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划通告(共3篇)由网友“jiajia7788”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项目规划通告,希望大家喜欢!
篇1:项目规划通告
柳州市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柳州市柳邕路二区8号的“华柳佳苑(资料 详细信息 图库)花园”规划总平图曾于20xx年7月1日经我局批准。现柳州市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实际开发建设和具体建筑设计情况向我局提出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配套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拟对“华柳佳苑花园”项目规划总平图进行调整,涉及商业建筑地下室和停车位调整,不影响住宅区的
项目规划通告
停车位以及地面停车率。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
(1)取消16号楼地下室,16号楼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由14个调整为38个机动车停车位。
(2)16号楼外轮廓增大,内部设置中庭。(3)项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由396个调整至420个,总机动车停车位保持不变。(4)项目地下建筑面积由83050㎡调整为81375m2;总建筑面积由368086.m2调整为366411.m2。修改后的规划总平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柳州市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调整的“华柳佳苑花园”总平规划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提交书面反馈或申请参加听证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 20xx年5月19日前送至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2817040,0772-2808110)。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xx年5月19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
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华柳佳苑花园”售房部内柳州市规划局大门两侧公示栏市规划局网站
公示时间:20xx年4月19日至20xx年5月19日。
听证时间:20xx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三点三十分听证地点:柳州市规划局一楼西会议室(中山东路24号)听证会主持人:周祎(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听证员:曾昭杰(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记录员:秦泉凯(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特此通告!
柳州市规划局
20xx年4月19日
篇2:项目规划通告
停车位以及地面停车率。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
(1)取消16号楼地下室,16号楼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由14个调整为38个机动车停车位。
(2)16号楼外轮廓增大,内部设置中庭。(3)项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由396个调整至420个,总机动车停车位保持不变。(4)项目地下建筑面积由83050㎡调整为81375m2;总建筑面积由368086.m2调整为366411.m2。修改后的规划总平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柳州市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调整的“华柳佳苑花园”总平规划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提交书面反馈或申请参加听证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 5月19日前送至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2817040,0772-2808110)。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5月19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
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华柳佳苑花园”售房部内柳州市规划局大门两侧公示栏市规划局网站
公示时间:年4月19日至2016年5月19日。
听证时间: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三点三十分听证地点:柳州市规划局一楼西会议室(中山东路24号)听证会主持人:周祎(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听证员:曾昭杰(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记录员:秦泉凯(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特此通告!
柳州市规划局
2016年4月19日
篇3:区重点项目建设规划通告
区重点项目建设规划通告
为持续推进“五大战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措施意见的`通知》(府办〔20xx〕66号文)及《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xx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名单的通知》(政〔20xx〕7号),经研究,决定下达区20xx年重点建设项目。
一、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计划
区重点建设项目共计54项,其中以区政府为责任协调单位的省、市级重点项目15项,年度计划投资53、04亿元;属地省市重点项目8项,年度计划投资110、24亿元;区级重点项目20项,年度计划投资14、39亿元;跨区项目11项,年度计划投资44、96亿元(总投资无法细分至各区)。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业主单位
1、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务必制定和倒排详细工作方案,建立项目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各重点前期项目承办单位务必按计划节点完成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环节,完成征地拆迁、相关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争取项目尽快启动建设。
2、各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务必在每月1日、29日前通过区建设项目跟踪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半月进度填报,填报内容主要是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及存在问题。
(二)项目责任协调单位
1、各责任协调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责任与服务,督促和推动项目业主单位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填报。
2、各责任协调单位要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协调情况反馈责任领导及区重点办。
★ 工程通告格式范文
★ 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 拆除的通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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