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青杂文随笔

时间:2022-09-13 08:00:4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嫩青杂文随笔(共16篇)由网友“woaibxgz”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嫩青杂文随笔,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嫩青杂文随笔

篇1:嫩青杂文随笔

嫩青杂文随笔

青春的美好,不仅在于是一个个年轻的生命,还在于感情的纯粹,在于生命里还充满着无限可能。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一颗励志前行的心,就算会后悔,就算会受伤,也要放手一搏。没有什么能够凝结股股奔腾着的热血,哪怕千人反对,哪怕万人批驳,亦要狂奔不止。

想到了就去做,可行后就坚持,困难让人生更显精彩,就像曲折的电影更有看点。不管你觉得多么水深火热,或是举步维艰,请别灰心,更别低头,抬起头来,望望天空,想想解决之道,思考根治之法。

就算自己皮松肉褶、老眼昏花,也不要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及对美的追求。你想让自己变得更好,自己就可以变得更好,相信积极的自我暗示所产生的能量是巨大的'。

如果遇到犹豫或纠结,请告诉自己:你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就算别人说你什么什么······充耳不闻好了。人生是需要自个儿去体验的,即使失败得一塌糊涂,人生的前路一片黑暗,迷茫、徘徊,沉睡在幽幽的低谷,也算得人生的一番景象吧,就让天空灰蒙好了,就让大雨滂沱好了。

至少,人还活着,还有生的希望,停留的地方都是阳光可以进入的,呼吸的空气是略带大自然气息的,耳旁的呼唤是熟悉亲切的。

不奢望所期盼的,不强求有理解的,仍为青春而高歌,闭着眼睛也得前行。

篇2: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3: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4:青梗峰红楼梦笔记杂文随笔

青梗峰红楼梦笔记杂文随笔

青梗峰下,情根深种。一个爱成痴,一个泪相还,百转千回之间,演绎了一部中国古典文学的巅峰之作。情为何物,生死可相许?(查看百度如下:情,读音qíng。汉字基本字义:1. 因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情,情绪,情怀,情操,情谊,情义,情致,情趣,情韵,情性,性情,情愫,真情实意,情投意合,情景交融。2.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爱情,情人,情书,情侣,情诗,殉情,情窦初开(形容少女、少男初懂爱情)。3. 对异性的欲望,性欲:情欲,发情期。4. 私意:情面,说情。5. 状况:实情,事情,国情,情形,情势,情节,情况。)可是百度,又如何渡红尘痴情?大概世间最难说得清道得明的,就是一个“情”了。

如若有情,必有灵性。宝玉的通灵剔透,唯有黛玉能与他灵犀相通,其余佳人,大多慕其家世罢了,就连宝钗,也不过以世俗的温情对待他罢了,仍然没有超脱世俗的枷锁,眼睁睁看着黛玉魂飞魄散,看着宝玉因爱成痴而依然走进了一场并不幸福的光彩婚姻当中去。所有的礼教、私心、恶毒、世俗的枷锁、社会制度的丑陋,或者冥冥之中的天意,终于把一场无比美好的爱情,无情的撕碎。灵性,风流灵巧,绝世容颜,都随着心中的痛一起消散。

无才可取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苍天好补,情天难缝。纵然用一辈子的眼泪也不能;纵然用一辈子的相思也不能,一个归天,一个看破红尘,这就是最后的归宿吧。天也空空,地也空空,红尘也空空,繁华也空空,最后连情也空空了。可是,情,果真可以空空吗?访道求仙的空空道人,有没有访到仙,不得而知,可是他却把一部《红楼梦》从青梗峰下抄录回来,闻世传奇。而空空道人从此因空见色,由色深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而改名情僧。可见,情之一物,实在奇妙。有情总比无情好,历朝历代,见利忘情、无情的实在太多,可是,谁又看见了他们千秋万代,永世繁华了呢?世间有语:勿以情用事。我实在不明白,没有情,又何以用事,又有何乐趣?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情之辛酸,泪尽而绝。世之荒唐,无非兴衰。作者的痴情,作者的无奈,看着所有的美好渐渐毁灭,看着红尘的繁华由盛而衰,到最后,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这其中的况味,足以让这部书名垂千古,让她的艺术魅力成一座巍峨的丰碑屹立着。

真事也好,假语也罢,世间的一切皆有因缘,渡过这个红尘,一切都是虚妄。士隐一梦,拉开了这个千古奇书的序幕,可见一切皆由梦起,一切皆由梦灭。本书的第一回合,在我看来,其实就是整本书的缩影,后面一百一十九的回合,都是沿着第一回合的起承转合的意境展开而来。士隐家的繁华败落不就是整个贾府的繁华败落吗?士隐由繁华到败落到悟道,看破红尘,不就意味着宝玉的最后的命运吗?英莲的悲剧命运也暗示着后面众多才女的悲剧人生。葫芦庙的一把火烧了一条街,也暗示了贾府后来的悲剧……

是情总有缘由,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宝玉在灵河岸上,日日以甘露浇灌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后来仙草脱了草木之胎,幻化成女身,为感恩宝玉的浇灌之恩,愿到红尘走一遭,以一生的眼泪还给宝玉。这就是这段情缘的来由,也决定了一场爱情的悲剧色彩,让人心痛。以泪还情,终究太过伤人,一滴一滴的眼泪,滴在自己的心里,也滴在宝玉的心里,更是滴在千古读者的心里,对黛玉、宝玉充满了无限的不舍和爱怜。但愿世间的有情人,不要再以泪还情了,好好的爱着就好,如若不能成为眷侣,只要为对方好着就好。若是曾经有情有恩,其实不还也很好,日日念着,也是幸福的。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世上本来就无所谓真,无所谓假,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茫茫红尘,就如同太虚幻境一般虚无缥缈。当你悟透了这一层,你也就超脱了红尘所有的桎梏。士隐兄一看到这副对联,就听见一声霹雳,若山崩地陷,便无奈醒来,此时他是没有解脱的,无法越过这道门槛,待到经历诸多不顺,悟透了好了歌,方才跳出了红尘。

这个红尘之中,最大的障碍便是我们自身。看不破,放不下,得到的嫌不足,得不到的便是拼了命的去争取。在一个急功近利的年代里,我们不放过自已也不放过别 人,用了催熟剂在一起催生这个时代。把获得世俗的成就当成惟一成功的标志,惟独丢掉了灵魂,丢掉了情感。人,总是习惯性的去取舍和排序。当名利和情感在一起,名利有当然的优先通行权利。当工作与家庭在一起取舍,总是工作会排在前面,因为工作上的成就会获得世俗的排名,而一个家庭的幸福并无标准与优劣。我们总是习惯用外力来影响我们,用外力来帮助我们做出一些选择,惟独丢弃了自已的本我,自已的初心,最值得的宝贝——情感。曹公于是用甄士隐来讲述了真实的掩藏,只有假语存在是一个很多么遗憾的一件事。

世人都晓神仙好。可是,神仙究竟好在什么地方?世人一边向往着神仙生活,一边又乐此不疲地追逐着红尘之乐,是以永远不能跨进神仙的门槛了,永远在功名、金银、娇妻、儿孙之间折腾来往,最后都将是一场空。在我看来,神仙其实就是一种心境,一种出尘的心境,一种“忘”的心境,一种“了”的心境。心真正淡了、忘了、了了,也就看破了,出尘了,心中自然会有一种安宁缥缈的仙境出来。士隐兄历经繁华富贵到破落潦倒,亦未看出他的骄奢、猥琐、可怜……他的心中其实早已存在着一种仙缘的,一首《好了歌》,终于让他豁然开朗,跨入了仙界。跛足道人,疯狂落拓,麻鞋鹑衣,可见仙人也不是都有好形象的',而世人多以貌取人,以为不俗了,其实俗到家了。一个乞丐式的得道高人,以他无上的智慧念出了人世间修身养性的真言——《好了歌》。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红尘之中,最大最难的选择,也就是好了二字了,世俗万人,为了好,永无止境地追逐着功名利禄,追逐着无限的红尘欢愉,终究不能了。可叹啊,人世间太美好,谁又会愿意跳出来呢?

青梗峰下,缘起,情起,青梗峰下,缘尽,情尽。一切的记述是一个故事也是一个轮回,是这部书中人物走过的一世,也是我们无数次反复走过的人世。何为红尘?一个红字,代表了最热烈的世俗。奢侈如宝玉,最后出家,也是一袭大红 的袈裟,雪茫茫的大地,白与红的强烈对比,一个红字,意境全出。纯洁如大雪,意图把人世打扫的干干净净,悟到了的宝玉,用了最世俗的最热情的大红,展现了他最后的皮囊,直奔太虚幻境而去。红尘,为何是尘?用了基督教的观点,尘归尘,土归土,我们都 是来自大地,自当是小小的土,亦是尘了。另外,尘也代表了一种不洁。红尘,最热烈的不洁,最无要求的融入,可以浑浑噩噩的走过一次,惟独高洁的走过是最难的。质本洁来还质去,惟有黛玉罢了。

附:前记(红楼笔记)

二十多年前,粗略地翻阅了一遍《红楼梦》,许多的美好与伤感便深深地刻在心里。前些天,老同学寄来两套《红楼梦》,让我重温一遍这部千古奇书,欣然应允。

今以程乙本校注版和脂砚斋批评本,共读之。

读书做笔记还是第一次。先前想着定一个比较风雅高深的标题,思考不妥。一介草民,读《红楼梦》已经很奢侈了,再搞个风雅标题,实在有失风雅。做一些笔记,聊作自己的人生印记吧。

红尘充满了太多的美好与伤感,就如同曹公勾勒的悲欢离合,兴衰无常。想起旧时往事,想起余生已然不多,读红楼吧,一切都有缘分,一切都可放下,一切都应珍惜。

是为记。

篇5:文青与浪漫的杂文随笔

文青与浪漫的杂文随笔

如果说文艺是性格,那么文青就是病。发病的人喜欢一个人去旅行,一个人在阅读,一个人想吃饭,一个人看电影,文青的定义已经越发狭窄。

在雨天,光着脚,踩着滑板,喝着咖啡,抽着烟,据说这是三毛的浪漫,但不是我的浪漫,三毛的浪漫是流浪中逐渐盈满的孤独感,老实说,我并不喜欢这种让心情时刻莫名的感觉,对我而言,我更喜欢找一个人陪着自己一起安静地睡在阳光下,这就是我的浪漫。

我认识不少男人扮作文青装作浪漫,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女人;也有女人扮作文青装作浪漫,是为了吸引心仪的男人。两者既有差异又有相同,这种行为的本质都是为了求异。于是,人们以此为理由,用劣迹的情怀去包装真实的`欲望,以此达到求异的目的。

有人说过,我拥有文艺青年的气质。但我知道,我并不算是文艺青年,究其根本,我虽然喜欢浪漫,却批判浪漫,我喜欢疯狂,却批判疯癫,我喜欢轻狂,却批判张狂。我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如果这也算是文青的话,那文青也就不会成为青年任意妄为的代名词。

咖啡不浪漫

晚上十点的时候,门外正下着大雨,我步入了一家还在营业的咖啡馆,点了一份黑咖啡。不加糖。

苦涩的味道从敏感的舌尖直扑而来,如果这个时候需要发个朋友圈,那就得说这个是孤独的滋味。当然,还得配上一个“淡淡的苦楚,以及无所不在的安静,寂寥弥漫心头”的文字。据说,诗是可以骗人的,那这杯咖啡是不是也在骗人,或者是人的自我欺骗,让他们有了精神的麻痹感——浪漫。

老实说,我并不喜欢黑咖啡的味道,正如同我不喜欢别人说我很浪漫。我总觉得用这个词去形容一个人,会使得浪漫本身的情感意蕴会遭到破坏。因为我觉得浪漫并不应该是一个形容词,它在我心中是一个行为。行为本身就具有浪漫的价值,所以,我会为了一个不能较真的情感,闹着莫名其妙的情绪。或许是因为我觉得咖啡与浪漫无关吧。

可惜,我已经错过了青涩的年龄,再也不能把罗曼蒂克当作憧憬。女人的纯真来得快,也去得快,正如她们那易老的脸容,不知道有多少的女人渴望嫁给时间,取得永葆的青春和热情。不过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即使时间对女人太不浪漫。

窗外的雨,仍旧在下着,细腻的雨点仿佛随时透过现实的壁垒,准备把我的咖啡和手机淋个爽快。

篇6:春来草自青杂文随笔

春来草自青杂文随笔

今天上午看到朋友转发给我的一篇高考满分作文,不免想起自己高考那年的作文题目“春来草自青”,就这么一个话题作文题目。现在想想当时考场上慌乱的自己还历历在目。

“春来草自青”,春天来了万物复苏、草长莺飞,不需要什么刻意的雕琢,这就是一个趋势,不可逆的趋势,来势凶猛且势不可挡。我还记得当时我写的是“改革开放”,命题也很宏伟,绝对的根正苗红,必须是很正的思路。高中时自己平时写作文基本都是被判跑题,60分的题目一般只得5分,在5分旁边“跑题”二字格外显眼。所以最重要的关头选择最质朴的文字,选择不会偏离轨道的主旋律也是一种决策。

“改革开放”的春风让我们国富民强,却没有让我的语文成绩名列前茅,自己算算分数,作文应该也超不过30分。其实高考已经过去了十年之久,对于分数、名次早已释然。现在谈起来当时作文不及格也成了现在“炫耀”的“资本”,一是可以“自嘲”,二是可供朋友“吐槽”,一举两得收获颇丰。

今天自己也开始步入前辈、长辈的行列,(当然自己一点也不老,自己没觉得啊)也开始关心教育问题,好像比自己上学时更关心,真是不养儿不知父母恩。今天朋友转发给我的文章,也是一篇很正能量的文章,关于社会关于政策性的文章,我觉得这同学平时肯定很喜欢看新闻,很积极的一种现象,我平时就很喜欢对身边的一些大学生说没事多看看新闻,少打游戏慎谈恋爱。

满分作文肯定有其突出的.地方,和自己当年的文章命题差不多,但水平高低显而易见。我今天感到特别遗憾的是高中包括高中之前自己的眼界受限太严重,拿到题目是想写而没下笔之处。都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对于一个农村的孩子,一个80年代的农村孩子而言,几乎没有机会“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只有读书考出一个好的成绩才可以有更高的追求。大学后,我才知道新华书店还可以有五层的,学校的图书馆比整个高中都大。一个人的视野还是蛮重要的,特别是在学习上。

如今参加工作,每年都会和家人出去走走,每个月都会买几本书,身体和灵魂总有一样得在路上。“春来草自青”,虽然春天感动了大地,一切的生机盎然都是那么的自然而然,“春风吹又生”一切又不必麻烦我们去操心。可是春天不播种,秋天哪来的收获,春不耕夏不种只有“荒草湖泊”了。

如今觉得“春来草自青”更是一种“心静自然凉”的释然了。无规矩不方圆,春去冬来日出日落,有开始就有终结,不偏不倚秉持中庸之道,随心而不被贪念所累。晚安,朋友。

篇7:春嫩不惧寒随笔

春嫩不惧寒随笔

残夜被撕开一角,晨光随着时间流淌在整个天空。初春的阳光挣扎着透过厚厚的云霭洒向这个刚刚告别严冬的小城,为它带来些许温暖。

春寒料峭 ·积蓄力量

老树下的每个清晨都是伴着悠悠的茶香和不紧不慢的落棋声开始的,陽光柔柔地洒在棋盘上,熏出岁月的沧桑,茶香袅袅地氤氲着,时光就这样在指尖静静地流淌。

女孩披着晨风而来,初春的风还带着丝丝寒意,但并没有吹冷她充满活力的心。她喜欢象棋,喜欢伴着茶香,迎着晨风,在棋盘上纵论天下。整整一个冬天,女孩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看棋、学棋,再冷的寒风也没能锁住她那颗青春火热的心。

茶香幽幽,微风轻轻,叫卖声渐密,朝霞越来越稀。女孩恋恋不舍地起身,带上老人们祥和、温暖的话语离开。

女孩走过家门口那棵尚未发芽的树,她的灵魂和树的内心一样,正在被春风轻轻地唤醒,默默地积蓄着力量,拔节生长,散发出一种青春独有的美好气息。

春意渐浓 ·点点新芽

晨风轻抚,微笑着与朝阳打招呼。初春的阳光穿过微微湿润的空气,稳稳地坐在老树的枝叶上,小城终于溢满了春的气息。

老树下,茶香越浓,棋声越密,女孩的棋艺精深了不少。当老树的枝条被茶香染绿时,学校组织了一次象棋大赛,女孩报名参加了。第一天的赛事结束后,女孩大胆地向教授发出挑战,教授一愣,欣然应允。

流光在落棋的`间隙丝丝缕缕地飘飞,在飞沙走石的棋盘上悄然游走。教授浅抿一口茶,微微一笑:“姑娘,不错!”女孩悠悠地吐了一口茶香,喃喃道:“姜还是老的辣。”教授眼中有阳光流转:“春嫩不惧寒啊!”茶香溢于心间,话语意味深长,女孩顿悟。她诚恳地请求成为教授的学生,教授欣赏她的才华,便爽快地答应了。

走过家门口那棵树时,女孩惊喜地发现,虽然才是初春,但新叶已迫不及待地挤满了枝头。她其实和这树一样,经过漫漫严冬,终于迎来了勃勃生机。

春光明媚 ·鸟语花香

一天又一天,老树下棋声依旧,茶香依旧,不过少了女孩晨星般的眸子。这些天,女孩在挑战省级比赛,期待攀登到更高的地方。

终于,温暖的春阳拉开天幕,擦拭着小城。春风吹醒了每一个花苞,春雨也来编织美景了,织得大地鲜艳而明丽。

女孩的棋艺进步奇快,她在省级比赛中捧回了一个金灿灿的奖杯。望着满城春花,迎着阵阵春风,沐浴在无限的春阳中,女孩欣喜地发现,那棵老树花开满枝,无比芬芳。女孩守着自己的棋盘,品着茶香,她正和老树一起成长着。

春嫩不惧寒,初生牛犊不怕虎,敢于尝试,敢于挑战,我们才能看见更美的自己。唯有默默蓄力的耐心和不惧严寒的勇气才会迎来春花灿烂,我在阳光明媚的春阳里期待你的花开。

篇8:青方随笔

青方随笔

相传清朝康熙八年,来京赶考的王致和落第后在京城的小巷卖豆腐为生,当时正值夏季,卖剩的豆腐很快会发霉,于是,王致和将豆腐切成小块,稍加晾晒,寻得一小口缸,用盐腌了起来。到了秋天的时候,王致和打开缸盖,一股臭气扑鼻而来,取之一看,豆腐已成灰色,用口尝试,觉得臭味之中却蕴藏着一股浓郁的香气,虽非美味佳肴,却也耐人寻味。

清末,臭豆腐传入宫廷,深受慈禧太后喜爱,还将其列为御膳小菜,但嫌其名不雅,按其青色方正的特点,便赐名“青方”。

我的家乡盛行吃臭豆腐,每天早晨,无论风雨,都能听见卖臭豆腐的小贩在推车叫卖,他们中大多是妇女和老人。每当这个时候,小贩的吆喝声、臭豆腐特有的气味以及行人悠然的脚步声充斥着整条街。小贩们都有一副好嗓子,似乎大家比的并不是臭豆腐是否好吃而是谁的'嗓门大,有时候两家臭豆腐摊,在街道两旁扯着嗓子较量,行人就会纷纷停下看热闹,有的人就起哄说谁赢了就到谁家买。

听说妈妈生我的那会特别喜欢吃臭豆腐,于是我出生后,便也对这食品如此着魔。

小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经营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花白。他总是挑一副担子,前面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几双筷子;后面有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志地炸着臭豆腐,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是有许多食客循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排。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出锅,就变得金灿灿,涂上一层辣椒酱,黄黄红红的十分好看,小心翼翼咬一口,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十分美味。

离开家乡已经几年,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臭豆腐,记忆中臭豆腐的味道渐渐淡去,但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老人一起。

篇9:经典随笔青橘

经典随笔大全青橘

一场秋雨一场寒,我在微冷的室内看窗外的碧柳与黄叶共舞,舞一场没有月圆、没有乡愁的曼妙。佛曰众生有情,又岂能无智无识如树,有血有肉似我?不过于青绿世界而言,根扎何处,便一永如固,不再挪步。身旁的枝叶,脚畔的花草,倾其一生,做他们的友邻,此情可羡。而我,望月兴叹,归乡无期的愁思,只得借手中的青橘,来排遣一二!

关于橘,花开何季?果熟几时?曾经那么熟悉的农事,也都模糊成了记忆!儿时,房前菜地,总有无数的瓜果,梨树、橘树、橙树最为常见,还有不多的樱桃、毛桃,以及野生的酸枣。这些,都是我们儿时的零嘴,解馋的好方。橘树的枝枝叶叶、花花果果,都关系着那时我们的欢悦喜乐。

掏天牛——

有一种硬壳的甲虫,我们那叫做天牛:两片坚硬的翅膀,一对有节的触须。总爱在橘树的树干上啃咬出许多的小洞,也不知道他是以树为食还是以树为窝。反正我们总把它从橘树的树干里用小棍子掏出来,装在小小的火柴盒里,带到学校里面去,同伙伴们一起逗弄。至于为什么要把天牛掏了呢?因为小时候大人说,树有虫就结不好果子,于是孩子们把这当做一举两得的`高兴事儿来做,把掏过天牛的小洞用土填上,这样其他的虫子就不会进去祸害橘树了。

花蒜薹——

在农村的时候,地广人稀,总有大片的菜地,大片的果园,土地于我们是乐园。尤其是孩子,还不用像大人一样面朝黄土背太阳过坡,只是在地里泥里一个劲儿地疯耍。家里大人要做午饭了,总是朝小孩子吆喝一句:去,去地里花点蒜薹回来,炒腊肉。于是我就和妹妹从屋旁的橘树上掰下几根橘树的刺,一路追赶跑到种着蒜的菜地去,就着抽薹的蒜苗从根部到顶尖一点点划破,掐了蒜薹就又继续下一颗。不一会儿花满一大把就回家交差了事,等着饭菜上桌了。

打果子——

橘树开花一点点,白白的,小小的,然后就不见橘树有什么动静了。得等好长一段时间,才会在不经意路过的时候,猛然发现原来枝头已经有拇指大的青果果了,然后馋猴似的焦急等待。炎热的夏季伏天,不断的雷声暴雨,终于催熟了一树又一树的橘子,青橘,也终于变了红橘。虽没有柿树般灯笼高高挂的喜庆,可满树满树的红,在青绿橘叶间或隐或现,也煞是喜人。于是,搬楼梯、搭凳子、拿竹竿,低处的直接用手摘;高点的站在凳子上也能够到;实在不行,爬楼梯上树,多半的果子也就摘到了。只有那高高挂在树尖的橘子,很是馋人:因高处的雨水多、阳光足,总是格外的红,格外的大,也就格外的诱人。奈何长得太高,只有用竹竿一下一下地敲,还得小心翼翼地,不然打烂那么大的橘子,总会觉得可惜。一时打下一个树尖的橘子,守在树下捡的人就立马飞奔过去,或是捡起就剥了吃,一脸的兴奋;或是捡来看见被鸟儿啄了,又一个劲儿地数鸟儿的不是;或是恰巧橘子砸在脑袋上来了,就在那不停的嚷嚷;还有那滚落到地旁的水田里的橘子,就只有望着一田的稀泥无可奈何了,毕竟橘子到收获的时候,也不差那一个两个,也就没人会下田去捡了。

一瓣橘,一件往事;一瓣橘,一个童年;一瓣橘,我的故乡:当橘皮没了橘瓣的时候,我愿回到那乡下的茅屋,守一片四时的山水,守一对白发的双亲,以一颗卧冰求鲤、彩衣娱亲的赤心,去求二老的天年安康!

篇10: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11: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12: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13: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14: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篇15: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曾经有真的挺缺朋友的时候,也曾饥不择食地交友。二线偏三线小城市里刚经历过高考上大学的女孩普遍不太关注化妆打扮,大多也没有经济能力出去玩,也不怎么看书,或还停留在读言情穿越的水平,周末一般窝在寝室看国产剧和综艺节目。

作为初中开始就很少看国产剧也不关注明星的人,我真的还蛮难和大多数同学聊到一块儿去。天天穿着她们眼里的奇装异服上学,明明不贵的衣服,被关系一般的同学问到价格也只敢报零头,避免主动提起护肤化妆之类和价格关系密切的话题。久而久之心态变得有些奇怪,与其说是低调,不如说是为了照顾别人感受为了合群。也尝试social过,加入不同部门组织,但觉得也就那样吧。全市书店没几个,那时还没有一家猫咖啡,漫展也无聊,cos也不玩了,书也不看了,小说也不写了。日子一天天过,性格越发沉默。有时什么也不想干就这样躺一天,老朋友都是现充,生活非常精彩,大概没法理解,我都觉得我那时的生活很不可思议。被别人夸时也感觉不到开心。比没有性生活也没兴趣认识男生更惨的'是就连性欲也下降。对朋友的标准也下降。

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穿得花枝招展和本地一些lo娘出去玩,算是平淡生活中的一点亮色了,也可以借此穿穿在学校不好意思穿的裙子。lo圈对我来说,有美好的回忆也有不太好的,经历浅薄如我,遇到过被以为是朋友的人骗。此后不会再傻白甜到对只见过几面的人就掏心掏肺。

优秀的有趣的善良可爱的人那么多,至少要和善良的正常人交朋友,有没有共同兴趣是其次。

篇16:夜杂文随笔

夜杂文随笔

夜里,山间回旋起枪鸣。断断续续刺地发虚。谁在悲嚎?谁在叫嚷?

森林,郁郁地飘着哀啼,冰冷的火器在不远处挑衅!猎人们仗着枪势,大声的叫喊:抓住!抓住!夜里的第一个猎物!

狼儿,胸口淌着血,惊叫着发觉身体已在血泊中,别倒下!至少在英勇的咆哮一次吧。哦,森林的狂热来临:猎犬怕得止步不前,猎人吓得瘫软在地。

夜里,树上打盹的猫头鹰被飞速的子弹擦触,跌在枯叶层里。来吧,来吧!炽热的铁壳继续灼烧我吧!我没有畏惧,我是灰烬里的神明。要将枪杆折断,把枪管堵塞。哦,湿冷的空气凝聚着伤痛的`怒气。

夜里,燃烧的森林火光冲天,发芽的新枝吐着扎眼的绿叶,自然孕育新生的希望,凌晨已降至:猎犬反咬起猎人,枪瞄准了猎人。他们丢盔弃甲,马不停蹄的逃离,逃出夜幕笼罩的红色的土地。

夜晚与白天交替的那一刻,芽儿茁壮的那一瞬,狼与鹰贴在一起的那一刹:我看见了茂密的森林。那儿没有了惨痛的悲啼!没有了浩荡的哀嚎!白晃晃的青蓝色蓝图里晃着几颗灿烂的星星。

夜里,我看见了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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