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面试需注意事项(共4篇)由网友“凌月”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求职者面试需注意事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HR:应届生面试需注意事项
我们公司HR总结出来的一些面试形象要点,推荐求职者看看,尤其是应届毕业生,那些女孩子打扮的很妖艳的那种,的确让人容易记住,但是也很容易让人在第一眼否定,除非招聘者别有用心,不然不会招聘这样的女孩,
HR:应届生面试需注意事项
。男生面试前不要喝酒、熬夜、抽烟;头发整齐,不要太长,更忌油头粉面;戴近视眼镜,不戴太旧镜或太新潮的眼镜框架;穿颜色庄重的西装,衣裤笔挺;不穿牛仔衣裤、休闲衫等;衬衫新旧要适当;领带颜色不要太鲜艳,质量中档以上;皮鞋八成新以上,要擦亮,
女生则要追求“端庄大方”:头发整齐,不染发;穿职业套装,裙子不宜太短;不穿太紧、太露、太薄衣服;指甲不染色,不带夸张饰物;略施淡妆,切忌浓妆艳抹;不擦过多香水;穿中、高跟鞋,不穿平跟鞋、大头鞋。
“为何想到本公司工作”几乎是每场招聘必备问题,主考官意图是想知道求职者的诚心和热情。回答时可围绕公司提供的难得机会、适合自己兴趣和经历来谈,让考官知道自己有充分理由选择这个公司。对方若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单位或新办企业,求职者可答:希望有幸参加创业过程。
在关注着装和礼仪方面,求职者中男生往往比女生马虎,其实细节决定成败,男生需要照顾到的形象细节丝毫不比女生少。
篇2:晨练需注意事项
晨练而“闻鸡起舞”
有的人甚至三四点钟即爬起来锻炼,然后再回去睡个“回笼觉”。这不但易受空气污染,还会使生物钟错乱,导致疲劳、早衰。因为日出前地面空气污染最重且此时氧气也少。日出后绿色植物开始光合作用,吸入二氧化碳吐出氧气,空气方达清新。
雨雾天气不宜晨练现在的“雾”与过去的“水雾”不同,由于污染严重,现在多为“污染雾”,细小的雾滴含有大量污染物质和致病菌,晨练时呼吸量增加,会吸入更多的污染物。严重者会产生呼吸困难、胸闷、心悸等。心脏病、脑血管病尤其不应外出晨练。
气温过低不宜晨练冬季早晨若气温过低,或气温突降不宜晨练,尤其是老人、体弱者,体温调节能力差,受冷易病,老年人还应注意御寒。
阴雨天忌在林中晨练虽然雨天仍可进行晨练,但不宜在树林中练,因树木此时未受阳光照射仍吸氧吐碳,会使人二氧化碳中毒。同时,也不宜在马路边、工厂附近、人群密集处晨练,因此处污染严重有害健康。
晨练有讲究
从床上开始“晨练”应从一睁眼开始,醒后不马上起床,而要“懒床”五分钟,以使生物钟对由慢转快有个适应过程。此时可揉腹、叩齿、提肛及“梳头”(以五指当梳子,实为头部按摩),并进行“心理沐浴”,即想想愉快欣慰之事,以快乐来迎接新的一天,“在快乐中起床”。
注意饮水晨起后应饮一杯开水(凉水或温水),以稀释血黏度,排除体内聚积的毒素,以起到“内洗涤”的作用。然后排便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大肠对肠内毒素的重吸收。
晨练宜轻适当的晨练是“活力之源”,是一天活动的首次启动,具有“开关效应”。轻度晨练可使人全天充满活力、生机勃勃,并能增强幽默风趣感及艺术感染力,不易出现内分泌紊乱,并有减少焦虑,改善睡眠质量的作用。这一切都是在轻度晨练可增强人体生物钟有序性的基础上实现的。晨练有度,微汗即止,才可见效。
切忌空腹晨练不要在空腹或饱腹状态下晨练,可吃些食物,如面包、牛奶、鸡蛋及水果,吃至半饱后到户外进行晨练。
篇3:面试笔试经验:面试技巧及需注意事项
面试笔试经验:面试技巧及需注意事项
面试,是求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面试过程中的表现好坏直接影响了求职的成功与否,如今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面对面试时,往往会感到不知所措,不知该做哪些准备,导致在求职中因小失大,无法面试成功。那么,如何才能顺利通过面试呢?因平时比较喜欢看求职节目《职来职往》,下面就将平时在看电视节目《职来职往》中总结的一些面试技巧和注意事项和大家共同分享。
第一.着装要求。
要想给面试官留一个好的第一印象,那么首先就要做好面试前的形象准备工作,穿着要大方,整洁、朴素,同时选择的服饰要和所应聘的企业及职位的性质相符合。一般情况下可以穿正装,因为正装会给人一种干练、庄重的感觉,西服套装是最佳选择。在挑选西服套装时,一定要挑选适合自己的,包括款式、颜色、大小,不然不合适的.着装反而会弄巧成拙,为你的形象减分,
第二.面试前的准备。
1.参加面试前,要带好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照片等。
2.精心准备求职简历。不要把自己的简历包装的过于华丽,不切实际。因为针对你的简历,面试官会提问很多相关问题,万一打不上来,岂不是漏了马脚,把自己推入难堪境地。
3.做好对应聘的企业及职位的了解。要对你应聘的企业有一个大体了解,比如说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发展历程、企业荣誉等,同时对你多应聘的职位要求要有个了解,比如你要应聘行政助理,那么你就要多补充关于行政助理的一些工作要求、工作术语等,确保面试官在问及对公司的了解及职位相关问题时,能沉稳应答。
4.准备好自我介绍时要说的话,并把它背熟。
第三.面试出场。
当面试官叫到你的名字的那一刻起,你的面试就已经正式开始了。
1.在听到面试官叫自己名字时,要响亮的回答,然后以面试官听得见的力度敲门,得到回复后再开门进去,开门关门时动作一定要轻。从门口往里走的时候,一定要挺胸抬头。
篇4:公司章程制定需注意事项
公司章程制定需注意事项
1.章程应当根据公司需要设置
规范的章程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内容。
(2)公司管理事项有明晰、可操作的规范。
(3)对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规定,同时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实现途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4)对公司出现异常状况的事件有相关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
(5)具有符合公司特殊情况的不同规定。如两名股东股权比例为67%和33%状况下,章程仍规定“普通事项50%以上投票权股东同意通过,特殊事项2/3以上投票权股东同意通过”,其实质是部分股东完全没有任何决策权利。在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中,公司章程是最为直接判断行为对错的标准,当章程缺乏相关规定时,这些纠纷处理将充满不确定性,其结果必然是通过长时间的诉讼给公司经营造成致命打击。
2.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
公司章程,是指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活动方式、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基本法律特征是:
(1)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行为要件;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2)公司章程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它规定公司组织与经营的最根本事项,如经营范围、注册成本、组织机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利润分配、解散事由及清算办法等。
(3)公司章程是对外的信誉证明;公司章程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重要法律文件,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是法定的必须记载的事项。该事项对于公司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保障交易安全至关重要。
(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行为规范,其效力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
3.公司章程条款设置的法律风险
法律对公司章程的内容规定比较原则,但在实际运用时可操作性不强,公司自身章程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将这些原则的规定细化,使其具有操作性。尤其在股东结构比较复杂的公司,缺乏好的章程带来的法律风险极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
(1)关于公司组织和活动规则条款的法律风险:看待该法律风险时,首先是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在没有规定时则需要了解公司是否具有约定俗成的操作方式。通常而言,这种法律风险只有当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矛盾,要故意寻求决议形成障碍时才会转化为法律危机,因此属于较易弥补的法律风险。章程虽对此进行了规定,也同样需要考察规定是否具有足够的可操作性。例如规定“董事会由1/2以上董事同意可以通过决议”,一旦发生争议时,“1/2以上董事”是指“全体董事的1/2”还是“出席会议董事的1/2”就很容易发生分歧。再如,股东会或董事会召开的通知仅仅规定通知时间仍然不够,通知义务由谁承担、通知方式等。缺乏操作性的规定同样具有法律风险。
(2)关于出资条款的法律风险: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形式,扩展到股权、债权、商标权等一切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为确定这种出资的估价,《公司法》规定应当进行评估。但章程若无明确约定,股东因评估机构选任的权利同样可能发生争议。由于《公司法》允许股东出资时间长达2年,投资公司则长达5年。因出资问题发生争议的概率较之一次性出资方式更高。另外,若股东每次出资并不是按照最终占出资份额的比例进行时,因为实际缴纳出资和约定的出资份额不符,股东按照实际缴纳出资比例还是按照约定的出资份额比例行使股东权利,若缺乏约定很容易发生争议。如某位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其出资无法进行划分而分次缴纳,只能一次性出资,其他股东分次出资,在两年内公司赢利按照何种方式分配只能依赖公司章程规定。
(3)关于股东会决议事项条款的法律风险:根据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重要程度不同,《公司法》列举了若干须经特别决议的事项。法律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仅仅是普遍认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随着公司发展,股东会决议事项条款安排不当的法律风险会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增大。
(4)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权限划分的法律风险: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处理值得重视,而且,一些事关公司大局的事情往往会引发这两个机构之间争议,而公司章程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划分这两个机构的权限。然而很多公司章程只简单按《公司法》的规定,但概括性强,而操作性弱。
(5)关于法定的章程决定事项条款的法律风险:《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上述事项法律仅仅为公司章程规定提供了选择范围,并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章程项缺乏相应的规定,则法律风险必然存在。因公司章程发生的纠纷,对公司的损害无疑是巨大的。应当说章程法律风险是低概率、高损失的风险。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宗旨: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四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实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二x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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