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制度(通用6篇)由网友“nicool”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制度
一、总体说明
(一)统计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主要是各人身保险公司开展的养老年金保险业务。根据《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第3号),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其他人身保险转换为养老年金保险的,自转换之日(保险合同变更之日)起纳入养老年金保险进行统计。
此外,新增统计指标中还包含了报告期末被保险人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相关指标。
(二)报送单位
各保险公司(含集团、控股公司,下同)。
(三)报送方式
各保险公司应按照“全科目、大集中、一级报三级”的方式,通过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向我会报送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指标。
(四)报送频度和报送层级
各保险公司应按照附件标注的报送频度和报送层级,分别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统计指标。
(五)测试要求
自3月1日至3月30日,各保险公司可登陆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测试库,对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指标等进行数据测试。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测试库地址如下:
(六)报送要求
1.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新增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修改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对接系统。
2.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相关统计信息。
3.本制度未特别说明的事项,按现行统计规定执行。
二、填报口径
1.“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24“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2.“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25“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3.“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28“寿险责任准备金-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4.“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53“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5.“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54“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6.“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57“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7.“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67“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8.“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70“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9.“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73“寿险责任准备金-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10.“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83“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11.“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86“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12.“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该指标为a26040089“寿险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1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0“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14.“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1“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1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1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1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18.“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19.“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07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20.“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0“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21.“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1“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2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2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24.“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2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2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1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2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1“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28.“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29.“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30.“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4“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31.“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3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3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38“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34.“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3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3“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36.“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4“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3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5“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38.“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7“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39.“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8“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的其中项。
40.“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新单趸交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为a60320159“原保险保费收入-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新单保费-其中:新单趸交”的其中项。
41.“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82“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42.“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83“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43.“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84“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44.“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95“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45.“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96“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46.“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097“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47.“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1“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48.“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2“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49.“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3“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50.“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7“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51.“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8“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52.“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死伤医疗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09“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53.“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36“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54.“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37“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55.“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38“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普通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56.“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52“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57.“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53“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58.“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54“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59.“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61“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60.“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62“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61.“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63“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62.“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70“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63.“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71“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64.“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满期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72“赔付支出-满期给付-寿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65.“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9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6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97“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67.“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普通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198“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普通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68.“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0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69.“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07“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70.“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分红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08“赔付支出-年金给付-分红寿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71.“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15“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72.“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1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73.“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投资连结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17“赔付支出-年金给付-投资连结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74.“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24“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的其中项。
75.“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个人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25“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个人”的其中项。
7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其中:养老年金”,指产品设计类型为万能型的人身保险中,团体类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该指标为a65110226“赔付支出-年金给付-万能保险-年金保险-团体”的其中项。
篇2:《保险机构企业年金业务统计制度》
一、总体说明
(一)统计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主要是保险机构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开展的信托型企业年金业务统计,统计范围包括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业务、账户管理业务和投资管理业务等方面。此外,统计内容还包括保险机构开展的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业务。
保险机构企业年金业务统计制度具体包括13张报表。其中,表1至表12为企业年金业务统计报表,表13为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业务统计报表。具体填报内容如下:
表1:受托管理业务参与企业及人员统计表(按计划类型),主要反映不同类型计划的数量、受托管理业务参与企业、参与计划员工及其变动情况。
表2:受托管理业务缴费统计表(按计划类型),主要反映不同计划类型受托管理业务的首年缴费和后续缴费情况(不考虑投资收益、待遇支付、转移支出等资产变动因素)。
表3:受托管理业务参与企业及人员统计表(按地区),主要反映受托管理业务参与企业及人员的地区分布情况。
表4:受托管理业务缴费统计表(按地区),主要反映受托管理业务缴费的地区分布情况(不考虑投资收益、待遇支付、转移支出等资产变动因素)。
表5:受托管理业务参与企业及人员统计表(按行业),主要反映受托管理业务参与企业及人员的行业分布情况。
表6:受托管理业务缴费统计表(按行业),主要反映受托管理业务缴费的行业分布情况(不考虑投资收益、待遇支付、转移支出等资产变动因素)。
表7:受托管理业务统计表(按参与企业控股类型),主要反映受托管理业务在不同控股类型参与企业的分布情况。
表8:账户管理业务统计表,主要反映账户管理业务企业及个人账户变动情况,包括企业账户数、个人账户数及本期待遇支付。
表9:投资管理业务统计表,主要反映不同类型计划投资管理业务的组合及缴费情况。
表10:管理费收入统计表,主要反映不同类型计划受托管理费收入、账户管理费收入和投资管理费收入情况。
表11:管理资产统计表,主要反映不同类型计划受托管理资产、投资管理资产情况。
表12:投资收益统计表,主要反映不同类型计划投资管理业务收益情况。
表13: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业务统计表,主要反映除企业年金业务外,具有委托管理性质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及其他委托管理业务。
(二)报送单位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开展信托型企业年金业务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包括养老保险公司、除养老保险公司以外的人身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向我会报送上述报表。
未开展企业年金业务的保险机构无需报送。
(三)报送频度和报送时间
保险机构企业年金业务统计报表报送频度为季报。保险机构应于季后15个自然日内报送报表,遇国庆、春节等法定长假可顺延3个自然日。
(四)报送方式
保险机构企业年金业务统计报表通过“中国保监会保险创新业务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创新系统)报送。
创新系统访问地址:。创新系统的操作手册和培训视频等帮助文档可在登录创新系统后下载。
(五)测试要求
自203月1日至3月15日,已开展企业年金业务的保险机构可登录创新系统进行数据测试。
(六)报送要求
各有关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企业年金业务统计工作,协调处理好托管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等机构的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各有关保险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年金业务经营状况的分析研究,按季度撰写企业年金业务预计利润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连同电子报表一并报送保监会。
二、填报口径
1.计划类型:指企业年金计划的类型,分为单一计划、集合计划和其他计划。其中,单一计划指仅为一个委托人提供受托管理服务的企业年金计划;集合计划指同时为多个委托人提供受托管理服务的企业年金计划;其他计划指不属于单一计划或集合计划的企业年金计划,包括过渡计划等。
2.计划数:指已获得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建立个人账户、资金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企业年金计划累计数。其中,年初数,指年初已获得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建立个人账户、资金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企业年金计划累计数;期末数,指截至报告期期末已获得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建立个人账户、资金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企业年金计划累计数。
3.企业数:指已获得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建立个人账户、资金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企业累计数,按法人数填列。其中,年初数,指年初已获得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建立个人账户、资金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企业累计数;期末数,指截至报告期期末已获得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建立个人账户、资金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企业累计数。
4.参加计划员工数:指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且首次缴费已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企业员工数。其中,年初数,指年初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且首次缴费已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企业员工数;期末数,指截至报告期期末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且首次缴费已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企业员工数。
5.首年缴费:指本年新增企业首个会计年度已缴纳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缴费金额合计值。
6.续期缴费:指除首年缴费以外,企业已缴纳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后续缴费金额合计值。
7.缴费合计:指企业已缴纳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缴费金额合计值,包括首年缴费与续期缴费。
8.地区:企业数、参加计划员工数和缴费等项目的地区归属,以委托人的注册地为准。委托人的注册地为境外地区的,归属于其他地区。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的数据分别不含大连、宁波、厦门、青岛和深圳。
9.行业:企业数、参加计划员工数和缴费等项目归属的行业分类标准,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10.参与企业控股类型: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及其他。具体分类标准参见《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国统字〔〕79号)。
11.企业账户数:指已获得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并在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正式建账的企业累计数。
12.个人账户数:指已获得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并在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正式建账的个人账户数。
13.本期待遇支付:指报告期内符合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实际支付情况,下设领取人数和领取金额两个指标。
14.领取人数:领取人数分为一次性和分期两类。一次性,指报告期内一次性实际支付的符合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的个人账户累计数;分期,指报告期内分期实际支付的符合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的`个人账户数。分期,只统计发生首次支付的账户个数,多次支付的不重复计算。
15.领取金额:领取金额分为一次性和分期两类。一次性,指报告期内一次性实际支付的符合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的金额累计数;分期,指报告期内分期实际支付的符合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的金额累计数。
16.投资组合数:指保险机构实际投资运作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累计数。
17.投资管理业务缴费:指保险机构接受企业年金委托方委托,进行投资管理的资金流入总体规模。
18.受托管理费收入:根据受托合同约定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扣除并实际计提的受托管理费金额。
19.账户管理费收入:指根据账户管理合同约定缴纳并实际计提的账户管理费金额。
20.投资管理费收入:指根据投资管理合同约定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扣除并实际计提的投资管理费金额(含风险准备金)。
21.受托管理资产余额:指保险机构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
22.自留投资管理资产余额:指受托管理资产中公司留存由自己进行投资管理的那部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
23.投资管理资产余额:指保险机构投资管理的全部(含自留部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
24.投资收益:指根据会计准则确认、并按投资管理资产会计账目上记录的全部 “投资收益”科目和“利息收入”科目的对应余额之和。
2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指按照估值日确定的投资管理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期初(或年初)账面价值的差额。
26.其他收益:指除“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外的资金运用收益余额,不扣除费用部分。
27.投资管理资产平均余额:指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的各月末投资管理资产账面余额的算术平均数,如:1月投资管理资产平均余额=(去年年末投资管理资产余额+1月末投资管理资产余额)/2,2月投资管理资产平均余额=(去年年末投资管理资产余额+1月末投资管理资产余额+2月末投资管理资产余额)/3,依次类推。
28.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根据我会制定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指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团体客户和个人客户的委托,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包括方案设计、薪酬递延、福利计划、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务事项。
29.其他委托管理业务:指保险机构经营的除企业年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以外的委托管理业务,如第三方资金委托管理(含政策性业务)以及外部投资管理人或外部受托人配置的养老金产品等业务。
三、填报表式(见附件)
篇3:我国职业年金制度是养老并轨改革的“润滑剂”
职业年金制度是养老并轨改革的“润滑剂”。它主要发挥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发挥着补充养老的作用。从本质上看,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职工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导致生活水平下降。另一方面,它发挥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作用。养老并轨的目的是“转机制”并非“降待遇”,职业年金是保障机制顺利转轨、待遇保持不降的有效方法。
此外,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也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稳定和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队伍。所以说,职业年金制度是针对特定群体的一种科学的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养老并轨改革中的“润滑剂”。
同时,我们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养老改革的目标是让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老有所依,目的是要让成果惠及所有社会成员,而非单独某个群体。如何让养老保障更加公平,是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必须要考量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考虑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并轨并且走向正规之后,逐步将发放职业年金的外延延伸、范围扩大,将全体劳动者一体纳入制度的“关怀”之中,真正让职业年金成为国民人人共享的制度成果。在企业尤其是私企领域推广实施这一机制,让每一名劳动者不分岗位、不分工种,一体享受到这一带有劳动权益属性的保障,以消除养老保障不公平感,保障社会公正。
篇4: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汕头市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本报讯(记者许似亮实习生许晓霞)在去年市自来水公司率先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今年我市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作为劳动者退休待遇的重要补充,企业年金被称为“第二养老金”。我市推行企业年金制,有利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据了解,我市今年还从其他两方面完善社保政策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今年以来,根据医保工作发展的新形式,市劳动保障部门启动《汕头经济特区医疗保险制度暂行办法》和11个配套政策的修改完善工作。通过多方开展调研论证,初步完成医保新政策的修改工作并准备执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出台《汕头市工伤认定工作意见》和《进一步规范工伤有关法律文书的意见》,提高工伤认定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咨询宣传活动。将事业单位、民办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促进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
[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汕头市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篇5:浅析农村养老保险统计与制度保障
浅析农村养老保险统计与制度保障
摘要: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一个较为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重较大。并且我国现在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老年人群体,我国老龄化情况日益严重。我国农村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随着老年人口数量逐渐增多,农村养老问题逐渐突出,建立完整的、合理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为现在社会的迫切需要。这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环节。农村养老问题成为我国的一项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农村居民的心理健康。文章对我国现在农村养老保险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及改进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险 老年人口 数量措施
一、前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虽然在努力向工业国家迈进。但还需要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农村人口的经济来源还是主要依靠土地,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迅速建立、健全和完善,让农村老龄人口“老有所养”.是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带来一系列问题的最佳途径,更是政府关注三农、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所谓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的规定给予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和退休离职的劳动者一定基本生活保证的保险制度。我国也一直在不断地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现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和体系基本形成。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于1992年,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和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开始的初步示范,到现在逐渐普及,农村养老保险对农村老龄化人口日益加重带来一系列问题的解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农村劳动者大多数是以土地为资本,并且依靠土地获取利润,他们对国家有着很大的贡献,当农民迈向老年的时候。应该享受到比较稳定的保障。
二、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分析与统计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步相对较晚。虽然国家也在努力建设和完善,但是据统计调查,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不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和社会的要求。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广,但只能保基本到底,全国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已达到全覆盖,但只是低水平起步,6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只领取60元保险金。
(二)养老保险财政投入相对较小。保障水平不高我国资金投入在农村养老保险方面过低,导致保障水平较低的现象出现。由于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参保人按不同档次缴纳费用,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等到参保人到达规定年龄后,国 家按月发放养老金,养老金的数额很大程度上与自己所缴纳的`费用数额相关。有些参保人员缴费档次过低,到6o岁后领取的养老金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的基本生活。
(三)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问题我国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存在着一些不足,资金保值增值的途径单一.农民领取的养老金与城镇职工、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较大,农村养老保险保障相对较弱。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及改进措施
(一)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的普及,加大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相对较小。而我国农村老龄化人口日益增多。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程度远远不能赶上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要想稳定农村人El生产生活,提高农村人口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就必须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的普利程度。并且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保障程度。
(二)加快法制建设,使农村养老保险有法可依现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法制化程度不高。而且农民对养老保险认识不够深入。这就给一些人员有空隙可钻。养老保险资金不能够切实利用,甚至被tan污、挪用。所以应该加快进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制建设,使其有法可依,减少朽败的现象出现。
(三)寐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双管齐下一直以来我国传统观念是使老人“老有所养”,并且主要是依靠家庭养老的形式来实现,可是现在我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大多数农村人口生活压力较大,许多家庭对老人的赡养出现较大的困难。所以我们要加强社会养老的制度建设,做到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双管齐下,保障农村老年人群能够得到更好的赡养,生活质量更高。
四、结束语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我国迫切需要,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有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才能够很好的解决。只有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老年人得到很好的赡养,才能够使我国社会更加稳定,农村生产生活才能够更好的进行。
参考文献:
[1]刘岚。发展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思考[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史锦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若干思路[J],开放导报,
[3]李逸波,胡灵红。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J】,安徽农业科学,,
篇6:天津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弥补养老保险不足
根据有关规定,已参加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天津市将对建立企业年金给予税收优惠。目前已有15家金融机构获准在天津开展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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