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传说-随笔写作

时间:2022-05-14 17:57:1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故乡的传说-随笔写作(合集16篇)由网友“四脚吞金兽㍿”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故乡的传说-随笔写作,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故乡的传说-随笔写作

篇1:故乡的传说-随笔写作

故乡的传说-随笔写作

故乡的传说_随笔写作

提起董永,人们大多会想到他卖身葬父的传说,进而想到湖北省的孝感市。其实,在我的故乡河南省汝南县,也一直流传着他和七仙女的一些传说故事。

先从我老家所在的村庄说起吧。我老家的村庄名叫“董会”,1958年宿鸭湖水库建成时,由湖底迁移至现址,相传它名字的由来就和董永、七仙女的故事有关。

据说,董永乃山东青州人氏。母亲死后,为躲避战乱,董永用独轮车推着老父亲到中原投靠外祖母,一路颠沛流离来到了汝南郡。他的父亲由于体弱多病,再加上长途劳累,撒手人寰。董永为了埋葬父亲,把自己卖给了一个财主,用卖自己的银子埋葬了父亲。

董永在赶往外祖母家的时候,路过一个村庄。在村南的一座小石桥上,有一位美丽的姑娘拦住了他。董永问,你拦我做什么?姑娘笑道,我要嫁给你。董永吓坏了,赶忙调头下桥,绕到村后进村,谁知又碰上那位姑娘拦住去路。姑娘说,我是玉皇大帝的七女儿,在天上看到你卖身行孝的事,很感动。所以,我背着爹娘来到凡间,决定下嫁给你。

一席话说得董永感激万分,遂决定带姑娘到外祖母家成亲。成亲后的董永和七仙女恩恩爱爱,男耕女织,很快就还清了财主的钱,并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叫董仲。

后来,为纪念董永与七仙女的天仙之配,他们相会的村庄,就叫作了“董会”。村南二人相会的石桥,叫作了“遇仙桥”。

在董会村的东边,有条古老悠长的河流,它就是古代的练水,如今叫练江河。传说古时候练江河上没有桥,来往行人要靠坐船摆渡或蹚水才能过河,很是不方便。乡亲们曾几次捐款修桥,可钱都被贪心的葛员外侵吞了,桥却一直没有修成。七仙女十分同情乡亲们的不幸,决心替大伙儿在练江河上修一座石桥。她请天上的众姐妹帮忙,把天宫后花园石山上的石头偷偷搬了下来。很快,一座石桥就修成了。雄鸡一叫,众仙女起身升天,情急之中,她们的脚踏在石桥上,于是留下了深深的'脚印。那印有脚印的石头,被称为了“仙女脚印石”。

大石磙庄位于董会村的西北边,这个庄名也与七仙女有关。当初,在七仙女给乡亲们修桥时,为了方便运送石头,她巧施法术,把石头变成羊赶着走。走着走着,一只羊崴了腿,走不动了。眼看天快亮了,七仙女她们赶紧赶着其他的羊往前走,终于赶在鸡叫前修好了桥,但是这座桥却少了一个桥墩。那只崴了腿落在后面的羊,鸡一叫就变成了一个特大号的石磙,再也没人能搬得动了,于是,它就永远留在那儿了。它所在的村庄因大石磙出了名,就开始叫“大石磙庄”了。

董永和七仙女的这些故事,在我的故乡妇孺皆知,可谓是源远流长,体现了乡亲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六年前,这些传说故事顺利入选河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篇2:生活的随笔写作:故乡

故乡

我站在这里回望,回望着我曾经的故乡,曾经的院落,曾经的年少时光。他们在栉次鳞比的高楼中,显得那么悠长。

我所居住的街道,两旁全是川式的古旧老房,低矮的围墙围起院落,每一面围墙都附着深绿色浅绿色的爬山虎。

院落内的空地上经常画着跳房子的白线,被夏天的暴雨冲刷得若隐若现,但隔几天,又会被放学后的孩子重新描得分明。街边的黄桷树是流动的绿色,连绵不断的绿荫蔓延了一条街,像是想把颜色染到天上去。

在我的记忆中,无论太阳是否升到最高,故乡在夏日永远有一半温柔地躲藏在黄桷高大的阴影下面,隔绝了尘世般,闭着眼睛安然呼吸。

故乡的夏天总是下雨,总是会吹落很多绿色的黄桷叶。雨水汇集成溪流,沿着街道哗啦啦地朝两旁低处涌,树叶湿淋淋的贴在地上铺满了一条街。

母亲不喜我于雨天外出,于是一到下雨天,只能默默地坐在屋子里,看着窗外的滂沱大雨把街道两旁的黄桷砸弯了腰,树枝压得快要扫到地面。斑驳粉墙上的爬山虎叶,也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黏附在青石砖上像砧板上的鱼。

有时邻居家的姑娘,用色彩斑斓的广告纸,折成船。趁大人不注意,一个箭步冲进雨幕中,将纸船轻轻缓缓地放在街道旁哗哗作响的“溪流”里再冲回屋中。

虽然之后我总是听见邻居的呵斥,但那姑娘也乐呵着,不甚计较。看着长串彩船,漾着夏波,在雨中招摇,即使,几只歪斜,几只打沉,但依旧溢彩鎏金。船在雨水中有些晃荡,颤颤巍巍。像是载着什么了不得重的东西似的。

我静静地望着林立高楼里东闯西踱的人群,望着童年的我渐行渐远。

不惋惜,不呼唤,我也不啼哭。一切将逝去,如清晨林间的薄雾。金黄的落叶堆满心间,故乡不再是灰白的砖屋,我也已不再是青春少年。

我仍忍不住想,那个时候,整个院子一定很美,满地都是黄桷树掉落的,花瓣一样的嫩叶。

于我,故乡不是一座城,不是一间房,甚至不是一些人,它是随着你的足迹到处漂泊的梦境……飘飞的记忆越来越远。

我到不了的地方,是我曾经的故乡。

作者佚名:

公众号:绵实未名文学社

篇3:怀念故乡的随笔写作

从读大学算起,我离开家乡的日子已近十五年了,家乡,终于称得上是“故乡”了吧。

时间的流逝,过滤掉了故乡中种种的苦涩的回忆,留下来的都是念念不忘的故乡人的温情, 故乡,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心里最柔软的一个寄托。

我的故乡是安徽最北面的一个小城,萧县,据说现在要撤县设市,升为“萧国市”了。我虽身居外地,却时刻关注家乡的境况。县里来了个新领导,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我高兴;高铁站建好通车,我自豪;城里几所学校,响应号召,顺应时势,来 个资源大整合,我关注;朋友去了皇藏峪,说你家那风景真美,我喜滋滋的……

故乡让我惦念的太多了,虽然妻子常常笑我关心的这些跟我没有一毛钱关系。

但我惦念故乡,痴心不改。要说最惦念的,还是那个生我养我的小村落,以及村落中的人。

印象中,那是个安静祥和的小村落,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中不息、日落而归的生活。忙碌似乎是乡亲们的主旋律,我从小也在这忙碌中度过。我喜欢故乡的冬天,自家地里的活儿忙完了,又有雪花飘飘洒洒从空中坠落,落在掌心,融化于心。我和两位哥哥来到村中一徐户人家,到时已经聚集了许多人,看来大家都知道,今天他家温室大棚里要移栽精心培育的辣椒苗了,都赶来帮忙。我脱去厚厚的棉衣,推着满载秧苗的平板车,负责运送到负责栽种的人的手上,我一箱箱搬下来,大家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埋着头,挖坑,然后一棵棵栽下去,不像是移栽秧苗,倒像侍弄自己家的婴儿般。

几车推下来,浑身热腾腾的,干脆用附着在塑料棚上密密麻麻的水珠洗个头,那种酣畅,无法言表。

棚外,雪花飘飘;棚内,温暖如春,其乐融融。

一车车的秧苗栽下去,一声声的欢笑传出来。不足半日活便忙完了,大家又陆续回到自己家里。徐家人又满村子找帮忙做活的人,请到自己家里喝酒吃菜,乡里人哈哈笑着,“都是一个村儿的,还客气个啥?不去不去!”却总是拗不过主人“死缠烂打”般地拉扯,到了家里上座。活,不足半日做完,而请人来家里喝酒却花了大半日的时间。席间,高谈阔论,大抵都是谈论今年雪下得很大,“来年枕着馒头睡”,谁家养的兔子明年就能卖个好价钱,谁家的小伙子大姑娘找了哪个村的姑娘做媳妇和嫁了哪个村的青年才俊做老婆……觥筹交错,一杯杯酒喝下肚,一声声爽朗的笑声又传出来。酒宴持续太晚,一家家的媳妇不放心,怕喝伤了身体,来劝少喝一些,却都聚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地唠起家常。

屋外依然落雪纷纷,屋内依然暖流飘逝,人声鼎沸。

一场雪,又一场雪地飘落,日子也随雪飘散。我家笑笑出生后,母亲也背井离乡,来到我们身边照看孩子,家里十几亩田只有老父亲一人照看。每至麦穗弯腰玉米飘香时,家里也会聚起许多憨厚的乡邻,他们不计回报,帮着父亲收割麦子,帮着收获我家田里的玉米,还热心地找个农用三轮车给运到家里的小院里。

院子里的太阳花也开得更加鲜艳了。

夕阳西下,暮色四合。白天帮着做活的叔叔伯伯们,你拎着一箱酒,他端着一碟菜,又陆陆续续集中在我家,说是借个地方喝酒,实则填满了父亲一人孤单的心,大家一起喝喝酒,聊聊天。而一向戒酒的父亲,每至此时,总会喝得酩酊大醉,然后给母亲打电话,说田里庄稼已经收好,让母亲不要挂念。

是啊,有这些比远亲要好的近邻在身边,的确不用过于挂念。

我总时时想起, 父亲和这些可爱的乡邻喝酒的画面;想起,乡邻们手里壳大坚硬的花生从秧子上掉落的画面;想起,还带着秋香的青豆黄在枝丫间,红红的高粱籽撒向天地间的画面;想起,许多许多,乡里相亲互帮互助的画面……

愈是远离故乡,故乡这样的画面,愈是让我惦念。

公众号:又见樱花雨

篇4:“六月六”的传说-随笔写作

关于“六月六”的传说-随笔写作

关于“六月六”的传说

关于“六月六”还有很多的传说,“六月六,请姑姑”是流传很广的一个。每逢农历六月初六,农村的各家各户都要请回出嫁的老少姑娘,好好招待一番再送回去,这个习俗是从春秋战国时候就兴起的。

相传春秋战国时期,晋国宰相狐偃功高居傲,他的儿女亲家赵衰对他很反感,直言数落了他,狐偃不听,当众把亲家责怪一番,赵衰年老体衰,不久因气而死,其子恨岳父不讲仁义,决心为父报仇。

第二年,晋国夏粮遭灾,狐偃出京放粮,临走对家人说,六月六日赶回家过生日。狐偃的女婿得知消息,决定六月六日杀狐偃,抱父仇。

狐偃的.女婿把这个决定告诉了妻子,狐偃的女儿得知这个消息后整天心惊肉跳,在六月初五这天,悄悄跑回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母亲。狐偃的女婿知道事情败露,每天惶惶不可终日。

六月初六一早,狐偃来请女婿。到相府后,狐偃请女儿、女婿坐了上席,然后对众人说:“老夫今年放粮,亲见百姓疾苦,方知自己近年做事有错。今天女婿设计杀我,虽然过于狠毒,但事没办成。他为民除害,为父报仇,我决不怪罪。女儿救父危难,尽了大孝,礼当受我一拜。希贤婿看我面上,不计仇恨,两相和好!”一席话,说得满座宾客又惊又喜,女儿、女婿叩头谢罪,前仇尽释。

从此后,狐偃真心改过,为了记住这个教训,狐偃每年六月六日都要请回闺女、女婿团聚一番,翁婿比以前更加亲近。此事张扬出去,老百姓个个仿效,也都在六月六日接回闺女,应个消灾解怨,免灾去难的吉利。年长日久,相沿成习,流传至今。

上海的民谚却夸张而有趣:“六月六,晒得鸭蛋熟。”把骄阳下的酷热说得很形象化。早年人们常在这一天晒伏酱、付瓜,为了防潮防腐,人们常于这一天用桐油涂饰门窗和梁柱。

北方人的谚语则是:“六月六,看谷秀。”一般说,庄稼长得好不好,秋收时丰歉如何,这时候已大致可以测定了。

此外还有给猫狗洗澡的趣事,叫做“六月六,猫儿狗儿同洗浴”。

篇5:随笔写作《记忆里的故乡古桥》

古桥在村子的西面,黑龙岗河自南向东绕村而过,分出一条支流向西绕过村子,古桥就在这条绕村的支流上。古桥的两面是村子里最大的水塘,每到夏日,古桥倒影,荷花绽放,莲蓬争香,岸边柳树妖娆多姿,美不胜收。

儿时的记忆里,古桥是西去十几里外镇上的唯一通道,青砖圆拱的古桥上,竟日里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夏日里的古桥也是我与小伙伴们的最爱,站在高高的古桥上,脱成光屁股猴,一跃而下,深深的水塘里被激起无数的浪花,笑着、闹着,在这水塘里泡过炎夏酷暑的时光。

冬天的古桥绿苔褪尽,青砖和石条尽露出来,站在厚厚的冰上,小伙伴寻找着青砖和石条露出的孔洞,手脚并用的往桥上爬,孔洞内的苔藓粘腻湿滑,往往爬到中间就会掉下来,好在那时候每个人都穿着厚厚的大棉袄,不用担心摔坏。有的时候,也从古桥长长的桥洞两侧,分成好人坏人玩打仗的游戏,小伙伴们嘻嘻哈哈的玩闹声,为这冬日的古桥和水塘增加了几分生气。

春天的水塘残冰消融,古桥的倒影重又摇曳在水塘里,小伙伴们站在古桥上,望着水塘下自己的影子,憧憬着夏日里飞跃而下的畅快。柳笛声声中,天气渐渐暖和,古桥上红男绿女你来我往,古桥下,水中的撅嘴鲢鱼也顶流捕捉流蝇。小伙伴们拿着竹竿制成的鱼竿,拿着挖来的蚯蚓,站在古桥上钓鱼。这时候,往往会引来贪吃的大鲶鱼,它们摇摆着大大的尾巴,一下子连钩也给拽走了。偶尔会有小伙伴钓上一条一尺长的.鲤鱼,引起大家的欢呼和羡慕。我曾经用爷爷弯成的鱼钩钓上一条3斤多重的鲶鱼,好长时间都被小伙伴当成羡慕的谈资。

荷花吐蕊,莲花飘红的季节,游泳的季节也到了。这时候,如果水势不大,大人们会用撒网或者挂网在水塘里捕鱼。挂鱼的时候,在古桥的一侧放上挂网,捕鱼的乡亲就会动员整日泡在水中的我们帮忙赶鱼,小伙伴们在水中一字排开,几十个人一起从水塘的一侧往桥的一侧虚张声势的击打水面,有的鱼受惊就会一直在前面跑,当鱼儿惊慌失措的游过水桥,就会直接撞在挂网上脱身不得。捕鱼结束,捕鱼的乡亲会分给小伙伴每人一二条大鱼,我与小伙伴就赤脚光着身子,一手提溜着衣服,一手提溜着鱼,兴高采烈的回家找父母邀功去。还有一年,碰到了枯水的年份,只有古桥下的深水里还存有一些水,大人们合伙把那些水排干,没想到水底下会隐藏着那么多的鱼,鲶鱼、鲢鱼、鲤鱼和鲫鱼,足足抓了半晌午,最大的一条鲶鱼竟然有十几斤重,长度都快赶上了我的身高,大大的嘴足能吞下一条小孩的胳膊。

深秋的季节是踩藕的季节。大人们穿上长长的皮裤,顺着古桥两侧,在枯黄的荷花丛里,踩出又白又长的藕来,这时候岸边的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新藕,咔嚓咔嚓的吃着,涩中有甜,现在想来还令人回味。

古桥随着村子建设开发早已经被拆除,一条笔直的沥青路取代了它,水塘也早已经消失无踪,故乡的古桥、水塘成了今时的回忆。古桥伴随我度过了童年,随着全家搬到城市,上学、当兵,离它越来越远。它那青灰的影子,却铭刻在我的心里,偶尔在梦中,走过它青石铺就的桥面,相伴着小伙伴们的欢声笑语,香甜梦境的时光。人到中年,岁月渐老,那些儿时的幸福岁月,长长成为面对繁复生活,坚强下去的理由。故乡的水塘、古桥啊,你是我一生走不完的路,一辈子忘不掉的爱和情。

篇6:故乡随笔

故乡随笔

犹记儿时望月,疑月为何物,似苍穹遮天蔽日眼,又似九重仙宫琉璃灯,甚似莹润白洁无瑕玉。

夜里独行,月如影随,且走且停。走累了抬头望月,发现似乎无论我走多远,走多久,不远不近,它总在那里,不离不弃,默默相陪。

我曾以为它会一直如此,但长大后的我或许变了太多,变得太不讨喜,以致连月亮也遗弃了我。每每欣喜抬头望那墨染的天空,它却总藏在厚厚的乌云之下,不愿与我相见。

它对我失望了吧。

我常在想,广寒宫里面当真住着嫦娥吗?如果当真,那这位多情的`美丽女子定是十分孤苦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她留下眼泪,空哀叹啊。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嫦娥,你当真悔了么?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再长大些,离了家乡,月便成了一种牵挂。明明还是一样的月亮,不会有第二个,心里还是觉得此月非彼月,孩子气固执的想着,我家乡的月亮定是要大些漂亮些的,才不是这个呢。

小时候,我在父亲背上看月,觉得最美就是它。长大后,我和好友在月下谈起往事酒醉流泪,突然觉得最悲就是它了。

佳人望月想情郎,浪子望月思故乡。

战士望月为国殇,诗人望月生惆怅。

如今你又在何方,抬起头望到的月是何模样,你又是悲是喜,是痴是忘。

我还在远方,回不去的故乡,月圆人未圆,殇断肠。

篇7:传说杂文随笔

我们把所有的,

爱恋与悸动,

献给了初次,

爱上的人。

所有的目光,

都在向他投降,

然后,

有缘无分的悲伤,

与他,

暂别青春的盛宴。

我始终记得,

那是一场雨天,

因为失去了他的身影,

晴天,也成雨天。

之后在生活里走过一趟,

所有的感性被慢慢消磨,

脆弱和泪水,

也只有在夜晚喑哑诉说。

在一起,我爱你,

成了权衡利弊下的定夺。

爱自己,想独立,

也只是放逐麻木的借口。

城堡禁止了烟火,

微笑变成了折磨,

爱情,到最后,

也成了一个传说。

篇8:传说杂文随笔

关于老汗王的传说我见过也听过好几个版本,但大体相当,查阅史书和满清的正史读物均无记载。小时候常听三奶讲老汗王的故事,什么大青二青啦,什么大黄狗还有乌鸦啦。这些都是老百姓口头传说,满族故事汇编里倒是有这个故事的。中国历朝历代都有那些无厘头的故事用以欺骗老百姓,鼓动人心树立威信制造與论,以达到“君权神授”,“真命天子”的目地。如陈胜吴广的”鱼腹藏书,篝火狐鸣“。红巾军的“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等等。

老汗王(努尔哈赤)生于1559年,10岁时其母喜塔纳刺氏病故,其父又取后母纳刺氏为妻。这纳刺氏对努尔哈赤一点也不好,非打即骂,逼努尔哈赤上山挖参,采野果子等,什么活都让努尔哈赤干。15岁时被后母赶出了家门,努尔哈赤同弟弟来到了姥爷家里。姥爷叫王杲,这王杲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不服明朝管制,后来被明朝辽东总兵李成粱杀害。因努尔哈赤年纪还小,人又聪明伶俐,被李成粱留做亲兵。以上这些史书是有记载的,绝不是杜撰。

话说那位30年不理朝政的明万历皇帝一心想长生不老。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身穿龙袍脚踏七星的人从北面进入皇宫来到万历床前说万历睡了他的床,醒来后万历有些纳闷便找大臣们圆梦。大臣们说这可是一个不祥之兆,有人要夺权啊!脚踏七星是脚底下有七个红痦子之人,北面进黄宫就是此人在北方。万历吃吓不小,忙叫辽东总兵李成粱速速查办,李成粱接到此令岂敢怠慢火速安排人查找。

李成粱有一小妾唤做梨花,见李成粱忙于公务多日才回家,便千娇百媚地侍候李成粱。在给李成粱洗脚时告知说你脚底有三个黑痦子,这李成粱很是得意,说我就是靠这三个痦子才当上了大官的。梨花说这算啥,我家小罕子(即努尔哈赤)脚下有七颗红色似北斗七星的痦子呢!李成粱一听蹦了起来,水盆子也踢翻了,吓了梨花一大跳。李成粱便把皇上交待的事说与了梨花。当时梨花没有做声,第二天变悄悄告诉了小罕子,让小罕子赶紧逃跑。努尔哈赤一听这话也是吓的不轻,赶紧收拾东西偷了李成粱的那匹日跑一千里的.大青马,那匹日跑八百里的二青没在,带着大黄狗慌慌张张地向长白山方向跑去。

第二天李成粱发现努尔哈赤跑了,知道是梨花告的密,就把梨花赤身裸体的吊到院子的大柳树上活活打死了。后来满族人还有一个民俗就是每年的黄米成熟时,就在门前插上柳条枝祭祀佛头妈妈梨花。因梨花是赤身裸体死的所以要夕祭,还要背光。我还记得老辈人常说:“前不栽杨,后不栽柳”。满族人家的门前是要栽柳树的,杨树只能栽在房后。打死梨花后李成粱就派兵去追努尔哈赤。努尔哈赤骑着大青马跑到东边东边有追兵,跑到西边西边有追兵。努尔哈赤看到满山遍野都是追兵,就藏到一片大草甸子里了。这时的大青马也累死了,努尔哈赤也是跑的太累了,大青马倒了努尔哈赤也跟着晕了过去。追兵一看这大草甸子无边无际,没办法去找就放火烧,只见浓烟滚滚,火光四起。这时一直跟随努尔哈赤的大黄狗,赶紧拽主人的衣袖,可主人还是昏睡不醒。大黄狗急中生智跑到附近的大水泡子沾了一身水就往主人身上和四周的草上淋,一次、二次……,大黄狗就累死了。这时努尔哈赤醒了,一看身边的大黄狗和自己身上全是湿的再看看身边湿漉漉的草丛,还有四周都是烧焦的杂草,知道是大黄狗救了自己。努尔哈赤热泪横流刚要掩埋大黄狗,又听到追兵的喊杀声,努尔哈赤起身就想跑。这时天空中飞来一大群乌鸦都落到了努尔哈赤的身上,努尔哈赤就势趴下了。又有一大群乌鸦飞来把努尔哈赤盖了个严严实实,乌鸦还装作啄食状。远处的追兵一看一群乌鸦在啄食,都以为努尔哈赤死了,回去报告李成粱说大火烧死了努尔哈赤,连骨头都叫乌鸦吃没了。

努尔哈赤躲过这一劫难后隐姓埋名,苦连武功,广交朋友。直到25岁因舅舅造反,连其父、祖一起被李成粱杀害。努尔哈赤便以十三副遗甲,七大恨起兵,最后夺取了大明江山。

因为大黄狗和乌鸦救了努尔哈赤的命,所以满族人一直不吃狗肉。我的父辈以上是绝不吃狗肉的,到了我们这一辈就往掉了祖先的习俗和教诲什么顾忌也没了。以前我们满族人家的院子里都立有一个索罗杆子(就是木杆子),上面有一个小盒子,里面放些五谷,是给飞过乌鸦吃的。前些年我到新宾满族自治县的响水河子还能看到有的人家院子里还有索罗杆子呢。我看过一些有关满族的书籍,都没有黄狗和乌鸦救主一说。如郑天庭的《探微集》,蔡东潘的《清史演义》,沈阳满联编撰的《满族家谱》。满学专家闫崇年,还有纪连海讲的,写的我也看了一些。其实满族人不吃狗肉是因为满族先祖的生活是以农耕渔猎为主,狗在日常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满族人是出于对狗的感激形成了不吃狗肉的习俗。后人就和民间传说搭上界了,就演化成了黄狗救主。

篇9:传说杂文随笔

“有两件事物,我越是思考,越是觉得神奇,心中也越是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上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准则。”虽说这句话是康德的一种哲学思辨,但不可否认的是,人性和宇宙,对于我们来说同样充满巨大的吸引力。

恰逢今年高考的全国三卷,选择了刘慈欣的《微纪元》(节选)作为文学类文本阅读。在此之上,也向各位考生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看待科学与幻想的关系?

科学是被现代的人们所信奉的准则,如今人类所取得的成就离不开科学的发展。因此,作为人类社会最坚定的一块基石,科学往往也能引起人类丰富的幻想。正如同20世纪所设想的人工智能,亦或者是Virtual Reality和Augmented Reality,甚至是是赛博朋克,都体现出了人类对科技的幻想。

然而,在这条道路上,人类依旧在摸石过河,在磕磕碰碰中寻求世界的真理。正如同量子论的提出对传统物理产生了巨大冲击一样,科学是踏着一条荆棘之路逐渐发展到今天的。科学在前进的道路上,容不得千分之一的误差。但是科幻是可以的,相比起严肃而谨慎的科学,科幻便显得“不负责任”了许多。

科幻处于科学与文学之间,既具有科学的严谨性,同时也包含了文学具有深刻内涵的特点。

我想,如果人们喜欢科幻,原因之一就在于,它能够让人从一个更高的角度上来认识人类。

很惭愧的是,直到今天我才把《星际穿越》看完。就像《降临》一样,这部科幻电影同老派的科幻电影有些许不同。举个简单的例子,比起《E.T》、《第九区》这种很硬核(个人观点)的科幻,《星际穿越》、《降临》更具有文艺气息一些。比起展示纯粹的幻想,后者似乎更倾向于以科学现实为一个基础,以在这个层面上展开有关于人性、伦理、道德、知识等等层面上的探讨为主。而这也是我认为,科幻作品所应该起到的作用之一。

如果把人类给放在整个宇宙中,那么国界、人种、性别的界限都会被无限地缩小。在宇宙这个尺度范围之下,人类是作为一个种族而存在的。就像是星际里的人族,人类只有团结起来作为一个统一的个体,才能在黑暗的宇宙中生存并斗争下去。因此,在阅读科幻作品的时候,很难感受到人与人个体之间的各种差异。在科幻作品中人物的个性之下,作为观者的我们所感受到的,往往是人类这一族群的高尚与恶劣。因此,在这个时候,我们不仅仅会站在人类的角度上来认识人类,有时还会站在更高的维度上来认识人类。

然而科幻作品,很多时候都会抱有一种“末日心态”。这也不能否认,在人类清楚地意识到地球的资源之匮乏之后,这种担忧便不可阻挡地表现了出来——人类如何生存?是移民,改造,侵略,还是进化?科幻在这一基础上似乎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许多的科幻作品,都若有若无地为人类指明了一条可能的道路。就好像人工智能被提出并成功运用于现在的生活,科幻作品中的许多新奇的概念,往往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变为现实。由此看来,不管是《星际穿越》中人类成功地跃迁到第五维,还是《降临》中高维度文字的使用,这种幻想,也不是没有存在的可能。

如果有一天,地球即将毁灭,我们是应该逃离,还是选择改变?

太阳系很大,但银河系更大;银河系很大,但在银河系之外还有千千万万个星系和星系群。在我们的宇宙之外,甚至还会存在另一个宇宙。光年的尺度已经是如此遥远,以至于我们在夏日的夜晚所看到的某颗星星,在几百万光年以外早已毁灭。以至于我们打开收音机,也能听到宇宙初诞时的噪音。

在我看来,科学家一直都是一个很浪漫的职业。他们工作从来不是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他们的眼光,早已放在了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之后。在他们的眼里,他们的工作,是为了人类。

科学本就是一种幻想。把飞机放在汉朝,便是神话;把重工业机器放在古希腊,便是传说。从阿基米德开始,从艾萨克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开始,世界的神话便向人类逐渐揭开了它的面纱。幻想不再是幻想,宇宙的真理逐渐被阐明。正如同叙事诗中所描述的一般,现在人类所致力的事业,说不定正是几万年以后一个伟大传说的开端。

篇10:随笔写作

天,灰蒙蒙的,好似下一刻就会下雨,路上行人神色紧张,生怕会淋着雨,在穿梭的人群当中,她,静静的伫立在街边,望着人群,若有所思,不知在想些什么。她衣着朴素,但却把她姣好的身材映衬的淋漓尽致,她那苍白的脸庞尽显几分病态之美。是了,在一个月前,她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已是无药可救,医生说最多只有最后三个月了可活了。但是她的父母不死心,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跑遍了几个大医院,而得到的却是同样的结果,女孩厌烦了,也不想再治疗了。她的虽然不愿,但也遵从她的意愿,毕竟时间不多了,就由她去吧!女孩又回到了那个小镇,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川流不息的车辆,这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她说,她就是喜欢那份宁静与祥和……

他喜欢画画,也爱画画,自从她被查出患病后,几乎每天都没有离开过画画,她画的所有,都是那么深动美丽,她的画总是拿奖,她也为此而感到骄傲,就连在她换病的前几天她才得了市里的一等奖。她换病后开始画素描,一切在她的画笔下都是那么阴霾,不复从前的模样,她最爱画天空,她笔下的天空总是比想象中跟美,但此刻,灰色的天空笼罩大地,一切都是死气沉沉,在这灰暗的天空下恐怕便是她最真实的内心写照吧。

她要离开了,她要回到家乡,度过剩下的日子,在走之前他想再看看这令她拥有无数回忆与留恋的校园,校园里依旧是那般模样,书声朗朗,她来到原来的班级,但却空无一人,可能是去上室外课了吧,她心里想着。走进教室走到原来的位置,依旧是那么熟悉的感觉,在她留恋间,教室的门开了,同学们都进来了,令她惊喜的是每个同学手里都捧着一束花,五彩斑斓,她爱花,非常爱,当她看到同学们的`笑脸时,她也笑了,笑得那么灿烂,这是她收到过最好的礼物了。

尾声

她仿佛看到了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他决定要活的精彩,哪怕时间不多了。他每天都在做他喜欢的事,她笔下的天空又恢复了往日的色彩,她,很快乐!不过该来的总要来,她走了,走的很安详,没有承受一点痛苦,她的母亲早已泣不成声,父亲也是神情凝重,家里气氛非常压抑,不过谁也没有看到她的嘴角边,有一抹淡淡的,微笑……

篇11:故乡的传说散文

故乡的传说散文

我的故乡在闻名世界的佛教圣地法门寺以北六公里处的乔山脚下。乔山并不大,但它并排三个山头却非常出名,分称西观山、中观山、东观山,神话传说是《封神演义》中三霄兵败周原后在此成仙。

乔山西观山后面一条大山沟的名字叫碗儿泉,因沟崖上一汪泉水而得名,崖缝里一丝清流涓涓而下,在半人高处有一尺见方的平台,平台上有酷似小孩饭碗大小的石窝,清流至此聚集成一汪清泉,碗边有一小豁口,当碗内泉水集满而无人饮用时,泉水则会从豁口处溢出,行人、鸟兽等至此,口渴时,可稍微俯身将嘴贴在碗边豁口处饮用,极为方便,特别是打柴樵夫路过此处,不用卸担则可饮水,实乃生命之泉。

自乔山再向北三公里便是野河山。这里有多少美妙地传说,至今未从我童年的记忆中消失,而且随着近年来旅游开发,这种记忆愈来愈清晰。

野河山前身是国营林场,有万亩槐树林、万亩松柏林,每到冬天,群山缭绕,白莽莽一片,雾凇冰挂甚是好看;到了五月份,槐花飘香,香气诱人,是天然地负离子产生地和自然生态氧吧。南方的养蜂人一堆堆、一簇簇,追逐槐花的芳香,收获着味道醇美的槐花蜜。

野河山相传又是杨贵妃故里,有贵妃梁之地存在。贵妃杨玉环幼时嬉戏,常在山中游玩,不时被生长在山坡上的酸枣倒刺钩住衣裙,玉环便信口说酸枣不长刺钩该有多好啊,从此这道山梁上的酸枣不再长刺钩,而是直刺,这独特的自然现象活生生存在着。

野河山有个大王庙,据传人们早先发现此处有一大蟒蛇,仰山仗水,吸日月精华和乾坤灵气在此修炼,准备出山后,将良田村庄用大水淹没。山中农夫大王用犁地用的铁铧做箭,屋顶一根椽做弓,黄牛拉弦,一箭将巨蟒射杀。如今,巨石如蟒,无头爬卧在山中。传说后来,大王屋顶总有一根椽是断的,卧牛也出汗。人们为纪念大王将此处建成大王庙。

野河山有一墓,据记载是杨?墓,唐玄宗时宰相杨国忠之父,贵妃杨玉环叔父。

野河山还有一封神台.。姜子牙在此处建台设法,竖杏黄旗一面,招来孤魂,封为地下人间各神,从此,天上、地下,人间诸神各司其职,朝阁安宁,百姓安居,使西周兴盛数百年不衰,故此处称为封神台,千百年来流传至今。据乡亲们讲,近年来,封神台不时有电影或电视剧组到这里取过景。

野河人民公社,是全国保存最完好的人民公社旧址,近年来,随着国家扶贫搬迁,已没有了人家,但留下了完整的人民公社办公设施和用品,供游人参观,感受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

小时侯,我对我的家乡,就只有一个认同,贫穷、落后、闭塞,就想早日离开。童年时代,伙伴们站在乔山之顶,往下眺望,山下一望无际,我们对山外的世界充满憧憬。

如今,走过了祖国的山和水,回头品味自己的故乡,原来美就在身边,美在发现中,故乡处处是美景,处处是传说。随着经济发展,故乡野河山已成旅游区,知名度不断提高。每年春天,特别五一前后,万亩槐花竞相开放,香气诱人,形成一片白色海洋。我常独自留恋于槐树树林之中,采摘那醇香的槐花,让母亲用农家面裹拌槐花制作“麦饭”,醉爵故乡的味道。

月夜的故乡,一片静谧,我扶着母亲漫步在故乡的小街道,只有那喷鼻的槐花香阵阵袭来,我不禁一惊,这那是故乡,这是人间天堂。我寻找人生真谛,生活原真,原来其实在故乡。问世间人为何落叶归根还故乡?为何有乡愁?其实故乡并非一个传说。

篇12:母亲的传说随笔

母亲的传说随笔

有一个名叫兰娜的姑娘,她不但人长得最漂亮,而且唱歌跳舞也无人能比。

有一天,兰娜跳完舞坐在地上歇息,一个叫奥格多的老年妇女走到她身边说:“你不会一直漂亮下去。随着时光的流失,你会变得像我现在一样衰老、丑陋。”

听了这话,兰娜笑着说:“你知道,我们这儿有一条亚纳河,它能够还给人们青春啊!”

“你说得不错,”奥格多回答,“可是我已经过完了第二次青春,而亚纳河只给予人们一次青春。”

时过不久,兰娜成了英俊小伙纽尔贡的妻子。夫妻俩从早到晚在田里干活。兰娜生了六个儿子,前两个儿子死于重病,中间两个儿子在原始森林里死于非命,后面两个儿子大的被河水卷走,最后只有最小的儿子活了下来。夫妻俩非常疼爱这棵珍贵的独苗。

有一天纽尔贡到森林里狩猎,再也没有回来,就撇下兰娜一个人在田里干活了。

兰娜不知不觉变老了,黑发变成了白发,眼睛失去了光泽。

当儿子长到六岁时,兰娜决定去亚纳河。

“妈妈你去哪儿?”儿子惊奇地问。

“乖儿子,我很快就会回来。”

通往亚纳河的道路非常难走,兰娜穿过冻土带和原始森林。终于,她看到一条大河在她面前闪闪发亮。兰娜慢慢走进河里。

“啊,善良的'亚纳河,请你把青春还给我吧!”

亚纳河突然咆哮起来,高高地扬起绿色的波浪,一瞬间,兰娜恢复了青春的模样。

“谢谢你,亚纳河!”兰娜边喊边向自己的村庄跑去。

可是,儿子见到她后马上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我妈妈……”

“是我,好儿子。难道你认不出自己的妈妈了吗?”

“你走吧!我不认识你!我妈妈长着一头美丽的白发。”

“不要哭,乖儿子,你要相信,我是你妈妈,是亚纳河把青春还给了我。难道你不为妈妈感到高兴吗?”

儿子不愿再看她,只是一直哭泣。于是,兰娜又来到亚纳河,慢慢地下到水里。

“亚纳河,请你原谅我,求你把我变成过去的老年兰娜吧……”

亚纳河立即喧哗着向空中卷起巨浪。巨浪远去之后,只见河心站着一位白发妇女。打这以后,亚纳河再也不把青春返还给任何人了。

篇13:五神庙传说随笔

五神庙传说随笔

高唐县卅里铺镇有个村,名叫五神庙,此村三百余人,地处卅里与清平要道,村庄周围森林茂密土地肥沃,民风纯朴,其村名的由来,非常具有传奇色彩。

据村中老年人讲:此村最早名叫“无身庙”。相传,村里有个人做菜非常有名,被皇帝招为御厨。一天,皇帝因国家连续在战场上吃败仗,心情极其沮丧,吃不下睡不香,于是突发奇想,把御厨们叫到跟前问:炒菜是放盐好吃还是放油好吃,厨师摸不清皇帝的想法,说到放油好吃,反正油香,皇帝让其做了一盘只放油的菜,一尝非常难吃,下令将厨师斩首,并将尸首悬挂于门外。大徒弟一看师傅说放油好吃,结果被皇帝杀了,他赶忙说放盐好吃,皇帝又让大徒弟炒了盘只放盐的.菜,皇帝一尝又非常难吃,一怒,把大徒弟也杀了。小徒弟吓坏了,师傅放油被杀、师兄放盐被杀,横竖都是死,当皇帝让他炒菜时,他既放了油又放了盐,他端着菜奉上,路过师傅的首疾时,突然掉下来几滴血,落在菜中,他慌乱地用手抓了几下,将菜端上,结果皇帝一尝非常好吃,皇帝问他是怎样做的,他不敢说,皇帝很生气,如不说把他也杀了,无耐之下,小徒弟说出了实情。皇帝此时恍然大悟,知道把厨师杀错了。皇帝传令为厨师在老家建造了庙宇,并为其塑造了金身,赠予了金鸡。此庙被称为“无身庙”,从此,该村金鸡啼鸣平安和谐。

后来,金鸡和金身被盗。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时期无神论者占了上风,认为此传说非常悬乎,加上金鸡和金身被盗,感到不吉利,于是改村名为“无神庙“。

再后来,人们感到“无神庙”不好听,并赋予美好的想象,五神降临保佑平安,所以改村名为“五神庙”,一直延续至今。

篇14:爱的传说随笔

我一定与你深深地依恋过,在哪一个世纪?我已不知。从你在我心中留下的一堆残余的火灰中,我断定你跟我在风霜雪雨里走过,走了那么久那么久。

我一定与你忘情地缠绵过,因为在我心中那座千年的山巅,我看见了一棵老死的树与一条老死的藤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已经没有人认出它们当年青翠的模样和缠绵时的盛放。在这个孤独的山巅,到死还紧紧地相拥。千百年来以轮回召示爱的不朽!

或许流云曾看过我们热烈与活力的青春;或许雾听过我们倾诉过爱的呓语。其实也用不着谁记得与记不得,在宇宙间这一切微不足道。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在这个磅礴的时空中我们播种过,收获着爱的果。

我一定与你疯狂地热恋过。在五月的草原上,我看到成群的鸟儿在绿荫荫的原上欢声啼叫。草原发出沁人心脾的芳香就是你身上淡淡的凝香,你的裙裾是草原的千重绿浪。春花在五月的原上六月的和风中迁徙……欢畅的马蹄声带着古老的情事踏醒千年滚滚红尘,无论岁月走到任何光阴点清,相信爱永远都保存着最初鲜的模样。

我一定长久长久地等待过你,一年、两年、百年、千年?不然,那高昂的山头怎么会积满了那么多那么多的雪?我们是怎样的相约呀,你又是怎样的失信?为你,我流过多少失望的.泪水,以千年的因果守候,像悬挂在山崖上冰冻的瀑布,依旧痴痴。像高昂的雪山哽咽着白头携老的誓言。

我们一定是一见钟情过,不然不会在擦间而过的瞬间,把对你的全部热情带到今世。依旧那么的热,从没失去过温度。我一直梦着那惊心的回眸,彩云眩目!

你走过爱的山梁时的脚步,像迈过一条不朽的银河,你经过我门前时手牵着战马,你坐在原上像神一样吹响忧郁的笛声,风采幻境!

我们离得多么的近啊,却像大地仰望着星空。我们本可以坐看彩虹升起,你却迟疑着,最后还是转过身去,而我的心深知——这就是爱的传说。

爱,她定开在彩云深处。为生浇灌着甘露,为死牵着轮回的战车。当天地茫茫然一片风雪潇潇,依然会有爱的火焰在某一个地方以赤热守候!

爱,可以用思念走过高山大河,用信念托起岁月蹉跎的脚步,可以用深情将一生送给无期的等待,爱绝不回头。

爱,可能永远都会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传说。是瞬息开放的花朵,爱,也可能是你生命中惟一藏着秘密的星河,最终的爱,只是一个渴望的传说……

传说,也是赴汤蹈火追求的理由。在动物世界里,尽管爱可能只是一瞬时开放出最纯净的莲花,那也是人的功德,真的自性,心中真善美的佛,我们都会在那一瞬时成为佛国的花朵。

篇15:故乡的随笔

关于故乡的随笔

解佩令·广州游

广州初住,鲜花具赋,亮晶晶、飘行玲妇。

处处高楼,眼望中、虹桥飞渡。

畅游酣、顿牵情愫。

携孺漫步,流连石树,蓦然间、难寻来路。

走走停停,又瞧那、华灯初露。闪银光、数城皆妒。

老树

以前常在外面,对老家没什么感觉,就记得啊,有那么一座老屋,住着一个老人,守着一棵老树……小时候每一次回老家,总舍不得走,爱奶奶的油盐泡锅巴,爱那些鸡啊鸭啊,还爱那棵栗子树。

奶奶常托人寄些栗子,用枕头似的布袋装着,鼓鼓的,面上一个个凸起,叫人摸着实在,心窝里感觉满满的。这时爸爸会说:“这树还能结呀!我小时候啊,就是吃他结的栗子。”于是我心中便有了个神圣的形象,一种莫名的神圣,一棵老树。

后来有次听爸爸和叔叔通电话,偶然听见说:“那棵树怕不行咯,生了好多虫,或许要锯掉了……”“锯掉”,我的心“咯噔”一下,为什么要锯掉呀?那时没有什么多余的情感,只是孩童的同情心,对一个将逝生命所感到的可惜,期待着,还能摸到那种实在,迟到那种香甜。

多少明了些世事后,也回过老家,一切都有些陌生,却又感觉始终在一个框框里,偏离不出去。老屋,青灰的瓦,水白的墙,单调如奶奶头上的发丝。老树,终还是伫立在那儿,弯曲的树干,似奶奶驼了的腰,褶皱的的树皮,似奶奶脸上的沟壑。这里的人与物,是那么相似。物因人有情,人因情而及物。

那是夏天,老树正值浓荫之时,我站在树下,抬头望他,也还郁郁葱葱,绿得喜人,但细看,那一片片巴掌大的叶上,却星星点点地布着虫眼,一下子,似乎可以感觉到他的呻吟。我不自觉地摸着他粗糙的身躯,念念道:“到我再来看你,你还在么?”

执著的小鸟

晨光微曦,天空一片纯净,太阳从远山慢慢露出笑脸。 我这个时候喜欢坐在窗前静静看书。手边放一杯浓香四溢的咖啡,偶尔浅饮一口。手里拿着报纸或杂志或小说,静静感受字里行间的或悲或喜。 窗前有一棵苹果树,由于窗台跟屋檐挡住了视线,只能看到树的中间部分。树干长了很多小分枝,看起来很凌乱。还有许多的蜘蛛网,几张叶子落在网上随着微风轻轻摆动。 阳光透过树缝隙斑斑点点落在书桌上。放下书本,触摸书桌的斑斑点点,暖暖的感觉从手指上传来。希望和温暖在心间回荡。

一只小鸟落在窗外的苹果树上。我一动不动地看着它,它也在打量着我。看我不动,像个雕像,它便在树枝上活动起来,寻找还在睡梦中的小虫子。它找得很认真,每根树枝都仔细检查。小心避开树上的蜘蛛网,免得给自己添麻烦。 看着这个可爱的'小生灵,每天都充满希望来到这棵树上,然而大多时候都是失望而去的。我搬到这里已经住了三个月了,第一天我就看到了它。除了那几天下雨没有看到它之外,三个月它基本每天都在早晨来一次。

在我的记忆中,我只看到它抓到三只虫子。 今天还像以往一样,没有在这棵树上吃到虫子。我纳闷,这只小鸟为什么每天都坚持来这棵树呢?成功率这么低,去别的树不行吗? 突然领悟,被这只小鸟的精神深深感动。这次会失望,也许下去就是希望!只要有希望,我们为什么不坚持下去呢?

暮雨晨趣

纷纷暮雨锁夜愁

恰似荒水无忌流

一声晨钟惊冗梦

海棠瘦

朵朵艳丽墙牵牛

墙牵牛

争上游

争上游

墙牵牛

黄雀枝上献歌喉

一个永远不会相识的人

今天忽然想起一个并不认识却每年我都会看见的人,每次看见她都是在四月的时节。最初注意到她因为她在众人之间是那样的与众不同,非常的漂亮,美丽的微笑像春天的风一样吹过心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我不太记得是什么时候她就在哪里了,我只知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大概已有十年了。她并不认识我,我也不曾上前与她打招呼,因为我并不想冒昧的打扰她。只是每次经过她身边时稍稍的放慢脚步斜过头去看看她,突然心里暖暖的,看见她的嘴角轻轻上勾,我也回了一个微笑。一阵冷风吹过,我不禁缩了一下脖子可心里十分幸福。这时走在前面家人叫我快些走山上风大,我应了一声,又斜过头去看了看她,在心里默默与她道别“明年见”。赶上家人与他们一同坐车离开。

每一次见过她我的心里都会充满幸福感。尤其是在我吃饭的时候,当不同的味道刺激着我的舌蕾,有‘酸的、苦的、辣的、甜的’,心中的幸福感让我不能言语,曾今有人问过我:“为什么 你在吃饭的时候那么开心?”我告诉他:“我不是单纯的因为吃饭而开心,是因为我还活着而开心。”也可能是没有人知道死后是否是有天堂或地狱,幸福或不幸的,因为可以回答并知道的人已不能给我答案。

每个人都有着对人生的感悟,这也就此形成了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对生命的态度,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十八个活下去的理由》因为是多年前看的其中的许多内容已不记得,只是隐稀记得一些内容:‘㈠因为还想看见心爱的人,我不能死。㈡因为还没有过够幸福的生活,我不能死。㈢因为不想爱我的家人失去我而痛苦,我不能死。’虽然只记得这些,但也让我有非常的幸福感。我也相信大家都是一样的会因为活着而感到幸福。

那个永远都不会认识我与我交谈的人,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地方也是她最后停留的地方‘南郊公墓’。

选择在春天出发

轻拍春天的面颊,顺着春天的笑靥上升,至河流、至山川,一个多么鲜活的生命,在大地盛开。鲜活的生命,盛开的奇迹。除了选择出发,在春天出发,还有什么能让它更有意义?

首先是左脚,接着是右脚,继而是整个的心灵,用十足的信心和勇气成全执着的脚步,将内心最深刻的热爱凝聚成一束火焰,点亮冬的寂静,点亮铺天盖地执着的花朵,点亮由表及里的语言……千沟万壑,苍天白云,哪怕仅剩下一行苦雨,一缕寒风,回首自己的真心付出,并不绚烂的征途中,也依旧有一杆旗、一声号角,引领生命不断地朝前走……只能朝前走!

征途上会有美好的事物,在不经意中亮丽你长途跋涉的心灵,即使没有轻松愉快,你奋进的姿势,你努力向上的品德,同样是远方的人的风景,同样是远方的人的力量和骄傲,说不定正是你低头皱眉的一瞬,会有人轻握了你的手,会有人轻拍了你的肩,你们就这样相逢在共同前进的路上,为了不负人生,在心底谱一曲跋涉的歌!

是啊,征途上的人啊,只要你选择在春天出发,只要你心中装满信心和勇气,音乐和五谷就是你一生的花朵了,你一浅笑,你就是富有了,你一歌唱便花香满径了。怎能不选择在春天出发,又怎能不朝前走呢?

丢弃什么

嘀嗒嘀嗒……时针不断地发出了无数急促地呻吟声。仿佛是在催促我,让我早点作出决定,应该丢弃些什么。

面对名利时,我用眼角瞧一瞧,就把它丢弃了。自古以来,有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搞得走上绝路,家破人亡。陈世美,范进,这些都是多么典型的事例呀。然而,我们也还有陶渊明那样不肯为“五斗米折腰”的能人义士。他远离了世俗,远离了尘世的喧嚣,远离了功名利禄的困扰,过上了闲云野鹤的田园生活,为后世留下了千古绝句。这也正是我所向往的生活,远离了所有的名利,过上一中安逸的,诗意般的生活。

在金钱与健康当中。我毅然决然地把金钱丢弃了。虽说金钱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东西。金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可以买到房子,然而却买不到家,可以买得到药,但是却买不到健康。所有我丢弃了金钱,留下了健康的生命。人的身体就好像一个“1”,如果“1”倒下了,那后面有多少个零,结果还都是零。

但是健康与爱情相比,却又是不堪一提。为什么?因为有诗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是的,就好像螳螂,为了爱情,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但是请不要忘了诗的后两句“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对,没错,所有的东西,与自由相比,都只是小巫见大巫罢了。没有自由,你所拥有的东西,也只不过是困住你的枷锁而已。而我,此刻要做的,就是冲破命运的枷锁,随心所欲,尽情地跳舞,舞出属于我自己的自由,不用在意别人的冷嘲热讽,不用害怕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你否定我的现在,我决定我的未来。你可以轻视我们的年轻,我们会证明,这是谁的时代……”陈欧的励志名字又涌现出脑海,让我不再害怕什么,为自己的自由,而努力奋斗吧。“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

嘀嗒嘀嗒……是时针在跳动,还是汗水在滑下?原来,是脚步声,是去寻找自由的脚步声,是丢弃一切,去寻找自由的脚步声……

篇16:故乡老了随笔

故乡老了随笔

故乡是一种具体的存在,而乡愁却往往归于抽象,有时,它也许是一种感悟,一种精灵般超乎言语的天籁之音。这种感悟有时会在你脑海中转瞬而过,而当你事后准备好华美的章句,堆垒成一篇哪怕自我感觉相当不错的篇什时,感悟其实早已远去。不过,文章的构思倒也是对这稍纵即逝感悟的一种挖掘。感悟虽深不可测,但也总算能在它上面松一松土,让它长出更加丰硕艳丽的果实来。于是,面对着这如丝如缕,剪不断理还乱的乡愁,写文章,于我,也许就是最好的慰藉了。

今年十月,我又回到了故乡,一个属于苏州吴江的不甚有名的江南古镇。如同往常一样,看望了年近九旬的祖母之后,我又开始独自漫步在古镇的街道上,去走一走禹迹桥,看一看慈云寺塔。

禹迹桥建于清代,相传大禹治水曾路过此地,因此名之曰“禹迹桥”;慈云寺塔初建无考,相传三国孙权之妹孙尚香建塔望夫,北宋徽宗之女慈云公主建寺祈福。此两处均被苏州市列为文物保护对象,而这儿附近的街道还保留着原先的模样。

真正的古镇区其实已经被压缩得很小很小,也就是禹迹桥、慈云寺塔附近一带的街坊。外面是新镇区,俨然一幅现代城镇的面貌。前些年,曾一度听闻这里也将被夷为平地,然而,终究因为禹迹桥、慈云寺塔的存在,这儿一切才得以幸免保全。

幸免下来的古镇,继续着它往日的旋律。这种旋律虽不见伟大,但其古老本身已足以让人震撼。街道两旁的民居已经很老很老了,房屋的瓦残缺不全,青色的砖暴露在外,早已被岁月磨去了所有的棱角,长出厚厚的青苔。房屋的雕梁木刻,虽尘封多年,却依然不失精致,仔细一看,竟是刘关张桃园结义的场面。房屋的院门多是开的,里面的光线不太好,所以总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然而,里面依稀可见的雕花窗棱和廊柱,却依然能让人想见他昔日的繁华,让人猜测其中曾演绎的凄婉动人的故事。

老人们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家门口,享受着仲秋和煦的阳光。有的用饱经沧桑而显得异常深邃的目光,注视着街上人来人往;有的三三两两,唠着说不完的家常;有的身旁放一只收音机,眯着眼睛,欣赏着正在播放的越剧或者评弹。而附近的茶室里,则聚集了更多的老人,有喝茶的,有闲聊的,有打牌搓麻将的,而更多的老人则围坐在茶室里18吋的电视机旁,津津有味地看着越剧《梁祝》。

人人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无论外面,哪怕近在咫尺的新镇区变化得多么日新月异,这儿依然优哉游哉地用差不多同一种旋律,演奏着旧时的古镇小调,在软侬的吴语中,在越剧和评弹轻柔的弹唱中,悠扬地在愈显逼仄的古镇上空回响。

我呆呆地伫立在茶室门口,此时,似乎有一种突然而至的思绪在我心潮中涌动,脑海里翻滚。一会儿满脑章句,一会儿又是一片空白。我似乎感悟到了什么,但这就是感悟吗?为何此时此刻的我只会念叨着四个字——“故乡老了”。

故乡老了,故乡的确老了,老得俨然成为老人们的天堂,老得全然不顾外面世界的精彩,老得已经和用金钱铺攒的物欲横流的现代生活格格不入,老得推土机可以随时在它身上碾过。

老,再前进一步,就是消亡,就是成为一段已然风干的历史。所幸的是,故乡只是老,却并未消亡。而这,我越来越感觉到,竟成为故乡最最弥足珍贵之所在。

若论年岁,五千年中华文明,岂容得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镇说话的地方。莫论远的,就连近处的同里、周庄,故乡也莫能与之比肩。同里、周庄如今已成为国内外著名的'旅游胜地,旅游给那里带来了游客,带来了旅游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但也带走了应该属于古镇的一份宁静,带走了古镇原有的文化,原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幅看似完整的古镇的躯壳,却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打上“历史”、“文物”之类的烙印;留下的,是一群已然融入市场经济大潮的现代人,也许还有越剧,还有评弹,但已少却了往日的几分真切和亲和。

好幸运的故乡,我走上禹迹桥,望着不远处的慈云寺塔,心中油然产生一种感激之情。谢谢你们,正因为你们这些不甚有名却终究被苏州市列入文物保护的古迹,才使得你们四周的街镇,四周的一切得以保全。尽管这里已经被现代文明压缩得相当狭小,相当逼仄,但终究还是一份真实的存在。故乡老了,然而其生命依然鲜活。

老,永远与少相对。感受着故乡的老,想起的却是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故乡,不正是人生命扬帆的起点吗?起点处风和日丽,起点处尽是可以倚靠的港湾,起点处无比圣洁宛如童话,起点处足以引燃无数诗情。此时,软侬的评弹旋律再次响起,又是一阵莫名的激动。说实话,我平常很少听苏州评弹,然而此时,望着秋日斜阳下的古镇街道,古镇民居,感受着古镇苍老而又鲜活的生命,这评弹竟如同天籁一般。是的,这评弹,童年的我,在二十年前的某个下午,也许也是此时,也是此地,面对的也是此景——也曾听过,虽然并不爱听,却冥冥中,在潜意识里把评弹和这里的一切融为了一体。如今这评弹,宛若一座横跨时空的桥梁,桥的那边,便是童年五彩斑斓的梦。这桥,竟让原本在梦里也已经显得依稀模糊的童话,变得伸手可及。

故乡老了,故乡的确老了。但老中没有颓丧,老中没有哀伤。老,就像爷爷的故事,奶奶的摇篮,悠悠地,飘荡在童年的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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