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如何规避五大就业陷阱(共9篇)由网友“一个孩子的妈”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求职者如何规避五大就业陷阱,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求职者如何规避五大就业陷阱
陷阱一:广告噱头骗骗人,收取费用“吓死人”
近来发现极少数培训机构或培训公司以发布招聘信息为名,通过在招聘信息中撰写诱人广告用语,实则为其所谓招聘的岗位所对应的培训课程进行宣传,甚至向求职者推销培训教材及相应的产品。在这里提醒广大求职者,这类单位往往抓住求职者渴望高薪,并希望短期即能速成的心理,推出一些销售、创业类的培训课程,将从事这些工作所得报酬进行夸大描述,并配以一些诱惑性的话语,吸引求职者前去培训,以到达收取培训费和推销商品的目的。
案例:
某商贸有限公司,近日发布了一条岗位名称为“网络销售员”的招聘信息,并在岗位描述中写道“网络销售的成本相当的低,开展的费用又相当的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费用。只要在家有一台电脑即可进行自己的创业之路,很多通过网络至富的人,起初都是白手起家,慢慢的自己就做起了大老板。网络销售不仅仅成本低,而且利润非常丰厚。只要您能坚持正确的发展道路走下去,必然成功!”通过分析网络销售的好处,吸引求职者对网络销售员的工作的兴趣,随后的话语便显现出其真实目
的――“如果您觉得对自己有信心,网络绝对是让您施展才华的用武之地!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专业最完善的培训,让您在网络销售过程中更快人一步,解决您在网络销售中的不必要的麻烦。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
专家建议:
许多人会为案例中的这样一条极具诱惑力的招聘信息所吸引,对“网络销售”蠢蠢欲动,然而细细想来,便很容易识破这样一个骗局。
1 、作为一家商贸公司,对外培训远远超出了其经营范围。如果是一个专业的培训机构,其培训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大可通过广告媒体发布培训信息,而不用借助招聘渠道用招聘作为幌子。
2 、一眼就能看出招聘和培训都是这家公司诱以赚钱的美丽外壳,求职者涉足其中后,其培训收费可能相当“野豁豁”,而且“网络销售”本来就十分虚拟,这样的培训又无凭无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求职者或培训学员将无从求助。
3 、“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甚至有向求职人员推销商品之嫌。
4 、目前,还有部分不法的培训机构,为了拉揽培训生源,通常会和企业人事勾搭成“连裆模子”,由企业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对应聘的求职者以参加其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作为录用条件,当求职者支付培训费用并参加完培训后,企业再以种种理由拒绝录用。从以上四点即可看出此类企业并不是以招聘为目的,同样也不会真心实意为求职者传授技能,只是通过招聘渠道进行广告宣传,吸引求职者前去参加所谓的培训,以达到收费和推销物品的目的。求职者在应聘的过程中,要注意辨别分析,切勿盲目相信,以免受骗上当。如果求职者发现有单位存在此类现象,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或前往就近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举报。
陷阱二:考察为名,无偿占用劳动力
有些单位以招聘为名,在收集求职者资料和组织面试的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劳动成果。由于应聘者维权意识不强,维权依据往往不足,此类无偿占有求职者劳动成果的情况时有发生。提醒广大求职者,应聘时要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注意保护个人研究成果,将自己的工作成果向面试单位展示固然重要,但要学会有所保留,以免被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利用而造成损失。
篇2:求职者如何规避五大就业陷阱
案例
某软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员、美工等岗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工作环境整洁,招聘流程正常,岗位提供的薪酬符合市场价位,一切看似都在常理。应届毕业生小张,初试合格后进入笔试阶段。笔试内容:上机编写一段程序,使用规定的编程语言,时间不限,可以上网查询相关资料,但不能相互交流,只要能完成目标。一个教室里,八个求职者,每个人的试题不同,几个年轻人无意中发现,看似八段程序,其实恰巧能合整合成一个项目……结果可想而知,八人无一被该公司录用。
专家提醒
现在正值应届生求职旺季,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都在擦亮眼睛挑选自己中意的另一方。然而,就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招聘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却以招聘为幌子,收取简历、组织面试,窃取着应聘者殚精竭虑做出的一份份计划书、策划创意和科研成果。求职者丢了无形资产――思路,却没得到工作,而用人单位却乐得吃上一顿营养丰富的“免费午餐”。类似遭遇“智力陷阱”,也就是劳动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为由而窃取的情况最近屡见报端。专家指出,“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应聘者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这种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性质极为恶劣。
专家提醒求职者,在不能判断招聘单位真实意图,又想取得工作的情况下,需要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主要方式有:
1、提交策划案等劳动成果时要准备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以便将来能够证明劳动成果内容。
2、
提交策划案时附上《版权申明》,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划案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划案或者将本
策划案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陷阱三:切莫被“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蒙蔽双眼
部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商务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布的工作地点为“境外”的招聘信息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求证这些招聘信息的真实性。专家提醒求职者,要小心被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蒙蔽了双眼,应聘这类招聘信息时应当格外留心,要确定信息发布机构是否具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的相关资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
今年 8 月,轰动上海的南汇女工被困南非事件就是黑心中介惹的祸。受害者之一 方小姐说,她出国前向中介交了 3.7 万元人民币的“劳务费”,可回来时,厂主只还给她 1.17 万兰特 ( 约合 1.5 万元人民币 ) ,加上警民中心资助的 1000 兰特,总共也只有 1.65 万元人民币,损失了一大半。其他女工的情况也是一样。而在她打工的 8 个月里,只出去过两次,其他时间都在厂里打工。每天早上 7 点起来,一直做到晚上 10 点,几乎天天如此。 方小姐说:“那里简直就是一个监狱。虽然警民中心一直督促厂主,可这个老板太黑心,总有借口不还我们钱。”
专家建议
目前非法境外就业中介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以出境旅游和商务签证代替务工签证,出境就业者没有工作许可证,相当于“打黑工”;二是无照经营的境外就业中介;三是无视任何限制收取高额中介费;四是非法中介机构无视广告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规, 乱发假 广告,吹嘘境外就业能挣到高额报酬;五是非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为谋取经济利益什么单子都接。求职者在应聘工作地点为境外的招聘信息时,要避免上当受骗。主要方法有:一是要看中介机构是否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这些中介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查询(目前上海仅有 24 家中介机构有此资质),并且应出示出境 就业国 劳工部门批准的招用外籍工人的证书文件;二是中介费一般不高于月工资;三是出境就业人员从事劳动合同之外的任何工作都是非法的,因此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食宿条件、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条款。
陷阱四:利用“见习”使用廉价劳动力
用人单位发布工作性质为”合同制”的招聘信息,却与求职者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见习协议,并将招聘信息中承诺的千元薪资改为420元/月的见习补贴,由于这些单位非劳动部门核批的见习基地,原则上不允许招收见习学员,一旦录用求职者,就必须与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上海公共招聘网提醒广大求职者,如果不慎应聘了这些所谓的“见习”岗位,要先核实该单位是否为见习基地,若不是,应及时设法脱身,以免被不法企业侵害个人利益。
案例:姜先生,刚于某高校计算机系毕业,近日应聘了某某广告有限公司的网络管理员岗位。该岗位的招聘信息中明确表示月薪800元C1500元,且工作性质为合同制, 姜先生便欣然前往应聘。 姜先生被录用后与单位签订了一份见习协议,在之后的两个月的时间内,该单位每个月均仅支付给他420元的见习补贴, 姜先生察觉到可能其中有所问题,立即到劳动部门进行核实,原来该广告公司并非见习基地,原则上不允许招收见习学员,它仅仅是想利用见习名义使用廉价劳动力。
专家建议:
求职者在应聘“见习”岗位前必须要理解“见习”的真正涵义。所谓 职业见习是指组织学员进入企业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性见习,以提高其动手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上岗适应性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发布“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见习基地资质,其他任何单位发布所谓“见习”岗位都不合法。同样,这类单位以“合同制”为诱饵,骗取求职者廉价劳动力后,以“见习”推脱则更为恶劣。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时要搞清楚“合同”与“见习协议”的区别,不要被用人单位的一面之词所误导。求职者在签订“见习协议”时要留心这家用人单位是不是具有见习基地资质。如果出现案例中的情况,可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反映。
陷阱五:招聘信息做广告,莫入中介陷阱
极少数中介公司,利用网络免费发布招聘信息的平台,集中发布招聘信息,并且跨过网站审查和监督,要求求职者直接将个人简历发送至该中介公司邮箱,以达到大量收集人力资源信息的目的。有些中介公司甚至在招聘信息中做起了广告。因为求职者一旦脱离问工网进行应聘,中介公司即可以向求职人员实施收费。希望求职者一旦发现招聘单位有此类以收集人力资源或借招聘名义宣传公司之嫌的行为,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或向各职业介绍机构举报。
案例:
某人才信息公司,一周时间内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近千条,均为中介信息,并在每条信息的岗位描述中留下了邮箱和公司自己的网址,要求求职者将个人简历直接发送公司邮箱或登录公司网站应聘。求职者方小姐,前不久在网上查询到了该公司的此类招聘信息,记下了该公司的邮箱和网站地址,没有在网上进行应聘,而是将个人简历通过 E-mail 发送到了该公司,公司约见了方小姐,为其推荐了不少岗位,但要求方小姐每个岗位支付一定的介绍费用,并且如果面试成功,要支付给该公司首月工资的 50% 作为中介费用。
专家建议:
求职者切莫被这些中介公司描述的高薪或者高福利待遇所诱惑,这些有问题的招聘信息往往 学历要求低,但报酬高,与市场规律不符,但很具有诱惑力。求职者自身也要具有防范意识,对于此类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局,找工作前要多进行法律咨询,提防利用交押金、收报名费、克扣工资等劳务陷阱。
篇3:五大绝技助你规避求职陷阱
五大绝技助你规避求职陷阱
NO.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
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
NO.2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
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NO.3不要将重要证件作抵押
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证件作抵押。有的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证件,根据相关规定,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到正规的.人才市场或劳动力市场求职。
NO.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
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NO.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
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单位之前,想方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招聘一般会将招聘地点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
篇4:求职者应该如何发现并规避求职陷阱
求职者应该如何发现并规避求职陷阱
很多求职者发现现在的招聘广告很多都含水分的,比如招聘职位、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都是虚高的,遇到这些的时候要怎么办呢?在做决定前又该做些什么来规避这些陷阱呢?
一、试用陷阱
有些企业在招聘时,并不明确告知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往往很低,而企业又承诺转正后工资会大幅度上涨,但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会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的“鱿鱼”。
如果长期耗在某个企业的试用期内,不仅会让求职者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求职者自身的职业发展很不利。
一般同一单位在短时间内连续刊登相同的.招聘广告,说明该企业招聘的人数多且急,求职成功的可能性较大。若一个单位数周后再次刊登同样的广告,说明该单位可能在用人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所以,在确定去这家公司之前,最好找到该公司的员工打听消息,询问那里的工作情况。如果已经去了公司,更应该多主动和同事交流这些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做“冤大头”。
二、粉饰招聘岗位名称陷阱
招聘单位在招聘广告上把职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保险事业部经理”,结果到了岗位,应聘者却发现其实是去做“业务员”“保险代理员”等,
有的单位也会以“到基层先锻炼锻炼”为幌子,欺骗求职者,使他们继续工作下去。
求职者就职后发现情况往往会大失所望,心理落差很大。但有些求职者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选择安于现状,继续这份工作,从而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
某些用人单位提供的虚而不实的职位,常常冠以好听的头衔,但是却强调无需经验,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遇到这种情况,求职者应该谨慎考虑,仔细分析,要先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询问工作细节,不要被这些美化的陷阱诱惑了。
三、窃取创意陷阱
由于聘请专家或者专业人才的费用较高,有些设计公司或者营销公司为了节约成本,通过大规模招聘的方式来获取好的创意或者方案。这类招聘往往要求应聘者做案例,进行创意测试。
实际上,这些公司并无实际岗位,求职者因而会失去别的工作机会。
所以在遇到这种创意测试时,求职者应事先和公司约定好策划或者创意的劳动版权问题,声明你的创意或者策划不得随意使用。
求职者在找工作的时候切忌心焦,不要为了有一份工作就随随便便决定,在面试前要打听好这家公司是否靠谱,会不会有虚假信息等;在加入这家公司时,要打探清楚岗位职责、薪酬福利是否如招聘单上介绍的,是否真实。总之,小心驶得万年船。
篇5:如何规避“试用期陷阱”
如何规避“试用期陷阱”
法律界人士提醒,试用之前就要签劳动合同
近来,在一些读者报料和记者接触到的案件中,少数公司频繁地试用打工者,又频繁地解聘;有的公司试用期随意延长,打工者干了大半年都无法转正,有的单位在试用期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常常在“试用期”将满时找借口把员工辞退。“试用期”是每个打工者要经历的过程,如何避免掉入“试用期陷阱”,在试用期内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为此,记者采访了打工者、法官、律师。
打工者:“试用期陷阱”花样多
试用期无故被炒:一名打工者周小姐告诉记者,她各方面条件都还不错,来深圳以后找了一家公司,约定试用期3个月,但是不给签合同。在工作中各方面进展都很顺利,但是两个月后人事部通知她,说其不适合这个岗位,让她走人。她觉得很委屈,虽然是试用期,也不能就一句“不适合”就打发了吧?后来她一打听,这种情况在那家公司非常普遍。
无故延长试用期:一名外地来深圳找工作的大学生郑小姐告诉记者,她去年年底在一家私企找到工作,当时约定试用期是6个月。她干了7个多月以后找老板要求转正,老板说:“你虽然干了这么长时间,但业绩依然达不到公司的要求,还得继续试用,直到公司认为合格后才能转正。”郑小姐咬着牙继续干,每个月还是比同事少拿几百元,也不知道试用期什么时候是个头?
法官说法:只“试”不“用”要担责
盐田区法院的李东慧法官认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的有效途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期限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相对自由。这个相对自由主要是指试用期内,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享有比正式劳动关系中更大的自主权:对劳动者而言,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只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也正因为如此,有的用人单位只“试”不“用”,要么私自延长试用期,迟迟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要么在试用期届满前随意辞退劳动者。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秩序。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我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限制条件,即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则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院将视劳动者的请求,判决撤销用人单位不当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说法:注意签订劳动合同
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叶湘栋律师认为:试用期原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为了相互了解而协商约定的考察期限。只因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整体就业形势趋紧,极少数恶意企业主把试用期设置成敲诈劳动者的陷阱。劳动者只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才不会被恶意的用人单位蒙骗。
根据《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报酬权,月薪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工伤,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者,同样可以享受伤残补助待遇。即使有的老板不愿意与试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同样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随时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加以限制;但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只有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叶律师建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打工者在试用期前,就应该依法向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要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报酬、工伤等社保待遇,这样可以很好地规避“试用期陷阱”。如果用人单位不愿在试用期内签合同,那打工者也要注意保存工服、工牌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那里工作过,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按照事实劳动关系来处理。
碰到反复炒掉员工、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赔偿工伤等“试用期陷阱”的打工者,应该在第一时间向劳动部门投诉。打工者还可以用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如果仲裁之后不服裁定,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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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怎样规避求职陷阱?你要知道以下的三忌和三法,读一读,学一学吧!
三忌
忌贪心重:谁不想拥有年薪百万的工作?谁不想享有“五险一金”的保障?但是对于一个初入职场的人来说,你具备赢取这样高工资、高待遇的能力吗?很多不法单位正是利用了求职者这种期望过高的心理,设置高薪、高职位陷阱诱使求职者上当,因此,我们在求职时,切忌太过贪心。
忌性子急:就业市场竞争激烈,人人都渴望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但如果过于急切,就会增加掉入求职陷阱的风险。近年来,很多大学生被骗进了 公司就是铁证。因此,求职者要保持冷静态度,充满自信,在稳中求胜。
忌头脑糊涂:求职者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一个很清楚的构想,不要盲目的选择工作。在投简历之前,最好对企业的相关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认真思考自己是否适合这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掉入职场陷阱,从而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法
咨询法:即通过询问的方式来了解公司的情况。求职者可以通过网上找资料、网上发帖子、向亲友打听或者向当地人事局等相关部门确认等方式来了解。
观察法:即通过观察公司的外部环境、人员情况、办公所在地等因素来辨别真假。正规的单位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面试安排在小宾馆或租借的民房,面试地点非常简陋,比如只有一间门面、一部电话,几个板凳,或者公司职员纪律涣散,那么这时你要格外警惕。
交谈法:即通过交谈的方式来探虚实。面试的时候,要积极发问,并要留心招聘者的一言一行。如果遇到招聘者言辞闪烁、只谈收费、说话没水平等表现,则要特别注意。不论哪种情况,这样的.公司都是有问题的。此外,和前台、保安、职员聊天也能从侧面了解一些公司的情况。
篇7: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1招聘会骗局
此类招聘会不是参加的单位数量严重缩水,就是招聘单位出工不出力 ,甚至有的单位收了简历之后便从此消失。国家规定,只有高校主管部门才能组织或批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毕业生就业专场,
因此毕业生在参加招聘会时,一看组织者,二看票价。通常来说,面向毕业生的就业专场要么免费,要么票价很低。
2电话骗局
一般而言,毕业生在收到用人单位的回应后,会主动进行联系。有些人正是利用毕业生的这一心理,假借联系工作传呼或发送短信给毕业生,让毕业生给一些收费很高的信息台回电话,以骗取高额电话费。这些电话一般以 268/168 等为开头,毕业生小心提防即可。
3合同骗局
磨刀不误砍柴工 ,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必要时咨询学校和老师的意见。
4试用骗局
毕业生上岗后一般都会有三个月到六个月的试用期。有些单位利用这一条款,要么在这一期间少付工资,要么到期后蓄意辞退。
5地点骗局
很多大企业在全国许多地方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结果上岗后被分到偏远地区。对此,毕业生在面谈时必须咨询清楚,必要时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
6网络陷阱
网络陷阱主要为非法企业在网络发布招聘信息,而这些企业有可能是 组织,也可能是骗子组织;其次,一些企业根本不需招聘人员,但也利用招聘网发布自身招聘职位,利用招聘网对企业自身进行宣传推广,而求职者应聘基本不会被聘用。有些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便将一些过时的招聘信息也发布在网上,使得求职者常常看到大量过时失效的信息。不少网络求职者经常会接到一些莫名电话的骚扰,还有人发现自己用来求职的照片被上传到不法网站。
7 陷阱
目前中国 分南北,南方主要以连锁销售为主,北方以人际网络为主。 模式尤以拉人头的异地邀约 (简称异地 )危害最为严重,通过人身、精神、资金等达到控制的目的。当新人刚被骗到异地后,不让打电话、断绝其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也不让其看电视和报纸,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 组织组织严密,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发展迅猛,以几何级数层层制造骗人者和受骗者。
篇8:求职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求职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在应聘过程中,有部分求职者因求职心切,轻信陌生人的电话约见,去非正规应聘场所应聘,被不法分子诈骗手机和抢夺财物,根据以往案例,公布招聘过程中常见诈骗手法,请广大求职者提高警惕。
1、诈骗团伙冒充“招聘单位”打电话给求职者,将求职者约到一些公共场所(通常是医院、广场、购物中心等地)面试,当求职者到达约定的地点以后,骗取手机等财物或实施抢劫;
2、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职业介绍所的牌子,未向求职者介绍工作就收取介绍费,或者交了报名费就把求职者带到一个临时串通好的单位去做根本无用的工作;
3、张贴街头招聘广告的多半是“皮包公司”,主要目的`是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介绍费和押金等;
4、个别不法分子盗用一些人才市场的工作服,谎称是该人才市场的接待人员,在车站或其它公共场所诈骗,
篇9:55%毕业生求职者遭遇就业陷阱
55%毕业生求职者遭遇就业陷阱
央视《东方时空》播出节目《就业“陷阱”何其多》,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初涉职场的毕业生来说,在求职的时候最容易遭遇就业陷阱,就业陷阱指的就是用人单位以招聘就业为名义,非法牟利的活动。就业陷阱可谓五花八门,我们进行了一个总结,主要有这么几种: 1.试用期陷阱(以试用的名义廉价谋取毕业生的劳动力) 2.收取不合理的各种费用(包括风险押金、培训费、置装费、建档费等) 3.工资陷阱(如假承诺高薪等) 4.智力陷阱(如利用考试无偿占有程序、广告设计方案等) 不难看出的是,不管是哪种就业陷阱,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人者其实根本不想用人安排就业,而是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经验不足的特点,通过各种手段榨取他们的钱财和劳动力。那么到底有多大比例的毕业生遭遇过就业陷阱呢?我们和智联招聘网联合的网上调查 1、你是否遇到过招聘陷阱?(12463人参加调查) A 有 55% B 没有 45% 55%的人遇到过就业陷阱,这个比例真是不少,难怪前两天我们的节目反馈里,有学生说那现在招工作不但“难”而且“险”。接下来我们就详细地来看看去年毕业的两个大学生小汪和小黄的亲身经历。 开出优厚条件诱惑求职大学生 汪全街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2006年的应届毕业生,今年9月初,在国内一家专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他发现北京一个名为博源伟业的房地产公司正在大规模招聘。更让他眼前一亮的是,这个公司特意标注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优先。小汪于是给这家公司投了份简历,没想到,小汪很快就收到了公司的面试通知,而更让他想不到的是,面试不但顺利通过,对方还建议他应聘总经理助理的职位,还向他描绘了这个职位的待遇。这个职位不仅上四险,薪酬方面也有规定,如果跟他们签五年的工作合同,就能给一个北京户口,还有住房分配。 如此优厚的条件让小汪对未来充满希望,他又参加了复试,并再次顺利通过而进入试用期,这时,公司领导说正式工作前要先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要交430元培训费,先由员工自己垫付,然后公司给报销。小汪的家乡是江西上饶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430块钱对小汪来说,是他一个多月的生活费,尽管钱不少,小汪还是按要求交了钱。三天的培训很快就结束了,拿到了培训合格证,小汪就开始正式上班了。而正式上班的第二天,公司要求他把事先签订的劳动协议书先交上来。小汪当时也询问为什么公司有一份协议了还要收他的协议呢?公司的人回复说是需要两份才行,用完就会归还给他。 顺利得找到了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小汪满心欢喜,按照公司要求,他还要先在基层锻炼一个月,做接线生的工作,小汪十分珍惜眼前的机会,工作十分认真努力,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终于到了发第一份薪水的时候了,而这时公司却消失了。小汪告诉我们,第一个月结束的时候正好赶上十一长假,长假结束后,公司就不见了踪影。一周之内,小汪又去找了两次,面对他的仍然是一座空楼。 2个多月后,12月16日下午,记者再次同小汪来到那家公司的原址,北京市海淀区华庭芳园青云里6号楼的1801室。而这里已经换成了另一家名为 的房地产公司。让人吃惊的是,当小汪以应聘者的名义进入这家公司后,小汪认出来好多这里的工作人员竟然就是原来那家公司的人。小汪说,这个正在面试的女人,也是当时面试他的人。于是小汪向她提出报销培训费和一个月工资的事情。但这个女人说不认识小汪,另一个自称肖经理的男人闻讯出来,他告诉小汪,公司被别的公司兼并了,当小汪向他们索要培训费和第一个月的工资时,肖经理则提出要小汪出示协议。但协议早已被收走了,小汪自然拿不出来。当记者离开这家公司的时候,一位大楼物业的工作人员的向我们透露,这一伙人在这里的几个月里,公司一个月换一个名字。 交了培训费,白干了一个月的活,走出校园踏入社会,第一次对未来的期望得到却是欺骗,小汪初次求职就掉进了招聘陷阱,而这样的事例并非个案,去年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的黄鹏也曾经跟小汪一样,看到了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网上招聘,投了简历,同样顺利地经过了面试、复试,进入试用期,同样公司也让他先垫付培训费,
而黄鹏比小汪多了个心眼,在交钱之前,他上网查了一下这家公司,发现这家公司早已上了校园BBS 的黑名单。 黄鹏是幸运的,看到了这个黑名单。而如果上了黑名单的公司转眼就能换成了另一家公司,这个黑名单得列多长呢? 小汪和小黄遭遇的这类就业陷阱几乎都自称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而网上网友自发揭露的黑名单也以这类公司为主,他们往往是在租来的写字楼里,墙上挂着营业执照,各个部门一应俱全,而且招人时笔试、面试、复试一个都不少,甚至还主动跟你签招聘协议,表面上看不出什么问题,但等你交了培训费或押金,干了一段时间后,情况就不同了,极端的是公司人间蒸发无影无踪,一般的是以业绩不达标等理由辞退你,而你要想要回培训费和工资就难了,一般都是你耗不起也就当吃了哑巴亏。这类就业陷阱,毕业生们最容易上当。其实,国家早有明确规定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都属于非法行为,遇到此类情况就得小心上当了。 借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这类就业陷阱都是以榨取毕业生的钱财为目的的,而还有一类陷阱是利用试用期索取学生们的廉价劳动力,而这类企业往往还是正规的企业。小胡就遭遇了这类陷阱。 今年23岁的胡晓波,2004年毕业于国内一家名牌大学的生物技术专业,为了找到一个理想的工作,他考过了英语六级和公务员资格证等多个证件,2005年1月份,小胡在网上看到了国内一家大型制药公司正在招人,因为专业对口,就联合同班几位同学给这家公司投了简历,没想到他们很快就得到了面试邀请,小胡和其他六名同学顺利通过面试.进入试用期,当时公司口头告诉他们试用期为2个月。因为这个公司很大,想留在这里的小胡和其他6 名同学尽管没有签任何协议还是答应先干了,盼望通过不懈的努力来争取这个职位。,试用期的待遇很低,跟正式员工没法比。而试用期的工作内容也和他们想象得有很大差距。小胡告诉我们,试用期让他们做些简单的重复劳动,谁做都可以的,但又是些必须得有人做的工作。当时感觉就是临时性的。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小胡非常勤奋地完成公司布置给他的工作,2个月的试用期很快就到了,该到转正的时候了。但两个月后也没人提这事,小胡去向公司领导询问,领导说对他2个月试用期的工作表现满意,还要进行全面考察,小胡认为公司可能是真想留下他,于是很痛快得就答应了公司提出的再试用2个月的要求。很快又试用了两个多月,公司领导找到小胡,说没有 与小胡同时进入公司的六名同学也都在被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后以各种理由辞退。而在此期间公司也没有和他们签定任何协议与合同。 据了解,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力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告诉求职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无奈之举;另外一种就是无故延长试用期,说好的 2个月,再延长2个月,可几个月的卖力表现最终换来的还是解聘。 因为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录用后差异较大,而招聘的费用又微乎其微,一些的用人单位就是通过无休止的“试用”来获得毕业生最廉价的劳动力。 这类陷阱最让毕业生们无奈应对,无论试用期多长,最后人家解聘你总有理由。而关于试用期长短、待遇一般都是公司企业的口头承诺,而求职心切的学生也不敢提出签合同的要求,最后的结果也可想而知。明明知道被骗了白干了,但打官司也因为没有证据赢不了。 而如果签合同还要小心被无故延长。关于试用期国家也有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短于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长于1年短于2 年的,试用期不超过60天。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的试用期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期限,你就要小心了。 遭遇就业陷阱近五成人选择忍气吞声 虽然就业陷阱五花八门,专骗初涉职场的毕业生,让人愤恨,但如果你遭遇了就业陷阱会以什么方式对待呢? 如果遇到招聘陷阱,你会怎么办? A忍气吞声,继续找别的单位 49% B跟对方申辩 26% C向有关部门反映 15% D起诉维权 10% 有55%的人遇到过就业陷阱,49%人选择了忍气吞声,这两个数据一个说明了问题普遍严重,第二说明了解决问题行动很消极,这和大学生初入社会警惕心理不强,造成取证困难有关,我们还是提醒求职的大学生们求职时多长个心眼,杜绝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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