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共7篇)由网友“rc1314”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西华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篇1:西华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中国大学网 ]
西华师范大学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招生专业(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警告及警告以上,下同)。
2、申请者本科就读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3、申请者须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推荐免试生资格。
4、申请者在校学习成绩优异。
5、申请者年6月毕业时能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者第一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
7、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者填妥的`《西华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者所在基层组织出具的政治审查材料;
3、申请者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申请者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申请者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能体现申请者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有意申请攻读我校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免试生,请查阅西华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学院和申请专业,按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相关学院和专业联系;相关信息网上查询地址218.6.128.155。
2、申请者于10月10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达(以到达时间为准)申请学院(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3、申请者材料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通知申请者本人于月20日前来校复试。经专业复试合格、体检合格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同意录取者,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同意接收函件。
4、申请者回校后尽快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由申请者本科就读高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确认)寄(送)到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至14日,现场确认地点见本科就读高校所在省具体安排,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事宜
1、我校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对跨专业申请的推荐免试生进行加试。
2、经我校复试合格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因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暂未就此问题确定最终意见,此段待删除后网上公布)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我校不予接收。
4、申请人在本科学习阶段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5、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西华师范大学XXXX年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篇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办法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办法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天职师大”)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4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教育学、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4个学科为天津市重点学科)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设5个方向)5个同等学历硕士学位专业、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本科、研究生层次的职教师资和应用技术人才,构建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人才培养体系。热烈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天职师大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3.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向天职师大提出申请。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除教育管理领域外所有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对网上报名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四、复试及接收程序
1.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天职师大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接收程序:凡通过复试,被接收的推免生,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接收的推免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举报电话:022-88181503(纪检监察)
五、录取为推荐免试生的优惠政策
1.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获得1元学业奖学金(100%全覆盖);
2.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100%全覆盖);
4.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
5.另外学校还设立多项优秀奖学金;
6.对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交通补助。
篇3: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外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以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经申报和审批,可作为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接收对象。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3、申请人具有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推荐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程序
1、本地外校推免生应于10月11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送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或相关学院(外地推免生须以特快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于10月11日前寄到),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有关学院和校研招办于10月12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并由学院电话、传真或者Email方式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复试时间:10月14日-16日,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验,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精神执行。
四、录取
1、学院应于10月17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招办,由我校研招办审核汇总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开具《福州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校外考生通过我校复试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应于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拟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全部列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计划,均是公费培养,无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拟接收的专业学位推免生列入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需缴纳研究生学费(学费标准为18000元/全程.生),我校已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并且设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07,22865506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月
热忱欢迎推免生到福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篇4:山东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山东大学各招生专业(教育部规定的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并在部分专业接收直博生。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须在及格以上。
6.毕业院校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即可申请;毕业院校非上述高校申请者专业排名一般应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前10%,其他高校前5%;科研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1.专家推荐信2封,须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本科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资格考试成绩(如专业外语、TOEFL、GRE、LELTS等)证明1份。
5.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原件(须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并区分“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不需邮寄,参加复试时提交即可。
三、网上报名
1.本报名系统仅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申请,本校考生无须在本系统报名,可直接与相关学院(中心、所)联系复试事宜。
2.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sdu.edu.cn)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名流程如下:
(1)注册:报名时考生须先在本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
(2)进入系统后点击“完善信息”,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调剂信息;
(3)完善信息后点击“查看信息”,查看、核实、修改个人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此时,系统将为您生成一个报名号,请您牢记自己的报名号。
3.报名期间您可以修改您的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允许修改,您还可以在“查看信息”中的.“当前状态”一栏中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9月23日20:00。
四、复试
(一)校内(包括威海校区)推免生复试安排
1.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2.复试时间:9月27-28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中心、所)安排为准。推荐到校内其他学院(中心、所)的推免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学院(中心、所)提供本人的推荐资格证明(须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二)校外推免生复试安排
1.学校和各学院(中心、所)将会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于9月24日下午由学院进行通知,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学院。
2.报到:校外推免生报到时间由我校各学院负责安排。
3.资格审查:在报到时,各学院(中心、所)将对每一位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4.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5.复试:9月27-28日,各学院(中心、所)对校外推免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我校各学院(中心、所)通知为准。复试方案参见我校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方案的相关内容或咨询报考学院。
6.开具接收函:9月27-29日,研招办将根据各单位接收校外考生拟录取表为校外推免生开具接收函。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所修本科阶段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直博生
1.申请我校直博生须按上述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本校考生除外)与复试,复试时可向相关学院申请直博,通过学院复试后,可按博士生进行拟录取。
2.我校接收直博生的具体办法与要求详见附件。
七、其他
1.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毕业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2.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告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9月11日
篇5: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作为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我校深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申请人是“211工程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是则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历年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主干课成绩在80分以上;
②前三学年总评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人数5%内;
③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二、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与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咨询该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
2.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的原件;
②本人自述;
③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⑤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⑥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以上①-⑤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4.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或送至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复试与录取
1.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并凭我校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包括专业知识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专业指导组填好《复试情况表(推免生)》报我校研招办审核、接收录取。
2.我校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接收函。申请者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不得选“全国统考”。并于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11月10日-14日)凭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缴费、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生,推荐到本校的,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名点;推荐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网上报名时可根据接收单位的要求选择报名点。外校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请在本人所在学校就近报名。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盖有推荐学校和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网址: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电话查号台:020-85211114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请上我校研招办主页查询。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推免生)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华南师范大学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篇6: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西北师范大学20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考研频道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指标分配
2012年教育部给我校下达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共315名,其中推荐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187名,推荐专业学位研究生128名。
2012年各学院推免生总指标以学院2012届毕业生数(不含专升本学生)为主要依据,结合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数进行分配。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部分(见附件一)。研究生支教团3个指标的`分配由校团委负责。
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推荐学术型研究生。
三、推荐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宁缺务滥。
2.坚持全面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标准。对业务标准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按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占70%)分专业或班级排序,依次推荐。
四、推荐条件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补考课程不超过两门次(含两门次);
2.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其它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成绩350分及以上),或参加国家大学法语、日语、俄语等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未受任何学校处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在校学习期间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突出或在专业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推荐条件中的综合排名、外语等要求可以适当放宽,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推免生总数的20%。
1)在国家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就业创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英语演讲及辩论大赛、全国艺术展演等)。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者:①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ISTP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校科研成果分类办法A、B类论文);②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③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字数超过5万字的学术著作。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2011年9月2日至8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填写《西北师范大学 2012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学院推荐。2011年9月9日至13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将公示后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包括推免生情况汇总表、推免生申请表、全国推免生登记表、三年学习成绩表(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及外语四、六级合格证(成绩单)复印件、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研究生学院招生部。
3.学校审核。2011年9月14日至15日,学校研究生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2012年学校拟推荐名单。
4.名单公示。201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联系单位。2011年9月23日至10月15日,推免生联系培养单位,并于10月15日前将接收单位同意接受公函报研究生学院招生部,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六、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校纪委监督,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协助。
2.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3~5人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推荐实施办法,具体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
七、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时间紧,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免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2.各学院要积极做好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妥善处理好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推荐中的问题。
3.各学院上报的推免生申请表单位意见栏内必须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向外推荐”或“留校”,推荐本校学习的须写明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推荐类型及去向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凡取得接收单位接收函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推免生在2011年10月20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该指标由学校另行分配给其他学院。本人可报名参加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附件1:201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附件3: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情况汇总表
中国大学网篇7: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第三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关于201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事宜
凡具有毕业院校外校推免资格的考生,请致电023―68752107、68771586进行预报名,并填写《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预报名)》、《第三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申请表》和《第三军医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两份传真至023―68771586或发送到邮箱317174999@qq.com。
附件【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预报名).xls】
附件【第三军医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申请表.doc】
附件【第三军医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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