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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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文

篇1: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及兽药经营户共计36家,其中GSP的兽药企业5家兽药经营个体户31家,并且与他们签订了《兽药经营行业诚信自律》倡议书,检查规模养殖户246户,取得《动物防疫各种合格证》有27户,并县与签订了《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246份,发放养殖档案246份。

(二)利用农资打假宣传月活动,举办1期兽药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765份,对5家GSP经营兽药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检查15次,取缔2个无证经营生物制品的.兽药经销户,货值金额达1.6万元。罚没金额达2.1万元,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经营假、劣兽药及违禁药品。

(三)健全基层的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并把入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综合执法,达到上下联动,上级处罚为主,下级宣传,巡查为主的联动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认清形势,分片落实兽药监管责任

近年来一些违禁兽药的经营滥用,动物产品安全责任越来越大,兽药监管责任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兽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具体负责。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使得每位执法人员及官方兽医人员均有监管范围,有自己的责任田,做到全覆盖,常态比。

(二)大力宣传狠抓落实

1.对经营兽药人的企业负责人,技术员以及兽药经销的个体户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让他们知道各种法规知识和违反相关法规要追究责任严重后果,在心理层进行宣传。

2.通过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给农户饲养户及相关企业。

3.通过官方兽医现场检查巡查现场指导,让养殖户科学合理购置使用兽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制度。四是重点对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整治检查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严格按照《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责任原则》来做其相关记录和各种档案是否健全。有无经营假劣兽药及违规兽产品行为,使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违禁兽药的行为

1.建立健全兽医官巡查制度,每位兽医官必须对自己管辖的片区企业规模户每月巡查到二次一上,并有专门的巡查记录簿,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相关的兽药主管部门。

2.利用农资打假集中行动,对全县的兽药经营企业及经销户,共查处了2起无兽药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生物制品,货值达1.6万元,没收罚款共计2.1万元,并给予取缔。

3.开展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使用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注射液专项检查工作,全县规模养殖户,兽药经营企业无一使用,经营海联动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注射液。

4.集中开展“瘦肉精”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213个规模养猪场养牛场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地毯式的普查,无一例为阳性。

三、建议

乡镇兽药个体经销户,因人员,兽药专业知识等方面有差距,加上经营量小,经营面积小,难以符合GSP标准,他们也无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现在乡镇兽药经营户无一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应采取取缔措施,而从散养户的要求来说,又不可能关闭乡镇的兽药零售店,希望上级相关部门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篇2:安徽省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安徽省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管理,保障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根据卫生部办公厅通知和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外观标识的通知》(卫监秘63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卫生监督执法车辆,是指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用于执行卫生监督执法和现场快速检测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 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的车身上应当喷涂卫生监督徽标、中文“卫生监督”及英文“HEALTHINSPECTION”字样;车身颜色以白色为基色,卫生监督徽标和中英文“卫生监督”字样颜色为蓝色;式样一律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外观标识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5)210号)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国家加强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配发各地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的外观、徽标和颜色,各地不得擅自改变。各地自行装备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亦应按照规定统一外观标识。

第五条 对私自喷涂、更改卫生监督车外观标志的,上级和本级卫生行政机关、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第六条 卫生监督机构对所属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应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实行严格的管理,除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外,不得挪做它用。

第七条 对于将卫生监督执法车辆挪做它用的.,上级和本级卫生行政机关、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有权责令其整改,并予以通报;对于将卫生部加强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配发各地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挪做它用的,省卫生行政机关还可报请卫生部同意后,收回被挪用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并调剂给其它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第八条 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卫生监督执法车驾驶员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检查。

第九条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使用管理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的情况和卫生监督执法车辆外观标识情况进行稽查。

第十条 本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

篇3:药监局廉洁执法规定

药监局廉洁执法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使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的执行主体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

第三条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二人以上并持有行政执法证。行政处罚时持有处罚决定书。

第四条  罚没收入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进行专户储存,不准坐收坐支,更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

第五条  在执法检查中,除执行简易程序的案件外,对案件的处理都必须实行立案、查案、审案、处罚“四分离”,坚持核审、合议制度。重大案件需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议定。处罚的主体是局机关,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擅自处罚。

第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缺位、错位、越位、扰民执法,损害管理相对人利益;

2、不准用粗暴、强硬语言压制管理相对人;

3、不准刁难管理相对人;

4、不准向管理相对人索、拿、卡、要、报或接受各种馈赠;

5、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请吃、请玩、请钓;

6、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

7、不准违法违规办案;

8、不准违反程序办案;

9、不准以收代罚、以罚代刑;

10、不准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情节轻微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岗位,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八条  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对执法人员违规情况的控告和举报,同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篇4: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保护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被检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对被检查人进行执法检查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检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履行职责需要,进入被检查人现场,监督被检查人执行有关金融管理规定情况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合理、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执法检查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开展综合性的执法检查。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执法检查中获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当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二章 执法检查程序

第一节 检查的准备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执法检查计划、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举报信息、上级行的要求以及其他履行职责的需要,组织实施执法检查。

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执法职能部门需要对年度执法检查项目、执法检查计划作出部署的,应当在每年一季度安排。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上级行的执法检查计划和本行履行职责的需要,对本辖区的执法检查工作作出部署。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执法检查的,应当立项并填写《执法检查立项审批表》,拟定检查方案,经本行行长或者副行长(主任或者副主任)批准后实施。

前款规定的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检查目的、检查依据、被检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期限、检查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本行行长或者副行长(主任或者副主任)批准的检查方案组成检查组,检查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二条 根据执法检查的需要,检查组可以组织检查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 检查组应当在实施执法检查前,向被检查人送达《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执法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要求、检查组成员名单等事项;因特殊情况需要立即实施执法检查的,检查组应当在进入被检查人现场时送达《执法检查通知书》。

第二节 检查的实施

第十四条 检查组实施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向被检查人出示《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和《执法检查通知书》。

第十五条 检查组实施执法检查的,应当与被检查人进行会谈,说明检查的目的、内容、工作安排和要求;告知被检查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充分听取被检查人的业务情况报告和其他有关情况报告,并制作《执法检查会谈纪要》,由被检查人和检查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本条规定的被检查人享有的权利,是指被检查人对检查组工作进行监督,对检查情况提出异议,举报检查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等权利。

本条规定的被检查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指被检查人配合检查组工作,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提供执法检查需要了解的情况、信息材料等。

第十六条 检查组需要查阅被检查人的业务凭证、会计账目、财务报表等业务资料的,应当填写《执法检查调阅资料清单》,并由专人负责调阅资料和退还调阅资料。

第十七条 检查组向被检查人询问有关情况的,应当制作《执法检查询问笔录》,并由被检查人进行核对;《执法检查询问笔录》有错误或者有遗漏的,应当允许被检查人提出更正意见或者补充意见;《执法检查询问笔录》经被检查人和检查组核对无误后,由被检查人和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字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 检查组应当在检查中及时收集有关书证、物证、电子文件等证据,并注明证据的来源,由被检查人签字或者盖章;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检查组应当经本行行长或者副行长(主任或者副主任)批准后,向被检查人出具《执法检查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并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检查组应当全面、客观、完整地记录检查工作的情况,并制作《执法检查工作底稿》。

第二十条 检查组结束执法检查工作时,应当根据《执法检查工作底稿》以及有关证据,确定需要被检查人确认的检查事实项目,并制作《执法检查事实认定书》,由被检查人逐页签字确认;被检查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被检查人在《执法检查事实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前对《执法检查事实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又不在《执法检查事实认定书》上签字确认的,不影响检查组对有关事实的认定;被检查人陈述和申辩的事实和理由成立的,检查组应当采纳。

本条规定的《执法检查事实认定书》应当包括被检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认定的事实等事项。

第三节 检查结果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 执法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当撰写执法检查报告,及时向本行行长或者副行长(主任或者副主任)报告。

前款规定的执法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的基本情况、对被检查人执行金融管理规定情况的评价、对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执法检查结束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获取的证据,在执法检查报告的基础上制作执法检查意见书;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执法检查意见书的,经本行行长或者副行长(主任或者副主任)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执法检查意见书经本行行长或者副行长(主任或者副主任)批准并加盖本行印章后,送达被检查人。

前款规定的执法检查意见书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对被检查人执行金融管理规定情况的评价、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被检查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规章规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当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被检查人有违法行为,并且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应当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执法检查材料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被检查人拒绝、阻碍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执法检查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及其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和支行。

第二十九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实施执法检查的程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实施执法检查的,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篇5:粮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履行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赋予我们的职能,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管理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县依法管粮工作水平。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政府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县粮食局、县工商局、县公路局等单位组织力量,于今年8月12日至14日分两个小组,对全县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了粮食联合执法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初步掌握了我县粮食从业经纪人的基本概况,提高了我县粮食经营从业经纪人依法经营的认识,规范了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秩序。为此,现将粮食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了保证这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办公室首先责成县粮食局制定检查工作预案,明确执法程序和内容;其次成立了以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常利民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刘高祥同志为副组长,县粮食局、县工商局、县公路局为成员单位的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工作,从领导、机构、成员方面为粮食联合行政执法给予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第三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成员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能进行了明确分工,规定了此次检查是以规范市场、服务企业、保护农民和粮食从业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对被检查对象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第四要求各参与单位选派业务素质高,作风正派的骨干参加,执法人员必须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着重体现联合执法的素质和水平。同时还对执法检查车辆和生活也进行了具体布置和安排。由于这次检查组织严密,布置周密,工作进展十分顺利。

2、分工协作,执法文明。

在这次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各成员单位的参与执法人员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能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处罚程序》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在检查每一个粮食从业经纪人时,都能够做到首先亮证,向被检查对象说明来意,依法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每项检查内容进行认真记录,对存在的违规行为,当场提出纠正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在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各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以重教育、轻处罚、慎黄牌的人性化处理原则,做到既分工,又相互协商沟通,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和意见。因此,保证了整个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没有发生一起对抗执法检查事件,为政府树立了文明执法的形象。

3、规范了粮食从业经纪人的收购行为,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这次检查由于我们采取了流动检查与上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在较短的时间里,全县共检查粮食从业经纪人132人次,约占全县粮食从业经纪人的四分之一,其中有合法手续的只有21人次,占检查人次的16%。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以宣传教育为主,对没有合法手续的粮食从业经纪人,只对其进行政策宣传教育,没有进行处罚,并告诫他们以后要从事粮食收购,必须申请办理合法手续,按照国家相关粮食收购政策,公平、公正收购农民余粮。通过此次检查回访,大部分粮食收购经纪人都表示,今后一定按照要求办理合法手续,按国家政策收购农民余粮,保证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收购政策不走样、不折扣,惠及种粮农民。

二、建议和措施

通过这次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行动了解,我县粮食流通秩序不容乐观,违法经营和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十分严重,依法管粮、治粮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规范我县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安全,维护粮农和消费者以及粮食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思想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在全县集镇广泛张贴横幅、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大力宣传依法经营粮食等知识;三是每年举办一期粮食经营者学习班,重点学习粮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这样使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我县依法管粮奠定群众基础。

2、建立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职能的分工,要加强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我县依法管粮工作水平,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五个县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相互联系,协调配合,共同联合执法。因此,建议县政府以这次联合行政执法为起点,在专门设立长沙县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安排一定的预算经费,购置必要的'执法检查设备,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建议县政府每半年组织一次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在检查中,要采取教育和处罚并重的措施,经常督查各职能部门对涉粮企业和个体户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规定,按程序依法行政。各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的该处罚的要处罚,对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格的该取缔的要取缔,决不手软。这样才能提高我县依法管粮工作水平,才能维护我县正常粮食流通秩序,才能确保国家粮食政策的落实,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4、加强市场管理,杜绝违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粮食销售是粮食流通环节的终端,也是涉粮企业和个体户销售产品的必由之路。按照《条例》的规定,粮食市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因此,建议县政府要求工商部门经常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对无证照、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的商品要依法予以查封,没收罚款,从市场终端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我县粮食食品安全。

综合这次粮食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虽然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不少,但是为我县今后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务院《流通流通管理条例》依法管粮、依法治粮工作开创了新局面,为今后联合执法奠定了坚定的基础,我们深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我县依法管理粮工作水平将有极大的提高。

篇6:完善执法体制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

完善执法体制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

完善执法体制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                       XX市XX区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在社会主义法制日臻完善的今天,以一种更加公正、高效的形式展现在世人的面前,近两年来,特别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来,卫生监督所在推行执法责任制,提高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制度建设以及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加强监督队伍素质建设,树立执法新形象    全面提高监督员的整体素质是成立卫生监督所后要抓的重要大事。随着社会上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需要我们监督员不断地加强自身法律素质培养,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在社会上树立起卫生监督所的光辉形象;否则行政败诉的可能性随时会发生,那将给卫生监督所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1、对监督员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我们把每周五的下午定为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的固定时间,组织学习了《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进行闭卷考试;同时开展一人一堂课学习,每位监督员都要走上讲台,向其他监督员讲述他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学到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同大家一起商讨。    2、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资料从文书的格式、内容、处罚程序、条款运用、裁量情况等由稽查科专门负责,业务领导全面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把一些个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全体监督员进行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监督员运用法律知识的水平和文书规范写作的`能力。    3、加强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的培养教育。我们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西柏坡讲话精神、两个务必、江泽民总书记在建党八十周年的讲话、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其它旨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各种题材,教育职工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竞业意识,要求职工牢记廉洁防腐十六字,即:自重、自省、自律、自警,慎独、慎微、慎权、慎欲,特别要求共产党员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为行动准则,积极发挥好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4、加强廉政建设,改进执法作风。廉洁是公正执法的基础,而公正执法将使执法者远离腐败。因此,我们从这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廉洁方面下功夫,以廉洁执法十不准,违规追究制、督查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二次投诉查实待业制的制度的建立为制约,从制度上规范监督员的行政行为。尤其是督查制的建立,完善了制约体系,使监督员自觉廉洁执法的可靠度进一步提高。我所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以来,至今没有收到一起举报投诉案件。二是在公正上下功夫,以前卫生防疫站的科室执法,从立案到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皆由具体办案人员一手操办,随意性大。成立监督所后,由稽查科牵头,在科室定位的基础上,我们成立了合议小组、听证小组,制定了行政处罚运作程序,调查取证与行政处罚分离,真正按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增加了执法的公正性。三是强调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尊重相对人人身权力的体现,是文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虽然文明执法需要一定素质的相对人群体为基础,但我们还是从正人先正已的要求出发,要求监督员着装整齐,语言文明,骂不还口,打不还手。通过严格的全方位管理,一支思想过硬、作风顽强、业务求精、廉洁高效的监督员队伍已经形成。    二、建立完善卫生监督运行机制    工作能否有效地进行运转,最终实现预定的目标,在有了一支具有一定素质的队伍后,关键是要有一整套正确的运作机制,它包括工作目标、运作程序、制约措施和激励手段。目标是人们努力的方向,没有了目标,工作就存在盲目性。在工作目标的制订上,过去是以一定的经济指标量作为目标来考核工作完成情况。而现在,这种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必须转变观念,因此,我们从各科室岗位职责的业务需要量出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几易其稿,制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运作程序是工作得以顺利发展的基础,否则,一切工作将会杂乱无章,影响效能。为此,我们制定了行政事务运行程序、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程序等工作程序,确保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制约措施是保证政令畅通、廉洁、公正的有效保障,激励手段是促进职工奋发向上的动力。因此,我们制定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将目标完成情况与经济指标和精神文明结合起来进行考核。并在卫生系统率先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工双向选择的工作,充分调动了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一个良好机制的建立,为今后工作创造一个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公众地位    新的监督体制确立之后,我们及时调整思路,把工作重心由原来的重体检、办证、监测收费转移到重卫生许可、监督执法上来,为此,我们狠抓了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我们对全区3000多户食品、公共场所生产经营户实施巡回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达200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95%,对“五病”人员的调离率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尤其在抗击“非典”卫生监督检查中,我所按照《XX市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迅速展开工作,先后成立了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预防“非典”工作应急小分队,制定了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卫生监督工作方案,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卫生监督工作应急预案,做到认真准备,快速出击,全所人员24小时待命。同时要求卫生监督员必须掌握非典型肺炎的发病特点和预防知识,加强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的教育。自我区开展防非典工作以后,全体卫生监督员能服从指挥,顾全大局,放弃公休日,积极落实所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在抗非前线开展行之有效的执法工作。先后共出动监督员2034人次,车辆270台次,检查食品和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3600户,责令整改379户;检查消毒剂生产和销售单位360户;检查17家自来水和自备水厂;检查医疗机构120家次,取缔非法游医30户次,责令停业12户,处罚24户,计罚没款已到位共16500元。我所连续抽调21名监督人员上路设卡,测量过境旅客的体温和登记有关表格,堵截外地非典病人流向我市。通过全体监督员的一致努力,圆满地完成了防非任务。    为了逐步树立起卫生执法的良好形象,我们全方位地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报道。全年通过区广播电台播报稿件40次,其中下半年有28次,占全年总数的70%。下半年通过区电视台对卤菜制售卫生联合检查,假、冒、伪、劣食品销毁,美容美发桑拿舞厅,中秋月饼检查等进行了6次报道,并在《江海潮》上对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宣传。在食品卫生宣传周活动中,我们把没收的假、冒、伪、劣食品进行展示,宣传识别方法,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的力度得到了全区领导干部、群众的进一步了解,我所的社会公众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通过全所上下的不断努力,XX区卫生监督所在提高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制度建设以及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上半年监督所共接到各类举报案件共53起,查处45起,其他8起经查不属实;受理、立案行政处罚案件35件,实施行政处罚34件,已结案18件。每个案件都处理及时、准确、到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准则,内抓管理,外强执法,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提高监督员的综合素质,为促进富民强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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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现有干部职工2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7人,药学及相关专业15人。全县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对人615家,其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91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296处;药包材生产企业3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00余户,保健品150户,化妆品800余户。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和省、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工作的要求,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把队伍建设作为立局之本,以提高综合素质为主要目标,本着一要监督好,二要服务好,三要支持好食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建立团结有为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流队伍、树立一流行风、创造一流业绩,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强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行风建设促进行政执法效率的提高,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全程监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提升监管文化、对外宣传、基本建设等工作。今年工作任务繁重,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将整个工作分成五条线,分别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一是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三是探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五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以来受奖励情况:

1、被评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文明单位”;

2、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3、被市局授予“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单位”、

4、药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被授予“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5、在全市药监系统药品快检技术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第一名;

6、被授予“十大改革发展新闻单位”荣誉称号

7、“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8、“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9、“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10、“全县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11、党支部被评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12、工会工作被评为“全县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3、团支部被评为“全县五好团支部”;

14、被评为“县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15、县委、县政府授予“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

二、强化措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健全制度,加强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1.制定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32项,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加强学习,提高食品药监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监管队伍的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制度,坚持个人自学,做到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二是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三是对照工作实际,聘请法律专家开展两次法制讲座,解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10余个,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开展了药品法律法规“每季一讲”活动,每周重点学习一部法律,在学习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法律小考,每季度进行一次大考,每年年终进行综合考试,并将考试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五是举行了“创建和谐单位”、“建局三周年有感”等演讲会,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读、写等表达能力。还举办了“庆五一乒乓球比赛”、“创建和谐单位暨建局三周年文艺联欢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

2.健全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行政处罚实行票款分离,特别是对申请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监督,受市局委托,认真搞好初审、上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

3.开展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配合市局,组织了GSP认证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县176名药品经营企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此基础上,在深入基层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身携带《药品法律法规汇编》、《关于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管理的通告》宣传单,发放到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乡村医生手中,积极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对乡村医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开展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管理药品的法律意识。在xx、《xx报》开辟专栏,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工作动态进行报道。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7.1”《行政许可法》实施日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现场展出了60余种假劣药品,播放《药品管理法》录音,有3000余人对有关假劣药品的鉴别等问题进行了咨询,发放《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在9月10日“食品药品安全周”集中宣传活动中,现场设立宣传咨询、投诉台12个,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图板17个,悬挂宣传标语35条,播放《食品卫生法》录音,展出查处的.假劣食品、药品120余种,发放宣传资料6500份,填写《食品安全现状消费者问卷调查表》1000份,参加现场咨询的群众1200余人,接受群众咨询260余次。县报社、县电视台等新闻记者进行跟踪采访报道。还通过《药监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共印发《药监信息》26期2200余份。xx电视台多次报道了我局药品监督执法措施与取得的成效,为我县药品监督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将全县药品市场划分为2个责任区,组成2个执法队。每个责任区都由分管领导带队,业务科室牵头具体负责,实行包片责任制,年初与各包片领导、科室负责人签定了《划片监督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的范围、目标和责任。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建立了一系列药品监督责任考核机制,哪个地方由于监管不力出现假劣药品问题,要层层追究责任,确保了监管力度到位。

(二)强化措施,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及时清理,不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决不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各科室推行AB角服务工作,年初已与各科室签定了有关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开展了树立药监形象“四个一”活动(即对待来药监局办事的人要一个座位让座,一杯茶水相待,一片热心办事,一句好话送行),营造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执行案件审核制度。成立了案件审核委员会。对涉及的大案、要案和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杜绝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现象的发生。做到案件处理规范化,立案审理的案件手续完备,杜绝越权管辖、办案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案件的做法。按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立案查办的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对结案的案件,及时按标准进行归档管理。一年来无被诉讼败诉案件、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被变更或者撤消案件。

(三)严格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暂行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对各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2.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预防、减少和杜绝错案的发生,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追究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建立政务公开制度。除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将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申办企业审批程序、重大、复杂案件办理结果等在大门厅内进行公开,让群众进一步明确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起到监督规范的作用。严格实行行政处罚罚款收缴分离制度。

4.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监管工作质量。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药品质量管理的意见、建议,提供检举、举报的渠道。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在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悬挂“药品质量检举箱”,设立“药品质量监督公示牌”、举报电话等,及时听取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监管问题。

(四)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今年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97家,出动执法人员2756人次,查处假劣药品标值3万余元,立案36起,结案30起,取缔无证经营5户,受理群众举报9起,查实5起,目前罚款到位资金28万元。履行了食品安全协调职责,摸清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基本情况。牵头组织了节日、夏季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396人次,检查企业、学校食堂、饭店等175家。目前,各食品职能部门查处违法案件1290余起。

三、抓好行风建设和“十项承诺”工作

(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加强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动员大会暨“十项承诺”新闻发布会精神,分别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先后三次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行风建设。为加强廉政承诺宣传,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在xx电视台作了公开承诺。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三有”素质教育,培养“三有人才”:即有好的文化素质、有好的品德素质、有好的思想素质;深入开展“五查五看”活动;三是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建设,即完善决策目标,完善制度,执法责任“三个体系”建设;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行风建设奖惩制度,坚决克服盲目性、冲动性、懒惰性,充分工作能力的全面性。对行风建设差、影响集体形象的科室和个人,取消当年参加各种奖励、先进等的评选资格;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通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党风廉政教育等形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与反腐败的坚强决心。根据市局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的内容。

(二)制定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十要十不要”守则

为扎实地开展好“十项承诺”活动,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制定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十要十不要”守则,十要:一要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二要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三要清正廉洁,自尊自律;四要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五要维护集体,树立形象;六要文明友善,立足监管;七要艰苦创业,完善自我;八要遵守纪律,自强自尊;九要弘扬文化,促进监管;十要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十不要:一不要吃拿卡要,自我为是;二不要违法违纪,酗酒赌博;三不要消极怠工,无所作为;四不要擅离职守,贻误工作;五不要唯利是图,违纪违法;六不要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七不要出言不礼,伤害他人;八不要口是心非,弄虚作假;九不要损害集体,影响形象;十不要徇私舞弊,影响公务。

(三)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十廉”、“十项承诺”活动

为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制定了《开展“十廉”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十项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局机关全体人员中开展“十廉”和“十项承诺”活动,党员签定了廉政承诺责任书。二是于9月1日邀请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xxx来我局就如何贯彻《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十廉教育”,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防体系,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举行专题讲座;三是利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有力时机,向社会发放“公开承诺书”,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作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七个不许”,摆放到科室人员办公桌上。

(四)抓好行风评议工作

一是组织好食品安全和用药安全宣传周活动、行风建设集中整治月系列活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电视讲话、在县委内部信息《xx通讯》刊登、播发“十项承诺”等方式,公开向社会承诺;二是通过内部信息、在社会做好形象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树立良好形象;三是印发感谢信1200余份,发放到县级班子各位领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感谢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在当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和行风建设工作中,我们是在探索中前进,在求实中创新,进一步探索、提升沂南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的发展,并制定了监管文化实施方案。今年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还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也要进一步完善。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不断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在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药品监督执法形象,为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新体制而不断努力。

篇8: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1、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不存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情况;不存在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没有出现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能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情况。

2、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能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重大行政处罚能按规定报备案。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我县还下发了《关于转发<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处罚裁量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明确了规范要求。

(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

1、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县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保留、委托和转变管理方式事项均能及时衔接落实。20xx年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行政许可252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11项),精简53项(其中取消33项、暂停实施5项、转变管理方式15项);保留县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31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2项),精简8项(其中取消3项、转变管理方式5项)。20xx年对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4项(其中省市级机关下放18项,受委托实施1项)。对已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不存在继续审批的现象。

2、行政审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我县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服务股室基本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授权到位,实行“窗口受理、内部运转、统一收费、窗口出证、限时办结”的办理模式。同时,着力简化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内部办事程序,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对行政审批工作办事流程进行认真梳理,进行了流程再造,并通过窗口办事指南等形式将流程再造结果对外进行公示。对保留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执行,提高了工作效率,杜绝超时限审批现象发生。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在并联审批中不存在“互为前置”,相互“踢皮球”现象。

3、我县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遵循职权法定,不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严格依法审批,不存在随意设定审批条件和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法管理,杜绝了态度粗暴、故意刁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我县转发了《市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的`规范办法》,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行登记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趋利执法;互认检查结论、避免重复执法等。同时,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信息也作了规范要求。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我县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要求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律综合知识培训并通过统一考试。20xx年至今,我县已对900多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协助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县公安、城管、城建、国土等部门聘用了协助执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能力考核,对录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聘用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协助执法行为。

3、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施法过程中基本不存在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同,二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种业务培训、执法评比、执法检查的力度有较大区别。

(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文明执法和理性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程序建设,依法简化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明确协管人员职责,避免违法执法的现象。

(三)强化层级监督。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基层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自查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文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自查报告

市质监局认证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

税务机关规范税收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交通自查报告范文

消防执法行政自由论文

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文
《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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