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

时间:2023-03-04 08:08:55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西安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共9篇)由网友“还行吧日子”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西安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西安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

篇1:西安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

西安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

西安科技大学20接收校内外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欢迎校内外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报我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身心健康。

二、优惠政策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享受下列奖励政策:

1.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

2.享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发放,最多享受3年。

3.享受学校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1)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享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0元/生/年)

(3)享有我校设置的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除外)评选资格。

4.推免生可自主选择研究生指导教师。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硕博连读、公派出国留学、访学等。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四、申请与接收程序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并选择学科专业。

2.我校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进行审核,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合格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4.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时来校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期间需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

5.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期间携带材料

1.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9-85583845

2.各学院联系方式

所在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理学院行老师029-85583136lxy85583136@163.com马克思主义学院史老师029-85583835502366999@qq.com机械学院聂老师029-85583159niezhen@xust.edu.cn材料学院廉老师029-85587373cailiaoxueyuan@163.com化工学院管老师029-85583183xkhg_@163.com电控学院赵老师029-85587189dkyjs@xust.edu.cn通信学院苗老师029-85583165txyjs@xust.edu.cn计算机学院范老师029-85583173jsjx@xust.edu.cn建工学院陈老师029-85583153yanjiusheng710054@163.com测绘学院马老师029-85583176cehuiyjs@126.com地环学院高老师029-85583188gaoxin@xust.edu.cn能源学院聂老师029-85583143nengyuanxueyuan@xust.edu.cn管理学院张老师029-85583906guanyuanyjs@163.com管理学院(MBA)辛老师029-85587517guanyuanmba@163.com艺术学院李老师029-83856262yishuxueyuan_xust@163.com安全学院刘老师029-85583197anquanxueyuan@xust.edu.cn

七、其他

1.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接收。

2.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方被正式录取。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9月

篇2:电子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接收20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工作,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部、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接收具体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家教授、研究生科科长、本科毕业班辅导员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科。

二、实施办法

(一)网上申请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以学校推荐名单为准)。

2.申请专业

我校年招生简章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可申请(即: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外的所有专业),含本科直博生。

3.申请方式

9月25日开放网上申请,网址:yz.chsi.com.cn/tm。同时网上交纳报名费80元/人。

(二)复试

10月14日前,学院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免收复试费。申请人复试时请自备以下材料:(1)《推免生申请表》(yz.uestc.edu.cn“资料下载”);(2)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3)获奖及成果证明原件。

学院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院须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复试内容:专业笔试、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总分500分。

①专业笔试(满分200分,时间120分钟),科目详见招生简章。②外语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口语50分、听力50分,时间5分钟以上)。③综合面试(满分200分,时间15分钟以上),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录取

10月15日,学院将推免生复试成绩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公示,网址:yz.uestc.edu.cn。复试总分、各单项成绩必须合格(不低于满分的'60%)方能录取。拟录取推免生得到我校通知后须及时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录取。最终录取状态以教育部网站信息为准,网址:yz.chsi.com.cn/tm。

三、奖励

(一)我校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

1.国家重点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名额:2人/专业,额度:3万元/人,智育成绩排名在前15%的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均可申请,根据智育成绩排名评定。

2.其他理学、工学、管理学博士点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名额:1人/专业,额度:3万元/人,智育成绩排名在前15%的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均可申请,根据智育成绩排名评定。

(二)校内外其他推免生

所有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额度:1万元/人,毕业于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的推免生均可申请,若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不足100人,第一名也可申请。

注:我校的各项奖学金均用于学生在我校完成研究生学业。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须退回奖学金及其它奖励。

四、监督与复议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152,028-61830153,028-61830380,邮箱:yzb@uestc.edu.cn。

2.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237、028-83202277,邮箱:jjs@uestc.edu.cn。

五、说明

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另行以“全国统考”方式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能在2015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前受到处分。

2.确定录取的推免生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就业,校内各单位均不得为其申请出国留学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进行派遣办理任何证明和手续。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篇3:河南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河南科技大学坐落在“千年帝都、牡丹花城、河洛之根、丝路起点”,现代化工业城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洛阳。学校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文理农医等特色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取得“985、211工程”院校推免资格,经考核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给予第一学年奖助学金2.0万元的资助;取得普通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经考核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给予第一学年奖助学金1.5万元的资助。录取的推免生从第二学年开始除享受助学金(≥8000元)外,正常参加“国家奖学金”(2万元)、河南省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校设置的各种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和科研成果奖学金的`评审。

三、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2.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1份;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申请及接收办法

1.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时间:9月28日~10月10日,截止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但最迟不晚于10月20日。

2.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材料评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课笔试和专业课面试三项内容。

4.各学院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本校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五、推免生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我校将于2015年5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考。如在2015年7月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

(3)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邮政编码:471023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陈瑞琳

联系电话:0379-64231373

传真:0379-64231373

电子邮箱:yzb@haust.edu.cn

篇4:青岛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本科就读院校遴选,已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2.申请人须在20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青岛科技大学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申请与录取程序

我校9月25日后启动推免生申请和接收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推免生填报志愿。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报青岛科技大学相关硕士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推免生填报的志愿,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推免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来学校报到并参加复试。推免生复试以各专业复试小组面试考查为主,复试期间推免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初步拟定于月21日至10月22日进行复试。

复试报到地点: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14;

联系电话:0532-84022989,88958383;

具体复试安排请在报到时查阅。

推免生在复试报到时需准备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交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

(3)交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办理待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均合格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的推免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其发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推免生要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

5.省级招办审核与公示。学校将待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审核和公示均通过的.推免生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5年硕士研究生。

四、奖助政策

学校针对推免硕士研究生设有助学金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助学金标准为8000元/生年;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6000元/生年,二等奖4000元/生年,获奖范围100%。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室电话: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办举报电话: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篇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更好地选拔成绩优秀、创新意识强的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研究生,根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免生接收工作。为使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5届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的资格名单推免生之列。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710分制)或六级考试成绩426分(710分制)以上(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四级)。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推免生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所有全日制硕士生招生专业(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均接收推免生,详情以我校所发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需向填报专业所属学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四、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

1.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二部分。

(1)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jjj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若采用面试方式,要求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2)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以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2.复试评分细则

复试成绩总分200。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二部分成绩,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以适当形式公布复试成绩。

3.录取工作

全部符合以下条件推免生方可录取。

(1)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2)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二部分成绩,每个部分复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五、监督机制

各学院应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自律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联合成立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工作人员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六、推免生奖励政策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有关规定,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乙等奖学金(8000元)。

七、其他说明

1.对接收的2015级推免生,在学校推免生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我校林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一次性奖励4000元/生。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并优先推荐硕博连读。旅游学院对参加面试且被录取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4000元/生,并报销往返差旅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参加面试且被录取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优先推荐硕博连读,并报销往返差旅费。

2.推免生接收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3.我校将于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4.推免生咨询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0731-85623266

篇6:西安工程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2.《外校考生申请西安工程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4.英语水平证明1份,如CET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等。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站(yanjiusb.xpu.edu.cn/)下载空白申请表和推荐信(统一用A4纸,正反面印刷),填妥后连同其它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邮编:710048;电话:029-82330076)。

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22日(以寄<送>邮戳<日期>为准)。

2.研究生部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拟于209月下旬组织复试。经复试我校拟同意接收者,将寄发《西安工程大学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3.我校拟接收并取得所在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必须按照20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年6月下旬寄发。

四、优惠政策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外校推免生,优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研究生部(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我校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经考核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11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经本校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加盖招生专用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邮寄我校研究生部,以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检查。未能获得登记表,或登记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邮寄者,拟接收资格无效。

篇7: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2014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计划下达后确定。

2、2014年接收本校和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符合第3条中的(3)、(4)、(5)中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我校指定。

4、复试形式为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种相结合。

5、招生目录中凡有选考科目,请考生务必在报考时注明选考科目名称,否则由我校指定。

6、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现场照相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考生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或当地报名点咨询。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

7、西安科技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29-85583845传真:029-85583845邮箱xkyyzb@xust.edu.cn

篇8:电子科技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20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工作,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部、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具体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家教授、研究生科科长、本科毕业班辅导员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科。

二、推荐类别

统一大类推荐,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区分申请本校和申请外校。

三、实施办法

(一)公示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

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得分细则》(附件)计算并公示分专业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智育成绩得分、智育成绩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排名。9月15日,学院将专业综合测评公示最终结果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申请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①科技竞赛类(附件中B1类)加分累计达到4分;②作为第一作者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在SCI、SCIE、EI期刊源或国内核心期刊(见《研究生手册》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或学术会议上(须被ISTP收录)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不含增刊);③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本人有获奖证书);④作为第一申请人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⑤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鉴定的主研(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

9月10日前,申请人将《推免生申请表》(yz.uestc.edu.cn“资料下载”)、证明材料复印件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0),经学校专家组综合考察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推荐资格。

(三)公示推荐名单

1.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身体健康;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5)诚信记录良好;

(6)英语水平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位要求;

(7)大学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8)综合测评排名达到推荐要求,或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经审核通过。

2.推荐名单

9月19日,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公示,网址:yz.uestc.edu.cn。

四、监督与复议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152,028-61830153,028-61830380,邮箱:yzb@uestc.edu.cn。

2.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237、028-83202277,邮箱:jjs@uestc.edu.cn。

五、说明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篇9:苏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及政策

2015年我校接收推免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凡推免生中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2%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其余推免生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

二、接收推免的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我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简章、专业目录、推免接收办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时上报本单位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

2、9月28日-10月20日,凡是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时确认我校的网上发放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研招办提供的复试名单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并组织本单位的复试。

考生按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安排报到、验证领取复试通知书,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每位考生交纳80元复试费。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报表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得延误。研究生招办在网上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书,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确认待录取通知,未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我校推免录取资格。

3、10月20日左右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

三、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候选人应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招生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求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参与复试与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其它

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占我校2015年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4、我校录取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5、我校不接收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推荐免试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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