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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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篇1:西华师范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招生专业(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警告及警告以上,下同)。

2、申请者本科就读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3、申请者须获得本科就读高校年推荐免试生资格。

4、申请者在校学习成绩优异。

5、申请者2015年6月毕业时能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者第一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

7、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我校正式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新生奖学金资助(5000元/年),100%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6000元/年),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此外,在读期间还有多次机会申请学校奖学金(3000元/年)、学校助学金(3000元/年)、学业奖学金(三档,分别为一等10000元/生・年,二等8000元/生・年,三等6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0元/生・年)等。

三、申请材料:

1、西华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者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申请者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4、申请者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能体现申请者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四、申请程序:

1、有意申请攻读我校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免试生,须在9月26日至10月24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流程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我校将及时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4、申请者按复试通知要求来校复试。经专业复试合格、体检合格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同意录取者,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同意接收函件。

五、其他

1、我校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对跨专业申请的`推荐免试生进行加试。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我校不予接收。

3、申请人在本科学习阶段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4、相关表格请到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推免工作专题下载218.6.128.155。

5、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2:天津师范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我校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为使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申请学术型学位(不含艺术门类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应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申请学术型艺术门类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应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申请专业学位考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应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修读其他语种的考生应通过相同水平的外语等级考试;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专业:

我校接收推荐生具体专业请点击查看“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推荐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三、申请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推免生工作安排,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外校推荐生申请我校,复试时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英语等级证书;

2.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3.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院系,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接收工作安排:

1.本校推荐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接收外校推荐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在10月10日前完成。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学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录取: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9号)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日不少于十日)。

六、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1.入学报到后第一学年给予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资助以及国家级助学金(6000元/年);此外,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20000元)。

2.对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985,211院校前25%者),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

3.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给予300元交通补助。

七、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招生咨询电话:(022)23766157,传真:(022)23766158。

篇3:天津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接攻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最高等级助学金(>=8400元/年)资助;此外,还有机会获得9000元学业奖学金、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凡录取为直接攻博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最高等级助学金(>=24000元/年)资助。此外,根据国家及我校相关奖学金政策,还可能获得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网址:gs.tju.edu.cn:8088/tuimian/);除上述3份材料外,另附以下材料:

●《天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15年直接攻博生的学生,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各位考生将下列材料准备完毕后(材料可在gs.tju.edu.cn:8088/tuimian/首页的“文件规定和表格下载”处下载),用A4纸规格,按下述顺序沿左侧装订:

●《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手工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天津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手工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生自述表》,填写本人主要经历,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专家推荐书》2份: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和教务处开具的应本科士生证明信。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入学注册时必须审验。

●《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培养单位教务处公章)。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被拟录取的直接攻博生请于博士网报系统开通后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篇4:长春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春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优化生源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取得所在学校2015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接收专业

长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专业志愿填报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入“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专业志愿填报。

2.复试通知发放

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提出申请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3.组织复试

对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组织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在校期间各类获奖、资格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复试期间考生须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4.拟录取及公示

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5.审核与备案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经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2.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其他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请及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凡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六、电话(传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31-85251786

申诉电话:纪检部门0431-85250019

篇5:上海交通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20上海交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创建于18,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建设为“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我校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法接收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招生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我校每年公布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信息为准。除工程管理(MEM)、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外,其余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英语要求CET6≥425(TOEFL≥90或IELTS≥6.0),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提高要求。

4、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5、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三、接收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约9月25日左右)登陆“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选报我校的学院和专业,并关注所报学院和专业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提交申报材料等手续。

2、经申请学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人以“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3、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按照接收学院的要求来校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潜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及要求。4、各院系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潜质等业务素质,与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5、接收学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6、学校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备案。7、“支教”、“少民骨干计划”、“国防生”、“师资”等专项计划的推免生申请和选拔,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8、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生还需在规定时间(12月1日-12月30日)内登陆“上海交大研招网”(yzb.sjt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学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五、其他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六、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和纪委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及拟录取程序实行全面有效的监察。

举报电话:021-62821069(研招办)、021-34206217(监察处)。

七、接收学院联系方式

硕士招生:yzb.sjtu.edu.cn/information/master/lianxi.htm

博士招生:yzb.sjtu.edu.cn/admission/manual/doctor_contact.ahtml

八、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遇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均以国家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篇6:温州医科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和省属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将一律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奖金12000元/生)。

一、招生专业

我校具有硕士招生资格的.各专业均可接受推免生,请参看温州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yjsy.wzmc.edu.cn/html/12/2033.html),且我校2015年新增招生专业有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等三个专业,2015年招生目录正在制定中,完成后另行通知。

二、招生名额: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50%。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获得2015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七)本科在校成绩平均绩点≥4.0(五分制),无不及格或重修课程。

四、申请办法: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28日―2014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法: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网上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志愿并缴纳报名费。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西华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西华大学是几本

公办大学是几本

河南省招募200名应届生服务贫困县 考研可加10分

硕士毕业生自我介绍信

合肥大学是几本大学

毕业生自我介绍信

硕士毕业生自我介绍

硕士毕业生自荐信

西华师范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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