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调研思考

时间:2022-05-26 01:48:5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调研思考(精选4篇)由网友“耿鬼的鬼”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调研思考,希望您能喜欢!

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调研思考

篇1: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调研思考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指出,要认真研究解决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年龄结构作为领导班子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梯次配备能够促进班子内部经验、精力等方面互补,增强整体工作效能;年龄界限作为对干部任职的基本要求之一,合理划分能够促使干部在最佳年龄施展才能,充分发挥各个年龄段干部的优势和作用。本文结合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的实践,就实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提几点粗浅的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党委不断探索改善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龄界限合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呈现出木桶型、疙瘩型的状况。当前,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普遍存在年龄结构要么上下一般粗,基本上是“木桶”形状;要么“疙瘩”式分布不均匀,年龄扎堆、年龄老化、年龄断层的问题比较突出。在我市,市级党政班子14名成员平均年龄为44岁,全部是60年代出生的,最小的39岁;554名科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年龄在45岁左右的干部占二分之一,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只有44名,仅占8。

二是部分结构型干部质量不高,公认度不够。有些按年龄杠杠硬框进领导班子的年轻干部,实践证明并不全是最优秀的,没有干出群众满意的成绩,也没有达到组织上期望的效果,以至于部分干部和群众对党的干部政策产生了怀疑,甚至提出了质疑。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其他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三是部分年龄偏大的干部工作激情提前衰退。干部任职年龄界限上的“一刀切”,使一些年富力强、工作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不得不退出领导岗位;相反,一些工作不思进取、敬业精神衰退、能力比较平庸的干部,因为年龄未到,还占据着领导岗位。实际上,干部的活力、积极性跟年龄没有必然联系,干部的激情在一定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干部任职年龄界限,当规定干部60岁才退出领导岗位时,他55岁都还有激情,但当规定干部50岁就要退出领导岗位时,他可能48岁时就没有激情了。

二、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多个方面,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机制上的不完善,还有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自身存在的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只注重换届时的掌握,而忽略平时的把关,使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没能保持动态的合理化配备。即使是换届时,往往也只对年轻干部职数作出硬性规定,而对其他年龄段的干部并没有明确要求。平常调整干部基本上是论资排辈、上级下派和以票定人,既没有严格注意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合理配备,也没有高度重视对各个年龄段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储备,导致换届时为了满足年龄结构上的硬性要求,往往是“矮子里面挑将军”。

第二,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不够,使领导班子的结构质量难以保证。一方面选拔的范围越来越小,对象越来越少。过去,干部可以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分子中选拔,现在实行公务员登记以后,这部分人才受到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干部选拔面窄了,质量自然受到影响。另一方面,选拔的方式不够科学,没有反映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比如,当前干部民主推荐的范围虽然不断扩大,但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大量知情的人参与不了,参与的人大多又不知情的情况,看似尊重了民意,其实没有反映出真正的民意。众所周知,最了解干部的、与干部“亲密”接触的是其服务对象,而服务对象在参与推荐人员中所占比例很小。这就容易使那些天天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干部得票不高,使民主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第三,干部的出口不多,流动不畅,结构很难优化。这些年,基层的机构改革不断,乡镇合并,职数精减,干部出口越来越小。我市乡镇连续三次机构改革,领导职数由原来的17个乡镇301个减少到现在的10个乡镇80个,大量退出领导班子的干部无法安置,使年轻干部很难有进步的空间。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年龄最大的只有52岁,按照现行政策,意味着8年内都少有空缺,年长的干部退不出,年轻的干部就上不来。加上干部交流渠道单一,下派多,上调少,也进一步加重了基层干部的积压和结构失衡。

第四,对中老年龄段的干部在领导班子中的比例结构没有明确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干部年龄政策存在片面倾向,对年轻干部比例和职数抠得比较紧,对其他年龄段干部的选拔和使用重视不够。而这部分干部在整个干部队伍中又处于“多数人”的位置,是支柱和中坚力量,如果这部分干部长期得不到重视,工作自然没有激情,班子也就缺少活力。“年轻干部是个宝,中年干部提不了,年长干部到站了”的顺口溜,就反映了这种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1、对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实行全过程监控

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不仅换届时要严格考虑年龄的梯次配备,平时每次干部调整,都要充分考虑年龄结构的'合理化,确保领导班子年龄始终保持动态的梯次化结构。要根据各个层次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对年龄结构梯次配备作出相应的硬性规定,提出一套标准,制定较为科学的模型。比如,对县级党政班子,可实行3:4:3的年龄结构,即35岁左右的占30,40岁左右的占40,45岁左右的占30。对乡镇领导班子,目前实行2:4:4的结构配备比较好,即30岁左右的20,35岁左右的40,40岁左右的40。因为农村正处在矛盾的高发期,需要大量有实际经验的干部,才能确保基层稳定。具体调整过程中,在符合模型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年龄段配备人数要求和比例,缺哪个年龄段,就补哪个年龄段的干部。这样,有利于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2、要有效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经济工作讲求数量和质量,干部工作也是一样,既要讲比例协调,更要讲干部质量。一是打破干部的身份界限,在更大范围选拔干部。在很多发达国家,启用人才不论身份,只要综合素质高、执政理念先进、群众拥护,就可能当选市长、州长,甚至总统。我们在选拔干部时,也应借鉴这些人类文明的成果,比如将企事业单位中懂经济的人才纳入视野,不拘一格使用,增强党和政府对经济领域的领导力。二是保障民主推举的真实性,让知情人选人。要进一步扩大基层干部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参加民主推举的对象要大量吸收了解真实情况的有关人员,防止出现单纯凭印象、凭档案资料来评价和推举干部的现象。比如,推举一名县处级干部,上级领导班子推荐票的权重应占30,同级别干部推荐票的权重应占30,干部所服务对象推荐票的权重应占40。这样选拔出来的干部,才会让领导放心,干部服气,群众满意。三是完善干部业绩认定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的实绩考核和评价机制,防止出现“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凭述职报告打印象分的现象。

3、要解放思想,创新完善政策,为实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龄界限合理化创造条件。一是要树立“凭实绩用干部,关键岗位不照顾,适当注重综合平衡”的理念。这对保证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质量至关重要。“凭实绩用干部”,就是坚持用实绩考核、年度考核这把综合考评尺度量干部、用干部,能者上,庸者让,使大家心服口服;“关键岗位不照顾”,因为关键岗位是打硬仗的,必须要有挑大梁、独当一面的能力和素质,不能掺杂丝毫的人情、关系因素,否则,就会贻误事业;“适当注重综合平衡”,主要是考虑班子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类别结构的合理搭配,既要配备“千里马”,又要用好“老黄牛”,还要带好“小毛驴“,使整个班子搭配和谐,富有朝气与活力。二是用足用活“改任非领导”政策,为干部的合理调配腾出空间。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对任职时间较长、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可以提级改非;对在年度实绩考核排名倒数的班子成员,要用硬性规定督促其改非。同时,对那些身体很好、活力很足、能力很强、干部群众想留的干部,只要任期未到,允许继续留任,甚至可以采取职级分离的政策,在级别待遇上给予高配,以调动其积极性。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在干部提升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这不失为一种有效办法。对上下交流的优秀干部,要搞实质性的任职,不要搞“镀金式”挂职,避免干部出现临时思想,尤其要把那些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输送到市直、省直甚至是中直机关任职,这既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又有利于上级机关掌握了解基层的实情,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在横向交流上,要扩大交流的区域,扩大多层面干部的交流,并以硬性的比例、明确的规定固定下来。在加大“四套班子”内部交流方面,建议对刚选拔进领导班子的年轻干部可先放到人大、政协去锻炼,积累一些领导经验后,再转到党政班子工作。这不仅对年轻干部的成长,而且对改善人大、政协班子结构,促进“四套班子”和谐都大有益处。四是按照“上宽下严”的原则,确定干部任职的年龄界限。就是对地市级以上领导班子任职年龄界限可以灵活从宽,而对县、乡两级的任职年龄界限要从严掌握,必须达到一定年限的任职经历,才能进入上一级领导班子任职,不能跨越。因为县、乡处在发展第一线,改革最前沿,矛盾最直接,任务最具体,没有足够的时间,很多事情经历不了,经验积累不了,能力提高不了。如果缺乏足够的基层工作历练,即使提拔到更高的层次,也很难出色地领导和指导下级的工作。而对经历丰富的县乡干部,在推荐担任更高层次职务时,可以适当放宽任职年龄界限,破格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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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合理化情况的调研报告

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合理化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近年来我市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基本情况

近些年来,我市以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为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注重班子内部成员的优化组合,使科级领导班子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一)乡镇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概况:我市从乡(镇)党政换届以来,全市21个乡(镇、街道)党政班子238名成员中,35岁以下42人,40岁以下142人,占班子成员总数的59.6%。其中,30岁以下4名,占班子成员总数的1.6%。我市乡镇领导班子的年轻化配备,使我市乡镇领导干部的平均年龄较换届前降低了1.9岁(平均年龄37岁)。

从以上两张表中可以看出,我市乡镇领导班子以36—40岁为主体,市直领导班子以41—45岁为主体。全市科级领导班子36—45岁干部所占比例呈明显提高,51岁以上干部所占比例明显下降。总体看我市科级领导班子基本形成了以36至45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年龄结构。

二、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经过全面仔细地分析领导班子的年龄数据,我市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不断趋于合理和优化,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少数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分布不均匀,年龄断层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市科级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37.8岁,绝大部分是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出生的;547名科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年龄在42岁左右的干部占了一半,而30岁以下干部人数偏少、比例偏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干部年龄的断层。

二是少数科级领导干部走进年龄误区,滋生浮躁情绪。少数年纪偏大的干部抱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认为自己既然已经升迁无望,于是便降低了对工作的要求,安于现状。少数年轻干部认为自己早晚要“接班”,沉醉于自身的年龄优势沾沾自喜,浮躁自满,不愿继续艰苦奋斗、刻苦工作。个别年轻干部还认为如果在某个年龄段上得不到提拔就前途无望了,于是产生了急功近利的倾向和投机心理,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少数年龄段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不高,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如有些新进领导班子的年轻干部,由于领导经验欠缺,缺乏工作经历等方面因素,在实践中难以干出群众满意的成绩,也难以达到组织上期望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认可度。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多个方面,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机制上的不完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干部的“进口”较窄,可用“资源”较缺乏。因法规定,每年仅在有限编制范围内计划申报招录定额公务员,干部资源较缺乏,同时事业单位干部提拔又受到一定限制,而事业编干部在干部总量上占了大多数,因此难以从更广泛的渠道发现培养人才。干部“进口”较窄,可培养、选拔的范围比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矮子中选高个”现象,从而影响干部的年龄结构。

第二,干部的“出口”较少,流动不畅,结构很难优化。机构改革以来,乡镇合并,职数精减,如我市乡镇由原来的21个减少到现在的18个,一些领导干部难以安置,使年轻干部很难有进步的空间。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年龄最大的只有54岁,按照现行政策,意味着6年内都少有空缺,年长的干部退不出,年轻的干部上不来。加上干部交流渠道单一,下派多,上调少,影响了科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

第三,一些年龄偏大的干部难以提拔重用。按照有关规定,我市的领导职数是固定的,且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数只有市直单位才能配备,乡镇不能配备,这使大多数年龄偏大的干部选拔和使用受到一定限制,而这部分干部的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经验较丰富,因年龄关系而难以晋升职务,这一情况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领导人才的浪费,影响了领导班子年龄梯次结构。

三、对策建议

(一)正确理解、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央对各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做出的明确要求,不要随意“加码”,不能搞“一刀切”。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不唯年龄,不拘一格,大力选拔优秀人才,让各年龄段的干部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有劲头。在领导班子中实行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要不断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努力实现干部选拔配备工作的科学化。不能把“年轻化”等同于“青年化”,要综合考虑领导班子建设的各方面因素和要求,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二)对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实行全过程监控。不仅换届时要严格考虑年龄的梯次配备,平时干部调整,也要考虑年龄结构的合理化,确保领导班子年龄始终保持动态的梯次化结构。对乡镇、市直领导班子年龄的梯次配备, 35—45岁的要占一定比例,35岁左右的要适当配备,30岁以下和45岁以上的可进领导班子。具体调整过程中,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年龄段要求和比例配备人数,缺哪个年龄段,就补哪个年龄段的干部。这样,有利于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三)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为实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龄界限合理化创造条件。一是要树立“凭实绩用干部,关键岗位不照顾,适当注重综合平衡”的理念。这对保证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质量至关重要。“凭实绩用干部”,就是坚持用实绩考核、年度考核这把综合考评尺度量干部、用干部,能者上,庸者让,使大家心服口服;“关键岗位不照顾”,因为关键岗位是打硬仗的,必须要有挑大梁、独当一面的.能力和素质,不能掺杂丝毫的人情、关系因素,否则,就会贻误事业;“适当注重综合平衡”,主要是考虑班子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类别结构的合理搭配,既要配备“千里马”,又要用好“老黄牛”,还要带好“小毛驴“,使整个班子搭配和谐,富有朝气与活力。二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在干部提升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这不失为一种有效办法。对上下交流的优秀干部,要搞实质性的任职,不要搞“镀金式”挂职,避免干部出现临时思想,尤其要把那些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要输送到市直、省直机关锻炼,这既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又有利于上级机关掌握了解基层的实情,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在横向交流上,要扩大交流的区域,扩大多层面干部的交流。三是按照从严原则,确定干部任职的年龄界限。就是对市乡两级的任职年龄界限要从严掌握,必须达到一定年限的任职经历,才能进入上一级领导班子任职,不能跨越。因为乡镇处在发展第一线,改革最前沿,矛盾最直接,任务最具体,没有足够的时间,很多事情经历不了,经验积累不了,能力也提高不了。如果缺乏足够的基层工作历练,即使提拔到更高的层次,也很难出色地领导和指导下级的工作。

篇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谁拥有初始提名权,谁就有提拔干部的权力。在这个阶段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导致最后选人用人的失败。如何从理性上扩大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民主,将提名决策权前移?带着这一问题,我们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工作实践,对部分前沿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思考和探索。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问题上进行了大胆的、有益的探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程度难把握,衡量标准不够明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干部初始提名的重要依据。但最后“得票数”不能作为干部初始提名的唯一依据,必须结合多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组织部门在综合分析时,很难把握好这个尺度。例如,评价一个干部究竟要有多少群众认同,才算得上群众公认;得票数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干部的群众认可程度和实际能力等。对某一岗位应该选用什么人,不该选用什么人,没有限制性规定,具体操作时不好把握。此外,按照什么比例产生提名人选没有硬性规定,没有操作依据。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程序不够规范,提名环节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也就是先民主后提名。现行的提名推荐方式有组织行为,也有个人行为;有正式的书面形式,也有个别领导口头推荐等等。对哪些“组织和人员参与”无具体规定,不同地方的提名方式各不相同。即使同一个地方不同的领导之间、同一个领导对不同的职位,甚至同一个领导在不同时期对有关职位的启动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实际上是先提名后民主,即先提出建议人选,再去征求意见,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可供操作的行为规范。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失察失误责任难追究。提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导致了提名权的责任主体很难确定,使得推荐者只行使提名权力,却不承担提名责任。对于推荐造成的失察失误责任也很难追究。少数领导干部在干部任用中掺杂个人意志,通过“走程序”的形式实现个人目的,造成“程序上看似中规中矩,实质上体现个人意志”的现象。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在深化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权工作的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但从总体上看,制度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如:如何提名、怎样提名、提名范围如何界定,在操作层面上还没有制度可循,在操作过程中不好掌握等。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民主推荐反馈机制,群众只参与了测评、推荐过程,而不知道推荐结果,对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缺欠认真的研究分析。个别地方党委领导干部对民主推荐结果,合意的就强调“必须尊重民意”,不合意的就强调“不能简单以票取人”,民主推荐结果运用的权威性不足。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社会氛围还不够浓。职位空缺调配信息尚欠明朗化。就传统做法而言,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后,组织上考虑进行配备时,对外公开一般都是到民主推荐阶段时在目标推荐单位进行小范围公开,其他主体很能难获取信息,限制了其他主体参与的机会,不利于调动其他主体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干部选拔任用群众公认原则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群众提名权不明确,导致群众参与选择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干部选任的准确度,增加了干部选任的风险成本。

完善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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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权,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有效避免少数人选人,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加大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初始提名方法、程序及其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初始提名,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提高参与初始提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干部选任中,更广泛地运用民意,把群众意愿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标准之一,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营造干部选任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完善制度,建立科学、完备的民主提名机制。一是建立空岗预告制度。在民主推荐之前,对所有拟选任的岗位进行描述,把空缺职位、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等提前向群众公开,给群众充分的酝酿时间,允许其作必要的调查或讨论,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掌握必要的信息。二是建立推荐提名责任制。任何单位党组织或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部门推荐干部提名人选时,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推荐表,并附上署名的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包括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民意情况。要如实地反映推荐人选的优缺点,对推荐失真失实、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推荐人的责任。提名乡镇和重要职能部门正职干部,实行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一把手”应有的用人建议权在确定参考人员名单的过程同步得到体现,又受到全委会委员民主提名的合理制约,有效防止用干部问题上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把提名上的失误控制在最小程度。三是探索试行差额提名制度。采取明确推荐职位、任职条件,召开领导干部大会进行定向“海推”,县委常委会二次提名,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县委全委会或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四是建立符合条件参加推荐人选公示制度。对经审查符合参加推荐条件的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让群众进一步审查。五是建立定期民主推荐干部制度。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换届考核和后备干部推荐,在全委会或更大范围内定期推荐干部,丰富干部工作的信息,为组织部门提供推荐参考人选打好基础。

严密程序,扩大提名工作民主程度。为确保个人、组织和民主推荐提名权利的均衡性和有效性,扩大提名工作的民主程度,必须在初始提名的准备程序上下功夫。民主推荐是初始提名的'基础,民主推荐的范围越广,程序越规范,初始提名的质量就越高,就越能体现初始提名的民主程度。一要科学界定提名主体的范围。单位规模不是很大,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相互比较了解,人员容易集中的,应实行全员推荐;对规模比较大,或者所属单位比较分散,人员不易集中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员时,除了让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所属下级单位负责人参加外,还应到部分基层单位推荐或由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推荐,尽可能让多数群众参加,使广大群众都享有民主权利。二要创造好民主推荐的环境。要提前向群众公开推荐职务和条件,给群众充分的酝酿时间,允许其作必要的调查以至讨论酝酿。要作好充分的动员,消除群众的顾虑,明确推荐的具体事项,减少群众推荐的盲目性,提高推荐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三要科学分析推荐结果。推荐结果虽然可以反映一定的民意,但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在工作中要多做考察了解工作,多方面听取意见,在辨别意见真伪的基础上,正确分析个别人的意见与大多数人的看法的关系,干部小节与主流的关系,从而对推荐结果作科学的判断。四要适当公开推荐结果。为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荐结果可在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内公开,既能够将干部选任工作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也可以增加广大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定初始提名考察对象。在充分酝酿、征求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意见,并经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提出初始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后,向常委会汇报,确定初始提名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文章来源:un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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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提名方式,增强民主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个人推荐提名上,要明确权利,严密程序,完善制度,规范地进行推荐,而且必须向组织部门推荐,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如果所推人选得不到所在单位大多数群众拥护就不列入提名考察对象。在组织推荐提名上,要绝对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在提名时,必须充分体现公正性,避免照顾安排。在民主提名推荐上,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推荐数量由等额推荐向差额推荐转变,扩大群众和组织选择的空间。二是实现推荐方式从集中推荐向分层次分散推荐转变,把各个层次干部、群众的意见分开来,综合分析。三是实现推荐结果从封闭运行向适度公开运行转变,提高民主推荐的可信度和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文章来源:un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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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调研报告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调研报告

多年来,我们以建设“学习型团队”,培养“复合型”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按照“机制健全、导向正确、内容务实、形式灵活、方法得当”的总体思路,狠抓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表明,只有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干部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才能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只有突出重点,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手段和工作机制,才能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越做越活,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为地税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人力资源。总结这些经验,有助于我们今后更进一步的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此同时,必须正视我们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干部综合素质与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全系统644名在岗干部中,参加过研究生班学习的仅5人、占总人数的0.77%;具有本科学历的仅143人,占总人数的22.1%,且第一学历为本科者比例不高,大多数为在职或函授学习所得;中专以下学历仍有140人,占总人数的21.64%。从今年州局组织的业务比武情况看,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推荐参加市局竞赛的人员大多是多年来业务考试的尖子,这说明在基层职工学习中已开始出现两极化现象,少数干部业务相对熟练和大部分职工亟待提高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竞赛结果看,部分参赛人员财会知识不熟,查帐技能不足,竞赛总体成绩偏低,干部综合业务素质依然不能完全满足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

二、教育培训缺乏年度工作目标,培训绩效缺乏科学的评判标准。尽管总局制定有明确的阶段性培训目标。但从实践来看,基层税务机关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教育培训工作处于随机性状态,更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评判标准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绩效。虽然每年也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但多流于形式。常常是以举办培训班的类型、班次的多少,参加培训人数、考试是否合格等表面的几个指标来衡量教育培训绩效,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观主义、经验主义倾向比较严重。

三、教育培训工作带有一定的功利色彩。纵观多年来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受政治、经济等短期利益驱动,为进行某些学习竞赛。活动而组织干部培训的现象十分普遍。凡总局、省局、市局进行抽考、竞赛的年份相应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就抓的紧些。

四、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思路需拓宽。表现一,重视税收政策培训,对财务会计等应知应会培训少;表现二,重视征管法等税收法律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少;表现三,重视理论学习,一般干部岗位技能培训少,与税收具体工作实践结合的培训少;表现四,在更新知识培训上,仅限于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其他现代科学知识培训少;表现五,重视初任培训,对干部轮训少;表现六,重视任职培训,对一般干部培训少;表现七,注重科股长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对办税服务厅、稽查人员和一线管理员的培训少。

五、培训方式、培训手段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随着形势的发展,干部学习的危机感明显增加,而由于目前干部完全处于被动受训状态,难以激发其学习兴趣,不能满足其学习的需要。大多数干部不喜欢古板式的课堂授课,特别反感内容陈旧的重复讲授。普遍认为课堂教学多,实践考察少;理论灌输多,经验传授少;传统手段多,现代化手段少;内部交流多,与外地交流少。

六、学习型组织建设处于一般号召状态。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上没有形成制度体系和有效手段,系统内学习气氛不是很浓厚。许多干部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有些干部甚至对学习产生逆反心理。

七、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不足。一是没有固定的教育培训基地;二是没有经过严格受训的师资力量作保证;三是学习资料少、缺乏系统的培训教材;四是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渠道。针对以上问题,经过认真剖析,找到以下根源:

一、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想认识不统一。近年来,尽管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且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上看,在整个干部群体中(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仍不够统一、不够到位。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多数基层税务机关(城区以外)税源单一,核定征收是最普遍的征收方式,复杂的业务知识在基层征收工作中派不上用场,“实用、够用”思想成为阻碍干部继续提高的一大因素。

二、教育培训工作缺少科学的实施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干部素质的提高是长期学习和积累的过程。纵观近年来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无外乎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对出台的新政策新法规进行临时性的突击培训;二是应付阶段性的业务考核或技能比武进行的培训;三是对工作进程中执行标准不统一或不规范的作法而进行的“短、平、快”式的指导性培训;四是鼓励干部参加系统内名额有限的学历教育等等。这些临时性或指令性的培训方式,反映了我们在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上的缺陷:一是对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在组织领导方面时紧时松、时断时续,教育培训决策缺乏战略思维;二是教育培训目标缺乏科学的界定。目前,我们自己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过于笼统模糊,对不同层次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没有区别,对同一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教育培训标准要求也没有区别;三是教育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对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干部的文化知识和能力素质结构现状及技能需求缺乏系统的科学的区分,虽然干部在某一岗位和任期内有一定的培训要求,但是,这一培训要求仅仅是泛指的,:并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成了一项软任务。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在学习培训上急功近利,实用主义严重;四是工作职责缺乏系统分工,责任不明,有人事教育部门大包大揽的倾向。

三、教育培训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干部培训以传统授课辅导方式为主,干部参加培训只听辅导人员讲、摘抄笔记、适当讨论,被动地接受培训。在培训渠道、内容和形式上很单一,使培训效率难以提高,难以满足培训目标需求的多样性。

四、教育培训约束激励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干部教育培训动力机制尚不完善,一整套系统、严格、可操作的,针对于部教育培训的检查、督促、考核、奖惩制度尚未形成;二是干部教育培训与实践应用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现象,忽视学用结合,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强;三是没有把培训与干部任用、绩效考核三者有效结合起来,没有真正实现“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思想转变,学好与学差一个样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工学矛盾突出成为制约干部教育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瓶颈靠问题。基层一线征收机关的税收任务繁重,每个干部都是“一岗双责”或“一岗多责”,可谓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要抽出大量的时间去参加专门的教育培训,有时还真是“分身无术”。同时,组织教育培训的机关,也处于繁杂的日常事务之中,很难静下心来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安排,使干部教育培训成了“说来重要,忙来不要’’的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一、加强地税学习文化建设。突出“两个对照”,在系统内深入开展学习认识再教育活动。一是每一个干部对照地税工作要求,看自身的素质如何,能否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有多大的差距;二是每一位干部对照自身岗位,看能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那些工作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干部素质与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差距,增强广大干部不学习就要被淘汰的危机意识。教育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学习作为工作的第一需要,把学习变为自觉行动,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方式,使干部职工的学习常态化,在系统内形成浓烈的学习氛围,为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打牢思想基础。

二、正确认识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教育培训实施规划。在实施规划中:一是必须结合实际,明确干部培训的总体目标(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提高干部岗位技能、培养系统复合性人才和拔尖人才),要有明确的年度目标规划,明确不同级次干部、不同年龄干部、同一级次不同岗位干部的培训目标,在目标上要把重点放在适应岗位工作能力上;二是根据培训目标和不同岗位干部的需求,殴人施教,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在以往教育内容的基础上应增加对干,部进行体质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三是创新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制作可视教材,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开展教育培训。要突出学用结合,注重发挥实践锻炼、岗位练兵和参观考察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针对地税工学矛盾相对突出的实际,要狠抓干部自学,提高干部个体的自学能力。要把学习型机关建设从一般号召,通过有效机制的建立转化为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四要建立符合地税实际的教育培训分工制度(包括纵向和横向)和领导工作体制。

三、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十大机制,确保干部素质不断得以提升。一是结合商洛地税实际,建立符合商洛地税工作特点的分级分类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减少有限教育资源的浪费;二是完善促进干部日常学习的考核机制,把干部日常学习纳入公务员考核之中,促进干部学习常态化;三是完善学用结合的机制,建立地税人才库,把考试、考核中的优秀人员纳入地税人才库。不进入地税人才库的人员,不能作为各级地税机关的后备干部人选。在干部任前公示时,把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公示的内容之一;四是完善竞争上岗机制,激发干部内在的学习动力。

根据工作规律,每三年在系统内有组织的开展竞争上岗活动。把干部任职资质测试作为竞争上岗的重要条件,对不适合在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的人员进行调整;五是进二步完善交流轮岗和上挂下派工作机制,丰富干部视野,增长工作.才干;六是建立岗位练兵工作机制,使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方式;促进干部岗位技能的不断提高;七是建立利用社会公共资源的机制,鼓励干部参加与税收业务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计算机等级考试,为地税系统培养复合性人才;八是完善约束机制,对不愿学习、不爱学习、学习考核后进、完不成学习任务的人员建立必要的处罚机制,如责令待岗学习、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使其政治上、经济上、荣誉上受到一定的损失;九是建立可操作的教育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把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的政绩进行考核;十是建立调研机制,每三年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一次系统的总结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要建立固定的教育培训经费供给机制,因地制宜地建立自己的培训基地。要加强对政工干部的培训,使从事教育培训管理的干部掌握科学的教育培训理论,使“培训者先受培训”的理念得以落实。要内外结合,建立师资队伍,并加强对兼职教师的培训,为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提供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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