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校徽(精选5篇)由网友“叉出去叉出去”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东北林业大学校徽,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篇1:东北林业大学校徽
东北林业大学(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学校前身东北林学院,创建于1952年,以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为基础建立,1985年,更名为东北林业大学。
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医、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是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优质资源共享联盟成员高校,入选“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林业局、黑龙江政府三方共建高校,设有研究生院。
学校地处中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截至3月,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各类在校学生4万多人
历史沿革
东北林学院
1952年10月东北政府东府(52)教字第2857号文公布成立东北林学院的决定。
1954年1月 第一届党员大会开幕。王禹明作《改进党对教学工作的领导,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了新的党委会,经市委批准王禹明任党委书记。
1955年 7月 刘成栋任命为中央林业部副部长,仍兼东北农林学院院长。
1957年12月 国务院任命刘成栋为东北林学院院长,免去东北农学院院长的职务。
1958年 2月 建立凉水林场。
1958年10月 带岭分院正式成立。
1968年10月,各系师生上山搞“政治野营”。实际是迁校,校址设在带岭,哈尔滨设留守处。
1973年7月 通知哈尔滨有关单位,学院从7月10日起在哈办公。
1985年6月 林业部在该校召开全国林业院校(系)教育改革座谈会。
篇2:东北林业大学校徽
1985年8月 林业部林教字335号文批准该校改为东北林业大学。
1985年8月 该校与美国耶鲁大学林业环境研究学院合作谅解备忘录今日签订。
1985年9月 召开全校大会,庆祝第一个教师节。
1988年8月 国际林联北方森林经营和管理学术会议在校召开。
1992年1月 学校实行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第一批共8人,他们是:王凤友、王政权、杨国亭、刘家顺、郭建平、曹军、杨传平、赵学增等。
1992年3月 国务委员陈俊生为该校建校四十周年题词:“为振兴中国林业培养人才”。
1992年5月 由朱国玺校长主持完成的“CM-Z-1型智能化磁敏转矩速仪”课题通过林业部教宣司组织的鉴定,结论为该成果已达国际先进水平。
1992年5月国务院田纪云副总理为该校建校四十年题词:“树人四十载,树木绿万山”。
1992年7月 全国科技成果展览交易会在省展览馆召开,该校8个项目参加展出和交易。期间,该校与企业签订各类合同5项,达27万元,两个项目获大会颁发的金、银奖,包学耕教授主持的《E1级刨花板用DN-6号低毒脲醛树脂胶》获金牌,朱国玺教授的《PBT型程控全制动传动测试系获银牌。这是该校首次在国家级展览交易会上获奖。
1992年8月第一个以珍贵树种红松为研究对象的“东北林业大学红松研究所”,在该校凉水自然保护区召开成立大会。
1992年9月 学校有30年专业已面向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中本科20个专业、专科10个专业,录取了1235名新生,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1992年10月 该校8项成果被林业部评为1992年科技进步奖。
1992年10月 该校又有11个项目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6项和25项获得青年基金和举行学术交流。
1992年2月 经林业部批准该校原林业工程勘察设计所更名为东林大工程勘察设计院。
1992年12月 该校的`生态学、森林保护学、野生动物学、林业经济及管理、森林采运工程、木材加工与人造板、林业与木工机械,7个专业被评为林业部部级重点学科。
学校率先进入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区的全国第一家木材干燥企业--哈尔滨北方木材干燥新技术开发公司开业。
师范学院主持研究的“金针菇保鲜技术”,通过了省教委组织的专家鉴定,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林业部批准该校成立森林资源与环境学院、林产工业学院和林业工程学院三个学院。
由骆介禹教授主持研制、加格达奇航站协助进行的“航空型高长效森林灭阻火剂”通过林业部鉴定,该性能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1993年7月 教师李凯夫主持研制的E1级麻屑板获哈尔滨科技进步二等奖。该项目添补了国内空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被批准为国家级新产品。
林业部部长徐有芳党组成员、林业部科技司司长刘于鹤、森工司司长蒋崇辉等一行来该校视察,徐部长要求该校抓住“211工程”机遇,办成世界一流林业大学。
森林资源与环境学院成立。
野生动物学院院长章教授、党总支副书记吴建平前往北京参加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立10周年纪念表彰大会。该校野生动物资源学院受到了表彰,章教授被授予先进个人。
该校1993年度获林业部科技进步奖,列全国第一。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该校的野生动物、林业与木工机械两个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点。汽车运用工程、林业自动化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点。
1995年11月 经林业部批准,在原机电工程系的基础上成立机电工程学院。
6月 中国黑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支持该校争进“211工程”协议书在该校签订。
1911月 林业部批准了该校“211工程”部门预审。
1月 林业部 “211工程”建设项目部门审定专家组对该校的“211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定,该校以全票通过了审定。
同年8月 根据林业部林人批字[]66号文件,林业部同意在该校社会科学系的基础上成立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97月 成人教育学院受到国家教委表彰被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
9月3日 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有关高校建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9号),该校与清华大学等36所高校获得批准首次建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建东北林业大学。
,进入“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教育部、黑龙江政府共建东北林业大学。
篇3:东北林业大学自荐信
尊敬的东北大学自主招生领导:
您好!
我叫由鹏飞,是来自邹平县第一中学的一名学生。十分感激您能够在百忙之中阅读这篇申请书。
东北大学是我理想中的大学,她既包涵了齐鲁大地几千年来的文化底蕴,又有着强烈的时代气息,为祖国培养了无数的人才,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我十分渴望能够进入东北大学,在贵校这个熔炉中,铸就自己的本领,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我有着不服输的精神!初中的我学习成绩并不理想,高中分班时,我的中考成绩排在班中25名,级部700多名。但是我并没有自曝自弃,我深知自己不足,于是我奋发努力,比别人付出更多的汗水,最终在高一期末考试中取得级部135名的'成绩,有了极大的进步。现在我的成级稳定在级部60名左右,最近一次模拟中我还考了级部41名的成绩。我相信我的成绩还有极大的上升空间,通过我继续努力,我一定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我有着开阔的眼界!高中的学习忙碌而紧张,课余时间十分少。但是,我没有将眼光只局限于课本。我喜欢历史,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这是祖宗留给我们宝贵的财富。零用钱一有节余,我就回到书店买关于历史的书籍,当然我现在能力还不能读懂文言文,但是从诸多的历史评论书籍中,我还是学到了不少知识,明白许多做人的道理。我热爱科学,科学与民生,经济,军事等息息相关,是我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必备法宝。我曾经买过一本关于相对论的书籍,虽然看的一头雾水,但是我的思维却也在阅读中变得更加活跃。另外,我还喜欢军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军迷,我深深陶醉在中国-军力不断发展的自豪感中。
我有着一定的工作能力!我在班级内担任学习委员兼任英语课代表。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成为了同学与老师之间沟通的桥梁,为我们班级学习成绩的进步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在班级有活动是,我还会积极协助班长,使我们班级的活动,每次都很成功。令我高兴的是,我的努力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认可。今年,我被授予“市级优秀班干部”的荣誉称号。
我能够学以致用!我十分尊崇我国古代先哲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理论。我认为知识如果无法运用到生活,那就变得毫无意义。因此,我喜欢将学到的知识用到生活,将书中的道理用于实际。这使我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形成了高尚的品德,能够事半功倍的处理麻烦,在同学中有着极好的人缘。
东北大学,我理想的大学,如果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我希望能在经济,法律,建筑方面中其中一个来发展自己,让自己成长成能够为我所热爱的祖国贡献力量的人才。
期待着高考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那一天,我会收到来自贵校的开启人生与智慧的金钥匙!
希望您能认可!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4: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简章
搜狐教育讯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东北林业大学,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各层次高级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开展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来源计划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三)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四)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类招生选拔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年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学校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体检要求》作为录取体检标准,具体详见《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体检要求》(附后)。第十一条 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分数、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按志愿优先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级差为3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动态排名定位的办法填报志愿,为配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录取模式改革,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采用专业志愿清方式。
第十三条 2011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河北、山东、湖南、江苏、北京九省(市)有招生计划。考生文化课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学校单独测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考生生源省份在我校录取批次划定专业成绩控制线,则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该控制线,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生源省份在我校录取批次未划定专业成绩控制线,则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专业统考合格标准,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各省招办按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投档,我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照顾政策考生在排定专业时均以高考实际成绩为准,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 因江苏省实施新的高考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针对江苏省考生的录取原则,具体原则如下:
普通类录取原则,各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详见我校2011年在江苏省招生计划。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总分与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均相同时按照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原始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艺术类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考试采用江苏省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一)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
(二)低分末段的考生;
(三)体检不合格者;
第十七条 我校森林资源类(英才班)、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工程管理(国际工程管理)专业对英语水平要求较高,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八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寄出。
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领导下和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中纪委、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按不同标准收取,具体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公告。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修读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修满学分,其他条件达到毕业要求,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已获得毕业资格的本科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办法》和《东北林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可获得学士学位及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林业大学
证书种类: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颁发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学生及学生集体单项奖励13项。凡在我校就读的本科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获奖学生比例可占学生总数的35%,其中一等奖学金150元/月,二等奖学金100元/月,三等奖学金50元/月(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另外,在我校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工程(起重运输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专业学习的学生均可享受专业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为每年每人500元。成绩优异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家庭贫困且成绩优异者还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人1000-3000元/年);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除此之外,为改善学生生活,凡在校全日制学生,可享受到每人33.6元/月的物价补贴(每学年按12个月发放)。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40
招生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82192351
学校网址:www.nefu.edu.cn
电子邮箱:zsb@nefu.edu.cn">zsb@nefu.edu.cn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教育部最后审核为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附件
篇5: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简章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招生专业对考生体检条件提出如下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
★ 国立阳明大学校徽
★ 湘潭大学校徽
★ 华东冶金学院校徽
★ 陕西科技大学校徽
★ 陕西师范大学校徽
★ 大连理工大学校徽
★ 呼伦贝尔学院校徽
★ 西南民族大学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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