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河流域河道生态问题及治理探析(整理5篇)由网友“Lelelee”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山东省海河流域河道生态问题及治理探析,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并有积极分享。
篇1:山东省海河流域河道生态问题及治理探析
山东省海河流域河道生态问题及治理探析
山东省海河流域有徒骇河、马颊河等5条大型骨干河道和300余条中小河道,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能源化工基地,但却呈现着有河皆枯、有水皆污、生态失调的`局面.在分析了流域河道生态问题的成因后,提出要用生态方法解决生态问题的理念,科学规划,采取强有力的工程措施恢复河道生态与环境.
作 者:鲁学恩 Lu Xue'en 作者单位:山东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 刊 名:中国水利 PKU英文刊名:CHINA WATER RESOURCES 年,卷(期): “”(20) 分类号:X5 关键词:山东 海河流域 河道 生态治理篇2:城市河道生态治理综述
城市河道生态治理综述
河流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态建设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河道的综合治理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点.通过分析城市河道在生态型护岸工程和景观设计2个方面的研究成果,探讨我国城市河道整治应注意的问题,力求为我国城市河道的生态治理和恢复提供参考和借鉴.
作 者:王雪 田涛 杨建英 吴敬东 段淑怀 Wang Xue Tian Tao Yang Jianying Wu Jingdong Duan Shuhuai 作者单位:王雪,田涛,杨建英,Wang Xue,Tian Tao,Yang Jianying(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100083,北京)吴敬东,Wu Jingdong(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100044,北京)
段淑怀,Duan Shuhuai(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100038,北京)
刊 名:中国水土保持科学 ISTIC英文刊名:SCIENCE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年,卷(期): 6(5) 分类号:P5 关键词:城市河道 生态型护岸 景观设计篇3:怎样进行生态河道治理论文
怎样进行生态河道治理论文
摘要:当今社会, 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已经成了人们所讨论的重点话题, 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的河道治理直接关系着生存环境的质量, 但是河道的治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 其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 并且已经成了环境工程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本文对目前生态河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而后根据分析出来的问题给出了改进的措施, 希望能够更好的满足人们对生态环境方面的要求。
关键词:生态; 河道治理; 分析;
生态河道的治理是指在河道陆域控制线内, 在满足防洪、排涝及引水等河道基本功能的基础上, 通过人工修复措施促进河道水生态系统恢复, 构建完整、健康、稳定的河道水生态系统的活动。河道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其质量与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日常生活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速度的加快, 为了提高城市的品味, 加快城市经济的发展, 相关部门将水环境的建设当成了一项重要的举措。目前, 我国在河道的治理工作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均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因此, 对生态河道进行治理刻不容缓。
1 目前生态河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河道中的淤积比较严重
一般情况下, 城市中的河道淤泥主要来自于建筑泥浆、河道淤泥、阴沟泥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等。由于含有大量的病原菌、寄生虫 (卵) 、重金属及某些难降解的有机毒物, 若处置不当, 则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河道中出现较多的淤泥后, 尤其是在河道的下游, 河道中如果出现了过多的淤泥, 就会加重水土流失的情况。因此, 河道的淤泥给百姓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2 河道水面的面积没有受到保护
目前, 很多地方的生态河道由于受到了各项建筑工程以及农民圈占等行为的影响, 导致更多的建筑物和垃圾都被倒入了河道, 这对河道水面的面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使河道的截面积越来越小, 导致其面积越来越小, 不但减小了河道的容量, 还影响了河道的正常使用功能。
1.3 河道沿岸的保护措施没有做到位
河道在长期的发展中, 其自然特征也就发生了一些变化, 传统的河道沿岸的保护措施中, 将重点放在了水对河道的冲刷、水土保持等因素, 所以说, 其保护河道沿岸结构的形式也只有浆砌石、干砌块石、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块体、钢筋格子笼等, 而这些保护措施都是比较单一的, 并且也破坏了各种植物以及微生物的生长环境, 这也违背了现代社会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与此同时, 还严重的影响到了水流的生态功能以及周边植物的景观功能。
目前, 有很多城市在进行河道治理时, 都重点追求的是河岸的硬化覆盖, 这种方式只是比较片面的强调了防洪功能, 导致河道的形态出现了单一化, 而将河道的生态功能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 破坏了流动的生态链, 使生态环境变得越来越糟糕。加上在此过程中对比水质造成的严重污染, 防洪能力逐渐减弱等都是我国当前河道工程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2 生态河道治理的原则
为了更好的实现河道的生态治理, 将河道的生态功能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下。相关人员在进行河道治理时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进行:
2.1 综合性
综合性原则也就是在对生态河道进行治理前, 一定要保证河道的基本功能不受到影响 (如引水、防洪等) , 在保证其基本功能正常的基础上再对其他方面的功能的完善情况进行考量。
2.2 协调性
协调性原则也就是在对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时, 一定要注意保证河道与周边环境发展的特点, 要将其整体风貌的协调发展放在主要位置上。
2.3 自然性
自然性原则就是在对生态河道进行治理时, 要以自然修复为主要手段。
2.4 同步性
同步性原则就是在在进行河道修复工作时, 要使河道的修复工作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步进行, 统筹安排河道的治理工程, 在实现经济化目标的基础上, 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做好生态河道治理的措施
生态河道治理概念早在多年前就已经被提出来了, 在这之后, 又经过了一系列的修复和整改, 使河道中的水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从某种意义上说, 河道的治理结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借鉴国外的经验后, 我国相关的研究人员发现, 对生态河道环境进行治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在进行生态河道治理时, 一定要将本地区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结合起来进行治理。
3.1 最大限度的恢复河道的各项生态功能
生态河道的治理总的来说就是在保证河道各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 对河道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 使其恢复原有的功能, 从而为各种生态活动创造出舒适的生长环境。所以, 在进行生态河道的治理时, 应该将给人民和各种生物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和生长环境当作主要目标, 而后对传统的混凝土护岸措施进行改造, 进一步恢复河道的生态功能。
在恢复河道的各项功能时, 先要拆除河道中浆砌石的上半部分, 并将其换成土料筑堤, 上面再用自然草进行护坡, 有的河道中采用了生态混凝土草坪进行了护坡, 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拆除河道中的混凝土护岸, 一方面, 使河道在自然力的作用下, 形成水路, 这些水路又构造出了各种各样的适应生物生长的水环境;另一方面, 还对河道的断面进行了改变, 提高了河道的蓄水能力, 将河道的调节功能充分的发挥了出来, 提高了河道的防洪防汛能力。由于其河道断面出现的深浅不一的现象, 也大大的提高了河道的自我净化能力, 对改善水质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另外, 还要及时清除河道中的淤泥, 挖出来的淤泥一定要外运并定点堆放, 这样不但减少了水土流失的情况发生, 还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做好了保障。
3.2 在进行河道设计时, 要遵循多样化的原则
设计规划人员在进行河道的规划设计时, 一定要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进行, 尽量将多种设计方式结合在一起。例如在进行护岸设计要将河道的特点以及河道的生态情况综合性的考虑起来。在一些比较特殊的地方进行河道的治理时, 要选取适合本河道生物以动物生长和繁殖的材料, 并将生物的生长情况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进行设计, 进一步保证河道的水环境能够满足各种生物以及动物的生长繁殖。
3.3 加强对河道岸坡结构的防护
岸坡的防护在河道的治理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治理人员不但要保护好岸坡原来的形态, 还要保存好岸坡原生的植被生长。对岸坡的保护来说, 自然植被带来的效果要比人为植被的效果好很多, 需要说明的是, 尽量不要用人为生产的干砌石, 浆砌石以及混凝土护坡等这些护坡形式。如果发现岸坡已经出现了问题, 则要用科学合理的方法 (如多栽一些植物) 对其进行修复和改善, 以达到防冲固坡的目的。
3.4 做好河道的绿化工作, 对河道原有的环境进行还原
传统的河道治理虽然对一些池塘、洼地等进行了填平, 这样虽然扩大了河道空间的利用率, 但是却也大大的危害了我们的生态环境。无形中减少了水面的面积。目前, 所采用的治理河道的措施主要以敞开河道为主, 这样也为人类的生存和奇特生物的生存提供了更加舒适的环境。所以, 生态河道的治理也就是还要对河岸的环境进行美化, 使河岸的环境能够与周边的环境相协调。另外, 生态河道的治理还要对河面的环境的进行还原, 有研究人员调查后发现, 目前我国自然水循环的情况并不好, 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河道的治理。所以, 在对相关的基础设施 (如雨水的管道、花坛、路面等) 的构造进行设计时, 应该重点考虑到其透水性能, 这样不但会对雨水的渗透畅通起到促进的作用, 还能够对河道的水环境进行有效的改善。
4 结束语
总之, 社会的发展与生态河道的治理息息相关。生态河道中水环境的改善也是人们的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生态河道的治理过程中, 要将治理措施与生态学结合起来, 一方面要加强对河道植被的保护和恢复。另一方面还要对河道的环境进行改善, 将河道水质量尽可能的还原。河道治理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大工程, 需要相关人员以长远的眼光, 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 为我国生态河道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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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谈城市河道生态治理
简谈城市河道生态治理
摘要:河道的治理经历了从单纯满足行洪排涝基本功能到充分重视其生态功能的发展历程.河道的生态治理需秉着尊重自然、维持可持续发展、合理配置植被、协调统一和发挥河流的社会功能等原则.根据生态河道治理的原则,以大连旅顺口区的'凤河河道生态治理为实例,简述了其采取的生态治理理念和方法,并给出了关于河道生态治理的几点体会.作 者:韩黎 张树深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工业生态与环境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辽宁,大连,116024 期 刊:绿色大世界・绿色科技 Journal:JOU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卷(期):, “”(4) 分类号:X522 关键词:城市河道 生态治理 生态河道篇5:山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山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湖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口水利工程等)。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 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河道的主管机关。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四条 根据《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省的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一)黄河、漳卫南运河、沂河、沭河、韩庄运河及南四湖的堤防和枢纽工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人民政府及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
(二)大汶河、泗河、东鱼河、洙赵新河、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大沽河、潍河、小清河、梁济运河等大型河道及南四湖水域、沙洲、滩地,在省河道主管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下,由上述河道所在设区的市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三)大型河道的重要支流和跨县(市、区)的中小型河道,由设区的市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或者在设区的市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四)其他河道由县(市、区)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或者在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河道水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加强对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大型河道和重点中型河道可以设立公安派出所,必要时还可组织民兵警卫防守。
第七条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八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九条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道通畅。
第十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闸坝、泵站及其他危及堤坊安全的建筑物与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
河道上已建的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款所列工程设施,应当有计划地改建;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限期拆除。在未改建、拆除之前,工程设施的管理单位汛前应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安全度汛。
第十一条 堤顶、戗台不得兼做公路使用。确需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城镇、村庄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城镇、村庄规划的临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下列标准划定:
(一)有堤防的河道,在护堤地以外30至100米;
(二)无堤防的河段,在防洪水位线或岸线以外50至150米;
(三)已规划展宽的河段,在规划堤防护堤地以外25至50米。
城镇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查沿河城镇、村庄的建设规划时,应当按第四条规定的管理权限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十三条 以河道为界的设区的市在河道两岸外侧各5公里之内,以河道为界的县(市、区)在河道两岸外侧各3公里之内,以及跨设区的市、县(市、区)的河道,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上一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禁止单方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第三章 河道保护
第十四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堤脚外侧5至10米的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划定。
河道具体管理范围,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第十五条 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50米至200米的堤防安全保护区。
第十六条 大中型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使用。河滩内的可耕地也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十七条 含沙量每立方米超过2千克的引黄用水不得进入河道;引黄入河造成河道淤积的,由责任者负责清淤或承担清淤费用。
第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外的其他河道保护事项以及河道清障,按照《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九条 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负担,列入同级人民政府的年度预算。
第二十条 受益范围明确的堤防、海塘、护岸、水闸和排涝工程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向受益的工商企业等单位和农户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收费的具体标准和计收办法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在汛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河道两岸的城镇和农村的单位和个人义务出工,对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维修和加固。
第二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领取采砂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或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缴纳管理费。采砂许可证的发放办法和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计收办法,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制定的《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利工程设施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负责修复或者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十四条 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各项费用,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建设、管理、维修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截取或挪用。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未取得采砂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由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未按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的和作业方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由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依照《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有《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五项所列行为的,对个人处以50元至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
(二)有《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八项所列行为的,对个人处以50元至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
(三)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渔塘的,对个人处以50元至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
(四)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至5倍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依照《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有《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的,对个人处以100元至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
(二)有《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所列行为的,处以100元至20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处理,受害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河道监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防潮堤,适用《河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有关堤防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道整治原则
①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兼顾;
②依照河势演变规律因势利导,并要抓紧演变过程中的有利时机;
③河槽、滩地要综合治理;
④根据需要与可能,分清主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布设工程;
⑤对于工程结构和建筑材料,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节省投资。
★ 跨流域调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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