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曾经我喜欢的人杂文随笔

时间:2022-11-14 07:34:3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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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曾经我喜欢的人杂文随笔

篇1:谢谢你,曾经我喜欢的人杂文随笔

谢谢你,曾经我喜欢的人杂文随笔

在此之前,从不相信自己在某一天会被一个人的笑容所吸引,他如冬日的暖阳一般温暖;他就像是骑着白马驰骋万里闯入你心底。似乎穷尽脑海中所有词语都无法描述看见他的那一刻,内心的触动。

记得那是大一的晚上,同是一个部门的我们却因为他是长我两届的师兄,从未见过面。那天我负责联系的嘉宾,因工作耽误了行程。在场的许多师兄师姐都责备我没有再三和对方确认时间,工作落实不到位……百口难辩的我心里充满了委屈,好几次想为自己辩解,却始终是低下了头默不作声。当我察觉到眼前有个人影的时候,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新一轮的责备,怎知,“师妹,抬头看看我。”他说,“犯错不要紧,下次要加油!”说完,他就笑着走开了,剩我一个愣在那。

“他是谁?”

“为什么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千百个关于他的问题缠绕在我的脑海里,我渴望着,渴望着再见他一面,渴望他能给我一个微笑。

终于在一次部门联谊中遇见了他,我远远地看着,悄悄地问同行的伙伴,他是谁。然后,我又小心翼翼地离开了现场,总觉得自己太平凡,太普通了,在我尚未变优秀之前,怎么能让他认识我,记住我呢?就像所有女生一样,希望自己在他面前呈现的每一面都是完美的。

可是我又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想接近他。于是我以师妹身份打着工作的旗号,有事没事地找他聊天,他似乎也看穿了我的心思,却始终把我当作师妹。不失礼貌地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可我兴许是激动冲昏了头脑,知道一年后我才认清了这个事实。

在这一年里,默默地喜欢着他,也许是仰慕吧,帮他追求他自己的女生。隔着屏幕,悄悄落泪却没有停止过敲打键盘的手指,把那个女生的信息一点一点地告诉他,这是我和他之间的'唯一联系。如果他们恋爱了,他不喜欢她了,我连找他聊天的借口都没有了。我不敢告诉他内心的想法,害怕一不小心就破坏了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友谊。

后来他告诉我,他要考研暂时不会考虑爱情问题。我也顺理成章地变成了那个陪着他考研的人。每天把有趣的信息发给他,偶尔也会贪心一把,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他,却始终得不到想要的温暖。聊天窗口里满满都是自己发的信息,直到今年我考研,我才知道,别人发的微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负担。结束一天学习后躺在床上,花时间费心思看微信变得奢侈,但是不会你的微信似乎不太礼貌,该怎么做?

我以为自己会一直喜欢着他,追着他跑,却没想到,考研结束的那一天,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喜欢他了。他是那样的普通,在他身上找不出任何一个能让我崇拜的点,我甚至一点都不了解他,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是哪里人,几岁了。原来不喜欢一个人不是长时间的积累,而是一瞬间,没有感觉了就是没有感觉了,过往的所有都变得烟消云散,记忆也在片刻便得模糊。

篇2:曾经的喜欢杂文随笔

曾经的喜欢杂文随笔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能长久陪伴在你身边的都是你的至亲,友人,亦或是一直共事的同事,这些仅仅是少数,大部分人都是你人生的匆匆过客,来了又去了。多数的人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被淡忘,直至彻底被遗忘,但还有极个别的人却固执地留在你的心里,不经意间,就会被想起,曾经在一起的点滴便像电影回放一样,一点一点的在你的脑海里闪烁,永远无法抹去。

他就是固执地留在我心底的人!

他是一个身材偏瘦,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男生,我同他在高中复读班待了一年,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可就是这样一个男生,这样一种状态,却至今使我难忘。每每想起来心里既有丝丝的甜,也有淡淡的失望。

多年前,高考第一次落榜,羞愧,自责,痛苦,不甘,整整一个暑假我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开学后,在母亲的鼓励与安慰下我进入了复读班给自己一次再次拼搏的机会。

进入复读班,我的压力很大,我知道家里已经很拮据,如果考不上大学,父母不可能让我再次复读,这将是我最后一次机会。所以我卯足了劲,除了吃饭睡觉离开教室以外,其余的时间都在教室里和各科的模拟试题亲密接触,眼里心里脑海里全是习题。对习题以外的所有的事都不关心,也不关注。

我们教室前后各开一扇门,我的位置在第一排,所以,每次直接从前门径直走到我的座位上,坐下后就是一上午或一下午,几乎不出教室,也从来不往后面看,接触的同学仅限座位周围三五个。那会每天晚自习我几乎不会在教室熄灯前离开,大部分时间都是教室熄灯前两三分钟才收拾书包回宿舍。

他坐在后几排,一般情况下从后门进出,所以我对他几乎没什么印象,他和我一样,每天也坚持到熄灯才离开,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过任何交流。不过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是在不经意间,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那晚如果不是因为停电,他可能也就仅仅是我人生的一个匆匆过客,然而,停电了,他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让他成为了那个固执地留在我心底的人。那天晚上不知什么原因,没到熄灯时间突然就没电了,瞬间四周笼罩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等了几分钟依然没电,我只好摸黑收拾书包。这个时候他突然打着打火机走到我桌前帮我照亮,一时间我有点不知所措,他举着打火机,微笑着看着我,示意我收拾课桌上的东西,我回过神来,迅速收拾好书包。

忘记了最后怎么会坐下来聊天,而且聊了很久,聊我们前面几年的高中生活,聊我们复读生复杂的心情,以及以后高考志愿的填报……。渐渐的,我们俩不再拘谨,越聊越开心,他很幽默,也很健谈,但又不浮夸。黑暗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和神态,但我还是专注地看着他,心里莫名的欢喜一点一点的散开。

后来的好多天里,他会在下雨天,在我没带雨伞的情况下,把他的雨伞默默地拿给我,自己跑去食堂,或者跑回宿舍。也会在下晚自习后主动等我送我回宿舍。好多次的晚上,我们俩就那样肩并肩地走在校园里,有时说说话,有时我们就只默默地走着,虽然不言不语,但心里的言语彼此都懂得,并不需要表达。但那会的我们学习的压力太大,尤其对于我们复读生来说,压力更大,所以我们不得不把所有的情感都压制下来,不让它搅扰我们,因为大家的目标只有一个,不是谈情说爱,更不是谈婚论嫁,而是考大学,考上大学才意味着成功,意味着能改变我们的生活状态,以后才有资格做我们想做的事!所以即使从那晚开始,他让我平静的心泛起了阵阵涟漪,但表面上我依旧如故。我把所有的时间所有的心思全用在永远也做不完的习题上,我知道我无暇顾及其他。

一年的时间在紧张的题海战术中匆匆度过,高考后,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大学,然后我们就彻底分开了,这一分别就是一生,至今我都没见过他。后来有个同班同学告诉我他那会很喜欢我,其实不用说出来,我也知道,我也很喜欢他,可是那会的我们没有精力去喜欢,我们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做题上,现在我们有精力了,可以喜欢了,但我们却彼此不能再喜欢,天涯海角,天各一方!

篇3:谢谢你曾经爱过我随笔

谢谢你曾经爱过我随笔

当新年的钟声在耳畔响起,当我们曾留下的诗篇,已经渐行渐远,当你那熟悉的声音我再也无法听见。当我在我们相逢的日子里翻起记忆的篇幅,我只能用一次举起酒杯,一杯接着一杯,让思念在酒精中麻醉。

也许一个人的夜,在你转身的那一瞬间,就为我留下凄凉的夜色,任由我在夜色中滑落颤抖,

我认为那滑落在日记中的泪水会在缘起缘灭中风干,像岁月把你我分开那样坚定。不会留下一点痕迹,可是我却错了,从你离去的那一天其实就已经烙下抹不掉的痕迹,不加以任何修饰,那样沉重。总在不经意的回眸间把它想去

我醉了,也许早就醉得语无论次了,我痛了,其实我早已经痛彻心扉。我哭了,岁月里我唯一表达的方式,已经有了我很多次的.声音, 谢谢你。成不了恋人的眷恋,没有你的日子,我仍旧会擦干自己的泪水,给你我最真成的祝福,把微笑留给你。

谢谢你!曾经爱过我,陪我走过无知的季节,用爱温暖我,在雨中为我撑起一把遮雨的伞,在夜间与我的梦同眠,

明天,也许我仍旧会孤单,明天也许我还是会哭,可是我能一个人勇敢的走下去。 因为明天我注定不会再飘泊。

篇4:我喜欢杂文随笔

小时候,幻想长大。自己变成公主一样,美丽善良,众人欣羡。有个王子一样的人无私的爱着,不求回报的对自己宠爱,体贴。

有自己的事业,工作上是女强人,精明干练。生活上不愁吃喝,生活小资。拥有很多朋友,经常吃喝玩乐。

好像听起来,并没有那么难以实现。我想要的不多,但似乎一切都没有实现。

现在的我,懒惰,爱挑剔,刻薄,自私,爱发脾气,爱抱怨,朋友很少 。

现在才终于明白,坚持初心是有多么难,生活能改变一个人的脾气秉性,世界会把你逼成你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是个脾气很好,很温柔,热爱生活的人。她教我写字念书,我们一起唱歌,给狗狗剪毛洗澡。后来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刻薄,我一度也很害怕小心。长大后经历了种种后,很多次我认真的想过,妈妈是经历了多少次不为人知的难过和坎坷,被这个世界多少次的苛责,才会不得已变成了她也不想看到的自己。幸好,现在的妈妈幸福知足,满脸的笑容。

服务行业不好做,但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就像《北京女子图鉴》里戚薇说的那样。拒绝长大,逃避责任是你在放弃你自己。好好工作,这是所有并非天生公主成为公主最快捷也是最靠谱的方式。

一两分的努力是根本不够的,你只有付出十二分的辛苦才有可能过上想要的人生。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客户会在你打游戏聊天消磨时间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溜走,因为工作会在你忽视的并不重视的所有负能量处理的哪怕再微小的事情上出现你想象不到的各种问题。

我是个很粗心很懒惰的人,但是工作之后使我明白,细节决定成败。各种问题麻烦告诉我,你不能大意甚至忽视。客户的流失在鞭策我时间就是金钱,所有你消磨的舒服度过的时间都会作用在你的将来。

一个女人的失败不在于选择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也不是生活在穷苦的家庭,而是既改变不了自己的现状,也给不了自己更好的选择。

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去改变。无法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和生活。没有谁能决定你自己的未来,没有彻彻底底的雕琢自己,那你就安逸的活在自己的温柔乡里。但大多数的我们都是痛恨这样的自己,却又过着无能为力的人生。

有个朋友这样问我,我是如何在每天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和困难问题之后还能保持这样微笑和善良?因为她老公在她们房子装修期间忙的不像样子各种问题的时候,脾气火爆,每天生气发火。

我跟她说,因为我心大,爱忘事。因为有人教过我,睡一觉就把所有事就忘掉了,而且我的脾气和怒火只对自己发泄。我一直都在检讨自己,跟自己对话,什么样子才是我想要的。

如果说28岁,我活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那我相信改变后的我或早或晚会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晨钟暮鼓,听音喝茶,在一个阳光叫醒的清晨,发现爱的人相陪,喜欢的事正在完成,想要的自己在一点点实现。

篇5:我喜欢杂文随笔

生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人便是大海的一叶小舟。大海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人总是有欢乐也有忧愁。当无名的烦恼袭来,失意与彷徨燃烧着每一根神经。但是,朋友,别忘了守住一颗宁静的心,痛苦将不再有。

我喜欢淡淡的问候,带着真诚,让你感到喜悦温馨,忘记了许多郁闷。我喜欢淡淡的绿茶,冒着淡淡的雾气,蕴涵了淡淡的哲理,引发你去思索品味。

我喜欢人与人之间淡淡地相处,不会太累,也没有那么多顾及,淡淡的友情就像淡淡的茶香令人沉醉。我喜欢淡淡的文字,流淌着飘逸和纯真,有如潺潺清泉洗濯着疲惫的心灵;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飘浮在蔚蓝的晴空,犹如我淡泊平静的人生。我喜欢在淡淡的月光下看淡淡的星星,那么一眨一眨,就像无数调皮的小眼睛。

我喜欢淡淡的颜色,不要那么绚丽鲜艳,像早春开着的淡粉色的樱桃花清清浅浅。我喜欢淡淡的话语,没有殷勤也没有心机,只那么一句淡淡的祝福就能让人感动无比。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闲步,任微雨润湿衣襟,看青翠的远山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氤氲。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晚霞逝成一抹淡淡的嫣红。嘈杂的世间有多少无奈呀,城市就像一个锁人的樊笼,何不放飞淡淡的心情,走进自然,亲近山水,去感受那种淡淡的意境。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让我的心感到宁静安详。我喜欢淡淡的雨,悄悄洒落,红了桃花,绿了柳林,一夜之间丰润了纤瘦的小河荡起了多少甜美的笑窝。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不要留下什么印痕,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看远方淡淡的风景。

守住一颗宁静的心,你会由衷地感叹:即使我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短暂,为什么还要栽培苦涩?

如果我能一直拥有这种淡淡的心情,当我老去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悲辛。

我发觉我一直都在向往这种淡淡的感觉,脑海里总是流淌着淡淡的思绪。

只要有一颗淡淡的平常心,就一定会有一个淡淡的却不乏味的人生。

篇6:曾经我来过杂文随笔

曾经我来过杂文随笔

来不及告别,来不及辞行,光阴已把我远远地甩在身后。站在季节的拐角处,我没有太多的无奈。日月总有升落,河水总向东方流淌,花开了终会凋谢,万物谁可以挽留时光的脚步!唯有走在四季的阡陌之中,多揽一些花香,尽力采些清风,闲煮日月,慢数时光,用尽心尽力的态度把每一天过成无怨无悔。

细数一年来的点点滴滴,回首一年来留下深深浅浅的脚印,一手牵着快乐,一手又伴着忧愁,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快乐与忧愁的交织中匍匐前行。漫步在这银装素裹的世界里,思绪也在一年的时光中徘徊。随着年龄的增加,越发觉得日子是这样的不经用,越发感觉到了生命的仓促,总以为多活一年就是多赚一年的光阴,多开心一天就是对今生最大的深情与不辜负。

不知从何时起,喜欢把自己的过往写进文字里,也喜欢在文字的世界中寻找生命的香气。今年年初,曾给自己一个目标,先让蜗居于空间的文字进入网络平台,不是为了争名图利,只是让朋友认可我的文字下,寻找一个更广阔的天地,从而得到一个更大的进步。刚开始,也不知文字如何进入网络微刊,费了好大的劲,才联系到《雪莹忆湘微刊》的主编姐姐,她帮我做了个人专辑,是一组绝句。当看到网络微刊上有我的文字与照片时,心里的激动不亚于当年考上大学。因为不太了解微刊,而且又是第一次发表文字。于是,在心底里种下目标,网络发表文字不难,关键是提高自身的水平。其实,现在回过头来看,那第一次发表的绝句格律有问题不说,意境也显浅薄,但毕意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喜欢古体诗词,源于读书时那些课本上的诗词给予我美好的意境与深刻的感悟,总以为,一首好的诗词,总会给人种下一份期待,或给人想像,或给人感悟,或给人一幅优美的画卷,或给人无穷的回味。日子是平凡的日子,生活是简单的生活,但我不喜欢平淡无奇,总想在琐碎的光阴上涂一些诗情画意。于是,有幸结识了《诗家天地》微刊,这是我正式接受格律诗词学习的第一站。在那个投稿群里,人才济济,刚开始投稿,三四遍修改都过不了关,不说那意境,就连平仄,平水韵与新韵都分不清楚,更别说律诗中的四平头,对仗,起承转合……终于发现自己只是行走在诗词的边缘,距离梦中的'古体诗词差距太大。好在《诗家天地》微刊里的编辑老师不厌其烦,耐心辅导,鼓励支持,才让我有了继续前行的动力。

常言说得好,越努力的人就会越幸运。也许幸运就是为努力的人准备的,有缘认识了《诗家天地》的编辑杨业光老师,我们不过网络上萍水相逢,但他的认真与严格绝对不亚于一个优秀的教师,他是我学习格律诗词的第一位老师,也是终生的老师。在他不断指点与鼓励下,加上我自身的努力,终于可以写出像样的格律诗,虽然不是很好,但我就喜欢这诗情画意的世界,喜欢在闲瑕时把文字握在掌心,任由我摆布。

白落梅说过,“曾经可以挥霍的光阴,如今只能省俭用之。岁数越大,时间越见拮据羞涩。”光阴珍贵如金,岁月仓促如水。我紧握光阴的双手,每天游走在自己的诗词世界中,偶尔也会把自己走过的足迹与感悟种进文字里。学习着,进步着,也快乐着。我的努力与执着无意中撞上了《江山》星月诗话的社长,他鼓励我注册江山,我一直对于自己没有信心,而且刚开始写文字的目的就是要留下我活过的证据。五月份就已注册了江山,一直没有敢投稿,怕自己那么单薄的文字经不起江山编辑们的敲打,在星月诗话社长的不断鼓励与督促下,终于在七月底时投进去自己的第一篇稿子。当发现自己的文字能在江山这么大的网站上发表时,更给了我前进的力量。空闲的日子里,书本与笔下的文字便是我最好的情人,它们给了我无穷的快乐。

三毛说过, 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于是,每天徜徜于文字的海洋里,与光阴做最好的朋友,与文字做最好的知己,把字言欢,独享清宁。到了八月底的时候,星月诗话的快乐社长又邀请我当编辑,我受宠若惊,连自己的文字都弄不好的人,怎敢有水平评判别人的文字,而且好多作品都是上乘之作,水平远在我之上。我找各种借口推托,最后经不住社长的盛情相邀,在九月份做了社团的一名小编辑。初做编辑,不敢轻易点评,始终怕水平有限的自己误损了别人的心血,迟迟不敢下笔,只是偶尔碰到有适合自己心情的,边学习边尽责。慢慢地,编辑着别人的文字,也在自觉不自觉地提高着自己的水平。我发现:只要肯学习,那里都是学习的天地,只要肯努力,那里都会遇见幸运。

与此同时,网络学习的过程当中,有人介绍我去龙风文学院学习格律诗词的全套理论,我也欣然报名。一个人没有压力就不会有进步,没有努力就难碰见更优秀的自己,优秀是永无上限的。强迫自己优秀也是走向精致生活的唯一捷阶。在龙风文学院长达四个多月的学习中,我对诗词格律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每天在忙碌的学习中,来不及烦恼,来不及忧伤,身体与灵魂总是同行在充实与快乐之中。我对自己没有更高的要求,也没有定下什么宏伟目标,没有成名的欲望,没有争利的冲动,唯愿每天在充实中与快乐相伴。

一边在江山投稿,一边在品着别人的心情写着编按。一边在龙风文学院紧张的学习着,一边又在认真地完成自己的作业。每天的日子总是挤得紧紧的,但并没有辜负山水对我的温情,并没有忘记欣赏沿途的风光,在每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都要踩着细碎的光阴,去捡拾一些路过的风景。

写字发文成了我寻找开心的源泉,漫步在知识的海洋里,每天更新着大脑的内存。不知不觉,十二月份就已获得了江山之星的荣誉称号,同时,审稿编发文章五十多篇。在社长信任的目光中,我有幸走上了社团总编的位置。有人说:你的文字挣了多少稿费,你做编辑一月多少钱?太多的问题我只是笑笑而已。我玩文字的初心就是图个开心,我做编辑的初心只是想提高自己的水平,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一直是我坚持的生活原则。

后来,又曾投稿《新长城》,《湘韵》等等,慢慢发现,想要发表一段文字并非当初我想的那么困难,而要得到读者的认可必须写出更好的文字,也唯有不断学习与提高,才是对文字极大的深情以及对生命的厚爱。

这一年,我走过,身边的草木,有我抚摸过的温暖,走过的山川,留下了我开心的笑声。写下的文字,有我深情的驻足,未干的墨迹里,盛放着我努力过流下的汗水。这一年,我没有白活,蓝天可以见证我的执着,白云会记住我的快乐。这一年,我明白:与其抱怨生活,不如提升自己;与其争夺别人的目光,不如投身于自己的修行。优秀没有上界,努力总会遇见幸运。未来的路,不知会走多久,唯有强迫自己优秀,这一生一定会与幸福相随,与快乐相依。

篇7:喜欢杂文随笔

喜欢杂文随笔

就在刚刚,在又冲动地点下一颗红心之后,突然发现网易云里「我喜欢」歌单的数字,不偏不倚,跳到了521。

开头这句话纠结琢磨了好久,不管怎么看就是莫名地觉得别扭,越看越不喜欢。很奇怪地,总有这么一些时候,当我又想表达些什么,但写出来的文字就是这么不舒服,让我恨不得按下删除键,可是某种强烈的情绪还是拖着我继续写下去。

现在就是如此,以至于这一篇文字在其他精心斟酌的文字之间显得是那么拙劣粗糙和拧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待这个歌单越来越随便。作为一个重度强迫症患者,刚开始用网易云的时候,单曲循环很久的歌才有资格被我赋予红心的资格;第一遍觉得好听的歌只能放到名叫「new」的歌单里等待时间的筛选。那时候我总是很珍视这个歌单,从不轻易舍得点亮歌曲的红心。毫不夸张地说,除去几首日语,开始的几首歌基本都是我可以直接唱的,词可以完完整整地记得。而现在,一遇到好听的旋律、好看的词,我便会毫不犹豫地点下红心,即使有那么几首一直躺在列表里,并没有听过几次。

我总是喜欢把自己定义为一个「纠结」的人,你看,这么一个小问题都能扯出那么一大段来,啰嗦至极。不过相比于日记中的我,可能lof上的`我已经端庄很多了,毕竟我没有办法在屏幕上写几个大字以示我的愤怒,也没有办法像列作业条目一样记录刚刚发生的事。很奇怪,每个地方的我写出的文字都是不一样的,判若好几人。喜欢的语文老师曾跟我说,我看你网上和随笔上写的东西都很有感觉啊,为什么这几篇作文总是体现不出你的灵气呢。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在写东西的时候,已经在脑海里设定了可能的读者,说到底还是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啊。

扯远了,今天想说说「喜欢」的来着。

今天天气很好。蓝天白云飞鸟,和风暖光绿树。一切场景中的颜色是那么新鲜且鲜艳,包括,你在我眼前的笑。

不敢说那样的悸动已经荡然无存,但至少也是所剩无几了。时间打磨着记忆,又消损着情感,仿佛往事随风之后一切已经发生的都可以被释怀被原谅。

我坐在栏杆旁边的桌子上,托着头,看着远处深广的天。他们在旁边笑着,说着考试说着未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我们还是三年前的我们。他偶尔抬起双眼瞅我一眼,我只是跟着笑。

说起来真的,都不一样,我发现越长大越不明白,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喜欢。小时候以为喜欢只是想和那个人一起玩,后来以为是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结婚;现在却开始犹疑了,好像喜欢真的有分很多种。譬如说,那个歌单里的歌,明明都是「我喜欢」的歌,却又真的不同。那里面有我小时候就很喜欢的,满载着回忆的歌,也有一见钟情的,新鲜的歌;那里面有我单曲循环几百遍的歌,也有只完整听了没几遍的歌。很奇妙,我似乎都没有一个严格界定的标准。

算了,也没有必要想的太清楚(其实仓促收尾只是因为困了哈哈哈)。只剩下二十几天了,还能多想些什么呢。五校联考的数学出乎意料的难,我好像已经忘记三年前喜欢数学的我了。

没有关系,喜欢的、想要做的事,是无论我去哪里都不能改变和阻止的。

也许,喜欢就是,平淡生活里的悸动吧。

篇8:人啊!人杂文随笔

人啊!人杂文随笔

在我们居住的地球里,人是世间的主宰者。按我们地球人的认知,这个星球的主人是我们。我们在这里繁衍生息,享渡生活,迎送日月。我们在这里创造繁荣,谱写人生,给予凡尘活的灵魂。我们在这里制造欢欣、喜悦、幸福、快乐、美好,但同时我们也在这里催生着忧愁、苦闷、无奈、伤心、迷惘。

混沌里,人世间是那样的多彩多姿,缤纷如画。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

迷朦处,人世间却又是那样的颠簸蹉跎,风雨满路。愁、困、悲、凉、生、死、烦,深深地折磨着脆弱的灵魂。

尘世纷纷,生活中的一切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改变,自己对事物的看法和观点也会随着年龄的变化而改变。人在三十岁以前,生活中很多东西的产生和结果都觉得是那样的理所当然的事,总觉得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比如说,人老了,就会有很多病痛了。但三十岁以后,渐渐的就不是这样认为了。只要你有心体会,只要你认真对待,就不是这样了。是的,人老了,抗病能力差了,人的整体机能都已经衰退了,这肯定比年轻时的病痛多了。但正因为有这样的具体情况,所以,何不选择一些避免措施,一些比较好的举措,使老人少一些病痛,少一些对身体健康的损害,多一些对身体有益的东西呢?这样,他们的病痛不就少些了吗?这样就不是人老了,病痛就多了那么的简单了。我往往都看中央电视台的“越战越勇”和“黄金一百秒”的栏目节目,看到很多七八十岁,六十多岁的老人表演,什么一字马,劈腿,街舞等等,仿佛觉得他们不是这个年龄段的人,反而觉得一些年轻人的表演还不如他们呢。所以,具体的问题要有具体的应对,不是因为……所以……这样机械、简单的事情。

生活是实实在在的,任何掩饰也掩饰不了,生老病死也总是伴随左右。当生活中的不幸降临在自己的头上时,那时的感触才是最真实,最深刻,最明了,最难忘怀。

前些年,因父病重住医院,日间既要上班,打理病父,晚上又要守护在父亲的病床前。当然,作为儿子,这是理所当然的,无话可说。

在病房里,我听到了一对母子的谈话。我笑了,但在我的笑里,却流出了悲酸的眼泪:母亲已年迈,因病住院,智力已不如三岁孩童。儿子是个非常孝顺的人,年年轻轻的,端屎倒尿,喂食哺药,掖被添衣,日看夜守,把病母护理得妥妥贴贴,顺顺当当。且来自农村,是个地地道道的草根阶层。因母亲不肯吃饭了,儿子便哄她:

“你不吃饭,坏人会来抓不肯吃饭的人了。”

母亲茫然地望着儿子,“我是女人也抓吗?”

“是的,女人也抓。”

“那男人呢?男人抓吗?”母亲问。

“抓的,男人也抓。”

“那抓去做什么。”母亲问。

“抓去熬人胶呀,你怕吗?”

母亲又是茫茫然地望着儿子,“我又不是他的什么人,坏人不会来抓我的。”

“抓的,如果你不吃饭,我只要人家一百块钱,有人就会来把你抓走的。”儿子说。

母亲不知道如何回答了,只是呆呆地望着儿子,儿子趁势把一口饭送到了她的嘴里。母亲一边咀嚼着饭粒,一边说:

“我死后,谁都不许哭,大家都要笑。”母亲望着儿子的脸,说完后却自己笑了,而她的儿子却哭了。

......

而在对面的病房里,则又是另一种情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者已经变成植物人了,正在那里进行医治。说是医治,其实准确地说应该是在挨时间了,能延长一天是一天了。因为病情严重,家属护理不了,所以便四千多块钱一个月请人来护理。听说这老者是帮儿子打理生意时从高处跌下来而变成植物人的。他儿女们的生意非常好,每个都赚了不少,盘满钵满,腰缠万贯的。可是,他却惨了。

他不会说话,没有表情,不会吃东西,不会活动,眼睛紧闭着,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表面看已经是个死人。所不死的是他的心脏还在跳动,血液还在循环,尽力呼叫他时,有时也会微微地把眼睛睁开,他的心还没有死去,他对外界的一切感知只能靠微弱的心去感应。护理人员要经常为他清洁身体,按摸身体,翻转身体,逗他开心。要按时呼叫他告诉他进食,把食物搅拌成糊状,插导管通过鼻孔再用针筒压缩导入他的胃内,食物不能多,也不能少。多了他受不了,少了他会饿。也要按时呼叫他告诉他大便,不然他会排泄不正常。有一次我看到护理人员呼叫他告诉他后,便在他的庇股处铺垫好便纸,之后再在他的庇股上轻轻地拍了三下,不久,他的大便就出来了。

朋友,当你看到这样的情景时,你有什么感觉呢?

金钱,对于人来说,没有是不行的。没钱了,什么也行不通,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实现不了,甚至连饭都没得吃,有钱能使鬼推磨。可是,金钱却又不是万能的,不是一切东西都能用金钱办得到的。正如穷人会病,会死,而有钱人也一样会病,会死一样。富人不会因为富有了,钱多了就不会病不会死了,而是再富有钱再多也一样要病要死的,金钱买不到不死。

因而说,健康才是福,不论是富人或是穷人,只有健康了,才能安享天伦,才能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

混沌的尘世,迷茫的人间。人啊!人。

篇9:人啊人杂文随笔

人啊人杂文随笔

人生在世、防水、防火、防盗电、防地震还防别人。累不累啊!什么时候防过自己?防一下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可呢?防自己的心思有何非议吗?

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现在我们认为这是古训了,仍然值得去借鉴。但是别专注心思去琢磨别人说与做。首先,检验一下自己的行为和做事吧!是否达到别人的标准。也就是:正人先正己,厚德载物啊!

在三字经里:“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性格都相似。可是,在受到父母和周围人的影响将变化多端。最初者影响最大的是父母。什么样的家庭养出什么样的孩子。父母对待老人孝顺,和左邻右舍为善,再和周围的人与事明理。孩子也是如此而已,否则反之。

人!来到世上不容易啊!母十月怀胎的煎熬,精心喂养的作难。如果儿女有难父母肝肠寸断,彻夜难眠。当父母有劫难时。儿女又如何?常言道:娘的心在儿身上,儿的心在石头上。人人都生儿育女,都希望自己儿女孝顺。那么我们大人首先做到孝顺。我们是孩子的镜子,处处照亮孩子那颗成长的心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后悔事情来。在人生路上践行提防自己吧!人都有老的那一天,只是个时间而已。

如果人生想过的有意义,活的有价值。应从自身做起。时时刻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准则,处处预防自身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做到心中有善才无恶,心里有爱才无私的气度来。

人!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生活的轨迹,决定你的人生价值。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和勤奋的人在一起,你不会懒惰;和积极的人在一起,你不会消沉;与智者同行,你会有不同凡响;与高人为伍,你能登上巅峰。

科学家研究认为:“人是唯一能接受暗示的动物。”积极的暗示,会对人的情绪和生理状态产生良好的影响,激发人的内在潜能。发挥人的超常水平,使人进取,催人奋进。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态度决定一切!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一个人如能让自己维持像孩子般纯洁的心灵,用乐观的心情做事,用善良的心肠待人,光明坦白,他的人生一定比别人快乐的多。”

人!别再做作了。与朋友相处带上诚意,与爱人相处带上尊重和谦让。用爱对待所有的人,用善良生活世界会更美好。只要时间容许,爱能真正改变一切,善能簇拥生命的延续。用爱面对每一天,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情。心中的烦恼就会烟消云散,世间的纷争就会减少。这正是:人间正道是沧桑,心底无私天地宽。

篇10:我喜欢黑色杂文随笔

我喜欢黑色杂文随笔

黑是扑扇着翅膀拉开夜幕的小精灵,点亮了白昼,探寻着你的足迹,跟你一同把影子变得幽深绵长。

不是你最不愿意触及到的颜色,比灰少了份温柔,却多了份暖和。

跟白相依相偎,却又故作不解,白总会容纳黑,黑也总会吞噬白。

小透明般在画布上普遍的存在在黑里特别显眼,如同一道闪电向你倾诉它的阅历,低低的吼声像一个年迈的小老头。

黑是昏黄灯光下的影子,吞噬着你不愿暴露在晨暮的伤口,轻声回应你“晚安。”

黑是你神奇的思路。

是让萤火虫在你脚边成为启明星的黑,是让流星划过时得以被注意到的.黑。

是忘川河中家属放置在黑的寄托,那一盏盏小灯源于思念,又逐渐溶入遗忘。

是冬日烟火消散后少女脸上掩饰的表情。

是寻宝的少年一脸高兴地奔跑。

是当我窥探你内心深处的秘密时预感到的黑。

黑是处于羊群中你那蹩脚的温柔。

黑是坐在黎明的列车之中温暖的寂寞。

黑是车窗的剪影,“哐啷哐啷”。

黑是奢望巨大奇迹拿着宝剑瑟瑟发抖的勇者。

黑是恶龙的一个亲吻。

黑是于银屏前的座位上看着“勇者斗恶龙”的你被拖曳的影子。

黑是坐在你隔壁的爱人遮蔽住你的眼睛小心翼翼递给你品尝的温存。

篇11: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河马跟蜗牛是好朋友

河马很安静 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 爬呀爬 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 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 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 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 真的没关系吗?

篇12:我的喜欢杂文随笔

我的喜欢杂文随笔

我喜欢没有歌词的旋律,哈,说到这句话

以前和一个女孩子在微信聊天

“我喜欢一首歌的旋律,很多时候我甚至不会去歌词”

ME:“我觉得一首歌的词,才能正在明白一首歌的灵魂”

“哈哈,那我地好好听听歌词……”

尤其写文字的时候,我喜欢简单的旋律,那样自己的思绪不会被歌词带走,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这个人比较容易被影响

我喜欢听着旋律,看着以前自己的码过的字,前几天我一直在想,我该如何继续这里的意义,我想着一些事儿,一些人,一些过去

看着已经谢了560篇文字,呵,已经那么多了,也就意味着快连续写了两年了,不容易呀,有些文字甚至写的还蛮长的

看着这些文字,当然,我自己回看也就最近的这几篇文字,我想应该不会人会从头来看一个陌生人的文字吧,甚至我自己都不会再重头去看,写过的文字,看过的书,爱过的'人,其实都是一种体验,一种生活的体验

我喜欢这么随便写写的感觉,尤其听着舒缓的音乐,手机在键盘上敲打的感觉,任意让自己的思绪漂流,随着音符随意飘着……

我不在乎自己写了什么,亦或是写了多长亦或是多短

我只是喜欢这种感觉,我很多时候向往美好,美好在心里,如何让自己有一个好的心境,这个真的很重要

也许接下来,我书写的就是一种“心境”

篇13:我喜欢的杂文随笔

我喜欢的杂文随笔

我喜欢早起,然后不紧不慢的收拾自己,换上干净舒服的衣服,吃早饭,听着喜欢的曲子,一遍又一遍也不觉厌倦。在洒满阳光的路上追逐着自己的影子,心里柔软到甜美。

我喜欢一个人逛街,最好是那种古巷,有石板路铺就的古巷,两侧是年轮走过留下痕迹的古屋,斑驳的霉菌在墙外泛起古老的花斑,一种别样的情愫流淌在心田。脚步丈量着历史的年轮,手指磨砂着墙外的肌肤,让节奏变得很慢很慢。

我喜欢在喧嚣的世界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是一家素朴的书店,或是一家干净简约的奶茶店,亦或是一家文艺的杂货店,然后静静的发呆,什么也不去想,就这样在掌间细数时光流淌的颗粒,内心平静到微波不起。

我喜欢一个人去跑步,换上运动装,带上耳机,放着快节奏的歌,在跑步机上奔跃,喜欢汗水慢慢浮现成水珠 又汇成一条小小的细流,从我额前划过,顺着脸颊痒痒地留下,滴在衣服上,后背变了颜色的衣服向我炫耀着努力的成果。

我喜欢去逛菜市场,挑选着生活的色彩,这里的每个人都虔诚地生活着,无论是店家还是买家,醇厚的生活气息弥漫在每个摊位的上空。带着方言色彩的`吆喝亲切舒适,内心充盈美好着,便不觉得周围的嘈杂有多刺耳,像是屏蔽了干扰在自己的世界里静谧。

我喜欢一个人去吃饭,细嚼慢咽,不用为了等谁而假装消磨时间,也不用担心被谁等待而心有紧迫,匆匆吃饭而忽略食物的意义,对自己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让每份食物与味蕾发生触碰,它们本该美好,也应认真对待。

我喜欢捕捉黄昏的足迹,标记天空遗留的美,看晚霞染红天幕,慢慢晕染,又悄悄告别着,是梦幻的黄昏,是水墨的黄昏,又是诗意的黄昏。

我喜欢一个人呆着不被打扰,或是沉迷于一本想看的书,或是专注于一幅幼稚的手绘画,或是静享一首心动的曲子。。。在快节奏之外活在内心经营的小世界里,寂静欢喜,默然美好。

篇14:那些曾经年少之事杂文随笔

那些曾经年少之事杂文随笔

夏天的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空旷的教室里。后排靠窗的走道上,站着一个男孩,隔着那课桌,微微仰起头,看着窗外的飞鸟......

“老师再见!”“--老师再见!”下课了,孩子们背着书包,跑过讲台前,笑着和我道别,清脆的声音分外可爱,像下午明媚的阳光。我松了松过紧的领带,将课本放进包里,抬头,只有一个男孩,还在教室里。他收拾着东西,前额柔软的黑发拢在一边,一双墨黑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樱红可爱的嘴。

时间过得很慢很慢,我定睛看着他,站在洒落阳光的课桌边,流光在他发上。他抬起头,书滑下桌子的声音。“老师再......”他开口道,声音格外清澈。“等一下!”我说道,“嗯,你要是不急着走,可以帮我把这个搬到办公室么?”“......嗯。”他点点头,有些害羞。他纤细瘦小的身子,我看着他走过来,抱起那些作业。

“谢谢。”走廊里可以听见我们的脚步声。他低着头,不语。

这个孩子,轻颤的长睫下那双水亮的眼睛里,有种说不出的淡淡忧郁。

六年级......

后来,我时常靠在教室外的走道上,或是趴在对面那栋楼的栏杆,他总是坐在空了的教室里,看书。青翠的树叶沙沙作响,风吹动着窗帘,阳光落在脸上,他眯着眼仰起头,靠在身后那张桌子,轻轻的青稚叹息......

有时我也会叫他做些事,整理器材啊,裁纸啊什么的,他都很认真地做了。走廊里,抱着高高的一叠作业的他,细软的黑发散落在额前,总会让人,很想抚摸......

有一天,他旷课了。

“那个孩子那么乖,是生病了么?”

“没有请假耶,打电话问问家长吧。”

......

叉着手靠在墙上,我仰头望着窗外,树影抖动,蝉声交织,夏天,总是这么......

啊,莫名熟悉的感觉呢,好像呐......

白云只是悠悠地。推开门,随意地下楼了。

虽然说总是苛求着,在奇怪的地方有意见,但对这个校园,我还是很满意的。有许多植物,不管是什么季节,都十分有趣。青桐木会落叶,啊,不过不记得是什么季节了,黄色的,大片的,一片一片铺在地上,蜿蜒了一整条路。春天,银杏在一夜之间长出小小的嫩叶,长大了,夏天它会变成深绿。球场和泳池边的山墙上,那些爬藤在阳光下肆意生长着,也浓密了起来。暑假的话,荔枝、龙眼、芒果也都会结果......不知何时已是深秋,朴树、银杏渐渐变黄,较矮的鸡爪槭则深红深红的,爬藤的叶边泛起红色,或是黄色,也稀疏了。这个时候,孩子们喜欢叫我摘一些高处的叶子。“不知道为什么,高处的会比较好看一些呢。”“这个叶子摘下来很容易就蔫掉了,我那天中午摘的,傍晚回去就全都干掉卷起来了......”“昨天早上上学的时候,太阳照到那个泛白的叶子,感觉很好看耶!”他们这么说着。冬天是萧索的,不会下雪,只是风大,枝干空落落的,地上或许还有卷落的几片枯叶。雪松、罗汉松、侧柏,一年四季也没有太大变化......

不过我最喜欢的啊,还是夏季的浓绿。

停下脚步,那个孩子,就坐在那边的树下。他发着呆,或许感到有人来了,于是低头咬着下唇。我把手插进口袋,稍稍等了一会儿。他紧张得颤栗。这还真是头疼啊。于是也不走过去,只靠了身后那棵树。叫他的话大概会被狠狠瞪一下,然后甩一句“我才不回去”然后跑开吧。怎么办呢......我瞄了他一眼。细细的胳膊抱着书包,制服的衬衫有些脏了,头上的树叶浓绿浓绿,漏下来几丝阳光,手背上、鞋尖上,碎金似的耀眼。真好看,如果走过去,他的眼睛,会盛着好看的泪水,狠狠地瞪我么。突然间冒出来的念头,我缓缓走近他。

“老师。”我走到他跟前,却听到他清澈的声音。

“我觉得......”他没有抬起头,斑驳的阳光,在乌黑的'发上跳跃。

“这世界......寸步难行。”

是这样啊。我垂下眼。他却忽然站起。果然,要逃了么。他这样的人,用不着的。是啊,是抛弃......我抓住了他细瘦的手臂。有我。我在心里默默说道,请不要这样做。

拉着他坐下,结果什么都没说,只是听了一下午的蝉声。

其实......也挺好的......

我弯下腰,轻抚他柔软的发丝。“我小时候和你一模一样呢。不会寸步难行的,好好长大,以后也会变成一个很厉害的大人哦。”

“嗯。”他软软的鼻音很是可爱。

“那,就快回家吧。”

确实不好呢,我到现在,也还没成为“很厉害的大人”吧。

听别的老师说,上课的时候,他总是在书页上画画,或是随便写些什么,有时出神地看着窗外。我只是笑笑,那可真是让我这个实习生受宠若惊啊。尽管数学成绩不怎么好,但每次上课,那双忧郁的眼睛,也总会明亮认真地抬起,或是在底下向我弯起一个恶作剧的笑。

还真是变扭呢,这孩子......

不过话说,要毕业了吧......

那个中午,我吃完饭,准备回办公室。正穿过操场,几个孩子跑过来把我拉住。“老师,玩游戏嘛。”“好热啊。”“来嘛来嘛!”“......”我瞥到了站在一旁的他,“好吧。”“耶--”

说来这是一个蒙着眼睛抓人的游戏。他正巧抽中了当“鬼”。他开始转圈,而那些孩子却不知想要捉弄谁,嬉闹着跑远了。我站在那,看着他伸直细白的手臂,在空中摸索着,因为汗水,额角的黑发贴在脸上,白皙的双颊微微泛红。“你们......”他的手指,触碰到我的衣角。“你是......”他试图抓住我。我轻轻闪开。

“是紫吧,我知道哦。”他停在花坛前,“紫今天没有穿制服呢。”

我静静看着他,蒙住眼睛的柔软的深红领带下,小巧的鼻子,樱红的唇......他向我伸出手。

我微笑,真是输了!

忽地抓住他的手腕,抬起那张精致的脸,亲吻他的唇瓣。

没办法了啊,我太喜欢你......

他挣扎着,靠着铁栅栏的瘦弱的身体轻颤着。

我看着这样的他,缓缓地,松开了手,退到树后。

他低着头,刘海湿润凌乱地散在额前。一把摘掉领带,跑开了。

我仰着头,看着浓密叶间的阳光。真是呢,不能请求你的原谅了......

许久,转过身,花坛后的铁栅栏,常青藤的叶子依旧在风中轻摇,零星白色的小花开得耀眼。有一只灰猫从那里走过......

我啊......

.1.19于桃花山

篇15:喜欢胡思乱想杂文随笔

喜欢胡思乱想杂文随笔

看一本修真的书,看了整整两天加一个晚上一个下午,今天总算是看完了。五月才刚开始,我就有整整两天什么任务都没完成。今晚练琴练的比较认真,有想弥补的意思,这会打字的时候,手指敲在键盘上还有些疼。

停了两天,今天傍晚又出门散步了。

今天陆续下了几场雨,虽然停了,雨气像有实质一样弥漫了每一个角落。南方的初夏就是这么讨厌,到处都是潮的,你知道湿气绕在你周身,每一口呼吸。呼吸的空气中还有泥土的腥气与青草的气息。也许不是青草,而是树上的叶子,毕竟它们离我的鼻子更近。但总是绿色的气息。

这里是山城。放眼看去,四周的山围得严严实实的,高度差不多,正好围出一个圆形,加上头顶阴云密布,俨然就是一口锅,被扣上了一个黑的锅盖。而我们,就在锅里。

五月初的天不算热,但氤氲在周身的水汽,将一分热变成了三四分,闷的难受,仿佛置身于蒸笼中一般。

确实是很像的。

五十步开外,就人物模糊了,可以看到团的丝的白色雾气,如马赛克般胡乱遮掩着。别人看我也应如是。越远越浓,人如同在雾气中穿梭,看起来挺美的,如同在仙境之中。但对于处于其间的我们来说,只觉得身上闷热而粘腻,不由得就有些烦躁。

是因为我的心不够静吗?突然想起那句话: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我颇不以为然。有些坏心地想,若他当时处于蚊虫的嗡嘤声中,或许就不会这么说了吧?不是心够静,而是干扰的因素不够给力啊。

看,我在散步时就是这么喜欢胡思乱想。一整天没说几句话的我总是很容易胡思乱想。思绪就像这雾气一样,忽而向东,忽而向西,完全没有头绪,一点没有组织性纪律性。不由得想,或许安凡真是像他说的'那样,虽然外表如同他爹复制出来的一般,但内在是像我的。不然他的老师为啥总抱怨说他的思绪总是不知神游到了哪里。也或许是因了我总说,身体总被束缚,但至少思想得是自由的,于是他就跟我一样自由放任思绪去神游了吧?

很羡慕庄子,能将神魂放出遨游。也曾经试着打坐过,但大约我是没有慧根的或者说是没有灵根的凡人,坐到腿都麻了也没能感觉到神魂出窍。不过手感觉到风动是有的,可惜再没有一点进展。

篇16:喜欢你杂文随笔

喜欢你杂文随笔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只是我喜欢不到你,所以一直没告诉你。

以前的我,喜欢你大汗淋漓运动的样子,为你投篮的利落动作着迷;

喜欢你咕噜咕噜喝汽水的样子,为你上下滚动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扶着眼镜给我讲题的样子,为你毫不犹豫写下答案的好看手指叹息。

你总是笑眯眯的看我,让我觉得故事就会发生。

分开那天,我好像失去了全世界的欢喜。

后来啊,我用尽了全身力气想念你。看着你的照片发呆,听着你的声音入睡。你发的每一则消息我都记得,你写的每一个状态我都猜测。

「今天的你会做什么?」

「今天的你要吃什么?」

「今天的你开心吗?」

「今天的你疲惫吗?」

「今天的你还熬夜吗?」

「.......」

我吞下了所有的好奇,只为这份喜欢你的心不会打扰。

不确定今天的你会如何,只是很确定每天的我都想你。

在想念你的日子里,每分每秒都带着难过,期盼,开心和不安。

难过我的平凡不能去到你身边,

期盼有一天我们的再见面,

开心你的开心,

不安你的不安。

就这样我度过了独自想念的每天每天。

再后来啊,我们终于再见面。

不出意外地,我比从前更喜欢你。

喜欢你抱着吉他唱歌给我听,而我依旧为你的好看手指着迷;

喜欢你扯开领带解开衬衫的几颗扣子,而我依旧为你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在暗黄的灯光下写字的'样子,而我依旧为你的细腻文字叹气。

喜欢你一首歌就能安慰我的伤心,喜欢你一行字就能回答我的猜测,喜欢你一句话就拯救我的低迷,喜欢你一个笑容就照亮我的所有黑暗,喜欢你一个眼神就能让我无比心安。

后来的后来,故事并没有发生,可我依然喜欢你。

我只能在每个想念你的夜晚,一个人和星空说话。

如果你喜欢我的喜欢,那最亮的那颗星星就会替我传达;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挂念,那再亮的星星也将熄灭。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有星星的夜晚的天空,所以按照约定,我也只好偷偷藏起我的喜欢和想念。

怎么办,你这么好,我都不忍心再喜欢你。

好气哦,你这么好,我却永远都喜欢不到你。

篇17:特喜欢杂文随笔

特喜欢杂文随笔

特喜欢: 如果失去了对世界必然毁灭的虔信 ,人怎么可能生活下去呢?

倘若以为上下班路上的红色邮筒会永远伫立在那儿的话,怎么可能没有厌恶没有恐怖地打那条路上倘佯而过? 假如邮筒是永远存在的,恐怕我们一刻也不能容忍它身上的鲜红颜色和它张着大嘴的怪诞模样吧 ?我一定会立刻扑向邮筒,与邮筒搏斗,直到把它打翻砸碎 ? ? 我之所以能够忍受路旁的邮筒,忍受它的存在。我之所以能够容忍那个每天早晨在车站遇见的长着一张海豹脸的站长的存在? ? ? 我之所以能够容忍午休时分在屋顶上看见的那些胀鼓鼓的.广告气球,这一切的一切都无非是因为我深信这个世界终将毁灭的缘故。 你梦见过去的世界崩溃,而我预知未来的世界崩溃。在这两个世界的崩溃之间,是现实的苟延残喘。

这苟延残喘的方式卑怯而无耻,迟钝而冷漠,并不断的让我们抱着永远苟延残喘永远延续存活的幻影。

幻影渐渐扩张,麻痹了众人,使大众以为如今不仅现实与梦境之间的界限已经消除,而且幻影比现实更现实。

篇18:谢谢你曾经来过我的世界随笔

谢谢你曾经来过我的世界随笔

这是一个92狮子座和91射手座的故事

说来也是可笑,在一起整整八年,

分手的日子就是在一起的日子

仔细算算也有快一年没有联系了,

也没有想过是以这样的方式再一次遇到

在公司加班,看到微信有一条消息

点开以后心跳也漏了一拍

我们的语气还跟当年一样谁都不让谁

还是咄咄逼人,后来我知道他有女朋友,

我走没多久,他就和原来公司的一个女孩在一起了

嗯,他有偷偷看我空间,我其实挺惊讶的,

以我对他的了解不会做这种事情

他是曾经的暖男,但现在是别人的男朋友

当初分手没有第三者,没有出轨

就是因为两个人性格都要强,

每天都在争吵

那天聊天说我当时跟你分手很遗憾的是你没有帮我拍过照片

嗯他说现在我要帮你拍好多好多照片

他说他还是喜欢吃橙子,喜欢那种酸到心里的感觉

我们在一起八年,你总是想教我很多道理

嗯 可能因为你是我第一个爱过的人

也可能因为我还没有遇到更适合我的人

再怎么样都有所保留吧

我真的跟所有人都这么说

我的`前任是个特别好的小伙子,可惜我配不上他

嗯,我不喜欢这个世界

我只喜欢你,

以前争吵你总说你爱我阿,

但是又觉得太虐了 坚持不下去

以前吵得这么狠

现在回忆起来却是最真的感情

最遗憾就是你没有和我一起去拍写真

分手后我一个人站在照相机前,弥补了那个遗憾

还记得当初你追我的时候吗?

总是给我买橙子

你说你是要带我走遍天涯海角的人

那时候买早饭阿

你总是换着买,每天不同口味 我买早饭总是盯着一个买

还豆浆配稀饭!!

他见面跟我说

你还是跟当初一样,一点没变,

什么都要你说的算,

从来不给我拒绝

嗯,经历过一些事情以后,成长了

大概就能好好在一起了

我不知道能在一起多久

至少现在我很开心

篇19:原来我离幸福曾经很近杂文随笔

原来我离幸福曾经很近杂文随笔

来玉打电话说昨天和秦越办了手续,她哑着嗓子说:“其实我并不想离的,可这次他居然不哄我,真的离了我就后悔了。”

说真的,我一点也不意外。

来玉是一个时时刻刻需要别人哄着的女人。她漂亮又任性,我旁观她和秦越五天一大闹三天一小闹的恋爱,我看着她步入婚姻的殿堂,我在产房外和秦越等着芸芸的第一声啼哭,我见证她人生所有的重要时刻。即使在加班累到吐血,听到她在电话里哭诉种种小题大做的不如意也要赶去哄她,我也看着秦越一天天从无奈直到厌倦。

来玉和秦越的认识就像狗血的偶像剧一样,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来玉打电话约我在学校门口的咖啡屋见面,意外碰到了一个叫秦越的男生。

我这才想起我曾经在食堂捡了一个叫秦越的学生证,但是忙于期末考试匆匆写了个电话留在黑板上,然而学生证最终也被我弄丢了。我一直忐忑不安,怕电话忽然响起而我又拿不出该拿的东西,好在所担心的事并没发生,稳稳过了一个假期。

当来玉把他介绍给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学生证里的黑白照片根本没办法如实反映一个人的真实形象。我只能心中默默哀叹自己活该错过一段浪漫。

来玉和秦越显然不是一般的关系,我看来玉的眼神直觉这个丫头在爱恋着他。

那天的阳光明媚并不刺眼,我坐在窗户旁,来玉和秦越在排队买咖啡,坐下时秦越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换了手机号?来玉明显有点惊慌,我也好奇来玉一直用的号什么时候换了?刚才还给我打电话约了在这儿等她。

好在我立马被咖啡的香味吸引,深深叹口气:焦糖摩卡我的最爱。

我以前一直很阴暗的认为,男人的长相和才华和人品均成反比,但是秦越就是上帝送来打我脸的一种存在。他成绩优秀、能力出众在学校已经有目共睹,而人品在婚后又渐渐得已验证。

来玉是被他当作公主宠的,十指不沾阳春水,一天三顿饭秦越负责做好,来玉负责挑刺儿,公主殿下难得有满意的时候,我说:“来玉,要懂得见好就收,十顿饭里挑两顿你就当撒娇卖萌调剂一下夫妻感情,十顿饭顿顿挑,那就是自作孽不可活了。”

她不以为然地欣赏着刚做的指甲:“你就是太不拿自己当女人了,领导都当你男人使唤,当心时间长了成男人婆嫁不掉。男人不能惯,知道吗?”

有了宝宝后,来玉更加金贵,秦越的妈妈从老家来伺候,没一个星期气走了。我过去时已经一地狼藉,来玉抽抽嗒嗒哭,我沉了脸:“秦越,她肚里怀着你的骨肉,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能保证不后悔吗?”

秦越目光复杂看着我:“我现在就后悔了。”

天呐,才说人品好就露了原型?我指指门:你先出去。

来玉终于被我哄着睡着了,我收拾完地上的残汤剩饭和破碗烂碟,穿上大衣出了门,外面雪花飘扬着,抬头深深吸了口气,忽然打了个激灵,这天冷的.,想想还要穿过大半个城市,不由裹紧大衣准备开跑,冷不防看见秦越站在路灯下怔怔看着我。

我走上前:“你一直都忍得很好,为什么要在她最脆弱的时候惹她生气呢?”

“她晚上回晚了,我妈说饭凉了不好,让我先吃,给我刚盛上,她进了门不由分说掀翻桌子和我妈吵起来,我妈是含着眼泪从我这儿走的,她一辈子那么好强......”

我在心里暗想是不是怀孕后激素环境变化导致性格突变:“那、那什么,那你也多担待一下吧......”

秦越目光灼灼问:“我的学生证当初是你捡到的对吧?”

我一下慌了神,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吗?可猴年马月的帐现在找我算,这算是迁怒吗?我很担心他现在理智还在不在,左右看看想确定下逃跑的路线,一边虚张声势地说:“秦越,咱们讲道理啊,你学生证是我捡的,可我留了电话,你并没有及时打对吧?后来,我不是忙着考试吗?谁知道就给丢了呢?我是错了,可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是吧?”

秦越苦笑一声并不答话,我瞅准机会夺路而逃。从这以后他两口子真没让我少费劲,但凡一吵架,来玉还没打电话,秦越就先打电话让我来劝劝她,生个孩子又不是跟我姓,半夜三更照打不误,一点没把我当外人。

我实在是看在可爱的芸芸的份上,对这两口子没有拉黑。

最后一次就是上周调解纠纷时,芸芸不在,来玉说:“秦越你是男人吗?是你答应照顾我和芸芸一辈子的。”

秦越不说话,自从他当了副总后,话越来越少了,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来玉一度怀疑他变心了,我还说她一天闲得没事找事。

来玉继续絮絮叨叨数落秦越不像以前了,秦越掏出一张单子扔过来,我手忙脚乱捡起来一看,天呐,电视里才能见到的亲子鉴定书,来玉抢过来看了,脸刷白,半晌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赶紧摆摆手:“你们的私事,我回避一下。”

秦越一下薅住了我:“你不是一直让我忍吗?我忍不住了。你说你是不是应该负责?”

我还是趁着来玉放声痛哭的机会跑了出来,生活处处给我惊吓。

电话里来玉说:“当初秦越承诺会宠我哄我一辈子的,可最终变心的是他,他一定是外面有人了。”

唉,来玉啊来玉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我刚说了一句:既然离了,就好好想想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吧,你有工作,秦越也还算仁义,每个月还给着芸芸的抚养费......

来玉越发在电话里哭的稀里哗啦,我于心不忍放了电话准备起身去安慰她,旁边秦越扯住我,一下把我带入怀中,低声说:“不许去!你没义务一直哄她的,你把我丢了这么多年,倒是想想该怎么安慰我。”

是啊,现在这个人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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