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精选5篇)由网友“咸鱼啫啫煲”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济宁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济宁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济宁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近日,记者从山东济宁20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济宁市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
・ 根据《意见》,济宁将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开辟高校毕业生创业绿色通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使用范围和额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创业成功毕业生给予补贴,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引导资金;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实行“订单式”培训、开展高校毕业生“1+1”就业技能培训并给予补贴,鼓励未就业专科毕业生继续深造或学习技术技能;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继续实施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的各类项目,并在保险、招考、补贴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减免特困生部分相关费用,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解决特困生就业,建立困难家庭毕业生生活补贴制度;建立高校毕业生返乡登记制度和就业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建设“大学生公寓”等。
篇2:丹东出台硬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丹东出台硬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日前,丹东市出台《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从四个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市本级设立不少于300万元,东港、凤城、宽甸各设立不少于50万元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专项用于为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和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等。对未经政府安置、自主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市县(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0元求职补贴;在丹东域外就业的,再增加500元求职补贴。对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安排到见习基地见习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内每人每月发给600元的见习补贴。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登记一年内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市、县两级政府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实行政府“兜底”安置。“兜底”安置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不因子女安置就业而改变困难家庭相关待遇。
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市本级设立不少于500万元,东港、凤城、宽甸各设立不少于10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资金,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
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依托该市已有的相关创业孵化基地,建立起2至3个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孵化基地,并为进入基地的大学生创业孵化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经营咨询等服务。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本领,并为进入基地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制定收费和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县(市)区政府要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级组织任职,任职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任职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愿意继续留在基层任职并具备条件的,可经法定程序担任村两委领导职务。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时,对任职期满的选派毕业生,放宽报名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两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安排专门职位聘用任职期满的选派毕业生,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时,可直接选聘服务期满的选派毕业生。
动员和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市、县(市)区人事部门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三支一扶”岗位征集计划的同时,要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省政府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享受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动员和组织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参加省政府实施的“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努力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农村中小学校编制出现空缺时,应当优先安排师范类本科生计划的待编教师。
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要坚持以直接推荐就业为主、安排见习活动为辅的原则,在直接推荐就业有困难的情况下,由县(市)区毕业生就业办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市县(市)区两级毕业生就业办,要在积极组织参加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的同时,组织实施好该市高校毕业生百企千岗就业见习计划。要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0家左右有较强的人才吸引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征集1000个左右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对未就业的丹东籍的回丹高校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到见习岗位进行为期3―6个月的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发放不低于该市最低工资60%的见习补贴。
放宽高校毕业生职称评审条件。各级人事部门在为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评审职称时,可取消见习期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要求。
三、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组织实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挖潜增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企业宣传动员,尽可能多地提供企业就业岗位。要按照本地生源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3倍的数量,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要引导全市各类企业挖潜增岗,全年按照不低于企业现有职工总数1%的比例或不低于前三年平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以上企业应在完成正常招用高校毕业生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再增加招用正常年度计划10%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本企业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发挥职能优势挖潜增岗促就业。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系统、行业和部门的职能优势,想方设法挖掘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增岗潜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给各机关事业单位下达找岗计划,落实责任,形成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齐抓共管态势。
组织开展“三帮一扶”活动。即通过组织全市科以上领导干部帮助找岗、组织全市的'企业家帮助建岗、组织全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帮助带徒的办法,每人扶持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人才市场的平台作用。从今年开始,每年下半年,市级人才市场每月至少要举办2次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县级人才市场每月至少举办1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人才市场场地设施、运行经费等方面投入,充分发挥其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集信息收集、发布、指导和推荐就业为一体的毕业生综合服务平台。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工程建设。市、县两级毕业生就业办都要建立起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实现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系统对接,提供实用的网上求职招聘、就业指导、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调查预测制度。各级人事部门要在每年高考前,根据该市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向考生发布4年或5年后该市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使考生们在选择所学专业时,能基本上与该市四年或五年后的人才需求情况基本相适应,努力把考前的就业预测引导和毕业后的就业指导很好的结合起来。
建立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制度。从今年开始,市本级按照100人左右规模,东港、凤城、宽甸各按照30人左右规模,对在国外留学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硕士以上学位、有自主研发项目或其它发展项目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家“985”工程院校毕业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丹东产业发展需要和未来丹东产业发展方向的人员实行政府储备,储备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市、县(市)要在人事部门建立人才储备中心,并按市本级每年70万元、县(市)每年30万元的标准,设立人才储备资金。纳入政府储备的高校毕业生,可按专业对口和企业需要的原则,推荐到企业储备;也可按所学专业安排到能发挥其作用的事业单位储备;没有条件到企事业单位储备的,可由储备中心派遣从事企业项目开发研究和咨询服务,或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发展研究,有研发项目和创业项目的,可派遣到孵化基地创业。
篇3:佛山出台扶持政策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佛山出台扶持政策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佛山市政府近日发出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通知明确,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和见习期间的本届高校毕业生,将获得政府资金补贴。
通知规定,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就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与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不裁减本市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可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
通知明确,本届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可获得每月不低于9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补贴由见习单位和见习单位所在的区就业专项资金共同提供。对于等级失业半年以上的`本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708元的临时生活补助。
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补贴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今年全市应届毕业生达3万人,就业率达到80%。
佛山市劳动局表示,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据了解,佛山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在近日制定了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政策。
篇4:沪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出台
沪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出台
大学毕业干个体免交1年行政收费由市教委、发改委、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等4部门联合制订的`本市05年毕业生就业最新政策出台。
凡高校毕业生直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还可申请小额贷款及担保,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此外,对于参加各类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其培训费还可纳入政府补贴渠道 。
对于外地生源申请上海户籍的问题,最新政策明确,今年仍继续完善去年使用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体系”,具体标准在受理截止后公布。
新政策还规定,连续2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限招,连续3年不足30%的减招直至停招。同时,新政策规定对积极聘用大学毕业生的中小企业,有关部门可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篇5:辽宁省营口市出台六项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
辽宁省营口市出台六项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
2009年,营口市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就业工作目标,市政府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六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
一、实施营口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根据2009年省下达的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指标,优先安排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营口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的作用,建立营口市未就业贫困生台帐,实现贫困生就业状况动态管理。培育购买储备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对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重点援助和兜底安置。
二、加强创业宣传,开展创业培训,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免费创业空间。“营口市大学生创业资金”继续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府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担保,全市每年享受小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不少于50人。
三、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提高各级机关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市级机关达到50%,市(县)、区级机关达到30%。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应逐步加大招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
四、建立一批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要为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具体标准由各见习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其余由见习基地承担。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对见习基地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五、针对五点一线及重点产业项目需求开展特色培训,特别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0学时。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创业培训实行最高培训补贴标准,即每学时10元。改革创业培训补贴拨付办法,创业培训开班前按培训计划人数预拨50%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后拨付另50%的培训补贴。广泛开展面向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
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服务水平,定期跟踪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状况、岗位转换状况、见习培训状况、薪酬待遇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状况等,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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