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调整心态 规避就业心理陷阱((推荐10篇))由网友“短尾谦杜”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给各位读者分享的大学生求职:调整心态 规避就业心理陷阱,欢迎大家分享。
篇1:大学生求职:调整心态 规避就业心理陷阱
目前正是大学毕业生离校的日子,一些还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此时容易紧张、迷惘,也更容易在难以甄别真假的用人信息中迷失自己,
大学生求职:调整心态 规避就业心理陷阱
。越是这个时候,毕业生们越要冷静对待,多做一些理性思考,除了要警惕一些不法用人单位精心设置的求职陷阱外,还应多从自身出发,调整求职心态,规避就业路上因浮躁而产生的心理陷阱。陷阱一:落脚心理
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很多毕业生在担负着如何找到工作的压力的同时,也面临着档案存放、户口迁移等具体问题,因此在多重压力下产生了“落脚心理”。
表面上看,这种心理使学生降低了就业姿态,但其中隐含着两种风险:一是减少了认真寻找工作的动力,易丧失更合适的工作机会;二是过于重视“进入”用人单位,缺乏对自己的准确定位,造成用人单位的疑虑,并增加适应工作的困难。其实,用人单位更加看重的是那些懂得自己价值的毕业生。如果毕业生抱着“只要你让我进来,做什么都可以”的心态,单位多半是不乐意接受的。即便单位给怀有“落脚心理”的学生提供了职位,也不会提供良好的薪水待遇以及进修机会。
陷阱二:一步到位
一些大学毕业生期望第一份工作便能达到理想状态。从表面上看,这些毕业生非常重视职业生涯中的第一次选择,但由此带来了潜在问题:一是在选择工作的过程中过于挑剔,容易错过一些好机会;二是选择工作的标准过于严格,缺乏决策弹性,更易造成患得患失的心理。
毕业生在进行职业选择时,由于阅历、年龄的限制,对于职业生涯的规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他们的挑剔往往缺乏客观依据,比较片面。比如一个学技术的学生只想从事管理工作,于是他在不断寻找的过程中彻底迷失了自己。其实,稍有职场经验的人都知道,用人单位通常会提拔有工作经验及管理能力的人承担管理职责,很少给毕业生提供管理岗位,
所以,大学毕业生除了应多向有职场经验的人请教外,还应不断调整自己的求职心态,既不要过于浮躁,也不可固执己见。
陷阱三:追求名气
希望工作单位有名气及影响力是大学毕业生中存在的最为普遍的求职心理。无疑,名气大、有影响力的单位有更健全的工作与人才培养机制,个人发展空间比较大,毕业生心向往之乃人之常情。但问题是:一些毕业生只瞄准这种定位并不切实,要么出现期望和能力的矛盾,引起用人单位的排斥;要么出现同学之间的攀比和竞争,对职业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不利于个人长远的职业规划与发展。
任何单位都希望求职者能更多地从能否胜任该单位工作、认同单位文化的角度出发,而不仅仅是冲着名气和待遇而来。名气大、有影响力的单位往往会经过好几轮的筛选,对毕业生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如果毕业生求职时不顾自己的实际情况只认准这类单位,激烈的竞争只会让他们尝到失败的苦果。
陷阱四:增长见识
在工作中增长见识是大学毕业生较为普遍的期待,这种主动性和强烈的求知欲,有利于获得用人单位的好感,但同时也存在着两大风险:一是此种心理会导致毕业生更多强调获得而不是给予,从而使用人单位对其工作的稳定性产生怀疑;二是过于看重用人单位所能提供的学习和培训机会,而忽视了长期的职业生涯规划。
非常优秀的毕业生小满在面试时告诉聘任方,他之所以没有选择另一家单位的原因是可以学习的东西太少了,不足以增长见识。结果该单位未选择他,聘任方认为像小满这样目的性很强的求职者在增长了一定的见识后会很容易跳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其实在工作中更需重视的是提高素质――思考问题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心理承受力、职业道德和职业修养,等等。这些才是个人职业生涯发展中更为核心的内容。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大学毕业生初涉职场时要及时调整心态,运用正确的求职方法为自己准确定位,既不要盲目跟风,也不要由着自己的性子行事;找工作要本着尽心、尽力、不卑不亢的态度,既要耐心琢磨,又要持之以恒;广泛地收集用人信息,了解用人单位,学会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问题。
篇2: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怎样规避求职陷阱?你要知道以下的三忌和三法,读一读,学一学吧!
三忌
忌贪心重:谁不想拥有年薪百万的工作?谁不想享有“五险一金”的保障?但是对于一个初入职场的人来说,你具备赢取这样高工资、高待遇的能力吗?很多不法单位正是利用了求职者这种期望过高的心理,设置高薪、高职位陷阱诱使求职者上当,因此,我们在求职时,切忌太过贪心。
忌性子急:就业市场竞争激烈,人人都渴望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但如果过于急切,就会增加掉入求职陷阱的风险。近年来,很多大学生被骗进了 公司就是铁证。因此,求职者要保持冷静态度,充满自信,在稳中求胜。
忌头脑糊涂:求职者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一个很清楚的构想,不要盲目的选择工作。在投简历之前,最好对企业的相关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认真思考自己是否适合这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掉入职场陷阱,从而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法
咨询法:即通过询问的方式来了解公司的情况。求职者可以通过网上找资料、网上发帖子、向亲友打听或者向当地人事局等相关部门确认等方式来了解。
观察法:即通过观察公司的外部环境、人员情况、办公所在地等因素来辨别真假。正规的单位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面试安排在小宾馆或租借的民房,面试地点非常简陋,比如只有一间门面、一部电话,几个板凳,或者公司职员纪律涣散,那么这时你要格外警惕。
交谈法:即通过交谈的方式来探虚实。面试的时候,要积极发问,并要留心招聘者的一言一行。如果遇到招聘者言辞闪烁、只谈收费、说话没水平等表现,则要特别注意。不论哪种情况,这样的.公司都是有问题的。此外,和前台、保安、职员聊天也能从侧面了解一些公司的情况。
篇3: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1招聘会骗局
此类招聘会不是参加的单位数量严重缩水,就是招聘单位出工不出力 ,甚至有的单位收了简历之后便从此消失。国家规定,只有高校主管部门才能组织或批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毕业生就业专场,
因此毕业生在参加招聘会时,一看组织者,二看票价。通常来说,面向毕业生的就业专场要么免费,要么票价很低。
2电话骗局
一般而言,毕业生在收到用人单位的回应后,会主动进行联系。有些人正是利用毕业生的这一心理,假借联系工作传呼或发送短信给毕业生,让毕业生给一些收费很高的信息台回电话,以骗取高额电话费。这些电话一般以 268/168 等为开头,毕业生小心提防即可。
3合同骗局
磨刀不误砍柴工 ,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必要时咨询学校和老师的意见。
4试用骗局
毕业生上岗后一般都会有三个月到六个月的试用期。有些单位利用这一条款,要么在这一期间少付工资,要么到期后蓄意辞退。
5地点骗局
很多大企业在全国许多地方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结果上岗后被分到偏远地区。对此,毕业生在面谈时必须咨询清楚,必要时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
6网络陷阱
网络陷阱主要为非法企业在网络发布招聘信息,而这些企业有可能是 组织,也可能是骗子组织;其次,一些企业根本不需招聘人员,但也利用招聘网发布自身招聘职位,利用招聘网对企业自身进行宣传推广,而求职者应聘基本不会被聘用。有些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便将一些过时的招聘信息也发布在网上,使得求职者常常看到大量过时失效的信息。不少网络求职者经常会接到一些莫名电话的骚扰,还有人发现自己用来求职的照片被上传到不法网站。
7 陷阱
目前中国 分南北,南方主要以连锁销售为主,北方以人际网络为主。 模式尤以拉人头的异地邀约 (简称异地 )危害最为严重,通过人身、精神、资金等达到控制的目的。当新人刚被骗到异地后,不让打电话、断绝其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也不让其看电视和报纸,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密集地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唤起人们对金钱扭曲的追求。 组织组织严密,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发展迅猛,以几何级数层层制造骗人者和受骗者。
篇4:求职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求职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在应聘过程中,有部分求职者因求职心切,轻信陌生人的电话约见,去非正规应聘场所应聘,被不法分子诈骗手机和抢夺财物,根据以往案例,公布招聘过程中常见诈骗手法,请广大求职者提高警惕。
1、诈骗团伙冒充“招聘单位”打电话给求职者,将求职者约到一些公共场所(通常是医院、广场、购物中心等地)面试,当求职者到达约定的地点以后,骗取手机等财物或实施抢劫;
2、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职业介绍所的牌子,未向求职者介绍工作就收取介绍费,或者交了报名费就把求职者带到一个临时串通好的单位去做根本无用的工作;
3、张贴街头招聘广告的多半是“皮包公司”,主要目的`是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介绍费和押金等;
4、个别不法分子盗用一些人才市场的工作服,谎称是该人才市场的接待人员,在车站或其它公共场所诈骗,
篇5:如何规避六大“求职陷阱”
如何规避六大“求职陷阱”
随着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求职者们对工作的渴求心理,制造各种求职陷阱,谋取非法利益;且初入社会的求职者,阅历少,辨别力差,考虑问题往往简单化、表面化、理想化,很容易掉入居心不良的用人单位设下的圈套,
“求职陷阱”得不到遏制,甚至有恶化的趋势,是因为很难对这些企业发布招聘信息的企图进行准确预知。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只要招聘企业能够提供正规的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就可以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当求职者掉人陷阱之后,才能发现这些企业的不良动机。
知己知彼:摸透用人单位的“不良居心”要避免掉入求职陷阱,首先要了解用人单位常用的欺骗手段。这包括:
1、岗位名称陷阱
有些企业以项目经理、市场总监、总裁助理、管理人员等高职位名义进行招聘,然后把求职者拉入跑业务、拉客户的陷阱。面对求职者的质疑,它们给出的解释是,先从最基层做起,更好地了解最基本的'业务,才能更好地做好管理工作。这样的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求职者们切莫上当受骗。
2、工资陷阱
工资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有的单位讲的工资是税前工资,有的是税后工资,有的单位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包含在工资中,有的只说基本工资。而有的单位尽管开的工资很高,可是求职者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而大呼上当,原来公司从中代扣了各种有关费用。所以,求职者在签就业协议前不要忘了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
3、试用期陷阱
每家企业单位对新招聘的人员都会安排试用期,这是为了便于双方互相考察和适应,一般待遇上也会低于正式录用期。但是有的单位却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试用期没有工资,等试用期一过,就以各种借口解雇新员工。
4、高薪陷阱
有些企业在招聘信息中打出对大学毕业生非常有诱惑的五六千的月薪,并且随着业绩的增加,工资将逐月增加。这类招聘似乎不设门槛,面试程序非常简单,但是,天上不会掉馅饼。这种高薪一般底薪很低,高薪主要来自业绩提成。
5、押金陷阱
有些用人单位并没有什么实力,经济效益一直不好,但是招聘信息中给出的待遇却很让人心动,如符合条件者,解决住房问题。等求职者前来应聘,面试过关,并答应前来工作时,单位最后提出让应聘者先缴纳一定数量的押金。
人力资源专家特别提醒,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人厂押金。但是一些法律知识匮乏的求职者很可能为了获得一个职位,缴纳了押金。等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找出各种理由说住房问题不能解决,押金不予退还。
6、通过网络免费使用劳动力
其方式是先以考查应聘者的能力为幌子,给他们出考题,让他们把解决方案发给公司,然后挑选最优方案直接免费使用,以达到节省费用的目的。
练好“防身术”:防范于未然,严格于始终。为了避免陷入求职陷阱后给自身造成损失,求职者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练好求职“防身术”,提高防范能力。
篇6:四招规避求职陷阱
四招规避求职陷阱
●到正规市场求职,看企业是否有“三证”,即营业执照、中介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对繁多收费说“NO”。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区职能部门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资讯,产品,论坛) 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篇7:大学生就业心态要调整
面对当前的就业形势与就业压力,高校毕业生求职时要做好自身规划,适度调整就业预期,准确定位,既不要盲目跟风,也不要由着自己的性子,认准一条道,一味钻牛角尖儿,
大学生就业心态要调整
。下面四点建议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时借鉴。一、先端“泥瓦盆”,再捧“金饭碗”。求职首先要理智地判断自身的价值,降低择业标准,先端“泥瓦盆”,解决离校后自身的生计问题,以便找到立足之地,积累较丰富的就业经验之后,再考虑去捧“金饭碗”,另谋高就,
二、先进“加油站”,再上“高速路”。把所从事的前一份或几份工作当成“加油站”,从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建立人际关系网,待“油”加足了,便可直驶“高速路”,谋求更理想的职业,实现价值。
三、先做“小保姆”,再当“大管家”。树立从基层的一颗螺丝钉做起的理念,掌握最基础的技能,为以后的创业积累经验。“小保姆”到“大管家”便是质的飞跃。
四、先坐“冷板凳”,再睡“热炕头”。打破求职趋“热”而避“冷”的常规观点,反其道而行之,来个避“热”趋“冷”,未尝不是就业的好途径。
篇8:大学生求职如何避免就业陷阱
在求职中介第一要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不要忘记扫描执照上的二维码)、劳务派遣证,第二要问从哪里看到“我的简历”,第三招聘上的联系电话是手机还是座机(手机骗局可能性大),第四招聘信息上有没有招聘企业的官方主页网址。第五收费是否在入取之后,有没有开具收款收据
1、不要轻信路边的招聘信息(广告),而应该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
路边的招贴广告多是非法中介机构用来骗取求职者钱财的幌子,其许诺的职位、薪水多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只有骗取求职者的求职费才是货真价实的。
2、要尽可能直接到用人单位求职,不要把求职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人才中介公司上。
有些求职者天真地以为自己交了 求职费 ,对方就一定会给自己找到工作。
事实上,有些 黑心 人才中介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收取求职者的各项费用,对是否找到合适的工作不闻不问。
3、求职者不要轻信对方收取报名费、介绍费之类的言语,更不要交押金。
求职者有权拒绝各种不合理的收费。
4、拒绝高薪诱惑。
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高薪虽然诱人,但首先要斟酌清楚自己的条件和特长,看自己是否能为用人单位创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对得起 高薪 。
若答案是否定的,则要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为什么他们会录用我?多长个心眼便少一份受骗的可能。
5、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
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
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
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但地政府劳动监察大队直接举报,事态严重紧急时直接报警110,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可以向媒体曝光等。
6、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
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7、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
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8、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
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单位之前,想方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比如: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招聘一般会将招聘地点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
9、谨慎签定劳动合同。
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 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
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
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10、发觉被骗,及时报案,并在媒体曝光。
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大队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若被投诉对象为合法机构,
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若求职受骗情况特别严重、诈骗金额大,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篇9:求职者如何规避五大就业陷阱
陷阱一:广告噱头骗骗人,收取费用“吓死人”
近来发现极少数培训机构或培训公司以发布招聘信息为名,通过在招聘信息中撰写诱人广告用语,实则为其所谓招聘的岗位所对应的培训课程进行宣传,甚至向求职者推销培训教材及相应的产品。在这里提醒广大求职者,这类单位往往抓住求职者渴望高薪,并希望短期即能速成的心理,推出一些销售、创业类的培训课程,将从事这些工作所得报酬进行夸大描述,并配以一些诱惑性的话语,吸引求职者前去培训,以到达收取培训费和推销商品的目的。
案例:
某商贸有限公司,近日发布了一条岗位名称为“网络销售员”的招聘信息,并在岗位描述中写道“网络销售的成本相当的低,开展的费用又相当的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费用。只要在家有一台电脑即可进行自己的创业之路,很多通过网络至富的人,起初都是白手起家,慢慢的自己就做起了大老板。网络销售不仅仅成本低,而且利润非常丰厚。只要您能坚持正确的发展道路走下去,必然成功!”通过分析网络销售的好处,吸引求职者对网络销售员的工作的兴趣,随后的话语便显现出其真实目
的――“如果您觉得对自己有信心,网络绝对是让您施展才华的用武之地!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专业最完善的培训,让您在网络销售过程中更快人一步,解决您在网络销售中的不必要的麻烦。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
专家建议:
许多人会为案例中的这样一条极具诱惑力的招聘信息所吸引,对“网络销售”蠢蠢欲动,然而细细想来,便很容易识破这样一个骗局。
1 、作为一家商贸公司,对外培训远远超出了其经营范围。如果是一个专业的培训机构,其培训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大可通过广告媒体发布培训信息,而不用借助招聘渠道用招聘作为幌子。
2 、一眼就能看出招聘和培训都是这家公司诱以赚钱的美丽外壳,求职者涉足其中后,其培训收费可能相当“野豁豁”,而且“网络销售”本来就十分虚拟,这样的培训又无凭无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求职者或培训学员将无从求助。
3 、“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甚至有向求职人员推销商品之嫌。
4 、目前,还有部分不法的培训机构,为了拉揽培训生源,通常会和企业人事勾搭成“连裆模子”,由企业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对应聘的求职者以参加其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作为录用条件,当求职者支付培训费用并参加完培训后,企业再以种种理由拒绝录用。从以上四点即可看出此类企业并不是以招聘为目的,同样也不会真心实意为求职者传授技能,只是通过招聘渠道进行广告宣传,吸引求职者前去参加所谓的培训,以达到收费和推销物品的目的。求职者在应聘的过程中,要注意辨别分析,切勿盲目相信,以免受骗上当。如果求职者发现有单位存在此类现象,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或前往就近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举报。
陷阱二:考察为名,无偿占用劳动力
有些单位以招聘为名,在收集求职者资料和组织面试的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劳动成果。由于应聘者维权意识不强,维权依据往往不足,此类无偿占有求职者劳动成果的情况时有发生。提醒广大求职者,应聘时要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注意保护个人研究成果,将自己的工作成果向面试单位展示固然重要,但要学会有所保留,以免被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利用而造成损失。
篇10:求职者如何规避五大就业陷阱
案例
某软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员、美工等岗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工作环境整洁,招聘流程正常,岗位提供的薪酬符合市场价位,一切看似都在常理。应届毕业生小张,初试合格后进入笔试阶段。笔试内容:上机编写一段程序,使用规定的编程语言,时间不限,可以上网查询相关资料,但不能相互交流,只要能完成目标。一个教室里,八个求职者,每个人的试题不同,几个年轻人无意中发现,看似八段程序,其实恰巧能合整合成一个项目……结果可想而知,八人无一被该公司录用。
专家提醒
现在正值应届生求职旺季,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都在擦亮眼睛挑选自己中意的另一方。然而,就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招聘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却以招聘为幌子,收取简历、组织面试,窃取着应聘者殚精竭虑做出的一份份计划书、策划创意和科研成果。求职者丢了无形资产――思路,却没得到工作,而用人单位却乐得吃上一顿营养丰富的“免费午餐”。类似遭遇“智力陷阱”,也就是劳动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为由而窃取的情况最近屡见报端。专家指出,“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应聘者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这种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性质极为恶劣。
专家提醒求职者,在不能判断招聘单位真实意图,又想取得工作的情况下,需要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主要方式有:
1、提交策划案等劳动成果时要准备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以便将来能够证明劳动成果内容。
2、
提交策划案时附上《版权申明》,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划案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划案或者将本
策划案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陷阱三:切莫被“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蒙蔽双眼
部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商务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布的工作地点为“境外”的招聘信息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求证这些招聘信息的真实性。专家提醒求职者,要小心被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蒙蔽了双眼,应聘这类招聘信息时应当格外留心,要确定信息发布机构是否具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的相关资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
今年 8 月,轰动上海的南汇女工被困南非事件就是黑心中介惹的祸。受害者之一 方小姐说,她出国前向中介交了 3.7 万元人民币的“劳务费”,可回来时,厂主只还给她 1.17 万兰特 ( 约合 1.5 万元人民币 ) ,加上警民中心资助的 1000 兰特,总共也只有 1.65 万元人民币,损失了一大半。其他女工的情况也是一样。而在她打工的 8 个月里,只出去过两次,其他时间都在厂里打工。每天早上 7 点起来,一直做到晚上 10 点,几乎天天如此。 方小姐说:“那里简直就是一个监狱。虽然警民中心一直督促厂主,可这个老板太黑心,总有借口不还我们钱。”
专家建议
目前非法境外就业中介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以出境旅游和商务签证代替务工签证,出境就业者没有工作许可证,相当于“打黑工”;二是无照经营的境外就业中介;三是无视任何限制收取高额中介费;四是非法中介机构无视广告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规, 乱发假 广告,吹嘘境外就业能挣到高额报酬;五是非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为谋取经济利益什么单子都接。求职者在应聘工作地点为境外的招聘信息时,要避免上当受骗。主要方法有:一是要看中介机构是否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这些中介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查询(目前上海仅有 24 家中介机构有此资质),并且应出示出境 就业国 劳工部门批准的招用外籍工人的证书文件;二是中介费一般不高于月工资;三是出境就业人员从事劳动合同之外的任何工作都是非法的,因此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食宿条件、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条款。
陷阱四:利用“见习”使用廉价劳动力
用人单位发布工作性质为”合同制”的招聘信息,却与求职者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见习协议,并将招聘信息中承诺的千元薪资改为420元/月的见习补贴,由于这些单位非劳动部门核批的见习基地,原则上不允许招收见习学员,一旦录用求职者,就必须与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上海公共招聘网提醒广大求职者,如果不慎应聘了这些所谓的“见习”岗位,要先核实该单位是否为见习基地,若不是,应及时设法脱身,以免被不法企业侵害个人利益。
案例:姜先生,刚于某高校计算机系毕业,近日应聘了某某广告有限公司的网络管理员岗位。该岗位的招聘信息中明确表示月薪800元C1500元,且工作性质为合同制, 姜先生便欣然前往应聘。 姜先生被录用后与单位签订了一份见习协议,在之后的两个月的时间内,该单位每个月均仅支付给他420元的见习补贴, 姜先生察觉到可能其中有所问题,立即到劳动部门进行核实,原来该广告公司并非见习基地,原则上不允许招收见习学员,它仅仅是想利用见习名义使用廉价劳动力。
专家建议:
求职者在应聘“见习”岗位前必须要理解“见习”的真正涵义。所谓 职业见习是指组织学员进入企业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性见习,以提高其动手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上岗适应性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发布“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见习基地资质,其他任何单位发布所谓“见习”岗位都不合法。同样,这类单位以“合同制”为诱饵,骗取求职者廉价劳动力后,以“见习”推脱则更为恶劣。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时要搞清楚“合同”与“见习协议”的区别,不要被用人单位的一面之词所误导。求职者在签订“见习协议”时要留心这家用人单位是不是具有见习基地资质。如果出现案例中的情况,可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反映。
陷阱五:招聘信息做广告,莫入中介陷阱
极少数中介公司,利用网络免费发布招聘信息的平台,集中发布招聘信息,并且跨过网站审查和监督,要求求职者直接将个人简历发送至该中介公司邮箱,以达到大量收集人力资源信息的目的。有些中介公司甚至在招聘信息中做起了广告。因为求职者一旦脱离问工网进行应聘,中介公司即可以向求职人员实施收费。希望求职者一旦发现招聘单位有此类以收集人力资源或借招聘名义宣传公司之嫌的行为,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或向各职业介绍机构举报。
案例:
某人才信息公司,一周时间内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近千条,均为中介信息,并在每条信息的岗位描述中留下了邮箱和公司自己的网址,要求求职者将个人简历直接发送公司邮箱或登录公司网站应聘。求职者方小姐,前不久在网上查询到了该公司的此类招聘信息,记下了该公司的邮箱和网站地址,没有在网上进行应聘,而是将个人简历通过 E-mail 发送到了该公司,公司约见了方小姐,为其推荐了不少岗位,但要求方小姐每个岗位支付一定的介绍费用,并且如果面试成功,要支付给该公司首月工资的 50% 作为中介费用。
专家建议:
求职者切莫被这些中介公司描述的高薪或者高福利待遇所诱惑,这些有问题的招聘信息往往 学历要求低,但报酬高,与市场规律不符,但很具有诱惑力。求职者自身也要具有防范意识,对于此类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局,找工作前要多进行法律咨询,提防利用交押金、收报名费、克扣工资等劳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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