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病床的那个小哥哥的杂文随笔

时间:2023-04-17 07:45:0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隔壁病床的那个小哥哥的杂文随笔(整理14篇)由网友“空空美瞳”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隔壁病床的那个小哥哥的杂文随笔,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隔壁病床的那个小哥哥的杂文随笔

篇1:隔壁病床的那个小哥哥的杂文随笔

隔壁病床的那个小哥哥的杂文随笔

我十多年人生中第一次差点被哽吐血的时候,大概就是我在这个医院,和隔壁床的少年认识的时候。

他刚被推进我的病房时还是昏昏沉沉的,躺在病床上,挂着呼吸机,闭着眼睛也不知道是醒着还是昏迷中,羸弱的样子看起来十分无助。

后来他醒了,大概是因为经常住院,所以才人还躺在床上,就试图在无趣的病房里找点乐子,于是和当时缩成一团抱着个镜面魔方发呆的我打招呼。

“嗨?”他说。

“你好。”我说。

“啊?原来你是女的啊?”他瞪大眼睛,而我差点没给他哽吐血。

原来你以为我是男孩子吗!?

话是这么说,不过当我习惯性地扒拉起自己的一头短发的时候,突然就对他表示理解了,刚从昏迷中醒来的人,看东西看不清楚很正常,更何况我是这个模样。

他的名字我没记住,请原谅,药品真的会影响我的记忆力,我只记得他比我大两岁,一直坚持让我叫他小哥哥。

可能是我对异性不太敏感,也可能是这医院的颜值真的很低,刚开始,总会有不值班的小护士往这边跑,看他对小护士们的礼貌态度,我还真还以为他是小说里那种温文尔雅的邻家哥哥,就如他所愿地叫了,心里想着反正很快他就会忘了我。

不过在那之前,不到一个星期,现实就给了我最沉重的一击。

现在每当说起这件事,他总会毫不客气地揉乱我清汤挂面一样的妹妹头,看着它们因为静电翘得七扭八歪然后各种哈哈哈,然后我就会在护士给我拿药来的时候告状,说他不穿病号服,然后抱着药罐子美滋滋看他挨骂。

……什么邻家哥哥,这就是个小……大恶魔。

当然,总有一些事,我们都默契地不去提起,尽管我们都心知肚明。

他的父母常来看他,也会给他带补品,那天他正喝着阿姨给他炖的鸡汤和我拌嘴,我啪地一下将编到一半的.手链扔到他床上,凉凉来了一句“在没有亲属的人面前说这个你就是在挑衅”,然后,我就看他喝汤的动作突然僵硬,放下勺子,将我的半成品手链双手奉还。

再然后就轮到我看着摆在我面前的热腾腾的蒸肉沫不知所措。

“吃!”他蛮横地将消过毒的筷子和勺塞进我手里,全然没有刚才奉还手链时的恭敬,指着我的鼻子瞪眼睛。“我还纳闷你怎么这么瘦呢,不早说!”然后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就溜到病房门外。

从那之后,小哥哥的父母给他带的补品变成了两份,应该是小哥哥在电话里说了什么,他们对我也越来越亲近,以至于有好几次,都会听见他一边抱怨他爸妈偏心,一边把保温壶里的鸡汤倒给我。

他的身体状况比我差得多,多数时候都只能待在床上,要么盘腿坐,支着下巴嘲笑我,要么顶着死鱼眼,直挺挺躺在床上玩着手机吸氧,但没有一次会像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那么虚弱,说实话,他比我还生龙活虎,我不止一次怀疑他是不是明天就可以出院,虽然这一切很快就跟我没关系了。

直到一天早上,他说他有点不舒服,想去窗边透透气。

……

我接住了还没来得及站稳就闭上了眼睛的他,然后一拳锤在呼叫器上。

然后,我平静地坐在我的病床上,继续编着那条未完成的手链,看医生护士手忙脚乱地将他推出去,再回来时,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样子。

苍白的脸色,不知是昏是醒的状态,羸弱的神态,一动不动地躺着,还挂着呼吸机。

没想到,第一次看见他是这样,最后一次见他也是这样,嗯,首尾呼应,满分。

我这么想着,将编好的手链套到他的手腕上,刚刚好,就当离开前的小礼物好了。

等到他醒来,他隔壁的床位到底是空着的,还是又有人搬过来呢?我有点好奇,甚至想留下来看看。

但是。

转院手续上的名字。

擦不掉啊。

篇2:那个我杂文随笔

那个我杂文随笔

点开编辑的时候,手指停留在键盘许久都无从说起……从小到大我喜欢写作,可至今我都不知道它存在我心里的定义是什么,我喜欢写,记录自己的生活,偶尔感性写写毒鸡汤,脑洞大开写一个新奇的或感人的故事。有朋友跟我说你这么喜欢写作,不如去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呀,但其实是不同的,当你的兴趣变成一个工作性质的事时,它的意义也变了,正如我喜欢写小说,但我不喜欢写作文,写文章,写文稿这些带着目的性的东西,我觉得那份心可能就没那么纯粹了,对于写作谈不上很爱,但是就是放不下,这就是我对它的感觉。

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一个月里面总有那么几天间歇性的抑郁,就像是女人的大姨妈一样,没有丝毫逻辑,来的快,去的也快。

以前啊,很喜欢动不动就发心情,有QQ的时候就发说说,有微信的时候就发朋友圈,有微博就发微博,一天发好几条,喜怒哀乐什么都有,算是一种感情寄托。

以前啊,发出来的时候总想着有人看着,有人回复我和我交流交流,现在只为发而发,微信变得大众化后,QQ就没什么人玩了,而我也没在QQ发过什么,有一天我把过去QQ,微博,朋友圈,里面所有的说说全都删了,朋友对我的行为有些不理解,而我怎么说呢,也说不出来为什么,只是觉得人轻松了不少,但是心却是空荡荡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啊,就喜欢念旧,可记忆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不想往后的日子没有一点点可回忆的痕迹,于是,我试着把每天的心情或发生的趣事当作日记写下来,存下来,等到老了,看一看,还能逗一逗呢。

可是……却不知道写在什么地方好,QQ我也不用了,微信朋友圈我觉得不合适,以前大众刚开始玩的时候,那个热劲还在时,别人管你发什么,发多少,而现在,感觉无论自己写什么,看的人都觉得是一种矫情,越来越冷漠了,全是熟悉的,或是认识的人,感觉自己在朋友圈每天发自己的日记,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打扰。

于是,我写在了微博上,微博全被我清空了,我要在那里写满我的回忆,微博是一个很大的平台,形形色色各种人,大部分的都是陌生人所以没关系。

可我开心的记录自己的生活没多久,发现自己错了,微博虽然相对于微信来说很大众化,但是你的粉丝里也有你认识的在啊,有时候一天里心情比较好,或者发生的事较多,我会发几条微博,最多三条,可是又是一种打扰吧,我看到掉粉了,而且掉的是认识的粉,这有点打击到我了,其实我不在乎有没有看,有没有人评论,有多少个赞,我只是单纯的想记录自己的生活,也许有人会说那你为啥不自己买本笔记本写下来就好啦,不用纠结,唉……就当我太缺爱了吧,我喜欢刷刷存在感,这样我就觉得我是存在的,有些无理取闹,现在我都没有发微博的欲望了。

然后,我就到了这里,我不知道有没有看到,可我都不在乎了……我想拥有自己的一块小天地,记录我每一天的生活。

把开心有趣的记下来,不开心伤心的都忘掉,老了回头看一看,啊……原来我的生活是如此美好的。

有你的存在,我的世界变得不一样#以后每一天的故事就是这么一个主题,关于我的家人,亲戚,朋友等等等的。

篇3:最爱的那个杂文随笔

最爱的那个杂文随笔

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你最爱哪个?

老公?老婆?爸爸?妈妈?儿子?女儿?听到你的答案,我只能微微一笑了。你怎么能把你心中的最爱忽略了呢?

那个藏在你心里,住在你包里,陪在你兜里,捧在你手里的“小情人”,陪你在韩剧中笑得前仰后合,哭得稀里哗啦,陪你在赛场上激动万分,热血沸腾,传递你和情侣间的'甜言蜜语,加深着你和同事,客户的亲密关系,为你搜集着各种材料,为你拉近亲人间的距离……你和她,已经到了“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地步了啊。

为了她,你在站台上错过了几次公交,为了她,你旁若无车,差点和对面的滴滴亲密接触,为了她,你的女儿抱着你的腿打转,眼里满是嫉妒,为了她,听不见领导布置的工作,为单位造成很大损失……你爱她,无比的包容,简直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境界!

你对我说过,你和他日子过久了,可说的话就少了。经常一个人一个房间,熟练的用手滑动屏幕,和小情人你侬我侬。经常是他,不能忍耐,指着狗狗小熊笑话你:小熊,你咋不爱说话呢?你咋和……一样呢?你忍俊不禁,扑哧一笑,房间里的气氛顿时活跃起来,温馨起来。

亲爱的,邻居再亲不是儿,情人再好不是妻。适时冷落你的小情人吧,把真正最爱的放在眼前,她才是你曾经沧海的水,除却巫山的云哟……

篇4:你还是那个你呀杂文随笔

你还是那个你呀杂文随笔

正午阳光明媚,高挂在天空,路上的行人来去匆匆,树荫下尚好,若是在太阳直愣愣的“关照”下,定是会睁不开眼的。早晨的时候还是多云,但天依旧蓝,云依旧白,花依旧盛开,一切都是舒适惬意的样子,都刚刚好,真好。

大概更多的时候心里明朗了,心态也明朗了,心情也随之明朗起来了。很长时间没再看到过这样的美景,并不是美景不在,而是心灵被蒙上了灰尘,久不关心照料,便封闭了。没有受到阳光的普照,没有雨水的滋润,心灵逐渐失去了色彩,失去了那发现美的眼睛,一点一点丢掉了为数不多的正能量,而没有光亮的东西总是很容易被负能量的'东西侵袭。当正能量渐渐失去时候,负能量如海水般涌来,紧紧围绕着它,潮起又潮落,却从未真正地退去。

侵袭是一点点的,而释然却是一瞬间的事。某一个时刻,因为某一件事情,好像一种力量深入你的心灵,把你拉回的原来的轨道。

只想低叹一句,还是原来的自己,真好。

阳光明媚,花开正好。

篇5:爱你的那个他杂文随笔

爱你的那个他杂文随笔

嘴硬到底是什么概念呢,大概就是你说你要走了,我其实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可还是对你说,赶紧滚吧!

大一的寒假姗姗来迟,家乡远在万里,从前不理解万千学子南上北下的痛苦,现在自己真真确确的感受到了。我是个不懂得换位思考的姑娘,我从来不理解别人的眼泪和痛苦,我对一切都持冷淡态度,我看很多书明白很多道理,可我不会做得到。所以我注定是一个所有苦头都要自己吃一遍的人,你大可不必可怜我。

学校放行那天我是宿舍5人中第一个离开的,带着很多的惶恐以及担忧,可是我不能得到安慰,因为我要走得足够洒脱。

北方的人都是这么凶的吗?面试我的经理板着一张脸,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尽管她就坐在我对面可感觉她离我好远好远,还有那个给我倒水的服务员,走开那么远了为什么还要回过头来看我?“现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啊,没有,”我喝了一口水掩盖走丢的思绪,“那你明天能上班吗?”“能,”“那一会带你去宿舍,宿舍一共三个人,我,你,还有一个刷碗的阿姨。”我有些震惊,工作就这么得到了?“嗯,好的。”“试用期7天,不过每天工资35过了按正常工资算,你是校门都没出的大学生,我希望你能明白对于别人说的话,不能不听,不能全听,这全都要靠自己的判断来做好自己的事。”我看着她严肃的.脸,微微的点点头。看来这条路似乎不太好走。

亲爱的室友们应该都正踏上回家的途中,好久不见的妈妈我也很想你.伸手想拿手机,包里空空如也,我一下慌了神,面试过程中我一直都没把手机拿出来,糟糕,貌似掉在了计程车上,而我并没有要小票。呀!

早上十点到店里上班,现在已经下午两点了,眼睛不自觉的望向经理确定了眼神“别看了,估计你那手机是回不来了,打电话没人接,短信也没人回。那人可不就是不愿意给你送过来,但你也别太难过,一会我再给你打几个电话,如果明天还没消息,那就谁也没办法了。”我辛辛点头长叹一口气,我就这么出师不利吗?

“听说有人手机掉了,是你啊?”我看着他不说话,他看着我笑起来,“我刚来的时候手机也掉了,给别人捡着了,但是呢别人给我送回来了,呵呵,羡慕吧!”我看着他忍不住跟着笑了。我什么也不会做,就在店里这样站了一天,每次与经理的眼神交流都让我倍感压力,经理朝我走过来了,我不会最后连工作都保不住吧!“你都听不到客人叫服务员吗?”我下意思往后退了一步还没来得及开口,他从我身旁走上前握住了经理的手,一脸的阿谀奉承。“握握得了,”经理说完便走进了吧台。他靠在身后的传菜台上说“以后你叫我师父吧!”“你运气还不错,今天晚上店里聚餐头一回,让你给碰上了。”我瞪大眼睛看着他“啊,第一次?”“是啊,每个月都有一次。”

一个长桌,好多人,我都不认识就出来吃饭吗,内心是拒绝的,什么都掩盖不了我的无聊,他坐在我对面看着我,不时地目光接触更是有些不自在,他坐了过来,在我旁边,我不自觉要了瓶绿茶。经理坐到了另一桌,一直在不停的喝酒,老板来了挨个的敬酒,看得出大家都很累,可是依然笑得开心。耳边响起厨师长的那句“我们是一个团队,很好的团队。”是这样吗?看上去好像很吸引人呢,好像比学校有意思多了。其实后厨才真正是一个团队,一群广东来的老爷们在东北度过了很多个春夏秋冬,他们幽默豁达、勤奋努力、柔情万里,也会在深夜的朋友圈里表达对远方家人的思念。人生百态,这是最美的期待。

饭局结束,走出门天空飘着雪,洁白轻柔,北方的雪总这样轻飘飘的落下,漂亮极了,让人想伸手去接,可当你真的伸出手它会由指缝落下,并不会融化,你只能任由它,你只能看到它的美丽,只在那一刻。

师父帮我拖着箱子,经理突然走的很快到我们前面很大声说“来啊!所有的不痛快都朝我过来呀!我怕过谁。”师父笑了说“对,怕过谁。”我低头笑笑,这两人居然还这么可爱的。我小跑跟上去,经理手搂着我的肩“新人又怎么样,我就喜欢一张白纸,想怎么画就怎么画,这世界谁离了谁活不了。”

进了宿舍,我铺好床,不想打扰阿姨休息,到客厅沙发上写日记,经理刚好从她房间出来看到我笑了笑“刚才送我们回来那个是我弟弟,叫宋城,你有不懂得就找他。”我呆着“哦!”原来他叫宋城。

篇6:那个死去的女孩杂文随笔

那个死去的女孩杂文随笔

源于先前女孩跳楼众人围观的新闻,或许我的文字不够精彩,不够优美,但我还是想用这样的文字说些什么。

我不是她,无法体会她的痛苦,也无法复原她的想法,仅仅是凭着自己的猜测,写给我们自己,以及那些围观者。

当恶之花绽放的时候,世界究竟是黑色还是红色呢?

她缓缓地踏上第一级楼梯,像没有灵魂的木偶一样,被名为抑郁的无形的线牵引着,拖着破烂的身体向上走去。

通向天台的大门微敞, 光从那里透出来。她颤抖着加快了脚步尽管现在的她并不喜欢光明,但是这次不一样。

推开破旧的铁门,站在楼顶, 她用褪了色的双眼俯瞰这个世界。一切都与往常一样,一切都与过去不一样。

要跳吗?她反复盘问着自己,是就此结束这被暴风雨击打过的一生, 还是活下去,继续等待不知是否会再次升起的太阳,那看不见的正义呢?

‘太阳……真的还会升起吗? 还是说只有我从这里跳下去,被我的血染红的太阳才会升起呢?’她踮起脚尖,在身体向前微微倾斜,即将离开地面的一瞬间又落回原地。她彷徨不定的神情招来了路人的目光——“那里有个姑娘好像要跳楼了!”

一瞬间,千百道视线如同聚光灯一样打在她身上,灼烧着她的每一个细胞。她在生与死的边缘坐下来,眯起眼睛,没有焦距的双眼中有浑浊在慢慢沉淀。无助的目光里藏有微不可见的期许——如果 我再撑过去一天,是不是就能见到太阳了?如果这一次回头,我是不是……就能带着希望活下去了?

泡沫一般美好的希冀在心底某个角落漂浮着,但下一刻,洪水一般的议论便将它吞没 。

“快录下来!”围观的人纷纷掏出手机,镜头对准了摇摇欲坠的她,脸上是难以用担忧掩饰的兴奋。那种像在观赏流星的神情令她感到恐惧,她站在离坠落仅有一步之遥的地方,静静地看着下方正在盛开的黑色花朵。

天台的门被人撞开了,门撞在斑驳的掉了漆的墙上,发出尖锐的哀鸣。她回头,看到一抹鲜艳的红正试图冲破她视线里单调的灰白。她认识那个消防员,上一次也是他将她从死亡边缘拉回了冰冷的人世间。

天使又来救她了。心中那簇希望的火苗又一次点燃,微弱地摇晃着,用嘶嘶燃烧的声音呢喃“救救我”。

“怎么还不跳啊!”

“快点跳啊,我还等着去接孩子呢!”

下方的人群躁动起来,抱怨声一阵阵涌上楼顶,恶魔顺着言语搭成的梯子爬上来,死死掐住她的手腕。

‘不要!我想……活下去啊!’

刹那间,一直将她困于抑郁的那些记忆在大脑中炸开,男人肮脏的手和油腻的嘴,法院的无罪判决,同学们异样的目光,背后亲戚朋友的非议,一重一重画面将她狠狠压进无底的深渊。她依稀能看到人们扭曲的嘴唇在上下翕动,唇齿间吐出的一定是讥笑吧。

‘好痛苦啊……好痛苦啊,为什么我要承受这不公平的一切……为什么我还不去死呢?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价值了,去死是我最后有意义的事情了。’

她看到自己移动时,下方人群中一双双闪烁的眼睛,配上略有些癫狂的喜悦神情,似是饥饿的狼群在等待猎物的坠落,只要她一落地他们便会扑上去,将她撕个粉碎——尽管“狼”和“猎物”,都是身份平等的人。

‘如果跳下去,这一切就会被人知道了。看啊,反正也没人希望我活着,他们都希望我能去死。’

风扬起她的黑发,将她身上宽大的衣服吹的鼓起来, 那丝微弱的火光终究是熄灭了。

‘只有我跳下去,这些事才能被正义看到,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没什么好犹豫的.了。’

倾身,恶魔将她从高处拉下。

下方的人们瞪大了眼睛,试图将这猎奇新鲜的一幕完整地纳入眼底,他们等待着鲜花盛开的那一刻。纵使那凄美的花朵是吸取了她的生命才得以绽放,可是,谁在乎呢?

指尖传递来谁的温度,她睁开眼,消防员伏在护栏上,咬着牙握紧她的手。他背着光,无声的诉求分毫不差的印在她眼底,绕过他刺下来的光线晃的她眼睛生疼。

‘对不起……我已经没办法回头了。’失望沉淀成绝望,重重的压在她心底。

眼泪挤满了她的眼眶,她仰起头,露出一个凄美的笑:“谢谢你。”

最后一丝希望在她手中闪烁,她决绝地松开了手——“我走了。”

泪水和身躯一起坠落,她张开双臂, 拥抱自己最后的自由。

随着沉闷的声响,她如折翼的雀鸟跌落在地。血从她身下涌出,染红了石砖缝隙里伸出的洁白花朵。泪痕尚未干涸,绝望已然凝固。她终于逃离了这个世界。

下方的人群挤成黑压压的一片,握着手机的手 拼命伸向她,那些从地狱里伸出的鬼爪,正迫不及待地将她残余的温度撕裂。黑色的花朵盛放,恶魔心满意足地啃噬着她的绝望,将她残留下的一切撕成碎片,然后他们披上伪装,回到逐渐散开的人群里,回到那些人的身上。

鲜红的血液静静地流淌,指向正在散开的死亡的帮凶 ,无声地控诉着这一切。

她或许有朝一日会彻底淡出人们的视线和记忆,但恶魔却一直混迹在人间 。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篇7:孩子心中的那个我杂文随笔

孩子心中的那个我杂文随笔

今天原本计划进行游园活动,然而天公不作美,一大早就下起了雨,我们的活动也只能推迟了。

没有工作安排的我,在宿舍区设计制作着环保时装秀的服装。突然,有人告诉我,我的学生想给我送礼物,她现在在宿舍区外面,当我跑下去的时候,我只看见了她的背影。因为已经是上课时间了。这个她,就是昨天有些小情绪的她。我猜想她大概是为昨天的事情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心想着课间再过去了,但是我却是第二节课结束的课间才过去的,可能我觉得没什么,但是当她看见我时露出的那种高兴的模样时,我突然觉得有些事情在我心中也许并不重要,但在孩子的心中却是非常重要的。她掏出了一根手绳,上面系了一个招财猫带着友谊万岁的字眼,轻轻拉过我的手,戴在了我的手上,我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感谢并赞美她送的.礼物,便向她告别,离开了。

回到宿舍,我仔细端详了这条手链,看得出来它已有了一段历史了,然而依然完整无缺,相信她上一任的主人必定是格外珍惜它的。小小的手绳,让我觉得受之有愧。我觉得自己反而没有一个孩子那般洒脱与从容,我觉得自己也行担当不起她心目中的那个我。但我希望,我会是她心中的那个我,也希望我能做到更好的自己,认真接受来自这群孩子们的信任,责任与义务。

篇8:那个老男人陪了我二十年杂文随笔

那个老男人陪了我二十年杂文随笔

今晚因为我弟在学校的事,差点在电话里和我爸吵了起来。我看得出来,他正在努力克制他的爆脾气,而我仍是一如既往的发泄我的坏脾气。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好强、嘴硬、固执,在我面前从不展现自己脆弱的一面的人。但是我有些话说出去就后悔了。

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父亲

曾经得有一次,我因为不小心弄破了脚,本来在外面还是一直憋着眼泪,但是,回到家看到他的那一刻,嚎啕大哭起来,吓得他惊慌失措,急忙把我送去医院。之后就一直认真的听着医生的嘱咐,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之后一段时间更是对我百般呵护,在他的悉心照顾下一周时间就痊愈了。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每个孩子在父母面前总是能放下面子、防备、坚强,然后去无理取闹。因为你知道,就是全世界都抛弃你,父母对自己的孩子依旧还是不离不弃。我未曾让你骄傲,你却似我为宝。

他是一个曾经也有过梦想的父亲

许巍的歌词里面唱到: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其实每个人都有梦,有自己向往的诗和远方,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或许也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渴望。

有一次,我和父亲坐在沙发 上看电视时,父亲突然对着电视里面出现的那片海说:真希望能在有生之年能自驾游去看看大海,去看看海的广阔,和海浪的'波涛汹涌。我发现他眼里有光。不光是我们,他们深处也藏着遥远的梦,由于现实条件的不允许,身上背负的重担,要用双手撑起整个家。让他不得不放下内心那个远方,照顾起生活的柴米油盐。之后我暗下决心:等我毕业后的几年,帮父亲实现他的愿望,带他们去看看这个如此美好的世界。这或许是这世间这美好的事了,他们陪你长大,你陪他们变老。

我的父亲如同全天下的大部分父亲一般,很平凡,挣不了什么大钱,没有什么很高大上的追求。但是那个会为了儿女在别人面前低声下气的他,会在自己孩子生病的时候最着急的他,那个没有多少文化也要拼命赚钱送我去读书的他,那个竭尽全力把最好的给我的他,那个就算全世界与你为敌,还是会义无反顾的站在你身边的他。那个不管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回到家看到他却能有一种说不出心安。曾经我以为我爸是一个超人,但是我看到白发渐渐染花了他的双鬓,黑发不在那么密集,岁月在他脸色打磨许多大大小小的皱纹,我发现,那个超人正在慢慢老去。

真希望能像筷子兄弟的《父亲》: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我愿用我一切换你岁月长流,一生要强的爸爸,你牵挂的孩子长大了。

我在一本文章上面看过这样的一段话:长大后,我们渐渐成为了父母的依靠,曾经一直守护着我们的他们,现在需要我们的守护,当父母像小孩子一样像我们小时候撒娇的时候,我们真的要长大了,一想起父母的脆弱,人总会逼自己有力量,逼自己拼命去成长,逼自己有能力保护日渐衰老的父母。

年纪越大,越能感受到父亲的不容易;年纪越大,越能体会父亲爱得深沉。我想对那个渐渐老去的超人说:那个一直在你细心呵护下的女孩长大了,正在成为新一代女超人,现在,换我来守护你了。

我想对那个男人说一句:爸,谢谢你,我其实很爱很爱你。爱那个并不完美的你,爱那个不善言辞的你,爱那个有很多瑕疵的你。

感谢一路上有你。

篇9:致那个曾经傻傻的自己的杂文随笔

致那个曾经傻傻的自己的杂文随笔

来简书一个多月了,最初满怀憧憬的幻想自己的未来:从此以后可以一个人就这么静静的生活,每天坐在书桌前,一只笔、一本书、一本本子、一台电脑,不用受人拘束,靠写作来赚取生活费。于是满怀信心地下笔写文章,纸上写好之后,再边修改边录入电脑。记得,第一次写完文章以后那可是都要发朋友看,总想说以后可以开始写作之路了,总希望得到别人更多的鼓励。第一次一篇文章被几个地方收录以后,还要把截图发朋友圈,我想说明什么呢?自此以后,更是每写一篇文章就广发朋友圈和QQ空间,还随时观察阅读量。

现在回想,自己曾经是多么傻,多么天真!仅凭朋友圈和QQ空间的那点阅读量能说明什么呢?我的文章也不会得到实质性的改变。哪怕收获几个赞,就能说明什么呢?我的.写作技能也不会得到任何提升。还比不上简友一个中肯的评价,哪怕是指出我文章的不足之处,这才是我的最大收获,才是我进步的希望。

于是一个多月后的今天,我开始大彻大悟,此后的文章再也不会转发朋友圈和QQ空间了。有些文章只是抒发我当时的真情实感,别人阅读以后不会有任何收益的,我就收进了私秘文章,而不会跟之前一样觉得这个是自己的心血之作,要天下人皆知。渐渐地,我私秘文章里的数量多起来了。

或许现在的我在写作这条路上依然还是那么稚嫩,在别人眼中还是那么天真,但是于我自己而言,心里路程上却已经迈进了一大步了。自从开始在简书上写文章以后,我会习惯性把空闲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做到多阅读。日常生活中能尽量细心观察生活,有时候路人之间的一句感慨也能让我浮想联翩。别人的欲语还说,也能让我有题材可写,哪怕是一个淡淡的眼神变化,我也会去寻找关联。同时,每天尽量动手写作,哪怕是没有灵感只能写出一篇简短的文章,语言组织能力和文章组织架构能力总是会得到提升。

写作的路上总是寂寞的,但是却根本不需要不相关的人来围观,我们不需要那种热闹。我们需要的是静下心灵,书写一些能让我们的心灵得到释放的东西,让自己的心灵变得更加宁静。很多时候总觉得有千言万语要说,那就及时记录下来组织成文章吧,有些时候过了这一刻留下来就是压抑的生活了。让心灵放空,特别是当感觉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很多时候又不能找人随意倾诉的时候,写作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能让你毫无保留的写下你的状态,而不怕会被人窥视,成为他日别人攻击你的一种利器。

努力吧,或许我还依然傻傻的,依然那么天真,但是我坚信,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会不断向前迈进,离我的梦想的距离总是会越来越近的。

篇10:人总是想要这个想要那个的杂文随笔

人总是想要这个想要那个的杂文随笔

今天从学校坐车回家,背了很重的电脑和数位板,昨晚喝了罐和其正之后就一直喉咙痛还夹杂着些轻微鼻塞,都不知道是凉茶还是别的原因,总不会是昨天兼职的楼盘搞的厨神大赛,大家一人一筷子地夹,传染到了什么吧,刚刚又打了个喷嚏,可能是被昨天的喜茶冷到了。

我在我的吊带的'带子上打了个结防止它往下滑,但是背包的时候压到这个结就会很痛,我不得不不停地调整背带的位置。

大家画的很好,又年轻,比我年轻很多,从小就不懂妒忌别人,现在也不太会,只是不停地自责自己的不努力和对自己贫瘠的才华感到悲哀罢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努力好,束手无策,买了很贵的数位板,手感是好了很多,但我的手并没有。最近也很累,都没怎么画。

在家吃饭的时候我妈在问我兼职的事,我含含糊糊混过去了,我不愿意让她知道太多,就是不愿意,她的知道将会渐渐相当于干涉,我庆幸我的防卫,她隐约地对我的工作感到不满——“这么怪的吗,只做星期六日”哦她恨不得立刻把我踢出门工作不用再给我生活费,这样等我“有出息”了她这么多年的“努力”就有成果可见了。我家像个临时居所,不仅对于我来讲,对于他们来讲一样的苟且,灯坏了,不修,水管坏了,也是,从来不在意某些地方有多脏了,仿佛在赶什么时间,等什么时日,终于可以闲下来那一日,什么时日呢,可能是我毕业出去工作,结婚生子,那一日吧。可能是我妹考到好点的学校那一日吧。

才回来不够几个小时,立刻想回学校了,不停地洗碗做饭将令我毛骨悚然,可是看吧,即便我比谁都清楚我不可能得到他们的爱。我还是忍不住要期待点什么,“孩子理应得到父母的爱”这个概念,还是如此的根深蒂固,我可能永远不能像那些真正的叛逆少年那么酷,我永远只能是一边哭一边咒骂的那个,而冷笑着讽刺我的永远是我的父母。明明早就一清二楚那是我不可能得到的爱,明明我也极看不起他们的观念和各种令人窒息性格,只是因为我从来都得不到才变得如此魂牵梦绕的吧。

如果我能更强一点就好了,我会更有自信的吧。今天还是一如既往的寂寞,仿佛我所在的地方下起了流星雨,整个苍穹都是莹绿色的小流星,美到让人流泪,却没有一颗落在我身上。大地是那样广袤。

想和什么人相爱,不顾一切地相爱,“两个偷了珍珠冠冕的,潜逃的珠宝窃贼”——继续去路,已断退路——我给你,我给你,我的一切。

篇11:那个让我觉得惊艳的人杂文随笔

那个让我觉得惊艳的人杂文随笔

生活中,往往会有这样一些人,让自己感动,让自己觉得“惊艳”。

最近,我就碰到过这样一个人。

微恙痊愈,恰巧闲来无事,正可以写写这个人。

初中的时候,班里来了一个同学,本来比我们大两岁,因为身体不好,回家休息了两年时间,又来跟我们做同学。

对于他,其实也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只记得他很瘦,头发细而发黄,给人一种病病怏怏的感觉。

除此之外,就只是记得他家里有两三棵合抱的红豆杉,以及他会写毛笔字。

到了我们这一代人,整个学习生涯里,除了成绩还是成绩,除了分数还是分数,已经很少有真正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了。

他竟然会写毛笔字,而且写的还不赖,这就成了难得的异数和另类了,如果不是这样,我大概已经彻底忘记他了。

听说,他当过道士,能够做念经、捉鬼、驱邪等等这些与神仙相通的事情。

回到老家所在的乡镇上班后,经常能够回家,在街上碰到过几次,更多的时候,是在“包子——馒头——小笼包——”的.喇叭声里听到他——他在我老家所在的小集镇租了间房开了个“沈记破酥包”的小店,也骑着三轮摩托车往来在大街小巷和远村近寨。

因为他来单位找到我办事,我们互留了电话,互加了微信。

有这么一天,我写了几幅字,自我感觉良好,忍不住拍了照发到朋友圈里臭显摆,他看到了,点了赞,留了言。

也把自己用楷书抄写的《血盆经》发给我看,和我讨论毛笔字的练习心得。

不得不承认,他的毛笔字,比我的好得多。

一问之下,他告诉我:从初中毕业到现在,十五六年的时间里面,只要有时间,他都会写毛笔字。

感动到我了,他对于爱好的坚持和执着。比我要强,我呢,兴趣来了的时候,写上个把小时,没兴趣的时候,三四个月都不会碰一下笔墨纸砚。

而他,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年年一月月一日日为生计奔波忙碌,比我要忙要累要难得多,却能够持之以恒,两相对比,更多的是一种惭愧。

我知道,像他这样对于兴趣爱好有着难能可贵的坚持和执着的人,很多,但是别的人,离我远,只有他,离我近,不陌生。

有的时候,找榜样,找楷模,实在没有必要到历史人物、中外名人里面去找,从身边人里面找,这样更能获得感动,更能够激发自己学习的动力。

篇12:初到那个叫北京的城市杂文随笔

初到那个叫北京的城市杂文随笔

毕业,怀着要出去看看世界的想法,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北京这座城市。一路上,透过车窗看着外边飞驰而过的田野,乡村,我开始自顾遐想着北京的高楼大厦,灯红酒绿。舍不得买动车票的我,一路硬座,终于在经历了10个小时的煎熬来到了这个叫“帝都”的大城市。

入眼的是巨型的火车站,与我印象中的火车站截然不同。各式各样的店铺琳琅满目,没有以往光秃秃的石子路。我想,这就是北京的繁华吧。

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开始了在北京这座孤城里,寻找安定之所。在朋友的帮助下,傍晚在北京五环之外的天通苑找到了一个隔断房子。放下行囊,内心无比的满足感,也算是在北京这座大城市有自己的小窝了,有可以踏脚栖息之地了。

刚毕业的我,一无所有,一无用处。没有长处,没有硬本领。一次次面试,一次次失落。莫大的城市里,却没有自己的容身之所。莫名的凄凉感袭身而来,或许,刚毕业的我内心太过脆弱与敏感。每次面试失败,我总是会在回去的路上,去奥森,绕着它的跑道跑,让所有的不愉快都随着汗水一块流失。看着郁郁葱葱,肆意疯狂生长的大树,又从中吸取了野蛮生长的力量。跑完了,心情也收拾好了,背起行囊,继续行走在路上。

也许上天从来不负努力付出的人。经过多次面试失败总结,终于在来北京的一个半月后找到了我第一份工作。我也第一次放下了自己紧绷的心弦,以小小胜利者的姿态来欣赏这座城。此时的我,像一只要展翅飞翔小鸟,跃跃欲试,满怀期待。

傍晚,我怀着轻松的心情,一个人坐上地铁,转到8号线,来到了奥林匹克公园。去看那,夜晚流光溢彩的鸟巢与水立方;去遇见那,电视上看见过无数次却遥不可及的风景。

第一次去用心感受了这座城市的魅力与魔力。看着不断变换颜色的水立方,看着色彩斑斓的`鸟巢,看着桥下的车水马龙,看着这熙熙攘攘的人来人往,第一次,感觉自己终于也是这局中之人了。

有人说大城市只有酒,没有故事。没有人会去倾听你的故事,没有人会在意你的喜怒哀乐,只有一个人自顾自的饮酒。可我,幸运的遇见了路上的故事。听到这悦耳的吉他声,我寻着这破人心弦的声线,来到了人群里,看着一个长相干净,弹着吉他,唱着歌的男生。男生在人群中的一角,抬头自信着唱着宋冬野的<<斑马,斑马>>,我是第一次听这首歌,觉得这首歌,莫名的戳中泪点。男生唱歌的的样子,自信,坚定,洋溢着一种生命的顽强与坚毅。

我想,他唱出了所有人的心情。他唱着自己的经历,唱着自己的向往,唱在自己行走的路上。北京这座城市虽然很大,但也很小,有你,有他,有我,我们一起的同路人。

我哼着歌的旋律,坐上了地铁,在路上。。。

篇13:我突然心疼那个理直气壮的姑娘杂文随笔

我突然心疼那个理直气壮的姑娘杂文随笔

云姑娘是个地道的重庆妹子。

云姑娘长年与脸上冒出的几颗痘打交道,听说是因为水土不服。但不妨碍她披了一身白的发亮的美人皮,我们定义她“白富美”,我们问她:“你们重庆的妹子都这么白的吗?”云姑娘说:“我们重庆多的是辣出来的漂亮妹子。”

云姑娘是个游戏的不高不低手,之所以说不高不低,完全是因为我不打,我只是听她:“1号你刚跑哪儿去了,有人有人,快快!”游戏里有人问她:“你河南哪儿的?”是的,云姑娘用四年的时间操了一口地道的河南话,准确的说是一年,我们一度感慨于她的语言天赋!自从我认识她,语言上,大概也只有与其远在家乡的父母的通话能让我想起她重庆妹子的属性了。

云姑娘谈了一个从高中起的男朋友,来过学校送过花,分分合合几个春夏,却还是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各自天涯!那天云姑娘拿过我的.手机打电话,一个又一个无人应答,云姑娘说:“他说我蛮不讲理,我要和他讲清楚。”我说:“阿云,好了!”我知道,有人在社会上闯荡,这花花世界乱了心,迷了眼,终究不该一起度过余生好多年!好久好久之后的某一天,云姑娘说:“其实,他这个人,挺讲义气,做朋友合适,做男朋友差强人意!”

毕业之后的云姑娘在成都落了脚!租好房子那天她说:“一室一厅一月一千多,怎么也算有个窝!”我心说你刚开始工作,一月的工资都不够房租的说!算了,慢慢来吧,毕竟已经社会人了!抱歉我隐瞒了云姑娘的各种抱怨,比如“省会啊,好贵!”“天,下夜班之后马桶竟然坏了!”“明天还要去听课。”“阿玉,好累……”嗯,我知道。

有天晚上我微信云姑娘说:“阿云,你帮我助个力我想买东西。”不一会儿云姑娘回我:“不行,我以前用过。”

“那算了,你现在干嘛呢?”

“我在医院呢。”

“咋了?”

“下班的时候被一骑车的给撞了!”

“检查了吗,严重不?”

“拍过片了,等结果呢!我去,那女的撞过人之后竟然还想不负责任,骂骂咧咧的。”

“大妈吧,你了解的,就这样!”

“嗯,后来我打电话叫了我朋友过来,那女的叫了她女儿女婿过来。一直咋咋呼呼的,不想给我检查,后来她女儿女婿来了之后就愿意给我检查了!”

“保准地违规了,话说是电车吧?现在咋样了?”

“嗯,还在等,闹起来我也不怕她!”

“好了,知道是我们家阿云了!结果咋样了?”

“得会儿等呢,没事,有人陪我,你先睡吧,太晚了!”

“你朋友不止一个吧?”

“不止一个。”

“那就好,咱吃啥不吃亏!”

“嗯。”

……

那天晚上我拿着手机,屏幕亮了好久好久。我想起实习的时候,老师们很喜欢云姑娘,因为她总能把事情办得圆满!只是不知道今晚的她是否圆满……

有种人是家里人都放心他外出打拼,有种人是你遇事情首要的求助对象,有种人,你简直以为他无所不能……好巧不巧,云姑娘就是。我突然好心疼好心疼那个夜晚被车撞,一边检查,一边和我聊天的,语气理直气壮的姑娘……

云姑娘的属性可不是云,这个重庆的妹子,性情似火,行事如风,完完全全继承了重庆火锅的辣!我为什么唤她做云姑娘呢,因为我愿她的人生偶尔有一日的静谧雅致祥和!

云姑娘,如果能再回来一次,记得带上阿姨做的腊肉,板栗和肉粽。一食之忆,唇齿留香,回味悠长……额,好香好香!

篇14:我会一直记得那个温柔少年的杂文随笔

最近经常熬夜看世界杯,不禁想起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足球小将》,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热血少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个戏份并不算太多,而且从头到尾都只是以男主角大空翼的搭档身份出场的少年,岬太郎。

他的球技不是最好,《足球小将》的脸盲画风也让我无法断言他是不是最帅,可是,有一点我是确定的,他是全剧最温柔的人。

单亲家庭的他随着当画家的父亲四处漂泊,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无法拥有稳妥的住所和长久的朋友,在全剧当中算是设定偏不幸的孩子了。尽管生活对这个少年很苛刻,但他却有一种平和的心境,总是温和地微笑,总是乐于助人,自带邻家男孩的亲切感。

即使他球技超凡,并不逊色于动画中其他大部分天才少年,可是他给人的感觉不是耀眼,更像一阵和煦的微风,轻轻拂过,然后在人察觉到之前就已经走远了。

我很喜欢看他在球场上如沐春风般的表现,喜欢看他虽不是球队的唯一核心却是必不可少的`基石,他给人的感觉很奇特,不夺目,无锐角,但每到关键时刻,看他一出来,就有种“稳了”的心安感。

他不争锋芒,却从不让人失望。

温柔而强大,大概指的就是他了。

等到我年纪大些,又重看了关于他的部分,发现原来他也不是总是微笑,也会因为与好不容易交到的朋友分别而悲伤,也会思念远方的母亲而难过,一直想去与她再见一面。

但他太温柔了,温柔到宁可委屈自己也不愿意伤害任何人。所以在明明有机会去见多年未见的母亲时,为了不打扰母亲如今的平静生活,也为了陪伴孤单的父亲,他选择了只是远远地看一眼,看一眼自己心心念念多年的母亲一切安好,他就觉得可以了,能释然地随着父亲一起离开。

他甚至可以为了保护素未谋面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在危急关头牺牲自己的双腿,不顾身为专业球员的光明前程,只是为了守护一份生活并未赠与他的亲情。

即使生活充满缺憾,但他依然充满善意地守护着这个世界。那种善良和温柔,真是刻到了他的骨子里。虽然这些在原作中着墨不多,也足以打动我。

如今应该很少有人还记得这部作品,岬太郎也随着其他足球小将一起,渐渐在人们的记忆中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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