学校学生的特点、学校的定位作出相应地改变。下面结合教学实践,谈一谈对独立院校力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体会。

一、重要的基本理论要讲透

学习知识的最终目标是应用。在从理论角度看,熟练应用力学中的基本方法和公式,是对学生最起码要求。达到这个目标。不是死记硬背概念、定理或公式就行了,而是要对基本理论理解透彻、掌握于胸。这就需要教师必须认真、详细地讲解,而不是一带而过、只单纯地要求学生记住怎么利用公式进行计算。当然,这并不代表对所有的基本理论都要详细的讲。最好是在“量学生的程度而为”的基础上,适当加深对某些相关内容的讲解。

要将基本理论讲通透,作为授课的教师,首先就要将这些内容彻底理解,不能存在一丝的偏差,更不能轻视基本理论。给学生捧出一杯水,自己须有一桶水。否则,学生在学习后续专业课程的时候,就会出现同一内容前后衔接不上的现象,影响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再次,在讲解时,尽可能的浅显易懂,不应连篇累牍。这要求教师要不断接触新事物、要能理论联系实际。这样,学生才会对力学课程中的理论感兴趣,才会沉下心来学习进而掌握必要的力学知识。

二、教师的教学模式不能僵化

1、改变教学理念

传统教学模式中,主要是教师在讲,学生负责听。辅以适当的课堂练习和大量的课后习题。但随着新知识、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高校教学改革的进行,力学课程课时被大幅度压缩而课程内容却没有同时缩减,有些课程(如有些版本的《材料力学》)还根据学科的发展增添了新内容。教师如果还按照以往的思路、方式授课,可能连最基本的力学知识都无法讲授完了。必须改变自己的教学理念,不能原地踏步。以往的理念,好是好,不见得适应发展的新形势,要不断的更新。

2、教学方法应灵活

教师“传道、授业”的根本目的是让学生把课本上的知识变成属于自己的东西。教师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从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和积极探索者。 ④在讲课的时候,尽可能的鼓励学生大胆提出问题。课堂上,教师不应因学生打断自己的讲课思路而不高兴,这种情况在备课时就应该预料到。而教师也最好能结合讲授的知识向学生进行相应的提问,而不是一直站在讲台上。讲”解。②条件允许,最好能在讲课的时候带上所授教学内容的模型或教具,让学生当场就产生直观的印象。这种方法收到的效果是空讲理论达不到的。比如在讲解力学概念“弯矩”和“扭矩”的区别时,笔者是拿了一根火腿肠进行讲解的,学生很感兴趣。③在讲授一些与专业课程联系较为密切的力学课程时,多拿学生身边随处可见的事物举例,不但好理解。还能提高学生的兴趣。④虽然多媒体课件的信息量很大,但不建议教师一味地依赖。据调查,在讲解计算方面的内容时,大部分学生并不喜欢这种讲课形式,反而希望教师能多多板书。多媒体与板书教学,教师应灵活使用,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只要适合学生的,就是好的。

3、课程内容要删减

独立院校的学生,不是做研究的学生,他们获得的知识要能“用”。力学课程里的一些较为艰深的内容对他们来说,一是理解不了,二是用不了。在实际讲授时,捎带几句即可。如遇对此感兴趣的学生,完全可以课外进行辅导。

4、教师要加强自身业务

学校教学,大多是理论的比例比较重,实践环节的比例小。在学力学课程的时候,许多专业还没有开设专业课。作为专业基础课,最好的情况是:教师在讲授力学知识时,能经常联系相关专业内容尤其在举例时。从而让学生认识到力学不是一门枯燥的学科,不是只有理论、公式和计算题,它对专业课的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

这样,对力学教师的业务要求大大提高。一来需要力学教师主动地、经常性地与专业课教师联系,就相关内容进行咨询和探讨;二来需要力学教师要经常关注所授专业的专业发展情况。

三、注重培养学生科学试验能力

课堂教学教给学生的是理论知识。作为独立院校工科的学生,应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而动手能力差是目前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弱点。力学课程中的实践环节就是实验教学。它可以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在实验教学中,应加强基本技能训练。以严格要求、独立工作为原则,使学生较扎实地掌握基本操作。尤其是常用设备,更应熟练掌握。对于材料检验方面的实验,建议让学生自己全程参与。从预习、实验的设计、实验操作、实验结果分析、实验报告的编写,均可放手让学生自己完成,教师在旁进行相应指导。这样,可以让学生在实验中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间接地促进并提高了学生对理论学习的兴趣。

参考文献

[1]何琳,理论力学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院报

[2]马群,佟晓君,材料力学课程教改研究[J]河北理工学院学报

[3]戴玉华等,工程力学教学改革探讨[J]_理工高教研究

篇7:独立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改革的探索

独立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改革的探索

文章从理论与实最的结合上对独立学院的实践教学模式进行研究,阐述了构建实践教学模式的.理论依据,指出了实践教学模式的特征,构建出实最教学模式的基本框架,同时提出了保证实或教学的措施.

作 者:周灵芝  作者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长沙,410011 刊 名: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英文刊名:CHINA EDUCATION INNOVATION HERALD 年,卷(期): “”(7) 分类号:G640 关键词:独立学院   实践教学   模式研究  

篇8:经济法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研究论文

经济法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研究论文

经济法课程的开展是对高校当中人才培养的一种公选课程,也是对经济管理学专业的学生必修的一类课程,是对于培养懂经济、懂管理的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门重要课程。由于受到传统的教学影响,经济法的考核形式与之相差无几,最终使得经济法的考核与检验标准不能发挥其自身良好的作用,所以我们根据此考核问题和标准做出几点分析,同时研究出解决其分析的方式。

一、目前我国经济法课程中存在的考核问题探究

(一)经法法课程考核内容中存在性质认知偏差和重视程度不足问题

由于当前学生所学的专业要去和学习的课程特点安排限制,经济法的课程在教学体系当中只能对其安排成为公选课程或者是选修课程,而课程的性质也就被定位成了对学生的考察课程,所以在此课程当中学生和教师对于课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存在着不少的偏差,认为这种属于考查课是无关紧要的课程,所以在这种认知下,无论是教师教学还是学生进行学习都存在着敷衍了事的心理。从而进一步的影响到了经济法课程的自身教学效果以及教学质量[1]。

(二)考核方法单一缺失规范性

对于传统的考核模式,经济法考核也不例外,无外乎开卷、闭卷和综合结业论文的形式,虽然这种考试制度也有一定的弊端,具体体现是一场考试卷决定了学生的成绩,以及学生自身的能力。无论是闭卷还是开卷考试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整体的效果,开卷考试学生通过死记硬背的方式进行应付考试,而闭卷考试通常是学生胡乱的进行抄写,没有体会到其中考试真正的含义,这对整体的经济法教学课程的效果大打折扣[2]。

(三)考核内容理论性偏重技巧缺失

在经济法的考试当中,考试的内容基本上就与经济法教学相一致,大致的都是从简单的概念以及理论出发,对于其考核题型来说更是简单,很少会有真正的实践技能考核,这也就导致了学生在对于经济法的知识以及理论掌握的到位,但是却对于实际运用当中一窍不通,这样的考核标准以及教学模式不利于学生的成长,同时也导致了学生对于实际学习问题缺少主观意识。进而导致了学生掌握程度不足。

(四)教育和考核内容缺失划分成绩规范困难

在教育教学当中,学生的成绩和教师的教学方式是两个比较关键的部分,对于学生的考试是对教学成绩检验和评价的唯一标准。但是,虽然我国大多数的高校当中都实行教考不分离的教育模式,所以就导致了学生自身的成绩缺少真正的公平客观性,由于考题是教师所出,成绩也是教师所进行判定的,所以在对于学生来说这是很不公平的事情,而同时对学校来说这也是影响教育水平的一大客观事件,因为在教育当中学生整体的成绩都是由教师定夺的,这都导致了教学考核的科学合理性。

(五)考核制度管理缺失人情化过重

由于经济法的课程属于考查课,这也就导致了教学与学生都不重视此课程,特别是许多学校当中只追求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毕业工作走向问题,甚至是将学生的毕业率与教师相互关联,这就导致了学生为了得到更好地荣誉而在考试过程当中顶风作案。虽然各高校对于学生作弊现象处理手段都比较严肃,但为了考出好的成绩学生在考试过程当中时有发生作弊现象,同时在教师给分过程当中也过于放松,不正当的教学模式和考试风气导致了学生不良风气的成长[3]。

(六)忽视考核评价内容反馈工作不足

在现阶段的考试当中,教师和学生都过分的注重考试成绩,而忽略了整体教学过程当中所存在的问题,这也就间接的导致了成绩本身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足,在对于学生提出的意见关注度较少,使得学生在对于教师评价过程当中不敢真实的表达出自身的想法,同时教师也由于多种原因在教育过程当中不敢过分的管理学生,这都在一定的基础上影响了教育教学的发展。

二、经济法课程考核完善对策

(一)重视课程考核内容提升认识程度

学校当中设置的.课程考核是对于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检查,也是对学生自身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通过考核能够及时的了解教师在授课当中和学生学习当中存在的问题,这对提高整体的教学质量起着和重要的作用。同样对于经济法的考核和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只有重视课程标准,严格要求考核制度才能够准确的了解其真实的教育水平[4]。

(二)推行教育和考核分立制度规范考核管理程序

考核工作也是一项系统性质的工程,在前期的出题。中间的考试监督、后期的考卷审批都是其工程的一部分,也是其最为关键的核心环节。所以这就要求我们要读整体的教育考核规章制度节能型转变,改变传统的考试模式,实行教考分离的标准,就连组后的考试试卷的审查也应当进行分开处理,这样才能够更加直观也是更加客观的评价教学成果的依据。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实施教育改革。

(三)完善考核方式构建健全的体系

现阶段为了全面检验经济法教学课程成果,我们可以根据专业的要求进行不同的考核模式,通过对学生自身能力的培养而作为考核标准,改变传统的考试模式,从学生所获得的知识程度来进行评价,对于学生的成绩不能从单一的试卷成绩进行定论,可以分为多种课堂表现了综合评价,这样才能更好的展现出新的教学优点。

(四)优化考核内容突出细节内容

对于经济法教学课程所包含的范围广,同时教学课程过少,我们可以根据其自身的考试要求和教学特点进行统一的整改,优化教学内容,完善教育模式,对经济法的教学成果纪要满足当前社会所需,又要达到符合人才培养的目标。对于经济法当中所存在的法律常识以及不重要的内容可以变成作业的形式让学生进行自学。对于经济法核心的内容和理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学,特别是学生对于经济法的实际运用能力一定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在培养学生的过程当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从而提高学生自身整体的综合素质与应对社会的能力[5]。

(五)规范考核流程严肃处理考核制度

为了保证经济法课程考核整体的公平公正性,在考核过程当中必须规范其考核流程和考场纪律,对于考试题目以及考试过后的卷面审查方面都要加强管理,防止漏题事件的发生,在考试过程当中要以监考人员为基准,对考试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要求,避免再其考试过程当中发生抄袭现象,对于作弊的学生一定要严肃处理。从根本上杜绝作弊现象,维护考场尊严和考试真实性。

三、结论

对于经济法的课程考核是整体经济法教学当中的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前提。所以只有将经济课程的管理专业以及教师相结合起来,研究其最适用也最实用的课程教学标准,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和传统的考试制度,通过在考核当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与讨论,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和整体的教学效果,也是对实现经济法教学统一管理的战略性目的。

参考文献:

[1]李之琳.基于应用能力培养的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以黄山学院为例[J].黄山学院学报,,06:111-114.

[2]梁静.以培养应用能力为导向的民办高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再思考[J].知识经济,,22:119-120.

[3]刘艳.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J].时代金融,,30:219+221.

[4]孙峤.基于“能力测试”导向的建筑物理课程考核模式改革与探索[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09:261-263.

[5]高文铭.基于双核心能力培养的高职实践课程考核模式的实践研究[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17:128.

篇9:山西工商学院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论文

(一)山西工商学院和法学相关的课程开设情况

1公共课

公共课也称为公共基础课或必修课,指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中学习任何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学习的课程。高等学校的公共课,主要有政治理论课、德育课、外语课、体育课、生产劳动和军事训练等。我校在这些课程中和经济法有关联关系的课程有公共基础课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基础课选修课社会法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般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三个学分,以考查课形式考查。而社会法制一般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开设,两个学分,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2专业课

专业课是指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中学习某一专业的学生修习的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的课程。我校开设的专业课中和法学相关的专业基础课有经济法基础(经济、管理类专业)、税法(会计类专业)、广告法(广告类专业)、建筑工程法规(建工类专业)、旅游法规(旅游类专业),专业必修课有广播电视法规(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育类专业)。这些课程不同学院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时间、课时要求与考查形式不尽相同。

3实践课

实践课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经验,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综合应用的学习活动。一般法学专业的实践课为到法院实习,或组织模拟法庭等。由于我校暂时未开设法学专业,其他专业和法学相关性不是很强,所以暂时没有法学类的实践课。

(二)山西工商学院经济法课程开设情况

1商学院

我校商学院开设经济法课程的共有三个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及人力资源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专业在第三学年第六学期开设经济法,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市场营销专业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经济法,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试课形式考查。人力资源专业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经济法,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也以考试课形式考查。

2会计学院

我校会计学院会计专业的三个方向:会计实务方向、会计应用理论方向、注册会计方向均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开设经济法这门课程,也均为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3金融学院

我校金融学院财务管理专业与金融工程专业是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开设经济法这门课程,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4建筑工程学院

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是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经济法,二课时,共计32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5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我校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本科层次没有开设经济法,酒店管理专业专科层次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开设了经济法课程,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试课形式考查。

6通才教学部

通才教育也称通识教育或博雅教育,起源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自由教育,旨在培养知识广博、目光远大、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高素质人才。我院牛三平院长在研究美国通才教育的基础上,走访了许多企业,了解其用人要求,掌握了市场迫切需要高级管理人才的信息并结合学校教学改革的需要,于在我院开办了首届通才班,实施通才教育。我院通才教育是在四年一贯制的通识教育的基础上,配合准军事化的学生管理,完成专业教育,使学生掌握系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启发意义的知识结构,并得以内化,造就良好的人文、科学和道德素养,养成正确的学习方法、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并终身受益。

我校通才教育部开设经济法课程的目前有工商管理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专业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经济法,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试课形式考查;财务管理专业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篇10:山西工商学院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论文

笔者在我校担任经济法专职教师将近三年,为各专业本专科承担了六学期经济法教学任务,在教学经验中总结经济法课程开设存在的如下问题。

(一)学生法学基础薄弱

我校学生法学基础较差,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我校属于二本C类学校,所招学生学习基础和其他本科院校相比略有差距,尤其是初、高中应掌握的政治等学科里涉及法学的知识学生掌握情况差强人意。第二,按照我国相关规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非法学专业不再开设法律基础等公共基础课,而将法学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统一开设。这样一来学生在开设经济法课程之前接触法学的机会又大大减少,再加之我校的思想道德基础与法律修养课程往往由思政方向老师统一教授,导致在学习的过程中法学基础知识学不透,甚至一带而过。这就导致在以后开设经济法课程时,学生该掌握的法学知识没有掌握,难以和经济法课程形成有效的衔接。

(二)课程安排不甚合理

经济法按照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属于专业基础课一类。专业基础课,顾名思义,为专业课的开设奠定基础之课,但是我校不同学院不同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时间和课时以及考查课程的方式却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比如,商学院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甚至是第六学期才开设经济法这门课程,此时已经到了学生系统学习专业课的时候,不再开设经济法为时已晚。大部分学院经济法课程为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而经济法涵盖内容又较多,课时量难以满足课程设置的需求。大部分学院经济法课程为考查课,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多法学课程本就不是十分重视,再加上为考查课,学习的时候难免会产生不重视课程的心理。从这三方面而言,经济法课程的开设难以实现其教学目的。

(三)教材质量参差不齐

目前,针对二本C类学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经济法教材甚至为非法学专业教师编写,针对不同专业,经济法教材内容也没有大的区别。比如,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应偏重于公司法,市场营销专业应侧重合同法,金融专业应侧重于金融法、银行法等方向,而目前经济法教材还没有如此细的分类,而要求经济法教材也难以涵盖所有法学知识,这就导致在教学过程中,因为教材质量欠佳,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和各专业的需求贴合度不高。

(四)实践教学较难开展

我校是一所新型的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本科院校,在教学中非常注重实践教学。但是由于我校目前并没有法学院,开设经济法课程的均为非法学的专业,由于没有系统的接受过法学教育,开展法学类的实践教学比较困难。目前针对经济法的实践教学只能停留在案例讨论的初级阶段,但由于合班授课人数往往在100人左右,案例讨论的`效果也不是很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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