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朱熹“格物致知”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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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朱熹“格物致知”的学说

篇1:浅析朱熹"格物致知"的学说

浅析朱熹关于"格物致知"的学说

“格物致知”原出于《礼记·大学》。

《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皆以“格物致知”为前提,即所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致知在格物”。

《大学》之八条目虽以“格物致知”为首,但长期以来,“格物致知”之说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

作为理学思想源头之一,唐代韩愈虽在《原道》中重提《大学》之要,然而重点仍在“正心诚意”而非“格物致知”上。

直至二程才把对《大学》的重视落在了“格物致知”四字上。

南宋集理学之大成者--朱熹继承了二程对于《大学》的观点,其作《补传》高度概括地论述了“格物致知”的思想,并把二程的思想作了纵深的推进。

就朱熹哲学而言,“格物致知”论不仅是对一般典籍的整理,更是根据他的“理气论”的哲学结构而阐发的为学方法。

同时,这还是阐述把外在伦理规则内化为个人内在道德的修养论。

所以,朱熹的“格物致知”论是内外本末工夫的一以贯之,“精粗具到,统体兼尽”(钱穆《朱子学提纲》)。

用陈来先生的话说就是“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在重视人的道德修养同时,强调外部事物的考察和知识的学习扩展”。

因而,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是求真和求善的结合。

一、格物、致知释义

宋明理学在为学或修养之方上都讲格物,但含义各不相同,有于事事物物上求理的格理者,也有“发明本心”的格心者。

总之,“格物”可以被视作理学在认识论关键词。

朱熹的“格物”论是沿习了二程关于“格物致知”的看法,朱熹曾说:“此一书之间要紧只在格物两字上认得”,“本领全只在这两字上。”(《朱子语类》十四)可见“格物”之重要。

何谓“格物”?朱熹讲:“格,至也。

物,犹事也。

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大学章句》释经一章)

“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

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而至极也。” (《大学或问》卷一)“及其进乎大学,则又使之即夫事之中,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以各行乎其极。” (《大学或问》卷二)

在朱熹看来,“格物”之“格”有二意:一则训“格”为“至”。

“格物”便是“至于物”,也就是达到极至。

这里“格物”要达到至物其极,而且至物其极就能够“知至”。

二则训“格”为“尽”。

“要见尽十分方是格物,既见尽十分便是知止” (《朱子语类》十五)以“格”为“尽”,则“格物”就是“知尽”,而“知尽”便是“理穷”。

因而,“格物”向与“穷理”并称。

朱熹沿习二程的说法,把“格物”之“物”训为“事”。

“事”不仅指事体,也指事情,因而“物”的概念就十分宽泛。

所谓“盖天下之事,皆谓之物”,“眼前凡所应接的都是物”(《朱子语类》十五)。

明晰了“格物”之字意,便可看到朱熹的“格物”之说包括 “即物”、“至极”,而且“格物”又是“穷理”。

“格物”之功便是主体考穷事物之理,其的核心在穷理。

在朱熹看来,理穷而物格,才能知至。

朱熹常把“格物”、“穷理”并称,可见二者关系之紧密。

综合起来,格物之说就是“明其物之理”、“即是物而求之”和“必至其极而后已”的综合。

何谓“致知”?

“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大学章句》)

“致知知识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致知知识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

此其文义知识如此,才认得定,便请以此用功,但能格物则知自至,不是别一事也。”(《答黄土子耕五》,《文集》五十一)

朱熹的致知与格物是相联系而讲的。

单独来看。

“致”,就是推及,扩充的意思。

所谓“致者,推致之谓……推之而止于尽也”(《大学或问》卷一),“扩而充之,便是致”(《朱子语类》卷十六)相对与“致”,“知”的含义较为复杂。

“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大学章句》)

这样人心莫不有知即是致知之识,其有二意,即能知和所知,能知为能觉之知,即主体的认识能力;所知为知识之知,即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

朱熹在论述“格物致知”时,肯定了人有认识能力,其有与众不同的地位。

“若夫知则心之神明,妙众理而宰万物者也” (《大学或问》卷一)但主要还是训“知”为“识”。

所谓“致知”,就是推及知识,使认识的知识得到扩充而所得的结果。

陈来先生认为,“致知是主体通过考穷物理在主观上得到的知识扩充的结果”根据“致知”的字意可知,朱熹肯定了人本来是有知的,但是因为理未穷,受到世间事物的蔽塞而不能达到通明,“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所以必须进行后天的学习方能达到。

“格物”、“致知”虽是分列为《大学》两个不同的条目,实际上两者是一体的。

一方面,“格物”可以被视为“致知”的前提,而“致知”是“格物”在格物的过程中自然实现的。

朱熹在《大学或问》卷一中提到:

“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

“物格者,事物之理,各有以诣其极而无余之谓也。

理之在物者,既诣其极而无余,则知之在我者,亦随所亦诣而无不尽矣”。

“知”是随理穷而至,这表明“致知”是“格物”、“穷理”的结果。

“格物”的行为目的在于即事穷理,穷理则有知。

推及我心之知则“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另一方面,“格物”和“致知”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种不同的为学之方。

虽然,朱熹也说过“格物以理言也,致知以心言也”(《朱子语类》卷十五)“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朱子语类》卷一百十五)。

但是,“格物”和“致知”并非分别以“理”和“新”为对象的不同工夫。

“格物”解为即事求理以至极,其是就主体作用与对象的具体行为而言;而致知解为推扩心之知以至无所不尽,是就主体自身通过格物的行为而引起的结果而言的。

因此,“格物”、“致知”可看作是同一为学之方的“内外”工夫,如《朱子语录》云:“物格是要得外面无不尽,知至是里面亦清澈无不尽。

”本质上,两者是统一的`过程,所谓“只是一本,无两样工夫也”。

二、“格物致知”与“穷理”

朱熹在《大学章句·格物致知补传》云: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

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格物”、“致知”都与“穷理”相联。

朱熹把体认“理”作为认识的最终目的。

他认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根据“理气论”中“理--气--物”的结构:“气”是“理”的安顿、挂搭处,而“物”则是“理”气化的结果。

“理”是绝对的存在,所谓“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

“理”与“物”相依不相合,相分不相离。

“理”虽在“气”、“物”之先,却能主宰万物。

因此,“格物”的精义就在于穷理。

“格物”于事事物物上所至者,就是“理”。

“况格物之功正在即事即物而求其理”(《中庸或问》卷四)。

“理”的含义广泛,“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所当然之则”。

格物所穷之理,既是自然之理,又是道德伦理。

因此,“格物”的基本精神就是人通过对外在的对象的考察,从而把握体现在事物中的义理;或者是通过践履外在的伦理规范而体认其真谛。

理穷则知至。

一方面,理穷是推及吾心之知至的前提,所谓“则理有未穷,知必有蔽,虽欲勉强以致之,亦不可得而致矣”。

(《大学或问》卷一)“穷理”在前而“致知”在后。

“致知”在“穷理”中得到实现所穷之理包括了“所以然之故和所当然之则”,则知至就是“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穷理”、“致知”既是对外部事物的认识,也是伦理上的修养。

另一方面,“致知”和“穷理”又不是等同的。

“致知”与“穷理”的关系与致知格物的关系相近。

“穷理”是即事而与事事物物上求理之极,其强调的是对于外在个体的考穷工夫。

而“致知”主要则是只主体自身知识得到扩充的结果。

因而,两者的对象是不同的。

穷理是以主体以外事物为对象的行为。

而致知则是这样的行为作用与主体自身而引起的结果。

由上可见,朱熹的“格物致知”论中“格物”、“致知”和“穷理”是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而且格物穷理而知至的工夫是一个积习到贯通的过程。

这里朱熹沿习了二程的学说,肯定了“凡有一物,必有一理”。

格物便是即物而穷理。

程伊川讲“今日格一物焉,明日又格一物焉”,这种格物的方法看似有支离、繁琐之嫌,且今日格物所穷之理与他日格物所穷之理的关系并不明显,因此为够积习能够贯通天理呢?对此,二程讲:“盖万物各具一理,而万理同出一原”。

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是格物的“分殊”之功,而“万理同出一原”则点出了格物所要达到的是“理一”。

因此,“理一”既使得贯通成为可能,也是格物、穷理“分殊”之功所要到达的最终目的。

所以,从此意义上看,理气论上的“理一分殊”与格物致知论是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的,而且格物致知论也可以看作是修养认识论上对“理一分殊”的阐发和实践。

程朱讲积习到贯通时,也指出了他人一些有所偏差的理解。

其一是“一物格而万理通,虽颜子亦未至此”(《大学或问下》)事实上,这是点明了格物穷理中“积习”的含义,强调了体识“天理”是有一个量上的积累的过程。

二程认为“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二程遗书》十八)。

所谓“脱然有贯通处”不是类似于佛家的顿悟之说,朱熹批判用禅宗的顿悟方式来达到格物“此殆释氏一闻千悟,一超直入之虚谈,非圣门明善诚身之实务也。

”(《文集》七十二)这是建立积渐工夫上而产生的认识的飞跃,从而达到豁然贯通的境地。

朱熹解释二程思想时说“积习既多,自当脱然有贯通处。

乃是零零碎碎凑合起来,不知不觉,自然醒悟。

”(《朱子语类》卷十八)。

因此,如果说“贯通”指的是一种直觉的话,那么其就应该是认识过程中“智的直觉”的体现。

其二是“格物非欲尽穷天下之处,但与一事上穷尽”这里点明的是“格物穷理”要达到至极之意。

格物的目的在于穷理,而非格物自身,所以不必要事事物物亲自去格一番;从而也反对了繁琐的而不知其旨的格物。

同时,要格物穷理,便要努力做到“至”、“尽”。

与事上格尽物之理,加之万理同出一原作为保证,便可以达到对“天理”的贯通。

所谓“穷理者,非谓必尽穷天下之理,又非谓止穷得一理便到,但积累多后,自当脱然有悟处”。

三、“格物致知”的工夫及目的

朱熹对于二程“格物穷理”是一个积习到贯通的学说推崇备极,他评价道:

“程子之说,切于己而不遗于物,本于行事之实,而不废文字之功。

极其大而不略其小,究其精而不忽其粗。

学者循是而用力焉,则既不务博而陷于支离,亦不径约而流于狂妄。

既不舍其积累之渐,而其所谓豁然贯通者,又非见闻思虑之可及”

从总体上来看,朱熹肯定格物致知的工夫是一个由量上的积累到质变的过程,他侧重认识过程中的“贯通”,只有到达“豁然贯通”的境地,才能“物格”、“知至”、“理穷”。

但从具体的“格物”、“穷理”的方法上看,朱熹则又肯定了耳目之官的“闻见之知”和思虑的作用。

一方面,他讲“格物”是即事而穷其理,这种实际的作用于外物的工夫就是肯定了通过耳目之官而得到的直接知识。

另一方面,穷理方法,即朱熹所谓“用力之方”:有读书明理,即“求之文字之中”;有论辩,即“索之讲论之际”,亦即二程所谓“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还有“考之事为之着”,“处事而求其当”,这些具体的方法都强调了吸收间接知识的重要性。

在获得间接知识上,朱熹又侧重了“思”这个环节。

就是以客观对象为依据,运用“吾心之知”的知觉能力以通“理”。

虽然“而其所谓豁然贯通者,又非见闻思虑之可及”,但是“盖此义理尽广大,无穷尽,不入思虑,则缘会通!”(《朱子语类》卷一百十三)由此,他并没有忽视理性思维在“格物穷理”中的重要地位。

此外,“思”还是从“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到“豁然贯通”这个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这说明朱熹已经认识到了理性思维在认识过程中优于基于耳目的感性认识;而且在方法论上,思辩也是不可或缺的部分。

对此,清代的王夫之继承了朱熹思与耳目之官并用的思想,并对此作了清晰的唯物主义的阐发:

“大抵格物之功,心官与耳目均用,学问为主,而思辩辅之,所思所辩者,皆其学问之事。

致知之功,则唯在心官,思辩为主,而学问辅之,所学问者乃以决其思辩之疑。

致知在格物。

以耳目资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权,而心可废也。

”(《大学经十》,《读四书大全说》卷一)

朱熹在“格物穷理”的具体方法上肯定了耳目之官与思辩对穷理的作用,肯定了人学习知识和外部事物的重要性,但他“格物穷理”的目的并不在运用所穷之理,所致之知于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改造,不在于把握世界万物的规律,或应用与技术发明来促进人类的进步。

这与近代西方认识论兴起的背景目的是完全不同的。

朱熹所谓“格物致知”,目的在于“明善”。

“格物致知”说原居于《大学》八条目之中,其理应服务于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三纲目。

他在《大学章句》最后指出“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因而,“格物致知”论从一个角度上说就是对于儒家伦理的认识和修养方法。

由此可见,“格物”、“致知”、“穷理”之说最终当落于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上。

“格物致知”是为了“正心诚意”,而道德的修养则依靠对于伦理原则的认识和把这些原则内化为“在我者”的程度。

所以,“格物致知”道德上的修养方法和认识论的结合。

总的来看,朱熹的“格物致知”论既在求真,也在求善。

于事事物物上求理的“格物”之功,不仅获得了对于外部事物的知识,也是对于自身道德体认的践履。

知识愈多,认识就愈广愈深,心中之知就愈明;推而扩之,便能够达到对事物义理的认识和对“天理”的体认,即所谓“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所以,通过这样的为学工夫,既丰富了知识,又能正心诚意,达到“止于至善”的最高境界。

从“格物致知”是求真求善的途径上可知,朱熹哲学中“穷理”和“明善”是结合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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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诚信故事作文素材:朱熹教弟子格物致知

名人诚信故事作文素材:朱熹教弟子格物致知

事例一

“格物”、“致知”是中国文化典籍《礼记.大学》里提到的八目中的前两个。正所谓“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后代对此四字的内涵多有解释,但最细致深入的当属朱熹在与弟子论学所阐述的。

朱熹是南宋时期承上启下的一位集大成的学者。他在宋高宗绍兴十八年中进士,之后有意模仿孔子,边做官边教授门弟子。宋孝宗即位后,很想有一番作为。为改变半壁江山、积贫积弱的局面,他平反了岳飞的冤狱,追封岳飞为王,并下诏广开言路,要天下的读书人直言不讳,指出朝政弊端,规划恢复中原的大业。朱熹因此上书,坚决主张抗金建国。并认为要完成光复大业,必须请皇帝先完成自己的修养。

针对此事,朱熹的弟子有些疑惑,便开始请教道:“先生在上书中所说皇帝的修养,有什么特点?”

朱熹道:“皇帝的修养当然不同于一般人,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你们也应该做到,就是要先做格物致知的功夫。从宇宙之大到昆虫之微,都要清楚地看到大义的存在,才能够面对这个世界,来规划自己的事业。”

弟子说:“格物致知,不就是二程先生和龟山先生传下来的道理吗?可是格物是什么,致知是什么,两者哪个在先哪个在后,我都不清楚。”

朱熹道:“大程明道先生(程颢)说‘格’就是到;‘致’就是得。致知在格物,意思是先用心思到具体的物,然后才能得到知识学问。因此格物在先,致知在后。但若是探究大道并把它落实到物上,那就更可以穷尽大道的奥妙。”

弟子问:“先生的话我懂了,但是可格的事物千姿百态,种类无限,所要致的知也要有那么多吗?”

朱熹道:“却不是的。程颐认为‘万物皆备于我’,是因为人生本来有良知良能,可以与万物相当。天地有个心,人也有个心,天地之心和人的心其实是一个东西。如今天格上一物,到达天地之心而落实到自己的良知良能;明天又格上一物,到达天地之心而落实到自己的良知良能。时间长了,格的物多了,自己的良知良能就可以大部分甚至全部被开发出来,到了那个时候,就得到了知。”

弟子说:“听了先生一番教导,我明白了格物致知原来是一种极大的功夫,只格一物、二物是得不到真知的。”

朱熹说:“不错,但物总得一个个地格。杨龟山先生说:‘学习开始于致知的愿望,完成于得知的成果,致知的手段是格物。天下的物,多得格不胜格,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遍格万物。因此他格物的时候,绝不能让心思随物流动到十万八千里之外;要随时内向反省,才能越来越明白心里的良知而做到万物皆备于我’。”

弟子问:“致知就是致良知,我懂了。但是天下有千万人,每个人有一个良知。若是人人格物致知,得到良知,这良知不太多了吗?会不会引起争论和混乱呢?”

朱熹道:“千万人有千万心,千万心所不同的,是它们的欲望;至于被这些欲望包在里面的良知,人人都是一样的,就是个‘仁字’。因为天地、日月、宇宙都只是一个,它的大道也只有一个,这个大道到人的心里,就是个‘仁’。所以通过格物致知逐步除去蒙在心上的人欲,‘仁’就是良知自然会显露出来。”

弟子听了朱熹的话,仍然有些不明白,见案头上有一方新砚台,就请先生以砚台为例,做一次格物致知的示范。

朱熹笑着说:“好,就来格这个砚台。”他拿起砚台反转过来叫弟子看:只见磨得镜面一样平的砚台底上有一个大螺壳印子。

弟子奇怪地问:“这样大的螺,一定是生活在海里的,怎么钻进石头里去了呢?”

朱熹道:“这就是了。砚石是从山上采来的,说明这山千万年前曾经是海底。这螺儿活着的时候,钻在海底的泥土里;海底上升变成山,泥土干硬变成石头,这螺不就到石头里了吗?到此我们格物的功夫算是完成了,然后来致知:既然山、海那样看起来永恒的巨物,都可以互相变化;那么世界上还有什么不能变的?所以,《诗经》里说‘天命无常’。这个无常的天命感动到人的内心,就使人常处忧患,兢兢业业,小心翼翼,认真对待周围的一切,这就悟出了个‘敬’字,进入了良知‘仁’的境界。”

弟子终于明白了朱熹所谓“格物致知”的含义,不仅感慨,拜谢先生说:“要是人人都能像先生那样下功夫修养,天下还愁不太平吗?”

朱熹和弟子讨论“格物致知”的含义,由浅入深,并以砚台为例,为弟子具体阐述如何做到“格物致知”,可谓是良师善教。但是,想要真到做到格物致知,学得真学问,却须像朱熹所说的“物总得一个个地格”。这就需要学生珍惜光阴,苦心钻研才能悟透其中的道理。

实例二:

朱熹年老时,散步到一所学校。当时正是秋天,当他看到梧桐黄叶随风飘落,不禁感慨万千,想到自己头发已经白了,自言自语地说:“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啊!”

这时,他忽然看见一群青少年离室在外打闹戏耍,他深深感到,年轻人不懂得珍惜时间,只有过来人才知道时间宝贵,特别是白发苍苍的人更有惜时如金之感,于是诗兴油然而生,低头思索片刻吟道: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未觉池塘春草绿,阶前梧叶已秋声。

吟完诗后,到学堂里将此诗写在书桌上,希望那些不知道珍惜时间的青少年看到诗后,能够珍惜光阴。这些年轻人看到诗后,确实受到启发,又见是名人朱熹所作,争相传抄,学习也更加勤奋了。

“格物”、“致知”是中国文化典籍《礼记.大学》里提到的八目中的前两个。正所谓“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后代对此四字的内涵多有解释,但最细致深入的当属朱熹在与弟子论学所阐述的。

朱熹是南宋时期承上启下的一位集大成的学者。他在宋高宗绍兴十八年中进士,之后有意模仿孔子,边做官边教授门弟子。宋孝宗即位后,很想有一番作为。为改变半壁江山、积贫积弱的局面,他平反了岳飞的冤狱,追封岳飞为王,并下诏广开言路,要天下的读书人直言不讳,指出朝政弊端,规划恢复中原的大业。朱熹因此上书,坚决主张抗金建国。并认为要完成光复大业,必须请皇帝先完成自己的修养。

针对此事,朱熹的弟子有些疑惑,便开始请教道:“先生在上书中所说皇帝的修养,有什么特点?”

朱熹道:“皇帝的修养当然不同于一般人,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你们也应该做到,就是要先做格物致知的功夫。从宇宙之大到昆虫之微,都要清楚地看到大义的存在,才能够面对这个世界,来规划自己的事业。”

弟子说:“格物致知,不就是二程先生和龟山先生传下来的道理吗?可是格物是什么,致知是什么,两者哪个在先哪个在后,我都不清楚。”

朱熹道:“大程明道先生(程颢)说‘格’就是到;‘致’就是得。致知在格物,意思是先用心思到具体的物,然后才能得到知识学问。因此格物在先,致知在后。但若是探究大道并把它落实到物上,那就更可以穷尽大道的奥妙。”

弟子问:“先生的话我懂了,但是可格的事物千姿百态,种类无限,所要致的知也要有那么多吗?”

朱熹道:“却不是的。程颐认为‘万物皆备于我’,是因为人生本来有良知良能,可以与万物相当。天地有个心,人也有个心,天地之心和人的心其实是一个东西。如今天格上一物,到达天地之心而落实到自己的良知良能;明天又格上一物,到达天地之心而落实到自己的良知良能。时间长了,格的物多了,自己的良知良能就可以大部分甚至全部被开发出来,到了那个时候,就得到了知。”

弟子说:“听了先生一番教导,我明白了格物致知原来是一种极大的功夫,只格一物、二物是得不到真知的。”

朱熹说:“不错,但物总得一个个地格。杨龟山先生说:‘学习开始于致知的愿望,完成于得知的成果,致知的手段是格物。天下的物,多得格不胜格,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遍格万物。因此他格物的时候,绝不能让心思随物流动到十万八千里之外;要随时内向反省,才能越来越明白心里的良知而做到万物皆备于我’。”

弟子问:“致知就是致良知,我懂了。但是天下有千万人,每个人有一个良知。若是人人格物致知,得到良知,这良知不太多了吗?会不会引起争论和混乱呢?”

朱熹道:“千万人有千万心,千万心所不同的,是它们的欲望;至于被这些欲望包在里面的良知,人人都是一样的,就是个‘仁字’。因为天地、日月、宇宙都只是一个,它的大道也只有一个,这个大道到人的心里,就是个‘仁’。所以通过格物致知逐步除去蒙在心上的人欲,‘仁’就是良知自然会显露出来。”

弟子听了朱熹的话,仍然有些不明白,见案头上有一方新砚台,就请先生以砚台为例,做一次格物致知的示范。

朱熹笑着说:“好,就来格这个砚台。”他拿起砚台反转过来叫弟子看:只见磨得镜面一样平的砚台底上有一个大螺壳印子。

弟子奇怪地问:“这样大的螺,一定是生活在海里的,怎么钻进石头里去了呢?”

朱熹道:“这就是了。砚石是从山上采来的,说明这山千万年前曾经是海底。这螺儿活着的时候,钻在海底的泥土里;海底上升变成山,泥土干硬变成石头,这螺不就到石头里了吗?到此我们格物的功夫算是完成了,然后来致知:既然山、海那样看起来永恒的巨物,都可以互相变化;那么世界上还有什么不能变的?所以,《诗经》里说‘天命无常’。这个无常的天命感动到人的内心,就使人常处忧患,兢兢业业,小心翼翼,认真对待周围的一切,这就悟出了个‘敬’字,进入了良知‘仁’的境界。”

弟子终于明白了朱熹所谓“格物致知”的含义,不仅感慨,拜谢先生说:“要是人人都能像先生那样下功夫修养,天下还愁不太平吗?”

朱熹和弟子讨论“格物致知”的含义,由浅入深,并以砚台为例,为弟子具体阐述如何做到“格物致知”,可谓是良师善教。但是,想要真到做到格物致知,学得真学问,却须像朱熹所说的“物总得一个个地格”。这就需要学生珍惜光阴,苦心钻研才能悟透其中的道理。

朱熹年老时,散步到一所学校。当时正是秋天,当他看到梧桐黄叶随风飘落,不禁感慨万千,想到自己头发已经白了,自言自语地说:“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啊!”

这时,他忽然看见一群青少年离室在外打闹戏耍,他深深感到,年轻人不懂得珍惜时间,只有过来人才知道时间宝贵,特别是白发苍苍的人更有惜时如金之感,于是诗兴油然而生,低头思索片刻吟道: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未觉池塘春草绿,阶前梧叶已秋声。

吟完诗后,到学堂里将此诗写在书桌上,希望那些不知道珍惜时间的青少年看到诗后,能够珍惜光阴。这些年轻人看到诗后,确实受到启发,又见是名人朱熹所作,争相传抄,学习也更加勤奋了。

篇3:朱熹

朱熹

朱熹(1130年9月15日~124月23日) 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晦翁、考亭先生、云谷老人、沧洲病叟、逆翁。 汉族,祖籍南宋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婺源),出生于南剑州尤溪。19岁进士及第,曾任荆湖南路安抚使,仕至宝文阁待制。为政期间,申敕令、惩奸吏、治绩显赫。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世称朱子,是孔子、目录

个人履历史料记载个人履历

南宋高宗建炎四年,朱熹出生于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三明市 尤溪县 ),后随母迁居建 阳崇安县。晚年定居建阳考亭,故后世有考亭学派之称,其游历甚广。南宋诗人、哲学家,教育家。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继承了北宋 程颢 、 程颐 的理学,完成了理气一元论的体系。

朱熹为 绍兴 十八年(1148年)进士,绍兴二十一年授任泉州同安 主簿 ,绍兴二十二年到任。(朱熹任同安主簿前后5年,经常往来 于泉 属各地访友求贤,寻幽揽胜。同安至泉州相距百余里,安 海地 处泉同之间,为必经之地,因此,朱熹往返两地,常在安海歇息过夜。每次路过安海,则访问朱松遗迹遗事,招集镇中耆儒名士讲论经学,对安海文风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任满后,请求为辞官,潜心理学研究,四处讲学,宣扬他的“ 太极 ”即“天理”和“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体系,成为程(指程颢、程颐)朱学派的创始人。

淳熙二年(1175年),与 陆九渊 为首的另一学派在信州(今上饶)鹅湖寺相聚,就两学派之间的哲学分歧展开辩论。

淳熙五年(1178年),经宰相 史浩 推荐,朱熹出任南康(今江西星子县)知军。八年三月至八月,朱熹任江南西路茶盐常平提举,来到抚州常平司官邸。在任期间,他募集钱粮赈济灾民,百姓得以安生。拟调直秘阁,他以捐赈者未得奖赏不就职。宰相王淮以浙东大荒,改荐朱熹为浙东常平提举。待捐赈者得到奖励,他才赴绍兴就职。后官至秘阁修撰、焕章阁待制兼侍讲。

绍熙间(1190~1194),朱熹应在祥芝 芝山 讲学的'著名学者 邱葵 的邀请,到芝山游览,与邱葵互相唱和,并留下题咏芝山的诗文,其诗曰:“ 床头枕是溪中流,井底泉通石下池。宿客不怀过鸟语,独闻山雨对花时 。”后人将此诗刻石立碑于芝山上。

庆元二年(11),为避权臣韩腚兄祸,朱熹与门人黄干、蔡沈、黄钟来到新城福山(今黎川县社苹乡竹山村)双林寺侧的武夷堂讲学,并写下《 福山 》一诗。在此期间,他往来于南城、南丰。在南城应利元吉、邓约礼之邀作《 建昌军进士题名记 》一文,文中对建昌人才辈出发出由衷赞美。又应南城县上塘蛤蟆窝村 吴伦 、吴常兄弟之邀,到该村讲学,为吴氏厅堂书写“荣木轩”,为读书亭书写“书楼”,并为吴氏兄弟创办的社仓撰写了《 社仓记 》。还在该村写下了“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观书有感 》)的著名诗句。朱熹离村后,村民便将蛤蟆窝村改为源头村,民国时曾设活水乡(今属上塘镇)以纪念朱熹。在南丰曾巩读书岩石壁上刻有朱熹手书“书岩”二字,在岩穴下小池壁上刻有朱熹手书“墨池”二字。

朱熹还先后到过乐安、金溪、东乡等地。在乐安流坑为村口“ 状元楼 ”题写了匾额。应陆氏兄弟之邀,到金溪崇正书院讲学,并书“一家兄弟学,千古圣贤心”相赠。在东乡路过润溪(水名)时,留有《 过润溪 》诗。

庆元六年卒。嘉定二年(1207)诏赐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淳熙九年,冯去疾提举江南西路,特建南湖书院(今富奇汽车厂址),以纪念朱熹。

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中国封建时代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学术思想,在中国元明清三代,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标志着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趋完备。元朝皇庆二年(1313)复科举,诏定以朱熹《四书集注》试士子, 朱学 定为科场程式。朱元璋洪武二年(1369)科举以朱熹等“传注为宗”。 朱学 遂成为巩固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强有力精神支柱。它强化了“三纲五常”,对后期封建社会的变革,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朱熹的学术思想在世界文化史上,也有重要影响。朱熹的主要哲学著作有 《四书集注》、《四书或问》 、 《太极图说解》 、 《通书解》 、 《西铭解》 、 《周易本义 》、 《易学启蒙》 等。此外有《 朱子语类》 ,是他与弟子们的问答录。

朱熹作为一代理学名家,著述甚多,主要有 《四书章句集注》 、 《楚辞集注》 及门人所辑《 朱子大全 》、《 朱子语录 》等。

他一生虽谈不上富足,但是也不能说是贫困。

史料记载

朱熹 祖籍 徽州 ,生于 尤溪 (原属 南剑州 今属 三明 ),求学侨寓于 延平、 建州 (今福建省建瓯市)、 建阳 、 崇安 一带(今 南平市到 武夷山 市建溪一脉),安葬于建阳黄坑大林谷。其父 朱松 ,字乔年,号韦斋,宋绍圣四年生于徽州婺源,宋 绍兴 十三年卒于 建州 城南环溪,葬于崇安五夫里,享年四十六,宋重和元年戊戌登进士,宋宣和年间为福建政和县尉,侨寓建阳(今属福建)崇安,后徙考亭。历任著作郎、 吏部郎 等职,世称吏部郎府君,赠 通议大夫 ,封粤国公,谥献靖祀入圣庙。因反对 秦桧 妥协而出知饶州,未至而卒。

此时朱熹14岁,遵父遗命,师事 刘子 等人,随母定居崇安(今 福建武夷山市 )五夫里。19岁[绍兴十八年(1148年)]时,以建阳籍参加乡试、贡试。荣登进士榜。历仕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曾任知南康,提典江西刑狱公事、秘阁修撰等职。后由 赵汝愚 推荐升任焕章阁侍制、侍讲。

庆元三年(11), 韩腚 擅权,排斥赵汝愚,朱熹也被革职回家,庆元六年病逝。嘉定二年(12)诏赐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元顺帝时封为齐国公,明庄烈( 崇祯 )改称先贤,清 康熙 五十一年由东庑升入 大成殿 哲位配享。是 程朱学派 的主要代表,诗作有《 观书有感 》《 春日 》《 泛舟 》等著名诗作.

朱熹是宋朝 理学 的集大成者,他继承了北宋时期 程颢 、 程颐 的理学,完成了 客观唯心主义 的 体系 。认为理是世界的本质,“理在先,气在后”,提出“ 存天理,灭人欲 ”。朱熹学识渊...

篇4:格物致知历史人物

东汉

郑玄

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唐朝

孔颖达

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致知在格物者,言若能学习,招致所知。格,来也。已有所知则能在于来物;若知善深则来善物,知恶深则来恶物。言善事随人行善而来应之,恶事随人行恶亦来应之。言善恶之来,缘人所好也。物格而後知至者,物既来则知其善恶所至。善事来则知其至于善,若恶事来则知其至于恶。既能知至,则行善不行恶也。”

李翱

万物所来感受,内心明知昭然不惑。“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于物者,是致知也。”

北宋

司马光

抵御外物诱惑,而后知晓德行至道。“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格,犹扞也、御也。能扞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

程颢

穷究事物道理,知性不受外物牵役。“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物来则知起,物各付物,不役其知,则意诚不动。意诚自定,则心正,始学之事也。”

程颐

穷究事物道理,致使自心知通天理。“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穷则不能致也。”“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格,至也,谓穷至物理也。”“问:“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曰:“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之间,皆是理。””“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由曰穷齐理而已也。”“物,犹事也。凡事上穷其理,则无不通。”

南宋

朱熹

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未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 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裏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之而至其极也。”

陆九渊

修持心性不为物牵,回复天理之知。“天之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有是理,心即理也。”“此理本天之所与我,非由外铄。明得此理,即是主宰。真能为主,则外物不能移,邪说不能惑。”“心不可泊一事,只自立心,人心本来无事胡乱。彼事物牵去,若是有精神,即时便出便好;若一向去,便坏了。格物者,格此者也。伏羲仰象俯法,亦先于此尽力焉耳。不然,所谓格物,末而已矣。”“学问之初,切磋之次,必有自疑之兆;及其至也,必有自克之实;此古人格物致知之功也。”黎立武通彻研究《大学》所述的事物内容。“物有本末,指心、身、家、国、天下而言。事有终始,指格、致、诚、正、修、齐、治、平而言。由心身而推之天下,自本而末也。由平治而溯至格物,终必有始也。”“格物即物有本末之物,致知即知所先后之知,盖通彻物之本末,事之终始,而知用力之先後耳。夫物,孰有出于身心家国天下之外哉!”

明朝

王阳明

端正事业物境,达致自心良知本体。““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扩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良知明觉者也。”“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於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心者身之主,意者心之发,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如意用於事亲,即事亲之事,格之必尽。夫天理则吾事亲之良知,无私欲之间,而得以致其极。知致则意无所欺,而可诚矣;意诚则心无所放,而可正矣。格物如格君之格,是正其不正以归於正。”、“格物是止至善之功,既知至善,即知格物矣。”““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也。”“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随时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

王艮

规范反省自身行为,了知德行根本。“格如格式之格,即后絜矩之谓。吾身是个矩,天下国家是个方,絜矩,则知方之不正,由矩之不正也。是以只去正矩,却不在方上求,矩正则方正矣,方正则成格矣。故曰物格。吾身对上下前后左右是物,絜矩是格也。”“物格知至,知本也;诚意正心修身,立本也;本末一贯,是故爱人治人礼人也,格物也。不亲、不治、不答,是谓行有不得于心,然后反己也。格物然后知反己,反己是格物的功夫。反之如何?正己而已矣。反其仁治敬,正己也。其身正而天下归之,此正己而物正也,然后身安也。”

瞿汝稷

止于应止之行,而可达致至善之知。“射有三耦,耦凡二人,上耦则止于上耦之物,中耦则止于中耦之物,下耦则止于

下耦之物。画地而定三耦应止之所,名之物也。故《大学》言物是应止之所也。格,至也。格物也者,至于所应止之所也。”

蕅益智旭修持唯心识观,转意识为妙观察智。“正其心者,转第八识为大圆镜智也,诚其意者,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也,致其知者,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也,格物者,作唯心识观,了知天下国家,根身器界,皆是自心中所现物,心外别无他物也。”

憨山德清

感通外境万物,致以化为自心真知。“物即外物,一向与我作对者,乃见闻知觉视听言动所取之境。知即真知,乃自体本明之智光。”“格即‘禹格三苗’之格;谓我以至诚感通,彼即化而归我。所谓至诚贯金石,感豚鱼;格也。”“以妄知用妄想。故物与我相扞格。向之与我扞格者,今则化为我心之妙境矣!物化为知,与我为一。其为感格之格,复何疑问。”

清朝

孙奇逢

“吾性之理,本之於天,具之於心,涵而为纯一之体,发而为灵明之用,其灵明之发而为最於一之念者,则良知是也。即良知之发,而识吾性之真,因推极其良知之用,以复还吾性之体;是王子良知之说,正有合於吾性,而不可以非者也。吾性之理,本之於天,具之於心,统而为彝伦之大,散而为万事万物之理,是万事万物之理,即吾性之所存也。本吾性之理,以格万事万物之理。穷万事万物之理,而益明吾性之理,是朱子即物穷理之说,亦有合於吾性,而不可以为非也。盖王子得吾性之要,朱子得吾性之全。不得其要,则泛滥而无本;不得其全,则缺略而不该。然所谓要者,即所以主宰其全,非於全理之外,而别有所谓要。所谓全者,即所以统具乎其要,非於要理之外,而别有所谓全,是吾所谓归於一者也。”

颜元

亲自实践验证,致使知性通达事理。“格物之格,王门训正,朱门训至,汉儒以来,似皆未稳。元谓当如史书‘手格猛兽’之格,‘於格杀之’之格,即孔门六艺之教是也。”“周公以六艺教人,正就人伦日用为教,故曰‘修道谓教’。盖三物之六德,其发见为六行,而实事为六艺,孔门‘学而时习之’即此也;所谓‘格物’也。”

印光

格物致知确解,解曰,格除幻妄私欲物,致显中庸秉彝知。此物,即心中不合天理人情之私欲。一有私欲,则所知所见皆偏而不正。若格除此幻妄不实之私欲,则不偏不易,即心本具之正知自显。一举一动,悉合情理,了无偏僻。此圣人为天下后世所立修己治心之大法。修齐治平在是。超凡入圣亦在是。于此用功最省力。而其所得之利益,随各人之工夫浅深,为贤为圣,乃至为佛,悉由是得。况其下焉者乎。惜后儒不察,以物为事物,以知为知识。则是以根本之根本,认为枝末之枝末。又以枝末之枝末,认为根本之根本。不但不得圣人之意,亦乱圣人之文。何以言之,以欲诚其意,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此极省力,极简便,举念即得之法。弃之不讲,令人推极吾之知识,穷尽天下事物之理,以期诚意正心者,则举世难得其人矣。由宋儒误认物为外物,故后儒只云诚正,而不提格致。此理极明显,以自命得圣人心传者错解之。致圣人教人修己治心之道,晦塞不彰。可不哀哉。若专主自治,则格物一法,便可足用。以私欲一去,则众恶悉除,众善悉生,故云足用。若欲令举世之人悉去私欲而显正知,非提倡因果报应不可。以凡欲自利者,固不暇计及人之利与否。若知善恶因果,如影随形,如响应声。声和则响顺,形直则影端。了此,则不期格物,而自肯格物矣。故孔子之赞周易也,最初即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积善,积不善,因也。余庆,余殃,则果矣。箕子之陈洪范也,末后方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此实明前生之因,今生之果。向,顺也。用,以也,得也。威义,当是违。极,穷厄也。由前生所行,违背正道,致今生得此穷厄之果也。后儒不察文理,一归于王政,则成违天理而诬王政矣。小儿生于富贵家,即享福,生于贫贱家,即受苦,岂王政令彼生乎。五福之四,攸好德,乃前生修道修德之习性。一寿,二富,三康宁,五考终命,乃前生修道修德所感之果报也。六极之一凶短折,二疾,三忧,四贫,五恶,(貌丑曰恶)六弱,(身柔曰弱)乃前生多作不顺道义之事之果报,何得皆归于王政乎。

篇5:格物致知课件

格物致知课件

教学目的:

(1)分析本文从反面论证儒家格物的观点不能滥用于当今的世界;从正面分析格物致知是科学的实验的写作方法。

(2)联系自己学习生活折实际,体会文章对自己的启示。

教学过程:

(1)导入新课

自古以来,人们都在探求事物,科学的认识世界,获得新知,追求新生活。无论是大大小小的事例,还是大大小小的人物,都在体现着格物致知的精神。美籍物理学家丁肇中先生,就是如此体现的典范。今天,我们学习的新课文,就是他对格物致知精神的阐述。

(2)阅读课文,掌握基础知识

先让学生各自在课上诵读全文,标记出读不准的字音和不理解的词义,书上注释中没有的,从工具书上查找,然后老师检查。

(3)研读课文,理清思路,归纳段落层次。

先让学生齐读全文,对生疏的.字音、词义进行复习;然后分组讨论回答问题;最后老师引导修正,投影显示。

明确:论点:应该有格物致知的精神(课文题目)

第一部分:话题:怎样了解自然科学(第1自然段)

第二部分:反面论证儒家格物的观点不能适应当今世界(第25自然段)

第三部分:正面论证真正的格物致知是科学的实验(第612自然段)

(4)归纳小结,明确要点。

①简答格物致知。

明确:从探索事物而得到知识。

②学生讨论为什么要提倡应有格物致知的精神?

(略)

(5)课后作业(略)

篇6:“格物致知”教案

“格物致知”教案

(一)知识教学点

1.了解有关“四书”的常识。

2.了解“格物致知”的含义及真正的“格物致知精神”对于学习科学知识的重要性。

(二)能力训练点

理解本文运用摆事实和讲道理相结合的论证方法。

(三)德育渗透点

通过本文的学习,让学生切实感受到注重实践、富有创新精神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做一名有开拓精神的人。

(四)美育渗透点

本文作者针对中国学生这一特定对象,引用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名词、术语、典型事例,论说道理。我们从文中可感受到中国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令美。二、学法引导学习本文,可让学生首先认真阅读课文,领会句意、节意后,结合书后练习一,从整体上把握文章的内容。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习实际,深入理解本文的论点,让学生自觉养成“格物致知精神”。

重点、难点、疑点及解决办法

1.重点:理解本文运用摆事实、讲道理的论证方法论证中心论点。

2.难点:正确理解“格物致知”的真正含义。

3.疑点:本文作者的.写作目的仅限于向人们介绍“格物致知”的意义吗?, 4.解决办法:对于“重点”宜让学生在自读文章后,结合议/lw/Index.html>论文三要素知识自我理解体会;“难点”在文中阐述得已比较具体、清楚,只是需要教师进行强调指出,以加深学生的认识;至于“疑点”,这是在初读文章或是对文章不甚理解的时候,可能产生的。只要让学生带着这一“怀疑”,反复读课文,答案也是不难得出的。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具学具准备投影仪

师生互动活动设计

1.学生自读课文,在了解文章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思考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完成学习“重点”,懂得应有格物致知精神的重要意义。

2.教师设计启发性问题,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课文后,激发学生努力养成注重实践、注重探索精神的热情。

教学步骤

(一)导入

列举现实生活中或摘引报刊的统计报道,有关中国学生往往念功课成绩很好,考试都得近一百分,但是面临着需要主意的研究工作时,就常常不知所措的高分低能现象,并由引导学生初步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进入本课的学习。

(二)蔓体感知

本文作者从关注祖国科学事业的发展,关心祖国青年一代尤其是从事科学研究的青年一代的成长的`高度,选择典型事例,特别是选取自己的生活经历,极有说服力地阐述了不光在研究学术而且在应付今天的世界环境上都需要有格物致知精神的道理。

(三)教学过程

1.学生自读课文一至两遍,初步了解各节大意及.写作思路。

关于写作思路提示:

本文的题目即是中心论点。课文开头先剖题,由“格物致知”的出处,带出对其含义的理解以及我国古代对“格物致知”并不真正重视的原因分析,澄清了人们的错误认识。

接着着重分析真正的“格物致知”精神的重要性及怎样把这种精神应用到科研实际中去,最后诚挚地提出希望,发出号召。

2.投影下列思考题,讨论理解本文学习的“重点”和“难点”。

(1)什么是“格物致知”?

明确:“格物致知”即从探索物体而得致知识。

(2)传统的中国教育为什么不重视真正的“格物和致知”?

明确:因为传统教育的目的并不是寻求新知识,而是适应一个固定的社会制度。

(3)为什么应该有“格物致知”的精神?

明确:因为科学进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新的知识只能通过实验而得到,不是由自我检讨或哲理的清谈就可求到的。

(4)“格物致知”精神适用于哪些范围?

明确:真正的格物致知精神,不但在研究学术中不可缺少,而且在应付今天的世界环境中也是不可少的。

(5)本文的论点是什么?文中列举了哪些事例?这些事例与本文论点有什么关系?

明确:论点:应有格物致知的精神。

所举事例,一是第四节,明朝大理论家王Yang明“格物”失败告终。一是第十二节,“我”初到美国学物理不知所措的生活经历。

这两个事例,在文章都是作者为了阐明观点所借以的事实论据。王Yang明的例证,很好地证明了,在我国古代“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被埋没了的观点,王Yang明失败的结局,是由于他的“格物”并不是真正的实验,而是把探究外界误认为探讨自己。是不理解“格物致知”真正意义的必然结果。“我”的亲身经历,雄辩地证明了中国学生大都偏向于理论而轻视实验,在面临着需要主意的研究工作时,就常常不知所措了的观点。告诉人们“格物”即实验精神在科学研究上的重要性。两个事例,都为“应有格物致知”精神这一中心论点提供事实论据。

(四).总结、扩展

本文思路清晰,例证确凿,极雄辩地阐明了“格物致知”精神的重要性,不光增长了人们知识,而且大大开启了人们的思想,学完本文后,最重要的应在于积极培养这种精神。为此,可放手让学生结合“书后练习二”展开讨论,重点讨论“怎样才能真正成为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人?”

(五)布置作业

篇7:程颐、朱熹“格物致知”论思路判析-从近代认识论角度

程颐、朱熹“格物致知”论思路判析-从近代认识论角度

程颐、朱熹的“格物致知”理论本质上是一种道德形上学,其本质论前提是“理”的`本体论,其认识论前提是主体和客体的相对二分.由于这一理论在力倡认识自然事物的同时却未能提供切实有效的认知方法,因而未能实现向近代科学认识论的转型.

作 者:邓联合 周广立  作者单位:邓联合(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周广立(新华日报>社)

刊 名: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XUZHOU NORMAL UNIVERSITY 年,卷(期): 27(3) 分类号:B244.6 B244.7 关键词:程颐   朱熹   "格物致知”  

篇8:地方自治学说评析

摘 要:地方自治是近代宪政的有机组成部分,最早起源于罗马的自治城市,后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实现参与和人权保障的表现形式。各国在长期的历史流变过程中,结合本国情况,发展了不同的地方自治理论,大体有:保护说、钦定说、传来说、固有权说、制度性保障说、人民主权说、人权保障说、法人说、地方政府论、权力分立制衡说。地方自治被认为是对全国性政府过度集权的一种制衡力量,其理论有一些共同之处,即以中央地方利益上的对立作为解决中央地方关系的观念前提,发展和确保地方自治权力的实现,在坚持国家主权和国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尊重地方居民的意愿,满足他们的参与愿望,实现生动、活泼的地方生活。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浪潮的冲击下,传统地方自治理论面临着新的挑战。

关键词:地方自治,地方分权,中央集权,中央地方关系

地方自治是近代宪政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对任何一种宪法体制来说,都需要把地方自治和地方分权问题作为民主国家不可或缺的内容,予以明确定位”。[1](P187)与此同时,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重申地方自治原则。1985年通过的多国条约《欧洲地方自治宪章》,1985年通过、1993年再次通过的《世界地方自治宣言》加重了对地方自治的关注,这意味着在今天,地方自治和地方分权的积极意义在世界开始得到讨论,并逐步得到明确。与地方自治和地方分权相伴随的是地方公共团体事务优先原则的确立,即市镇村最优先、然后是省市县优先的事务分配原则,而中央政府只负责全国民、全国家性质的事务。[1](P187)地方自治及地方自主恰好体现了《世界地方自治宣言》在序言中的主张,实现一种“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政治”的政治理想。因此,基于地方分权的地方自治在“缓和中央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方面,改善和提高政府活动的效率,激发地方的独创精神,释放出具有创造性的革新能力”[1](P187)方面的作用已越来越成为人权和民主主义观念和制度的辅助成分。因此,认真探讨地方自治理论,对我国权力下放的实践和中央地方关系的完善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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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朱熹“格物致知”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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