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程序条例全文(共16篇)由网友“wei5208”投稿提供,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规章制度程序条例全文,希望大家喜欢!
篇1: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第一条 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条 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第三条 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第四条 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第二章 财务审批制度
第五条 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支部书记审批报销。
第六条 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议事会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驻村干部审核、包片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第七条 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篇2: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第八条 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第九条 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条 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第十四条 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5000元。
第十五条 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第十六条 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第十七条 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第五章 民主理财制度
第十八条 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第二十条 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 财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一条 村级财务公开由镇财政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月进行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第二十二条 公开的方式以在集中安置小区公示原始凭证复印件,财务决算单等为主。
第二十三条 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第七章 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第二十四条 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 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第二十七条 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章 票据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第二十九条 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第三十条 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四川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第三十一条 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九章 财务审计制度
第三十二条 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镇财政所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第三十三条 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四条 镇财政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第三十五条 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篇3:网店规章制度条例
网店规章制度条例
小云同学制01号
前言:为规范我店各种活动行为准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矛盾,特作出以下条例
第一条:本店店名为****,本店旗下拥有****官方网站、****淘宝店铺、****微信公众号、****QQ总群以及****微店(包括分店)。本店第一直接负责人是李云艳店主,第二直接负责人为李子杰副店主。本店店名为原创店名,对店名拥有所有权,任何个人、组织和企业不得盗用本店店名,违例者将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本店办店宗旨是信誉为上,质量第一,追求时尚。力求做让顾客满意让顾客放心的商品。顾客是我店的上帝和老板,我们热烈欢迎各位顾客对我们提意见,监督我们的工作,同时欢迎各位顾客对我店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投诉,顾客可将投诉事项发到**邮箱里,对举报投诉属实者,我店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措施。
第三条:对于本店相关媒体台的管理。本店所有的媒体平台均属****所有,所有****媒体平台首要负责人必须为****相关负责人、店员工、店认证人员;其他人员若想管理本店旗下媒体平台,必须先根据附表一的表格中填写资料并提交到**邮箱里获得批准方可管理相关旗下媒体平台。任何个人、组织以及企业未经店铺负责人允许,严禁将****旗下媒体平台首要负责人转交给别人,如有发现,本店将严厉惩处,绝不手软。对于部分外来商家及顾客在本店旗下媒体例如QQ总群和微信公众号发送与本店不符的广告及其他信息者我店将视具体状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在此,本店叮嘱各位顾客必需谨慎提防一切外来广告以及信息,对因顾客轻信外来信息而引发的一切后果需由顾客自行承担,本店不负任何责任。对于在本店旗下媒体平台发布有关黄赌毒传销以及谣言等违法犯罪信息者,本店除给予踢群开除处理外,还将严肃处理,对违法犯罪严重者本店将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绝不手软。欢迎广大顾客与本店合作,互相监督,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第四条:本店与其他外来店商应为合作友好关系,有关商业竞争活动行为应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平台上;严禁其他外来店商非法在本店旗下媒体平台上销售、抢占以及拉拢本店旗下任何平台的客户,如有发现本店将有权开除其客户身份,情况恶劣者,本店定将严肃处理。严禁任何客户以任何方式辱骂和诋毁本店以及本店旗下任何媒体平台,严禁客户间相互辱骂、粗口骂言以及以其他方式做有损本店员工以及本店顾客的行为,任何个人,平台发生矛盾时应与事情双方以及本店相关负责人沟通协商解决,如发现因双方矛盾而做出违法犯罪行为的本店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以及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事情,希望广大顾客以及本店员工相互遵守,相互监督。
第五条:顾客对本店具有监督权、投诉权、言论及进退本店自由权,顾客如有发现本店任何员工做出有损顾客权力的.行为,可向我店举报,举报发到上述邮箱中,对于举报属实者,本店将给予举报方相应奖励,欢迎广大顾客朋友们进行监督举报;同时顾客对本店应遵守本店相关规定,不做有损本店形象的行为,使本店与顾客间共建友好和谐氛围。
第六条:本店旗下相关媒体平台及负责人如下:
本店店主:李云艳
本店副店主:李子杰
本店官方网站 负责人:李子杰、陈一铭、陈永、梁建婷、严钧棠、陈伟楠、黄珊珊、陈淑冰、杨联华、李康恒
本店淘宝店 负责人:李子杰、李云艳、李康恒、陈一铭、陈永、陈嘉怡
本店微信公众号 负责人:李云艳、李子杰、严钧棠、梁泳欣、陈伟楠、陈淑冰
本店QQ总群 负责人:李云艳、李康恒、陈一铭、李子杰
本店微店 负责人:李云艳、李子杰
本店淘宝店号:**
本店微信公众号:**
本店QQ总群:**
本店微店:【总店:******
分店: ******分店**,代码:**】
第七条:本店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海布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城东街道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海头正街
客服联系方式:**
联系以及投诉邮箱:**
第八条:关于本店商品的有关说明。本店所有商品均为正版商品,质量有保证,本店承诺售出商品七天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本店将无条件退换货,并由本店承担退换邮费;本店商品价格均按照物价局以及店铺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顾客如对质量以及价格有任何异议均可向我店反映,我店将热情向顾客解答。对于商品成交交易方式,顾客有权提出顾客所想所接受的交易方式并由我店相关负责人与顾客双方协商解决,顾客可通过与我店负责人协商好的交易方式或者淘宝店铺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双方交易时建议双方保留交易凭据截图保存交易页面,以维护双方的利益保障。
第九条:本店所有商品以及旗下媒体平台所发原创文章及内容均属****所有,任何个人、组织、企业及其他媒体平台未经本店授权同意的、盗用以及复制等行为一律属于侵权,本店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本店欢迎各商家平台以及同意与本店加盟合作,合作相关条例已在本店微信公众号显示,有意者可关注我店微信公众号――**** 菜单栏关于我们详细了解相关条例。共建友好伙伴合作关系,有赖你我的参与。
第十一条:本店条例最终解释权均归****所有。
【说明】本条例可能尚有不足的地方,本店会根据本店具体运作补充完善本条例。欢迎广大顾客对本条例给予更多的意见,您的意见是我店不懈的动力。
本条例自公布即日起实行
****
7月21号
篇4:公司规章制度条例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物尽其用;
1.2 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申购、领用、发放等相关事项均适用于本办法;
2 管理组织
2.1 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耗材的采购、保管、发放、费用分摊及报销
2.2 各部门根据行政部领用标准提报并领取使用;
3 管理内容
3.1 办公用品的申请
3.1.1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在每月5日前根据本部门需要及《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附件1),填写《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附件2),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后,转行政部。其中《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由各公司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报行政总监批准。
3.1.2 行政部资产管理专员根据个人办公领用标准(公司自定,报总部行政部备案,并不断优化提高)及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确认各部门领用数量,填写《办公用品需求汇总单》(附件3),报行政总监同意后,转采购专员组织采购进货。
3.2 办公用品购置
3.2.1 采购专员购买到位后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附件4)。
3.2.2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3.2.3 财务专用办公用品由财务部自行执行采购,但申购、入出库手续必须遵守行政审批规定。
3.3 办公用品的入库
3.3.1 资产管理专员根据《入库单》所列物品与所需采购物品核对,并清点入库,填写《办公用品库存台帐》(附件6)。
3.3.2 资产管理专员应每月对库存办公用品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3.4 办公用品的领用保管
3.4.1 资产管理专员在入库完成后,联系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人领取。
3.4.2 属于需临时支领的办公用品,行政部按定额标准核定后领取,办理出库手续,填写出库单。
3.4.3 对于大件器具类办公用品,行政部应本着多人合用原则组织领用;同时确定使用人。
3.4.4 如因工作调动或离职,须按公司规定将个人保管的所有办公用品(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需要本部门继续留用的,确定使用人报行政,便于行政跟踪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
3.5 机器耗材(配件)管理
3.5.1 耗材、配件申请领用同办公用品,可在每月《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中的填写。
3.5.2 计算机配件如键盘、鼠标等出现故障需要更换的,确认不能维修的,可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并将已坏配件归还行政部。
3.5.3 对于打印机、传真机耗材,各部门应本着节约原则,提前作出需求计划,通知行政部;同时行政部作为管理部门,应对相应耗材的使用情况有详细了解,对于常用、耗费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库存。
3.5.4 资产管理专员对以上机器耗材(配件)同时也应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3.6 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盘点及费用分摊
3.6.1 资产管理专员每月末应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保证库房物品帐务相符。
3.6.2 资产管理专员在每月30日前应对办公用品、耗材按各部门领用情况,将费用分解到各部门,进行费用核定,填写《办公用品、耗材报表》(附件7),明确各部门费用。同时行政部将《办公用品、耗材报表》中的各部门费用抄送各部门负责人。
3.7 库房管理:库房物品必须摆放整齐,非库咳嗽保淳砜刹坏媒肟夥俊
3.8 报销:行政部采购人员以《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办公用品、耗材报表》作为报销依据进行报销。
3.9 相关说明
3.9.1 对于不能按时提报办公用品月度申请表的部门,行政部有权认为该部门当月无办公用品申请,不予采购相应用品。
3.9.2 部门申请金额超过计划标准,行政部有权取消相应金额的申请数量。
4 附表
4.1 《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
4.2 《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
4.3 《办公用品需求汇总单》
4.4 《入库单》
4.5 《办公用品(耗材)库存台帐》
4.6 《办公用品、耗材报表》
篇5: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实现企业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的长期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二章员工入职与试用
第三条公司坚持用人原则:重能力、重潜质、重品德。
第四条招聘条件:严格按照公司各岗位应具备能力执行。除此以外,应聘者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五条入职:
1、凡新进员工须提供相应证件、履行报到手续,行政部门将档案保存完好。
2、新进员工必须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未满18周岁,不得录用为公司员工。
3、员工试用:公司人员试用期原则为3个月,特别优秀的试用期可以酌情缩短。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录用为正式员工并签署各项协议,依法享有公司各项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4、新进员工培训后方能到岗。
第三章员工离职
第六条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行政部审核,部长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行政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于员工离职前一周举行座谈,并将信息记录、反馈,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第八条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第九条行政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结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第十条员工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第十一条行政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第十二条知晓公司机密的人员离职需签订保密协议,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图像资料等在保护期内不得外泄,外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个半小时到8个半小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0 -17:30为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中午家政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家政员工及工程人员实行保质保量完成当日当次工作量上下班制度。公司员工每月休息4天,实行轮休制度,周末不能请假,其他时间休假须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四条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2、迟到、早退、旷工
(1)每日上班以8:30分为界。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5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超过4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3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1)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 -8:3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行政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4、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报行政部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行政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五章人事异动
第十五条调(借)动管理
1 、由调(借)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借)出及调(借)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行政部准。管理人员调(借)动由总经理执行。
2 、批准后,行政部门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行政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
5 、行政部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第十六条辞退管理
1 、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辞退条件,参照本制度执行。
2 、辞退员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
3 、行政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 、行政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销毁。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会议制度严格按照《家政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第二十条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避免相互中伤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第二十三条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小费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第八章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参照《保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涉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信息、公司制度、公司战略等)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九章日常行为准则
第二十七条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第二十八条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第三十条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__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第三十一条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第三十二条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第三十三条办公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第三十四条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第三十五条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第三十六条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第三十七条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应严格照章办事,严禁标新立异。
2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 、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十八条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直接领导不得置之不理,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九条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第四十条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连续两个月(以上)完成或超额完成指标。
3 、提出具体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获得客户的一致好品,三个月无投诉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第四十一条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连续两个月客户投诉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 、经常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第四十三条特别强调的奖惩制度:
1、每月无投诉的一线员工,公司奖励200元。
2、一线员工遭业主投诉一次,扣工资20元;一线员工遭业主投诉超过五次,直接解职开除且扣除当月所有薪酬。
3、在公司做满一年的员工奖励电动自行车一台。
4、员工做私单一次,当月薪酬全部扣除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经行政部查证后核定,经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四十五条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申诉,行政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第四十六条奖惩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员工奖励处罚细则》执行。
第十一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四十七条薪酬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四十九条薪酬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保险福利、其他(奖金、加班、补贴等)。
第五十条工资制度
1、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一线保洁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提成工资(保洁人员每单业务收入的70%)+福利保险+其他。
2、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险福利+其他。
3、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4、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 、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8日至10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第五十一条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第五十一条福利
1 、假期
(1)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7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2)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5)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6)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行政部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7)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3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3 、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4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 、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春节、国庆节、公司纪念日或员工生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6、员工活动:公司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第十二章培训管理
第五十二条培训目的:塑造企业文化,促进人力资源增值,提升经营绩效。
第五十三条培训原则:员工培训需求与公司发展需要相结合,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两大类。进行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十四条公司培训管理由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做出相应的培训计划,除培训发展主管外,其余岗位均为兼职人员。
第五十五条所有培训列出相应计划,培训目标必须明确。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培训训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一级为公司行政部组织,二级为部门组织员工到班组实际操作。
第五十七条公司规定的培训课程,行政部将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行政部请假。
第五十八条员工自我培训
1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资历考试,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可凭培训考试机构的证明,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
2 、员工在职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历教育或培训时,确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可凭入学证明,经部门及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但当临时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时,应服从公司安排。
3 、对于取得更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者,公司将作为员工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九条员工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时间未满《培训协议》约定年限,公司有权按协议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绩效考评
第六十条考评目的
1、通过对员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保障公司高效运行。
3、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实现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十一条考评原则
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多角度考评原则。
第六十二条考评细则,详见《考评细则》。
第六十三条申诉及处理
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行政不或总经理申诉。公司将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者。
第六十四条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晋升:
1 、职业道德良好
2 、工作业绩突出
3 、工作能力强
4 、熟悉拟晋升职务工作
第十四章员工权益
第六十五条劳动安全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第六十六条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逐级申诉或向公司行政部、总经理直接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5)对处理结果及反馈意见不满意的可继续申诉。
第十五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篇6: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制定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
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第五条
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行政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二章 立项
第六条
国务院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第八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有关的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
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并需要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第九条
对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承担起草任务的部门应当抓紧工作,按照要求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三章 起草
第十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第十一条
起草行政法规,除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
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规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
起草行政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三条
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四条
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对涉及有关管理体制、方针政策等需要国务院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五条
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十六条
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立法的必要性,确立的主要制度,各方面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意见的情况等作出说明。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国内外的有关立法资料、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
篇7: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最新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 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第五条 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行政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二章 立项
第六条 国务院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第八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二)有关的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
(三)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并需要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第九条 对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承担起草任务的部门应当抓紧工作,按照要求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三章 起草
第十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第十一条 起草行政法规,除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
(二)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规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三)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四)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 起草行政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十三条 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四条 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对涉及有关管理体制、方针政策等需要国务院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五条 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十六条 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立法的必要性,确立的主要制度,各方面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意见的情况等作出说明。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国内外的有关立法资料、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
第四章 审查
第十七条 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是否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是否与有关行政法规协调、衔接;
(四)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十八条 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
(三)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
第十九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
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就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
第二十二条 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制度、方针政策、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有不同意见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进行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制机构的意见报国务院决定。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起草部门协商后,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行政法规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 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出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建议;对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者依据法律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草案,可以采取传批方式,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直接提请国务院审批。
第五章 决定与公布
第二十六条 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
第二十八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编出版行政法规的国家正式版本。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十九条 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章 行政法规解释
第三十一条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
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
第三十三条 对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研究答复;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拟订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修改行政法规的程序,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行政法规修改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行政法规文本。
第三十六条 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定。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篇8:疫情期间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1、幼儿园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幼儿园只保留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天上岗前,保安要互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带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园门的把守和对出入人员的巡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有:
①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②因公务确需进入幼儿园的,值班保安应进行详细询问:“你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情?”,并向园领导报告确认;
③对所有准备进入幼儿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幼儿等在内;检测时距离被检测者10—20厘米)检测合格予以详细登记,并进行必要消毒后,方可放行。
④幼儿园正常开学后,经由保健医生检测体温合格的幼儿,门卫室可不予登记。
4、入、离园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不少于4人在园门口值班值守护学,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按规定应戴口罩而未戴的师幼或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定期对门卫室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记录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对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6、所有快递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均由值班人员接收,包裹进入园内需进行84稀释液消毒。
7、开学前,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8、完善物资保障,园门口应按标准配合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合格、有效的体温检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检测异常师幼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②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幼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不戴口罩人员的处理
①恢复正常开学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幼儿园。
②恢复正常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佩戴口罩作为必要条件。如果必要,对不戴口罩的教师,由幼儿园提供口罩,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园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儿园依规处罚;对不戴口罩的幼儿,由幼儿园提供口罩,通知家长带回家中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处理。
3、发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师幼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幼儿园的处理
①师幼闯入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幼儿园的,由幼儿园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篇9:公司规章制度新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公司规章制度篇4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物尽其用;
1.2 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申购、领用、发放等相关事项均适用于本办法;
2 管理组织
2.1 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耗材的采购、保管、发放、费用分摊及报销
2.2 各部门根据行政部领用标准提报并领取使用;
3 管理内容
3.1 办公用品的申请
3.1.1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在每月5日前根据本部门需要及《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附件1),填写《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附件2),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后,转行政部。其中《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由各公司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报行政总监批准。
3.1.2 行政部资产管理专员根据个人办公领用标准(公司自定,报总部行政部备案,并不断优化提高)及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确认各部门领用数量,填写《办公用品需求汇总单》(附件3),报行政总监同意后,转采购专员组织采购进货。
3.2 办公用品购置
3.2.1 采购专员购买到位后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附件4)。
3.2.2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3.2.3 财务专用办公用品由财务部自行执行采购,但申购、入出库手续必须遵守行政审批规定。
3.3 办公用品的入库
3.3.1 资产管理专员根据《入库单》所列物品与所需采购物品核对,并清点入库,填写《办公用品库存台帐》(附件6)。
3.3.2 资产管理专员应每月对库存办公用品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3.4 办公用品的领用保管
3.4.1 资产管理专员在入库完成后,联系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人领取。
3.4.2 属于需临时支领的办公用品,行政部按定额标准核定后领取,办理出库手续,填写出库单。
3.4.3 对于大件器具类办公用品,行政部应本着多人合用原则组织领用;同时确定使用人。
3.4.4 如因工作调动或离职,须按公司规定将个人保管的所有办公用品(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需要本部门继续留用的,确定使用人报行政,便于行政跟踪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
3.5 机器耗材(配件)管理
3.5.1 耗材、配件申请领用同办公用品,可在每月《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中的填写。
3.5.2 计算机配件如键盘、鼠标等出现故障需要更换的,确认不能维修的,可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并将已坏配件归还行政部。
3.5.3 对于打印机、传真机耗材,各部门应本着节约原则,提前作出需求计划,通知行政部;同时行政部作为管理部门,应对相应耗材的使用情况有详细了解,对于常用、耗费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库存。
3.5.4 资产管理专员对以上机器耗材(配件)同时也应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3.6 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盘点及费用分摊
3.6.1 资产管理专员每月末应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保证库房物品帐务相符。
3.6.2 资产管理专员在每月30日前应对办公用品、耗材按各部门领用情况,将费用分解到各部门,进行费用核定,填写《办公用品、耗材报表》(附件7),明确各部门费用。同时行政部将《办公用品、耗材报表》中的各部门费用抄送各部门负责人。
3.7 库房管理:库房物品必须摆放整齐,非库咳嗽保淳砜刹坏媒肟夥俊
3.8 报销:行政部采购人员以《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办公用品、耗材报表》作为报销依据进行报销。
3.9 相关说明
3.9.1 对于不能按时提报办公用品月度申请表的部门,行政部有权认为该部门当月无办公用品申请,不予采购相应用品。
3.9.2 部门申请金额超过计划标准,行政部有权取消相应金额的申请数量。
4 附表
4.1 《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
4.2 《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
4.3 《办公用品需求汇总单》
4.4 《入库单》
4.5 《办公用品(耗材)库存台帐》
4.6 《办公用品、耗材报表》
篇10:建筑公司规章制度条例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篇11:建筑公司规章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损耗,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劳保用品依据不同车间、不同工种已制定使用标准发放。
第三条、工人在临时变动工作岗位时,已领用的劳保用品使用没有到期的,必须继续使用,不得重复领用。
第四条、工人变动工作岗位,新的工作岗位需要的用品不足的,可补发增用的劳保用品。
第五条、发放的劳保用品上岗时必须使用。否则,各部门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条、耐用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发放后由个人保管,个人丢失自补。
第七条、短期使用的劳保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必须以旧换新。
第八条、从业几天就辞职的工人,领用的劳保用品不回收,按原价从工资中扣回。
第九条、以旧换新的具体要求是,必须按发放的原样物品上交。否则,按不上交旧品处理。
第十条、回收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仓库保管员共同认真查验、清点,不同物品分别存放保管。
第十一条、对回收的劳保用品,有利用价值的要清洗、修补后以备再用。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与已发规定相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篇12:建筑公司规章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xx—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篇13:酒店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1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3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4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6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7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8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9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篇14:酒店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扣除一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二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被辞退。
篇15:实验室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一、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化学实验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
三、仪器、设备及时入库,做好登记、编号、分类、存放等事宜,使账物相符,账目清晰。
四、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妥善保养设备,及时更新仪器,实验室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
五、凡需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按期归还,按照出借制度执行。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室内安静。
七、实验前对照实验要求,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实验过程中,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求严格遵守操作细则,并保持良好的上课纪律。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仔细观察,准确填写报告。
八、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九、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等要妥善处理,污水排入废液处理器,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十、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十二、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十三、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台面整洁,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丢入垃圾桶,填好《实验使用记录》,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二、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室存放。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实物流水帐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管理员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三、化学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一、学生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二、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加倍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三、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四、在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不可控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五、在演示实验中,任课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任课教师负责自检并赔偿,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六、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七、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八、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四、化学实验室仪器借出制度
一、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二、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校领导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三、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校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四、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五、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五、化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制度
1、化学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每学期的教学计划。计划应于本学期初交教科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大致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考核
1、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和平时实验为主,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六、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二、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四、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七、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时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使用危险药品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药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扔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篇16:实验室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总务处负责,经校长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四、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化学学生探究分组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二)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三)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四)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五)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八)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十二)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十四)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
学生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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